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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09-17 所属栏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

一 : 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
(国税发[2002])19号  2002年2月28日)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勤政廉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检查和评价,明确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为省、地、县级国家税务局局长及所属事业、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    省、地、县级国家税务局局长及所属事业、企业单位主
要负责人离任时,必须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离任包括调任、转任、免职、辞职、退休等。
    第五条  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对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局长审计,由上一级税务机关负责;对所属事业、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审计,由本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  各级国家税务局内部审计职能部门负责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  对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根据人事部门提出的建议并经局长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审计人员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九条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职业行为规范。
    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  审计人员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和资产,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干涉、阻碍,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二条  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对本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应负的责任;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对本单位国有资产流失应负的责任;
    (三)重大经济事项进行调查研究、论证、集体讨论情况;对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
    (四)重大问题反映、报告情况;对本单位财务数据及有关重大经济问题的报告失实、延误应负的责任;
    (五)个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情况: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职能部门接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后,应当在15日内实施审计。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应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抄送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
    第十五条  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向审计组提供下列资料:
    (一)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总结;
    (二)内部管理制度及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情况
    (三)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四)资产情况;
    (五)国家审计部门、财政专员办事处出具的报告、意见书和处理决定;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第十六条  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于30日内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审计评价及应承担的责任和建议等.
    审计报告应当征求被审单位及领导干部本人意见,被审单位领导干部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应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根据存在问题的程度,作出审计意见书或者审计决定。
    报经领导批准后,审计意见书或者审计决定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抄送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
    第十八条  因受职责权限和审计手段的限制,或者由于被审计单位的原因无法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审计人员可以对有关审计事项提出保留的审计竞见。
    第十九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总结

一、注重统筹安排,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有序开展
我们按照“体现中央精神、符合时代特征、解决实际问题、形成南通特色”的工作思路,统筹安排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www.61k.com)
(一)抓意识强化,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我们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为全民普法的“龙头”来抓,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深化“为官先要学法,为政要会用法”的理念。制定了《关于“五五”普法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见》,提出了工作目标明确、学习内容明确、学习形式明确、考核办法明确的四“明确”要求,建立了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市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司法行政部门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的格局。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抓分类指导,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针对性。专门成立三个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指导小组,深入调查研究,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特点,实行分类指导,掌握工作主动权。并注意发挥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作用,利用经贸、财政、税务、工商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务教育平台,注入法制教育内容,引导企业领导学法用法。加强驻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通过网上送法、招商引资讲评会等形式学法。各驻外办事处、招商机构都建立了网上学法平台,实行领导干部学法积分考核。
(三)抓督促检查,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定期检查或督查,将学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市法宣办会同纪委、组织部、依法治市办等部门,每半年收集一次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本,组织集中评议,并评定等次;年末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检查情况通报单位,计入个人年度考核成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加强权力督察。结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及时公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注重机制创新,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全面落实
我们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机制和形式,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创新学法机制,确保学法工作有提升。推行中心组学法“动态考察制”。要求各地、各部门每次安排中心组学法,需提前一周将计划上报市委组织部,由其会同相关部门对学习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确保中心组学法的落实。推行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制。市、县(市、区)在举行事关全局且法律性、政策性强的常务会议前,利用半小时学习研究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确保依法决策。推行每周“一卡一法”制。结合工作特点,市法宣办有针对性地将典型案例和有关法律条文制作成宣传卡片,每周寄发领导干部。推行积分制。形成系统、全面、制度化的积分管理机制,设立自学法律、参加法律培训、撰写学法体会等分项内容,对每名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实行积分,规范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推行点名调训制。依托市、县党校建立领导干部培训基地,将法律知识学习列入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对领导干部进行分期分批法律知识培训。3年来,全市近千名副处职以上干部、2000余名科级干部全部参加了轮训。
(二)创新考评机制,确保学法工作有保障。在全国率先形成了脉络清晰的述法考评体系。出台了《关于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述法的工作意见》,明确述法的内容、程序,要求领导干部分别从确立法治理念、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司法为民、遵章守纪六个方面述法,考核结果与单位责任制考评定级、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等级认定、干部选拔任用、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发放相挂钩。述法工作在如皋市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该市实现重大决策零违法,规范性文件零撤销,执法案件零错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下降23%,信访量下降25%。司法部、省委领导对我市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先后予以重点报道。
(三)创新问责机制,确保学法工作有力度。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列入法治、平安建设主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制定《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把因法律意识不强,不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导致决策失识、违法管理、效能低下等三大类九种具体情形列入行政首长问责内容。针对其违法违纪的情形,视情给予责令整改、诫勉谈话、停职反省、责令引咎辞职等处理。3年来,全市有5名领导干部因未能依法行政受到问责处理。
三、注重
法治实践,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
由于注重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与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我市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明显提高。
(一)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市、县两级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团,对政府大额投资建设项目、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进行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确保政府依法决策。3年来,政府法律顾问团共列席市、县两级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582次,完成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283件,出具法律咨询建议书226件。2008年,我市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同比下降62.5%,依法行政工作正在从外在强制下的被动行为向内在自发下的主动行为转变。
(二)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意见》和10项制度,明确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的四种情形,将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使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目前,我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83.5%,位于全省第一。海安县县长单晓鸣出庭应诉入选“江苏省2007年依法行政十大新闻”。
(三)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提高依法管理能力。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法治合格乡镇、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贯穿于创建考核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实行网上办公、网上监督,将公开情况纳入年度机关作风建设考核内容。在南通电视台开设“局长访谈”栏目,组织60个部门的“一把手”走进直播室,介绍主要职能、工作情况,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与此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依法行政示范点制度,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8家单位被省政府确定为依法行政示范点。

