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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妙人妻系列全文阅读-美人词全文阅读 作者:莫晶晶

发布时间:2018-02-27 所属栏目:美妙人妻系列全文阅读

一 : 美人词全文阅读 作者:莫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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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词 作者:莫晶晶


谋杀
窗外天下着雨,黑夜中,城市酒店里的房间亮着灯。那房间的窗户开着,风从就那样的闯入房间,窗户被吹的不停的摇摆着。
浴缸里,她睁着眼睛,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刀子,划破手腕,如同天空中出现的破晓,鲜血滴入清粼粼的水中开出牡丹一样的花朵。天就这样的黑着,她的嘴巴带着微笑……
桌子上,男人与她的合照整齐的摆放在那里。简单的遗书,草草几字,并没有太多话语。某些晕染开了的字,就那样的盛开在那里,静静的。她与他相遇的时候,她正是豆蔻梦好,所有的誓言,倾诉在那个年纪。他曾在某一天,对她表达爱意,信誓旦旦的说我爱你,我爱你。她对他的话深信着,直到最后一刻。
电话的通话记录显示着陌生的号码,她曾在他的手机中看过这个号码。标题,老婆。这两个字,深深刻刻的刺到她的心里,生出密密麻麻的荆棘。她每日游走在荆棘中,月光洒落下来,与那些伤痕相互辉映,像一幅画,痛并美丽着。
寂寞的夜里,她一个人,他的电话永远是关机。他想到她的时候,永远会第一时间找到她。她想,爱便是付出。付出永无止境。他的语气永远是不紧不慢,没有波澜,只要她听话,他便可以找到她。她始终很安静,生怕打扰到什么。
她深爱着他,夜里,她不停的像他索取。不仅仅是身体,更多的是爱,在短时间的会面中,她总是主动的,主动的靠近。如果是飞蛾,那么她注定扑到了一团活里。不需要责任,不需要结果,只要他来,只要他在某个寂寞的时候,安抚她。
他享受她的爱,从付出变成静默,再是回避。
她并不明白她的想法,一直在寻找,纠缠。
后来,她告诉他,她有了。
一阵子停顿后,很久的那种停顿,他挂了电话。再打毅然的关机。忽然的窒息,她的脖子似乎被什么卡住了,不停的深入,直到不能呼吸。
她去了医院,最后的拨打,最后的关机。她顺手将电话仍在旁边的垃圾箱里。没有话语,她的眼神哀伤,单薄的她,萧瑟的走廊,冷清的行人。医生将器具伸进她的体内,没有麻药,没有痛楚。
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酒店,她想起她的母亲,老人知道他们的关系是那么的哀伤。她曾为他与他们诀别。这样的夜,她住在酒店,如浮萍一般。
她点了香烟,那是她第一根,看着那些逐渐消失在空气中的烟草,那弥散在空中的轻烟。她的世界,也就这样了。
她走到浴室,放了一缸热水,水汽升腾出美丽的韵。她躺在水中,刀子在瞬间划破了她的手腕,她看着水中开除的花朵。笑了。微笑中,他的身影越来越远,就真的到永远了……

天亮
天黑了,黑的发乌。
机场外的人们悠闲的迈着八字步,来来回回。你看,那穿梭在人流中的身影,红色的嘴唇,淡色的眉目,修长的身材……那是你吗?
天黑了,越发的黑。
浓舞散不开,春愁皱晚,一曲,人竟散开了。她走的很匆忙,脚步并不停留,只是,她来的太早,还没有人为她办理登记手续。她就在大厅里熬着,买了与禅宗有关的书籍,一个人莫不做声。偶尔有情侣亲昵的嬉戏着,她瞥了一眼,就不再看下去。
匆忙的翻着手中的书,眼睛似乎又飘向了另一个城市。那个城市,向南,是她的目的地。来的时候,他并没有送她,她与他约定过,回去的时候,一定会来接她。
偶然的负气与吵架,她诀别着,硬是不准他接。她想,若是他真的爱她,一定会来。她想,曾经,她等到过他。今日,这坚定的信念又一次升起,他,一定回来。
南方,是湿漉漉的天,狂风怒吼的咆哮着。飞机就这样的延误了,安检过后,仍然延迟了两个小时。她,一个人站在那里,周围是人群欢乐的声音。她并不参与,也不观赏,只是看着远方的天空,那样的黑,仿佛把人吸进去。
还好有个苹果,飞机延误的时候,总有餐点。她随手拿到的,是最红的那个,红红的脸,张开微笑的嘴唇。她想,见到他的时候,给他。她用手捧着,不肯放开,很久很久。
一路颠簸,半天的时光,夜从初露,到透亮,最后变白。
透亮的时候,她终于抵达。由于思念,她分外疲惫,三天不能成眠。只是想见到,快快见到。见到,见到,快快见到。她的步子轻快,不停的催促前面的人群快点走。转了三百多道弯,终于她来到约定的位置。
搜寻,空荡荡的。
她,头脑空白,默然的看着远方,却看不见远方。
门口她点了根烟,最后一根烟。巴士上,并没有她要住的地方。她一个人,在夜半游荡。轮子与地面摩擦着,发出声响,歌唱着她的悲哀。她笑了笑。不言语,一个人,在网吧里,敲打着琐碎的语调。
电话不是没打过,短信不是没发过,当天要亮的时候,她的眼睛也亮了,并没有痛苦,只是看清了。
爱与不爱,真的很清楚。只是,飞机在遇气流颠簸的时候,她曾这样想到,在我永别之前,能否亲口了解我们的关系,起码说一句:“我爱你!”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缘自来心
一曲罢,歌声止,梦里听歌,三两声,声声不绝。——题记。
望眼欲穿看不透的,只是别离情觞。纵使相逢,激起千堆雪万里浪。这一腔柔情,终成空,幻化成天边白云。让雁归带走悲伤,遗留风情万种,何人说,何人明?
颓然成为一张白纸,用丹青掩藏自己的情感,别话重逢太凄凉,又有几许柔情蜜意,可怜白发早生,无言苍茫以对。空有心还成泪斑斑,早生亦是悲哀,何人说,何人明?
只叹相逢本应不识。但遇郎无情妾有意,繁华早生别离无期,叹息尤存悔恨无度。衍生柔情佳期,再会君有期,欢声笑语佳话连连。
云雨巫山,早来那时,我与你秉烛夜游谈笑风声。梦好时,你驾马飞奔,急驰如天边的油彩,幻化成一双翅膀,带着我的梦远去。
如今,房间里,我独自倚着栏杆,暗自垂泪。盼君归,盼成天已荒芜,地已老去。曾经的誓言,随着记忆,被流水侵蚀,侵蚀成沙子柔成沙滩;随着岁月,被时间打磨,磨平棱角光滑如镜;随着倾诉,被写成篇章,一字一句堆叠成山累计却不堪重负。
不能多说,多说亦成相思。相思,缠缠绵绵。那些雨,滋润着旱地,让荒芜的沙漠开出绿色的花;那些雨,走过了夏季,却演变成洪水冲走寂寞的毒瘤;那些雨,等到冬季,飞下了漫天的大雪,将世界装点一新。
如今,那些雪堆积在屋外,被顽皮的孩子堆成雪人;被相思的情侣比喻成为种种;被我的心融化。只是当那些寒冷侵蚀我的时候,你可知道?
初初见你,人群中独自美丽,你是否有一种魔力,那一刻我竟然无法言语。只是认定了你是一生,便用一生偿还,是否最伟大的爱情就是如此?
等了一生,盼了一生,空空的,只是空空的。是否缘来自心中的执念,却又是场美丽的错误。
有谁能给我答案呢?

听寂寞在唱歌
那些文字,低吟着,在这浅浅的唱词中,我听见微弱的叹息声。那声音在自己的节奏中,忽快忽慢,模糊的似有似无。
桌上,她写的文字,一张张的堆积着。那些用文字编织的美丽的画卷,静静的躺在那里。我听见微弱的叹息声,似有似无。
稿件,又一封稿件,在寄出后石沉大海。他叹息的摇头,胳膊没有精神的垂了下来。
她并不是个有名气的写手,也不是为了生活奔波纠缠,只是原自原始的热爱。她用那些文字纪录她点滴的生活,时而快乐,时而悲伤。某些难忘的记忆,疼痛的分离,一切原自她的生活,那些灵魂深处的东西。如诗般的文字,经过她的揣摩推敲,变的有生气,跳动着,跳动着,却无法打动别人。
一封封的的邮件,寄出,却杳无音讯。
那些被退回的稿件,一张张的叠在一起,像肩并肩的兄弟,团结的,紧凑的趴在桌子上,没有战斗,没有呼喊。也许他们留恋于她辛苦耕耘的身影,也许他们并不舍得她。每一次她对他们说:“飞吧,非到更远的地方。”
他们飞了,却唱着歌儿飞了回来。那歌声,是一种嘲弄。
她并没有放弃,就这样不停的写。没有晚宴,没有聚会,没有伴侣,情人更是要不可及的形容词。小小的房间,单薄的身影,她就这样埋头的写着,沙沙的声音,仿佛在歌唱她内心忧伤的旋律。
灯就那么的亮着,关上窗帘,又是一个夜。
某日,她听到父亲不耐烦的声音。“你该去做点别的。”
她含着泪,用力的摇头,却在心中呐喊着,给我一点时间,再一点就够了。
她更加卖力的写着,不知写断了几只笔,写完了几张纸。习惯性的寄出,习惯性的等待,却没有任何回音,他们匆匆的来,又匆匆的回。她的心中想过,杂志不行,就换报纸吧,报纸不行还可以换别的。
她始终坚定的写着,从来没有动摇,冬天,夏天。她被压力折磨着,衣带渐宽却终不悔改。她已棱角分明的脸上已经写满了倦意。
在一个下着雨的夜,她又一次与父亲争吵,哭泣,她的心已经憔悴,没有力气的手,继续的写着并没有停下。
当那只蓝色的钢笔,轻轻的从她的手中滑落,她睡去了……
次日,父亲喊她:“你的信。”
没有回音,父亲推开门,她仍旧睡着,蓝色的钢笔静静的躺在那里,无声的流泪着。桌上,那未写完的文章,似乎在倾诉什么。父亲流泪了,将那封信打开,告诉她期待已久的回音。就那么念着,念着念着却又哽咽了……
父亲在她的坟前,将那封迟来的豆腐块文字烧给她,那灰烬飘散在风中,仿佛在歌唱着,歌唱着。书包网 www.61k.com

远方
爱在远方,飘散在风中,无法闪躲。某一瞬间的心动,是否应该将那种心动延续。城中,某日,你牵我的手,漠然的心动,那胡乱的乱撞,是否敲开了心扉紧锁的门。
心,被枷锁所掩盖,是否你能明白。也许困惑于我的拒绝,你说为什么?你问我,眼睛就那样的张开着,我无言以对,不是没有情,只是情太多太多。
若不能朝夕相伴,我们的爱又有什么意义。那没有意义的事情,是否,我们应该继续?要将那种心动延续吗?
太多的话,今日我是说不出了,记得微风吹过的时候,你飘散在风中的手,那美好而又幻灭的感觉。
时间,似乎是我们之间的那道墙,我无法横越,也无法回顾,只能说,即将离开的我,什么也不能做。无法承诺或者无法守候,当风又一次吹过,你是否会想起我。正如此刻的我,无法预知的冲动,我又能诉说什么。
月光,又一次洒落在这孤单的街道上,看透了人间聚与散。那分分合合中,是否你也已经厌倦了。今日又一次聆听悲伤的情歌,那些与你一起听过的歌,已经无法再让我落泪。
一时间没有言语,我僵硬在过往。那走过的路,铺出雪白色的荆棘,红色点缀在上面,散发着香水般的腥。那走过的路,静静的流淌着没有声音,泪是上面的石子,投入河中没有声响,也没有涟漪。那走过的路,在某人的心上,是一条伤,却看不见伤痕。
这一切已经不能回头。
远方,当如雁子般的飞回巢穴,你是否又能看到,巢中曾有你留下的羽翼。我留下那片羽毛,久久不肯丢弃,每当看到,还是会伤感;只是伤感过后,就没有什么了。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那么谁来温暖你的心房,那个人会是我吗?当记忆飘散在风中,那我们一起走过的路,你是否记得该如何走下去。你轻轻的牵起我的手,我靠在你的肩头,你说的那些话,我们一起回忆起的又有多少。
已经不是追寻记忆的年龄,在错的时候,也许我们又一次相遇。如果相遇亦是别离,是否这也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江水,流淌着,没有一天停止过,站在桥头,有的时候会想到你,那如星斗般的眼眸,扑闪瞬间的睫毛。闪动过我的心,那涟漪渐渐散开,在这片死水中蔓延。
再见,是哪天呢?
风中,花点着娇羞的头,它问我,你在哪。
雨中,风呼啸着肆虐着,它问我,有多久了。
雪中,那白色的花瓣融化着,它问我,惋惜吗。
我不能回答,我也没有答案。当风又一次吹起,卷起了沙子,那沙子吹向我的脸。我觉得疼痛,忍住着疼痛,拔出那射在心口的箭,远方,我念着,好远。
我转身,影子在路灯的映射下慢慢的拉长,长成一条线,看不到尽头。越来越远,记得你亲吻的温度,所以我在影子上刻下记号。如果有一天我回头,会记得在那里,曾经你在我心上。
若有一天,我不能回头,那么就将着影子拉直,那么就消散,再也不会看见。
远方,路很长,路灯很多,我会在那里停留,但那个记号,只为你,刻下。若有一天回头,一定记得,原来我也来过这里。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鬼谷子》心解

古之兵家,论述之道,不外乎天时、地利、人和,审时度势,将才谋略。
书《二子》,术术三十六。本为易。观古纵今,说客以谋略论英雄。百家争鸣,百花其放。又二子,始做道家之文学。
叹以,仓颉造字,伏羲以八卦,武王悟易于牢,孔子成五经。浩浩史海,区区春秋。焚书坑儒可悲可叹。
将欲取之天下,非尔尔几句。我独爱《鬼谷子》这本书,教我以做人的道理。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
家的外交战术得益与否,关系国家之安危兴衰;而生意谈判与竞争之策略是否得当,则关系到经济上之成败得失。在日常生活中,言谈技巧也关系到一人之处世为人之得体与否。外交关系国家安危。策略关系生意成败。言语技巧关系为人处世为人处事。
智谋之士,成于谋成于策。谋潜藏于无形,胜在平常之道。《孙子》重策略,《老子》重天道。《三十六计》重计谋。横穿贯通,天下事,无以为之难。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远。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一曰:“谋成功的根本,策乃佐之。”
捭阖译为开合。本为战国时纵横家分化拉拢的游说之术。后亦泛指分化拉拢。之于我,捭阖应为谋算。成事者,谋为先。物物三十六,物,就存在一个变数。道非常道,就是这个道理。有道是,《易》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
盘古开天辟地,大地还是一片混沌。物以阴阳相分,太极生两易,两易生四相,四象演八卦。天地幻而化成太极,外面圆润,里面亦是变化无穷。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
我们的祖先深谙其中奥秘,用来筹谋教导我们。夏商时期,统治者者喜欢把问题刻在甲骨上,用来预测和占卜。如果问下雨有关的问题,那么旧闻,今天下不下雨,然后问下雨好不好,再问下雨可以给人们带来什么。
而换句话说,我们研究老子。老子讲求的是道,有到是,道可道,非常道,可以证明道是恒久的。天下的圣人都是遵循这个字的。毕竟天道是不可以逆的。
故人常无欲,以观其变;常有欲,以观其徼。
当我们要做一件事的时候,就要遵循这个道。不能盈,也不能损。通过观察,思考,权衡利弊,来做一个大方向性的把握,从某些细枝末节谋得最适合我们自己的东西。
自古有云:“满招损,谦得益。”不要做纸上谈兵之事,也不要总爱在别人面前出风头。太多棱角的东西,总是要被磨平的。太多光芒的东西,也总是要被自己刺伤的。
我以前很爱出风头,在别人面前肆无忌惮的说话,丝毫没有顾及别人的感受。后来被人群起而围之,设下连环计。当时年轻又轻狂,最后结果出来的时候还在想,我到底哪里做错了。
不用说我了,汉朝的时候,不是有句话叫做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我想如果知道这个典故的人,都应该明白我所说的。
萧何的成败关系原因有太多了。不在这里一一列举,不过还是要说一点,总结萧何的过失,我们可以想到:做为人,如果太聪明,或者太愚蠢都是不合乎时宜的。聪明反被聪明误。
品德,傲慢,智慧,愚蠢,勇气,胆却,仅仅是词汇上的差别吗?虽然有失之一毫,差之千里的说法。但事物是可以相互转化。有时好的未必是好事,坏的也差不到哪里去。
这里要讲到福和祸的问题。
福祸常在于积微。是福,是祸患,其实是没有定义的。塞翁失马的故事人们早以听说,而我们身边也有很多事情可以说明这件事。有天,我在马路上捡了一百元,我那个高兴啊,高兴的我手舞足蹈。想用这一百块钱买点什么呢?结果回家的时候,仔细看了看,钱是假的。我的手机也不知道搞哪里去了。真是得不偿失。
不是有的人喜欢搞ATM的诈欺案吗?
取钱的时候,在旁边说,小姐你的钱掉了。有的人,看也不看就拣了。哎,结果银行卡被人动了手脚。相反失去了更多。
还有意思的是,很多老婆婆最近竟然相信很多人说的,靠什么发家,竟然能把养老金跑去投资。骗子不是那么傻的,为了博取你的信任,又是租厂房,又是怎么样的。你当然被假象骗了,在短短几个月的回报中。你贪心的再投入的时候,通常以人去楼空。
我妈妈常说:“天上是会掉馅饼,但为什么砸到你的脑袋?”
兵家云:“谋,方能成事。”
这就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都要考虑清楚。所谓谋,要看他的本质。你要看这件事,策划人是静是动,是虚是实,也要考虑当时的主观和客观因素是什么。观察策划人喜欢干什么,周围的朋友都是些什么人,从小的细节观察他。要做成一件事情,特别是在和人打交道的时候,最重要的是要彼此了解,对症下药。了解自己,就有百分制五十的胜算。但如果你连自己都不了解,那么就一点希望也没有了。
道生万物亦道化万物,其中暗示了一个道理。暗示了始与终,动与静之间的关系。要知道他所指的,其实是一种处世的态度,一种中和之道。
不是说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也说了,细小的一个动作也能反映一个人。
最近十分喜欢观察别人,也许是因为在寻找不同的写作素材。比方说,我认识一位先生,我会先打量他一圈,鞋子,手表,包包。这三个方面是显示一个男子身份和职业的一种符号。有钱的男子,特别是开车的,一般会有一双白色质地很好的皮鞋,我想,如果经常走路是不会穿白色皮鞋的。而有身份的男子,是不会随便带手表的。手表是男子另一张脸,如果这个男子打肿脸冲胖子,那么你也要自认倒霉了。
再看他身边的人,他的朋友经常出入什么场所,可见他潜意识当中是个什么样的人。一般好男人经常会去咖啡厅,或者好一点的茶楼。他们是享受生活品位生活的人。而坏男人一般去什么地方呢?你看看经常过夜生活的人都去什么地方你就应该想到了。品位和趣味就是这么简单。如果女孩子要和一个人交往,请擦亮你的眼睛,看看他周围都是些什么人。我想你会对他有另一个认识。
事行于善而止与恶。也明白事情从某种意义上讲都有一个道理。而这种道通常是由你的心来思考和领悟的。排除了通常意义上的益关系,计较与得失。重要的是做事和处世,考虑问题的思维方式和周密程度。
玄妙至微就是讲的这个道理吧。兵家云: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而况于无算乎!意思是:没打仗而获胜的,谋算一定多。没打仗就输了,谋算一定少。多的胜少的,更何况不算。
这里也揭示了一个道理:我们做什么都应该有充分的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也要相信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
大学生为什么就业率这么低呢?是我们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本人才疏学浅,浅浅的发表一下个人观点,这个社会问题毕竟牵扯了太多,很多大学生看了我的文章,可能说我是五十步笑九十步。
姑且不谈那些片面的东西。先谈大学生就业心态问题。
刚刚毕业,一般大学生都是没有工作经验,拿着文凭像无头苍蝇一样的跑这个跑那个,盲目的投出简历。从投资角度来讲,这是失败的。没有目的性的投资,只会导致盲目的失败。
首先你应该权衡一下自己,先给自己一个客观的评价,把你的优势和劣势做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最好咨询以下就业导师,或者就业经理人。最好是选择一个能长期稳步发展的企业或者公司。不要太看中眼前的得失,目光要长远。再做个计划,三个月的,一年的,五年的,十年的。不要做的太具体,往往一句话就够了。按照你的目标走,当你十年后再回头看一下子,如果是和这个差不多,那么我想你的一切是成功的。
毕竟想要成功是需要脚踏实地的努力和不断的充电的。一辈子不要停止做的事情是学习,无论你的工作再顺利,再如何。请记得,学习会让你永远不被淘汰的。
二曰:“战则要依势。”
古代凡有大作为的人都有许多特殊的才能。有的能知过去未来,有的能揣摩对方的心思。有的通过观察事情的趋势从而做出相应的反应和应对方式。佛经上也讲过,人的修行达到某种程度后,就会出现世通。世通能知过去未来,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东西。也有很多人具有特意功能,能做一般人做不到的事情。
但大多数人来说,是不可能有这等修为的。如果大多数人要成功,靠什么呢?我个人认为则有点审时度势的意思。
人要想取得胜利,不外乎是这些。兵家云: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而大的趋势,不外乎天时,地利,人和,将和,法和。
圣贤之所以能成功,多半是能审时度势,把握大的趋势,取利避弊,灵活运用逆向思维,公正客观的考虑。
如果你想发出大一点的声音,那么请先沉默一阵子,瞬间爆发的声音是巨大的。如同宇宙爆炸学说讲的,当质量堆积到一点,承受无限的压力所爆发出来的能量,是可以塑造新的世界的。
如果你想通过扩张来发展自己。那么请你先学会收敛。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消亡。有的时候,你想增高就必须先把自己降低。想要取得,就必须先做到给于。
《三十六计》里有一计是这样说的。暗渡陈仓:“示之以动,利其静而有主,益动而巽。”
别人说话的时候,是动的,那么自己就要沉默。研究他语言的漏洞。此乃“势”的问题。可以是劣势,可以是天时地力,也可以是人势。所以善战者的人,求之于势,而不依附于人。
兵家云:“任势者,其战人也,如转木石。木石之性,安则静,危则动,方则止,圆则行。形则深间不能窥,智者不能谋。因形而措胜于众,众不能知。人皆知我所以胜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胜之形。故其战胜不复,而应形于无穷。”
那么人和之势如何去理解呢?然而我们都知道兵之道,在于人和,人和则不劝而自战矣。
如果你想要想清楚这个问题,不妨看看吕不韦是怎么从一个商人变成一个国家的宰相的。说的通俗一点,秦始皇的爸爸当年被困在外地当人质,吕不韦路过时发现了这个绝好的商机。于是乎,脑际极好的吕不韦看准商机,不但投资给赢政他爸爸财力物力,最后还把自己的老婆也陪了进去。好在没有陪了夫人又折兵。最后还是做了宰相。
姓吕的聪明的随了这个势,然后当了宰相以后,把李斯送去给赢政当老师。李斯想了想,赢政却有过人之处,将来必定能统一六国。李斯随后也有一番作为。但勾心斗角之事再所难免。我们很多时候要像这些人学学,看看人家是怎么看问题的。
三讲“貌合神离”
君臣之间的上下级关系,有的时候貌合神离。
看似好的,其实未必真的好;表面上不好,其实也未必是真的不好!所以看问题要看本质,抓事情要抓重点。一切要用智慧和谋略。
正所谓人之初,性本善。道德,友情,金钱,美人等谋略,归其根本是一种想要控制别人的计谋方式。但人与人之间关系是复杂的,只有人心是复杂的,不为人所能控制的。有人不是常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吗?”
我们生存在这个社会中,不能随心所欲的生活。太多的局限性,有的时候其实也是一种悲哀。
兵家云:“内,晋见言辞,名曰说客,楗乃谋略。”
说客应是沉稳的人。他的谋略应循序渐进。在心里掂量得失明白大意分寸。当合二为一时才去实施。实施的时候又能合乎时宜。随机应变。最高的谋略乃是:“静观其变。“以不变应万变。说客要察言观色。重大局轻小利。
观察要知道对方的用意。有不合乎时宜的,就算得到了,计谋也不能成功。
成事要合乎天时地利人和,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要多想,要善于发现。当一切合乎时宜,就能成成功。成功则要做到知己知彼,否则只能失败。成功的人,会用计谋和言语去游说,一步一步由表及里。但一定要符合时宜。加之突如其来的环境突然变化,只有一计---三十六计,走为上。
四言:“远交近攻,查缺补漏。”
兵家云:“远交近攻:形禁势格,利从近取,害以远隔。上火下泽。”
事物是发展的,渐进的。如此说法自有其中的道理。你身边,常有小的祸患存在。而你却不易察觉。总是到了事情的危难关头,你才想到求救。成功者知道用什么样的方法控制局势发展,能根据其中的变化审时度势,出谋划策。我们常讲,未雨绸缪,我们之所以失败。常常是因为一点小事。而小事经过长时间的积累,也能演变成很大的事情。防患未然源于细微的查缺补漏。
乱世出英雄,天下局面混乱,如果没有英明的领导者,大臣不能尽忠,那么小人就会用谗言扰乱军心。圣贤藏于深山,小人出于奸道。小人谋私,圣贤为公。小人常常因为贪图利益而做出诸多的欺诈。古人云:“唯女子,小人难养也。”
君臣之间如果相互猜忌,整个国家,整个时代就会离崩溃不远了。君臣反目,乱世就应运而生。所以国家就有重大的缺失。
有远见的高明志士,能把握大局,观察细微,分析情形。防患于未然。他们深知,如果统治者不明智,那么国家只能覆灭。良臣择木而栖。有千里马还要有伯乐。
故兵家云:“用间有五:有因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乡间者,因其乡人而用之;内间者,因其官人而用之;反间者,因其敌间而用之;死间者,为诳事于外,令吾闻知之而传于敌间也;生间者,反报也。故三军之事,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非圣贤不能用间,非仁义不能使间,非微妙不能得间之实。微哉微哉!无所不用间也。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杀,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间必索知之。敌间之来间我者,因而利之,导而舍之,故反间可得而用也;因是而知之,故乡间、内间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死间为诳事,可使告敌;因是而知之,故生间可使如期。五间之事,主必知之,知之必在于反间,故反间不可不厚也。昔殷之兴也,伊挚在夏;周之兴也,吕牙在殷。故明君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军之所恃而动也。”
易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八六十四挂在不断的变化只中。只要是变化就一定有漏洞,不能不去观察。观察然后得相应的计谋。所以,明君贤将之所以能战胜别人,比别人杰出。是因为观察别人,知道敌人的弱点。
五曰:“欲擒故纵,欲盖弥彰。”
“逼则反兵,走则减势。紧随勿迫,累其气力,消其斗志,散而后擒,兵不血刃。需,有孚,光。”
兵家云:“计利以听,攻其不备,出其不意。将欲歙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故兴之;将欲取之,必故与之。是谓微明。”
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审时度势,进可攻退可守,依照形势处理事情。先要看看他的矛盾,能客观的分辨事物,能看到内因外果,能知道虚实,能居安思危知道远近事情。然后衡量它。如果其中有这些事情,就可以征伐,可以战胜,可以为我所用。
引用深奥道理的谋略,先以为对方制造声誉来嬴取欢心,再以各种技巧来箝制他。虚实之间其实变化无穷。不能马上赢得战争的胜利,应打疲劳战术。使他疲惫,然后在摧毁他。或者利诱他。等待他放松的时候打败他。
将帅如果要打天下。要按天时的兴衰,依地势的强弱况。考虑国家财力交际的长短。观察统治者的用意,知道他的喜好和厌恶。用各种技巧才钳制住他。投其所好,攻其不备。用假象来迷惑他,再用计谋攻克他。
用人方面。考虑所用之人的智谋权利和财力气魄。用计谋,奉承他,控制制服他。这就是飞箝之数。用于人,在乎虚实。欲盖弥彰,声东及西。
可能暂时吃亏,但是大局还在自己手里六,良臣则木而栖。物极必反,计谋也有适合和不适合之分从别的角度来讲,各自有各自的形式,来来往往,互相牵制和制约,但要因不同的事用不同的计谋。
圣贤之士,之所以能在天地间立身处世,教育说话,都在情理之中,依天时的好坏,知道其中的缘由。站先机,所以能转化世道。贵在事情没有长久不变的。没有长有的,也没有不长有的。没有经常听的也没有不听的。
做成一件事情是因为合乎与自己的计谋。彼此合谋而离开这件事,计谋是不能统一的。如果相反。他的权谋,用在天下,用于治国,是他的方式,要依照自己而给与,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气势而定。大小与进退选一个用。异地国内用计谋,然后用欲盖弥彰的方法古时候善于反用此道的人,能协助四海,将诸侯间的事物转化求一个中间只道。
吕尚,三次帮助文王。三年进入殷朝。不能有所注解。这是天命的大象,是不能迟疑的。不是圣贤达到一定的成就就非常用心。但不用心思是不能成功的。
不能用兵的将才,有些是忠实可靠但不能深入了解别人。良臣则主而事必须审视自己的睿智,衡量利弊,方可知进退,所以可以无往不利
六曰:“审视。”
古时候善于治理天下的人,一定能衡量天下的大权和厉害关系。衡量大权不谨慎,就不知道强若轻重;厉害关系衡量不谨慎就不知道隐藏在其中的细微。
什么是量权?揣摩其中的大小,用计谋分多少;衡量有没有财富,预料人民多少和富饶或者贫瘠。有什么不足。分辨地势的险峻难易程度,谁好谁坏,谋略和思考方便谁多谁少。衡量底下的大臣谁远谁进。自己的谋士谁贤能。观天象,看看吉凶祸福。国内民心是否安抚。谁好谁坏,从反面去分辨思考就能知道。考虑这些事的人,往往在他好的时候,被****所草空,他的****不能隐藏起来。而他害怕的时候,也通常极其的害怕,他的害怕往往也不能隐藏起来。情绪是变化的。感情用事的人,很容易冲动说错话。
多问自己的亲信,知道现在自己身边的关键。深沉的人情感在内心之内,不表露在外面。如果要成大事,一定要揣摩权量,说别人的时候,要考虑当时的情况。谋略和情绪是否能控制关键就在这。可以高,可以低,可以薄可以厚,可以用利益控制别人或者用各种谋略制服别人。这一切是不被人察觉和控制的。
先人告诉我们,圣贤的谋略是能隐藏在其中而不表露在外面的。这就是谋略的根本,就是这个说法。人常常遇到事情,最好不要先说,事情败露往往由先。所以,最难攻克的其实是自己。说话多了,你的计谋就败露了。百害而没有一点利益。能成大事的人,定能守口如瓶。
七说:“苦肉计乃是抛砖引玉。”
兵家云:“人不自害,受害必真。假真真假,间以得行。童蒙之吉,顺以巽也。类以诱之,击蒙也。”
以事情去顺合于说服之君王。顺和,揣摩的计策。能藏住事情的人是揣摩事情的主人。如果用的好,他的计谋会被隐藏。用很小的方法去索取自己的****。
别人窥探他,他就一定能察觉,就一定能攻克他。所以说,心思细蜜可以去祸患,叫做防患于未然。隐藏真实的想法而不让人知道,所以他的事情不会败露,不会有祸患。心计在自己身上,试探在别人那里。顺从试探的人,事情是不会被轻易察觉的。
古时候善于此道的人,好比在深渊里钓鱼鱼饵放下去了,就回有鱼上来所以说,不易被察觉的事情会成功用善用道德给自己谋福德。收买人心,不罚战争,是可以和神明相提并论的。圣贤的人那些东西其实我们平常的人也有。之所以平常人不成功,是因为他们把这些用偏了。计谋最难的是周密,人最难的是倾听,是最难的是一定成功。而圣贤却做到了这一点。所以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事情总有漏洞,需慢慢的磨损。持久才能成功。
权衡说客,说话的人。说话的人,贿赂他。掩饰其实很虚假,虚假的其实也就损伤了。应对的人,牙尖嘴利,用少说话应对他。成道义的人,明白事理,明白事理的人,可以欺骗他。很少说话的人,可以用饵捕捉诱惑他。妄言的人,谄媚陷害重量。谄媚的人,好斗。平庸的人,好勇。亲戚,好用权。少说的人反而能胜利。急功近利的人谄媚。平庸的人喜好博学多才。不怀疑的人干脆,喜欢权利的人用计谋。其他的相反。
说话的人,用心计,对于他不能用感情。为人耳目的,心被左右,随意可以看见他的内心。
适应道而调动。要在很多话中不乱,沉浸在里面而不迷失,才是道理。什么都不要听,什么也不要看。才可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不能这样做的,是不会成功的。事情是变通的,圣贤也给我们将过很多道理。所以,说话或者做事要注意分寸。人的情绪和说话被欲念左右,所以心不动就不会被困。说他有利的人,顺从他的长处,说他有害的人,避免他的短。病痛,恐惧,忧愁,愤怒,喜悦。病了的人,面色不哈。
恐惧的人,没有逐渐,忧虑的人很闭塞,发怒的人很冲动,喜悦的人疏忽。五种厉害关系,自行把握。所以圣贤说。博与言。言靠在辩,辩与要,贵与势,富与高,贫与利,贱与谦。勇敢,愚昧指挥。常人和圣贤是相反的。说话有很多种,事情有变故。贵在听十,权衡,决定,静空。
权衡在于观人,审时在于度势。
决策在于心里安定而内心不被诱惑静空在于虚实之间心把握事情的方向。祸患常在于积微。诱惑在方方面面。而把握大方向的还是自己。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无数豪杰埋没于浩浩沧海中。伯乐与千里马可遇而不可求之。欲成事,先修持。修身,修心,修福报。自古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寂寞之心,圣贤之心,在乎境界和修为。修为到,则谋到,策到,决到。持之心,静之空,乃境界,真境界。我研读诗书,译古文于此。不外乎持修境界。吾不是才高八斗,也不是圣贤转世。我只是平常心,平常人,修平常道。
过平常日子。一切以平常为根本,做一个人该做的,仅此而以。谋略用于商,福得舍于人。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吾不能取,惟独舍。静莫。有等候之意。不知是否修成般若境界。一切与我皆如镜花,菩提一生,也只草草几字。只愿明白其中道理,可以造福别人,明白大义,孝敬父母,爱惜自己。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心解三十六计——瞒天过海
我曾经写过关于鬼谷子的心解,那是在去年七月份的时候,之后,就一直钻研关于兵家的一些学术论点。
最近写小说,无意中将三十六计翻了出来,对于三十六计和周易的一些观点,做了系统的分析。
于是,对于古代兵法的认识又有一定的了解。
所以,准备写,一个三十六计的心得解释,希望能帮助大家用现代的观点分析一些古人的经典理论。
——题记。
第一计瞒天过海
备周则意怠;常见则不疑。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太阳,太阴。

备周则意怠。
这一句从我的角度,是这样理解的。
备,可以理解成为防备。周,周详。意,意志。怠,倦怠。
有的人对这句的理解是:防备十分周密,往往容易让人斗志松懈,削弱战力。
而我的理解,与这些人有点出入。我的理解则是,防备周详,就容易顾此失彼,顾全某一方面,从而让敌人攻击自己薄弱的地方。意怠,应该指的是自己防范疏忽的地方。
二,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
有的人是这样认为的:阴阳是我国古代传统哲学和文化思想的基点,其
思想笼罩着大千宇宙、细末尘埃,并影响到意识形态的一切领域。阴阳学说是把宇宙万物作为对立的统一体来看待,表现出朴素的辩证思想。阴、阳二字早在甲骨文、金文中出现过,但作为阴气、阳气的阴阳学说,最早是由道家始祖楚国人老子所倡导,并非《易经》提出。此计中所讲的阴指机密、隐蔽;阳,指公开、暴露。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在兵法上是说秘计往往隐藏于公开的事物里,而不在公开事物的对立面上,就是说非常公开的往往蕴藏着非常机密的。
而我和他的观点又有些出入。
如果要对这句话有一定的分析,那么我们先要了解周易中所讲的阴阳各指的是什么。
阴,代表地,代表柔,代表母性。
阳,代表天,代表刚,代表男性。
天地,容易让我想到天时地利人和。刚柔,让我想到的是一种包容关系,柔能克刚。水属于阴柔,水能载舟亦能负舟,又或者水滴石穿。男人或者女人的关系,那么就要考虑到现在阶段,这个父系社会的本质了。
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
这句话我是这样理解的,很多事情包含在事物里面是不容易被人们发觉的。只有达到一定和谐的统一,达到天时地利人和,而又不冲突,不与人争强好胜,不与别人激发矛盾。而是暗暗的通过周密的部署,做深刻的统筹规划,又不与人发觉,而不忽视自己柔软的部分。
三,太阳,太阴。
太:极大的意思。
极大的刚强,极大的阴柔。
这句,我想了两个方面。
一,道家讲中和之道,所以提点我们不应该太过,而是应该有个度。
二,则可能是说,按照上面所讲,就会取得很大的胜利。
四,典故。
有两个关于此计的典故。
见《永乐大典——薛仁贵征辽事略》唐太宗贞观十七年,御驾亲征,领三十万大军以宁东土。一日,浩荡大军东进来到大海边上,帝见眼前只是白浪排空,海茫无穷,即向众总管问及过海之计,四下面面相觑。忽传一个近居海上的豪民请求见驾,并称三十万过海军粮此家业已独备。帝大喜,便率百官随这豪民来到海边。只见万户皆用一彩幕遮围,十分严密。豪民老人东向倒步引帝入室。室内更是绣幔彩锦,茵褥铺地。百官进酒,宴饮甚乐。不久,风声四起,波响如雷,杯盏倾侧,人身摇动,良久不止。太宗警惊,忙令近臣揭开彩幕察看,不看则已,一看愕然。满目皆一片清清海水横无际涯,哪里是什么在豪民家作客,大军竟然已航行在大海之上了!原来这豪民是新招壮士薛仁贵扮成,这“瞒天过海”计策就是他策划的。“瞒天过海”用在兵法上,实属一种示假隐真的疑兵之计,用来作战役伪装,以期达到出其不意的战斗成果。
公元589年,隋朝将大举攻打陈国。这陈国乃是公元557年陈霸先称帝建国,定国号为陈,建都城于建康,也就是今天的南京。战前,隋朝将领贺若弼因奉命统领江防,经常组织沿江守备部队调防。每次调防都命令部队于历阳(也就是今天安徽省和县一带地方)集中。还特令三军集中时,必须大列旗帜,遍支警帐,张扬声势,以迷惑陈国。果真陈国难辨虚实,起初以为大军将至,尽发国中士卒兵马,准备迎敌面战。可是不久,又发现是隋军守备人马调防,并非出击,陈便撤回集结的迎战部队。如此五次三番,隋军调防频繁,蛛丝马迹一点不露,陈国竟然也司空见惯,戒备松懈。直到隋将贺若弼大军渡江而来,陈国居然未有觉察。隋军如同天兵压顶,令陈兵猝不及防,遂一举拔取陈国的南徐州(今天的讲苏省镇江市一带)。
五,对于典故的理解。
瞒天过海,三十六计中的第一计。
它所需要的是对全局的把握,以及胆识,用人,综合素质的一共高度能力。
此计可与连环计一起使用。
但用的时候,需要注意几点。
一,必须对事情的发展经过脉络,都有一定的了解。
二,对于演技不高,心思不够细密的人,建议不要使用。
三,最好,有见招拆招的本领。
以上是个人学术观点,请勿转载。

夜未央
翻开窗帘,5楼的大街上,夜,是如此的安静。在习惯的记忆中,夜,并不只于此。
很久,很久,并未有闲情逸致去欣赏一条街道。忽然间,这条街,这么的安静。夜晚,似乎也安静了下来.这样的夜,让我的思绪,很安宁。
天很冷,并没有多少行人。偶而的的士,就那么的穿梭在寂寞的街道上。记得很久以前,我一个人,在11点15分,走过这条街,初冬,夜很冷。
零八年,1月14号夜。我在哪?
零九年,倒数第二个夜。我属于这个城市。
LILISI,在离她家转角一条街的地方,我忽然很想念她。曾经,在车上,展转去到她家。她,始终,是伴过我回忆与伤痛的女子。此时,我想念她。
夜,真的安静了。记忆,就这么的散去了。
而今,已经有人牵着我的手,走过黑暗,似乎,也把我带像了光明。我似乎看到了天上,许多许多星斗。在这双手中,我感觉安全与不安。
是否,我会握不紧这双手。
夜,未央。
忽然想到了杞人忧天和未雨绸缪,现在,究竟属于哪一个?
喜欢此时的天气与街道。却深深陷入绝望与回忆中。正如2046里,某些带有预言性的情节。是否只是旅行,仅仅是个旅行?
刚刚做了奇怪的梦,未来,我确信,我看到了未来的某个场景。惊醒,却没有记忆。
恐惧,究竟在恐惧什么?
也许,是街道,也许,是夜。
很久,并没有喝过如此多的酒。今夜,只是期待醉一次,达成一直期待的某种境遇,与某个男子有关。一直希望,某夜可以在激情中找寻一些过往。
某日,也会厌倦吧。厌倦自己此时的心情。毕竟,有一日,不会再受彼此控制,分离在所难免。那么,快乐只是一种毒。
此时的因成为他日的果。缘起缘灭,报应,迟早要来。
风,从窗口吹来。今夜,应该很冷。
明日,我大概已经回到家乡。那一方山,一方水,只是我的根。其实并不想回去。
现在的我,苍白的情感中却也衍生出许多不舍!那么,牵挂的,究竟是什么。
今夜,在这莫名的心情中睡去,明天,是否会有另一番天地?

