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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04 所属栏目:美师美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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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好看的犯罪实录:冷血 作者:[美]杜鲁门·卡波特


美国最好看的犯罪实录《冷血》
一桩真实轰动的命案,两个内心扭曲的罪犯,众多关联密切的人物,长达六年的全程纪实追踪,都被作者忠实地记录在作品中,这就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兴起的“非虚构小说”的开先河之作,由美国著名作家杜鲁门·卡波特创作的《冷血》。南海出版公司引进出版了这部堪称“美国纪实文学的一座高峰”的经典作品。
杜鲁门·卡波特早年进入美国最著名的文学刊物《纽约客》打零工,期间他创作的短篇小说经常发表在《纽约客》和《大西洋月刊》上。1946年,他的短篇小说《米莱亚姆》获欧·亨利奖,为他赢得了出版商的注意,先后出版了几部较有反响的小说,如《别的声音,别的房间》、《听到了缪斯的声音》等。此后,他一直在寻找机会尝试全新的写作手法,希望创造出一种文体,能够把他的小说技巧和新闻报道的时效性结合在一起。
于是,卡波特历时六年,调查了1959年发生在美国堪萨斯州的一起震惊全美的凶杀案。他根据与被害者的邻居及在监狱中等待处死刑的两名凶犯所作长谈的记录材料,写成了《冷血》。作品首先在《纽约客》杂志上连载,引起轰动。1965年,《冷血》出版单行本后,立即成为当年美国第一畅销书,并被译成二十多种文字,为卡波特赢得了国际声誉。美国著名作家诺曼·梅勒赞誉“杜鲁门·卡波特是当代最优秀的作家。《冷血》臻于完美,韵律天成,字字如金。”《纽约书评》认为它是“有史以来,美国最好看的犯罪实录作品”。由于卡波特首次将《冷血》称为“非虚构小说”,因此这一名称沿用至今,成为一种文学流派的重要标志。他开创的这种崭新的纪实文体,由于有真人真事报道的可信性同时又具有艺术作品的感染力,美国作家群起而效仿,非虚构小说从此在美国开始风行。
据《冷血》中文版责编翟明明介绍,这部作品之所以受到普遍推崇,除了因为它具有一般新闻报道的价值外,还因为它在叙述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时,较好地具备了至今为"非虚构小说"所遵循的艺术表现手法,如场景变换迅速而角度多变、作者以"采访者"的视角在作品中直接出现或隐而不见,来说明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意义,或解释当事人的动机,或提出使人深思的深刻问题,目的在于启发读者对社会和周遭世界作更进一步的观察和思考。《冷血》问世40年来,仍然位居《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也充分显示了这部作品的经典性和影响力。
2006年初,重现卡波特创作《冷血》前后点点滴滴的影片《卡波特》一举摘取了第78届奥斯卡奖最佳男主角奖。此外,卡波特创作的反映纽约名流圈生活细节的中篇小说《蒂凡尼的早餐》,也曾于早年被搬上银幕,由著名演员奥黛丽·赫本出演,至今风靡世界,历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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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一章(1)
霍尔科姆村坐落于堪萨斯州西部地势较高、种植小麦的平原上,是一个偏僻的地方,被其他堪萨斯人称为“那边”。这里距科罗拉多州东部边界约七十英里,天空湛蓝,空气清澈而干燥,具有比美国其他中西部地区更加鲜明的西部氛围。当地人操着北美大草原的土语,农场主们说话时带有浓重的鼻音;男人大都穿窄边裤,戴斯泰森毡帽,穿尖头长统皮靴。这里土地平坦,视野极其开阔;旅行者远远地就可以看见马群、牛群和像希腊神庙一样优雅耸立着的白色谷仓。
霍尔科姆村也可以从很远的地方看到。不过,这里没有什么景致,只是一堆乱七八糟的建筑。圣达菲铁路的主干线从中间经过,将小村一分为二。这个毫无规划的小村庄的南部流淌着棕褐色的阿肯色河,北面是第五十号公路,东西两侧是牧场和麦田。这里的街道没有名字,没有遮拦,没有铺柏油,每当下过雨雪之后,厚厚的尘土就会变成肮脏的烂泥。在小镇的一端有一座荒凉陈旧的水泥建筑,屋顶上立着一块灯光标志牌,上面写着“舞厅”二字,但是舞会早已停办,标志牌也有好几年没亮过了。附近还有一幢建筑,用金箔薄片做成的招牌———霍尔科姆银行,安装在一块脏兮兮的玻璃窗上,但招牌和银行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早在1933年霍尔科姆银行就已倒闭,以前的账房改成了公寓。这里是镇上仅有的两座“公寓”之一,另一处公寓房子摇摇欲坠,因为当地学校很多教师住在那里,所以被称为“教师公寓”。但是霍尔科姆大部分住宅都是一层的木结构房子,前门带有门廊。
靠近火车站的南边,有一所破败不堪的邮局。邮局的女负责人面容憔悴,穿着生牛皮夹克、牛仔裤和牛仔皮靴。火车站的黄绿色油漆正在剥落,车站本身也显得同样凄凉。奇夫、高级奇夫、厄尔·卡皮坦等著名的快车天天从这里经过,但从不在这儿停留。除了偶尔有一辆货车停靠外,所有的客车都不会停在这里。公路上有两处加油站,其中一处兼做食品杂货店,但货源奇缺,另一处附设咖啡馆———哈特曼咖啡馆,老板娘哈特曼太太卖三明治、咖啡、软饮料以及三点二度的啤酒(像堪萨斯州其他地方一样,霍尔科姆也是“禁酒”的)。
除非你把霍尔科姆学校包括进去,否则这些实际就是霍尔科姆村的全部了。这所设施十分漂亮的学校揭示了小村破败表象下真实的经济状况:总的来说,家长们还是富裕的,他们把子女送进这所现代化的、配有能干教师的“合并公立学校”,从幼儿园一直到高中,学生通常约有三百六十名,最远的住在十六英里之外,由车队负责接送。农场工人们大部分都在野外干活,他们来自不同的民族,有德国人、爱尔兰人、挪威人、墨西哥人和日本人。他们饲养牛羊,种植小麦、高粱、草籽和甜菜。当农民总要靠天吃饭,但是在西堪萨斯地区,农民们却认为自己是“天生的赌徒”,因为他们必须和极少的降雨量(年均降雨量为十八英寸)以及令人苦恼的灌溉问题作斗争。不过,过去的七年,老天很仁慈,一直风调雨顺。霍尔科姆村归属的芬尼县的农牧场工人们日子过得很不错。他们不单靠农业,也靠开采当地丰富的天然气资源挣钱。崭新的学校、农舍里舒适的布置、高高鼓鼓的谷仓无一不反映了他们的收入。
在1959年11月中旬的某天早晨之前,很少有美国人———实际上,就连堪萨斯人也很少———听说过霍尔科姆这个地方。像河里的水、公路上驾驶汽车的人、圣达菲铁路上疾驰而过的黄色火车毫不注意这块地方一样,这里从未发生过任何富有戏剧性的意外事件。二百七十名村民满足于现状,安于平静的生活:工作、打猎、看电视、参加学校的社交活动、在教堂里练习唱诗、出席4ˉH①俱乐部的会议。但到了11月那个星期天的凌晨,某种外来的声音冲击着霍尔科姆正常的夜间噪音:郊狼歇斯底里的嚎叫、风滚草的折断声、火车头全速前进或后退时发出的呼啸声。当时,霍尔科姆正沉浸在睡乡之中,谁也没听见四声猎枪的开火声,结果有四个人丧生。在此之前,村民们彼此之间谁也不用去提防谁,很少有人不怕麻烦地锁上自家大门。但是打这以后,村民们发现古怪的念头一而再、再而三地捉弄他们,内心深处的恐惧在许多老邻居之间点燃了不信任的火花,使他们像陌生人一样奇怪地打量着对方。


冷血 第一章(2)
四十八岁的河谷农场主赫伯特·威廉·克拉特最近因为参加人寿保险的缘故,刚刚做了一次身体检查,得知自己的健康正处于最佳状态。他戴着无框眼镜,不到五英尺十英寸的中等身材,但克拉特先生却很有男人气概。他肩膀宽阔,头发乌黑,下巴方方正正的,一张自信的面孔充满了健康的朝气。他的牙齿完好无缺,结实得可以咬碎核桃;体重和当年从堪萨斯州大学毕业时一样,还是一百五十四磅,他在大学里主修农业。与住在附近的泰勒·琼斯先生相比,克拉特不算是霍尔科姆最富有的人。但是,他是整个社区最著名的居民,在当地以及附近的加登城①地位显赫。他是县建筑委员会的负责人,主持修建了新近完工的第一卫理公会教堂,那是一所耗资八十万元的大建筑。他最近还当上了堪萨斯州农业组织联合会的主席,他的名字不仅在中西部的农场经营者中为人称道,而且在华盛顿的某些办事处里也受到广泛尊敬。在艾森豪威尔执政期间,他一直是联邦农场信贷委员会的一名成员。
克拉特先生确信他所希望从这个世界上获得的东西大部分已经得到了。他的左手曾被农业机械的某个部件弄伤过,在残存的那只手指上戴着一枚普通的金戒指,这是他婚姻的象征:二十五年前,他与自己心爱之人缔结良缘。她是他一位大学同窗的妹妹,是一位羞涩、虔诚、优雅的女人,名字叫邦妮·福克斯,比他小三岁。邦妮为他生了四个孩子:三女一男。大女儿伊芙安娜已经出嫁,生了一个儿子,现在有十个月大了。她住在伊利诺伊州北部,但是经常回霍尔科姆的娘家。两个星期之后她和她一家人将回到霍尔科姆,因为她的父母打算举办一个盛大的克拉特家族感恩节聚会(这起源于德国,首批克拉特家族的移民,那时这名字或许拼做克洛特,于1880年抵达这里)。五十多个亲属接到了邀请,远在佛罗里达州的帕拉塔卡的几位亲属也要赶来。二女儿贝弗里没有住在河谷农场,她已去堪萨斯城学习护士专业,和一位学习生物学的年轻学生订了婚,她父亲很欣赏这个小伙子。婚礼定于圣诞节时举办,请柬都印好了。家中留下了比克拉特先生还高的十五岁的儿子凯尼恩,以及比凯尼恩大一岁的姐姐南希,她是全镇人的宠儿。
说到克拉特先生的家庭,有件事令他很不安———他妻子的健康。她有点儿“神经质”,这是和她关系密切的人委婉的说法。“可怜的邦妮正在受折磨”,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人们都知道近五六年来她是个时好时坏的精神病患者。然而阳光最近照在了这个阴暗的地方,邦妮的病有了治愈的希望。位于威奇托城的韦斯利医疗中心是邦妮常去的地方,上个星期三,经过两个星期的治疗后,克拉特太太回到家中时给她丈夫带来了令人震惊的好消息。她高兴地告诉克拉特,医生最终确诊了,她痛苦的根源不在脑子里,而在脊柱上———她的病是肉体上的,是一块脊椎骨错位造成的。当然,她必须动一次手术,手术完了她就会再次成为以前的自己。难道紧张、离群索居、锁上门躲在枕头里哭泣,这一切都是一块脊椎骨引起的?如果真是如此,那么克拉特先生在感恩节餐桌上致辞时,真的应该作一番感恩祷告了。
通常,克拉特先生的早晨从六点半开始,牛奶桶的咣当声和男孩们的窃窃私语声总在这时把他吵醒。两个男孩是他的一个名叫维克·伊尔斯克的雇工的儿子,牛奶就是他俩送来的。但是,今天克拉特先生没有起床,任凭伊尔斯克的儿子进来并离去。这是因为昨天晚上,也就是十三号,星期五那天,他太累了,虽然部分原因是兴奋所致。昔日的邦妮复活了,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仿佛为了预告她即将恢复常态,重获活力,邦妮涂上了口红,不怕麻烦地修饰头发,穿上新衣服,陪他去霍尔科姆学校。学生们正在演《汤姆·索亚历险记》,南希在剧中扮演贝基·撒切尔。观众对演出报以掌声。看到邦妮出现在公众场合,克拉特感到非常高兴,虽然很紧张,但他面带笑容,与人谈话。夫妻俩都为南希感到骄傲。她演得太好了,台词背得滚瓜烂熟,正如他在后台向她表示祝贺时说的那样,南希看起来“美极了,宝贝,你是一个真正的南方美人儿”。南希的举止的确是个南方美人,她穿着带花边的裙子,一边行着屈膝礼,一边问他可不可以开车去加登城。那里的剧院在不吉利的星期五,也就是十三号那天的八点要上演一出“幽灵电影”,她所有的朋友都去。要是在别的情况下,克拉特先生早就拒绝了。他定的规矩就是法律,其中一条是:南希,包括凯尼恩,必须在夜里十点之前回家,只有周六可以延长到十二点。但是受那天晚上亲切氛围的影响,他同意了南希的请求。南希几乎到凌晨两点才回到家里。他听见南希进来了便把她叫过来,他并不是那种习惯于提高嗓门说话的男人,只不过有些简单的事必须跟南希说说,回家晚点儿倒没什么,要紧的是那位开车送她回来的年轻人,一个叫博比·鲁普的学校篮球健将。


冷血 第一章(3)
克拉特先生是喜欢博比的,认为他虽然只有十七岁,但却非常可靠,颇有绅士风度。三年来,尽管南希获准可以“约会”,但像她这样一个俊俏而惹人喜爱的姑娘竟从未和别人出去过。克拉特先生明白,结成情侣,“与异性约会出游”和“戴订婚戒指”,目前已成为全国性的青春期风俗,但对此他表示反对。特别是不久前有一次偶然撞见女儿正在和博比接吻,打那以后他曾暗示南希,别和“博比见面太频繁了”,劝告她从现在开始就慢慢冷下来,总比日后突然分手要少伤点儿感情。他提醒南希,分手是必然的。鲁普家信奉的是天主教,而克拉特一家人都是卫理公会教徒,这个现实本身就足以使她和这个男孩有朝一日成婚的幻想化为泡影。南希是理智的,不管怎么说,她从不争辩。此刻,在道晚安前,她向克拉特先生保证会逐渐和博比脱离关系。
这件事打破了克拉特先生通常在十一点休息的习惯。结果,第二天,1959年11月14日星期六,当他早晨醒过来时已是七点多了。他的妻子总是睡得很晚。不过,当克拉特先生刮胡子、洗澡、穿紧绷的裤子和牛仔皮革短外套以及柔软的马靴时,他并不担心会吵醒妻子———他们不在一个卧室里睡觉。这是一幢有十四个房间的砖木结构的两层住宅,几年来,他一直单独睡在一楼的主卧室里。克拉特太太把自己的衣服放在这间主卧室的壁橱里,把为数不多的化妆品和一大堆内服药放在主卧室隔壁铺有蓝色瓷砖和玻璃砖的浴室里。她自己却郑重其事地搬进伊芙安娜以前的卧室,和南希与凯尼恩的卧室一样,也在二楼。
这幢住宅建成于1948年,花了四万美元(现在值六万元)。住宅的大部分格局都是克拉特先生自己设计的。如果他算不上著名的设计家、建筑家,至少也证明他是明智和稳重的。成排的中国榆树掩映着一条长长的、如同小巷似的车道。这座漂亮的白色住宅就位于车道的尽头,坐落在一片开阔的、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百慕大草坪上。这是一处为霍尔科姆增辉的建筑,足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内部的陈设是这样的:红褐色地毯松软而富有弹性,可以减少地板的反光,也可以消除地板的噪音;一张起居室用的特大的新式长沙发盖着网状织品,与银质闪光的沙发架交相辉映;由隔板组成的早餐柜是用蓝白相间的塑料装饰的。这种家具风格正是克拉特夫妇所喜爱的,也为他们认识的绝大部分熟人所喜欢,这些家庭的布置大体与之类似。
克拉特夫妇除了雇佣一名佣人每天来帮忙做家务外,没有请别的帮手。因此,自从妻子生病、大女儿出嫁后,克拉特先生不得不自己学会做饭;他或者南希,主要是南希,要做全家的饭菜。克拉特先生愿意做家务,而且擅长此道,在堪萨斯州没有哪个女人烤的咸面包能比他的好,他做的椰子甜饼在慈善糕点的义卖中是最畅销的。不过,他自己的胃口倒不大。他和其他的农牧场主不同,颇喜欢简单的早餐。那天早晨,一只苹果,一杯牛奶对他而言已是足够了。他既不喝咖啡,也不饮茶,总是习惯于吃点儿冷的东西就开始一天的工作。实际上,他反对任何刺激性的东西,哪怕很轻微的也不行。他不吸烟,当然也不喝酒。事实上,他从不碰任何酒精饮料,还有意识地回避饮酒者。但这并未缩小他的社交圈子,因为这个社交圈子的中心由加登城第一卫理公会教堂的成员所组成,这是一个人数达一千七百多人的组织,其中大部分人都像克拉特先生一样饮食有度。虽然他很小心地避免暴露厌恶饮酒者的观点,在他的圈子之外,他从不对别人品头论足;但是在家庭内部和河谷农场雇员中,他却奉行这种观点。“你喝酒吗?”这是他对谋求干活的人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即使申请者说自己不喝酒,他还是会拿出一份包含某项条款的合同,这项条款是,一旦发现雇员“暗中藏酒”,整个合同就立刻作废。一位名叫林恩·拉塞尔的朋友,是位上了岁数的农场主,有一次对他说:“你毫无怜悯之心。赫伯①,我敢发誓,要是你发现了某个雇员在饮酒,他肯定会滚蛋。你难道就不在意他一家老小可能正在挨饿吗?”这可能是克拉特先生作为雇主所受到的唯一的批评。除此之外,他是以宽厚和慈爱而出名的。实际上,他给雇员的薪水十分优厚,而且还经常发奖金。为他工作的人,有时多达十八个,没有多少理由好抱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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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一章(4)
克拉特先生喝罢牛奶,戴上羊毛衬里的帽子,拿了一只苹果出门去查看早上的活计。这是一个理想的吃苹果的天气。强烈的阳光白晃晃地从一碧如洗的天空倾泻而下,东风吹拂着中国榆树的残叶,发出沙沙的声音。秋天正在对其他季节给堪萨斯州带来的麻烦作出补偿:冬天,从科罗拉多刮来的寒风肆意暴虐,深达臀部的大雪导致绵羊死亡;春天,满地泥浆,怪雾弥漫;夏天,当乌鸦都开始寻找哪怕很小的一点阴凉的时候,无数黄褐色的麦秆直直地挺立着,像着火了一样。过了九月,另一种天气到来了,深秋初冬季节,风和日丽的宜人气候偶尔会持续到圣诞节。当克拉特先生面对着现在这个季节最好的天气陷入沉思中的时候,一只身上带着柯利狗血统的杂种狗跑到他跟前,和他一起向着畜栏走去。靠近房屋有三个谷仓,这个畜栏和其中一个谷仓紧挨着。
谷仓的一间是用瓦楞铁预制件构成的半圆拱形活动房屋,内中堆满了粮食———西部地区出产的高粱;另一间谷仓堆满了黑色的像尖顶小山似的黄穗芦粟,价值十万美元,这可是一笔巨款。单单这个数字就几乎相当于克拉特先生1934年全部贷款收入的四十倍,甚至还要多。那一年,他和邦妮·福克斯结婚,夫妻俩从故乡堪萨斯州的罗泽尔搬到了加登城。在那里,他当了芬尼县农业经纪人组织的一名助手。仅仅过了七个月,他就获得了提升,成了该机构的头头。
他1935年至1939年任职的几年时间,是该地区自从白人定居以来最无聊、最穷困潦倒的岁月。年轻的赫伯·克拉特富有头脑,正如他所干的,在最新的农业实践中以最新的方式全速前进。他名副其实地成为政府和那些心灰意懒的农牧场主之间的中间人。这些人正好可以利用一个讨人喜欢的年轻人的乐观和有见地的指导。这个年轻人看起来精明能干,不过,他当时正在做的工作并不是他想做的。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儿子,他从一开始就想经营一个属于自己的农场。抱着这一想法,四年后他辞掉了县农业经纪人的职务,用借来的钱,租了一块土地,建立了河谷农场。
芬尼县的几个保守主义者抱着看笑话的心态仔细观望,这些守旧的老家伙喜欢以这个年轻的县农业经纪人在大学里的那套观点为话题来奚落他:“赫伯,很不错呀。你总是知道在别人的土地上种什么是最好的。你告诉别人,在这块地上播种,在那块地上修梯田。但是,如果那块地是你自己的,你说的恐怕就有点不一样了吧。”他们错了。这个自命不凡者的试验成功了!部分原因是,开始的几年里,他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也有过一些挫折:小麦歉收了两次;一个冬天,在一次暴风雪里,丢失了好几百只羊。但十年之后,完全属于克拉特先生的土地超过了八百英亩,还有三千多英亩的土地是租来的,正如他的同事们所说的,那是“一片相当肥沃的土地”。小麦及高粱的种子、合格的牧草种子,这些都是农场繁荣的基础。牲畜,羊,特别是牛,也同样重要。虽然畜栏内的牲口数量不太多,但是人们不会因此怀疑河谷农场的实力,因为还有几百头赫里福种的食用牛是属于克拉特的。畜栏有专门的用途,是给生病的牛、几头奶牛、南希的几只猫,以及一头被全家人视为最爱的又肥又老的驮马用的。这匹老马名字叫“宝贝”,它从不拒绝用自己宽阔的后背驮着三四个小孩慢慢行走。
克拉特先生此时正在用苹果核喂“宝贝”,向一个正在畜栏内用耙子耙碎草的男人道早安,这个男人名叫阿尔弗雷德·斯托克莱因,是唯一住在河谷农场内的雇员。斯托克莱因夫妇和他们的三个孩子住在离主屋不到一百码远的一处房子内;除了他们,克拉特一家在方圆半英里之内就没有别的邻居了。斯托克莱因长着一张长脸,满口黄褐色的牙齿,他问道:“今天,您有什么特别的活要干吗?我女儿病了。我老婆和我昨晚忙了大半夜。我想带她去看医生。”克拉特先生深表同情,说尽管去吧,早上的活就不用干了,如果需要他或他太太帮忙,务必告诉他们。接着,狗在他前面跑着,他向南边那片淡黄色和褐色交织的麦田走去。收割后的麦茬呈现出闪闪发光的金黄色。


冷血 第一章(5)
河流在他前进的方向延伸,河岸附近是一片果树林,种着桃子、梨、樱桃和苹果。在当地人的记忆里,五十年前,一个伐木工人不到十分钟就能把堪萨斯州西部的树砍个精光。即使在今天,这里普遍种植的也只有像仙人掌一样耐旱的棉白杨和中国榆树。然而,正如克拉特先生经常说的那样:“只要多下一些雨,这片土地就能变成天堂,变成人间的伊甸园。”沿河种上一小片能结果实的树是他奋斗的目标,不管下不下雨,一定要使这里成为一小片乐土,一座绿色的、飘着苹果香味的伊甸园。他幻想着出现这样的美景。他妻子曾说:“我丈夫对那些树比对孩子还关心。”在霍尔科姆,每个人都记得一架失事的小飞机在果园中坠毁时,“赫伯十分恼火!天呀,飞机的螺旋桨还没停止旋转,他就把飞行员告上了法庭。”
克拉特先生穿过果园,沿着河边继续向前行走,河流在这里变窄了,点缀着片片汀洲。在河流中间的这些柔软的沙地上,在以往的那些星期天里,每当天气炎热,邦妮自以为“身体还吃得消”的时候,就用车把盛着野餐的篮子运到这儿来,一家人在此垂钓,消磨一下午。克拉特先生很少碰见有人非法闯入他的领地;这里离公路有一英里半,只有几条偏僻的道路与之相连,这里不是陌生人偶然出现的地方。但此时,一伙陌生人突然出现了,特迪,这只狗,狂叫着向前冲过去,向这伙人发出挑战。但特迪的表现真是奇怪。虽然它是一个出色的岗哨,警惕性高,随时准备着实施惩罚,但它的英勇却有一个缺陷:只要一看到枪———就像现在一样,这群入侵者手里拿着枪———它的脑袋就立刻耷拉下来,尾巴也夹了起来。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没有人了解它的过去,只知道它是凯尼恩几年前收养的一条流浪狗。这五个拜访者原来是从俄克拉荷马州来这儿打野鸡的猎人。堪萨斯州的野鸡季节是十一月里一个著名的比赛项目,吸引着邻近几个州热爱打猎的人。上个星期,这些头戴花格呢帽子的人成群结队地在秋季的旷野里漫游。那些靠吃粮食吃得发胖的、呈现出紫铜色的大鸟,有的被枪声惊飞,有的饮弹而亡。按照习俗,猎人们如果不是应邀而来的客人,应该向土地的主人交一笔费用,以获许在人家的土地上追逐猎物。但是当这几个俄克拉荷马州的猎人主动提出要买狩猎权时,克拉特先生乐了。他说:“我还没穷到那个地步。去吧,不管打多少都带走吧。”然后,他碰了碰自己的帽檐,向家中走去,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他并不知道这是他干的最后一天的工作了。
那个正在“小宝石”咖啡馆吃早餐的年轻人和克拉特先生一样,也从不喝咖啡。他宁愿喝一种用植物的根榨汁做成的饮料。三片阿司匹林、无醇冷饮、几根帕尔·摩尔牌香烟,这就是他的早餐。他一边喝着饮料、吸着烟,一边研究摊在他面前柜台上的一张从菲利浦66加油站拿的墨西哥地图。因为正在等一个朋友,他很难集中注意力。这个朋友迟到了。他向窗外看去,小镇街道寂静无声,直到昨天之前,他从未见过这样的街道。仍旧没有迪克的影子,不过他肯定会来的。毕竟,会面是迪克的主意,是他制订的计划。地点确定了,是墨西哥。地图已被揉得破破烂烂,因为翻动得太多,地图已经软得像一张羚羊皮。在他暂住的旅馆房间的角落里,像这样的地图还有几百张:美国所有州的地图、加拿大每一个省的地图以及每一个南美洲国家的地图,全都是破旧的,因为这个年轻人经常幻想旅行。他实际去过的地方还真不少:阿拉斯加、夏威夷、日本和香港。现在,由于收到一封信,一个请他去实现一项计划的邀请,他带着自己的全部财产来到了这里。一只硬纸板做成的手提箱,一把吉他,两只重得要命的装满了书籍、地图、歌本、诗集和旧信的大箱子。(看到这些箱子,迪克的脸色都变了。“上帝啊,佩里,你带着这些破烂儿到处走?”佩里说道:“什么破烂儿!其中一本书花了我三十块钱呢。”)此时,他正在堪萨斯州的小奥莱西。有件事,你想想可笑不可笑:仅仅四个月前,他先是向州假释委员会发誓,然后又向自己发誓,有生之年决不再次踏足堪萨斯州,没想到如今又回来了。不错,时间没隔多久。


冷血 第一章(6)
用墨水圈起来的名称布满了地图。科苏美尔是墨西哥尤卡坦半岛海岸线以外的一座岛屿,他曾在一本男性杂志上读到过,在那座岛上,你可以“脱掉衣服,轻松地咧嘴笑,像王侯一样生活,每个月只花五十美元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所有女人”!他还在同一篇文章里读到了另外一些令人想入非非的句子,“科苏美尔是一个没有社会、经济和政治压力的世外桃源,政府在岛上没有一兵一卒”,而且“每年都有成群的鹦鹉从大陆飞过来在岛上产卵”。亚卡布鲁哥意味着可以到深海打鱼,可以到赌场赌博,可以得到饥渴的富有女人。马雷德山脉①意味着黄金,意味着《马雷德山的宝藏》,这部电影他看过八遍。(这是鲍嘉主演的最好的电影,这个老家伙扮演的那个淘金者令佩里想起了他的父亲,两个人都一样了不起。没错,他告诉迪克的话都是真的:他的确知道淘金的内幕,是他父亲一手传授给他的,他父亲是个职业的淘金者。那么为什么他们俩不买两匹驮马,到马雷德山去碰碰运气呢?但是,迪克,这个讲究实际的迪克说:“算了吧,亲爱的。我看过那部电影。因为热病、吸血虫以及周围恶劣的环境,电影里的人最后都同归于尽了。还记得吗,当他们得到金子的时候,一阵大风吹过来,把金子刮得无影无踪?”)佩里合上了地图。他付过饮料钱后,站了起来。坐着时,他看起来好像比普通身材高,有着举重运动员那样的肩膀、手臂、蜷缩的躯干,显得强壮有力。事实上,举重正是他的业余爱好。但是他身上的某些部位和其他的部分并不搭配。那双包裹在带钢扣的黑色短统靴里的小脚,可以十分合适地穿上女士们精致的跳舞鞋。站起来的时候,他的身高不会比一个十二岁大的孩子高,两条摇摇晃晃的短腿似乎不足以支撑一个成年人的身躯,看上去奇形怪状的,不像一个身材出众的卡车司机,倒像个退休的赛马骑师,已过盛年,肌肉僵硬。
佩里站在杂货店的外面,全身笼罩在阳光之中。还有一刻钟就到九点了,迪克晚了半个小时。不过,如果迪克在家的时候没有反复强调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的每一分钟都很重要,那么佩里是不会注意到时间的。对他而言,时间几乎没什么重要的,他有许多办法消磨时间,盯住镜子看,就是其中之一。迪克曾说:“每次你一看镜子就变得恍惚起来。好像正在欣赏一件华丽的艺术品。天啊,你就不感到厌烦吗?”佩里不但不感到厌烦,反而被自己的脸深深地迷住了。每一个角度都会产生不同的印象。这是一张变化莫测的脸,照镜子的实验已经教会他唤起各种变化,怎样一会儿看起来凶神恶煞,一会儿看起来天真顽皮,一会儿又充满热情;脑袋这么一斜,嘴唇这么一抿,一个堕落的流浪汉就变得温文尔雅、风流倜傥。他的母亲是纯种的切诺基人①;他的外貌完全是从母亲那儿继承来的:碘酒般的肤色、黑而湿润的眼睛,黑色的头发保养得油光锃亮,浓密得好像和连鬓胡子连成一片,还留了一绺滑溜溜的刘海儿。他母亲的基因在他身上很明显,而他父亲,一个长着雀斑的红头发爱尔兰人,留给他的遗传基因就没那么多了,仿佛印第安人的血液已经击溃了所有凯尔特人的特征。只有粉红色的嘴唇和看起来得意洋洋的鼻子证实了凯尔特基因的存在。而在他弹起吉他,唱起歌来的时候,他活泼淘气以及爱尔兰人盛气凌人的自我吹嘘的个性,便会战胜切诺基人的外表而占据主导地位。唱歌以及幻想在听众面前唱歌是另外一种消磨时间的催眠方式。他总是在脑子里设想同样的一个场景:一间拉斯维加斯的夜总会,巧的是拉斯维加斯正是他的家乡。这间优雅的房间里挤满了激动的知名人士,他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位轰动一时的新星身上,听他演唱《我将见到你》。这首著名的歌曲由小提琴伴奏,他一遍又一遍地唱着最近自己创作的歌曲:
每年四月,鹦鹉一群又一群,
红色的、绿色的,
绿色的、橘红色的,


冷血 第一章(7)
飞呀飞,飞过头顶,
我看见它们飞呀飞,我听见它们高高在天上歌唱,
唱着歌儿唤来四月的春光……
(迪克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说:“鹦鹉不唱歌。它们说话,也许还大声叫喊。但是鹦鹉绝对不唱歌。”当然,迪克总是非常讲究实际,他不理解音乐和诗歌,你一认真思考这一点就不难发现,迪克的讲求实际,迪克对每个问题的实用主义的态度,正是吸引佩里的主要原因,这使得迪克看起来如此坚强,如此不可战胜,“地地道道的男子汉气概”。)
对拉斯维加斯的幻想尽管令人陶醉,然而和他想象中别的场面比起来,那就逊色多了。自童年以来,三十一年的时间里有一半是在发送各种印刷品(“潜水里面有运气!业余时间在家中训练。潜水快速赚大钱。免费小册子……”)和广告(“沉没的财宝!五十张真正的地图!千载难逢的良机!……”)。这些东西唤起了他对冒险的渴望,使他的想象活跃起来,一次又一次地使他感受这种体验:梦想穿过那陌生的海域深处,潜入那发出绿色光芒的海洋,沉船的巨大船体就在前面隐约显现,从鱼鳞状、眼睛凶恶的船只保护神的旁边游过去,一条西班牙大型帆船出现了!这是一条装满了钻石、珍珠和一箱箱黄金的沉船。
汽车的喇叭响了。迪克终于出现了。
像往常一样,总是凯尼恩在大喊大叫。他的叫声不断地传到楼上:“南希,下来接电话!”
“哎呀,凯尼恩!我听见了。”南希光着脚、穿着睡衣,跑下了楼梯。家里有两部电话,一部在她父亲的办公室里,另外一部在厨房里。她拿起了厨房的分机:“喂?哦,是的,早上好,卡茨太太。”
克拉伦斯·卡茨太太是一位农场主的妻子,住在公路附近,她说:“我跟你爸爸说过不要吵醒你。我说,南希昨晚演得太精彩了,肯定累坏了。你真可爱,亲爱的。你头发上扎的那些白色发带太美了!当你演到以为汤姆·索亚死了的那段,你的眼里真的饱含热泪呢,和在电视上看到的演出相比毫不逊色。不过,你爸说你一般这个时候起床。噢,快到九点了。亲爱的,我想说的是,我的小女儿,小乔利妮,想做樱桃馅饼都想疯了,她知道你是做樱桃馅饼的冠军,总得奖,我今天上午能带她去你家,你来教她做吗?”
要是在往常,南希会心甘情愿地教乔利妮做整套火鸡大餐,她认为在小姑娘们向她请教烹饪、缝纫、音乐,或者向她倾吐衷肠(这是经常的事)的时候,随时提供帮助是她的责任。只要她有空,她仍然设法“操持一大堆家务”,她是一名全优学生,同时还是班长、4ˉH俱乐部节目主持人和卫理公会青年团的领导者、熟练的骑师、优秀的音乐家、每年县义卖大会的获胜者(酥皮糕点、蜜饯、刺绣和插花),一个年仅十七岁的女孩怎么能承担起这么一副重担?而且做到这一切时,她毫不炫耀,仅仅是露出一副灿烂的微笑,为什么会这样?这是令社区所有人都沉思的一个谜。能解释的只有一句话:“她有一种品格。一种从她父亲那里继承来的品格。”当然,她最鲜明的特征———是优秀的组织能力,这个特征是其他一切品质的基础,是从她父亲那儿得来的。每个时间段她都会作出安排;在任何时候,她都知道应该做什么,会需要多久。今天碰到的麻烦是:她的时间早已预约好了。她答应帮助邻居家一个叫洛克希·李·史密斯的小男孩练习小号独奏,洛克希准备在学校音乐会上演奏;她还答应替妈妈做三件复杂的差使;还准备和父亲一起去参加在加登城举办的一个4ˉH聚会。聚会结束后,还有午餐要做,吃完午餐,还要做在贝弗里婚礼上当伴娘时穿的礼服,这件礼服她已经设计好了,正在缝制。照目前的状况,除非取消某项安排,否则就没有时间教乔利妮做樱桃馅饼了。
“卡茨太太,请等一会儿,不要挂断电话,好吗?”
她穿过屋子,走到父亲的办公室。这间办公室朝外有一个供普通来访者进出的入口,一扇推拉门把办公室和客厅隔了开来。克拉特先生有一位名叫杰拉尔德·冯·弗里特的年轻助手帮他管理农场,虽然他偶尔和弗里特共用这间办公室,但基本上这里是他个人的隐身处,一间整洁的庇护所。墙壁上镶嵌着胡桃木薄板,上面挂着气压计、雨表和一副双筒望远镜,他坐在里面就像一位船长,一位领导河谷农场穿过岁月中危险航线的领航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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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一章(8)
“没关系,”对于南希的问题,他回答说,“不用去4ˉH聚会了。我带凯尼恩去。”
于是,南希拿起办公室里的电话,告诉卡茨太太说:“可以,就把乔利妮带来吧。”但是她皱着眉头挂了电话。“真奇怪,”她一边说一边环视办公室,只见父亲正在帮凯尼恩加一栏数值,冯·弗里特先生坐在靠近窗户的桌子旁。他是那种沉默寡言的人,英俊的面容上有些皱纹,这使得南希在背后称他是希斯克厉夫。“我老是闻到一股香烟味儿。”
“是你呼出来的?”凯尼恩问道。
“不,是你呼出来的。”
南希的话令凯尼恩安静下来,因为他明白南希知道他曾偷偷抽过一阵子烟。不过,那以后,南希也抽过。
克拉特先生拍了拍手,说道:“行了,别说了,这里是办公室。”
南希跑上楼,换上了一条褪色的李维斯牌牛仔裤和一件绿色的套头衫,在手腕上戴上了一块金表,这块表在她最有价值的财产中排名第三。第二件是她最亲密的朋友,一只名叫艾温鲁德的猫。而居第一位的是博比送给她的图章戒指,这是一件令她难以处理的证明他俩“情侣关系”的证物。她把这枚戒指戴在大拇指上,因为戒指是按男人的尺寸做的,即使在戒指上缠了胶带,也没有哪根手指能恰好戴上。南希是个漂亮的姑娘,身材苗条,像男孩子一样充满活力,她长得最美的部分是那一头闪着栗子色光芒的短发和像香皂一样光洁的皮肤,虽然皮肤上面有一点儿雀斑和去年夏天被太阳晒过留下的红印。她那双睁得大大的眼睛湿润而透明,像阳光映射下的淡色啤酒。就是这双眼睛令她立刻赢得别人的好感,也同时说明了她的纯洁、细心以及很容易被激发起的同情心。
“南希,”凯尼恩喊道,“苏珊来电话了!”
苏珊·基德维尔是南希的闺中密友。她又一次去厨房里接电话。
“老实交代,”苏珊用这种命令的口气在电话里发出了连珠炮式的责问,“你为什么挑逗杰里·鲁斯?”和博比一样,杰里·鲁斯也是学校的篮球明星。
“昨天晚上?哎呀,我没有和谁调情呀。你这么说,是不是因为我俩拉手来着?演出的时候,他刚好来到后台。我当时正紧张着呢。所以他握着我的手,给我鼓劲儿。”
“很甜蜜呀,然后呢?”
“博比带我去看鬼片。我们手挽着手。”
“吓人吗?我说的不是博比,是电影。”
“他觉得不吓人,还笑呢。但是你了解我,嘭!我吓得从座位上掉了下来。”
“你在吃什么呢?”
“什么也没吃。”
“我知道你在啃指甲。”苏珊说。她猜对了。尽管南希努力过,但她还是改不掉啃指甲的习惯,只要一遇到麻烦,她就会啃指甲,一直啃到指甲肉。“说呀,出了什么事没有?”
“没有。”
“南希。Cest moi①……”苏珊正在学法语。
“唉,是我爸爸。三个星期以来,他的情绪一直很可怕。至少,在我身边的时候是这样。昨天晚上我回家时,他又开始说起那件事了。”
“那件事”无需暗示,这个问题两个朋友已经彻底讨论过了,并且意见一致。苏珊从南希的角度总结这个问题,曾说:“你现在爱博比,你需要他。但博比心里也清楚发展下去是没前途的。以后,等我们离开这儿去曼哈顿时,在我们面前将会出现一个崭新的世界。”堪萨斯州立大学就在曼哈顿,两个女孩计划到那里去学习艺术,并且住在一起。“不管你希不希望,一切都将改变。但是现在你没法改变,住在霍尔科姆,每天看见博比,每天坐在同一间教室里,没有理由改变。因为你和博比是非常幸福的一对儿。在你独自一人的时候,这也许会成为令人愉快的回忆。你难道不能让你爸爸理解这一点吗?”
是的,南希没办法。“因为,”正如她向苏珊解释的那样,“无论我什么时候谈起这件事,他就瞪着我,好像我不应该爱博比,或者不该那么爱他。我一下子就瞠目结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我只想做他的女儿,做他希望我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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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一章(9)
对此,苏珊没有回答;这涉及到情感,这种关系超越了她的经验。她和母亲住在一起,她母亲在霍尔科姆学校教音乐,苏珊记不清自己父亲的样子了,因为多年前,在他们的加利福尼亚老家,苏珊的父亲有一天离开家后就再也没回来过。
“不管怎么样,”此时南希接着说道,“我敢肯定,不是我使他发脾气。肯定是别的事,他真正忧虑的事。”
“你妈妈?”
南希其他的朋友可不敢作出这样的暗示。然而,苏珊早已得到了特许。她刚来霍尔科姆的时候,是一个忧郁、爱幻想、身材苗条、脸色苍白的敏感的女孩,当时她八岁,比南希小一岁。克拉特夫妇热情地接纳了苏珊,这个从加利福尼亚来的没有父亲的小姑娘很快便成为克拉特家的一员。七年来,南希和苏珊这对朋友从未分开过,她们两个罕见地相似,同样地敏感,彼此都是难以替代的。但是从去年九月份开始,苏珊从当地的学校转到加登城一所被认为比较高级的学校去了。对于霍尔科姆那些想上大学的学生而言,这是正常的程序。但是,克拉特先生是一个热爱社区的死硬派,认为这种背叛行为是对社区精神的冒犯。霍尔科姆学校对他的子女来说已经足够好了,所以他们将继续待在那儿。这样一来,两个女孩便不能在一起了。白天里,南希深深地感到了朋友不在身边的空虚,和苏珊这样的朋友在一起,不用拘谨,可以无话不谈。
“但是我们都为妈妈感到高兴,那些好消息你都知道。”然后,南希接着说:“你留心听着,”她犹豫了一下,仿佛正在鼓起勇气,要说出一番出人意料的话,“为什么我不断地闻到烟味呢?老实说,我觉得自己正在失去自制能力。不论是在车里,还是在房间里,好像总是有人在那些地方待过,还抽过烟。肯定不是我妈妈,也不可能是凯尼恩。凯尼恩不敢……”
克拉特家里故意不设烟灰缸,来访者多半也不敢在他家里抽烟。苏珊慢慢明白了其中的含意,但这样的做法是有悖常理的。不管克拉特先生面临着怎样的焦虑,她都不能相信他会在香烟中寻求安慰。苏珊还没来得及问这是否是南希的真正的意思,南希就急急忙忙地说道:“对不起,苏珊。我得走了,卡茨太太来了。”
迪克正开着一辆1949年款的黑色雪佛兰轿车。佩里钻到车里以后,检查了一下后座,看看他的吉他是否安然无恙。昨天晚上,在给迪克的一群朋友演奏之后,他忘了把吉他拿走,结果落在了车里。这是一把很旧的吉布森牌吉他,经过砂纸打磨,上过蜡,外表呈淡黄色。在吉他的旁边还有另外一些东西:一把崭新的十二毫米口径的半自动霰弹猎枪,枪管镀着一层烤蓝,枪托上镶着运动员追逐野鸡的标记,还有一个手电筒,一把钓鱼时用的小刀,一副皮手套,以及一件装满了子弹的打猎马甲,给这幅奇妙的静物画增添了情趣。
“你就穿这玩意儿?”佩里指着马甲问道。
迪克用指节笃笃地敲着挡风玻璃说:“打扰你了,先生。我们是出来打猎的,迷了路。我们能用一下电话吗……”
“是的,先生,我明白你的意思。”
“小菜一碟,”迪克说道,“我向你保证,亲爱的,我们将让他们血染墙头。”
“应该是‘那些墙’。”佩里说。佩里是字典迷,十分喜爱那些晦涩生僻的字眼,从在堪萨斯州监狱和迪克同处一室以来,他就一直试图提高迪克的语法,扩展他的词汇量。迪克并不厌恶佩里的指教,相反,他像个小学生似的,试图取悦老师。有一次他写了一些诗,虽然内容非常淫秽,但佩里却认为这些诗妙趣横生。他托人在一家监狱工厂把手稿用皮革封面装订成册,烫上金色,取名为“下流的笑话”。
迪克穿着一件蓝色的工作服,衣背上还写着一行广告:鲍伯·桑兹汽车修理厂。他和佩里驱车沿奥莱西大街一直开到鲍伯·桑兹汽车修理厂。八月中旬出狱后,迪克便受雇于此干活。迪克是个能干的机械师,每周挣六十美元。他今天上午打算干的活不应该拿工钱,桑兹先生每周六都让迪克值班,他没想到自己竟然付钱让雇员检查起自己的车来。在佩里的协助下,迪克开始工作了。他们更换了机油,调整了离合器,检查了电池,更换了一根不合格的轴承,安装了新的轮胎,所有这一切都是必要的工作,因为今天和明天要指望这辆老雪佛兰立下汗马功劳呢。


