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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转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党的政策

发布时间:2018-03-12 所属栏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

一 : [转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党的政策

  (2012-02-17 00:39:29)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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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党的政策作者:刘金恒

<炎黄春秋> 2010年第11期

1980年12月6日,主持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常委会工作的胡耀邦同志来零陵视察工作,当地委书记邓有志汇报零陵地区“文革”杀人问题已经基本处理好时,胡耀邦同志说:“1967年7、8、9三个月,全国不少省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是康生、谢富治他们搞起来的。现在已经13年了,这样的事情不要声张了,处理完了就算了,慢慢让它平息下去。对没有处理的要处理完,主要是把受害者安排好。”地委书记说的这个问题“已经基本处理好”,指的是按照省委1979年关于处理道县“文革”杀人问题的5号文件精神,做了大量工作。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不断深入人心,被害人遗属上访越来越多,要求平反的呼声越来越高。地委认为,“文革”杀人问题涉及面广,牵涉人多,情况复杂,而且岁月已久,根据党中央关于团结一致向前看、一心一意搞四化的总目标,必须做到既要解决问题,又不要搞乱。按照地委的指导思想和“处遗领导小组”以及道县有关领导的要求,我执笔起草了《关于处理道县“文革”杀人遗留问题的意见》,经省委批复,形成省委[1985]12号文件。湖南其他地市“文革”期间不同程度发生杀人问题,省委批转这个《意见》,要求各地市贯彻执行。

湖南零陵地区(1995年改为永州市)道县在“文化大革命”的1967年7~9月间,发生了群众性杀害“四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及其子女事件,共被杀和被迫自杀4519人。道县杀人事件迅速波及全区其他10个县,造成全区共被杀和自杀9323人,其中“四类分子”子女4057人,未成年人862人,另外致伤致残2146人。零陵地区特别是道县杀人事件,震动了全省,乃至全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地委根据党的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方针,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地县区乡成立了“处理‘文革’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简称“处遗小组”),书记亲自抓,由一名副书记任组长,下设安置组、组织处理组、政法组、信访组、综合组,共抽调1380多名工作人员,从1984年开始,历时两年半时间,对全区“文革”杀人事件进行了逐个深入细致的调查,并对遗留问题作了严肃认真处理(简称“处遗”工作)。我作为调查处理这一事件的参与者和文字综合的执笔人,想把时隔20多年且如今档案中难以寻找的一些情况记录下来,可惜我当时保存的一大捆资料,包括一些珍贵资料,被人当做废纸卖掉了,这里凭自己的记忆,对当时的情况作个简要的记叙。

一、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惨剧

调查表明,零陵地区杀人事件是在“文化大革命”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究其根源,主要有五:

一是错误估计形势,轻信谣传。在当时“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形势下,一些领导干部和群众总认为阶级敌人“火烧冬茅心不死”,随时随刻梦想复辟变天,伺机反攻倒算,人为制造恐怖气氛。1967年8月上中旬,道县“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当时当地最高领导机构)先后两次召开各区社“抓促小组”组长会议,主要领导把会上反映的“阶级斗争新动向”作了引证,如“‘四类分子’要先杀正式党员,后杀预备党员”,“要把土地改革时贫下中农分得的房屋田土要回去”等等,强调狠抓阶级斗争,对罪大恶极的“四类分子”要狠狠打击。各区社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时,不同程度扩大敌情,渲染阶级斗争的紧张气氛,有两个公社以“阶级敌人报复杀人”(不实)为由,杀害4人。此后,全县到处流传“‘四类分子’要造反,先杀党,后杀干,贫下中农全杀光,中农杀一半,地富当骨干”,加之在这段时间,有四个区搞出7个反革命组织(假案),逼出一个“纲领”,即“八月大组织,九月大暴动,十月大屠杀”,气氛更加紧张。8月17日,清塘区造反派头头主持召开千人大会,动员部署杀人,说:“阶级敌人在磨刀,我们也要磨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会后,开始成批杀人。在清塘区的影响下,杀人风迅速蔓延开来。调查证实,前面所谓“‘四类分子’先杀党,后杀干”之类的话,只是传闻,并无证据。

二是法制遭到严重践踏。当时党政机关瘫痪,无政府主义泛滥,极“左”思潮盛行,无宪法和法律可言。在那个“史无前例”的疯狂年代,连国家主席也不能自保,被视为阶级敌人的“四类分子”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当有些干部和群众提出“杀人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一定要依法办事”时,有的领导干部回答:“事先不要请示,事后不要报告,贫下中农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杀了就杀了。”道县柑子园公社公然挂出“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的牌子,因有人指出“最高”二字有夺中央机关的权之嫌,后来才把“最高”改为“高级”。工作组同志询问一个当时杀人凶手为什么杀人,这个凶手竟然说:“上头要我杀,我就杀;要是现在上头又要我杀,我也会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的堂弟就是在“文革”杀人时被杀的。江华同志1982年回家乡零陵地区视察工作时,针对“文革”杀人事件说:“这是‘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

三是把杀害“四类分子”看做是革命行动。从杀人动机和出发点看,全区杀人事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杀“四类分子”是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阶级敌人复辟,保卫毛主席打下的红色江山——这是当时最时髦最响亮最革命的口号。宁远县有个农村女青年,把自己的婶娘(地主分子)抓来杀掉。有人问她:你是你婶娘一手抚养长大的,你怎么杀得下手?她回答:我要革命!据该县“处遗”工作组的同志说,这个女青年凶狠残忍的表现远近闻名,年纪三十好几还没有嫁出去。零陵县马路街公社有个大队治保主任,他参与组织策划杀人,主张斩草除根,把“四类分子”和子女统统杀掉,说:“把‘地富反坏’全部杀掉了,就没有阶级斗争了!”

四是派性斗争引发所致。当时,“道县红色革命造反派联合司令部”(简称“红联”)与“道县革命造反派联合司令部”(简称“革联”)这两大派组织斗争激烈。“革联”抢了县武装部的枪支弹药,据守二中,用武力控制县城。“红联”称“革联”抢枪是“反革命政变”,并从县委机关大院退居到农村。随后两派发生冲突,“革联”开枪打死“红联”两人。“红联”抬尸游行,高呼“血债要用血来还”,进而宣扬“武装部枪支被抢了,公检法不管事了,阶级敌人活动猖狂,贫下中农要吃亏了”,“要采取措施,先把敌人管制起来,对个别坏的要发动群众斗争处理几个”,由此引发杀人事件。

五是领导未予制止或制止不力。在杀人事件中,有怀疑的,有犹豫的,有抵制的,也有顶着“阶级敌人的保护伞,‘四类分子’的孝子贤孙”的骂名挺身出来保护的。道县有个村支部书记,把本村50多个“四类分子”及其子女锁在村祠堂里,安排人员站岗送水,把他们保护起来没有遭到杀害,这些人非常感动,称呼村支书为“再生父母”。但是从调查情况看,这种现象不多见,总体上是领导干部未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全区杀人面之广、被杀人数之多、持续时间之长,就是明证。道县在驻湘支左部队47军明令禁止杀人前,主要领导没有讲过制止杀人的话,没有采取制止杀人的措施。当一些干部汇报杀人情况,请求他们采取措施制止时,他们是这样说的:“道县的问题就出在枪杆子上,杀几个‘四类分子’是小事,军分区领导和47军代表来了,把枪收缴了,武斗制止了,一切都好办了”。“现在机关干部都走了,枪也被抢了,公检法也散了,我有什么办法,哪里管得了那么多?”这个县有个大队的民兵把本村24个“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关押起来,杀与不杀犹豫不决,民兵营长请示公社主要领导,回答是“分子与子女要区别对待”,结果把“分子”杀了。