以爱情的名义,做一场永恒的手术
有个男子,用他的温柔,医治我曾*和糜烂的胃。
曾被酒精麻醉了的胃,在这个男子温柔的药剂下,渐渐苏醒。
吵架时,胃总是莫名的疼,直到某日,已经忘记,争吵后,胃的抽痛。
原来,爱,可以变成身体的一部分。随身携带。
已经习惯了宠爱或者被宠爱,已经习惯娇惯着这个男子,肆意的践踏自己残余的自尊。最后,导致他对自己的评价仅仅是我的好说话。
曾经,以爱的名义,委屈求全,小心翼翼的保存着似乎完美的感情。保护着,小小的泡沫。用小小的身躯遮挡阳光,遮挡风雨,良久,已经忘记了泡沫的本质。
骄傲,我是骄傲如公主的女子,青春,美的像一首诗。绚烂如夏天季末盛开的鲜花。在某些时候,花开着,散发着清幽的香气。花就这么的开着,夏天,秋天,冬天,而这初春岁末,花似乎已经凋谢。
窗外,这一地的凋零,让我感伤。
某夜,胃又一次抽痛,痛到蜷缩成一团。本不该奢求什么,在某种不公平的爱里,爱恋注定要牺牲一个人。于是,自以为伟大的我,选择了前者。
在那次,听到那些话后,虽然只有只字片语,总是像某种结,系在那里,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何苦,为难自己?
恍然间清醒,爱情,某种定义的爱情,是要等别人的假期才能被成全的。
如果爱情要到假期方能成全,那么这场爱,又有什么意义呢?
日又一日,月又一月,爱终究沦为一种病态的毒瘤,生长在寂寞的土壤,被泪水浇灌,最终,在嫉妒中成长为恶性。
医院里,长长的走廊上,我手执那片纸的化验单,无语。把毒瘤切割化验,结果为阳性。
已经,已经是晚期了。我对自己说。而我,正是自己的主治医生。当爱情,已经接近爱情癌症的晚期。是否应该有勇气割掉这个毒瘤呢?
锦江,你是我心爱的男子,曾经迷恋于你的美貌与温柔,而如今,这些,已经变成了一剂杀死我的毒药。爱,似毒。痛,自苦。
拿着手机,倾听着从遥远城市传来的简讯,字字纠结着我的心。爱,原来可以这么痛,痛到泪可以源源不绝,侧脸边蓝色的枕巾,已经溢成一片深色,那种柔软的潮湿,我并不怎么习惯和欣赏。
记得,问你,是否我的生老病死也要等到某人休息是才能进行,你说,我是何等委屈。
那么,何时,我才能主动在你面前,提出我的疼痛,而不是等你有时间的回复。
你换了话题。避免了我的提问。
我已经知道没有答案的答案。
我毅然的,抬起头,在那张切除胃部的手术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简单的三个字,写了好久,好久,颤抖的字体,纤细的笔记,那么柔和的蓝褐色。
泪水,终于停止那些无声的呐喊。
你希望,我不要为了一时的冲动而后悔。
你已忘记,我是如何割破自己,成全你自私的幸福,那些疼痛,终日撕扯着我瘦弱的身躯,扯成点点线线。
不知道,一个人,没有胃是否能够生存。
未来的人生,不会因为一个毒瘤而折磨我掉我的性命。
我始终坚信,你若爱我,定会回来,我希望,如果你回来,请不要,再给我一个生有残缺的身体。生命,总有很多不能承受的痛苦,而这些苦,你可曾知道。
我躺在冰冷的手术台,轻声的唤,爱你,我抽搐的心,在说着。刀子划破了我的肌肤,我看着我的胃从我的身体分离,血肉模糊的一团。  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暧昧
我们就分手
好久没有这样悲伤
是否值得举杯庆祝
我会去悲伤
我以为我忘了悲伤
是爱还是恨
我好象放弃时间,放弃生命
好想休息
抱着你的肩膀哭泣
其实你知道我是怎样的人
如果我突然消失了
你会如何
如果我瞬间幻化了
你会不会悲伤
我问
你会哭泣吗
你说
我一定会更爱自己
我哭了
这是我最后一次为别人哭泣
当我靠着你的肩膀

至少还有我爱着你
恍然明了
错过终究是错过
熟悉的歌曲
竟然如此陌生
那么熟悉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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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一日到十七日,一周星座预测
虽然,我不完美,但我会更加坚定。
白羊座终于摆脱了冥王的控制,月亮的美好,带来了惬意的遐想,不管以后如何,今夜,让我们将快乐的氛围挥洒。并不是说所有的星座都会像白羊一样乐观,但阴霾了多个月的白羊终于有了喘息的机会。
水星开始逆行,带来的幅面效应效应却有好的星星相助。
暗藏危机的沙漏中,绿洲随时可能变成沼泽,不要对未来抱有过好的希望。一切,并不如你想的那样能够的乐观,只是我们可以在这个星期喘一口气,让彼此轻松以下,太累的神经总要松弛一下。
体验一下峰回路转的感觉吧,只要不要太过幻想。
杀戮即将开始,很快,就要爆发,看的顺眼也好,看不顺眼也好。总之,忽然的爆发出来,措手不及。
是否经济,又将是一场灾难,地震海啸不要再来就好。
即将有一场本年度的大事件要爆发,究竟是什么呢?
在这个缓慢的航程中,谁能给我答案呢。

春雨,七绝
路遇春雨,有感。

柔柔佳人春长成,
丝丝青丝媚人行。
若问此女向何方,
飞入草丛润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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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美人鱼椅子全文阅读 作者:苏-蒙克-基德