三 : “烂摊子”终身追责 干部选任还需开对方子

8月1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指出“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工作中,应当按规定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www.61k.com]”(网易新闻)

项目决策盲目生态环境,决策者升迁或调任留下一堆“烂摊子”,前任欠的账多走人就毫无瓜葛,后任接手“拆了东墙补西墙”,继续“借账还账”最后还是让老百姓来兜底,留下的是环境破坏后百姓的伤害、社会的谴责、荼毒子孙的遗祸。《办法》的出台实施,正是在决策者头上戴上了一道隐形的“金箍”,而干部选任就是这第一道“紧箍咒”,怎么把好这第一道关就需要开对下面几个“方子”。

给思想观念开好方子。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和“价值观”,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理念在党员干部的思想中生根发芽,做决策不违背民意,定政策不超越民力,不能只顾眼前不管明日,不能只想完成任务不想未来出路,在选人用人的权重上更加注重把想的更长、看得更远、思路更清晰的干部选出来、用得好,彻底转变发展不惜代价的错误思想观念,并将保护环境的观念在干部思想中深化、固化、持久化。

给责任意识开好方子。有针对性的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培养干部树立责任意识,深深明白要对得起肩上的重担,更要对得起群众的嘱托和期盼,迈开步子、甩开膀子、干出个样子,把责任意识深深根植于引领发展、凝聚力量、促进稳定的实际工作中,责任感重要,但也不能惧怕担责任,敢于创业更加敢于担责,敢于干事更加敢于认错,善查善改,把责任意识放在心头作为守土为民、心中有民的定心石。

扩展: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 终身责任制 /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四 : 楚雄市党建网——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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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

[日期:2009-6-19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505 评论:0]

第一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注重在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和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越级提拔。??

? 第三条 破格提拔是指选拔任用干部时,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例》规定的工作经历、文化程度、任职年限等资格限制。??

? 第四条 越级提拔是指超越规定的干部职务等次或者干部级别等次的顺序提拔任用干部。原则上只能越一级提拔。

? 第五条 破格和越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应当严格掌握。

? 第六条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主要是指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年轻干部。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

?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实绩突出。

? (四)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有胜任相应职位的专业知识与文化水平。

?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

? (六)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团结同志。

? (七)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在个别谈话、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中得到多数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 第七条?破格或越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应注重年轻化,提拔任用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提拔任用地厅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 第八条 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破格或越级提拔。工作特殊需要是指:

? (一)配备班子时,为改善班子结构,需要配备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

? (二)需要配备某些专项工作或行业、部门紧缺的领导人才及专业管理人才。

? (三)选派到自然条件特别差、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工作。

? 第九条?破格提拔任用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 (一)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在副职岗位上工作不少于1年;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在下级正职岗位上工作不少于2年。

