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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征收范围-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17-09-26 所属栏目:消费税征收范围及税率

一 : 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导语:对消费税、税率,以及税收的方式、消费税的范围和税率都进行了相关的说明。对于消费税征收范围及税率是什么有清楚的了解,有利于人们在日常消费时,对于消费产品的价格有一个清晰的评估,从而有效的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中国是世界上消费潜力最大的国家,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增加,人们的消费能力不断的增强。消费税则成为人们日常最关注的问题之一,那么消费税征收范围及税率是什么呢?

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一、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二、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税额指需上缴税款的数额。用计税依据乘以税率就得到税额。

  三、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税率

  税目--子目--税率

  一、烟

  1、卷烟

  (1)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70元以上的(含70元,不含增值税)--比率税率:56%--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50000支)

  (2)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70元以下的(不含增值税)--比率税率:36%---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50000支)

  商业批发---5%

  2、雪茄烟--36%

  3、烟丝---30%

  二、酒

  1、啤酒

  (1)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不含增值税)3000元(含)以上的--250元/吨

  (2)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不含增值税)3000元以下的--220元/吨

  (3)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250元/吨

  2、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比率税率:20%;--定额税率: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3、黄酒--240/吨

  4、其他酒--10%

  三、成品油

  1、汽油--1.52元/升

  2、柴油--1.2元/升

  3、石脑油--1.52元/升

  4、溶剂油--1.52元/升

  5、润滑油--1.52元/升

  6、燃料油--1.2元/升

  7、航空煤油--1.2元/升(暂缓征收)

  四、鞭炮、焰火——15%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除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以外的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5%零售环节征收

  2、其他金银珠宝首饰;珠宝玉石--10%生产环节征收

  六、高尔夫球及球具——10%

  七、高档手表(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含)元以上的各类手表——20%

  八、游艇——10%

  九、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实木地板——5%

  十一、小汽车

  1、乘用车

  (1)汽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以下--1%

  (1)汽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3%

  (2)汽缸容量在1.5升至2.0升(含)--5%

  (3)汽缸容量在2.0升至2.5升(含)--9%

  (4)汽缸容量在2.5升至3.0升(含)--12%

  (5)汽缸容量在3.0升至4.0升(含)--25%

  (6)汽缸容量在4.0升以上--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5%

  十二、摩托车

  1、汽缸容量250毫升--3%

  2、汽缸容量250毫升以上--10%

  十三、化妆品——30%

  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二 : 高培勇:消费税征收范围应与时俱进

网易财经11月10日讯今天下午,网易财经在北京举办了“个税改革视角下的中国财税生态重建”论坛活动。[www.61k.com]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先生表示,要重新地遴选征收对象,因为特别是高消费的产品是与时俱进有变化的。

【文字实录】

高培勇:消费税的特点和一般的流转税不一样,不是所有的商品都征消费税而是挑选部分商品征收消费税,所以消费税是有税目的,看看消费税的几大类主要是烟酒等四类产品,已经占到消费税收入的90%甚至是更多一点。这些的特点来讲是特别流转税,或者是特别消费税所以它的功能就很明显了,很重要的是调节,因为不同的产品之间如果说家政了消费税而且消费税的税率又相对比较高的时候,这就是起到了调节的作用。利用到消费税征收对象的商品,比如说烟酒油车这四类它的特点是高耗能的、高消费的或者是高污染的,大概就是这几块。因此,从中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角度来讲,从保证资源能源的发展的可持续性的角度来讲,今后的消费税的发展方向就是要强化调节作用,而这种强化势必从加重税负开始。这是一个大的趋势,它的税负肯定是上调的,当然有区别总体税负是上调的。第二,要重新地遴选征收对象,因为特别是高消费的产品是与时俱进有变化的,特别印象深刻的是当时在人民大学读书的时候,那时候大家去公共浴池洗澡,谁要是用洗发液、沐浴液大家觉得他是富人,一般人用肥皂,好一点的用香皂,所以1994年设计的消费税税目的时候就把洗发水等纳入到了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中来了。06年又把它取消了。目前需要做什么呢?就是化妆品再刨除出去,94年女士化妆是凤毛麟角的,现在男女不化妆也是非常独特的,有从奢侈品到一般消费品的转化过程。所以税目一直在调整,因此这次的消费税改革要在这些方面做一些调整。第三,考虑到有可能把消费税划为地方税或者是暂时交给地方税作为收入来源,在征税的环节下也有一个转移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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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菠萝啤酒是否征收消费税

