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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实施细则-雏鹰奖章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4-17 所属栏目:公司规章制度

一 : 雏鹰奖章实施细则

昔日回顾:

雏 鹰 奖 章 实 施 细 则

(20 01年修订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深入开展“中国少年雏鹰行动”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以江泽民同志“五自”题词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少年儿童的全面素质为目标,面向全体少年儿童,配合基础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的任务,使少年儿童通过积极主动地参与“雏鹰行动”,独立自主地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争章活动,学会生存,自强自立;学会服务,乐于助人;学会创造,追求真知,做二十一世纪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注重面向全体的原则。

2、注重少年儿童自我教育的原则。

3、注重寓教育于活动之中的原则。

4、注重素质培养与个性培养的原则。

5、注重运用多种资源和手段的原则。

6、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7、注重家庭、社会、学校相结合的原则

三、基本思路:

我校按低、中、高三个年级段设九枚学区级雏鹰奖章,每枚奖章以下分设三枚“校园之星”作为各校争夺学区级雏鹰奖章的基础奖章。凡是获得三枚“校园之星”的队员,可由学校少先大队向学区申请该项雏鹰奖章,这样就形成了我校“夺星——争章”的“三加一”雏鹰争章框架体系。

四、奖章设置:

结合《北京市少先队教育纲要》以及江泽民同志“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的“五自”精神要求,我校结合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制定了“三个阶段,三项内容,九枚奖章”的雏鹰争章内容体系。在制定出九枚学区级雏鹰奖章的同时,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又制定了下属的二十七枚“校园之星”初级雏鹰奖章。

(附后图表)

雏鹰奖章一览表

阶段

目标

一、二年级

三、四年级

五、六年级

共启

产蒙

主教

义育

友爱章

礼貌星

互助星

文明星

交友星

交往星

友谊星

故事星

演讲星

调查星

组组

织织

教建

育设

红星章

好事星

火炬章

荣誉星

主人章

作风星

入队星

队务星

队建星

进步星

民主星

主人星

基良

本好

能个

力性

自理章

生活星

自律章

服务星

自强章

公益星

学习星

艺术星

创造星

保健星

环保星

自护星

五、获章标准:

第一阶段:我爱红领巾(一、二年级)

(一)共产主义启蒙教育

1、奖章设置:

友爱章:礼貌星、交友星、故事星

2、争章细则:

礼貌星:

(1)教育队员尊敬长辈,爱老师、爱同学:同学之间不吵架,要谦让。

(2)可以开展“我给师长敬个礼”等系列活动。

交友星:

(1)引导队员善于发现别人的长处,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帮助,班内交个好朋友。

(2)可以开展“班内交个好朋友” 等系列活动。

故事星:

(1)通过各种活动使队员了解英雄模范、领袖事迹,能讲一个他们的小故事。

(2)可以开展“学先锋故事会”等系列活动。

(二)组织教育组织建设

1、奖章设置:

红星章:好事星、入队星、进步星

2、争章细则:

好事星:

(1)指导学生在入队前做一件好事,并用简单的文字或照片记录下来。

(2)可以开展“学会一种本领” 等系列活动。

入队星:

(1)指导学生学习队知识,做到“四知”、“四会”、“一掌握”即:知道红领巾、队旗、队礼、呼号的基本含义;会系红领巾、会行队礼、会呼号、会唱队歌;掌握少先队仪式的基本技能。

(2)可以开展“红领巾激励我成长” 等系列活动。

进步星:

(1)帮助学生找出自己身上的一个缺点,定出改进措施,争取早日提高。

(2)可以开展“改正一个缺点,争取一点进步” 等系列活动。

(三)基本能力良好个性

1、奖章设置:

自理章:生活星、学习星、保健星

2、争章细则:

生活星:

(1)教育学生做生活的小主人,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家长的小帮手。

(2)可以开展“争当自理小能手” 等系列活动。

学习星:

(1)教育学生做学习的小主人,遵守纪律,认真听讲,养成独立完成作业等良好的学习习惯。

(2)可以开展“争当学习的小主人” 等系列活动。

保健星:

(1)帮助学生掌握预防常见疾病的方法以及饮食卫生等常识,养成保护视力、牙齿等良好习惯。

(2)可以开展“我向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告别” 等系列活动。

第二阶段:集合在星星火炬队旗下(三、四年级)

(一)共产主义启蒙教育

1、奖章设置:

团结章:互助星、交往星、演讲星

2、争章细则:

互助星:

(1)教育队员好朋友应互相尊重,有困难要热情帮助,有缺点要指正,并要积极帮助本班或贫困地区的小朋友。

(2)可以开展“献爱心” 等系列活动。

交往星:

(1)教育队员在社交场所要懂礼节,热情大方,同时可与边远地区小朋友“手拉手”。

(2)可以开展“寻找好伙伴” 等系列活动。

演讲星:

(1)引导学生读一本爱国主义教育的图书,并能联系实际写体会,参加演讲。

(2)可以开展“红领巾读书” 等系列活动。

(二)组织教育组织建设

1、奖章设置:

火炬章:荣誉星、队务星、民主星

2、争章细则:

荣誉星:

(1)组织队员学习英模事迹,确立学习榜样,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荣誉,争取在活动、竞赛中获得表彰。

(2)可以开展“我为集体添光彩” 等系列活动。

队务星:

(1)指导队员设计或参与、管理自己的小家务。积极寻找一个为队员服务的小岗位,并尽职尽责。

(2)可以开展“队务评比” 等系列活动。

民主星:

(1)指导队员学会过队的生活,逐步学会制定和执行中、小队决议,民主评议队干部,民主选举少代会代表,行使代表的权利,建立民主评选先进的制度。

(2)可以开展“我的中队,我的家” 等系列活动。

(三)基本能力良好个性

1、奖章设置:

自律章:服务章、艺术星、环保星

2、争章细则:

服务星:

(1)帮助队员掌握一些服务技能,积极参加家庭、社会、学校的服务实践活动。

(2)可以开展“今日我当家” 等系列活动。

艺术星:

(1)使队员自己有一、两项艺术爱好,并能向同学、教师等展示其成果。

(2)可以开展“今日露一手” 等系列活动。

环保星:

(1)引导队员做到爱护环境,保护珍稀动植物、文物,懂得一些环保知识。

(2)可以开展“争当环保小卫士” 等系列活动。

第三阶段:时刻准备着,做祖国的主人(五、六年级)

(一)共产主义启蒙教育

1、 奖章设置:

爱国章:文明星、友谊星、调查星

2、争章细则:

文明星:

(1)让队员树立文明意识,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在社会争做文明小公民,在学校争做文明小学生,在家争做文明好孩子。

(2)可以开展“争做文明小学生” 等系列活动。

友谊星:

(1)鼓励队员积极参加本校、本班以及灾区或贫困地区的手拉手活动并与之建立深厚的、真正的友谊。

(2)可以开展“手拉手” 等系列活动。

调查星:

(1)指导队员积极参加社会考察、调查活动,从而了解祖国,家乡的变化。

(2)可以开展“请长辈话改革活动” 等系列活动。

(二)组织教育组织建设

1、奖章设置:

主人章:作风星、队建星、主人星

2、争章细则:

作风星:

(1)认真遵守“诚实、勇敢、团结、活拨”的作风,体现新时期少先队员的风范。

(2)可以开展“雏鹰展风采” 等系列活动。

队建星:

(1)能帮助一名低年级同学入队,并用自己的行动影响、鼓励小同学进步。组织队员设计、管理一项少先队小家务、小活动。

(2)可以开展“队建之星” 等系列活动。

主人星:

(1)帮助队员运用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少先队的民主制度,加强阵地建设、组织建设,做集体的小主人。

(2)可以开展“我是少先队小主人” 等系列活动。

(三)基本能力良好个性

1、奖章设置:

自强章:公益章、创造星、自护星

2、争章细则:

公益星:

(1)引导队员了解《北京市市民文明公约》,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利民活动。

(2)可以开展“争当利民小先锋” 等系列活动。

创造星:

(1)引导队员从不同角度奇思秒想,自己创造、设计、寻找一些有价值的活动和方法。

(2)可以开展“金点子” 等系列活动。

自护星:

(1)引导队员预防意外伤害和掌握救护的方法,以及生活中安全自救自护常识

(2)可以开展“校园小卫士” 等系列活动。

六、实施步骤:

(一)展章:

展章是指辅导员把全部的雏鹰奖章以鲜明的形式展现给所有的队员,使队员心中明晰雏鹰奖章的设置、内容、标准,让队员心中有数,从而确立自己的争章目标。

(二)定章:

定章是指少先队员在辅导员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在某一阶段学会某一项或几项技能,并制定争章计划,争取在某些方面取得明显的进步。

(三)争章:

争章是指队员按照自己制定的争章计划,在有关教师和同学的帮助下,开展各种训练活动,以习得相应的技能,取得明显进步的过程。争章是实施本细则的中心环节,也是注重过程、培养素质的具体体现。

(四)考章:

考章是指少先队组织或经授权的社会机构,按照本细则对基础奖章获章标准的规定,对队员的技能、所取得的进步进行考察认定的环节,它是颁章的依据。

(五)颁章:

颁章是指少先队组织向经过考评达到获章标准的队员颁发奖章的环节,这是对少先队员参加雏鹰争章活动取得成绩的认定奖励。

(六)护章:

护章是指少先队员要珍爱自己所获得的基础奖章,并用这些奖章激励自己刻苦学习、努力实践,以获得更多的基础奖章和雏鹰奖章。

七、附则:

1、各校要依据本细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校园之星”雏鹰争章活动。

2、各校要努力把学生、教师、队组织三位一体,形成雏鹰争章活动的合力。

3、各校要把“特色小队”作为开展雏鹰争章活动最有效的载体。

4、各校要分阶段建立有特色的雏鹰争章展示专栏,展示争章活动的进展情况,以促进争章活动的顺利开展。

5、学区将每年召开雏鹰行动研讨会,以展示各校雏鹰争章活动的进展情况以及总结先进经验。

6、学区将在每年的“六一”儿童节表彰“十佳少先队员”、 “十佳辅导员”、“十佳少先队活动”、“百名校园之星”。

7、本细则从即日起执行。

二 : 教师奖惩制度、教师进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考勤制度

教师奖惩制度

为提高我部教师的业务水平,促进教学的顺利开展,督促、激励教师积极向上和自我约束的工作作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对我部教师制定基础科学部。

奖励制度:

1、对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且教学效果优秀者,每学期评2-3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积极参加学院、教学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为了鼓励教研室教师进行课程建设,我部对于在课程建设方面取得成绩的教师和教研室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4、对获国家、省、市级有关教学成果的教师上报学院,同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认真备课、主动积极地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且教案书写工整清晰细致、教学效果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6、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励制度,我部不定期进行35岁以下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设立奖项以资鼓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基础科学部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奖励。一等奖获得者将被推荐到全校的讲课大赛中去。

惩罚制度:

1、对无故不参加学校、部教学会议和政治学习一次者批评教育,多次者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2、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累计多次者,其本人在教学部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3、无故出现误课者,取消学年评优资格和罚款,并上报学校教务处,通报批评。

4、对不维护教师形象,不积极和配合教研部工作、屡教不改的教师,上报学校,并建议给予相应的处分。

基础科学部

20XX年10月

教师进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

(试行)

(征求意见 XX-3-15)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重实效、重贡献,具有良好激励作用的绩效分配奖励机制,调动全校教职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四川省、南充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订我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项目主要有:(1)思想政治表现与职业道德(5分)、(2)出勤(25分)、(3)工作量(50分)、(4)工作业绩(10分)、(5)其他(10分)、(6)附加分。第(1)-(5)项总分为100分,第(6)项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增加得分,考核后累计之和即为个人考核得分。