冷血 第一章(10)
“因为老头子总是在我身边,”迪克回答说,佩里想知道约好了在小宝石咖啡馆见面,他为什么来晚了。“我不想让他看见我拿着枪走出屋子。上帝,那样他就知道我说谎了。”
“明白了。但是你是怎么说的呢?最后又怎么样了?”
“正像我们说的。我说我们要出去一个晚上,要去斯科特堡看望你姐姐。因为你姐姐为你存了一笔钱———一千四百块钱。”佩里有一个姐姐,实际有过两个,但活着的那个并不住在斯科特堡,在离奥莱西八十五英里的一个堪萨斯州小镇。事实上,佩里也不清楚姐姐眼下的地址。
“那么他很恼火?”
“他为什么要恼火?”
“因为他讨厌我。”佩里说道,他的声音既柔和又一本正经,虽然声音不大,但他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准确,仿佛是从牧师嘴里吐出的烟圈一样。“你妈也讨厌我。我看得出来,他们看我的方式简直难以形容。”
迪克耸了耸肩,“这和你无关,真的。这不过是因为他们不喜欢我和任何从监狱里出来的人见面。”迪克两次结婚,两次离婚,现在二十八岁,是三个男孩的父亲,因保证和父母住在一起而获得了假释。他的家里人,包括一个弟弟,都住在奥莱西附近的一个小农场里。“他们不喜欢任何佩戴着表示是同行朋友的小标记。”他补充说,摸摸左眼下一个蓝色的小点,这是一个标记,凭借这个,过去某些狱友便可以认出他来。
“我懂了,”佩里说,“我对此表示同情。他们都是好人。你妈真是一个可爱的人。”
迪克点了点头,他也是这么想的。
中午时分,他们放下工具,迪克启动发动机,听了听马达空转时发出的持续不断的咆哮声,他很满意,工作做得很彻底。
南希和她的崇拜者乔利妮对于她们早上的工作也很满意,实际上,瘦瘦的十三岁的乔利妮既骄傲又兴奋。她久久地凝视着这位曾获得蓝绶带的获胜者,凝视着格子状脆皮下的樱桃在烤箱中慢慢烘烤,她情不自禁地拥抱南希,问道:“说实话,这真的是我自己亲手做的吗?”南希笑了,也拥抱着乔利妮,向她保证这的确是她亲手做的,南希仅助了一臂之力而已。
乔利妮一个劲儿地劝她们立即品尝———放凉了就没味儿了。“求你了,我们俩吃一块儿吧。你也来吃吧。”她对走进厨房的克拉特太太说。克拉特太太微笑了,愿意尝一尝;可是她头疼,不得不说道:“谢谢你,但是我没胃口。”至于南希,她没有时间;洛克西·李·史密斯的小号独奏正等着她去教呢,然后还要给妈妈办几件事,其中一件涉及到为新娘举办的送礼会,这是加登城的一些姑娘给贝弗里组织的,另一件事是为感恩节盛会的到来作准备。
“你去吧,亲爱的,我会陪乔利妮等她妈妈来接她的。”克拉特太太说,然后她以一种难以抑制的羞怯对女儿补充说:“如果乔利妮不介意让我陪她的话。”虽说在少女时代曾荣获演讲比赛的奖金,但人到中年以后,她说起话来似乎变成了一样的道歉式的口吻,在情绪不佳的时候,总是担心自己会冒犯别人。“我希望你理解,”在女儿走后,她继续说道,“我希望你不会认为南希粗鲁吧?”
“哎呀,怎么会呢!我都爱死她了。是的,每个人都爱她。没有人能与南希相比。你知道斯特林太太怎么说吗?”乔利妮指的是她的家政学教师。“有一天她对全班同学说:‘南希·克拉特永远都是匆匆忙忙,但她永远都有时间。而这就是一个淑女的定义。’”
“是的,”克拉特太太回答说,“我所有的孩子都很有效率。他们不需要我。”
乔利妮以前从未和南希“古怪的”妈妈单独待过,但是不管她以前听过怎样的议论,她感到很自在,因为尽管克拉特太太自己不太放松,但却具有一种令人放松的品质,正如自身没有防备的人对别人也不构成威胁一样,一般都是这样的。克拉特太太那张长得像心脏似的慈祥的面孔,她那无助的表情,以及像影子般无足轻重的地位,甚至在乔利妮这样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的心里,也激起了一股要保护她的激情。但想想看,她竟是南希的母亲!她看起来更像一个阿姨,一个来访的未婚老阿姨,虽然有点儿怪,但人是很好的。


冷血 第一章(11)
“不,他们不需要我。”她一边重复说,一边给自己冲了杯咖啡。虽然家里的其他人都遵守她丈夫的不许喝这种饮料的禁令,但她每天早晨都要喝两杯,而且经常喝过咖啡后,一整天都不吃别的东西。她体重只有九十八磅,双手瘦骨嶙峋,两枚戒指,一枚是结婚戒指,另一枚镶有钻石,很配她,看上去很舒服。
乔利妮切下一块樱桃派,“哇!”她说着便狼吞虎咽起来,“这些东西我打算一周七天每天都做。”
“唔,你们都有弟弟,男孩子吃馅饼吃得才多哩。克拉特先生和凯尼恩,我知道他们对于馅饼从不感到厌烦。但是做厨师的却会感到厌倦———南希常对馅饼不屑一顾。你也一定会这样的。不,不,我为什么要这么说?”克拉特太太把无边眼镜摘了下来,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原谅我,亲爱的。我肯定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什么是厌倦的。我肯定你会永远快乐……”
乔利妮沉默不语。克拉特太太声音中的慌乱使她的感觉起了变化。乔利妮有些迷惑不解,她希望妈妈快点儿来带她回家,妈妈答应十一点钟来接她。
此刻,克拉特太太平静了一些,她问道:“你喜欢小的东西吗?喜欢不起眼的小东西吗?”她邀请乔利妮到餐厅去参观古董架,那上面分门别类地摆放着小人国的东西:小剪子、小顶针、水晶花篮、玩具小人像、刀叉……“其中有些东西,是我从小就有的。爸爸、妈妈,我们全家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加利福尼亚,就在海边上,那儿有间商店专门卖这些可爱的小玩意儿。你瞧,这些杯子。”一套放在一个小盘子里的玩具茶杯,在她的手里微微颤抖。“这是我父亲送给我的,我有一个幸福的童年。”
她是一个名叫福克斯的富裕的小麦种植者唯一的女儿,三个哥哥都把这个妹妹当做掌上明珠。虽然她没有被惯坏,但一帆风顺的成长却令她认为生活就是一系列惬意之事的组合:在堪萨斯州过秋天,在加利福尼亚过夏天,一堆用作礼物的茶具。她十八岁的时候,受一本南丁格尔传记的激发,进入设在堪萨斯州大本德的圣玫瑰医院学习护士专业。她其实并不想当护士,两年以后,她承认,医院的现实,那里的情景和气味,令她感到恶心。然而直到今天,她仍然为没有完成学业获得学位而后悔———“只是想证明,”正如她对一位朋友所说的那样,“我也曾经有所追求。”然而,她遇见了赫伯,并且和他结了婚。赫伯当时是她大哥格伦的大学同学。实际上,因为两家住的地方相距不过二十英里,她早就认识了赫伯,但是克拉特家是普通的农民,从不跟富裕而有教养的福克斯一家来往。然而,赫伯长得很英俊,为人很有责任感,意志坚强,他希望得到邦妮,而她也坠入了情网。
“克拉特先生经常去旅行,”她对乔利妮说,“哦,他总是出发去什么地方。华盛顿、芝加哥、俄克拉荷马,还有堪萨斯城。有时候,他好像从不在家一样。但不管走到哪儿,他总是记着我是多么喜爱这些小东西。”她打开一把小纸扇。“这是他从旧金山给我买的,只花了一便士。但它不是很漂亮吗?”
婚后第二年,伊芙安娜出生了,三年以后,生下了贝弗里。每一次分娩之后,这位年轻的母亲都会经历一次难以形容的情感低潮:悲伤攫住了她,使她在一种歇斯底里的状态里不停地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来回徘徊。贝弗里和南希的出生之间隔了三年,这三年里,每到周末全家便去野餐,夏天还到科罗拉多州去度假,这三年是她真正掌管全家的三年,她是全家快乐的中心。但是,随着南希和凯尼恩的出生,一种产后抑郁症不断重复出现。在儿子出生之后,那种悲伤感就再也无法摆脱了,那种感觉如同一块不知何时会下雨的乌云纠缠不去。此间也曾有过“好日子”,这些日子偶尔延长数周、数月,在这些日子里,她又恢复了“原样”,变成了被朋友们视为珍宝的热情而迷人的邦妮。但即使在最好的日子里,处于最好的状态的时候,她依然无法达到她丈夫日益频繁的社交生活所需要的活跃。“他是爱参加各种组织的人”,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她什么也不是,也不想是。因此,虽然彼此相敬如宾、绝对忠贞,但其实他俩已经开始半分半合了:他选择了一条社会活动的路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她的路线最终却是围绕着医院转。但她并没有万念俱灰,对上帝的信仰在支撑着她,有时一些世俗的东西也补充了她的信仰,使她相信上帝的仁慈即将到来。她从什么地方读到过一种奇迹般的药物,听说过一种新的治疗方法,或者就像最近那样,她开始相信是一条“萎缩的神经”在折磨她。


冷血 第一章(12)
“小东西是真正属于你的,”她一边说着,一边合上扇子,“不必把它们留在家里。你可以把它们装进一个鞋盒里随身带走。”
“带它们去哪儿呢?”
“哦,去哪儿都行。你也许会出去很长一段时间。”
几年前克拉特太太曾去威奇塔治过两个星期的病,在那儿住了两个月。有位医生认为经历一些事情会有助于她重新获得“充实和有用的感觉”。按照这位医生的建议,她租了一间公寓,然后找了一份工作,在基督教女青年会当档案管理员。她丈夫非常同情她,鼓励她大胆地去干,她真是欢喜至极。然而这种欢喜程度对她来说似乎是违反礼俗常规的,结果负罪感的影响最终超过了这次试验的治疗价值。
“也许你永远永不再回家了。所以随身带一点自己的东西总是很重要的,它们是真正属于你的。”
门铃响了,乔利妮的妈妈来了。
克拉特太太说道:“再见,亲爱的,”她把纸扇塞进乔利妮的手里,“这只是一件花了一便士买的东西,但是它很漂亮。”
后来,屋里只剩下克拉特太太独自一人。凯尼恩和克拉特先生去了加登城;杰拉尔德·冯·弗里特一早便离开了;收拾家务的女佣,也是她可以无话不谈的赫尔姆太太周六不工作。她也许应该回到床上去———她太少下床了,以至于可怜的赫尔姆太太必须每星期抢个空给她换两次亚麻床单。
二楼有四间卧室,她的那间位于宽敞的走廊的尽头,是最里边的一间。卧室里只有一个摇篮,是她给来访的外孙女买的,除此之外,别无它物,显得空荡荡的。如果摆上帆布床,这个走廊还可以当一间大卧室用。克拉特太太估计,在感恩节期间,这条走廊可以容纳二十位客人,其他客人可以住汽车旅店或邻居家。在克拉特的亲属中,感恩节聚会是一年一度的,大家轮流做东,今年轮到了赫伯,所以必须得作准备。但是正如事有巧合,又碰到了贝弗里的婚礼要准备,克拉特太太对能否经受得住其中的一件一点信心也没有,无论哪一件都必须作出决断。这正是她所不喜欢的,一听就感到恐惧,无论丈夫哪一次出差在外,希望她在他不在时,对农场的事务作出随机应变的判断,这是不堪忍受的,是一个折磨。如果她犯错了怎么办?如果赫伯不高兴了怎么办?最好还是锁上卧室的门,假装什么都没听见,或者,就像她有时说的那样:“我不行。我不知道。对不起。”
她深居简出的那个房间很是简朴,如果不是有一张床的话,来访者也许会认为这间房子一直没人住。一张橡木床,一个胡桃木柜子,一个床头桌,除了灯,一扇挂着窗帘的窗户以及一幅耶稣正在水中行走的画之外,屋子里就没有别的东西了。她并没有把贴身物品搬进屋里,而是和丈夫的东西混放在一起,好像通过保持屋子的冷清,可以减轻她不和丈夫同居的歉疚。柜子上唯一正在使用的抽屉里放着一包克里内克丝牌纸巾,一把电热壶,几件白色的女式睡衣和一些白色棉袜。她总是穿着袜子睡觉,因为她总是觉得冷。出于同样的原因,她习惯于关着窗户。前年夏天,在一个能把人热化了的八月的星期天,当她独自待在这儿的时候,偶然发生了一件麻烦事。那天来了一些客人,这些朋友是应邀来农场摘桑葚的,苏珊的妈妈威尔玛·基德维尔太太也在其中。像大多数经常受到克拉特夫妇款待的人一样,基德维尔太太也接受了女主人不出现的现实,她以为,像往常一样,邦妮不是“不舒服”,就是“去了威奇塔”。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一到去果园的时间,基德维尔太太肯定会拒绝;作为一个在城市中出生的女人,一个容易疲倦的女人,她希望呆在屋里。后来,当她正在屋里等待朋友们摘完果实回来时,她听到了恸哭声,这哭声悲伤得令人心碎。“邦妮?”她一边叫着,一边跑上楼去,穿过走廊跑进邦妮的房间。当她打开屋门,屋里聚集的热气像一只突如其来的手,可怕地捂住了她的嘴;她急忙过去想打开窗户。“别动!”邦妮大叫一声,“我不热,我冷。我快冻僵了。天哪,天哪,天哪!”她猛烈地挥动着胳膊。“求你了,天哪,别让别人看见我这样。”基德维尔太太坐到床上;她想用胳膊搂住邦妮,最终邦妮让她搂住了。“威尔玛,”她说道,“我一直听你的,威尔玛,你们所有的人都是欢声笑语,过得幸福愉快。而我样样事情都得不到乐趣。包括一生中最好的时期,包括在孩子们身上———所有的事情都不如意。不久以后,就连凯尼恩也要长大成人,变成一个男子汉。在他的记忆里,我会是什么样呢?像鬼一样,威尔玛。”


冷血 第一章(13)
此时,在她生命中的最后一天,她将惯常穿的印花便服挂在衣橱里,穿上拖地的女睡衣和一双崭新的白色袜子。然后,在临睡前,她把日常戴的眼镜换成一幅阅读时用的眼镜。虽然她订了好几份期刊(《妇女之家》月刊、《麦考斯》、《读者文摘》,以及《卫理公会教徒家庭》半月刊),这些杂志都不在床头桌上面,那上面只放了一本《圣经》。书页中间夹着一张书签,一块紧绷的波纹绸,上面绣着这样的箴言:“谨慎为要,密切注意,并且祈祷:因为你不知道死期何时到来。”
这两个年轻男子之间没有多少共同之处,但他们并未意识到这一点,因为二人拥有许多同样的表面特征。比如,两人都爱吹毛求疵,有洁癖,对于修饰指甲很在意。上午检修汽车后,两人在汽车修理厂的盥洗室里花了大半个钟头梳洗打扮。身上脱得只剩一条三角裤的迪克和他穿好衣服时判若两人。穿着衣服时,他看起来像一个身体瘦弱、胸部凹陷、身材中等的金发年轻人;但脱下衣服后则看出来他绝不是那种人,相反倒显现出一个次重量级拳击手的身材。一个咧着嘴狞笑的蓝色猫脸文身覆盖在他的右手上,一只肩膀上还刺着一朵盛开的蓝玫瑰。更多自己设计、自己制作的标记装饰着他的胳臂和躯干:一个龙头,张开的大嘴里有一个人的骷髅;乳防丰满的裸体画;一个挥舞着干草叉的小鬼;在潦草的十字架的旁边是“和平”两个字,还放射出神圣的光线;两件表达感情的混合物:一个是一束献给父母的鲜花,另一个是纪念迪克和卡罗尔之间爱情的心形图案。他十九岁时和卡罗尔结婚,六年后,他为了和另一个年轻的女士“去做正确的事”而和她分手了。那位女士成了他最小的儿子的母亲。(“我有三个孩子,我绝对会好好照顾他们,”在申请假释时他曾这样写道,“我妻子再婚了。我已经结了两次婚,所以我不想和我的第二任妻子再有任何联系。”)
令人印象深刻的既非迪克的体格,也非全身用墨水画的艺术品,而是他那张脸,那张各个部分搭配错位的脸。他的脑袋就像一个苹果被从中间平分为两半,然后偏离中心的小部分被凑合在一起。他曾出过事,排列不整的五官是1950年一次车祸的结果。那次车祸使他的长下巴和窄脸翘了起来,左半边脸比右半边低,结果嘴唇变歪了,鼻子也斜了,而他的两只眼睛不但不在一条水平线上,而且连大小也不一样了,左眼完全弯曲,斜视的眼睛流露出恶毒、令人作呕的神情,虽然这不是他故意如此。似乎这是他本性深处沉渣泛起的警告信号。但是佩里对他说:“这只眼睛并不重要。因为你有一个迷人的微笑,这一笑真起作用啊。”的确,微笑的动作使他的脸的各部分回到了正确的位置上,使人可以辨认出并未失常的人性:一种带有美国派头的“好小伙”,留着成年人的平头,头脑很清楚但并不聪明。(实际上,他非常聪明。监狱给他做的智商测验评分为一百三十;在监狱内外,一般人的得分在九十到一百一十之间。)
佩里也一样有残疾,他在一次摩托车车祸中受的伤比迪克的伤还要严重,他在华盛顿州立医院和另外一家医院里住了半年,只能拄着拐杖。虽然这起车祸发生在1952年,但他那条五处受伤、变瘸变短的腿令他疼得成了阿司匹林成瘾者。虽然他的文身比迪克少,但却更为精致,不是那种业余爱好者自我陶醉的作品,而是火奴鲁鲁和横滨文身大师创作的艺术杰作。“小甜饼”是一个他住院时对他很友好的护士的名字,他把它刺在了右肩头;在左肩上刺着一头蓝皮、黄眼、红牙,正在咆哮的老虎;胳膊上刺着一条盘在匕首上、正在吐信子的蛇,其他地方刺着隐约可见的骷髅、墓碑和一朵盛开的菊花。
“好啦,美女,放下梳子。”迪克说道,他穿好了衣服,准备出发。迪克脱掉工作服后,穿上了一件灰色的卡其布上衣,一件合体的衬衫,和佩里一样,他也穿了一双高筒黑皮靴。佩里一直没找到适合他那条缩短了的腿的裤子,穿了一条裤脚挽起的蓝色牛仔裤和一件皮防风上衣。他俩又是擦洗,又是梳头,打扮得像一对去赴约会的纨绔子弟。两人走出屋门,向汽车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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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一章(14)
奥莱西是堪萨斯城的郊区,而霍尔科姆也许可以称为加登城的郊区,奥莱西和霍尔科姆之间的距离大约是四百英里。
人口一万一千人的加登城是在南北战争结束后不久,由聚集而来的开拓者们建设而成的。一位名叫C·J·琼斯(外号“野牛”)的捕杀野牛的巡游猎人和加登城的扩展大有关系,加登城从几间帐篷和一些拴马桩演变成一个富饶的农牧场中心,这里有让人嬉戏欢闹的酒吧,有一座歌剧院,那座豪华的旅馆大概位于加登城和丹佛之间。总而言之,在那些边疆开拓者的幻想里,只有五十英里以外道奇城里一座更有名的旅馆可以和它媲美。“野牛”琼斯先生在破产以后发了疯,在他生命最后的几年里,他一直在向居民大声疾呼,禁止对动物实行不道德的灭绝性的捕杀,他自己为了获利曾捕杀过这些动物。今天,昔日的荣耀已经随着琼斯先生一道被埋葬了,只有一些纪念物还存在:一排色彩柔和的商业建筑被称为“野牛街区”;曾经辉煌壮丽的温泽旅馆,连同它那至今仍显华丽的高天花板酒吧和布置有痰盂和盆栽棕榈树的环境,被美茵大街上标志性的百货商店和超级市场所包围,很少有旅客光临了。温泽旅馆那阴暗巨大的房间以及可以发出回音的走廊虽然可以使人发思古之幽情,却无法和装备了空调的华伦旅店或者提供电视机和温水游泳池的麦迪汽车旅馆相竞争。
任何人,无论是乘坐火车还是乘坐汽车作穿越美国大陆的旅行,都可能经过加登城,但却很少有旅客能记住经过该城时的情景,这种看法也是合情合理的。加登城看起来不过是美国大陆中部,几乎是正中间,一座相当规模的城镇。但当地的居民未必会同意这样的看法,即使它是正确的。虽然他们过高地估计了当地的条件(“找遍全世界,哪里还能找到比这儿更友好的居民、更清新的空气、更甘甜的水?”“如果我去丹佛的话,也许会拿到比这儿高三倍的薪水,但是我有五个孩子,我觉得没有什么地方比这儿更适合抚养子女了。学校里有各种各样的体育运动。我们甚至还有一座初级学院。”“我来这儿实习法律,这是一件偶然的事,我从未想过要留在这里。但是当有机会可以离开时,我却想,为什么要走呢?到底为什么要走呢?也许这儿不是纽约———但谁稀罕纽约?优秀的邻居,人们互相关心,这才是最重要的。一个体面人所需要的一切我们这儿都有,漂亮的教堂,还有高尔夫。”)但是新来到加登城的人一旦适应了晚上八点以后主要街道的寂静,就会发现许多支持居民们自我夸耀的理由:一所管理出色的公共图书馆,一家有竞争力的日报,到处是绿草茵茵、树荫怡人的广场,在平静的住宅区街道上,动物和孩子可以安全地自由奔跑,以及一座小型动物园的大公园(“看啊,北极熊!”“瞧,大象彭尼!”),还有一座占地数英亩的游泳池(“世界上最大的免费游泳池!”)。诸如此类的设施以及灰尘和风,连同永远呼啸的火车汽笛声,组合在一起,构成了“家乡小镇”,令那些已经离开加登城的人在想起家乡时顿生乡愁之思,而给那些依然留在此地的人一种落地生根的满足感。
毫无例外,加登城的居民不承认镇上的全体居民可以按照社会地位分成等级(“不,先生。这儿没那种事。不考虑财富、肤色或宗教信仰,所有人一律平等。所有事情都应按照民主的方式办理。我们就是如此”)。但是,显然,就如同其他人类的聚居之处一样,在这里等级的区分还是鲜明可辨的。从这儿往西一百英里,就会越出“圣经区域”,那里是美国正统宗教信仰十分虔诚的地区,在那里,如果一个人没有正式的理由,就必须正经八百地接受宗教信仰。而芬尼县仍处于正统教派教徒较多的几个州的势力范围之内,因此,一个人是否加入教会是影响其社会地位的最重要的因素。浸礼会教徒、卫理公会教徒和天主教徒占全县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不过在精英阶层中———商人、银行家、律师、医生,以及占据金字塔顶部的地位显赫的农场主———长老派教徒和圣公会成员占了绝大多数。偶尔,卫理公会教徒也受到欢迎,曾经有一位民主党人士也渗透进来,但是总的说来,统治阶层是由信仰长老会和圣公会的右翼共和党人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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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一章(15)
作为一个受过教育并在本专业领域取得成功的人,作为一个共和党终身党员和一位教堂领袖———虽然是卫理公会教堂,克拉特先生有资格跻身于当地的名门望族之列,但是就如同他从不参加加登城乡村俱乐部一样,他从未试图与当地的统治阶层有什么联系。恰恰相反,那些人的爱好他全不喜欢:他从不玩纸牌、打高尔夫、喝鸡尾酒,或者吃晚上十点的自助餐。实际上,任何娱乐他都觉得“没有什么用处”。这就是为什么在阳光明媚的星期六,他没有参加高尔夫球四人对抗赛,而去担任4ˉH俱乐部一次会议的主席的原因。(南希和凯尼恩从六岁起就是4ˉH的忠实会员。)会议快要结束的时候,克拉特先生说:“现在我要说一件有关我们的一位成年会员的事情。”他的眼睛向一位被四个胖乎乎的日本小孩围着的丰满的日本女人望去。“你们都认识西杜·阿西达太太,知道他们一家是如何从科罗拉多州搬到这儿来的,两年前,他们来到霍尔科姆,开始经营农场。他们是一个善良的家庭,拥有像他们这样的人是霍尔科姆的幸运。任何人都会告诉你,无论谁一生病,阿西达太太就会过去探望,没有人能算出阿西达太太在把亲手烹调的味道鲜美的汤送给他们前走了多少路。还有那些鲜花,这些花是在你们认为不能种的地方长出来的。你们都还记得吧,她为去年4ˉH俱乐部义卖的成功作出了多大贡献。因此,我建议我们在下星期二的庆功宴上授予阿西达太太奖品。”
她的孩子用力拖她,用肘推她,她的大儿子叫道:“啊,妈妈,说的是你呀!”但是阿西达太太很害羞,她用那双圆圆胖胖的手擦了擦眼睛,笑了。她是一位佃农的妻子。她的农场风沙很大,十分偏僻,位于加登城和霍尔科姆之间。4ˉH俱乐部大会结束后,克拉特先生通常都会开车送阿西达回家,今天也同样如此。
“哎,真是令人大吃一惊,”当他们坐在克拉特先生的卡车里,沿五十号公路回家时,阿西达说道,“赫伯,我好像总是麻烦你。不过,还是得谢谢你。”她在来到芬尼县的第二天就遇到了克拉特先生,那天正是万圣节前夜,他和凯尼恩带着一大堆南瓜和西葫芦前来登门拜访。在这艰苦的第一年里,这些农产品———一筐筐的芦笋、莴苣被作为礼物送给了阿西达,当时她没有种这些作物。还有,南希经常带着“宝贝”来,让孩子们骑。“你知道,不管从哪方面看,这儿都是我们住过的最好的地方。西杜也这么说。我们的确不愿意离开这里,连想到这个念头都感到讨厌。离开这儿,就要全部重新开始。”
“离开?”克拉特先生感到诧异,放慢了车速。
“嗯,赫伯。在这儿的农场,我们正在给人家干活,西杜认为我们可以做得更好。也许要去内布拉斯加。但是一切都还没定下来。到目前为止,还只是这么一说。”她说话的声音是热忱的,总像是要笑出来,令人伤感的消息一经她的嘴说出来,不知道为什么,就令人感到愉快。但是看到她令克拉特先生感到难过,阿西达转换了话题。“赫伯,你是男子汉,给我你的看法。”她说道,“我和孩子们一直在努力攒钱,我们想在圣诞节的时候给西杜一个大礼物。他最需要的是牙齿。现在,假设你的妻子要给你三颗金牙,这件错误的礼物会不会打击你?我的意思是,让一个男人在牙医的椅子上度过圣诞节合适吗?”
“你真是出人意料。别想着法儿离开这里。我们会把你捆起来的。”克拉特先生说,“是的,不错,金牙,当然可以,要是我,我会被逗笑的。”
他的反应令阿西达太太感到高兴,因为她知道除非他有这个意思,否则他是不会同意这个计划的;他是一位绅士。她从未看过他“故意取悦女人”,或者趁人之危,或者不遵守诺言。她现在冒昧得到了允诺。“我说,赫伯,别叫我在宴会上发言了,好吗?那不适合我。你就不一样了。你可以站着向几百人、几千人讲话。而且可以轻易地说服任何人,使他们相信任何事。什么事都吓不倒你,”她说道,评论着克拉特先生被人公认的品质:无所畏惧的自信,这使他脱颖而出,不过自信在为他赢得尊敬的同时,也多少限制了别人对他的爱意。“我无法想象你会害怕。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能谈吐自如,沉着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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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一章(16)
中午时分,那辆黑色的雪佛兰到达了堪萨斯州的恩波里亚,一座很大的市镇,差不多算是一座城市,这儿是一个安全的地方,因此车里的人决定在这儿买点东西。他们把车停在路边,然后四处漫步,直到一家挤满顾客的百货商店出现在眼前。
他们买的第一件物品是一副橡胶手套,这是给佩里买的,他忘记了带自己的那幅旧手套,而迪克带了。
他们向一个陈列着女用纺织品的柜台走去。在经过一番争论后,佩里说:“我要买一双长统袜。”
迪克不同意。“难道我的眼光不行?这些袜子颜色都太浅,什么也遮不住。”
“小姐,”佩里的叫喊引起了一位女售货员的注意,“你们有黑色的长统袜卖吗?”当女售货员告诉他没有时,佩里建议他们另找一家商店,“黑色是十分安全的。”
但是迪克已经拿定了主意:任何颜色的长筒袜都是不必要的,都是累赘,这笔钱是白白浪费的(“我为这次行动花的钱已经够多的了”),而且,毕竟他们遇到的任何人都不会活着成为目击证人。“决不会有证人。”他提醒佩里,这样的话佩里的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这句话令佩里感到愤怒,迪克说出这句话的口气仿佛他俩已经解决了所有的问题;也许有他们没发现的目击者,不承认这一可能性是愚蠢的。“一旦发生不应发生的事情,可就全砸了。”他说道。但是,迪克却露出了洋洋自得、幼稚的微笑,他不同意佩里的说法:“不要瞎幻想了。绝对不会出错的。”不会。因为这是迪克制订的计划,从跨出第一步到最后悄悄收场,每一个步骤都策划得完美无缺。
接着,他们又对绳子发生了兴趣。佩里仔细察看绳子的质地,还试了试。他曾在商船上工作过,精通绳子,擅长用绳子打结。他选择了一条白色尼龙绳,这种绳子像钢筋一样结实,却又比较轻。他俩商量需要多长的绳子。这个问题使迪克急躁起来,虽然他说自己的通盘考虑都是完美的,但他却无法确定究竟需要多长,这使他感到很尴尬。最后,他说:“上帝啊,我怎么知道?”
“你他妈的不是个大明白吗?还有什么你不比我更清楚的?”
迪克试探了一下。“有,那小子,还有那女的。也许还有另外两个。但这是星期六,他们也许有客人。就算有八个吧,或者十二个。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一个个都得去见上帝。”
“看起来好像很多。这才是肯定的。”
“我不是早就给你打过保票吗?亲爱的,我们将使他们血溅墙头。”
佩里耸了耸肩。“既然这样,我们最好买一整捆。”
绳子长达一百码,足够绑十二个人的。
凯尼恩自己动手做了一只箱子,一只用雪松做边框的樱桃木嫁妆箱。他想把这口箱子作为结婚礼物送给贝弗里。此刻,他正在所谓的地下密室里给箱子上最后一遍清漆。水泥地面的密室和屋子一样宽,里面的家具差不多全是凯尼恩的木工活(架子、桌子、凳子、一张乒乓球台)和南希的女红作品(令旧沙发焕然一新的印花棉布沙发罩、窗帘、绣着字的枕头:幸福在哪里?你睡在这里不必着迷但大有裨益)。凯尼恩和南希试图用油漆来驱散地下室里难以消除的阴郁气氛,但两人都没有意识到他们失败了。实际上,他俩都认为拥有密室是一个胜利和一种幸福。对南希而言,她可以在这里招待“同伴”而不用担心会打扰妈妈;对凯尼恩而言,他可以独自待在这里,随便钉呀锯呀,摆弄他的“发明”,其最新作品是一口深底电炸锅。紧邻着密室的是锅炉房,里面有一张放工具的桌子,上面还堆着一些其他正在做的东西:一台扩音器,一台老式的、需要上发条的手摇留声机,凯尼恩正打算让它恢复运转。
凯尼恩的外表和他双亲都不像,他的头发是深褐色的,剪成平头;身高六英尺,瘦瘦长长的;虽然长得很结实———有一次他为了救两只成年羊,在暴风雪里走了两英里,但却有着瘦高男孩的一项缺点:缺乏协调的肌肉。这个缺点,再加上没有眼镜便不能行动,使他无法参加运动队(篮球、棒球),哪怕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成员也不行。而这些运动正是大部分男孩子主要的业余活动,他们本来可以成为朋友的。他只有一个亲密的朋友,鲍勃·琼斯,泰勒·琼斯的儿子,他家的农场在克拉特家西边一英里。在堪萨斯农村,男孩子很小就开始开车了;凯尼恩十一岁的时候,经父亲允许,用他养羊赚的钱买了一辆装有A型发动机的旧卡车,他和鲍勃称这辆车为“追狼车”。在离河谷农场不远的地方有一片被称为“沙丘”的神秘土地,它像一片没有海水的沙滩一样,夜里郊狼在沙丘中潜行,成群结队地在一起嚎叫。在月圆之夜,两个男孩会袭击郊狼,追得它们四散奔逃,他俩试图用卡车超过狼群,不过很少能追上,因为即便是骨瘦如柴的郊狼也能跑出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而他们的卡车最高时速不过三十五英里,但是开车追狼有一种狂野而美妙的乐趣:在沙地上打滑的卡车,在月色映照下逃命的郊狼,正如鲍勃所说,这的确令人心跳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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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一章(17)
同样令人陶醉而收获更大的是围猎兔子。凯尼恩是个好射手,而鲍勃的枪法更好,有时候两人可以把五十只兔子送到“兔子工厂”去。那是加登城的一座加工厂,付给每只兔子十美分,这些动物在被快速冷冻后,卖给毛皮商人。但是对凯尼恩,也包括鲍勃,最重要的是周末,每到这时,他俩沿着河边一整夜打猎、远足:四处游逛,裹在毯子里,在日出时倾听翅膀的拍动声,踮着脚尖向发出声响的地方摸去,然后,最甜蜜的事情出现了,用皮带拴着一打野鸭大摇大摆地回家吃午饭。但是最近凯尼恩和他朋友之间发生了点变化。他们没有吵架,也没有明显的争执,其实什么也没发生,只是十六岁的鲍勃开始“和一个女孩交往”了,这意味着比鲍勃小一岁、仍是青春期单身汉的凯尼恩不能再指望他的陪伴了。鲍勃对他说:“等你到了我这么大,你的感觉就会不一样。我过去想的总是和你一样:女人,这算什么?但是当你开始和女孩谈话时,感觉非常美妙。你会明白的。”凯尼恩疑惑不解,他不能想象在一个女孩子身上浪费哪怕一小时,与其那样还不如把时间花在打枪、骑马、摆弄工具、修理机械甚至看书上。如果鲍勃不来,那么他宁愿独处。在性格上,他一点也不像克拉特先生的儿子,而更像邦妮的孩子,一个敏感而沉默寡言的男孩。他的同龄人都认为他“冷淡”,不过又都原谅他,“哦,凯尼恩。他是那种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人。”
凯尼恩让清漆自行干燥,他要去做另一项杂活,一件需要他走到户外的工作。他想清扫妈妈的花园。那块树叶乱堆的宝地正好位于邦妮卧室的窗户下面。当凯尼恩来到花园时,他看见一位雇员正在用铁锹松土,原来是女佣的丈夫保罗·赫尔姆。
“看见那辆轿车了吗?”赫尔姆先生问道。
是的,凯尼恩看见了停在车道上的那辆车,一辆灰色的别克,停在他父亲办公室的门外。
“我想你也许知道来的是谁吧。”
“如果不是约翰逊先生,我就不知道是谁了。爸爸说过他正等他来呢。”
赫尔姆先生(赫尔姆先生,次年三月死于中风)是位五十多岁的老头,表情忧郁,他孤僻的生活方式掩盖了一种极为好奇和警惕的本质;他想知道出了什么事。“哪个约翰逊?”
“推销保险的那个。”
赫尔姆先生小声嘟哝说:“你爸爸肯定有一大堆文件要签。我估计这辆车停在那儿有三个小时了。”
黄昏即将到来,冷风袭人,虽然天空依然湛蓝,但花园里菊花高大的茎秆的影子越来越长了。南希的猫正在菊花丛中嬉闹,用爪子抓凯尼恩和老赫尔姆用来绑植物的麻绳。突然,南希坐在胖胖的“宝贝”背上慢慢地从庄稼地里跑了过来,她刚去河里给马洗完澡回来,这是“宝贝”周六的乐事。特迪,那条狗,陪着他们,三者都是水淋淋的,闪闪发光。
“你会着凉的。”赫尔姆先生说道。
南希笑了。她从未生过病,一次也没有。从“宝贝”身上滑下来后,她躺到花园边的草地上,一把捉住猫,举在头顶上摇着,还亲了亲猫的鼻子和胡子。
凯尼恩感到恶心。“竟然亲动物的嘴。”
“你以前还亲过斯塔基呢。”她提醒凯尼恩。
“斯塔基是匹马。”那是他从小马驹养大的一匹漂亮的暗红色的公马。斯塔基可以跳过栅栏!“你用马用得太狠了,”他父亲曾警告他,“总有一天你会要了斯塔基的命。”果不其然,斯塔基驮着主人在路上疾驰时,它的心脏受不了,一跤跌到,死了。现在,一年以后的今天,尽管父亲很同情他,许诺明年春天再让他挑一匹小马驹,但凯尼恩还是为它哀痛不已。
“凯尼恩,你觉得特蕾西到感恩节的时候会说话吗?”南希问道。特蕾西还不到一岁,是她的外甥,伊芙安娜的儿子。她和伊芙安娜这个姐姐关系特别亲密。(贝弗里是凯尼恩最喜欢的姐姐。)“要是听到他叫‘南希阿姨’或者‘凯尼恩舅舅’,我会高兴死的。你难道不喜欢听到这样的称呼吗?我说,难道你不想当舅舅吗?哎呀,你怎么不回答我?”