菠萝啤酒是以大麦或者其他粮食为原料,加入啤酒花,经糖化、发酵,并在过滤时加入菠萝精(汁)、糖酿制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其在产品特性、使用原料和生产工艺流程上与啤酒相同,只是在过滤时加上适量的菠萝精(汁)和糖,因此,对菠萝啤酒应按啤酒征收消费税。

四 : 消费税征收范围

消费税(Consumer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以下是聘才网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欢迎阅读!

消费税征收范围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www.61k.com。

消费税征收范围 消费税征收范围

征税范围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

消费税

消费税

范围。本税目下设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四个子目。

卷烟是指将各种烟叶切成烟丝,按照配方要求均匀混合,加入糖、酒、香料等辅料,用白色盘纸、棕色盘纸、涂布纸或烟草薄片经机器或手工卷制的普通卷烟和雪茄型卷烟。

(一)甲类卷烟

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5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

(二)乙类卷烟

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3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84号)。

(三)雪茄烟

雪茄烟是指以晾晒烟为原料或者以晾晒烟和烤烟为原料,用烟叶或卷烟纸、烟草薄片作为烟支内包皮,再用烟叶作为烟支外包皮,经机器或手工卷制而成的烟草制品。按内包皮所用材料的不同可分为全叶卷雪茄烟和半叶卷雪茄烟。

雪茄烟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其从价定额税率为36%。

(四)烟丝

烟丝是指将烟叶切成丝状、粒状、片状、末状或其他形状,再加入辅料,经过发酵、储存,不经卷制即可供销售吸用的烟草制品。

烟丝的征收范围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如斗烟、莫合烟、烟末、水烟、黄红烟丝等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酒及酒精”品目相应改为“酒”)[2]

本税目下设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酒精子目现已被取消)五个子目。

(一)白酒

白酒是指以高粱、玉米、大米、糯米、大麦、小麦、小米、青稞、白薯(红薯、地瓜)、木薯、马铃薯(土豆)、芋头、山药等各种粮食和薯类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

(二)黄酒

黄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籼米、大米、黄米、玉米、小麦、薯类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压榨酿制的酒。由于工艺、配料和含糖量的不同,黄酒分为干黄酒、半干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四类。

黄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三)啤酒

啤酒是指以大麦或其他粮食为原料,加入啤酒花,经糖化、发酵、过滤酿制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啤酒按照杀菌方法的不同,可分为熟啤酒和生啤酒或鲜啤酒。

啤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包装和散装的啤酒。

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

(四)其他酒

其他酒是指除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以外,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其征收范围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等等。

1.糠麸白酒是指用各种粮食的糠麸酿制的白酒。

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税。

2.其他原料白酒是指用醋糟、糖渣、糖漏水、甜菜渣、粉渣、薯皮等各种下脚料,葡萄、桑椹、橡子仁等各种果实、野生植物等代用品,以及甘蔗、糖等酿制的白酒。

3.土甜酒是指用糯米、大米、黄米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通过酒曲发酵),采用压榨酿制的酒度不超过12度的酒。

酒度超过12度的应按黄酒征税。

4.复制酒是指以白酒、黄酒、酒精为酒基,加入果汁、香料、色素、药材、补品、糖、调料等配制或泡制的酒,如各种配制酒、泡制酒、滋补酒等等。

5.果木酒是指以各种果品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过滤酿制的酒。

6.汽酒是指以果汁、香精、色素、酸料、酒(或酒精)、糖(或糖精)等调配,冲加二氧化碳制成的酒度在1度以上的酒。

7.药酒是指按照医药卫生部门的标准,以白酒、黄酒为酒基,加入各种药材泡制或配制的酒。

(六)酒精(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酒精消费税。)