江华县“抓促小组”组长、县武装部政委主持召开县“抓促小组”成员会议,针对本县出现的杀人事件,讨论制定了“五条意见”,内容有:对解放17年来一直不接受改造、而现在又要向贫下中农夺权的“四类分子”,群众要杀他们,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群众的造反精神是对的,大方向是对的,我们只能宣传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政策,而不能压制、指责和硬性阻止,给群众泼冷水。主持会议的领导将会议通过的“五点意见”,以《特急电报》向零陵军分区党委汇报,请求指示,但后来未见答复。

8月21日,零陵军分区某副司令员与6952部队某连长到道县调查杀人问题时,他先后三次讲话,没有明确提出制止杀人。他们返回军分区后,将调查情况用《社情电报》报告了47军。8月26日,47军以电报(上报中央文革小组)形式转发零陵军分区关于道县杀人问题的《社情电报》时指出:“我们认为,对‘四类分子’作恶多端、活动嚣张、企图变天的可以依法惩办外,‘四类分子’不能滥杀,‘四类分子’子女不能视作‘四类分子’,必须按照政策,团结教育,不能混淆专政与非专政对象的界限,这样才能争取‘四类分子’子女。”47军的《电报》在各县传达以后,不少地方把《电报》精神理解为“对调皮捣乱的‘四类分子’可以杀”。从各县杀人情况看,杀人时间集中在当年9月(道县除外),也就是说,47军开始发出的电报,没有起到有效制止杀人的作用。8月29日,47军6950部队进驻道县,采取措施制止杀人,9月中旬基本得到制止,其他县杀人事件到10月底陆续结束。零陵县零星杀人持续到第二年7月。东安县于1968年7~9月,采取刑讯逼供追查所谓“反共救国军”,共被杀和被迫自杀422人。

二、杀人事件的善后工作

1980年12月6日,主持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常委会工作的胡耀邦同志来零陵视察工作,当地委书记邓有志汇报零陵地区“文革”杀人问题已经基本处理好时,胡耀邦同志说:“1967年7、8、9三个月,全国不少省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是康生、谢富治他们搞起来的。现在已经13年了,这样的事情不要声张了,处理完了就算了,慢慢让它平息下去。对没有处理的要处理完,主要是把受害者安排好。”地委书记说的这个问题“已经基本处理好”,指的是按照省委1979年关于处理道县“文革”杀人问题的5号文件精神,做了大量工作。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不断深入人心,被害人遗属上访越来越多,要求平反的呼声越来越高。地委认为,“文革”杀人问题涉及面广,牵涉人多,情况复杂,而且岁月已久,根据党中央关于团结一致向前看、一心一意搞四化的总目标,必须做到既要解决问题,又不要搞乱。按照地委的指导思想和“处遗领导小组”以及道县有关领导的要求,我执笔起草了《关于处理道县“文革”杀人遗留问题的意见》,经省委批复,形成省委[1985]12号文件。湖南其他地市“文革”期间不同程度发生杀人问题,省委批转这个《意见》,要求各地市贯彻执行。根据省委12号文件精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安置遗属。首先,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给遗属“平反通知书”,从政治上为“文革”中被错杀人员平反。其次,经济上给予补偿。以县为单位,统一标准,发给遗属抚恤金;被查抄的财物,坚持原物在的退原物,原物不在的,根据中央办公厅[1984]24号文件精神,按财物当时价的四分之一给予补偿;对被迫外逃人员,以乡政府名义写信,欢迎他们回来,发给安家费,按规定划给责任田、责任山、自留地,无房住的补给建房费,所劳动工分未参加分配的按当时分配额补偿;因杀人遗留的孤老孤残人员,由民政部门每月定期发给生活费;生活特别困难的,发给困难补助费。道县四马桥乡有个遗属,“文革”杀人时被鸟枪打伤,身上中了八颗铁砂弹,一直留在体内,平常隐隐作痛,工作组发给他1000元去医院做手术,使他解除了长达18年的痛苦。通过平反和安置工作,使遗属精神上得到抚慰,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第二,处理责任人。据调查,全区参与策划、部署、指挥杀人者及凶手近两万人,按《刑法》有关规定,属故意杀人,应判重刑。对于这一在“文革”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事件,如果处理过多过严,势必产生不安全因素;如果处理太少太轻,一方面遗属反映强烈,另一方面与当时全党整党关于对在“文革”中动手打人的党员给予必要的处分的规定,发生矛盾,也就是说,打了人,给处分,杀了人,可以不给处分,这同样会产生不安定因素。为此,经过认真研究,在对杀人责任人处理问题上,制定了“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少不宜多”和“组织策划指挥者从严,奉命执行者从宽;个人品质恶劣者从严,受‘左’的影响者从宽;国家工作人员从严,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从宽”的原则。具体是:为首在公社以上范围内组织策划部署杀人,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积极主动充当杀人凶手,手段野蛮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的;挟私报复,谋财害命,以夺人妻女为目的杀人或强奸轮奸杀人的;奉命为首组织策划杀人,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为严重的;上级明确提出制止杀人后,仍然为首组织成批杀人的,追究刑事责任。凡追究刑事责任的共产党员,一律开除党籍。为首部署策划杀人和主动充当杀人凶手,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奉命组织策划杀人,情节后果十分严重的;积极参与策划、批准和亲自动手杀人的,奉命杀人或刑讯逼供致死致残、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一般开除党籍或在整党中不予登记;对奉命组织策划杀人不是为首,奉命充当凶手,能认罪认错、取得群众谅解的,不开除党籍,表现好的免予处分,对其中不认罪认错、表现不好的,给予党纪处分,包括开除党籍或在整党中不予登记;杀人后入党的,清除出党,但对当时未成年、属从犯、共同杀人不是主犯的,被迫杀人情节较轻,能认罪认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表现好,取得群众谅解的,保留党籍,给予其他党纪处分;杀人后转干和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取消干籍,撤销职务;凡犯有杀人罪行和严重错误的人员,不得进入领导班子和安排在要害部门工作。

按照上述原则和规定,全区共追究刑事责任201人,其中判无期徒刑12人,判20年徒刑21人(1968年至1979年对挟私报复、杀人后强奸轮奸其妻女的判处死刑13人,不在此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00多人,其中开除党籍1160多人,整党中不予登记340多人,撤销职务420多人。从处理的情况看,至今没有发现错案,证明这次处理符合省委12号文件的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这里顺便提及的是,零陵地区“文革”杀人期间,地、县两级首先是地方部队后来是支左部队主持工作的,应该说他们对杀人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当事人已调离零陵地区,我们把有关材料抄报所在部队处理,记得1985年底广州军区整党办公室两位军人来零陵,在军分区有关同志陪同下,听取了我们的情况介绍和意见,以后怎么处理,不得而知。

第三,愈合伤痕。在“处遗”过程中,我们遇到一个非常重要但难度很大的工作——愈合伤痕。当时,一些群众和责任人对处理“文革”杀人遗留问题的做法不理解,想不通,说“杀几个‘四类分子’有什么了不起”,“你们这么做是‘长阶级敌人的志气,灭自己的威风’”。个别的甚至说悔不该当初没有斩草除根,斩尽杀绝。而一些遗属要求开追悼会,给死者披麻戴孝,重新垒坟立碑,提出多抓重判,甚至杀人偿命,血债要用血来还。我们认为,能否消除积怨,愈合伤痕,事关“处遗”工作的成败。为此,我们花大气力做了以下几件事:

一是学法。一方面举办责任人学习班,组织他们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使他们懂得,“文革”杀人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宪法和法律所不容许的,一定要认识到它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另一方面组织遗属学法,引导他们看清楚,“文革”杀人是在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不能冤冤相报,把怨恨传给下一代。

二是坚持疏导方针,做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责任人,引导他们总结经验教训,深入进行彻底否定“文革”的教育,清除“左”的影响,主动认罪认错,取得遗属和群众的谅解,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对遗属,首先对“文革”给他们造成的不幸表示同情,引导他们把账记在“四人帮”身上,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鼓励他们向前看,顾大局,消除积怨,和衷共济搞四化。我们还召开遗属和责任人一起参加的大会,双方代表典型发言,谈认识,挖根源,表态度,进一步拉近他们的距离。

