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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200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辅导讲义(12)

发布时间:2017-11-10 所属栏目:注册会计师年检

一 : 200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辅导讲义(12)

(三)金融保险业(5%)

1、全额计税的:
(1)一般贷款业务的计税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加息、罚息等。
(2)典当业抵押贷款的计税营业额为利息收入。
(3)金融经纪业(中间业务)的计税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收入。
(4)保险业初保业务的计税营业额为收取的保险费全额。
(5)保险业储金业务的计税营业额为储金平均余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月利率。
2、差额计税的:
(1)外汇转贷业务以利息收入减去利息支出后差额计税。具体分为:
中国银行;
其他银行。
(2)融资租赁以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金融商品转让以买卖差价计税。
(4)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水费、电费、电话费、税款、学杂费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保险企业开展无赔款奖励业务的,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
(6)境内保险人将其承保的以境内标的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的,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境内保险人对境外再保险人应纳的营业税实行代扣代缴。
  3、金融保险业的“应收未收利息”、“应收未收保费”的征税规定:
(1)保险企业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保费,凡在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期内未收回的,允许从销售额中减除。以后收回的,再并入当期营业额中。
(2)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逾期(含展期)90天(含90天)尚未收回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纳税人取得利息收入权利的当天。原有的应收未收贷款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该笔贷款新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均为实际收取利息的当天。
(四)邮电通信业(3%)
1、差额计税:
(1)电信单位销售的各种有价电话卡,可按面值收入减去折扣、折让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2)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的出租电路业务,由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减除分割给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的价款后的差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3)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中移动集团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8858”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全额计税:
(五)文化体育业(3%)
1、差额计税: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全额计税
(六)娱乐业(5%、20%)
计税依据:全额纳税

二 : 【新提醒】[2013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汇总(顶!!!)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具体规定

纳税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分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对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几个误区

误区一:小微企业就是小型微利企业

2012年至2015年期间,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之后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需要厘清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不同。

媒体报道的小微企业,属于广义上的小微企业,是指所有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还包括了星罗棋布的个体工商户,其认定标准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比如工业企业是指从业人员300人以下、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而税法上的小型微利企业,只是狭义上的小微企业,特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而且工业企业的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也就是说,并非所有广义上的小微企业都能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误区二:小微企业可以享受起征点优惠

自2012年1月1日起,我省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月销售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提高至每次(日)销售额500元。这里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适用于一般企业性质的经营实体,即使月营业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也应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调高起征点政策的优惠面远远没有媒体宣传的那么大。也就是说,并非所有广义上的小微企业都能享受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

误区三:小型微利企业都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企业要申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必须符合三个前置条件,一是企业必须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二是企业必须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身份规定,三是企业必须建账健制,实行查账征收。也就是说,并非所有小型微利企业都能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三、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其中,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资本化处理后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准确把握该项政策,并与现行企业所得税其他政策有机结合,可以更好地发挥优惠政策的作用。

1.亏损企业也应积极申请加计扣除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以后五个年度的所得弥补。亏损后转弥补,可以抵减以后五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后年度不缴或少缴税。在税务管理中发现,部分企业由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等活动投入较大产生亏损,并未积极申请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原因是其认为亏损状态下申请加计扣除没有必要。其实,这些企业只关注正常经营亏损后转弥补的利益,却忽视了加计扣除可以加大亏损,带来更大的抵减效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对原亏损企业加计扣除结转抵扣政策进行了调整,规定加计扣除部分所形成的亏损可以用以后五年的所得弥补。加计扣除属于税法与会计核算不一致所产生的一项可抵减永久性差异。例如,某企业当年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为200万元,未加计扣除前的亏损额为500万元,如果申请享受了加计扣除优惠,则亏损额扩大到600万元(500+200?50%),因加计扣除而增加了100万元(200?50%)亏损额。因此,企业即使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亏损,也应积极申请加计扣除,这样可以抵减以后年度更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轻以后年度的所得税负担。

