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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和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税法所得税复习备考总结

发布时间:2018-02-11 所属栏目:注册会计师税法

一 : 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税法所得税复习备考总结

一、掌握关键词:税法认可。

一切围绕税法认可进行判断。当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处理不一致时才会产生差异。无论会计处理怎样变化,如折旧时间缩短、折旧比例提高、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税率变化等等,每次会计处理发生变化都和税法认可比比,看看有无差额,差额多少,然后确定递延税款(应付税款法除外)。

涉及多笔时间性差异,分笔数单个与税法认可进行比较,一笔一笔确定递延税款借贷方向,利用丁字账进行汇总,求出总差异的借贷方向。

会计费用大于税法费用,递延税款在借方,反之在贷方;

会计收入大于税法收入,递延税款在贷方,反之在借方。

二、容易漏掉的记忆:

1、时间性差异:八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开办费的摊销等等费用支出,发生时税法不认可,要从会计利润中加回,但这些费用转回时,税法也不认,也就是说会计利润多计的这部份税法不认可,所以要从会计利润中减出。做题时往往容易漏掉的是从会计利润中减出转回的费用。

2、坏账准备税法认可(0.5%)部分。计入时间性差异的是会计计提部分减去税法认可部份的差。

三、分别理解:

所得税会计中: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永远在贷方,所得税费用永远在借方。

应付税款法: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不产生递延税款

纳税影响会计法: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或-递延税款=所得税费用

四、相关联系:

1、与会计政策变更相联系:

2、与重大会计差错相联系:

3、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相联系:注意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后的处理不同。

4、与投资相联系

计算时,时刻记住无论差异前后如何变化都与税法认可相比。根据税法要求判断差异数额及递延税款借贷方向。

二 : 新公司法:注册会计师吃透法规很重要

        当新《公司法》被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时,注册会计师行业欢欣鼓舞;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33号)发布后,注册会计师行业又是一片哗然。从大喜至大悲,笔者颇有感悟,特撰此文反思如下。

  反思一,理解有误,盲目乐观。从问题的实质分析,确实是一些注册会计师对新《公司法》的理解出了问题。最典型的是对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理解有误。该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许多注册会计师据此认为,所有公司制企业都要依法由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但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依法”并非指依新《公司法》本身,而是依据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工商企字〔2007〕33号“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监督管理的针对性”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不仅不是所有公司制企业都要实施审计,而且以往许多中小事务所依赖的年检审计业务也成了泡影。

  反思二,全行业未能得到及时引导。从新《公司法》颁布到工商企字〔2007〕33号通知的发布,笔者注意到,很少有注册会计师协会就新《公司法》有关审计问题对行业进行必要的引导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但整个行业不约而同地对新《公司法》作出倾向于有利于自身的理解,认为所有公司制企业都要实施审计,注册会计师的第二个春天到了,在全国范围内还诞生了相当多的新会计师事务所。工商企字〔2007〕33号通知无疑给注册会计师行业泼了一盆冷水,许多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过去对工商年检审计有依赖性的中小事务所更是惊惶失措。

  笔者认为,如果新《公司法》颁布时能够及时组织全行业学习讨论、认真领会,从根本上来理解和掌握新《公司法》,就不会出现上述问题,最起码问题不会如此严重。

  反思三,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存在偏颇。新《公司法》的学习和培训并未引起注册会计师行业应有的重视,事实上,大多数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仅重视了审计和会计专业方面的培训,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重视不够。新《公司法》实施后的此次风波给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了尴尬,也暴露出注册会计师行业后续教育培训存在偏颇。因此,注册会计师行业应该吸取经验教训,注意后续教育培训的相关性和全面性。

  反思四,注册会计师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公司法》不仅是必须掌握而且是应该非常熟悉的重要相关法律。笔者认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是衡量注册会计师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尽管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相关法律法规这门课程,但在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绝大多数注册会计师重视的仅是审计和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其他法律法规就不再予以重视。由此可见,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三 : 考试辅导:注册会计师考试复习方法探讨