三是实行“三包”责任制,即由村组干部包人、包做思想教育工作,包帮助他们开辟劳动致富门路,一些重点对象由县区乡领导包干,促使遗属思想情绪稳定下来。通过这些工作,较好地达到了消除积怨、愈合伤痕、促进团结、和衷共济搞四化的目的。道县营江乡车边村遗属田志苟,“文革”中父亲被杀,“处遗”工作为他父亲平了反,被查抄的财物得到了补偿,有关责任人受到了处理,还帮助他经营一个渔业生产技术项目,他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摆酒吃团结饭,还招待放专场电影。他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了,我们都是受害人,低头不见抬头见,今后要互相体谅,加强团结,共同努力把车边村建设好。”这一年,他被村民推选当上了村长。

三、艰辛的信访工作

我深深感到,零陵地区“文革”杀人就像撕裂的一道伤口,很难在短时间内愈合。尽管我们做了大量艰苦、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包括开展“一帮一”和“交朋友”活动,一些遗属的心依然没有平静下来,他们不断上书上访。省委12号文件传达贯彻后,一些遗属对其中“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少不宜多”意见很大,说“什么粗,什么宽,什么少?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正在这时,道县有个遗属得到一本上海杂志,里面刊登了一篇关于道县“文革”杀人的文章——《疯狂的七月》,这无疑是火上浇油,往伤口撒盐,他们的情绪又一次爆发出来,奔走相告,互相串联,赴省赴京上访,强烈要求严惩凶手。

1985年9月中旬,道县102个遗属到北京上访,他们先去国办信访局,然后去中办信访局,后来到天安门广场散发传单,接着要进中共中央所在地——新华门,被中央警卫局劝退,第二天清晨,“美国之音”报道了此事。几天后,我们接省委办公厅通知,到中央办公厅汇报处理遗属上访问题。那天晚上,我们一行6人(地委分管副书记、分管副秘书长、地委落实政策办主任、地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我和道县县委分管副书记)被引进中央书记处一个小会议室,中办副主任周杰听取了我们的汇报,作了关于做好遗属上访工作的讲话。我们按照周杰副主任的讲话精神,认真进行了研究,在当时整党工作繁忙、工农业生产时间紧迫的情况下,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努力做稳定遗属的工作。

10月上旬,道县84个遗属到北京上访,他们聚集在胡耀邦总书记住地附近的街道上,堵塞交通四个多小时,中办信访局和国办信访局的同志告诉我们,耀邦同志刚刚几天前搬家,连他们也不知耀邦同志的新住址。我们从遗属口中得知,道县有300多人在北京工作和生活,他们中的一些人给遗属透露耀邦同志的住址,同情和支持遗属上访。我们随即确定几个干部,硬是像瞎子摸鱼一样寻找道县籍人做遗属的工作。我们苦口婆心把遗属规劝回县后,再次被通知进中南海上次那个会议室,基本上还是那些人,增加的是中纪委、中组部、公安部、监察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按照周杰副主任的要求,我们主要汇报了“处遗”的政策和遗属的要求及处理情况,最后周杰同志从广西“文革”武斗杀人,讲到内蒙古清查“人民革命党”杀人,介绍他们处理的经验,要求我们从大局出发,从首都的安定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切实做好“处遗”和遗属稳定工作,为明年开始实行国家“七五计划”创造良好环境。

10月中旬,我们发现一些遗属搞串联,准备再次集体赴京上访,我们在抓紧做稳定工作的同时,向省委办公厅报告了这一动向。省委书记毛致用同志极其重视,连续两次打电话给地委书记唐盛世同志,要求迅速做好工作,把遗属稳定在当地。当晚,唐盛世书记在道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所有地委副书记和道县县区乡党委书记参加,会议一直开到第二天凌晨三点半钟,接着连夜回到各自岗位,做劝说工作。上午11时召开碰头会,发现好些人眼睛布满血丝,有的没有吃早餐,有个工作组的干部因长时间精神紧张和工作劳累,昏倒在路上。通过工作,遗属较好地稳定下来。

1985年10月中下旬的一天,省委书记毛致用在省委常委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处理零陵地区“文革”杀人遗留问题。当我们汇报当时道县主要领导没有采取措施制止杀人时,毛致用同志站起来说:“一定要处分那个×××,不然遗属有意见,上访稳定不下来!”当汇报公安部《啄木鸟》杂志打算刊登道县“文革”杀人的文章,可能引起遗属思想波动时,会议确定由省长刘正负责,向公安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请他们不要刊发这类文章(《湖南日报》一位资深记者曾向我索要资料,打算写一部约30万字的《道县“文革”杀人传奇》,也因此作罢)。当汇报全区安置遗属的任务很大,还需要必要的经费时,当即表示增拨200万元。

此后,随着进一步的工作,全区特别是道县的遗属逐步稳定下来,并开始他们的新生活。

向那些无辜惨遭杀戳的人,沉痛致哀!

道县大屠杀指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发生在湖南省道县的杀人事件。据有关调查记载,66天内,由道县各级政府及武装部门部署执行的大屠杀死亡人数高达4519人,其中4193人被杀,326人被迫自杀。受道县杀人事件影响,零陵地区其余10个县市也在不同程度上杀了人。全地区(含道县)"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9093人,其中被杀7696人,逼迫自杀1397人,致伤致残2146人。