2.加计扣除优惠可与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企业所得税法中除了明确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外,还设置了诸如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加速折旧、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等其他扶持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而且,为了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调节作用,税法还规定对于税收优惠政策存在叠加时,企业无需选择最优惠的政策,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各类优惠政策。但部分企业缺乏统筹考虑,往往只选择其中一项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能综合应用有利于减轻税收负担的整体优惠政策,导致税收负担加重。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其认定条件之一就是必须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产生一定金额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但是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只享受了15%的低税率优惠,而不主动申请加计扣除优惠,从而多缴了税款。以某高新技术企业为例,当年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为200万元,未加计扣除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应纳税额为150万元(1000?15%);如果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由于增加扣除金额可以直接缩小税基,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只需缴纳所得税135万元[(1000-200?50%)?15%]。因此,当加计扣除优惠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时,企业应充分利用加计扣除优惠,从而获取更多的税收利益。

3.灵活处理征税或不征税收入

为了鼓励企业研究开发高端技术项目,弥补国内产品、技术空白,国家对于部分企业从事的研究开发项目提供财政扶持资金,资助企业从事研究开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政策同时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收到拨付的用于研究开发补助的财政性资金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综合考虑加计扣除优惠,分析纳入征税收入还是不征税收入哪种受益更大。例如,企业取得政府扶持研究开发的财政性资金400万元,全部用于研究开发费支出,企业将财政性资金纳入不征税收入管理,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如果企业将财政性资金作为征税收入管理,在增加收入400万元的同时,相应地增加扣除400万元,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仍为1000万元(1000+400-400)。但是,由于400万元用于研究开发费用的支出可申请加计扣除,则应纳税所得额减为800万元(1000+400-400-400?50%)。相比之下,财政性资金纳入征税收入更有利于该企业。

三 : 注册会计师税法练习题1101

第十一章 印花税法和契税法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有关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的表述中,错误的是()。[www.61k.com]A.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贴花;凡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B.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另贴印花C.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应按借款合同贴花D.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2、某企业签订一份货物运输合同,运费金额15000元,其中含装卸费300元,保险费1200元。本次运输货物金额为60000元,应缴纳印花税( )。A.6.8元B.6.75元C.6.5元D.7元3、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甲公司提供价值30万元的辅料并收取加工费20万元,代乙公司购买加工用原材料120万元。该笔加工业务,甲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 )元。A.400B.850C.350D.5504、杨某以500万元存款及价值800万元的房产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当年杨某朋友张某移居国外,将其境内价值80万元的房产赠送给杨某,当地契税的税率为3%。杨某应缴纳的契税为()万元。A.0B.2.4C.41.4D.425、甲、乙两人交换房产,甲房产价值500万元,乙房产价值450万元,乙支付补价5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契税是3%,上述业务共需要缴纳的契税是( )万元。A.5B.28.5C.1.5D.57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是( )。A.贷款合同B.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电力购售合同C.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与社会福利单位的书据D.银行因内部管理需要设置的现金收付登记簿7、某建筑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一份建筑承包合同,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相关费用50万元)。施工期间,该建筑公司又将其中价值1000万元的安装工程转包给乙企业,并签订转包合同。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印花税(  )。A.1.78万元B.1.90万元C.2.1万元D.2.14万元8、发生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契税的有( )。A.将房产用于偿债的张先生B.以房屋权属作价投资的某企业集团C.将房产投资于本人经营企业的李先生D.购买房产用于翻建新房的张某9、下列以下地点是契税的纳税地点的是( )。A.土地、房屋的转让人所在地B.承受土地、房屋的企业或者个人机构所在地C.土地、房屋的所在地D.合同签订地二、多项选择题1、契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有( )。A.签订土地、房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注册会计师税法练习题1101

