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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性恋北京结婚-中国一对女同性恋在北京举行婚礼 网友评论褒贬不一

发布时间:2018-01-11 所属栏目:我国的同性恋婚姻

一 : 中国一对女同性恋在北京举行婚礼 网友评论褒贬不一

女同性恋北京结婚 中国一对女同性恋在北京举行婚礼 网友评论褒贬不一

2015年7月2日,中国一对女同性恋情侣在北京举行了简单的结婚仪式,向公众宣布她们“结合”,为推进中国同性婚姻的合法化进程做出努力。[www.61k.com)图为7月2日,新人Teresa(左二)和李婷婷(左一)到达婚礼现场后,前来道贺的朋友用喷彩摩丝喷向二人。

女同性恋北京结婚 中国一对女同性恋在北京举行婚礼 网友评论褒贬不一

婚礼现场,新人Teresa和李婷婷对视相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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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Teresa和李婷婷在婚礼仪式后,与到场的朋友举杯庆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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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这对新人来到北京一家美容沙龙店准备他们的婚礼。Teresa将李婷婷抱起,附近的店员笑着注视这对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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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esa和李婷婷在婚礼开始前展示她们的结婚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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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esa和李婷婷在美容沙龙店里,同穿婚纱,亲吻对方,美容沙龙的店员们拿出手机为她们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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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女同性恋情侣站在美容沙龙店外,分享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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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女同性恋情侣站在美容沙龙店外,非常亲密。

这对女同性恋在北京结婚的消息在网上引起广泛传播,截至目前网友的评论已达4万次,反对的评论更是多于赞同,而保持中立的网友言论也更加倾向于反对。

有网友说这是人权得到尊重的体现,为她们点赞并祝福她们,她们虽然性取向不同,但她们有追求爱情并获得幸福的权利。也有网友称同性恋是一种病态,是受生活环境影响而导致的心理扭曲,也有人说她们的行为违背了人类繁衍生息的自然规律。更有网友说是媒体在助长同性恋行为的增长,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可是却忽视了一个重要群体——小孩子。媒体应该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要让小孩子步入她们的后尘。

二 : 同性恋结婚若干说

《俗人日记》之 同性恋结婚若干说

“鸡于鸡的火花”硬是于人格平等,恋爱至上,人权等社会问题,联系在一起。这是一名政协委员曾两次提交申请同性恋可以结婚的“行为壮举”。而我需要思考的问题是:一,结婚对于社会的意义。二,同性恋结婚对于社会的意义。

虽然在房地产的高价压迫下,背着房奴的重重的壳。还有双方家庭的责任,携带者未来儿女教育堪忧的烦恼。一对相恋的男女,还是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从此他们快乐并痛着!以上所说,大约为结婚的实在含义。而对社会的意义则是:这对男女终于可以明证言顺的生育后代。并计划养育后代。还有一点则是:人类的文明又多了一次延续的可能。

假设同性恋结婚了,那么首先被冲击的就是避孕行业。而男人如何怀孕?女人如何射精?则是现代医学需要研究的新话题。议案提交的政协委员,大约是因为在可怜同性恋们受着社会种种的歧视,而怜悯的哭晕了头。忘了一个最简单的哲学道理:社会关爱这些人,但不代表认可他们法律意义的结合。而不批准他们结婚,也不代表社会没有对他们进行关注和援救。

如果他们的父母知道他们是同性恋的话,一定要比议案提交者更为切实关心。

同性恋可以结婚了,双男家庭还好生活,双女家庭就难以维持生计,户口本上历来第一页都是男人,如此的话,终于有女性在第一页了,福音啊!(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问题的答案已经很显然了,议题者在这个问题显然是没有大脑的。当然我也相信我这篇文章公布后,如果她看到,一定把封建,迂腐,不尊重人权的帽子扣在我的头上。用一对同性恋的所谓“性福”问题,去挑战社会公共婚姻意义和价值。我只能说,姐,你很大气,你很牛逼!