美人鱼椅子全文阅读 作者:苏-蒙克-基德 《美人鱼椅子》由www.61k.com集整理于网络,如文章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者是侵犯了其他的法律法规,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考虑删除美人鱼椅子全文阅读页面。
第1节:书评 她爱上自己的核    
她爱上自己的核
--评《美人鱼椅子》
赵荔红
这本书几乎是一个女子的喃喃自语。我们追随杰茜的行踪,听到的是这个女子的心如河蚌张开嘴,细密、有节奏、美丽地呼吸着。喃喃自语,指的是小说的叙述语调,因了情节的曲折,悬疑的层层布设,读来兴味盎然。传说故事、童年回忆、当下生活交织叙述,作者在时间隧道中穿梭往来,了无障碍;却将自己的身体和心灵锁定在一个特定的空间,一个孤独、荒僻的小岛,或许这样的放逐,才能体会如小说中的杰茜需求的"生存的孤独感"。令我念念不忘的是,小说扑面而来的属于大海、海岛的潮润气息,有关美人鱼椅子的传说及其象征意味,给线条明晰、一成不变的生活抹上了神秘、朦胧、浪漫、魅惑人心的蓝色调。
小说以两条线索展开:一是杰茜与丈夫休、情人托马斯修士的情感纠缠;二是母亲的自残行为、父亲的死亡之谜,以及童年生活回忆。而这两条线,是如此紧密缠绕。作者从不同角度叙述,而我们看到的是杰茜与父亲乔的共同追寻;母亲奈尔与托马斯共同面对的痛苦。
多年婚姻生活,一切都有条不紊,习以为常,似乎完美无缺。但杰茜,她不满足,就像花,日渐枯萎,失去活力。她不是独立的自己,她是英俊、理性聪明的精神病医生休的妻子,是上大学的迪伊的母亲,她属于厨房,忘记了喜欢的艺术,连同与休莋爱的热忱,也烟消云散。她几乎是下意识地借着母亲出事离家出走,踏上追寻童年的路途。与其说她是回白鹭岛去帮助母亲,毋宁是去拯救自己,她需要重新体会"生存的孤独感"。拯救从回忆开始,卡尔维诺说,回忆是为了未来。在回归童年的海岛、大海,回想美人鱼的故事,找寻美人鱼椅子,以及探访父母的朋友过程中,过去点点滴滴展开,自我也一点点回来,她又成了那个喜欢海,喜欢画美人鱼、沉思而浪漫的姑娘。托马斯修士的突然出现,杰茜对他迅速萌发的爱,毋宁说是和一个新生的自我的结合。在日常的琐碎中,杰茜意识到自己的沉沦,她不愿意就此沉沦,所以,她对托马斯说,爱你,是需要。背叛丈夫,外遇,切断了过去的生活。过去死去了。自我重生。
当杰茜终于拨开疑惑,从母亲嘴里得知父亲死亡的真相:不是一次因烟斗火星引发的轮船爆炸事故,而是有预谋的自杀。杰茜的痛苦、多年缠绕的沉重魔障解除了。她明白了父亲的行为:乔不愿意顺从命运女神的安排,如家族其他人一样,在皮克症的折磨下,失去记忆,乃至叫不出女儿的名字,如植物人一般死去。他庄严地坐在美人鱼椅子上,如领圣餐一般喝下"死手指"的毒汁,在妻子和朋友们的环绕中,在神父的祷告下死去。他说:"我不仅喝下了自己的死亡。我还喝下了自己的生命。"他将自己的生命交在自己的手里。在死亡中,获得重生。
杰茜和父亲的生命体悟如此一致。他们都找到了自己。他们也都在找到自己后回归,乔回到自己的天堂;杰茜回到丈夫休身边,因为休会如父亲一般爱她、宽谅她。
而奈尔与托马斯需要努力的都是,"正视"痛苦。
奈尔无法正视的是自己亲手安排了丈夫的死。这个罪孽让她沉重背负,她不再是充满笑容、幽默的女子,疯狂的宗教皈依也无以拯救和赎罪。她读到一个故事,说是将切断的手指种植在土里会长出麦穗的故事,她就这么办;另一本书里说,美人鱼切断10根手指扔到海里,就能创造一个新世界,她也这么干。她一根一根切断手指头,幻想回到过去那个美好的充满歌声的世界,幻想再一次接近丈夫。多年来她一直这样幻想,折磨自己,逃避内心痛苦,疯狂的自残行为只是一次总爆发。奈尔只有正视了这个痛苦后,才解除病症、中止切断手指的举动。
托马斯也是逃避。他以为来到这个荒僻的小岛,放弃俗世的生活,是为了寻找上帝的所在,和上帝在一起。杰茜的到来,与她的短暂xing爱激情,促使他重新反省自己,他看到自己是在逃避妻儿车祸后的痛苦,他并没有真的以为上帝就在这里。对于托马斯修士,杰茜的爱,也正是他的需要,他因此正视了自己的痛苦,放弃成为终身修士,回到世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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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美人鱼椅子(1)    
这些脉络,读完小说才清晰呈现。作者非常善于架设小说结构,巧妙设置悬念。她先让读者追问杰茜"为什么不满足";母亲断指是她逃离家庭的借口,读者又会追问"母亲为什么要断指";母亲断指又牵扯出父亲的死亡之谜。托马斯的出现,似乎给予了杰茜不满足的理由,美人鱼的故事又似乎解决了母亲断指的原因,母亲与多米克神父是否有暧昧关系,是否与父亲的死、母亲的疯狂自虐有关联?作者制造一个悬疑,又解决一个悬疑,再制造,再解决。抽丝剥茧一般,让读者和书中的杰茜,一起困惑,一起追问自己的内心,一起返回到童年的时光,一起困惑于父亲的死亡,一起为母亲切断手指震惊,一起体味爱情与背叛的冲击,一起祈祷美人鱼椅子给予的愿望,一起渴望拯救与获得新生,一起回归到家庭的温暖中,一起将沉重消解,一起理解了死亡和生命的意义。
作者苏·蒙克·基德,是一位集经典与畅销于一身的美国著名女作家,她细密的笔触,常能触及人心最柔软的部位。小说《蜜蜂的秘密生活》和《美人鱼椅子》为她赢得众多奖项。《亚马逊书评》称这部小说,"被两股力量裹挟着,《荆棘鸟》中只听命于感情的任性与绝然,《廊桥遗梦》中平衡现实的克制隐忍,日渐枯萎的杰茜在漩涡中沉没,在剥落中重生--她爱上自己的核",是为的评。
美人鱼椅子
《纽约时报》排名第一的小说,全球热销600万册。
《廊桥遗梦》 《荆棘鸟》的浓情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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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人生的粉红色时刻,美人鱼终于来到了我的身边。我伸开双臂跃进水中,把以往的生活留在身后。我见到他,一切都无法改变了……
引子
在我婚姻生活的旅途中,当我首先是休的妻子和迪伊的母亲,是那种安守本分、无意扰乱天下太平的女人时,我爱上了一位本笃会修士。事情发生在1988年冬春之交,但直到一年后的今天,我才能够说起这件事。人们说,当你能够把故事讲出来,你就可以承担一切了。我的名字叫杰茜·沙利文。我正站在一艘渡船的船头上,越过公牛湾遥望远处的白鹭岛。白鹭岛是南卡罗来纳州沿海一个小堰洲岛,我就是在那里长大的。在差不多一英里外的海面上,我看到了一小条黄褐色和绿色相间的曲线。海风刺鼻,带着我童年的味道,深蓝色的海水像塔夫绸般闪亮。我朝海岛的西北角望去,虽然我还看不到修道院教堂上的塔尖,但是,我知道它就在那里,高高地耸立在午后的晴空中。令我感到惊异的是,在遇到他之前,我竟是那样一位贤妻良母,服帖地生活在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空间里,每天的日子像细沙般毫无激情地从我的指缝间溜走。没有几个人知道自己的潜力。活到四十二岁,我还没有做过任何令自己吃惊的事情,现在想来,这正是一部分的问题所在——我一直没有能力使自己震惊。我向你保证,没有人会比我更严厉地谴责我自己;我造成了巨大无比的伤害。有人说,我是一时失足。他们是出于好心才这样说的。我不是一时失足,我是跃进水里的。
很久以前,我和我哥哥时常划着他的小平底船,到海岛上纵横交错的盐水溪里去玩。那时候,我还是一个野丫头,把铁兰编在头发里,梳成吓人的长辫子,到处乱跑。我的父亲告诉我:美人鱼生活在海岛四周的海水里。他声称,他曾经从自己的船上看到过她们——在粉红色的黎明时分,当太阳像一颗木莓在水面上摆动的时候。美人鱼像海豚一样游到他的船边,他说,她们在海浪中上下跳跃。我相信他所说的任何稀奇古怪的事情。“她们坐在岩石上梳头发了吗?”我问他。其实,我们的海岛上压根没有岩石,只有随着岁月之轮变换颜色的沼泽草——绿色变成褐色变成黄色再变回绿色——海岛永无止境地循环,这循环也运行在我的身体里。“是的,她们坐在岩石上打扮自己,”我的父亲回答说,“但是,她们的首要任务还是救护人类。这就是为什么她们来到我的船边——怕我万一掉到水里呀。”美人鱼终究没有能够拯救他。但是,我猜想也许她们拯救了我。我只知道:在我人生的粉红色时刻,美人鱼终于来到了我的身边。她们是我的慰藉。由于她们,我伸开双臂跃进水中,把以往的生活留在身后,这是一个抛开所有礼节和期望的跳跃,然而,这一跳跃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必要的,也拯救了我。我怎么能够解释或者说清楚呢?我跃进水里,一双无形的手臂就出现了,那是一双无限慷慨的手臂,好像上天的恩典突然降临了。在我入水之后,那双手臂揽住了我,它们没有把我送到水面上,而是将我带到了水底,然后才把我拉上来。渡船靠近了海岛码头,空气中混杂着各种各样的气味向我迎面袭来:鱼腥味、鸟儿的骚动、棕榈树叶的绿色呼吸,而且,我已经感觉到了,那个故事正在像一个怪物似的从海底深处隐现出来。也许我现在可以将那故事结束了。也许我可以原谅自己了,让那故事像一双手臂在我的有生之年永远地拥抱我。船长按起了喇叭,宣布我们的到达。我心里想:是的,我回来了,那个潜到了水底又游回来的女人 。那个希望像海豚一样游泳,并在海浪中跳跃的女人。那个只想属于自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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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美人鱼椅子(2)    
1
1988年2月17日,我从睡梦中睁开眼睛,听到了一连串的声音:首先,床铺另一侧的电话响了起来,把我们在凌晨五点零四分吵醒,无疑是发生了什么灾难;然后,我听到瓢泼大雨敲打在我们维多利亚式老房子的屋顶上,雨水正悄悄地从各处灌进地下室;最后,是休的下嘴唇发出的小小噗噗声,声音间隔绝对准确,宛如一架节拍器。二十年的噗噗声。即使在他醒着的时候,我也能够听到这种声音,晚饭之后,当他坐在高背皮椅上,阅读那些从地上高高摞起的精神病学刊物时。这声音似乎已经成为我整个生命的节拍律。
电话铃又响起来了。我躺在那儿,等着休把话筒拿起来,我肯定那是他的某个病人,大概是那位妄想型精神分裂症患者,他昨天晚上打电话来,确信自己被中央情报局围困在亚特兰大市中心的一栋联邦政府大楼里。第三声铃响,休伸手摸索话筒。“是,喂。”他说道,他的声音粗糙,夹杂着睡意。我翻过身背对着他,望着房间另一端湿漉漉的窗户上透进来的熹微晨光,想起今天是圣灰星期三,心中不禁涌起了一阵负疚的感觉。我的父亲是在我九岁那年的圣灰星期三去世的,他去世的方式令人费解,除了我之外,人人都觉得不可思议,起码部分是我的过错。他们说,船上起了火,油箱爆炸了。几个星期之后,船的残骸被冲到了岸上,其中包括一块上面印着“杰茜海号”的船尾板。他将船以我的名字命名,不是我的哥哥迈克,甚至也不是他深爱的我的母亲,而是我——杰茜。我闭上眼睛,看到了浓烟滚滚的火焰和咆哮着的橘黄色光芒。查尔斯顿市报纸上的一篇文章说,这次爆炸很可疑,有过某种调查,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现——这些情况都是我和迈克偷偷从母亲梳妆台的抽屉里的剪报上了解到的。母亲的梳妆台抽屉是一个奇怪而秘密的地方,里面装满了破裂的玫瑰念珠、丢弃的圣徒牌和圣卡以及一尊左臂残缺的小耶稣雕像。母亲没有想到我们敢去碰那些破烂的圣品。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几乎每天都会涉足那个可怕的圣地,痴迷地阅读那篇文章,尤其是那一行字:“警方推测,他烟斗中飞出的火星导致油管漏油处起火。”烟斗是我送给他的父亲节礼物。在此之前,他甚至从来没有抽过烟。每当我想起父亲,我就会想到“可疑”这个词,想到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就在世界各地的人们——我、迈克和母亲——在教堂里把圣灰抹在额头上的时候,我的父亲却化成了灰烬。然而,这不过是命运众多嘲弄中的一部分罢了。“是的,我当然记得你。”我听到休朝话筒里说,我的思绪被猛地拉回到电话上,拉回到这个朦胧的早晨。他说:“是的,我们很好。你那里怎么样?”这听起来不像是病人。也不是我们的女儿迪伊,这一点我能肯定。从他讲话的正式口气中我可以听得出来。我不知道是不是休的某位同事,或者医院里的某位实习医生。他们有时会打电话来请教病例,但是,通常不会在早上五点钟。我从被单下面溜下床,赤脚走过房间来到窗前,我想看看大雨有多大,会不会又灌进地下室,把热水炉上的指示灯冲坏。我望着窗外冰冷瓢泼的大雨、淡蓝色的雾气和已经涨满了水的街道,打了个寒颤,希望我们的房子更容易暖和起来。当我们购买这栋又大又不实际的房子时,我几乎把休给逼疯了。尽管我们在这房子里已经住了七年,我仍然拒绝批评它。我喜欢那十六英尺高的天花板和镶有彩绘玻璃的楣窗。还有那个塔楼——天哪,我太喜欢那个塔楼了。多少房子有这样的塔楼呢?你必须爬上塔楼中一段旋转楼梯,才能到达我的艺术室。我的艺术室是用三楼阁楼改造出来的,有一面陡斜的天棚和一扇天窗——非常僻静和迷人,被迪伊誉为“长发姑娘的塔楼”。她总是拿它来调侃我。“嘿,妈,你什么时候会把自己的长辫子放下来呀?”那是迪伊顽皮的时候,迪伊就是那个样子,但是,她的意思我们俩都明白——我已经变得太封闭自守了。太传统了。去年圣诞节,当迪伊在家的时候,我在冰箱上用磁铁贴上了一幅盖瑞·拉尔森的漫画,宣告自己是“世上最伟大的母亲”。漫画中,两头奶牛站在田园诗般的牧场上。一头奶牛对另一头奶牛说:“我不管别人说什么,反正我不满足。”我是想开一个小玩笑,逗逗迪伊。我仍然记得,休看过之后大笑起来。休一整天把人当作罗夏墨迹测验来解读,他竟然没有看出任何门道来。倒是迪伊在漫画前伫立良久,然后,她朝我怪怪地望了一眼。她压根儿没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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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美人鱼椅子(3)    
说实话,我一直感到烦躁不安。那是从秋天开始的——一种时光流逝、被耽搁和禁锢的感觉,我甚至连艺术室都不想上去。这感觉会像沉在海底的货柜一样突然浮起来——牧场上的奶牛出人意料的不满足。不停地咀嚼同样的刍草。随着冬天的降临,这种感觉变得更加强烈了。当我看到一位邻居在房前的人行道上跑步,我就想象他正在为攀登乞力马扎罗山进行训练;或者,我读书会里的一位朋友,逐个细节地讲述她身上系着橡皮带,从澳大利亚的一座桥梁上跳下去的经历;再不然——这是最糟糕的情形了——一个电视节目播放某位无畏的妇女,独自遨游希腊的湛蓝海域。在所有这一切下面,似乎都流动着一条粼波闪烁的小河,像是血水/体液/酒浆,像是生命活力,无论那是什么,都令我心驰神往。这使我感觉到,自己被剥夺了广阔无垠的世界,被剥夺了人们在生活中所做的非凡壮举——虽然我并不想做任何同样具体的事情。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我心中的渴望却是实实在在的。那天早晨,当我站在窗前,我再一次感到了那种渴望,它迅速而悄然地在我心里滋生出来,我自己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休似乎觉得,我的小小情绪低落,或者,无论我经历的是什么,都是因为迪伊离家上学的缘故,老一套的空巢期之类的东西。去年秋天,在我和休帮助迪伊在范德比尔特大学安顿下来之后,我们匆忙地赶回家,以便休参加一项整个夏天他都为之努力训练的网球比赛“维沃里·哈里斯癌症研究筹款年赛”。
三个月以来,他一直待在佐治亚州的酷暑中,手上握着漂亮的王子牌碳纤维网球拍,一周训练两次。结果,我从纳什维尔市一路哭回家。我脑子里一直想象着,当我们开车离开的时候,迪伊站在宿舍门口挥手向我们道别的样子。她用手触了触自己的眼睛、胸脯,然后指一指我们——这是她从小时候开始做的一个动作。眼睛。心。你。我承受不住了。当我们回到家里的时候,尽管我一再反对,休还是给他的双打伙伴斯科特打了电话,让他替自己参加比赛。休待在家里,跟我一起看了一部电影。《军官与绅士》。他竭力装作喜欢这部片子。那天我在汽车里感到的那种深刻的悲哀,持续了两个星期,最后终于过去了。我确实想念迪伊——我当然想——但是,我相信那并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休最近一直催我去看伊尔克医生,她是同他一起工作的一位精神病医生。我拒绝了,理由是她的诊室里有一只鹦鹉。我知道这会让休恼火。这当然不是真正的原因——我一点儿都不反对人们养鹦鹉,除了他们把鹦鹉圈在小笼子里这一点。我只是把这当作一个借口,让他明白我并没有把他的建议当真。我如此违拗他的意愿,实为罕见。“她养鹦鹉,那又怎么样?”他说,“你会喜欢她的。”我大概会吧,但是,我无法让自己走那么远——在童年的字母汤里荡起小舟,舀起一个个字母,将它们重新组合,希望排列出一些精辟的句子,以便对当今事物的发展做出解释。我内心产生了一种抵触情绪。我偶尔在脑子里幻想看伊尔克医生的情形。我会告诉她关于我父亲的事情,她一边哼着一边在她的小本子上做记录——那似乎是她做的唯一的事情。我想象她的鸟是一只洁白耀眼的白鹦鹉,栖息在她的椅背上,大声聒噪各种谬论,并且,像希腊悲剧里的歌队一样,不断地重复一句话:你很自责,你很自责,你很自责。”不久前——我不知道受到了什么力量的支配——我将这些同伊尔克医生见面的虚构场景都告诉了休,甚至包括鹦鹉。休笑了。“也许,你只要去看那只鹦鹉就行了。”他说,“你的伊尔克医生听起来像一个白痴。”此时此刻,休在房间的对面,一边听着电话里的人讲话,一边嘟囔着“嗯……嗯……”他脸上的肌肉缩成了一团,迪伊称之为“大皱眉”。你几乎可以透过那眉头紧锁、严肃认真、全神贯注听人讲话的神情,看到他大脑里各种各样上下摆动的活塞——弗洛伊德、荣格、阿德勒、霍尔奈、温尼科特。风刮在房顶上,我听到房子又开始唱歌了——总是如此——那歌剧般的声音仿佛贝弗利山庄的“尖叫”,我们喜欢这样说。还有关不上的门,突然拒绝冲水的古老马桶(“马桶又便秘了!”迪伊会喊起来),而且,我还要不断地提高警惕,防止休把那些居住在他书房壁炉里的飞鼠赶出去。他喜欢开玩笑说,如果我们有一天离婚的话,一定是因为那些飞鼠。但是,我热爱这一切,真心地热爱。我只是讨厌地下室进水和冬天房子里的穿堂风。现在,由于迪伊进入了范德比尔特大学上一年级,家里空荡荡的——我讨厌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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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美人鱼椅子(4)    
休驼着背坐在床沿上,两只胳膊肘撑在膝盖上,头两节脊椎骨从睡衣下面凸出来。他说:“你知道这情况很严重,对吗?她需要看医生——我是说,一个真正的精神病医生。”休似乎正在用高人一等的口气讲话,他平常不这样的,但是,我这时已经肯定打电话的是医院里的某位实习医生了。我透过窗口望出去,整个住宅区好像都被雨水淹没了,那些房屋——其中一些宛如方舟般巨大——似乎有可能脱开地基,顺着街道漂走。我不愿意去想自己要在这样糟糕的天气里出门,但是,我肯定会出去。我会驾车去桃树街的圣心马利亚教堂,在额头上抹上圣灰。迪伊小的时候,把教堂误叫做“悚心马利亚教堂”。我们俩现在有时还这样称呼它,我忽然想到这名字多么贴切。我的意思是说:如果马利亚尚在人间,就像许多人相信的那样,其中包括我那孜孜不倦地信奉天主教的母亲,她或许真的会感到心惊肉跳。她身居一座不可思议的高台上——完美的母亲、贤惠的妻子、完美母性的楷模。她可能正站在上面朝下张望,希望找到一架梯子、一部降落伞,或者任何能够帮助她下来的东西。父亲去世之后,我每年圣灰星期三都去教堂,没错过一次——一次都没有。当迪伊还是婴儿的时候,我带着她去,用厚厚的毛毯把她裹得像一个印第安人的婴孩,另外装备上橡皮奶嘴和一瓶瓶挤出来的母乳。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锲而不舍——年复一年地去“悚心马利亚教堂”。牧师沉闷单调的祷词:“记住,你本是尘土,仍将归于尘土。”额头上抹一抹圣灰。我只知道,我用这种方式让我的父亲一直活在我的心里。这会儿,休站了起来。他说:“你想让我告诉她吗?”他望了我一眼,我感到一阵恐惧袭来。在我的想象中,一道白色浪头从街道上涌过来,扫过拐角上年迈的宛迪佛太太紧挨着车道建造的那个凉亭。那浪头,不是海啸般排山倒海的巨浪,而是山坡上熠熠发光的泥石流,朝我扑过来,将所有荒唐的凉亭、信箱、犬舍、电线杆和杜鹃花丛都一扫而光。一次彻底的、毁灭性的大扫荡。“你的电话,”休说道,我站着没动,他叫我的名字,“杰茜,电话。是找你的。”他伸出手把话筒递给我,他坐在床上,一头浓发在脑后像小孩子的一样乱翘着,他的神情严肃不安。窗户上雨水淋淋,无数银亮的细雨点落在屋顶上。
2
我伸手拿起搭在床柱上的睡袍。我一边将睡袍披在肩上,一边接过电话。休站着,犹豫不决是否应该离去。我用手捂住话筒。“没有人死了,对吧?”他摇了摇头。“去穿上衣服,或者回到床上。”我跟他说。“不,等一下——”他开口道,但是,我已经朝电话里喂了起来,他于是转身走进浴室。“可怜的东西,天刚亮我就把你们吵醒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说道,“但是,你知道,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起来太久了,完全忘记了时间还太早。”“对不起,”我说,你是谁呀?”“天哪,我真是个头号的乐天派,我还以为你能够听出我的声音呢。我是凯特。白鹭岛的凯特。你的教母凯特。那个给你换臭尿布的凯特。”我不自觉地闭上了眼睛。她一向是我母亲最好的朋友——一位六十几岁的娇小女人,脚穿高跟鞋,配上翻出花边的袜子,人们以为她只是一位玲珑古怪的老妇人,其威胁性已经同她的骨质一起变得稀松了。这可是一个危险的大错觉。我在床上坐下来,心里明白,她打电话来只有一个原因。一定是因为我的母亲,疯狂得出了名的奈尔·杜波依斯。从休的反应来判断,不是什么好事。
我的母亲住在白鹭岛,那里曾经是我们的家——除了隔壁是一所本笃会修道院之外,我可以说,我们是一个“正常的”家庭。当你有三四十位修士做隔壁邻居的时候,你怎么能说正常呢。我父亲的船骸被冲到了修士们的地界上。几位修士把上面印着“杰茜海号”字样的船板送到家里来,像递交军旗一样交给母亲。她默默地在壁炉里生起火,然后,打电话把她们三人帮中的其余两位成员找了来——凯特和赫普吉巴。她们来到家里,同修士们站在一起,望着母亲庄严地将船板投进火焰里。我凝视着字母被烧成黑色,船板被火舌吞噬了。有时,我半夜里醒来,还会想起那情景,我甚至在自己的婚礼上回忆起这件事。没有葬礼,没有追悼会,只有那个片刻去追忆。自那以后,母亲开始去修道院给修士们煮午饭,到目前为止,她已经煮了三十三年。可以说,他们已经成为她的精神支柱。“我真的相信,我们的小岛沉到了海里,你都不会在意。”凯特说,多久了?自从你上次回来,已经有五年六个月零一周了吧?”“听起来没错。”我说。我上次去看母亲的时候,是她七十岁的生日,那真是一场空前绝后的大灾难。我是带着十二岁的迪伊去的,我们送给母亲一套从赛克斯百货公司购买的华丽的红色丝绸睡衣,非常有东方味道,上衣上刺绣着一条龙。母亲拒绝接受。理由极其愚蠢。因为那条龙。她不停地把它称作“野兽”、“魔鬼”和“道德败坏的化身”。她说,安提阿的圣玛格丽特就是被幻化成龙的撒旦吞噬的。难道我真的指望她穿这样的睡衣睡觉吗?当她如此行径的时候,没有人能够说服她。她把睡衣抛进垃圾桶,我们也打包离开了。我最后一次见到母亲的面容是她站在门廊上,大喊着:“你们要走,就别再回来!”迪伊,可怜的迪伊,她只想要一个半正常的外祖母,她哭泣着。那天,凯特用她的高尔夫球车把我们送到了码头——就是她在海岛的土路上横冲直撞地开来开去的那辆车。她一路上不停地按着车上的气喇叭,分散迪伊的注意力,好让她别哭。这会儿,凯特在电话的另一端开玩笑似的继续责备我不回海岛,我乐得不用回去呢。我听到了浴室里开始淋浴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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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美人鱼椅子(5)    
暴雨猛烈地敲打在玻璃窗上。“贝恩好吗?”我问。我在拖延时间,试图不去理会即将降临的灭顶之灾。“很好,”凯特说道,“仍然在破译马克斯脑袋里的每一个念头呢。”尽管我的焦虑正在不断加剧,我还是忍不住笑了。凯特的女儿今年恐怕有四十岁了,正如凯特所说的,从出生以来就有点“不对劲”。应该说是“精神不正常”,但是,贝恩又特别富有天赋,她的预感异乎寻常的准确。她就是知道一些事情,她用我们其他人不具备的神秘天线,凭空获取灵感。据说,她特别善于破解马克斯的思想,马克斯是岛上那条不属于任何人却又属于每个人的狗。“那么,马克斯最近在说什么?”“老一套呗——‘我的耳朵需要抓一抓了。我的身体需要舔舔了。你怎么知道我愿意去捡你的烂棍子?’”我想象凯特这会儿正在自己的家里,她的房子像海岛上所有的房屋一样,高高地架在脚柱上。房子是柠檬色的。我能够看到她坐在厨房里的长条橡木桌子旁边,多年以来,她、赫普吉巴和我的母亲围在这张桌子旁,敲碎了上万只青螃蟹挑肉吃。我的父亲管她们叫“白鹭岛三剑客”。“听我说,我打电话是关于你母亲的事情。”她清了清嗓子,“你得回家来看看她,杰茜。不许找借口。”我身体后仰躺在床上;我好像感到一顶帐篷倒塌了,中心支柱突然被拔了出来,帐篷在风中鼓荡。“我的借口,”我说道,就是她不让我回去。她——”“不可能。我知道。但是,你也不能假装你没有母亲呀。”我几乎大笑起来。如果我能够假装没有母亲的话,那么大海就能假装没有盐。我的母亲没有一刻让我忘记了她的存在。有些时候,她的声音从我的骨髓里传过来,几乎让我惊跳起来。我说:“去年圣诞节,我邀请她来。她来了吗?当然没有。她生日的时候,母亲节的时候,我都给她寄过礼物——我得赶快说明一点,都是不带龙的礼物——我从来没有听到任何回音。”我很高兴休仍然在淋浴,所以他听不见。我肯定自己刚才喊了起来。“她不需要你的礼物和你的电话——她需要你。”我。为什么事情总要落到我的头上——女儿的头上?她为什么不打电话给加利福尼亚州的迈克,向他慷慨陈词?我上次跟迈克通话的时候,他说自己成为了佛教徒。佛教徒应该对她更有耐心啊。我们两人都沉默起来。
我听到水被关掉的声音,水管砰的一声响。“杰茜,”她说,“我打电话的原因是……你的母亲昨天用切肉刀切断了一根手指。她的右手食指。”坏消息传来的时候,我总是迟一步才能领悟;话听到了,却不解其意。那些话在屋角里盘旋了一会儿,飘浮到天花板上,我的身体同时正在做着必要的准备。我说:她没事吧?”“她会没事的,但是,他们在乐山的医院里为她的手做了手术。当然,她照例大闹了一场,拒绝在医院里过夜,所以,我昨晚把她带回到了我的家。这会儿,她正在贝恩的床上睡觉,止痛药的药劲快过了。但是,她一醒来,肯定马上就要回家。”休打开浴室的门,一股蒸气涌进卧室。“你没事吧?”他不出声地问我,我点点头。他重新关上门,我听到了他在水池上敲击剃须刀的声音。三声,永远如此。“问题是——”凯特停顿一下,吸了一口气,“好了,我就直说了吧。这不是事故。你母亲在修道院的厨房里把自己的手指切掉了。她是故意的。”事实终于落到了我的头上——全部的重量和恐怖。我意识到,在我心中的某个角落,我多年来一直在等待她做出某种疯狂的举动。但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是这个。“但是,为什么?她为什么这样做?”我有一种欲呕的感觉。“事情很复杂,我想。但是,给她做手术的医生说,可能同她的失眠有关。奈尔已经几天,可能几个星期了,都没怎么睡觉。”我的腹部剧烈地收缩起来,我把电话往床上一扔,从腰上围着浴巾站在水池边的休身旁跑过。汗水从我的胸前流下来,我甩掉浴袍,伏在马桶上。我把肚子里仅有的一点东西吐了出来,然后继续干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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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美人鱼椅子(6)    
休递给我一条冷毛巾。“对不起,”他说,“我本想自己告诉你,但是,她坚持她来说。我不该让她说。”我用手指了指门外的床铺。“我一会儿就好了。她那边还没挂电话。”他走过去拿起话筒,我把毛巾轻敷在自己的后脖颈上。我一屁股坐在卧室里的藤椅上,等待腹部的翻腾搅动平息下来。“这件事让她很难承受。”我听到他说。母亲向来是我们认为热忱的那种人,她让我和迈克把零钱投进空牛奶瓶里,捐给“非教徒的婴儿”;每星期五,她都会把放在高玻璃杯子里的“耶稣的圣心”蜡烛点燃,然后,跪在自己卧室的地上,诵念全部五篇玫瑰经,一边念一边亲吻耶稣受难十字架,十字架上的耶稣已经被她虔诚的手指磨得瘦骨嶙峋。然而,人们确实这样做。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疯狂。母亲是在船失火之后变成圣女贞德的——但是,没有军队,也没有战争,只有怪诞的宗教狂热。然而,即使那个时候,我仍然觉得她是正常的疯狂,只是热忱得有一些过头。当她在自己的胸衣上别上过多的圣徒牌,身体一动便丁当作响时,当她开始在修道院里煮饭,举止言谈中透露出她好像拥有那个地方时,我跟自己说:她只不过是一位过于热忱的天主教徒,沉溺于自己的灵魂得救罢了。我走过去,伸出手要电话,休把电话递给我。“这根本不是什么严重失眠的问题,”我对凯特说,打断了她正在跟休讲的话,“她终于发疯了。”“不许你说这样的话!”凯特厉声说道,“你母亲没有发疯。她内心很痛苦。这不同。文森特·凡·高切掉了自己的耳朵——你认为他发疯了吗?”“是的,事实上,我确实认为他发疯了。”  
“可是,许多知情人士认为,他内心很痛苦。”她说。休仍然站在那里。我挥手让他走开,他那样在我的头顶上晃悠,我无法集中精力。他摇着头走开了,走进房间对面的衣帽间里。“那么,母亲为什么内心痛苦呢?”我不客气地问道,“求求你,别告诉我是因为我父亲的死亡。那可是三十三年以前的事情了。”我总觉得,凯特的心中隐藏着一些她不想让我知道的关于母亲的秘密,她就像一堵墙,后面藏着一个密室。凯特没有马上回答我的问话,我不知道她这一次会不会把实情告诉我。“你想找出一个原因,”她说,“可是,这于事无补,改变不了现状。”我叹了一口气,就在这时,休从衣帽间里走出来,他上身穿着一件长袖蓝色牛津布衬衫,纽扣一路扣到领口处,下身是一条白色的拳击短裤,脚上穿着深蓝色袜子。他站在那里,一边将手表戴在手腕上,一边发出那个声音——他嘴里发出的噗噗声。这情景对我来说几乎是一个日周期定律——有条不紊,天天如此,一成不变——我已经上千次地目睹过,没有感到过任何反感,然而,此时此刻,在这个最出乎意料的时刻,当母亲的危机像一个号啕大哭的婴孩被放到我的膝盖上时,我再次感到了冬天以来在我心中不断膨胀的不满足感。那感觉来势之猛,就好像有人真的击了我一拳。“总之,”凯特说,你来还是不来呢?”“来。我当然来。”话一出口,我便感到了一阵解脱。不是因为我将回白鹭岛去处理这烂摊子——对此我没有任何解脱感,只有巨大的恐惧。不是因为这个。这不同寻常的解脱感,我意识到,来自我将要离开家这一事实。仅此而已。
我拿着电话坐在床上,对自己感到吃惊,也感到很羞愧。因为母亲的情况如此糟糕,我却几乎为此感到庆幸。这给我提供了一个直到此刻我才知道自己迫切需要的机会:一个离开家的理由。一个体面、恰当甚至高尚的理由,让我离开自己美丽的牧场。
3
当我走下楼来的时候,休正在做早餐。我还没到厨房就听到了煎吉米·迪安牌香肠的嘶嘶声。“我不饿。”我跟他说。“但是,你需要吃一些东西,”他说,你不会再呕吐了。相信我。”每次家里出现危机的时候,休都要做这种丰盛的早餐。他似乎相信这种早餐的力量能够使我们恢复生气。休在下楼之前,已经为我订好了一张去查尔斯顿市的单程机票,并且取消了他下午头几位病人的约会,以便驾车送我去机场。我在餐桌前坐下来,努力地将脑子里的一些形象驱赶出去:切肉刀、母亲的手指。冰箱发出一个细微的吮吸声打开来,然后又关上了。我望着休打了四个鸡蛋。他站在炉子旁边,手上拿着一把刮铲,摆弄着平底锅里的鸡蛋。一溜儿棕色湿头发触到他的衣领上。我刚要开口说他该理发了,他看起来像一个老嬉皮士,但是,我把话咽了回去,更确切地说,是说话的兴致忽然在舌头上消失了。然而,我发现自己正盯着他看。人们总是盯着休看——在餐厅里,在剧院列队里,在书店过道里。我会发现人们在偷看休,大部分是女人。他头发和眼睛的颜色是那种浓郁的秋色,能够使你联想到丰饶角和印第安玉米,他下巴中间还生着一道漂亮的裂纹。有一次,我跟他开玩笑说:当我们一起走进一个房间的时候,没有人会注意到我,因为他比我漂亮多了。他只好跟我说,我也很漂亮。但是,事实是,我根本无法与他相媲美。最近,我的眼角上布满了细细的鱼尾纹,我有时会发现自己站在镜子前面,用手指把太阳穴往后拉。在我的记忆中,我的头发一直是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肉豆蔻色,但是现在也夹杂了几缕银丝。我第一次感觉到,有一只手正抵在我的后腰上,将我轻轻地推向那个更年期妇女们居住的神秘栖息地。我的朋友蕾已经消失在那里了,而她仅仅四十五岁。休的衰老似乎缓慢许多,他英俊的外表透出了成熟的味道,然而,他身上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是他脸上流露出的智慧和亲切。我起初就是被这一点吸引住的。我将身体靠在餐桌上,我胳膊肘下面的布满斑点的花岗岩台面透着寒气,我回想起我们的初遇,我需要记住那些往事。记住我们曾经如何。他出现在我第一次所谓的艺术展上,我在迪凯特跳蚤市场租了一个破烂摊位,展览自己的作品。我刚刚从阿格尼丝·斯科特学院毕业,拿到了一个艺术学位,满脑子空想,希望以卖画为生,成为一位名副其实的艺术家。然而,一整天,没有人真正理会我的艺术盒,只有一个女人过来看过,不停地管它们叫“阴影盒”。休当时正在埃莫里做第二年的精神病实习医生,他那天到跳蚤市场来买蔬菜。他无意中走过我的摊位,看到了我的“亲吻鹅”艺术盒,他两眼一亮。那是一个奇怪的作品,但是,在某种意义上,是我的得意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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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美人鱼椅子(7)    
我把盒子的里面绘画成一个维多利亚式的起居室——英国玫瑰墙纸和饰着彩穗的落地灯——然后,在盒子里放上一张天鹅绒玩具沙发,两只塑料鹅被黏在沙发垫子上,它们站立的姿势让人觉得,它们正在喙对喙地亲吻。我的创作灵感来自刊登在报纸上的一个故事,一只野鹅迁徙途中在一家购物中心的停车场里受了伤,它的配偶离群留下来陪伴它。一名店员把受伤的母鹅送到了一家庇护所,但是它的配偶在停车场里游荡了一个多星期不肯离去,并且不断凄凉地哀鸣,最后,那个店员把公鹅也送去了庇护所。那篇文章说,它们被放在一个“房间”里。剪报作为装饰被贴在盒子的外面,我还在盒子上方安装了一个自行车喇叭,那种带一个红球听起来像鹅叫的喇叭。在过来看盒子的人们当中,大约只有一半人按过喇叭。我觉得,这很能说明问题。这说明他们比一般人更加有情趣,不那么保守。休伏在盒子上面阅读那篇文章,我等着看他会做什么。他按了两次喇叭。“你这卖多少钱?”他问道。我没有立即回答,鼓足勇气准备说二十五元。“四十元够吗?”他一边说一边去掏钱包。我又犹豫起来,竟然有人愿意付那么多钱买一对亲吻鹅,我感到非常吃惊。“五十元?”他说。我脸上不动声色。好吧,五十元。”当天晚上,我们便出去约会了。四个月后,我们结了婚。多年以来,他一直将那只“亲吻鹅”艺术盒摆在自己的梳妆台上,后来挪到了他书房里的书架上。两年前,我发现他坐在桌子旁边,正在小心翼翼地把盒子里的东西重新黏起来。他曾经向我坦白,他付给我那么多钱,就是为了约我出去,但是事实上,他确实很喜欢那只艺术盒,他能够去按喇叭这一点,也说明了他的个性,展现出他鲜为人知的一面。人们总是看到他的非凡智慧和解剖分析能力,但是,他也喜欢享受生活的乐趣,并且时常想出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鬼点子:我们是出去庆祝墨西哥独立日呢,还是你更喜欢去参加床垫比赛?我们曾经花了一个星期六的整个下午参加一场比赛,比赛中,人们把床铺装上轮子,在亚特兰大市中心赛跑。人们也很少注意到,他对事物有着多么深刻且透彻的感受。无论哪个病人自杀了,他仍然会掉泪,他时常为人们将自己逼到黑暗、痛苦的绝路上而感到悲哀。去年秋天,当我把洗好的衣服收起来时,我无意中在他存放内衣裤的抽屉的尽里头发现了他的百宝盒。也许我不应该这样做,但是,我坐在床上,把里面的东西翻看了一遍。迪伊的每一颗乳牙都在里面,小小黄黄的像玉米粒;几幅迪伊在他的处方单上画的画;他父亲的珍珠港纪念别针;他祖父的怀表;以及我在不同的纪念日为他买的四副衬衫袖扣。我把绑在一小沓纸上的橡皮带拿下来,发现了一张揉皱了的我的照片,那是我们在青峰岭度蜜月时,我站在我们租用的小木屋前拍摄的;其余的都是多年来我送给他的卡片和传递爱意的小纸条。他把这些东西全部保留着。他是我们两人中首先说“我爱你”的。那是在我们邂逅两个星期之后,甚至在我们肌肤相亲之前。我们正在埃莫里校园旁边的一家餐厅里,在靠窗的一个火车厢座位里吃早餐。他说:“我对你几乎一无所知,但是,我爱你。”从那一刻起,他对我的感情始终忠贞不渝。即使现在,他也几乎没有一天不告诉我,他爱我。
开始的时候,我对他感到如饥似渴,那种贪婪的渴望一直持续到迪伊的出生。直到那时,那种感觉才逐渐平息下来,变得驯服了。好像从野外捕猎来的野兽,被放在一个舒适的模拟环境中,完全知道下一顿饭从哪里来,就变得自满自足起来。所有猎食求生和意外冒险的刺激都消失殆尽了。休把一盘鸡蛋和香肠摆在我的面前。吃吧。”他说。我们肩并肩地坐着吃早餐,窗户上依然蒙着拂晓的昏暗。雨水顺着排水管道哗啦啦地流下来,我仿佛听到远处有一扇窗板在砰砰作响。我放下餐叉,倾听着。“在海岛上,当暴风雨来临的时候,我们家的防风窗板就会像那样敲打在房子上。”我说道,眼泪开始涌上来。休停下咀嚼望着我。“母亲会把一张床单搭在厨房桌子上,然后,同我和迈克一起爬到桌子下面,打着手电筒读故事给我们听。她将一个耶稣受难十字架钉在桌子的背面,我们仰面躺在地上,一边听她读故事,一边凝视十字架。我们管它叫‘暴风雨帐篷’。我们觉得,在桌子下面,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伤害我们。”休伸出手臂,我的肩膀就势滑到了他的腋下,将头靠在他的脖颈上,这熟练、机械的动作如同我们的婚姻一样古老。我们就那样坐着,紧紧相依,鸡蛋变凉了,远处那奇怪的砰砰声时作时歇,一直到我开始感觉,我们的生命已经啮合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无法分清他的肩膀在什么地方结束,我的脑袋从什么地方开始。小时候,当父亲将他的手指贴在我的手指上时,我也有过同样的感觉。手指相擦,仿佛变成了一体。我抽回身子,在高椅上坐正。“我真不敢相信她所做的事情,”我说,我的上帝,休,你觉得应该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去吗?”“在没有跟她谈话之前,我不好说。这听起来好像是强迫性障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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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美人鱼椅子(8)    
我看到休低头望了一眼我的膝盖。我把餐巾绕在自己的手指上,好像正在试图止血一样。我把餐巾松开,尴尬地意识到我的身体无意中正在喋喋不休。“为什么是她的手指呢?”我说。为什么偏偏是她的手指?”“这种情况未必有规律和原因。强迫性障碍症正是如此——通常是无理性的。”他站起来,“听我说,我为什么不跟你一起去呢?我把时间腾出来。我们俩一起去。”“不,”我说道,语气有一点儿过重,“她永远都不会跟你谈论这件事,这一点你清楚。而且,你还有那么多病人需要照顾。”“好吧,但是,我不想让你单独处理这件事。”他在我的前额上亲吻了一下,打一个电话给迪伊。让她知道你会去哪里。”在他离开家去办公室之后,我收拾好一只手提箱,将它放在门旁,然后,我爬上楼梯来到我的艺术室,我要确定屋顶这一次没有漏水。我打开一盏台灯,一片蜡黄色的光线洒在了我的工作台上——我在一家二手商店里发现的一张珍贵的橡木大桌子。一个做了半截的艺术盒摊放在桌面上,积满灰尘。去年十二月份迪伊回来过圣诞节的时候,我把它撂下了,不知道为什么,再也没有上来将它完成。我正在查看地上有没有积水,电话铃响了。我拿起无绳电话,听到了迪伊的声音。猜猜怎么着?”她说。“怎么啦?”“爸爸给我多寄来一些钱,我买了一件深蓝色短外套。”我想象着她长发披肩,盘腿坐在宿舍床上的样子。人们说她长得像休。他们俩看上去同样的神采奕奕。“短外套,哦?那你告诉我,这是不是意味着你已经放弃哈雷·戴维森的摩托服了。”“你呢?你自己还有那件缀满牛仔彩穗的红色翻皮夹克衫呢。”我微笑起来,然而,一想到母亲,同迪伊在一起时的轻松感便开始消失了。“听我说,亲爱的,我今天早晨本来想打电话给你的。我今天要去岛上看你的外祖母。她不太好。”我忽然想到,迪伊可能以为她的外祖母病危了,于是,我把实情告诉了她。迪伊嘴里吐出的第一个字是:噢,操。”“迪伊!”我说道。我估计,我的语气有几分过硬了,但是,她着实让我吃了一惊。那可不是你该使用的词汇。”“我知道,”她说,我敢打赌,你就一辈子没有用过这个字。”我长舒了一口气。听我说,我并没有教训你的意思。”她沉默了一会儿。“好了,我不该用那个字。但是,外祖母所做的事情太令人不可思议了。她为什么那样做?”迪伊的目光一向很敏锐,但是,她总是盲目地看待自己的外祖母,将她塑造成一个行为古怪、可亲可敬的人。我想,这一次她的幻觉将会被彻底打破了。“我不知道,”我说,我希望自己知道。”“你会照顾她的,对吧?”我闭上眼睛,看到了我的母亲躲在“暴风雨帐篷”里的情景,当时父亲刚刚去世,我在那里找到了她。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我会尽力而为的。”我跟迪伊说。
我挂上电话,在工作台旁坐下来,呆呆地望着桌子上的镜子和蛋壳碎片——我本来正在用它们装饰我的艺术盒。我说过那个字。去年十二月份,迪伊在家的时候。我正在淋浴,休悄悄地走进浴室,脱掉衣服,来到我的身后,我吓了一大跳,身体猛地向前冲去,把放在淋浴喷头架子上的洗发液瓶子都撞掉了。“操。”我说。这可不像我说的话。我的词汇里没有这个字,我不知道是我还是休,对此感到更加震惊。休愣了一下,大笑起来。没错。操正是我心之所想。”我没有说话,也没有转过身来。他的手指沿着我的肋骨游移着,轻轻地触摸我的乳防四周。我听到他的喉咙里发出一声细微的呻吟。我努力地想要他,但禁不住有一种被冒犯的感觉。我直挺挺地站在喷头下面,看上去一定像一根树干,像一棵无声无息正在石化的树木。几分钟后,浴室门打开又关上了。他走了。在那之后的好多天里,我都以一种热烈诚恳的态度,煞费苦心地试图弥补。我不止一次,而是两次,跟休一起走进浴室,将身体扭曲成特别的瑜伽姿势。第二次出来的时候,我的背部带着一个水龙头把手的红印,活脱脱像一只压扁了的鸟的文身。有一天,迪伊跟她的朋友们一起去赶圣诞节后的大拍卖,我来到休的办公室,他的最后一个病人已经离开了,我建议我们在他的沙发上莋爱。要不是他的传呼机响起来,我想我们就这样行动了。有人企图自杀。我驾车回到家里,所有热忱的努力都烟消云散了。第二天,迪伊返回学校去了。我望着她的汽车缓缓开出车道沿街驶去。当车在拐弯处消失之后,我走进家里,走进一片深沉得令人困惑的寂静中。此时此刻,那寂静又出现在我的艺术室里。我抬头望了望天窗。天窗上覆盖着榆树叶子和浓重的油灰色光线。风和雨都停歇了,我第一次听到了那寂静,那在我头部四周凝固起来的寂静。窗外,休的沃尔沃汽车拐上了车道。车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我感到震动声波从墙外传进来。我从楼上走下来,我们一起度过的岁月好像积聚在每一个角落里,装满了整栋房子。爱和习惯如此水乳茭融,组成一个生活,这实在令我感到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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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美人鱼椅子(9)    
4
我犹豫不决地踏上渡船,一只脚踩在船上,另一只脚留在浮动码头上,一时间,我被公牛湾海面上的流光吸引住了。五六只美丽洁白的白鹭,从附近的沼泽地里飞腾起来,喉咙里发出低沉的鸣叫声。我走上渡船,透过塑料窗望着它们,它们在海湾上空编织出一条熟悉的缎带,然后,整齐地调转了方向,朝白鹭岛飞去。渡船实际上是一艘陈旧的平底船,名字叫海潮渡。我把自己的手提箱靠在一个灰白色的冷藏柜旁边,冷藏柜上方的墙上挂着两个用厚纸板做成的红色潮汐仪。我在一条长凳上坐下。休安排了一位司机把我从机场送到了奥因多摆渡码头。我刚好赶上了最后一班渡船。时间是下午四点钟。船上只有其他五位乘客,大概是因为时值冬日游客还没有蜂拥而至的缘故。游客通常在春夏两季到这里来,观赏遍布在沼泽地里的白鹭。白鹭成群地落进小溪两旁的树林里,静静地栖息着,犹如一个个光团。几位游客——从查尔斯顿市零星到来的地道历史迷——来参加赫普吉巴的“格勒文化一日游”,其中包括参观奴隶墓地。赫普吉巴是海岛上的文化守护者,或者,像她自己喜欢称呼的那样,一个讲非洲故事的人。她熟悉上千个民间故事,会说流利的格勒语,格勒语是奴隶们从英语和他们的非洲母语中衍生出来的一种语言。我仔细打量着船上的乘客,不知道能不能认出某个海岛居民。除了修士们之外,仍然居住在海岛上的人还不到一百,其中大多数人自从我还是个小孩子起就一直住在那里。我发现,船上所有的人都是游客。一个人身上穿着印有“硬摇滚咖啡厅——来自墨西哥坎昆”字样的T恤衫,头上缠着一条红色印花大手帕。我想他一定快冻僵了。
他见我在望着他,问道:你在海岛狗旅店住过吗?”“没有,但是,那个旅店很好。你会喜欢的。”我说道。在渡船发动机的轰轰声响中,我只好扯着嗓门儿说话。海岛狗旅店是岛上唯一的一家含早餐住宿旅店,一栋淡蓝色的二层楼,装有白色防风窗板。我很想知道,邦妮·兰斯顿还是不是旅店老板。她是那种赫普吉巴称作“来牙”的人,格勒语的意思就是外来人。如果你的祖先曾经居住在海岛上,那么,你就是一个“在牙”。“来牙”们在白鹭岛上很少见,但他们确实存在。从十岁起,我唯一的愿望就是离开海岛。“我想做一个‘去牙’。”我有一次跟赫普吉巴这样说,她先笑起来,但是,随即收敛了笑声望着我,她看到了我内心深处那个使我想要离开的伤心处。“你不可能离开家,”她用极其温柔的口吻说道,“你可以去别的地方,这没问题——你可以生活在世界的另一边,但你永远不可能离开家。”我现在觉得,我已经证明她错了。“你一定要去马克斯咖啡店吃一顿饭,”我对那位游客说,“要一份虾煮粗玉米糊。”实际上,如果他想吃东西的话,那家咖啡店是他唯一的选择。咖啡店跟含早餐住宿旅店一样,用马克斯的名字命名,马克斯是一只黑色的拉布拉多猎狗,据说贝恩能够读懂它的心思。它每天必定迎接渡船两次,颇像一位当地的名人。天气暖和的时候,当桌子都摆到了人行道上,马克斯便会踩着碎步四处溜达,带着一种习以为常、犬类特有的优越感,给可怜的人类一个机会好好欣赏它。人们匆忙地抓起照相机,好像《灵犬莱西》里的莱西出现在拍摄现场。马克斯出名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它能够异常准确地迎接渡船,还因为它的长生不老。据说它今年二十七岁了。贝恩对此发过誓,但是事实是,现今的马克斯是一连串马克斯中的第四代。从孩提时起,我就疼爱过不同的马克斯。在海岛的正面,有一个叫做骨头场的海滩,海滩如此得名,是因为水上浮木在岸边形成了一个庞大而扭曲的雕刻群。几乎没有人愿意到这里来,因为这里水流湍急,不宜游泳,而且到处是沙蚊子。你只要往那儿一站便会明白,大海终有一天会把海岛收回去。大多数游客来参观岛上的修道院——圣女茜娜拉修道院。修道院用一位凯尔特圣女的名字命名,圣女在皈依圣教前是一条美人鱼。修道院最初不过是英格兰康沃尔郡一家修道院的别院——或者,像修士们称呼的那样,“一家女儿院”。这里曾经是巴尔的摩市一个天主教家庭的夏季钓鱼露营地,30年代的时候,修士们在这块捐赠出来的土地上建起了现在的修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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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美人鱼椅子(10)    
最初的时候,修道院极不受欢迎,白鹭岛人——全部都是新教徒——把它称作“圣罪孽教堂”。现在,新教徒大致已经销声匿迹了。当地的旅游指南把修道院夸张渲染为一个“洼地”次景点,这主要是因为修道院小礼拜堂里有一把美人鱼椅子。一把“魅惑人心的椅子”,指南上总是这样描写它,这描写确实言出有据。这把椅子是修道院母院里一把非常古老并且颇有名气的椅子的复制品。椅子扶手上雕刻着两个长有翅膀的美人鱼,油彩鲜艳夺目——朱红色的鱼尾巴,白色的翅膀,金黄色的头发。童年的时候,我和迈克时常趁四周无人的时候溜进教堂,那里诱惑撩动我们的东西,当然就是美人鱼袒露的乳防上的乳投了——四颗镶嵌在乳防上的闪闪发光的石榴石。我常常跟迈克过不去,让他两只手捂着乳防坐在椅子上。这回忆使我笑出声来,我抬头看其他乘客有没有注意到。如果游客们幸运,遇到小礼拜堂没有被绳子拦住,他们便可以亲自坐到美人鱼椅子上,向美人鱼圣女茜娜拉祈祷一番。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坐在椅子上祈祷,据说可以保证你得到一个回答。至少这是一个传统。总的来说,这就像把零钱扔到喷水池里,默念一个祈求。但是,你偶尔也会看到一个真正的朝圣者,一个坐在轮椅上的人从渡船上下来,或者,一个携带小氧气瓶的人。渡船在盐水溪中缓缓行进,经过了许多小沼泽岛,沼泽岛上摇曳着枯黄的滩淤草。潮水已经退去,袒露出几英里远的牡蛎耙子。一切都是赤裸裸的,毫无遮盖。当小溪水路加宽,流入海湾内,我们加快了速度。排成V字形的棕色鹈鹕,扑打着翅膀从船旁经过,朝前飞去。我把注意力集中在它们的身上,待它们消失不见了,我便盯着渡船上胡乱地盘挂在墙上的救生绳。我不愿意去想我的母亲。在飞机上的时候,我内心恐惧不已,但是在这里,也许是由于海风和自由,我的心情已经轻松了一些。我将头仰靠在船窗上,呼吸着沼泽地里吹来的硫磺气味。船长头戴一顶褪了色的红帽子,架着一副包边金属太阳眼镜,开始朝麦克风里讲话。他的声音从我头顶上的一个小扬声器里悠然地传过来,那是他事先背熟的专门为游客准备的解说词。他告诉他们到哪里去租高尔夫球车,方便岛上观光,他还滔滔不绝地向他们介绍了白鹭栖息地和钓鱼船租赁的事情。他用我上次回来时听到的同一个笑话结束了自己的讲解:“伙计们,一定要记住岛上有鳄鱼。我想,在现在这个季节,你们可能看不到,但是,如果看到了的话,千万记住,你们是跑不过鳄鱼的。无论谁跟你在一起,你只要比他跑得快就行了。”游客们都轻声笑了,相互点点头,去卡罗来纳州一个堰洲岛观光的一番经历,突然笼罩上了一层新鲜且稍带冒险的色彩。
当渡船悄然驶进海岛背面沼泽地里纵横交错的狭窄水域,我站起身来,走到甲板上。溪水鼓涨着向后流去,颜色如浓茶一般。望着身后的航迹,望着我们驶过的距离,我意识到:在一个没有桥梁的海岛上长大,我曾经多么与世隔绝。我完全被海水围困起来,然而,在开始到陆地上读高中之前,我从来没有感到过孤单。我记得舍姆·沃特金斯每天早晨用他的捕虾船将我们一帮孩子,大约还不到五六个人,送过公牛湾,下午再把我们接回来。我们把那艘捕虾船称作“虾巴士”。我和迈克把自己想象成“瑞士鲁宾逊一家”,迈克划着小船在小溪中穿行,我们不断地停下来跳进沼泽地里抓招潮蟹,然后拿到渡口码头上当诱饵卖,一磅五角钱。我们熟悉每一条水道和沙洲,完全知道什么地方的牡蛎耙子在低潮时会让小船触礁。我九岁时的那个夏天,在天塌地裂之前,我们是两个英勇无畏的孩子,追寻火鸡的踪迹,辨别鳄鱼的脚印。夜晚,当房屋四周的棕榈树在狂风中啪啪作响的时候,我们从窗口溜出去,跑到奴隶墓地,一而再、再而三地激将鬼魂们,看它们敢不敢出来。那个女孩儿到哪里去了?我凝视着丹宁酸一样的溪水,心中涌起了一阵对那个女孩儿的强烈渴望。我惊异于记忆的重量,以及家庭和住所给人留下的深刻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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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美人鱼椅子(11)    
我记得我的父亲驾驶着他二十英尺长的克里斯·克拉夫游船,牙齿间咬着我送给他的海泡石烟斗,把我夹在他的胸脯和方向舵之间。我几乎能够听到他的喊声,“杰茜,海豚过来了。”我看到自己朝船栏杆跑去,聆听海豚喷气的声音,欣赏它们身体破水时的那一道黑线。当海岛的西北角出现在视野中的时候,我已经在回忆他游船爆炸的事情了。回忆母亲抽屉里的报纸剪辑。“警方推测,他烟斗中飞出的火星导致油管漏油处起火。”我将目光扫过水面,朝出事地点凝视了片刻,然后把头扭开了。我从渡船栏杆的一端走到另一端,望着海岛越来越近了。海岛只有五英里长,两个半英里宽,但是,从船上望去,它显得更小。渡口码头后面的商店屋顶映入了眼帘,黑尾鸥在屋顶上空盘旋着,在那些商店的后面,便是海岛的绿色中心地带,那里长满了槲树、棕榈树和丛丛的桃金娘。渡船靠近码头,发动机减缓了速度。有人抛出一根绳子,将我们的船紧紧地拴在桩柱上,我听到经年的木板吱嘎作响。码头上,几个人坐在沙滩椅上,正在垂钓红鲈鱼。但是,没有凯特和贝恩的影子。凯特答应来接我。我走回船舱,拿起手提箱,然后站在窗前,等候其他乘客下船。几分钟后,她们匆忙地赶过来了,马克斯一溜小跑地跟在她们的身后。她们手牵着手,凯特穿着她的高跟鞋和薄袜子,贝恩好像正在半拖着她跑。凯特的深红色头发在头顶上高高地梳成一个发髻,我母亲说她头发的颜色是“葡萄牙红酒”。一绺绺头发已经散落下来,遮盖在她的脸上。她们在码头边上停住脚步,抬头朝船上望过来。马克斯蹲坐在她俩中间,摇晃着半截儿尾巴,好像它的尾巴是两截似的。凯特瞥见了站在窗口的我,我看到她的胸脯一阵起伏。“嘿,别傻站在那儿呀!下来吧!”她大喊道。贝恩忽然跳起了一种滑稽的快步舞,两脚抬起,原地踏步。“杰—茜,杰—茜。”她诵唱着,马克斯吠叫起来,惊起了码头水边上的一群海鸥。其他乘客止步观望,然后,相互对视一眼,神情尴尬。家。我别无选择,只好提起手提箱,跋涉进去。凯特的眼睛下面有黑眼圈,犹如两片淡黄色的阴影。她将我搂在怀里,就在同一时刻,海岛的气息扑进了我的鼻孔,那是一种强烈的混合气味——淤泥、破旧的螃蟹锅、咸咸的空气以及充满活力的黑色泥滩,黏糊糊的泥土里爬满了浑身长刺的生物。“你终于回来了。”凯特说道,我朝她微微一笑。贝恩将她的圆脸蛋儿靠在我的外套袖子上,像一只藤壶似的紧贴着我。我伸出一只胳膊抱住她,使劲搂了一下。“你没想来,”她说,你讨厌到这儿来。”凯特清了清嗓子。行了,贝恩,别说了。”然而,贝恩还没有说完呢。妈,你正站在血渍上。”她说。我低头朝下看去。大家都朝下看去。一块泼溅开来的暗色血渍,在凯特的脚下清晰可辨。我想象着她们惊慌失措地赶到渡口码头上,越过海湾,母亲的手裹在一条JC潘尼百货公司的浴巾里。凯特把脚抽回来,我们站在迟暮的阳光中,站在一片完美的寂静里,目不转睛地望着我母亲的血迹。
5
我们一起挤进凯特停泊在码头尽处的高尔夫球车里。贝恩同我的手提箱一起坐在后面,我爬进前座,警惕地瞥了一眼车上的气喇叭,回忆起上次坐她车时的痛苦经历。“别担心,”凯特说,“我不会按喇叭的,除非有人发疯似的要冲到我的车前面。”“我讨厌那可恶的东西。”我说。“好,你尽管讨厌吧,但是,它可救过无数游客的性命。”“妈妈过去专门撞游客。”贝恩说。“哎,我没有。”“我相信贝恩是不会撒谎的,”我说,凯特气呼呼地把车开上了狭窄的街道。在我们的头顶上,天空渐渐变成橘黄色。我感觉到聚集在光明后面的黑暗正在逼近。我们在海岛的商店前面飞快地驶过,没有人讲话,连贝恩也默不作声。所有商店的窗台上都摆着一箱箱盛开的藕色紫罗兰,甚至连小小的邮局也不例外。舍姆钓趣用品店被油漆成柿子的颜色,啾啾日用杂货店外面的木雕鹈鹕现在被装上了一个小马鞍,我想是为了让孩子们坐吧。我们在白鹭旅行社的前面经过,看到几位游客正在登记参加船游和观鸟远足。即使在冬日淡季里,这地方也显得充满了活力。我伸手指了指夹在马克斯咖啡店和海岛狗旅店之间的一家小店铺。店铺前面有一顶蓝白相间的条纹凉棚,橱窗里的一个招牌上写着“美人鱼的故事”。那里原来不是一家鱼店吗?”“关门了。”凯特说道。“现在是妈妈的商店了,”贝恩说道。“不是开玩笑吧?你开的店?那个礼品店?”我感到很惊讶。我认识凯特一辈子了,她从来没对开店表示过任何兴趣。她的丈夫去世后——那少说也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她和贝恩一直心满意足地依靠她的退休金和一些社会保险生活。“我去年春天开的。”凯特说。“这会儿谁在看店呀?”“我人在,店就开门;人不在,店就关门。”她说。“我很喜欢那个店名。”我对她说。“我开始想管它叫‘绝路’,但是,你的母亲不允许。那女人一点幽默感都没有。”“她从来就没有。”“那可不对。很久以前,她曾经非常幽默。”凯特说道。她将高尔夫球车飞快地沿街驶去,驶进了一片淡淡的暮色中。我看到她的身体向前倾斜着,好像她正在使用意念,让车超过每小时十八英里的时速限制。许许多多往事涌上了我的心头——我母亲零零碎碎的笑声,我们仍然正常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那些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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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美人鱼椅子(12)    
凯特说得对——母亲确实曾经非常幽默。我想起有一次母亲煮了椰汁虾,她穿上一条草裙招呼大家吃饭。还有一次,在迈克八岁的时候,他往一个可乐瓶子里撒尿,结果他可怜的小机机卡在了里面——我们谁也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他的小机机,怎么说呢,在进去之后不知怎么勃胀了起来。母亲试图表现出关心的样子,但忍不住大笑起来。她跟他说:“迈克,去到你的房间里坐下,想想特蕾莎修女,你的小机机就会出来了。”“店里最热门的商品是上面写着‘美人鱼在此经过’的黄色牌子,”我听到凯特对我说,“还有我们的美人鱼小册子。你记得多米尼克神父吗?他为我们撰写了圣女茜娜拉的故事,我们把它印刷成一本名叫《美人鱼的故事》的小册子——与商店同名。我们不能有存货。多米尼克总是戴着他那顶破草帽到商店里来,要求在书上签名。我跟他说,‘多米尼克,看在上帝的分上,你可别以为自己是帕特·康罗伊呀。’”我大笑起来。小时候,当我在修道院里一边玩一边等着母亲在厨房里做完事情的时候,我常常会碰到多米尼克神父;他总是跟我玩咚咚敲门的游戏。但是,他身上还有另外一面,一种我无法说清楚的庄重。那天修士们把我父亲的船骸送到家里来,站在那里望着母亲将船板在壁炉里烧掉,多米尼克便在其中。“他还戴那顶草帽吗?”“还戴。草梗已经开始腐烂了。”她说。我们陷入了一阵沉默,这时候,我们绕到了海岛背后的边缘地带,这里主要是一片久经海风蹂躏的荒芜的乱树丛。我们拐过一个弯,树林忽然敞开来,眼前出现了一大片枯黄的草地,在草地的尽头,便是大海。海水是墨黑色的,黑得发紫,我触景生情,又想起了所有的一切,我到这里来的原因,母亲用切肉刀做的事情。她的生活已经变得非常扭曲和复杂了。
我不知道,如果我是一个更好的女儿,这一切还会不会发生。我是不是应该预计到将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就我所知,此时此刻,她可能正在家里将自己其余的手指切掉。她为什么切断自己的手指?我心想。为什么是手指?贝恩坐在后车座上哼着小调。我将身体凑近凯特。“她的手指怎么样了?她切掉的那根。”“放在她床边的一个蛋黄酱瓶子里。”她淡淡地说道。我们驶到了铺有路面的小路尽头,修道院教堂顶上的尖塔映入了眼帘。凯特压根没有放慢车速,我们冲到了硬邦邦的泥路上,车子在空中跳起一尺高。车后扬起了一团团尘土。“坐稳了!”她朝贝恩大喊着。我们从修道院大门口疾驰而过,凯特的头发全部从发夹里掉出来了,在她的身后飞舞着。修道院大门口旁边是海星礼拜堂,一座白色墙板的社区教堂,修士们在那里为海岛居民做弥撒,白鹭岛的孩子们,包括我在内,都在那里上小学。安娜·勒加雷同时教授所有的年级,在我十岁的时候,她开门见山地告诉我:我是一个天生的艺术家。我十二岁时,她把我画的无数张沉船素描都挂到礼拜堂的墙壁上,并且邀请了整个海岛的人来参观“画展”。凯特花二十五美分买了一张。“我的那幅画,你买去挂在厨房里的那幅画,还在吗?”“我还保留着。现在挂在‘美人鱼的故事’那个店里。”当我们经过凯特家门前的车道时,我注意到一个写着“美人鱼在此经过”的牌子钉在信箱旁边的柱子上。几秒钟之后,我们在母亲住的房子前减缓了车速。像大多数海岛上的房子一样,母亲的房子也是18世纪20年代潮水别墅的式样。房子建造在脚柱上,周围是一大片棕榈树林,还有老虎窗、黑色的百叶窗以及一条横跨屋前的宽敞的门廊。这座房子一向都是葱绿色的,但是,现在却变成一种褪了色的浅绿。院子里,刺叶丝兰和圆币草四处丛生,院子中央竖立着母亲那令人震惊的浴缸石窟。十多年前,她找舍姆帮忙,将一个浴缸竖着埋进地里,由于舍姆没有马上领悟她的意图,他把带水龙头的一端留在地面上。母亲照样将它利用起来了,她把一座马利亚的混凝土雕像放在拱形浴缸下面。现在,浴缸上锈迹斑斑,水龙头上还绑着一些塑料花似的东西。当我第一次看到浴缸的时候,我对母亲说,难怪人们说马利亚的雕像会流泪,因为她的虔信者们品位太差。当然,迪伊认为这个浴缸圣母像棒极了。车慢慢地停住了,贝恩从后面跳下来,我看到赫普吉巴站在门廊上。她身穿一条非洲式长裙——猩红和橘黄相间的印染布长裙一直垂到她的脚踝上,头上绑着一块配套的头巾。她站在那里,高大魁梧、光彩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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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美人鱼椅子(13)    
“嗬,那不是我们的霍屯督族女王嘛!”凯特一边朝她挥手一边说道。她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胳膊上。“杰茜,如果你母亲说鱼会飞,你就点点头说:是的,夫人,鱼会飞。’别跟她争辩任何事情,好吗?”“有些鱼确实会飞,”贝恩说道,“我在一本书里看到过一张图画。”凯特没有理会她。她用眼睛盯着我的脸。别让她生气。”我抽开身。我没有打算让任何人生气。”赫普吉巴从门廊台阶上走下来迎接我,她身上带着一股秋葵荚的香味,我知道她为我们做好了晚饭。“我们哈高兴见淘你。”她说道,像过去见到我时一样,用格勒语跟我打起招呼来。我微微一笑,目光越过她,朝那扇透出光线的窗户望去。我注视着木制窗框,窗框上的木头已经开始裂了,我看到了玻璃上的一小块熠熠发光的污迹,眼泪涌上来,令我无法掩饰。“好家伙,这是怎么回事?”赫普吉巴说道,将我一把搂进她长裙上令人晕眩的图案里。我从她的怀里挣脱出来。我突然意识到,这是一个荒唐的问题。我可能已经说:嗯,首先,房子里有一个蛋黄酱瓶子,里面装着我母亲的手指;但是,那可能很无礼,也不公道,而且,我这会儿想到的并不是我母亲。而是我的父亲。我最后一次见到约瑟夫·杜波依斯,他正坐在那个窗口上削一个苹果,他是不会把苹果皮削断的——这是他一系列著名把戏中的一个小伎俩。他正在做一个“旋转女孩”。那天晚上,我坐在地上的一小片灯光里,目不转睛地望着苹果皮从他的刀刃上旋转出来,紧张地想知道他能不能一路削到底。当他削到最后一圈的时候,我坐起身来,跪着。如果他削成功的话,我便可以把这个红色螺旋,同他过去做的那些“旋转女孩”一起,挂在我卧室的窗户上。所有的“旋转女孩”都用缝纫线挂起来了,她们在玻璃窗前上下摆动着,腐烂皱缩的程度各不相同。
“送给我的旋转女孩一个‘旋转女孩’。”他说道,一边唤着我的昵称,一边把苹果皮放在我张开的手掌上。那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飞奔着回到自己的房间,我没有回头,也没有告诉他,在这个仪式中,我最喜欢的部分就是他管我叫他的旋转女孩。我想象自己是他的一个杰作,窗口上的苹果皮构成了一幅奇怪的静态自画像。凯特看到我的眼泪,咔嗒咔嗒踩着高跟鞋走上了台阶,在我的头顶上挥舞着双臂。她使我联想起了蹼趾秧鸡,沼泽地里最吵闹的一种鸟,母鸡般大小。她还没有开口,我已经感到自己对她的怒气消失了。“杰茜,我太唠叨,说话又不中听。你当然不会进去惹你母亲生气。我——”“没事,”我说,不是因为那个。真的。”贝恩拖着我的手提箱吃力地走上台阶。她把箱子放在门旁。我感谢了她们,告诉她们可以离开了,我会没事的。我说自己是因为太疲劳了才哭的,仅此而已。她们坐着高尔夫球车离开了,车子笨拙地从一连串树根上越过去——“海岛道路减速器”,凯特这样称呼它们。我跟自己说,我该进去了,但是,我在门廊上又站了几分钟。风已经变得阴冷,夹杂着沼泽地的气息。我等待着心中那一份不可名状的感触慢慢淡去——完成一次小小哀伤的洗礼。
6
他俯卧在教堂的地上,两臂伸出形成十字架状,这是为了惩罚他在一个小皮笔记本里所写的东西。修道院副院长塞巴斯蒂安神父在修道院礼品店的柜台上发现了笔记本,当时,他刚离开几分钟,指给一位游客礼品店后面的盥洗室,然后回答了另一位游客提出的关于店里出售的手抛渔网的问题:“修士们编织渔网多久了?他们是从岛上居民那里学来的手艺,还是从康沃尔郡带来的?他们卖渔网的钱能够维持修道院的开销吗?”他现在希望,他要是没有在那个人身上花费那么多时间就好了。今天是圣灰星期三,时值二月,他隔着身上穿的黑色戒袍,感觉到地上很寒冷,甚至有些潮湿。教堂正殿的两侧,面对面排列着唱诗班的座位,此刻,他正俯卧在唱诗班座位中间的走道里,聆听修士们唱晚祷歌。蒂莫西修士像大堂歌手一样低吟着:“童贞马利亚,您是仁慈的、甘饴的。”当他们诵唱完了《又圣母经》,他听到装有铰链的唱诗班座位被抬起时发出的啪啪声响,然后,一阵疲惫的拖着脚走路的声音,修士们排成一列等待修道院院长施圣水。最后,所有的灯光都熄灭了,只有修道院院长座位附近的一盏灯还亮着,托马斯修士几乎被遗留在黑暗里,在一片无边无际的沉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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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美人鱼椅子(14)    
他今年四十四岁,是修道院里最年轻的修士,也是新来的,一个发过暂时誓愿的所谓初级修士。离他发终身誓愿——至死不渝——只有四个月之遥了。他脑袋里在想什么——在礼品店里向那男人解释,好像他已经在这里待了半辈子似的?他竟然滔滔不绝地解释起手抛渔网来。他趴在地上,诅咒着自己。塞巴斯蒂安神父因此得到了一个机会,翻看他的笔记本,对他的精神状态产生了警惕。塞巴斯蒂安神父其实应该去当海军,而不是做修士。他把这件事捅到了修道院院长那里。院长非常老派、保守,一个十足的爱尔兰人。托马斯被召到了他的办公室,召到了那个令人生畏的教皇领地——他有时这样认为。结果,他这会儿便趴到了地上。他已经被院长至少教训十几次了,但是,这是他第一次受到惩戒。趴在这里,似乎并不那么糟糕。他将会待在这里,直到院长觉得,他对怀疑的危险性做出了足够的思考,才会派人把他放走。他已经在这里待一个小时了,也许更久。教堂的地板闻上去有一股墨菲油皂的味道,还有一种酸溜溜、有点像有机肥的臭味,他意识到,那是沼泽地里的淤滩泥和花园里的肥料两者的混合物。在过去的五十年里,这种混合物被修士们脚上穿的鞋带进来,然后残留在木地板上肉眼看不见的缝隙里。在这块纯净之地上——当他们都想象自己通过永无间歇的吟咏和祈祷而沉浸在神圣之中的时候——到处隐藏着泥巴和牛粪。你绝对想象不到,这使他感到多么开心。托马斯修士曾经梦见过耶稣的脚——不是他的殉难十字架,不是他的复活,也不是他的圣心,而是他的脚。
教堂地板上散发出来的气味,甚至在他梦中出现的上帝的脚,不知为什么,都能够使他以更加尊崇的态度看待宗教。其他的修士们,比如塞巴斯蒂安,可能指责地板缝里的集结物是非神圣之品,但是,托马斯趴在那里,忽然意识到,他鼻中闻到的东西,实际上是一种熠熠闪光的最纯洁的美,而且令人震惊得神圣。他闻到了大地。他已经在南卡罗来纳州这个小岛上的圣女茜娜拉修道院生活近五年了,每一年都是一根黑暗、难啃的骨头。仍然没有啃到让他看到光明的骨髓,他心想。当然,他偶尔会突然感到一束光芒从天而降,照临他的心房。就像在一分钟前,当他忽然嗅到那种气味的时候。在他的另外一个生活结束之后,那个同他的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在一起的生活,他感到自己不可救药地被一种力量驱动着。有的时候,他的探索似乎是不可能的,仿佛一只眼睛试图向里看,想看到自己一样。迄今为止,他唯一弄明白的道理就是:上帝似乎悄然地无处不在,而且令人意想不到的普通。仅此而已。他的真实姓名叫惠特·奥康纳。从前,在另外一个生活里,他是罗利市的一名律师,代表不同的环境保护组织,阻挠房地产开发商和工业污染者。他曾经拥有一栋砖房子,一个漂亮的院子,以及怀孕七个半月的妻子琳达。她在一名牙齿矫正医生的诊所里工作,担任办公室经理,但是,她想待在家里带孩子,虽然那种做法并不时兴。他正喜欢她这一点——不赶潮流。他们在杜克大学相遇,她毕业典礼后的第一个星期天下午,他们在北卡罗来纳州弗拉特罗克附近她家乡的一个卫理公会小教堂里结了婚,他们从此再也没有分开过,直到I-77公路上一辆卡车的轮子在她汽车的前面飞出来。处理现场的医务人员反复地告诉他,她很快就去了,好像这能给他带来一些安慰。
他被抛弃的感觉深不可测——不仅被琳达和未来的家庭抛弃了,而且被上帝抛弃了,那个他真正信赖的上帝。那是一个人在遭受巨大痛苦之前的信赖。琳达在她去世的那一天,从办公室打电话给他,告诉他:她肯定他们将会有一个女儿。在此之前,她始终没有感觉自己会生男孩还是女孩,虽然他本人一直相信是个男孩。那天早晨,当她淋浴的时候,她忽然感觉到了。她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腹部,便知道了。这会儿,他回忆起这往事,脸上露出了笑容,他用嘴唇轻轻地吻了吻地面。葬礼之后,他从法医那里得知,她说得没错。他不能确切地记得,他最初是什么时候想起要到这里来的,但是,那大概是在她去世一年之后。他寄来了他的洗礼和坚信礼记录,两位牧师的推荐信,以及一封仔细斟酌过的长信。但是,大家仍然认为,包括院长在内,他是在逃避悲痛。他们压根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一直紧抱着自己的悲痛不放,几乎到了爱上它的地步。长期以来,他拒绝放弃它,因为放弃它,就好像放弃了琳达。有些时候,他真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将赌注押在这些老头子身上。一些老头子的性情乖戾,他必须刻意地回避他们。至少有四个人是推着助行器蹒跚移步的,而且永远居住在医务室里。还有一名修士,费边修士,他总是给教皇写信,抱怨其他修士的行为,并且把抄印件张贴在走廊里。巴兹尔修士患有一种稀奇古怪的抽动症,在唱诗班合唱的时候,或者在一些不寻常的圣祭时刻,他总会大声喊出“密普!”密普。那是什么意思呀?起初,托马斯真觉得受不了。但是,巴兹尔起码很和气,不像塞巴斯蒂安。托马斯不是那种将修道院罗曼蒂克化的人,即使是的话,那幻觉在头一个星期里也已经化为泡影了。总而言之,他的悲痛落入了一个更大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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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美人鱼椅子(15)    
“我到这里来,不是为了寻找答案,”在第一年里,他在自己的笔记本中这样写道,“而是为了在一个没有答案的世界里找到一种生存方式。”老实说,他在头三年里曾经被拒绝过三次,直到修道院院长多姆·安东尼最终接受了他。托马斯心里清楚,这并不是因为院长改变了主意,而是因为他终于将他磨烦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需要一个年轻人。他们需要有人能攀梯子,爬到教堂的木扶壁里换灯泡;需要有人会摆弄电脑,知道“reboot(重新启动)”一词并不意味着把你的鞋再穿上,就像几位修士认为的那样。但是,主要的原因是,他们需要有人驾驶修道院的小船,到小溪中去测量白鹭蛋、计数幼仔,并且测量水的含盐度——这是修道院为了获得额外收入,同南卡罗来纳州自然资源部签订合同承接下来的工作。托马斯喜欢这份工作。他喜欢消失在白鹭栖息地里。他的胳膊肘处开始有些酸痛。他调换了一下姿势,将脑袋转到另一个方向。他重新看到了教堂,像一只老鼠看到的那样,像一只甲虫看到的那样。他没有再移动脑袋,只是转动眼珠,朝天花板上望去,他感到自己正躺在世界的底部,朝上张望着。所有阶梯的起点处——叶芝不是那样说的吗?他在这里花很多时间读书——特别是诗歌,他正在系统地阅读图书馆里所有的诗集。他最喜欢叶芝。他躺在地上,感到自己非常微不足道。他忽然想到,所有妄自尊大的人们——国会里的人们、梵蒂冈的人们、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人们——都应该在这里躺一会儿。他们应该躺在这里朝上看,看看一切是多么不同。来这里之前,他承认,他曾经相当自负。那些他受理过的案子——好多都是备受社会关注的事件——使他时常出现在州内报纸的头版上,他有时仍然对那个生活感到留恋。他记得,有一次,他成功地阻挠了一家大型垃圾处理公司从纽约市把下水道淤泥运进来,此事使他出现在《纽约时报》上,他还接受了许多电视采访。他对此感到洋洋得意。
到这里来定居的那天,他站在渡船上,想到了古希腊神话中的冥河,想到渡船手正在引导他渡过最后的关口。他想象自己正在从旧生活中死去,来到彼岸的一个新生活,这个隐蔽在海水中央、远离人世的生活。这虽然荒唐,太过戏剧化,但是,他喜欢这比拟。然而,并不是海水,而是树木,那些长年经受海风吹袭、已经变得虬曲盘绕的树枝,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一看到那些树木,便知道这是一个艰苦的地方、一个需要顽强意志的地方。毫无疑问,他获得托马斯修士这个名字,是因为自己是一位身居修道院的怀疑者。这样命名不过是搬弄俗套罢了,但是,他还是接受了。他怀疑上帝。也许他会发现,从来就没有上帝。或者,他将失去一个上帝,找到另外一个上帝。他不知道。除此之外,他感觉上帝的存在,就像患风湿病的修士们从他们的关节上感到雨之将至一样。他只感觉到了上帝的暗示。他在自己笔记本的第一页上写上了“有争议的问题”几个字,以纪念撰写过同名著作的托马斯·默顿修士。他向多姆·安东尼指出了这一点作为某种辩解,但是,那也无济于事。如果你要离经叛道而不受谴责的话,你必须等到自己死后很久,人们接受了所谓的异端邪说,才会重新发现你。他试图回忆笔记本中给他带来了最多麻烦的内容。大概是那些使他半夜醒来的问题吧。他会坐在房间里,敞开窗口,一边倾听公牛湾里的浮标发出的雄浑音乐,一边把那些问题都写下来。关于邪恶的问题,如果没有上帝的共谋,邪恶是否能够存在;尼采的关于上帝已经死亡的断言,以及上帝并不是天国里的一个具体形象,而只是人类天性中的某种引导力量。一想到修道院院长读到了这些东西,他心中便感到一阵恐慌。他想站起来去找他,向他解释。但是,他能说什么呢?外面起风了,大风从海湾里吹来,拍打在屋顶上。他想象海面上风吹浪涌。修道院的钟声响起来,召唤修士们就寝,告诉他们“大沉默”开始了。他不知道,院长是不是把他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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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美人鱼椅子(16)    
教堂里到处布满了阴影,长条玻璃窗已经全黑了。他想起了圣坛后面的小礼拜堂,里面的美人鱼椅子摆在铺着地毯的高台上。当没有游客的时候,他有时喜欢到那里去坐在椅子上。他始终感到奇怪,他们著名的小圣女茜娜拉,为什么以美人鱼的形式被雕刻在椅子上,而且是一个半裸的美人鱼。他对这个造型毫无异议,他其实很欣赏它。只是如此突出美人鱼的乳防,实在不像本笃会修士的做法。自从他看到美人鱼椅子的那一刻起,他便爱上了茜娜拉,不仅因为她在海中神话般的生活,还因为她的另外一段传奇:她听到了白鹭岛人的祈祷,不单把他们从飓风中拯救出来,还使他们免遭高尔夫球场开发扩张的困扰。开始的时候,当他坐在美人鱼椅子上,他总是想起他的妻子,想起与她莋爱的情景。现在,他可以一连几个星期不去想她了。有时,当他想到莋爱,那也只是同一个普通女人而已,只是一个女人罢了,根本不是琳达。当他作为试修生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放弃性事并不困难。他那时觉得,除了琳达,他不可能同任何人亲热。她披散在枕头上的头发,她身上的气味——都一去不复返了。性事也去了。他任它去了。他感到丹田处一阵紧缩。他以为性欲会一去不复返,真是太荒唐了。某些事情可以在地底下隐蔽一段时间,也可以像修士们系在手抛渔网上的铅坠一样沉进水里,但是,它们不会永远待在下面。沉下去的注定要浮上来。这个他无意中想出的双关语,几乎让他笑出声来。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对性事想得太多了。过没有性的生活,已经成为一种真正的牺牲,但是,这并没有使他感到神圣,他只感到被否定了,更像一名守身难熬的普通修士了。他六月份就要发终身誓愿了。然后,也就没什么好想的了。当脚步声终于传来,他闭上了眼睛,待脚步声停下来,他才重新睁开。他看到了一双锐步鞋的鞋头和拖到鞋面上的戒袍下摆。修道院院长开口说话了,他的爱尔兰土腔多年来丝毫未改。“我希望你已经好好思过。”“是的,尊敬的神父。”“那么,没有过分严厉吧?”“没有,尊敬的神父。”托马斯不知道多姆·安东尼今年多大年纪,但是,当他这会儿低头朝下望的时候,他看上去非常苍老,脸上的皮肤一堆堆地从下巴和面颊上耷拉下来。有的时候,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就像是从一个古老永恒的世界里蹦出来的。有一次,在礼拜日早会上,他手持权杖,坐在自己宝座似的椅子上,说道:“在圣帕特里克把蛇从爱尔兰驱赶出去的同时,他将所有的异教徒老妇人都变成了美人鱼。”托马斯觉得这很怪诞——有一点儿荒唐离奇。院长确实这样相信吗?“去睡觉吧。”多姆·安东尼说道。
托马斯从地上站起身,走到教堂外面,夜晚在风中摇荡。他将头罩翻起盖在头上,穿过修道院的中央地带,朝着一片散布在沼泽地边缘上、虬曲的橡树下的复式屋舍走去。他沿着小径,向他和多米尼克神父共住的屋舍走去。多米尼克是修道院的图书管理员,也是这里的“弄臣”(“每个宫廷都有自己的弄臣。”多米尼克喜欢这样说)。他渴望成为一名作家,晚上打字的声音吵得托马斯睡不着觉。托马斯不知道多米尼克在屋舍的另一头在写什么,但是,他感觉好像是一个谋杀侦探故事——一位爱尔兰修道院院长,死在修道院的食堂里,他是被自己的玫瑰念珠勒死的。诸如此类的东西。小径的两旁铺设着刻有耶稣受难十四处苦路像的水泥石板,他从石板中间走过,穿行在海上吹来的一缕缕雾气中,他忽然想到了多米尼克,多米尼克有一次在几处苦路像上画上了笑脸。毫无疑问,多姆·安东尼惩罚他首先擦洗了这些石板,然后擦洗了唱诗班座位,而其他人在观看电视上的《音乐之声》。他为什么不能像多米尼克那样惹麻烦呢——为一些滑稽可笑的事情?为什么一定要为了他写在笔记本里的那些关于生存的废话?有一段时间,他以为那张他用来做祈祷书书签的棒球卡片会给他招来麻烦,但是,显然没有人在意,包括院长在内。托马斯吃惊地意识到,他多么怀念像棒球这样平常的事情啊。他偶尔会在电视上看一场球赛,但是,那不一样。戴尔·墨菲去年一共击出四十四个本垒打,而他只看到了一个。那张棒球卡片是琳达在他们一起度过的最后一个圣诞节送给他的。埃迪·马修斯,1953——天知道她花了多少钱才搞到这张卡。他很羡慕多米尼克。多米尼克少说也有八十岁了,除了在唱诗班里,他整天戴着一顶破草帽到处跑。是他说服了修道院院长,在音乐室里安放了一台电视机。有一次,在“大沉默”之后,他来敲托马斯的房门,试图说服他一起溜到音乐室去,观看一个关于拍摄《体育画报》泳装刊的特别节目。托马斯没有去。他后悔至今。他马上就要到自己的屋舍了,他突然停住脚步,感觉自己好像听到了一个声音,一个女人在远处呼唤的声音。他朝东边的白鹭栖息地望去,戒袍在他的腿上拍打着。一只夜莺啼叫起来。海岛上那个守护奴隶墓地的格勒女人赫普吉巴·珀斯泰勒曾经告诉他,夜莺是死去亲人的灵魂。他当然不相信这个,他也相当肯定她自己也不信,但是,他愿意去想象,那是琳达在歌唱。此刻,正是她的声音在远处呼唤。托马斯在脑海中勾画出他的妻子——或者,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穿着游泳衣站在那里的样子。他想象着她大腿内侧的那个部位,就在她膝盖的上方,那里柔软的肌肤。他想亲吻那个地方。他站在一棵压弯的树木下面,在这“大沉默”中,正在思考着投入生活,然后超脱生活。然后,他又听到了那个声音——一个女人的呼唤声。不是鸟在歌唱,不是风在呻吟,而是一个女人在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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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美人鱼椅子(17)    
7
房子里充满了秋葵荚的味道,味道浓厚得好似一条条绿色的绳索,你可以攀援着从厨房的一端荡到另一端。我将手提箱放在米色地毯上,沿着走廊来到母亲的卧室。我大声叫道:“母亲?是我,杰茜。”我的声音听上去粗糙而疲倦。她不在床上。毛毯被掀起来了,白色的床单揉成一团,好像孩子们在上面发疯地乱蹦乱跳过。浴室的门紧闭着,灯光从下面的门缝里透出来。我一边等着她出来,一边抻抻自己酸痛的肩膀和脖子。一双破旧的毛巾布拖鞋底朝天地扔在地毯上,地毯是米色的,同起居室里地毯的颜色一样。母亲不相信非米色的地毯。墙壁和窗帘也不能是其他颜色,只能是纯白色、乳白色,或者象牙色。她倒是相信房子的外表应该漆成绿色,但是,房子里面的东西,大概就只能是自来水的颜色了。一种鲜血流尽、没有任何生命气息的颜色。我注视着那张四周围着皱褶裙布的老式梳妆台——裙布原来就是乳白色呢,还是由于年深日久由纯白色变成了乳白色?在梳妆台的中央,摆着母亲的陶瓷圣母像,圣母让胖乎乎的耶稣骑坐在自己的胯上,脸上流露出一副产后忧郁症的表情。圣母像的旁边是我父亲在他的船上拍的一张照片。海水是深蓝色的,在他的身后永远地流动。我没有去想母亲在浴室门后是多么安静,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我又重新走进了她的生活,走进了这个房间,到她总在我心中搅起的矛盾漩涡中挣扎,那爱与憎的矛盾心理。我仔细察看她床头柜上摆放的东西:她已经用旧了的红色玫瑰念珠、两瓶处方药、一卷纱布、胶带、剪刀和一个数字钟。我意识到,自己正在寻找那个蛋黄酱瓶子。它不在房间里。“母亲?”我敲了敲浴室的门。里面传来一阵可怕的寂静,然后,一丝淡淡、黏黏的焦虑从门后面渗透出来。我扭动门把手,走了进去。
窄小的浴室里压根没有人。空空如也。我走进厨房——这个永远一成不变的房间似乎已经魔术般的被固定住了,走进去就像无意中走进了五十年代。同一个开罐器挂在墙上、公鸡主题的罐子、铜制茶壶、锡制面包盒子,还有放在木头架子上的茶匙。挂在冰箱旁边的壁钟是一只黑猫的样子,钟摆是摇动的猫尾巴。那是永垂不朽的卡通猫费利克斯。我希望看到母亲正坐在富美家贴面餐桌前吃秋葵荚汤,但是,这个房间也是空荡荡的。我匆忙穿过饭厅,查看了另外两间卧室——迈克和我的老房间。赫普吉巴在这里的时候,她肯定还在家——那是,十分钟之前?我回到厨房,想找赫普吉巴的电话号码,但是,当我伸手拿电话的时候,我注意到后门半掩着。我抓起一只手电筒,走到房后的台阶上,用手电筒的光束在后院里扫来扫去。母亲蓝色浴袍上的腰带绕成一团,丢在最下面的一级阶梯上。我走下去,把它捡起来。风力已经加大。风把腰带从我手中一下子刮走了。我望着腰带抖动了一下,然后,飘舞着消失在黑暗中。她到哪里去了?我记起迪伊五岁那年,在北湖商场里,她不知什么时候从我身边溜走了。我惊慌极了,但是,随即感到一阵近乎超自然的镇静,内心里一个声音告诉我,发现迪伊的唯一方法,就是像她一样思考。我于是坐在一张长凳上,像迪伊一样思考起来,然后,我径直走到儿童鞋店,发现她在一堆“芝麻街”网球鞋中间,正试图把伯特和厄尼穿到她的小脚丫上。我知道母亲只喜欢一样东西,像迪伊喜欢伯特和厄尼一样。我找到了后院深处那条通往修道院的小径。小径虽然不长,但是,它蜿蜒穿过郁郁成荫的蜡香桃木、月桂树和一丛丛露莓的残藤老枝。修士们在修道院的院墙上砸开了一个粗糙的豁口,这样,当母亲过来给他们煮饭的时候,她就不用一路绕到正门才能进来。他们管那个豁口叫“奈尔的大门”。当然,母亲觉得很受用。她起码告诉了我五十次。我穿过豁口,喊着她的名字。我听到一只动物在灌木丛中发出沙沙声响,随后是一只夜莺的啼叫,然后,风停息了片刻,我听到了远处大海的汹涌澎湃——永无止息的打击乐。母亲用脚踩出了一条小径,一直通到修道院和修士们住的屋舍之间的那条小路。我顺着小径朝前走去,不时地停下来呼唤她的名字,但是,风似乎把我的声音迎面吹回来了。月亮已经升起来了,低低地挂在沼泽地的上空,宛如一个美轮美奂、清澈透明的圆盘。当我看到修道院后面的时候,我关掉手电筒,跑了起来。周围的一切从我身边掠过——标示耶稣受难十四苦路像的小牌子、一缕缕薄雾、海风以及高低不平的路面。我旋风般的跑过修士们在里面编织渔网的灰泥墙房子,门上的牌子写着FORTUNA,MARIA,RETIANOSTRA——祈福,马利亚,我们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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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美人鱼椅子(18)    
圣女茜娜拉的雕像坐落在教堂旁边的一个用院墙围起的花园里。我穿过花园大门,走进了满园的玫瑰丛中,光秃秃的玫瑰树枝七竖八翘,在远处的院墙上投下枝形烛台般的影子。当修士们设计花园的时候,他们将圣女茜娜拉的雕像竖立在花园的中心,四周均匀分布的六条甬道一直通到茜娜拉身边。她看上去像一个宏伟绚丽的大花轮的轴心。我小时候常到这里玩。当母亲在修道院厨房里辛勤劳作的时候,我就到这里来,从花丛中摘下几十朵玫瑰花,将花瓣装满一个香草篮子——五颜六色的——然后,我用这些花瓣来举行秘密仪式,将它们撒在教堂后的沼泽地里,撒在几棵庄严的老橡树下,还撒在美人鱼椅子上,冥冥之中,我觉得美人鱼椅子是一个最神圣的地方。这是我的葬礼游戏,是父亲去世之后我再三举行的一个庄严仪式。花瓣是他的骨灰,我以为自己正在以这种方式跟他道别,但是,事实可能正好相反——我在努力地抓住他不放,把他藏在只有我知道的秘密地点。几星期之后,我会发现那些花瓣变成了一堆堆枯黄的碎片。夜晚似乎变得透亮了一些,仿佛风把一部分黑暗吹走了。我静静地伫立着,让目光从玫瑰花丛上方扫过,沿着洒满月光的甬道望去。没有母亲的影子。我要是打电话给赫普吉巴和凯特就好了,而不是跑到这里来浪费这么多时间。我非常肯定她会在这里,比迪伊会在鞋店还肯定。大约在她开始在厨房工作的同时,母亲就自告奋勇地成为了雕像的守护者。她时常吃力地提着一桶肥皂水到这里来,把雕像上的鸟粪洗掉,她还用一种闻上去像橘皮和酸橙的膏剂,一年给雕像打四次蜡。她到这里来倾诉自己生活中的种种苦恼,而不是去教堂诉诸上帝。在等级制的圣徒世界里,茜娜拉实际上是一个无名小卒,但母亲相信她。她喜欢讲述我出生的故事,作为茜娜拉具有神力的见证。我在她的子宫里颠倒过来,生产的时候卡住了。她祈求茜娜拉保佑,茜娜拉立即把我反转过来,我于是头朝下蠕动进这个世界。花园中心的雕像看上去像一株雄蕊,耸立在冬天里凋零的一枚巨型花朵的中央。我忽然想到,茜娜拉曾经以同样的方式看顾过我的童年,她的影子一直笼罩在九岁那年出现在我生活中的一片空虚之上。有一次,我和迈克给雕像穿上了一套两件头的游泳衣、太阳眼镜和金色假发,我们因此受到了最严厉的惩罚。我们把游泳衣的下身剪成两截,用大头针钉在她的臀部上。一些修士觉得这装扮很滑稽,但是,母亲却被我们的不恭敬气得哭了起来,惩罚我们在一整个星期内每天写五百遍《上帝的羔羊》:“上帝的羔羊,消除世上的罪恶,对我们心存怜悯。”我并没有感到懊悔,只是觉得很迷惑,好像自己背叛了茜娜拉,同时又解放了她。
我站在花园的后部,正在考虑母亲不在这里我该怎么办,我听到了一阵细微的刮擦声从茜娜拉雕像的方向传来,好像一只小鸟正在耙地找虫子吃。我从雕像背后走过去,母亲就在那里,她正坐在地上,身边放着一只蛋黄酱瓶子,一头白发在黑暗中亮成一团。她身穿一件纱线长浴袍,外面披着一件实用的深蓝色外套,她叉开两腿坐在那里,样子就像一个坐在沙里玩耍的孩子。她正在使用一把像不锈钢汤勺似的东西,用左手在泥地上挖着。她右手上的绷带看上去像小孩子的棒球手套那么大,上面沾满了泥土。她没有看到我;她完全沉浸在她正在做的事情当中。我盯着她的身影看了几秒钟,找到她的宽慰,一时间又变成了新的恐惧。我说:母亲,是我,杰茜。”她猛地抬起身来,汤勺掉在她的大腿上。“耶稣,马利亚,约瑟夫 !”她叫道,你把我吓死了!你到这儿来干什么?”我在她的身边坐下。“我到这儿来找你呀。”我回答道,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自然、不动声色。我甚至尝试着笑了笑。“噢,那你找到我了。”她说道,然后捡起汤勺,继续在雕像底座旁边挖出的老鼠洞里挖起来。“好了,我们知道我在这里干什么了。那么,你在这里干什么呢?”我问道。“这跟你没什么关系。”那天,当我在鞋店里找到迪伊的时候,我抓住她的肩膀,真想因为她把我吓成那样而朝她大喊一通,此时此刻,同样无端的愤怒在我的胸中翻腾。我想使劲地摇晃我的母亲,直到她的牙齿都叽里咕噜地掉出来。“你怎么能这么说?”我不客气地说道,赫普吉巴肯定告诉你我回来了,还没等我进家门,你就跑走了。你也把我给吓死了。”“啊,看在上帝的分上,我没想吓唬你。我只是需要把这东西处理了。”这东西。这东西是什么?我打开手电筒,把一束光线照在蛋黄酱瓶子上。她那被切断的手指躺在里面。手指看上去很干净,指甲显然用锉刀修整过。我把瓶子举到眼前,看到伤口边缘的皮肤已经收缩,一根白色的骨头支出来。我感到一阵恶心,类似早晨的感觉。我闭上眼睛,没有说话,母亲继续在冰冷的地上挖着。我终于开口说道:我不知道你在这里做什么,但是,你身体不适,你需要跟我回家去。”我突然感到两眼模糊,精疲力竭。“你说我身体不适是什么意思?”她说,我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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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美人鱼椅子(19)    
“真的吗?从什么时候起,你故意把自己的手指切断,还算是一切正常?”我叹了口气。“我的上帝呀!”她猛地朝我转过身来。“为什么你不去拜访别人?”她用伤人的语调说道,没人请你回来。”“凯特让我回来的。”“凯特最好少管别人的闲事。”我用鼻子哼了一声。“哦,那你就等着吧。”我听到她的喉咙深处发出了一声笑声,那是我已经好久没有听到的令人心醉的声音。不知为什么,那声音将我心中那堵愤怒的小墙一下子推倒了。我将身体挪过去,我俩的肩膀挨在了一起,我把手放在她仍然握着汤勺的手背上,我以为她会把手甩开,但是,她没有动。我摸到了她手上凸出的细骨头和纵横交错的血管。“我很抱歉。为了所有的一切,”我说,我真的很抱歉。”她转过身来望着我,我看到她眼里涌出了泪水,两眼像镜子一样闪亮。她是女儿,我是母亲。我们颠倒了自然秩序,我无能为力,无法将它矫正过来。想到这个,我心中一阵刺痛。我说:告诉我。好吗?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对自己做这种事。”她说:“乔——你的父亲,”然后,她的下颚垂下来,好像他的名字压在她的嘴上太过沉重。她望了望我,又试着开口。“多米尼克神父……”她说道,但是,她的声音渐渐地消失了。“什么?多米尼克神父怎么了?”“没什么。”她说,不再说下去。我想象不出她心中隐藏着什么样的痛苦,或者,多米尼克神父与此有什么关系。“我今天没有领圣灰。”她说道,我想起来,我也没有。自从我父亲去世之后,我今天是第一次没有去参加圣灰星期三的礼拜。
她捡起汤勺,重新挖起地来。“泥太硬了。”“你准备把你的手指埋葬起来吗?”我问道。“我只是想把它放在一个洞里,用土埋起来。”你母亲如果说鱼会飞,你就说,是的 ,夫人,鱼会飞。我从她手上把挖土工具拿过来。“那就这么着吧。”我接着她在雕像底座旁边挖开的洞继续挖起来,一直挖到大约六英寸深。她拧开瓶盖子,拿出自己的手指。她将手指举起来,我们两人一起望着它,母亲的脸上带着一种阴沉的敬意,而我却感到无可奈何,近乎麻木。我们正在埋葬我母亲的手指,我跟自己说。我们在花园里埋葬一只手指,而且,同我父亲有关。同多米尼克神父有关。我觉得,我们甚至可能把手指尖点着,让它像一根小蜡烛般燃烧,我一点都不会觉得更奇怪。母亲将她的手指放进洞里,指节朝上,她用自己那只没受伤的手指沿着断指轻轻地抚摸着,然后,用挖出来的泥土把断指埋上。我望着断指消失了,脑子里留下了一个形象,地上出现了一张小嘴巴,张开又合上,将我母亲不能再容忍的自己的一部分吞噬掉了。地上铺满了干枯的玫瑰花瓣,宛如蜡烛上滴落的红色火焰。我用手轻轻地抓起一把。“记得你本是尘土,终将归于尘土,”我说道,把一枚花瓣按在母亲的前额上,然后,按了一枚在自己的头上,“现在,你领过圣灰了。”母亲朝我微微一笑。花园里一片寂静,然而,我们谁都没有听到他的到来,一直到他即将走近我们的身旁。我和母亲同时抬起头来,看到他从雕像背后走出来。他从黑暗中走出来,穿着戒袍,身材修长,一张脸在透明的夜色中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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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急忙站起来,母亲仍然坐在地上。那修士低头望着她。他起码有六英尺一二身高,面容清瘦,脸上带着一副运动员全神贯注的表情,他也许曾经是一名游泳健将,或者是一名长跑运动员。“奈尔?”他说道,你没事吧?”他没有问我们在干什么,两人在黑夜中坐在地上,身边摆着一把汤勺、一只空蛋黄酱瓶子和一堆新挖出来的泥土。“我很好,”母亲告诉他,我就是来看看圣女。”他一边朝她微笑,一边将头罩推到脑后。那是一个多么自然、富有感染力的微笑啊。我看到了他一头修剪整齐的黑色短发。他望了一眼母亲绑着绷带的手。“我对你的受伤感到很难过。我们在弥撒时为你祈祷了。”他朝我转过身来,我们对视了几秒钟。在明亮的月光中,我注意到他的眼睛是淡蓝色的,脸上的皮肤晒得黝黑。他身上有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童稚气,但是,还有另外一些东西,我觉到那是一种严肃、炽烈的东西。“托马斯修士。”他说道,又微笑了一下,我感到胸口一阵奇怪的悸动。“我是奈尔的女儿,”我回答道,杰茜·沙利文。”后来,我反复回忆过那次相遇。我告诉自己,当我遇到他,我身体细胞里所有黑暗的小烛芯都燃烧了起来,注意到了他的存在——那个你正在期待着的人,但是,我不知道真是那样,还是我让自己相信是那样。我敢肯定,我为我们的初遇添加了过多的想象。但是,我确实感到了胸口一紧;我见到了他,一切都无法改变了。母亲挣扎着想站起来,他朝她伸出手将她拉了起来,直到她站稳了,他才把手松开。“现在谁给你们煮饭?”她问他。“蒂莫西修士。”“啊,怎么是他呀!”她叫道,“我觉得他是一个很好的食堂帮手——摆桌子和灌牛奶罐,他都做得很好——但是,他可不会煮饭。”“他当然不会,”托马斯说道,“这就是为什么院长挑选了他。他今天做了一个非常神秘的焙盘菜。我们大家都不得不提早过守斋节了。”母亲用她的那只没受伤的手,开玩笑似的推了他一把,我看出了修士们对她的喜爱。这令我感到很吃惊。我本来以为,她只是一个令人头痛的修道院吉祥物,但是,修士们也许不这样认为。“别担心,”她对他说,我过几天就回厨房了。”“不,你不能,”我过于急躁地说道,“你的手可能需要几个星期才会好起来呢。”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托马斯说:“几星期!那时候我们都该饿坏了。虽然守斋会让我们变得神圣而纯洁,但是,我们会饿得骨瘦如柴的。”“我会带杰茜来,”母亲说,她会帮我煮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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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美人鱼椅子(20)    
“不,不,你慢慢地养伤,”他对她说,我只是跟你开玩笑的。”“我们得回去了。”我低声说道。我尾随在他们的身后,走出了花园的铸铁门,沿着小路朝我们家走去,托马斯搀着母亲的胳膊肘为她引路。她不停地跟他闲聊着。我一只手拿着瓶子和汤勺,另一只手举着手电筒。他跟我们一路走到“奈尔的大门”。母亲在门前停住脚步。“赐给我一个祝福。”她说。这一请求似乎让他感到有些不知所措,我心想,他是一个多么不自信的修士呀。他抬起右手,放在她的头顶上方,然后,在空中笨拙地画了一个十字圣号。这好像使她感到满意了,她大步跨过后院,朝房子走去。我穿过墙上的豁口,从墙的另一边望着他。墙用砖头砌成,齐我的腰高。“谢谢你陪我们走回来,”我说,你不必这样做的。”他又笑了一下,嘴角两边的纹路加深了。“不麻烦。我喜欢这么做。”“你一定感到奇怪,我和母亲在花园里干什么。”我将瓶子和沾满泥巴的汤勺放在墙垛上,然后,把手电筒也放下,让光束对着远处的树林。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忽然觉得必须做一些解释,大概是出于尴尬吧。“她不只是去看望圣女茜娜拉。我发现她跪在雕像旁边,正在试图把她的手指埋在地里。她执意要这样做,我最后只好自己帮她挖了洞。我不知道这样做好还是不好,不知道我是在帮她还是让事情变得更糟。”他轻轻地摇摇头。“如果我发现她在那儿的话,我可能也会做同样的事情,”他说,“你觉得她是在把自己的手指献给圣女茜娜拉吗?”“坦率地说,就我母亲而言,我什么也搞不明白了。”他用目光凝视着我,跟先前一样摄人魂魄的目光。“你知道,我们修道院里的许多人都觉得,我们应该预见到将要发生的事情。我们每天同奈尔在一起,可是,没有一个人想到她是那么……”我以为他会说疯狂,或者神经错乱。“绝望。”他说道。“说‘绝望’还是婉转的。”我对他说。“你说的对,我想是这样的。不管怎么说,我们都为此感到难过。”一阵沉默,冷风从我们四周吹起。我回头去看母亲。黄色的灯光从窗口里照射出来,将房子周围的空气浸个透湿。她已经爬上后院阶梯,走进厨房里。我意识到,我不想走进家里去。我仰起头望着天空,望着银河中的点点繁星,一时间体会到一种漂浮的感觉,好像我正在从自己生活的岸边漂移开去。当我低下头来,我看到了他那双被太阳晒黑了的粗壮的手正放在墙垛上,就在我的手边,我很想知道触摸它们将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听我说,如果你需要任何东西,如果我们能够帮上任何忙,尽管叫我们。”他说道。“你只是一墙之遥。”我回答说,用手拍了拍砖墙,试图开一个小玩笑,缓解一下我突然感到的不自在。他笑了起来,把头罩拉到头上。他的脸消失在黑暗的头罩里。我拾起墙垛上的东西,迅速转过身,穿过草坪,匆匆离去了。我没有回头。
9
第二天早晨,当我在自己的老房间里醒来,我意识到我梦见了托马斯修士。房间里充满了阳光,我静静地躺在那里,脑海里又浮现出梦中发生的一切:我们肩并肩地躺在一个充气筏子上,在海面上漂浮。我穿着一件游泳衣,颇像多年前我和迈克给圣女茜娜拉穿的那种两件套游泳衣。托马斯修士身穿黑色戒袍,头罩盖在头上。他朝我转过身来,用胳膊肘撑起上身,低头凝视着我的脸。海水在我们的身体下面涌动着令人安逸的旋律,鹈鹕朝水里扎猛子,用尖喙叼起一条条小鱼。他将头罩推到脑后,朝我笑了笑,那笑容跟在花园里时一样诱人,我觉得极其性感。他用手抚摸我的面颊,唤着我的名字。杰茜。他的嗓音低沉,我感到自己的背部拱了起来。他把手伸到我的身体下面,解开了我的游泳衣。他的嘴唇贴在我的耳边,呼吸的热气急促地一进一出。我转过头去吻他,但是,就像在梦中时常出现的出人意料的转折一样,我发现自己突然惊慌失措地在筏子上坐起身来,完全丧失了时间概念。在我们四周目光所及之处,尽是一片浩瀚无边、波浪起伏的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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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美人鱼椅子(21)    
我很少会记得自己做过的梦。对我来说,梦只是一些令人沮丧的海市蜃楼,盘绕在梦醒的边缘,你一旦睁开眼睛,它们便会明晃晃地从你的眼前消失。然而,这个梦连同每一个细节都留在了我的心底里。在我的脑海中,我仍然能够看到托马斯修士的黑色毛料戒袍上闪烁着鹈鹕溅起的珍珠般的水珠。他的蓝眼睛里放射出灼人的光芒。他的手指滑到我的身体下面。我忽然很想知道,休或者伊尔克医生会怎样分析这样的梦,但是,我决定自己并不想知道。我坐起身来,两只脚在床边摸索着我的拖鞋。我用手指捋了捋头发,拉扯着几处打结的地方,倾听母亲的动静,但是,房子里一片寂静。昨天晚上,我和母亲都一头栽到床上,太累了,谁也不想说话。一想到今天我得主动跟她对话,我就恨不得钻回被窝里,让自己紧紧缩成一团。我跟她说什么呢?你还计划切割身体的其他部位吗?这听起来很无礼、很可怕,但是,这正是我想知道的事情——她对自己是不是一个威胁,是不是需要把她送到一个有人能照看她的地方。我拖着脚步走进厨房,在橱柜里翻腾了半天才找到一袋麦氏咖啡。我不得不使用一个已经用了二十年的电咖啡壶煮咖啡,咖啡壶上的电线都磨损了。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说过“咖啡先生”。当咖啡壶开始噗噗作响的时候,我悄悄溜到母亲的门边听动静。房间里传来一片轻微的鼾声。看起来,她的失眠已经同她的手指一起消失了。我回到厨房。厨房里光线熹微,寒气逼人。我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取暖器,倾听蓝色煤气火苗像往常一样噗的一声燃烧起来。我将两片面包放进烤面包器,望着里面的电线圈烧成了红色,脑子里想着那个名叫托马斯的修士,昨晚的相遇多么奇怪啊——他莫名其妙地出现在花园里。我想起我俩在后院里的谈话,他的目光深深地探进我的心底。
我身体里的颤动。然后,我做了一个我曾经听休说过的梦,一架漂亮、神秘的飞机从你的睡梦中飞过,敞开投弹舱口,投下一个滴答作响的细梦。烤面包片跳了起来。我倒了一杯咖啡,一边喝着清咖啡,一边慢慢地啃面包。取暖器把厨房变成了卡罗来纳州的落针柏沼地。我站起身,把它关掉了。我无法跟自己解释,我为什么想这些事情。想托马斯修士——一位修士。而且,以那种方式,那种撩人惹火的方式。我想到休在家里,心中蓦然感到一阵可怕的软弱。好像我心中那个精心守护的地方,被突然放弃了,大门敞开,任人攻击——那个能够告诉我,我到底是谁的地方。我站起身,走到起居室,梦中的感觉再一次袭上心头,那种正在从岸边漂移开的恐怖感。母亲把十五到二十张照片胡乱地镶在镜框里,挂在起居室里的一面墙上,一些照片的边角又黑又脏。大多数是我和迈克在学校里的旧照片。丑陋的发型。半闭的眼睛。布满皱褶的白衬衫。牙箍。迪伊把它叫做“耻辱墙”。墙上唯一一张六十年代后的照片,是我、休和迪伊在1970年拍的合影,当时迪伊还是一个婴儿。我执意地望着我们三个人,回忆休如何按下了照相机上的延时快门。我们坐在沙发上,把迪伊夹在我俩中间,她睡意蒙眬的小脸蛋儿卡在我们的下巴颏上。拍摄那张照片的同一天晚上,我们在迪伊出生后第一次同房。我们应该等待六个星期才能行房事。然而,我们提早了两天。我走过育婴室,看见休正俯身在迪伊的婴儿床上。虽然迪伊已经睡熟了,他仍然轻声地哼唱着。一盏夜灯放射出的昏黄光线,散布在天花板上,然后,像一层薄薄的尘埃似的洒落在他的肩膀上。一股热流传遍了我的全身,强烈而性感。正是休身上的柔情,让我感到如此的震撼——他默默地疼爱女儿的情景。
我突然着魔似的渴望得到我们创造她时的亲昵举动,我们在隔壁房间里的云雨之情造就了她的血肉。我走过去,伸出双臂搂住他的腰。我把脸贴在他的后背上,我感到他朝我转过身来。他的两只手在我的身体上缓缓地画着圆形。他低声说:“我们还得等两天。”当我对他说,我等不及了,他就把我抱起来,抱到了床上。爱他的感觉,似乎有些不同——更加放纵,更加深刻,更具有感官之乐。这好像跟迪伊有关,我和休以一种崭新的方式结合在一起了,这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令我如痴如醉。过后,当我们横躺在床上,迪伊哭了起来。在我给迪伊喂奶的时候,休架起了照相机。我穿着一件桃色的家居服,纽扣还没有完全扣好,然而,休——你应该看一看照片中他脸上的表情,那么满足、开心和神秘。那张照片总能在我的心中搅起一种秘密的感觉,然后,一小抹幸福感就会像一把奇异的纸扇子似的,在我的胸口舒展开来。我站在那里,等待着这种感觉的出现。那好像是发生在好久以前的事情了。像装在瓶子里的一艘辉煌的船舰。我不知道它怎么进去的,也不知道怎么把它拿出来。我拿起电话,开始拨号。“喂。”休说道,他的声音传过来,犹如我脚底下坚实的土地。“是我。”我说。“我正在想你哪。你没事吧?我昨天晚上打过电话给你们。你们都不在。”噢,好极了,我必须去买一台“咖啡先生”,还有一个电话答录机。“我们在修道院,”我说,我发现母亲正在那里掩埋她的手指。”“你的意思是说,在地上挖一个洞把它埋起来吗?”“我正是这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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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美人鱼椅子(22)    
一阵长长的沉默。我认为,这实际上可能是一个好迹象,起码暂时如此。”他说,这可能意味着,她安定下来了,可以说她的强迫观念正在走入地下。”我抬了抬眉毛,对他说的话很感兴趣,几乎感到了希望。你这样认为吗?”“可能是这样,”他说,“但是,杰茜,她仍然需要专业医务人员的帮助。她应该住进精神病科。时间一久,病症可能又会出现。”我把电话拉到餐桌旁,坐下来。你是说,她可能会切断另一根手指?”“哦,是的,也可能是某个完全不同的部位。这种强迫观念是自我矛盾的,都是随意思维。”一声轻微的敲击声,我知道他正站在浴室里的水池旁,一边用无绳电话讲话,一边剃胡须。“但是,我觉得她切断自己的手指并不是随意的。我实在觉得这跟某件具体事情有关。”我说。“噢,我不这样认为。”他说道,否决了这想法,否决了我。我把身体靠在椅背上,叹了口气。“我今天会跟她聊一聊,看看——”“我想你不妨试试,但我正在考虑……我这个周末会到岛上来。你不应该自己处理这件事。”他打断了我的话。“不,我不认为你到岛上来是一个好主意,”我说,“我想,她可能会更容易——”“杰茜,这情况太复杂了,你自己处理不了。”当然很复杂。这就好像让我坐下来,解一道两英尺长的数学题;她脑子里在想什么,对我来说完全是一个谜,深奥的令人感到悲哀。
我正在考虑是不是该跟他说:好 ,好,你来处理吧。但是,我仍然觉得不对劲。部分原因是,我感到自己——家中的非精神病医生——比他更能帮上母亲。我自己可能更容易琢磨出一个门道来。也有可能,我就是不想让休到这里来。我想自己待一段时间,独自一人——这难道那么糟糕吗?我对自己说,这跟那位修士无关,跟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无关。我的意思是说,什么也没有发生啊。不,这一次完全是为了我自己,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做一件事情。虽然,我后来会对这一点产生怀疑。我的动机真的那么纯洁吗?我站起身来。“我说过了,我要自己来处理。我不想让你来。”我没有想到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那么气愤。“天哪,”他说,你不必朝我喊呀。”我回头朝母亲的卧室望了一眼,希望自己没有把她吵醒。“或许,我就是想喊。”我说。我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找茬儿吵架。“看在上帝的分上,我只想帮帮忙。你出什么毛病了?”“没有,”我没好气地说,我什么毛病都没出。”“哼,你显然有。”他说道,提高了嗓门。“你的意思是,如果我不需要你的帮助,就是出毛病了。”“你真荒唐,”他说道,语气尖刻刺人,你听到了吗?你真荒唐。”我把电话挂断了。二话没说就挂断了。我又倒了一杯咖啡,双手捧着杯子坐在那里。我的手在微微颤抖。我等着电话铃响,等着他打回来。他没有打回来,我变得焦虑起来,内心充满了一种奇怪的忐忑不安,仿佛你被冲到了一个小小的孤岛上,你不知道自己如何生存下去。过了一会儿,我弯下腰去,查看桌子下面。耶稣受难十字架仍然钉在桌子下面。暴风雨帐篷”里的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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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早晨,当我给母亲的手换绷带的时候,我不止一次不得不把眼睛从伤口上移开。母亲坐在她梳妆台旁的棕色柳条椅子上,我先用过氧化氢清理她伤口缝合处四周的皮肤,然后,把抗菌素药膏涂在一个消毒纱布垫上。伤口就在她总称作“指指”的指关节下面。我不断地想,用切肉刀把骨头斩断,这需要一股多么强烈的爆发能量啊。当我把纱布垫放在她柔嫩、肿胀的断指上时,她的身体抽搐了一下。我瞥了一眼我父亲的照片,不知道他对母亲的现状会有何感想,母亲在他去世之后完全变了。他对母亲切断自己的手指会怎样想。母亲也转过头来望着照片。“我知道,我做的事情对你来说似乎很疯狂。”她是在跟他说话呢,还是在跟我说话?“我只是希望,你能帮助我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说。她用手指尖轻轻地敲打着相框上的玻璃,房间里响起一阵喀哒喀哒的声音。这张照片是在他的租船生意开业那天拍摄的。”我当时五岁。我不记得他曾经是一个捕虾人,我只记得他是“杰茜海号”的船长。在他自己买船之前,他为舍姆·沃特金斯干活,“省吃俭用去捕虾,”他这样说。他驾驶舍姆的一艘拖网渔船,每次出海一周,满载四千磅重的虾归航。但是,他唯一想要的东西,就是经营自己的生意,做自己的老板,凭自己决定什么时候出海,什么时候回来同家人在一起。他想出了一个近海租船钓鱼的主意,攒钱买下了一艘克里斯·克拉夫牌游船。四年之后,游船炸成了碎片。他说,他的宗教就是大海。大海是他的家庭。他给我和迈克讲述了许多关于一个海底王国的故事,王国被一群残酷无情的泥螺统治着,而勇敢无畏的锁眼帽贝们奋力推翻他们的统治。他的想象力很奇特。他教我们用黄貂鱼的尖刺制作魔术棍,以一种特定的方式挥动,就会让海浪唱出《南部军军歌》虽然未见灵验,我们却以此消磨了无数的时光。他还说,如果我们梦到一只漂亮的白鹭,第二天醒来时就会在枕头下面找到它的羽毛。我不止一次睡醒后,在自己的床上发现白色羽毛,但我从来不记得梦到过白鹭。当然,在他所有的故事当中,最精彩的莫过于美人鱼的故事了——黎明时分,他看到一整群美人鱼朝他的船游过来。我从来不记得他参加过弥撒,但是,他是第一个带我去修道院看美人鱼椅子的人,并且给我讲述了关于椅子的故事。我想,他只是假装自己是一个堕落的人。他虽然拒绝接受母亲的信仰,但是,他似乎对宗教颇为崇敬。那时候,她对宗教并没有显示出任何病态的虔诚。我有时想,他娶她可能就是因为她对信仰无穷无尽的接受能力,她可以接受每一个教条、信义以及教会的故事。或许,她对教会的信念,对他来说是一种弥补。我的母亲和父亲是特别的一对——华尔特·惠特曼和圣女贞德——但是,他们的婚姻很幸福。他们彼此相爱。这一点我敢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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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美人鱼椅子(23)    
母亲将目光从照片上移开,等着我把她手上的绷带缠好。她穿着蓝色的丝线浴袍,没有腰带。她把浴袍领子竖起来,然后,一只手无意识地伸到了那个装满宗教杂物的抽屉上。她用手指抚摸着抽屉的把手。我很想知道,关于他死讯的剪报是不是还在里面。我为什么要送给他那个烟斗呢?父亲和我有一天在啾啾日用杂货店里看到了那个烟斗,他非常喜欢。他把它拿起来,假装吸了一口烟。“我一直想做那种会抽烟斗的男人。”他说。我用卖招潮蟹一分一分赚来的钱,给他买了那个烟斗,作为父亲节的礼物。母亲跟我说不要买,她不想让他抽烟斗。但我还是买了。关于烟斗是游船起火的原因,她从来没有跟我提起一个字。我撕下一块胶带,把绷带头黏在她的手腕上。她刚想站起来,但是,我在她的椅子前面跪下来,把两只手放在了她的膝盖上。我不知道如何开口。但是,我已经把事情揽下来了。我把休赶跑了,现在,就看我的了。我跪在那里,感到自己能够处理好这件事的信心开始动摇。母亲直视着我的眼睛。她的下眼皮耷拉着,垂成一个弯弯的弧形,露出里面一小块粉色嫩肉。她看上去千古不朽,比她的实际年龄苍老许多。我说:昨天晚上在花园里,你提到了多米尼克,记得吗?”她摇了摇头。她的那只好手放在腿上,我把它握在自己的手里,抚摸着她的指甲尖。“我问你为什么伤自己的手指,你提起父亲,然后又提起多米尼克神父。他跟你切断自己的手指有关吗?”她茫然地看了我一眼。“他是不是让你觉得,你应该以某种苦行来赎罪,诸如此类的东西?”  
她脸上的茫然变成了愤怒。没有,当然没有。”“但是,把你的手指切断就是赎罪的表现,不是吗?”她的目光迅速地从我的脸上移开了。“求求你,母亲。我们必须好好谈一谈。”她把牙齿咬在下嘴唇上,好像在考虑我的请求。我望着她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心想她的头发多么枯黄啊。“我不能谈论多米尼克。”她终于说道。“为什么不能?”“我不能,就是不能。”她拿起一个药瓶,走到门口。“我该吃止痛药了。”她说道,消失在走廊里,我仍然跪在她的梳妆台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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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一整个上午的时间进行大清扫,决心让自己派上用场。我换了母亲的床单,洗了衣服,擦洗了多年来未被碰过的地方:浴室里的瓷砖缝、活动百叶窗及冰箱后面的散热圈。我走进食品贮藏室,将所有过期的食物都扔掉——两大袋东西。我将她生锈的高尔夫球车从车库里拖出来,发动起来看还能不能开;当我看到那个脏兮兮的浴缸石窟时,我将花园里的水管接上水,把它好好地冲洗了一遍。我一边做这些事,一边思考母亲为什么拒绝谈论我父亲的死,为什么莫名其妙地提到多米尼克神父。我还断断续续地想到托马斯修士。我不是故意的——他自己钻进了我的脑袋里。有一会儿,我发现自己站在贮藏室里没有灯罩的灯泡下,手上捧着一桶二十八盎司重的西红柿罐头,正在回想头天晚上同他见面时的情景。天气很暖和,冬日的太阳放射出耀眼的光芒。我和母亲坐在门廊上吃午饭,我们将托盘摆在腿上,吃着头天晚上我俩谁都不想碰的秋葵荚汤。我又试着引她说起多米尼克,但是,她坐在那里,一声不吭。
为了找到一个能够与她沟通的方式,任何方式,我问她要不要给迪伊往学校里挂一个电话,她摇了摇头。我放弃了。我听着她的汤匙刮在碗底的声音,我知道自己必须采取其他途径才能弄清楚关于多米尼克的事情。我怀疑她会告诉我任何事情,怀疑我们会追溯到休所说的“事情的根源”。我讨厌他可能又说对了。这把我给激将起来。午饭之后,她在床上躺下睡午觉。她似乎要把所有缺的觉都补回来。当她熟睡的时候,我溜进她的房间,准备把处方药瓶上她医生的名字抄下来,我觉得应该给她的医生打一个电话。但是,我没有抄下来。我站在那里,注视着她的梳妆台和台面上的陶瓷马利亚雕像,胖乎乎的耶稣坐在马利亚的臀胯上。抽屉就在那里。我把抽屉拉开了。木头发出咯吱的响声,我回头看了一眼床上。她没有移动。抽屉里装满了圣卡、玫瑰念珠、一本祈祷书以及迪伊的一些旧照片。我翻弄着她的珍藏,尽量不弄出声响。就像我小时候那样。剪报还在吗?我的心剧烈地跳动着。在抽屉的最深处,我的手指碰到了一个细长而坚硬的东西。在我还没有把它拿出来之前,我已经知道那是什么了。我一时愣住了,周围的空气像针刺一般向我袭来,我鼓起勇气将那东西拿了出来。那是我送给我父亲的烟斗。我又望了母亲一眼,然后将烟斗举起来,冲着从窗口斜射进来的光线。一切都不符合逻辑。我感到自己的膝盖好像海绵一样,潮湿而绵软——我无法继续站立下去。我在椅子上坐下来。烟斗怎么会在这个抽屉里?她什么时候放进去的?它应该在海底下,同“杰茜海号”在一起,同我的父亲在一起。这情景我已经在脑海里重温了无数次——事情一定是这样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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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美人鱼椅子(24)    
约瑟夫·杜波伊斯站在他的游船上,在最后一抹夜色中,朝东方张望着,太阳刚刚在水面上露出它闪亮的额头。他时常乘船出海去“迎接黎明”——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和迈克吃早餐时,发现父亲不在,便会问:“爸爸还在迎接黎明吗?”我们以为那是人们做的一件平常的事情,就像理发一样。他总是独自一人出海,泰然自若地抽着烟斗,望着大海蒙上一层滚动的光膜。我想象在他生命的最后一个早晨,他在船舷上敲打着他的烟斗。你见过火星从烟斗巢里飞出来吗?见过它们飞多远吗?他敲打着烟斗,然而,他有所不知的是,油管正在漏油。一点余烬,比飞蛾小一百倍的一点余烬,飞到了发动机旁边的一滴汽油上。噗的一声响,呼的一团火苗。火焰从一摊油烧到了另一摊油,好像在水面上跳跃的石子。火势凶猛,噼叭作响。我总是想象,就在这一时刻,他转过头来,火焰扑进了汽油灌,一切都燃烧起来,炸成了碎片。我已经这样想象过太多次,以至于我无法相信事情不是这样发生的。况且,大家也都是这样说的——警察、报纸、整个小岛。我闭上眼睛。我感觉到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历史,被挖掘了出来,赫然地显示那是一个完全虚构的故事。我的面前出现了一条几乎无法逾越的鸿沟。我紧紧地抓着烟斗,手都快抓痛了。我将手指松开。我弯下腰,闻了闻烟斗巢,仿佛闻到了我的父亲的味道。一切开始重新组合。不是烟斗引起的船火。母亲在房间另一边睡着,我在梳妆台旁坐了几分钟,让这一新发现浸透我的全身:不是我的过错。
12
我把烟斗拿到了自己的房间。我相信她是不会翻抽屉找它的。当我把烟斗塞进自己的手提包里时,刚才如释重负的感觉,骤然变成了满腔愤怒。我开始来回踱步。我感到一种不可遏制的冲动,我想把母亲摇醒,问她为什么让我从小到大一直相信,一切祸害的起因是我的烟斗。我心中承受的是一种无言的自责,一份没有人能够看到的沉重,就像你在梦中体会到的那种沉重,你想跑,却动弹不得。我一直在我的骨子里承受着这份重量,然而,母亲却视若无睹。她竟然视若无睹。等一等。这不完全公平。也许母亲以为我不知道烟斗的事情。她试图保护我,不让我知道真相——从来不说起它,藏起报纸剪辑——但是,这并不能开脱她的责任。不能。她起码应该想到,我和迈克会发现的。看在上帝的分上,整个小岛都知道烟斗的事情。她怎么能够认为我们不知道呢?我听到了她的呼吸声,一种手风琴似的节奏在房子里回荡。我不想看到她醒来。我潦草地写了一张纸条,放在厨房桌子上,我告诉她我需要做些运动,透透新鲜空气。
赫普吉巴的房子在不到一英里远的地方,坐落在一条弯曲的小路上。小路绕过奴隶墓地,经过白鹭栖息地,然后,拐一个弯直通到海滩上。当我走到小路上的一个转弯处时,我便看到了她的房子,房子四周长满了夜来香和海边锦地草。我在她流光溢彩的蓝色前门上敲了敲,等待她来开门。她没有出来开门。我沿着小径走到房子的后面。装有纱窗的小门廊的门没有上锁,我走进去,在通向厨房的门上轻叩两下,这扇门的颜色跟前门一样是闪亮的靛蓝色。蓝色应该能够把“布嘎巫婆”吓跑——据说这个时常出没的幽灵会在夜里把你的灵魂勾走。我不信赫普吉巴真的相信“布嘎巫婆”,但她热爱格勒传统风俗。蓝色房门应该会把巫婆驱走,但是,为了以防万一,赫普吉巴还在她的花园里埋上了一排海螺壳。在门廊的一端,摆放着她所谓的展览桌,像以往一样,上面堆满了她用大半生时间收集来的七零八碎的海岛珍宝。我朝桌子走过去,心中忽然充满了一种强烈的怀旧之情。我和迈克曾经挤在这张桌子旁边度过了许多时光。桌上堆着一块块珊瑚、螃蟹爪子、动物海绵、左旋香螺、鲨鱼眼睛、笋螺和竹蛏。这里纪念着每一只地位卑下的贝壳,甚至包括已经破碎的。我捡起几只带缺口的沙海胆,一个只有两条腿的海星。白鹭、苍鹭和朱鹭的羽毛被插在这些海洋生物中间,一些羽毛直直地竖立着,仿佛它们就在那里发芽生长出来似的。在桌子的中央,一条鳄鱼长长的颚骨被架在一个木箱子上。这自然是迈克最中意的东西了。我最喜欢一个象牙色的蠵龟龟甲。在我的想象中,我曾经同那只蠵龟龟甲一起在浩瀚的海水中畅游,一直游到了海底才回来。我在桌子上四处翻找,发现它被埋在一堆海扇贝下面。赫普吉巴发现这个龟甲的那天晚上,我们正在海滩上举行“女孩野餐会”。起码那些活动就是被这样称呼的。这会儿,我在一张旧摇椅上坐下,双手抱着蠵龟龟甲,再一次感到一阵强烈的怀旧之情。我好久好久没有想起“女孩野餐会”了。自从我还是一个小女孩。“女孩野餐会”是凯特起的头,当时,她和母亲还都是新娘子,贝恩正在蹒跚学步。每年五一节前夜,她们一定在骨头场海滩上聚会。如果赶上雨天,她们就把野餐会改在雨后第一个晴朗的夜晚,然而,我记得有一年凯特等得不耐烦了,于是她支起了一个油布雨棚。在赫普吉巴跟母亲和凯特搭上钩之后,她也来参加“女孩野餐会”。然后,我一学会走路也跟来了。父亲死后,她们马上终止了这项活动。我仍然记得她们准备的盛餐:凯特的螃蟹蛋糕,赫普吉巴的香喷喷的拐腿约翰豆饭,好多好多的酒。母亲通常会带一些葡萄干面包布丁和一袋芝麻薄饼,这是为了芝麻的缘故,凯特在妊娠期间吃了好多这种饼干,贝恩便因此得名了① 。每个人都有五一节礼物——通常是沐浴泡泡和露华浓牌指甲油——只许是鲜红色的。然而,这并不是我喜欢这些聚会的原因。我喜欢它们的原因是:在每一年里的那天晚上,母亲、凯特和赫普吉巴都会蜕变成完全不同的生灵。吃过饭之后,她们用海滩上的浮木燃起一大堆篝火,我和贝恩坐在沙滩上的阴影里望着她们跳舞。赫普吉巴敲起她的格勒手鼓,手鼓发出的声音非常古老,你听了一会儿便会觉得,那鼓声正在从大地里鼓涨出来,从大海中翻滚过来。凯特摇动一只陈旧的小铃鼓,①贝恩(Benne)英文有“芝麻”的意思。——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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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美人鱼椅子(25)    
空气中充满了银铃声。有的时候,她们像着了魔似的越舞越快,她们的身体在火光中抹出漆黑的影子。在最后一年的野餐会上,她们三个人穿着衣服走进海水里,每人手上都拿着从母亲的绣花毛衣上扯下来的一根毛线。我和贝恩让脚趾尖踩在水边上,央求跟她们一起进去,凯特说:“不行,这是我们的事情。你们待在后面。”她们向海里走去,一直到冰冷的海水浸到她们的腰部,这时她们将三根毛线连结在一起。海浪朝她们涌过来,她们一边尖声叫唤着,一边不断地相互催促,快点啊。”我当时相信,现在仍然相信,那是她们在酒醉情浓、狂舞眩晕之际,灵机一动炮制出来的友情典礼。当然,还有母亲碰巧脱线的毛衣。凯特将她们打起结的毛线抛进夜空中,抛进海浪里,她们大笑起来。那是一种纵情诱人的笑声,而且天真顽皮,就像孩子们在欢笑。当她们鼠窜回来的时候,赫普吉巴发现了这个蠵龟龟甲。她从水里走出来,差点被它绊倒。她站在那里,海浪涌过来,泡沫在她的脚边缠绕,母亲和凯特意犹未尽,还在咯咯地笑个不停。“比上嘴!”赫普吉巴改用格勒语说道,大家立刻安静下来。“看大海给我们送来了什么。”她说道,把龟甲从水里拾起来,象牙色的龟甲光滑圆润,滴着水珠,在夜空的衬托下显得纯洁无瑕。我相信,她们都认为那是一种征兆。她们在海水中将生命联系在一起,一个蠵龟龟甲便奇迹般地被冲到了她们的脚边。在那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里——年复一年——这个龟甲一直在她们中间传来传去。我记得它在我们家的壁炉架上摆一阵子,然后出现在凯特的书架上,或者在赫普吉巴的这个桌子上。它一定使她们回忆起那些夜晚,回忆起她们在毛线上系的绳结。此刻,我坐在门廊里的摇椅上,用大拇指抚摸着多孔的龟甲,我回头望了一眼那扇蓝色的房门。赫普吉巴显然不在家。我站起身来,将龟甲放回到桌子上,一时间仿佛觉得,这张桌子不仅仅是一段遥远的童年回忆,它好像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从十岁开始,我就知道自己会离开海岛。在父亲去世后的第一个圣灰星期三,当牧师的手触到我的额头,我便感到自己像凤凰涅磐一般,从额头上那一小抹灰烬中腾飞出来。我要离开这里,我跟自己说。我要飞走。大学毕业之后,我很少回来,即使回来的时候,也抱着一种漠不关己的傲慢态度。我甚至没有同休在这里结婚。婚礼在亚特兰大市一户人家的后花园里举行,而那个人跟我们只是泛泛之交。我想起凯特曾经跟我开玩笑,说我把家乡的淤泥滩都忘记了,她说的没错。我一直竭尽全力想忘掉这个地方。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站在赫普吉巴的门廊上,心中突然涌起了一股对白鹭岛的热爱。而且,不仅是对白鹭岛,还对我的母亲,那个在篝火旁边跳舞的女人。我忽然想到一件事:我从来没有做过母亲做的事情。从来没有在海滩上跳过舞。从来没有燃过篝火。从来没有在夜晚同其他欢笑的女人们一起走进海水中,将自己的生命同她们的生命连接在一起。
13
第二天早晨,我朝修道院走去。昨日还生龙活虎、金光灿烂的太阳,今天不知躲到了哪个洞里。一切都笼罩在浓雾中。一夜之间,整个岛子好像被一层汤沫给覆盖住了。我穿着蓝色牛仔裤、红外套,戴着一顶颜色极不协调的深红色棒球帽,我在家里的杂物间找到了这顶正面印着“卡罗来纳州斗鸡”的帽子。我把帽沿低低地压在前额上,让马尾辫从帽子后洞里钻出来。我沿着两天前寻找母亲时走过的同一条小径向前走去。我闻到了浓雾携来的沼泽地里浓重淳朴的气息,这使我联想起托马斯修士。他的面孔浮现在我的脑际,我的内心感到一阵异样的悸动。我要去找多米尼克神父。如果碰巧撞到托马斯修士的话,那也不要紧,但是,我告诉自己,我不会刻意地回避他。当然,我根本不知道,见到多米尼克之后,跟他说什么。我开始考虑几种不同的策略,好向多米尼克打探母亲切断手指的事情。如果我找到多米尼克,跟他开诚布公地说起这件事,他回头去告诉了母亲,那怎么办呢?我没有考虑到这一点。要是那样的话,我在她身上取得的任何进展,都会立竿见影地化为乌有。她大概又会让我打包回家了。在离开家之前,我安顿母亲坐在电视机前,观看朱莉娅·蔡尔德以前录制的烹饪节目。母亲非常喜欢朱莉娅·蔡尔德。我的意思是说,她热爱她。她跟我说:“你觉得朱莉娅·蔡尔德是天主教徒吗?她一定是,对吗?”母亲总是把她的菜谱抄下来,特别是那些用虾作原料的菜谱。如果她想按照朱莉娅的菜谱煮虾的话,她只要打发一名修士带着渔网去小溪里一趟就成了。修士们用手工编织渔网——6×8英尺的渔网——不仅仅在“洼地”一带,而且在整个东海岸沿海的古董店和渔具店里都有出售。有一次,当我和休在科德角半岛度假的时候,我在一家店铺里见到了它。渔网包装标签上印着一段《圣经》:“撒出你的网。”经文源自《约翰福音》,我相信标签上就是这样说的,因此,人们必须遵从上帝的诫命购买渔网。“这种推销方式很狡猾,是吧?”休发表评论说。渔网标价七十五美元。我一边走一边回忆起修士们坐在修道院方庭里修剪整齐的草坪上编织渔网的情景,他们身边放着一捆捆棉线绳和一桶桶铅砣,长满老茧的双手漫不经心、姿态优美地前后舞动。我过去以为,手工编织渔网一定是地球上修士们谋生最奇特的方法了,但是两年前,迪伊告诉我,西部有一家“很酷的修道院”,向电影明星们出售喂养美洲驼的干草。我们大肆讨论了一番哪家修道院的谋生方法更加不同凡响,或者说,更加有利可图。我们判定,喂养美洲驼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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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美人鱼椅子(26)    
当然,编织渔网比做奶油软糖或者大黄果冻要奇特多了。迈克曾经是一名撒网好手,他用两只手抓住渔网的边缘,牙齿咬着上端,把渔网像飞碟一样旋转着抛出去。渔网飞舞到空中,然后,随着扑通一声巨响,落回到溪水里,在水面上溅起烟圈一样的水花。他用力将渔网拉起来,抖一抖,我们的脚边便布满了蠕动的银虾。当我走出最后一片树丛时,我朝修士们居住的屋舍望过去,屋顶的红瓦在朦胧的光线中幽幽地泛着粉色。我意识到,我正在期待看到托马斯修士的影子——希望这黏稠的早晨出现一道裂缝,他会像在花园里那样,神不知鬼不觉地走出来。当我走近玫瑰花园大门口的时候,我想起了母亲掩埋在那里的手指,浑身打了一个寒颤。我忽然记起了好多年来都没有想起的一件事情。母亲和她的神功灵符。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母亲定期从一本天主教徒用品目录上订购这些东西。我觉得它们像挂在手镯上的小饰物,唯一不同的是,它们都是肢解开来的人体部分——脚掌、心脏、耳朵、上身、脑袋和手掌。后来,我终于猜出它们都是祭品,是求祈者以其所受痛苦的形式而进行的祈祷。当母亲觉得自己患上了白内障,她就把一个眼睛灵符放在茜娜拉的雕像前;当她的膝盖关节炎发作时,她就留下一个腿形灵符。我不禁想到,她是不是想让自己的手指成为最后的神功灵符。我从教堂的后面兜过来,沿着两旁长满树木的一条大路,朝修道院正门口的接待室走去。接待室设在一栋小房子里。门廊上遮盖着一片倾斜的屋顶,枯黄的忍冬花从屋檐上垂下来。门里站着一位秃顶修士,两道不修边幅的眉毛,弯弯地压在一副黑边眼镜上面。我从他身边经过,朝修士们称做礼品店的房间走去,他朝我点点头。我粗略地看了看店里陈列的手抛渔网,然后,转动一个吱嘎作响的小架子,查看上面挂着的玫瑰念珠和圣徒牌。我看到一叠水鸭绿封面的小册子,拿起一本,吃惊地发现,这正是凯特说她印制的那本小册子——《美人鱼的故事》。我把书翻到第一页:“根据《黄金传奇:先贤史记》中的记载,1450年,一个名叫艾茜诺拉的漂亮的凯尔特美人鱼,游到了康沃尔郡的海岸上,那里刚刚修建了一所本笃会修道院。她除掉自己的鱼尾巴,将它藏在岩石中间,然后,她徒步去附近探寻,并且发现了这个男人聚居的修道院。她多次秘密探访——”“这是关于我们的美人鱼椅子的故事。”一个声音说道,我从书上抬起头来,看到刚才那位秃顶修士正站在我的面前,他的双臂紧紧地抱在胸口上,好像要把自己固定住似的。他脖子上挂着一个巨大的木制十字架,嘴角两边残留着涎水的痕迹。“我们的一位修士写的小册子。恐怕是相当充满幻想的东西吧。”“是的,我一向很喜欢这个故事。”我对他说,意识到自己已经好久没有听到这个故事了。现在,故事的大部分内容已经变得模糊不清了。“如果你是来参加导游团的话,恐怕你刚刚错过了时间,下午三点钟才会再有一次,虽然坦率地说,我并不觉得导游讲解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只是一大堆‘这里是修士们祈祷的礼拜堂,这里是修士们编织渔网的渔网房,那边是修士们洗袜子的洗衣房。’”我以为他在开玩笑,但是,当我笑起来,他却带着几分恼怒地望了我一眼。“不,”我说,“我不是来参加导游团的。”我把早先塞在牛仔裤口袋里的一张十元钱钞票掏出来,买了那本小册子。“这位作者,多米尼克神父——我在哪里能够找到他?”我说,“我想让他给我签个名。”“在书上签名?”他摇了摇头,“如果他开始在书上签名的话,我们就无法跟他一起生活了。我们现在已经很难与他共处了。”我再一次不敢肯定,他的话是不是当真的;他身上有一股酸溜溜的味道,让人捉摸不透。“我想,他大概在图书馆吧,”他说,“就是教堂隔壁的那栋白色灰泥建筑。图书馆对游客开放,但不是全部。你会感到吃惊,人们会跑到哪里去。昨天,我们正在吃午饭的时候,一位女士走进了食堂。她拍了一张色拉台的照片!”一个女人擅闯禁区让我感到好笑,他因此受到了冒犯也让我感到好笑,但是,实际上,让我感到更好笑的,还是修道院里居然冒出了一个色拉台。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母亲的主意。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她的新情况。“我知道哪些地方是禁区,”我跟他说,“我的母亲是奈尔·杜波依斯。我叫杰茜。我小时候常来这里。”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告诉他这些;他压根不是一个热情友好的人。我甚至在想,在众多的修士中,为什么偏偏把他派到了接待室。也许,这正是阻止游客的阴谋之一吧。他说:“我们对她遇到的麻烦感到很遗憾。”他的声音听起来像电话答录机上预先录制的留言。“那么,您是……?”“噢,对不起。我是塞巴斯蒂安神父。我是这里的首座。”我努力地回忆修道院的神职等级。我相当肯定,首座便是副院长,就像母亲说的那样,是保证修道院的修士们严守戒律、苦心修行的那个人。我信步走去图书馆找多米尼克神父,我突然感到一阵胆怯。我在做什么?我的脚步缓慢下来,一直到我呆呆地站在那里,完全不知所措。我考虑是不是该回家给休挂一个电话。“经过重新考虑之后,还是你来处理母亲的事情吧,”我会这样说,“我没有胆量———肚量,无论需要身体的哪个部位,我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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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美人鱼椅子(27)    
我朝教堂背后望去,看到了那条一直通到沼泽地边缘的脚踩出来的小路。我沿着小路来到一棵橡树下的长条石凳旁边。胆小鬼。我没有在石凳上坐下,而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我坐在那里,两眼望着薄雾萦绕的小溪,小溪像血脉一样流淌着,然后,一个急转弯流到了海湾里。我父亲死后,当我感到悲伤或迷惑的时候,我时常到这里来。我朝着沼泽地呼唤自己的名字,倾听它在水面上扩散开来,滩淤草好像也在歌唱着它,有的时候,风还会将它像海鸥一样托起,带到远处的大海上。我呼唤着,一遍又一遍地呼唤着——“杰茜”。我手上拿着那本刚买来的小册子,我把书翻到塞巴斯蒂安神父打断我的时候我正在阅读的那一段。“……怀疑艾茜诺拉不是一个普通女人,而是一条美人鱼,修道院院长对于她的出现感到非常惊慌,他隐藏在水边等候。他目睹艾茜诺拉游到岸上,脱去她的鱼尾巴,将它藏在悬崖上的一个凹洞里。当她朝修道走去之后,狡猾的院长把鱼尾巴取出来,塞进了自己的戒袍。他将鱼尾巴收藏在教堂里他座位下面一个隐蔽的箱子里。失去了尾巴,可怜的美人鱼无法再回到大海里,不久,她身上的野性就消失了。艾茜诺拉皈依了圣教,最后成为圣女茜娜拉。”
当我父亲过去向我讲述这段故事的时候,他总是说起艾茜诺拉的“悲惨命运”——失去她的鱼尾巴,头上无奈罩上一个光环——我有一种感觉,虽然只是从字里行间读到的,多米尼克跟我父亲颇有同感。而且,坦率地说,多米尼克神父撰写这个故事的本身,已经让我感到不安了。“
一个关于这个传奇的有趣的脚注说,艾茜诺拉在皈依之后依然怀念大海和她以前的生活,她有时甚至夜游修道院,四处寻觅她的鱼尾巴。她最终有没有找到自己的尾巴,众说不一。一种说法,她不仅找到了尾巴,而且,随时套上它重返过去的生活,然而,她始终会回来,把尾巴重新放回院长的箱子里。”
我想到了母亲和她对圣女茜娜拉的痴爱,我无法将这同我正在阅读的东西联系起来。茜娜拉是一位圣女,千方百计寻找返回她邪恶生活的途径。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这是多么的不合逻辑。“一些学者指出,圣女茜娜拉故事的出现,是为了帮助人们摒弃肉体上的喜乐,而去追求圣灵中的喜乐。但是,会不会也为了强调两者同样的重要性呢?”同样的重要性?我没有想到他会写出这样的内容——作为一位修士。我把书合上——应该说,是啪的一声合上了。我的内心又是一阵紧张。草地上的露水浸透了我的牛仔裤。我站起身来,刚一转身,便看到多米尼克神父沿着小路向我走过来。他在石凳的另一边停住脚步。他头上戴着那顶草帽,凯特说得对——草帽上有几处已经完全散开了。草帽的形状看上去像一个鸟巢,滑稽可笑。“咚,咚。”他说道,眼睛里充满了喜悦。我迟疑不决。这么说,他还记得我。“是谁呀?”我感到十分尴尬地说道,但是,我又不能不继续玩下去。“嗡嗡。”“哪位嗡嗡呀?”“你以为是哪位嗡嗡呀?”他说道,随即朗声大笑起来。为一个小小的笑话笑成这样,似乎有些过分了。“我想,从你长大以后,我就没有见过你。你还记得我吧?”“当然记得,多米尼克神父,”我说,我……我刚才正在——”
“你正在阅读我的那本小书,从你合上书的样子来看,我不敢肯定你很喜欢它。”他大声笑起来,让我知道他是在开玩笑,但是,这使我感到局促不安。“不,不,我很喜欢。”我们两人一时都没有再说话。我移开视线,朝沼泽地里望去,我的样子很尴尬。潮水正在退潮,一片片裸露出来的泥滩,细腻柔嫩、平润光滑。我看到了许多正在冬眠的招潮蟹的地洞,蟹爪尖在地面上隐约可见。“塞巴斯蒂安神父说,你正在找我。我相信,你是要我给你的书签名。”“哎。是的,没错。你能吗?”我把书递给他,本来是撒了一个小谎,这会儿却弄假成真了。对不起,我没有笔。”他从自己的黑色胸幅里掏出一支笔。他在书的扉页上潦草地写了几个字,然后,把书还给我。他说:这地方很可爱,是吧?”“是的……很可爱。”我们身后一望无际的草地在微风中摇曳,他在戒袍下面交替地将自己身体的重心,从一只脚移到另一只脚上,仿佛他是草丛中的一根草叶,正在试图与大家协调一致。“那么,我们的奈尔怎么样?”他问道。他的问话让我吃了一惊。当他说“我们的奈尔”时,那奇怪的口吻,以及他声调中的某种东西。她的名字从他的嘴里说出来,显得特别轻柔。我们的奈尔。我们的。“她的手正在痊愈,”我说,“真正的问题在这儿。”我本想用手指触一触额头,但却不自觉地点了点自己的胸脯,我感觉到这太恰当了,好像我的手指正在给我某种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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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美人鱼椅子(28)    
“是的,我估计,我们的心会让我们做一些奇怪和惊异的事情,”多米尼克神父说道。他用指关节在胸脯上敲了敲,我感觉他正在说自己内心的冲动。他已经摘掉了草帽,这会儿正在整理着草帽上那些不听摆布的草梗。我记得那天修士们把我父亲的船骸送过来的时候,他也是以同样的姿势站在壁炉旁,手上拿着草帽,望着船板燃烧。“你知道她把那根切断的手指叫做‘点指’吗?”我问道。他摇了摇头,他的脸上——一张那么苍老而慈祥的脸——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几处肌肉抽动起来。我迟疑不决。此刻,我忽然想到了一些事情——猜测、感觉——我不知道该不该说出来。“如果她切断自己的手指,是为了解除某种可怕的自责,怎么办呢?”他把目光从我的脸上移开。他知道。一道沉默的峡谷出现在我们的中间。我好像记得自己听到了一群昆虫嗡嗡作响飞起来的声音。那声响似乎持续了很长时间。“她为什么这样做?”我说。他假装我只是说说而已。是呀,为什么呢?”“不,我在问你。她为什么这样做?”“是不是你的母亲说过什么,让你觉得我知道她的动机?”“她说,她不能说出原因来。”他叹了一口气,把十指交叉起来,然后又放开了。我敢肯定他正在做某种决定。“杰茜,我可以想象,这件事令你感到多么困惑,但是,我什么也不能告诉你。我希望我能,但我不能。”“她在忏悔的时候跟你说过什么吗?”这似乎有些出其不意,他好像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他朝我探过身来,脸上带着一种温和、理解的表情,似乎要表示一下亲热。我有一会儿甚至觉得,他可能会拉起我的手。“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们过于探究此事的话,对你母亲来说也许不是一件好事。我知道这可能跟你的想法正好相反——如今人们受到各种宣传的影响,认为我们必须挖掘出我们的每一丁点可怜的历史,然后将其研究个半死,但是,对个人来讲,这未必永远是上策。奈尔想把内心的秘密留给自己。也许我们应该尊重她的意思。”他抿起嘴唇,脸上流露出一种痛心、恳求的表情。“杰茜,我需要你相信我。相信你的母亲。”我刚想同他争辩,然而,他伸出一只手,放在我的面颊上,他的脸上呈现出一个淳朴、宽容的微笑。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没有抽开身,我们就那样待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向教堂走去,一边走一边摆弄着他的破草帽将它戴到了头上。
14
我背朝着沼泽地坐在长凳上,一直到多米尼克神父的身影消失。刚才怎么了?他看上去那么诚恳。真诚。杰茜,我需要你相信我。我似乎应该相信他。他毕竟只是一个喜欢玩咚咚敲门游戏的老修士。大家都喜欢他。尤其重要的是,凯特信任他,而凯特·鲍尔斯可不是一个傻瓜蛋。想愚弄那个女人,似乎不大可能。我困惑不解地仰起头来,两只鱼鹰正拍打着翅膀在雾中划一个大圆弧。如果多米尼克神父说得对呢?我想弄清楚母亲的动机会不会雪上加霜呢?我的目光落到长凳上夹在我腿边的《美人鱼的故事》上。我把书翻到了扉页。他用独特倾斜的字体写道:“你以为是哪位嗡嗡呀?”
然后,草签了自己的名字。我望着他的签名,渐渐地意识到——我不信任他。我没有信任他。我心里明白,我应该信任他,母亲和凯特对他有一种彻头彻尾的信任,但是,我却无法做到这一点。我看了一眼手表。刚过十一点钟。我很快就该回去给母亲做午饭了,但是,我突然感到一阵冲动,想溜到教堂里看一看美人鱼椅子。我最后一次看到美人鱼椅子是在我离开家上大学之前,大概是二十五年前的事情了。尽管我和迈克小时候在椅子上爬上爬下度过了许多童年时光,但是,我始终将椅子同我的父亲联系在一起——我估计,那是因为他是第一个把我带到椅子那儿去的人,他给我讲述了椅子的故事,他爱这把椅子几乎像爱他的船一样。然而,母亲却不想沾椅子的边儿。并不一直是那样的。在父亲去世之前,她对椅子毫不介意。年复一年,人们将美人鱼椅子从教堂扛到两英里外的渡口码头上,举行“渔船赐福”仪式,父亲便是其中一个扛椅子的人,母亲鼓励他这样做。修士们通常挑选虔诚的教徒,约瑟夫·杜波依斯却是一个地道的异教徒,但是,他总能利用花言巧语得到这份差事。他说过,他只是相信给捕虾船祝福这件事;他并不在意谁来祝福——圣女茜娜拉、上帝、修士们,还是那个名叫马克斯的狗。但是,我想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我的母亲热爱圣女茜娜拉的一面,而我的父亲却热爱她的另一面——艾茜诺拉作为美人鱼时的生活。椅子扶手上装有圆形的铁环,棍子可以穿过去,每年四月,在圣女茜娜拉节的傍晚,四个男人抬起棍子,将美人鱼椅子扛在肩膀上,他们穿过修道院的大门,经过海岛上的商店,大张旗鼓地把椅子从教堂送到码头上,好像他们肩扛的是埃及女皇克丽奥佩特拉的宝座,或者一位希腊神祇的棺架。我记得我和迈克一路上昂首阔步地走在父亲的身边,非常骄傲自大——“神气活现”,母亲说——海岛居民们都从家里涌出来跟在我们的身后,在小路上形成一长条绵延起伏、色彩缤纷的送新娘似的队伍。此时此刻,我一边向教堂走去,一边回忆起那些喜庆的队伍,回忆起修道院院长坐在码头边上的美人鱼椅子里,口中念着祷告词,举手祈求上帝的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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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美人鱼椅子(29)    
大约四十艘拖网渔船,不仅有白鹭岛的渔船,也有来自科里兰威尔和娱乐山的渔船,全部张灯结彩地从码头前面驶过。夜渐深,水融融。在渔船接受了赐福,美人鱼椅子也被隆重地洒上海水之后,海岛居民们便会将“美人鱼眼泪”——珍珠色的小卵石——抛进海湾里,以纪念美人鱼圣女离开大海的悲哀。然后,整个岛上的人都围坐在马克斯咖啡店里的桌旁吃炸虾和煮虾。在渔网屋和教堂之间有一片草地,修士们过去时常在那里把渔网铺在木架子上,用一种带铜臭味的药水对渔网进行特殊处理,防止它们腐烂。木架子已经不见了,但是,我看到一位身穿戒袍的修士正在草地上,向马克斯投掷一个鲜黄色的网球。他背朝着我,但是,我注意到他身材修长,头发乌黑。马克斯蹦蹦跳跳地把球捡了回来,那修士弯下腰,摸了摸它的脑袋。那是托马斯修士。我朝他走过去,他转过身来,当他认出我来时,他的脸上露出了一种看上去完全是愉快的表情。他手上拿着网球,迎着我走过来,马克斯跟在他的身后。“我没想打断你们的游戏。”我说道,出于某种原因,我没想笑,可又忍不住。我一见到他,心中便感到一阵极大的喜悦。“我只是在同马克斯一起消磨时间,等着参加日祷和弥撒。”他说道。我们陷入了一阵沉默,我将视线移开,朝树林的方向望过去,待我回过头来,我发现他正在望着我,脸上带着一丝微笑。我想起了自己做的梦,我们两人乘坐筏子漂浮在海面上。这两天,那情景不断地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他的头罩掉到脑后,露出了他的脸,他的手触摸我的面颊,伸到我的背后。在他面前想起这个,使我感到忸怩起来。仿佛我的心思昭然若揭。
我迅速垂下眼睛,朝地上望去,我看到他的皮靴从戒袍下面伸出来,上面沾满了沼泽地的干泥巴。“我的工作靴子,”他说,我是白鹭栖息地修士。”“你是什么?”他笑了起来。白鹭栖息地修士。”他重复了一遍。“那是什么?”“州政府出钱让我们照看白鹭栖息地——这是一个自然保护区——因此,修道院指定了一个人每天到那里巡视一遍。”“你不和其他人一起编织渔网吗?”“不,感谢上帝。我的手笨极了,而且,我是这里最年轻的修士,所以我得到了这份户外差事。”马克斯一直耐心地坐在旁边等着。“再来一次。”托马斯对他说,把球抛到了空中。我们望着马克斯全速向雾里跑去。“白鹭栖息地修士到底做些什么呢?”我问道。“他记录鸟类数量——不仅仅白鹭,还有鹈鹕、苍鹭、鱼鹰,基本上所有的鸟类。在春天和夏天,他点数和测量白鹭蛋,检查鸟窝和幼鸟,此类的事情。现在这个季节不太忙。”我闻到他身上有一股香味。我意识到那是葡萄果冻的味道。“这么说,你观察鸟类。”他微微一笑。“主要是这个,但是,我也做其他的事情——检查牡蛎养殖床,采集水标本,需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自然资源部交给我一个检核清单。”马克斯嘴里叼着球,蹦蹦跳跳着跑过来,托马斯把球拿回来,塞进自己的胸幅里。“马克斯通常跟我一起坐船出去。”他一边抚摸着狗的脊背,一边加上一句。“我能看得出,你很喜欢这份工作。”我说道。
“老实说,我有时想,我能够在这个地方待下去,就是因为我可以到小溪里去。”“我明白你的意思。我是在小溪里长大的。我和我哥哥都喜欢鸟。我们过去常常到白鹭栖息地里去看雄白鹭跳求偶舞。”我不加思考,脱口而出。如果我在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之后,没有倒吸一口气,让喉咙里发出那个细小嘶哑的惊讶声,一切都没什么,压根没什么,我只不过说了几句关于鸟的傻话而已。我脖子发烧,脸一下子红起来,他一定看出来了,我们的接触已经令我春心荡漾。我恨不得转身跑开,就像马克斯那样。他目不转睛地望着我。我肯定他看透了我的心思,但是他很好心,试图帮我打圆场。他说:“是的,我见到过好多次。他们甩动尖喙,伸长脖子,漂亮极了。”事实上,在刚才的五分钟里,我一直在甩动我的尖喙,伸长我的脖子。“我已经告诉你,我做什么的了,”他说道,“那么,你是做什么的呢?”我站在那里,努力让自己显得挺拔而得体。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说,我是谁或者我是做什么的。我做过什么呢?为休主持家务?在小盒子里画上景物,然后把一些东西摆在里面?不,我甚至不能说我还在做那件事。而且,迪伊已经长大,离开了家,所以,我也不能再用过去那种轻松愉快的口气说:我是一个全职母亲。”我说道:“你知道,我刚才正准备去看美人鱼椅子。我不该耽搁你。”“你压根没有耽搁我。来吧,我跟你一起去。除非你想一个人。”“好吧。”我说。我知道他已经察觉到了我态度上的变化,但是,不知为什么他还坚持。他是想跟我待在一起呢,还是仅仅出于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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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美人鱼椅子(30)    
他扶着我的胳膊肘,带我走上了那条通往教堂的小路,他在我母亲面前也使用过这一平常的小举动,但是,当他把手放在我的外套上时,我感到一股电流通过了全身。教堂里空无一人,寂静无声。我们从教堂正殿的唱诗班座位中间慢慢地走过,绕过圣坛来到半圆形殿堂后面的狭窄回廊里,然后,在一个小礼拜堂的拱门前停住脚步。美人鱼椅子被摆放在一个台子上,台子上铺着深红葡萄酒色的地毯。我注意到地毯上有几处已经磨损得只剩下了绒线。在椅子后面的墙上,有一扇狭窄的天窗,一道散发着霉味、漂浮着锯屑似的光线从窗口照射到椅子上。我走过去,把手放在椅子背上。椅子上雕刻着精细复杂的凯尔特结的图案。两个被雕刻成美人鱼的椅子扶手,仍然漆着绿色、金色和红色,虽然从我上次见到之后,光泽已经暗淡了许多。我没有想到,看到椅子,我会受到那么大的触动,我的眼里立刻盈满了泪水。我的父亲曾经坐在这把椅子上,拍着膝盖,让我爬到他的大腿上。我将自己的脸蛋儿贴在他的粗布灯芯绒上衣上,悄声说:“你在祈祷吗?”因为那是你坐在椅子上要做的事情。你为许多事情祈祷,往往都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但是,你的祈祷应该得到回答。在母亲对椅子产生那种奇怪的反感情绪之前,她时常给我唱一首歌谣,那是海岛上每一个孩子都熟悉的一首歌谣。坐在椅子上,做一个祈祷,圣女茜娜拉,明天就会给你一个回答。
我父亲悄声回答说:“是的,我在祈祷,但是,不许告诉你的母亲。她会唠叨个没完的。”“你在为什么祈祷?”“为你祈祷。”我坐直了身子,受宠若惊。我的父亲正在为我祈祷,无论他祈祷的是什么——都会实现的。你在祈祷什么?”他用手指尖点了一下我的鼻子。“祈祷你永远是我的旋转女孩。”我注意到托马斯修士还在门口徘徊,好像拿不定主意该留下来还是离开。我用手轻轻地抚摸木雕美人鱼的头发,然后,她的翅膀。“我始终不知道她为什么有翅膀,”我说,“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美人鱼长翅膀。你知道为什么吗?”他把这当作是一个邀请,我正是此意,他走到椅子的另一侧,走进从窗口射进来的昏暗、布满尘埃的光线里。阳光在他的戒袍上照出了一道光。“这里的人们认为,她一半是海上女妖塞壬。塞壬既有鱼尾巴,也有翅膀。”她的翅膀使我突然想起了羽毛,想起了求偶舞。“但是,我以为塞壬是坏东西呢。”“你多半在想《奥德赛》史诗中,她们如何诱惑水手触礁,可是,她们原本是海中仙女。她们从深幽之处带来神灵谕示。颇像天使,但是,她们不是从天国而来,而是从大海里来。人们说,这些神谕能够启迪心灵,疗伤治病——所以,塞壬并不总是坏东西。”看到他对这件事情如此熟悉,我脸上一定露出了吃惊的表情,他微微咧嘴一笑,说道:“我有时候会接替一下毕德修士;他负责这里的导游团。”我听到走廊里有一个拖脚走路的声音,就在礼拜堂的门外,我回过头去,以为会看到某位修士走进来,但是,什么人也没有,我们又继续谈论了一会儿椅子上的美人鱼。他告诉我,他喜欢她们既有翅膀也有鱼尾巴,因为这意味着她们可以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生存,她们既属于天空,也属于海洋,他羡慕这一点。他滔滔不绝地讲了许多,但是,我并不觉得他是在空唱高调,而是非常有趣,老实说,他拥有这种玄妙的知识,令我感到兴奋。我将目光再一次移到椅子扶手上,装出一副对美人鱼——整个翅膀和鱼尾之谜——全神贯注的模样,其实我心里清楚他仍然在盯着我看。“你相信那个坐在椅子上祈祷便能得到回答的传说吗?”我问道。“从灵验方面来讲,我不相信。”“你不像游客们那样坐在椅子上祈祷,我可以这样理解吗?”“我应该说,我以其他的方式祈祷。”“什么方式?”我问道,话一出口便意识到,这听起来多么唐突啊。我敢肯定,自己从来没有向别人打听过他们的祈祷生活。“托马斯·默顿曾经写过,鸟是他的祈祷,我猜想,我也有同感。当我在沼泽地里时,我的祈祷最真诚。那是唯一能够在我的灵魂中引起反响的祈祷。灵魂。这个词在我的心中回荡着,我很想弄明白——就像我时常想做的那样,它到底是什么东西。人们总是在谈论它,但是,有谁真的知道它的含义吗?有的时候,我想象它是一个在人的身体中燃烧的指示灯——从人们称作上帝的那个无形空间中掉出来的一点火种。或者,它是一块湿软的物质,比如一块黏土或一个牙齿模型,上面积累着一个人的经历——无数幸福、绝望、恐惧和美好瞬间的刻痕。我很想向他请教这个问题,但是,我们头顶上钟楼里的钟敲了起来。他走到走廊里,然后,朝我转回身来,甚至从那么远的地方,我也能够看到他眼里的蓝色光芒。“我虽然不坐在美人鱼椅子上祈祷,但是,我要说明一点,这并不意味着它缺乏神力。”钟声又响起来。他朝我微笑着,将两只手插进藏有马克斯的网球的胸幅里,然后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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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美人鱼椅子(31)    
15
托马斯修士离开之后,我在美人鱼椅子上坐下来。椅子很硬,很不舒服;有人说,它是用一整块桦木制成的,我觉得这说法不足信。我将自己的脊背靠到椅背上,感到脚尖离开了地面。在教堂的另一侧,修士们咏唱起来。我听不出他们唱的是不是拉丁语。他们的声音如波浪般涌过来,充满了这拱形的礼拜堂。我的思绪一定盘旋到了天花板上,同声一齐在那里回荡了一会儿,因为我突然感到自己的注意力被猛地拉回到身体里。我察觉到,我的身体被唤醒了,充满了活力。我感到自己好像正在奔跑,但是,我纹丝未动。我周围的一切似乎都燃烧起来,开始呼吸——颜色、边角,以及斜照在我肩膀上的斑驳光线。我把两只手放在椅子扶手上,正好在美人鱼的背部曲线与鱼尾融汇交接的地方。我的手指上下左右移动着,直到我把两条硌硌棱棱的木雕鱼尾巴像缰绳一样紧紧地握在手中。我心中有一种感觉,我想让自己停下来,同时又想让自己自由驰骋。我对托马斯的感情一直含糊不清。我一直让这感情像船底的浊水一样在心中搅动,但是,此时此刻,我坐在美人鱼椅子上,感到所有的渣滓都沉到了水底,一切变得清晰起来。我想要他,心中的渴望近乎疯狂。当然,当这念头一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我便立刻感到一阵回肠荡气的震撼,一股彻心透骨的恶心,然而,在心灵的召唤面前,我的羞耻却显得那么微不足道。好像什么东西冲破了一堵墙。我想起了马格里特的那幅油画,一节火车头风驰电掣地从壁炉里冲出来。应答轮唱的赞美诗歌声在空中回荡。我让自己慢慢地深吸一口气,等待美人鱼椅子名副其实地做点什么,创造一个奇迹,让我心中那不可遏制的情感平息下去。然而,我的欲望似乎变得更加强烈了。我提醒自己,我渴望得到的那个人并不是休。我甚至不认识他,确实如此。但是,我觉得自己很了解他。了解他内心深处最隐秘的东西。好多年前,当我遇到休的时候也是这样。仿佛久逢知己。爱上休,宛如患了一场疯病。我被他吞噬了,几乎相思成疾,无法集中精力做任何事情,而且无药可治,虽然我也没想去治。当你坠入爱河的时候,你是身不由己的。你的心随心所欲。它拥有自己的自主权,像一个独立王国。空气中烟气氤氲,中世纪的歌声正在回荡。我想象托马斯站在唱诗班座位里,那种被吞噬的感觉涌上心头,心中的渴望不能自制。最糟糕的是,我感觉到我正在将自己交给这一切,交给那即将来临的事情。交给一场大欢喜,交给一次大劫难。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吓了一跳,我这么说还是轻的。我完全没有想到自己还会爱上任何人。刚才,当托马斯询问我的情况时,我无法回答,我现在想,是不是因为我的自我意识正在崩溃。我回到海岛上,一切都分裂瓦解了。我闭上眼睛。停下来。停下。我并没有想去祈祷,但是,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忽然想到这也许就是一个祈祷,我心中一时间充满了童稚般的希望,好像无论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神力,都会答应我的请求。然后,一切都会停止。所有的感情,一切,我就会得到解脱了。就会安全了。当然,我并不真正相信这个。坐在椅子上,做一个祈祷——这太天真幼稚了。然而,甚至托马斯也说这椅子具有神力,虽然他并不相信这一点。它确实有。我感觉到了。我感觉到了一种将事物拆开来的力量。如果那才是椅子的真正神力——将你拆开来的神力?如果它能够捕捉到你心中最隐秘的感情禁果,并将它们抖搂出来,那该怎么办呢?我站起身来。我没有勇气在修士们面前穿过教堂走出去,所以,我在回廊里乱摸乱撞了一会儿,开错了好几道门,终于找到了圣器收藏室里那扇通往教堂外面的门。我疾步穿过修道院的方庭,潮湿的空气扑面而来。浓雾非但没有消散——早些时候淡薄了一些,露出过一缕阳光——空气已经变成了浓汤。我穿过院墙的豁口走进了母亲的后院,我停住脚步,站在那天晚上托马斯送我们回家时我曾经逗留过的那个位置。我把手平放在墙垛上,凝视着墙灰和墙灰上被海风侵袭出来的那些小洞洞。在院子的对面,夹竹桃丛在风中摇曳,一片绿色依稀难辨。他是一位修士,我心想。想让自己相信,这一点将会拯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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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美人鱼椅子(32)    
托马斯修士
16
在弥撒前的应答轮唱的唱诗声中,托马斯注意到塞巴斯蒂安神父正在望着自己,两只小眼睛从硕大的黑边眼镜后面瞪视他。托马斯希望他不要再这样做了。有一次,托马斯特意地与他对视,但是,塞巴斯蒂安丝毫没觉得不好意思。相反地,他点了点头,似乎表示会意,或者想说些什么。托马斯在戒袍下面已经大汗淋漓了。他感觉到自己好像被包裹在粉色绝缘材料里。毛料戒袍即使在冬天也显得太热,暖气炉不停地吹着热气,院长曾经以极其体恤人的口吻说过,因为老修士们“体寒”。托马斯咬紧牙关,不动声色。三年前,他开始每天在白鹭栖息地的溪水里游泳,他在溪水附近的一个小沼泽岛上修建了一个临时隐蔽处。他游泳是为了让自己冷却下来。他在冬天里游泳,比在其他任何季节里游泳的决心都更大,他喜欢一下子跳进冰冷的水里。这使他想起中世纪的《日课书》里一个叫做“地狱月”的情景,书中描绘一群被烧灼的可怜的人们,从地狱口奔出来,跳进一小汪冷水里。他的那个地方很隐蔽,四周被茂盛的青草所环抱。那是小溪中一条支流在尽头形成的一个隐蔽的清潭。那是他的私人游泳池。修道院里压根儿没有游泳裤这一说,所以,他裸泳。在星期五早晨公开“忏悔”的时候,他也许应该忏悔此事,大家都在这个时候供认自己的罪孽,比如,“我不小心打破了接待室里的陶瓷台灯”,或者“在晚间大沉默之后,我悄悄地溜进厨房,把最后一点樱桃果冻吃掉了”,但是,他并不真的觉得自己有罪。当他裸泳的时候,他感觉自己正在进入一种极大欢喜的境界。有宗教信仰的人,习惯于封闭自己、麻痹自己。他对此表示强烈反对——人们应该裸泳。一些人比另一些人更需要。他的嘴唇上方沁出了豆大的汗珠,他闭上眼睛,想象着冰冷的溪水从他赤裸的肌肤上流过。修士们在唱诗班座席中论资排位,即他们自称的阶次:院长、副院长、辅领神父、新徒监理,其余修士的分位则依照居院年限。托马斯站在教堂左侧最后一排的最后一个位子上。塞巴斯蒂安神父作为副院长,站在教堂右侧的第一排位子上,手中紧捧着那本60年代就已废弃的《圣安德鲁每日弥撒》。他已经在明目张胆地怒视自己了。托马斯突然明白了这眼光的来由。他的手指抓紧了自己的日祷书。塞巴斯蒂安神父看到了他和杰茜·沙利文谈话。礼拜堂外面的那个声音。他忘记了塞巴斯蒂安总是从圣器收藏室进入教堂。毫无疑问,他偷听了他们的谈话。托马斯回想着自己跟她说的一些话。没有任何不得体的东西。他们谈到了美人鱼椅子。看在上帝的分上,谈到了祈祷。他只不过是对为他们煮午饭的那个女人的女儿表示一点友好罢了。这有什么错?修士们一向同游客讲话呀。他站在自己的位子上,心中充满了自我辩解,他身上昔日律师的影子,又像拉撒路一样浮现出来。他吃惊地发现自己仍然具有这种本能,而且,他如此主动地为他和杰茜·沙利文的相遇辩护,好像那是不利于他的证据。他停下唱诗,院长注意到了,看他一眼,皱了皱眉头。托马斯又唱起来,然后,再一次停下来,两只手臂无力地垂在身旁。他居然需要为自己辩护——这是一个启示。他将目光慢慢地移向塞巴斯蒂安,当老修士的目光与他的目光相遇时,他点了点头。这点头是他对自己的一个承认,他痛苦地意识到,他无法为自己辩护,无法诚实地做到这一点,因为从第一次见到她坐在玫瑰花园地上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在想念这个女人。他想到了她匀称椭圆的脸蛋,还有她站起身之前望着他时的样子。令他最难忘的是,她站在那里,头部遮住了月亮。月亮正在她的身后升起,在一秒或两秒钟之内,她看上去像一个月食,她的头部四周笼罩着一圈淡淡的光晕,她的面孔隐藏在一片发光的阴影中。老实说,他简直无法呼吸了。
那情景他似曾相识,虽然他说不出是什么。他同她们一起穿过黑暗的树林,送她们回奈尔的家,他一路上同她的母亲说着话,脑子里却想象着杰茜·沙利文的面孔隐藏在透明的黑暗中。这使他心中萌发出一种渴望,这渴望不但没有像他希望的那样平息下去,反倒变得更加强烈了,以至他有时思念她到了夜不成眠的地步。他会从床上爬起来,阅读叶芝的那首诗,诗中描写一个人脑子里藏着一团火走进榛木林中。叶芝在遇见了莫德·戈纳之后,创作了这首诗歌。有一天,叶芝在一个窗口瞥见了莫德·戈纳,并且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托马斯越来越觉得自己很愚蠢,如此神魂颠倒地想要她。他感到自己好像被绞困在修道院的手抛渔网中。在过去的五年中,他依照修道院的生活节奏,一直应付得很好:ora,labora,vita commu-nis——祈祷、工作、社区活动。他的生命维系于此。多姆·安东尼有时在布道时会谈到那个他称作“懒惰”的问题,那种修士们感到单调乏味、一成不变的生活,但是,托马斯从来没觉得这是一个问题。他所爱的人都走了,他却活着,当他感到极度痛苦、信仰动摇的时候,这地方的节奏和步调对他来说是一种安慰。然后,那看似平常的一瞬间:在一个没有鲜花的花园里,这个女人从地上站起来,朝他转过身来,她的面孔朦胧美丽,头部四周笼罩着一圈光晕。于是,他深刻的满足感被打破了,整个完美的秩序被打破了。他甚至现在也能感觉到她,熟悉亲切,好像在他游泳的隐蔽水域里,他身体四周流动的溪水。他几乎完全不了解她,但是,他看到了她手上戴的戒指,这一点使他感到安慰。她结婚了。他对此感恩不尽。他想起了她讲到白鹭求偶舞时的一脸羞涩。他傻乎乎地跟着她去看美人鱼椅子,这下子可好,他今晚又该彻夜无眠了,他将想象她站在礼拜堂里的样子,蓝色牛仔裤紧紧地绷在她的大腿上。修道院院长开始引领大家做弥撒,就在圣饼被举起的那一时刻,托马斯心中突然涌起了一阵强烈的渴望,不是渴望杰茜,而是渴望他的家,他在修道院里的这个家,他爱这个家,胜过世上任何地方。他望着圣饼,祈求上帝用这一小口耶稣的圣体,让他内心得到满足。他决心忘掉她。他会让自己摆脱出来。他会的。修士们从教堂里鱼贯而出,到食堂里去吃午饭,托马斯从他们身边溜开,沿着小径朝自己的屋舍走去,他不想吃东西。多米尼克神父正坐在门廊上的一把曾经漆成绿色的摇椅上。他的肩膀上搭着一条褐色和红色相间的方格呢绒披肩,他没有像往常那样摇动椅子,而是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眼睛盯着地上的一团寄生藤。托马斯意识到他在做弥撒时没有见到他。他第一次发现多米尼克很苍老。“赞美上帝。”多米尼克抬起头来说道,他时常喜欢使用这个老式的问候方式跟他打招呼。“你没事吧?”托马斯说道。多米尼克除了春天患肺炎的时候,在医务室里住了三个星期,托马斯从来不记得他错过弥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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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美人鱼椅子(33)    
多米尼克微笑了一下,表情有些不自然。我很好。很好。”“你没有参加弥撒。”托马斯一边说,一边走到门廊上。“是的,上帝宽恕我,我正在门廊上自己领圣餐呢。托马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上帝能够体现在圣饼里,他不是同样也能够体现在其他事物中吗,比如地上的那团寄生藤?”托马斯望着那团被风吹到了阶梯边的寄生藤。寄生藤看上去像一团风滚草。“我总在想这一类的事情。我只是不知道,这里还有其他人这样做。”多米尼克大笑起来。“我也不知道。这么说,我们俩是一个豆荚里的两颗豆子了。或者说,是一个豆荚里的两个异端分子了。”他两脚蹬地,把椅子慢慢地摇晃起来。托马斯倾听着木头椅子发出的吱嘎声响。他一时冲动,在椅子旁边跪下来。“多米尼克神父,我知道你不是我的告解神父,院长也不会同意这个,但是……你能够听我的忏悔吗?”多米尼克停止了摇动。他探过身子,疑惑地望着托马斯。“你是说在这儿?就是现在?”托马斯点点头,他的身体迫不及待地绷紧了。他突然感到一种强烈的解脱自己的需要。“好吧,”多米尼克说道,“反正我已经错过了弥撒,就这么着吧。你说吧。”托马斯郑重地跪在摇椅旁的地上。他说:“神父,请你赐福给我,我有罪。我已经四天没有忏悔了。”多米尼克将目光移到院子里。从他视线的角度判断,托马斯知道他又在盯着那团寄生藤。托马斯说:“神父,发生了一件事情。我好像爱上了一个女人。我在玫瑰花园里遇到了她。”风在他们的四周吹拂起来,他们坐在潜伏着骚动的寂静中,空气清冷宜人。只是将这些话说出来——这些无羁无绊、极其危险的话语——托马斯心中的情感便翻江倒海般的倾泻出来。它们将他带到了一个无法回头的地方。他在那儿。跪在一个小门廊上,在多米尼克神父的身边。他低着头。乳白色的空气。爱上一个几乎陌生的女人。
17
在修道院教堂里遇见托马斯修士之后,我好多天一直生活在困惑中。天开始下起雨来,二月寒冷的季风雨。海岛在大西洋中剧烈摇荡。我回忆起童年时代冬天的雨水,阴冷滂沱。我和迈克挤在一块旧船布下面,沿着街匆忙走去上学,雨水吹打在我们的腿上。后来,当我们长大了一些,我们便乘船渡过海湾去赶巴士,渡船在海面上像橡皮鸭子一样晃来晃去。在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里,我总是站在母亲家的窗前,望着雨水穿过橡树叶子,溅落在屋前的浴缸石窟上。我利用食品贮藏室里的一大堆食物烹饪平淡无味的晚餐,我给母亲换绷带,我按时给她送去棕黄色的药片和红白色的胶囊,但是,我似乎最后总是回到窗口,默默地望着窗外。我能够感觉到自己正在退缩到内心一个新的角落里。好像滑进了一个鹦鹉螺的贝壳。我无助地向后滑去,经过螺旋式的通道,掉进一个漆黑的小洞里。有些时候,我和母亲在她的小电视机前观看冬季奥运会节目。我们以这种方式坐在同一个房间里,好像在过一种正常的生活。母亲一边望着电视屏幕,一边手持玫瑰念珠,一粒粒地数着上面的红珠子,当她把全部五段玫瑰经念完之后,她便会拿起迪伊送给她的魔方,用一只手笨拙地摆弄那个迪伊至少在五年前送给她的圣诞礼物。最后,她任凭魔方从自己的膝盖上掉下去,然后,继续坐在那里,手指仍然无意识地拨弄着。我猜想,我们两人都心事重重。母亲的痛苦显而易见,她埋葬的手指,她的过去。而我却越来越想念托马斯修士,无法抑制心中不断滋生的渴望。我努力抑制自己,我真的努力了。我已经忘记那种渴望是什么滋味了,它像一群受惊的小鸟,叽叽喳喳地从心底骤然飞起,然后,宛如羽毛一般缓缓地、梦幻似的飘落回来。这种性的渴望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我过去时常幻想,女人们在她们的肚脐眼后面藏着一个小罐子,一个与生俱来的性燃料罐,我觉得自己跟休在一起的头几年里,已经把罐里所有的燃料都消耗尽了。我已经不顾后果地把罐子用空了,而且,我没有办法再把它灌满。我有一次跟休说,我的罐子是一夸脱装的,而不是一加仑装的,就像长了一个小膀胱——有些女人的大一些,有些女人的小一些。休看看我,好像我在说疯话。“男人就没有这个问题,”我对他解释说,“你们不需要像我们那样储存。你们的性欲就像水龙头一样,随时可以打开,而且源源不断,如同在水池里取水。”“是这样吗?”他说,你是在生物课上学来的这些东西吗?”“有些东西是不记录在书本上的。”我说。“显然如此。”他大笑起来,好像我在开玩笑。我一半是在开玩笑,一半是认真的。我确实相信,女人的性欲是有限的,一旦用尽了,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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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美人鱼椅子(34)    
现在我知道自己错了。没有罐子,无论大小,只有水龙头。所有的水龙头都连接在一片深不可测的爱欲海洋上。大概,我让自己的水龙头锈住了,或者什么东西把它堵住了。我不得而知。母亲在那些日子里也变得安静起来。她不再提起去修道院给修士们煮饭的事。她把它们交给了蒂莫西修士拙劣的厨艺。我不断地想起休说过的话,他说母亲摆脱负疚感的心态可能还会出现。我很担心。我每次望着她,心里都有一种感觉,好像一个巨大而可怕的东西正被锁在地窟里,随时准备冲出来。在母亲埋葬了自己手指之后的一两天内,她暂时恢复了老样子。她又像过去那样漫无边际地讲起话来,她讲到要把六个人的菜谱换成四十个人吃的分量,讲到朱莉娅·蔡尔德,讲到教皇无谬论,又讲到迈克。她幸好还没有风闻到迈克修行佛教的事情。我的母亲通常无话不说,很少把心思藏起来,然而,她现在却非常安静。这不是一个好迹象。我无法鼓足劲儿,或者说鼓足勇气,再一次向她询问关于多米尼克的事情或提起父亲的烟斗。凯特几乎每天打电话来。“你们俩还活着吧?”她会问,“我也许应该过来看看你们。”我肯定地告诉她,我们很好。我不想让别人打扰,她明白我的意思。休也打过电话。但是,只有一次。那是我坐在美人鱼椅子上感到闸门敞开之后的第二天或者第三天。我和母亲正在观看一个长雪橇比赛节目。休嘴里说出的第一句话是,“咱们别吵了。”他想让我为上次的事情道歉。我听得出来。他正在耐心地等待。“我也不想吵架。”我只能说到此为止。他又等待了一会儿。他大声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希望你已经重新考虑过,改变了主意,决定让我到海岛来。”“我根本没有改变主意,”我说,“我仍然觉得我应该自己处理这件事。”这些话听起来很刺耳,所以,我试图缓和一下语气。“请你尽量从我的角度想一想,好吗?”他机械地说了一句,“好吧”,但是,我知道他不会的。这就是同天才人物一起生活的悲哀之处——他们已经完全习惯于永远正确,他们压根没有不正确的时候。在我们讲话的时候,一阵令人两眼发黑的疲倦向我袭来。我没有跟他提起多米尼克,以及我如何怀疑他跟母亲有牵连,我知道休肯定会将这一切解剖个半死。他还会告诉我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但是,我想凭自己的直觉行事。“你什么时候回家?”休想知道这一点。家。我怎么能够告诉他,此时此刻,我迫切地需要从家里逃走。我感到一阵冲动,想跟他说:求求你,我现在想自己生活一阵子,走进我的鹦鹉螺贝壳里,看一看里面有什么。但是,我一句话也没说。我被一种强烈的、令人恶心的自私心态驱使着,在家里时的不满足感,以及一种自怜自爱的情绪正在左右着我的行为。我的生活似乎甜蜜、乏味、渺小又令人厌恶。那么多生命都没有被利用上。在过去的几天里,我一直在想我曾经希望过的那种生活,那个我好久以前梦想过的生活,充满了艺术、性以及关于哲学、政治和上帝的令人陶醉的谈话。在那个幻想生活中,我拥有自己的画廊。我画出了许多充满惊人想象和梦幻的超现实主义作品。两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可能已经去追求那种生活了,起码是那种生活的一小部分。圣诞节前两天,我爬到天窗下面一个存放杂物的空间里,去取我的那套贵重的陶瓷餐具——雷诺克斯公司出品的一套精致骨瓷器皿,已经不再生产了,所以是无法替代的珍品。
瓷器被存放在盒子里,只偶尔在重要节日和结婚纪念日才拿出来使用。迪伊一看到我,马上就知道我在干什么了。“妈,”她说,“你为什么不把这些餐具多拿出来用用呢?留着它们干什么?”我一下子听出来,她的语气中充满了怜悯。是呀,留着干什么呢?我不知道,无言以对。也许留给我自己的葬礼吧。迪伊会组织一次瞻仰仪式,人们站在我的遗体四周,大肆赞扬我把一套二十件的餐具完整地保存了很多年。多么美妙的颂词啊。在那之后的好多天里,一想到自己狭窄的世界,我便会感到灰心丧气。我对打碎盘子的恐惧何时变得如此巨大?而对辉煌瞬间的向往却如此微小?从那以后,我在厨房的壁橱里腾出一个地方,把瓷器摆了进去,并且不再顾忌地使用它们。因为今天是星期三。因为有人买了我的一个艺术盒子。因为电视剧《欢乐酒吧》里的萨姆好像终于要跟戴安娜结婚了。然而,那个奔向宏观境界的可喜冲动,却始终没有超出陶瓷餐具的范围。我手上握着电话筒,想把这件事告诉休——天窗和陶瓷餐具,但是,我不敢肯定我要说的话会不会合乎逻辑。“杰茜,”我听到休说,“你听到我说的话了吗?你什么时候会回家?”“我压根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家。现在还不知道。我可能会在这里——我不知道——待很长一段时间。”“我明白了。”我想他确实明白了。他明白我待在海岛上不仅是为了照看母亲,也是由于我整个冬天感到的烦躁。由于我自己的原因,由于我们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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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美人鱼椅子(35)    
但是,他没有把话挑明。他说:杰茜,我爱你。”我这样说可能太残酷,但是,我觉得他是在试探我,看我会不会同样回答。“我过几天打电话给你。”我说道。当我们把电话挂上之后,我朝着被雨水衬得银光闪亮的玻璃窗望了一会儿,然后,走回起居室,走回到母亲、电视机和长雪橇比赛中。每天下午四点钟左右,我会嗅到夜幕降临的气息。它从门窗下面悄悄地溜进来——那是一种潮湿、漆黑的味道。到了晚上,对托马斯的渴望更加难耐。每天晚上,天色刚一暗下来,我便开始尽情地泡起一个程序复杂的热水澡。我从母亲的旧防风箱子里偷偷拿出来一根备用蜡烛,将它放在浴缸的边沿上。我把蜡烛点燃,然后,把洗澡水的温度调到我能够忍受的最热点,一直到浴室里蒸汽缭绕。我还常常把从后院里摘来的雪松叶子撒在水里,或者一把盐,或者几羹匙母亲的薰衣草油,好像我正在酿造什么东西。有时,香味会过于浓烈。我将身体滑进水里,只让鼻孔露出水面。你可能以为我刚发现了水,发现了它那灼热、柔滑的感觉。当我潜在水里的时候,我会进入一种梦幻般的状态。我一直喜欢夏加尔的《红色天空中的恋人》,画面上一对情侣拥抱着在屋顶上空、在月亮上面翱翔。我每次沉到水里,那画面便会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有的时候那对恋人在红色的天空中飞翔,更多的时候在碧蓝的海水里畅游。其余的时间,我会想起夏加尔绘画的美人鱼,美人鱼悬在水面上,在树梢上,一个飞翔的美人鱼,但是没有翅膀,我于是想起了托马斯说的话,他说他羡慕美人鱼,因为她们同时属于大海和天空。
一天晚上,我从床上坐起来,感到四周有一些不同。我意识到,原来是屋顶上的寂静。我朝窗口望去,乌云已经散开了。月光洒进了房间,犹如云母碎片一般闪着磷光。我站起身来,在房子里四处搜索,想找一些能够绘画的东西,任何东西。我在迈克的书桌里找到了装在一个破盒子里的一些彩色铅笔,这些铅笔一定是迈克二十年前留在这里的。我站在厨房桌子旁边,用一把切鱼刀将铅笔削好。因为无法找到笔记本以外的任何纸张,我把镶在镜框里的巨幅《莫里斯岛上的灯塔》从壁炉架上拿下来,毫不客气地把画从镜框里取出来,然后,开始迫不及待地在画的背面素描起来,我的动作情不自禁,如饥似渴,对我来说完全是陌生的。我用海水的蓝色线条覆盖了整张画纸。我在每一个角落里画上一个鹦鹉螺贝壳,一丝橘黄色的光线从贝壳上的裂缝中照射出来,在画纸的底边上,我画上了许多龟甲,一堆堆的龟甲参差错落地从海底升起,宛如一个沉没海底的文明——迷失的帝国亚特兰蒂斯。在画纸的正中央,我画出一对恋人。他们的身体紧贴在一起,四肢纠缠。那女人的头发像五一节彩带似的将两人包裹起来。他们正在飞翔。在水底飞翔。这样的创作令人振奋——也有一点让人害怕。就像正在驾驶一辆汽车,轮胎突然爆裂了。当我画完之后,我把灯塔画放回镜框里,挂到壁炉架上面的墙上,一对恋人面朝墙壁。回床上睡觉是不可能了。我全身的细胞已经被调动起来。我到厨房沏了一杯茶。我坐在桌子旁边,从一个有缺口的杯子里慢慢地喝着甘菊花茶,忽然,我听到门上响起了一阵抓搔声,一个清晰、刻意的声音。我把门廊上的灯打开,从厨房的窗口望出去。马克斯正坐在门廊上,黑色的皮毛又湿又脏。我打开门。“噢,马克斯,瞧瞧你这个样子。”它抬起头来,用探询的眼光望着我。好了,进来吧。”人人都知道,马克斯轮流在海岛上不同的人家里睡觉,日程表只有它自己知道。母亲曾经说过,它每隔一个月会来投宿一次,但是,我相信肯定不是在半夜里。我不知道它是不是被上一家的主人赶出来了。它看到这里的灯光了吗?我从贮藏室里把母亲给它准备的旧床单拿出来。它蜷曲着身体躺在上面,我坐在地上,用一块擦碗布帮它擦干身子。“你半夜三更到处乱跑什么?”我说。它微微竖起耳朵,然后,把脑袋搭在我的大腿上。我抚摸着它的耳朵,想起托马斯说过,马克斯常跟他一起乘船去白鹭栖息地巡视。“你喜欢托马斯修士吗?”我说。它咚咚地敲了几下尾巴,我想它大概听出了我声音里的甜蜜味道——那种哄逗婴孩、小狗或小猫时使用的腔调。我知道,我也喜欢他。”抚摸马克斯的脑袋,比喝茶还管用。我心中的激情开始消退了。“马克斯,我该怎么办?”我说,我陷入情网了。”当我坐在美人鱼椅子上时,我虽然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但是,没有说出来。我吃惊地发现,将此供认出来,即使向一条狗供认,也是一种极大的安慰。马克斯嘘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我不知道如何斩断这份情思。如何抛弃心中的念头——他是我命中注定的情缘。这不仅仅是关于一个令我激动的男人——还有他展现在我面前的那一片天空,以及他身上那些我过去不知道、未曾体验过、而且可能永远不会体验到的事情。此时此刻,我似乎觉得自己宁可承受婚姻的破裂,也不愿意让余生在懊悔中度过,懊悔自己没有能够真正地认识他,没有能够在红色的天空上或者蓝色的海水中飞翔过。“我丈夫的名字叫休。”我对此刻已经睡熟了的马克斯说道。“休。”我又说了一遍,然后,在脑子里默默地重复着这个名字,好像这样做就能够拯救我自己一样。休。休。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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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美人鱼椅子(36)    
18
三月二日那天,我将高尔夫球车慢慢地开出了车库,然后沿着泥泞的小路,向渡口码头附近的商业区驶去。太阳又出来了,带着一副冬天里特有的冷漠表情,犹如一个僵硬的小火团,在天空中高高地照耀。当我在橡树林中颠簸穿行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好像是一个刚从地底下钻出来的动物。我想到啾啾日用杂货店买一些食品,还要看看他们有没有油彩出售——除了迈克的彩色铅笔以外,我还需要一些绘画的东西。最主要的是,我想跟凯特谈一谈关于多米尼克神父的事情。渡船停泊在码头上,几位游客正在人行道上漫步,他们把防风衣上的拉链都拉到了脖子上。我把车停放在凯特礼品店的前面,马克斯正坐在那个蓝白相间的条纹凉棚下面。凯特在商店门旁钉上了一面小镜子,这是一个古老的格勒传统,意欲吓跑“布嘎巫婆”。我刚一打开门,马克斯就在我的前面钻进了商店。凯特、贝恩和赫普吉巴正坐在柜台后面从塑料碗里吃冰淇淋。商店里只有她们几个人。
“杰茜。”贝恩大叫起来。凯特朝我笑了笑。欢迎你来到活人的世界。你想吃冰淇淋吗?”我摇了摇头。赫普吉巴身上穿着一件乌木色长衫,长衫上印着一道道白色的闪电,她的头上裹着一条标志性配套头布。她看起来像一朵美丽的雷雨云。马克斯扑通一声趴在贝恩的脚边,贝恩用手拍了拍它,眼睛朝我扫过来。妈妈说,你很无礼。”“哎,看在上帝的分上,贝恩,你一定要重复我说过的每一句话吗?”“你觉得我很无礼吗?”我问道,想逗一逗她,但也有一点恼火。她抿嘴一笑。“那么,如果有人每天打电话来跟你说:‘我能来看看你们吗?我能给你们送晚餐来吗?我能过来亲吻你们的脚吗?’这个人得到的唯一回答就是,‘谢谢你,我们很好。现在滚蛋吧。’你怎么解释呢?”“我没有说过‘现在滚蛋吧,’我也不记得你说过要亲吻我的脚。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现在就亲。”不知为什么,我每次靠近凯特,都会变得像她一样。“我们都很烦躁,对吗?”她说,“当然了,如果把我跟奈尔·杜波依斯一起关上两个星期,我可要向人群扔手榴弹了。”我第一次环顾商店。商店里的桌子和墙架子上摆满了令人眼花缭乱的美人鱼商品:钥匙链、海滩毛巾、贺卡、饰有浮雕的肥皂、瓶起子、纸压和夜灯,还有美人鱼洋娃娃、美人鱼头梳和镜子套盒,甚至还有挂在圣诞树上的美人鱼。一些“美人鱼在此经过”的牌子插在墙角里的一个雨伞架上,十几个美人鱼风铃悬挂在天花板上。在商店的中央,摆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是一叠多米尼克神父撰写的小册子《美人鱼的故事》,一个招牌上声明,这些小册子都“附有作者的亲笔签名”。“挑一样东西,”凯特说,我送你的礼物——耳环什么的。”“谢谢,但我不能。”“你又无礼了。”她说。我拿起一盒“美人鱼眼泪”。那好吧,我就要这个吧。”贝恩从壁橱里给我拿来一把折叠椅,我坐下来。“是什么风把你吹到城里来的?”赫普吉巴问道。“食品。我还想看看能不能找到——”我打住话头,感觉自己要说的话有些难以启齿。我估计,又是我的老习惯在作祟了,我总想把自己的艺术安全地收藏起来,就像把一个可能会胡闹的孩子关在她的房间里一样。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我的两只手掌合在一起,紧紧地夹在膝盖中间。“艺术用品,”我吃力地说道,希望没有人注意到我勉强的口气。“水彩、画笔、一些冷压纸……”“啾啾日用杂货店出售热狗电烤器和草娃娃,但是,我不肯定他们也卖艺术用品,”凯特说。她伸手从柜台上拿起一支铅笔和纸。“给你,把你想要的东西写下来,我让舍姆下次过海的时候帮你买。”我草草地写下一些基本用品。她们正在用调羹刮起碗底的最后一点冰淇淋。“这么说你准备在这里待上一阵子了,对吗?”赫普吉巴说道。“母亲需要我,所以,是的,我想我会的。”凯特抬了抬眉毛。‘一阵子’是多长时间啊?”“我猜想是无限期吧。”我说道,想把话题岔开。“休怎么办?”她问道。我把购物单塞给她。“你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指责我不关心我的母亲——我相信你的原话是,‘你不能假装自己没有母亲呀。’现在你又指责我不关心休吗?”当我说到休这个字的时候,我的声音好像变成了咩的一声羊叫。凯特的反应让人觉得我好像在她的脸上掴了一巴掌。“我的天呀,杰茜,我才不在乎你是不是在家里照顾休呢。那个男人可以照顾自己。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担心男人们要他们的妻子们来照顾呢?我只是想知道,你们俩是不是相处得很好。”“那关你什么事,”赫普吉巴对她说。我搞不明白凯特为什么这样说,好了,现在告诉我们——奈尔怎么样?”赫普吉巴问道。我耸了耸肩。“老实说,我觉得母亲很忧郁。她唯一做的事情就是坐在椅子上,眼睛盯着电视机和玩弄魔方。”“我们去马克斯咖啡店吃午餐!”凯特脱口而出。那条狗一直把脑袋枕在贝恩的鞋上,轻声地打着鼾,这会儿听到有人叫它的名字,突然把眼睛睁开了。我们这个星期六去马克斯咖啡店吃午餐。”多年以来,母亲一直试图从那天晚上她们三人抛进海里的绳结上脱离出来——那个将她们联系在一起的绳结。但是,凯特拒绝让她把自己孤立起来。她的忠诚——还有赫普吉巴的忠诚——从来没有动摇过,一次也没有。“这是一个好主意,”我说道,我意识到自己跟凯特生气永远超不过三分钟。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她是我所见过的最招人厌的女人。但是,我怀疑她不会来。”我加上一句。“告诉她教皇这个星期六会在马克斯咖啡店里吃午餐。这应该行了吧。”赫普吉巴朝我转过身来。“就告诉她,我们想念她了,想见一见她。”“我尽量吧,”我说,但是,别指望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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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美人鱼椅子(37)    
我的视线越过她们,看到了我十一岁时画的那幅沉船图,图画被镶在镜框里挂在收银机后面的墙上。哎,看哪,我的画在那儿。”一艘燃烧着的白色游船沉在海底,旁边有一只喜笑颜开的章鱼,一个长着一双觊觎眼睛的巨大蛤蜊,以及一群前后摇摆的海马。那幅画看上去好像是儿童图画书中欢喜的一页——只是那艘船正在画面的中心燃烧。水底下的烈火——我小时候对他的死就是这样理解的吗?无法扑灭的地狱之火?在波浪起伏的海面上,灰色的灰烬像浮游生物一样漂浮着,但是,太阳在天空中绽出灿烂的笑容,世界是一个宁静、晴朗的地方。直到此刻,我才意识到那幅画中蕴藏了多少心痛——那是一个孩子的祈望,希望世界变回它原来美好的模样。当我转过头来,我发现赫普吉巴正在注视着我。“我记得你画那幅画时的样子。你是一个多么悲伤的小女孩啊。”凯特向她皱了皱眉头。你真会扫兴,提这种事。”赫普吉巴说道:“杰茜确实很悲伤。她知道,我们也知道。所以,为什么不能提呢?”她从来不理会凯特的乖张,这可能就是她们为什么相处得那么好的原因。“你为什么从来不愿意说起那段时间呢?”我问凯特,“我想说一说。我需要这样做。比如说,我想知道为什么每个人,包括母亲在内,都说船火是由我父亲的烟斗引起的。”“因为确实是烟斗引起的船火。”凯特说道,我看到赫普吉巴点了点头。“可是,我在母亲卧室里的抽屉里找到了这个。”我边说边把烟斗从我的手提袋里拿了出来。我用双手捧着烟斗,好像它是圣餐饼或者一只折断了翅膀的蝴蝶。一股混杂着甘草的烟草味从烟斗巢里飘逸出来。
她们默不作声地望着烟斗,吃冰淇淋用的空碗倾斜着放在她们的膝盖上。她们的脸上毫无表情。终于,凯特问道:奈尔怎么说?”“我还没有向她提起过。我害怕她看到烟斗又该乱套了。”凯特伸出手来,我把烟斗递给了她。她将烟斗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好像她能从烟斗上找到什么答案似的。“当警察说烟斗引起了船火,他们也只是猜测。这么说,是别的东西了——现在又有什么分别呢?”她把烟斗还给了我。“但是,烟斗一直在她手里,她为什么还让警察和其他人相信是烟斗呢?她为什么要撒谎?”我问道。太阳穿过一个小小的云罅,从商店正面的橱窗外照射进来,她们三个人都掉过头去,望着布满尘埃的光线。“我去见过多米尼克神父,”我说,“我差不多明白地告诉了他,我怀疑他知道母亲切断手指的原因。”“我不相信你这样做了。”凯特说。“真的。你知道他对我说什么了吗?别刨根问底。他说,如果我那样做的话,会伤害母亲的。”“他那样说了?”凯特站起身来,走到柜台旁边,“这没有道理。”她望了赫普吉巴一眼,后者看上去跟她一样茫然。“他有事瞒着我。”我坚持说。凯特走到我的椅子背后。她把两只手轻轻地放在我的肩膀上。当她开口的时候,她声音里时常出现的那股尖酸刻薄劲儿不见了。“我们会把事情弄清楚的,杰茜,好吗?我会跟多米尼克谈一谈。”我感激地抬头朝她笑了笑。我能够看到她的化妆粉抹到下颚时留下的一道边缘。她咽了一口涎水,喉结滑上去,显露出她的满腔温柔。
她肯定觉得这一时刻变得过分柔腻了,她迅速地把手移开,改变了话题。“作为交换条件,你一定要给我画一些美人鱼的画,拿到商店里来出售。”“什么?”她走过来,站在我的面前。“你听到我说的话了。你说你要绘画,那么,就画美人鱼吧。它们会在这里卖得很火的。你可以寄售。我们会要一个好价钱的。”我望着她,张口结舌。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幅画布,画布上是青石色的天空,长着翅膀的美人鱼们像天使一般在天空中飞翔,然后,从高空中跳进海水里。我试图回忆起托马斯说过的关于长翅膀的美人鱼的事情。关于海中女神从海底深处带来神灵谕示。生活在海天两界。凯特说:怎么样?干不干?”“我可能会试一试。看看吧。”我刚才见到的那一伙游客走进了商店,凯特走过去迎接他们,赫普吉巴站起身,说她该回家了。我也该走了,但是,我却继续同贝恩一起坐在那里,脑子里想着托马斯。在过去的十二天里,我被困在母亲的房子里,我跟自己说了许许多多自相矛盾的话。什么我爱上了一个人,不仅如此,这是一个伟大的爱情,轻易地放弃这份爱情,就是对自己生命的否定。然后,我又想,这只不过是一种不理智的迷恋,是一时的神魂颠倒,一切都会过去,我一定要克制自己。我不明白爱一个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痛苦。我的心好像被割出了一道道血淋淋的伤口。贝恩挺起腰杆,眯缝起眼睛望着我,舌尖搭在下嘴唇上。“杰茜?”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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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美人鱼椅子(38)    
“什么事,贝恩?”她把自己的椅子拉过来,坐到我的身边,她把嘴唇凑到我的耳朵上,就像小孩们说悄悄话时那样。“你爱上了一位修士。”她悄声说道。我猛地坐直了身子,眨着眼睛望着她。“你从哪里得来的这个念头?”“我就是知道。”反驳她是毫无意义的。贝恩当然从来不会错。我想生她的气,想打她一巴掌,惩罚她窥探我的内心世界,但是,她挺直了胸脯坐在椅子上,满脸笑容地望着我,这个与我同龄的女人,拥有一个孩子般的甜美心灵,又拥有一种非凡的特异功能。她甚至不知道,事实的真相会是多么危险,它所携带的那些细小、具有摧毁力的种子。“贝恩,”我说道,拉起她的手,“仔细听着。你不许跟任何人说起这件事。答应我。”“但是,我已经说了。”我把她的手放开,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儿才问她。“谁?”我说。“你告诉谁了?”“妈妈。”她回答道。
19
一张纸条从厨房后门的门缝下面塞进来,纸条放在一个封了口的白色信封里,信封上只写了一个词:杰茜
。我从凯特的商店回来后发现了它。我把它拾起来,端详着上面的字体——那是一种遒劲、倾斜的字体,然而却奇怪地充满了犹豫,好像写字的人停停写写,中断了好几次。有些事情你就是知道。就像贝恩一样。我把信封塞进自己的卡其布裤子口袋里,母亲这时走进了厨房里。什么东西呀?”她说。“没什么,”我告诉她,我掉的东西。”我没有马上把信封拆开。我让它待在漆黑的口袋里,像一只手似的按在我的大腿上。我对自己说,首先,我要给女儿挂一个电话。然后,沏一杯茶。我将把母亲安顿好,然后,坐在床上,一边饮茶,一边把信封打开。我是一个喜欢延缓满足感的人,在这方面很在行。休曾经说过,能够延缓满足感的人相当成熟。我能够将幸福推迟几天、几个月,甚至几年。我就是如此“成熟”。当我小时候吃软心棒棒糖的时候,我便学会了这个道理。迈克总是一口咬破糖果的外壳,然后把中间的巧克力吃掉,而我却舔啊舔啊,用一种令人痛苦的缓慢动作把糖吃完。我拨通了迪伊在范德比尔特大学宿舍的电话,然后听她滔滔不绝地讲述她的最新恶作剧。她所在的大学女生联谊会组织了一次“世界最大型的枕头大战”,312个人聚集在一个垒球运动场上,让枕头里的羽毛四处纷飞。来自《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的一位所谓的监察员,显然目睹了这一事件。“全都是我的主意。”她自豪地说。“那当然了,”我说,“我的女儿——一名世界纪录保持者。我感到非常自豪。”“外婆怎么样?”她问道。“她还好。”我说。“你知道她为什么那样做了吗?”“她不告诉我,起码不肯说起那件事。她有事瞒着我。整个事情很复杂。”“妈?我记起来了——我不知道,也许无关紧要。”“什么事?告诉我。”“就是有一次我们去探望她的时候,好长时间以前了,我们走路经过那个埋葬奴隶的地方,那个墓地,你知道?外婆突然吓坏了。”“你说‘吓坏了’是什么意思?”“她大哭起来,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你记得她说了什么吗?”“不太记得了。好像是见到了死人的手或手指之类的话。我想她是在说墓地里的尸体吧,但是,她非常沮丧,我都有些害怕了。”“你从来没有说过这件事。”“但是,她总做这样疯狂的事情。外婆就是这样啊。”迪伊停顿了一下,我听到了背景里她正在播放的U2乐队磁带。“我应该早些告诉你就好了。哎,妈,你认为我早点告诉你的话,这件事就不会发生了吗?”“你听我说,那不会有任何区别。相信我。好吗?你的外婆有毛病,迪伊。”“好吧。”她说。在我们挂上电话之后,我沏了一些薄荷茶,拿了一杯到起居室里。母亲、电视和魔方都在那里。俄国人刚赢了一枚溜冰奖牌,他们的国歌如同一首哀悼曲把房间弄得死气沉沉。我把茶杯放在她旁边的桌子上,拍了拍她的肩膀。迪伊说起的那段插曲使我感到更加困惑不解。“你没事吧?手怎么样?”“很好。但是,我不喜欢薄荷茶,”她说,“这茶喝起来像牙膏一样。”我把自己房间的门关上,扣上门锁,然后,把信封从口袋里拿出来。我把信封放在床铺的中央,然后在旁边坐下来。我一边呷茶,一边望着信封。毫无疑问,我会把信封拆开。我并没有试图保存最后时刻的紧张刺激——那种舔到巧克力糖心时的缓慢而残酷的快感。不,我只是吓坏了。我手上拿着一个潘朵拉的信封。我把信封拆开,抽出了一张白色条格纸,纸的一边参差不齐,好像是从一本日记本上撕下来的。杰茜:恕我冒昧地给你写这封信,但是,我不知道你是否愿意跟我一起坐船出游一趟。白鹭现在还不多,但是,我看到了一群白色鹈鹕,这十分罕见。我明天下午两点钟会在白鹭栖息地码头上,如果你能够来的话,我将会非常高兴。托马斯修士(惠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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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美人鱼椅子(39)    
惠特。我用一根手指抚摸着那个字,然后大声地念出来,我能够感觉到他向我吐露自己真实姓名的亲密意图。他好像把自己隐蔽的一部分交给了我,那是修道院不曾拥有的一部分。然而,纸条也有客套的一面。“如果你能够来的话,我将会非常高兴。”
我把纸条读了几遍。我没有意识到,茶杯已经被打翻在床上,直到我感觉到大腿上一片湿漉漉的。我用一条毛巾将茶水尽量地擦起来,然后,在茶渍旁边躺下来,呼吸着薄荷的香味,那清新甜蜜的气味从床单上飘散出来,像一个崭新的开端。在白鹭栖息地码头上,五六只海鸥蹲在我的身后,它们排列整齐,好像是一个正在准备起飞的小型飞行中队。我很早就来到这里,太早了。多半是出于谨慎,而不是迫不及待。我琢磨,如果我早点到这里来,感到自己无法同他见面,便可以离开。神不知鬼不觉。在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我一直盘腿坐在码头边沿上,凝视着溪水。天空晴朗无云。溪水呈黄褐色——那是芒果和哈密瓜的颜色,海水正在涨潮,一浪一浪冲击着码头上的桩柱,仿佛潮水已经变得不耐烦了。一只褪了色的红色独木舟——现在几乎是粉色了,底朝天地躺在码头的一端,船底长满了藤壶。我认出那是赫普吉巴的独木舟。我在至少三十年前乘坐过它。在码头的另一端,一条漆成云杉绿的平底小船——基本上是崭新的,在水面上摇摆着,阳光在船舷上照射出令人心醉神迷的光影。我听到身后的木板发出吱嘎声响,海鸥飞起来了。我转过身去,看到他正站在码头上凝视着我。他身穿一条蓝色牛仔裤和一件粗棉布衬衫,衬衫袖管挽到了胳膊肘处。他的肩膀比我想象的还要宽阔和健壮,他的两只手臂呈现出一种在太阳底下干活的人所特有的柔韧感。一个木制十字架挂在他的脖子上,与他全身的打扮颇不协调。他好像一直隐藏在我心中一个昏暗的角落里,现在突然走了出来。一个真实的人,但又不完全真实。“你来了,”他说道,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来。”我站起身来。你答应我们会看到白鹈鹕。”他笑了起来。“我说,我看到了白鹈鹕。我不能答应我们一定会看到它们。”他爬上了船,然后拉起我的手帮我上去。有一会儿,他的脸跟我的脸贴得很近。我闻到了他皮肤上的肥皂味,肥皂味同空气中飘浮的淡淡麝香味混杂在一起。我在船首的长凳上坐下来——马克斯的座位,我想——我面朝后坐着,望着托马斯将船上的舷外小马达发动起来。他坐在马达旁边,马达把黄褐色的溪水搅动起来,他手握舵杆,将我们缓缓地带到了溪水中央。“我应该叫你托马斯还是惠特呢?”我问道。“已经好多年没有人叫我惠特了。再听一听也无妨。”“我估计是你的母亲给你起的这个名字吧。肯定不是修道院院长。”“她给我起的名字是约翰·惠特尼·奥康纳,她叫我惠特。”“那好吧,惠特。”我试着说出了他的名字。我们缓缓地绕过海岛背后的落潮三角洲。我们在小溪中逶迤而行,小溪有些地方异常的狭窄茂盛,我几乎能够伸手摸到两旁的青草。在马达的噪音中,我们没有再讲话。我想,我们两人都在努力地适应正在发生的事情,我们正在同乘一条小船消失在荒无人烟的沼泽地里。他用手指了指一群鲻鱼,几只从草丛中飞起的树鹳,一个筑在枯松顶部的鱼鹰鸟巢。
我们沿着弯弯曲曲的小溪行驶了一会儿,惠特突然来了一个急转弯,把船拐进了一条支流里,支流的尽头是一潭被六七英尺高的青草环抱着的清水。他关掉马达,这地方的寂静和隐蔽扑面袭来。我仿佛觉得我们从一个小针眼里滑过来,掉进了一个时空之外的地方。他将锚抛过船舷。“我就是在这里看到白鹈鹕的。我相信它们就在附近觅食,如果我们运气好的话,它们可能会从我们的头顶上飞过。”他朝天上望去,我也强迫自己抬起头,以便把目光从他的脸上移开。他的脸上光线斑驳,隐约有一些胡茬子。“那是什么?”我问道,用手指了指远处的一间木质结构的房子,在他身后大约二三十码远的地方,有一个非常小的小岛,岛上的灌木丛中耸立着一间小木屋。“噢,那是我的非正式密室,”他说道,“实际上那不过是一间小披屋。我在那里读书,或者冥想打坐。当然,我也在那里小憩。说老实话,我在那里睡觉的时间,比冥想打坐的时间要多。”我咂着舌头打趣他。“上班时间睡觉。”我感到心情非常轻松,轻松得有些荒唐。“我睡觉不会使院长吃惊,但是,那个小披屋恐怕会。他根本不知道它的存在。”“为什么?”“我相当肯定,他不会让我保留它。”我很高兴他身上保留着一个与修道院毫无关系的隐蔽角落,一丁点叛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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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美人鱼椅子(40)    
“你知不知道,白色鹈鹕不像棕色鹈鹕那样扎进水里觅食?”他说,“它们成群结伙捕鱼。我曾经看到它们在水面上围成一个大圈,把鱼赶到圈子的中心。非常聪明,真的。”“我想我一定是一个棕色鹈鹕。”我说道,话刚一出口,便意识到这听起来多么荒唐。就像妇女杂志上的那些小测试。如果你是一种颜色,你将是什么颜色呢?如果你是一个动物……“你为什么那样说?”他问道。“我也不知道,我想因为我单独工作吧。”“我还不知道你是做什么的呢?”我不好意思说“我是一名艺术家”。那几个字总是喜欢卡在我的喉咙里。我有一间艺术室,”我说道,我在里面随便做一些东西。”“这么说,你是一名艺术家。”他说,我不敢肯定,以前有没有人这样称呼过我。甚至休。“什么形式?”他问道。“我做——我过去常做一种水彩造型式的东西。我不知道怎样形容。”“没问题,”他说,说说看。”我吃惊地发现,我多么迫切地想告诉他。我闭上双眼,尽量清晰地向他解释起来。“我开始用一个木头盒子,有一点像阴影盒。”我停住话语。我不敢相信自己说了“阴影盒”。上帝啊
。我讨厌人们使用那个字眼来形容它。“等一下,不是阴影盒;更像一幅墨西哥造型盒。我在里面画上背景。可能是一片自然景色、人物、任何东西。然后,我把一些东西摆在场景的前面,仿佛它们是从场景里延伸出来一样——有一些透视画的效果。我睁开眼睛,我记得我当时被他的模样深深吸引住了。他看起来那么英俊,两肘支撑在膝盖上,身体前倾,正在全神贯注地听我讲话。在强烈的光线里,他那双蓝眼睛同他身上穿的粗棉布衬衫的颜色一模一样。“它们听起来妙极了。”他说道。“相信我,它们并不那么美妙。起先我觉得它们很好。它们最初确实很富有讽刺意味,并且诡谲奇特,但是,后来就变得循规蹈矩了,而且……”我想在脑子里找出一个贴切的词汇,“无法引起争议,”我听到自己说。“那样形容很有趣。”我呆呆地望着他。我说的每一句话好像都不对劲。我甚至不知道自己说“无法引起争议”是什么意思。“我想,我是想说:艺术应该在人们的心里引起某种反应,不应该只给人一种美感。艺术应该给人们一点震动。”“没错,但是,你朝四周看一看。”他抬起一只手臂,指着沼泽地里的青草,宁静的水面,以及水面上像泡沫一样粼粼闪耀的阳光。“看看这一切吧。为了美而去追求美,有何不对呢?有时候,当我望着远处落满了白鹭的树林,或者看到一件像贝尔尼尼的《圣女特蕾莎的神圣之悦》那样的艺术作品,我就会被它们深深地吸引住。它们有时会将我的世界观和行为准则彻底打破,远远胜过任何‘能够引起争议’的东西。”他讲话的时候,声音里充满了激情和自信,他有力地打着手势,有一会儿,小船剧烈地摇晃起来,我伸手抓住船舷才稳住了自己。我几乎觉得,自己正在亲身经历他向我解释的东西——那种忘我的状态。他说:“当然,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让你的艺术触动人,使人们得到一种顿悟。”
“是的。”我说。“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但是,我认为艺术引起的争议或者招致的社会批评,未必能够真正地触动人们,然而,艺术的纯粹美却能够令人陶醉,使人震撼。它能够让人们体会到一种永恒的东西。”我说不出话来。事实上,我担心自己会哭起来而下不来台,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冲动。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进行过这样的谈话了。小船拖在缆绳上漂到了岸边,草丛中散发出一种枯黄、焦干和休眠的气味。他身体靠后,把两只胳膊肘拄在船舷上,小船微微向下一沉。我说:这听起来挺神秘的。”“什么东西挺神秘的?”“你刚才说到的那种永恒的东西。你可能觉得我很笨,但是,那到底是什么呢?”他微微一笑。“不,我不觉得你笨。我自己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但是,你是一位修士啊。”“没错,但是,我是一个立场不坚定、持怀疑态度的修士。”“但是,我可以看得出来,你曾经有过很多这种……永恒的经历。而我却压根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我花了大半辈子的时间,做一个母亲和妻子,并且照看一栋房子。当你说我是一名艺术家……那是言过其实了。我只是拿艺术闹着玩。”他眯缝起眼睛,目光注视着我肩膀上方的什么东西。“我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他说,“我有一种印象,好像超越这个世界比仅仅生活在其中要胜人一筹。我总是逼着自己冥想、斋戒、超脱,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有一天,在白鹭栖息地里,我忽然意识到,到这里来,干我的活,是让我感到最开心的事情了。我终于明白,最重要的是:你能够全心全意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他朝我转过身来。“你已经那样做了。我不会过分介意有没有永恒的经历。反正,你也无法创造它们。它们只是你偶尔才能品尝到的一些不受时间限制的东西,这一个瞬间,那一个瞬间,你有幸体会到那种灵魂出窍的喜悦。但是,我怀疑它们会比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更重要。”他把手伸到船外,用手指拨弄着溪水。你在这里长大真幸运。”“哎,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这样认为。我九岁的时候就开始不喜欢这个地方了。老实说,我还是这次回来才重新爱上它的。”他将身体又向前倾了倾。“你九岁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你介意我这样问你吗?”“我的父亲在一次渔船失火中死掉了。是油罐爆炸。人们说,他烟斗中飞出的火星引起了爆炸。”我闭上眼睛,我很想告诉他,我的父亲曾经多么疼爱我,当他去世的时候,我的整个童年好像都垮掉了。“从那以后,海岛对我来说就改变了模样。它变成了一个几乎令人窒息的地方。”我补充了一句。我坐在船上,无意识地抬起手来,触摸了一下自己的额头,那里是牧师用圣灰画十字的地方。我感觉那地方像一个死点。“而且,我的母亲,”我继续说道,“她变了。她过去很有生活乐趣,很正常,但是,父亲死后,她对宗教的信仰变成了一种痴迷。好像她也离开了我们。”他没有说,噢,对不起,太可怕了,或者人们通常说的那些敷衍了事的话,但是,我看到他眼里充满了悲哀。仿佛他心中一个忧伤的角落,认出了我心中同样忧伤的角落。我记得自己当时很想知道,的生活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一个阴影从头顶上掠过,我抬起头来,看到一只苍鹭嘴上叼着一条蠕动的小鱼。苍鹭的影子游移到船的正上方,从我们两人中间穿过。“问题是,烟斗是我送给他的父亲节礼物。所以,我一直感到——”我一时语塞。“好像事故是你造成的。”他替我把话说完了。我点了点头。“滑稽的是,那天我在母亲的抽屉里找到了那个烟斗。烟斗一直在她那里。”我干笑一声,空气中响起了一个细微、苦涩的声音。我不想进一步谈论我父亲的死和它的后果——我心中那个无法填补的空洞和长期以来母亲日渐加深的颓废状态。我想让我们再回到几分钟前,继续讨论艺术,讨论永恒。我忽然一时冲动,想向他打听多米尼克神父,以及他对他的印象,但是,我把这念头也打消了。我在座位上挪了挪身子,把一条腿压在自己的身体下面。“告诉我,”我说,你在这里多久了?”他没有马上回答我。我突然改变了话题,使他有些不知所措。“四年零七个月,”他终于说道,我将在六月份最后宣誓。”“你的意思是说,你还没有最后宣誓吗?”“我现在是他们所说的‘简愿’修士。你做两年新徒,三年‘简愿’修士,然后,你决定是否永久待下去。”那么,你将做出决定了。这些话在我心中引起了很大的骚动。我望着风掀起他的短发。我震惊地意识到,这一切是多么自然,我的内心多么平静,我们被包围在一个小世界里,这个世界同亚特兰大的那个生活毫无关联,同休毫无关联。事实上,我正坐在这里,设想未来同这个男人在一起的生活。“你以前是做什么的?”我问道。“我是一名律师。”他说道,瞬息之间,我在他身上察觉到的镇定自若全部呈现在他的声音里,在他眼中透出的强烈光芒中,在他从座位上有力地挺直了腰板的举动中。我突然感觉到,他过去的生活一定很重要,但是,他只说了那一句。“是什么东西让你放弃了那个生活而来到这里的?”我问道。“我不敢肯定你是不是真的想知道。那是一个长长的、悲伤的故事。”“我已经把我的长长的、悲伤的故事告诉了你。”我虽然知道他生活中一定发生了什么不幸事件,但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会那么可怕。他告诉我,他曾经有一个妻子,名叫琳达,生着一头漂亮的金发,还有他们未出世的孩子,他把育婴室漆成了南瓜的颜色,因为琳达从早到晚都想吃南瓜面包。一辆卡车猛撞到她的汽车上,两人一起死掉了。惠特当时正在家里安装婴儿床。当他讲到她们的时候,他的嗓音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声音变得异常低沉,我不得不探过身去才能听到他。他的目光也游移开去,盯着船舱的地板。最后,他望着我,说道:“那天,她在上车之前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她肯定我们会生一个女儿。那是她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很遗憾,”我对他说,我能理解你为什么来这里。”“因为我逃离了家乡,所以,大家都以为我是出于悲痛才到这里来的。我不能肯定事实是不是这样。我不认为是这样。我觉得自己大部分时间正在朝着什么东西奔去。”“你是说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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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美人鱼椅子(41)    
“我想,我很想知道到底有没有上帝。”“有吗?”他大笑起来,好像我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我要是知道就好了。”“即使是一个立场不坚定、持怀疑态度的修士,对此也应该略知一二呀。”他沉默了片刻,眼睛望着一只小白鹭在岸边的浅水滩上捉鱼。“有的时候,我感到上帝是一片‘绝妙的虚空’,”他说道,“整个生命的意义似乎就是将自己融化在这一片‘绝妙的虚空’之中。默想它,热爱它,最后,消失在其中。然而,其余的时间,正好相反。上帝体现在一切事物中。我来到沼泽地里,神灵似乎无处不在。沼泽地,万物生灵,都是上帝跳的一个舞蹈,我们也应该随之翩然起舞,仅此而已。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告诉他我明白,但是,这并不完全是一句实话。然而,我继续坐在那里,心中充满了渴望,我渴望他的“绝妙的虚空”,渴望他的舞蹈。但是,主要是渴望他。一片乌云遮住了太阳,四周的光线暗淡下来。我们坐在不断变化的光线里,潮水在小船下面鼓涨,不断地将小船推向岸边的芦苇丛。小船如同尼罗河上承载摩西的草篮子一样摇荡着。我感觉到,他正在目不转睛地直视着我。我完全可以把头掉开。我可以让它成为自己一生中经历过无数次的目光交错,但是,我头脑清醒地做出了决定,我让自己的目光像刀子一样,穿过了时空与他的目光相遇。我们对视了很久,大概整整一分钟。我们将目光凝聚在一起。此时无声胜有声。一种灼热。我感到自己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一件令人兴奋却危险的事情正在发生,我们正在让它发生。他,跟我一样,正在让它发生。
那情形终于变得让人无法承受。我不得不将目光移开。我想,我们很可能已经在那一时刻坦诚相见,向彼此吐露了真情。我相信我们差一点就那样做了。但是,那一刻钟转瞬即逝,透明度降低了,礼节又占了上风。“对不起,白鹈鹕好像不会出现了,”他说道,他看了一眼手表,“我得把你送回去了,然后,我要去白鹭栖息地巡视。”他开始拉起缆绳。他把小船从那条小手指般细小的支流里驶出来,我们回到了小溪中,他将马达完全启动起来。我的脑子里充满了一片马达的噪音。我回过头去,白色的浪花在我们的身后犹如喷气式飞机的凝结尾云一样扩散开来。惠特身穿蓝色衬衫、手扶舵杆坐在那里,他的头顶上飘浮着大朵大朵的白云。然后,我看到了它们。白鹈鹕从我们的背后飞过来,它们紧贴在水面上。我喊了起来,手指着它们,就在惠特转身的那一瞬间,它们突然腾空而起,飞到了我们头顶正上方。它们沐浴在阳光里,黑黑的翅膀尖熠熠闪亮。我数了数,一共十八只,它们排成整齐、耀眼的一列飞翔着。然后,它们消失了。惠特将小船系在码头上,然后伸出手来扶我上岸,我抓住了他的手。他在把我的手放开之前捏了一下。我对他的船游表示了感谢。当我离开的时候,他仍然站在码头上。我沿着碎裂破损的木板人行道走去,我能够感觉到他一直在望着我。当我走到沼泽地边沿的时候,在我踏进寂静的树林之前,我回过头去。最重要的是,你能够全心全意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美国] 苏·蒙克·基德 著赵晓春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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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美国系列:天堂 地狱 战场全文阅读 作者: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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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系列:天堂 地狱 战场 作者:且东


