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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征税-网店将征税5%,电商征税立法“狼”真的来了!

发布时间:2018-02-18 所属栏目:网店征税

一 : 网店将征税5%,电商征税立法“狼”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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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被广泛争议的电商征税和立法问题,网店圈内一次次"狼来了"的恐惧,正在走向现实。

钛媒体编辑从内部渠道获悉,苏宁董事长张近东对电商征税的提案已被相关部委采纳,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等相关部委也正在紧锣密鼓研究调研实施电子商务征税的具体措施,预计在年内将正式对网店开征5%的税收。

5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司长刘红亮对外透露,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的立法日程,正在起草。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苏宁董事长张近东抛出“电商征税论”,建议税收部门研究电子商务的征税方式,从制度层面规避偷漏税行为。

随后在今年3月于北京召开的一秘密会议上,商务部和财政部向列席的有电商投资经验的VC、PE投资机构征询征收税款的具体操作,包括怎么收,怎么操作的具体环节的问题。

钛媒体此前也留意到一则可能被忽略的消息,今年4月15日,财政部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更是明确提出“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继续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的税收管理制度研究,……促进电子商务税务管理与网络(电子)发票的衔接。”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试点亦是从苏宁开始。

钛媒体编辑还关注到另则一最新信息,税务总局正在调研实施电子商务征税,目的既要促进其发展同时还需履行纳税义务。而从立法角度,商务部已经证实,正在牵头组织研究《电子商务促进法》,拟从总体上确立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原则和定位,从调研情况来看,其中也涉及电子商务的征税问题。

在调研中,相关专家达成的共识是网上交易应当收税,但是要“平衡收税与促进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给予何种适当的税收优惠以及何时开始征收还存在分歧。有专家也提出,对C2C平台上网店征税存在一定复杂性,征税应当有标准,如何界定交易额需要采取多种方式。而对一些在线交易的虚拟产品,例如网游装备、音乐、电子图书等等更难监管。

有专家建议,对电子商务征税可采用“代扣代缴“税款的方式,从支付体系解决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中的隐匿性问题,在确认交易完成并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给卖方货款时,就可以由系统自动计算货款包含的应纳税款,并及时代扣代缴应纳税款。而对单位和个人自建网络交易平台的,凡是按税法规定月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一律由银行等结算金融机构代扣代缴应纳税款。

钛媒体专栏作者丁辰灵曾针对两会提案事件分析,未来中国的零售业必然和互联网更深度的融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而这一切,和“税”无关。(见相关文章《张近东的电商税务门》:)

从现实的局面可以看出,针对国内蓬勃的电子商务市场管理问题所出现的各种博弈中,以个人或个体从业者面貌出现的中小型电子商务从业者明显处于下风,传统零售业凭借其强大的行政游说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已经开始全面“围剿”个人(个体)电商从业者。

电子商务分析师李成东曾有分析,苏宁的大家电能够拿到的返点要高出普通零售商10%-15%以上,因此征税对于苏宁易购这样的企业影响不大。而淘宝上大量的中小卖家如果被纳入强制征税的地步,将会大大压缩他们的生存空间。

有悲观的观点认为,个人电商从业者的政策红利期或将就此结束。

钛媒体获得的可靠消息还显示,在上述调研过程中,亦有一种观点认为,目前情况下,只要是在工商局注册过的中小企业甚至个体户,都已经交税。况且中美情况不同,我国的商业环境已经遭遇各种税收成本,一旦向电商征税有可能彻底破坏目前正在兴起的良好的商业环境,让年轻人就业和创业环境更为恶劣。

而在具体征税标准环节,有业内人士认为,在税收上不应对电商和实体店有区别,否则会造成税负的不公平。对网上开店的应根据目前个体工商户起征点的规定,月销售额不足2万免税,以鼓励小商户发展。

也有专家提出,在起征点以上征收一个按营业额计算的“综合税”,而不是分开计征增值税、所得税等,以减少征税成本,这一块建议征收5%的营业税。

有专家也提出,现阶段贸然征税,在新旧经济交替时期,可能给小卖家和广大消费者带来不安全感,建议政府部门谨慎行事。已经有消费者担心,增加的税收可能会转嫁到商品价格中,卖家的经营成本增加,自己将会成为最终的“埋单者”。

同时,不少的小卖家认为,缴税后经营成本必定要增加,到时如果有资金雄厚的店家打价格战的话,一些小买家可能就会“活不下去”。

钛媒体编辑也推荐参考阅读此前21世纪经济报道一篇关于美国电商征税争议的相关内容:

今年2月16日,美国国会参议院再一次提起将对《市场公平法案》进行审议,该法案的主要内容是:允许美国各州政府在简化各自纳税法规前提下,对网络电商企业征收地方销售税。

