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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模拟试题-2000年注册会计考试《经济法》模拟试题六

发布时间:2017-09-19 所属栏目:每日经济新闻

一 : 2000年注册会计考试《经济法》模拟试题六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1题。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一个答案,答案正确的,每题得1分。)

1.为制造证券的虚假价格,与他人串通,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虚买虚卖行为属于(),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a.欺诈客户行为
b.内幕交易
c.操纵市场行为
d.虚假陈述行为

2.银行在办理托收承付结算中,因本身工作差错,发生凭证积压、丢失、错寄,应按()计付赔偿金。
a.按存(贷)款利率
b.按结算金额每天万分之五
c.按结算金额每天万分之三
d.按结算金额每天万分之二

3.根据《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区域性银行须有()美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资本金。
a.5o00万
b.2o00万
c.500万
d.200万

4.我国公司登记管理制度中的年度检验于每年的()进行。
a.1月1日至3月31日
b.1月1日至4月30日
c.1月1日至1月31日
d.1月至3月15日

5.我国《公司法》规定,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的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a.50万元
b.30万元
c.20万元
d.10万元

6.股份有限公司的重事会由()人组成。
a.3-5 
b.5-7
c.5-11 
d.5-19

7.用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时,以转增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注册资本的()为限。
a.20%
b.25%
c.30%
d.15%

8.由于票据转让次数较多,票据背面没有记载的余地,背书人可以使用粘单。为了保证粘单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第一位使用粘单的背书人必须(),否则该粘单记载的内容无效。
a.将粘单粘接在票据上
b.将粘单粘接在票据上,并在粘接处盖章
c.将粘单粘接茌票据上,并在粘接处签章
d.将粘单粘接在票据上,并在粘接处签名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a.25%
b.30%
c.20%
d.15%

10.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a.受托人
b.代理人
c,银行
d.保险公司

二 : 06初级经济法模拟试卷二(1)

一、单项选择题
1、付款单位违反规定无理拒付,对其处以( )元罚款,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银行应暂停其对外办理托收。
  a、1000-3000 
  b、10%但不低于1000 
  c、5%但不低于1000 
  d、2000-5000 
  答案:d
  解析:付款单位违反规定无理拒付,对其处以2000-5000元罚款,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银行应暂停其对外办理托收。
2、大华夜总会10月份取得门票收入10万元,开晚会包场收入15万元,点歌费2万元,烟酒、饮料费收入20万元,该企业适用营业税税率10%,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 )万元。
  a、4.7 
  b、2.7 
  c、3.2 
  d、3.5 
  答案:a
  解析:娱乐业的应纳税营业额包括门票、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其他娱乐收费。(10+15+2+20)×10%=4.7万元。
3、单位、个人、银行在票据上签章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下列签章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是( )。
  a、单位在票据上使用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的盖章 
  b、个人在票据上使用该个人的签名 
  c、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仅使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 
  d、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使用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答案:c
  解析:银行本票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银行的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4、根据《担保法》规定,以企业债券进行质押的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 )。
  a、主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将债券交付质权人之日 
  d、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答案:c
  解析: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5、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出( )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
  a、金额待定 
  b、金额待定,并在一定期限内 
  c、一定金额 
  d、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 
  答案:d
  解析:国内信用证的特点就是银行按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
6、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 )。
  a、由税务机关依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b、由主管税务机关决定调整其适用的税率 
  c、实行全额累进征收 
  d、实行加成征收 
  答案:d
  解析: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即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
7、某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行股份3000万股,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对与另一公司合并的事项作出决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形中,能使决议通过的是( )。
  a、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700万股,其中持有1600万股的股东同意 
  b、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400万股,其中持有1200万股的股东同意 
  c、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800万股,其中持有1300万股的股东同意 
  d、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500万股,其中持有800万股的股东同意 
  答案:c
  解析: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三 : [每日一题]经济法模拟题(一)

