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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结构后浇带设计和施工浅析

发布时间:2018-01-27 所属栏目:浅析建筑施工组织设计

一 : 结构后浇带设计和施工浅析

   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设置后浇带是目前常采用的一种方法。本文对后浇带设计和施工中应明确和注意的问题作一浅析,以更好地控制工程裂缝。

    一、后浇带在设计中应明确的问题

    1、后浇带缝宽,理论上后浇带宽度只须1厘米已足够保证温度收缩变形,但考虑施工方便,并避免应力集中,具体宽度应根据后浇带设置位置及砼厚度决定。

    2、后浇带接缝形式有平直缝、阶形缝、企口缝等,接缝形式应加以明确。

    3、后浇带内钢筋有断开搭接、贯通不断、增加附加筋3种。

    4、后浇带后浇混凝土,有普通混凝土提高一个等级和采用同等级或提高一级掺加微膨胀剂等方法。

    5、后浇带后浇混凝土的浇灌时间有的规定不少于2周,有的要求不少于6周,以至更长时间。

    二、后浇带按其作用可分为3种

    1、为解决高层建筑主楼与裙房的沉降差而设置的后浇施工带称为沉降后浇带。

    2、为防止混凝土凝结收缩开裂而设置的后浇施工带称为收缩后浇带。

    3、为防止混凝土因温度变化拉裂而设置的后浇施工带称为温度后浇带。

    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浇带类型

    设计采用何种类型的后浇带必须根据工程类型、工程部位、现场施工情况和结构受力情况而具体确定。

    1、后浇带的缝宽与墙、板厚度有关。对底板厚度超过100厘米以上的,可根据后浇带处的接槎形式、钢筋搭接、施工难易程度等灵活掌握,当施工较困难时,后浇带缝宽可适当增加。

    2、后浇带接缝处的断面形式,当墙、板厚度小于30厘米时,可做成平直缝;当厚度大于30厘米小于60厘米时,可做成阶梯形或上下对称坡口形;当墙板厚度大于60厘米时可做成企口缝。

    3、后浇带的钢筋断开或贯通,在于后浇带缝的类型。对沉降后浇带而言,钢筋贯通为好;对收缩后浇带而言,钢筋断开为好;梁反结构的板筋断开,梁筋贯通,如果钢筋不断开,钢筋附近的混凝土收缩将受到约束,产生拉力导致开裂,从而降低结构抵抗温度变化的能力。

    4、对于后浇带内的后浇混凝土,应使用无收缩混凝土,防止新老混凝土接缝收缩开裂。无收缩混凝土可在混凝土掺加微膨胀剂,也可直接采用膨胀水泥配制,如矿渣水泥。配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比先浇混凝土高一个强度等级。
    5、后浇带后浇部分混凝土的浇灌时间,不同类型后浇带的浇灌时间是不同的。伸缩后浇带应根据先浇混凝土的收缩完成情况而定,不同水泥、水灰比、养护条件的混凝土,一般应控制在施工后60天进行。如工期非常紧迫,也应在2周以上。沉降后浇带宜在建筑物基本完成沉降后,再浇注后浇带。

    四、后浇带施工中应注意问题

    后浇带的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处理不当极易造成质量事故,轻则开裂渗漏,重则危及结构安全,所以在施工中应给予高度重视。

    1、后浇带接缝形式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施工,施工时应用堵头板,根据接口形式在堵头板上装凸条。有些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接口处不支模,留成自然斜坡槎,使施工缝处混凝土浇捣困难,造成混凝土不密实,达不到设计强度等级。如果是地下室底板还易产生渗水现象。

    2、后浇带先浇混凝土完成后应进行防护,局部应覆盖,四周用临时栏杆围护,防止施工过程中钢筋污梁,保证钢筋不被踩踏。有些工地后浇带不设围护,致使钢筋被严重踩弯、钢筋杂乱、建筑垃圾较多,不易清理。