? (二)特少数民族(普米族、独龙族、怒族、基诺族、布朗族、德昂族、阿昌族)干部提任为县处级职务的,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提任为地厅级领导干部的,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 第十条 越级提拔任用的干部应当在原职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

? 第十一条 破格和越级提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

? 第十二条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干部所在地区或部门进行。

??第十三条 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第十四条 经过组织考察、酝酿和党委(党组)讨论需要破格或越级提拔任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会议讨论提出意见,报上级党委(党组)组织部门批准并再次进行讨论决定后,方可正式任命。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的上报材料为一式5份(本人档案除外),主要是:

?(一)请示,必须说明破格或越级提拔人选产生过程和破格或越级提拔的理由。

?(二)本人档案。

?(三)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表。

?(四)考察报告、考察材料。

?(五)民主推荐情况,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得票数、排序情况。

?(六)民主测评情况,包括各个等次的得票情况和排序情况。

?(七)征求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意见情况。

?(八)部(处)务会及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党委(党组)会议纪要。??

? 第十五条 上级组织部门接到下级党委(党组)破格或越级提拔任用干部的请示后,应当及时研究,并在30天内予以书面批复。

? 第十六条 破格或越级提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资格,认真履行任职程序。

? 第十七条 上级组织部门除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批外,应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破格和越级提拔任用干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提拔任用的干部,应坚决纠正。对严重违反《条例》及本办法提拔任用干部的,按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 第十八条 在公开选拔或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中,涉及破格或越级提拔任用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党委(党组)破格或越级提拔任用县(处)级以上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 : 乡镇党政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

2004年度乡镇党政主要工作目标

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市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会议和xx市2004年上半年工作汇报会议精神,努力实现争创“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市)”的目标,根据《xx市2004年度党政主要领导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为便于年度考评,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千分制)

    (一)扶贫攻坚和小康建设(40分)

    1、完成小额信贷资金历年资金累计回收率任务。基础分为10分,没有小额信贷回收任务的乡镇计10分;有任务的乡镇,累计回收率达90%以上的加5分,回收率达不到90%的倒扣基础分2分。

    2、抓好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人畜饮水工程、村屯道路、沼气池建设任务。完成任务计15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没有贫困村的乡镇计10分。

    3、完成劳务输出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由市扶贫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考评。

    (二)农业和农村工作(130分)

    1、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比上年度增长12%。完成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由市统计局考评。

    2、完成“吨粮田”、“万元田”建设任务,以及优质稻和玉米单交种植推广任务计10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由市农业局考评。

    3、完成糖蔗种植面积、进厂产量、良种种植及“吨糖田”建设任务、示范片建设任务计10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由市糖业局考评。

    4、完成桑园种植面积任务和示范面积任务以及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任务计10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由市桑蚕办考评。

    5、完成秋冬菜种植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由市农业局考评。

    6、完成猪、牛品种改良任务,防疫密度达标,完成畜牧水产饲养任务计10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由市水产畜牧局考评。

    7、完成面上造林、退耕还林、沼气池建设任务。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完成任务计10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由市林业局考评。

    8、完成水果新种面积和水果年产量任务,以及“优果工程”建设、标准化基地建设、果实套装任务,计10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由市水果局考评。

    9、按质量完成水利建设、水费征收任务,防洪保安无重大事故。完成任务计10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由市水利局考评。

    10、各乡镇完成市下达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示范项目任务,宜柳公路沿线六个乡镇完成任务计25分,其他乡镇完成任务计20分;不完成任务扣1—2分。由市农调办考评。

    11、健全落实农民负责监督管理四项制度,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1分。由市农经局考评。

12、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250元,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由市统计局考评。

    (三)财源建设(120分)

    完成市下达的财税收入任务,并做到无截流挪用税款现象;确保工资发放;及时足额收缴职工教育附加费及政府调控基金;完成“基金会”欠款催收及还款任务;无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完成任务计120分。财政收入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1分,每差1个百分点扣1分,加扣分不超过60分。其他单项不完成扣10分。由市财政局考评。

    (四)非公有制经济(40分)

    1、乡镇企业总产值、增加值均比上年增15%;实交税金比上年增14.5%;从业人员比上年增3%。完成任务计30分,单项不完成扣2分。由市中小企业局考评。

    2、个体工商户增长8%。完成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由市工商局考评。

    (五)固定资产投资(40分)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去年增长60%以上,完成任务计20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1分,每差1个百分点扣1分,加扣分不超过20分。由市统计局考评。