2005年5月,新华县国税局在实施日常检查时,发现个体户王某已经有7个月没有缴纳增值税,遂对其进行税款催缴。但王某拒绝缴纳,并殴打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当即向县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认为王某的行为属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对王某处以了15天的刑事拘留。  王某认为国税局执法人员在对其进行检查和追缴的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使其经营遭受损失,名誉受到侵害,遂向县国税局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县国税局经调查后认为王某提出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范围,对其赔偿请求不予受理。王某又向市国税局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县国税局的决定,并要求对其予以赔偿。市国税局以复议请求不符合《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于是,王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市国税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并要求赔偿。
  请指出王某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县国税局所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赔偿的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王某对此不服而向市国税局提出行政复议是符合复议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市国税局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复议请求权,判决要求市国税局予以受理并作出处理决定。市国税局重新受理后,认为县国税局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赔偿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遂作出复议决定予以维持。
  解析:题目中的市国税局作为复议机关和应诉机关,在处理这起纷争的过程中,如果做到实体和程序并重,并对处理行政复议有一定,败诉本是可以避免的。本题的关键是――当行政相对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税务机关受理与否的关键在于哪里?从案例中看,县国税局执法人员进行日常检查是依法行政,并没有凭借职权实施违法行政,而王某的行为被公安机关认定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因此,县国税局作出对王某的赔偿要求不予受理的决定是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但是,当王某认为县国税局的决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市国税局提起行政复议时,市国税局在审查时忽略了《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一)款的规定。根据该款规定,只要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就应当予以受理。市国税局之所以作出不予受理的错误决定,就是因为没有界定清楚行政复议范围,没有认识到县国税局作出的不予受理的决定应该属于对行政相对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抽象行政行为”。复议不应该受理的是抽象行政行为而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予受理的决定应该属于对行政相对人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 : [每日一题]经济法模拟题(二)

东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由华夏公司等7家国有企业联合设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2005年3月,公司净资产额15000万元,公司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1)东方公司曾于2003年8月成功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2000万元,1年期公司债券1000万元。 
  (2)东方公司现有董事7名,2005年3月12日,华夏公司的两位董事提议,趁全体董事15日均无其他事务,召开临时董事会。15日全体董事如期到会,董事会上制定并通过了“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和“公司增资方案”,两个方案的主要内容分别为:本年度计划再次发行2年期公司债券2000万元;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2亿元增加到2.5亿元。会后将上述两个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
  (3)4月1日,公司股东会在其召开的定期会议上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增资方案”,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家股东赞成增资,这3家股东的出资总和为12000万元;2家股东不赞成增资,这2家股东的出资总和为8000万元。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4)4月20日,公司监事会在检查公司财务时发现,公司经理王某擅自将公司5万元资金借给其亲属开办公司。
  要求:回答下列问题:
  (1)东方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过程中存在的议事规则方面的不合法之处是什么?为什么?
  (2)东方公司的“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
  (3)东方公司股东会做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
  (4)东方公司对王某擅自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 (1)有两处不符合规定。 提议召开董事会的人数不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1/3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而题目中提议的只是华夏公司的两位董事,占董事总数的2/7不到1/3而已。东方公司董事会的通知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在本题中,董事长3月12日提议于3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不符合规定。
   (2)东方公司的“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在本题中,该公司累计债券总额将达到4000万元(2000+2000),未超过公司净资产15000万元的40%。
   (3)东方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本题中,东方公司股东会对增资方案进行表决时,3家赞成增资的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仅为60%,未达到2/3的法定要求。
   (4)对于经理王某擅自将公司资金5万元借给其亲属开办公司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经理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的,责令退还公司的资金,由公司给予处分,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 [每日一题]经济法模拟题(三)

自然人王某(系中国公民)于2003年11月10日以家庭共有财产申报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a,从事餐饮经营,随着业务的扩大,a企业又分别设立了六家分店,并招聘了6名店长负责分店经营。因分店是以总店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故分店未再行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企业也未与店长就聘用事项签订书面合同。 半年后,王某出国,a企业交由其妻李某管理,由于李某管理经验不足,企业经营每况愈下,甲分店店长擅自与亲戚合开了一家与a企业从事相同特色餐饮经营的企业,并任经理,主要工作精力转移。丙分店拖欠承租房屋业主的租金,被起诉至法院,李某应诉时以丙分店店长是承包经营,其债务与a企业无关为由抗辩。2005年3月,李某未经清算便决定解散a企业,意欲逃避企业债务。
  请问:
  (1)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家庭共有财产申报出资?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是否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其企业事务,是否不用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
  (4)甲分店店长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5)承租房屋业主请求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多长时间?李某的抗辩理由能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6)李某解散a企业的行为是否合法?a企业解散后,李某能否逃避企业债务?
  答:
  (1)可以。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可以个人资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题目符合这一条件。
  (2)应当。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签订书面合同。
  (4)甲分店店长的行为违反了个人独资企业法关于:“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的规定。
  (5)请求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李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分店是以总店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投资人对受托人的职权限制不能对搞善的第三人。
  (6)独资企业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未经清算解散企业不符合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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