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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那一缕阳光-掬一缕阳光,藏纳入心田

发布时间:2017-12-24 所属栏目:短篇小说

一 : 掬一缕阳光,藏纳入心田

文/风信子

晨后阳光略有些刺眼,却也让我不胜向往。抱着一本木质年轮封面的书籍我走到的了阳台上。一抬头,洋溢的光芒洒过了脸颊,掠过了耳侧,沾染了衣衫,轻描过了鞋履。我暂且将书本放下,掬一缕阳光,纳入心田。嘿,这一份难得的惬意。

靠背的椅子有些晃动,将书本捧在怀中,仿似我也随着晃动的椅子一起晃动了起来。阳光从侧面斜射而来,占据了整个书本。蜡黄的纸张顷刻便泛出了色彩,淡淡的光彩氤氲,不自觉的让我陶醉了。此刻的我好像并未走进书的世界,眼的光线聚集在了书面的文字上。心的光线却聚集在了这泛黄的明亮的纸张上,以及那斜射的明亮的刺眼而又温暖的阳光里。微闭着双眼,我随着椅子的晃动而晃动着,阳光颇有些不耐烦的随着我的晃动而晃动。我随着椅子晃动,阳光随着我晃动,多么有意境的画面。于我而言,堪称绝伦。

假若身边有一杆长箫或是一张古琴我怕是忍不住要吹动或是弹奏起来。如此微妙的感觉!脑海中不自禁的展现了一副画面-------我抱着长琴,在阳光中沐浴,聆听时光的心声.......

-----忽而,我看到了阳台下方的月季树枝上又荏临了三五只麻雀,谪仙般的旁若无人,自顾自的梳理着羽毛。我有些莞尔,我并不愿意去打扰它们这群突临的客人。那便让它们与我一起享受阳光的舒缓也好。一抬头,艳阳无限。一颔首,群雀乱舞。诗一般的画面,假若是你,想来也得陶醉一番。

这里的瓦片都是墨色的,阳光霸道的侵略而来,使得这墨色的瓦片都泛出了光芒。以前我是不大喜欢这种颜色的瓦片,此时我却是觉得唯美。瓦片上略有些尘灰,也有着细雨过后的点点印记,却依然挡不住阳光返照的色彩。记不清我有多久没有观察过瓦片了,家乡的瓦片是红色的,多年以前我也曾拿着一张布块在屋顶起跃,将整个屋顶的瓦片擦的鲜亮,颇有些可笑与回味。(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不多时,我便走进了书的世界。然而好景不长,天空有了一位不速之客的到来。在我沉醉在阳光的温蔚与文字的瑰丽中时,一大片的灰暗掠了过来。将我,书本,瓦片,以及那月季上的麻雀都给遮掩了起来。我略微皱了皱眉头,这样不好。连那月季上的麻雀都歪斜着脑袋,很不满意的模样。一片乌云有些泛白夹带着一些灰暗,横戈在了天地之间,将我与太阳隔在了两端。我仰首端望,我笑了。我看到乌云并不能永久的停留在此。阳光如五线谱一样的跳动着,渐渐的将那一抹云彩冲了个散乱,继而便是有一缕缕阳光再次荏临我的脸颊。暖暖的,充满着活力与欢愉。它向我展示着它的的美丽,仿似在对我炫耀它驱逐了一抹云彩。它如凌波仙子一样的飘然,出尘。看嗬,它多像一个花季的少女。如此的妩媚, 如此的娇媚,如此的让人心旌荡漾。连月季上的麻雀都投来了艳羡的眼神。这一抹色彩,我要将它掬入心中,去回味。

约莫看了一个多小时的书,眼眶有些酸涩。我便取来了象棋,独自对弈。棋手是我,看客是阳光与麻雀。观棋不语真君子-------这一刻竟是体现的如此的玲离尽致。我无需对调座位,左手黑棋,右手红旗。阳光从正面洒来,照亮了这一盘棋局。与我一起像品味人生一样品味这局棋。与我一起像品味棋局一样品味这人生。抬头,是江山万里,碧空浩瀚。侧目,是楼林瓦舍,繁华昌荣。颔首,是帷幄中军,决胜人生。这一刻,我忽然觉得我豪情万丈。寻不到理由的豪情,竟是这般的一股脑的浓烈的向着我席卷而来。人生已经太匆匆,匆匆中我竟然摄取了一丝宁静,藉以品味。这感觉,没理由的舒缓。我如麻雀一样的轻松,惬意。麻雀如我一般的静谧,安然。

我想,假若我洞悉了大自然的所有奥秘,我断然不会去体会这种令人惊异的心醉神迷,而处在一种没有那么静谧的画面里。我有着一双翅膀,想象的羽翼。苍天竭力的避免将这一种甘美的静谧时空交还给我。可他却无法阻挡我的想象之翼振翅而飞。这种偶然的美。今日碧空,我不费任何一点力气的窥视了宇宙的美妙形象。惊鸿一瞥的窥视了生命的一角。悄然而至的窥视了人生的一些奇异。美轮美奂的绝伦,绝伦的错乱。宇宙之主亲手将这些存在送到了我的面前。此刻的美已不再是时髦的奢饰品,而是一种绝伦的艺术。

良辰,美景,恰恰来的如此突然而自然。让我从光辉中采集着一切的印记,画成一方禁地。而那朵云彩,已被高空的风儿雕刻的像一幅水墨画。再由阳光给它添一些色彩,却也不那么让人厌烦了。仿似它本该存在,仿似它应该存在。也许它就是画的一部分,它为了这幅画增加了一笔浓重的色彩。

------于是,我偷来了阳光的彩霞的颜色,轻轻掬起,纳入心中........

二 : 曾经流淌过我心田的那一缕清澈的溪水

老车夫与瘸腿狗

父亲是个多才多艺的人,遗憾的是也不知是苍天的捉弄,还是世态炎凉,总之是平凡一生,并无太大作为。慨叹,在这个拼爹的年代,虽然有一个才华横溢的父亲,可悲的是一生碌碌无为,前人无树可栽,后人无凉可乘。如果按照佛学讲,可能是爷爷渔民半生,杀生造业太多,以至于后人没有太多福报可享。

在父亲众多手艺当中,有一样技能父亲特别偏爱,那便是木匠。从普通的家具制作,到一般的木工雕刻,父亲都会。家里的老宅子动迁时,父亲收集了很多木材,以至于后来搬家后部分家具都是父亲自己手工制作,与市场购买的家具相比,虽然少了些奢华,却平添了不少质朴,但最大的优势在于木材的本身都是实木,而且其中不乏国内已绝迹的名贵木材。

因为爱,所以爱。可能是爱屋及乌的原因,父亲对名贵木材也情有独钟。闲暇时,经常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绕着城区探宝,关注一下房地产的动态,了解一下搬迁户的进程,只要哪里有老房改造,哪里就会有父亲的身影。

说是关注房地产,那只是在虚荣心作用下的一种美化。其实,父亲关注的是城区老宅动迁扒房子的情况。因为老式建筑内的房坨、炕沿,以及一些旧式家具都是实木。且木性放干,品质优良。其中不乏一些优良木材,而且价格便宜。

由于父亲多年的木匠底子,慧眼识材。加上拆迁办的公务人员真正懂木材的又寥若晨星,所以父亲经常以低廉的价格购进很多优质木材。因此,平日骑车出去淘宝已经成为他的一种嗜好。(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日积月累,父亲囤了不少好木材,倒不是为了担心物价飞涨保值增值,只是出于兴趣和爱好。

开始这些木材放在家里,后来家里动迁,没地儿放,就都般到二舅家的院子暂存。

二舅对木材并不感冒,加上也不是自己的东西,没当好玩意,疏于管理。木材都堆放在二舅家的窗根儿底下,时间长了也免不了风吹雨淋。

父亲看在眼里痛在心中,也无可奈何。如今,总算是家里有多余的回迁房了,父亲便动员家里人一起把这些木材搬到楼上。

当天,全家出动,一起去帮着父亲倒动木朵。父亲一边搬动着木材一边惋惜的说:“哎!这木头都被雨给浇了,上面的都晒变形了,真可惜了了!”

