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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考试科目

发布时间:2017-08-04 所属栏目:自考法律本科科目

一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考试科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汉文)课程

设置表

自考法律本科科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考试科目

说明:

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5门。(www.61k.com]

报考条件:①法学类(包括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律师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②其它非法学类专业的专、本科毕业生报考,须加考“法理学

自考法律本科科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考试科目

(05677)(7学分)”、“宪法学(05679)(4学分)”、“刑法学(00245)(7学分)”、“民法学(00242)(7学分)”和“民事诉讼法学”(00243)(5学分)”五门课程。(www.61k.com)

从2008年下半年起,原公共政治课“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调整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2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4学分)”两门课程。凡已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两门课程的考生,不再参加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从2007年起,“婚姻家庭法(一)(00855)(3学分)”调整为“婚姻家庭法(05680)(3学分)”;“金融法(一)(00256)(4学分)”调整为“金融法(05678)(4学分)”;“法理学(一)(00211)(7学分)”调整为“法理学(05677)(7学分)”;“宪法学(一)(00212)(4学分)”调整为“宪法学(05679)(4学分)”。

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应课程: ①“行政法”可顶替“法律文书写作(00262)(3学分)”;②“政治学原理”、“国际关系”或“海商法”可顶替“合同法(00230)(4学分)”或“公司法(00227)(4学分)”或其他选修课(原计划中的一门课程只能顶替现计划的一门课程);③“金融法(一)”可顶替“金融法(05678)(4学分)”;④“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可顶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4学分)”;⑤“专利法和商标法”可顶替“知识产权法(00226)(4学分)”;⑥“婚姻家庭法(一)”或“伦理学”可顶替“婚姻家庭法(05680)(3学分)”;⑦“国际关系史”可顶替选修课中的任意一门课程。

已通过专科“婚姻法”或“公证与律师制度”,在本科段不需重考这两门课,应在选考课中另行选取两门课程考试。

符合条件(35岁以上)申请免考外语者,须从计划中所列的13——21的未考选考课中选取三门课程加考,补足14学分,且不能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自考法律本科科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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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一、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您想要了解自考,首先要知道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定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

参自学考试的考生 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

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 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二、自学考试的特点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点,可归纳为:最大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以自学、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如:自学考试面向全国全民乃至整个社会,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不受限制;考一门通过一门,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试时间、考试次数不受限制,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等等。

三、如何选择助学单位: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 )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 资力量雄厚,开办的助学专业也较多,比较适合高中毕业生和非业余学习人员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2 )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部门组织的学校、培训中心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站。

这种部门助学的最大优势是把自考助学的专业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系统有组织的助学活动,从参学职工的行业特点出发,学习的时间和方式灵活多样,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因而更适合在职职工按照从事的工作选好专业,参加助学。 (3 )社会力量助学这种助学组织多数属于民办大学,有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举办的学校,也有社会有关部门的离退休人员依托有关单位举办的助学学校。

报名流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报考,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选择专业,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二、首次报名手续

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或乡以上政府证明(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考登记表》或《机读报考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

首次报考各专业本科的考生,须持相同专业或符合规定的同类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办理报名手续。

注意:

1 、自考可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在非户口所在地工作一年以上者,持本人身份证、原单位证明及工作证,经所在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可就地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 、首次报考不能托人代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殊性决定了自考工作在每个环节都要严厉杜绝" 冒名替考" 的可能性,特别对于自考新生首次报考,要求无论工作再忙、路途再远,都要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新生填写登记表,规定要本人的笔迹,以便今后与试卷的笔迹相核对。相片也要经考办人员核对后才能贴入表格。

新考生首次报名要建立考生考籍档案。考生报名时要领取"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 、" 制证袋" 、" 考籍档案袋".应按要求用钢笔认真、准确填写有关项目,不得涂改。填好后,将照片分别贴在" 登记表" 和" 制证袋" 指定位置上。其余的两张照片装入" 制证袋" 内。考生将报名材料中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建立自己的电子考籍档案。输入时屏幕上提示的准考证一项,可输入12个8字,计算机会自动赋予考生一个准考证号,然后按屏幕提示依次输入。同时将自己首次报考的科目输入微机。考生输入完毕,确认无误后,打

