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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人社部: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发布时间:2017-08-06 所属栏目:范文

一 : 人社部: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海外网3月10日电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0日上午举行记者会,邀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副部长胡晓义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4亿,现在还有近2亿没有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范围内。将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要延长缴费年限,相应缩短领取养老金年限




二 : 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是什么意思

延迟退休将采“渐进式”

延迟退休不会一夜涨5岁

数年前,“延迟退休年龄”一经学界、官方提出,就遭遇公众的巨大反对。此次重提“延迟退休”,究竟如何落实?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贡森认为,与数年前不同,现在,我国的劳动力人口的绝对总量已开始下降,企业招工难问题凸显。这意味着,“我国的经济条件、就业条件,已经具备启动延迟退休年龄的时机。”

但同时,提高退休年龄,还需要有政策条件。贡森坦言,公众对“延迟退休”提出疑问,就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缴费,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水平却非常高,而“一群不缴费的人,却让我们延迟退休,晚拿养老金”。“这从道义、法理上都说不过去”,贡森建议,国家要启动延迟退休年龄的改革,还应尽快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的并轨方案。“当然,消除‘双轨制’,我们不能要求一步到位,但至少要拿出建设性的可执行方案,以表明政府的决心和诚意。”

此外,贡森强调,延迟退休年龄的改革,不是一夜之间涨5岁,或涨10岁,而是一种渐进式的“延退”,可能平均到一年的退休年龄人群,只延长两到三个月。

退休年龄提高后,延迟退休的老人还能否保障有合适的工作岗位?贡森提醒说,人社部应制定促进高年龄劳动人口就业的配套措施,从40、50人员就开始培训。

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基础[www.61k.com)养老金全国统筹

全国统筹消除养老待遇差别

10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向媒体表示,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方案正在研究制定,“既注重全国的统一公平又兼顾地区发展和生活水平差异”。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说,养老金全国统筹,是解决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地区间不公平、群体间不公平等诸多问题的改革突破口。

郑秉文认为,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可以解决现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解决地区间的支付能力失衡;消除地方利益,养老基金有结余的省份,可以弥补养老金当期收不抵支省份的资金缺口,财政补贴的规模会下降,而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会提高。

郑秉文认为,此次决定的一大亮点,在于提出了针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精算平衡”原则。郑秉文说,长期以来,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算细账,导致财政和保险制度本身边界不清。2012年,我国32个省级统筹单位中,14个省的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要靠财政补贴运转。而这种财政补贴养老保险制度的情况,在很多地区已是老问题。“希望中央提出‘精算平衡’原则后,能够督促主管部门算细账,找出制度存在的实际问题对症改革”。

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取消双轨制

取消双轨制

全国统筹是消除双轨制契机

《决定》中,已明确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然而,无论是学界,还是民间普通百姓,都公认“双轨制”长期存在,是目前我国养老金制度下的最大不公平。

一个月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表示,消除双轨制应当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顶层设计、制度整体优化的核心任务之一。所谓“消除双轨制”,就是让机关事业单位也建立起与企业职工一样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承担相应的缴费义务,采取同样的待遇计发办法,真正实现养老权益的平等。

郑秉文认为,实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是消除“双轨制”非常好的契机。顺应全国统筹的进程,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大幅降低缴费率,事业单位职工、机关公务员全部参加此次改革,全国城镇一个制度。

郑秉文说,消除“双轨制”的改革,现在已经到了一个关键的时间点,若因种种阻力再停滞,利益固化,改革将难再启动。

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专家建议

专家建议

方案1

提出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贡森

提高退休年龄的改革,不是一夜之间涨五岁,或涨十岁。而是每一年,只涨两到三个月。

比如,我是1960年生人,60岁退休;1961年出生的人,将在60岁零两个月退休。这样,经过二三十年的延退,整个人群的退休年龄,将提高五岁。这样,对未来20年后退休的人,是延迟五年退休,但对临近退休的人,实际影响并不大。这种渐进式的延迟退休方案,对整个国家的就业形势来说,影响也非常小。

方案2

提出人: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

从2015年开始,每年的退休年龄提高一个季度,每四年提高一岁,如此积累,直至男女实际退休年龄可以达到60岁。郑伟预测,照此方案,大约20年后,延迟退休对弥补养老金缺口,维护养老金收支平衡,会起到一定效果。

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背景:养老统筹基金缺口超2万亿

养老统筹基金缺口超2万亿

按照研究机构的估算,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缺口,超过2万亿。此外,和所有国家一样,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隐含债务缺口。根据中国银行的研究,2030年,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隐含债务,大概相当于当年GDP的38%左右,到2050年相当于60%左右。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55岁。但日前,在第五届中国社会保障论坛上发布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中长期测算及改革思路探讨》显示,目前,我国男性的实际退休年龄为56岁,女性实际退休年龄约50岁。