惨绝人寰的杀戳——文革湖南道县大屠杀事件

1967年夏末,湖南道县。那是暴雨骤来的前夕,沉闷的空气中颤栗着紧张和惶恐。横贯道州盆地的潇水河已失去往日的明净与轻快,不堪重负似地喘息着缓缓向前爬去。河流上漂浮的不是渔舟,也不是裸露着古铜色皮肤的排客佬,而是一具具浮肿的尸体: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有的赤裸着,有的仅剩下丝丝缕缕挂在身上;有的被铁丝反绑着双手,有的骨骼折裂,肢体残缺,饥饿的鱼群已把他们曾经生动的脸啃得乱七八糟。河面浮动着一层暗红色的油腻。  河水流经县城道江镇。寇公楼旁,当年北宋贤相寇准曾经吟咏“野水无人渡,孤舟竟日横”诗句的古城墙头,一群孩子竞相点数着河面的尸体,比试眼力。突然,他们看见一具女尸漂过来,怀里还紧紧抱着个尺来长的婴儿……孩子们“轰”地一声吓散了。  到处是“斩尽杀绝黑四类,永保江山万代红”的口号,到处是“贫下中农最高法院”的杀人布告,整个道县以及周边地区完全处于红色恐怖之中。  在城郊乡下,村口渡头,一切行人过往的地方,岗哨密布。荷枪实弹或扛着土制武器的民兵,日夜盘查。稍有动静,他们便攥紧大刀或拉动枪栓,喝问:“干什么的?”“什么成份?”于是查看路条、搜身、盘问,稍有嫌疑便捆起刑讯。  道县电业局工人陈某,因查线路来到城郊公社,遇上民兵厉声喝问,吓得说话结结巴巴,马上被认定为逃亡的四类分子,拖进被杀的地富及子女行列,准备第二天一早处死。幸亏一名农村基层干部认出了他,才幸免于难。陈某被释放后,连夜逃出了道县,一去不肯再返乡。  湖南大学机械系学生蒋晓初,时年22岁,因学校停课闹革命而从长沙回到家乡审章塘公社黄土坝大队暂避乱世。谁知这个年轻的学子却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蒋晓初的父亲叫蒋勋,1942年毕业于湖南大学历史系,1949年后在道县当教师,并曾担任过道县一中的校长,因出身不好成份高的缘故被开除回家,这时已同几十个地富分子及子女一起被关押在大队部,其二儿子蒋晓中也关押在里面。蒋晓初太幼稚了,竟然跑去大队部宣传毛泽东思想——“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试图说服哪些丧失了理智的基层干部。结果被关起来,与其父亲和几十个地富及子女一同杀掉。  那是怎样一幅残忍的画面啊!半夜时分,蒋晓初和他的弟弟被大队“最高法院 ”的刽子手们叫出来,五花大绑押往河边。黑暗中鸟铳响了。蒋晓初身上射满了铁砂。但他没有倒下,仍然在高声朗诵毛主席语录:“‘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份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同志们,你们这样做要犯错误的呀!”   可是,谁是他的同志,又有谁听他的呢?这个不识时务的青年知识分子!显然,民兵聂某某不耐烦了,冲上前,手起刀落,砍下了蒋晓初的头颅。接着,蒋晓中也被同样的方式处死。兄弟俩的尸首被踢进了河中。  还有许多在外地工作的道县人,或因出身不好,或因家里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即被一张“母病速归”之类的电报骗回乡,其结果与蒋晓初一样。  县城道江镇虽然没像农村那样公开杀戮无辜,但气氛已经紧张到了极点。学校停课,商店关门,工厂停工。人们上街行走,或到街头看大字报,只要一阵旋风刮起,吹起几片纸屑和尘沙,或者某人碰翻了一只洋铁桶,所有人立即惊呼着抱头鼠窜。当地人把这种现象叫作“发地皮疯”。人们的心弦已绷紧到一碰即断的程度。每到黄昏,道江镇便成了一座死城。人们龟缩到家中,把门拴紧、抵牢;头上的横梁上铺着棉絮棉衣之类——担心乱飞的流弹从天而降,一面眼巴巴地盼望黎明的到来。  喝惯了清清河中水的道县人,已无人再敢饮用被尸体污染的河水了。县城里仅有的五口水井顿时身价百倍。在五星街的戚家井旁,每日凌晨就出现排队汲水的长龙。水乡泽国的道县发生了水荒,为井水而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  道县人平常爱吃豆腐,县城的豆腐店多开在河边,无非为着就近取水。如今河水不敢用了,全都被迫改行做米豆腐。仍然无人问津。店家只好挑着米豆腐,沿街叫卖:“井水米豆腐!井水米豆腐哦!”   街上贴出了“为革命吃河水”的大字报。一些革命闯将现身说法,带头饮用河水。这就是1967年夏末发生在湖南道县的骇人听闻的现象。养育了世代湘南儿女的潇水河被抛弃遗忘了。她抽泣着舔着遍体伤口默默地流过颤栗的道州盆地,将这段沉重的历史牢牢沉淀于心底;她那蜿蜒扭动的身子又如一个个巨大的问号,曲曲地向前延伸,询问着这腥风弥漫的大地。回答的是黑夜中孤儿的饥啼、还有散落于河畔让河水温柔拍打的一具具残骸…… ◇ 翻开这页血腥的历史既需要勇气,更需要良知  历史一直在等待着答案,等待着当权者和大大小小的历史学家们对这场屠杀向我们的社会和人民、向我们的后代有一个明确的交代。然而十年过去了,二十年过去了,以至三十年过去了,我们的社会却一直惊人地保持着沉默,似乎什么都没发生,一切只不过是一个遥远的传说。  我们的民族经历过太多的灾难和杀戮,我们已经习惯了灾难和血腥,甚至我们已经习惯了麻木和遗忘。1986年7月,当笔者来到湖南道县——这个二十年来,一直萦绕于魂梦之中的道州盆地时,现实中的她与相像中的她已是天壤之别。道县县城与中国任何地方一样,到处是花花绿绿的个体摊档、人声喧嚷的农贸集市、刺耳的迪斯科舞曲;潇水河倒映着专治阳萎不举的广告,以及坚决打击破坏计划生育坏人坏事的标语……   我们几乎怀疑自己的听力和视觉。仅仅过去还不到二十年啊!  零陵地委的朋友说了这么一段故事:1980年12月22日,胡耀邦在其就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前夕,视察中南五省,专程来到湖南零陵地区,听取零陵地委关于道县杀人事件的汇报。听着听着,胡耀邦坐不住了,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他似乎要怒吼几声,但他不知道冲着谁去。他坐了下来,指示道:“没有处理完的要处理完,主要是要对受害者要安置好。”但这样的事是不能宣扬出去的。  1982年春,时任中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江华回故乡探亲。零陵地委书记向他汇报“文革”道县滥杀无辜的情况时,江华突然问道:“你们道县到底有多少和尚?”这位地位书记没有想到首长有这样幽默,老老实实答道:“没有哇,没听说过道县有和尚。”“还没有和尚?”江华的语调一下提高了八度,气愤地说,“ 杀了那么多人,无发(法)无天!”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堂弟,就是在那次大屠杀中被无辜杀害的。  通过朋友的关系,我们秘密采访了零陵地区“处理文革杀人遗留问题工作组” 的一些人员——该工作组成立于1984年5月,陆续抽调了1389名干部,进行清查、处理、安置工作,但从未对外公开。我们是心惊肉跳,或者泪流满面地读完那些记录、资料和调查报告的。那些骇人听闻的细节,笔者将在后面的篇章写到。这里,让我们先从有关资料中摘录一些数字,对那场杀人运动的“成果”作一个简要的概述:  道县杀人事件……从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历时66天,涉及10个区,36个公社,468个大队,1590个生产队,2778户,共死亡4519人,其中被杀4193人,逼迫自杀326人……   受道县杀人事件影响,全地区其余10个县市也在不同程度上杀了人。全地区(含道县)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9093人,其中被杀7696人,逼迫自杀1397人;另外,致伤致残2146人。死亡人员按当时的阶级成份划分:四类分子3576人,四类分子子女4057人,贫下中农1049人(大多数有不同程度的历史问题),其他成份411人。其中未成年人826人。被杀人中,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才10天。  与杀人事件有直接牵连的有14,000多人。   杀人手段可基本归纳为10种:1、枪杀(含步枪、猎枪、鸟铳、三眼炮等)。2、刀杀(含马刀、大刀、柴刀、梭镖等)。 3、沉水(沉潭和沉河,沉河又称“放排”)。4、炸死(又称“坐土飞机”)。5、丢岩洞(一般都辅以刀杀)。 6、活埋(基本上是埋在废窖里,故又称“下窖”)。7、棍棒打死(含锄头、铁耙、扁担等)。8、绳勒(含勒死和吊死)。 9、火烧(含熏死)。10、摔死(主要用于未成年的孩子)。  任何一个善良的人,看到这些数字,都会在心灵深处受到强烈震撼。这真是一场朗朗乾坤下血腥的噩梦!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杀人者如此丧尽天良,他们与被杀者之间又有什么不可化解的仇恨呢?3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当然无法理解这场血腥的杀戮;然而,任何事情在事发当时应该说均有其理由和历史背景。笔者不想就此一一分析探讨,因为在这篇调查报告里,我们只想揭开厚重的历史面纱,让世界看到一个基本的事实——它发生过,的的确确发生过。我们也知道,揭开这个业已被历史的厚重烟云包裹住的民族伤疤,是不为当政者所见容的,甚至不为一些“爱国 ”的国民所接受,毕竟这“有损”于一个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国的民族形像。