冷血 第一章(18)
“因为你是个傻瓜。”他一边说,一边把一朵枯萎的大丽花向南希扔去,南希把花插到了头发里。
赫尔姆先生拿起铁锹。乌鸦哇哇地叫,太阳快西坠了,但是他的家不在这里。被中国榆树掩映的小道已经变成了一条暗绿色的隧道,而他就住在隧道的尽头,离这儿大约半英里。“晚安。”他说道,开始了回家的路程。但是他回头看了一次。第二天他证实,“这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们。南希牵着‘宝贝’向谷仓走去。正如我所说的,没有任何异常之处。”
黑色的雪佛兰又一次停了下来,这次是停在恩波里亚郊外一所天主教医院的前面。在佩里持续不断的刺激下(“那是你自己的麻烦。你以为只有一种唯一正确的方法,迪克的方法”),迪克投降了。佩里留在车里等待,而迪克走进医院试图向修女买一双黑色的长统袜。这种古怪的买袜子的方法是佩里的灵感,他断定修女一定有黑色长统袜。当然,这种想法有一个缺点:修女以及任何属于她们的东西都是不吉利的,而佩里非常尊重自己的迷信。(其他一些禁忌包括数字十五、红头发、白花、横穿马路的牧师、梦里出现的蛇。)但这是不可避免的。极端迷信者通常也是极端的宿命论者;佩里就是一个例子。他出现在这里,干着目前的差事,并非因为他希望如此,而是命运的安排;他可以证明这一点。虽然他无意去证明,以免被迪克知道,他违反假释规定、返回堪萨斯州的真实而隐秘的动机与迪克的“计划”或那封邀请信完全无关。真正的原因在于数周前,他得知十一月十二日星期四这天,他的另一位前狱友被位于兰辛的堪萨斯州立监狱释放了,“世上没有比这更要紧的”,他急于和这个人重聚,他“真正的、唯一的朋友”、“出类拔萃的”威利·杰伊。
在三年牢狱生涯的第一年里,佩里远远地观察过威利·杰伊的一举一动,饶有趣味但又有点担忧;如果一个人希望被别人看做是性格粗暴的典型,那么和威利·杰伊接近就是不明智的。他是教堂的办事员,一个瘦弱的爱尔兰人,头发过早地出现了灰白色,一双忧郁的眼睛也是灰色的。他的男高音是监狱唱诗班的光荣。虽然佩里蔑视任何虔诚的表现,但是在听到威利·杰伊唱起“主祷文”时,也会感到“不安”,使人心灵受到感化的赞美诗那庄重的歌词令他感动,使他对一向自认为正确的轻蔑多少有点怀疑。最终,受轻微苏醒的宗教好奇心的刺激,他开始接近威利·杰伊,而这位教堂办事员反应敏感,立刻意识到这个眼神蒙眬、声音低沉而严肃、跛脚的身材健壮者是位“诗人,是个罕见而可以挽救的人”。一种“要把这个孩子带到上帝那里”的激情吞没了他。有一天,当佩里用彩色蜡笔画了一幅很大的,就技巧而言十分幼稚的耶稣像时,他感到成功的希望大增。兰辛地区受人尊敬的新教牧师詹姆斯·波斯特非常看重这幅画,把它挂在办公室里,这幅画至今还在那里挂着:画上是一个平凡而清秀的救世主,带有威利·杰伊的丰满的嘴唇和忧郁的眼睛。这幅画是佩里从未有过的真诚追求的顶点,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幅画也是终点;他认为耶稣有点“伪善”,试图“愚弄和背叛”威利·杰伊,因为从过去到现在上帝从未令他信服。然而,他应该承认这一点而甘冒失去一位“曾经真正理解他”的朋友的风险吗?(霍特、乔、杰希,这些在世界上到处游荡的人很少改变他们的姓,这些人都曾是他的“密友”,但在佩里看来,从来没有一个人像威利·杰伊这样“才华出众,如同一位受过良好训练的心理学家一样观察入微、感觉敏锐”。这样一个天才怎么会被关进兰辛呢?这正是令佩里感到惊异的地方。答案是:这位三十八岁的教堂办事员是一个贼,一个抢劫犯,二十年里曾在五个州里服过刑。这个答案无需复杂的头脑都可理解,虽然佩里也知道,但他以“更深刻的、人性的问题”为借口而拒绝承认。)佩里决定说出来:他很抱歉,但是天堂、地狱、圣徒和仁慈,这些东西并不适合他,如果威利·杰伊的爱是建立在设想佩里有一天会和他一起跪倒在上帝的脚下,那么他是被骗了,他们的友谊是虚假的,就像那幅画一样,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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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一章(19)
像往常一样,威利·杰伊表示理解。虽然他很沮丧,但却并未清醒,仍然坚持吸引佩里的心灵,直到有一天佩里获得假释、离开了监狱。在佩里走之前的那个晚上,他给佩里写了一封告别信,最后一段写道:“你是一个极富激情的人,一个饥饿却不是很清楚想要吃什么的人,一个想把个性投射在必须一致的背景上的深受挫折的人。你生存于一个悬浮在两种精神状态之间的世界里,一种是自我表现,一种是自我毁灭。你很强壮,但你的强壮有一个缺陷,除非你学会控制自己的力量,否则这个比你的力量还强大的缺陷将打败你。什么缺陷?不分场合随时会爆发的激动的反应。为什么?为什么在看到别人幸福或满足的时候,你会毫无道理地发怒?为什么你对人类的蔑视、伤害他们的欲望越来越强?好吧,你认为他们都是傻子,你厌恶他们,因为他们的道德、他们的幸福正是你的挫折感和厌恶感的来源。但是这些正是你内心可怕的敌人,总有一天会像子弹一样具有毁灭性。幸运的是,子弹只是夺去受害者的生命,而细菌却不管你活多久都在折磨你、撕碎你,只留下一具躯壳。你的生命之所以还有火焰在燃烧,是因为你向火里投入了轻蔑和憎恨的干柴。你可以成功地谋事,却不可能谋得成功,因为你就是自己的敌人,你使自己无法享受自己的成就。”
佩里很满意自己成了这篇说教的主角,还让迪克读了这封信,而迪克对威利·杰伊抱有怀疑,说这封信“不过是一派胡言乱语”,还说:“蔑视的干柴?他就是干柴!”。当然,佩里早料到他会有这种反应,心里暗暗地还欢迎这样的反应,因为直到在兰辛的最后几个月里,他才认识迪克,他和迪克的友谊正是他对那位教堂办事员极为崇拜的一个平衡,是很自然的一个结果。也许迪克是“浅薄”的,或者就像威利·杰伊所断言的,是“一个堕落的吹牛者”。反正都一样,迪克风趣,精明,讲求实际,办事“干净利落”,脑袋里没有忧郁的阴影,或者说,脑子很灵。而且,和威利·杰伊不同的是,他对佩里古怪的想法从不吹毛求疵;他愿意倾听,容易激动,喜欢和佩里幻想分享埋藏在墨西哥海底和巴西热带雨林里的“肯定有的宝藏”。
在获得假释后的四个月里,佩里开着一辆倒了五次手、花一百美元买来的福特牌汽车,从里诺开到拉斯维加斯,从华盛顿州的贝灵汉开到爱达荷州的比尔。他在比尔找了一份临时工,当卡车司机,正是在这里他收到了迪克的信:“佩里老友,我八月份出来了,你离开后,我遇见了一个人,你不认识他,但是他令我们可以干一桩漂亮事。一件有把握的事,一个完美的计划……”在这之前,佩里从未想过会再次见到迪克或者威利·杰伊。但是他们两个经常出现在他的脑子里,特别是后者,在佩里的记忆中,威利·杰伊已经变成了一个萦绕在他记忆通道里的贤哲。“你追求的是被人否定的东西,”威利·杰伊在一次说教时曾对他说,“你根本不在乎在没有责任感、没有信仰、没有朋友和温暖的情况下生活下去。”
在近来孤独而毫无舒适的颠沛流离中,佩里一次又一次地想起威利的话,认定这是不公正的。他的确在乎这些,但是谁又在乎他呢?父亲?是的,从某一点来说是这样。还有一两个姑娘,但是“说来话长了”。除了威利·杰伊没有人在乎过他。只有威利·杰伊承认过他的价值,他的潜力,承认他不只是一个矮小的、肌肉发达的混血儿,看出他在一切德行上,与他本人看到的一样:“特殊”、“罕见”、“有艺术气质”。在威利·杰伊身上,他的虚荣心找到了支持,他的敏感得到了保护。四个月的流浪生活使这种高度的评价比梦中的财宝对他更有诱惑力。所以当他收到迪克的来信,并且意识到迪克建议他来堪萨斯州的日子正好和威利·杰伊出狱的日子前后差不多时,他知道了自己必须做什么。他开车来到拉斯维加斯,把车卖掉,收拾好地图、旧信、手稿和书籍,买了一张灰狗长途汽车票。旅行的结果决定了他的命运;如果“和威利·杰伊一起解决不了问题”,那么他“将考虑迪克的建议”。然而,结果是,他要么选择迪克,要么选择一无所获。就在佩里的汽车在十一月十二日晚上抵达堪萨斯城时,威利·杰伊已经不能欢迎他的到来了,他走了,离开了堪萨斯城,事实上,仅仅五个小时以前,他从佩里抵达的那个车站离开了。这些事很大一部分是佩里通过电话向波斯特牧师打听来的,但波斯特令他很失望,因为他拒绝透露威利·杰伊的准确去向。“他往东边去了,”牧师说,“去寻找好机会去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一个有着愿意帮助他的好人的家庭。”佩里挂了电话,愤怒和失望令他感到眩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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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一章(20)
但是,他想知道,当痛苦减弱以后他还会真的期望与威利·杰伊重聚吗?自由把他们截然分开;作为自由的人,他们没有共同之处,相反,他们永远也不可能组成一个“小组”———一个他和迪克计划的去南方海岸潜水的冒险小组。但是,如果他没有错过威利·杰伊,哪怕他们能在一起呆上一个小时,佩里确信,或者说完完全全地“知道”,他就不可能待在一所医院的外面等着迪克拿着一双黑色长统袜出现。
迪克两手空空地回来了。“没有,走吧。”他说道,表情鬼鬼祟祟的,令佩里大起疑心。
“你肯定没有吗?你肯定问过修女吗?”
“我当然问过了。”
“我不相信。我想你走进去,逛了几分钟,然后就出来了。”
“好了,甜心,随便你说什么。”迪克开始开车。在沉默着走了一会儿之后,迪克碰了碰佩里的膝盖。“嗨,行了,”他说,“这是个令人作呕的想法。天知道她们会怎么想?我在那里讨价还价就像在廉价商店里一样……”
佩里说:“也许那样也不错。修女是一帮背运的人。”
当看到克拉特先生旋开派克牌钢笔、打开支票簿时,纽约人寿保险公司在加登城的代表不由得露出了微笑。他想起了当地的一句俏皮话:“知道他们怎么说你吗,赫伯?他们说,‘既然理发要花上五十块钱,赫伯给理发师开一张支票算了。’”
“没错,”克拉特回答说,他像贵族一样,以从不随身携带现金而闻名,“这就是我做生意的方式。当那些收税员开始在你周围闲荡时,作废的支票是你最好的朋友。”
支票已经填好,但尚未签字,他往办公桌的椅子后一仰,似乎陷入了沉思。那位矮壮的、有点秃顶、不拘礼节的代理人名叫鲍勃·约翰逊,他希望自己的客户不要在最后时刻变卦。赫伯是个头脑冷静、作决定力求稳妥的人,约翰逊忙活了一年才最终敲定这笔生意。但是,不,他的顾客只是在经历一种被约翰逊称为“庄严时刻”的现象。这种现象,卖保险的人很熟悉。参加人寿保险的人和立遗嘱的人,两者的情绪没什么不同,肯定会想到死的。
“是的,是的,”克拉特先生说道,仿佛在自言自语。“我这一辈子经历了太多值得感激的事,美妙的事。”镶嵌在镜框内的证书是他事业中值得纪念的里程碑,挂在他的办公室的胡桃木墙壁上,闪闪发光:一张大学文凭证书,一张河谷农场的地图,一些农业奖品,一张有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和约翰·福斯特·杜勒斯亲笔签名的华丽的证书,表彰他在联邦农业信贷委员会的工作。“还有孩子们。我们在这儿一直很幸运。难道不应该说吗?我真的为他们感到骄傲。就拿凯尼恩来说吧,现在他都快成了一名机械师,或者是一位科学家了,但是你可别对我说我儿子不是个天生的农场主。上帝保佑,总有一天他将经营这块地方。你以前见过伊芙安娜的丈夫唐·雅霍夫吗?他是位兽医。我无法告诉你我多么想念这个小伙子。还有维尔,维尔·英格里希,我女儿贝弗里钟情于他。如果我出了什么事,我敢肯定,他们一定能承担起责任;但是邦妮,邦妮一个人挑不动这么一副重担……”
约翰逊,经验丰富,善于从这类话中听出弦外之音,知道这时可以插嘴了。“哎,赫伯,”他说道,“你还是个年轻人呢,才四十八岁。无论是从外表,还是从医疗报告上看,你都很年轻,我们很可能给您再多保些时间。”
克拉特先生挺直身子,又一次伸手拿起了钢笔。“说实话,我感觉相当好。非常乐观。我想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我真的可以在这里赚点钱。”在简单阐述未来改善金融状况的计划的同时,他在支票上签了名,然后把支票推到桌子的另一边。
此刻已是六点过十分,保险代理人急着回家;妻子正等他回来吃晚饭呢。“不胜荣幸,赫伯。”
“不胜荣幸,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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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一章(21)
他们握了握手。然后,约翰逊带着一种胜利的感觉拿起克拉特先生的支票,把它放进自己的支票簿里。这是一份价值四万美元的意外死亡保险的第一笔钱,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将双倍赔偿。
他和我散步,他和我聊天,
他对我说我是属于他的,
我们分享快乐,我们在那里等待
没有人能明白……
佩里用吉他自弹自唱,心情愉快。他能记住大概两百多首圣歌和情歌的歌词,从《粗糙的老十字架》到科尔·波特①,除了吉他以外,他还会吹口琴、拉手风琴、弹奏五弦琴和木琴。在他最喜欢的一个有关戏剧的幻想中,他的艺名叫佩里·奥·帕尔森,是一位表演“一人交响乐”的明星。
迪克说:“来杯鸡尾酒怎么样?”
其实,佩里并不在乎喝什么,他不是一个很爱喝酒的人。但是迪克却很挑剔,在酒吧里,他通常选择“橙花”。佩里在汽车的工具箱里装着一品脱已经混合好的橘子味的伏特加。他俩来回传着瓶子喝。虽然暮色已浓,但迪克仍把速度稳定在每小时六十英里,并且没有打开车头大灯。路很直,土地平坦得像一片湖泊,很少看见驶过别的车。这里便是“那边”,或者离“那边”很近了。
“天哪!”佩里说道,他盯着那平展展的、一望无际的土地,瞧着天空带有寒意的连绵不绝的青色,除了远处农场里闪烁的灯光以外,一无所有,显得空旷而孤寂。他憎恨这里,就像他憎恨得克萨斯平原和内华达州沙漠一样;空旷的地势和稀少的人口常令他情绪低沉,还伴有一种对陌生环境的恐惧。海港才是他最喜欢的地方,拥挤、嘈杂、塞满了船只、飘荡着下水道气味的城市,比如横滨,朝鲜战争期间,他作为美国陆军的士兵曾在那里度过一个夏天。“天哪!他们对我说离堪萨斯州远点儿!永远别把我的小脚再次踏上堪萨斯州的土地,好像他们是在禁止我进入天堂似的。好好看看这儿,简直大饱眼福。”
迪克把酒瓶递给他,里面的酒只剩下一半了。“剩下的留着吧,”迪克说,“我们也许还用得着。”
“还记得吗,迪克?我们说的关于那条船的事?我想,我们可以在墨西哥买条船,一条便宜但很结实的船。我们可以去日本。横渡太平洋。有人做过,好几千人曾经横渡太平洋。我不骗你,迪克,你会到日本的。日本人令人惊奇,性格温和,行为举止像花一样。真的想得很周到,不仅仅是为了你的钱。而且日本女人。你还从未遇见过一个真正女人……”
“我有过女人。”迪克说他仍爱着长着一头金发的甜蜜的第一任妻子,虽然她已经和别人结婚了。
“日本那儿有许多澡堂子。有一间叫‘梦池’。你可以舒舒服服地躺在里面,美丽迷人的姑娘就会从头到脚给你擦洗。”
“你以前告诉过我。”迪克的口气有点无礼。
“那又怎么样?我就不能重复我自己的话吗?”
“以后再说吧。这事以后再说。嗨,伙计,我脑子里想的已经够多的了。”
迪克打开收音机,佩里又把它关上。他不管迪克的抗议,弹起了吉他:
我独自一人去花园,
露水还在玫瑰上。
我耳中传来的声音,
是上帝之子透露的……
一轮满月正在天边冉冉升起。
第二天,星期一,年轻的博比·鲁普在接受测谎仪检测之前作证时,描述了他最后一次拜访克拉特家的情形:“当时是一轮满月,我想,如果南希愿意的话,我们可以开车出去,去麦基尼湖或者去加登城看电影。但是当我给她打电话时,当时肯定是七点十分左右,她说她得去问问她父亲同意不同意。然后,她回来了,回答是不行,因为昨晚我们在外面呆得太晚了。不过,她说我干脆过来看电视算了。我经常去克拉特家看电视。你知道,南希是我唯一约会过的女孩。我从小就认识她,从一年级开始我们就一起上学。从我能记事起,她就那么漂亮、那么惹人喜爱,她是一个人物,甚至当她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就如此。我的意思是,她使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很不错。我第一次和她约会是在八年级。我们班里大多数男孩子都想带她去参加八年级的毕业舞会,所以当她说她愿意和我一起参加舞会时,我很吃惊,也有点自豪。我俩当时都是十二岁。我爸把车借给我,我开车和她一起参加舞会。对于南希,我是越看越喜欢;对于他们全家人,也是这样,没有别的家庭能和他们相比,至少这里没有,反正我不知道谁能和他们相提并论。克拉特先生也许在某些事情上过于严厉,比如说,宗教信仰,或者诸如此类的事,但是他从未试图使你感觉他是对的,你是错的。


冷血 第一章(22)
“我们家住在克拉特家西边三英里。我通常是走着去、走着回,但是夏天我总是在干活,去年我攒够了钱,买了一辆自己的车,一辆1955年出的福特。所以那晚我是开车过去的,七点钟刚过的时候到的。无论是在路上,还是在通往她家的林荫车道上,我一个人都没看见,屋子外面也没有人。只有老特迪,它冲我汪汪叫。一楼的灯亮着———客厅和克拉特先生的办公室亮着灯。二楼是黑的,我想克拉特太太一定睡着了,如果她在家的话。你永远都不会知道她究竟在不在家,我从来也没问过。但是我发现我猜对了,因为后来,凯尼恩想要练习法国小号,他在学校的乐队里演奏中音小号,但南希对他说别练,怕他把克拉特太太吵醒。不管怎么说,我到的时候,他们已经吃完了晚餐,南希收拾了桌子,把所有的盘子都放在水池里,他们三个人,两个孩子和克拉特先生,都在客厅里。所以我们像以前的那些晚上一样围坐在一起,南希和我坐在沙发上,克拉特先生坐在椅子里,那把带坐垫的摇椅。他没怎么看电视,因为他正在读一本书,书名是“流浪的男孩”,那本书是凯尼恩的。他去了一次厨房,回来时拿着两个苹果;他给了我一个,但我不想吃,所以两个他全吃了。他的牙齿很白;他还说牙白是吃苹果吃的。南希当时穿着短袜和软拖鞋,下身是一条蓝色的牛仔裤,我想她还穿了一件绿色的运动衫;她还戴着那块金表和去年一月她十六岁生日时我送给她的礼物,一个表明我俩关系的手镯,一面刻着她的名字,一面刻着我的名字。她还戴了一枚戒指,这是她今年夏天和基德维尔一家去科罗拉多的时候买的一个小银饰。它不是我们的戒指。你知道,两个星期前,她冲我发火了,说要把我们的戒指摘下来放一段时间。当你女朋友这么做时,那就意味着你要经受考验了。我是说,的确,我们是有过争吵,谁没吵过架?所有结成稳定伴侣关系的年轻人都吵过。起因是我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在招待会上喝了一杯啤酒,被南希知道了。有人嘴快,说我喝醉了大喊大叫。唉,她真是铁石心肠,一个星期都没和我打招呼。但是最近我们又和好如初了,我想她正打算重新戴上我们的戒指。
“好吧,第一个节目是十一频道的《人与挑战》,讲的是几个人在北极的故事。然后我们看了一部西部片,看完西部电影,我们接着看的是一个间谍的冒险故事《五个手指》。九点半时演的是《麦克·海默①》。然后是新闻。但是这些节目凯尼恩全不喜欢,之所以如此,很大原因是我们没让他选节目。他批评每一个节目,南希一直叫他闭嘴。他俩总是拌嘴,不过实际上他俩是很亲密的,比大多数兄弟和姐妹都要亲近。我猜,部分原因是他俩单独待在一起的时间很多,因为克拉特太太经常不在家,而克拉特先生也经常去华盛顿或别的什么地方。我知道南希很爱凯尼恩,但是我认为即使是她或者别的人并没有真正理解凯尼恩。他似乎有点古怪。你永远也别想知道他在想什么,甚至也不会知道他是不是在看着你,他有一点儿轻微的斜视。有人说他是一个天才,这话也许是真的。他确实读了很多书。但是,正如我所说,他当时很不安静;他不想看电视而想练小号,当南希不让他练时,我记得克拉特先生对他说,为什么不去地下室的娱乐房间里练习小号呢,在那儿没有人会听见。但是他也不想去地下室。
“电话响了一次。或者两次?哎,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有一次电话响了,克拉特先生是在他的办公室里接的电话。门———客厅和办公室之间的滑动门———是开着的,我听见他说‘冯’,所以我知道他正在和他的雇员冯·弗里特先生谈话,他说他有点头疼,不过正在好转。还说他要在星期一早晨见见冯·弗里特先生。他回来时,《麦克·海默》刚播完,然后是五分钟新闻,接着是天气预报。每次一到播天气预报的时候,克拉特先生就会来精神。实际上,他一直在等的就是天气预报。这就和唯一吸引我的是体育节目一样,接下来就是体育节目。体育节目结束时已是十点半了,我起身要走。南希送我出来。我们说了会儿话,约定在周日晚上一起去看电影,一部所有女孩都盼望看的电影———《蓝色工装裤》。然后她跑回了屋里,我开车离开。外面像白天一样明亮,月亮如此皎洁,天有些凉,有点微风;无数风滚草随风飘荡。这就是我所看到的一切。只是现在我回想起来,我才想到一定有人一直躲在那里,也许就在那边的树丛里。有人就等着我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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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一章(23)
迪克和佩里在大本德的一家饭馆前停了下来。因为身上只剩十五块钱了,佩里打算点一份饮料和三明治,但迪克说不,他们需要的是一顿实实在在的“盛宴”,不必为费用发愁,他来付账。他们点了两份半生的牛排、烤土豆、法式土豆丝、油煎洋葱、豆煮玉米,还点了意大利通心粉、玉米粥、千岛色拉、肉桂面包卷、苹果派、冰淇淋和咖啡。吃饱喝足后,他俩还去了一家杂货店挑选雪茄;在同一家杂货店里,他们还买了两卷厚厚的胶带。
黑色的雪佛兰汽车重新上路,急匆匆地穿越乡村,悄悄地向更加寒冷、更加干燥的种植小麦的高地平原驶去。佩里闭目打盹,进入了酒足饭饱后昏昏欲睡的状态,当听到播放十一点钟的新闻时,他醒了过来。他摇下车窗,让清冽的空气吹拂着自己的脸。迪克告诉他已经进入芬尼县境内。“我们进入县界十英里了。”他说。汽车跑得飞快。指示牌上被汽车前灯照亮的广告词句突然一亮,便一晃而过:“瞧北极熊!”、“伯蒂斯汽车”、“世界上最大的免费游泳池”、“麦地汽车旅馆”。终于,一转眼,路灯亮了,“您好,陌生人!欢迎来到加登城,一个友好的地方。”
他们沿着城市北面的边缘前进。将近午夜时分,路上空无一人,除了一排孤零零的加油站还亮着灯外,没有一家商店还开着门。迪克拐进其中一间赫德的菲利浦66加油站。一个年轻人出现了,问道:“要不要把油加满?”迪克点了点头,佩里从车里出来,走进加油站,他把自己反锁在男厕所里。他的双腿像平时发作那样令他疼痛难忍;疼得好像是以前的那场事故才发生五分钟一样。他从一个瓶子里倒出五粒阿司匹林,慢慢地嚼碎(他喜欢阿司匹林的味道),然后从洗脸盆的水龙头里接水喝。他坐在马桶上,伸开腿,揉了揉,按摩着那几乎无法弯曲的膝盖。迪克说过他们差不多快到了,“只要再走七英里就到了”。他拉开防风上衣的一个衣兜的拉链,从里面拿出一个纸盒;纸盒里是刚买不久的橡胶手套。手套上粘着一层薄薄的胶水,黏乎乎的,他一只手指一只手指地伸进去,有一只破了,但破得不是太厉害,只是在两个手指间裂开了,但对他而言是个预兆。
门把手转动了,格格地响。迪克说道:“想吃糖吗?他们这儿有一台自动售糖机。”
“不。”
“你还好吧?”
“我很好。”
“别在里边呆太久。”
迪克往自动贩卖机里投了一枚硬币,拉了一下杠杆,拿起一包软糖豆;他一边吃着糖,一边向汽车走去,然后斜靠在汽车上看着那个年轻人清扫风挡上的堪萨斯的尘土和被撞扁的小昆虫。那位年轻人名叫詹姆斯·斯波尔,他感到有点不安。迪克的眼睛和阴沉的表情,佩里在盥洗室里长时间不出来,令他心烦意乱。(第二天,他向加油站的老板汇报说:“昨天晚上,我们这儿来了两个粗鲁的顾客。”他没有想过,很长时间以后,也从未把这两个人和霍尔科姆的惨案联系起来。)
迪克说:“这里有点不景气。”
“的确有点,”詹姆斯·斯波尔说,“两个小时来,你们是唯一在这里停留的人,你们是从哪儿来的?”
“堪萨斯城。”
“来这儿打猎?”
“仅仅是路过而已。我们要去亚利桑那州,在那儿找到了工作,正等着我们去呢。是建筑工作。你知道从这里到新墨西哥州的图克姆卡里有多远吗?”
“说不上来。一共三元六角。”他接过迪克的钱,找了零钱,说道:“失陪了,先生。我正在工作,给一辆卡车装保险杠。”
迪克边等边吃糖豆,不耐烦地打开发动机,按了按喇叭。难道他判断错了佩里的性格?在所有的人里,为什么偏偏那个佩里会突然“血脉不和”?一年前,他们初次相遇时,他认为佩里有点“顾影自怜”,“多愁善感”,太富于“梦想”,但仍不失为一个“好小伙”。他喜欢佩里,但并不认为他值得自己花力气去交往,直到有一天,佩里给他讲了一起谋杀案,告诉他仅仅是“为了好玩”,他在拉斯维加斯怎样杀死一个黑人,用自行车链条把他打死。这件奇闻改变了迪克对小个子佩里的看法,提高了他对佩里的评价;他开始在佩里的身上看到更多的东西,像威利·杰伊一样,虽然考虑的动机不同,但渐渐断定佩里具有不同寻常的有用的本领。在兰辛监狱里,有几个吹嘘自己杀过人或敢于杀人的谋杀犯或别的犯人很吃得开;但是迪克确信佩里是罕见的一个,“一个天生的杀手”:心智绝对健全,但却毫无怜悯之心,不管有没有动机,都可以实施最冷酷的致命打击。迪克认为,这一能力在他的监督下可以得到最完美的施展。在得出这个结论后,他向佩里展开了追求攻势,大拍佩里的马屁:比如,假装相信所有埋藏宝藏的故事,说自己和佩里一样渴望流浪、喜欢海港,但实际上,这些事情没有一件是迪克喜欢的,他想过上“正常的生活”,有一份自己的生意,一间房子,一匹马,一辆新车以及“很多的金发女郎”。在佩里以自己的才能帮助迪克实现野心之前,无论如何不能使佩里对这点产生怀疑,这是至关重要的。但也许迪克估计错了,被耍了;如果真是这样,如果事实证明佩里不过是个“平常的流氓”,那么,“伙伴关系”就到此为止,数月来的计划就算白费了,除了转身回去,就别无其他可做的了。绝不能发生这种事;迪克返回了加油站。