或许在未来,由于很多父母重男轻女的思想,导致很多男孩子找不到老婆。于是乎,他们把目光集中欧巴桑和阿姨身上。等待这一批最后的“生产力”被洗劫一空时。他们盯上了同性。无奈找了男人。政府虽然口上还说不支持。但形势所迫。无奈修订新婚姻法,大致如下:

假设同性恋可以解决生育问题(含外借人口)的。可以继续发扬中国传统美德的,准许同性为合法婚姻。但不设独立户口。由双方家庭原户口本提供存在依据。孩子姓氏归“攻击方”所有。本法律最终解释权归政府所有。

于是,南非众多人口,开始下落不明!

三 : 北京老年同性恋结婚 盘点陷入同性恋传闻的明星

同性恋明星 北京老年同性恋结婚 盘点陷入同性恋传闻的明星

北京老年同性恋结婚

同性恋明星 北京老年同性恋结婚 盘点陷入同性恋传闻的明星

结婚现场

近日,“北京老年同性恋”的爱情在网络上走红,这两位老人在微博上公布他们的恋情并宣布将于近日结婚,其中一人是退休教师,另一人是送水工人,因为经常来家里送水,两人日久生情,他们互相称为“小宝”和“大宝”。

1月30日下午,北京平谷,两名老年男同性恋者在支持者的见证下举行“婚礼”。

同性恋明星 北京老年同性恋结婚 盘点陷入同性恋传闻的明星

何韵诗在活动现场(图片来自微博)

11月10日在香港举行的“同志是敢的Dare To Love”游行活动中,女歌手何韵诗公开宣布出柜,高呼“我是同志”,成为第一个公布同性取向的香港女歌手。而何韵诗真性情的举动也得到了早先公布“出柜”的黄耀明[微博]的力挺,两人互相打气并肩作战微博互动频繁。何韵诗更致谢对方,称黄耀明是先驱,是最善良最漂亮的hero(英雄),给了自己踏出这一步的鼓励和勇气。

娱乐圈也有很多明星公开表明了自己的性取向,如毛宁、张国荣、蔡康永……下面我们就一起盘点一下那些饱受同性恋传闻困扰的明星。与许志安分手后,郑秀文被传与女助理天天成双入对,媒体也认为她们在搞同性恋。

随着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开放和包容,同性恋已经没有什么好非议的。娱乐圈也有很多明星公开表明了自己的性取向,如毛宁、张国荣、蔡康永……下面我们就一起盘点一下那些饱受同性恋传闻困扰的明星。

四 : 一个快男,一个网红,宣布同性恋结婚

文章,最劲爆的娱乐八卦,最深度的娱乐评论,最养眼的美女帅哥。

五 : 同性恋者与异性结婚之我见

(说明:博友留言,希望我就同志婚姻发表观点.我1997年完成<中国男同志报告><中国女同志报告>各一部,可惜一直未能出版.其中论及同志领域诸多话题.今天就找出一节专论同志与异性恋结婚的,发布在此.过二天再发布一条专论同志之间结婚的.敬请关注.只是,是十年前写的文字了,我未及看和改,如果有落伍的地方,一定不是我的错,而是时代进步太快了.哈哈.另外,有愿意出版这二部同志书的出版家,也请与我联系.谢谢.)

在这个婚姻仍被视为必然选择的中国当代社会中,同性恋者到一定年龄便必然

要面临婚姻问题。估且不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过了婚龄而不婚,乃至不交

异性恋人,这本身便会被视为极其“不正常”的。

新生代的同性恋者勇于面对社会的种种压力,婚姻压力自然也在其中,而且是

一个相比起来很轻微的压力。父母逼急了,还可以说一句:“我讨厌婚姻,喜欢同

居。”甚至可以找一个身为异性的同性恋者友人来冒充一回恋人。

但是,中国当代社会中的第一代、第二代,包括第三代同性恋者,都普遍面临

来自家庭内部的婚姻的压力。一方面他们对异性没有兴趣,另一方面却要被各种声

音不断向婚姻的门槛里面推,最重要的是,他们不敢明确提出挑战与反抗,其不幸

便可想而知了。我的调查显示,第一代同性恋者和第二代同性恋者绝大多数都已经

进入婚姻,他们往往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甚至终生压抑自己的同性欲求,维持着表面