思想政治表现与职业道德(5分)(办公室牵头)

认真参加政治学习,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主要考核教职工在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态度、责任心。教师奖惩制度、教师进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考勤制度。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常规教研、培训的落实情况,从事非教研培训工作的人员重点在于考核履行职责与服务态度。

本项考核实行减分制,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每次扣1分;

2、发现工作中出现空挡,或有人举报查证属实,一次扣1分;

3、态度生硬,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1分。

4、有不顾全大局,影响学校声誉的每次1分;

5、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一次扣5分;

6、其他有悖教师形象的一次扣1分。

7、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出勤(25分)(办公室牵头)

出勤情况是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按学校制订的教职工考勤办法,本项实行减分制,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考核依据为学校电子考勤记载和文字记载。

1、病假: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每学期累计超过10天(不含住院时间,下同),其他教师累计超5天开始扣分,每天扣0.5分。

2、事假:每学期超过5天开始扣分,每天扣1分。

3、旷工:每天扣2分;一个月累计超过3天者,扣除本人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一个月累计超过5天的扣除本人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

4、迟到或早退:月累计4次,从第5次起每次扣0.2分。

5、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或其他集会:无故每次扣1分,病事假每次扣0.5分,迟到(15分钟)或早退(15分钟)每次扣0.2分。

6、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加班,学校没有统一安排补休假的,本人可书面申请补休假,由处室负责人在协调好工作的基础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备案。

工作量(50分)

工作量分为行政管理工作量、业务管理工作量和教育教学工作量,按照《蓬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设置及工作量一览表》进行计算。全体教职工要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的其他中心工作,各处室要合理搭配个人的工作量,尽量使每位教职工工作量均衡。

本项实行减分制,扣完为止,不计负分。教师奖惩制度、教师进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考勤制度。

1、行政管理工作考核(办公室负责)

(1)行政管理主要是指学校校级领导和业务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有办公室、教务处、研究室、登记室和后勤处。校级领导要认真督促所联系的处室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

(2)各处室要在学校工作计划下,制定出本处室的工作计划,年终要写出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备案。缺一样扣负责人2分。

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我校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特制定如下签到考勤制度。

1、签到为上、下午各一次, 每天签到时间为上、下午第一节课之前。值周领导上、下午两次查班。

2、签到只能本人签,不准代签,凡有代签的扣双方教师考评积分2分前

3、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病假一次,扣考评积分2分,人民币2元;事假一次扣考评积分2.5分,人民币2.5元;缺席一次扣考评积分5分,人民币5元;

4、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5、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将通知原件交由校长签批意见。特殊情况,个人学历进修一般不安排代课,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因公外出的课务安排依上两者结合处理。

6、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年级组长请假,一节课时间以上的,向校长请假,并要在传达室登记,如实填写出校时间、外出事宜等内容方可离校,回校时必须写时回校时间。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7、婚假7天;产假90天。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超假均作旷工处理。

8、早操、集会、学习,教师都要到场(特殊情况除外),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违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论处。

9、签到由值周领导按顺序轮流进行监督管理,教师签到完毕在截至时间将签到表妥善放置,每周累计一次,计入当年教师考评积分和绩效工资。教师奖惩制度、教师进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考勤制度。

西一中教师坐班制度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保障教学常规落实,规范教学过程,达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同时保证教师充足的备课、作业批改、师生互动、教学研讨的时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西一中教师坐班制度如下:

坐班的对象:所有在岗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各教师在相关办公室坐班;后勤人员根据部门工作特点由部门领导安排指定地点。

坐班的任务:备课、学习、作业批改、听评课、其它有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坐班的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课时间。

坐班的地点:各年级组办公室。

坐班的考勤: 坐班出勤以教学出勤登记为准。

要求:

1、请坐班教师从教学需要、管理需要出发,克服个人或局部困难,认真坐班。

2、按时出勤,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

3、因工作需要完成其它任务的,视为正常坐班;正常请假的,不重复登记。

4、坚决克服自由散漫思想、行为,坐班时间不接打电话,不影响他人,不抽烟,不吃零食,不带小孩及非所属人员进入坐班室,坚持文明坐班,有效坐班。

三 :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范本03

xxx有限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的

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 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

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下同)、主管对本

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

一、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星期天为休息日;

二、 星期六下午作为公司的弹性活动时间,包括户外运动、

业务讲座、技能培训、业务自习等, 活动的内容于每周三公

示告知,各位员工可根据个人的爱好选择参于;

三、 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八条 考勤办法

一、员工实行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打卡制度,夜间加班、非

工作日加班和节假日加班均需打卡。

二、特殊情况下未能打卡或忘记打卡的,次日应向行政部说

明情况并由行政主管在考勤系统补签,忘记打卡的在3天内

申请补签方有效,超过3天未申请补签而无正当理由的作为

旷工处理。

三、上班时间后10-60分钟到达视为迟到,下班时间10分

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四、如遇到恶劣天气、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

班的,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主管人员,可不按迟到

处理,但每月不超过四次,超过四次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五、公司每个月给每一位员工4小时的工作日休息时间,用

于必须在工作日处理的私人事务,但必须合理安排并事先提

出申请得到批准。

六、以月为计算单位,每次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

七、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四次以上的给予口头警告,超过

五次以上的给予书面警告,迟到早退情节特别严重屡教不改

者,将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扣除职能工资、直至解除劳动

合同处理。

第九条 加班

一、为了鼓励员工进行良好的时间管理,公司原则上不提倡

加班。

二、加班分为因工作进度和工期的需要由公司或项目负责人

安排的加班、增加工作或因工作需提前完成的临时加班和员

工自由加班等三种。

三、加班时间规定:员工一天内在公司的停留时间超过12

小时,即可视为加班。例如,某员工早上9:00到公司上班,

如果晚上加班超过21:00,那么这个时间就将被认为是该员

工当天加班的起始时间,加班时间以不低于1个半小时为准。

四、工作日夜间加班或周日加班的,在正常上下班打卡后,

还需进行加班打卡,以此记录加班的时间。加班前或加班后

给行政部留加班条交代事由,提出推迟次日上班的时间或者

安排调休。

五、加班给予餐补,标准为20元/人/次,如加班时间至深夜

公交停运后而需乘坐出租车的费用采用实报实销。

六、非公司安排或处于计划内的加班视为自行加班,不享受

加班餐补和交通费报销。

七、国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项目负责人采用一对一调休

方式作为补休。如果不能补休的,工作日及双休日加班的按

1倍薪水支付加班费用,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

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加班费可享受基本日工资

两倍的待遇。

第十条 公务外出和公务出差

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员工如需外出办公的

应填写《公出申请表》,报项目负责人批准后,送行政人事部

存档,或者在留言板上留言交代外出事宜。

二、员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务出差的,应填写《出差申请表》

送行政部备案。

三、临时外出公务或公务出差未能事先填写申请表的,返回

公司后应补回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请假和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送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

的《请假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一、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事假;

2、请事假原则上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

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下同)审批,请假一天以上(含一

天)的由公司负责人审批;

3、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口头或电话请示公司

负责人如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知

公司相关负责人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行政部备案;

5、假期结束返回公司后应立即往行政部销假,未及时销假的

以考勤记录为准;

6、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7、请事假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扣除工资的标准=工资总额

/30天/7小时。

二、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请病假;

2、病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的报公司负

责人审批;

3、员工请病假两天以上的须凭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当

天如本人不能当面向公司负责人请假的,可委托亲友在上午十

时前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4、急诊者事后应提交有关医院签发的病假单,在工作时间内

外出就诊,作病假处理。

5、员工请病假后未能提供医院病假证明单的以事假处理,年

休假可冲抵病假。

6、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三、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原则上安排在非繁忙季节,员工必须提前十天书面

申请,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休假的具体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四、婚假