楸木被收拾出来,丢掉。剩下能用的好木头整理出来,准备运走。

父亲出去雇车,没多久回来了。我问父亲:“找到车了吗?”

“找到个人力三轮车!”

“多少钱?”

“我说了路程,他说要二十块。”

“二十块多了吧,给十块钱得了!”我吝啬的说。因为按照我的逻辑估算路程不算太远,虽然十块钱不算多,不过也说得过去。

“十块钱!你也太不珍惜老头的体力了。”父亲略带感慨的说,同时又抬头看了我一眼。那目光中,好像蕴含了很多含义。听父亲的语气,看父亲的眼神,我好像感觉到了什么,没有再问。

这时,我才注意到父亲后面跟着一位老者,蹬着一台和他年龄相符的老旧三轮车。

老者梳着短发,头发花白,古铜色的脸上堆满了岁月的足迹,印满了工作历史的沧桑,估计就是买一个进口熨斗,也辗不平他那一脸写满人生沟壑的皱纹。在这张饱经风霜的面孔上,记载着他人生的坎坷,经历的风雨磨难。

老者的装束很破旧,浅白色的衣服明显是被多次洗刷和长年的暴晒结果,退去了曾经繁荣的艳丽,蹉跎成现在的素颜。这种服饰加上这样的颜值,倒是与老者的工作很搭调。但不知为什么,作为旁观者的我看上去,心里仿佛能延伸出一种酸楚的感觉。

老车夫的一双苍老而褶皱的老手紧握车把。手上满是血管,青筋暴露。显然是长年从事重体力劳动的结果。

老者看年龄,也得七十开外。就这个年龄还出来蹬三轮,一眼看后,不免让人心生恻隐。这时我才理解父亲刚才对我说的话,和看我眼神。

老者把车推到木朵旁,帮着往车上装木材,同时指挥着木材摆放的顺序,以便于能更多、更合理的装载。从他指挥的经验上看,做这一行的时间不短了。

装车时,父亲脱口问了一句:“师傅,今年多大岁数了?”

“我...属马,六十二了!”老者回答了一声,却没有抬头,继续往三轮车上朵着木材。

他的这一声回答,让我们一家人都很惊讶!以他给人直观的感觉,与他的实际年龄完全不相符合。

“哎呀!那我得是你的老哥呀!我属蛇,还比你大一岁。”父亲感慨的说。

“师傅,你看着可比我们家的年纪大!”母亲接过话茬,补充了一句。

“哎!这整天风里来雨里去的,累的呗!”老者无奈的说。

这话我相信是真的,我也相信看他一眼的人,没有人会质疑他这句话的真实性。

在我们装车的时候,我无意中发现一只黄色的小狗在三轮车附近不停的徘徊。虽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可憨态可掬的样子倒是挺招人喜欢。

我对二舅脱口问了一句:“这是谁家的狗?”

“这是我的狗!”二舅没说话,搬木材的老者接了一句。

“你的狗!每天你蹬三轮还带着狗吗?”我疑惑的问。

“它天天跟着我,有它在我就不寂寞了!”老者说。

老人的话说的平淡如水,但我好像听出了异样的味道。

听了老人的话,我开始用欣赏的目光看待这条小狗,蹲下来拍拍手,冲它打着口哨,召唤着小狗。

小狗摇着尾巴向我跑来表示友好。我为它这种忠诚而感动,想抚摸一下它,小狗却带着警惕心的跑开了。

小黄狗虽然对我表示出友好,但我能感觉到,在它的世界里,除了老人以外,其他人就算是在友好,都有一种陌生的敌意。对比之下,它与老者的这种感情建立好像超越了它所拥有的一切。

“师傅,都这么大岁数了,就别干这么累的活儿,早点轻快的干,也该养老了!”母亲的话把我从小狗的好奇中唤回到现实。是呀!这么大年纪了,干嘛还干这活。人老不讲筋骨为能,都这么大岁数了,工作途中一旦出点什么意外可怎么办?

我疑惑的抬起了头,看着老者,努力去解读他深邃的目光。

“哎!以前上班的厂子黄了,我也下岗了,保险就一直没有交,也交不起!吃饭都费劲呢,哪里还有闲钱交那个!我蹬三轮还行,现在看气力还可以,可话又说回来,不蹬三轮又干啥去?现在年轻人都那么多找不到工作的,别说是像我这个岁数的了。要是有好工作,谁愿意干这行呀!这不就是为了能多挣点钱,要不这大太阳地底下的,出苦大力的活谁干!”

“你这么大岁数了,干到几儿是个头呀!”

“嗨!干一天算一天呗!”

母亲听后摇头,没有再问,低头继续拾掇木材。

虽然我很想知道他更多的历史,但转念一想,即便是我知道了又能给予他什么样的帮助呢?看看自己,不正如老人说的一样吗?干着朝不保夕的工作,企业不景气,身边的几个同事已经相继被裁,谁知道下一个会不会是自己!

我没问他有没有子嗣,因为我不想增加自己和老者的心里负担。看着他辛劳的背影,这又何尝不是现在底层家庭的写照。

六月的天气,气温上升,老人累得汗流浃背。也许是老天的眷顾,撕下一片阴霾为老者遮阴,让老人舒服一些。阴云遮阳虽然能带来片刻的舒缓,但带来的负面结果是瞬间乌云遮天蔽日,黑云压顶,风声骤起。

老人抬头看了看,无奈的说了句:“要下雨了,快走吧!”

家人们加快了装车的速度,老人用绳子绑好,上车,全身用力,父亲见老人太辛苦在后面推了一把,我也赶快过来助力,笨重的三轮在我们的帮助下终于启动了。

老人逆风行车,显得很吃力,身体用力前倾,时而臀部脱离座位,将全身所有重量用力的集中在一只脚下,接着换另一只脚,如此反复着。

老人累得呼呼带喘,如同一台老发动机,带着时代的叹息,残喘的驱动着这台老旧的三轮车,艰难的前行着。三轮车在这台老机器的督促下,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像是控诉着现实的不公,慨叹着命运的悲惨。这样的年龄,这种的工作,这样的劳动量,我真的担心这个老人随时都有可能终结在自己的生命线上,蹬到自己人生的终点。

小黄狗跟着车跑,一会跑在前面,一会跑在后面,与老者形影不离。看到这,我索性问了一句:“师傅,这小狗跟着你跑,它怎么不上车呢?”