    2、完成争取xx市以上项目补助资金5万元以上。完成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按比例记分。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考评。

    3、建立乡镇项目库,储备项目10个以上。完成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考评。

    (六)交通道路(40分)

    抓好村屯道路建设和养护,配合抓好县(市)乡(镇)道路管护和路改建设工作。完成任务计4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1—5分。由市交通局考评。

    (七)安全生产(90分)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所管辖的单位、岗位及个人,建立乡镇、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落实乡镇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及村级安全员。完成任务计5分,不完成任务扣1分,未签订责任状此项不得分。

    2、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xx市、市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搞好各行业的安全生产,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与上年持平或下降。及时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完成任务计15分,单项不完成扣1分。

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完成任务计10分,每少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会议扣2分。

4、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有检查文件和大检查工作总结上报;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活动,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同时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登记台帐。完成任务计20分,每缺一项扣2分。

    5、切实加强矿山整顿管理和乡村道路安全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开采(盗采)矿山现象,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无因非法开采(盗采)矿山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加强乡村道路管理,不出现乡村道路伤亡事故。完成任务计20分,每出现一次盗采事故或乡村道路伤亡事故扣2分。

    6、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完成任务计5分,出现事故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的,每次扣2分。

7、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完成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8、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做好全国第三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活动方案和书面总结。完成任务计5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由市安监局考评。安全生产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如有“一票否决”情形,由市安委会讨论后呈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八)招商引资工作(40分)

    完成市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计40分。不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记分,此外,还要按宜发〔2004〕7号文件的规定,扣发2%—10%的年终奖金。由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验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

    (九)城镇建设工作(30分)

    1、年内吸引5户以上农民到乡镇政府所在地建房定居。完成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2、年内硬化乡镇政府所在地街道路面50米以上,完成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3、年内改扩建农贸市场或整顿治理街道脏乱差有明显效果。完成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由市建设局考评。

    (十)计划生育工作(60分)

    1、完成各项生育指标。人口出生控制指标、计划生育率、二孩计划生育率、统计合格率、避孕节育及时率达标,计1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1分。

    2、落实节育措施。长效避孕率和药具使用率达标,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3、按要求开展计划生育“三好一满意”、婚育新风进万家、优质服务、“三结合”帮扶活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避孕方法和知情选择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抓好协会工作。完成任务计25分,单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

    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考评。

    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如对某乡镇执行“一票否决”,应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讨论,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十一)环境保护(20分)

    不发生因污染事故引起的纠纷。一旦发生,积极稳妥依法调处,确保无集体上访现象。无集体上访计20分,每发生一起集体上访事件扣5分,直至扣完20分。由市环保局考评。

    (十二)宣传文化工作(40分)

    1、理论武装。党委中心组完成市委确定的理论专题的学习任务,今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完成本年度干部理论培训工作,抓好“三个代表”的学习。

    2、完成新闻报道及重点党报党刊发行任务。

    3、社会宣传。(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做好农村和学校等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年内召开农村和学校思想教育座谈会2次以上;(2)思想政治工作有机构、有计划、有落实、有效果、有总结;(3)有针对性地对干部群众进行形势教育,全年组织形势教育报告会1次以上;(4)做好先进典型工作的报道,并向市委推荐先进典型1个以上,附有典型材料。

    4、精神文明建设。(1)思想道德建设。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有实施方案、有试点、有检查、有总结;年内开展道德教育活动2次;制定和完善村民村规民约和职工岗位规范等;(2)文明创建活动。文明乡镇的创建活动有创建方案、有检查、有表彰;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庭院、文明村屯活动,有方案、有示范点、有检查、有评比;年内创建实现1个以上市级文明(屯)。

    5、文化建设。(1)阵地基础建设。按乡镇“八个一”、行政村“四个一”的要求,建立黑板报、墙报、图书室、广播电视站等宣传文化阵地,做到既有阵地,又有专人管理;按上级分配任务建好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2)完成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

    6、广播电视事业。(1)配合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广播电视宣传,完成上送稿件任务;(2)维护好乡镇网络,完成村屯联网任务,做到完整地传送市台电视节目;(3)协助市广播电视局管理好本乡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安装等工作。