冷血 第一章(24)
男盥洗室的门仍然锁着。他砰砰砰地敲门:“看在上帝的份上,快点,佩里!”
“马上就好。”
“怎么了?你病了?”
佩里抓住洗脸盆的边,支撑着站了起来。他的腿在发抖;膝盖的疼痛令他汗如雨下。他用纸巾擦了擦脸,打开门,说道:“好了,我们走吧。”
南希的卧室是家中最小、也最有个性的房间,充满少女的情调,像芭蕾舞女演员的短裙一样显得活泼可爱。除了柜子和写字台外,所有的墙壁、天花板等,都是粉色、蓝色或者白色。粉白相间的床上堆放着蓝色的枕头和一只很大的粉红色的泰迪熊,这是博比在县商品交易会的射击游乐场上赢来的奖品。在镶着白边的梳妆台上方挂着一块刷着粉色油漆的写字板。梳妆台上系着一些干了的栀子花,这是旧式女子服装上用来装饰的饰品;还放着已经变旧了的情人节卡片、报纸,她的女友———苏珊·基德维尔的快照、博比·鲁普的快照,博比的快照是选取十几种姿势拍摄的:有挥球拍的、有打篮球的、有开拖拉机的、有穿着游泳裤在麦金纳湖畔玩水的(这是他所敢走得最远的距离,因为他一直没有学会游泳)。还有几张是两个人,南希和博比在一起的照片。其中,南希最喜欢的一张是他们俩在郊游时坐在树阴下的合影,照片上两个人彼此凝视着对方,虽然没有微笑,但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却非常愉快,充满了欢乐。其他是些马呀猫呀的照片,虽然它们已经死了,但却没有被遗忘,比如“可怜的布波斯”,它是在不久前神秘死去的(她怀疑是被人毒死的),这些照片堆满了她的书桌。
南希一直是全家最后一个休息的;正如有次她对朋友和家政学老师波利·斯特林格太太所说的那样,午夜时间是她“既得意又自在的时间”。这个时候,她会像例行公事一样做美容,先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擦上晚霜,如果是周六夜里,还要洗头发。今晚,她在把头发吹干、梳理、用一条薄薄的印度班丹纳大花头巾扎起来后,拿出了准备明天早晨去教堂时穿的衣服:尼龙长袜,一双黑色的鞋子,一套红色平绒礼服,这是她最漂亮的一件衣服,是她自己做的。她下葬时穿的就是这套礼服。
她总是在开始祈祷前在日记中记下几件发生过的事(“夏天来了。我希望永远都是夏天。苏来过了,我们骑着宝贝去河边。苏吹起了长笛。有萤火虫。”)和偶尔迸发的情感(“我爱他,真的”)。这是一本可以记五年的日记,在现存的四年日记里,她从未漏记过一天,倒是好几件显著的大事(伊芙安娜的婚礼,她外甥女的出生和别的戏剧性事件(她“和博比第一次发生的名副其实的吵架”,这一页上沾有泪痕。)促使她多占了未来记日记的地方。不同色彩的墨水用来区分年份:1956年是绿色的,1957年是红色的,1958年是淡紫色的,而现在1959年,她决定用高贵的蓝色。但是在每一页日记里,她都用自己的笔迹作了修饰,一会儿向右斜,一会儿向左倾,时而活泼,时而夸张,忽而松散,忽而紧凑,她仿佛在问“这是南希吗?是这一个,还是那一个?哪个才是我?”(有一次她的英语老师里格斯太太在发还的一篇作文里潦草地写下这样的评语:“写得好。但为什么用三种不同的字体写?”对此,南希的回答是:“我还没有成熟到只用一种字体的地步。”)不过近几个月来,她有所进步,她用显露出成熟的笔迹写日记:“乔利妮来过了,我教她如何做樱桃馅饼。和洛克希一起练习。博比过来了,我们一起看电视。十一点,他离开了。”
“就是这儿,就是这儿,肯定是这儿,有学校,有车库,现在我们往南拐。”迪克兴高采烈,口中念念有词,在佩里看来,迪克仿佛在信口胡说。他们离开公路,加速穿过荒凉的霍尔科姆,越过了圣达菲铁路。“银行,肯定是那家银行,现在往西拐,看见树了吗?就是这儿,肯定是这儿。”车前的大灯照亮了一条两边种着中国榆树的小路;一丛丛被风吹动的风滚草急速地从路边闪过。迪克关掉大灯,减速,停车,直到他的眼睛适应了月夜的环境,才继续悄悄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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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一章(25)
霍尔科姆位于山区时区分界线东边的十二英里,这个位置引起了很多人的抱怨,早晨七点,在冬天则是八点或稍迟一点,天仍然是黑的,倘若有星星的话,就仍然在闪烁,维克·伊尔斯克的两个孩子星期天早上来干杂活时就是如此。但是到九点,当两个男孩干完活,期间他们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太阳已经升了起来,这是打野鸡季节里的一个好天气。他们离开干活的地方,沿着小路跑的时候,看见了一辆迎面而来的轿车便挥了挥手,一个女孩也向他们挥手。女孩是南希·克拉特的同班同学,她的名字也叫南希,南希·埃瓦尔特。她是正在驾车的克拉伦斯·埃瓦尔特先生的独生女,埃瓦尔特先生是一位中年的种甜菜的农场主。埃瓦尔特先生本人是不去教堂的,他的妻子也不去,但是每周日,他都会开车送女儿到河谷农场,好让她和克拉特一家一起去参加加登城卫理公会教徒的礼拜仪式。这样的安排使他“避免了来回去城里两趟”。他一直要等到看见女儿被安全地迎进屋里才放心,这已经成了他的习惯。讲究服饰的南希长得像位电影明星,戴着眼镜,走起路来蹑手蹑脚的,显得很腼腆。她穿过草坪,按了按前门的门铃。这座房子有四个门,她不停地敲着门,里面却没有反应,于是她走到下一处门,克拉特先生办公室的那扇门。这儿的门是半掩着的;她又把门推开了一点儿,看见办公室里空无一人,但她想到克拉特一家不喜欢别人“直接闯入”,于是她敲了敲门,又按了按铃,最后绕了一圈来到了后门。这儿是车库,她注意到两辆车,两辆雪佛兰轿车,都在车库里。这意味着他们一定在家。她又试了试第三个门,这扇门通往一间“储物室”和第四个门———这扇门通往厨房,但全都没有反应。她走回父亲身边,后者说:“也许他们在睡觉。”
“但那是不可能的。你能想象克拉特先生错过去教堂?仅仅为了睡觉?”
“那么,跟我来。我们开车去教师公寓。苏珊应该知道出了什么事。”
教师公寓坐落在新式学校的正对面,是座陈旧的大厦,死气沉沉,十分寒酸。二十套临时房间一部分被分成优雅而方便的公寓住宅,提供给那些找不到或租不起房子的学校员工住,其余房间被派作别的用途。不管条件如何,苏珊·基德维尔和她的母亲还是苦中作乐,把她们位于一楼的房间布置得温暖而舒适。令人难以相信的是,那间弹丸大小的起居室里除了几张椅子外,还放着一架风琴、一架钢琴、一些花盆,盆中的鲜花正在盛开,通常还有一只急冲冲奔跑的小狗和一只昏昏欲睡的肥猫。这个星期天的早上,苏珊站在窗前望着街道。她是一位个子高挑、神情倦怠的年轻姑娘,长着一张鸭蛋形的面庞和一双美丽的灰蓝色的眼睛;她的手很有特点,手指修长、富有弹性、优雅而有力。她打扮整齐,准备去教堂,正等着克拉特家的雪佛兰小轿车的到来,她和苏珊·埃瓦尔特一样,也经常和克拉特一家一起参加教堂的礼拜仪式。结果,克拉特一家没来,来的是埃瓦尔特一家,并且说起了他们奇怪的经历。
但苏珊无从解释,她母亲也一样,只是说:“如果计划有变,那么我敢肯定他们会打电话来的。苏珊,你为啥不给他们家打个电话?他们也许在睡觉,我猜。”
“我也这样想。”苏珊在后来所作的陈述里这样说。“我给他们家打电话,让电话铃响着,至少我有这样的印象,电话铃是响着的,噢,响了一分钟或者更长一点。没人接电话,所以,埃瓦尔特先生建议我们去他们家,把他们‘叫醒’。但是当我们到达时,我却不想去叫醒他们了。一走进屋里,我就感到害怕,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从未想过这种事,唉,这样的事我是想不到的。但是阳光如此明媚,一切看起来都那样明亮而安静。当时,我看见他们的小汽车都停在那里,连凯尼恩的那辆老式追狼车也在。埃瓦尔特先生当时穿着工作服,靴子上沾着泥;他觉得穿成这样不适合去拜访克拉特一家。尤其是他以前从未拜访过,我是说,从未登门拜访过。最后,南希·埃瓦尔特说愿意和我一起去。我们绕到厨房门那里,当然,那儿的门没锁;这附近,唯一锁门的是赫尔姆太太,克拉特家从不锁门。我们走了进去,我一眼便看出来克拉特家还没吃早餐;没有碟子,炉子上也空无一物。然后,我注意到一件可疑的事:南希的钱包掉在地上,钱包微微开着口。我们穿过厨房,在楼梯的底部停了下来。南希的卧室就在上面。我一边叫着她的名字,一边走上楼梯,南希·埃瓦尔特跟在我的后面。我们的脚步声比别的东西更令我们害怕,脚步声如此之大,而别的一切又如此安静。南希房间的门是开着的。窗帘没有拉上,屋子里充满了阳光。我不记得自己惊声尖叫过。但南希·埃瓦尔特说我确实尖叫了起来,叫啊叫啊,拼命地叫。我只记得南希的泰迪熊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看。然后我和南希就夺门而逃……”


冷血 第一章(26)
在这期间,埃瓦尔特先生认为也许他不应该让两个女孩单独进入房子。当听到尖叫声时,他正从车里出来,准备随她们一起进屋。但是,还没等他冲进屋里,两个女孩已经向他跑了过来。他的女儿大叫道:“她死了!”说着便一头栽进他的怀里。“真的,爸爸!南希死了!”
苏珊向她转过身来:“不,她没死。你别这样说,你怎么敢这么胡说!她只是流鼻血而已。她总是流鼻血,可怕的鼻血,就是这么回事。”
“太多太多的血。墙上也有血。你没看清楚。”
“我是摸不着头脑,”埃瓦尔特后来作证说,“我想可能是女孩子受伤了。在我看来,首先该做的是叫救护车。基德维尔小姐,苏珊,告诉我厨房里有一部电话。我找到了电话,就在她说的位置。但是话筒却不在电话机上,当我把话筒捡起来时,发现电话线被切断了。”
二十七岁的英语教师拉里·亨德里克斯住在教师公寓的顶楼。他想写作,但他的公寓对于一个立志成为作家的人来说不是个理想的窝。他的房子比基德维尔家的还小,而且他要和妻子、三个活泼好动的孩子以及一台永远都在开着的电视机分享有限的空间。年轻的亨德里克斯水手出身,俄克拉荷马州人,嘴角叼着烟斗,留着胡子,长着一头乱蓬蓬的黑色头发,虽然还没发表过作品,但至少看起来有点文人的样子。事实上,他的打扮非常像他最崇拜的作家欧内斯特·海明威年轻时照片中的样子。为了弥补当老师收入的不足,他还给学校开汽车。
“有时我一天开六十英里,”他对一位熟人说,“这样留给写作的时间就不多了。星期天是例外。当时,正是那个星期天,十一月十五日,我端坐在公寓里,正仔细地看报纸。我大多数故事的灵感都来自于报纸,你知道吗?唉,电视正开着,孩子们在嘻嘻哈哈地玩,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听见了从楼下传来的声音,是从基德维尔太太家传出来的。但我想这也许不关我的事,我是新来的,开学时我才搬到霍尔科姆。但是没过多久,我妻子雪莉,她正在外面晾衣服,急急忙忙跑进来说:‘亲爱的,你最好到楼下去一趟。他们全都歇斯底里了。’那两个女孩,当时的确是歇斯底里了。苏珊永远也忘不了,永远。可怜的基德维尔太太,她的身体不太好,她一开始就紧张过度。她一直在唠叨,但是直到后来我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她一直在说:‘哦,邦妮,邦妮,出了什么事?你是那么高兴,你对我说一切都结束了,你再也不会生病了。’说的话大意是这样。就连埃瓦尔特,也像任何一个易动感情的男人一样,开始激动起来。他打电话给加登城的司法长官办公室,加登城司法长官亲自接的电话,告诉他‘在克拉特家发生了极端可怕的事情’。司法长官答应马上过来,埃瓦尔特先生说好的,他会去公路上迎他。雪莉下楼,和女人们坐在一起,试图安慰她们,好像随便是谁都能办得到。我和埃瓦尔特先生一起,和他开车出去到公路上去等候司法长官鲁滨逊。在路上,他对我讲了发生的事。当他说到发现电话线被切断时,我立刻就想,嗯嗯,拿定主意,最好睁大眼睛仔细听,把每一个细节都记录下来。以防万一叫我到法庭上去作证。”
“司法长官到了,当时是九点三十五分,我看过手表。埃瓦尔特先生向他挥手,示意他跟着我们的车走,我们直接开车去了克拉特家。我以前从未去过那儿,只是远远地望见过。当然,我认识克拉特一家人。凯尼恩在我所教的二年级英语班里。我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一剧里给南希做过导演。这两个孩子真是很特别,非常谦虚,你根本不会想到他们出身富贵人家或住这么大的房子,有树林,有草坪,一切都在精心照管之下。我们到达那里时,司法长官已经听完了埃瓦尔特的讲述,他用无线电通知办公室,要他们多派一些人外加一辆救护车前来增援,说是‘发生了某种意外事故’。然后我们三个走进住宅,穿过厨房,看见一只女式钱包撂在地上,电话线已被割断。司法长官的后腰上挂着一只手枪,从我们上楼到进入南希的房间时,我注意到他始终把手放在枪上,准备随时拔出来。


冷血 第一章(27)
“唉,太糟糕了,那个优秀的女孩,可惜你们永远都没法认识她了。她被人用猎枪从距离后脑大概两英寸的地方开枪打死了。她侧身躺着,面对着墙壁,墙上溅满了鲜血。床单一直盖到她肩膀。鲁滨逊司法长官拉开床单,我们看见她穿着浴袍,睡衣,短袜和拖鞋,仿佛不管何时发生的事,她都没有上床睡觉。她的手被反绑在身后,膝盖被绳子捆在一起,这种绳你在威尼斯式软百叶窗帘上可以见到。司法长官问道:‘这是南希·克拉特吗?’以前他从未见过这个孩子。我说:‘是的,这就是南希。’
“我们又返回走廊,往四处瞧。门都关着。我们推开一扇门,原来那里是浴室,似乎有点不对头。我认为之所以令人感到奇怪,是因为里面有一把椅子,一种餐厅里用的椅子,在浴室里看起来完全不合适。隔壁的一扇门,我们一致认为那里肯定是凯尼恩的房间,许多男孩子的东西散落在屋里。我认出了凯尼恩的眼镜,就在床边的书架上。但是床上没有人,虽然看起来像是有人睡过一样。我们走到走廊的尽头,最后一扇门,在那儿,在床上,我们发现了克拉特太太。她也被捆着。但不同的是,她的手是在前面绑着的,所以看起来她好像正在祈祷一样,在一只手里还紧紧攥着一块手帕。也许是克利内克斯牌纸巾?捆住她手腕的绳子一直连到膝盖,膝盖也被捆在一起,然后绳子又拖到床底下,再绑在床脚上,干得多么复杂而巧妙。想想吧,要这样做得花多长时间啊!她躺在那里,吓得灵魂出窍。她还戴着首饰,两枚戒指,为什么我总不同意这是谋财害命,其中一条理由就在于此:穿着一件浴衣,一件白色睡衣和一双白色袜子。她的嘴被胶带紧紧粘住,脑袋的一侧被近距离平射击穿,子弹的冲击力撕裂了胶带,使胶带变松了。她的眼睛是睁开的,睁得老大。仿佛仍在盯着杀人者,她一定是不得不目击凶手的动作———用枪瞄准。大家默默无言。我们都太过震惊。我记得司法长官四处搜寻,看看能不能找到散落的子弹壳,但是杀人者非常狡猾和冷静,没有留下类似的线索。
“很自然,我们感到奇怪,克拉特先生在哪儿?凯尼恩在哪儿呢?司法长官说:‘我们到楼下去找找。’我们找的第一个地方是主卧室,克拉特先生睡觉的地方。床单被拉开了,有只钱夹丢在床脚的地方,从钱夹里撒出一叠弄得乱七八糟的卡片,好像是有人要通过卡片搜寻什么东西,一张便条,一张借据,谁知道是干什么用的呢。事实上,钱夹里一分钱也没有。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这是克拉特先生的钱夹,他是从来不带现金的。这一点就连我这个搬到霍尔科姆仅仅两个多月的人也知道。我知道的另一件事是,无论是克拉特先生,还是凯尼恩,不戴眼镜就什么也看不见。而克拉特先生的眼镜就放在写字台上。所以我判断,不管他们去了什么地方,都不是自愿的。我们仔细察看,一切都很正常,没有搏斗的痕迹,没有任何扰乱的迹象。只有办公室是例外,那里的听筒没有挂在电话机上,电话线也被割断了,和厨房里一样。司法长官鲁滨逊在壁橱里发现了几支猎枪,用鼻子闻了闻,查看最近是否打过。他说没打过,我从未见过比他更迷惑的人,只听他说道:‘真要命,赫伯到底在哪儿?’这就那时,我们听到了脚步声。从地下室里传出楼梯的响声。‘谁在那儿?’司法长官问,好像他已经做好了射击的准备。一个声音说道:‘是我,温德尔。’原来是温德尔·迈耶,副司法长官。他进屋时好像没发现我们,就径直跑到地下室去调查了。司法长官告诉他,声音有点凄惨:‘温德尔,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楼上有两具尸体。’‘唉’,他叹了口气,温德尔也叹了口气,‘下面还有另外一具尸体。’于是我们跟随他走进了地下室。我想你也许会把那称为游戏室。那里并不怎么暗,有窗户,可以让充足的阳光照射进来。凯尼恩就在角落里,躺在一张沙发上。他的嘴被胶布封住了,手脚都像他母亲那样被捆在一起,绳子从手连到脚,最后绑在沙发扶手上,其过程同样复杂。不知怎么回事,凯尼恩总是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我想是因为他最容易辨认吧,他看起来最大限度地保存了原貌,虽然枪是正对着他的脸开的。他穿着一件T恤衫和一条蓝色牛仔裤,光着脚,好像他是匆忙之中穿上衣服的,手头能抓到什么,就穿上了什么。他的头靠在一对枕头上,枕头塞在下面,好像是要使目标更容易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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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一章(28)
“司法长官接着问道:‘这个通向哪里?’意指地下室的另一扇门。司法长官在前面走,进去后伸手不见五指,好在埃瓦尔特先生找到了电灯开关。这是一间锅炉房,里面非常暖和。这个地方的人都在家里装一个煤气炉,然后将热气送到地面上,这花不了多少钱,这就是所有的屋子都热得过分的原因。我瞧了一眼克拉特先生,就不忍再看了。我知道单单开枪是不会流那么多血的。我猜得没错。他也被枪射杀,和凯尼恩一样,是正对着面部开枪的。但是也许在被子弹击中之前,他就已经死了。或者,不管怎么说吧,快要死了。因为他的喉咙被割断了。他穿着有条纹的睡衣,除此就没穿别的了。他的嘴被胶布封住;胶布还绑住了他的头。他的膝盖捆在一起,但手没有捆住,或者说,他设法挣脱掉了,天晓得是怎么回事,也许是因为愤怒,也许是因为疼痛,反正是把绑在他手上的绳子给挣断了。他四肢伸开躺在炉子前,身下是一只很大的硬纸板箱,这只箱子看来是故意放在那儿的。这是一只用来装床垫的箱子。司法长官说:‘瞧这里,温德尔。’他指着箱子上两个带血迹的脚印。带圈圈的半圆形的脚印中间有两个洞,像两只眼睛一样。我们中的一个人,也许是埃瓦尔特先生,我记不清了,指出了一件古怪的事情。这件事我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在我们头顶上有一条蒸汽管道,上面垂下来一条绳子,是杀人者用的那种绳子。很明显,克拉特先生曾被绑着双手吊在这里,然后绳子又被切断了。但是为什么呢?为了折磨他?我猜我们大概永远不会知道原因了。不会知道是谁干的,为什么干的,那天晚上这幢住宅里发生了什么。
“稍过片刻,屋子里很快就挤满了人。救护车来了,验尸官来了,卫理公会派来了牧师,警方的摄影师,州警察,电台和报纸的记者,噢,满满一屋子人。大部分人是被教堂叫来的,装做仿佛克拉特先生家的人还在。屋里非常安静,只有低声耳语。仿佛谁都不相信一样。一位警察问我在这儿是否有公干,说如果没有,我最好离开这儿。在屋外的草坪上,我看见副司法长官正在和一个人讲话,是阿尔弗雷德·斯托克莱因,农场的雇员。看起来斯托克莱因住的地方离克拉特家的房子不到一百码,两座房子之间除了一座谷仓外就没有别的建筑了。但是他说他从未听见任何声音,他说:‘我五分钟前才知道这件事,当时我的一个儿子跑回来对我说司法长官来了。我妻子和我昨天夜里连两个小时也没睡上,一直在忙上忙下的,因为我们的一个孩子病了。我们听到的唯一的声音是在大约十点半,十点三刻,我听见一辆小汽车开走了,我对妻子说,博比·鲁普走了。’我开始步行回家,大约在那条小路的半道上,我看见凯尼恩的那条老牧羊犬,那条狗吓坏了,夹着尾巴坐在那里,既不叫也不动。看见那条狗,不知怎的,又使我触景生情。我太茫然,太麻木了,竟没有感到整件事的荒谬邪恶。这痛苦,这恐怖,他们全死了,整整一家子。温和善良的人,我所认识的人,竟被谋杀了。你必须相信这是谋杀,因为这的确是真的。”
霍尔科姆每昼夜有八列直达客车匆匆开过。其中有两辆负责收发邮件,正如热心负责这一工作的人所解释的那样,办理这样的事务自有其困难之处。“是的,先生,你不得不保持警觉,这些火车打这里经过,有时时速达一百英里。光是那阵风,唉,就能把你刮倒。”当这些邮包飞出来时,真吓死人!就像橄榄球赛时抱住带球跑的球员一样:轰!轰!并不是我在抱怨,请注意。这是个好工作,是政府部门的工作,它使我保持了青春。”霍尔科姆的邮递员萨蒂·特鲁伊特太太,或者如镇上的人称她为特鲁伊特妈妈,看起来确实比她的实际年龄要年轻。她已经七十五岁了。特鲁伊特太太是一个身材矮壮、饱经风霜的寡妇,戴着三角大头巾,穿着牛仔靴(这是能穿在脚上的最舒服的东西,像潜鸟的羽毛一样柔软),她是霍尔科姆年纪最大的土著居民。“那个时候,这个地方的人都和我有或多或少的亲属关系,那时我们管这个地方叫舍洛克。后来来了个名字叫霍尔科姆的陌生人。他是个养猪的,发了财,认为应该用他的名字命名这个小镇。他做了什么呢?很快就揭晓了,他背叛了我们,搬到了加利福尼亚。不是我们背叛他。我是在这儿出生的,我的孩子也是在这儿出生的。因此!我们!永远!在这里!”她的女儿默尔特·克莱尔,碰巧是当地的女邮政局长。“只是你不要认为这是我获得这个政府职位的原因。默尔特甚至不想让我来呢。这份工作你要竭力争取才能得到。谁投标最低就归谁;而我总是喊得最低,低到连毛毛虫都不屑一顾。哈哈!这肯定激怒了小伙子们。不错,先生,许多小伙子喜欢当邮递员。但是,当大雪积得有普里莫卡内拉老先生那么高,风刮得呼呼直响,而一袋袋邮包还得送时,我真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喜欢邮递员这差事啊!是吧!”


冷血 第一章(29)
在特鲁伊特的工作中,星期天和其他日子一样是工作日。十一月十五日那天,正当她等着十点三十二分的西去列车时,她吃惊地发现两辆救护车穿过铁道,向克拉特家驶去。这件不寻常的事使她做出了以前从未做过的事———擅离职守。就让邮件随便放下吧,这件新闻是默尔特必须立刻知道的。
霍尔科姆人都称他们的邮局是“联邦大厦”,授予一座透风的、满是灰尘的小屋以这样的美称似乎名过其实。天花板裂开了缝,地板也颤抖了,信箱门关不上,灯泡坏了,钟也不走了。“是的,这很丢脸,”这位说话尖刻、多少有点独到见解、令人印象深刻的女负责人承认,“但邮票还是起作用的,不是吗?不管怎样,关我什么事?我只干我自己的事,自得其乐。我有一把摇椅,一只不错的炉子,一把咖啡壶,还有许多书报杂志可以读。”
克莱尔太太在芬尼县是个著名人物。她之所以出名不是因为她目前的工作,而是她以前的职业,舞厅女老板,这个身份从她外表可是看不出来的。她面容憔悴,脸色蜡黄,穿着裤子,羊毛衫,牛仔靴,看不出年龄的大小(“我是知道的,你得猜一猜”),但心里藏不住话,大多数情况下说起话来嗓门又高又尖,活像公鸡打鸣。她和已故的丈夫经营霍尔科姆舞厅,一直到1955年才停业。由于本地区只有这么一家舞厅,方圆一百英里内的酒鬼和喜欢跳踢踏舞的人都被吸引过来。他们的举止有时引起了司法长官的注意。“我们的日子很艰难,确实如此,”克莱尔太太回忆说,“有些罗圈腿的乡巴佬,你给他们一点烈酒,他们就像印第安人一样,想把眼前看到的一切都一扫而光。当然,我们只出售混有威士忌酒的汽水,从不卖走私烈性酒,即使是合法的,我们也不会出售。我丈夫霍莫尔·克莱尔不赞成,我也一样。有一天,霍莫尔·克莱尔,在俄勒冈州动了五个小时的手术后去世了,距今已七个月零十二天,他对我说:‘默尔特,我们一辈子都生活在地狱里,现在我们死后要进天堂了。’第二天,我们就关闭了舞厅。对此我从不后悔。哦,起初我失去了夜生活,觉得怪寂寞的,想念那些曲调,那些欢乐。但现在,霍莫尔已经一去不返了,我很高兴能在联邦大厦里做着自己的工作。坐一阵子,喝点咖啡。”
事实上,那个星期天早晨,克莱尔太太正从壶里给自己倒上一杯新煮的咖啡,突然特鲁伊特老妈妈回来了。
“默尔特!”她喊了一声就再也讲不话来,直到喘过气来才接着说,“默尔特,有两辆救护车往克拉特家去了。”
她女儿说:“十点三十二分的那辆列车呢?”
“救护车,去克拉特家———”
“哎,怎么回事?肯定是邦妮。她又发病了。十点三十二分的列车在哪儿?”
特鲁伊特老妈妈平静了下来;像往常一样,默尔特知道答案,她最后一句话说到了她的心坎上。但不久她想起了一件事。“不过,默尔特,如果只是邦妮生病了,为什么会来两辆救护车呢?”
默尔特太太凡事讲究逻辑,虽然解释得有点糊里糊涂,但她承认这是一个明智的问题。她说她会给赫尔姆太太打个电话。“梅布尔会知道的。”她说。
和赫尔姆太太的谈话持续了几分钟,特鲁伊特老妈妈很扫兴,除了女儿含含糊糊的几个单音节的回答之外,什么也没听到。更糟的是,当克莱尔挂断电话的时候,她并未试图消除这位老妇人的好奇心;相反,她平静地喝着咖啡,走到桌子前,开始给一堆信件盖邮戳。
“默尔特,”特鲁伊特老妈妈说道,“看在上帝的份上,梅布尔说了些什么?”
“我不吃惊,”克莱尔太太说,“你想想吧,赫伯·克拉特是怎样在匆忙中度过了一生;急匆匆奔到这里取走邮件,从来舍不得停留一分钟说声早上好和谢谢你,像只到处乱跑的无头小鸡,加入俱乐部,管理每件事情,获得也许别人想得到的工作。可是看看现在,这一切都与他同去了。唉,他再也不用急匆匆地奔来奔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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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一章(30)
“为什么?默尔特?为什么他不用急匆匆的了?”
克莱尔太太提高嗓门:“因为他死了。还有邦妮,还有南希,还有那个男孩,有人开枪杀了他们。”
“默尔特,别那样说话。谁杀了他们?”
克莱尔太太一刻也没有停止盖邮戳,她回答说:“飞机里的人呗。就是被赫伯控告他开飞机撞了他的果园的那个人。如果不是他,那也许就是你了。或者街对面的某个人。所有的邻居都是响尾蛇。流氓们正在找机会把门砰的一声摔在你的脸上。全世界都一样。这你是知道的。”
“我不知道,”特鲁伊特老妈妈说着用手捂住了耳朵,“这些事我从来都不知道。”
“一帮歹徒。”
“我害怕,默尔特。”
“怕什么?命中注定,眼泪也救不了你。”她发觉母亲开始洒下几滴泪。“霍莫尔死的时候,我身上所有的恐惧和悲伤都没了。如果有人想开枪、想割断我的喉咙,我祝他走运。这有什么不同呢?来世都一样。只要记住:如果一只鸟带走一粒沙,一粒又一粒,飞跃海洋,在它把所有的沙都搬到大海的彼岸之时,也就是来世开始之日。所以你就擤擤鼻子吧。”
残酷的消息通过教堂的牧师,电报,加登城的KIUL广播电台传播开来,(“一起惨案,难以置信,骇人听闻,星期六夜里或今天一早,赫伯·克拉特一家四口被人杀害。谋杀,惨无人道,动机不明……”)在普通人中引起的反应和特鲁伊特老妈妈的反应类似,而比克莱尔太太明显:吃惊、茫然,令人打颤的恐惧瞬间便加深了。
哈特曼咖啡馆内有四张做工粗糙的桌子和一张午餐柜台,可以容纳那些愿意在此聚会、心怀恐惧、爱说流言飞语的人,其中绝大部分是男人,不过咖啡馆里只能装下其中的一小部分。店主贝丝·哈特曼太太瘦瘦的,一头灰色和金色相间的头发剪得短短的,一双绿色的眼睛明亮而灵活,为人精明;她是女邮政局长克莱尔太太的表妹,其直率的脾气和克莱尔太太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人说我很精明,但克拉特的那笔交易肯定从我手上飞走了,”她后来对一个朋友说,“想想竟会有人那样耍花招!当大家蜂拥而至纷纷谈论各种各样狂暴的故事时,我第一个想到的便是邦妮。当然这是愚蠢的,但我们不知道事实如何,许多人认为,也许是因为她的疾病又发作了。现在,我们也不知道该想些什么。这肯定是嫉妒杀人。是某个熟悉住宅内外情况的人干的。但是谁会憎恨克拉特一家呢?我从未听过有人说他们一个不字;他们家得到了一个家庭所能得到的最大欢迎,如果这样的家庭也会遭受谋杀,那么请问,还有谁家是安全的呢?那个星期天,一个老头儿坐在这儿,他正确地指出了这件事,得出的结论令所有人都别想睡觉;他说:‘从外地到我们这里来的人都是我们的朋友,不会是别的什么。’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最坏的犯罪案例。到了邻居们都不得不用怀疑的眼神相互瞧着对方时,这是多么可怕啊!是的,这是一个很难接受的事实,但如果他们找到了是谁干的,那么我敢保证那将比谋杀案本身更令人吃惊。”
鲍勃·约翰逊太太是纽约人寿保险公司推销员的妻子,做得一手好菜,但她做好的星期天晚餐没有被吃掉,至少,在饭菜还热乎的时候没有吃掉,因为她丈夫刚把刀插进烤野鸡,就接到一个朋友打来的电话。“这个,”他回忆起来十分悲伤,“是我第一次听说在霍尔科姆发生的事。我不相信。我承受不起这样的事。老天呀,我兜里正揣着克拉特的支票呢。一张价值八万美元的纸。如果我听到的一切是真的……但是我想,这不可能,肯定出了什么错,这种事是不会发生的,不可能你前一分钟刚卖给他一份大保险,一分钟后他就死了。被谋杀了。这意味着双倍赔偿。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给威奇塔的办公室主管打了电话。告诉他我是如何收到的这张支票,但是还没有顺利签署通过。征询他有什么高见。嗯,形式微妙得很。从法律上看,我们不必赔偿,但道义上是另一码事。自然喽,我们决定按照道义办。”


冷血 第一章(31)
因保险推销员令人尊敬的态度而受益的两个人是伊芙安娜·贾乔和她的妹妹贝弗里,她们是财产唯一的继承人。在得知噩耗后几个小时之内,她们就赶到了加登城。贝弗里是从堪萨斯州的温菲尔德赶过来的,她去那儿看望未婚夫;而伊芙安娜是从她在伊利诺伊州蒙特卡罗的家中赶过来的。在这一天,别的亲戚也陆续得到了通知,其中有克拉特先生的父亲,他的两个兄弟阿瑟和克拉伦斯,他的妹妹哈里·纳尔逊太太都来自堪萨斯州的拉尼德;二妹伊莱恩·塞尔索来自佛罗里达州的帕拉塔卡。邦妮·克拉特的双亲阿瑟·B·福克斯夫妇住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帕萨迪纳,她的三个兄弟:哈罗德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威塞利亚;霍华德来自伊利诺伊州的俄勒冈;格伦来自堪萨斯城。实际上,克拉特家感恩节聚会的客人名单上的大部分人或是接到了电话,或是接到了电报,绝大部分立即出发了,但不是为了享受满桌子的美味佳肴,而是参加一场大葬礼。
在教师公寓,威尔玛·基德维尔不得不控制自己,为的是管住女儿。苏珊的眼睛肿得大大的,由于一阵阵恶心,感到十分难受,她争辩着,无可奈何地坚持着,她必须去———必须跑———三英里,去鲁普家的农场。“难道你不明白吗,妈妈?”她说道,“要是鲁普恰好听见了这件事怎么办?他爱南希。我们俩都爱她。这件事必须由我来告诉他。”
但是博比已经知道了。埃瓦尔特先生回家途中在鲁普农场停了下来,和他的朋友约翰尼·鲁普交谈,后者是八个孩子的父亲,博比是老三。两个人一起向简陋的小屋走去,这所房屋和农场的住宅是分隔开的,农场住宅太小了,住不下鲁普家所有的孩子,所以男孩子们住在简易屋里,女孩子们住在“家里”。他们发现博比正在修理他的床。博比听完埃瓦尔特先生的话,什么问题也没问,对埃瓦尔特先生的到来表示感谢。尔后,他站在了屋外的阳光下。鲁普家位于一块突起的、毫无遮挡的高地上,从那儿可以看见河谷农场已经收割了的、生气勃勃的土地,他沉浸在这景色里大约有一个小时。别人想方设法转移他的注意力,但全失败了。吃晚餐的铃声响了,妈妈叫他进去,一直叫到最后爸爸说:“算了,我倒想让他一个人呆着。”
博比的弟弟拉里也拒绝遵守吃饭的铃声,他在博比身边转来转去,帮不上忙,虽然博比叫他走开,但他不听。后来,当他哥哥不再站着,开始走动,下来走到路上,穿过田野径直奔向霍尔科姆时,拉里追上他,说道:“哎,博比,听着,如果我们要去什么地方,干嘛不开车去呢?”他的哥哥没有回答。他有目的地走着,实际是在跑着,但拉里跟上博比的脚步一点都不费劲。拉里虽然只有十四岁,但个子比哥哥高,胸膛比哥哥厚实,腿也比哥哥长。博比尽管体育课成绩优良,但连中等个都不到,体格结实但很苗条,一张英俊的面孔流露出直率而朴实的神情,一看就是好小伙子。“哎,博比,听着,他们不会让你看她的。你这样做没有任何好处。”博比转过身来,冲着他说道:“回去,回家去。”弟弟落在后面了,但还是跟着,只是保持一定的距离。虽然收获南瓜的季节气温很低,但兄弟俩走近州警察在河谷农场入口设置的路障时,还是浑身汗水淋漓。克拉特家的许多朋友,以及从芬尼县各处赶来的陌生人,都聚集在这个地方,没人获允通过路障。当鲁普兄弟赶到时,路障被移开了,以便让四辆救护车进来,这是最后派来运走尸体的。还有一辆装满司法长官办公室人员的小轿车也进来了,甚至就在那时,这些人正提起博比·鲁普的名字。傍晚前,博比就得知自己是他们主要的怀疑对象。
苏珊·基德维尔从客厅的窗户望出去,只见几个身着白色的人静悄悄地走过,她一直出神地望着,直到人群拐过街角,那很容易随风飞扬的灰尘重又落在那条没有铺柏油的街道上。当她正对着眼前的景象陷入沉思时,博比突然出现了,他摇摇晃晃地向苏珊走来,身后跟着形影不离的大个子弟弟。她走到门廊前迎他。她说:“我有多少话要和你说呀。”博比开始哭泣。拉里在教师公寓院子的四周逡巡,最后倚在一棵树上。他从未见过博比流泪,也不想见到他哭,因此他低下了头。