老者说:“嗨!它风里来雨里去的跟我跑惯了,就是我把它抱上三轮车他也往下跳。没事,让他跟着跑吧!”

老者的话虽然不多,但却表达了小狗的心声,真的是小狗不愿意上车吗?我认为,是小狗是怕自己的老主人辛苦,情愿自己跟着车跑,也不上车。这条小狗真的让我肃然起敬!有的时候让我感觉,狗比人更有同情心。

刚出路口,车比较多,老者为了安全起见骑得很慢,过了红绿灯之后,行人相对少了些,老者的骑行速度也相对快些,路上的小黄狗也跟着跑的快些。

开始车比较慢,小黄狗跑的也慢,几乎看不出来不适,但现在车行驶的快,小黄狗跑的也快,在快速奔跑的时候明显左后腿翘起,缺陷暴露无遗。这时我才发现,小黄狗在快跑时好像有点踮脚。

我疑惑的看着小黄狗问:“这狗怎么后腿不利索?”

“被出租车压的,一个年轻的司机压完了就开车跑了。当时流了很多血,我把它抱回来,能活下来就不错了,现在留下了残疾。”老者感叹的说。

看来小狗的命运也是同样多舛,但它幸运的遇到了好心的老者,所以才相伴相依,至死不渝的陪伴着老人。此时,我想起了和我一起当班合作的一个事业单位的朋友。他的工作让我羡慕,事业单位旱涝保收,工作轻松还有保障,可他却说了句耐人寻味的话:“这年头,就是交条狗都不交人!”

这句话说的好像有点牵强,但在某种情况下却反映出某种哲理。

妈问了一句:“要是赶上中午,回家吃饭吗?”

“随便在外边吃一口。”老者随口回答着。

“那你的狗呢?”我好奇的问。

“随便喂一口就行了,我吃啥它吃啥!”

这话听着让人揪心,我和妈都没有在问了。

此时,天空中淅淅沥沥的下起蒙蒙细雨,老人的头上脸上露珠蒙蒙,后边跑着的小狗也一身晶莹。

没多久,雨雾中露出了我家的小区。老者在一个被风处停了车,在车上拿下了一个小盆子,然后在三轮车把上摘下自己喝水的瓶子,倒了些水在盆子里,小狗过来喝水,老人看小狗喝水了,自己也端起瓶子喝了几口。

我和家人忙着卸车,老者想过来帮忙,母亲说:“师傅,您累了,先喝口水,这点活我们家里人干就行了!”

卸车后,母亲拿出了二十五元钱给了老者。

老者一脸腼腆的说:“你这给多了,讲好是二十块!”

母亲笑着说:“ 师傅,您这一道儿辛苦,多拿五块钱也不多,收下吧!”

“哈哈!那我就财黑了!”老者说话的同时,也略带尴尬的把钱收起。

时候不大,我们一家人卸完了车,老者看了一眼说:“你这要是没事么事,我就回去了!”

“好下次有活还找你!”

“谢谢了,咱们回见!”

“慢走!”

天已临近傍晚,老者骑车走了,小黄狗踮着脚跟在后面,我们一家人目送,看着老人和小狗渐行渐远,慢慢的消失在忙碌的车流中,看不见了。

一个年近古稀的老人,每天都蹬着三轮车,从清晨一直挣扎在自己的人生旅途中上直到日落西山夕阳西下。本是夕阳红的年龄却没有机会和闲情欣赏夕阳。而伴随他的却只有那只忠诚的小狗。

有再多的自然灾难乘以十二亿也会变得微不足道。那么有再多的工作岗位除以十二亿,会不会变得杯水车呢?人们都想找到一个好的事业单位,以至于大量的年轻人为了争夺公务员一职开始了激烈且残酷的角逐。他们为什么对公务员如此执着,是不是他们怕自己成为下一个三轮车夫!

我很感慨,劳动价值的创造者,得到的结果却远不及劳动价值的分配者。爱国、爱党、爱人民,都要建立在爱自己的基础上,所有的爱都要建立在解决温饱的前提下,连自己的生活都难以保障,又如何的爱他人呢!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一个国家是否被人民所爱戴,取决于人民获得利益的多少,利益决定了人民追求的取向。千百年前的武则天就曾经阐述过,译文大致是:“只要百姓们能丰衣足食安居乐业,谁还去关注皇帝的性别?”

三 : 曾经流淌过我心田的那一缕清澈的溪水

守候在你身旁的天使

闲暇时,一个偶然的机会,听到了一段略带伤感的英文歌曲,因为对外语能力的欠缺也只能听懂歌曲中的几个单词,但曲调中弥漫着的那种苍凉凄美的感觉却深深的吸引了我。音乐是无国界的,在这种淡淡忧伤中,仿佛传递出演唱者人生的坎坷与磨难。

有感而发,我即刻打开电脑搜索这首曲子的来源。这首歌曲是《美国偶像》American Idol第十季中绝种好男人克里斯·梅迪纳的单曲专辑《What are words》虽然止步24强,但是这首歌却在网络上广为流传。

歌曲的成名并不是因为这首曲子有多么的好听,而是其中折射着一个美丽感人的爱情故事。

克里斯·梅迪纳曾经是星巴克的服务员。2007年12月12日,他向相恋8年的女孩胡莉亚纳提出订婚。虽然只是订婚,但克里斯·梅迪纳后来在《美国偶像》的比赛采访中说过:“We kind of make it a promise to get married.我们把订婚作为结婚的一个承诺。”

订婚后两年,那个美丽的女孩因为车祸事故,脑部受到重创,从此偏瘫,如今也只能坐上轮椅度日,生活不能自理。但是,克里斯·梅迪纳义无反顾,肩挑起了照顾患病未婚妻的重任。后来克里斯参加了美国偶像,为的就是赚到更多的钱让未婚妻接受更好的治疗过上更舒适的生活。虽然最后还是止步于全国24强,但<What are words> 这首充满爱的歌已经牢牢地印在人们的心里......(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读到这里我愕然了,在我的传统印象中,美国一直是一个充斥着暴力与色情的国家,荒淫糜烂纸醉金迷,在战争中崛起,靠买武器发家。就连《北京人在纽约》电视剧中的开头道白都是:“你爱他吗?那就把他送到美国去,因为那里是天堂。你恨他吗?那就把他送到美国去,因为那里是地狱。”就是这样一个让人纠结,带给人负面心里的地方,我一度偏激的认为这里没有真爱,直到这首歌曲的出现,他彻底推翻了我的传统认知,开始了我思想上的政变。

这对恋人教材式的爱情,在今天这个现实的社会里已经是寥若晨星,或者说可能仅仅局限于小说、电影、电视,这种虚构的爱情当中。但它却真真切切的发生在我们的生活里,而且地点还是在美国这个高度发达,思想前卫的国家。就连笔者在叙事的时候都用上:“绝种好男人。”这种字样,足可见克里斯·梅迪纳在人们心中的珍惜程度。