    3、在后浇带浇注混凝土前必须将整个截面按照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清除杂物,水泥薄膜、表面松动的砂石和软弱混凝土层,并将两侧混凝土凿毛,用水冲洗干净,充分保持两侧混凝土湿润,一般不少于24小时。在表面涂刷水泥净浆或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后,及时浇筑混凝土。有些施工单位两侧混凝土不凿毛就浇注后浇带内混凝土,使新老混凝土的粘结强度难以保证,处理不好会在后浇带两侧造成两条贯空裂缝,极易渗水。

    4、后浇带后浇混凝土一定要用无收缩混凝土,掺用微膨胀剂,精心振捣密实,注意浇水养护。有些单位施工不按设计要求使用无收缩混凝土,用普通混凝土应付;还有一些施工单位由于后浇混凝土用量较少,在后浇带旁人工拌制混凝土,随拌随浇,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

5、后浇带跨内的梁反在后浇带混凝土浇注前,两侧结构长期处于悬臂受力状态,在施工期间,本跨内的模板和支撑不能拆除,必须待后浇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值的75%以上后,方可按由上向下顺序拆除。有些施工单位,施工期间模板准备不足,或考虑资金等因素,提前拆除后浇带跨内的模板和支撑,造成板边开裂,使结构承载能力下降。

    此外,后浇带的混凝土因一次浇筑量小,因而通常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方法,且后浇带应用强度等级提高一级、早强、补偿收缩的混凝土浇筑,所以应单独申请混凝土配合比。施工中应提前做好水泥、砂、石和外加剂及掺合料的进场检验和试验工作,及时申请混凝土配合比。浇筑时认真计量,在混凝土浇筑时按规定留置标准养护试件和同条件养试件,用以检验和证明后浇带混凝土的强度。混凝土浇筑后应重视其养护工作,及时的养护可使混凝土在潮湿的环境中硬化,水泥水化生成物堵塞毛细孔隙。提高混凝土的密实度和抗渗性。

    后浇带可以有效地减少收缩应力,在施工后期,把后浇带砼浇上,使工程变成整体,以利用“后浇带”办法控制裂缝并达到不设置永久伸缩缝的目的。通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认真设计、精心施工,一定能在工程实践中收到较好的效果。

二 : 学校建筑照明设计浅析

校园是学生学习知识,体育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国家培育人才的特殊场所。校园夜景照明设计应力求营造出既具有庄重稳定气氛、又富有和谐悦目色彩的夜景照明环境。深圳新未来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完成多项学校照明设计方案,经验丰富,现总结如下:

1、校园环境的特征

校园是相对独立的特殊社区环境,既有城市社区及城市居住区的特征,又有不同于普通城市环境的元素。它具有“学习”的主要职能和“校园文化”的特质。成为校园文化的典型意象特征。校园建筑也因此具有了特定的文化色彩。无论是白天的景观设计还是夜晚的灯光环境设计,校园建筑都应体现出这种“文化特质”。

2、设计目标

在对校园建筑进行夜景照明设计时,为体现特定的“文化”氛围,应力求庄重简洁、光色淡雅明快、而不能像商业区或休闲娱乐场所那样“流光溢彩”,通过照明艺术与科学照明技术的有机结合。诠释校园文化的内涵,突出校园建筑的艺术特征,为师生营造愉悦和谐的夜景环境。

3、灯光设计方案

⑴行政办公楼照明设计:

行政办公楼氛围较为庄重、典雅。建筑外面色彩以浅色居多,表面材料多为铝塑板等,在光色的选用上,以尊重建筑的原色为原则,应以暖黄光为主,一方面是建筑载体的特征,同时也是校园文化的意象表现的要求。

