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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制度-中学教师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2018-03-29 所属栏目: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 : 中学教师考勤制度

中学教师考勤制度(修改稿)

为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时间,提高教学质量,切实规范学校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对正常工作时间的上班(上课、早读晚自习)、开会和有组织的集体活动均予以考勤登记。

1.冬春季签到时间:

上午签到7:30-----8:50 上午签退11:15-----12:10

下午签到1:40-----2:20 下午签退 4:20-----5:00

夏季签到时间:

上午签到7:30-----8:50 上午签退11:15-----12:10

下午签到2:00-----2:50 下午签退 4:40-----5:30

2.签到考勤办法:

①每天在点到机上签到四次,另加每天两次随机抽查。签到以点到机记录为准,在签到时间以外算缺签处理。当天四次签到加上两次抽查全到为当天满勤。缺勤一天以旷工论处,扣除绩效工资50元,另加考勤8元,共58元,缺勤半天以旷工半天论处,扣除绩效工资29元,每天缺签一次扣2元,缺勤二次以旷工半天论处。抽查一次未到扣2元。

②每月全勤奖为40元。每月累计缺签6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③每月请事假超过三天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每月病假一周以上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每月事假一天内,不扣考勤奖,二天至三天内每天扣8元。病假三天内不扣考勤奖,三到五天每天扣8元

④公假以出勤计算。

⑤当天考勤结果,第二天进行公布。考勤按月考核汇总,所扣金额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如绩效工资不够扣除,此种情况将向教委有关部门汇报。

⑥当日值班领导应对早读、晚自习、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迟到、早退应及时与有关教师联系。教师旷课一节扣除20元

⑦当日值班领导应把当天考勤检查的有关情况在校务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

二、会议考勤制度

学校例会、全体教师会议、教研会议、班主任会议以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在会议签到记录表上签到。因故不出席者扣20元。

三、请假制度

1、教师因私事、公事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私事请假自行调好课程;公假三天以内自行调整课程,三天以上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公假内调课以代课计算;病假原则上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调课以代课计算。

2、请假应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半天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一天以上必须向校长请假。

3、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先电话向有关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返校后补填假条。不补假条,请假无效。

4、凡请假者必须填写书面请假条,月底考核均以请假条为依据。

5、在编教师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学校制度执行。

四、查岗制度

学校领导、值班领导以及教务处有关人员将对教师的上课、早读、晚自习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并对教师的坐班进行不定时检查。

五、本制度如需改动,需经校委会商议后另行通知,在新制度出台前按此制度执行,任何人不得做出与此制度不符的决定。

六、本制度从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起试执行

中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要求

一、教学工作量系数

语文:1.3

数学、英语、物理、化学:1.2

九年级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1.1

其它:1

二、工作量标准

工作量累计达到8个为基本工作量。每少一个工作量扣20元,在绩效工资中分配时还须按实际工作量计算;超出部分按原计算办法执行。

三、如有教师工作量不足,应向学校校委会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情况进行调配或另行分工,接受学校安排教师,工作量按安排计算;不服从学校安排教师造成工作量不足按工作量标准执行。

四、1960年以前出生教师,新分配或调入教师,哺乳期女教师等特殊情况教师工作量情况由校长室进行说明。

晚自习安排说明

一、晚自习时间

九年级:7:00—9:30

非毕业班:7:00—8:30

二、晚自习说明

九年级晚自习按安排进行。非毕业班下晚自习教师由学校安排,被安排教师不得把晚自习卖给其他教师,如果觉得学校安排的时间有冲突,可以在班组教师中自行调节(两个班一组,701和702一组,703和704一组,801与805一组,802与803一组),调节后的安排应到教务处备案。

教师中午下班说明

1、中午下班时间:1:20—2:20(冬:12:50—1:50)

2、每位教师中午下班每周至少一次,有5位教师每周两次,此种情况已向他们进行说明(谢谢)

3、每班分5名(或4名)教师,由班主任安排日期,每周一个循环。

901:吴强、龙坚、陈秋生、王普照、卢晶 902:王燕、陈裕华、朱小平、付年水

903:詹秋发、周青柏、李文珍、陈发根、付庆云 904:付绣云、廖春燕、付达梅、罗照平、熊诗华801:何青秀、李琴、徐昌云、杨美琴、陈猛 802:丁霞、王芳、杨治金、代秋萍