超出人们认知的是,就是在这样一个国家里,还有这样一对患难与共长相厮守的模仿夫妻,成为了今天人们学习的楷模,这无疑是给今天的年轻人生动的上了“爱”的一课。

走在街上,看着一对对善男信女花前月下,有的竟然旁若无人歇斯底里的张扬着自己的爱情,这已经不算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他们虽然是在用前卫的行为宣泄着自己的爱情,那么他们又是否知道什么是真爱呢?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化传承的国家,历史的延续文化的沉积束缚着人们的传统:“好女不嫁二夫,好马是侍二主”的忠贞思想影着中国的历史进程。而今,在世人的眼里,这种传统的世界观早已变质,加上计划生育,一家一个使得每个孩子在独霸家庭的成长过程中,或多或少的粘染上了娇生惯养的习气。社会的进步,媒介的宣传,又加速了爱情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早教式的进程。在这种环境的渲染下,人未成年生理却早已毕业的事实屡见不鲜,有的甚至偷尝禁果株胎暗结,难道这就是理解爱情的表现吗?他们真的知道什么是爱情吗?

不计后果的冲动过后,代价又是什么?就算是为了自己的爱情负责,盲目的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婚后的柴米油盐,家庭琐事,会让人们瞬间从童话故事跌入到现实。为了生计,迫于生活的压力,每天都要奔波在自己的生命补给线上,这才是一个真实的家庭要面对的。而这些生活的作料,往往会冲淡曾经的爱情。加上从小说上句的习惯,让这些人养成了不吃亏的性格。一个小小的摩擦,一句语言上的对峙,对他们的感情打击往往就是毁灭性的。

这种本位主义的爱情致使今天离婚率居高不下,谁也不愿意为自己的损失作出妥协与让步,最终导致家庭的悲剧。婚姻的解体,标志着俩人重获自由,却遗留了解体所延伸出来的后续问题。虽然自己得到了解放,留下的却是下一代的伤感,从此葬送了情深骨肉家庭的温暖。在这样灰暗历史中成长的孩子,在他们的内心又会刻下什么样的阴影。上一代人的错误,为什么要下一代人去买单!人们的道德到底沦陷在那里?而这些孩子长大之后会不会传承这种阴霾的轮回,继续自己悲剧的爱情。

我们有没有审时度势的考虑过自己的爱情,有没有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去面对这样的爱情与责任。

热恋中的人往往是不理智的,是冲动的,甚至于是野蛮的。激情涌上可以去为自己的爱人跪在地上指天发誓,地老天荒海枯石烂的说出一连串美丽的谎言,不计后果的为爱情狂野。而激情退却后,又拿什么兑现自己的诺言!

爱到地老,爱到天荒,爱到海枯,爱到石烂。地不会老,天不会荒,海不会枯,石也不会烂。那又何必用这些美丽的谎言来装饰那脆弱的爱情呢?

“爱”不单一的只有幸福,其中也伴随着不幸与痛苦。爱是一种责任,爱是一种担当,爱是一种无怨无悔的付出,要用坦诚去浇灌,用辛勤去厮守,时间可以见证一切。

今天人们都在盲目的追求着自己的爱情,甚至于典当了自己的爱情。青年爱美女,而美女追求的都是高、富、帅,最起码也得有房、有车、有存款。好像得到了这些物质条件满足,其他的缺陷都可以淡化。在这些物质条件的诱惑下,就可以盲目的挥霍自己的青春与容貌。不知道他们究竟爱的是“人”还是“钱”呢?

难道爱情就一定要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吗?难道这种爱情只能在虚幻与飘渺中寻找吗?难道人们追求的只有生理和虚荣的满足吗?

在钞票的面前,为什么爱情变得如此廉价!如果没有这种经济基础做为爱情的后盾,是不是所有的爱情都要土崩瓦解,爱的阵地就要失手,从此沦陷。

在我们当地有一句形容今天婚姻的顺口溜,叫做:“五万、三金、一栋楼,只要嫁妆不要猴!”五万块是礼金。三金分别是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还要加上一套楼房,这些是结婚所必须要的,最终不要的是上了年纪的一对父母。

设想一下,父母含辛茹苦的把孩子从丫丫学语到哺育成人要耗费多少心血,孩子成年后还要用一生的积蓄打点他们成家,到头来却是这样的结局,有没有这样的道理!

今天踢开的是你们的父母,明天被踢开的就是你们自己。因为有了这样的恶果,必定会导致这样恶性的轮回。

是什么迷失了人们的双眼?是什么泯灭了人们的道德?是什么扭曲了人们的品性?典型的拜金式爱情,这样的爱情让人鄙视!但鄙视的过程中又矛盾的接受着这份爱情。为什么在今天的社会里爱情就要沦陷到这种地步?难道真爱就只能到琼瑶的作品里去找吗?

这样的爱情能经得住考验吗?能经得住时间的推敲吗?能经得岁月的磨合吗?如果失去了经济的后盾,如果邂逅了美丽的容颜。那又有谁能保证他们的爱情还能固若金汤。

克里斯·梅迪纳作为一名餐馆的服务员,没有丰厚的收入,没有阔绰的豪宅,但他却拥有属于一个男人掷地有声的诺言。胡莉亚纳作为瘫痪的妻子,早已失去了美丽的容颜,但所有变故都无法改变他们永志不渝的爱情。一句订婚的诺言,却在用一生去兑现,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爱情!金钱的缺失对于他们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容貌的逝去对于他们来说又有什么区别,这一切的一切在他们的面前都变得那么的微不足道,因为他们已经是最富有的爱人。

生活的悲剧并没有磨灭他们追求“爱”的信仰。什么才是“真爱”?这个词在人类社会中不知道已经迷失了多久。当人们在某种目的性的作用下组建家庭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准备好了长相厮守,更何况面对着像胡莉亚纳这样一个存在着严重生理缺陷的人。

克里斯·梅迪纳用自己的行动诠释出爱的信仰,他的壮举就像一面爱情的照妖镜,去镜像出那些无知人们隐藏自私的心魔。

名车洋房他们都没有,但他们却让那些手揽金娇的富豪们汗颜。万贯家财他们也没有,但他们却让身价显赫的富商失色。

这对苦命的爱人在他们身上所映衬出的爱情让人感动,上帝都会为之动容。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出真爱的意义,加冕出自己爱的荣耀。这种爱情,是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钞票在他们的面前变得黯然。

不能带着有色眼镜,存在着歧视的心里去看待一个国家,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有人性闪光的地方,正如克里斯的歌词中唱到:“我会一直守护在你身边,永远做守护你的天使!”