目录
第一章 美国不是战场,用文化侵略世界
在很多人心里,全球文化已经是美国文化的另一代名词,更是被视作是美国在向世人灌输潜意识的各种信息,美国化已经对人们的心理造成了难以想象的影响——可以在其他国家造成一枝独秀、万马齐喑的局面,使地区和乡土特色荡然无存……
一、好莱坞:不管是天堂还是地狱,它用梦俘虏全世界/2
二、百老汇:这里就是你的天堂/9
三、星巴克:安静的角落,小资的天堂/17
四、内容庞杂色彩鲜明的美国文学/21
五、摩托罗拉:“辐射”世界的“蝙蝠中队”/35
第二章 美国不是战场,是“傲慢的帝国”
美国能够傲视全球的一个支柱是美国庞大的军事力量。美国的国防开支超过了世界上所有的其他军事大国开支的总和。美国目前处于独步天下的超强地位,而且很可能会长期继续处于这一位置……
一、傲慢的美国军事的霸权/40
二、用电子工业做军事的后盾/49
三、美国领导人:文人毕竟是文人,该由军人决定的事就由军人决定/56
四、美国海军:占海为霸/59
五、战神的咆哮:美国陆军炮兵/67
六、美国之鹰:美国空军/70
七、布什:我们要这么多核武器干什么/73
第三章 美国不是地狱,是霸权的繁殖地
从世界整体而言,美国是一个非常富饶的国家。有人评论,这个国家的火药味非常浓烈。也许这个分析不一定很精辟,但是应当算得上是一种正确的说法,因为它代表了世界上许多人对美国的总体看法。美国强大的军事力量总是令人敬畏三分,尽管这个国家的财富时时搅得人眼花缭乱。也许,这就是美国作为一个霸权国家的原因所在。
一、美国的霸权主义/78
二、“新布什主义”与“颜色革命”/89
三、美利坚的“新帝国”梦/101
四、西点军校:永恒的领袖思想/106
第四章 美国不是地狱,是霸权制造的“幽灵”
特种部队不仅是美军中新型的特种军事力量,而且是全球公认的装备最精良、训练最先进的特种军事武装力量,绿色贝雷帽、海豹部队、突击队、三角洲部队等都隶属于它的旗下。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正式组建以来,到如今也不过20多个年头。但就是在这样短的时间里,特种部队出色地完成了一系列任务,成为全球军队中大名鼎鼎的角色。特种部队承担的任务也非常广泛,包括打击恐怖活动,搜索拯救,侦察,人道救援,维护和平,常规和非常规军事行动等。
一、美军“绿色贝雷帽”/116
二、美国海军SEAL(海豹)特种部队/124
三、美国海军陆战队/131
四、美国第75游骑兵团/134
五、美国三角洲特种部队/138
六、美军第82空降师/140
第五章 美国不是天堂,是进入天堂的阶梯
整个20世纪,特别是二战以后,美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一路上升,到20世纪90年代成为唯一的超级大国,“超级大国”之名由此而来。现在美国的强盛是一个客观事实,与价值判断无关,更无所谓“好”与“坏”。关于美国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包括美国人在内,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论对它的评价如何,无可否认的事实是:现今的美国已经迅速崛起和发展起来,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超级大国。
一、教育,天堂之门的钥匙/150
二、多元化,走向强盛的阶梯/158
三、美国新农村/165
四、美国的世外桃源/177
第六章 美国不是天堂,是先进文明的地方
美国到底是天堂还是地狱的争论似乎从美国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没有停止过。
很多人认为,天堂是“金”光灿灿的,在他们眼里,人间的天堂,就是世界上聚集着最多财富的地方——美国。
但如果说美国是天堂,那么开创、建设、推动这个天堂的,不是上帝,而是科技。
一、科研,总统挂帅/182
二、航天技术,如果可以飞向天堂/188
三、造船工业,为了能够驶向彼岸/199
四、绿色只是“家常便饭”/213
五、以生命为基础的武器:生物技术/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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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不管是天堂还是地狱,它用梦俘虏全世界(1)
曾经有一位智者预言,未来的世界将是知识和文化高速传播的时代。
这一时代的到来,究竟意味着什么?也许,一场不见硝烟的战役正在席卷全球……美国,正是这场战役的主角。
美国的跨国公司,以其庞大的经济实力著称,触角往往可以伸到全球的各个角落。而这些公司除了凭借强有力的经济后盾外,更加突出的渗透手腕是借助看不见的软力量——用已经掌控的大众文化产品在全球的流通和散布过程,以另类文化入侵的形式,支配主导整个市场。美国企业,通过强大的传播媒介,以其全球化的形式,无时无刻地,或是潜移默化地渗透,或是视觉轰炸地灌输,尽其所能地将林林总总的媒介产品,呈现到全世界的面前。这些具体的媒介无外乎就是各种影视音像制品,还有广告及新闻等等,人们最初往往是被动、强制接受,到最后,几乎就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可见,这场不见硝烟的战斗,要争夺俘虏的是世界人民的心。
美国的影视音像攻略堪称全球一流。美国影视产业的产量仅仅只有全球的5%,但全球市场占有量却占到了%。另外,美国的流行音乐和音乐剧的发展可谓是打遍天下无敌手,所向披靡。
对于美国无孔不入的战略,首当其冲的就是它的邻国了。比如加拿大,美国的产品以泰山压顶之势占据整个加拿大国内市场:95%的电影,93%的电视剧,75%的英语电视节目,80%的书刊市场,这些全是美国的天下。以法语为官方语言的法国也没有逃离被占领的厄运。在首都巴黎,巴黎人每年会在6个不同的频道看到1300多部影视剧,其中的1000部就来自美国。而在电影票房上,美国电影就分了整个法国市场3/5的羹,占到了60%以上。
据不完全统计,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电视节目的整体输出量已经远远超过其他各国,比居于世界第二位的英国要高7倍。到了90年代,美国的全球输出和数据处理量已经高达80%以上,还在1998年的时候,美国影视业已经成为了国内的第一大支柱产业,影视业和相关产业的总收入高达600亿美元,无可置疑地替代航空器和航天器的出口龙头老大的地位,而跃居为各行业的出口冠军。目前,这种发展势头有增无减。
电影,作为一种最直观的与人交流沟通的载体,以其神奇的魅力影响改变着每个人的生活。电影的影响力不容忽视。作为一种利用最为形象的影像和直接的语言,与人沟通交流的一种媒体形式,对人的穿透力可谓无所不能。它的广、深、远都在丰富着世人的生活,给寂寞注入精彩,给平凡注入绚烂。
电影最大的好处就是使人们更加清楚地了解世界和世人。新的电影风格能引导新的潮流,掀起新的风尚,而这些事情的发生促成,都有一个最伟大的催生者、缔造者,那便是已经侵入了世界各个角落的好莱坞——一个令世人为之兴奋的名字。
还在100多年前,那个时候好莱坞还未曾诞生。当初,一位沉湎于妻子去世哀痛中的哈韦尔·考克斯先生外出到加利福尼亚州散心,在旅途中偶遇另一名与自己年龄相差30岁的年轻女子戴依达,他们一见钟情从而结为伉俪。娇妻对于这个有着特殊意义而且长满无花果树的地方非常喜欢,于是两人决定在此定居,考克斯还花了300美元将那块土地买了下来。戴依达出生于伊利诺伊州,在她的家乡有一片冬青树环抱的庄园,于是,戴依达出于对家乡的怀念就将定情之地命名为“冬青树林”,即现在俗称的好莱坞。
就是在浪漫的爱情故事中,现如今大名鼎鼎的好莱坞悄然在1887年2月诞生了。16年之后,好莱坞日渐繁华,慢慢变成市镇的时候,当地177位居民曾投票决定依然保持她原来的名字作为该市镇的名字。接着在以后的10年中,美国的电影业开始迅速蓬勃发展,而好莱坞山明水秀的宜人风光,优越的地理环境,还有冷热适中的气候条件,这些都是适合于电影创作的理想环境。因此,凭借这些条件,好莱坞逐渐引起了电影从业人员的青睐,渐渐吸引了大量的从影人员前来考察和从事影视创作。
1911年10月的时候,一批来自新泽西的电影工作者在当地摄影师的带领下来到了好莱坞,并在当地成立了第一家电影公司,这家电影公司是在租赁的一家布朗社的小客栈的基础上改建的,这样,好莱坞的第一家电影制片厂诞生了,他们将其取名为内斯特影片公司。自此,陆陆续续一批电影公司也相继搬来,原本寂寂无闻的好莱坞逐渐形成了繁荣的“电影城”。
如今,好莱坞已经是美国电影生产、发行的基地,在美国的电影行业以致整个美国文化领域都具有举足轻重的象征意义。现在,每年从好莱坞出产的影片,不仅可以满足美国国内的电影市场的需求,而且还输出世界各地,成为美国对外输出文化的重要途径,更为美国好莱坞投资人带来了丰厚利润。好莱坞的发展历程也是美国电影的发展历程。好莱坞现在已经云集了全世界各地演员、导演、作曲家、服装和美术设计师等相关系列的人员,他们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为好莱坞的发展添砖加瓦。好莱坞这块宝地不仅是美国的文化重镇,也是现代世界的文化之都,更是世界电影的“麦加”。
还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时候,美国城市工业化程度日益明显,中下层的居民人口也在迅速膨胀,电影此时作为一种适应城市贫民的大众娱乐项目出现并受到大家的认同和喜爱。最初,电影只是在歌舞游乐场内放映,后来进入了小剧院,在剧目演出之后放映。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档次低的镍币影院逐渐被一些硬件设施好的电影院所替代,而此时,电影专利公司的垄断权也在逐步消失,最终在1915年正式解体。电影垄断现象消失后,以格里菲斯为代表的新的电影艺术家出现,而就是这个时候,电影制片中心才从美国东海岸移到了好莱坞。
客观来说,一战前,美国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强国,美国的电影业在世界上也还看不出什么优势,直到1914年,大部分美国公映的片子和本国所使用的电影技术还是依赖进口。有数据显示,法国当时每周平均向美国出口12部影片,一年就将近是600部的样子。而拉丁美洲的电影市场也由法国和意大利垄断。
但一战后,随着美国国力的增长和电影业的发展,这一局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1915年到1916年两年的时间里,美国的电影出口就增长了近5倍,从2600万英尺增加到亿英尺。而进口量则从战前的1600万英尺下降到20年代中期的700万英尺。此时,美国电影的出口市场已经扩展到了亚洲和拉丁美洲,主要出口地还包括英国、澳洲和阿根廷。尤其值得一提的就是,美国那时还大量收购巴西的电影发行业,基本控制了整个巴西本土的电影放映,可以说是几乎摧毁了整个巴西电影的生产。