1、员工在领取结婚证书1年内可申请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

完逾期不补;

2、婚假为有薪假期共3天,员工请婚假需在《请假申请表》

后附上《结婚证》复印件,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五、产假

1、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应在预产期的六个月前向公司相关

负责人报告,以便公司做出工作安排;

2、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负责人

审批;

3、男员工的妻子生产的可申请带薪护理假;

4、产假为有薪假期,具体休假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计划生育外的不享受有薪假期。

六、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公

婆、岳父母、夫妻、子女和兄妹等)去世,可申请带薪丧假;

2、丧假的执行办法根据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如因路程较

远员工可提出书面申请增加假期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 旷工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执行上下班打卡的;

2、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3、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离职申请未获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履行工作交接的;

5、违法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二、旷工一天以上的扣发旷工当日3倍的工资,同时给予书面

警告一次,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三、自动离职的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 奖惩办法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范本03_考勤制度范本

一、奖励

1、设立全勤奖,全勤奖每月奖励200元;

2、全勤奖的标准为: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休假 二、处罚

1、处罚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小过和记大过处分; 2、两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等于一次小过,两次小过等于一次大过; 3、处罚标准如下: 口头警告 罚款0元 书面警告 罚款50元 记小过 罚款200元 记大过 罚款600元

4、上述罚款将在个人的工资中扣除,罚款所得用于公司的活

动资金。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与公司《员工手册》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2012年x月x日起执行。

xxx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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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阅读签名表

xxx有限公司2012年x月x日颁布并于 2012年x月x日执行的《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制度的所有内容,现签名确认且承诺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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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阅读签名表(续页一)

xxx有限公司2012年 x 月 x 日颁布并于 2012年x月x日执行的《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制度的所有内容,现签名确认且承诺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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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xxx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x月x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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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完成者。

3.利用废料回收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9.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0.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1.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5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懒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对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于众。

第十条本章所列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本公司为了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售后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订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维修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营业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售后服务中心零配件营业部门及人员、维修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五条零配件营业人员、维修人员非业务行为的奖惩及其它部门人员的奖惩办法悉依《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第六条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第七条业务工作惩戒分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第八条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

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

第三章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九条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一条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售后服务中心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二条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务中心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

第十三条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

第十四条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50%(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第十五条凡售后服务中心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第四章营业工作惩戒办法

第十六条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十八条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第十九条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第二十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二十一条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

第二十二条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巨额或经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三条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第二十四条上半年销售未达当期销售目标的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查获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六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第二十七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八条售后服务中心规定填写的报表,应缴而未缴者每次记过一次。

第五章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二十九条积极钻研业务工作,提供先进维修技术方案,在节约消耗减少维修工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记功一次。

第三十条为用户提供安装防盗器等额外服务,并及时上交创收收入,创收纯收入按20%比例奖励创收人。

第三十一条在参加促销活动或上门修车活动中,工作努力,成绩突出,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而做出重大贡献者,记功一次。

第三十二条完成全年度工时定额者,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50%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完成工时定额者,记大功一次。

第六章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

第三十三条与客户串通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三十四条维修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基本工时指标者,调离或解雇。

第三十五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三十六条上半年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额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期80%者,记过一次。

第三十七条未按规定建立维修档案者经查获记过一次。

第三十八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消极怠工者,记过一次。

(三)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记大过一次。

第三十九条动用所维修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者,记过一次。

第四十条维修人员进行收费维修项目、部分收费维修项目或安装防盗器等收入,拒不上交的,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售后服务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三条本实施细则实施后,售后服务中心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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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3.2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3.3行政部经理负责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3.4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励项目的最后审批。

4管理要求

4.1奖励分为五大类:

a.嘉奖

b.记功

c.记大功

d.调薪

e.晋升。

4.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a.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b.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c.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d.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e.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f.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达优者(考核主管);

g.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

建议,并被采纳者;

h.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4.1.2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a.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经济

效益;。

c.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d.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e.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f.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

献者;

g.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h.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i.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j.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4.1.3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a.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