平静的婚姻,但八十年代末以来,其中部分人接受到现代同性恋观念,认同自我,

具有初步的人本主义思想,不再满足于自我压抑,开始寻求婚外的同性性满足。在

走出解放自我的第一步之后,一些同性恋者选择了离婚。但是,也有一些人的同性

恋关系被动地曝露,给婚姻带来危机甚至造成不情愿的解体。有极个别的同性恋者,

与配偶建立了一种共识,使配偶容纳其同性恋者身分, 甚至容纳其同性恋伙伴。

第三代同性恋者,绝大多数徘徊在婚姻的边缘。一方面,他们确认了自己的身

分,不想走入婚姻,另一方面,面对来自各方面的结婚压力,又没有勇气像新生代

同性恋者那样光明正大地做出反叛,因此只能靠各种理由推迟婚姻的到来,并在最

后不得已时步入婚姻。他们是面对婚姻问题内心斗争最激烈的一代。

绝对的同性恋者,或接近绝对同性恋的双性恋者结婚,对配偶无疑是一种伤害。

他们或是完全无法进行异性性行为,或是极为勉强。一些男同性恋者在使妻子怀孕、

完成“传宗接代”任务后,便以种种借口回避性生活。在未能视性为一种美的文化

体系下,这样的男性甚至会被视为“正经”、“老实”,让妻子放心。但是,随着

现代性观念的引入,他们的性能力和性身分也开始受到妻子的怀疑。最为尴尬的是

步入婚姻中的女同性恋者,她们往往不得不接受丈夫的性交要求,身心俱毁。

无法以快乐心态接受异性性爱的同性恋者,其婚姻对配偶和自身都是一种伤害,

对于双方均不是人道的,无论基于何种考虑,都是应该反对的。

曾有人提出,结婚有助于“改变”同性恋者的性倾向。这是对同性恋无知的表

现,更不要提“改变”本身的意义何在了。还有人说,结婚有助于保护同性恋者,

而事实上,它谁也保护不了。

能够从同性和异性那里均获有性欲求与性快乐的双性恋者,结婚至少不违背情

理。但是,如果这结婚者不愿意放弃与同性的性接触,其婚姻便不可能符合主流社

会的要求,因为婚外同性恋行为也是“外遇”,是传统观念中的对配偶的背叛,虽

然这种背叛往往被视为轻于与异性的婚外性接触。因此,双性恋者结婚,要么需要

背不忠实于婚姻的恶名,要么便需要从思想深处否定一夫一妻制对人类性行为的道

德评判。

双性恋者的“同性恋外遇”,与异性恋者的外遇一样会将家庭和配偶带入同样

的窘境。但是,我们的困窘在于,如果我们建议双性恋者不婚,便伤害了他们渴望

家庭安定与温馨的意愿,如果我们建议双性恋者结婚,又可能伤害到他们的配偶,

因为我们无法建议双性恋者放弃其自身对同性的欲求,因为那是不人道的。也许,

唯一的出路还是要到婚姻制度与两性传统道德的困境中去寻找。敏感的读者可能会

意识到,我们这里已经触及到一个更深刻的本质问题--一夫一妻制的理想本身。

双性恋者的婚姻,将这种理想与人本精神的冲突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昭彰地提示给我