纳税路径为:网络电商企业向消费者收取消费税,然后电商所在州的州政府向电商企业收销售税。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全国性互联网消费税提案,它将要求包括eBay在内的多家电商企业向当地政府缴纳销售税。

eBay对此表示反对:“如果议案实施,将对在eBay上开设网店的众多小型业主产生巨大冲击,尤其是那些年销售额低于100万美元的小企业。”

当国美、联想纷纷表示声援张近东,美国包括百思买、家得宝及沃尔玛在内的数百家线下零售企业集体站出来支持《市场公平法案》。

Facebook、雅虎、LivingSocial及AOL等互联网公司都与eBay站在了一起,组成小互联网零售商联盟,而他们抗议的理由之一是:如果政府通过一个可以征税的法案,难免还会有其他类似增加税收的法案出现。

不过,《市场公平法案》还是对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进行了豁免。据美国科技博客AllThingsD报道:如果一个零售商,其前一年跨州交易产生的年销售额低于100万美金,那么可以申请豁免消费税。

但eBay攻击《市场公平法案》100万美金的这个基准线设定得有点随意。

为惠及eBay平台上的更多卖家,eBay全球公关关系主管Bieron向美国国会参议院和公众力辩:“美国对小型企业的界定是3000万美金的销售额。”

二 : 传电商将被征税 中小网店或临生死劫(图)

网店收税 传电商将被征税 中小网店或临生死劫(图)

漫画/张永文

在沉

寂了一年多后,网店征税的传闻再次传出。[www.61k.com]

近日有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正密集调研,并专门成立课题组,研究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税收征管的政策方案。同时,目前我国多家电商企业逐步在华北、华东、西南、华南等区域推行电子发票,并有望于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立与电子工商登记配套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02亿人,同比增长24.7%;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万亿元,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其中,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超过1.85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7.8%。

业内人士称,由于电子商务与传统零售业不同,使得全面征税一直难以推行。此前包括京东、苏宁易购、当当网、1号店等10余家第三方平台型B2C 电商,其卖家均已工商注册,并正常纳税。而淘宝网、拍拍网等C2C 平台上的中小卖家,个人招商对象只针对年满18周岁的中国大陆公民,绝大部分为个人网店,没有纳入征税范畴,使得大量C2C网店的监管、税务长期处于真空状态,这也使得电子商务得到一段高速发展的空间,但现在电商的交易额已经达到了空前的规模,粗犷、野蛮式的发展似乎已经到了尽头。

解读

征税难点是什么?

个人网店不易监管

电子商务一般分为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个人)和C2C(个人对个人)三种模式。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前两者以企业为结算单位,在企业注册成立之时,已完备税务流程,都在税务部门监管之下,可以向企业或者个人出具发票。目前唯一存在争议的只有C2C模式。

但有专家认为,C2C征税范围难以明确。一家知名网购平台相关人士告诉华商报记者:“不少网店都是以个人名义成立,没有工商注册,也没有实体店及相关经营数据,而且分布区域极广,这给工商、税务等部门带来监管困难。”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网店征税是大势所趋,而技术上的操作不难解决。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本虎认为,可以结合国内电子商务实际发展情况,借鉴国外实践经验,研究、制定税收征管政策,尤其针对纳税主体、征管对象、税收管辖等问题需要深入研究。

会否影响网店生存?

中小网店或迎来大洗牌

电商征税是否会影响网店生存?一家代购国外母婴用品的网店负责人沈女士对此表现很淡定,她认为只要有交易,交税是理所当然的事。一家女装网店负责人陈先生也表示,“交税是迟早的事。如果税负太重,利润会缩减很多。”一家知名网购平台的人士也认为,“在不同行业,各家网店利润也有差异。若税收太高,会削弱他们的竞争力。”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小娟也认为,对网店征税,关键是在公平竞争和快速发展之间取得平衡。一方面,网店优势在于没有租金和税款,由此形成的价格优势严重影响了传统实体店的经营,从公平竞争的角度讲应该征税。另一方面,网店的规模与电商纳税之间存在内在联系,特别对数百万职业卖家来说,一旦征税,价格抬高,利润减少,部分卖家另谋出路,这可能迎来中小网店的一次大洗牌。

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

有卖家称“会让消费者买单”

电商征税,势必会提高网店的经营成本。

上述代购国外母婴用品的网店负责人沈女士称,如果征税,这部分费用由消费者来承担也是应该的。互联网研究人士、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也认为,“征税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是必然的事。”

但赵占领同时认为,网店征税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只不过是时间早晚而已,“只是看具体的政策会否对经营者有区分,比如网店营业额在多少以下的不用征税,或者先全部征税,再对部分经营比较弱的免税。”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万珏认为,征税可能最迟在2015年年底前会付诸实施,鉴于目前电子商务本身的特点,实现网上电子营业执照的可操作性和现实性,预估电商征税会由平台方在结算环节代扣代缴。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李王艳 采写