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c.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

成效卓著者;

d.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e.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4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a.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b.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c.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d.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4.1.5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a.晋升条件

①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②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③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④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b.晋升程序

①副总级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主管提出申请,上级主管签署意见,呈交行政部核实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②副总及以上级别人员,由总经理或以上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c.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d.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e.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4.2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工资降级

e.降职

f.开除、

4.2.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⑴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a.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b.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

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主管。

⑵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a.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b.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c.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d.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e.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f.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g.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

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产品质量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⑶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a.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b.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c.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d.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e.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f.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g.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h.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i.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h.违反一切安全用电制度者;

i.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j.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

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⑷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

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2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⑴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a.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b.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考核到主管);

c.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

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⑵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a.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b.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d.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e.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

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f.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g.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

成损失者;

h.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的;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的;

i.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的;

j.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的;

⑶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a.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b.造谣中伤,散怖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的事,而有损他人的尊严的;

⑷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的,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此产生的所有售后服

务费用,对责任人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处罚,并记过一次。(注:若属专检项目,由于质检员质量控制不严,所罚费用由质检员承担70%;生产人员承担30%;因客观原因质检员无法发现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户投诉的,由生产者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⑸由于失职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经济损失者,可在300元的基础上,加罚超出部分10%的处罚(多人责任造成时,按责任大小分摊),以上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⑹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图纸(或工艺等)出现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技术人员,将分

别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予以处罚(注:①若尚未造成损失者予以警告,并罚款30元;②审核人按技术人员处罚金额的20%进行处罚)。

4.2.3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的,予以记大过

a.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

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b.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c.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d.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e.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

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f.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

以500元的罚款。

g.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给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尚未构成

开除的,其处罚金额由公司给予裁决;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4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a.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b.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4.2.5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a.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

现任职务者;

b.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c.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d.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e.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f.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g.精减机构

4.2.6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a.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b.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c.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d.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e.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f.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g.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h.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i.吸食毒品者;

j.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

受损害者;

k.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l.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m.参加非法组织者;

n.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o.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p.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q.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r.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

开除的。

4.3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4.3.1嘉奖与警告抵消

4.3.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4.3.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4.4说明

4.4.1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部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4.4.2“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行政部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4.3“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部、行政部认真核实后直接交财务部予以实施;

4.4.4财务部根据经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4.4.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罚金分摊罚金;

4.4.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4.4.7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部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

4.4.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4.4.9本制度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进行必要的修改。

5相关文件

5.1《员工手册》

6记录表格

6.1奖励申请单

6.2处罚通知单

────────────

附加说明:

本文件由行政部起草并解释: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审核人:

本文件批准人: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自第一次记大功之日起计算)但无记过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罚(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员工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人事行政部进行销假者;

2、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公出单》者(外勤人员除外);

3、迟到或早退1~5分钟罚5元,迟到或早退6~10分钟罚10元,依此类推,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做旷工处理【备注:罚款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填写《奖惩通知单》】;

4、员工工作期间未按标准着装(含帽子、衣、领带、裤、裙子、腰带、袜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规定等行为)者;

5、员工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6、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7、工作期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者;

8、不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进餐、喝水,或未经公司允许将食物和饮料带入工作场所者;

9、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

10、工作期间嚼口香糖者;

11、用厕后不洗手、不冲水者;

12、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或不随手关门者;

13、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

14、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者;

15、员工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

16、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含罚金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警告等同一次记

过):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未经同意处理私人事务者;

3、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例如:因个人过失导致

餐厅、会议室、厕所、走道地面、墙面、桌椅等污浊者);

4、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5、工作不称职或效率低下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累计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时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员工或客户的错误行为者;

10、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者;

11、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域、仓储区域内食用食物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12、未经仓库人员许可,擅自闯入仓储区域者【主管级以上(含)及执法人员除外】;

13、违反公司设备保养规定者(如空调等);

14、饮酒后来公司工作者;

15、未作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者;