酒精又名乙醇,是指以含有淀粉或糖分的原料,经糖化和发酵后,用蒸馏方法生产的酒精度数在95度以上的无色透明液体;也可以石油裂解气中的乙烯为原料,用合成方法制成。

酒精的征收范围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方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化妆品

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蓝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

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成套化妆品等等。

(一)香水、香水精是指以酒精和香精为主要原料混合配制而成的液体芳香类化妆品。

(二)香粉是指用于粉饰面颊的化妆品。按其形态有粉状、块状和液状。高级香粉盒内附有的彩色丝绒粉扑,花色香粉粉盒内附有的小盒胭脂和胭脂扑,均应按“香粉”征税。

(三)口红又称唇膏,是涂饰于嘴唇的化妆品。口红的颜色一般以红色为主,也有白色的(俗称口白),还有一种变色口红,是用曙红酸等染料调制而成的。

(四)指甲油又名“美指油”,是用于修饰保护指甲的一种有色或无色的油性液态化妆品。

(五)胭脂是擦敷于面颊皮肤上的化妆品。有粉质块状胭脂、透明状胭脂膏及乳化状胭脂膏等。

(六)眉笔是修饰眉毛用的化妆品。有铅笔式和推管式两种。

(七)唇笔是修饰嘴唇用的化妆品。

(八)蓝眼油是涂抹于眼窝周围和眼皮的化妆品。它是以油脂、蜡和颜料为主要原材料制成。色彩有蓝色、绿色、棕色等等,因蓝色使用最为普遍,故俗称“蓝眼油”。眼影膏、眼影霜、眼影粉应按照蓝眼油征税。

(九)眼睫毛商品名称叫“眼毛膏”或“睫毛膏”,是用于修饰眼睫毛的化妆品。其产品形态有固体块状、乳化状。颜色以黑色及棕色为主。

(十)成套化妆品是指由各种用途的化妆品配套盒装而成的系列产品。一般采用精制的金属或塑料盒包装,盒内常备有镜子、梳子等化妆工具,具有多功能性和使用方便的特点。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发胶和头发漂白剂等,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护肤护发品

(2006年以后“取消”该税目)

护肤护发品是用于人体皮肤、毛发,起滋润、防护、整洁作用的产品。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雪花膏、面油、花露水、头油、发乳、烫发水、染发精、洗面奶、磨砂膏、火局油膏、面膜、按摩膏、洗发水、护发素、香皂、浴液、发胶、摩丝以及其他各种护肤护发品等。

(一)雪花膏是一种“水包油”型的乳化体。雪花膏品种繁多,按其膏体结构、性能和用途不同,大体可分为微碱性、微酸性粉质雪花膏及药物性和营养性雪花膏四类。

(二)面油又称“润面油”或“润肤油”,是一种强油性的“油包水”型乳化体,含有大量油脂成分,能起抗寒、润肤及防裂作用。

(三)花露水是一种芳香护肤用品,有杀菌、除臭、止痒和爽身效用。它是以酒精、水、香精等为主要原料混合配制而成。花露水与香水的主要区别是:花露水香精用量少,在5%(含5%)以下,酒精用量多,但浓度低,且要加入少量桂皮油、藿香油等原料;香水香精用量大,在5%以上,酒精用量少,但浓度高。

(四)头油也称“生发油”或“发油”,是一种护发美发用品。

(五)发乳是一种乳化膏体护发用品,按其乳化体的结构可分为“水包油”型发乳和“油包水”型发乳。

(六)烫发水是使头发卷曲保持发型的日用化学品。用于电烫(或冷烫)的叫烫发剂;用于冷却处理的叫冷卷发剂。定型发水也按烫发水征税。

(七)染发精又称染发剂,是用于染发、使头发保持一定颜色和光泽的产品。根据染料染发后保留时间的长短,染发精分为暂时性染发精、半永久性染发精和永久性染发精三类。

(八)洗发水又称洗发液或洗发精、洗发香波。一般采用硫酸脂肪醇的三乙醇胺与氢氧化胺的混合盐、十二酸异丙醇酰胺、甲醛、聚氧乙烯、羊毛脂、香料、色料和水作为原料。

洗发块、洗发粉应按洗发水征税。

(九)香皂(包括液体香皂),又叫化妆皂,是具芳香气味较浓的中高级洗涤用品。是以动植物油、烧碱、松香和香精等为主要原材料,在一定温度下经化学(皂化)反应而成。其花色品种较多,按其成分组成可分为一般香皂、多脂香皂和药物香皂三种。