冷血 第一章(32)
远在奥莱西镇的一家旅馆的房间里,窗帘挡住了中午的阳光,令室内变得昏暗。佩里躺着,正在睡觉,一个灰色的便携式收音机还在他身边吱吱作响。除了脱掉靴子以外,他没有脱衣服。他脸朝下躺在床上,睡眠仿佛一件武器从后面击中了他。那双黑色的、带有银色扣环的靴子浸泡在脸盆里,满盆的温水染成了淡淡的粉红色。
朝北几英里,在一幢朴素的农家住宅的舒适厨房里,迪克正在享受一顿周日晚餐。其他坐在桌边的人,他的妈妈、爸爸、弟弟,没有注意到他的举止有何异常。他中午时分到达家里,吻过他母亲,流利地回答了他父亲对他所谓一整夜去斯科特堡的旅行的提问,然后坐下来吃饭,看起来与平常没什么两样。晚饭后,三个男人坐在客厅里看电视里的篮球比赛。节目刚开始,父亲就吃惊地听到迪克的鼾声;正像他对小儿子所说的那样,他从未想过这辈子还会活着见到迪克宁可睡觉而不看篮球赛。但是,他当然不明白迪克是多么疲倦,也不知道沉沉睡去的儿子二十四小时开车走了八百多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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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1)
1959年11月16日,星期一,又是西堪萨斯地区种植小麦的高地平原上一个打野鸡的好日子———阳光明媚,天空像云母一样闪闪发光。在过去的几年里,每当这样的日子,安迪·艾哈德先生常常会到他的好友赫伯·克拉特家的河谷农场里打野鸡,一去就是一下午。而且,在这些打猎运动中,常常会有赫伯的三个最好的朋友陪伴他,他们是:J·R·戴尔医生,一位兽医;卡尔·麦尔斯,一位饲养奶牛的农场主;艾弗利特·奥格本,一位商人。像艾哈德———堪萨斯州立大学农业实验所所长———一样,他们都是加登城有声望的公民。
今天,这四个常在一起打猎的老伙伴再次聚在一起,踏上了熟悉的旅程,但心情却大不相同了,随身所带的装备既古怪又与打猎无关:拖把、提桶、刷子以及装满抹布和强力清洁剂的大篮子。他们都穿上了自己最旧的衣服。他们自愿来打扫河谷农场十四间房屋中的某几间,正是在这几间屋里克拉特一家四口被人谋杀了,就像死亡鉴定书上所说的,“被一个或几个未知的家伙谋杀了”。作为基督徒,他们感到自己有责任这样做。
艾哈德和他的伙伴们默默地开车前行。他们中的一位后来曾评论说:“那时的情形使你无法说话。真的很奇怪。以前去那里,我们总是备受欢迎。”当时,一个公路巡警迎接他们。这位巡警负责把守政府在河谷农场入口设置的路障,他挥了挥手,放他们进去,他们又开了半英里,沿着一条种着榆树的小路来到克拉特家的住宅。唯一住在农场里的雇员阿尔弗雷德·斯托克莱因正等着迎接他们。
他们首先来到地下室里的锅炉房,穿着睡衣的克拉特先生就是在这儿被人发现躺在一堆用来装床垫的纸箱上的。清理完锅炉房,他们又来到凯尼恩被杀的游戏室。沙发是凯尼恩维修过的遗物,罩着南希做的沙发套,绣着字的枕头,上面溅满了血迹。和纸箱子一样,这些东西都得烧掉。清洗小组逐步从地下室清理到二楼的卧室,南希和她母亲就是在卧室的床上被谋害的。沾满血迹的床单、床垫、床边小地毯以及一只泰迪熊玩偶都将被烧掉。
阿尔弗雷德·斯托克莱因通常话不多,但在运热水和协助清扫时,却有很多话要说。他希望“人们别再说废话,而应该试着理解”为什么他和妻子虽然住的地方离克拉特家不到一百码,但在暴行发生的时候,却连一声枪响也没听见。“司法长官和他的那些手下到这儿又是取指纹又是搜查,他们很有识别能力,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我们没听见,原因之一在于风,西风,西风会把声音吹到另一个方向。第二个原因是,在这间房子和我们家的房子之间有一座大型粮仓,喧嚣声还没传到我们家,就已经被谷仓吸收了。你考虑过这点吗?凶手一定知道我们肯定听不到。否则,他会冒险在半夜里连开四枪吗!如果那样,他肯定疯了。当然,你也可以说不管怎么样他就是个疯子,下起手来,毫无顾忌。但我的观点是,他之所以这么干,都是事先策划好的,他了如指掌。有件事我很清楚,这是我和我老婆在这儿睡的最后一夜。我们打算搬到一所紧邻着公路的房子里去。”
人们从中午干到黄昏。他们把收集到的东西装上一辆轻型卡车,焚烧的时间已经到了。斯托克莱因把卡车开进农场北边麦田的深处,这块平地色彩饱满,虽然只有一种颜色,十一月的麦茬闪着黄褐色的光。他们在这里卸车,把南希的枕头、床单、纸箱、游戏室里的沙发堆在一起;斯托克莱因浇上汽油,划着了一根火柴。
在那些在场的人里,没有人比安迪·艾哈德和克拉特家的关系更亲密的了。艾哈德温文尔雅,和蔼可亲,虽然是个学者,但他的手因为劳动而变得很硬,脖子也被晒伤了,他是赫伯在堪萨斯州立大学的同班同学。后来他曾说:“我们是三十年的老朋友了。”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艾哈德亲眼看到了他的朋友从一个薪水微薄的农业经纪人逐渐成为本地区最有名望、最受尊敬的农场主之一。他说:“赫伯得到了一切,一切都是他赚来的,在上帝的帮助之下。他既谦虚又骄傲,他有权利骄傲。他的家庭令人羡慕。他这辈子确实干成了一番事业。”艾哈德注视着熊熊燃烧的篝火,不禁感到奇怪,这样的人怎么会出这种事?那些付出、那些美德怎么可能一夜之间就化为乌有,变成一缕青烟,袅袅上升,渐渐变淡,被巨大的苍穹所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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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2)
堪萨斯调查局是一个遍及全州的组织,总部设在托皮卡,拥有十九名散布在全州各处的经验丰富的侦探,当案子令地方当局束手无策时,他们随时都可以提供帮助。调查局在加登城的代表是一位消瘦而英俊的堪萨斯州人,名叫艾尔文·亚当斯·杜威,四代居住于此,现年四十七岁,其职权范围包括西堪萨斯地区很大一块地方。芬尼县的司法长官厄尔·鲁滨逊请杜威负责克拉特一案,这是必然的,也是合情合理的,因为杜威曾担任芬尼县的司法长官(1947年到1955年),而在此之前,他是联邦调查局的一名特工(从1940年到1945年,他先后在新奥尔良、圣安东尼奥、丹佛、迈阿密和旧金山等地工作),其专业能力足以应对像克拉特谋杀案这样没有明显动机和线索的复杂案子。而且他对犯罪的态度也决定了他必然是合适的人选,正如他后来所说:“这里也有个人的情感因素。”他说,他和妻子“真的非常喜欢赫伯和邦妮”,而且“每周日都会在教堂看见他们,彼此拜访过很多次”。他补充说:“不过,就算我不认识他们,不那么喜欢他们,我也不会觉得有何不同。我见识过邪恶的行为,我不怀疑邪恶的存在。但是像这次这样野蛮邪恶,我还真没见过。不管花多长时间,哪怕耗尽余生,我也要知道那间屋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谁干的,为什么。”
最后,选定十八个人专职负责此案,其中三位是堪萨斯州调查局最能干的侦查员———哈罗德·奈,罗伊·丘奇和克拉伦斯·邓茨。杜威对这三人组成的“劲旅”来到加登城调查此案感到很满意。他说:“有人得小心了。”
芬尼县法院是一座普通的石头水泥建筑,坐落于一个种满绿树、颇有吸引力的广场中心。司法长官的办公室就位于法院大楼的三层。加登城曾经是一座喧嚣热闹的拓荒小镇,如今已变得相当安静。总的来说,司法长官的工作不是太多,他的办公室由三间家具很少的房间组成,是县法院里那些无所事事者经常光临的僻静的地方;他那好客的秘书艾德娜·理查森女士通常煮着一壶咖啡,有充裕的时间“闲聊”。然而,正如她所抱怨的,“这个克拉特事件”引来了“各地的人”,使“所有的报纸都在大肆宣扬”。这个案件以通栏大标题出现在西起丹佛东至芝加哥的报纸上,把大批记者吸引到加登城。
周一正午,杜威在司法长官办公室里举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我要谈的是事实而不是理论,”他对记者们说,“现在,这里有一个重要的事实,一个需要记住的事实:我们所要处理的不是一起谋杀案,而是四起。我们不知道四个人中谁是主要目标,或者说是首要受害者。可能是南希或凯尼恩,也可能是父亲或母亲。有人说,唉,肯定是克拉特先生;因为他的喉咙被切断了;他所遭受的折磨最厉害。但那只是猜测而并非事实。如果我们能知道四个人死亡的先后顺序,那对我们将大有帮助,但是验尸官无法告诉我们死亡的顺序;他只知道死亡时间是在星期六晚上十一点到星期天早上两点之间。”接着,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杜威说两位女性都没有受到“性侵犯”,而且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屋中物品被盗;他认为克拉特先生在死前八个小时签署了一份四万美元的人寿保险合同是“一个奇怪的巧合”。但是,杜威确信这份合同和犯罪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唯一在经济上获益的是克拉特先生仅存的两个女儿,大女儿唐纳德·贾乔太太和二女儿贝弗里·克拉特小姐,在这种情况下,二者之间怎么可能有联系呢?不过,他对记者们说,他的确在想凶手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但还是不说为好。
实际上,此时对这个问题,杜威并无结论。他依然抱有两种看法,或者用他的话来说,在推理重演犯罪过程中,形成了两个设想:“单人作案的设想”和“两人作案的设想”。在前一种设想里,凶犯被想象成这家的朋友,或无论如何,有人对这所住宅和居住者的情况相当了解,这绝不是偶然的,这个人知道克拉特家的门很少上锁,知道克拉特先生单独睡在一楼的主卧室里,知道克拉特太太和孩子们分别睡在二楼的卧室里。因此,杜威设想这个人很可能是在半夜前后步行接近了屋子。窗户是黑的,克拉特一家都睡了,至于农场的看门狗特迪,唉,谁都知道它怕枪怕得要死,一见到入侵者手里的武器,就瑟瑟发抖,呜咽着偷偷溜走了。在进入屋子后,这个杀手首先破坏了电话,一部在克拉特先生的办公室,一部在厨房,在切断电话线后,他摸进克拉特先生的卧室,把他弄醒。克拉特先生在持枪者的威逼下,被迫服从命令,陪着他走上二楼,叫醒了其余的人。然后,克拉特先生用凶手提供的绳子和胶带绑住妻子并封住她的嘴,又绑住女儿(无法解释为什么他女儿的嘴没有被封住),然后把她们拴到床上。接着,父亲和儿子被押到了地下室里,在那里克拉特先生被迫封住凯尼恩的嘴,并把他捆在游戏室的沙发上。然后,克拉特先生被带到了锅炉房,头部受到猛击,嘴被封住了,手脚也被捆住了。现在,凶手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事了,他一个接一个地杀死了他们,每次都把散落的子弹壳仔细地拣起来。当他完成这一切,就关掉所有的灯,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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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3)
事情可能就是按这样的步骤发生的,这种可能性很大。但是杜威有一些疑点:“如果赫伯认为他的家人处于危险之中,面临致命的威胁,他一定会像老虎一样奋起搏斗。而且赫伯不是傻子,而是身体状态处于最佳的强壮的男人。凯尼恩也是,像他父亲一样强壮,个子还更高些,是个宽肩膀的小伙子。很难想象一个人,不管有没有武器,能同时对付他们两个。”另外,有理由认为这四个人是由一个人捆起来的:四人身上的绳套都是同一种类型,都是水手用的绳套。
杜威,以及他的大部分同事,都倾向于第二种假设。第二种假设在很多要点上与第一种一样,但重要的区别在于凶手不是一个人,他还有一个同伙,这个同伙帮助他制服克拉特一家,用胶带封嘴,用绳子捆绑。但是,第二种假设仍然有漏洞。比如,杜威就发现很难理解“两个人怎么会同样地愤怒,怎么会在同样疯狂的暴怒状态下实施犯罪”。他继续解释:“假设凶手为克拉特家所认识,是社区的一员;假设他是个普通人,一个有着怪癖,对克拉特一家或某位家人抱有邪恶嫉妒之心的普通人,但他从哪儿找到一个足够疯狂、愿意帮他的同伙呢?这讲不通,也不合理。这样,一接触这个问题,就讲不出个所以然了。”
新闻发布会后,杜威返回自己的办公室,这间屋子是司法长官临时借给他的,里面摆着一张桌子和两把笔直的靠背椅。桌子上散乱地放着的东西是杜威希望有朝一日能在法庭上展示的:胶带和从受害者身上解下来的绳套,这些东西现在都封装在塑料袋里(这两件物品作为线索都不能寄予太大希望,因为二者都是大路货,在美国随处可得),桌子上还放着警方摄影师拍摄的犯罪现场的照片,二十张放大了的照片:克拉特先生破碎的头盖骨,他儿子被毁容的面孔,南希被绑着的手以及她母亲虽已死去但仍然睁着的眼睛,等等。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杜威将花大量时间研究这些照片,希望能“突然从中发现什么”,也许某个有意义的细节会不言自喻:“犹如那些拼图。叫你猜猜‘在这张画里能找到多少野兽?’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正是我所要做的,找出隐藏的野兽。我觉得他们肯定在那儿,如果我能看见他们的话。”实际上,一张克拉特先生躺在装床垫的纸箱上的照片已经令人惊奇地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脚印,带有钻石图案的鞋底留下的模糊足迹。这些脚印虽然肉眼难以辨认,但是在闪光灯的照射下却逼真地显露出来。这些脚印,再加上在同一个纸箱上发现的另一个脚印,猫爪图案的前脚掌留下的清晰的血脚印,是侦查员们目前所能宣称的唯一“重要线索”。但是他们不打算公之于众;杜威和他的小组决定保守秘密,不透露这些证据的存在。
杜威桌子上的另一件材料是南希·克拉特的日记本。他已经浏览了一遍,此时他开始仔细阅读每天的记录。这本日记从南希十三岁生日开始记起,到离她十七岁生日不到两个月时结束。这是一个聪明孩子感情的真实吐露,她极喜欢动物,并且喜欢阅读、烹调、缝纫、跳舞和骑马,是个讨人喜爱的漂亮的少女,她认为“谈情说爱很有意思”,然而“实际上仅仅对博比有真爱”。杜威首先读的是最后一天的记录。只有三行字,大概是她死前一到两个小时写的。“乔利妮来过了,我教她做樱桃馅饼。陪洛克西练习。博比来了,我们一起看电视。博比在十一点离开。”
年轻的鲁普是目前所知最后见到克拉特一家的人,他已经接受了详细的讯问,虽然他一五一十地讲述了自己“只不过和克拉特一家度过了一个平常的夜晚”,但是他仍然要接受第二次讯问,这一次将要对他使用测谎仪。事实很明显,警方不想轻易地把他从嫌疑犯中排除出去。杜威自己相信这个孩子“和案件没有任何联系”,但毫无疑问,在调查的初期,博比是唯一可以认为有犯罪动机的人,尽管这很牵强。在日记里,南希时不时提到的情形令警方认为可以使人产生作案动机:她父亲坚持要她和博比“一刀两断”,停止“频繁的接触”,他反对的理由是克拉特全家都是卫理公会教徒,而鲁普家是天主教徒,在他看来,这足以使他俩结婚的希望变成泡影。但是日记中最吸引杜威的不是克拉特家和鲁普家以及卫理公会和天主教的区别,而是一只猫,一只神秘死亡的猫。这只名叫布波斯的猫是南希最喜爱的宠物,据南希死前两个星期的日记,她发现布波斯“躺在谷仓里,死了”,她怀疑“是被人毒死的”。日记写道:“可怜的布波斯。我把它埋在了一个特别的地方。”读到这句话时,杜威觉得“这可能非常重要”。如果猫是被毒死的,那么这一行为会不会是谋杀者一次小小的、恶毒的预演呢?他决心找到南希埋葬宠物的这个“特别的地方”,虽然这意味着要找遍面积广阔的河谷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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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4)
在杜威研读日记的时候,他的首要助手丘奇、邓茨和奈正穿街走巷,像邓茨所说,“和那些能向我们提供点什么的人谈话”。这些人包括霍尔科姆学校的教职员工,南希和凯尼恩都是载入该校荣誉名册的高材生;河谷农场的雇员(其人数在春夏之际有时可以达到十八名,但是在现在的休耕季节里,只有杰拉尔德·冯·弗里特和三位雇员,外加赫尔姆太太);受害者的朋友;他们的邻居;特别是他们的亲戚。远远近近,最后大约有二十名亲戚赶来参加将在星期三早晨举行的葬礼。
三十四岁的哈罗德·奈是堪萨斯州调查局中最年轻的,他身材矮小,精力充沛,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透露出猜疑的神色;他尖鼻子、尖下巴,头脑敏锐,所负责的任务是访问克拉特家的亲戚,他称之为“该死的复杂的活儿”。“这对你是痛苦,对他们也是痛苦。一谈到谋杀案,你就不能尊重什么悲伤、隐私和个人感受了。你必须问那些问题。而有些问题会很伤害人。”但是,在他所询问的人里,在他所问的问题里(“我正在调查情感方面的背景。我认为,答案也许是另一个女人,一个三角关系。哎,想想看:克拉特先生春秋正盛,身体健康,但他的妻子却半死不活的,她和他分居,睡在不同的卧室里”),没有一个可以提供有用的信息;就连克拉特先生两个活着的女儿也想不出凶杀的原因。总之,奈仅仅明白了一件事:“在全世界所有的人里,克拉特一家是最不可能被谋杀的。”
一天的工作快结束时,三个侦探聚集在杜威的办公室里。邓茨和丘奇比“奈老兄”(这是他们对奈的称呼)的运气好。(堪萨斯州调查局的人都爱起外号。邓茨的外号是“老头儿”,这真冤枉,他还不到五十岁,身材魁梧,走路轻快,长着宽宽的公猫脸。而丘奇六十岁上下,皮肤是粉红色的,一副学者派头,但实际却“很强硬”,据他的同事讲,他是堪萨斯州拔枪最快的人,因为他的头发有点儿卷,所以被称为“卷毛”。)这两个人在调查过程中已经找到了“有希望的线索”。
邓茨的叙述牵涉到父子俩,这里称他们为老约翰和小约翰。几年前,老约翰和克拉特先生做了一笔小生意,这笔交易的结果触怒了老约翰,他觉得克拉特先生损害了他的利益。现在,老约翰和小约翰都成了“酒鬼”;事实上,小约翰经常因饮酒过度而被监禁。有一天,很不走运,约翰父子俩又喝醉了,在酒精的刺激下,他俩鼓足勇气,来到克拉特家,想和克拉特先生“说个明白”。他们没有得到这样的机会,因为克拉特先生强烈反对饮酒和醉酒胡闹,他拿着一把枪,把父子俩赶出了自己的领地。这种无礼行为是约翰父子难以忍受的;就在一个月前,老约翰还对一个熟人说:“每次我一想到那个浑蛋,我的手就痒痒,我真想掐死他。”
丘奇发现的线索和邓茨的在本质上有点类似。他也听说某人承认对克拉特先生有敌意,不妨称这个人为史密斯先生(这当然不是他的真名)。史密斯认为河谷农场的人开枪打死了他的猎犬。丘奇搜查了史密斯的农场住宅,在谷仓里看到椽子上挂着一根绳子,其打结的方式和捆绑克拉特家四口的方式一样。
杜威说:“说不定其中一件正是我们要找的。一件涉及个人的事———无法控制的仇恨。”
“除非是抢劫。”奈说。抢劫作为动机已经讨论过了,但多少被排除了。反对的理由很充分,其中最有力的理由是:克拉特先生从不带现金,这在县里是尽人皆知的;他没有保险箱,也从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而且,如果把抢劫作为解释,那么为什么劫匪没有拿走克拉特太太的金手镯和钻石戒指呢?但是这些疑问没有说服奈:“整个过程都充满了抢劫的味道。克拉特的钱包怎么样了?有人把它放在克拉特先生的床上,钱包被打开了,空的,我想不会是钱包的主人把它放在床上的。还有南希的钱包。她的钱包在厨房的地上。它是怎么到厨房的?是的,屋里确实连一毛钱的硬币都没有。哦,对了,有两美元。我们在南希书桌的一个信封里找到两美元。我们知道出事前一天克拉特刚兑换了一张六十美元的支票。我们认为屋里至少还应剩下五十美元。所以有些人会说:‘没有人会为了五十块钱杀人的。’还说:‘确实,杀手也许把钱拿走了,但他这样做就是为了误导我们,使我们认为抢劫才是原因。’对此,我很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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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5)
天黑了,杜威打断讨论,打电话给家中的妻子玛丽,告诉她自己不回家吃晚饭了。她说:“好吧,艾尔文。”杜威注意到妻子的声音里有一种不常见的焦虑。杜威夫妇结婚十七年了,有两个年轻的儿子。玛丽出生在路易斯安那州,曾是联邦调查局的速记员,杜威在新奥尔良工作时认识了她。玛丽同情他的职业的艰苦,生活没有规律,一个电话就会突然把他叫走,奔赴州里偏僻的地方。
他说:“有什么事吗?”
“没事,”她要他放心,“只是,你今晚回家时只能按门铃了,我把所有的锁都换了。”
现在他明白了,说道:“别担心,亲爱的。把门锁上,打开门廊上的灯就行了。”
杜威挂断了电话,一位同事问道:“出了什么事?玛丽害怕了?”
“嗨,是的,”杜威说,“不仅是她,所有的人都害怕。”
并非所有的人都害怕。霍尔科姆那位守寡的女邮政局长、勇敢的默尔特·克莱尔太太就不害怕,她讽刺镇上的人都是“胆小鬼,吓得瑟瑟发抖,睡觉时连眼睛都不敢闭上”。在说到自己时,她说:“我这个老女人睡得和以前一样香。如果有谁想对我耍花招,让他来试试好了。”(她的话还真灵验,七个月后,一伙持枪的蒙面匪徒闯进邮局,抢走了她九百五十美元。)通常,克莱尔太太的观点只得到很少一部分人的支持。据加登城一家五金商店的老板说:“近来,锁头和铰链是卖得最快的商品。人们不在乎买的是什么牌子的;他们只要求这些东西牢固。”当然,想象力可以打开任何一扇门,转动钥匙,让恐怖趁机而入。星期二拂晓,一卡车从科罗拉多州来打野鸡的陌生人,不知道当地发生了惨案,在他们越过草原,穿过霍尔科姆的时候,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几乎所有的房屋所有的窗户都亮着,在灯光明亮的屋子里,人们穿着整齐,甚至是全家人一整夜都没睡,充满警惕,仔细倾听过往的声音。他们害怕什么呢?“谋杀可能再次发生。”这就是大多数人的回答。一位学校的女教师评论说:“如果这件事不是发生在克拉特一家身上,而是别人,那么人们的情绪可能不会如此激动。无论哪一家都不能和克拉特一家相比,他家那么令人敬佩、那么富裕、那么安全。这个家庭代表了附近人们真正珍视和尊敬的一切,如果这样的事情也能发生在他们的身上,唉,那就等于告诉人们上帝不存在一样。这使得生命看起来毫无意义。我认为,与其说他们吓坏了,倒不如说他们陷入了深深的沮丧。”
另外一个原因,也是最简单、最丑陋的一个原因是,迄今为止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突然终止,老朋友之间开始互不信任;可以理解的是,他们认为凶手就在自己中间,他们没有一个人不赞成死者的兄弟阿瑟·克拉特的观点,十一月十七日他在加登城一家旅馆的大厅里对记者说:“这件事水落石出之时,我可以打赌,无论谁干的,此人就在我们站着的地方十英里之内。”
离阿瑟·克拉特当时所站的地方大约四百英里,两个年轻人坐在堪萨斯城一个名叫伊格尔的餐馆的座位上。其中的一位是个窄脸,右手上刺着一个蓝色的猫,他已经吃掉了好几个鸡肉沙拉三明治,此时正在吃他同伴的饭———一个没有动过的汉堡包和一杯加了三片阿司匹林的饮料。
“佩里,宝贝儿,”迪克说道,“你不想吃那个汉堡包,我吃吧。”
佩里把盘子推到桌子的另一边。“上帝啊!你就不能让我集中精力吗?”
“你不必看上五十遍。”
迪克指的是十一月十七日《堪萨斯城星报》头版上的一篇文章。标题是:“杀害四人的线索不多”。这篇文章是对前一天谋杀案首次见报后的补充报道,最后一段作了总结:
调查员被迫寻找这个或数个凶手,虽然凶手的动机不明,但其狡猾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个或几个凶手:小心地切断了屋内的两部电话线;用专业手法捆绑受害人,并封住他们的嘴,没有留下任何搏斗的痕迹;屋里没有留下任何证据,除了克拉特先生的钱包,不知道他们要找什么;在屋中不同的地方射杀四人,冷静地捡起猎枪子弹的弹壳;携带杀人武器到达和离开时,没有让任何人看见;其行为没有动机,除非你认为这是一起流产的抢劫案,但调查人员却不这么认为。


冷血 第二章(6)
“‘寻找这个或数个凶手’,”佩里大声地念出来,“这是不正确的。正确的语法应该是‘这个或这几个凶手’。”他一边呷着加了阿司匹林的饮料,一边继续说:“不管怎么样。我不相信这篇文章。坦率地讲,迪克,老实说,你不相信没有线索的说法吧?”
昨天,佩里在钻研了一番报纸后,曾提出同样的问题,而迪克认为他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听着,如果那些牛仔们哪怕能稍稍加以联系,我们早在一百英里之外就听到风声了”),因此听到旧话重提,他感到十分厌烦。当佩里再次为这件事纠缠不休时,迪克厌烦得不想再提异议,只听佩里说道:“我总是有预感,所以我才能活到今天。你认识威利·杰伊吗?他说我是一个天生的‘巫师’,他了解这种事,对此很感兴趣。他说我有高度的‘超感官知觉’,类似于建在体内的雷达,使你在眼睛还没看见之前就可以预见到,可以看到即将发生的事情的大概。比如,我弟弟和他妻子的事。他们彼此疯狂地爱着对方,但吉米同时是个大醋坛子,他令妻子非常悲惨,他嫉妒心特强,总认为老婆背着他红杏出墙,结果她自杀了,第二天,吉米也用一颗子弹打穿了自己的脑袋。这事儿发生在1949年,当时我和老爸正在阿拉斯加的瑟克尔城做事,我对老爸说,‘吉米死了。’一个星期以后,我们得到了消息。千真万确。还有一次,在日本,我正帮一艘船卸货,坐下来歇了一会儿。突然,我脑子里一个声音对我说,‘快跳!’我猜那一跳大概跳了十英尺。就在我刚才坐着的地方,一吨重的货物从天而降,砸了下来。我可以给你举出一百个例子。你相不相信,我不在乎。还有一次,就在我发生车祸之前,我看见了整个事件,在我脑海中看见的:那雨、那车轮打滑的痕迹、我躺在地上流血、腿折了。这就是我为什么变成现在这个模样。这是一种预感。我觉得这是一个圈套,”他轻轻拍了拍报纸,说道,“这篇文章里有许多支吾搪塞之处。”
迪克又点了一份汉堡包。在过去的几天里他似乎成了一个永远吃不饱的饿汉,连续吃掉三块牛排、一打好时牌巧克力和一磅软糖。而佩里却没有胃口;他只喝饮料,吃阿司匹林,抽雪茄。“怪不得你变了呢,”迪克对他说道,“噢,算了,宝贝儿。别胡思乱想了,我们成功了。计划很完美。”
“听你这话真叫我吃惊,所有的事情都得考虑进去。”佩里说。他平静的口气凸现了对迪克的回答的厌恶。但是迪克忍受了,甚至还笑了笑,他的微笑是一种熟练的技巧。他像个孩子似的咧嘴笑,显得很有人情味儿,干净整洁,亲切和蔼,仿佛任何人都可以信任他。
“好吧,”迪克说道,“可能有些事我想错了。”
“哈利路亚。”
“但总体上计划是完美的。我们把球打出了场地。现在球没了,球失踪了。一点儿联系都没有了。”
“我能想起一个来。”
佩里太过分了。他接着说道:“弗洛伊德,是这个名字吗?”这是暗箭伤人,但迪克只能自作自受,他的自信犹如风筝,需要绳子的牵引。然而,佩里注意到迪克因狂怒而脸上表情发生变化的症状:下巴、嘴唇、整个脸都拉长了;嘴角泛着唾液的泡沫。如果要打一架的话,佩里是能保护自己的。他比迪克矮了几英寸,一双短腿还受过伤,难以依靠,不过他比迪克重,比迪克结实,他的胳膊可以勒死一头熊。然而,为了证明这一点,就打一架,真的翻脸,是不值得的。不管喜不喜欢迪克(现在他并不讨厌迪克,虽然以前他更喜欢、更尊重迪克),很明显,此时分道扬镳是不安全的。就这一点而言,他们看法一致。迪克曾说:“如果我们被抓住了,那就一起被抓吧。那样我们俩还能相互支持。他们开始搞威逼利诱时,咱俩就乱说是你说的或我说的。”而且,和迪克分手就意味着计划的结束,而这个计划对佩里仍有吸引力,虽然近来屡受挫折,但两人仍认为计划是可能实现的———在群岛或沿着南部海岸线一起过潜水捞宝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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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7)
迪克说道:“威尔斯先生!”他拿起一把叉子,“如果他敢说出去,那他就得死。就如同我因开假支票被逮捕一样,就这样从后面———”叉子落了下来,插进了桌子里,“穿透心脏,亲爱的。”
“我没说他会说出去。”佩里说。既然迪克的愤怒不是冲着他而是别人,他愿意作出让步。“他会吓得不敢说。”
“肯定,”迪克说,“肯定,他会吓得要命。”奇怪,迪克的情绪轻易地转变了;顷刻间,所有卑劣的痕迹、愠怒的表情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说道:“讲一讲你的那些预兆吧。告诉我,如果你真的确信自己会出车祸,为什么你不把车停下来?如果你停下摩托车,车祸就不会发生,对不对?”
这是佩里曾经认真思考过的问题。他认为自己已经找到了答案,但是他的答案很简单,多少有些含糊:“不。因为一旦某件事注定要发生,你所能做的就是希望它别发生。或者,听天由命。只要你还活着,就总会有事情发生,即使是坏事,你知道是坏事,但你能做什么呢?你不能不活吧。就像我的梦。从小时候起,我就一直在做同一个梦。在梦里,我来到了非洲,在一片热带雨林里。我穿过树林朝一棵特殊的树走去。上帝啊,那棵树闻起来臭极了;那种味道令我恶心,那个臭啊。不过,它看起来很漂亮,树叶是蓝色的,上面挂满了钻石。钻石就像橘子一样。这就是我来到这儿的原因:给自己拣一堆钻石。但是我知道,只要我一动手,只要我一碰到钻石,一条蛇就会落到我身上。那条蛇是守卫这棵树的。这个胖乎乎的王八蛋就盘绕在树枝上。我早就知道了,明白不?但是,我想,我会利用机会的。最后权衡的结果是我对钻石的渴望超过了对蛇的恐惧。所以我要去摘钻石,要把钻石攥在手里。我的手刚一触到钻石,那条蛇就落到了我的头上。我和蛇滚作一团,但那个王八蛋太滑了,我抓不住它,它要勒死我。现在即使是一想到这里,我都会冒冷汗。蛇开始吞噬我,从脚开始,像是掉进了流沙里一样。”佩里迟疑了一下,他发觉迪克正用叉子抠指甲,对他的梦根本不感兴趣。
迪克说道:“果真如此?蛇吃了你?结果呢?”
“别介意,结果并不重要。”(但结果是重要的!结果至关重要,这是他自得其乐的源泉。他曾对朋友威利·杰伊说过,他向威利·杰伊描述了一只硕大无朋的鸟,一只黄色的鹦鹉。)当然,威利·杰伊不同,他善于体谅别人,是个“圣人”,他理解佩里。但是,迪克?迪克也许会发笑。佩里无法忍受任何人对鹦鹉的嘲笑。他七岁的时候,鹦鹉第一次飞进了他的头脑。当时佩里是个惹人讨厌、同时憎恨别人的混血儿,生活在加利福尼亚的一家孤儿院里,这座孤儿院由披着黑衣的修女管理,她们对纪律的要求很严格,佩里因为尿床而受到她们的鞭打。在一次令他终身难忘的鞭打之后(“她叫醒我。她拿着一个手电筒,就用手电筒打我。打啊打啊,直到手电筒都碎了,她还在黑暗中继续打”),鹦鹉出现在他的睡梦中,这只鸟“比耶稣还高,像向日葵一样黄”,是武士天使,用喙把修女啄瞎,还吃掉了她们的眼睛,当她们“求饶”时,把她们全杀了,然后温柔地托起他,挥动翅膀,飞向天堂。
这只鸟把他从折磨中解救了出来,但随着时光流逝,折磨的形式又变了:别人,比他年岁大的孩子,他父亲,一个不忠诚的女友,他在军队里认识的一位中士,代替了修女,但这只鸟仍然存在,这个复仇者仍在盘旋。这样,那条守卫着钻石树的蛇虽然从未停止过要吞噬他,但它自己倒总被吞掉。然后,求神赐福升天!在佩里的诸多说法中,一个版本是,“升上天堂”仅仅是“一种感觉”,一种拥有权力的感觉,一种牢不可破的优越感;但在另一种说法里,天堂又被说成是“一个实有的场所,就像电影里放的那样。也许我是在电影里看到或记下的。否则我从哪里看见过这样的花园,这样的白色大理石台阶,这样的喷泉?而且就在花园的下面,如果你走到花园的边缘,你就能看见大海。真是妙极了!就像是在加利福尼亚的卡尔梅勒附近。不过,最妙的是一张很长、很长的桌子。桌上的食物多得你想象不到。有牡蛎、有火鸡、有热狗,水果多得可以做成上百万杯水果酒。而且,听着,这一切全是免费的。我的意思是说,我不必为拿了这些食物而担心。我想吃多少就可以吃多少,一分钱都不用花。这表明我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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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8)
迪克说道:“我是个正常人。我做梦只梦见金发女郎。说起这件事,你听说过母羊的噩梦吗?”这就是迪克,随时可以拿任何话题开下流玩笑。但他的笑话讲得好,虽然佩里多少有点假正经,但也总是忍不住笑起来。
谈起她和南希·克拉特的友谊,苏珊·基德维尔说:“我们就像亲姐妹一样。至少,我对她的情感是这样,仿佛她是我姐姐。在开始的那些天里,我不能去上学。葬礼结束后才去学校。博比·鲁普也同样。有一段时间,博比和我总在一起。他是个好男孩,心地善良,但是以前从未经历过可怕的事情,比如失去自己所爱的人。而那时,最让人难受的是他不得不接受谎言测试。我的意思不是他为此而更加痛苦;他知道警察只是在做他们必须做的事情。我曾经历过两三件艰难的事,但他却没有,因此当他发现生活也许不是一场漫长的篮球比赛时,会深感震惊。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只是开着他的老福特四处兜风,沿着公路来回走,开到机场,然后再回来。或者我们就去克瑞密,那是一家免下车餐馆,我们坐在车里,点上一杯可乐,听着收音机,收音机一直开着。对于自己的事,我们没有多少好谈的;只有一次,博比说起他是多么爱南希,他不可能再爱别的女孩了。唉,我确信南希不希望他这样,我也是这样对他说的。我记得那天是星期一,我们开车来到河边。我们停在一座桥上。从那儿可以看见房子,克拉特家的房子;可以看见土地,克拉特先生的果园和远处的麦田。在其中的一块地里,一堆篝火正在燃烧;他们正在焚化从房子里拿出的遗物。无论你看见什么地方,总会有东西唤起你对往昔的回忆。男人们带着狗和鱼竿在河边搜寻,他们不是在钓鱼,而是在找凶器,刀和枪。”
“南希爱这条河。在夏天的夜里,我们经常一起骑着南希的马,宝贝,那匹又老又胖的灰马。我们直接走进河里,然后宝贝会在浅水处散步,而我们就会吹起笛子、唱歌。要是着凉了,宝贝会变得怎样呢?我一直在想。加登城的一位太太收养了凯尼恩的狗,带走了特迪,但它又跑了回来,它认得回霍尔科姆的路。但那位太太回来又一次带走了它。我留下了南希的猫,艾温鲁德。但是宝贝,他们也许要把它卖掉。难道南希会不怨恨吗?难道她不会因此而愤怒吗?那天,也就是葬礼前一天,博比和我坐在铁路旁,看着火车飞驰而过,真傻,就像暴风雪里的绵羊。突然博比回过神来,对我说,‘我们应该去看南希,我们应该在她身边。’所以我们开车去了加登城,开到美茵大街的菲利浦殡仪馆。我想博比的弟弟也和我们在一起。是的,我肯定他也在,我记得我们是在他放学后去接的他。我还记得他说第二天不用去上学了,因为霍尔科姆所有的孩子都要去参加葬礼。他一直在对我们说学生们的想法。他说学生们深信是‘受雇佣的杀手’干的。我不想听见这种话,全是流言蜚语,都是南希所厌恶的。不管怎样,我不关心是谁干的。这毫无意义。我的朋友死了。知道是谁杀了她并不能让她起死回生。别的有什么要紧的?他们不让我们进去,我指的是停尸间。他们说除了亲属,谁也不许看这家人一眼。但是博比坚持要进去,最后那个殡仪员,他认识鲁普,我猜,他可能也为鲁普感到难过,说,好吧,叫我们别出声,悄悄进去。现在,我真的希望我们没有进去。”
四具棺材把小小的、堆满鲜花的停尸间挤得满满的,棺盖在举行葬礼仪式时已经封上了,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对受害者的外貌尽管作了精心的修饰,但产生的效果仍然令人不安。南希穿着她那件樱桃红色的天鹅绒外衣,她弟弟穿了一件明亮的花格子衬衫;父母打扮得更为安详:克拉特先生身着一件深蓝色的法兰绒外套,他妻子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绉纱裙;还有,特别是下面的情形使周围的气氛变得可怕,每个人的头颅都完全包裹在棉布里,像是比普通气球大两倍的膨胀的茧,棉布上喷了一层有光泽的东西,像圣诞树上的雪花一样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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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9)
苏珊立刻退了出去。“我走到外面,坐在车里等。”她回忆说,“街对面有个男人正在扫落叶。我一直看着他。因为我不敢合上眼睛。我想,如果我闭上眼睛,一定就会晕倒。所以,我看着他扫落叶,烧落叶,但却视而不见,因为浮现在我眼前的还是那件衣服。这件衣服我太熟悉了。是我帮她挑选的衣料,她自己设计款式,亲手缝制的。我还记得她第一次穿上这件衣服时是多么激动。那是在一次聚会上,我所能看见的全是南希的红色天鹅绒外衣。南希穿着它,翩翩起舞。”
《堪萨斯城星报》详细报道了克拉特家的葬礼,但是载有那篇报道的报纸到达佩里的手中已是两天以后了。他躺在一家旅馆的床上,抽空读了读。即使这样,他也只是粗略地看看而已,其中几段写道:“今天有一千人参加了四个受害者的葬礼,是第一卫理公会五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霍尔科姆中学的南希的几个同班同学在伦纳德·里奥纳多·考文牧师祈祷时潸然泪下,他说:‘即使我们走在死亡山谷的阴影里,上帝也会给我们勇气、爱和希望。我确信,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上帝与他们同在。耶稣从未向我们许诺不让我们经受痛苦和悲伤,但是他总是说我会与你们同在,帮助你们分担痛苦和悲伤。’……在这个异常温暖的日子里,大约六百人来到本城北边的谷景公墓。在那里,在下葬仪式上,他们朗诵了主祷文。他们低沉的朗诵声汇合在一起,穿过墓地,久久不息。”
一千人!佩里对此印象深刻。他想知道葬礼花了多少钱。他视钱如命,虽然金钱已不像以前那样对他冷酷无情,当初他“穷得叮当响”。从那时起,他的境遇得到了改善;这多亏了迪克,现在他和迪克拥有一大笔钱,足够他们去墨西哥的。
迪克!巧舌如簧,聪明机警。是的,你不得不把钱交给他。天呀,他怎么可以欺诈一个“朋友”,简直难以置信。比如被迪克骗了的那位堪萨斯城的店员,还有密苏里州的那家服装店,那是迪克决定首先“袭击”的地方。至于佩里,他从未干过“用支票兑换现金的事”。他很紧张,但是迪克告诉他,“我需要你做的就是站在那儿,不要笑,对我说的任何话都不要吃惊。你只要听着就行了。”对于他所建议实施的任务,迪克似乎胸有成竹。他飘然而至,兴致勃勃地把佩里介绍给店员,说:“这是我的朋友,他就要结婚了。我是他最好的朋友,陪他到商店里转转,帮他买几件合适的衣服。哈哈,你也许会说,哈哈,他的裤子。”售货员“上钩了”,很快佩里便脱下了他那条牛仔裤,试了一套店员认为“适合在非正式场合穿的”黑色套装。这个店员在对佩里奇特的比例失调的身材———庞大的躯干由一双小短腿来支撑,作了一番评论后,又补充说:“要是不经过修改,我们这儿恐怕没有什么适合您的了。”哦,迪克说,没关系,时间有得是,“婚礼离举办还有一个星期呢”。那就好办了。他们挑了一堆华丽的夹克衫和宽松的裤子,迪克说,这些衣服适合去佛罗里达度蜜月穿。“你知道伊登罗克吗?”迪克对售货员说,“在迈阿密的海滩上,他岳父岳母预定了一套房间,是给他们的礼物:每天四十美元,一共两周。怎么样?像他这样一个矮子,竟然和一个既有身材又有钱财的漂亮姑娘结婚。而像你我这样英俊的人……”店员呈上收款账单。迪克把手伸进裤兜里,皱起了眉头,打了个响指,说道:“糟糕!我忘了带钱包。”在他的同伴看来,这个花招太弱智了,连以前那个黑鬼都不可能骗过去。但是店员显然不那么想,因为迪克拿出一张空白支票,在支票上开出八十元钱,超过账单总数,多余的钱于是用现金找了回来。
迪克走到外面说:“这么说,你下个星期就要结婚了?那么,你需要一枚戒指。”一会儿,他们坐着迪克那辆老掉牙的雪佛兰轿车,来到一家名叫“最佳珠宝”的商店。在那儿,他们用支票买了一枚钻石订婚戒指和一个钻石结婚手镯,然后就开车到当铺当掉了这些东西。看着珠宝从手中离开,佩里深感遗憾。他开始对编造的新娘半信半疑,他设想中的新娘与迪克的说法恰恰相反,她既不富有,也不漂亮;但打扮得很精致,说话柔声细语,想象上“是个大学生”,从各方面来讲“都是一位十足的知识分子”,他总想结识这类姑娘,但从未如愿以偿。