然而,那些无辜的惨死者也是我们这个民族的一部份,我们的手足同胞!这场血腥的大屠杀的深层原因是什么?为什么道县尤为惨烈?谁是这场大屠杀的真正凶手?这不能用“文化大革命动乱”、“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等含混的词句搪塞过去的。然而我们能做的只是尽可能地记录下这段历史,并期以给那些无辜惨遭迫害和惨死于屠刀之下的同胞讨个说法,警醒我们这个乐于健忘的政府和善于遗忘的国民。  一位工作组的朋友告诉我们这样一件事,1985年春,他在询问一个杀人凶手的杀人动机时,这个凶手理直气壮地回答:“他们是剥削过我们的阶级敌人。” “他们的子女并没有参加剥削呀?”“人在心不死,迟早要复辟的。毛主席说的哪里会错?”另一个凶手回答得更简单:“上头要我杀我就杀,要是现在上头又要我杀,我也会杀!”不知中国今天的当政者听了这话作何感想? ◇ 道县“八五会议”,向农村发出制造红色恐怖的信号  1967年……真是一个多事之秋啊!整个中国已处于一片疯狂的混乱之中。湘南边陲的这个小县城也不例外,街头巷尾触目尽是“北京来电”和“特大喜讯” ;人们手捧红宝书,高举语录牌,敲锣打鼓涌上街头,欢呼毛泽东的最高最新指示。很快,道县出现了两派对立的组织。一派叫毛泽东思想红战士联合司令部,简称 “红联”;另一派叫无产阶级革命派斗批改联合指挥部,简称“革联”。七月以来,随着大自然的气温升高,两派的矛盾冲突也达到了沸点。红联叫革联为“革匪” ,革联则把红联叫作“红老保”。  像湖南许多县城一样,革联主要由青年学生、市民、手工业者、下层知识分子及少数干部组成,成份较复杂,知识层面较高,以往遭际不平的也较多,对官僚阶层和现实社会的不公更具反抗精神。这一派,在县城的势力较大,而且以道县二中为据点,用高音喇叭日夜不停地播送中央两报一刊纪念八届十一中全会召开一周年的社论:《宜将剩勇追穷寇》。红联则与当地新旧政权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他们之中大多是既得利益者或名义上的统治者的依靠对象,因此更倾向于维护既往的政权和秩序,对那些斗胆犯上作乱且自称造反派的人极为反感。红联拥有现实当权者和几乎整个乡村政权及组织的支持。  两派在县城里相互攻击指责,也时有小规模的武力冲突。  8月3日—5日,县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各区的紧急会议。之所以写下这次会议,是因为笔者认为其与此后农村大规模杀人有一定的关联,至少,其发出了一个“红色恐怖”的信号。现将会议的记录摘录如下:时间:1967年8月5日下午。 地点:县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人员:各区抓促小组组长。会议内容:全县抓革命促生产会议总结。刘世斌(县抓促小组第一副组长、县武装部政委):同志们,全县抓革命促生产会议开了三天,今天就要结束了,现在请县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委副书记熊炳恩同志给会议作总结。熊炳恩:首先让我们一起学习最高指示:(略)(然后列举了阶级斗争的种种表现。略)……当前阶级斗争复杂,前几天,六区出现了反动标语,阶级敌人造谣说,蒋帮要反攻大陆,美帝要发动世界大战,战争一旦打起来,先杀正式党员,后杀预备党员。一区有个伪团长,天天找到大队支书和贫协主席,闹翻案、闹平反。十一区唐家公社下龙洞大队的地主富农公开反攻倒算,扬言要把贫下中农分得的房屋田地要回去……对于阶级斗争的新动向,同志们一定要提高革命警惕,万万不可掉以轻心。我们要狠抓阶级斗争这个纲,绷紧阶级斗争这根弦,对于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要严厉打击;对于不服管制的四类分子,要组织群众批判斗争,发动群众专政;对最大恶极的,要整理材料上报,依法惩办,狠狠打击。  各区抓促小组组长,大多数是区武装部长或公安政治干部,具有高度的革命警惕和丰富的阶级斗争经验。自然闻风而动。会议一结束,星夜兼程赶回各区,传达精神,部署工作。  紧接着,一场突发的事件,加速了大屠杀的到来。8月8日,在两派斗争中处于劣势的道县“革联”先下手为强,冲击县武装部,砸烂了武器仓库的大门,“接管”了现有的枪支弹药。第二天,又把武装部埋在地下和藏在天花板上的枪支弹药全部抢走。  “八·八”抢枪后,“革联”以左派胜利者自居,而对立面“一月夺权”的胜利者“红联”则感到压力很大。8月9日,“红联”后勤部长张明止主持召开“红联”骨干紧急会议,研究应变措施。会议吵吵嚷嚷争论不休。最后决定把“红联” 总部由县城迁到郊外的营江公社,走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的道路。  “八·八”抢枪后,道县人民武装部门(县级为解放军的地方编制,下面各区和公社的武装部为地方政府编制)与“革联”的关系更加势同冰炭,而与老朋友加战友“红联”的关系则进一步密切。(笔者认为,在随之而来的大屠杀中,道县人武部门——这个货真价实的无产阶级专政机构——制造谣言、扩大矛盾、挑拨怂恿,对整个屠杀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8月11日晚上,清塘公社营乐园大队部门外岗哨林立,戒备森严。开了整整一天会的各区武装部长毫无倦意,正在室内聚精会神地听取“红联”头头作武斗部署:准备第二天集中各区基干民兵(持有枪支的民兵)攻打“革联”总部所在地道县二中。会议决定,由六区(即清塘区)武装部长关有志等人组成前线指挥部,关有志任总指挥。后勤支援和情报工作由“红联”头头负责。  会上,自然有加强管制四类分子,建立巩固的“后方根据地”的内容。(笔者实在弄不明白,两派之间的非理性争斗,为什么要把“四类分子”牵扯进来。似乎只有更严厉地惩罚这些早已被剥夺做人的权力的弱者,才能显示自己是天经地义的一贯正确的革命派。)  会议一直开到午夜12点。  与此同时,在生产指挥部的会议室里,县武装部长刘世斌、县委副书记熊炳恩正在通过邮电线路,召开全县各区、社抓促小组组长电话会。熊炳恩布置了各区、社抓紧抢收中稻抢插红薯之后,告诉大家县武装部和县公安局的枪被抢了,阶级敌人要翻天了。他愤怒地敲着麦克风说:“各地要发动群众采取果断措施,加强对阶级敌人的专政,要把民兵组织起来,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卫好‘双抢’。 ”   一切都在顺理成章、巧置名目地进行着。似乎谁也没有布置杀人。没有!然而杀人的信号枪已经打响。红色恐怖已经笼罩着潇水河两岸,笼罩着那些将成为这场称之为文化大革命的祭品的无助者及其家庭。 ◇ 杀头猪还得批张条子呐:第一个被祭刀老光棍  陈智希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他的病痛又发作了……   这位寿雁区抓促小组组长、长期从事治安工作的区公安助理员,从县里开完会回来,早已疲惫不堪。近年来虽说身体每况愈下,但高度的阶级斗争警惕性却一刻也不敢放松。县领导的讲话再一次激活了他心中的阶级斗争这根弦,他睡不着啊!此时此刻,他闭着眼睛,把领导的讲话与区里的现实情况一一对照了一遍,一个格外使他恼火的影子便在面前晃来晃去,那就是寿雁公社下坝大队的历史反革命分子、军统特务朱勉。这家伙出身下中农,光棍一条,坐了12年大牢放回来后,仍然很不安分。他凭着同共产党打了多年交道,又有点文化,常把大队干部和陈智希弄得好难堪。陈智希找他训话,他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稍不留神,说话让他给抓住把柄,还要“反攻倒算”……据说甚至扬言要杀大队干部。  第二天上午,在区干部会上,陈智希传达了县里的会议精神,并谈了本区的敌情。他说:“同志们,我们区的阶级斗争厉害得很呀!牛路口方向有敌人的电台活动,团结大队地主分子造谣说蒋介石要反攻大陆;共产党员要退党,民兵不敢背枪了;下坝大队的历史反革命分子朱勉搞反革命组织……(据“处遗工作组”调查,全部不是事实。陈智希早已病死,他是如何获得这些情报的,已无从得知了。)  会后,他向区长李来文建议:“朱勉不老实,要交群众捆起批斗,杀杀他的嚣张气焰。”李来文当然赞成。可是,仅仅“捆起”批斗就可以了吗?陈智希越想越气愤:这家伙不除掉,后患无穷!  8月11日,陈智希对寿雁公社妇女主任朱清华说:“你回去给胖子(指下坝大队支部书记朱佳川)说一下,是不是把朱勉搞掉算了。”朱清华对“搞掉”心领神会,立刻找到朱佳川,传达了陈智希的指示。  朱佳川一时拿不定主意,当晚召集会议进行研究。十来个干部挤在大队打米厂的机房里,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气氛莫明地紧张。有人提出置疑:“杀一头猪也要批张条子,搞掉一个人,就凭一个口信妥不妥当?”研究到半夜也没个结果,搞掉朱勉的事就暂时这样搁置起来。  8月13日上午,寿雁公社召开各大队干部会议。会前,公社文革主任兼公社 “红联”司令的徐善明,根据陈智希的指示,躲在房里与公社武装干事何建锡私下交换了意见。  何建锡说:“光是喊口号,不来点真的,怕是越抓越没人听了。”   徐善明深有体会地点头:“关键是拿谁开刀的问题。区里陈部长说,下坝大队朱勉到闹子上来开了几次秘密会,几次拿刀要杀大队干部,是不是请你和胖子商量一下,趁这个乱的机会,把他搞掉算了。”   何建锡当即表示:“搞掉就搞掉吧!”   朱佳川一到公社,等候多时的何建锡就连忙迎上来:“胖子,你们大队的朱勉 搞掉没有?”   “没有。”   “赶快回去把他搞掉,越快越好!”   会上,公社武装部长又在他的讲话中,重点点了朱勉的名,说他与“革联”有联系,搞反革命组织,要杀贫下中农等等。