一年一度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又要到了,数十万计的考生正在紧张的复习,为最后的冲刺作最后的努力。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执业门槛的提高,每年通过考试的比例不尽人意。而在会计培训市场上,打着各种"轻松过关"旗号的培训班也使得许多考生产生了许多不切实际甚至荒唐的想法。 这种情况说明了考生对学习方法的焦虑,也说明了正确学习态度和科学学习方法的重要。有鉴于此,我们现在来探讨一下学习方法,以期达到两个目的:一是消除学习方法的神秘性,树立科学的学习方法重要性;一是使得考生能够对症下药,找到适合自已的学习方法,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首先,必须指出,在复习过程中对于绝大多数考生,特别是无任何会计基础的考生来说,不经过一番寒彻骨,要想达到梅花扑鼻香的效果是很困难的。任何幻想某一大师给予点石成金的法宝是不可能的,也是不负责任的。但是,并不是说不存在科学的方法。事实上,只要我们找出规律,完全可以达到很好的效果。下面,我结合多年辅导经验,介绍点行之有效的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基于注册会计师视角的点---线---面全面复习法

  毫无疑问,注册会计师五门课程是环环相通的,会计是基础。五门课程的基本思想是相通的,只有把握住其精粹,才能够顺利通过考试。然而,正如任何学科一样,都是由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组成的。事实上,正如古老学科数学一样,我们可以把注册会计师知识整合为点-线---面,从而可以树立整体和部分有机结合的观念。下面我们结合具体课程来说明这一观念。

  点:实际上指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元素。例如在财务管理复习中我们就要把财务管理的最基本概念---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报酬这一对贯穿始终的核心思想把握住,再在此基础上引申。在内容上,我们把整体划分为部分----筹资、投资、营运、利润分配,从而能够在每一内容上一一掌握。在会计学习上我们也可以把会计分成如下几块:会计记账方法、会计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核算、合并会计报表、特种业务会计处理、特殊情况会计处理。我们在把握住几块业务处理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对于其它几门课程都可以分门别类地归纳总结。

  线:实际上指的是基本知识。例如在财务管理课程学习过程中,我们在学习掌握"点"的基础上把他们串联起来,从而形成比较清晰的轮廓。例如在学习筹资时就要想到筹资的下一步---投资和上一步----资金的来源。这样就可以把整个内容连成一条线,在某一段如果有问题时就能够及时找到问题,及时解决。

  面:在以上"点"、"线"的基础上我们在来谈一谈"面"的问题,实际上指的是基本思想的把握。只有站在一定的专业高度上,才能完全把握内容,从而达到融会贯通的目的。例如在财务学习中,要知道现代财务管理的思想是:企业必须以最小的成本以获得最大的收益;企业必须更新观念,利用现代理财理念以发挥财务杠杆作用,等等。否则,如果不明白理财基本思想,就没有把握其核心,在实际作业时就容易陷入圈套。在考试中经常出现这种似是而非的问题,主要由于不能准确把握其基本思想,而不能够应付考试。

  二、基于基本内容的比较法

  在复习迎考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考生询问如何能够区别例如不同情况下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企业所得税和外资所得税的联系与区别、减税与免税的处理、会计估计、会计差错和或有事项的联系与区别等等问题。实际上,每年考试的难点也大多数在这些方面,而考生失分每每也在这些方面。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绝大多数50分以上的考生凭其实力是能够通过考试的,但由于某些模胡认识而造成终身遗憾。因此,我们在学习过程中,要在对内容理解基础上加以比较。有比较才有鉴别,才能够真正理解,真正把握。下面我们结合具体学科来说明这一问题。在税法学习过程中,对减税免税的把握是一个棘手的问题,而几乎年年在试卷中出现。其实我们只要简单的归纳就可以明白这一点,就能够轻松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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