冷血 第二章(10)
除非把“小甜饼”算上,这是他出车祸住院时认识的一位护士。“小甜饼”是个时髦的女孩,她喜欢佩里,同情他,宠爱他,鼓励他读“严肃文学”《乱世佳人》和《吾爱如斯》。在奇妙而隐秘的本能驱使下,他们曾经做过爱,也曾谈起过爱情和婚姻,但是最终,在伤愈后,他却对她说再见,并且给了一首自称是他自己写的诗作为解释:
有一类人与俗世不容,
这类人不能在原地停留;
因此,他们使亲朋伤心;
他们自由自在漫游世界。
他们在田野徘徊在江湖流浪,
他们攀上悬崖峭壁;
他们的血管里流淌着吉普赛人的血液,
他们不知道如何休息。
如果他们笔直前行,将会走出很远很远;
他们坚强、勇敢而率真;
但是他们厌倦平凡的事物,
他们渴望陌生与新奇。
他再也没有见过她,也没有收到她的来信或听过她的消息,然而,数年后,他却把她的名字刺在胳膊上,有一次,当迪克问起“小甜饼”是谁时,他说道:“没什么,只是一个姑娘,我差点儿和她结婚。”(迪克结过婚,结了两次,有三个儿子,这些都是他所嫉妒的。娶妻生子,这些都是“一个男人应该有的经历”,虽然对迪克而言,妻子儿女“并未使他幸福或对他有什么好处”。)
戒指当了一百五十块钱。他们又去了一家名叫高德曼的珠宝店,戴着一只男式金表悠闲地出来。下一站,在厄尔克照相机商店里,他们“买”一架精致的电影摄影机。“摄影机是你最好的投资,”迪克对佩里说,“是最容易典当或卖掉的东西,摄影机和电视机。”这话没错,他们决定再去弄几台电视机,在完成这一任务以后,他们又袭击了几家大型服装店:谢泼德和福斯特商店、罗恩柴尔德商店、顾客天堂商店。到夕阳西沉、商店关门时,他们的兜里已经装满了现金,车里也堆满了适于销售、易于典当的物品。衬衫啦、打火机啦、昂贵的电器啦、便宜的袖扣啦,真不少。佩里检查了一遍,不由得兴高采烈,现在到墨西哥去,寻找新的机会,“过一种真正的生活”。但迪克似乎情绪低落,他耸耸肩对佩里的赞扬毫不在意。(“迪克,我想你真是令人吃惊,我几乎相信了你的话。”)佩里感到迷惑,他不明白为什么迪克在完全有理由心满意足的时候,突然会变得消沉,看起来无精打采、充满悲伤。佩里说:“我带你去喝一杯。”
他们在一家酒吧停了下来。迪克喝了三杯橙花酒。第三杯酒下肚,他突然问道:“我父亲怎么样?我觉得,哦,耶稣啊,他真是个好老头儿。还有我母亲,唉,你见过她。他们怎么样?我,我会去到墨西哥,或者随便什么地方。但是等银行拒付支票时,他们就会来到这里的。我了解父亲,他想兑现这些支票,就像他以前奋斗过的那样。但是他无能为力,他老了,又有病,他什么都没有。”
“对此,我深表同情。”佩里的话是真心的。他虽然没有什么同情心,但却容易激动,迪克对父母的感情和关心真的感动了他。“但是,该死的,迪克,这非常简单,”佩里说,“我们可以偿清支票,只要我们到了墨西哥,只要我们到了那儿,我们就有钱了,赚好多钱。”
“怎么赚?”
“怎么赚?”迪克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令佩里迷惑不解。毕竟这类能发财的冒险已被讨论过。淘金,潜水寻找沉没的宝藏,这些只是佩里热心提出的诸多计划中的两项。其他还有,比如船的问题。他们经常谈起要买一艘深海捕鱼船,自己当水手,还可以把船租给度假的人,虽然他们从未自己驾驶过船或捕过鱼。此外,把偷来的汽车开过美国南部边境也是一个来钱快的办法。(“跑一趟就可以挣五百块钱”,佩里在什么地方读到过这种说法。)他也许能作出种种回答,但他却选择了提醒迪克在哥斯达黎加海岸线外的克科斯岛上,好运正在等着他们。“别傻了,迪克,”佩里说,“这是真的,我得到了一张地图。我搞清楚了那地方的全部历史。秘鲁人的金条、珠宝是在1821年的时候埋在那儿的。他们说这批财宝价值六千万美元。即使我们没有找到全部财宝,即使只找到了一小部分,你和我,迪克,你明白吗?”此前,迪克一直鼓励佩里讲挖宝的事,认真地听他讲地图和宝藏的传说,但是此刻,一种前所未有的想法涌上心头,他想知道,佩里是不是一直在假装,仅仅是在耍他。


冷血 第二章(11)
这一令迪克感到尖锐痛楚的想法转瞬即逝,他眨了眨眼,开玩笑地捅了佩里一下,说:“没错,亲爱的,我和你一起干到底。”
凌晨三点,电话铃又响了。此时来电话没什么关系,艾尔文·杜威不知怎的就是毫无睡意,玛丽以及他们的两个儿子,九岁的保罗和十二岁的小艾尔文·亚当斯·杜威也同样睡不着。在这间朴素的平房里,电话铃每隔几分钟就响一次,谁又能睡得着呢?杜威下床时向妻子保证“这次我会把听筒挂掉”,但这是一个他不敢遵守的诺言。实际上,许多电话要么是追踪新闻的记者打来的,要么是自称幽默家、理论家(“是艾尔吗?听着,伙计,我已经想明白这个案子是怎么回事了。是自杀和谋杀。我偶然得知赫伯在经济上陷入困境。传闻他正缺钱用。因此他怎么办呢?他购买了这份巨额保险,开枪杀死了邦妮和孩子们,然后用一个炸弹炸死了自己。这是一颗装着大号铅弹的手榴弹”),或者是匿名者(“认得出他们的签名吗?外国人?不工作?举办舞会?举行鸡尾酒会?钱是从哪儿来的?如果不是他们杀死克拉特一家,我不感到惊讶才怪呢”),或者是被周围的流言蜚语所吓倒的紧张的妇女(“艾尔文,哎,我可是看着你长大的,我希望你能直言不讳地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喜欢并尊敬克拉特先生,我决不相信这个堂堂男子汉,这个正派人,正在追女人,我绝对不相信……”)打来的。
但是大部分打电话的人都是负责任的市民,他们希望能提供帮助(“不知你是否和南希的朋友苏珊·基德维尔谈过?我和这个孩子谈过了,她说的一些事情令我震惊,南希曾告诉她克拉特先生情绪很坏,持续了三个星期。南希还说她认为他正在为什么事担心,非常焦虑,以至于抽起了雪茄……”)。有几个人的电话引起了官方———司法官及本州其他地方的县行政司法官———的注意(“这也许是重要的,也许无关紧要,但是这儿的一个酒吧男招待说他无意中听到两个家伙在谈论案件,从话里听出好像和这个案子有很大关系……”)。到目前为止,这些谈话没有一次使调查员的工作取得进展,但可能性总是有的,正如杜威所指出的,也许下一次谈话“就能带来进展”。
此刻,在接这个电话时,杜威刚拿起听筒就听到“我想自首”。
他问:“请问,你是谁?”
来电话的是个男人,他不断地重复他最初的那句话,并补充说:“是我干的。我把他们全杀了。”
“是吗?”杜威说,“那么,能否把你的名字和地址告诉我……”
“噢,不,你休想,”这个男人说,他的声音带着一股浓浓的喝醉后的愤怒。“我什么都不会告诉你的。除非我拿到了赏金。你把赏金送过来,我就告诉你我是谁。就是这样。”
杜威回到床上。“没什么,亲爱的,”他说,“没什么重要的,又是一个醉鬼。”
“他想干什么?”
“想自首,条件是我们先把赏金交给他。”(堪萨斯州的一家报纸,《霍奇森新闻报》悬赏一千美元,谁能提供抓住罪犯的线索,就给谁。)
“艾尔文?你又抽了一根烟?说真的,艾尔文,就不能稍微试着睡觉吗?”
他太紧张了,所以睡不着,即使电话铃不响,以他如此烦躁而失望的情绪,也是睡不着的。他的“线索”除了四处碰壁之外,没有一条管用。博比·鲁普?测谎仪已经排除了博比。史密斯先生,那个和凶手打一样的绳套的农场主,也已从嫌疑犯中排除出去,他证明自己在案发当晚“正在俄克拉荷马州”。剩下的约翰父子也提供了可以证明的辩解。“所以,”引用哈罗德·奈的话来说,“这一切的总和是一个漂亮的整数:零。”甚至寻找那只猫的墓穴也毫无结果。
不过,也有一两件有意义的发现。第一,南希的姑妈伊莱恩·塞尔索在整理她的衣服时,在一只鞋里找到一块金表。第二,赫尔姆太太在堪萨斯州调查局探员的陪同下,仔细搜查了河谷农场的所有房屋,希望能发现异常的东西,结果真的找到了。事情出在凯尼恩的房间。赫尔姆太太闭着嘴唇,在屋里转啊转、看啊看,只见凯尼恩的旧棒球手套,他的沾满泥点的工作靴,那副可怜的被弃置一旁的眼镜。她一边看着这些东西,一边自言自语道:“这儿有点不对劲儿,我感觉到了,我知道的,但是我不知道哪儿不对劲儿。”不久她终于明白了。“是收音机!凯尼恩的小收音机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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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12)
这些发现合在一起迫使杜威再次考虑把“普通抢劫案”作为动机的可能性。那块手表绝对不是偶然进入南希的鞋子里的。当时正躺在黑暗中的她肯定听见了某种声音———脚步声,也许是说话声,这使她猜想可能屋里进来了贼,因此认为必须立刻把表藏好,这是她父亲送的礼物,她很珍视。至于收音机,一台灰色的奇尼斯牌小型便携式收音机,毫无疑问,是不见了。同样,杜威无法接受仅仅为了这么一丁点儿微不足道的利益,“几十美元和一台收音机”,就杀害一家人的假设。接受这个假设违反了他对那个凶手,或者说那几个凶手的设想。他和他的同事确定凶手不是一个而是几个。犯罪手段之老练足以证明其中至少一个凶手冷静而狡诈,而且一定是一个十分聪明的家伙,没有明确的动机决不会干出这样的事。接着,几件特别的事越发增强了杜威的看法,至少其中有一个凶手对受害者动了感情,即使在杀害他们的时候,也对他们表示出同情,显示出某种扭曲了的体贴。否则,怎么解释那个用来装床垫的纸箱呢?
床垫纸箱是最使杜威困惑的难题之一。为什么凶手要费力气把纸箱从地下室的一头儿搬过来,放在锅炉前的地板上呢?除非是想让克拉特先生舒服一些,在他注视着刀子向他逼近时,给他垫一个不像冰冷的水泥地一样僵硬的垫子?在研究死亡现场的照片时,杜威辨别出一些别的细节,似乎可以证实他的观点:一个凶手不时被体谅人的冲动所左右。“或者”,他从未能找到他想要用的确切的词汇,“有些事非常多余。瞧瞧那些柔软的床单。什么样的人会做这种事:捆起两个女人,就像捆邦妮和南希那样捆,然后拉起床单,把她们盖好,看上去如同在做着甜蜜的梦,睡得很香的样子?还有,凯尼恩头底下塞着的枕头。一开始,我想放枕头也许是为了使他的头成为一个更容易瞄准的目标。但是现在我认为,不对,这样做的原因和把纸箱铺在地上的原因是相同的,都是为了使受害者更舒服些。”
像这样的思考虽然令杜威全神贯注,但并没有使他满意或有一种“事情有了眉目”的感觉。很少有案件是靠“幻想的假设”来解决的;他把信心建立在事实之上,“必须为此出力,必须为此决断”。大量的事实需要收集和筛选,要获取这些事实还需要一一作出安排,这些都预示着要付出大量的汗水,像通常所做的那样,追踪目标,检查数百个人,所有河谷农场的雇员,朋友,家人,任何和克拉特先生有过大小生意往来的人,慢慢梳理过去所有的事情。正如杜威对他的小组所说的那样,“我们必须追踪下去,直到我们比克拉特一家还了解他们自己为止,直到我们看清我们在上个星期天早晨所发现的和也许是五年前发生的某些事情之间存在的联系为止。联系,必须找到这种联系。必须。”
杜威的妻子在打盹,但是当她感觉到他下床时便醒了,她听见杜威又在接电话,同时隔壁儿子们住的屋子里传来一阵小孩的哭泣声。“是保罗吗?”通常,保罗既不会受人打扰也不会去打扰别人,他不是一个爱哭的孩子。他不是忙着在后院里挖沟,就是忙着练习跑步,“要成为芬尼县跑得最快的人”。但是在那天吃早餐的时候,保罗突然哭了起来。他的妈妈不必问为什么;她知道虽然保罗模模糊糊地理解自己周围出现谣言的原因,但他还是感到受到了流言蜚语的威胁,那些令人烦恼的电话、门口的陌生人以及父亲疲惫而焦虑的眼睛。她走过去安慰保罗。比保罗大三岁的哥哥也帮着劝。“保罗,”他说,“现在你放轻松,明天我教你玩扑克。”
杜威在厨房里;玛丽去找他,发现他正在那儿等着过滤咖啡,一堆谋杀现场的照片摊在厨房的餐桌上,凄惨的痕迹与桌子上漂亮的水果图案的桌布极不协调。(有一次他曾主动让玛丽来看这些照片。她拒绝了。她说:“我想记住邦妮通常的样子,他们家所有人通常的样子。”)他说:“也许孩子们应该和我妈待在一起。”他的母亲是一位寡妇,住在不远处,她认为自己的房子太空荡、太安静了,欢迎孙子们随时光临。“就住几天,等到,等到……”


冷血 第二章(13)
“艾尔文,你认为我们能回到从前正常的生活吗?”杜威太太问道。
他们的正常生活是这样的:夫妻俩都工作,杜威太太当办公室秘书,他们共同承担家务,轮流做饭和刷碗。(“艾尔文当治安官的时候,我就知道有些孩子嘲笑他,经常说‘看啊,杜威警官来了!强硬的人!拿着左轮手枪!但是一回到家里,枪就放下,围裙就穿上了!’”)那个时候,他们正在为在农场里修建一座房子而省吃俭用。这座位于加登城北部数英里的农场是杜威在1951年买下的,面积达四十英亩。如果天气好的话,尤其是在天气炎热、小麦长高并成熟的日子里,杜威喜欢开车去农场,在那儿练习射击技术,打乌鸦、射罐头盒,或者幻想着穿过他所希望拥有的住宅和打算培育的花园和树林。他非常肯定,总有一天,一个属于他的种满橡树和榆树的绿洲,将会出现在那片荒凉的平原之上,“总有一天,上帝会乐意恩赐。”
对上帝的信仰以及围绕这种信仰的种种仪式,每个星期天去教堂,饭前祈祷,睡觉前祈祷,是杜威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不明白不祈求上帝保佑谁能坐下来用餐,”杜威妻子曾经说,“有时,当我下班回家时,唉,真的很累了。但是炉子上总会有咖啡,冰箱里总会有牛排。孩子们生火做牛排,我们聊着天,彼此交流着一天的见闻,到晚餐做好的时候,我知道我们完全有理由感到幸福和愉快。所以,我说,感谢你,上帝。我这样说并非迫不得已,而是心甘情愿。”
此刻,杜威太太说道:“艾尔文,回答我,你认为我们还能过上正常的生活吗?”
他正准备回答,但电话阻止了他。
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六夜里,那辆破旧的雪佛兰在夜里离开了堪萨斯城。行李用绳子捆在挡泥板和车顶上;后备箱由于塞得太满,连盖都盖不上;在车子里面,两台电视机摞在一起,放在后座上。对车内的两个乘客而言,拥挤正合适:迪克开车,佩里抱着一把旧的吉布森牌吉他,这是他最喜爱的东西。至于佩里其他的行李:一只用厚硬纸板做的手提箱、一台灰色的奇尼斯牌便携式收音机、一加仑草药饮料(他担心他最喜欢喝的饮料也许在墨西哥搞不到)以及两只装满了书籍、手稿和珍贵纪念品的大箱子(迪克怎么会不发火呢?他咒骂着,踢着箱子,称它们是“五百磅猪吃的泔水!”),这些也都塞在汽车内。
午夜前后,他们穿越边界,进入俄克拉荷马州。离开了堪萨斯州,佩里十分高兴,彻底放松了下来。此刻,这一切是真的,他们踏上了前程。踏上前程,永不返回,毫不后悔,从他的角度来说,他什么也没有留下,没有人会知道他曾搅起的那阵旋风的真相。迪克就不同了。他有几位他宣称很爱的人:三个儿子、母亲、父亲以及一个弟弟,他不敢把计划透露给这几个人,也不敢向他们说再见,虽然他从未想过要再见他们,这辈子是不再见面了。
十一月二十三日,《加登城电讯报》社会版上一则新闻标题令许多读者大感吃惊,标题写道:“贝弗里—英格里希在星期六的婚礼上立下誓言”。看起来,克拉特先生活着的二女儿贝弗里,已经和维尔·英格里希先生,那位和她订婚已久的年轻的研究生物学的大学生结婚了。贝弗里小姐一身素服,盛大的婚礼(“伦纳德·科恩太太担任独唱演员,霍华德·布兰查德太太担任风琴演奏员”)“在第一卫理公会庄重举行”,三天前,就是在这座教堂里,新娘哀悼了她的父母、弟弟和妹妹。然而,据《加登城电讯报》报道:“维尔和贝弗里本来打算在圣诞节结婚。请柬都印好了,她父亲已经向教堂预订了结婚的日子。由于突如其来的悲剧,再加上许多亲戚是从遥远的地方赶来的,这对年轻的情侣决定在星期六举办婚礼。”
婚礼结束后,克拉特家的亲戚们便各自散去。星期一,在最后一批亲属离开加登城的日子里,《电讯报》在头版刊登了霍华德·福克斯先生的一封信,福克斯来自伊利诺伊州的俄勒冈,是邦妮·克拉特的一个兄弟。在信中,福克斯向全市人民表示感谢,感谢他们对蒙难家庭表现出的“家庭般的温暖和坦率的胸怀”,然后笔锋一转,写道:“在这个社区,也就是在加登城里,已经有太多的愤恨之情,我不止一次听人说,一旦找到凶手,就立刻在最近的树上把他吊死。让我们不要这样感情用事。事情已经发生了,夺取另一个生命也不能改变事实。相反,让我们像上帝宽恕我们一样宽恕他吧。在心中积攒仇恨是不对的。犯下如此罪行的人将发现他很难面对自己。只有当他祈求上帝的宽恕时,他的灵魂才能得到平静。我们不要阻挡他,而是祝愿他,愿他找到这种平静。”


冷血 第二章(14)
汽车停在一处海角,佩里和迪克在此歇脚、野餐。此时是正午时分。迪克通过双筒望远镜瞭望周围的景色。群山,老鹰在晴朗的天空翱翔。尘土飞扬的道路蜿蜒进入一个灰蒙蒙的白色小村,而后又蜿蜒而出。今天是他来到墨西哥的第二天,到目前为止,他喜欢这里,甚至是这里的食物。(此刻,他正吃着一个冰冷油腻的玉米圆饼。)他们于十一月二十三日早晨在得克萨斯州的拉雷多穿过边境,在圣路易斯·博托西的一家妓院里过了一夜。此刻他们离目的地墨西哥城只有两百英里了。
“知道我在想什么吗?”佩里说,“我想我们俩一定出了什么错,会做出那种事。”
“做什么?”
“那边,那件事。”
迪克把双筒望远镜放进皮套里,这是一只精美的皮套。他恼火到了极点。该死的佩里为什么不闭上嘴?上帝啊,说这些话有什么好处呢?干吗老是提起那件该死的事呢?这真令人恼火。特别是他们已经达成一致,不再谈论那件该死的事,忘掉它。
“做出那种事的人肯定不对劲。”佩里说。
“饶了我吧,宝贝儿,”迪克说,“我是个正常的人。”迪克说的话是当真的。他认为自己和别人一样心理正常,头脑清楚,或许比常人聪明一点儿,就是这么回事。但是佩里,在迪克看来,“小佩里真是有点不对劲儿”。至少可以这么说。去年春天,他们一起关在堪萨斯州监狱时,他了解到不少佩里鲜为人知的怪癖:佩里竟会是“这样一个小子”,总是尿床,还老在睡梦中哭喊(“爸,我到处找你,爸,你在哪儿?”),迪克经常看见他“一坐几个小时,咂着大拇指,细心研究那些假的寻宝指南”。这是一种情况,还有别的呢。在某些方面,佩里简直“古怪极了”。比如他的脾气。“他发起火来,比十个喝醉了的印第安人还快。”而且你还不知道他已经发火了,“既看不出来,也听不出来”,迪克曾说。尽管内心愤怒到了极点,佩里在表面上仍然是个冷静的年轻壮汉,目光平静,带点儿微微的睡意。迪克一直认为自己能够控制、能够调节令他朋友时而狂暴时而颤栗的突然爆发的愤怒。他错了,这个发现带来的后果令他对佩里逐渐失去了信心,他不知道究竟应该怎样考虑,只有一点很明确,他觉得他应该害怕佩里,但却奇怪为什么自己实际不害怕他。
“陷下去了,”佩里继续说道,“越陷越深,到了深渊,我从未想过我能做出那种事。”
“那个黑鬼怎么样了?”迪克说道。沉默。迪克意识到佩里正在盯着他。一个星期前,在堪萨斯城,佩里买了一副墨镜,镶着银灰色的边,镜片像镜子一样反光。迪克讨厌这副墨镜;他对佩里说,要是被人看见“和戴着这种墨镜的人走在一起”,他会感到耻辱的。实际上,真正令他厌恶的是那副反光的镜片:佩里的眼睛隐藏在反光镜片后面,令他觉得不舒服。
“但是一个黑鬼,”佩里回答,“就另当别论了。”
这个不太情愿的回答令迪克问道:“真是你干的吗?像你说的那样把他杀了吗?”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他最初对佩里的兴趣,他对佩里性格和潜力的判断都建立在佩里曾告诉他如何亲手打死一个黑人之上。
“当然是我干的。只是一个黑鬼,那不一样。”接着,佩里说道:“知道真正困扰我的是什么吗?是别的事。原因就在于我不相信,谁能做出那种事来而又能逃脱惩罚。因为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做我们所做的事,百分之百地逃脱惩罚。我的意思是,困扰我的是这个,我无法把某些必然要发生的事从我的脑袋里清除出去。”
虽然小时候上过教堂,但迪克从未接近过对上帝的信仰,也从未受过迷信的困扰。与佩里不同,他不相信一块镜子碎了就意味着七年的厄运,也不相信透过玻璃瞥一眼新月就是不幸的预兆。但佩里凭着敏锐而强烈的直觉发现了迪克一个持久的疑问。当这个疑问在迪克的头脑中盘旋时,迪克也感到很痛苦:他们两个 “向上帝坦白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后,真的能逃脱惩罚吗?”突然,迪克对佩里说道:“现在,你给我闭嘴!”然后,他发动马达,倒车,离开了海角。在他的前面,在尘土飞扬的路上,他看见一条狗正在温暖的阳光里奔跑。


冷血 第二章(15)
群山。几只老鹰在明亮的天空中翱翔。
当佩里问迪克“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时,他知道自己正在开始一场会引起迪克不快的谈话,一场他本该尽量避免的谈话。他同意迪克的观点:为什么总是谈论那件事?但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当他记起“某些事情”时,黑屋子里爆发出的蓝光,一个大玩具熊的玻璃眼睛;当那些声音,那些特别的短短的几个词回响在脑海里时,“噢,不!噢,求你了!不!不!不!不!不要!噢,不要!求你了!” 他时常感觉很无助。而且有些声音挥之不去:一枚银币在地板上滚动的声音,硬木楼梯上的脚步声以及呼吸的声音,喘气的声音,一个喉咙被切断了的男人歇斯底里的喘息声。
当佩里说“我认为我们俩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时,他承认了一件他不想承认的事。毕竟,设想自己也许“不正常”是“令人痛苦的”,特别是,不管做了什么样的错事,其原因不是你自己的缺点,而是由于“某种与生俱来的东西”时,就更痛苦了。看看他的家庭!看看他们家所发生的一切!他母亲是个酒鬼,在自己的呕吐物里窒息而死。在她的四个子女中,两儿两女,只有小女儿芭芭拉过上了正常的生活,结了婚,开始抚育子女。另一个女儿弗恩从旧金山一家旅馆的窗口跳了出去。(佩里曾“认为她是失足滑下去的”,因为他一直爱着弗恩。她是“那么可爱的一个人”,“很有艺术气质”,跳舞“很厉害”,还擅长歌唱。“如果她能有点运气的话,以她的相貌和条件,肯定会有所成就,肯定会成个人物的。想到她爬上了窗台,从十五层楼上跳下来,真令人感到难过。”)还有大哥吉米,有一天他把自己的妻子逼得自杀了,然后他也自杀了。
不久,他听见迪克说:“饶了我吧,宝贝儿。我是个正常的人。”这难道不是嘲笑吗?但不必介意,管它呢。“深陷进去,”佩里接着说道,“陷啊,陷啊,越陷越深,陷到底了,我从未想过我会做那种事。”刚说完,他就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然,迪克也许会这样回答:“那个黑鬼是怎么回事?”他当时对迪克讲这个故事是为了获得他的友谊,希望迪克因此会“尊敬”他,认为他“冷酷”,冷酷到和迪克一样“充满男子汉气概”。因此,有一天当他俩读过并开始讨论《读者文摘》上一篇题为“你侦查别人性格的能力有多强?”的文章时,佩里说:“我一直都是一个杰出的性格侦探,否则我不可能活到今天。比如,如果我不能判断何时该去信任某人时,我早就死了。你就不太行了,迪克。但是我已经开始信任你了。你会见到我这样做,因为我打算听你的。我会告诉你一件我从未告诉过别人的事。就连威利·杰伊都没告诉。那次我修理了一个家伙。”佩里看出来,迪克对此很感兴趣;他真的在听。“几年前的一个夏天,在拉斯维加斯,我住在一个破旧的提供膳食的旅馆里,那儿过去曾是妓院,但妓女们早就不见了。这个地方十年前就该拆掉;无论如何,它自己也会倒塌。我住在顶楼最便宜的房间里,那个黑鬼也住在那儿。他叫金,是个打零工的。我们是唯一住在那上面的两个人,除了我们俩,就是数以万计的蟑螂。金不是很年轻了,但他曾练过长跑和别的户外运动,所以体格很棒。他戴着眼镜,读过不少书。他从不关自己房间的门。我每次从他门口经过时,他总是裸体躺在床上。他失业了,他说最后一份工作令他攒了点钱,他想在床上躺着,读点书,扇扇子,喝啤酒。他读的东西全是垃圾,连环漫画和关于牛仔的荒唐故事。他人不错。有时我们一起喝杯啤酒,他还借给我十块钱。我没有理由伤害他。但是有一天晚上,我们坐在阁楼上,天热得我睡不着,于是我说,‘来吧,金,我们去兜兜风。’我有一辆偷来的旧车,我把它漆成了银色,我管它叫银色幽灵。我们开出去好远,一直开进了沙漠。沙漠上很凉爽。我们停下车,又喝了些啤酒。金走出车,我跟在他后面。他没看见我拿起了一根铁链,一根我藏在座位底下的自行车链条。实际上,在我动手之前,我没有产生过要动手的念头。我打在他的脸上,把眼镜打碎了。我不停地打。后来,我若无其事。我把他留在了那儿,从未听人谈起过这件事。也许除了秃鹰,根本就没人发现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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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16)
这个故事有一部分是真实的,佩里知道在故事的开始处,他的确认识一个叫金的黑人。但是如果那个人今天死了,也与他毫无关系;他从未动过金一个手指头。正如他所知道的那样,金也许还躺在某地的床上,扇着扇子,喝着啤酒。
“结果呢?像你说的那样把他打死了?”迪克问道。
佩里既没有撒谎的天才,也没多少撒谎的经验。但是,一旦他讲了一件虚构的事,他就会被这件事打动。“当然,我杀了他。只不过一个黑鬼。这就不同了。”此刻他说,“知道真正困扰我的是什么吗?是别的事情。我就是无法相信,谁能做出那种事又安然逃脱惩罚?”他怀疑迪克也逃脱不了。迪克至少难以适应他古怪的道德恐惧,于是说道:“你现在给我闭嘴!”
车子还在开。在前方一百英尺处,一条狗正沿着路边小跑。迪克突然向狗冲去。这是一条老得半死的杂种狗,瘦得皮包骨头,一身污秽,碰上汽车所产生的冲击力与碰上一只鸟时所产生的力量相差无几。但迪克很满意。“伙计!”他叫道。每次一追狗,他就这样叫,而每次一有这样的机会,他绝不放过。“伙计!我们肯定溅了它一身泥!”
感恩节过去了,打野鸡的季节也即将结束,但是晴朗而温暖的晚秋天气尚未消逝。最后一批外地来的新闻记者确信这个案子永远也破不了,离开了加登城。但是对芬尼县的人来说,这个案子并没有完结,至少对那些光顾霍尔科姆最受欢迎的聚会场所———哈特曼咖啡馆———的人而言,还没结束。
“自从出了这件麻烦事,我们一直尽力应付。”哈特曼太太环顾四周,这里的每一小块地方都是或坐或站或倚的散发着烟味、喝着咖啡的农场主、农场帮工和牧场雇员。“都是一群像老娘们儿似的的男人。”哈特曼太太的表姐,女邮政局长克莱尔补充说,她碰巧在场。“假如是春天,开始要干活了,他们不会来这儿的。但是现在麦子已经入库,冬天就快来了,除了坐在这儿互相吓唬之外,他们没有别的好做。你认识《电讯报》的比尔·布朗吧?看过他写的那篇社论吗?他称这些相互吓唬的举动是‘另一场犯罪’。他说,‘对所有的人而言,现在是停止传播流言蜚语的时候了。’因为这也是犯罪,说不戳自穿的谎言。但是你能指望什么呢?向四周瞧瞧,喋喋不休者、流氓、造谣者,除此之外你还能看见别的吗?哈!费尽力气也是白说。”
从哈特曼咖啡馆传出的一个流言牵涉到泰勒·琼斯,他的产业紧邻着河谷农场。在哈特曼咖啡馆的顾客里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谋杀者的目标是琼斯先生及其家人,而不是克拉特一家。其中一位持这一观点的顾客说:“这样才更合理。泰勒·琼斯比赫伯·克拉特富裕。现在,假设行凶者不是来自附近的人。假设他也许是被雇来杀人的,他所得到的只是怎样进入房子的指令。唉,这是很容易弄错的,转错了方向,结果来到了克拉特家而不是琼斯家。”“琼斯理论”流传甚广,特别是对琼斯一家而言,但是这个高贵而明智的家庭拒绝为此而激动。
一张便餐柜台,几张桌子,架着一副烤架的壁炉以及一台冰箱和一台收音机,这就是哈特曼咖啡馆的全部家当。“但是我们的顾客喜欢这里,”女老板说道,“他们不得不喜欢。除此以外,他们没有别的地方去,除非他们朝一个方向开车开出七英里或十五英里才能找到另一家。不管怎么说,我们这个地方很友好,而且自从梅布尔来这儿工作后,咖啡也变得好喝起来。”梅布尔就是赫尔姆太太。“悲剧发生后,我说,‘梅布尔,现在你失业了,你为什么不到我的咖啡馆里帮帮忙呢?煮煮咖啡,端端盘子什么的。’结果呢,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所有人都到这儿来了,他们用各种问题纠缠梅布尔。问的全是关于那场悲剧的事。但梅布尔不像默尔特表姐,也不像我。她很害羞。除此以外,她也不知道什么特别的事情。她不比其他人知道得多。”但是大多数光临哈特曼咖啡馆的人都认为她一定知道一两件她隐瞒不说的事。实际上,确实如此。杜威曾和她谈过几次话并要求她对所谈的一切保密。特别是,她不得谈起失踪的收音机和在南希鞋里找到的手表。这就是为什么她对阿齐贝尔德·威廉·华伦—布朗太太说:“任何看报纸的人知道的和我一样多,甚至比我还多,因为我不看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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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17)
阿齐贝尔德·威廉·华伦—布朗太太是一位保守的英国妇女,身材矮胖,四十多岁,说话的腔调带有不太地道的上流社会的味道,她和咖啡馆的其他常客毫无相似之处,在这样一种环境里,她就好像是掉进火鸡围栏里的一只孔雀。有一次,她向一位熟人解释为什么她和丈夫放弃“英国北部的家产”,从世代居住的家———“最令人高兴的,哦,最优雅的老房子”,搬到西堪萨斯平原上一座破旧的、令人极为不快的农场,她说:“税,我的乖乖,遗产税重得要命。这就是逼得我们离开英格兰的原因。是的,我们是一年前离开的,毫无遗憾。一点儿也不遗憾。我们喜欢这里。简直喜欢极了。当然,虽然这儿和我们以前的生活截然不同。那种生活我们曾经很熟悉,巴黎、罗马、蒙特卡罗、伦敦。我确实,偶尔想念伦敦。哦,我并不真的想念伦敦,那种狂热的生活,永远打不着出租车,总是为自己的外表而担心。绝对不喜欢。我们喜欢这里。我猜有些人,他们知道我们的过去,了解我们以前的生活,会感觉奇怪,为什么我们住在麦田里却一点儿不感到寂寞。我们本来想要定居到大西部。怀俄明、内华达———真正的西部。我原本希望当我们到达那儿时能发一笔财。但是在半路上,我们在加登城停下来看望朋友,实际是朋友的朋友。但是他们热情得不得了。于是我们没有继续前进而是留了下来。我想,嗨,为什么不在这儿买一块地,开一个牧场呢?或者种种田?我们尚未决定的就是,究竟是开牧场呢还是开农场。奥斯汀医生问我们是否觉得这里也许太安静了。实际上,不。我从未见过比这儿更吵的地方。比空袭还要吵闹。火车的呼啸,郊狼的嚎叫,漫漫长夜里怪物带有血腥味的哀号,交织成恐怖的喧嚣声。自从凶杀案以后,这似乎更加使我心神不安。很多事情都是如此。我们的房子多破呀!老是发出吱吱咯咯的声音。别误会,我不是在抱怨。说真的,这间房子还是能住的,现代化设备齐全,但是发出的噗噗声和咕咕声真够呛!天黑后,一起风,可恶的大草原的风,听上去就像是吓人的呻吟声。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有人神经有点紧张,便免不了胡思乱想那些蠢事。天哪!那一家真够可怜的!不,我们从未见过他们。我见过克拉特先生一次,是在‘联邦大厦’。”
十二月初的一个下午,咖啡馆最忠实的两个常客宣布他们将打点行装,不但要离开芬尼县,还要离开堪萨斯州。第一位是为莱斯特·麦科伊干活的佃农,麦科伊先生是堪萨斯西部一位著名的农场主和商人。这位佃农说:“我和麦科伊先生谈过了。尽量让他知道霍尔科姆及其周围发生的事情。在这里怎么能睡着觉呢?我老婆睡不着,也不让我睡。所以我对麦科伊先生说,我喜欢他这儿,但是他最好另找一个人来。因为我们要搬家了,搬到科罗拉多州东部去。也许在那儿我能得到点儿休息。”
第二个宣布要走的是西杜·阿西达太太。她带着四个脸蛋红扑扑的孩子来到了咖啡馆。她让孩子们在餐桌前站成一排,然后对哈特曼太太说:“给布鲁斯一盒玉米花核桃饼。博比想要一杯可乐。邦妮·琼要什么?我们知道你的内心感受,但是邦妮·琼,过来吃点儿吧。”邦妮·琼摇了摇头,阿西达太太接着说道:“邦妮·琼有点儿伤心。她不想离开这儿。这儿有她的学校和所有的朋友。”
“唉呀,我说,”哈特曼太太冲邦妮·琼笑了笑,说道,“那没什么好伤心的。从霍尔科姆学校转到加登城高中会有更多的男孩的。”
邦妮·琼说:“你不明白。爸爸想把我们带到内布拉斯加州去。”
贝丝·哈特曼太太看着做妈妈的,仿佛希望她否认女儿的说法。
“这是真的,贝丝。”阿西达说道。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哈特曼太太说,她的声音充满惊讶和失望。阿西达一家是霍尔科姆社区的一部分,人人都欣赏他们。这家人总是高高兴兴的,工作勤奋、与人为善、慷慨大方,虽然他们没有多少可慷慨的东西。