与会的区领导陈智希的讲话则更有艺术性:“‘革联’要杀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革命干部,你们还不行动起来,还睡着不醒?”   从区公所到下坝约四里路程,是一条砂石铺的机耕道,路边有一片很漂亮的小树林子。  “上面已经开口了,你们说,怎么办?”回家路上,支书朱佳川和其他四位干部统一认识。  治保主任陈甫说:“还有什么好商量的,上面开了口,我们就只有执行。”   一路上,议定了一个方案:晚上,召开两个会,一是大小队干部、党员和贫下中农代表会,传达区、社指示;二是四类分子训话会,趁机找岔子将朱勉拖到外面山上搞掉。这样一是可以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二是可以稳住朱勉和别的四类分子,保证不出问题。  这天晚上没有月亮,没有星星,没有风,格外闷热。年纪大的人回忆说,那天午夜后,风起云黑,下了一场暴雨。  四类分子训话开始了。十来个四类分子(包括子女)成一排靠墙站着。马灯昏暗。朱勉没有家小,早早地吃完晚饭就来了。他随随便便站着,不像别的人那样诚惶诚恐。他读过很多书,恪守“可杀不可辱”的信条。治保主任念过最高指示后,开始训话。朱勉斜眼瞧着,很不以为然。陈甫厉声喝道:“朱勉,你为什么赶闹子(赶墟)不请假?”朱勉满不在乎地说:“我又没干什么坏事,请什么假?”这时候,有人喊到:“朱勉不老实,怎么办?”众人一声吼:“捆起来!”   ——20年后,参与过杀害朱勉的周吉兰回忆那天晚上的情境说:拖着朱勉出门的时候,他还不晓得是要搞掉他。他讲,去就去,到哪里不是一样劳改。就坦坦然然出了门。走到半路上的一个三岔路口,一边去公社农业中学,那时候关了许多人在那里劳改;一边是上山的小路。我们就把他往山上推。这一下,朱勉才晓得大事不好,赖在地上不肯走了。不知是谁踢了他一脚,朱勉刚喊了一声“哎哟”,大家就拳脚打鼓一样擂了下去。朱勉连哼都没哼一声,就断气了。我从来没杀过人,吓得心都跳到口里了。回来后,好久还睡不着,心中直冲,睡着睡着,就听得外面哗哗地下起雨来…… ◇ 杀戒大开,第一个被灭门的三口之家  就在杀朱勉的同一天,“红联”集中了上千民兵,攻打固守二中的“革联”总部。武斗惨烈。“红联”中了“革联”埋伏,打死二人,打伤多人,大败而退。“ 红联”抬尸游行,高呼“血债要用血来还”!  这就是震惊道县的八·一三事件。  失败者恼羞成怒,但他们还掌控着道县基本政权和整个农村,他们的怒火需要有对象发泄,他们的正统性和革命性需要证明,况且没有比农民更好指挥和操纵的了。  这次武斗是否最终引爆了农村的大屠杀?从时间顺序及某种因果关系上看,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笔者则实在想象不出这其中就有理所当然的必然联系。  负责道县处遗工作的地区落实政策办公室的负责人说:“其实,下坝杀朱勉对全县的影响并不大,直到我们这次大面积清查,还很少有人知道下坝的事。真正起到恶劣影响的是四马桥区杨家公社郑家大队杀钟佩英一家三口,可以说,道县滥杀的序幕是从那里开始的。”   郑家大队位于道县的东南角,与宁远县交界,与下坝的直线距离约80华里。正当下坝大队朱佳川等人用群众专政的铁拳头砸烂了朱勉的“狗头”时,在杨家公社周塘管大队的红东庙内又秘密地酝酿着更野蛮的杀机。  古庙内,灯影闪烁,早已倒塌的神龛旁,一位二十八九岁的年轻人正在传达“ 战备方案”。灯光照在他那油汪汪的脸上,颧骨凸凹分明。他叫蒋文明,原是杨家公社秘书,现已变成了赫赫有名的区“红联”副司令和公社“红联”司令。蒋司令踌躇满志地指示:“第一,从现在起,各大队要组织人站岗放哨;第二,要采取得力措施防止‘革联’下乡串联;第三,要发动贫下中农管好四类分子;第四,四类分子如果乱说乱动,要搞暴动,各大队要联合起来,采取断然措施……”   蒋司令讲完话,要大家讨论。  郑家大队的一位党支部委员、联络员郑逢格第一个发言,他说:“我们大队地富活动很猖狂,已经组织起来开了几次秘密会了。历史反革命郑元赞的老婆钟佩英串联一些地富子女去宁远参加了‘湘江风雷’,已经领了两个月工资了;还准备领枪回来,跟贫下中农作对。地主崽子郑生尧已经在支书郑逢蛟门口睡了好几晚了;郑支书害怕被杀,已经躲起来了。”最后,他忧心如焚地说,“阶级敌人这样猖狂,我们贫下中农不知哪一天会死在他们手里。”   周塘管大队支部书记听到这里,焦急万分地说:“吃亏了,我们已经落到敌人后面了!”前进大队支书接着感叹道:“阶级敌人这么猖狂,毛主席他老人家怎么不开口呢?”   蒋文明一笑,叫大家翻开随身携带的红宝书,学习了一段最高指示:“蒋介石对人民是寸土必夺,寸利必得。我们呢?我们的方针是针锋相对,寸土必争。…… 他左手拿着刀,右手也拿着刀。我们就按他的办法,也拿起刀来。……现在蒋介石已经磨刀了,因此,我们也要磨刀。”他接着语重心长地说:“革命的同志们,其实毛主席早已开口了,只是你们不理解呀!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组织群众干!”   郑家大队民兵营长郑会久问:“像钟佩英这号人,怎么搞?”   蒋文明毫不含糊地回答:“她什么时候起来暴动,就什么时候搞掉她!”   接着,确定了公社的总联络员,议定了各大队的联络暗号;同时策划了杀害钟佩英的具体方案。有人提出派人将钟佩英偷偷地搞掉,或趁钟佩英出工时把她骗到山上搞掉等方案,由于太不高明,自然被否决了。研究来研究去,最后研究出了一个与“搞掉朱勉”基本相同的方案。  次日(8月14日)晚,蒋司令带着两名随从到富足湾,主持召开了富足湾、老屋地两个大队党、团员会。不过这次会上,除了他的“备战方案”外,又增加了一项新内容:关于钟佩英“组织反革命暴动的罪行”。  8月15日晚上,郑会久、郑逢格按照蒋文明的布置,召集四类分子(含子女)训话会。会上,郑会久喝问钟佩英:“你到宁远去,为什么不请假?”钟佩英答道:“我又不是分子,我是子女,为什么要请假?党的政策规定,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   下面的事,就与“搞掉朱勉”基本类似了。所不同的有三个细节:第一,当捆钟佩英时,她的两个儿子,一个18岁,一个20岁,喊了“要文斗,不要武斗” 的口号;第二,钟佩英是用锄头棍棒打死的;第三,干掉钟佩英之后,又想到了一个事先没有想到的问题:她的两个孩子还在,知道了肯定要给母亲报仇的。怎么得了?有人提议:“乾脆一起搞掉算了。”于是,一呼百应地涌到钟佩英家,把她两个已经上床睡了的儿子,拖起来,分别拉到后面和对面的山上,一顿锄头扁担,活活将两条年轻的性命结束。  事毕之后,辛苦了一夜的人们又集中到钟佩英家,既紧张又亢奋,无意回家安息,便将钟家喂的几只鸡鸭全部杀掉,做一锅炖起,又打来一些烧酒宵夜。待到锅里只剩下点汤汁的时候,蓦地听到一声鸡鸣,众人心里一惊,赶紧推门而出……   钟佩英一家被灭门后,滥杀之风很快蔓延全县。首当其冲的自然是杀出了经验和甜头的杨家公社。那天,郑会久早饭都没吃,心急火燎地赶到公社,将搞掉钟佩英母子的情况报告给蒋文明。蒋文明说:“好!行动快,有魄力!”郑会久心底那一点慌乱终于镇定下来,以后也就不再在乎什么了。  8月17日上午,蒋文明又主持召开了各大队“五巨头”会议,再一次高度赞扬了郑家大队贫下中农的“革命行动”。散会后,各大队急起直追,很快就在合作、塘坪、早禾田、陈家、三角河等大队先后杀了31人。  中共零陵地委处遗工作组对这段历史作了如下总结:  杨家公社杀掉钟佩英母子三人后,消息很快传开。同时,全县普遍流传“四类分子要造反,先杀党,后杀干,贫下中农一扫光,中农杀一半,地富作骨干”。加之在这个时间里,有四个区搞出了七个反革命组织(假案),逼供出一个“纲领” ,即“八月大组织,九月大暴动,十月大屠杀”,气氛十分紧张。在当时无政府主义泛滥,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从8月17日开始,清塘、清溪、梅花等区,先后召开社队干部会议,动员部署杀人……   老实说,当时虽然派性斗争激烈,且发生了武斗,但县里面的三级组织依然存在着,大体上也在运作。而且许多领导与“红联”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县里有人出来说一句话,以后的滥杀是不难制止的。  我们来到这个被称作喜鹊郑家的小山村。见到了现任郑家大队支书郑逢桥。他说:那是一个很体面的女人家,那时四十来岁,念过书,粗活细活都拿得起,还会做衣裳。听说是蓝山县那边一家大户人家的女儿……唉,那阵子,钟佩英社会关系不好,老老实实呆在家里也难保不出事,她又去参加什么“湘江风雷”。我那时是支委,那天开会,他们讲起钟佩英的事,我大吃一惊,钟佩英搞了那么多活动,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死也死得惨,就在你们过路的那口山塘边,好几天没收尸。还有她两个儿子,就更惨了……   据郑逢桥说,当时,文革中,大队在四类分子和子女中秘密地选了几个“耳机 ”(卧底),刺探“敌情”,定期汇报。这个大队杀第四批的7个人时,是命令一些没有被杀的地富分子和子女用绳子勒死的。不知“耳机”有没有份,而在这以后的岁月,苟活者可能远比死去的痛苦——那是一种无休止的灵魂折磨和拷问!那天,我们找到一户“遗族”,家里只剩中老年两个女人,老的在堂屋里剁猪菜,中年的在坪里晒谷。  “我们想找你了解一下这里文革中杀人的情况。”   “你莫问我,我都记不得了。”她不耐烦地答道,眼圈却一下子红了。那木纳的神情叫人不禁黯然伤神。她低着头只顾晒谷,再也不理会。  道县1967年文革杀人事件中,区级范围内策划部署杀人的有六个区:清塘区、祥林铺区、清溪区、蚣坝区、梅花区、寿雁区,占全县总区数的55%;公社一级范围内策划部署杀人的有16个公社,蚣坝公社、上关公社、富塘公社、杨家公社、柑子园公社、洪塘营公社、桥头公社、唐家公社……占全县公社总数的47%。