16、检查/值班人员(例如:保安、总台等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17、犯有属罚款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一次(含罚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过等同一次记大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工作期间不按SOP操作且情节轻微者;

3、工作期间工作态度不严肃认真,懒散怠工者;

4、未通知主管或未经主管允许,擅自离岗或串岗;

5、未经许可,擅自盗打电话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7、三个月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自第一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之日起计算),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工作期间未采取任何防静电措施,直接触摸PCB板者;

9、工作期间观看网络娱乐性动漫、图片、网页、PPT或进行游戏等;

10、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11、旷工一天者;

12、不及时向主管报告个人受伤或意外事件及情况者;

13、在制造区域内食用食物、饮料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14、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无意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5、发现公司其他同仁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者;

16、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未造成后果者;

17、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下者;

18、私用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19、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20、犯有属书面警告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含罚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累计三次记大过者予以辞退):

1、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2、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3、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故意撕毁公文者;

5、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7、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8、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造成严重后果者;

10、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轻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2、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3、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

14、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15、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16、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仁工伤的;

17、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其他同仁受到人身伤害的;

18、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上者;

19、员工介绍亲友入我司工作,被介绍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犯降级处罚以上(含)行为者;

20、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若该员职级已属最低级别,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

档案):

1、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2、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3、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职处罚(若该员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重者;

2、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3、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调动或是无理取闹者;

4、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

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非吸烟场所抽烟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者;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

5、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6、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安全;

7、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

8、应征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9、违反薪资保密原则或打听他人薪资者;

10、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擅自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1、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12、罢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13、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者;

14、工作期间,对同事进行性骚扰者(包括言语、肢体语言、行为等);

15、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6、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自第一次旷工之日起计算)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

17、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8、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9、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馈赠等);

20、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理者;

21、擅自翻阅、抄录或复印公司机密资料及他人文件或信函者;

22、擅自开启他人电脑翻阅、复制资料者;

23、向任何人(包括新闻界、电台、电视台及传播媒介等)发表声明或透露任何“崇正电子”的财务资料或任何保密资料,包括员工手册的详细内容者(经“崇正电子”授权的除外);

24、工作期间,顶撞上司或对上司出以恶言咒骂、威胁者;

25、隐瞒传染病或其他(包含吸毒、服用摇头丸等)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健康者;

26、在公司内藏匿、接受、或出售酒类或毒品者(由医院开处方同意使用的药物除外);

27、所管现金及财务严重短缺者;

28、伪造、涂改打卡记录或托人打卡和代人打卡者;

29、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30、虚报生病而请假或缺勤者;

31、虚报加班或出勤记录者;

32、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造成公司形象严重受损者;

33、在任何场所做出对公司的产品、形象、声誉不利的言行;

34、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并造成后果者;

35、非叉车驾驶员未经许可,擅自驾驶叉车并导致公司财产和其他同仁人身伤害的;

36、犯有属记大过性质的行为累计出现三次者;

37、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九条:在处罚员工违纪事件时,应遵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本条例为准绳。

第二十条:员工被惩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

予连带责任惩罚。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需对员工进行奖惩时,须先填写《奖惩通知单》,并经相关主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所有奖惩均需以《奖惩令》公告为准。

1、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品保部(含下属部门)管理人员填写《奖惩通知单》→部门主管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总经理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拟文《奖惩令》→总经理签发(正式生效);

2、生管部、技术部、制造部(含下属部门)管理人员填写《奖惩通知单》→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厂长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总经理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拟文《奖惩令》→总经理签发(正式生效);

3、非本部门人员奖惩的,可由各管理人员【备注:须主管级以上(含)人员】填写《奖惩通知单》→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被奖惩人员所在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厂长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品保部下属人员除外)→总经理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拟文《奖惩令》→总经理签发(正式生效)。

第二十二条:相关表单。

1、人-R[2004]002《奖惩通知单》

第二十三条: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规定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在人事行政部。
本文标题:奖惩制度实施细则-雏鹰奖章实施细则
本文地址: http://www.61k.com/1160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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