好莱坞:不管是天堂还是地狱,它用梦俘虏全世界(2)
美国电影业的发展,除了受一些国内外的局势影响外,国内的大批优秀业内人士对该行业的发展也起了重要的作用。像导演格里菲斯、英斯和塞纳特对美国早期电影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而在1914年,卓别林的处女作《谋生》一经推出就吸引了全世界观众的眼球。同一时期,卓别林还和范朋克、壁克馥等人一起和格里菲斯一道创办了联美公司,以发行他们独立制作的影片。而卓别林这位优秀的笑星演员至今在世界影坛的地位也是不可动摇的。
到了20年代的时候,美国影片生产的结构从以导演为中心逐步转化为以制片人为中心的体制,随后,这种模式又渐渐演变成明星制度的模式,各大影片公司旗下均有一批明星。像亚布克尔、巴拉、巴里摩尔兄弟、查尼、吉许姐妹、马许、米克斯、史璜逊、基尔伯特、嘉宝、基登、希拉、劳埃德和早逝的范伦铁诺等都是现在人们所熟知的。美国电影业的模式使得美国一部影片的真正主宰者是制片人,制片人是决定艺术成败的诸多因素中的最重要的一项。当然,制片人也只是幕后的英雄,而真正面对镜头的永远是星光熠熠的好莱坞明星们。这些人才是美国电影真正征服世界的基础。
在好莱坞明星制度发展全面鼎盛的时期,也出现过一些弊端。比如,有些明星的行为不检点招致公众的一致抨击,这时,“美国制片人与发行人协会”便应运而生了。该协会在海斯的主持下制定了《伦理法典》,这是一部关于审查电影内容的法典,主要是对电影中不符合美国公众道德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情节、对话和场面进行审查,它对美国的电影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用,该法典一直沿用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1966年才结束它的使命。
美国电影业的茁壮成长使得好莱坞身价也在与日俱增。好莱坞在国际上几乎成了美国电影的代名词。
时至20世纪30年代,美国电影业在海外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整个产业1/3的收入来自海外。到了进入有声电影的时代,在初期时,美国音乐类的影片吸引了众多非英语国家的观众,好莱坞那时也开始逐步尝试同步发行生产外语版的畅销音乐片。音乐片的流行带动了电影产业的“平行整合”,这是一种电影与非电影产业间的整合。电影中的音乐既可以授权在电台播放,同时也可以作为单张唱片灌录发行销售,这样,由电影而促进的多方位产品营销模式产生,并且显示出其良好的市场前景。这一时期,好莱坞的经典电影极受大众欢迎,尤其是好莱坞塑造的一个又一个的现代银幕形象——迷人的明星,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悦耳动听的音乐,还有风光宜人的外景地,壮观的视觉场面……种种这些,都是美国在向全世界推销着一种享受——感官的享受。1939年,美国商业部数据显示,美国的电影制片产量已经占到了全球产量的65%。
此后,好运又一次降临好莱坞。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电影业元气大伤。德国和意大利的国营电影企业遭受灭顶之灾,或是关门大吉,或停业观望。这时,美国电影乘虚而入,仅1945—1949年5年内,意大利就进口美片达2000部,年均400—500部影片。这一阶段,好莱坞的电影在意识形态上开始推广美国政府的反法西斯主义的政策,在文化上实际就是出口美国的生活方式,这种与政府步调一致的做法,以致好莱坞的一个影片出口公司当时自誉为是美国的“小白宫”。
好莱坞对于美国政府发挥了这么大的作用,政府在政策上当然也给予了相当大的支持,尤其在经济上,美国政府不但为其降低了税收,优惠外币兑换率,订购影片,而且在海外商业谈判时,政府往往还会为其充当代言人和谈判代表的角色。到了60年代,好莱坞在英国及拉美国家的垄断地位已经坚不可摧。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政府在政治经济上全力支持好莱坞称霸海外文化领域,形成美国特色的“文化帝国主义”,这与美国在国内明文立法禁止类似的这种“托拉斯”联营方式形成鲜明对比,可见,美国对于国内的经济保护主义和对于国外的这种垄断渗透采取两种不同的态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语逐渐成为国际通用的语言,这为好莱坞有声电影时代的到来起到了极好的促进作用。当然,美国多民族、多元文化的背景,使得好莱坞不得不以市场为大前提,出产一大批能让不同种族、文化背景和阶层的观众都喜欢并接受的影片,这样的运作模式,使得美国的电影比其他国家的电影在观看上更具世界性,这种为观众满意的视觉消费,为广大厂家在设定有规律可循的技术生产流程方面提供了很好的模板,这也是好莱坞经典风格的一大特点。
70年代,全球陷入了石油危机和通货膨胀的状态,好莱坞的海外市场在大气候影响下也面临着窘迫局面。不过,好莱坞适时地将注意力拉回到国内的黑人市场,及时开发黑人观众群,开发新的动作类型片。这一市场一旦形成,好莱坞便将触角伸向了非洲市场。非洲市场的开发形成了良好的势头,现在,非洲又成为好莱坞另一个长期称霸的领域,不但非洲一半以上的地方都在放映美片,而且非洲本土的影片却往往不能在当地放映,只在欧美市场流通。也就是说整个非洲的电影市场已经被美国的好莱坞给占领了。
80年代,墨西哥和阿根廷两国的经济萧条不振,货币不断贬值,美国政府以强势经济援助的手段将好莱坞再次轻而易举地推进了这两个非英语语系的电影大国。之后,好莱坞又陆续攻破了传统电影大国——日本,使其也成为了好莱坞主要的海外利润来源地。
好莱坞之后的全球发展势头依然是一片大好,录像与数码技术的普及使得好莱坞的全球垄断更加如鱼得水,前苏联解体、东欧国家的开放、欧洲共同体市场的建立,这些无疑是好莱坞全球称霸的利好消息。
好莱坞影片之所以能在全球大行其道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好莱坞影片中所表现出来的独特渲染力,还在1927年的时候,美国文化产业就已经罗列了“不能及不宜拍摄”的敏感内容的条款。这是一种行业自律的行为。但是与自律相反的是,30年代的好莱坞为了打入日本的影视市场,就曾经以大量拍摄日本黑帮片来要挟日本,其电影作为“文化形象代言人”的功能不言而喻,它作为一种软力量的侵略武器也表露无遗。
到了全球化的今天,美国这种赤裸裸的文化帝国主义的渗透力更是无所不在。从专业的影视角度来看,目前,作为好莱坞所特有的高科技、高质量的影音标准是其他国家电影所无法较量的,这没有高额的资金支持是难以达到的,好莱坞正是利用了这些别人无法企及的条件,从而实现称霸全球文化领域的雄心,这也可视为好莱坞文化帝国主义的表现。
从消费领域来看,电影的副业开发营销模式也是另一种产品文化的推销。这也是一种全球性的、重复性的消费。今天大众面临的是一种全球文化的“雷同化”的压力,也许还不完全是“同一化”,但也相去不远。