二 : 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

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历史证明,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其完全正确的主要原因在于( )
A.它反映了当时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
B.它体现了当时领导人急于强国的主观愿望
C.它是中国“一边倒”外交政策的必然选择
D.它是中国缺乏建设经验的一种极端体现
题型:单选题难度:中档来源:不详

A

试题分析: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当时中国社会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客观需求,BD不能说明其正确;C属于外交领域,与过渡时期总路线无直接关系,因此选A。
点评:过渡时期总路线,1952年底党中央按照毛泽东同志的建议,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指明了中国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任务、途径和步骤,它的实质是改变生产关系,解决生产资料的所有制问题,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条件。


考点:

考点名称:团结一心奔小康

国内生产总值(GDP):

1、变化情况:
(1)建国初:不及一些发展中国家;
(2)1978年前:仍位居很多发展中国家之后
(3)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增长
2、影响:大大缩小了与发达国家的距离;提高了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3、目标:2002年中共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1、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翻,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工业化,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城镇人口的比重较大幅度提高,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
2、社会主义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制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3、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消除文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4、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考点名称: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经济体制改革:

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各个环节,最终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

经济体制改革:

1、前提:坚持社会主义制度
2、根本目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3、目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4、实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5、内容:改革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切环节。

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

1、原因:
历史原因:长期人民公社体制压抑农民积极性
现实原因:
1)农民的温饱问题没有解决,严重影响现代化建设
2)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条件。
2、主要内容:
①经营管理:由高度集中统一到分户经营、自负盈亏
②分配方式:由平均分配到按劳分配
③基层组织:由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到乡、镇、村
④经济管理:由统购派购制度到市场机制
⑤产业结构:由单一型到多样型,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3、过程:
①试点:1978年,首先在安徽、四川一些农村进行试点。
内容:包产到组、包产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作用:使农民对生产和分配有了自主权,克服了平均主义的弊端,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②推广:得到中央肯定后在全国普遍推广,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要形式的责任制。
③配套改革:1983年,中央撤销人民公社,建立乡、镇政府;撤销生产大队,建立村民委员会,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④影响:农业生产得到巨大发展中国农村实现了历史性任变。
4、意义:
1)调动农民积极性
2)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3)促进城市的改革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①开始:安徽、四川
②前提:土地公有制
③特征:包产到户
④作用: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乡镇企业的发展:
作用—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有利于农业的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调整了农村的产业结构。
(3)性质和意义:
联产承包责任制采取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原则,使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这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必将使农业社会主义合作化的具体道路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这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各项农村政策的推行,打破了我国农业生产长期停滞不前的局面,促进农业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着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着现代农业转化。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当党把工作的着眼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时候,国民经济停止、倒退的局面虽已扭转,但重大比例关系失调的情况仍然相当严重。1979年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制定了用三年时间对国民经济实行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在调整国民经济时,党中央特别重视对农业经济发展的调整和改革。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0%。农村不稳定天下不安,农民不摆脱贫困,就是决大多数人没有摆脱贫困。因此,党中央在领导经济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中,首先推进农村改革,并且在农村进行了改革试验。

小岗村的壮举:

1978年夏秋之交,百年未遇的大旱肆虐安徽,安徽省委号召全省人民“倾家荡产,奋力抗旱。”全省上下奋力拼搏,但在大自然的巨大灾害面前,人的力量仍显得那么微弱而有限,1978年全省粮食大减产已成定局。老百姓的吃饭将要发生问题。1978年9月1日,安徽省委召开紧急会议,做出了“借地度荒”的决定,这使1978年遭到旱魔残酷蹂躏的江淮大地,在第二年夏收之后形势迅速好转。借地给农民的口子一开,就如“长江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直接诱发了农民大包干的浪潮。
1978年特大灾害后,凤阳人走四方更是达到了高峰,但有一群人不愿坐等饿死,他们迈出了艰难的一步,他们就是凤阳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的农民。1978年11月24日晚上,小岗村西头,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挤满了18个农民。关系全村命运的一次秘密会议召开了,会议主要是研究分田单干。他们采用了抓阄的方式,分牲畜、农具,又迅速丈量土地,艰难地迈出了分田到户的第一步。这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最初一步。在实行之初,遇到了重重阻力,邓小平给予支持。1982年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得以正明。小岗农民走出了一条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之路。

考点名称: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

(1)背景: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
(2)重要性: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始终要依靠和发挥国有企业的重要作用。
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最重要的是使国有企业形式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
(3)中心环节:
增强企业活力
(4)目标:
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5)结果:
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形成了一批有实力和活力的大企业集团使国有资产大幅度增加,有利于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1978):

1、原因:计划经济使企业失去活力
2、内容:

阶段 项目改革前改革措施
第一阶段政策性调整阶段管理体制高度集中管理体制政企分开,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
所有制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
分配制度 平均主义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方式
第二阶段制度创新阶段产权制度国有制 实行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
3、意义:
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企业有了竞争机制,增强了活力,经济得到发展,效益显著提高。

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城市企业是工业生产、建设和商品流通的主要的直接的承担者,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技术进步的主导力量。现在我国城市企业,包括工业、建筑业、交通业、商业和服务业的企业,有一百多万个,职工共达八千多万人。仅城市工业企业提供的税收和利润,就在全国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八十。这些情况表明,城市企业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能否充分发挥,八千多万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能否充分发挥,就是说城市企业是否具有强大的活力,对于我国经济的全局和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具有决定性意义。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首先应该是企业有充分活力的社会主义。而现有经济体制的种种弊端,恰恰集中表现在企业缺乏应有的活力。所以,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考点名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南方谈话”)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

计划经济体制:

就是计划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而且几乎在全社会的范围内排斥市场机制调节资源配置的作用。在这种经济体制下,经济资源首先集中在政府手中,然后由政府根据实现宏观经济目标的需要,通过各级政府部门逐级向下分配,最终跟着下达给企业的生产计划分配到各个企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1、背景: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中国的改革开放面临着复杂的国内外形势。
(1)国内:改革遇到重重阻力
(2)国际: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遇挫折
2、过程:
(1)提出:南方谈话
(2)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立: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3)基本框架确立: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决议
(4)理论进一步完善:
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
十五大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体制
(5)市场经济体系的基本建立:21世纪初95%以上的商品和资源实现了市场配置。
3、历史意义:
(1)调动了积极性,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推动了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
(2)中国国际地位不断提高。
(3)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

南方谈话节选:

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十二届三中全会指出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
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提出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
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
运用时常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起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我们要大力发展全国的统一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的作用,并依据客观规律的要求,运用好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三 :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政策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是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下发展起来的政党,是经的住考验的政党。在党的发展史上有过错误也有功绩,总体来说,党的功绩远大于错误。改革开放以来带给中国的变化,我们有目共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领导下,人民共同努力下,在中国这片神州大地上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党在这期间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路线方针及科学的政策,对我国的发展起到了引领作用,为我国的持续快速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十一届三中全是我党重要转折的一次会议,是我党历史上伟大的一次会议。1978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被普遍认为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具有深远意义的会议,被称为是“新时代的遵义会议”。

十一届三中全会被认为是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和“两个凡是”的束缚,重新确立了党的马克思主义的路线,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从此将中共中央的指导思想由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从此中国逐渐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第二代领导集体的领导下,中国走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道路。因此三中全会亦被认为是建国以来具有深远意义的会议。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引下 , 中国共产党围绕着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政策创新。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 , 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个中心 , 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形成了党的总政策 , 并构建了全新的政策体系。

(一)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进行的政策创新,使中国共产党焕发了青春,使社会主义在中国展现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二)中国共产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 , 又有政策创新 , 集中表现在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并围绕基本纲领,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个领域,进行了全面的政策创新。

三十年来各方面的政策方针

在经济方面,提出了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和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思路;制定了与科教兴国战略相适应的科技、教育政策和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相适应的人口、资源、环境政策 ; 制定了所有制结构调整政策;制定了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制定了渐进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政策;制定了“走出去”的对外开放政策;制定了与加快中西部发展的西部大开发战略相适应的资源、产业、人才政策,等等。

在政治方面 , 制定了始终坚持“三个代表”的党的建设政策 ; 制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政策;制定了从国情出发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政策;

制定了标本兼治的廉政政策;制定了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政策;制定了与巩固和平、争取发展的国际战略相适应的对外政策,等等。

在文化方面 , 制定了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基本政策;提出了“唱响主旋律 , 打好主动仗”和坚持社会主义文化民族化、科学化、大众化的方针;提出了文化经济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思路 , 等等。

30年历史的改变

这30年的历史,是国家综合国力从“濒于崩溃边缘”到“当惊世界殊”的历史;这30年的历史,是通过一次次思想解放大讨论、破除各种思想束缚、寻找或者回归发展常识的历史;这30年的历史,是改革不适合现代化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建立现代国家发展模式的历史;这30年的历史,是“放眼向洋看世界”对外开放、加大国际合作、逐渐融入世界的历史;这30年的历史,也是认识到须由单向的经济发展拓展为政治、文化、社会全面推进的科学发展的历史;这30年的历史,更是探求“以人为本”、弘扬人的价值,保护私产、保障自由、彰显权益的历史,因而也是全体人民共同创造的历史。

前进不是一帆风顺的。改革开放的每一步,都伴随着对发展常识的重新发现和回归,都伴随着旧思想、旧体制的革除和新理念、新体制的建立。每当遇到前进中的困难,也总有人对改革开放提出各种责难,但是,经过一番思想的讨论,“改革不可动摇”仍会成为一种广泛的共识。这是因为,30年的成果,改革给了人们实惠和幸福,以及信心和希望———实践,任何时候都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成就

改革开放的30年,是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的30年!自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华民族犹如钢铁长城一般坚不可摧!97年香港回归,99年澳门回归;1998年面对南方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水,2003年面对让人闻风丧胆的非典疫情,2008年面对十几个省份百年不遇的冰雪灾害,中华儿女众志成城,手挽手将一个个磨难阻击在脚下!

改革开放的 30年,是教育事业稳步发展的30年!1983年,邓小平同志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对世界,面对未来!高考制度恢复之初,全国有570万人参加高考,却仅录取27万名;而到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人数达到1010万,录取新生达567万名!伴随着教育规模的发展,更有越来越多的中华儿女在世界高精尖人才中占据着日益重要的位置!

改革开放的30年是中国航天事业不断创新的30年!从1979年远程火箭发射试验成功,到2003年“神五”升天,首次载人航天飞行成功,再到2005年神舟六号载人航天卫星顺利返回,中国航天人在摸索中让祖国一跃成为航天科技强国!2008年,我国首颗探月卫星“嫦娥一号”发射升空,炎黄子孙的千年奔月梦成为了现实!

贯彻执行党指导的基本路线

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核心内容的基本路线,是马克思主义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规律。它源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又经受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检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二十年,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而且在国际风云变幻、社会主义遇到严峻挑战的情况下,我国仍然保持着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这些事实充分证明,党的基本路线是完全正确的,它是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坚持这条基本路线不动摇,我国社会主义的长治久安、中华民族的腾飞就有根本保证。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

信你,拥护你。谁要改变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老百姓不答应,谁就会被打倒。”(《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0-371页)这段话极为深刻地告诉我们,对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党的基本路线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坚持这条基本路线,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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