延迟退休年龄:国外情况

美国:将领取全额养老金的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

韩国:今年起,领取养老金的年龄由60岁调整为61岁,2033年将提高至65岁。

加拿大:将领取养老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

发达国家男性退休年龄多为65岁左右,女性60岁—65岁;发展中国家男性多为60岁左右,女性55岁—60岁;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对160多个国家的统计,中国女职工50岁退休,是全世界最早的国家之一。

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相关评论:朱俊生:延迟退休不能作为解决养老金缺口的主要措施

延迟退休确实是一项可以推行的举措。不过这项政策不能作为解决养老金缺口的主要措施。因此,延迟退休一定要小步慢走。

——朱俊生

□解读

转国有资本利社保发展

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劳动与社会保障系主任朱俊生表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更多用于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一项正确且重要的决定。

朱俊生介绍,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确实存在一定缺口。首先是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领取养老金的人数持续增加。其次是我国最早推行社保制度的转轨期,国家没有承担全部的转轨成本,使得养老保险等背上了一定的隐性债务。因为早期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多为国企职工,他们在职时工资较低,创造的价值多数上交给了国家,或者留存在企业内。而国家并未将这部分钱都转入养老保险基金,并造成了养老保险“空账”等问题。

因此,这次国家决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方式,既有合法性又有必要性,还有利于社保体系的持续发展。

更关键的是,目前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资金,很多又返还给企业,实际上等于还是在企业内部循环,被继续用于企业的发展,而非用于社保基金。因此在这方面国家应该考虑适当修改有关做法。

晚退休政策应小步慢走

朱俊生认为,在当今这个老龄化日趋严重的时期,延迟退休确实是一项可以推行的举措。不过这项政策不能作为解决养老金缺口的主要措施。因此,延迟退休一定要小步慢走。

他解释,延迟退休年龄确实可以收到让养老保险基金多收少支的效果。但养老金缺口主要应由国家负担,不能过多转嫁于参保者。

对此朱俊生提议,有关部门落实这一决定时可采取小步慢走的举措。在国际上,很多国家将退休年龄从60岁延长至65岁,甚至用了30年的时间。因此国内参保者对于国家这项举措也不必慌张。预计国家很可能采取几年才会延长几个月的策略,给予参保者充裕的调整适应空间。对于延迟退休年龄的具体时间表,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精确测算的基础上,一定要慎重出台。

养老险费率缴费可减半

朱俊生表示,去年一份来自于国内官方的消息显示,在列出统计数据的173个国家和地区中,我国社会保险缴费率居第13位,确实高于16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养老保险缴费率更是偏高,能进入前十名之列。近日一所大学的社会保障报告也指出,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系数明显偏高,全国失业保险结存的基金量够未来5年之用,其中失业保险基金能使用至少10多年的省市共有11个之多。

对此朱俊生介绍,对比来看,以我国养老保险为例,个人和单位的缴费费率总和为28%。相比之下美国养老保险个人和单位的缴费费率总和只有12.4%。而我国与美国的养老保险替代率基本相当,大致都在45%。

朱俊生建议,我国养老保险个人和单位的缴费费率总和至少有砍掉一半的空间,可考虑降至14%左右。

他认为,我国社会保险费率较高,与基金使用效率低,以及缺乏保值增值手段等因素均有关。结合这次我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以及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等增加社保基金的举措,今后我国应该进一步丰富社保基金的投资手段,增加其投资收益。

双轨制并轨需较长时间

朱俊生表示,他分析国家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养老双轨制并轨。不过对于实现并轨的时间朱俊生认为并不容乐观,仍然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才能实现。

朱俊生介绍,从技术角度讲,实现养老双轨制的并轨并无太大的技术难度。而将公平理念植入既得利益群体的心中,以及进而打破这些既得利益,才是实现养老双轨制并轨的真正难点。

为了确保实现养老双轨制的并轨,不引起既得利益群体过大的反对声浪,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能切实得以实现,他建议国家对于养老双轨制的并轨实行保守的改革策略。

在保持相关群体待遇不过多降低的基础上,通过较长一段时间的小幅改革,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养老保险体系。