征收范围为各种香皂。

(十)其他各种护肤护发品指本类产品中列举品名以外的具有润肤护肤护发功能的各种护肤护发品。

首饰珠宝玉石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一)金银珠宝首饰包括:

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

(二)珠宝玉石的种类包括:

1.钻石:钻石是完全由单一元素碳元素所结晶而成的晶体矿物,也是宝石中唯一由单元素组成的宝石。钻石为八面体解理,即平面八面体晶面的四个方向,一般呈阶梯状。钻石的化学性质很稳定,不易溶于酸和碱。但在纯氧中,加热到1770度左右时,就会发生分解。在真空中,加热到1700度时,就会把它分解为石墨。钻石有透明的、半透明的,也有不透明的。宝石级的钻石,应该是无色透明的,无瑕疵或极少瑕疵,也可以略有淡黄色或极浅的褐色,最珍贵的颜色是天然粉色,其次是蓝色和绿色。

2.珍珠:海水或淡水中的贝类软体动物体内进入细小杂质时,外套膜受到刺激便分泌出一种珍珠质(主要是碳酸钙),将细小杂质层层包裹起来,逐渐成为一颗小圆珠,就是珍珠。珍珠颜色主要为白色、粉色及浅黄色,具珍珠光泽,其表面隐约闪烁着虹一样的晕彩珠光。颜色白润、皮光明亮、形状精圆、粒度硬大者价值最高。

3.松石:松石是一种自色宝石,是一种完全水化的铜铝磷酸盐。分子式为cual6(po4)4(oh)8?5h2o。松石的透明度为不透明、薄片下部分呈半透明。抛光面为油脂玻璃光泽,断口为油脂暗淡光泽。松石种类包括波斯松石、美国松石和墨西哥松石、埃及松石和带铁线的绿松石。

4.青金石:青金石是方钠石族的一种矿物;青金石的分子式为(na,ca)7-8(al,si)12(o,s)24(so4),cl2cl2·(oh)2(oh)2,其中钠经常部分地为钾置换,硫则部分地为硫酸根、氯或硒所置换。青金石的种类包括波斯青金石、苏联青金石或西班牙青金石、智利青金石。

5.欧泊石:矿物质中属蛋白石类,分子式为sio2?·nh2o。由于蛋白石中sio2小圆珠整齐排列像光栅一样,当白光射在上面后发生衍射,散成彩色光谱,所以欧泊石具有绚丽夺目的变幻色彩,尤以红色多者最为珍贵。欧泊石的种类包括白欧泊石、黑欧泊石、晶质欧泊石、火欧泊石、胶状欧泊石或玉滴欧泊石、漂砾欧泊石、脉石欧泊石或基质中欧泊石。

6.橄榄石:橄榄石是自色宝石,一般常见的颜色有纯绿色、黄绿色到棕绿色。橄榄石没有无色的。分子式为:(mg,fe)2sio4。橄榄石的种类包括贵橄榄石、黄玉、镁橄榄石、铁橄榄石、“黄昏祖母绿”和硼铝镁石。

7.长石:按矿物学分类长石分为两个主要类型:钾长石和斜长石。分子式分别为:kalsi3o8、naalsi3o8。长石的种类包括月光石或冰长石、日光石或砂金石的长石、拉长石、天河石或亚马逊石。

8.玉:硬玉(也叫翡翠)、软玉。硬玉是一种钠和铝的硅酸盐,分子式为:naal(sio3)2。软玉是一种含水的钙镁硅酸盐,分子式为:camg5(oh)2(si4o11)2。