百老汇:这里就是你的天堂
百老汇的名字在美国与华尔街一样驰名全球,其重要性可见一斑。华尔街在世界金融市场上已经是财富的代名词,是美国金融界的中心,而百老汇,无疑就是美国戏剧界的“圣坛”,是美国娱乐业的中心,更是戏剧侵略全球的指挥部。
百老汇大街又名“宽街”,由炮台公园开始,从南向北,经过了华尔街、市政厅、统一广场、麦迪逊广场、先驱广场、时报广场和哥伦布圆形广场,整个绵延了25公里。虽然名为“宽街”,实际该街有宽有窄,从32—45米不等。通常人们所说的百老汇,其实是指从第四十一街区到第五十二街区之间的地段。在这里,坐落着40余座百老汇剧院。
百老汇之所以驰名全球,最主要的就是因为它的音乐剧。百老汇在全盛时,其剧院的数量达到了80多家,早在1893年的时候,美国人每年在这里的娱乐消费就高达600万美元了。
其实,百老汇大街最早也不过就是纽约的一条平凡的街道,三三两两地住着一些开设农场的拓荒者,经营的行业也是牲口买卖的生意。到了19世纪初,这个区域搬来了一批剧院的从业人员,而且规模日渐浩大。在1810年,百老汇大街上第一家剧院——公园剧院建立,这是出现在百老汇的最早的剧院。但是真正令百老汇名声大振的是百老汇歌剧院的前身——大都会演奏厅,那里曾经因为经营不善而一度变成赌场、滚轮溜冰场和展览场等,直到1887年,才正式改建成现在的百老汇剧院。随着百老汇剧院的落成,之后该地区又相继出现了几家著名的剧院,像美国剧院等等。
在1904年的时候,当时的《纽约时报》在百老汇的心脏地区建立了一座高高的报社大楼,该地区就是百老汇有名的时报广场,围绕这一广场,周边逐步形成了剧院区,鼎盛时期,那里环绕了80家大大小小的剧院。在那里,曾经孕育了诸如像奥尼尔那样享誉国际的剧作家,而很多在荧屏前崭露头角的电影明星,之前也有不少人是通过百老汇的舞台走上银幕的。现如今的时报广场,配合高科技的手段另有一番景象。在广场的醒目位置,《纽约时报》的巨大的电动新闻牌不时打出最新的新闻,令所有路人都为之注目。
与时报广场遥相互应的,坐落于东北面的,是世界上最大的商业与娱乐综合体——洛克菲勒中心。这座中心的主人是小约翰·洛克菲勒。在30年代时,这个由21座建筑物构成的气势磅礴的建筑群在百老汇显得尤为引人注目。整个建筑群各自独立又在地下相互贯通,在装饰风格上由于采用了大量的雕刻、壁饰等艺术表达形式,因此这些商业性的摩天楼群给人的感觉却是艺术气息大于商业气息。
该中心正中心是一个下凹的广场,该广场被众厦环绕簇拥。夏天的时候,广场是消热避暑的露天咖啡厅,到了冬天,则变成了溜冰场。洛克菲勒中心其实最著名的是其电视广播公司和剧院,因而又有“无线电城”的美誉,而中心中的音乐厅又是最吸引人的地方,那里是世界上最大的剧院,场内设有6200个座位,周而复始地上演着精彩的交响乐、歌剧、舞蹈和杂技等。
在百老汇还有一座世界上最大的表演艺术综合体——林肯中心。在那里,人们可以常常看见世界上一流的表演艺术家汇集一堂,同台献艺。交响乐、歌剧、芭蕾舞这些都是保留节目。林肯中心的核心部分是一片广场,在它的中央部分是由深色大理石组成的喷水池,而演出设备则从三面环绕,整个设计华丽使人沉醉不已。这就是举世闻名的,世界上最大的歌剧院——大都会歌剧院。该歌剧院足可以容纳3800人观看演出。
在这些设备一流的地方观看演出,自然门票价格不菲。但相较而言,能够看到世界级水平的演出,领略到各路明星的风采,45美元的门票也就不算什么了。百老汇剧院最大的标志就是“星光灿烂”,作为一名演员,能否在百老汇剧场上演出已经成为了衡量其水准的重要标志。
在百老汇演出的各种剧目,除了水准一流外,往往还打上了时代的烙印,体现了某一时期美国社会的真实写照。在处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百老汇上演的《九死一生》,表现了人类在面对困难时的勇气。那时正值战时最黑暗的时刻,这无疑对当时面临困境的人们是一种鼓励,也给予了人们无限的希望。
除了各种各样的戏剧表演,音乐戏剧也是百老汇盛行的一种表演类型。比较经典的代表剧目,像20年代罗姆·克恩的《演出船》,30年代格什温兄弟的《我为你歌唱》,40年代的《俄克拉荷马州》等等。
如果提到百老汇最负盛名的剧目,就不能不提那出经久不衰,一演就上演了18年之久的著名音乐剧《猫》。这部经典之作从1982年10月7日开始横跨了新世纪,直到2000年的6月25日才在最后一场表演后收幕。这部无论在音乐剧的发展、娱乐观众人数及经济收益上都创造了辉煌纪录的创世之作,在百老汇的冬季花园剧场上演后一直盛况不断。它不仅创下了百老汇音乐剧演出场次的最高记录——7300多场次,而且上演历经的时间之长,所带来的巨大收益等也是至今别的剧目所无法超越的。
数据显示,直到《猫》收幕后,该剧前后共吸引了将近1000万的观众,光门票的收益就高达亿美元。而该剧也为当地的政府税收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所交纳的税款超过了2亿美元。
在艺术造诣方面,《猫》一剧,除了本身在1983年赢得了托尼奖等7项大奖外,《猫》还是造星的场所。参加《猫》一剧演出的演员将近300人,其中里面不乏一些日后的国际演艺明星。《猫》一剧中最为有名的歌曲之一《回忆》,已经在世界各地被不同的演艺人士录制了不下180次。
在《猫》一剧中,舞台布景的不断创造更新也是《猫》的一大特色,也带领着百老汇的舞台表演进入了巨型音乐剧时代。《猫》一剧的舞台布景设计和精心制作的特殊效果,带给观众刺激的视觉感受,这种新的舞台风格不仅吸引了国内的观众争相观看,甚至也吸引了世界各地的观光客前来欣赏,百老汇的景观辉煌在《猫》的演绎中被体现得淋漓尽致,这也引发了争相仿效的风潮。当然,这无疑也提高了百老汇的制作成本。
每年在百老汇各大剧院的演出项目多达几十种,这些往往一演就是好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剧目,都能给百老汇带来数目可观的票房收入。整个百老汇地区,每年的票房收益就超过12亿美元。
百老汇也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要收费的,在那里也会定期举行免费的音乐会。每年,百老汇在联盟会的主持下,各剧院会在剧院区内联合举办免费的户外音乐会。像每年春天的时候会有“小径上的百老汇明星秀”,每年9月的第一个周日上午举行的“百老汇上的百老汇秀”,以及6月举行的“星光下的百老汇”等。
每年,在百老汇还会定时举办“孩童之夜”的活动。这是一项希望可以引导更多的年轻人进入剧院这一奇妙的世界,希望让更多的人了解音乐剧、接受音乐剧的活动。该活动举办时,年龄在6至18岁的儿童和年轻人,都可以免费观看在百老汇剧院区上映的任何剧目,不仅如此,所有参与者还可以全程体验百老汇音乐剧在后台的整个操作过程。此外,陪同孩子一同参加的家长们,还能够享受一系列相应的优惠服务,包括就餐、泊车等。
除了演出是主要收入来源外,观光游也是百老汇创收的重要项目之一。这一项目向游客们开放百老汇剧院区15家风格各异的剧院,其中的两家剧院的后台还允许观光客自由出入,这样,游客就可以看到部分节目的排演过程和其他幕前所无法了解的故事。这种观光的过程往往会持续两个小时,价格也适中,才25美元/人次,因此,颇受游客的欢迎。当然,这种观光的项目,也是美国对外传输文化的途径。
就像好莱坞一样,百老汇不仅是商业的,也是艺术的。对于百老汇的艺术成就,联盟每年会对其做总结,总结的方式就是给百老汇剧院区的剧院及其表演团体颁发各类奖项,以鼓励其在一年内为百老汇剧院区的艺术成就所做的贡献。而其中,“百老汇巡回演出奖”和“托尼奖”是目前剧院界公认的、颇具代表性和成就感的大奖。
百老汇如今以作为商业歌剧的代名词在世界各地做巡回演出,同时,也将美国文化中的思想注入了世界各国人的大脑,更将欧元、英镑、马克、卢布收进了美国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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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巴克:安静的角落,小资的天堂
说到小资你首先想到什么,很多人会回答你——星巴克。是的,就是星巴克。
1971年,3个美国人将一个还是百年前美国本土家喻户晓的小说人物,变成了今天全球家喻户晓的咖啡店招牌,自那以后,象征着美国文化的一杯杯星巴克咖啡让整个世界为之着迷。
星巴克在全球有6000多家分店,这个数目意味着,在全球的任何地方,每时每刻都会有上千杯乃至上万杯咖啡被世人品尝。
小小的一杯咖啡,自面世以来,就占据全球28个国家的各大城市的黄金地段。它的成长之快令人刮目相看。据《商业周刊》曾经所做过的调查可以看到,星巴克在众多实力雄厚的品牌中脱颖而出,是近年来成长速度最快的品牌之一,它的股价经过分拆等运作手段后已经增长了2200%,总回报丝毫不逊色于可口可乐等知名品牌,甚至还呈现超越之势。
在星巴克店内,你不仅仅体验到一种咖啡的浓郁香味,更重要的是一种文化,而这才是星巴克真正销售的。每天,星巴克以同样的烘焙方式,同样的咖啡口味,同样的背景音乐,同样的绿色标志,同样的棕色沙发,甚至是同样标准的侍者表情服务于全球。这一个个同样的细节,隐含着的是标准的美国文化。
在星巴克,散发浓郁香味的咖啡已经不是主角,那里无时无刻都在强调人本价值。咖啡馆内,整个氛围是崇尚知识和尊重人本位的,时刻彰显“小资”情调就是这里的文化核心,是利用一种舒适的环境,尽可能地帮助人们获取一种轻松的求知心态,从而挖掘人在知识上的最大价值。
当一杯香气四溢、丝丝入扣地渗入全球各色人等的生活中的星巴克咖啡摆在你面前的时候,这并不是它成功的开始。其实,早在一颗小小的咖啡豆还在成长时,星巴克就已经在全程关注了。星巴克对于咖啡豆的挑选,无论从品种到产地都有着严格的标准,每一环节都慎重而挑剔。据说以“杯选”法来确保咖啡品质的方法是星巴克的一绝。星巴克认为,通过这种方法选择的咖啡豆,经过精确的烘焙程度,可以令咖啡中的独有滋味得以完全地释放。在星巴克,未经专家严格品评的咖啡豆是进入不到流通领域的。而那些专家们每年要品评的咖啡至少在10万杯以上。
当之前所有的环节都准确无误操作完毕后,星巴克再要做的,就是将那杯风味被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的、热气腾腾的咖啡端到客人的面前。当然,这也仅仅是成功的第一步罢了。星巴克的成功并不在于其咖啡品质的优异,轻松、温馨气氛的感染才是星巴克制胜不二的法宝。星巴克是要将热气腾腾的咖啡连同其附加值一同销售给客人。
将一杯小小的咖啡,以其独特的方式,挂上了文化的标签,之后又以文化之名,将一种世界上最古老的商品发展到今天,成为与众不同的,有着高附加值的品牌。这些,无不与当时其坚守的“体验文化”的意念和其奇特的营销手段有关。
踏入星巴克,人们可以看到那一双双全球化的眼神,代表着星巴克深入到细节的关怀眼神,令人倍感亲切。这个细节,每天会在世界各地重复上万次。如果客人不慎将咖啡打翻,那你又会再次感受到这种细节,不会有任何责怪,你首先听到的是家人般的安慰。在星巴克就是一个无等级次序、忽略文化差异的大同世界。坐在里面的人们就是星巴克特有文化的俘虏,也是美国文化的俘虏。这就是星巴克,这就是人们所享受到的独特咖啡体验。
与其他大型的跨国品牌不同,星巴克从不以巨额的广告宣传和大肆促销的方式推销自己。星巴克向来以其独特的文化性决定了它的品牌推广策略,并且已经形成具有自己独特风格的一种全球推广策略。
星巴克在从选址到装修,最后到总体的管理模式都有一套全球皆通用的体系。
从选址来看,星巴克基本都占据了各大城市的黄金地段。任何一座城市最耀眼的地方必有星巴克的存在。在这些不同空间却在同一时空的座椅上,你所感觉到的是一种无异的心跳。
从装修风格上,星巴克的外观虽然是配合选址点的具体环境考虑,但是内部的装修却是严格按照整体的规划而定。这不仅是一种商业链条上的一环,这更是一种商家的品牌形象的推广。星巴克对这一环节非常注重。全球每一家的连锁店都是由美国专门的设计室统一创造设计,目的无外乎就是使店内的一切视觉元素都能使顾客感到舒适和赏心悦目,每一样元素的设计都是和顾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如果说星巴克的咖啡香令小资们留恋其中,那咖啡的价值则更是令人陶醉不已。在店中,员工正是传递这种价值的主要载体。
在星巴克工作,里面的每一位员工必须都要能在任何情况下,为顾客详细地介绍每一种咖啡的特性。并且要努力做到,在同顾客聊天的同时,学会理解他们的需要。顾客都亲切地称这些员工为“伙伴”,在星巴克里,每个人的职位不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业务,权利也就不同,所以他们每一个人对公司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人的虚荣心在得到满足的同时,他就一定会努力为公司去拼搏。在这一点上,星巴克的总裁霍华德·舒尔茨就做得很好。
霍华德·舒尔茨在历史上做了一个创举,他给自己的员工发放“豆股票”,即使是兼职的员工也不用担心,因为霍华德·舒尔茨一样会一视同仁,发放股票。虽然有些员工在实行之前就离开了星巴克,不过霍华德·舒尔茨如此贴心的举动还是使很多员工深受感动。他让每个员工都能在星巴克享受到温馨舒适的感觉。
霍华德·舒尔茨之所以能够如此体会员工的艰辛,并全心全意地为他们着想,主要是因为霍华德·舒尔茨也是从低阶层走过来的,所以他能了解民间疾苦。
霍华德·舒尔茨生长在纽约布鲁克林的贫户安顿住宅计划区,他的父亲一生没有什么成就,是一位蓝领工人。由于工作不如意,对家庭的经济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而且他从来没有得到过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和满足感。
霍华德·舒尔茨在进入星巴克之后,他第一个决定就是要进行改革。首先他在董事会上积极地为员工谋取医疗保险,之后在星巴克开始收获利润的时候,他又为员工继续谋取股票权利,当时的时间是1990年。让霍华德·舒尔茨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是,他的这种做法,居然连美国总统都惊动了。当时,美国的前任总统克林顿在知道霍华德·舒尔茨的举动后,他就请霍华德·舒尔茨到白宫做客,并向霍华德·舒尔茨请教关于星巴克的医疗保险计划。
对于美国总统对自己如此重视的事实,霍华德·舒尔茨的兴奋之情是难以形容的。
霍华德·舒尔茨在星巴克的经营方式上也是独特的,他十分清楚星巴克的收入在很大方面是来自店面销售的。而最直接接触客户的人就是他们的员工,员工心情的好坏对公司的效益能带来最直接的影响,星巴克的失败与成功是完全由员工决定的。
所以,霍华德·舒尔茨在每个方面都以员工的利益为基础,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使他们成为星巴克的形象代言。
由于霍华德·舒尔茨完善的经济保障体系和把员工置于首位的思想,在90年代,美国的《商业周刊》通过调查发现,在美国的企业中,星巴克的员工流动率的数值是保持最低率的。这些调查就足以说明,霍华德·舒尔茨的经营方式是如何地成功。
1996年,星巴克的资深行销副总裁史考特·贝德立在一次《财星》杂志采访时说:“如果我们是可口可乐,那根本不存在百事可乐。”就在他如此说的同时,星巴克的分店在美国已经超过了1000家,有一些研究人员称,在星巴克的1/10的顾客中,有很多人是一天之内来消费两次。这在零售店的业绩中是非常惊人的成果。星巴克正是以它将员工作为第一位顾客的思想,把员工稳固地留在公司,并忠心地工作。所以才使星巴克在如此繁多的咖啡店中所向无敌,10年来,平均每年星巴克的营业额上升20%。
如今的星巴克并没有满足现状,它仍然在周密地计划自己更加美好的未来。2005年星巴克进入了60个市场,在同行之中,更加处于领先位置。现代社会中星巴克当之无愧地成为了咖啡的代言词,加入了知名品牌的大家族。
俘虏了小资一代就是俘虏了年轻一代,而星巴克为美国做到了。


