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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21世纪网总裁刘冬等25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发布时间:2018-02-01 所属栏目:互联网

一 : 21世纪网总裁刘冬等25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网易科技讯 10月10日消息,上海检察院发布的微博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依法分别对“21世纪网”总裁刘冬、副总编周斌、《理财周报》社发行人夏日、主编罗光辉、《21世纪经济报道》社湖南负责人夏晓柏等25人批准逮捕。

  事件回顾:

  9月4日“21世纪网主编等人被立案侦查”的消息公布

  9月25日消息,据“新华社发布”客户端发布的快讯称:21世纪报系总编沈灏、总经理陈东阳25日下午被警方带走。

  沈颢供述:“2010年,21世纪网改版,当年正是IPO重启,IPO企业极其注重自身声誉。我看到这个契机,就和21世纪网的刘冬、周斌、莫宝泉等人说,要他们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尤其是那些极为注重自己声誉的IPO企业。”

  刘冬供述,从2011年开始,公司领导将“上市公司”这块业务交由21世纪网负责;同时下达了营收业务考核指标,“每年是八九千万元,完成的情况与我和我的团队的个人收入直接挂钩”。

  2012年,由于没有完成考核指标,刘冬没有拿到足额的80万元年薪;2013年,完成情况仍不理想。2014年年初开会时,沈颢向刘冬、周斌、莫宝泉等人放出了狠话,“完不成可以换人”。

  “我还要求他们跟IPO企业合作的数量要达到当年IPO企业总数的70%以上。”沈颢供述,“如果按照合法的经营方式,是不可能达到这么高的。我定下如此高的比例,其实是利用考核指标这一工具,鼓励甚至逼着他们用负面报道和‘有偿不闻’的方式拉合作客户。”

  对于理财周报,沈颢也制订了类似的考核指标,要求他们利用负面报道逼迫企业“合作”。一旦有企业因为理财周报刊登负面报道的事找到沈颢,他会把企业介绍给相关负责人,由双方协商合作事宜。

  “已经签订协议的企业,如果因为21世纪网负面报道的事找到我,我会指令刘冬或周斌删除负面报道,履行对客户的‘保护’。” 沈颢说。

二 : 法院有没有批准逮捕权

法院只是审判机关,没有逮捕权,逮捕权是公安机关所有的。
相关法律知识:
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应具备的3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逮捕的实施程序:
1.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4.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从而保证逮捕任务的顺利完成。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的补充规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经审查不同意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逮捕意见的,分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应当征求分管侦查工作的副检察长的意见,意见一致的,作出不予逮捕决定;意见不一致的,提请检察长作出决定。

三 : 什么是批准逮捕决定书?它有何功能?其写作内容有哪些?

什么是批准逮捕决定书?它有何功能?其写作内容有哪些?
答: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www.61k.com]
批准逮捕决定书的功能表现在:它是本文由论文联盟 www.61k.com 收集整理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凭证,也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依据。?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四联填空式文书。在正本中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号和送达机关名称。
(2)正文。写明“你X(局、处)于XXXX年XX月XX日以XX号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XXX,经本院审查认为,该犯罪嫌疑人涉嫌XX犯罪(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罪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XXX。请依法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三日内通知本院。”?
(3)尾部。写明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并盖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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