三 : 首家征税网店否认开实体店 专家称仍应交税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莉)本报6月28日刊发的《武汉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报道,在全国引发热烈讨论。昨日,湖北经济学院电子商务专家毛志斌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武汉的“网店征税”,不能简单地做“是与非”的评价。随着电子商务交易额越来越大,应当允许部分地区“先行先试”,在探索的过程中逐步实现规范营运与管理。目前来看,探索的价值比争论更重要。

毛志斌现为湖北经济学院“淘宝创业实验室”主任,从2000年起一直从事电子商务的教学、研究与实践工作。他说,“我的百分之一”征税案例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的电子商务还处于发展阶段,很多方面没有形成规则,与传统税收征管模式之间存在磨合期。对于国税部门的尝试,不能简单论是非,而要肯定其探索意义。

他认为,不论是网店还是实体店,只要实现了货物交易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均有纳税义务。从这一点上看,武汉国税部门对“我的百分之一”征税,并无争议。应该说,征与不征不是问题,大家更关心以什么标准征,以什么方式征,什么时候开始征。这需要相关部门集思广益,多方听取意见,找到一个能够兼顾多方利益的制衡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武汉可以就网店征税开展试点,为全国提供一个借鉴样本,这比单纯的争论更有价值。长远来看,有关部门对网店经营在政策扶持的前提下,实施有效的工商注册、税收监管,有助于网络购物环境的改善和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毛志斌的观点,也得到此次事件的当事方——淘宝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店主周钦年的赞同。他诚恳地表示,自己配合并且支持征税工作,要想做大做强,必须走规范发展之路。周钦年说,此次征税,国税局要求提供进账发票、销售发票等财务资料,该店都没办法。最后确定销售额的主要依据,就是国税局通过支付宝方面拿到了该店的交易数据。

针对“我的百分之一”到底是实体店还是网店的争论,周钦年表示,他虽然注册了公司,但在淘宝上的性质仍为一家个人网店。他说,“我的百分之一”2004年以个人名义注册,历经艰辛做到今天这个规模。“我们注册公司主要是为了申请‘我的百分之一’的商标注册,以及招聘员工、为员工办理社保等。我们至今没有实体店,以后也不打算开设实体店,也没有想过做什么分销、代理,每一件衣服都是通过网店销售的。”

据权威媒体报道,国内多个城市已准备着手对网店展开税收监管。成都市即将建立一套统一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对成都的网商进行综合监管;南京市可能会在下半年出台网店征税的相关政策,目前对网店主要是接受举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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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天猫网店征税

【网店征税最新信息】天猫网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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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年初至今,关于“网店征税”问题一直是各界热议的焦点。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就《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认为,“现阶段对尚不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放宽准入条件,允许其暂不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该意见稿没有对个人网店征税与否进行明确表态,但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是征税的前提,所以由此看来,国家短期内还不会对个人网店进行征税。

工商登记是征税前提

今年3月两会召开期间,苏宁云商董事长张近东提出的关于“建议B2C加强征税”提案引发热议。随后,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出台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实施的消息一出,又将个人网店征税与否的问题推向风口浪尖。

该意见稿规定,“考虑到网络市场发展现状和促进创业就业的需要,现阶段对尚不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放宽准入条件,允许其暂不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该意见稿是在我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来,前者也是我国首部促进和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的行政规章。

暂行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当时对于个人网店没有强制要求办理营业执照,此次工商总局发布的意见稿虽然没有对征税问题进行明确表态,但其再次强调了以前的规定,即对于个人网店暂不要求强制办理工商执照。再则,征税的前提在于要有工商和税务登记,如若不登记,征税的法律依据不充分也很难操作。由此看来,短期内还不会对个人网店进行征税。

征税是大势所趋?      事实上,关于个人网店征税问题由来已久。早在2011年,武汉国税局开出了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达430余万元。消息称,当时该网店一直由一家公司负责经营,2010年销售额更是过亿。对此,一个做得好的C店日营业额基本在万元以上。“我所了解到的,某家卖皮包的公司共有三个天猫店,一天的营业额都在5万左右,如果有活动的话三四天的营业目标都要上百万,如果按照正常计算一个月要产生不小的一笔税。

今年两会期间,张近东提出,我国当下电商交易的90%是以C2C的形式从事B2C的交易,约一半交易量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由此提出了“建议B2C加强征税”提案,但此举却引发了苏宁与淘宝的一场口水战。

事实上 ,大多数淘宝小微卖家还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如果征税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如果自己有囤货,那70%左右都是亏损的。且90%的消费者也长期存在着购物不索取发票的习惯,虽然天猫规定是要提供发票的,但是卖家从来不会主动提供发票,除非顾客说需要发票,那么卖家才会提供。所以要在淘宝推行征税政策,实施难度也不小。

如今对个人网店征税时机尚未成熟,但今后采取征税却是大势所趋。毕竟征税还得考虑C2C领域的市场规模和盈利水平。若对个人网店开始征税,那么对于卖家来说也有利于提升自身的信誉度,这是一种正面的效应,但会造成成本增加,价格优势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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