803:杨芳芳、张群英、李琦、陈鹏、邓军804:魏阳生、熊义、付义华、杨宝林、陈大鸿

701:胡光华、熊怒鸣、熊波、何东君 702:易立新、龙秋云、贾成凤、卢余欢、代细秋

703:廖南涛、蔡芳芳、欧阳述泉、曹桂根 704:陈铜滚、吴四清、江门炜、陈水根

课表安排说明

1、教师的课表原则上由教务处安排,个人课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向龙坚主任说明,无特殊理由不得自行调课。

2、如有教师不经校长室及教务处同意,随意将课调到某几天一起上或是一节课上几个班,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 : 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学质量,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特拟此制度。

(www.61k.com)一、全体教师必须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事,不得耽误工作。

二、有事必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校,所误工作应及时补上。教师请假,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杜绝教师请假后无人上课或造成工作失误等现象。

三、学校领导公正合理地执行考勤制度,全体教职工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不同分别归纳为按课时量计算考勤。

1、学校值周行政实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师日平均课时计算考勤(包括所任课时)。

2、政治业务学习、学校党、政、工、队、研等各种会议和活动等,每次按2课时计入考勤。

四、假的类别

1、事假:有特殊事请假,必须有假条,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值周、值日教师登记,调整安排好工作后离校者作事假处理。

2、病假:有乡镇以上医院证明,但必须由本人或他人及时向学校请假,以便安排工作。

3、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准丧假一周,由学校安排课时;一周以上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4、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公假:因公出差计公假。公假以日计考勤。

6、迟到:上课铃响后进教室的为迟到。5分钟后作缺旷一节处理。

7、早退:下课铃响前下课的计早退一次,计缺旷一节。

8、缺旷:无故不上课者,先离岗后补手续者,请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旷处理。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40元。

2、事假3天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30元;超过一周的超过部分按缺旷计算。

3、病假3天以内,每节扣活津贴1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一周以上每节扣活津贴30元;如需住院治疗按有关规定执行。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员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附则

扣罚现金由当事人在当月内交到财务管理员邱老师处,由学校统一管理,作临时代课费用开支!

三 : 教师考勤制度

四 : 城北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奖励制度征求意见

各位老师:以下两个制度是我校上次教代会通过施行的。为了尽可能完善学校管理制度,现请你重温一下这两个制度,你觉得某些方面不够合理需修改或添加的,请你于2009年3月6日前用电子稿发到我的Emai邮箱yj-yxy@163.com或QQ邮箱605379899@qq.com,也可以直接写条子交给我,我会把你的意见或建议提交到教代会上让大家讨论决定的。谢谢合作!

叶信义

2009.2.23

城北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2007.12.29)

为了完善学校教学常规和教师队伍管理,根据教育局永教发(2003)205号文件,《关于教职工请假制度的规定》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订如下制度:

一、教职工请假必须到校长室填写请假审批表,经同意批准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教职工在办理请假手续后,校长室通知教导处,由教导处安排其功课。返校上班,必须向教导处销假。请假时间、审批权限、工资扣发、行政处罚等均按永教发(2003)205号文件规定执行。如遇特殊原因事先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而不能上班,经学校认定核实后,可补办请假手续。

二、教职工因病请假须持定点医疗单位证明,本人写出请假报告,方可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间代课金(每节课一律10元)由学校支付。请假一周扣除月勤奖的一半;请假两周及以上扣完当月月勤奖;请假三周及以上按比例扣除学期奖。

三、教职工除公事外,因事请假一天内能自行妥善安排功课的,学校不作处理;若需教导处调课的,由学校扣除代课金每节20元。但均须到教导处填写《临时调课登记表》,报校长室备案,一月内请事假第2天开始,每天扣50元。如请事假3个工作日,扣月奖一半;请事假5个工作日当月奖金扣完。一学期累计事假两周及以上,扣除学期奖的50﹪,一个月及以上扣除全部学期奖。

四、婚、产、丧等法定假不扣月奖,到期必须按时上班。如遇特殊原因而需续假的,须经学校同意批准后方可办理续假手续。婚假安排在节假日,未享受法定假者给予奖励300元。

五、教师要按时参加学校和上级规定的教研活动、会议、公益活动,有事须向校长请假。会议、活动期间要遵守会场纪律,要认真作好记录,及时落实任务。凡会议、活动实行签到制度,出勤一次奖10元,无故缺席作旷工半天处理。