行政办公楼照明设计,可以采用能表现其特征的适宜的照明方式来对建筑形体加以刻画,展现建筑楼体线条的流畅,简洁大方,方正端庄,使立面照明效果表达出校园建筑文化的纯洁与简练。所以在对行政楼夜景照明处理上采用了投光灯来打亮,突出建筑的大气,庄重之感。在建筑立面配以小巧的LED洗墙灯均匀洗亮,使整个建筑立面富有生气,恰到好处地凸显其不同于其他建筑的特色之处,形成了适度的明暗对比和良好的阴影。

为突出区域的标志性,传达积极向上和科学性的景观意向,增添校园活跃因素,体现优美浓郁的校园文化,对校园其他类型建筑的夜景照明设计时应充分剖解被照对象的建筑特征,提取传达文化信息的特殊符号,通过光影的作用强化视觉感知的效果与魅力。如图书馆,广场。

⑵图书馆照明设计:

图书馆是校园的阅读场所,它的设计主题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图书馆照明设计应突出整体的稳重感,充分表达了学校稳定、端庄的形态。色调以白色,蓝色为主,象征着向上的冲击活力,同时也表现出学校发展节节高升的蓬勃姿态。

⑶教学楼照明设计:

教学楼建筑外立面墙体大部分使用泛光照明,窗户间的柱子用窄光束的投光灯进行照亮,顶部用LED小射灯勾勒其轮廓,看起来使建筑很有层次感。

⑷操场照明设计:

操场照明设计应做好功能照明,保证操场夜间活动的安全,同时做好操场的景观照明,可合理设置造型美观的景观灯具。

学校操场照明设计:

学校建筑照明设计浅析

学校夜景照明设计:
学校建筑照明设计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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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2006年案例分析试题库二十六:建筑施工单位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案

    【案情】
  某建筑施工单位有从业人员 1000多人。该单位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多次向主要负责人提出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单位负责人另有看法,认为;建立这样一个组织,平时用不上,还老得花钱养着,划不来。真有了事情,可以向上级报告,请求他们给予支援就行了。由于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这样的认识,该建筑施工单位一直没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后来,有关部门在进行监督和查时,责令该单位立即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评析】
  这是一起建筑施工单位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案件。
    应急救援组织是指单位内部建立的专门负责对事故进行抢救的组织。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迅速、有效地进行抢救,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具有重要的意义。
  《安全生产法》第69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按照一般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不干预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机构如何设立,这属于生产经营单位的自主营权的内容。但考虑到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本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都较大。因此,《安全生产法》对这些单位有针对性地作出了一些特殊规定,即要求其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本案中的建筑施工单位有1000多名从业人员,明显属于《安全生产法》第69条规定的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情况。但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却不愿意在这方面进行必要的投资,只算经济账,不算安全账,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这种行为是违反《安全生产法》上述有关规定的,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其予以纠正是正确的。 

四 : 2006年案例分析试题库二十六:建筑施工单位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案

    【案情】
  某建筑施工单位有从业人员 1000多人。该单位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多次向主要负责人提出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单位负责人另有看法,认为;建立这样一个组织,平时用不上,还老得花钱养着,划不来。真有了事情,可以向上级报告,请求他们给予支援就行了。由于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这样的认识,该建筑施工单位一直没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后来,有关部门在进行监督和查时,责令该单位立即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评析】
  这是一起建筑施工单位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案件。
    应急救援组织是指单位内部建立的专门负责对事故进行抢救的组织。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迅速、有效地进行抢救,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具有重要的意义。
  《安全生产法》第69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按照一般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不干预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机构如何设立,这属于生产经营单位的自主营权的内容。但考虑到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本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都较大。因此,《安全生产法》对这些单位有针对性地作出了一些特殊规定,即要求其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本案中的建筑施工单位有1000多名从业人员,明显属于《安全生产法》第69条规定的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情况。但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却不愿意在这方面进行必要的投资,只算经济账,不算安全账,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这种行为是违反《安全生产法》上述有关规定的,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其予以纠正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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