内容庞杂色彩鲜明的美国文学(1)
美国文学的历史不长,除了一小部分对印第安人口头文学的整理,它几乎都是早期移居北美新大陆的移民创作的。早期的美国没有经过封建社会就进入自由资本主义社会,因而它的文学也就较少受到封建贵族文化的束缚。早期的美国有大片未开发的土地,还没有形成各种规范人们行为的法律制度,为个人实现自己的理想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这里生活的美国人民富于民主自由精神,个人主义、个性解放的观念较为强烈,这些都在文学中有突出的反映。
首先,美国文学的发展过程是不断吸取、融汇各民族文学特点的过程。美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移民不断涌入,带来了各自民族的文化;同时,个性自由与自我克制、清教主义与实用主义、激进与反动、反叛与顺从、高雅与庸俗、高级趣味与低级趣味、深刻与肤浅、积极进取与玩世不恭、明快与晦涩、犀利的讽刺与阴郁的幽默、精心雕琢与粗制滥造、对人类命运的思考和探索与对xing爱的病态追求等倾向,不仅可以同时并存,而且形成强烈的对照。这些都决定了美国文学风格的鲜明性、多样性和庞杂性。从来没有一种潮流或倾向能够在一个时期内一统美国文学的天下。
其次,许多美国作家来自社会下层,这使得美国文学的生活气息和平民色彩都比较浓厚,总的特点是开朗、豪放。美国作家敏感、好奇,作家们永远处在探索和试验的过程之中。往往是一个浪潮未落,另一浪潮又起,日新月异,瞬息万变。20世纪以来,许多文###流起源于美国,给世界文学同时带来积极的与消极的影响。
美国的文学大致分为5个时期,包括早期文学、独立革命至南北战争时期文学、南北战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文学、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文学、第二次世界大战及以后文学。每个时期的文学都各具特色并互相影响,共同形成美国多姿多彩的文学世界。
1. 美国早期文学。早在欧洲人发现新大陆的时候,北美洲的土著居民印第安人就在那里生活了上百年,他们的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处于原始公社制度各种不同的阶段。在与大自然斗争的过程中,印第安人创造了自己的文化,包括神话传说和英雄传说。由于他们没有自己的文字,这些文化主要是民间口头创作,靠口耳相传世世代代流传下来。后来,移居这里的欧洲移民把这些传说加以整理并出版。这些流传下来的传说一直是后世美国作家灵感的源泉,启发了他们的创作。
美国早期的移民刚刚来到新大陆的时候,由于忙于生存斗争,所以刚开始时文学发展比较缓慢。最早发表的作品是关于北美的游记、日记之类的文字,作者都是英国人。后来,英国打败其他殖民国家,在这里建立了自己的殖民地。这样,统治者就利用宗教,主要是清教主义作为控制殖民地思想意识的主要手段,因此许多出版物是关于神学的研究。著名的作家有科顿·马瑟(1663—1728)和乔纳森·爱德华兹(1703—1758)等。随着工业、贸易和民族意识的增长,宗教自由的呼声很高,清教主义的神权统治开始走向衰亡,为人本主义与自由民主等民族独立的意识所代替。
在诗歌创作上,北美出版了第一部诗集《海湾圣诗》,它是一部以民歌形式写成的圣诗。这时还涌现出大量的诗人,如女诗人安妮·布拉兹特里特(1621—1672)写的主要是宗教生活,不过多少以世俗的笔调抒写妇女的心情。迈克尔·威格尔斯沃思(1631—1705)的诗全是解释加尔文教的教义,成了宗教性的普及读物。牧师爱德华·泰勒(约1644—1729)生前只发表过反映严格的清教主义的衰落的挽诗。在这些诗人身上,英国的影响还非常明显,布拉兹特里特得益于斯宾塞,从泰勒的诗里可以看得出约翰·多恩和乔治·赫伯特对他的影响。
2. 独立革命至南北战争时期文学。美国的民族文学形成于独立革命时期。在这场革命中产生了大量的革命诗歌,并且造就了美国头一批重要的散文家和诗人。政治上的独立促进文化上的独立。革命结束之后,美国作家的作品陆续增多,逐渐摆脱英国文学的垄断局面。年轻的民主共和国使人们满怀信心,并吸引着更多的人们奔向新大陆。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文学创作开始在19世纪上半叶产生。作家们吸取欧洲浪漫派文学的精神,对美国的历史、传说和现实生活进行描绘,美利坚民族内容逐渐丰富和充实起来。从19世纪二三十年代到南北战争前夕,是浪漫主义运动的全盛时期,各种不同风格的作家泉涌而出,作品从内容到形式都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批评家们称这一时期为美国文学的“第一次繁荣”。到了19世纪中叶,浪漫主义文学的基调由乐观走向疑虑,同时,紧张尖锐的社会矛盾,如蓄奴制,又使某些作家采取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
18世纪70年代,美国独立革命爆发,这为美国民族文学的诞生提供了一个广阔的背景。早在战争爆发之前,美国殖民地人民在欧洲启蒙主义学说影响之下,已经具有民族独立的意识。富兰克林(1706—1790)用清晰、幽默的文体传播了科学文化,激发人们自力更生的精神,他的那些世俗格言远比爱德华兹清教主义的教诲更能吸引广大人们。富兰克林的爱国热忱和关于自学、创业的言论,对美国人民的人生观、事业观和道德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独立革命期间充满了反抗与妥协之间的尖锐斗争,这迫使作家们采取政论、演讲、散文等简便而又犀利的形式投入战斗。发表“不自由毋宁死”这一名言的演说家帕特里克·亨利(1736—1799),像战鼓那样鼓动战士奋勇杀敌的托马斯·派恩(1737—1809),行文朴质无华却字字击中要害的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等都是无畏的战士,他们的创作深深扎根于当时的战斗,为战斗的需要锤炼自己的语言艺术。这个时期的诗歌也具有强烈的政治性,大量的革命歌谣出自民间。菲利普·弗瑞诺(1752—1832)是当时著名的革命诗人,他的创作开创了美国诗歌的优秀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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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庞杂色彩鲜明的美国文学(2)
19世纪初,一些以美国为背景、美国人为主人公的作品开始出现,这些作品初具美利坚民族的特色。欧文(1783—1859)致力发掘北美早期移民的传说故事,他的《见闻札记》(1819—1820)开创了美国短篇小说的传统。库珀(1789—1851)的《皮袜子故事集》以印第安人部落的灭亡为背景,表现了勇敢、正直的移民开辟美国文明的艰难历程。诗人布莱恩特(1794—1878)笔下的自然景色,完全是美国式的,他歌颂当地常见的水鸟和野花,而且通过它们歌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在这些作家的作品中,处处洋溢着乐观向上的时代精神,是早期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而色彩阴暗的爱伦·坡(1809—1849)在诗歌、短篇小说和理论批评方面达到新的水平,标志着民族文学的多样性和在艺术上的发展。
19世纪30年代以后,美国东北部沿海的文化中心新英格兰地区成了最早的工业区。杰克逊总统的民主主义路线又使国内的民主空气增长。这在意识形态上造成两方面的后果:一方面出现了超验主义者团体,另一方面使一些作家产生不少疑虑,浪漫主义文学的基调由乐观向怀疑和消极转变。
超验主义是一场思想解放运动,先表现为宗教、哲学思想中的改革,后扩展到文学创作领域。为了摒弃加尔文教派“以神为中心”的思想,以爱默生(1803—1882)为首的超验主义者吸取了康德的先验论和欧洲浪漫派理论家的思想材料,提出人凭直觉认识真理,因而在一定范围内人就是上帝的观点。这一派思想的出发点是人文主义,即强调人的价值,反对权威,崇尚直觉,主张个性解放,打破神学和外国教条的束缚,对美国作家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到了19世纪50年代,迅速发展的工业化引发了种种社会问题,政治家所大肆标榜的民主制逐渐显现出它的弊端,作家们敏锐地感受到了这一点。如梭罗(1817—1862)侧重超验主义中人的“自助”精神,主张回归自然,保持纯真的人性。他的这种主张与资产阶级社会秩序发生了尖锐的冲突。在霍桑与梅尔维尔身上,这种矛盾以抽象、神秘的形式表现出来。霍桑(1804—1864)深受加尔文教派的影响,又想有所摆脱,于是转向对人类状况与命运的探索,如1850年发表的《红字》就是这种探索的成果。同霍桑一样,梅尔维尔(1819—1891)把他所感觉到的社会矛盾归结为抽象的“恶”,而“恶”的强大与不可理解使他的作品蒙上一层神秘、悲观的气氛,如1851完成的《白鲸》。
在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一个重要的作家团体——“婆罗门”。“婆罗门”指新英格兰地区一批有高度文化教养的作家,也称为“绅士派诗人”,朗费罗(1807—1882)、洛威尔(1819—1891)和霍姆斯(1809—1894)等是其中的代表。他们都是知识界的名流,信奉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和人道主义,歌颂爱国主义精神,反对蓄奴制,同情印第安人,也对社会流弊提出一些批评。由于他们的出身地位和文化教养,他们的观点和情绪一般较为温和。
19世纪30年代之后,美国北部进步人士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废除黑奴运动。18世纪末19世纪初,南方种植园经济的飞速发展,使黑人奴隶的数量激增,而他们的生活却越来越悲惨。黑人的处境激起许多作家的同情,从爱默生、朗费罗到惠特曼都写过反对蓄奴的诗篇,而斯托夫人(1811—1896)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1852)是其中影响最大的作品,林肯因此称她为“发动了一次战争的小妇人”。诗人惠蒂埃(1807—1892)是写作抗议蓄奴制诗篇数量最多的作家,这些诗篇反映了19世纪废奴运动历次重大的斗争。虽然废奴文学仅限于道义上的谴责,但却推动了废奴斗争的开展;在文学史上,也是19世纪现实主义创作的先声。
在这一时期,需要重点提到的是美国伟大的民主诗人惠特曼(1819—1892)。在惠特曼1855年发表的《草叶集》里,美国19世纪的民主精神得到充分发挥。他以丰富、博大、包罗万象的气魄反映了广大劳动群众在民主革命时期的乐观向上精神。他歌颂劳动,歌颂大自然,歌颂物质文明,歌颂“个人”的理想形象;他的歌颂渗透着对人类的广泛的爱。诗人以豪迈、粗犷的气概蔑视蓄奴制和一切不符合自由民主理想的社会现象。他那种奔放不羁的自由诗体,同他的思想内容一样,也是文学史上的创新,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3. 南北战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文学。从南北战争结束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文学总的倾向是现实主义的兴起、发展和浪漫主义的衰微。在南北战争结束后的二三十年中,资本主义处于自由竞争阶段,民主、自由的理想鼓舞着人民和作家,因此文学创作中乐观的情绪处于主导地位。19世纪80年代以后,经过几次经济危机,社会动荡不安,人们开始怀疑“民主制度是人人自由、幸福的天堂”这一观点。因此在文学上,###十年代以后,揭露社会黑暗的作品增多,主题涉及农村的破产,城市下层人民的困苦,劳资斗争,不少作品还揭露了种族歧视、海外侵略和政府与大企业的勾结,也有些作品表现了空想社会主义的情绪。
早在19世纪二三十年代,乡土文学与马克·吐温乡土文学就出现了,南北战争后,这一文学流派得到进一步发展。这种文学描绘本乡本土的传说与现实生活,地方色彩浓厚。基调或者是乐观的、抒情的,如描写西部矿工生活的布雷特·哈特(1836—1902)的作品;或者是幽默的、机智的,如裘维特(1849—1909),这都是战后美国健康、活泼生活情趣的反映。
马克·吐温(1835—1910)是这时期主要的作家,他的创作活动持续近50年,代表作有《竞选州长》(1870)、《艰难历程》(1872)、《镀金时代》(1873)、《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1884)等。他早期的短篇小说吸取了西部乡土文学中幽默故事的特点,采用诙谐、滑稽的夸张手法表现美国的社会生活。他对战后美国社会的批评包括政治腐败、种族歧视、教育制度、宗教生活等方面,这些批评都是温和的、善意的。80年代以后,随着他对美国民主制的认识深化,讽刺成分增多。他后期的作品则发展到愤怒抗议甚至悲观失望。马克·吐温是幽默艺术的大师。他在滑稽中含有讽刺,逗趣中有所针砭,创造了独特的艺术风格。
与粗犷、诙谐、富于生活情趣的马克·吐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著名心理分析小说家亨利·詹姆斯(1843—1916)。亨利·詹姆斯出身高贵,深受欧洲文化影响,他是描写上层资产阶级精神面貌的代表作家。他的风格高雅、细致,讲究表现形式。虽然崇拜欧洲文化,但在道德情操方面更偏向于文化修养不高的美国人。美国人心地纯真、善良,比狡黠的欧洲人(或常住欧洲的美国人)可爱,这是他的《贵妇人的画像》(1881)等小说中常出现的人物特点。亨利·詹姆斯开创了心理分析小说的先河,他的作品,尤其是后期作品如《鸽翼》(1902),不厌其详地发掘人物“最幽微、最朦胧”的思想与感觉,把“太空中跳动的脉搏”转化为形象。在心理分析精微细致这一点上,亨利·詹姆斯达到前所未有的境界,为小说艺术的表现力开辟了新的途径。