这是我看到过的最不幸的爱情,同时又是我看到过的最幸福的爱情。

人生的悲剧是可怕的,但正是因为悲剧的映衬才见证出爱情的可贵。

四 : 曾经流淌过我心田的那一缕清澈的溪水

给我初吻的女孩

前一段时间,我因公出差,公司安排我和另一名年龄相仿的工友去珠海共事。对方的兄弟公司热情的招待了我们,还特意待若上宾的把我们安排在靠近海边景色宜人的酒店下榻,周到之至让我们受宠若惊。

这次外办,可以说是一次美差,工作的时间很少,空闲的时间倒是很多,大多数时间都自行消遣。由于住的地方靠海,海边便成了我们光顾最多的地方。

在珠海的海边,有一条闻名遐迩的情侣路。沿海边铺设,蜿蜒趋向的伸向了远方,一眼望不到尽头。

外办的这段时间,除了工作地就是休息地,每天两点一线,都要经过这里,这条情侣路算得上是我们最熟悉的地方了。每天早请示晚汇报,最少也要去上两次。呼吸一下清晨的朝气,感受一下晚风的轻抚,这种久违的惬意,好像可以让我们暂缓思乡之苦。

虽然对海边轻车熟路,但早晚的感触却有着显著的区别。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铺设大地的时候,人们身着便服外出晨练,以年长者居多,这里便成了老年人的世界。傍晚,待暮色送走最后一丝余晖,在夜色的妆点下,这里就成了年轻人的伊甸园,相拥相依醉倒在自己的爱琴海。每天,人们都重复着这样的历史,延续着这样的规律。年长者练多久都不觉的烦,年轻人走多远都不觉得累,晨领旧人幕待新成了情侣路的一条特色的风景线,给人一种别样的美感。(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华灯初上,情侣路披上了灯火的外衣,宛如黑暗中一条霓虹的彩带,装饰着身披石甲的海岸线。幽暗的灯光下,催化着年轻人的荷尔蒙,石凳上,树荫下,经常可以看到出双入对善男信女的身影。有的携手揽腕,有的牵手缠绵,享受着情深路长的幸福。甚至有些思想前卫,行为解放的时尚男女,干脆就旁若无人的在海边相拥热吻,成为了这条路上的时尚点缀。真的是时代进不了,已经开化的到这种程度。

这种前卫而张扬的昭示爱情的方式,对于传统性格的我来说,多少之说感觉有伤风雅。但对于这里司空见惯的当地人,好像早已习以为常了。

几天来,我和同事见的多了,也就对这种年轻人的行为不以为然了。看着这里一对对的善男信女,即便是而立之年的我们,也多少有点春心萌动。同事调侃着:“你看,现在的年轻人胆子真大,我像他们这么大的时候,可没有这种大的勇气。刚开始处对象的时候,就连摸下小手,都不敢大大方方的。”

是呀!和现在的年轻人相比,他那种胆怯的示爱方式如同博物馆里的历史,显得老土。听着他的话,我默不作声的微笑着。

“你笑什么?”工友脸上同时挤出诡异的笑容看着我问。

我没用说话,依旧憨憨的笑着。

“快如实招来,是不是年轻的时候也......哈!哈!哈!哈!”同事奸笑的问着我,追根到底。显然,他从我的微笑中感受到了什么。

我没有说话,却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他的话勾起了我埋藏在内心深处的一段尘封已久的回忆。

记得在我童年时代,上学以前,母亲把我送进了单位职工幼儿园。在那个幼儿园里,有很多和我年龄相仿的小朋友,在老师的监护下一起玩耍,做游戏。

由于我刚去幼儿园,平生第一次离开父母的呵护,独立的接触外界,对于我来说一切都是那样的陌生。在加上天生胆子小,不愿意说话,很多小朋友都不喜欢与我接触,这就局限了和我一起玩的小朋友很少,或者更准确一点的说,几乎没有。每天我都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没有朋友,没有玩具,没有欢声笑语,有的只是一双孤独的眼睛,呆呆的看着别的小朋友成群结队的嬉戏。

当时在我幼小的心灵里,也曾渴望能接触外界,走出自己封闭的那个空间与其他小朋友一起去淘气,去顽皮,去歇斯底里的拥抱那个属于我们这个年龄段的时代。但我这种与生俱来的性格,天然的注定了我始终没有勇气去战胜自己。永远不愿意主动的接触其他同类,而是被动的生活在自己那孤独的世界里,封闭在自我的空间中。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其他的小朋友愿意与我接触,久而久之,慢慢的被这种状态制度化了。每天早上,被妈妈强迫着送进了幼儿园,开始了一天孤独又封闭的煎熬。晚上,又在极度的渴望与期盼中被妈妈接回家,享受着幸运又短暂的一夜家庭的温暖,周而复始,机械式的轮回着。

我就是这样在这种枯燥而单调的幼儿园里重复着每一天,乏味的生活着。每天最怕的就是清晨,因为这个时间母亲要送我去幼儿园了。每天最向往的便是傍晚,因为这个时间母亲要接我回家了。记得小时候我是很怕黑的,但自从上了幼儿园,我开始憧憬黑夜的到来,渴望着暮色的降临,只有当这个时刻的到来,它才能昭示着我即将离开这个让我讨厌的地方。

还记得当时幼儿园里挂着一个古铜色的时钟,每天老师都会手动上发条,过几点响几下,半点响一下。虽然我每天都努力的看着它,却看不懂时针与分针的意义,只单一的知道这个能发出声响的东西能代表时间,余者一概不知。

那个时候的我虽然看不懂时钟,却懂得靠太阳的方向来判断时间。每天,坐在那个幼儿园唯一属于我的那个角落里,只要能看见太阳朝着家的放向落下,变得昏黄的时候,这就意味着母亲快要来接我了。我都会努力顶着刺眼的烈日看着窗外,希望可以早一点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

每当看见有家长接其他小朋友回家的时候,我内心都努力企盼着下一个来接孩子的人是我的母亲。遗憾的是,当时母亲的工作很忙,在我幼小的记忆里,母亲几乎没有做过接孩子的冠军。眼看着身边的小朋友越来越少,心里就越发毛。默默的祈祷下一个被接走的是自己。直到身边所剩无几的小朋友屈指可数的时候,唯一与自己作伴的就只剩下了眼泪。

每次母亲送我进幼儿园时候,我永远都会不厌其烦的重复那永不厌倦的一句话:“妈妈!今天早点来接我!”每次妈妈都是爽快的答应。善意的谎言永远是美丽的,但现实却是残酷的。在我幼小的记忆中,妈妈诺言的兑现却寥若晨星,这让我更加憎恶这个幼儿园,这里对于我来说就是地狱,而幼儿园的老师就像是地狱中的老巫婆。这样的世界观在我的脑海里持续了很久很久,直到一次意外的出现,他彻底颠覆了我对幼儿园的传统认识,开始了我人生新的启明。

那一次的经历,是我童年的记忆中为数不多,至今仍然记忆犹新的历史。他永远的刻入了我记忆中,在我大脑的内存里占据了最显赫的地位,承载了我的一生。

小的时候我数学不好,尽管如此,十以内的加减法还是知道的,毕竟这是幼儿园里的基础知识,每天老师翻来覆去教,小朋友们三番四次的做练习,在周而复始的强制记忆中,就是个小猫小狗在他的脑袋里都能机械式的刻录下来。