印机立即打印出考试通知单和收费票据。考生将" 考籍档案袋" 、" 登记表" 、" 制证袋" 一起交报名处,交费后领取考试通知单和票据,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报名现场。

老考生报名,将自己的磁卡准考证在刷卡器上刷卡,屏幕上就会出现考生自己的档案信息,然后按提示依次输入。考生输入完毕,确认无误后,打印机立即打印出考试通知单和收费票据。考生交费后领取考试通知单和票据,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报名现场。

三、考试时间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应为一年两次,分别在4 月和10月的最后两个周六、周日. 但是随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一年两次无法满足考生的需求,各个省市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陆续开设了1 月、7 月的考试。报名时间由各地自考办确定。

四、考生可同时报考多各专业

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取的要求,因此,许多省都 允许考生同时报考多个专业. 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五、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专、本科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须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规定条件允许的本科段专业。

六、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的,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

申请者应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 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他专业。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

七、报考本科段考生应具备的条件

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

八、跨专业考试需要办理的手续

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则》的规定,考生是可以跨专业报考的(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如中医、公安管理等专业)。

跨其他专业考试的考生(包括因专业停考需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不办理新的准考证,只填写" 报考课程卡" ,即可参加另一专业的课程考试. 跨考专业的考生成绩均记录在考籍库准考证号码下,以防止一生多证的现象发生。请考生注意的是:各地原有的考务、考籍管理规则向全国统一的规则过渡时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过渡期内仍按原有规则执行。

九、《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同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是各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的依据,也是各种助学单位组织助学辅导的依据,因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

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自学考试的规定性文件,均由国家或省级自学考试机构统一制定、编印、公布,其它任何单位未经授权均不得翻印出版;考生可在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订购,或直接到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的教材发行部门购买。

自考教材可根据专业考试计划或各省自学考试报刊所提供的必读教材目录,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订购或直接到新华书店购买;部分用书经国家或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授权主考学校 编印出版的,考生也可与有关学校联系购买,由于目前公开出版的教材版本种类较多.教材内容更新较快,考生自行购买教材时应注意选购自学考试机构指定的教材版本,以免造成教材内容与大纲、考试内容相脱节,影响学习和考试。

免考政策

申请免考需要准备的材料(各地不同仅供参考)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二、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如果您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三、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四、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五、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

《高等数学(工本)》;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六、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免考通知为依据办理免考。

2、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

七、免考手续的办理流程

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请参考各

省免考规定。

具体转考免考手续,各个省市有所不同,推荐考生朋友致电当地所在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毕业手续返回顶部↑

每一年毕业的时间到了,又一批优秀的自考生获得了毕业证书,走上了更辉煌的人生道路……

一、毕业时间:

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二、毕业论文程序:

自学考试考生自通过本科毕业论文的登记审核,即进入到毕业论文的写作程序当中来。在进行登记时,会告诉每个专业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去指定的地点听论文的讲座。在讲座上,高校主管该专业论文的老师会和大家见面,并根据大家的选题方向,将考生分配到有关的教研室,然后由教研室具体指派导师。

论文答辩的程序基本由三项组成:首先考生简单地阐述论文的写作动机、内容梗概和基本的观点;然后答辩小组成员就考生论文内容进行提问;如果答辩小组认为必要,还会对涉及论文的专业范围内的其他问题加以提问。这些提问都需要考生认真加以回答,并会影响到考生的论文成绩。

考生通过论文答辩后,其本科论文即告完成。如果顺利通过,考生就应该准备本科毕业了。

三、毕业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四、毕业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五、毕业证领取程序:

领取凭证:准考证、身份证

1、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告知自考专业及层次; 2、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并在签名栏内签"***代" ; 3、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档案袋内装自考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成绩单); 4、将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取出,由本人妥善

保管。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各1份)密封在袋内交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建议考生在密封档案前将自己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六、毕业生待遇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是在职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是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的,由省级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选择录用或聘用。

在工资待遇方面,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学位申请返回顶部↑

一、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2、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主考院校要求,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主考院校对学位授予有自己的规定,例如北京有8个专业要求平均分65分以上才可以授予学位,具体要求请咨询主考院校。)

二、申请学位程序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评定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查看全文]

常见问题返回顶部↑

一、查看本科结业、肆业、退学生参加自考可否免考?