9.石英:石英是一种它色的宝石,纯石英为无色透明。分子式为sio2。石英的种类包括水晶、晕彩或彩红石英、金红石斑点或网金红石石英、紫晶、黄晶、烟石英或烟晶、芙蓉石、东陵石、蓝线石石英、乳石英、蓝石英或蓝宝石石英、虎眼石、鹰眼或猎鹰眼、石英猫眼、带星的或星光石英。

10.玉髓:也叫隐晶质石英。分子式为sio2。玉髓的种类包括月光石、绿玉髓、红玛瑙、肉红玉髓、鸡血石、葱绿玉髓、玛瑙、缟玛瑙、碧玉、深绿玉髓、硅孔雀石玉髓、硅化木。

11.石榴石:其晶体与石榴籽的形状、颜色十分相似而得名。石榴石的一般分子式为r3m2(sio4)3。石榴石的种类包括铁铝榴石、镁铝榴石、镁铁榴石、锰铝榴石、钙铁榴石、钙铬榴石。

12.锆石:颜色呈红、黄、蓝、紫色等。分子式为zrsio4。

13.尖晶石:颜色呈黄色、绿色和无色。分子式为mgal2o4。尖晶石的种类包括红色尖晶石、红宝石色的尖晶石或红宝石尖晶石、紫色的或类似贵榴石色泽的尖晶石、粉或玫瑰色尖晶石、桔红色尖晶石、蓝色尖晶石、蓝宝石色尖晶石或蓝宝石尖晶石、象变石的尖晶石、黑色尖晶石、铁镁尖晶石或镁铁尖晶石。

14.黄玉:黄玉是铝的氟硅酸盐,斜方晶系。分子式为al2(f,oh)2sio4。黄玉的种类包括棕黄至黄棕、浅蓝至淡蓝、粉红、无色的、其他品种。

15.碧玺:极为复杂的硼铝硅酸盐,其中可含一种或数种以下成分:镁、钠、锂、铁、钾或其他金属。这些元素比例不同,颜色也不同。碧玺的种类包括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黄和橙色、无色或白色、黑色、杂色宝石、猫眼碧玺、变色石似的碧玺。

16.金绿玉:属尖晶石族矿物,铝酸盐类。主要成分是氧化铝铍,属斜方晶系。分子式为beal2o4。金绿玉的种类包括变石、猫眼石、变石猫眼宝石及其他一些变种。

17.绿柱石:绿柱石在其纯净状态是无色的;不同的变种之所以有不同的颜色是由于微量金属氧化物的存在。在存在氧化铬或氧化钒时通常就成了祖母绿,而海蓝宝石则是由于氧化亚铁着色而成的。成为铯绿柱石是由于镁的存在,而金绿柱石则是因氧化铁着色而成的。分子式为:be3al2(sio3)6。绿柱石的种类包括祖母绿、海蓝宝石、maxixe型绿柱石、金绿柱石、铯绿柱石、其他透明的品种、猫眼绿柱石、星光绿柱石。

18.刚玉:刚玉是一种很普通的矿物,除了星光宝石外,只有半透明到透明的变种才能叫作宝石。分子式为al2o3,含氧化铬呈红色,含钛和氧化铁呈蓝色,含氧化铁呈黄色,含铬和氧化铁呈橙色,含铁和氧化钛呈绿色,含铬、钛和氧化铁呈紫色。刚玉的种类包括红宝石、星光红宝石、蓝宝石、艳色蓝宝石、星光蓝宝石。

19.琥珀:一种有机物质。它是一种含一些有关松脂的古代树木的石化松脂。分子式为c40h64o4。琥珀的种类包括海珀、坑珀、洁珀、块珀、脂珀、浊珀、泡珀、骨珀。

20.珊瑚:是生物成因的另一种宝石原料。它是珊瑚虫的树枝状钙质骨架随着极细小的海生动物群体增生而形成。

21.煤玉:煤玉是褐煤的一个变种(成分主要是碳,并含氢和氧)。它是由漂木经压实作用而成,漂木沉降到海底,变成埋藏的细粒淤泥,然后转变为硬质页岩,称为“煤玉岩”,煤玉是生物成因的。煤玉为非晶质,在粗糙表面上呈暗淡光泽,在磨光面上为玻璃光泽。