们。

持同性恋者结婚无过错观点的人士认为,结婚的同性恋者是被社会“逼”的,

是社会压迫的结果,符合“传宗接代”、异性恋这些“大道德”。总之,是弱者、

受压迫者不得已的行为,当事人不应该因此受到指责,而应该由社会负责。

再次强调我个人对这种社会“大道德”的否定甚至仇恨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我

认为,即使存在着这种“道德”对同性恋者的压迫,同性恋者也应该对自身的行为

负责。

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第一代、第二代同性恋者,因为其接受信息的有限,在一

种不能自主的状况下走入婚姻,因为其往往具有无力避免的性质,是可以理解并同

情的,但第三代和新生代同性恋者结婚,我以为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至于从事同性

恋研究与同性恋权利促进工作的人士,则更是完全有责任旗帜鲜明地反对同性恋者

结婚。

纳粹下的德国,杀犹太人便是最大的道德,如果一个军人拒绝执行杀死一个犹

太人的命令,他可能会因为违反这种“道德”而被处死,这是当时主流社会对他的

压迫。而如果他“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杀死了那个犹太人,个人是否就不需要承

担责任呢?战争结束后对战犯们的审判,已经做出了有力的回答。同样道理,中国

的文化大革命时期,造反、整人,甚至杀人也是最大的“道德”,你不整别人,别

人就要整你。但如果你整了别人,就没有责任了吗?对“三种人”的追查,以及人

们内心深处对当时一些“不得已”追随错误主张的人士的谴责,便说明了一切。自

然,同性恋者的婚姻对另一方的伤害远远没有上面二例中这么严重,但是,无论轻

重,有一点是同质的:都违背了不能伤害人类其它成员这一重要的公认的更“大”