各类高等院校的本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专科的学习考试,凭原高校学籍证明和成绩单原件,可以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对于只因一门课程未合格而持有本科结业证书者,可以按专科资格接考自学考试本科,但不能免考本科课程。

二、自学考试的专科接本科有何规定?

自考专科接本科,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各省的规定不尽相同。即便如此,各省的规定还是有一些共通的地方,如要求专科毕业专业与所报本科专业的专业名称相同,或与所报专业的有的省允许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本科。对于专科毕业与所报本科专业不相关,或用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报考本科专业的,一般都要求加试所报专业专科段的部分课程,加试课程的多少,不同的省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是3至5门。考生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专科接本科情况,请向当地的自学考试部门询问。

三、原专业停考或跨省转考的考生,可免考哪些课程 凡专业停考或跨省转考的考生,可免考有效期内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自考生如何申请学位

考生结束了所有本科自考课程,并完成了论文和答辩,就进入了最后的申请学士学位的程序,申请学位的条件和具体手续大致如下:

一、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考生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的全部课程(含笔试 口试 实习 实验),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优良且一次通过,思想品德经鉴定各个符合要求者,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学科学位。如论文答辩没有通过,必须补作,补作合格者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此外,各主考院校可能会有自己的规定,考生应予以注意。领取学位证书时间一般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后顺延半年。学位证书签署时间是各高校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时间。

二、学位资格限制

凡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资格,第一次未通过者以后不再补办。

三、申报学位程序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 3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 、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四、不授予对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3)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五、学位外国语考试

考生在学期间每人最多可参加三次外国语考试(包括毕业后一次)。毕业后可参加一次学位外语考试(上半年毕业者须参加当年学位外语考试,下半年毕业者可参加次年考试)。

六、授予学位程序

1 、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的考生在各主考学校报名。

2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主考学校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 4 、主考学校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七、补授情况

往届未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一律不再补授。

(说明: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每个地区的申请时间、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请以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自考各类考生免考的课程

说明: 公共基础课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邓小平理论概论、 毛泽东思想概论、哲学、政治经济学(不含:财经类的政治经济学)、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高等数学、 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哲学、 政治经济学(不含财经类的政治经济学)、语文、数学。

自学考试除表中所列免考课程外,报考不同专业的中文、中文秘书专业本、 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大学语文和应用写作; 哲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课的哲学; 历史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课的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 数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高等数学; 物理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普通物理; 英语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英语; 日语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专业本科段的日语。

毕业手续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自学考试毕业手续每年办理两次,毕业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考生应及时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并办理毕业手续。

1、考生毕业条件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4)、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2、考生毕业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及其有关材料向当地自考办申请毕业

(上半年在5月中下旬,下半年在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可向当地自考办咨询),并认真填写毕业生申请表、《毕业生登记表》,当场校对有关信息,本科毕业生还应附有原大专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应有验证人的签字及考办签章)和公证部门出具的毕业证书的公证原件。

3、毕业证书

(1)、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01年开始,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署印,主考学校副署,并进行电子注册、备案。

(2)、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3)、毕业证书不慎损毁或遗失,一律不补发。但考生要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作废声明(登报内容应包括姓名、毕业证书号、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等),持报纸、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自考办办理学历证明。学历证明具有与毕业证书同等效力。

三 : 西藏自治区201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22次 - 西藏

西藏自治区201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22次)课程与时间安排表

西藏自治区201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22次)课程与时间安排表

四 : 最新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书写格式

论文书写格式

论文全部要采用word 来书写,文件名统一为“report95´ ´ .doc”,其中´ ´ 代表自己的学号。

学位论文一般应包括下述几部分:

论文首页格式:

其中学位论文题目用黑体二号字,其余用宋体四号字

论文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简明、恰当,一般不超过25个字。

中文摘要及其关键词(宋体5号字b5排版):

4 论文第二页为500字左右的中文内容摘要,应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

学位论文摘要是学位论文的缩影,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

新见解。论文摘要应尽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少用公式字母,语言力求精炼、准确。

4 在本页的最下方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关键词3╠5个。

英文摘要及其关键词(宋体5号字b5排版):

论文第三页为英文摘要,内容与中文摘要和关键词相同。

学校名称:武汉大学

院(系)名称:计算机系

本科生学号:

学 位 论 文 题 目

学 科、专 业:计算机科学技术

本科生姓名: _____ _

指导教师姓名:_________

指导教师职称:___________

武汉大学计算机系学位评定委员会

年 月

摘 要(粗宋体居中四号字)

(空一行)

摘要内容(宋体5号左对齐)

(空一行)

关键词:词1、词2

目录:

论文各章节的详细目录。格式如下:

计算机概论……… ………………………………..……1

1.1 计算机产生……..…………………………………………..1

1.2 计算机的发展……………………………………………..2

1.3 计算机中的进制 …………………………………………3

一 二进制表示法…………………………………………..….3

第二章 计算机文化基础……………………………………….6

其中:“章”部分使用宋粗体四号字;“节”部分采用宋体5号字

引言(或序言)(宋体5号字b5排版):

内容为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该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

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某方面的实用价值与理论意义。

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

4 要求采用宋体5号字b5排版。每页36行,每行32个字。页码打印在页面下方中间位置,

论文装订后尺寸为标准b5复印纸的尺寸。页眉部分奇数页使用“武汉大学论文计算机系

学士学位论文”,偶数页使用论文题目的名称。

4 论文中图表、附注、参考文献、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或

分章)编号。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论文中的公式编号,

用括弧括起写在右边行末,其间不加虚线。

4 学位论文一律在左侧装订,要求装订、剪切整齐,便于使用。

4 论文字数控制在1万字至3万字之间。

宋体3号字居中显示

(空一行)

§1.1 宋体4号字居中显示

(空一行)

粗宋体5号字左起

正文部分宋体5号字,语言要简练,不能有错字、别字。也不能有错误的观点。

参考文献:

按学位论文中所引用文献的顺序、列于文末。

[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数、页码。

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

[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版次、页码。

附录:

包括放在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

性的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

五 : 自考必看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八点必备常识

自考必看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八点必备常识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点考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www.61k.com]

二、考试对象

本次考试秉着“服务社会、服务高校、服务考生”的工作理念,坚持“考生自愿”的基本原则,具体的考试对象分为以下三类:

1、涉及专业更名、合并、课程调整和停考等情况的各开考专业的在籍考生。

2、按照毕业条件,当年12月前不合格课程不超过4科或累计参加过4次以上(含4次)自考的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在籍考生。

3、累计注册2次的面向助学班开考专业的在籍考生。 三、报考方式

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市(州)、县(市、区)自考办所设报名站报考,也可以登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neao.edu.cn)或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报考,凡网上报考者,本人须在报名站公布的确认时间内到现场办理报考确认手续;自考助学班的考生到所在助学点办理报考手续。

四、考试时间

2012年7月7日9:00-11:30为1单元,14:30-17:00为2单元 2011年7月8日9:00-11:30为3单元,14:30-17:00为4单元 五、有关事项说明

1、点考收费严格执行湘价服[2006]188号文件的规定,即按每科次200元的标准收取。 2、点考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统一安排在当年的12月份办理毕业手续。

3、凡参加本次点考因舞弊停考一年及以上处罚的考生,即使已在6月份报考了10月份的自考课程,也不能参加10月份的考试且不予退还此次报考费用。

六、点考课程安排

本次点考课程安排如下表(课程指定教材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课程中选择报考。

考试单元

2 4 4 2 3 3 3 4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00009 00012 00015 00018 00020 00022 00023 00053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英语(一) 英语(二) 计算机应用基础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工专) 高等数学(工本)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考试单元