22.龟甲:是非晶质的,具有油脂光泽至蜡状光泽,硬度2.5。

23.合成刚玉:指与有关天然刚玉对比,具有基本相同的物理、光学及化学性能的人造材料。

24.合成宝石:指与有关天然宝石对比,具有基本相同的物理、光学及化学性能的人造宝石。合成宝石种类包括合成金红石、钛酸锶、钇铝榴石、轧镓榴石、合成立方锆石、合成蓝宝石、合成尖晶石、合成金红石、合成变石、合成钻石、合成祖母绿、合成欧泊、合成石英。

25.双合石:也称复合石,这是一种由两种不同的材料粘结而成的宝石。双合石的种类是根据粘合时所用的材料性质划分的。双合石的种类有石榴石与玻璃双合石、祖母绿的代用品、欧泊石代用品、星光蓝宝石代用品、钻石代用品、其他各种仿宝石复合石。

26.玻璃仿制品。

鞭炮、焰火

鞭炮,又称爆竹。是用多层纸密裹火药,接以药引线,制成的一种爆炸品。

焰火,指烟火剂,一般系包扎品,内装药剂,点燃后烟火喷射,呈各种颜色,有的还变幻成各种景象,分平地小焰火和空中大焰火两类。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鞭炮、焰火。通常分为13类,即喷花类、旋转类、旋转升空类、火箭类、吐珠类、线香类、小礼花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炮竹类、摩擦炮类、组合烟花类、礼花弹类。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汽油

汽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由天然或人造石油经脱盐、初馏、催化裂化,调合而得。为无色到淡黄色的液体,易燃易爆,挥发性强。按生产装置可分为直馏汽油、裂化汽油等类。经调合后制成各种用途的汽油。按用途可分为车用汽油、航空汽油、起动汽油和工业汽油(溶剂汽油)。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车用汽油、航空汽油、起动汽油。

工业汽油(溶剂汽油)主要作溶剂使用,不属本税目征收范围。

柴油

柴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由天然或人造石油经脱盐、初馏、催化裂化,调合而得。易燃易爆,挥发性低于汽油。柴油按用途分为轻柴油、重柴油、军用柴油和农用柴油。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轻柴油、重柴油、农用柴油、军用轻柴油。

汽车轮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取消汽车轮胎税目。[2] )

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胎。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一)轻型乘用汽车轮胎;

(二)载重及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胎;

(三)矿山、建筑等车辆用轮胎;

(四)特种车辆用轮胎(指行驶于无路面或雪地、沙漠等高越野轮胎);

(五)摩托车轮胎;

(六)各种挂车用轮胎;

(七)工程车轮胎;

(八)其他机动车轮胎;

(九)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通用轮胎。(自2010年12月1日起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属于消费税“汽车轮胎”的征收范围。)

摩托车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一)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不超过50毫升的两轮机动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2] ),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

(二)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超过50毫升、空车质量不超过400公斤(带驾驶室的正三轮车及特种车的空车质量不受此限)的两轮和三轮机动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2] )

1.两轮车:装有一个驱动轮与一个从动轮的摩托车。

(1)普通车:骑式车架,双人座垫,轮辋基本直径不小于304毫米,适应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

(2)微型车:坐式或骑式车架,单人或双人座垫,轮辋基本直径不大于254毫米,适应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

(3)越野车:骑式车架,宽型方向把,越野型轮胎,剩余垂直轮隙及离地间隙大,适应在非公路地区行驶的摩托车。

(4)普通赛车:骑式车架,狭型方向把,座垫偏后,装有大功率高转速发动机,在专用跑道上比赛车速的一种摩托车。

(5)微型赛车:坐式或骑式车架,轮辋基本直径不大于254毫米,装有大功率高转速发动机,在专用跑道上比赛车速的一种摩托车。

(6)越野赛车:具有越野性能,装有大功率发动机,用于非公路地区比赛车速的一种摩托车。

(7)特种车:一种经过改装之后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两轮摩托车。如开道车。

2.边三轮车:在两轮车的一侧装有边车的三轮摩托车。

(1)普通边三轮车:具有边三轮车结构,用于载运乘员或货物的摩托车。

(2)特种边三轮车:装有专用设备,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边三轮车。如警车、消防车。