记得那天下大雨,天黑的很快,家长们都提前接孩子,十个、九个、八个.....眼看着我身边的小朋友一个个被接走,可母亲的身影却迟迟未见。最后,我的身边只剩下三个孩子了。那样年龄,那样的天气,那样焦急等待的心情,此时此刻我内心的无助与凄凉是难以言表的。

看着雨滴在玻璃窗上划出一道道的泪痕,掉在了地上,却仿佛流在了我的心里。我努力抑制着自己内心的伤感,泪水在眼眶中打转,映衬在流泪的玻璃上,折射出沮丧的表情。

就在这时,又一个女孩子的父亲走进了幼儿园,这将意味着陪我在这里忍受煎熬的小朋友又要少一个了。

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具体长什么样子,我已经记不得了,唯一能记得的就是她留着齐刘海的发型,眼睛很大,看上去很可爱。

当时他的爸爸来接她的时候,她很高兴,一下子从小凳子上跳了起来,欢快的展开小手扑向爸爸的怀里。这一刻对于她来说是那样的幸福,但这样的动作却突出了我是那样的不幸。更让我感到伤感的是,好像他爸爸为了表示晚来的歉意,从口袋里拿出了两块糖给了那个女孩。女孩高兴的接过了父亲的奖励,同时又用她那欢快的大眼睛看了我一眼。此时,在我们眼神交汇的时候,反射出的落差真是天壤之别,在她的眼神中闪烁的是回家的喜悦,而我的眼睛里折射的是留下的悲凉。眼眶里,充斥着无助的瞳孔中写满了无助与凄婉。

显然她看出了我内心的无奈。

就在这个时候,一件意想不到,并且让我永生难忘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女孩子向我微笑的走了过来,走到了我长坐的那个角落,走进我封闭的那个空间。要知道,这是我打进幼儿园的第一天起,第一次有人走进了我的世界,走到了我那孤独的领域里。

她微笑的对我说:“不要急,你妈妈很快就会来接你了,你在等等吧!给你一块糖,等你吃完了,你妈妈就来了。快尝尝,很甜的哦!”她边说边把手中的两块糖分给我一块。

当时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麻木的站在那里看着她。她看着我笑了,拉过我的手,把糖塞到我的手心里,然后推动我的手指,让我握糖在手。

只记得我用颤抖的小手接过了糖,同时看着她微笑的那双大眼睛,瞬间我的大脑变成了真空,除了她的那双美丽眼睛我什么也看不到。除了她那充满磁性声音我什么也听不到。除了她那双带着温度的小手,我什么也感受不到。这一刻,我感受到这个世界还有这么美丽的女孩,仿佛这一瞬间在我的世界里雨过天晴,彩虹映衬,地上开满了鲜花,第一次真正体会到童话世界的色彩斑斓。

我的世界从这一刻开始改变,我的童年从这一时变得绚丽多彩。

她把糖塞在了我的手里,向我摆摆手,就蹦蹦跳跳欢快的和爸爸回家了。

在这种天气,这种心情,这种时刻,能收到这样的一份礼物,我真的受宠若惊。这块糖给我的带来意义,早已远胜于糖本身的价值。

那天我没有哭,而是笑着看着她的背影。慢慢的,她的身影消失在雨夜中,看不见了。

我低下了头,看着手中的糖,糖纸很漂亮,还没有吃,就分明已经感受到那块糖的温度和甜蜜。

天越来越黑,雨越来越大,身边的小朋友越来越少,但从那一刻开始,我却空前的勇敢,奇迹般的没有感受到任何的恐惧。看着窗外的雨夜,体会着雨夜别样的美。甚至雨打窗棂的声音,仿佛都像是在敲击着一个个悦耳的音符。

那一刻我醉了,醉倒在这朦胧的雨夜中,醉倒在这粉色的糖纸里,突然感受到人性的关爱,突然理解到幼儿园的温暖。这一晚,我惬意的感受着雨夜的幸福,直到老师反复喊出了我的名字,我才知道是母亲来接我了。这是我第一次破天荒的战胜了内心的恐惧。

看到妈妈来接的我时候,很高兴,临走的时候还说了句:“老师再见!”

老师被我这空前的一句安慰,吓了一大跳!笑着对妈妈说:“哎呀!你儿子今天出息了,这么个时候一点没怕,还跟我说再见,真不容易!”甚至连妈妈都用一种骄傲的眼神看着我。

还能记得那个回家的路上,天已经彻底黑了,夜幕提前降临。妈为了防雨,临来时特意准备了一个大的塑料带,把我整个人套在了里面,为了便于呼吸还在袋子上面掏一个洞,然后就把套好袋子的我,整个人抱到自行车前端的横梁上,我做好后,妈妈上了车,在雨夜里艰难的向着家的方向骑行着。

虽然不是冬季,但那一夜很冷,可以清晰的看见妈妈努力骑车时,口中呼出的热气。雨滴带着寒气落在了包裹我的塑料袋上,溅起一朵朵水花,但我却没有感觉到寒冷的气息,坐在自行车前端的大梁上,隔着塑料袋子看着外边的世界,去体会着雨夜的舒畅。

我努力的把头向外伸去,渴望能更多的接触外界。此时,封闭我孤独世界的那扇门已经被人打开,放飞了我向往外界的心灵。

透过简陋的雨衣,偶尔会有些顽皮的雨滴穿会过塑料袋子上的呼吸孔打在脸上,那种感情很清凉,也很舒服。

坐在自行车的大梁上,我的一只小手抓住母亲的车把,保持平衡,而另一只手还紧紧握着那块糖,嘴里还时不时的哼唱出几段幼儿园里的歌谣:“小熊小熊来过桥,立不稳,站不牢......”

也许是受到我的心态的渲染,就连雨夜中辛苦前行的母亲,心情也是非常的愉悦。雨夜的阴霾,没有给我们母子带来任何的不悦,反而增添了不少生活中的色彩。

回到家,我的手依旧紧紧握着那块糖,不舍得吃。就连妈给我洗小脏手的时候,我也是把一只手伸过去,另一只手攥着糖,然后在换另一只。

我的这种动作引起了妈的注意,妈关注到我手中的糖问:“谁给你的糖,你怎么不吃呢?要是喜欢吃这样的糖,明天妈给你买。”妈不了解这块糖对于我来说,起到了多么重要的意义。

记得那块糖我始终没有舍得吃,只是在晚饭后,我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小心翼翼的打开了它粉色的外衣,看着它晶莹剔透的酮体,轻轻的舔了一下。瞬间,便可以感受到由舌尖传到心田的味道,很甜,很甜......

当晚,就连睡觉的时候,我的手里还握着那块糖,度过了甜蜜的一夜。

第二天,妈送我上幼儿园,在我进门的那一刻,妈笑着问我:“今天你怎么没说让我早点接你。”

我笑着向妈妈挥手,还说了声:“妈妈再见!”