4 4 1 4 3 4 1 3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00031 00034 00037 00040 00041 00043 00051 00230

心理学 社会学概论 美学 法学概论 基础会计学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合同法

8点读报 自考必看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八点必备常识

2 00054 1 00055 1 00058 4 00060 3 00065 4 00066 1 00067 1 00073 4 00076 1 00077 3 00078 2 00079 2 00086 1 00087 1 00091 3 00094 1 00097 3 00098 4 00099 2 00107 4 00144 3 00145 2 00146 4 00147 1 00149 2 00150 1 00151 4 00152 3 00153 2 00154 3 00155 4 00156 1 00157 4 00158 2 00159 3 00160 4 00161 3 00162 1 00163 3 00167 1 00169 2 00182 4 00183 3 00184 1 00185 2 00186 2 00207 2 00208 4 00226 2 00228 4

00604

管理学原理 企业会计学 市场营销学 财政学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货币银行学 财务管理学 银行信贷管理学 国际金融 金融市场学 银行会计学 保险学原理 风险管理 英语翻译 国际商法 外贸函电 外贸英语写作 国际市场营销学 涉外经济法 现代管理学 企业管理概论 生产与作业管理 中国税制 人力资源管理(一)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金融理论与实务 企业经营战略 组织行为学 质量管理(一) 企业管理咨询 中级财务会计 成本会计 管理会计(一) 资产评估 高级财务会计 审计学

财务报表分析(一) 会计制度设计 管理心理学 劳动法 房地产法 公共关系学 消费经济学 市场营销策划 商品流通概论 国际商务谈判 高级财务管理 国际财务管理 知识产权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英美文学选读

4 00233 2 00245 2 00246 1 00249 2 00261 3 00277 3 00312 2 00315 2 00316 1 00318 2 00319 1 00320 3 00321 4 00341 2 00342 3 00345 2 00370 2 00385 3 00387 1 00388 3 00389 2 00420 1 00431 1 00442 3 00445 2 00449 1 00452 4 00453 3 00454 2 00455 1 00456 4 00458 1 00464 2 00465 4 00467 3 00472 1 00488 3 00522 3 00529 2 00530 4 00532 4 00537 3 00538 1 00539 2 00540 2 00541 1 00595 2 00600 1 00601 1 00603 1

02391

税法 刑法学

国际经济法概论 国际私法 行政法学 行政管理学 政治学概论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西方政治制度 公共政策 行政组织理论 领导科学 中国文化概论 公文写作与处理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秘书学概论 刑事证据学 学前卫生学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 学前儿童数学教育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 物理(工) 教学设计 教育学(二) 中外教育管理史 教育管理原理 教育统计与测量 教育法学 教育预测与规划 教育管理心理学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中小学教育管理 中外教育简史 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 课程与教学论 比较教育 健康教育学 英语国家概况 文学概论(一)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中国现代文学史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外国文学史 语言学概论 英语阅读(一) 高级英语 日语翻译 英语写作 工程力学(二)

8点读报 自考必看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八点必备常识

4 00612 1 00633 1 00642 3 00653 1 00659 2 00660 2 00662 2 00794 4 00795 3 00832 1 00840 3 00841 3 00844 2 00845 3 00896 2 00910 4 00923 1 00937 2 00938 1 00940 2 00943 1 01757 3 01759 1 01761 4 01763 2 02051 3 02087 1 02120 3 02141 3 02159 3 02185 3 02194 3 02197 2 02198 1 02199 3 02202 4 02205 4 02238 3 02240 2 02243 3 02275 2 02296 3 02306 1 02328 3 02333 2 02339 2 02356 1 02365 4 02382 1 02387 1