三 : 广西部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管理政策解读

一、基本情况
至2010年底,广西共有高级专家36000余人。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广西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为充分发挥全区高级专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按规定对部分高级专家实施了延长退休年龄政策,总体上各方面反应良好。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广西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管理的一些政策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广西对延长部分高级专家退休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部分高级专家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发〔1993〕42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11年12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部分高级专家退休年龄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1〕71号)正式印发施行。
二、新旧政策的比较
(一)保留的内容
1.编制和职数方面的规定。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后,不占单位编制,不占单位经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有关单位可实行单列管理。
2.待遇规定。高级专家在延长退休期间享受下列待遇:按实际延长时间计算连续工龄;享受本单位在职同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同等待遇;在学术、技术和管理上有发明创造的,记入本人考绩档案;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重奖;符合条件晋升高一级技术岗位的,可进入高一级技术岗位。
3.延长年龄期满后的处理规定。高级专家在延长退休年龄期满后,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高级专家在延长退休年龄期间,如因身体健康状况导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也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4.返聘方面的规定。在实行上述高级专家延长退休规定的同时,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到龄的高级专家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办理返聘手续。单位可根据经费情况,向返聘的高级专家每月发放适当的生活补贴,经费来源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5.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的,在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应当免去其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并办理相应的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核减手续。
(二)修改的内容
主要是对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条件进行了修改,总体上体现了从严把握的原则,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级专家不再办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
根据桂政发〔2011〕71号文件规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广西工作满3年及以上,并已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级专家,可按以下规定办理延长退休年龄:一是博士生导师有招生和指导任务的,可延长退休年龄5-10年;二是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自治区优秀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或自治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急需的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职称的专家或学科带头人,可延长退休年龄5-10年;三是主持或作为主要科技人员承担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等尚未结题的自治区以上重点科研、重点开发项目的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职称的专家,可视结题时间延长退休年龄1-5年。
(三)增加的内容
主要是强化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管理。
1.建立备案制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报批手续,先由个人提出申请,或由专家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并征得专家本人同意,由所在单位填写《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报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每次所批准的延长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如需继续延长,可再次报批。
2.建立复核制度。对个人提出延长退休年龄申请,审批单位要严格把握条件,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如确因工作需要,个人自愿延长退休年龄,而单位不同意的,个人可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延长退休年龄复核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反馈复核意见,并商申请人所在单位妥善解决。
3.建立检查制度。设区的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每年对单位办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情况进行检查。对确因工作需要,本人自愿延长退休年龄,而单位拒绝办理审批手续,导致由个人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累计超过当年该单位符合延长退休年龄人员总数三分之一的,以及对不符合延长退休年龄条件而办理延长退休审批手续的,要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予以纠正。
4.建立考核制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期间,要考核其现实表现和业绩,注重考核在培养科研团队梯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考核结果作为是否再延长退休的依据。

四 : 延长退休年龄政策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讨会7月1日在北京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称,建议中国从XX年实行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并每两年延长1岁退休年龄,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有专家表示,提高退休年龄的目的为缓解劳动力总量减少的速度。

  1、劳动力将严重不足:

  根据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是全球唯一的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XX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经达到1.78亿,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3.6%。这意味着全球1/4的老龄人口集中在中国。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老龄化意味着人口老年负担系数不断提高,也同时意味着劳动投入的减少。

  郑秉文介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将从XX年的9.7亿减少到2050年的8.7亿。其中减少的拐点将发生在XX年,届时将从9.98亿的峰值开始逐年下滑,年均减少366万。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分析室主任李军表示,预计到2050年,我国15岁到59岁劳动年龄人口将下降到7.1亿人,比XX年减少约2.3亿人。2030年以后,我国的劳动力供给将出现严重不足。

  2、建议延至65岁退休:

  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这一不争事实,研讨会上,不少专家再次建议应逐步延长退休年龄以减缓劳动力总量减少速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发言时谈到,国外老龄化国家多是采取利用外部机制引导劳动者自觉延长退休年龄的方式应对老龄化。他建议我国从XX年实行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并每两年延长1岁退休年龄。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

  李军也建议适时提高退休年龄。他表示,这一目的并不是在于促进增长,而是缓解劳动力总量减少的速度,减弱对劳动力成本提高的预期。但他指出,退休时间点是非常重要的,在决策方面需要慎重。

  3、加强对老年人培训: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 建议,伴随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逐步减少的趋势,我国应逐步延长退休年龄,同时加大对老年人的培训力度,以为延长退休年龄创造条件。

  蔡所长坦言,在我国人口年龄越大,受教育程度越低。因此,我国目前没有延长退休年龄的条件。

  他建议,退休年龄可采取弹性制度,充分利用一部分高技能、高素质人员的人力资本存量。同时,针对受教育程度不够的普通劳动者,可以采取教育优先以及加大对老年劳动者的培训力度,增加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提高其为工作岗位服务的能力。据《京华时报》

  老龄化:(根据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XX年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78亿,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3.6%。这意味着全球1/4的老龄人口集中在中国。

  劳动力不足:(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分析室主任李军)

  郑秉文: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将从XX年的9.7亿减少到2050年的8.7亿。

  李军:预计到2050年,我国15岁到59岁劳动年龄人口将下降到7.1亿人,比XX年减少约2.3亿人。

  专家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

  从XX年实行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并每两年延长1岁退休年龄。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

  ——从XX年实行延长退休年龄政策

本文标题: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人社部: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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