3.正三轮车: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和固定车厢的三轮摩托车。

(1)普通正三轮车:具有正三轮车结构,用于载运乘员或货物的摩托车。如客车、货车。

(2)特种正三轮车:装有专用设备,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正三轮车。如容罐车、自卸车、冷藏车。

小汽车

小汽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四个和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主要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一)小轿车:是指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且座位布置在两轴之间的四轮汽车。

小轿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轿车(气缸容量,即排气量,下同<1000毫升);普通轿车(1000毫升≤气缸容量<2200毫升);高级轿车(气缸容量≥2200毫升)及赛车。

(二)越野车:是指四轮驱动、具有高通过性的车辆。

越野车的征收范围包括轻型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高级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及赛车。

(三)小客车,又称旅行车:是指具有长方箱形车厢、车身长度大于3.5米、小于7米的、乘客座位(不含驾驶员座位)在22座以下的车辆。

小客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中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

用上述应税车辆的底盘组装、改装、改制的各种货车、特种用车(如急救车、抢修车)等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电池、涂料[3] [3]

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税目注释见附件),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二、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电池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电池,是一种将化学能、光能等直接转换为电能的装置,一般由电极、电解质、容器、极端,通常还有隔离层组成的基本功能单元,以及用一个或多个基本功能单元装配成的电池组。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

一、原电池

原电池又称一次电池,是按不可以充电设计的电池。按照电极所含的活性物质分类,原电池包括锌原电池、锂原电池和其他原电池。

锌原电池。以锌做负极的原电池,包括锌二氧化锰原电池、碱性锌二氧化锰原电池、锌氧原电池、锌氧化银原电池、锌氧化汞原电池等。

锂原电池。以锂做负极的原电池,包括锂二氧化锰原电池、锂亚硫酰氯原电池、锂二硫化铁原电池、锂二氧化硫原电池、锂氧原电池、锂氟化碳原电池等。

其他原电池。指锌原电池、锂原电池以外的原电池。

原电池又可分为无汞原电池和含汞原电池。汞含量低于电池重量的0.0001%的原电池为无汞原电池;其他原电池为含汞原电池。

二、蓄电池

蓄电池又称二次电池,是按可充电、重复使用设计的电池;包括酸性蓄电池、碱性或其他非酸性蓄电池、氧化还原液流蓄电池和其他蓄电池。

酸性蓄电池。一种含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包括铅蓄电池等。

铅蓄电池,指含以稀硫酸为主电解质、二氧化铅正极和铅负极的蓄电池。

碱性或其他非酸性蓄电池。一种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包括金属锂蓄电池、锂离子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铁镍蓄电池、锌氧化银蓄电池、碱性锌二氧化锰蓄电池、锌氧蓄电池、锂氧蓄电池等。

氧化还原液流电池。一种通过正负极电解液中不同价态离子的电化学反应来实现电能和化学能互相转化的储能装置,目前主要包括全钒液流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是通过正负极电解液中不同价态钒离子的电化学反应来实现电能和化学能互相转化的储能装置。

其他蓄电池。除上述、、外的蓄电池。

三、燃料电池

燃料电池,指通过一个电化学过程,将连续供应的反应物和氧化剂的化学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电化学发电装置。

四、太阳能电池

太阳能电池,是将太阳光能转换成电能的装置,包括晶体硅太阳能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化合物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但不包括用于太阳能发电储能用的蓄电池。

五、其他电池

除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以外的电池。

附件2:

涂料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

涂料由主要成膜物质、次要成膜物质等构成。按主要成膜物质涂料可分为油脂类、天然树脂类、酚醛树脂类、沥青类、醇酸树脂类、氨基树脂类、硝基类、过滤乙烯树脂类、烯类树脂类、丙烯酸酯类树脂类、聚酯树脂类、环氧树脂类、聚氨酯树脂类、元素有机类、橡胶类、纤维素类、其他成膜物类等。[3]

征收管理编辑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除委托加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消费税的特有规定之外,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基本一致。