妈对我一反常态的举动感到惊讶!自言自语的说了声:“我儿子进步了,现在愿意和小朋友一起玩了。”

当时妈不知道,从这一天开始,我的世界出现了颠覆式的变化,我第一次的发自内心的渴望去幼儿园,去看我那个朝思暮想的小公主。因为在这里,不是我改变了别人,而是别人改变了我。

我的世界真的从这一天转变了,在我的那个狭小的空间里多了一个异性的玩伴,她经常拿着玩具过来和我一起玩。因为她在幼儿园的交际比我广,受她的影响也有其他的小朋友带着自己的玩具和我们一起玩,而且越来越多,我的圈子开始有了生气。他们还经常把自己的玩具和带来的小食品分给我。同样,我也和他们一起分享着我的快乐。

从这时起,我渐渐的感受到了友谊的幸福,我终于有了自己的交际圈,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她的出现。

那时候,在我们的幼儿园里分为大班和小班,我的年龄比较小,在小班。年龄稍长的孩子在大班,这样有助于老师的管理。我们大班和小班共用一个小操场,和操场上的娱乐器材。说道娱乐器材,在当时的那个年代,也就是一个滑梯和两个秋千,其中一个还是坏的。小朋友都抢着去打秋千,抢不到的才去轮滑梯,她也不例外。

童年时代的小朋友,年龄能差上一岁,无论是在身高和体重上便有着明显的差距。记得那个时候,我们和大班的小朋友抢娱乐器材的时候经常抢不过他们,滑梯要半天才能轮到坐一次,而秋千根本坐不到。

谁先抢到是谁的,久而久之,好像养成了一种抢秋千的习惯,这种习惯已经超越了秋千本身的娱乐范畴,而是演化成了一种胜利者的荣耀。获胜者坐在秋千上,可以在欢快打秋千的同时,高傲的俯视着其他落败的小朋友,那种胜利者的姿态,好像可以填充童年时代孩子内心的虚荣。

因为我们是小班,年龄小,动作慢,每次都被大班的孩子抢先。他们只要一座到秋千上就甭想让他们下来,即便是有尿都忍着,直到到老师喊集合的那一刻,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这样的情况维系了一段时间,后来我发现每次午饭后老师会让我们出来玩一会。中午小饭桌上,吃完午饭的小朋友就自动到操场上玩,潜移默化的形成了一种规律。当然,谁第一个吃完午饭出去,在娱乐器材上谁就有优先的选择权。

那一次,是因为我肚子不舒服,实在吃不下饭,老师就让我提前出去玩了。我第一次抢到了秋千,坐在那里自由自在的打秋千,享受着这短暂的成就感。慢慢的,吃过饭的小朋友在我身边越聚越多,她也来了。因为她是幼儿园里我最好的朋友,我主动的把秋千让给了她,她在小朋友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了我的秋千,高兴的摇摆着。我则在后面轻轻的推着她,她的笑声响彻了整个操场,看到她高兴,我也高兴。那一刻,是我感受到在幼儿园里最幸福的时刻。

从那次以后,我明显加速了午饭用餐的速度,甚至后来为了吃饭快,每次我都会选择饭碗里菜饭最少的。虽然少吃一点,但我却感觉不到饿,最起码我心中是快乐的。当然,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抢秋千。

看着她每次从我手中荣耀的接过秋千的时候,我的内心无比的快乐。能推着她荡秋千,已经成了我在幼儿园里最大的满足。

事情并不总是向好的方向发展,我的努力突起波澜。那是一次午饭后,我抢先吃过午饭,站了起来,同时会意的看了她一眼。她读懂了我的目光,心领神会。因为她知道,我要帮她去抢占秋千了。

记得那天天气很好,天很蓝,我也不知道有没有吃饱,就第一个冲向了操场上的秋千。

刚坐上秋千,正在惬意的享受着这成功的喜悦,一个大班的孩子向我冲了过来。估计他也有着和我同样的心里,遗憾的是成功的喜悦被我捷足先登了。在只有一个完善秋千的幼儿园里,亚军毫无意义。

我成功的快乐和他脸上懊恼的表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气愤的看着我,显然很不甘心。最后干脆一把抓住我的衣服,把我往下扯。我则是死命的抓住了秋千,不肯下来。坚持之下,他见我不肯就范,干脆直接过来搬我的手,我则是努力的推开他,我们俩人各不相让。

就在我们撕扯的时候,我从秋千上摔了下来。这一下,让我彻底火了,我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向那个孩子冲了过去,我们厮打在了一起。

那个时候,年龄的优势是明显的,无论是身高和体重上都有着显著的区别。由于我的年龄小,显然不是对方的对手,被人骑在身下。但我毫不示弱,仰面倒在地上抓向了他的脸。

小朋友们陆陆续续的出来了,看到我们打架都跑了过来。围观着,不知所措的看着我们。

她也出来了,挤在人群中,两只小手在胸前攥着两个小拳头,瞪大了眼睛,紧皱着眉头,用力咬着小嘴,紧张的看着我们。像是想帮助我,又不知怎么做,木讷的站在那里,呆若木鸡。

只记得后来有的小朋友被吓哭了,跑回了教室,老师闻讯赶来,把我们拉开。

我倒在地上,很明显我是个落败者,没有打过对方。但对方也没有占便宜,他的脸被我抓破了,我的嘴角也受了伤,我们两败俱伤。可让我奇怪的是,那个胜利者在老师劝架的一霎那间,哇的一声哭了。而对比之下,我却表现的很勇敢,很坚强,淡定自如,大有一种大将风度。

在那个时代,泪水是衡量孩子战争的唯一标准。因为我没有哭,一下子,在小朋友的眼里我成了英雄,竟然能以弱胜强,成了胜利者。

老师把我拽进教室,好一顿批评。当时,就连老师都无法理解,全班里最老实的孩子居然一下子变得这么野蛮!这么暴力!

我第一次被罚站了,站了很久。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院子的角落里,任凭头上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我低着头,看看地面,又看看远处嬉戏的小朋友,无情的接受着来自这场战斗带来的惩罚。

就在我最无助的时候,又是她偷偷的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抬起头,沮丧的看着她,她皱着眉头,努着小嘴,大大的眼睛里装满了泪花。

她看着我嘴角的伤口问:“你那里疼吗?”

我没用说话,只是轻轻的点了一下头。

“我妈说,受伤了吹吹就不疼了。小时候我受伤了,妈妈都会给我吹伤口的,我就不疼了。来!我帮你吹吹伤口。”说着她就拱着小嘴凑了过来,轻轻的吹拭着我嘴角的伤口。

她吹了两下问:“还疼吗?”

我依旧没用说话,但也没有做点头或摇头的肢体语言。不知道当时是不是被她的这种举动而感动了,反正是木讷的低头站在原地,没有反应。

她看了我的动作好像更紧张了。我低着头,可以明显的看到她两只小手的两个食指在不安的相符碰撞着。片刻后,她把胖嘟嘟的小脸凑过来,对我小声说:“要是吹吹还疼的话,那我就亲一下你的伤口,这样就不疼了,妈妈就是这样做的!”

当时我很惊讶!就在我还没有任何心里准备的时候,一张温暖的小嘴贴上了我的脸颊......

不知道是她给了我初吻,还是她掠走了我的初吻。但这却是我人生中第一个吻我的女孩。

我胆怯的不敢看他,低着头。我想,当时我的脸,一定是红透了。

她不理解我扭捏的样子,紧张的问:“现在还痛吗?”