的道德。

这便提供给我们人本社会最重要的道德准绳:作为有行为能力的个人,无论你

基于何种压力做出何种你并不愿意做的行为,你都要对你的行为负责。如果我们不

强调这条准绳,那么任何人都可以找出一个借口拒绝为自己的任何行为负责了。

婚姻作为主流社会对同性恋者的一种压迫,是不符合人本的道德的,但是,我

们不能因为主流社会的这种不道德,便不顾及一旦结婚可能对另一方造成的伤害,

自然,还有对同性恋者自己的伤害。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对配偶的伤害,会为敌视

同性恋者的人士增加口实,这显然是任何正义人士都不愿意看到的。

也许,我们真正要思考的问题是:如何在主流社会非道德的压力下生活?是顺

从,还是反抗?显然,基于个体行为不伤害他人这一基本准则,只能是反抗。但是,

在此问题上同性恋者的反抗便是拒绝结婚,而这种反抗必然要使个人付出代价,但

在不同人的身上,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并不都是一样巨大的。

这又涉及到一个问题:我们应该如何追求真理?我们有一个大家都清楚的大目

标,但这个大目标可能还很遥远,追求它的道路上有许多伤害等着我们,那么,我

们是准备冒着这些伤害向前走,还是准备绕过这些伤害?如果绕过那些伤害不影响

我们对真理的向往,我自然无话可说,但是许多时候,绕过便意味着对真理的背叛。

如果我们向往和追求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安全、平静与幸福,而是人类全体平等、

自由的理想,我以为,同性恋者结婚便不符合这种理想。

在我接触的同性恋者中,不乏渴望进入一种特殊的异性婚姻模式的人士,即一

位女同性恋者与一位男同性恋者结婚。这样,既可以掩人耳目,又可以互不干扰、

提供自由,更可以相互理解,成为一种特殊的结盟,生活上互相帮助。虽然这是一

种向主流社会妥协的方案,但不失为一种不伤害任何人的妥协,因此我看不出有什

么理由轻率加以否定。事实上,因为同属同一弱势人群,相互极易理解,而且没有

顾虑,一个同性恋男子与一个同性恋女子之间远较一对异性恋男女更容易建立起一

种深刻的朋友关系。

与同性的性接触,其婚姻便不可能符合主流社 会的要求,因为婚外同性恋行为也是“外遇”,是传统观念中的对配偶的背叛,虽 然这种背叛往往被视为轻于与异性的婚外性接触。因此,双性恋者结婚,要么需要 背不忠实于婚姻的恶名,要么便需要从思想深处否定一夫一妻制对人类性行为的道 德评判。 双性恋者的“同性恋外遇”,与异性恋者的外遇一样会将家庭和配偶带入同样 的窘境。但是,我们的困窘在于,如果我们建议双性恋者不婚,便伤害了他们渴望 家庭安定与温馨的意愿,如果我们建议双性恋者结婚,又可能伤害到他们的配偶, 因为我们无法建议双性恋者放弃其自身对同性的欲求,因为那是不人道的。也许, 唯一的出路还是要到婚姻制度与两性传统道德的困境中去寻找。敏感的读者可能会 意识到,我们这里已经触及到一个更深刻的本质问题--一夫一妻制的理想本身。 双性恋者的婚姻,将这种理想与人本精神的冲突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昭彰地提示给我 们。 持同性恋者结婚无过错观点的人士认为,结婚的同性恋者是被社会“逼”的, 是社会压迫的结果,符合“传宗接代”、异性恋这些“大道德”。总之,是弱者、 受压迫者不得已的行为,当事人不应该因此受到指责,而应该由社会负责。 再次强调我个人对这种社会“大道德”的否定甚至仇恨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我 认为,即使存在着这种“道德”对同性恋者的压迫,同性恋者也应该对自身的行为 负责。 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第一代、第二代同性恋者,因为其接受信息的有限,在一 种不能自主的状况下走入婚姻,因为其往往具有无力避免的性质,是可以理解并同 情的,但第三代和新生代同性恋者结婚,我以为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至于从事同性 恋研究与同性恋权利促进工作的人士,则更是完全有责任旗帜鲜明地反对同性恋者 结婚。 纳粹下的德国,杀犹太人便是最大的道德,如果一个军人拒绝执行杀死一个犹 太人的命令,他可能会因为违反这种“道德”而被处死,这是当时主流社会对他的 压迫。而如果他“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杀死了那个犹太人,个人是否就不需要承 担责任呢?战争结束后对战犯们的审判,已经做出了有力的回答。同样道理,中国 的文化大革命时期,造反、整人,甚至杀人也是最大的“道德”,你不整别人,别 人就要整你。但如果你整了别人,就没有责任了吗?对“三种人”的追查,以及人 们内心深处对当时一些“不得已”追随错误主张的人士的谴责,便说明了一切。自 然,同性恋者的婚姻对另一方的伤害远远没有上面二例中这么严重,但是,无论轻 重,有一点是同质的:都违背了不能伤害人类其它成员这一重要的公认的更“大” 的道德。 这便提供给我们人本社会最重要的道德准绳:作为有行为能力的个人,无论你 基于何种压力做出何种你并不愿意做的行为,你都要对你的行为负责。如果我们不 强调这条准绳,那么任何人都可以找出一个借口拒绝为自己的任何行为负责了。 婚姻作为主流社会对同性恋者的一种压迫,是不符合人本的道德的,但是,我 们不能因为主流社会的这种不道德,便不顾及一旦结婚可能对另一方造成的伤害, 自然,还有对同性恋者自己的伤害。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对配偶的伤害,会为敌视 同性恋者的人士增加口实,这显然是任何正义人士都不愿意看到的。 也许,我们真正要思考的问题是:如何在主流社会非道德的压力下生活?是顺 MSN上的方刚谈性节目视频:

与同性的性接触,其婚姻便不可能符合主流社 会的要求,因为婚外同性恋行为也是“外遇”,是传统观念中的对配偶的背叛,虽 然这种背叛往往被视为轻于与异性的婚外性接触。因此,双性恋者结婚,要么需要 背不忠实于婚姻的恶名,要么便需要从思想深处否定一夫一妻制对人类性行为的道 德评判。 双性恋者的“同性恋外遇”,与异性恋者的外遇一样会将家庭和配偶带入同样 的窘境。但是,我们的困窘在于,如果我们建议双性恋者不婚,便伤害了他们渴望 家庭安定与温馨的意愿,如果我们建议双性恋者结婚,又可能伤害到他们的配偶, 因为我们无法建议双性恋者放弃其自身对同性的欲求,因为那是不人道的。也许, 唯一的出路还是要到婚姻制度与两性传统道德的困境中去寻找。敏感的读者可能会 意识到,我们这里已经触及到一个更深刻的本质问题--一夫一妻制的理想本身。 双性恋者的婚姻,将这种理想与人本精神的冲突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昭彰地提示给我 们。 持同性恋者结婚无过错观点的人士认为,结婚的同性恋者是被社会“逼”的, 是社会压迫的结果,符合“传宗接代”、异性恋这些“大道德”。总之,是弱者、 受压迫者不得已的行为,当事人不应该因此受到指责,而应该由社会负责。 再次强调我个人对这种社会“大道德”的否定甚至仇恨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我 认为,即使存在着这种“道德”对同性恋者的压迫,同性恋者也应该对自身的行为 负责。 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第一代、第二代同性恋者,因为其接受信息的有限,在一 种不能自主的状况下走入婚姻,因为其往往具有无力避免的性质,是可以理解并同 情的,但第三代和新生代同性恋者结婚,我以为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至于从事同性 恋研究与同性恋权利促进工作的人士,则更是完全有责任旗帜鲜明地反对同性恋者 结婚。 纳粹下的德国,杀犹太人便是最大的道德,如果一个军人拒绝执行杀死一个犹 太人的命令,他可能会因为违反这种“道德”而被处死,这是当时主流社会对他的 压迫。而如果他“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杀死了那个犹太人,个人是否就不需要承 担责任呢?战争结束后对战犯们的审判,已经做出了有力的回答。同样道理,中国 的文化大革命时期,造反、整人,甚至杀人也是最大的“道德”,你不整别人,别 人就要整你。但如果你整了别人,就没有责任了吗?对“三种人”的追查,以及人 们内心深处对当时一些“不得已”追随错误主张的人士的谴责,便说明了一切。自 然,同性恋者的婚姻对另一方的伤害远远没有上面二例中这么严重,但是,无论轻 重,有一点是同质的:都违背了不能伤害人类其它成员这一重要的公认的更“大” 的道德。 这便提供给我们人本社会最重要的道德准绳:作为有行为能力的个人,无论你 基于何种压力做出何种你并不愿意做的行为,你都要对你的行为负责。如果我们不 强调这条准绳,那么任何人都可以找出一个借口拒绝为自己的任何行为负责了。 婚姻作为主流社会对同性恋者的一种压迫,是不符合人本的道德的,但是,我 们不能因为主流社会的这种不道德,便不顾及一旦结婚可能对另一方造成的伤害, 自然,还有对同性恋者自己的伤害。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对配偶的伤害,会为敌视 同性恋者的人士增加口实,这显然是任何正义人士都不愿意看到的。 也许,我们真正要思考的问题是:如何在主流社会非道德的压力下生活?是顺.jsp?videoid=12783 另类做爱场所

.jsp?videoid=12294 这样的做爱方式正常吗

.jsp?videoid=12548 你能接受这样的性爱对象吗

从,还是反抗?显然,基于个体行为不伤害他人这一基本准则,只能是反抗。但是, 在此问题上同性恋者的反抗便是拒绝结婚,而这种反抗必然要使个人付出代价,但 在不同人的身上,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并不都是一样巨大的。 这又涉及到一个问题:我们应该如何追求真理?我们有一个大家都清楚的大目 标,但这个大目标可能还很遥远,追求它的道路上有许多伤害等着我们,那么,我 们是准备冒着这些伤害向前走,还是准备绕过这些伤害?如果绕过那些伤害不影响 我们对真理的向往,我自然无话可说,但是许多时候,绕过便意味着对真理的背叛。 如果我们向往和追求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安全、平静与幸福,而是人类全体平等、 自由的理想,我以为,同性恋者结婚便不符合这种理想。 在我接触的同性恋者中,不乏渴望进入一种特殊的异性婚姻模式的人士,即一 位女同性恋者与一位男同性恋者结婚。这样,既可以掩人耳目,又可以互不干扰、 提供自由,更可以相互理解,成为一种特殊的结盟,生活上互相帮助。虽然这是一 种向主流社会妥协的方案,但不失为一种不伤害任何人的妥协,因此我看不出有什 么理由轻率加以否定。事实上,因为同属同一弱势人群,相互极易理解,而且没有 顾虑,一个同性恋男子与一个同性恋女子之间远较一对异性恋男女更容易建立起一 种深刻的朋友关系。 MSN上的方刚谈性节目视频: .jsp?videoid=12783 另类做爱场所 .jsp?videoid=12294这样的做爱方式正常吗 .jsp?videoid=12548你能接受这样的性爱对象吗 .jsp?videoid=12012目睹台湾的性现状 .jsp?videoid=11598多性伙伴挑战了什么 .jsp?videoid=11854出卖肉体的男人们 .jsp?videoid=10093性玩偶,你有吗.jsp?videoid=12012 目睹台湾的性现状