消费税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委托个人加工以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卷烟批发除外);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延伸阅读:

【消费税】一些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将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记者日前采访多位业内专家获悉,在营改增之后,当前消费税已经迎来改革的窗口期,以纳税范围、征收环节、税率为核心的调整有望加速推进,一些高污染高耗能产品、高档消费品以及高档服务将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征收环节或从生产转移到零售环节。此外,消费税还有望从中央税改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典型的间接税,实行价内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成品油、小汽车等13个税目。

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始于1994年。依照2013年底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消费税首次出现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篇章中,与资源税、房地产税等一同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完善税收制度的重点。

而营改增之后,消费税提速改革的窗口已经开启。记者了解到,一方面,地方主体税种缺失,消费税有望弥补地方税收缺口。另一方面,增值税将服务业纳入之后,也需要消费税相应做出调整以适应新的税制结构。本轮消费税税制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将锁定在“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征收环节和税率”。

从征收范围来看,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以及部分高档服务将纳入征收范围。与此同时,一些不适合继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也将从税目中剔除。

业内专家指出,这主要是为了适应当前我国消费结构升级中的新变化,比如说过去被看作奢侈品的化妆品还有汽车轮胎等产品,一部分已经是常规消费品,那么适时调整其消费税就显得很有必要。例如,在2006年消费税制改革中就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不少专家建议,未来属于大众消费的化妆品应降税,其消费税税率甚至可以降到零,而少数人群的高档消费、奢侈消费,如烟草、高尔夫球等,其消费税应保留或适度提高。

“把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一些高档服务,这是和增值税改革并行不悖的。”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表示,当前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还是限于一些有形产品,而在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扩大到了所有行业,服务业也被囊括进来,那么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就也应该相应地扩大到无形的服务产品。“增值税要求中性、税基要宽,消费税的功能定位就要求它在增值税的基础上对消费进一步调节,两者的改革步伐是相适应的。”

除了征收范围扩大之外,消费税的征收环节也可能会从生产环节移至零售环节,同时税率可能也要进行适当调整。业内专家指出,消费税移至零售环节,因为考虑到零售价和出厂价及批发价之差,计税依据扩大可以带来更多的消费税收入。

不过,这一项内容可能还留存争议。争议点主要在于,纳税人数量的大大增加可能会给税收征管带来较大挑战。此外,以零售价为依据征收消费税,虽有税收潜力,但对于消费者来说税负水平增加,消费者可能不愿接受,需求萎缩反过来也会导致税收下降。

蒋震表示,如果将消费税征收环节改为零售环节,那么有些商品的征管成本可能会提高,实际上是不利于消费税改革的趋势的。在他看来,税制改革不能单纯把弥补收入作为目标,而要总体考虑对征管成本以及对地方政府行为的影响。

消费税目前属于中央税,2015年我国国内消费税1.05万亿元,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是我国第四大税种。而本轮消费税改革的另外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有望从中央税改为共享税,这同时可以起到弥补地方税收缺口的作用。国税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就曾指出,由于营改增会造成地方约9000亿元到1万亿元规模的减税,按照以前税制改革的“惯例”,中央一般会适当补贴地方政府,以提高改革的积极性。消费税收入规模大致在1万亿元,跟营业税减收规模差不多。

不过也有业内专家指出,国内消费税与营业税税源分布不均匀,营业税与服务业的规模大小密切相关,消费税则与特定消费品的消费密切相关,有些地方消费税的增加不一定能弥补营业税的减少。

还有媒体援引消息人士观点提出,本轮消费税改革中诸如实木地板、首饰珠宝等小的税目有望调整为地方收入,税率上也允许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决定,酒类消费税也有望部分返还给地方;其他如烟、成品油、车类税目等较大体量收入仍然归中央。

“在营改增之后,消费税改革确实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从这个角度看,目前确实是一个推进改革的机会,也存在改革基础。但是毕竟中央财政压力也不小,缺少推动力,所以如果缺少顶层设计,推进起来难度还是不小。”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全认为,促进供给侧改革、减税增效是当前的重点。

消费税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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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消费税征收范围-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本文地址: http://www.61k.com/1084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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