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B.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次日C.取得具有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D.实际取得房地产产权证的当天2、下列关于印花税税率表述正确的有()。(www.61k.com)A.印花税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B.印花税的税率设计,遵循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C.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四档D.印花税中“权利、许可证照”适用定额税率3、下列各项中,可以享受契税免税优惠的有()。A.孤寡老人购买自用住房B.解放军野战医院购置病房用地C.王女士数十年如一日的照料一位老革命家,老革命家去世后,王女士根据遗嘱继承了老革命家的房产D.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4、下列关于印花税纳税义务人说法正确的有( )。A.各类合同的纳税人是立合同人B.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人是立据人C.权利、许可证的纳税人是发放及领受双方D.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5、下列账簿中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有( )。A.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B.企业的日记账簿C.企业的各明细分类账簿D.银行设置的备查账簿6、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的有( )。A.作为正本使用的副本B.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C.无息、贴息贷款合同D.个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签订用于经营性活动的房屋租赁合同7、下列有关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陈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A.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B.签订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C.商品储备管理公司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D.自2011年11月1日起,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8、采用自行贴花方法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 )。A.自行申报应税行为B.自行计算应纳税额C.自行购买印花税票D.自行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并注销9、下列需要征收契税的包括( )。A.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B.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C.以实物交换房屋D.等价交换的房屋答案部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单项选择题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该题针对“印花税税目”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300129】 2、【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注册会计师税法练习题1101

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www.61k.com]应纳税额=(15000-300-1200)×0.5‰=6.75(元)。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 【该题针对“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300137】 3、【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甲公司代乙公司购买的材料属于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原材料的情形,所以应按要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加工费按照加工合同贴花,辅料按照购销合同贴花。应缴纳印花税=(120+30)×0.03%+20×0.05%=0.055(万元)=550(元)。 【该题针对“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300142】 4、【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企业,免纳契税。受赠房产,承受房产的杨某为契税纳税人。80×3%=2.4(万元) 【该题针对“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300162】 5、【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个人交换房产,交换价格不等时,由以货币或实物支付差价的一方缴纳契税。应缴纳契税=50×3%=1.5(万元)。 【该题针对“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300166】 6、【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BC,均属于征税范围。选项D,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该题针对“印花税法(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300195】 7、【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施工企业将承包工程分包或转包所签合同,应根据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计载金额计算应纳税额,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纳印花税=(6000+1000)×0.3‰=2.10万元。 【该题针对“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300202】 8、【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特别注意契税纳税人是买方而不是卖方,这与所有的其他税种不同。此题中,将房产用于偿债的张先生、以房屋权属作价投资的某企业集团均属契税征税范围,但纳税人为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人,所以不缴纳契税;选项C是免纳契税的范围;选项D对于买方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该题针对“契税法(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300207】 9、【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契税的纳税地点是土地、房屋所在地。 【该题针对“契税的征收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300181】 二、多项选择题1、【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契税纳税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注册会计师税法练习题1101

的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具有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www.61k.com] 【该题针对“契税的征收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300183】 2、【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印花税税率”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306871】 3、【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选项A不符合免税条件,只有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时才免契税;选项C不属于免征契税的范围;只有选项B、D符合契税免税的规定。 【该题针对“契税的税收优惠”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300172】 4、【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权利、许可证的纳税人是领受人。 【该题针对“印花税的纳税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300117】 5、【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内部备查的账簿不贴花。 【该题针对“印花税税目”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300121】 6、【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副本或抄本作为正本使用的应当另行贴花;个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签订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才免税。 【该题针对“印花税税收优惠”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300145】 7、【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该题针对“印花税税收优惠”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300148】 8、【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纳税人书立、领受或者使用印花税法列举的应税凭证的同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应当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和适用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并加以注销或划销,纳税义务才算全部履行完毕。 【该题针对“印花税的征收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300155】 9、【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交换房屋的价值相等的不征收契税。 【该题针对“契税征税对象”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300157】

四 :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发布三种情形不予注册

一.因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二.年龄超过70周岁;

三.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工作。

以上三种情形不予注册,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发布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

新《办法》的主要变化还包括:将名称规范为《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从名称中去掉了“审批”二字;进一步明确了注册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依据《行政许可法》,明确了注册的程序要求和期限要求;明确了备案的含义;对准予注册人员进行公告;增加了撤销注册的情形;对港澳台人士和外籍人士申请注册不另设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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