六、学校工作时间实行签到制度。教师必须按时签到(每次补贴5元),任何人不能委托他人代签。公出的教师由值周老师注明事由,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能外出办私事,确需外出的必须向校长室或值周老师打招呼,同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

七、教师函授原则安排寒暑假,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大学函授、进修、自考,但进修、自考的专业必须和教师专业相关。先由本人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和学校领导批准。在进修、自考期间,如遇工作时间,所担任功课由本人自行安排,代课金和函授经费一律自负,不作事假处理,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给予500元奖励。

八、未经请假而缺勤者,作旷工论处。除严肃批评教育外,旷工一天扣奖金100元,每增加一天,递增50﹪扣除奖金,累计计算,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

城北小学学校奖励制度

(2007.12..29)

为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如下(师生获奖,指在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活动,以文件和证书为依据。)奖励制度:

一、 教师获奖

1、凡被评为国家、省、市、县、学区级优秀指导师者,分别给予奖金300、200、100、80、60元。

2、凡被评为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者,分别给予奖金500、400、300元; 凡被评为省、市、县级教学能手者,分别给予奖金400、300、200元;凡被评为省、市、县级教坛新秀、中坚、宿将者,分别给予奖金300、200、100元。

3、凡被评为国家、省、市、县、学区级优质课、录像课、演讲(说课、试课降级处理)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奖金:

国家级:300元、260元、200元 ;

省级:200元、180元、150元;

市级:150元、120元、100元;

县级:100元、80元、50元;

学区级:50元、30元、20元。

4、凡课题研究出成果,被评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奖金:

国家级:700元、600元、500元

省级:500元、450元、400元;

市级:400元、350元、300元;

县级:300元、260元、200元。

5、凡参加国家、省、市、县、学区、校级、组级举办的教研(包括送教)活动,开课(包括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一节,分别给予奖金200、100元、80元、50元、30元、15元、10元。

6、教师撰写论文(含教案、案例分析、教学设计、课件制作、自制教具、自制多媒体软件等,参评内容务必与全日制普通小学有关,包括投稿。)获奖或发表(为300、200、130、80元),凡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奖金:

国家级:400元、300元、200元;

省级:200元、160元、130元;

市级:130元、100元、80元;

县级:80元、50元、30元;

学区级:40元、30元、20元。

7、教师投稿奖励。凡在报刊上录用一篇文章,稿件均要求反映学校有关教育、教学工作内容的,给予奖金:全国级300元、省级200元、市级100元、县级50元、学区级30元、校级15元。

二、 学生获奖

1、学生获各项竞赛(含文艺演出、演讲、美术、书法、篆刻、摄影、剪纸、大读写、科技节、常识实验操作、智力七巧板、电脑网页制作等)集体或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指导师奖金:

国家级:400元、200元、100元;

省级:200元、150元、100元;

市级:100元、80元、60元;

县级:60元、45元、30元;

学区级:30元、25元、10元。

2、学生征文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指导师奖金:

国家级:100元、90元、80元;

省级:80元、70元、60元;

市级:60元、50元、40元;

县级:40元、30元、20元;

学区级:20元、15元、10元。

3、学生投稿录用一篇文章,分别给予指导师奖金:全国级:60元、省级50元、市40元、县级30元。

4、学生获市级《小巧手》、《小制作》、小发明》、《 小论文》竞赛集体或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给指导师奖金120元、100元、80元;县级80元、50元、30元。

5、获县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的,分别给有关教练奖金500元、400元、350元、300元、260元、200元、150元、100元;获个人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的,分别给有关教练奖金50元、40元、35元、30元、25元、20元、15元、10元。获市个人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的,分别给有关教练奖金100元、80元、70元、60元、50元、40元、35元、20元。

6、县体育达标团体总分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体育老师奖金200元、150元、100元。

7、体育集体单项竞赛获国家级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指导师500元、400元、300元。省级:200元、150元、100元;市级:100元、80元、60元;县级:50元、40元、30元;学区级:30元、20元、10元。

8、凡被评为校级文明班,给予班级奖金100元。

说明:集体或个人均获奖,只准选一项;同一学科竞赛取高级奖;没有设一、二、三等奖,只设优胜奖的,取所在级别的一、二、三等奖的平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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