.jsp?videoid=11598 多性伙伴挑战了什么

同性恋者与异性结婚之我见 (说明:博友留言,希望我就同志婚姻发表观点.我1997年完成<中国男同志报告><中国女同志报告>各一部,可惜一直未能出版.其中论及同志领域诸多话题.今天就找出一节专论同志与异性恋结婚的,发布在此.过二天再发布一条专论同志之间结婚的.敬请关注.只是,是十年前写的文字了,我未及看和改,如果有落伍的地方,一定不是我的错,而是时代进步太快了.哈哈.另外,有愿意出版这二部同志书的出版家,也请与我联系.谢谢.) 在这个婚姻仍被视为必然选择的中国当代社会中,同性恋者到一定年龄便必然 要面临婚姻问题。估且不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过了婚龄而不婚,乃至不交 异性恋人,这本身便会被视为极其“不正常”的。 新生代的同性恋者勇于面对社会的种种压力,婚姻压力自然也在其中,而且是 一个相比起来很轻微的压力。父母逼急了,还可以说一句:“我讨厌婚姻,喜欢同 居。”甚至可以找一个身为异性的同性恋者友人来冒充一回恋人。 但是,中国当代社会中的第一代、第二代,包括第三代同性恋者,都普遍面临 来自家庭内部的婚姻的压力。一方面他们对异性没有兴趣,另一方面却要被各种声 音不断向婚姻的门槛里面推,最重要的是,他们不敢明确提出挑战与反抗,其不幸 便可想而知了。我的调查显示,第一代同性恋者和第二代同性恋者绝大多数都已经 进入婚姻,他们往往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甚至终生压抑自己的同性欲求,维持着表面 平静的婚姻,但八十年代末以来,其中部分人接受到现代同性恋观念,认同自我, 具有初步的人本主义思想,不再满足于自我压抑,开始寻求婚外的同性性满足。在 走出解放自我的第一步之后,一些同性恋者选择了离婚。但是,也有一些人的同性 恋关系被动地曝露,给婚姻带来危机甚至造成不情愿的解体。有极个别的同性恋者, 与配偶建立了一种共识,使配偶容纳其同性恋者身分,甚至容纳其同性恋伙伴。 第三代同性恋者,绝大多数徘徊在婚姻的边缘。一方面,他们确认了自己的身分,不想走入婚姻,另一方面,面对来自各方面的结婚压力,又没有勇气像新生代 同性恋者那样光明正大地做出反叛,因此只能靠各种理由推迟婚姻的到来,并在最 后不得已时步入婚姻。他们是面对婚姻问题内心斗争最激烈的一代。 绝对的同性恋者,或接近绝对同性恋的双性恋者结婚,对配偶无疑是一种伤害。 他们或是完全无法进行异性性行为,或是极为勉强。一些男同性恋者在使妻子怀孕、 完成“传宗接代”任务后,便以种种借口回避性生活。在未能视性为一种美的文化 体系下,这样的男性甚至会被视为“正经”、“老实”,让妻子放心。但是,随着 现代性观念的引入,他们的性能力和性身分也开始受到妻子的怀疑。最为尴尬的是 步入婚姻中的女同性恋者,她们往往不得不接受丈夫的性交要求,身心俱毁。 无法以快乐心态接受异性性爱的同性恋者,其婚姻对配偶和自身都是一种伤害, 对于双方均不是人道的,无论基于何种考虑,都是应该反对的。 曾有人提出,结婚有助于“改变”同性恋者的性倾向。这是对同性恋无知的表 现,更不要提“改变”本身的意义何在了。还有人说,结婚有助于保护同性恋者, 而事实上,它谁也保护不了。 能够从同性和异性那里均获有性欲求与性快乐的双性恋者,结婚至少不违背情 理。但是,如果这结婚者不愿意放弃.jsp?videoid=11854 出卖肉体的男人们