我依旧没用说话,只是默默地,很轻微的,但却可以明显看得见的,摇了摇头。

她高兴的笑着,然后把小嘴凑到我耳边小声说:“这件事不要告诉别人啊!尤其不要告诉老师哦!”

我不敢抬头看她,却默默的点了点头。

她笑了,我听见了她的笑声。

看着她笑着跑开的背影,辫子在后面欢快的跳动。那一刻,我的心情是无法用笔墨形容的。

她走后,我一个人站在远处看着她嬉戏的背影,舌头轻轻的舔舐着被吻过嘴角的伤口,回味着我初吻的味道.......

后来,我们升到了大班。再后来,我们年龄大了,到了快上学的年龄,就被分到了各自街道小学的学前班,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时隔这么多年,她具体的样子在我的印象中已经模糊了,她叫什么名字我也想不起了,但这段刻骨铭心的历史,却永久的烙印在我的脑海中,成了我人生旅途中的一段精彩的、美好、粉红色的回忆。

今天同事的追问,让我又追忆起了这段尘封已久的往事。同事看着我的表情,坏笑的追问着:“快给我说说,你的初吻?”

此时的我,又像是回到了当年的腼腆,低着头憨憨的笑,舌尖却不自然的甜了一下嘴角。

五 : 曾经流淌过我心田的那一缕清澈的溪水

师徒情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是我师父的师父讲给我师父的,我的师父又讲给我听,如今也只能作为一种回忆分享。

早年,我技校毕业,被分配到工厂实习。带我的师父对我很好,工作之余除了给我讲解技术方面的知识外,还给我讲一些曾经工厂里发生的一些有代表性的事件,那也是上一代人的历史。

曾经在这个工厂里,有这样一对师徒。徒弟是一个应届毕业生,师父是工厂里资深的老铆工将,俩个人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在当时那个年代,有机会到工厂里学手艺比今天做公务员还要时尚,能学到一种谋生的技能,在当时的社会里是一种最快速有效被社会所接收的途径,同时也能得到大众的广泛认可与尊重。

这个毕业生,因为能有幸成为工厂里顶级师父的徒弟而感到荣幸。同时,他也非常尊重这位带他学徒的师父。当然师父对徒弟也是无话可说,将自己的技能倾囊相授,手把手的教徒弟怎样识图、怎样下料、怎样对接,怎样处理好工序上的每一个细节。在师傅的教导下,徒弟的技术与日俱增,进步神速。(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人在交,事儿在处,没多久师徒俩人便成了莫逆之交。

师父没有什么太多的爱好,只是在工作之余喜欢抽两口烟。徒弟发现了师父有这个嗜好,就开始每天给师父买烟。

起初,师父不愿意接受,毕竟徒弟辛苦一天的工资只有五毛钱,买一盒烟就要花掉大半天的工资。但徒弟执意要送,师傅也不好推辞。三送两送之后,师傅也就默许了徒弟的这种行为。

每天早上,徒弟见到师父的第一件事必定是先问声好,然后在口袋里掏出一盒烟递给师父,师父也一应笑纳,久而久之习惯成了自然。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周而复始。徒弟学徒三年,师父三年没花钱买过烟。

三年后,徒弟成手出师。在出师的那一天,师父带着徒弟去了饭店,当时叫下馆子。俩人点了几个菜,师徒对饮。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师父一伸手,在怀里掏出了一个精致的盒子放在桌子上。

徒弟看了一眼,出于好奇,下意识的问了一句:“师父!这是什么?”

师父抿嘴笑了,洒脱的说了一句:“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吗!”

徒弟满怀惊喜的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感觉到里面东西的分量。师父依旧面带微笑的看着徒弟的动作,同时一抬头,示意徒弟打开。

徒弟小心翼翼的打开了盒子。当掀开盒子的一霎那间,徒弟的眼睛放出了异样的光芒,惊讶的看着盒子里面的东西,又抬头看看师父。

师父的表情依旧没变,仍然是那样的洒脱与淡定。

盒子里面赫然躺着的是一块崭新的罗马表。要知道,在当时这块表可算价格不菲,就是一个大级工想买这块表,不吃不喝的也至少要攒上半年的工资。能带上这块表,在当时绝对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不容置疑,比今天拿着顶级的苹果手机还要晃人!手腕上能带上这样的一块表,就是年轻人相亲打对面时,都会在无形中增加自己面试的分数,在对方女孩的心里上潜移默化的影响感情的进程,足可见这块表在当时人们心目中的份量与价值。

这块表,徒弟当然认识,这是当时多少年轻人梦寐以求的装饰品,能带上它立刻便可身价陡然!无奈,徒弟那点菲薄的工资,也只能望表兴叹。用自己那点杯水车薪想攒下这块表,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带这样的手表,徒弟想都没敢想过。别说是自己买不起,就连师父辛苦半生,都没有看他带过这样高贵的手表,至今师父的手腕上还带着那块锈迹斑斑的老式上海表。今天,师父把这块表递到徒弟的眼前,目的显而易见,要把这块表送给徒弟。

徒弟看到这份礼物当时就傻眼了:“师父,这......!”

师父看见徒弟的这种表情,笑声更大了,就连额头的皱纹此时都好似花朵般绚丽的绽放开来,眼睛笑成了一条缝。

师父说:“你跟师父学了三年,今天出师了,师父没什么送你的,就买了块表,作为咱们师徒一场的纪念吧!”

听到这里,徒弟的眼里转泪儿,嘴角抽动,却激动的怎么也说不出话来!而师父表情却一如既往,平淡的说了句:“带上看看,合不合适!”

徒弟呆如木鸡的看着师父,没敢动。师父拿起了表,抓过了徒弟的手,亲自把崭新的手表带在了徒弟的手腕上。

师父端详了一下,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啊!不错,挺合适!”

徒弟带着表的那只手一直颤抖着,感受着手表的重量和手表上师父带来的温暖。

师父看着徒弟笑着说:“今天出师了,从今天开始你就是一个成手的师父了。带着手表喝着白酒,就得像个老爷们了,不能在哭哭啼啼的像个姑娘似的,来咱爷们走一个!”说着师父端起了酒杯。

徒弟用带着手表的那只手,颤颤巍巍的端起了酒杯,师徒俩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三年学徒,徒弟为师父买了三年的烟。三年后出师,师父送给徒弟一块当时最好的罗马表,这是什么样的师徒感情。

以后的事情,师父没有给我讲过,但我相信他们的感情一定会相伴一生!

想想那个时代的人,积累的是一份多么真挚的友谊。而今天,人们住进了楼房,邻里间近在咫尺的距离却如同一道鸿沟,成为了拉近感情的屏障。一扇铁门,如同天堑般隔断了人们友谊的往来。是时代进步了?还是人们对感情的理解退化了?

在广州工作的时候,一个一起工作的当地人曾对我说:“当一个人越是有钱,社交面越广,越是精明干练,那真正属于他的朋友就越来越少!”

我的回答是:“今天人的感情,真的就没有一块罗马表重吗?”

本文标题:我心中的那一缕阳光-掬一缕阳光,藏纳入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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