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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险报销流程-北京生育保险报销详细流程介绍

发布时间:2017-12-31 所属栏目: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 :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详细流程介绍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www.61k.com]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下面为您介绍的是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产前检查门诊费用报销,必须女方有生育保险(请汇总一次申报完毕以免遗漏,其责任自负)

所需材料: 1、女方《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 (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诊断证明需有孕周数) 4、医疗费用原始收费凭证(收据) 5、医疗保险处方底方 并由单位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将产前检查的所有收据和处方对应并按日期顺序排列粘贴其后,并加盖单位公章,于生产后三月内向医保中心申报(每月20 日前)。手工报销,不用报盘。

二、生育津贴支付

(一)、所需材料:

1、《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或女职工引、流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属剖腹(宫)产,一定要记得按难产填写生表一,并增加15 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外埠城镇职工)原件及复印件; 如工作居住证在产假期内到期, 请务必先办续签,再去申领生育津贴。否则生育津贴只能领到工作居住证到期日,而且当时无法办理,区社保还要向市局备案,手续很麻烦,以后即使居住证续签了,也无法补领剩余的部分。

7、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特殊情况还需(如在校期间办理的身份证)还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8、《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一式两份); 9、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时间:每月2-25日

(三)经办流程: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每月2-25 日报社保经办大厅二层支付部(一层大厅现场取号),当月最后一次申报生育津贴时,还需上报《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生表一》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的盖章。 (1)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表一》。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生表一》(一式两份),携带男职工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以上相关材料报四险支付岗进行人员登记。 注:表中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必须填写完整,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例如:海淀社保办理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流程

1.去社保大厦9 层领取《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表》;《海淀区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

2.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及其地点:办理时间(分娩3 个月内报销),每月1 日至20 日(节假日顺延)办理地点:北京市海淀社保大厦9层

3.生育保险费用报销类别

计划生育手术(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药物流产,引产,绝育及复通手术)费用 1)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提供复印件) 2)单位的计划生育证明

围产期的产前检查(2005年7月1日以后发生)费用 1)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提供复印件) 2)生育服务证(提供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明(提供复印件)

办理生育手术普通门诊费用 《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2)《海淀区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原始收据 4)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5)检查,治疗明细单 6)医学诊断证明 7)单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加盖公章)

办理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 《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2)《海淀区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原始收据 4)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5)检查,治疗明细单 6)医学诊断证明(需要有孕周数)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8)《婴儿出生证》(或死亡、流产证明)复印件

办理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1)首先与当事人核实单据数量和票据金额 2)生育时的手术等费用在生育缴费时已和医院结清,在社保办理的报销为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和产检门诊费用。 3)提交完整资料后拿取回执单待15 个工作日后去领取报销费用清单 4)费用打倒公司银行帐户,由公司财务适时发放到员工手中。

朝阳实例 流程:

一、产前检查门诊费用报销,必须女方有生育保险(请汇总一次申报完毕以免遗漏,其责任自负) 所需材料: 1、女方《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 (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诊断证明需有孕周数) 4、医疗费用原始收费凭证(收据) 5、医疗保险处方底方 并由单位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将产前检查的所有收据和处方对应并按日期顺序排列粘贴其后,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于生产后三月内向医保中心申报(每月20 日前)。手工报销,不用报盘。

二、生育津贴支付

(一)、所需材料: 1、《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或女职工引、流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属剖腹(宫)产,一定要记得按 难产填写生表一,并增加15 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外埠城镇职工)原件及复印件; 如工作居住证在产假期内到期,请务必先办续签,再去申领生育津贴。否则生育津贴只能领到工作居住证到期日,而且当时无法办理,区社保还要向市局备案,手续很麻烦,以后即使居住证续签了,也无法补领剩余的部分。 7、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特殊情况还需(如在校期间办理的身份证)还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8、《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一式两份); 9、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时间:每月2-25 日 (三)经办流程: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每月2-25 日报社保经办大厅二层支付部(一层大厅现场取号),当月最后一次申报生育津贴时,还需上报《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生表一》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的盖章。

(1)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表一》。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生表一》(一式两份),携带男职工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以上相关材料报四险支付岗进行人员登记。

注:表中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必须填写完整,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知识: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3]

实例:广东省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二 : 北京市生育险报销流程

北京市生育险报销流程.txt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所需材料(最新)