冷血 第二章(18)
阿西达太太说:“我们讨论搬家已经很久了。西杜,他认为我们在别的地方也许会过得更好。”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走?”
“把东西卖光以后就走。但是不管怎样,不会在圣诞节前走。因为我们已经和牙医签了一份合同。是给西杜的圣诞节礼物。我和孩子们打算给他三颗金牙做圣诞礼物。”
哈特曼太太叹了口气。“我不知说什么好。我希望你们别走,别卖光东西,离开我们。”她又叹了口气。“看起来我们正在失去所有的人。大家都在想方设法离开这儿。”
“唉,你以为我愿意离开这儿吗?”阿西达太太说,“尽管去过很多地方,但这里是我们住过的最好的地方。但是西杜,他是男子汉,他说我们可以在内布拉斯加找到一个更好的农场。我还要告诉你一些事,贝丝。”阿西达太太想皱皱眉头,但她那张圆鼓鼓的、光溜溜的面孔不太容易做到。“我们以前常为这件事争论不休。有一晚我说:‘好吧,你是一家之主,我们走吧。’赫伯家出事后,我觉得这一带有什么事完结了。我说的是我自己,对我而言是如此的。所以我不再争论,我说‘好吧’。”她的一只手伸向布鲁斯的那盒玉米花核桃饼。“唉,我忘不了这件事,我没办法把这件事从脑子里抹去。我喜欢赫伯。你知道吗,我是最后见他活着的人。啊,我和孩子们。我们去加登城参加4ˉH俱乐部的聚会,赫伯开车送我们回家。我对赫伯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想象不出他会害怕,不管形势如何,他总有办法对付。”她若有所思地嚼着玉米花核桃饼的仁儿,大口喝着博比的可乐,然后说道:“有意思,但是,你知道,贝丝,我敢打赌,他当时不害怕。我的意思是,不管当时发生了什么,我敢断定,直到最后,他都不相信会发生。因为这不可能,不可能发生在他身上。”
阳光炽热。一艘名叫“埃斯特雷利塔”的小船停泊在平静的海面上,船上有四个人,迪克、佩里、一个年轻的墨西哥人和一个名叫奥托的有钱的德国中年人。
“求你了,再唱一遍吧。”奥托说道。佩里弹着吉他,以嘶哑但悦耳的声音唱了一首《在那烟雾山顶》:
我们今天生活在这个世界,
被一些人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
但是当我们死去,躺在棺材里的时候,
他们却总是把百合花塞进我们的手中。
我活着的时候,你们为什么不给我鲜花……
佩里和迪克在墨西哥城待了一个星期,然后就驱车南下:库埃纳瓦卡、塔克西科、阿卡普尔科。在阿卡普尔科的一家备有“自动电唱机的下等酒馆”里,他们遇见了汗毛浓重、长着一双长腿、精神饱满的奥托。迪克和他“萍水相逢”。但是这位绅士,这位从汉堡来此度假的律师“已经有了一个朋友”,一个自称是牛仔的阿卡普尔科年轻人。“他证明自己是个值得信任的人,”佩里有一次提起牛仔时说,“虽然有时候卑鄙得像犹大,但是,哦,老兄,一个有趣的家伙,一个手脚麻利的真正的赛马骑师。我们相处得很好。”
牛仔在自己舅舅家为文身的流浪者找到一个房间,还答应帮助佩里提高西班牙语水平。他和那个来自汉堡的度假者的关系令他们获益匪浅,他们一起喝酒、吃饭、玩女人,而这些费用都由奥托承担。奥托似乎认为他的比索花得值,单从他喜欢迪克讲的笑话就可以看出来。每天,四个朋友驾着奥托租来的深海捕鱼船“埃斯特雷利塔号”,沿着海岸钓鱼。牛仔担任船长;奥托画速写、钓鱼;佩里给鱼钩装饵,做着白日梦,唱唱歌,有时也钓鱼;迪克无所事事,只是一味地无病呻吟,对动来动去抱怨不止,懒洋洋地躺着,被太阳晒得昏昏欲睡,活像一只午睡时的蜥蜴。但是佩里说:“终于对了,就应当是这个样子。”然而,他知道这是不能继续的———实际上,这种生活就将在那天结束。第二天,奥托就要返回德国,而佩里和迪克将驾车返回墨西哥城———迪克坚持要这样做。“必须如此,宝贝儿,”一天,当他俩正在为此争论时,迪克说,“这种生活的确很好,太阳照在你的背上。但是钱却哗哗地流走。等把车卖掉后,我们还剩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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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19)
答案是所剩无几,因为那天在堪萨斯城乱开支票所得到的东西,照相机、男式衬衫的链扣、电视机,已经全都当掉了。而且,他们把一副双筒望远镜和一台灰色的奇尼斯牌便携式收音机都卖给了一位迪克熟识的墨西哥城警察。“我们要做的就是重返墨西哥城,把车卖掉,我也许能在修车厂找到一份工作。不管怎么说,那儿的待遇不错。那儿的机会更好。上帝啊,我肯定可以更好地利用伊内兹。”伊内兹是个妓女,是在墨西哥城美术馆的台阶上和迪克勾搭上的(这次参观是观光旅游的一部分内容,是为了满足佩里的要求)。她十八岁,迪克答应娶她。但是他也答应要娶玛丽亚,一位五十岁的女人,是个“非常出名的墨西哥银行家”的###。他们是在一家酒吧里相遇的,第二天早上,她就给了他相当于七块钱的东西。“所以,你看怎么样?”迪克对佩里说,“我们把车卖掉。找一份工作。攒点儿钱。然后再看看会发生什么事。”仿佛佩里无法准确地预见将会发生什么。也许他们会用那辆老雪佛兰换两三百块钱。迪克,如果他了解迪克,他的确了解迪克,现在他真正了解了,会立刻把钱花在伏特加和女人身上。
佩里唱歌的时候,奥托在速写本上给他画了幅素描。画得还算像,画家注意到坐着的人的一个不甚明显的面部特征,恶作剧,孩子般的逗乐的恶念,这种恶念令人想起某个心怀恶意的丘比特射出的毒箭。他的上半身脱得精光。(佩里“耻于”脱掉裤子,“耻于”穿泳裤,因为他担心他的那条伤腿会令看到的人“感到恶心”,所以尽管他幻想着水下的事情,老是谈起潜水,但却一次也没下过水。)奥托复制了许多文身,用来装饰那个胸肌发达、手臂粗壮、像女孩子似的小手上长满老茧的素描对象。奥托把这个速写本作为分别礼物送给了佩里,速写本里还有迪克的几张画像是“裸体习作”。
奥托合上速写本,佩里放下吉他,牛仔收起锚,发动了引擎。起航的时间到了。他们在离岸十英里外的海面上,海水呈现出暗黑色。
佩里催迪克赶快钓鱼。“我们也许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他说。
“什么机会?”
“抓一条大鱼的机会。”
“上帝啊,我抓到的是条杂种,”迪克说,“我不舒服。”迪克常犯剧烈的偏头疼,他管这叫“杂种”。他认为这是那次汽车事故的后果。“求你了,宝贝儿,让我们安静下来,安静下来。”
然而没过多久,迪克就忘记了头疼。他站起来,激动得大喊大叫。奥托和牛仔也叫了起来。佩里钓到了“一条大鱼”。一条十英尺长的旗鱼跃出水面,它忽而跳起,弯得像条彩虹;忽而潜水,深深地躲在水下,使劲把鱼线拉紧。就这样上升、飞跃、落下又上升。一个小时过去了,又过去了不到一个小时,汗水湿透的垂钓者终于将上钩的鱼收线拉起。
有个老头儿带着一架老式的木头盒子的照相机在阿卡普尔科海港徘徊,“埃斯特雷利塔号”驶进码头时,奥托请他拍了六张佩里在猎物旁摆着姿势的照片。老头儿的拍照技术糟透了,照片发黑、模糊不清。不过这些照片仍然引人注目,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佩里的表情,洋洋得意的自我满足和自我陶醉,就像出现于他梦中的那只黄色大鸟终于带着他飞向天堂一样。
十二月的一天下午,保罗·赫尔姆正在小花园里修剪枝叶,正是这个花园使邦妮·克拉特成为加登城园艺俱乐部的一个成员。这是一项令人忧郁的工作,因为这使他想起那个做着同样事情的下午。那天,凯尼恩来帮他的忙,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凯尼恩,也包括南希以及全家人。几周来,赫尔姆先生过得很难。他“健康不佳”(比他知道的还糟;不到四个月,他便去世了),为许多事情忧心忡忡。他的工作就是其中之一。他怀疑这个活儿自己还能做多久。这似乎没有人知道,但是他明白那些“姑娘们”,贝弗里和伊芙安娜想把农场卖了,虽然他曾在咖啡馆里听一个年轻人说:“那件神秘的案子一天不破,那一大片地就一天不会有人买。”他想这样不行,一些陌生人住在这里,耕种“我们的”土地。赫尔姆表示异议,他是为赫伯着想。他说:“这是该由一个家族管下去的地方。”有一次赫伯曾对他说:“我希望克拉特家一直经营这座农场,而赫尔姆家也一直住在这里。”赫伯说这话时还仅仅是一年前。天啊,要是农场卖掉了,他该怎么办呢?他觉得自己“太老了,难以适应别的地方”。


冷血 第二章(20)
不过,他必须工作,他想工作。他说自己可不是那种踢掉鞋子、坐到火炉边的人。但是今天的农场的确令他感到不安:房屋紧锁,南希的马被遗弃、孤独地在田里等待,被风吹落的苹果在树下腐烂,以往的那些声音,凯尼恩召唤南希接电话的声音、赫伯的低语声、他那愉快的“早安,保罗”,统统消失了。他和赫伯一直“相处甚好”,彼此从未有过一句争执。但是,为什么那些从县司法长官办公室来的人老是问他问题?难道他们认为他“隐瞒了什么事情”?也许他不该提起墨西哥人。他曾告诉艾尔文·杜威,十一月十四日,星期六,谋杀案发生的那天,大约下午四点钟,有两个墨西哥人:一个留着小胡子,另一个满脸麻子,曾出现在河谷农场。赫尔姆先生看见他们敲了办公室的门,看见赫伯走出来,和他们在草坪上交谈,可能十分钟之后,他看见两个陌生人走开了,“似乎很生气”。赫尔姆先生认为他们是来找工作的,结果被告知没有工作可做。不幸的是,虽然赫尔姆先生多次被召唤去讲述那天发生的事,但他却是在案发两个星期后才提起这件事,因为就像他跟杜威解释的那样,“这件事是我突然想起来的”。可是杜威和那几个调查人员好像并不相信他,仿佛他想讲一个故事误导他们。他们倾向于相信鲍勃·约翰逊,那个保险推销员,星期六他在克拉特先生的办公室里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和后者商谈,他“绝对肯定”从下午两点到六点十分,他是克拉特先生唯一的访客。赫尔姆先生同样很明确:两个墨西哥人,一个留着胡子,一个满脸麻子,下午四点。赫伯要是活着一定会告诉他们真相,让他们相信他,相信保罗·赫尔姆是一个“诚实安分的人”。但是赫伯已不在人世了。
邦妮也不在人世了。她的卧室的窗户可以俯瞰花园,通常在她“情况不佳”的时候,赫尔姆先生会看见她长时间地站在窗前,痴痴地盯着花园,仿佛她所看到的东西对她施了魔法。(“我小的时候,”有一次她对一位朋友说,“我确信花朵、树木与鸟或人是一样的。都可以思考,可以相互交谈。如果我们努力去听,就能听见它们在说话。只要把所有其他声音从脑子里撵出去,就可以。静静的,努力倾听。有时我确实相信这一点。但是人永远也达不到足够的安静……”)
回忆着邦妮站在窗前的情形,赫尔姆先生抬起头来,仿佛希望看见她,看见玻璃后面的鬼魂。假如真是那样,并不会使他惊奇,但令他惊讶的是,他确实看见了,一只把窗帘拉开的手和一双眼睛。“可是,”正如他后来所描述的那样,“太阳照在房屋的这边”,这使得窗户玻璃闪闪发光,扭曲了藏在窗后的东西。等到赫尔姆先生手搭凉棚,定睛再看时,窗帘突然合上了,窗户后面空空如也。“我眼睛不太好,我怀疑是不是看花了眼,”他回忆说,“但我确信眼睛没有欺骗我,我肯定绝对不是鬼魂,因为我根本不相信有鬼这回事。那么会是谁呢?在这儿鬼鬼祟祟的。除了执法者,没人有权利进入这里。而且他们是怎么进来的呢?所有的地方都锁上了,就好像收音机预报龙卷风要来时做的那样。这是令我迷惑不解的地方。但是我希望能找到答案,不是由我自己来找。我放下手里的活儿,穿过农田跑到霍尔科姆。一到那儿,我就给鲁滨逊司法长官打电话,告诉他有人在克拉特家屋子里走动。他们很快就呼啸而至。州国民警卫队、司法长官和他的手下。堪萨斯州调查局的艾尔文·杜威也来了。当他们包围了房子,正准备采取行动时,前门突然开了。”走出来一个他们以前从未见过的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长着一双傻乎乎的眼睛,头发乱糟糟的,屁股后面挂着一个枪套,里面有一只口径三点八毫米的手枪。“我猜,当时在场的所有人的脑子里都蹦出一个念头,就是他,就是他来这儿杀了克拉特一家。”赫尔姆先生继续说道,“他一动也没动,静静地站着。似乎在眨眼。他们缴了他的枪,开始审问他。”


冷血 第二章(21)
这个男人的名字叫艾德里安,乔纳森·丹尼尔·艾德里安。他正在去新墨西哥州的路上,当时没有固定住址。他为什么要闯进克拉特家?是如何闯进来的?他给他们演示了一遍。(他撬开一个下水井的井盖,通过一条通往地下室的管道爬了进去。)至于动机,他说自己读过报纸对这件案子的报道,很是好奇,想看看那个地方到底什么样。“然后,”据赫尔姆最后回忆,“有人问他是不是个搭便车的流浪汉,是不是想搭便车去新墨西哥。他说不是,他自己开着车呢。车就停在小路上。于是所有的人都去看他的车。等到他们发现车里的东西时,其中一个人,也许是艾尔文·杜威,对乔纳森·丹尼尔·艾德里安说,‘啊,先生,看来有些事我们得谈谈了。’因为他们在车里发现了一只十二毫米口径的猎枪和一把猎刀。”
墨西哥城一家旅馆的房间。房间里有一个丑陋却很时髦的柜子,上面镶着一面紫色的镜子,在镜子的一角贴着一张旅馆管理部门的通知,用西班牙语和英语写着:您的房间下午两点到期。也就是说,时间一到,房客们要么离开、要么再交一天的房租,这可是现在的两位房客从未想过的奢侈。他们只想知道能否把以前的房租交上,因为一切果真不出佩里所料:迪克把车卖了,三天以后,卖车得来的两百块钱大部分已经不见了踪影。第四天,迪克出去找正经的活儿干,晚上回来他对佩里说:“操他妈!你知道他们给多少钱?多少工资?一个熟练的机修工一天才两块钱!墨西哥!亲爱的,我受够了。我们必须离开这儿。回美国去。得了吧,我现在不想听。什么钻石,什么埋藏的宝藏!醒醒吧,小男孩儿。根本没有什么成箱的金子,也没有沉船。就算有,天啊,你连游泳都不会呢。”第二天,迪克就向他的两位墨西哥女友中较富的那位,银行家的###,借钱买了两张经由圣迭戈、最远可达加利福尼亚州巴斯托的汽车票。他说:“巴斯托以后的路,我们用脚走。”
当然,佩里可以坚持自己的主意,留在墨西哥,让迪克爱去哪儿就去哪儿。为什么不呢?难道他不一直都是个孤独者,没有“真正的朋友”吗?(除了灰头发、灰眼睛、“聪明绝顶的”威利·杰伊。)但是他害怕离开迪克,仿佛离开迪克就像是决心要从时速九十九英里的火车上跳下去似的,令他“有点儿恶心”。他害怕的根据,或者说他自己似乎相信的,是近来产生的一种迷信:只要和迪克在一起,就什么事都没有。还有迪克在叫他“醒一醒”时的认真劲儿,以及他在说出以前隐瞒的对于佩里的梦境和希望的看法时的咄咄逼人,所有这一切,既刚愎自用又是在向佩里呼吁,既令他受到伤害、感到震惊又使他为之着魔,几乎重新唤起他以前对迪克的信任:强硬,“百分之百男子气概”,讲究实际,善于决断,他答应过要听迪克的话。于是,墨西哥城十二月初一个寒意料峭的早晨,日出时分,佩里就开始在没有暖气的旅馆房间里整理他的东西,悄悄地,以免吵醒睡在床上的两个人:迪克和那位和他订婚的年轻姑娘,伊内兹。
有件东西现在他不必牵挂了。在阿卡普尔科的最后一晚,一个小偷偷走了那把吉布森牌吉他。当时,他和奥托、迪克,还有牛仔,正在码头边的一家咖啡馆里为告别而喝得酩酊大醉,因此被人顺手牵羊。佩里为此很痛苦,他后来说:“真的感觉气恼,情绪低落。”他解释说:“这把吉他我一直带在身边,给它上蜡,擦得锃亮,我用它给自己调音,对待它就像对待一个你真心喜爱的姑娘,唉,还真有点儿神圣。”虽然吉他被偷走了,不会再产生什么所有权问题,但是其余的财物还有一个归宿的问题。他和迪克将来要步行赶路,很明显,除了几件衬衫和袜子,他们不可能带着所有的东西走。其余的衣物将被托运,实际上,佩里已经装满了一只纸板箱(里面除了几件没有洗过的脏衣服外,还有两双长统靴,其中一双鞋底上印着猫爪图案,另一双靴底是钻石花纹的),上面写着: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邮局转交佩里。


冷血 第二章(22)
但令人头疼的难题是如何处理这些心爱的和值得纪念的东西:两只沉重的大箱子,里面装满了书、地图、正在发黄的信件、抒情歌曲、诗歌以及一些非同寻常的纪念品(用他亲手杀死的内华达州响尾蛇的皮做的吊裤带和腰带;在横滨买的一只能激起性欲的小套子;从日本买的一颗石化矮树;一只阿拉斯加的熊掌)。也许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至少佩里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把这些东西留给“耶稣”。佩里脑子里所想的“耶稣”是咖啡馆对面旅馆那个很友好的人,佩里认为此人完全值得信赖,一旦他需要,“耶稣”就会把两只箱子寄给他。(他打算一有“固定住址”,就要回箱子。)
但是有些东西实在太珍贵了,佩里舍不得丢下,于是在一对情人在床上酣睡、时钟慢慢走向下午两点的时候,佩里开始翻弄旧信、照片、剪报,从中挑选准备随身带走的值得纪念的东西。其中有一篇题目为《我儿子的生活史》的文章,上面有不少打字错误。作者是他父亲,是前年十二月为了帮助儿子获得假释而寄给堪萨斯州监狱的。这份文件佩里已经看过至少一百遍了,而且每次看都不会无动于衷。全文如下:
童年时代,很高兴告诉你们,在我看来,他的童年既好又不好。是的,佩里出生时是个正常的孩子,身体健康,没错,开始时我能很好地照顾他,但是后来就不行了,因为我妻子变成了一个不要脸的酒鬼,而那时孩子们才刚到上学的年纪。性格开朗,既是也不是,要是他受到虐待,他就当真,会一直记在心里。我这人言出必行,我也这样要求孩子。我妻子就不同了。那时我们住在乡下,我们全是在野外干活的人。我教给孩子们的金玉良言:和平相处。好多次孩子们做错了事就互相揭发,而犯错的总会自己承认,主动站出来,挨一顿屁股板子,然后保证改好。孩子们干起活来总是很快,这样他们可以有时间去玩。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洗干净,然后穿上干净的衣服。我对孩子要求很严格,不允许他们冒犯别人,如果别的孩子欺负他们,我就叫他们不要再和那些孩子一起玩。孩子们跟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不惹麻烦。但是当我妻子想去城里过一种放荡的生活时,她确实跑到城里了,麻烦就全来了。我没管她,当她开着车离去,留下我孤单一人时,我还对她说再见(当时可是经济大萧条)。孩子们都扯着嗓子哭叫,而她只是一个劲儿地骂孩子,说孩子以后会逃出来找我。她变得疯疯癫癫,说她会让孩子们恨我,她的确做到了,但佩里除外。出于对孩子们的爱,几个月后,我去找他们,我在旧金山找到了他们,我妻子蒙在鼓里。虽然我妻子已经给老师下令不许我看望孩子,但我还是设法到学校里去看望了他们。我看到了在操场上玩耍的孩子,但是孩子们对我说“妈妈不让我们和你说话”,我吃了一惊。但佩里没有这样说,他是与众不同的。当时他抱住我,说想立刻跟我一起走。我对他说不行。但是放学后,他跑到我的律师林索·特尔克先生的办公室。我把佩里送回到他妈妈那儿,然后离开了旧金山。佩里后来告诉我,他妈妈让他去找个新家。孩子们和她在一起生活时,只要高兴,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我明白佩里有麻烦了。我想让她提出来和我离婚,大概一年左右吧,她同意了。她酗酒,喜欢到外面游乐,和一个年轻人住在一起。离婚时我竭力争取监护权,结果获准,几个孩子全由我监护。我将佩里带回家,和我住在一起。其余几个孩子,我养不起,只好放在收容所里,因为他们有一半印第安血统,在我的要求下,他们得到了福利救济和照顾。
那时是经济萧条时期,我在工程进度管理局工作,工资很低。当时我还有点财产和一间小房子。佩里和我在一起平静地生活。虽然我的感情受到过他们的伤害,但我仍然爱着其余的几个孩子。为了忘掉这一切,我开始沉溺于四处漫游。我挣钱养活自己和佩里。后来我卖掉房子,住在一辆房车里。只要有可能,佩里就常常去上学。他不是很喜欢学校。他学东西很快,和别的孩子相处时从不惹事,除非哪个小霸王惹恼了他。他个子虽矮,但健壮结实,因为是新生,学校里的小子们想欺负他。但他们发现佩里为了自己的权利不惜一战。这正是我抚养孩子的方式。我总是对他们说不要挑起争斗,如果敢惹事,被我发现,我就要揍他一顿。但如果是别的小子挑起来的,那你就要全力以赴去战斗。有一次,学校里一个年纪比他大一倍的小子追着打他,但令这小子吃惊的是,佩里把他打翻在地,狠狠教训了一顿。我曾指点过他一些摔跤的方法。我过去练过拳击和摔跤。女校长和其他小孩都目睹了这场战斗。女校长喜欢那个大孩子,现在看到自己的宠儿被小佩里痛打,她是受不了的。打那以后,佩里就成了学校里的孩子王。如果哪个大孩子想欺负小孩子,佩里就当场解决,就连那个小霸王此时也害怕佩里了,不得不规矩一点儿。但是这些都伤了女校长的心,她向我抱怨佩里老在学校打架。我告诉她这些事情我全知道,但是我不想让我的儿子被比他高大一倍的孩子揍。我还问她为什么她让那个小霸王去揍别的小孩呢?我对她说,佩里有权保护自己。佩里从不主动挑起事端,这件事我要亲自过问。我告诉她,邻居和他们的孩子都喜欢我儿子;我还说我将很快带着佩里离开学校到别的州去。后来我带他到了另一个州。佩里不是天使,像许多别的孩子一样,他也做过许多错事。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我从不为他做的错事辩护,他必须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法律是无情的,这一点现在他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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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23)
青年时代,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加入了国家商船队。那时我到阿拉斯加去了,后来他也来了。我在那里捕捉野兽。他第一个冬天替阿拉斯加公路委员会工作,后来又在铁路上干活儿,但时间不长。他找不到自己喜欢的工作。是的,只要有钱,他就时不时地给我点儿。朝鲜战争期间,他每月给我寄三十美元,这场战争他是从头到尾全部经历的,最后在华盛顿州的西雅图退伍。据我所知,他是很光荣的。他喜爱干机械方面的活儿,他的愿望是开推土机、挖土机、铲车以及各种型号的重型拖拉机,因为他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干得确实不错。他喜欢飙车,开起摩托车和轻型汽车总是飞快。但是正因为他总爱开飞车,结果把两条腿都摔断了,屁股也受了伤,我敢肯定他现在开车速度不会那么快了。
娱乐和兴趣方面,他确实有过几个女朋友,只是当他发现哪位姑娘对他不好或者看不起他,他就不再理她了。据我所知,他从未结过婚。我和他母亲的纠纷多少令他有点儿害怕婚姻。我喝酒不多,我知道佩里也不是一个喜欢喝酒的人。佩里在很多地方跟我很像。他喜欢跟正派的人,在野外干活的人结伴。像我一样,他也喜欢独自一人,喜欢自己努力工作养活自己。我就是这么做的。我能干很多种活儿,但很少精通的,佩里也是这样。我教给他谋生之道,教他怎样捕捉野兽、怎样找矿、怎样伐木和做木工以及怎样养马,等等。我会做饭烧菜,他也行,不过不是烹饪高手,只是随便给自己做点吃的,比如烤面包。打猎、钓鱼、设陷阱,他几乎都做过。正如我前面所说的,佩里喜欢自己当家作主,如果他有机会做自己喜欢的工作,那么你只需要告诉他你想要怎么干,剩下的就交给他好了,他会为干这种活儿感到骄傲。如果他知道老板欣赏他的工作,他就会拼命去干。但对他粗暴不得,要好好跟他说怎么干。他很敏感,感情容易受伤害,我也是如此。因为老板不讲道理,我曾辞了好几份工作,佩里也这么干过。佩里和我都没上过多少学,我只上到小学二年级。但请不要认为我们愚蠢。我自学成才,佩里也是如此。白领工作对佩里和我都不合适。我们擅长户外工作,如果某种户外工作我们不会,不要紧,只要给他或我演示一遍,几天之后,我们就能掌握这项工作或机器。书对我们没什么用。只要喜欢干一行,我们俩可以立即获得实际经验。不过前提是我们必须喜欢这项工作。但现在他已是一个跛腿的中年人了,佩里明白,如今承包商是不会要他这种人了,跛子是干不了重型设备的活,除非承包商跟你很熟。他开始认识到这一点,开始考虑怎么少花点力气养活自己,从而和我的生活相一致。我相信我是正确的。我同样确信他不想再开飞车了。他说:“小心点,爸爸。如果觉得困,就别开车,最好在路边停下来休息休息。”这是我过去经常对他说的话。现在他又来对我说,看来他是吸取了教训。
正如我所看到的,佩里已经吸取了教训,他永远都不会忘记。自由对他意味着一切,你们再也不会在监狱里看到他了。我非常肯定我是正确的。我注意到他的说话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他对我说他对自己的错误深感懊悔。我也明白他耻于见人,因为他不愿对人说起他曾坐过牢。他曾请求我不要告诉他朋友他在哪儿。当他写信告诉我他进了监狱时,我回信说应该把这作为一个教训。我还说事情本来可能变得更糟,他也许会被人一枪打死,现在事情以这样的方式发生了,我还是高兴的。我告诉他在监狱里不要整天沮丧,你自己闯了祸,自己最清楚,我把你拉扯大,可从来也没教你去偷人东西,所以别对我抱怨在监狱里是多么难熬,在监狱里要老老实实的———他答应了我。我希望他做一个模范犯人。我确信没有人能再次说服他去盗窃。法律是无情的,现在他知道了。他热爱自由。
有一点我非常清楚,只要你对他好,佩里的心地还是不坏的,但如果你对他不好,那你就有麻烦了。如果你是他的朋友,那么无论多少钱,你都可放心交给他看管,他决不会偷朋友或别人一分钱的。这都是以前的事,现在,我恳切地希望他后半生做个诚实的人。他小的时候,的确和别人一起偷过东西。可以问问佩里,我做父亲的待他好不好,还可以问问,在旧金山时,他母亲待他好不好,佩里心里明白谁对他好。他要是挨了揍,就会记在心里。他不是傻瓜,他知道生命短暂而美好,自己不能再去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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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24)
亲属关系:佩里活着的亲戚只有我———他父亲,以及一个已经结婚的姐姐芭芭拉。芭芭拉也叫博博,和丈夫自立门户自己谋生。我身体还行,能自己照顾自己。两年前我把阿拉斯加的小屋卖了,我打算明年再盖一间小屋。我找到了几处矿苗,希望能从中获利。除此之外,我还在继续找矿。有人请我写一本关于木雕艺术以及著名的“猎人之家”的书。“猎人之家”是我在阿拉斯加建造的一所房子,曾是我的家宅,乘车去安克雷奇的人都知道,我可能写这本书,只要我还活着,我就要和佩里有福同享,只要有我吃的,就有佩里吃的。我死以后,就把我的人身保险金给他,好让他在重获自由之时,能开始新的生活。也许我活不到那个时候了。
每次读这篇传记,都令佩里心潮起伏、思绪万千。起先是自我怜悯,然后是爱与恨的交替,但最终是恨占了上风。传记的回忆,虽不能说全部,但大部分是多余的。实际上,在佩里的记忆中,生命的开始阶段是值得珍视的,是承载着掌声和魅力的零星碎片。大概是三岁的时候,他和姐姐、哥哥坐在露天牛仔竞技场的正面看台上;在场内,一位消瘦的切诺基姑娘骑在一匹野性十足的马上,一匹“摔人烈马”,她那蓬松的头发像跳弗拉明戈舞的演员一样,前后飘荡。她的名字叫弗罗·巴斯克金,是位职业的牛仔技巧表演者,是“骑烈马”比赛的冠军。她的丈夫特克斯·约翰·史密斯也是骑马能手;正是在西部作牛仔杂技巡回表演时,这位俊俏的印第安姑娘遇见并嫁给了这位朴实英俊的爱尔兰牛仔,于是便有了坐在正面看台上的四个子女。(佩里还可以回忆起更多其他赛马的场面:父亲在一个不断旋转的套索圈里来回蹦跳,他母亲手腕上戴着叮叮作响的银子和绿松石手镯,以拼命的速度表演赛马技巧,令她最小的孩子大为惊恐,也使从得克萨斯州到俄勒冈广大地区的观众“站起来鼓掌”。)
在佩里五岁前,“特克斯和弗罗”赛马团一直在作巡回表演。过这种生活可不像“吃一加仑①冰淇淋”那么甜美,佩里曾经回忆:“我们全家六口开着一辆旧卡车,而且有时就住在车里。我们靠吃玉米粥、小甜饼和炼乳过活。我还记得那种炼乳是鹰牌的,正是这种炼乳损害了我的肾———里面有糖,使我老是尿床。”但是生活并非不幸福,尤其是对一个崇拜父母的表演技巧和勇气、为之自豪的小孩子而言。———当时可以说是快乐的生活,特别是与后来的生活相比较。由于伤病的困扰,特克斯和弗罗被迫从这一行退休,在内华达州的里诺定居下来。他们经常吵架,而且弗罗“爱上了威士忌”,后来到佩里六岁时,她就离家去了旧金山,把孩子也一块儿带走了。佩里父亲写得很准确:“我没管她,当她开着车离去,留下我孤单一人时,我还对她说再见(当时可是经济大萧条)。孩子们都扯着嗓子哭叫,而她只是一个劲儿地骂孩子,说孩子以后会逃出来找我。”实际上,在以后的三年里,佩里曾数次离家出走,去寻找他那失踪的父亲,他已经失去了母亲,并开始讨厌她;酒精不但玷污了她的面容,也使那位曾经身姿柔软、健康强壮的切诺基姑娘变成了一个胖子,酒精“更使她的灵魂也发酸发臭”,她变得牙尖舌利,恶毒无比。被酒精溶解了自尊的她甚至懒得问诸如搬运工、有轨电车售票员这类人的名字,只要先请她喝酒、和着留声机的音乐跳舞,这些人就可以免费得到她以及她的一切。
因此,正如佩里回忆的那样,“我总在想爸爸,希望他能来带我走,我记得很清楚,就像在一秒钟前发生的那样,那次见到爸爸时,他正站在校园里。当时我感觉像戴·马乔洛①狠狠地将球一击。只是爸爸不肯帮助我,他对我说要乖,然后抱抱我,就离开了。不久母亲把我送进了一家天主教孤儿院,那里有些凶狠的母夜叉老是盯住我不放,因为我尿床而打我。这也是我讨厌修女,讨厌上帝和宗教的一个原因。但是后来我发现有些人更加邪恶。几个月后,我被撵出了孤儿院,我妈把我送进了一个更糟糕的地方。那是一家救世军开办的儿童庇护所。那儿的人也同样憎恨我。因为我尿床,而且还有一半印第安血统,所以一个女护士经常管我叫‘黑鬼’,还说黑鬼和印第安人没有任何区别。哦,她可真是一个邪恶的浑蛋!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她经常在浴盆里装满冰凉的冷水,把我扔进去,摁着我的头,直到憋得我脸色发紫,几乎断气为止。但是那个婊子后来被人发现了,因为我得了肺炎,差不多昏了过去,我住了将近两个月的医院。在我病重的时候,爸爸回来了。我病好后,他把我带走了。”


冷血 第二章(25)
差不多有一年的时间,父子俩住在里诺附近的家中。佩里去上学,他回忆说:“我读完了三年级,这也是最后一年读书,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进过学校,因为那年夏天,爸爸造了一辆颇为原始的拖车,他称之为‘房车’,里面有两个铺位和一个小厨房。炉子非常好,你可以在上面做任何吃的。我们自己烤面包,我常做果酱,腌苹果酱啦、酸苹果酱啦。在后来的六年中,我们俩走遍了乡野,从未在一个地方停留很长。因为在一个地方呆的时间一久,人们就开始以异样的眼光看爸爸,仿佛他是个怪人似的,我讨厌这样,这令人觉得受到了伤害,因为那个时候我爱爸爸。尽管他有时对我很粗暴,但那时我确实很爱他,所以每次搬家时,我总是很高兴。”他们继续赶路,先到怀俄明州,又到爱达荷州、俄勒冈州,最后到达阿拉斯加州。在阿拉斯加,特克斯教儿子做黄金梦,怎样在雪水溪流的底部淘金;在那里,佩里还学会了打枪、剥熊皮、追踪狼和鹿。
“天啊,那儿冷极了,”佩里还记得,“爸爸和我抱在一起睡,在毛毯和熊皮里缩成一团。早晨,在天亮前,我必须做好早餐,饼干、果汁、烤肉,我们就靠这些勉强度日。如果我没有长大,那么一切都好;但我年纪越大,对爸爸的感激之情就越少。在有的事情上,他什么都懂,但在另一些事上,却一无所知。他对自己儿子各方面都缺乏了解,譬如说,我第一次拿起口琴就会吹,吉他也是这样。我有天生的音乐才能。但父亲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也从不关心。我还喜欢读书,喜欢提高自己遣词造句的能力,喜欢写歌,而且我还能拉会弹。但是我从未从他或者别人那里得到任何鼓励。许多个夜晚,我彻夜难眠,试图控制自己的幻想,部分原因是我无法停止幻想。每当天气冷得难以呼吸时,我就幻想夏威夷,想我看过的电影,我多么希望跟多萝西·拉莫①一起去夏威夷,那儿,阳光明媚,你身上穿的全部都是绿草和鲜花。”
1945年,战争还在继续。一个温和的夜里,佩里穿了不少衣服,来到火奴鲁鲁的一家文身店,叫人在左前臂刺上了一种蛇和短剑的花纹。他去那里的过程是这样的:先和父亲吵了一架,接着搭便车从安克雷奇来到西雅图,去那里的国家商船办公室找工作。“如果我知道后来要应对怎样的情况,我决不会做这份工作,”佩里曾说,“我从未在乎过这份工作,我喜欢当水手,游遍各地的海港,就是这些。但是船上的那些男同性恋们从不让我安静。我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孩,一个身材矮小的孩子。当然,我自己可以应付得来。但你知道,许多男同性恋者可不是柔弱女子,天啊,他们能把台球桌和钢琴扔出窗外。就是这些假娘儿们使你不得安宁,特别是他们几个一起整你的时候,而我只是一个小孩子,简直能逼得你想自杀。几年后,当我参军入伍,那会儿我在朝鲜,同样的问题又出现了。我在军队表现很好,不比别人差,他们给我颁发了铜星勋章,但我却从未获得提升。四年后,整个该死的朝鲜战争结束了,我本来至少也应是个下士。但是我却没有当上下士。知道为什么吗?就因为我们那个军士太霸道,而我又不肯听话。上帝啊,我恨死了他那套做法,我不堪忍受。尽管,我不知道,但有些搞同性恋的男人我倒是挺喜欢的,只要他们不对我搞什么。我有一个知心朋友,真的很敏感,很聪明,结果也成了同性恋。”
在离开国家商船队和入伍之间的那段时间,佩里和他父亲又和好了。他父亲在佩里走后曾流落到内华达州,后来又返回了阿拉斯加。1952年,在佩里服完兵役后,老头儿决定永远结束漂泊不定的生活。“父亲那时头脑发热,”佩里回忆说,“说他打算在安克雷奇的高速公路边买一块地,建一座打猎小屋,提供给游客,名字就叫‘猎人之家’。他让我赶快回来,帮他建房子。他确信我们会因此而发财。嗯,当时我还在部队上,驻扎在华盛顿州的李维斯堡,我买了一辆摩托车(他们应该称之为‘死得快’摩托车),刚一退役,我就出发去阿拉斯加,结果开到贝灵汉的时候,也就是州界的边上,天下雨,我的摩托车打了个滑。”