    7、体育事业。全面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关于2004年“农村体育年”的部署,促进农村体育运动的开展;办好各种节日文体活动,年内不少于2次。

    完成以上任务计4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5分。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与市文体局、广电局共同考评。

    (十三)组织工作(40分)

    1、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市委要求抓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2、认真抓好党建工作。重点抓好“五村、两规范”、“创星争先”工作和“亲民富民”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3、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

    4、完成在职干部培训任务。

    完成以上任务计4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5分。由市委组织部、基层办考评。

    (十四)统战和群团工作(20分)

    1、做好统战工作。各乡镇配合开展好宗教、对台、侨务等活动,乡镇商会健全并发挥作用。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1分。

    2、支持指导团委、妇联的工作,共青团、妇女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完成任务计10分,单项不完成任务扣0.5分。由市委统战部、团市委、妇联考评。

    (十五)科技工作(20分)

    1、积极开展科技推广与普教工作,科技在生产中发挥第一生产力的作用。

    2、配合开展好“创全国科普先进县市”的工作。

    完成以上任务计2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5分。由市科技局、市科协考评。

    (十六)教育卫生工作(40分)

1、教育工作:完成自治区下达的2004年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任务;小学入学率达99%;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50%以上;辍学率控制在4%以内;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支教任务;抓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师培训工作;完成中小学教师现代技术教育培训任务;抓好农民文凭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不发生学生群体流行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学校教育秩序稳定,不发生安全责任事件;不发生违规违纪乱收费现象。完成任务计20分,不完成任务单项扣1分。由市教育局考评。

2、卫生工作:(1)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做好农民人均住院费用、门诊人次、门诊费用等基线调查、经费预算,合作医疗技术培训方案和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为试点工作做好准备。市级试点乡镇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新型合作医疗工作;(2)加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按照《纲要》要求,制定初保实施意见、方案、细则,全面启动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乡镇政府投入初保经费1500元以上;(3)提升农村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儿童上卡率达到11‰以上,“五苗”接种率达90%以上,卫生许可证发放率达97%以上,食品抽样合格率达80%以上,从业人员体检率达100%,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达95%以上,治愈率达85%以上;(4)大力推进农村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100 /10万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0‰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20‰以下,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5)爱国卫生工作。完成xx市下达的改厕所任务,自来水普及率达40%以上;(6)计划免疫工作。计划免疫保尝率达80%以上,母婴保健保尝率达70%以上。完成任务计20分,不完成任务单项扣1分。由市卫生局考评。

    (十七)党风廉政建设(40分)

    按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

由市纪委、监察局考评。

    (十八)政法工作(60分)

    按年初签订的责任状考评。政法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如对某乡镇实行“一票否决”需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由市委政法委考评。

    (十九)农村“三大纠纷”调处工作(30分)

    1、力争实现当年发生的“三大纠纷”当年调处完毕,不留积案。

    2、抓好农村“三大纠纷”各方面的思想工作和监控工作,不出现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事件。

    完成以上任务计30分,不完成任务单项扣5分。由市调处办考评。

    (二十)党管武装工作(20分)

    1、把武装工作列入工作总体规划;落实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经费(包括训练、征兵、宣传等)。

    2、完成民兵整组、训练及征兵等工作任务。

    完成以上任务计2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2分。由市人武部考评。

    (二十一)民政工作(20分)

    1、抓好救灾救济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查灾、核灾、报灾及时准确,救灾粮款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认真做好灾后水毁民房重建工作,灾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深入灾区调查研究,做好群众生活安排,不因灾发生非正常现象。认真、及时做好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和审核工作,及时足额发放保障金。

    2、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积极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按时足额兑现军属优待金,优待面达100%。优抚对象抚恤金按标准发放,优抚事业经费足额到位。

    3、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积极开展创建村民自治模范(县)市活动,巩固提高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社区组织机构完善,积极开展社区共驻共建活动。

4、做好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市工作。各乡镇老龄工作机构落实,聘请有老龄专干,老龄工作经费有保障;有老年学习、活动场所;各村委(社区)成立有老年人协会,并正常开展活动,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