03707

日本文学选读 新闻学概论 传播学概论 中国新闻事业史 新闻摄影 外国新闻事业史 新闻事业管理 综合英语(一) 综合英语(二) 英语词汇学 第二外语(日语) 第二外语(法语) 日语阅读(二) 第二外语(英语) 电子商务概论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政府、政策与经济学 组织行为学(二) 战略管理教程 公司法律制度研究 药物分析(三) 药物化学(二) 药剂学(二) 药事管理学(二) 物理化学(二) 分子生物学 数据库及其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 工程力学(一) 机械设计基础 工程经济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线性代数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模拟、数字及电力电子技术 机械工程控制基础 计算机软件基础(一)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控制系统数字仿真 自动控制理论(二)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软件工程 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数字信号处理 计算机软件基础(二) 管理信息系统

工程测量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02393 1 02394 2 02398 1 02404 2 02409 1 02439 2 02440 4 02442 4 02446 1 02599 1 02609 3 02628 3 02662 3 02864 4 02899 3 02901 2 02903 1 02997 2 03000 4 03004 3 03005 4 03006 4 03007 1 03008 2 03009 3 03010 2 03011 1 03139 4 03150 3 03200 3 03201 1 03202 2 03203 3 03325 3 03331 1 03335 4 03338 4 03347 1 03350 1 03621 4 03622 2 03623 3 03624 1 03625 1 03626 2 03628 4 03629 4 03699 1 03700 2 03706 4

06086

结构力学(一) 房屋建筑学 土力学及地基基础 工程地质及土力学 桥梁工程 结构力学(二) 混凝土结构设计 钢结构 建筑设备 应用数理统计

互换性原理与测量技术基础 管理经济学 植物生理学

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 生理学 病理学 药理学(一) 护理学基础 营养学 社区护理学(一) 护理教育导论 护理管理学 急救护理学 护理学研究 精神障碍护理学 妇产科护理学(二) 儿科护理学(二) 数据库技术 经贸日语 预防医学(二) 护理学导论 内科护理学(二) 外科护理学(二) 劳动关系学 公共事业管理 公共管理学 政府经济学 流体力学 社会研究方法 社区护理学导论 社区健康评估 社区特殊人群保健 社区常见健康问题 社区护理技术 社区康复护理 社区精神卫生护理 中医护理学基础 护理学研究(二) 护理社会学概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工程监理

8点读报 自考必看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八点必备常识

4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04116 CAD/CAM

4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2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04224 经济应用数学(二) 2 04225 经济预测方法概论 3 04435 老年护理学 1 04487 设计制图 2 04624 工程经济学 4 04729 大学语文 2 04735 数据库系统原理 3 04737 C++程序设计 1 04757 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 4 05361 物流数学 3 05364 物流企业会计 2 05522 有机化学(五) 2 05524 药用植物与生药学 2 05544 现代设计史 1 05549 视觉传达设计概论 2 05665 模具与现代加工技术概论 1 05667 数控系统维护及调试 4 05677 法理学 1 05679 宪法学 3 05722 公共经济学 2 05723 非政府组织管理 2 05844 国际商务英语 1 05963 绩效管理 3 05975 展示设计 3 06001 高层建筑结构设计 2

06042

日语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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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6087 2 06090 3 06091 1 06093 1 06160 4 06167 1 06268 2 06269 1 06270 4 06279 3 06280 4 06285 3 06286 1 06287 3 06603 1 06831 1 06909 4 07789 2 07944 3 07945 4 07946 2 07947 4 07948 4 08272 2 08310 1 10358 1 10392 3 10396 2 10399 4 10401

工程项目管理

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 薪酬管理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中国古代小说研究 工程机械 工程数学 工程应用英语 技术经济学 道路工程制图 道路建筑材料 交通工程经济分析 桥涵水文 结构设计原理(二) 运筹学 药理学(四) 行政诉讼法 战略管理学 经济法学原理 企业与公司法学 税法原理 金融法概论 环境法学 桥梁工程概论 会计电算化 工程制图(二) 药理与护理程序 比较文学研究 中国当代文学研究 中国古代文论研究

本文标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考试科目
本文地址: http://www.61k.com/1101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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