北京社保

2013年7月25日

来源:朝阳区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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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北京生育保险费用如何报销?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哪些?北京生育津贴报销详细说明。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四部分:门诊产检费、住院生产费(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注意:北京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以内必须办理。

1、住院生产费

住院生产费不用担心,参保职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你的社保卡,生育服务证,会在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

2、门诊产检费[交人事](社保每月1-20日受理)

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需要在生产后由女方单位提交到社保中心,报销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

⑥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⑦《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填写)

⑧《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帐后单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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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育险报销流程.txt

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3、生育津贴、晚育津贴[交人事] (社保每月5-25日受理)

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埠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③、《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④、《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⑤、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A4规格复印件一份,军人应提供身份证或相关部门身份证号码证明材料;

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⑦《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单位填写)

参保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后,当月5-25日必须申报《生表二》,否则将删除其申报的生育津贴信息,生育津贴不予支付。删除后,参保单位要重新按生育津贴支付流程办理。  注:以上报表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表不得涂改。

晚育津贴: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则由男方或女方享受均可,对于我们来说,当然是谁的保险缴费基数高就由谁享受,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晚育津贴申请的表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通过女方公司报销。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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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先了解一下生育保险保险的范围: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住院生产的产生的费用,这个费用是住院的时候直接给报销的。还有,产前检查和产后42天的检查也是可以报销的,不过北京市有一个最高的标准,最高只能报销1400元,只要把产前检查的发票和底单还有挂号费单据留好,交到公司人事部门。他们会统一去给你报销。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以上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生育费用可以报销。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之一: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之二: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之三: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以上是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有不明白之处可以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咨询一下。

四 : 2017年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和流程及待遇

生育保险报销分为两个部分:产前检查费用和入院分娩费用。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申请生育津贴,所以我们要准备三份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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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保险 2017年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和流程及待遇

一、第一份,产前检查费用申报

需要以下材料: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单》(手工填写一份,一式一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者网上下载);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者网上下载);

3.门诊费用收费票据;

4.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5.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有药费时提供);

6.医学证明诊断书(复印件)---诊断证明需注有孕周数,胎儿数,明确注明是否采用产钳、胎吸、剖宫等助产方式;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9.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二、第二份,住院费用申报

需要以下材料: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手工填写一份,一式一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者网上下载);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请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者网上下载);

3.住院收费票据;

4.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注意日期要符合住院时间,如果与产前检查有重叠,则被退回);

5.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异地就医不需要提供);

6.医学证明诊断书(复印件);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9.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三、第三份,生育津贴费用申报

需要以下材料: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9.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四、异地生产早知道

如果你是非京籍并且打算在北京检查,异地分娩,这也是可以的,只需要多准备两个材料。

一、《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由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办理,建议产前办理好。办理服务联系单需要出具以下证明: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2.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可能涉及到房屋租赁税,需要房东配合);

3.本人社保卡(未发放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手册》或领卡证明);

4.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证明须一年内有效);

6.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证明须一年内有效);

北京各个辖区具体要求不同,办理前可以先去咨询具体需要材料。

二、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由医院社保办出具或者当地卫生局出具,建议产后一并办理。

2017年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和流程及待遇

五 : 2016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流程和标准政策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以下YJBYS小编DL为大家整理了2016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流程和标准政策,供大家参考!

2016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流程和标准政策

为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现就生育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生育奖励假30天,取消晚育假30天的规定,本市参加生育保险人员按规定生育的,增加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的生育津贴,取消晚育假30天的生育津贴。其享受的国家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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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且在本通知印发前按原规定已领取晚育假的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晚育假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

二、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或因分娩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当出具以下证明:

(一) 本市户籍参保人员,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按照《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应当提交本市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北京 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再生育行政确认工作的通知》,应当提交由区卫生计生委盖章确认的《北京市再生育确 认服务单》。

(二)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应当提交由 乡镇(街道)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需提交由乡镇(街道)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三、参保人员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所提供的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只能使用一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完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后,应在上述相关证明上加盖“已申领生育津贴”印章。

四、参保人员在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以前办理的《生育服务证》,以及在本通知印发前办理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在本通知印发后可继续作为领取生育待遇的证明。

参保人员按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领取了相关证明,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的,再次生育时原持有的《生育服务证》和《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不能继续使用。

五、本通知自2016年3月24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拓展阅读

生育津贴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1、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三个月内办理.

2016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流程和标准政策

本文标题:北京生育险报销流程-北京生育保险报销详细流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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