冷血 第二章(26)
这一滑就使父子俩的团聚推迟了一年。做手术、住院整整花去了半年,其余的时间他都是在贝灵汉附近一对住在森林里、靠伐木和打鱼为生的年轻印第安夫妇的家中度过的。“乔·詹姆斯和他妻子把我当朋友,虽然我们之间只差两三岁,但他们却收留了我,对我就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这没什么,因为,他们喜欢孩子,精心照料他们。当时他们已经有了四个孩子;后来这一数字增加到七个。乔和他的家人对我非常好,我那时还拄着拐杖,什么忙也帮不上,只能坐着。所以为了能让我有点事做,也为了使自己有点用,我开办了一间所谓的学校,学生就是乔的孩子,还有他朋友的孩子。我们就在客厅里上课。我教他们吹口琴,弹吉他,还教他们书法,大家都称赞我的书法很漂亮,我的确写得不错,那是因为我买过一本有关书法的书,我练啊练,直到写得和书上印的一样好。而且,我们还常常读故事,孩子们轮流读,我同时纠正他们读错的地方。那真有趣。我喜欢孩子,小孩子。那段时光太美好了。但是春天来了,虽然走路还很疼,但我能走了。爸爸还在等着我呢。”
没错,父亲是在等待他,但没有无所事事。当佩里到达所谓的“猎人之家”时,他父亲已经独自一人完成了最繁重的工作,清理了地面,砍伐了必需的木材,砸碎并运来了铺路用的石块。“不过我到的时候,他还没开始盖房子。所有该死的工作都是我们自己做的。偶尔会有一个印第安人来帮忙。爸爸那时简直像个疯子,不管出现什么情况,暴风雪也好,暴风雨也罢,即使风大得能卷起大树,我们也得干活儿。等到屋子封顶的那天,爸爸绕着屋子手舞足蹈,大叫大笑,跳起了快步舞。哦,那座房子真的非同一般,能容纳二十人住宿,在餐厅里有一个大壁炉,此外还有一间可以开鸡尾酒会的小厅,名字叫‘图腾柱鸡尾酒宴会厅’,我就在这个厅里接待游客,1953年底,在歌声中,我们开业了。”
然而,企盼中的游客并没有出现,虽然普通游客,一些沿着公路旅行的游客,偶尔会停下来,把“猎人之家”那令人难以置信的乡野风情拍摄下来,但却极少留下过夜。“有一段时间,我们自欺欺人,一直在想‘猎人之家’肯定会引来游客。爸爸努力装饰这里,他修了个‘怀旧花园’,里面还有一个‘许愿井’,还在公路旁竖起了指示牌,但是所有这一切连一个子儿也没赚回来。当爸爸意识到这么做毫无用处,我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浪费精力和金钱时,他开始怪我,指使我干这干那,总是恶狠狠的,说我没尽到责任,没有做好属于我的那份工作。这一切不能怪他,但也不是我的错。手里没钱,吃的东西越来越少,面临这样的局面,我们忍不住互相责怪起来。问题是我们实在饿坏了。这正是我们闹翻的原因。表面上看,是为了一块饼干,爸爸从我手里抢走了那块饼干,说我吃得太多了,是个贪婪自私的浑蛋。他问我为什么不从这里滚出去,他再也不想见到我。他咆哮不止,最后我忍无可忍,我的手掐住了他的脖子,我的手,可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是我的手想掐死爸爸。不过,爸爸很狡猾,是个聪明的摔跤手,他挣脱了,跑去拿枪,然后回来用枪指着我,说,‘看着我,佩里,我是你活在世上最后看到的人。’我站着不动。后来他意识到枪里没子弹,于是开始放声痛哭,他坐到地上,像个孩子似的打滚。我想那时我不再生他的气了,我为他,也为我们俩感到难过。但是那毫无用处,我无话可说。我走到外面去散散步,当时是四月,但森林里仍是寒冬。我走啊走啊,直到天都快黑了,当我回来时,小木屋里黑灯瞎火的,所有的门都被锁上了。我所有的东西都被扔在雪地里,是爸爸扔的,书、衣服、所有的一切。除了吉他,我什么都没带,我拣起吉他,开始沿着公路走,兜里一分钱也没有。大概半夜的时候,我搭上了一辆卡车,司机问我想去哪儿,我对他说,‘随便,你往哪儿开,我就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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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27)
数星期后,当又一次在詹姆斯家待了一段时间之后,佩里想出了一个明确的目的地:马萨诸塞州的伍斯特,他的一个战友住在那里,他认为战友也许会帮他找一份“赚钱多的工作”。常常绕道而行增加了向东的旅程;其间,他曾在奥马哈的一家餐馆洗盘子,在俄克拉荷马州的一家汽车修理厂帮人打过气,还在得克萨斯州的一座农场干了一个月。1955年7月,在去往伍斯特的路上,他经过一座名为菲利浦堡的堪萨斯州小镇,在那里,“命运”又一次“捉弄了他”,他遇见了一个“坏伙伴”。“他姓史密斯,”佩里说,“和我的姓一样,我不记得他叫什么名字了,反正他就是那种我在路上结识的人,他有一辆车,他说可以最远带我到芝加哥。那天,我们路经堪萨斯州,来到菲利浦堡这个小地方,停下来看地图。当时好像是星期天,商店都关门了,街上静悄悄的,我的朋友在胸前划了个十字,四下张望了一会儿,提出了一个建议。”建议是去附近的一所房子里盗窃,也就是去钱德勒·塞尔斯公司里偷东西。佩里同意了,俩人破门而入,趁里面没人搬走了不少办公设备(打字机、计算器)。如果数天后,两个窃贼在密苏里州的圣约瑟夫市没有闯红灯,事情也许就会平安过去。“那天,一些破烂货还在车里,一位警察就让我们停车,他想知道我们是从哪儿弄来这些东西的。他很快核实后说,我们要被‘送回’堪萨斯州的菲利浦堡,又说如果我们喜欢坐牢的话,那儿有座很高级的监狱。”在两天的羁押里,佩里和他的同伴发现了一扇开着的窗户,于是便爬了出去,偷了一辆汽车,向西北方向内布拉斯加州的麦库克开去。“我们俩,我和史密斯先生,很快就闹掰了。他后来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我们俩都上了联邦调查局(FBI)的通缉名单。但是据我所知,他们一直没有抓到史密斯。”
十一月一个雨天的下午,佩里乘灰狗长途汽车来到伍斯特,这是马萨诸塞州一个地势陡峭、道路起伏很大的工业城市,即便在天气最好的时候,这里也总显得凄凉可怕。“我找到了我朋友的住所,他是我在朝鲜时的朋友,但是周围人说他在六个月前就走了,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太糟糕了,巨大的失望,简直是世界末日,当时就是这种感觉。所以我找了一家卖酒的商店,买了半加仑红酒,回到汽车站,坐在那里喝酒,身上渐渐暖和了一点儿。我正喝得爽呢,突然一个男人走了过来,以流浪罪逮捕了我。”这位警察给他登记的名字是“鲍伯·特纳”,这是他瞎编的名字,因为他已上了联邦调查局(FBI)的通缉名单。他在监狱里度过了十四天,被罚了十块钱,在十一月的另一个下雨天,他离开了伍斯特。“我去了纽约,在第八大街的一家旅馆里租了间房子,”佩里说,“那儿靠近第四十二大街。最后,我找了份夜间的工作,在一家一分钱游乐场里干点零活,就在四十二街上,在一家快餐店旁边,如果我要吃饭的话,就在那儿吃。差不多有三个月,我一步也没离开百老汇区,就因为一件事———我没有合适的衣服。但是在四十二街没有人在乎你穿什么,那儿的人穿什么的都有。我这辈子从未遇见过那么多怪人。”
在那个闪烁着霓虹灯、充斥着爆米花、煎热狗和橙汁饮料味道的丑陋地方,佩里度过了一个冬天。但是后来,正如他所记得的那样,在早春三月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两个联邦调查局的浑蛋叫醒我,在旅馆里把我逮捕了。砰!我又被押回了堪萨斯州,回到了菲利浦堡,还是那座高级的监狱。他们给了我一大堆罪名,什么非法侵占他人财产、越狱、偷汽车,结果我被判了五至十年,关押在兰辛。不久我就给父亲写信,告诉他我坐牢的事。我还给我姐姐芭芭拉写了封信。经过这么多年,他俩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吉米自杀了,弗恩跳了楼,我妈去世八年了。除了父亲和芭芭拉,其他亲人都死了。”
佩里挑选了一些不愿放在墨西哥城这家旅馆里的东西,其中一件是芭芭拉写给他的一封信,这封信字迹清晰,令人愉快,日期是1958年4月28日,当时佩里坐牢已近两年。全文如下:


冷血 第二章(28)
亲爱的弟弟佩里:
今天我们收到了你的第二封来信,请原谅我没有早点给你回信。我们这儿的天气和你那里的一样,也是越来越暖和,也许我又要得春倦症了,但是我会努力使身体好一些的。你的第一封信真叫人心里不安。我肯定,你一定认为我因此没给你回信,其实并非如此,事实是孩子们让我忙个不停,很难找一个时间坐下来,集中精力写信,我好久以来一直想给你回信。唐尼学会了开门,能往椅子和其他家具上爬了,我老担心他会摔下来。
我可以让孩子们在院里玩一会儿了,不过我得一直跟他们在一起,因为如果我不注意的话,他们就会弄伤自己。但是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我知道等他们开始在街上跑、而我不知道他们在哪里时,我就得担心了。如果你感兴趣的话,下面是一些统计数字:
身高体重鞋子尺码
费雷特36英寸半26磅半7码半 窄型
贝比37英寸半29磅半8码 窄型
唐尼34英寸26磅6码半 宽型
你可以看出来,虽然唐尼只有十五个月,但他已经长得很大了,他现在有十六颗牙齿,性格活泼,惹人喜爱。他穿的衣服和贝比、弗雷特的一样大,不过穿他们的裤子还太长了。
我打算尽力写得长一点,所以也许会有许多停顿,比如现在,我就得去给唐尼洗澡了,贝比和弗雷特已经在早上洗完了,今天很冷,我让他们呆在屋里。我很快就回来———
至于我的打字技术,不瞒你说,我不是打字员。虽然我可以帮助你姐夫料理生意,但是我只能用一只手来打字。我打一个小时,一个熟练的人只要十五分钟就够了。说真的,我既没时间,也没决心去专门学,但是我想如果你迷上了打字,你就会成为一个出色的打字员。我的确相信,我们(吉米、弗恩和我)都是适应性很强的人,除了其他才能外,我们天生都有基本的艺术才能,甚至连爸爸和妈妈也是擅长艺术的。
我真的觉得我们谁也不要去责怪谁,自己的生活应该自己负责。事实已经证明,早在七岁的时候,我们大多已经懂事了,这就意味着,我们七岁时就懂得了正确和错误之间的区别。当然,环境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比如在修道院中的经历对我就有很大影响,但我感谢那种影响。对吉米而言,他是我们兄弟姊妹中最能干的。我还记得他干活和上学时是多么努力,而当时没有人要他那么努力,是他自己下决心要那么干的。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最终出现那种结局的原因,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为什么要那么做,但是想到这儿还是让我伤心。他轻生是太可惜了。但我们对自己的人类弱点很少有控制能力,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弗恩以及其他成千上万的人,包括你我在内,因为我们全都有弱点。就你而言,我不知道你的弱点是什么,但我确实觉得脸上有污点并不耻辱,可耻的是不去擦掉污点。
对你,佩里,我是一片真诚,充满爱意,因为你是我唯一活着的弟弟,是我孩子的舅舅。可是我要说,你对父亲、对你坐牢的态度是不对的,或者说是不正常的。正如我所意识到的,我们谁也不喜欢被批评,对批评你的人有点不满是正常的,但是如果你为此而大动肝火,那最好还是冷静些,我对下面的两种情况是有所准备的:一是不再收到你的来信;二是你来信准确地告知你对我的看法。
我希望我是错的,我真诚地希望你好好想想这封信,试着去理解别人的感受。请你理解,我不是什么权威,我也没有什么伟大的智慧,也没受过像样的教育,但我的确相信,我是一个有着基本理性、愿意按照上帝和人的法则生活的正常的人。没错,我有时也“犯错”,这很正常,正如我所说的,我是一个人,因此也有人类的弱点,但是关键在于,我再说一遍,脸上有污点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去擦掉污点。没有人比我更清楚我的弱点和错误,所以这里我不再啰嗦使你厌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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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29)
首先,我认为最重要的,父亲不能对你做的错事负责,正如你做了什么好事也不是他的功劳一样。不管对错,你做的一切都是你自己做的。据我所知,你是随心所欲过着自己的生活,毫不关心周围的环境和那些爱你的人,那些人也许会受到伤害。不论你是否意识到,你现在坐牢对我和爸爸都是一件难堪的事,不是为你干的那些勾当而尴尬,而是为你毫无真正的悔恨、毫不尊重法律和人而难堪。你的信表明,应该由别人,而不是你,来为你所做的一切负责。我承认你很聪明,你的语言能力很出色,我觉得只要你愿意去做,就一定能做好任何事。但是,究竟什么事是你想要做的?你愿意用努力工作、诚实劳动来换取你所选择的目标吗?俗话说“不劳无获”,我敢肯定,这句话你已经听过很多遍了,但今天再听一遍也无妨。
至于你想了解爸爸的近况,他为你伤透了心。为了让你出狱,他愿意付出一切,只要儿子能回到他身边。但是我担心,你一旦出狱只会令他更加伤心。他现在身体不太好,越发老迈了,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让你“称心如意”了。他也有做错事的时候,他认识到这一点,但不论他有什么、他去哪里,他总是与你分享一切,而对别人他可不愿意这样。我不是说你要一辈子感激他,或者说你连命都是他给的,可你确实对他不够尊重。我为父亲感到骄傲,他是我的父亲,我爱他,尊敬他。可他为了儿子宁愿孤身一人,对此我很难过,否则他也许会和我们住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不必为了他儿子而孤苦伶仃地呆在那辆小拖车里,盼啊等啊他儿子回来。我为父亲感到难过,我要说的意思是,就连我丈夫都尊敬咱们父亲,因为父亲是个男子汉。没错,父亲是没受过太多的教育,但在学校里,我们也只不过学会了读书写字而已,而把学校里所学的东西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去是另一回事。只有生活本身能教会我们如何应用学到的东西。父亲是见过世面的人,而你竟然说他是没受过教育的人,不能理解生活问题的“科学涵义”。这只能说明你自己的无知。唯有母亲的吻能抚平伤痛,使之痊愈,你把这给我作个科学的解释吧。
很抱歉让你听这么激烈的话,但是我觉得我必须说出我的感受。这封信肯定会受到狱方的检查,这让我难过,我真诚地希望这封信不会对你出狱造成任何负面影响,但我认为你必须明白、必须认识到你给别人造成了多大伤害。爸爸是我所忠实的家人中最重要的一员,但是你才是爸爸唯一爱的人———总之,你才是他的“家人”。当然,他知道我爱他,但是我们之间并不亲近,这一点你是知道的。
你坐牢没有什么好光彩的,你将带着这个污点生活下去,你要努力适应这种生活,并改过自新。但是你不能继续认为别人都是没有受过教育、不明事理的傻子。你是一个有着自由意志的人,这使你高于畜牲。但是如果你继续无视别人的感受而生活下去,那么你就是畜牲,“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样的生活不会使你获得幸福和心灵的宁静。
说到责任,没有人真地想要承担责任,但是我们所有的人都必须为我们所生活的那个社会及其法律负责。当你承担起家庭、子女和事业的责任时,就到了区别于孩子和成年人的时候。因为,如果世界上每一个人都说,“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当个没有责任感的人”,那么这个世界将会乱成什么样呢?我们都有说话、做事的自由,前提是这种自由不会伤害我们周围的人。
好好想想吧,佩里,你比一般人聪明,但不知怎的,你就是缺少判断是非的能力,大概是因为坐牢过度紧张吧。不管什么原因,请记住,你,只有你自己负责;靠你,靠你自己度过这段时间。希望很快得到你的来信。
爱你并为你祈祷!
你的姐姐芭芭拉、姐夫及全家
佩里保存这封信,并把它归入特别珍宝之列,不是被姐姐的感情所打动,他才不会呢。他“讨厌”芭芭拉,那天他曾对迪克说:“我唯一觉得遗憾的是,我希望我那该死的姐姐也在那所房子里。”(迪克笑了,同样坦白说:“我一直在想如果我第二任妻子也在那里,该是多么有趣啊。她,还有她那该死的家人。”)不,他之所以珍视这封信是因为他的狱友,“智慧超群”的威利·杰伊为他写了一段“极其微妙”的分析,不空行的大字足有两页,顶上还加了个“读信有感”的标题。全文如下:


冷血 第二章(30)
1. 她写这封信的时候,希望这是一次对基督教原则的动情展现。也就是说,你给她的那封信明显惹恼了她,她想使你为这封信而感到后悔,以此挽回她的颜面,并使你在下一封信中处于守势。
然而,当理智被情绪所感染时,很少有人能表现出普通伦理道德中的原则。你姐姐正体现了这样的失败,因为在写信过程中,她的判断逐渐让位于情绪,她思路清晰,想法很好,但并非不受偏见的影响,因而是不客观的。那是一种在回忆和挫折感的刺激下产生的情绪;因此,不论她的告诫多么明智,也不可能促使你转变,而只能使你产生在下一封信里报复她的决心。这样一来就导致了一个愤怒和厌恶的循环,最终达至顶点。
2. 这是一封愚蠢的信,出自人类的弱点。你给她的信与她给你的信都没有实现各自的目的。你的信试图向她解释你对生活的看法以及你受此看法影响的必然性。你的信是注定要被误解的,或者被过于看重其字面的涵义,因为你的想法是离经叛道的。还有什么能比一位有着三个子女、“忠实于家人”的家庭妇女更保守呢????她厌恶一个背离传统的人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吗?传统中有相当多的伪善。任何有思想的人都很清楚这一悖论;但是在与传统的人打交道时把他们当成伪君子是比较有利的。这并不是一个你忠实于自己想法的问题,这是一个妥协的问题,只有妥协,你才能成为一个不必经常承受传统压力的个体。她的信失败了,因为她想不到你的问题的深奥性,她无法真正理解环境、智力上的挫折以及日益发展的孤立倾向所带给你的压力。
3. 她认为:
a)你倾向于过度自怜。
b)你太工于心计。
c)你实际上不配得到充满母亲般责任感的八页信件。
4. 在第三页,她写道:“我真的觉得我们谁也不要埋怨谁”,等等。这是在为对她个性发展时期产生影响的人辩护。但这就是全部的真相吗?她是位妻子和母亲,值得尊重,多少有些安全感。有件雨衣的人很容易忽略下雨。但是如果靠上街卖淫来维持生计,那么她的感受又会如何呢?她还会完全宽恕过去那些人吗?绝对不会。自己失败了,认为别人也有责任,这种看法最常见;自己取得了成就,却忘掉别人曾帮助过你,这同样是司空见惯的。
5. 你姐姐尊敬你父亲。她还憎恨你受宠爱这个事实。她的嫉妒在信中表现得很微妙。她在字里行间一直在提示这样一个问题:“我爱爸爸,我一直在努力使他为我这个女儿感到骄傲。但是我不得不满足于只能得到他一丁点儿的爱。因为他真正爱的是你。为什么会这样?”
很明显,几年来,你父亲通过信件利用了你姐姐多愁善感的性格。可以这样概括她对你父亲的看法,他是个失败者,虽然对儿子倾注了满腔的爱与关怀,结果却只得到了忘恩负义的儿子的无耻对待。
在第七页,她说她感到难过,因为她的信必定会被审查。但实际上她根本不难过。她很高兴信件要经过审查官的手。她写信时,潜意识里已经有了一位审查官,她想要传达这样一种想法:史密斯一家实际是安分守己的,“请不要因佩里来估量我们全家”。
至于什么母亲的吻抚平孩子的伤痛的说法,不过是一个女人的讽刺挖苦罢了。
6. 你写信给她是因为:
a)你勉勉强强还爱着她。
b)你觉得需要和外部世界联系。
c)你可以利用她。
预言:你和你姐姐之间的通信不过是场盛大的社交###。把你信件的主题保持在她所能理解的范围之内。不要袒露你的个人观点。不要使她处于防守的位置上,也不要使自己处于守势。虽然她不能理解你的目的,但要尊重她这一局限性,并且记住:她对于批评你父亲的话很敏感。坚持你对她的态度,虽然她认为你软弱无能,但你不要进一步加重她对你的这一印象。这不是因为你需要她的好意,而是因为你可以收到更多这样的来信,而这些信只会增强你已经十分危险的反社会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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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31)
佩里继续挑选,他觉得这堆材料太珍贵了,舍不得和它们分开,哪怕只是暂时的,也受不了,结果东西越堆越高,摇摇欲坠。但是他能怎么办呢?他既不能扔下在朝鲜获得的铜星勋章,也不能丢开自己的高中文凭(这是他在服刑期间,重新恢复早已中断的学业的成果,是莱温沃思堡县教育委员会颁发的),这太冒险了。他也不想冒险丢失那个装满照片的牛皮纸信封,里面主要是他自己的照片,从在国家商船队时还是小男孩的照片(在背面,他潦草地写道:“十六岁,年轻,快乐,单纯”),到最近在阿卡普尔科拍摄的。此外,还有五十件东西,他决定要随身带走,其中有几幅藏宝图、奥托的速写本以及两个厚厚的笔记本,其中最厚的那本是他的个人词典,不按字母顺序排列,里面都是他认为“优美”、“有用”或者至少“值得记住的”词语。(样页中收有这样一些词:thanatoid:死了似的;omnilingual:精通数国语言的;amerce:惩罚,法院判定的罚金;nescient:无知;facinorous:凶残刻毒的;hagiophobia:对圣地和圣物的恐惧症;lapidicolous:瞎眼甲虫,生活在石头下面的;dyspa-thy:无情;psilopher:很愿意以哲学家的身份出现的人;omophagia:吃生肉(某些不开化民族的习俗);depredate:掠夺;aphrodisiac:春药;megalo-dactylous:有特大号手指的;myrtophobia:害怕夜晚和黑暗。)
另一本的封面上是他的手迹,装饰着他引以为豪的、弯弯曲曲、女里女气的花纹。他声称“这是佩里·埃德加·史密斯的私人日记”,但这一描述并不准确,因为它不像日记,而是一堆摘录的模糊事实(如“每隔十五年,火星离我们就近些。1958年是较近的年份。”)、诗歌和文学作品的片段(如“人不可能成为遗世独立的岛屿”)以及从报纸和图书里摘下的只言片语。例如:
“我熟人很多,朋友却很少,而知己就更少。”
“听说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新的老鼠药。极其有效,无味无臭,一吞下去就完全吸收,在尸体里找不到一点儿残余。”
“如果要求你作演讲,你可以这样说:‘我原来准备对自己的生活说点什么,但我不记得了———我不认为我过去生活中有那么多人对我现在如此快乐负有直接责任。这是一个非常美妙的时刻,也是一个难得一遇的时刻,我当然是感激不尽,谢谢大家!’”
“在二月份的《人盯人》杂志上读到一篇有趣的文章:《我找到了钻石矿》。”
“一个享受着自由以及自由的好处的人很难意识到被剥夺了自由意味着什么。”
———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生命是什么?生命是夜晚萤火虫的荧光,是冬天里野牛的呼吸,是在草地上移动的一小片阴影,转瞬便消失在日落里。”
———黑脚印地安人首领克劳福特
最后一页是用红墨水写的,边线装饰着绿色的星星,编者希望以此强调它“对自己的重要性”。“生命是冬天里野牛的呼吸”,这准确地反映了他对生命的看法。为什么要焦虑?辛苦是为了什么?人类微不足道,只不过是一团薄雾,一片被黑暗所吞没的阴影而已。
但是,该死的,你的确感到焦虑,为旅馆主人的一纸警告而烦恼:“下午两点,房间到期。”
“迪克,你听见我说话了吗?”佩里说,“差不多一点了。”
迪克醒着;他再清醒不过了,因为他正在和伊内兹莋爱。仿佛是在念玫瑰经①,迪克不停地问:“爽吗?宝贝儿,爽吗?”但是伊内兹抽着烟,不吭声。昨天晚上迪克把她带回房间,说她要在这儿过夜时,佩里虽然不情愿,但还是默许了。但是如果他们认为自己的行为刺激了佩里,或者对他而言是件“麻烦事”,那就错了。不过,佩里为伊内兹感到难过。她真是一个“傻孩子”———她真的相信迪克打算娶她,毫不知道迪克正准备在那天下午离开墨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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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32)
“爽吗?宝贝儿,爽吗?”
佩里说:“看在上帝的份上,迪克你快点儿行吗?我们的房间两点钟就到期了。”
今天是星期六,圣诞节快到了,美茵大街上交通拥挤了起来。裹挟在车流中的杜威抬头看了看挂在街道上方的冬青树花环,那是装饰着纸铃铛的绿色节日花环,他想起来了,还没给妻子和儿子买礼物呢。他的头脑自动排斥那些与克拉特案件无关的问题。玛丽和许多朋友开始为他如此固执而担心。
一位亲密的朋友,年轻的律师小克利福德·R·霍普曾坦率地说:“你知道自己怎样了吗?艾尔,你就没意识到你从不谈论别的事吗?”“哦,”杜威回答说,“我想的全是案子。也许就在我们谈话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以前没想到的东西,某个新的角度,也许你也会碰到类似的情况。该死的,克里夫,如果这件案子破不了,你觉得我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从现在开始的若干年里,我将追踪所有线索,每次发生谋杀案,不管在什么地方,不管二者之间是多么不同,我都将介入、核查,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联系。但并非仅仅如此。真正的问题在于,我开始觉得我甚至比他们自己更了解赫伯和他的家人。他们一直萦绕在我心头。我猜我将永远如此,直到我知道真相为止。”
杜威对难题的执著已经导致了一种不常见的走神。就在那天早晨,玛丽还求他,求他别忘了……但他还是忘了。只是在摆脱了购物日的拥挤交通,驾车沿五号公路向霍尔科姆开来,经过I·E·戴尔医生的兽医院时,他才想起了妻子的话。“当然记得。”他妻子让他一定记得把那只家猫皮特接回来。皮特是只体重十五磅的虎纹公猫,在加登城可是个知名人物,以其好斗而知名,而这正是它住院的原因。在与一只拳师犬的恶斗中失败后,皮特不得不住院缝针、注射抗菌素。戴尔医生放开皮特,它坐到了主人汽车副驾驶的位置上,一路呜呜叫着来到了霍尔科姆。
侦探的目的地是河谷农场,但是他想暖暖身子,喝杯热咖啡,他在哈特曼咖啡馆前停了下来。
“你好,帅哥,”哈特曼夫人说,“想来点什么?”
“一杯咖啡就好,太太。”
她倒了一杯咖啡。“是我认错人了吗?还是你在减肥?”
“确实瘦了点儿。”事实上,在过去的三周里,杜威掉了二十磅肉。他的衣服好像是从一位魁梧的同事那里借来的,而他的脸,通常极少暴露他的职业,但现在看上去很不成样子;那是一张陷入神秘追求之中不可自拔的苦行僧的脸。
“你觉得怎么样?”
“很不错。”
“可你看起来糟透了。”
杜威无话可说。但他并不是堪萨斯州调查局探员中最糟的,邓茨、丘奇和奈更差。当然,他的身体比哈罗德·奈要好,后者正患流感,发着烧,但还是在尽职尽责地干。这四个疲倦的男人已经核查了大约七百条线索和流言。例如,杜威就花了两天的时间努力追踪那两个幻影般的墨西哥人,但徒劳无功,累得要命,保罗·赫尔姆先生发誓说那两个墨西哥人曾在谋杀案发生的那天傍晚拜访了克拉特先生。
“再来一杯,艾尔文?”
“谢谢太太,不要了。”
但她已经拿起了咖啡壶。“这杯是免费的,司法官,看看你的脸色,你需要它。”
在角落里的一张桌子上,两位牧场工人一边喝着威士忌一边玩牌。其中一位站起来,走到杜威坐着的柜台旁,说道:“我们听说的那些事是真的吗?”
“那得看你听说的是什么。”
“就是你抓获的那个家伙。在克拉特家晃悠的那个家伙。就是他干的。我们就听到这些。”
“我想你们听错了,老伙计。”
虽然乔纳森·丹尼尔·艾德里安现在正因携带私藏武器而被关进了监狱,而且过去还因精神病被托皮卡州立医院关过一段时间,然而调查员们收集的资料表明,他和克拉特案的唯一联系就是他那令人不快的好奇心。


冷血 第二章(33)
“噢,如果不是他,那你干吗不去抓真正的凶手呢?我有一大屋子女人,吓得不敢单独去浴室。”
杜威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谩骂;这是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他一口喝完第二杯咖啡,叹了口气,笑了。
“浑蛋,我不是在开玩笑。我是认真的。你为什么不去抓凶手?我们交税养你们就是让你们去干这个的。”
“住口,你这个刻薄鬼,”哈特曼太太说,“我们都在同一条船上。艾尔文正在尽力。”
杜威向哈特曼太太眨了眨眼睛,“你跟他说吧,太太,谢谢你的咖啡。”
那个牧场工人等他的消息来源走到门口时,突然说道:“如果下次你再竞选县司法官,别指望我会投你一票。你不会得到我的选票的。”
“浑蛋,闭嘴!”哈特曼太太说。
河谷农场离哈特曼咖啡馆有一英里,杜威决定走着去。他喜欢在麦田里走。通常每星期他都要在自己的土地上作一两次远行,他希望在这片自己深爱的土地上盖间房子,种些树,最后再养一大堆孙子。那是他的梦想,然而前不久他妻子警告他说那不再是他们共同的梦想了;她说自己永远也不会考虑单独住在“远离人群的荒郊野外”。杜威知道即便他第二天就破了案,玛丽也不会改变主意,因为厄运曾降临到单独住在荒凉乡野的朋友的头上。
当然,在芬尼县,甚至在霍尔科姆,克拉特一家不是第一个被谋杀的人。那个小社区里的老人们都记得四十多年前的“一个疯狂的事件”———赫夫纳凶杀案。萨蒂·特鲁伊特太太已是七十多岁高龄,曾经当过邮递员,是现任女邮政局长克莱尔的母亲。她对传说中的凶杀案能讲得头头是道:“事情发生在1920年8月,当时天气热得要命。有一个叫图尼夫的人在芬纳普牧场干活儿,他叫瓦尔特·图尼夫,他有一辆汽车,后来被偷了。他曾在得克萨斯州的布利斯堡当兵,后来开了小差,他是个流氓,没错,很多人都怀疑他不干好事。于是一天晚上,县司法长官,当时是奥里·赫夫纳,一个唱歌很好的人,你知道吗,他还是天堂合唱团的成员呢。一天晚上,他开车来到芬纳普牧场,直截了当地问了图尼夫几个问题。八月三日,天热得如同地狱。结果,瓦尔特·图尼夫开枪打中了司法长官的心脏。可怜的奥里还没等倒地就死了。那个杀人的魔鬼骑着芬纳普牧场的一匹马,沿河向东逃去。消息传开,方圆数英里之内的人都集合起来,大概到第二天早上,他们抓到了图尼夫;老奸巨猾的图尼夫还没来得及和人打招呼就去见上帝了,那些小伙子们真是生气了,一个劲儿地发射打猎用的大号枪弹。”
杜威自己最初接触芬尼县的凶杀案是在1947年。那个案件在他的卷宗里记录如下:“约翰·卡莱尔·伯尔克,克里克印第安人,三十二岁,家住俄克拉荷马州的马斯克吉,杀死了玛丽·凯·芬利,白人,四十岁,女招待,住在加登城。1947年9月5日,在堪萨斯州加登城的科普兰旅馆的一所房间里,伯尔克用啤酒瓶的利齿戳死了女招待。”一目了然的案情写得很模式化。在杜威调查的三起谋杀案里,有两起是很明显的(1952年11月1日两个铁路工人抢劫并杀死了一个农夫;1956年6月17日,一位喝醉酒的丈夫殴打妻子致其死亡);但是第三个案子,正如杜威曾经叙述的那样,有些不一般的特点:“案件发生在史蒂芬斯公园,公园里有一个乐队表演用的舞台,舞台下是一个男厕所。嗯,有个名叫穆尼的男人当时正在公园里逡巡。他来自北卡莱罗纳州的某个地方,是个路过此地的陌生人。在他走进厕所的时候,有人跟着进去了,那是住在附近的一个男孩,名叫威尔莫·李·斯蒂宾,二十岁,后来,威尔莫·李·斯蒂宾总是说穆尼先生对他提出了非礼的要求。他因此抢劫了穆尼,把他摔倒在地,用他的头猛撞水泥地面,这还不算完,他又把穆尼先生的头按在便盆里,不断冲水,直到他被呛死为止。也许是这样的。但是没有人能解释威尔莫后来的行为。他先是把尸体埋在加登城东北两英里左右的地方,第二天又把尸体挖出来,重新埋在另一个方向约十五英里远的地方。后来就一直这样埋了挖、挖了埋。威尔莫像叼着骨头的狗,就是不肯让穆尼先生入土为安。最后他挖的墓穴太多了,被人发现了。”在克拉特家神秘案件发生之前,以上这三起案件就是杜威所接触过的全部谋杀案。不过那些案子和现在这起案子相比,不过是飓风到来之前的风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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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34)
杜威掏出钥匙,打开了克拉特家住宅的前门。因为暖气一直没关,屋里很温暖,地板闪闪发光,散发着一股柠檬味上光剂的味道,屋子看起来就像暂时没人居住一样,又仿佛今天是个星期日,全家人随时都可能从教堂返回似的。两位继承人,英格里希夫人和贾乔夫人已经搬走了一货车的衣服和家具,但屋子里有人居住的氛围并未因此而消失。在客厅里,一本打开的乐谱《穿过黑麦地,来吧》仍然放在钢琴架上。在走廊里,一顶带有汗水痕迹的灰色斯泰森毡帽①———是赫伯的———还挂在木钉上。在二楼凯尼恩的房间里,那个已经死掉的男孩的眼镜就放在他床头的架子上,幽幽地反射着阳光。
侦探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逐个走过。他来过这所屋子很多次了;实际上,他几乎每天都到这儿来,他有一种感觉,每次来这儿拜访都令人愉快,这个地方与他家和县司法长官办公室不同,那两个地方喧闹嘈杂,而这里却很平静。电话线还是断着的,电话因而也沉默了。大草原上无边的寂静包围着他。他可以坐在赫伯客厅里的摇椅上,摇着,想着。他有几个结论是不可动摇的:他相信赫伯·克拉特是罪犯的首要目标,其动机不是一个精神变态者的仇恨,就是仇恨和盗窃的混合体,他相信罪犯干得很轻松,杀手们从进入房子到离开,之间只有大约两个多小时。(验尸官罗伯特·芬顿医生评估了受害者尸体的温度,以此为基础,给出了死亡的先后顺序:克拉特太太,南希,凯尼恩,克拉特先生。)与这种看法相伴随的是他坚信克拉特家很熟悉杀死他们的凶手。
在这次的拜访中,杜威在二楼的一扇窗户前停了一会儿,他的注意力被远处的景象所吸引,麦秆中间的一个稻草人。稻草人戴着一顶男式的猎帽,穿着一件褪色的花布外套。(也许是邦妮的旧衣服?)风吹动着衣摆,稻草人似乎在舞动,这使它看上去如同一个在十二月寒冷的麦地里孤独地跳舞的人。杜威突然想起了玛丽对他讲的一个梦。最近的一天早晨,玛丽搞砸了杜威的早餐,她往鸡蛋里加糖、往咖啡里加盐,她说这全怪“那个愚蠢的梦”,一个在白天还挥之不去的梦。“那个梦太真实了,艾尔文,”她说,“就像这个厨房一样真实,那个梦就出现在厨房里,我正做着晚餐,突然邦妮穿门而入。她穿着一件安哥拉山羊毛毛衣,看起来既美丽又可爱。我说:‘哦,邦妮……邦妮,亲爱的……自从发生了那件可怕的事后,我一直没见过你。’但是她没有回答,只是像她往常那样羞涩地看着我,在那种情形之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我说:‘亲爱的,过来看看我为艾尔文做的晚餐。一锅秋葵汤,还有小虾和新鲜的螃蟹。就快做好了,过来吧,亲爱的,尝一尝。’但是她没动。她站在门边看着我,然后,我不知道怎样描述才算准确,她闭上眼睛,开始摇头,非常非常地慢,同时还绞着双手,非常非常慢地小声嘟哝。我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但这幅场景让我的心都碎了。对任何人,我都没有这样伤心过,我抱住她,说:‘求你了,邦妮!哦,别这样,亲爱的,别这样!如果有人能够见到上帝,那个人就是你,邦妮。’但是我无法安慰她。她摇着头,绞着手,后来我听懂了她说什么。她说:‘被谋杀了!被谋杀了!不,不,没有比这更糟的了,没有比这更糟的了,没有!’”
这是在莫哈韦沙漠深处的一个晌午,佩里坐在草编箱子上,正在吹口琴。迪克站在第六十六号公路的黑色路边,眼睛盯着无边的旷野,仿佛他热情的目光可以迫使汽车驾驶员出现似的。很少有车经过,也没有人停下来让他们搭便车。曾有一位要去加利福尼亚州尼德尔斯的卡车司机答应搭他们一段路,但迪克拒绝了。那不是他和佩里所设想的“类型”,他们想要的是独自开着体面的小汽车、兜里揣着钱的单身旅客,一个可以抢劫、掐死、弃之于沙漠的陌生人。
在沙漠里,听觉常常比视觉敏锐。迪克听见了一辆即将到来、但还看不见的汽车的振动声。佩里也听见了,他把口琴放进了兜里,拿起草编箱子(这是他们唯一的行李,塞得鼓鼓囊囊的,除了三件衬衫、五双白袜子、一盒阿司匹林、一瓶龙舌兰酒、一把剪刀、一把安全剃刀和一个指甲钳外,其余都是佩里的珍爱之物;他们其余的物品要么当掉了,要么留在了那个墨西哥城酒吧男招待那儿,或者被托运到拉斯维加斯),与迪克一起站在了公路边。他们注视着,车出现了,渐渐看清楚了,是一辆蓝色的道奇牌小轿车,里面只有一个驾驶员,是个秃顶、瘦得皮包骨的男子。太完美了。迪克举起手,挥舞了起来。道奇慢慢减速,迪克朝那个男人显出了灿烂的笑容。车将停未停之时,司机的头伸出窗外,上下打量迪克和佩里。很明显,他们给他的印象令他警觉。(经过从墨西哥城到加利福尼亚巴斯托的二十五个小时的旅程,以及在莫哈韦沙漠中几乎半天的艰难跋涉,这两个想搭顺风车的人已是胡子拉碴、又脏又臭。)轿车骤然向前加速而去。迪克用手像个杯子一样围着嘴,大声喊道:“你是一个幸运的浑蛋!”然后放声大笑,一把将行李箱放在了肩上。没有什么能使他真的愤怒,因为就像他后来回忆的那样,“回到美国真是太高兴了”。不论如何,总会有人开车沿路而来的。


冷血 第二章(35)
佩里又掏出口琴(这是他昨天从巴斯托的一家杂货店里偷来的,算是他的了),吹起了已经成为他们的“进行曲”的开头几节。这首曲子是佩里最喜欢的,他教会了迪克全部五个小节。两个人肩并肩,步调一致地在公路上走了起来,同时还唱着“我的双眼曾看见上帝降临的光辉,他正踏平酿酒的地方,那里储藏着愤怒的葡萄。”寂静的沙漠里回响着两个年轻人声嘶力竭的歌声:“光荣!光荣!哈利路亚!光荣!光荣!哈利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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