    完成以上任务计2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1—2分。由市民政局考评。

    (二十二)信息、保密、信访、市志及档案工作(27分)

    1、把信息、保密、信访、市志及档案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建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完成任务计2分,不完成任务扣0.5分。

    2、加强信息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准确报送信息,避免迟报、瞒报、漏报。每年报送信息达20条以上。完成任务计5分,报送信息量不到任务数扣1分,有迟报、瞒报、漏报每起扣0.5分。

    3、有合格的保密员(须有上岗证),每年有计划、总结;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各项保密制度,准确确定保密要害部位,保密设施建设符合安全要求;加强国家秘密载体管理,严格各环节保密手续和措施;加强涉密技术防范工作,加大保密技术经费投入,安装涉密计算机的保密技术防范设备。完成任务计5分,不完成任务扣1—2分。

    4、成立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排查信访突出问题,落实责任人、措施,明确时限,及时处理;信访工作有关档案材料齐全;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制度。完成任务计5分,不完成任务扣1—2分。

    5、明确《xx年鉴》资料征集人员,及时收集、整理上报《xx年鉴》(2003年度)材料,材料内容全面、质量好。完成任务计5分,不完成任务扣1—2分。

6、做好档案收集、归档、管理工作。各乡镇要完成年度档案归档任务,50%以上的村(社区)完成建档任务;乡镇档案保管、保密条件好,其中乡镇档案室要有12平方米以上,达到“八防”要求;有专(兼)职档案员并参加培训,持证上岗;完善档案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查阅手续。完成任务计5分,不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以上工作分别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保密办、市信访办、市志办、市档案局进行考评。

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是各项工作的总指挥,要加强协调,理顺关系,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为完成任务创造条件,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各负其责。各乡镇要明确各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各分管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分管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工作,确保任务完成。

(三)强化督查。市委、市政府采取多种形式不定期对上述主要工作进行督查,通过各种形式予以通报。

(四)换人不换目标。年内责任人工作如有变动,由接任人负责相应工作,做到换人不换责任,换人不换目标,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三、考核及奖惩办法

(一)全面总结,统一考评。考评程序:(1)年终,各乡镇严格按照上述任务目标全面总结,自查自评;(2)市考评单位进行考核评分;(3)市委、市政府派出考评组到各乡镇进行核实;(4)市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进行审核;(5)市委、市政府审定。

(二)获奖加分。年内,乡镇以上工作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表彰的每项加20分,获厅局级表彰的每项加10分。有加分情形的,乡镇党委、政府年终将表彰文件、证书等凭据送市考评办审核。

(三)成效显著加分。某项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全国性在乡镇召开现场会推进此项工作的,每次加10分;全区性的,每次加5分;xx市级的,每次加3分;xx市级的,每次加2分。有加分情形的,乡镇党委、政府年终将情况书面送市考评办审核。

(四)造成不良影响扣分。除各项工作未达标扣分外,发生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全国性影响的,扣15分;造成全区性影响的,扣10分;造成全xx市影响的,扣5分。违反信访条例规定越级进京上访的,每上访一次扣5分;越级到自治区上访的,每上访一次扣4分;越级到xx市上访的,每上访一次扣3分。被自治区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被xx市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被xx市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瞒报重大信息一次扣3分。分别由市政法委、市安监局、市信访办、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考评。

(五)鼓励先进。按考评结果,总分从高到低设三个等级奖。其中一等奖2名,各发给奖金5万元;二等奖4名,各发给奖金4万元;其余为三等奖,各发给奖金2.5万元。同时给总分排前六名的乡镇授予xx市2004年度党政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六)一票否决。凡财政、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四项工作中有一项被评为“差”级的乡镇,降一个等级奖,不能评为党政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如总分仅达三等奖的“差”级乡镇,则取消获奖等级,只给补助金2万元。

(七)鞭策后进。凡被评为“差”级档次的乡镇,要认真剖析原因。属主观原因的要按有关规定分别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即当年不能评为先进,不能提拔;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级档次的,要限期整改,予以黄牌警告;连续三年被列为“差”级档次的,要辞职。考核组由市委办、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宣传、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统计和审计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八)奖金分配。奖金分配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自行确定。

(九)违纪人员不发给奖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给奖金:(1)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2)不服从组织分配工作,不按时到位的;(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本文标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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