与同性的性接触,其婚姻便不可能符合主流社 会的要求,因为婚外同性恋行为也是“外遇”,是传统观念中的对配偶的背叛,虽 然这种背叛往往被视为轻于与异性的婚外性接触。因此,双性恋者结婚,要么需要 背不忠实于婚姻的恶名,要么便需要从思想深处否定一夫一妻制对人类性行为的道 德评判。 双性恋者的“同性恋外遇”,与异性恋者的外遇一样会将家庭和配偶带入同样 的窘境。但是,我们的困窘在于,如果我们建议双性恋者不婚,便伤害了他们渴望 家庭安定与温馨的意愿,如果我们建议双性恋者结婚,又可能伤害到他们的配偶, 因为我们无法建议双性恋者放弃其自身对同性的欲求,因为那是不人道的。也许, 唯一的出路还是要到婚姻制度与两性传统道德的困境中去寻找。敏感的读者可能会 意识到,我们这里已经触及到一个更深刻的本质问题--一夫一妻制的理想本身。 双性恋者的婚姻,将这种理想与人本精神的冲突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昭彰地提示给我 们。 持同性恋者结婚无过错观点的人士认为,结婚的同性恋者是被社会“逼”的, 是社会压迫的结果,符合“传宗接代”、异性恋这些“大道德”。总之,是弱者、 受压迫者不得已的行为,当事人不应该因此受到指责,而应该由社会负责。 再次强调我个人对这种社会“大道德”的否定甚至仇恨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我 认为,即使存在着这种“道德”对同性恋者的压迫,同性恋者也应该对自身的行为 负责。 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第一代、第二代同性恋者,因为其接受信息的有限,在一 种不能自主的状况下走入婚姻,因为其往往具有无力避免的性质,是可以理解并同 情的,但第三代和新生代同性恋者结婚,我以为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至于从事同性 恋研究与同性恋权利促进工作的人士,则更是完全有责任旗帜鲜明地反对同性恋者 结婚。 纳粹下的德国,杀犹太人便是最大的道德,如果一个军人拒绝执行杀死一个犹 太人的命令,他可能会因为违反这种“道德”而被处死,这是当时主流社会对他的 压迫。而如果他“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杀死了那个犹太人,个人是否就不需要承 担责任呢?战争结束后对战犯们的审判,已经做出了有力的回答。同样道理,中国 的文化大革命时期,造反、整人,甚至杀人也是最大的“道德”,你不整别人,别 人就要整你。但如果你整了别人,就没有责任了吗?对“三种人”的追查,以及人 们内心深处对当时一些“不得已”追随错误主张的人士的谴责,便说明了一切。自 然,同性恋者的婚姻对另一方的伤害远远没有上面二例中这么严重,但是,无论轻 重,有一点是同质的:都违背了不能伤害人类其它成员这一重要的公认的更“大” 的道德。 这便提供给我们人本社会最重要的道德准绳:作为有行为能力的个人,无论你 基于何种压力做出何种你并不愿意做的行为,你都要对你的行为负责。如果我们不 强调这条准绳,那么任何人都可以找出一个借口拒绝为自己的任何行为负责了。 婚姻作为主流社会对同性恋者的一种压迫,是不符合人本的道德的,但是,我 们不能因为主流社会的这种不道德,便不顾及一旦结婚可能对另一方造成的伤害, 自然,还有对同性恋者自己的伤害。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对配偶的伤害,会为敌视 同性恋者的人士增加口实,这显然是任何正义人士都不愿意看到的。 也许,我们真正要思考的问题是:如何在主流社会非道德的压力下生活?是顺.jsp?videoid=10093 性玩偶,你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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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女同性恋北京结婚-中国一对女同性恋在北京举行婚礼 网友评论褒贬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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