内容庞杂色彩鲜明的美国文学(3)
19世纪###十年代以后,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逐步形成,以劳资矛盾为焦点的各种社会问题日益尖锐并表面化,由此作家们对社会的前景感到忧虑和失望,开始了现实主义文学的创作。威·迪·豪威尔斯(1837—1920)抛弃了他早期所持的那种廉价的乐观主义,开始表现社会矛盾。同时,在欧洲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文学的影响下,一批新兴的美国作家开始从许多方面反映社会消极面。哈·加兰(1860—1940)笔下的农民感到绝望;欧·亨利(1862—1910)的小市民让命运捉弄得哭笑不得;弗·诺里斯(1870—1902)小说中的农场主被铁路资本压垮;斯·克莱恩(1871—1900)暴露城市的贫民窟生活。尤其是杰克·伦敦(1876—1916),他描写那些挣扎在社会底层的工人和流浪汉,较早表现出社会主义革命的愿望。
现实主义作家各具艺术特色,加兰写得逼真,诺里斯反映了广阔的社会图景,克莱恩引进了印象主义手法,杰克·伦敦的文笔刚健有力,叙述引人入胜。欧·亨利运用悬念、突变等手法,开辟了美国式短篇小说的途径。这些作家都对美国文学的成熟作出了贡献。
进入20世纪后,现实主义文学发展为两个分支。一支是“黑幕揭发者”。“黑幕揭发者”写城市生活,专门揭发大企业中触目惊心的腐败情况,改良主义色彩较浓。写法上多用新闻体,形象描写的艺术性较差。另一支是以德莱塞(1871—1945)为首的现实主义小说家。德莱塞广泛而深入地描绘了美国社会的真实图景。他的《嘉莉妹妹》(1900)等早期作品描写劳动妇女进入大城市和上层社会后被侮辱、被损害的遭遇。
这一时期,黑人文学进一步发展并取得了突出成就。美国黑人文学起源于黑人奴隶歌曲,这些歌曲,不论是悲歌还是民歌,都倾诉了黑人背井离乡、沦为奴隶的痛苦感情。黑人书写文学最早出现在18世纪,19世纪以后陆续增多,作者多数是已经获得自由的黑人。表现形式先是诗歌,再是小说。除少数迎合白人读者的口味外,多数作品倾吐黑人奴隶的苦难,控诉蓄奴制的罪恶。南北战争前后,以道格拉斯(1817—1895)为首的黑人作家提出废除蓄奴制、争取黑人人权的要求。南北战争后,黑人文学的战斗性增强,在艺术上更为成熟。诗人邓巴(1872—1906)的诗歌想象丰富,表现含蓄;小说家切斯纳特(1858—1932)的作品揭露了战后南方种族歧视的状况,但对白人统治者又存有幻想,反映了黑人知识分子的矛盾思想。
4.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文学。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美国文学的第二次繁荣时期。19世纪20年代,各种文学流派相继出现,但都表现了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矛盾和精神世界方面的问题。30年代基本上是左翼文学的天下,从30年代后期起,文学界又分化出各个流派,呈现出纷纭多样的局面。总的来说,现代派文学与左翼文学是这个时期两股最大的文学思潮。从这个时期起,美国文学开始发生世界性的影响。1930年后,美国作家陆续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20世纪初,美国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垄断资本进一步集中,大城市人口密集,工农运动规模越来越大。19世纪传统现实主义手法与惠特曼式的风格再也不能准确反映这时的社会面貌与人的精神面貌。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最初10年为孕育新的风格、新的流派作了准备,欧洲的现代派文艺也不断被介绍到美国。因此,现代派文学开始在美国兴起。
19世纪下半期美国的诗歌处于过渡阶段,继惠特曼之后,这一时期只出现了一个重要诗人——艾米莉·狄更生(1830—1886)。她一反浮夸的浪漫主义诗风,以不规则的韵律、奇特的对照和自由的联想,打开了通向美国现代诗的道路。1912年,《诗刊》在芝加哥创办,标志着现代派文艺的开始。《诗刊》的头3卷里,出现了艾·李·马斯特斯(1868—1950)、艾·洛威尔(1874—1925)、桑德堡(1878—1967)、沃·斯蒂文斯(1879—1955)、韦·林赛(1879—1931)、威·卡·威廉斯(1883—1963)、庞德(1885—1973)、玛·莫尔(1887—1972)等人的作品。这些人后来都成为美国有成就的诗人。其中有意象主义者,有接近劳动人民的芝加哥诗派,有20世纪的田园诗人,有新的乡土主义者,有抽象——哲理派诗人。他们的共同点是表现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越来越突出的人的异化,并或多或少地流露出彷徨和悲观的情绪。即使是田园诗,弗罗斯特笔下的新英格兰风光也笼罩着疏远、陌生与死亡的阴影。现代派诗歌的代表作是艾略特的《荒原》(1922),这首诗为西方现代社会提供了一个象征性的比喻。
奥尼尔(1888—1953)是现代主义在戏剧方面的代表人物,受象征主义、表现主义和弗洛伊德主义的影响,他对美国社会的合理性持怀疑态度,创造了美国现代的悲剧。在小说方面,格·斯泰因(1874—1946)与舍·安德森(1876—1941)开创了美国现代派小说的道路。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几年之后,对这次战争的厌恶情绪开始在文学上有所反映,“迷惘的一代”就是其中的代表。“迷惘的一代”的作家大多参加过这次战争,他们普遍有一种被欺骗、被出卖的感觉。他们不再相信虚伪的道德说教,而以玩世不恭的态度来表示自己的消极抗议。海明威(1899—1961)的《太阳照样升起》(1926)是“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有些作家虽然没有参加战争,如“爵士时代的歌手”菲茨杰拉尔德(1896—1940),但他的情绪是和“迷惘的一代”相通的。海明威、菲茨杰拉尔德等作家唱出了幻灭的哀歌。稍晚的托马斯·沃尔夫(1900—1938)在短短的10年间写出了好几百万字的小说,其中的主人公都是他自己,主题是不断寻求连作者自己也不甚清楚的目标。
这个时期传统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仍然不断出现,并且有所发展。德莱塞在这个时期的作品,如《欲望三部曲》(1912,1914,1947)和《美国的悲剧》(1925),对现实的反映和批判越来越深刻。辛·刘易斯(1885—1951)的《大街》(1920)粉碎了“村镇是美好的世外桃源”的神话。他后来的作品对商业、科技、宗教界的问题都作了揭露,他所塑造的巴比特成了庸俗、浮夸、讲求实利的中产阶级的典型人物。女作家薇拉·凯瑟(1873—1947)以歌颂拓荒者开始,进而判批金钱势力,后来又从历史中去发掘现代美国所缺乏的精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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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庞杂色彩鲜明的美国文学(4)
黑人文学在20年代也有较大发展。在当时文艺界推崇的“原始主义”的影响下,纽约的黑人区出现了“哈莱姆文艺复兴”。休斯(1902—1967)、卡伦(1903—1946)等都是当时涌现出来的优秀作家。他们的作品在描写异族情调的同时,也发掘出黑人古老的传统,重新树立了民族自尊心。到30年代末,黑人文学的战斗性进一步增强,出现了理查德·赖特(1908—1960)的《土生子》(1940)这样的优秀作品。
玛格丽特·米切尔(1900—1949)出生于美国南部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曾就读于华盛顿神学院、马萨诸塞州的史密斯学院。其后,她曾担任地方报纸《亚特兰大报》的记者。1925年与约翰·马尔什结婚,婚后辞去报职,潜心写作。米切尔一生中只发表了《飘》这部长篇巨著。她从1926年开始着力创作《飘》,10 年之后,作品问世。《飘》已被译成18种文字,传遍全球,至今畅销不衰。《飘》在1937年获普利策奖。1938年拍成电影。电影曾以《乱世佳人》的译名在我国上映。该书在描绘人物生活与爱情的同时,也勾勒出南北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面的异同,具有浓厚的史诗风格,堪称美国历史转折时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1929年,美国爆发了有史以来最大的经济危机,各种社会矛盾急剧尖锐化。工农运动高涨,马克思主义的影响扩大。在这样的背景下,以约翰·里德(1887—1920)为代表的左翼文学产生,他是左翼文学的创始者。从30年代起,左翼作家队伍就迅速扩大,成立了许多左翼文学团体与组织,创办了各种文学刊物,并在美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举行了多次会议。在作品方面,左翼作家写出了一批坚实的作品。在这股思潮的影响下,在文坛上已确立了地位的名作家,如多斯·帕索斯(1896—1970)、斯坦贝克(1902—1968)等,也创作出一些优秀的社会抗议小说,如《美国》三部曲(1930,1932,1936)和《愤怒的葡萄》(1939)等。30年代后期,国内外形势发生变化,左翼文学队伍开始分化。海明威、海尔曼(1905—)等作家参加了反法西斯斗争,他们的作品成为反法西斯文学的代表作,提醒人民要警惕新的威胁。
在美国南方,从20年代开始出现文学团体,创办了不少刊物;在诗歌、小说创作与文艺批评方面,都出现了一些有代表性的人物,呈现出“南方文艺复兴”的局面。先后出现“逃亡者”集团、重农派与“新批评派”,并在当时造成很大影响。最重要的南方作家是威廉·福克纳(1897—1962),他的作品如《声音与疯狂》(1929)等,在构筑一个独特的艺术世界、反映南方精神面貌、刻画复杂的人物性格与艺术手法的多样创新上都很出色。一般认为他是欧美现代派文学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福克纳以及其他南方作家大多站在道德、宗教的立场上批判现代资本主义的物质文明。他们的作品里有许多对罪恶和变态心理的描写。他们的用意是清除污秽,让心爱的故乡变得干净一些。
美国的戏剧在19世纪并不发达,虽然当时涌现出许多剧本,但都缺乏文学价值。1915年以前,商业化倾向严重,多数剧作可以用“挤人眼泪、逗人乐、吓唬人”几个词来概括。在此后的25年里,美国的戏剧赶上了世界水平。大学里设立了戏剧课,小剧场雨后春笋般出现,一洗戏剧界浓厚的商业习气。百老汇本身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奥尼尔是新戏剧运动的主力。他的特点是把枯燥乏味的日常生活与美好的梦想加以对照,同时用大胆创新的戏剧手法表现出来,以达到哲理、心理的高度,代表作有《天边外》(1920)、《哀悼》(1931)等。当时还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剧作家,有的用新奇手法揭示机器对人的压迫,有的用爵士乐般喧闹的节奏表现下层社会复杂多样的生活,有的写出了有心理深度的社会批判剧,有的通过小人物日常生活发掘善良、优美的人性。这个时期是美国戏剧的“黄金时代”。
美国的文艺批评一向不算发达,19世纪只有爱伦·坡和亨利·詹姆斯在理论批评方面有一些创见。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自由派批评家布鲁克斯(1886—1963)抨击粉饰现实的“斯文传统”,为新文学的出现摇旗呐喊。他在重新评价美国文学传统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有助于美国文学界确立自信心。门肯(1880—1956)是一个勇猛的偶像破坏者,他在横扫旧的偏见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新的偏见,但是他在为现代文学扫清道路方面作出了贡献。20年代前后占统治地位的文艺批评是“新人文主义者”,他们尊崇古代的理性传统,提出“自我节制”的口号,实际上是反对新文学的发展。由于是文艺批评中的倒退现象,因此没有多大影响,30年代出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文艺批评。这些左翼批评家批判资产阶级文学,尝试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看待美国文学传统,学习前苏联文学经验,扶植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不久因为形势发生变化而中断。40年代开始一直延续到50年代,最有影响的文艺批评流派是“新批评派”。这一派的批评家摆脱了过去仅仅介绍背景知识与发挥个人印象的批评方式,注重对文学作品本身进行精密分析,在现代诗歌的分析上有其独到之处。但这一流派总的倾向是忽视文学作品的社会意义,割断作品与历史、社会背景的关系。
5. 第二次世界大战及以后文学。1939年爆发的第二次世界大战规模空前,战争中发生的事,如600万犹太人被屠杀,原子弹在广岛爆炸等,使美国知识分子感到震惊。他们对文明与进步的信念发生了极大动摇。他们怀疑人性是否还有善良的一面,也感到人难以控制自己制造出来的巨大物质力量。20世纪50年代,在“冷战”、麦卡锡主义和朝鲜战争的背景下,文坛趋于沉寂;六七十年代,经过越南战争、民权运动、学生运动、女权运动、水门案件,文坛活跃起来,出现了一批爱思索的作家。在他们眼里,美国的社会变得十分复杂,人们的价值观念也产生了混乱。对此,作家们普遍感到不知怎样解释这样的现实,于是便通过怪诞、幻想、夸张的方式,再现生活中的混乱、恐怖和疯狂。他们表现的是没有目标与方向的梦魇世界,他们讲的是支离破碎的故事,写的是“反英雄”、甚至是不完整的形象。这个时期,文学作品中对xing爱(包括同xing爱)的描写也更为露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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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庞杂色彩鲜明的美国文学(5)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第一股文学浪潮是战争小说。其中较好的是梅勒(1923—)的《裸者和死者》(1948)和詹姆斯·琼斯的《从这里到永恒》(1951)。两部书的共同点是通过战争,写小兵、下级军官与军事机构的矛盾,即人的个性与扼杀个性的权力机构之间的冲突。这些战争小说已经触及到战后整个一代文学最突出的一个主题——个性与压抑之间的矛盾。
50年代,右翼保守势力向30年代激进主义传统进攻,许多人由关心社会进步转而关心个人的私利。这10年被称为“怯懦的十年”或“沉寂的十年”。这期间,出现了一些作品,将资产阶级描绘成正面人物,鼓吹服从权威,如《穿灰法兰绒衣服的人》(1955)。这类作品企图维护既定价值标准和现存社会秩序,因为缺乏群众基础,很快就失去了影响。另一方面,阿瑟·米勒(1915—)等作家抵制麦卡锡主义,继续用作品抨击社会的不正义。
50年代沉闷的政治空气使许多青年感到窒息,他们吸毒、群居,以颓唐、放纵的生活方式来表示自己的抗议。其中有些人把这种生活与情绪写入文学作品,这便是“垮掉的一代”文学。发展到60年代后,这种文学在国内民主运动高涨的背景下,增加了一些政治色彩。但是对他们中许多人来说,东方宗教与东方哲学更具有吸引力。“垮掉的一代”在诗歌创作方面较有生气,并恢复了美国诗歌朗诵的传统。
进入60年代之后,人们对生活中的“非理性”和“异化”现象,有了更深切的体会。有些作家在作品中,用夸张、超现实的手法,将欢乐与痛苦、可笑与可怖、柔情与残酷、荒唐古怪与一本正经糅合在一起,使读者感到不安,从而对生活能有更深一层的认识。这就是“黑色幽默”文学,它的作者对世界前景的看法往往是悲观的。代表作有海勒(1923—)的《第二十二条军规》(1961)等。有人将阿尔比(1928—)的作品也列入“黑色幽默”派中。阿尔比是美国荒诞派戏剧的代表人物。他的喜剧并没有什么滑稽、幽默的成分,但是在使读者感到不安这一点上与“黑色幽默”一致。这说明荒诞派戏剧与“黑色幽默”小说之间存在着血缘关系。
马里奥·普佐于1969年出版的长篇小说《教父》是美国出版史上的头号畅销书,其同名影片像旋风一样几乎波及整个世界——它详尽地描述了美国纽约5大黑帮势力集团之一的维托·唐·科莱昂一家采用各种极端手段,实现了在整个美国黑帮势力团体中的独尊地位的全过程。在这场斗争中有黑帮团伙之间的火并,有走私贩毒的嚣张,有赌场的烟云,有红灯区的人欲横流……该书被认为是描写资本主义社会中黑社会现象的最具权威的作品。
到了六七十年代,开始出现“新闻报道”或“非虚构小说”这样一种新的文学样式。有些作家认为现实生活的离奇已经超过了作家的想象力,与其虚构小说,不如用写小说的手法来描绘引起社会轰动的事件。这样的体裁允许报道者描写事件时掺杂自己的观察和想象,也可以采用各种象征手法。这种作品比一般报告文学深入细致,其中也包括作者的观察与想象,带有更多的作者个人色彩,艺术感染力较强,例如卡波特(1924—1984)的《凶杀》(1966)与梅勒的《刽子手之歌》(1979)。
在美国当代作家中,犹太裔作家占相当大的比重,因此,犹太人文学几乎可以视为一种“次文化”或“文化支流”。犹太人文学作品一般都具有古老的欧洲文化与现代的美国文化的双重色彩,两种文化的冲突与归并增加了犹太人文学的复杂性。宗教思想与同胞惨遭杀戮使犹太作家产生犯罪感与负疚感,历史的命运、美国的异化社会又使他们有流浪感与漂泊感。因此,寻找“自我本质”便成为他们作品中一个突出的主题,贝洛(1915—)的《奥吉·玛琪历险记》是表现这一主题最具代表性的一篇作品。实际上,这是犹太民族确立自己的民族地位与民族尊严的一种表现。70年代后期,代表西方较新思想体系的贝洛与属于意第绪(犹太人的一支)文化传统的辛格(1904—)相继得到诺贝尔奖,说明犹太人文学在美国文学中的重要性。其他重要的犹太作家还有马拉默德(1914—)、罗斯(1933—)等。
战后黑人文学更趋成熟。拉尔夫·埃利逊(1914—)的小说《看不见的人》和鲍德温的散文,已达到第一流文学的水平。他们对种族不平等的抗议采取了更细腻、更深刻的表达方式。他们希望人们认识到黑人是具有全部人性的人。这个时期里,女诗人关德琳·布鲁克斯(1917—)的诗得到普遍好评。女剧作家洛伦·亨斯伯利(1930—1965)的剧本《太阳下的葡萄干》(1959)首创了黑人戏剧在百老汇上演的纪录。勒鲁伊·琼斯(1934—)是新一代的黑人诗人,他给自己另外起了一个穆斯林名字,以示他对美国文化的鄙弃。
南方文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仍有发展,老作家福克纳、波特(1890—1980)、威尔蒂(1909—)仍有重要作品问世。新作家也不断涌现,著名的有斯泰伦(1925—)、奥康诺(1925—1964)、麦柯勒斯(1917—1967)等。他们不再从历史的传奇里寻找题材,而是关心现实生活中南方人精神上的苦闷。坦·威廉斯(1914—)是战后享有盛名的南方剧作家,他的《玻璃动物园》等作品通过人物的性变态心理表现生活的不幸与空虚。
这一时期,还兴起了一个新的作家团体——纽约作家。与南方作家不同,纽约作家没有形成某种共同的心理因素。但因为他们都为纽约的几家杂志(《党派评论》、《纽约书评》与《纽约人》)写作,人们便把他们归在一起,称为纽约作家。这几家杂志上发表的评论与小说往往对美国文学的时尚产生影响。纽约作家中利·特里林(1905—1975)与玛·麦卡锡(1912—)是很有见地的评论家,约翰·契弗(1912—)与厄普代克(1932—)的小说用含有诗意又带有嘲讽的细腻的笔触探索大城市郊区居民的心理和意识,为东北部的中产阶级描绘了一幅幅工笔精致的风俗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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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罗拉:“辐射”世界的“蝙蝠中队”
1928年,摩托罗拉公司正式诞生,摩托罗拉公司在创建时期位于芝加哥。保尔·加尔文就是当时的创始人,最初摩托罗拉公司叫做加尔文制造公司,主要的产品是汽车的收音机。在1947年,公司正式命名为Motorola。1964年,保尔·加尔文的儿子鲍伯·加尔文继承父业任职摩托罗拉的CEO。
鲍伯·加尔文是个正直、温和的人,而他的好性格也使他在领导时期具备了十分浓烈的人性化色彩。平时,他对员工十分关心,那些被高级经理们忽略的员工总是能得到他的关注,他就像对待自己的子女一样关心爱护他们。而且,在公司工作10年以上的员工或是经理,在没有鲍伯·加尔文的批准下,任何人都不能私自辞退他们,摩托罗拉公司的内部就像一个大家庭。
加尔文家族的人都严格的规定,不论是在对人方面,还是事业方面,都要遵守传统的贵族品德。作为摩托罗拉的员工,一定要具备非常高的道德要求,就是随时要保持高尚的操守,对待别人要尊重,这两条道德要求也是摩托罗拉公司重要的核心文化之一。同时,在摩托罗拉公司内,是绝对不允许出现收贿行贿的行为的。在其他城市的分公司比如芝加哥、莫斯科、圣保罗、汉城、印度、北京也都是一样。为了使员工达到要求,每年在摩托罗拉公司都要对员工进行职业和商业道德的培训。
直到2003年,摩托罗拉公司一直由加尔文家族祖孙三代陆续管理。克里斯多夫·加尔在2003年时宣布辞去职位,他的离开标志着75年来加尔文的摩托罗拉时代结束。
在加尔文家族领导下的75年来,摩托罗拉经过了若干转折点,从最初的电池、收音机、电视、半导体、集成电路到蜂窝通讯。在这些转折点中,加尔文一次次的度过了各种难关。1930年,很多公司都在大危机中谎报财务和产品的利润,可是,保尔·加尔文却诚实的对外公布公司的现状和真相,之后公司的危机顺利解除。1983年,保尔·加尔文的儿子鲍伯·加尔文在坚持公司战略的情况下,面对来自日本公司的挑战——半导体芯片,用了短短两天时间讨论改革管理,最终获得成功。
摩托罗拉公司在加尔文家族的管理时期,公司最重要的不是利润也不是效率,他们把关于未来的把握放在了第一位。公司一旦有了一个明确的方向,内部的所有人员就会死心塌地的追随公司的宗旨,一起努力去实现这个目标。著名的加尔文精神就是这样诞生的。
“精诚为本与公正”正是摩托罗拉公司的重要信念,这个信念也是摩托罗拉公司在总结数十年来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后得到的。现在,摩托罗拉公司的员工总数上万人,在世界各地都能找到摩托罗拉公司的业务,而摩托罗拉公司生产的数以万计的电子产品,在提高人均生活水平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摩托罗拉公司的电子产品包括:蜂窝式移动电话、信息处理、数据通讯、双向无线电通讯、太空探索电子设备等等。在加尔文领导时期,摩托罗拉公司成为了年销售接近百亿美元的大企业,并领先研制成生产了大量的电子产品,进入世界驰名电子公司的队伍。摩托罗拉公司能取得这样的好成绩,主要的原因就是它们的“精诚为本与公正”的公司理念。而且公司在教育员工的时候,常常告诫他们企业的责任感是最重要的。 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讲,都需要在不断的学习中去提高自己的能力。虽然环境在变化,人的要求在提升,做事情也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对于新生活的追求和理想是没有止境的,人们对于产品技术质量的尽善尽美也是没有止境的。
在摩托罗拉公司里,有这样一些规定:要尊重每个员工的人格尊严,对待员工要一视同仁,使员工有机会同公司共进退,让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发挥最大的潜能。培训和发展的机会要尽量使每位员工都有机会得到,保证公司里能拥有最能干、最讲究工作效率的劳动力;对资深的员工要有工资、福利、物质上的奖励,看能力定成绩。摩托罗拉公司的这些规定为每一位员工创建了一种健康积极的文化氛围。
作为跨国的大公司,摩托罗拉在制定自己的战略计划时,要求不盲目的服从其他国家的文化,也不能顽固于本国的文化中。摩托罗拉公司领导人认为,在多元化的文化中,多元化也可以作为一种积极的工具,把企业中的一些关于伦理的见解,应用到国际的商务管理中,而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要妥善地处理好文化的多样性。
而要想得到上述的能力,只要通过一些培训就可以获得,得到的同时还能成为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由于对当地文化的不同认识,对这些跨国际的企业来说,得到的结果也会有很大的差异。通过对地区文化的深入了解,能够更尊重当地的文化,能够使人更全面地看待问题和处理问题。
摩托罗拉公司在1987年进入中国,然后在北京设立办事处,于1992年在天津注册成立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主要产品有手机、对讲机、无线通信设备、汽车电子等。其产品销售到中国和世界其他市场。目前,在中国大陆有3家独资企业,1家控股公司,16个研发中心,5家合资企业和22家分公司,员工9000多人。截止到2004年12月底,摩托罗拉公司在中国投资总额约为35亿美元,是中国最大的外商投资企业之一。同时摩托罗拉公司在中国也进行了大量的公益活动,以巩固其在中国的市场。
摩托罗拉是世界跨国公司的500强企业,其在世界各地拥有众多的子公司。在摩托罗拉公司的CI手册中,写着“诚信不渝:在与客户、供应商、雇员、政府以及社会大众的交往中,保持诚实、公正的最高道德标准,依照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开展经营。无论到世界的哪个地方进行贸易或投资,必须为顾客提供最佳的服务”。
世人面对这样的企业,面对这样企业的产品,你还可以说“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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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的美国军事的霸权(1)
素来有世界霸主之称的美国凭借强大的军事实力,其军用飞行器可以肆无忌惮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领空中公里以上的地方穿行,尽管国际法律规定:每一个国家都对其领空具有排他的、完全性的主权,外国军用航空器未经许可不得飞入他国领空。但实际上,几乎没有哪个国家有能力阻止美国军用飞机的擅自闯入。
不仅如此,在对不属于任何一个单一国家的,为全世界多数国家共同享有的“公用空间”的控制上,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像美国一样如此充分地利用海洋、陆地、太空攫取军事资源。即使从理论上讲,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在和平时期利用、开发、穿越这些地区。但实际上,没有哪一个国家有实力和美国抗衡,争夺这些空间的使用权。美国依靠着强大的军事力量,只要它想,它就完全可以剥夺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享有公用空间的权利。
通过对公用空间的控制,美国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军事力量,并在全球范围内推行一系列的霸权政策。在遇到外来的威胁时,可以集中本国的军事、经济、政治力量迅速做出还击,还可以联合其他国家一起对那些“不那么听话”的“麻烦国家”进行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的孤立,甚至制裁、军事打击。放眼世界,类似的例子数不胜数,朝鲜、越南、索马里、古巴、阿富汗、伊拉克、伊朗……这些国家曾经的或现在的经历都是最好的证明。
控制了公用空间,很大程度上就控制了世界。回顾历史,19世纪时仗着皇家海军声势赫赫的火炮,英国控制了海洋,进而向全世界推行殖民主义,“风光”一时,甚至被冠以“日不落帝国”的称号,称雄世界。反之,失去了对公用空间的控制,很大程度上就失去了掌握世界的力量。还是英国,19世纪末,随着大陆国家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铁路运输的普及,海洋对世界局势的影响力相对减弱,单单控制海洋的英国逐渐丧失了霸主地位,优势不再。
但和那时的英国不同,如今的美国不只控制海洋、大气空间,还控制了太空,这使它成为货真价实的难以撼动的霸主。数百颗军用卫星在宇宙中遨游,源源不断地将高辨识度的清晰影像和相关情报传递给地面工作人员,使美国可以灵活迅速地针对战争中各种变幻莫测的情况做出反应,调整策略,在减少自己人员和财产损失的同时,改变了从前战争中“狂轰滥炸”的模式,有的放矢,配合强大的空中火力,对敌国的运输、通信、经济及军事等基础设施进行准确有效的攻击、破坏。在主要兵力大举进攻敌国陆地之前,大大削弱对方力量。为以后的胜利打下基础,控制住战争的主动权,在战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在和平时期,这些卫星收集到的情报不仅能让美国加强完善自身的防御系统以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恐怖袭击,还可以让美国对别的国家,尤其是对己相对危险的国家的一些机密情况了如指掌,做到知己知彼,心中有数。
事实证明,运用先进的太空科技是一种非常成功的作战方法。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的斗争,实际上就是科技与经济实力的综合较量。美国之所以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国家,其根本原因在于它同时是世界上经济最强大的国家。2005年,美国的国内生产总值高达万亿美元,占全世界生产总值的23%,遥遥领先于其他主要大国。这就为其大力扩充国防力量提供了前提。2004年,美国用在军事上的费用高达4600多亿美元,是当年全球军费总额的1/2,2005年,仅针对下一年对伊拉克和阿富汗的战争,美国众议院就划出460亿美元的财政预算……单就对全球公用空间的控制和利用来说,其所付出的费用就足以让很多野心勃勃的国家望而却步,甚至可以说,仅仅从金钱的角度考量,目前也确实没有哪个国家能成为继美国之后的新一代公用空间霸主。
有几十年来消耗在军事建设上近乎天文数字的大量资金做后盾,美国培养出并网罗到无数高素质的优秀军事人才,他们分布在管理、武器开发、实际作战等各个领域,为美国的国防建设做出了难以估量的贡献。此外,再加上经过漫长时间造就出的无可比拟的科学技术以及工业体系的丰厚土壤,美国的国防力量不可遏制地发展壮大,至今为止,美国有能力落实的军事项目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规模上都远远超过了任何其他国家。而无论是官方的军事科研机构,还是私立的军事开发组织,都发挥出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当今世界上,有能力制造攻击核潜艇这种公海上最重要的反潜武器的国家屈指可数。曾经在冷战期间依仗庞大的核攻击潜艇和先进的核潜艇制造技术与美国抗衡一时的前苏联已不复存在,美国依旧稳坐海洋霸主的宝座。即使世界上除美国外尚且有中国、俄罗斯、法国、英国等几个大国有制造核潜艇的科技实力,它们也没有大批制造核潜艇并拥有核潜艇部队的经济实力,因此无法对美国在海洋上的地位构成有力威胁。虽然俄罗斯拥有的正在服役的核潜艇多达二三十艘,但很长时间以来它都没有办法再拨出足够的资金进一步扩充自己的核潜艇部队。毕竟每艘新式的核潜艇造价在10亿美元以上,有的甚至高达20亿美元,而世界上只有美国能支付起如此昂贵的费用。美国毫无疑问地成了全球拥有攻击核潜艇最多的国家——54艘,也是唯一持续的,正在有计划地建造核潜艇的国家:目前正同时进行着4艘核潜艇的建造,并计划陆续将4艘弹道导弹潜艇改装成常规动力的,可携带巡航导弹进攻陆地目标的攻击潜艇。此外,美国还计划每隔3年就建造出两艘核潜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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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的美国军事的霸权(2)
美国在海洋上的强大实力不仅表现在拥有攻击核潜艇的数目和建造的实力上,还表现在航空母舰上。作为一种可以同时装载数十辆飞机的攻防兼备的大型水面舰艇,航空母舰对一个国家同时夺取制海权和制空权有着不可小视的作用,因此向来备受世界海军的重视。甚至很多专家认为,航空母舰象征着一个国家军事、科技、经济、工业等多方面的实力。目前,美国拥有由12艘(包括9艘核动力航空母舰)能够搭载大型直升机和高性能短距离起飞飞机的航空母舰组成的巨型舰队,其中每艘航空母舰都是曾有“海上霸主”之称的英国皇家海军最先进的“无敌”舰母的两倍大。为了保护这些航空母舰,美国海军还特意建造了37艘总价10亿美元的,拥有执行防空、反潜、攻击等多重任务的,世界上水面作战能力最强的舰艇——“阿利·伯克”级宇宙盾导弹驱逐舰。这些先进的武器设备让美国得以在海洋上称王称霸,无人匹敌。
此外,美国海军还差不多拥有相当于整个英国皇家海军主要水面作战舰艇数量的专门用于两栖军事活动的40多艘各种用途的舰艇,和相当于英国陆军和空军兵力总和的战斗力旺盛的海军陆战队。
说起“星球大战”很多人想到的恐怕是那套风靡全球的好莱坞经典科幻电影,但这里说的“星球大战”却是美国进行了20多年的战略防御计划。
虽然《外层空间法》明令禁止任何一个国家将太空据为己有,但美国从来没有放松过对太空的控制,截止到今天,美国已拥有413颗花费了巨额资金建造的卫星,占太空中所有运行着的卫星的一半。其中的1/4为军用卫星,广泛地运用于侦查、导航、通信、预警等方面。卫星的使用大大方便了美国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军事活动。以2003年爆发的伊拉克战争为例,美国总共动用了50多颗卫星搜集情报,打探敌方信息。在国内强大的舆论压力下,美国还没有下定决心以太空为基地,以卫星为“武器”进行实际作战,不过,美国国防部已经把未来的军事力量建设重点放在了太空上,开始着手帮助军方掌握对太空的控制权,并计划投入1650亿美元用于对太空军事力量的建设。
虽然世界上很多国家也都向太空发射了不少各种用途的商业、军事卫星。但在太空中运转的这些卫星大部分是属于美国及其拥护者的(所有国家的卫星加起来也不如美国的多)。而很多广泛作用于世界的先进卫星比如全球定位系统(GPS)本身也是由美国军方最早研制出来,即使它们现在大部分只为商业服务,还是有很多人认为它们是“潜藏”的军用卫星,会把搜集到的各种情报传递给美国军方。
卫星是美国的重要武器,同时也是美国军事上的一大弱点。随着全球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美国霸权主义越发不得人心,它越来越成为众多敌对美国的国家或组织的目标。对这些国家来说,长久以来因为美国对太空的控制,它们很难从卫星中得到什么切实的好处,因此攻击这些卫星对它们并没有太大影响,而对于非常依赖卫星的美国就不同了,一旦卫星被攻击,势必会引发一系列恼人的麻烦,使美国遭受重大损失,至少一段时间内的军事行动将受很大影响。实际上,攻击远在太空中的卫星并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有些火箭可以通过追踪卫星发出的噪音锁定目标,轻而易举地将其摧毁。而对卫星地面接收站进行破坏或攻击也可以间接地干扰卫星的正常工作,达到让卫星失灵的目的。此外,还可以利用卫星攻击卫星,向他国的卫星发射干扰信号……不过,并非所有卫星都容易受到攻击,就低轨道卫星和高轨道卫星相比,前者遭受打击的几率要高得多。
开发卫星的反攻击能力将是美国“太空计划”接下来的重要内容。美国一直奉行“先下手为强”的准则,对美国来说,反卫星攻击的最好办法就是在其他国家卫星开始攻击自己前,先将它毁掉。因此,美国在加紧研制自家的卫星的同时也从没放松过对反卫星的研究。例如,美国的弹道导弹防御系统就具备一定的反卫星能力。有人预测,假使不久的将来爆发一场罕见的“太空大战”的话,美国一定会凭借着它的反卫星武器在战争中大获全胜,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样,“太空大战”胜利后,美国也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充当太空警察的机会,在世界重建太空力量的时候,以各种手段压制、限制他国太空事业的发展。当然,这仅仅是一种推测。
除了获得太空、海洋等世界公用空间的控制权,美国还进一步将自己的触角堂而皇之地伸入其他国家的主权空间。正如本文开头所描述的那样,美国的军用飞行器可以未经他国许可,就在别国领空公里以上的地方随意穿行,尽管遭到世界各方的强烈谴责,却依然我行我素。是什么让美国如此有恃无恐?这主要是因为美国拥有一系列精良的空中电子装备。
依靠这些装备,美国可以很好地躲过对方雷达的侦查,干扰限制地对空导弹和来自对方的其他防护装备的正常使用,使敌人的“防空系统”失灵,然后便可以安然地在对方领空公里以上的地方飞行了,而在这个高度,很多国家由于武器装备的限制,即使察觉到自己领空上方飞行着的美国飞机,也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地任其翱翔,因为即使在正常状态下,它们的地对空系统像高射炮、肩扛式导弹也无法袭击到公里以上的目标。但从另一个角度看,高高在上的美国飞机却可以非常精确地向地面目标设施投放杀伤力强大的导弹,而导弹投放的精确程度只因指挥、目标性质和情报的准确度等客观因素的不同而不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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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的美国军事的霸权(3)
现代战争是科学技术之间的竞争,实施远程精确打击可以对敌人的基础设施造成全面的破坏,又可以将敌人对自己反击的破坏维持在小范围之内。于是,从实践战争中尝到远程精确制导甜头的美国不惜斥巨资采购研制这类武器。据美国国防部2005年最新公布资料显示,美国预计在2006年将16亿美元投入在精确制导系统的开发、采购上。计划采购数目将超过万颗,其中包括万颗激光制导炸弹和3万颗JDAM制导炸弹。而现在美国拥有、定购的此类武器的数量已远远超过它曾经在科索沃、阿富汗、伊拉克等一系列战争中使用的数量。对比1991年的海湾战争和其后美国参与的一系列战争,人们不难发现,随着精确制导技术在战争中所占比重的加大,战争持续的时间变短了,人员伤亡变少了,并且胜利很大程度上向拥有这种先进武器优势的国家倾斜。站在对方地面部队的角度看,美国的空中力量无异是它们的毁灭之神,死亡之鹰。
美国在冷战时期建立起来的全球军事基地网络至今完好,虽然根据世界局势的变化,自冷战结束后美国已减少了相当一部分对外驻军的数量,并相继放弃了在一些地区的军事基地。但目前,美国依然有数百个军事基地分布在数十个国家内,其海外驻军总数超过37万人。这些军事基地在美国对外战争中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如于海湾战争后建立的空军基地、港口基地的指挥与控制于一体的波斯湾基地,就在2003年的对伊战争中发挥了重要的“跳板”作用,方便美国对伊采取一系列空中和海上的军事打击。“9·11”事件后,美国调整了全球战略,加强了海外军事力量,着重在中亚地区设立基地,加强对该地区的控制,以便更好地打击恐怖组织的活动,经过反复协商,美国先后在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家建立了新的军事基地。遍布世界的军事基地可以帮助美国针对国际形势的变化迅速灵活地作出反应,有针对性地加强那些“危险国家”周边地区的驻军力量,削减“安全地区”的兵力,适时地调整战略计划,犹如一张无形的大网时刻将变化的世界网在其中,而这也正是美国得以掌握对公用空间控制权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及大规模远距离作战能力,美国从来都不会放松它任何一个军事基地的建设,尤其是世界敏感地区的军事基地。于是,大批的军事物资如弹药、武器装备、辅助设备等都会在事先被周密地部署好,即使战争在一夜之间突然爆发,被临时空投到的任意一个军事基地的士兵们也能在这些设备的配合下立即投入战斗。上个世纪90年代,美国在欧洲、波斯湾、亚洲等重点地区先后部署了足够10个旅使用的海军及陆军作战装备。2003年伊拉克战争中,部署周密设备精良的波斯湾军事基地就派上了用场。
为了更好更及时地向这些基地运送物资,补充战斗力,美国特地建立起海空一体化的运输体系。包括一个由20艘大型军用运输船组成的庞大舰队,其中每一艘船都至少可以运送1000辆军车,并且可以在各种简陋的港口迅速卸货。由180架C-17飞机(一种由美国麦道公司研制的具有空中受油能力的,可装载大型作战物资的,执行远程运输任务的战略战术运输机)组成的现代化空中运输联队。
部队装备再精良,战斗力再强,如果没有一个好的指挥机构,任何一个国家的军队都不可能称雄世界。美国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国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的所有军事力量,哪怕是分散在世界各地的力量都由联合指挥司令部统一起来。在战争时,这些组织有序的力量得以迅速地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给予敌人强有力的打击。
联合指挥司令部是美国最高指挥机构,由多军种部队组成,按战区或职能划分具体部门。其任务范围广泛、连续性强,其下属的每个司令部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军种的部队组成。根据《歌德华特—尼科尔斯法》,联合指挥司令部的司令官在战时拥有对部队的绝对控制权,这种权利就是美国总统都不得干预。目前,美国共设有4个功能性司令部和5个地区性司令部。这5个地区性司令部分别设在对美国来讲战略意义最重大的5个地方。1993年设立在弗吉尼亚诺夫科的大西洋总部,负责管理北欧及中美洲以西的太平洋海域周边地区;设立在夏威夷的太平洋总部负责管理美军在太平洋地区的事务;设立在欧洲的司令部则管辖着入编北约的美军;总部在佛罗里达州的中央司令部则遥控着美军在印度洋和波斯湾的事务;同设在佛罗里达的还有南方司令部,主要负责监控中美洲和南美洲。它们管辖着各自地区的重要作战部队,都是大型多功能军事总部,每一个总部都有一套完善的管理系统,都由四星总司令分管。和平时期,这些部门负责管理、监控其管辖区域内的各个国家间的军事外交活动、安排联合演习。战争时期,它们就会利用其对海洋、天空以及太空的控制权针对各地区的具体形势制定行之有效的作战计划,迅速地将主要作战力量部署到任意一个它需要的地方去。这些司令部好比无形而有力的触手,美国军方通过这些“触手”才将遍布全球的美军牢牢地掌控起来,随时根据需要调配。
在冷战中建立起来的联合指挥司令部,在美国外交和军事精英的坚持下,并没有因前苏联的消亡、冷战的结束而销声匿迹。它幸存下来,不断地完善、壮大,帮助美国实现着它在世界范围内推行霸权主义的野心。
繁荣强盛的经济,世界一流的科技水平,受过良好教育、掌握先进技术、精心培养出的优秀人才,科学的管理模式,不可遏制的野心造就了美国无与伦比的强大的军事实力。无论海上、空中还是太空,没有哪个国家敢向美国发起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有能力和美国一较高下。倚靠着这种实力美国拥有了对公用空间的控制权,并以此为资本,主导着全球政治,在无数的反对声中依然故我地继续着它的霸权主义,而霸权主义的推行、军事基地的建立、军事力量的扩充又巩固了美国对全球公用空间的控制权。


用电子工业做军事的后盾(1)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军事电子工业国家,全国万多家的电子公司中的40%专门从事军事电子产品的生产、研究。其中大部分是私人企业,同时经营军用电子产品和民用电子产品。荣登2001年世界军工企业100强榜单的美国公司就占了一半,其中经营生产军事电子产品的美国企业就有包括波音公司、通用动力公司、ITT工业公司、摩托罗拉公司、联合工业公司等为人们熟知的世界著名大公司在内的34家公司。
每年,这些公司都为美国创造了不少财富,据统计,在美国有20家公司的军用电子产品销售额在10亿美元以上,销售额在千万美元以上的就有100多家企业。截止到2001年9月,美国从事电子工业的总人数高达180万。
美国军事电子工业的繁荣,生产能力的旺盛,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美国军方对发展电子工业的重视和对电子产品需求量的居高不下。
不仅生产规模居世界第一,美国军事电子工业的生产水平也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其产品门类齐全、样式繁多、技术先进,从零零散散的电子元器件到雷达、导航、光电、通信、电子战等各种高级军事装备;从为某一兵种专门配备的系统到全国甚至全世界都通用的应用系统;从武器平台上的军事电子信息装置到指挥、预警、通信、情报侦查、电子战、电子支援保障等各种复杂独立的军事系统……应有尽有,不仅充分满足了现在的军事需求,还通过对未来发展前景的科学预测大胆涉足未知领域,推出具有超前思想的新产品。
尤其是步入21世纪以来,随着美国国防工业战略的调整,美国越来越重视电子工业在军事中的运用,并专门为此制定发展方针、采取一系列的手段刺激、扶持基础已经非常雄厚的军事电子工业的发展,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以保持住在这方面的优势。
每年,美国投入到电子信息技术研究、开发、采购方面的资金都占了全世界此类开支的60%。
2001年,美国国防部发布了高达3099亿美元的高额财政预算,其中预计花在电子技术研究和电子装备采购上的钱就占了整个国防科研资金和装备采购资金预算的。2002年,美国国防部实际为信息技术科研拨款219亿美元,比上一年增加了4亿美元,这些钱主要用在了对通信与计算机基础设施建设、系统体系结构和保障技术、公务应用等项目的研究上。2002年10月,美国国防部制定出3550亿美元的财政计划,这一计划顺利得到美国总统小布什的肯定,他果断地签下了国防部拨款委员会提交的2003年国防开支法案,像2001年一样,这些钱中的很大部分被计划到军事电子信息上,甚至和2001年相比,还多投入了370亿美元,用来开发多个CISR计划、陆军未来战斗系统计划、空军多传感指挥控制群(MC2C)。
2002年11月,计划投资近10亿美元的用于计算机安全研究的网络安全研究和发展法案(CSRDA),经美国国会审议通过。不久,美国众议院又同意向新一年的计算机安全计划投资亿美元,并计划到2007年逐步将这笔钱追加到亿美元。
巨额的投入带来的回报也是相当可观,没有辜负美国军方的希望。以国防信息基础设施为核心,国防信息公共操作环境为基础,美国军方建立起以全球指挥控制系统和国防信息系统网络为平台的公共信息处理和传输装置,这个装置集指挥、通信、计算机、情报、监视与侦察于一体的系统,又称C4ISR系统。通过该系统,美国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指挥、通信、侦察情报、监视战场、预警探测等军事活动,以方便各地区、各军种联合作战。在这个系统的帮助下,美军可以高效有序地在世界范围内协调、指挥、派遣部队,较好地应对突发危机状况,将遍布各地的陆、海、空等多军种组织起来和其他国家的部队一起联合作战。
美国国防电子科研任务主要由政府部门,如国防部、能源部、国家宇航局等研究机构和一些知名企业研究所、独立研究机构、海陆空三军下属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负责。其中,集中着大量尖端人才的高等院校向来是美国军事研究的重要力量,在军事电子技术的基础研究上更是屡创佳绩,为美国军方贡献了巨大力量。
三军下属的研究机构,有着其他科研机构无可比拟的优势——实战经验丰富,对世界军事发展变革的方向把握准确。因此,其主要研究方向就集中在对各自军种新型武器的开发上,像陆军的通信电子部就负责着夜视、目标拦截、电子战、敌我识别、电子情报的发放获取、电子辐射探测等设备的研究。每一个军种都根据各自的情况设立具体的研究部门,陆军除了设有电子通信部外,还设有通信研究发展局、航空电子研究与发展司令部等部门。海军旗下包括着电子系统司令部、海军航空系统司令部、海军电信系统设计办、海军电子试验中心等多个研究部门。空军最主要的电子研究部门就有两个莱特航空实验室、电子系统部。
从事军事电子工业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也是推动美国军事电子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企业按经营业务的内容不同被划分成以下三种类型。大型主承包商负责对产品进行综合、组装;子承包商负责制造武器系统重要子系统部分和相关部件;材料供应商负责生产零部件、相关材料、固定设备等。
通常情况下,指挥、控制、通信等系统的生产由主承包商负责;重大武器系统的制造多分给子承包商;电子元器件生产企业多为材料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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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拯救雪碧全文阅读 作者:[美]马克·R·列文 著 胡青 译

拯救雪碧全文阅读 作者:[美]马克·R·列文 著 胡青 译 《拯救雪碧》由www.61k.com集整理于网络,如文章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者是侵犯了其他的法律法规,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考虑删除拯救雪碧全文阅读页面。
主人与爱狗的悲喜情缘:拯救雪碧 作者:[美]马克·R·列文 著 胡青 译


目录
作者的话
一 我们叫它百事
二 百事伴我左右
三 拯救雪碧
四 惊恐的万圣节
五 一开始就形影不离
六 与百事和雪碧共进晚餐
七 不能永远
八 厄运临头
九 感恩节的祈祷者
十 绝望的搜救
十一 永别了,我亲爱的雪碧
十二 阴暗的日子
十三 记忆树
十四 格里芬
附录:雪碧之魂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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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
没人会想到我会写一本这样的书:有关一只名叫雪碧的小狗的书。实际上,我还有另外两只小狗——一只叫百事,一只叫格里芬。
每位爱狗者都有他们的故事。这里将讲述我自己经历的故事。
我生命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充满了伟大目标和伟大的理想。我的职业是一名律师兼法律事务类广播主持人,我撰写国家政策并谈论时事。我为政府最高部门服务,甚至撰写了一本有关最高法院的书。那么,我写这本书的目的何在?因为我是一名狂热的爱狗者。生活中再也没有比我与小狗相处更能带给我快乐——坦白的说是悲伤——的事了。当我们从收容所里营救出那只年纪较大的小狗,我们叫它雪碧。
雪碧是人们在马里兰银春街发现的一只流浪狗。它从原来的家庭中走失了——或被他们遗弃。然后它被带到了当地的一家收容所,在那里等待收养它的家庭。很幸运,我们找到了它。
雪碧很漂亮。它有一双棕色的大眼睛,我从未见过一只狗有像它那样柔顺的皮毛。不幸的是,很快我们就发现,雪碧身上存在着严重的健康问题。但它从不屈服。虽然疾病缠身,它仍然是一只高贵、优雅又有礼貌的小狗。它对大家都很友善,对人类和同类都一样。
雪碧给我带来了意外的感动。它让我学会感恩生活中简单却重要的事情。它很快成为了我们家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也成为邻居们的好伙伴。虽然雪碧身陷病痛,但它仍然充满活力。它珍视生活中的每个瞬间,好像知道自己已时日不多。
我热爱这只小狗。写书的过程让我痛苦难抑。当您阅读此书时,也可能会触景生情。我希望它能带给您欢笑,当然我知道它也会让您流泪。我希望,当您看完这本书时,会将您自己的小狗紧紧地搂在怀中——或沉浸在对它的回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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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们叫它百事(1)
1998年9月
我不想剥夺孩子们与小狗一同成长的机会,但我的妻子肯德尔对这个主意并不感冒。两只“室外”小狗曾伴随她长大:流浪者一世和流浪者二世。她很喜欢这两只“流浪者”,然而与“室内”小狗一同生活,是完全不同的体验。我花了大约一年的时间,在孩子们的帮助下,才说服了肯德尔同意接纳一只“室内”小狗。
离我家不远有一家临街的宠物店——“宠物专卖”。几个月以来,我经常在店外徘徊,寻找我中意的小狗。我不确定自己正在寻找什么,只有我看到时才会知道。那天,我真的遇到了。我看到一只正在橱窗里玩耍的黑色小狗,左爪和前胸是白色的。它是六只小狗中最小的,也是唯一的一只小公狗。它让我想起了王子,从我看到它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它是我的。
我走进宠物店。标签上标明这些小狗是牧羊犬和长耳垂毛狗的混种,每只要价225美元。我轻轻把它从橱窗里抱出来,举在胸前,轻轻抚摸它,嗅着它那只有*周大的小狗特有的温软气息。五分钟后,我对店主说“我要这只小狗”。我预付了订金,告诉店主我会再和家人一起过来,出门的时候我对他说:“请不要卖掉这只小狗。”“别担心,先生,我不会的。”店主笑盈盈地回答我。
那是在1998年,当时我的女儿劳伦十岁,儿子蔡斯七岁。这正是养狗的一个好时机。他们会和小狗一起玩耍,一起长大。
劳伦天生就对其他人的感受十分敏感。她很真诚,热心体贴,总是面带微笑,她通常只看到人们的优点。劳伦应该是小狗的好伙伴。
蔡斯非常喜欢小动物。和小动物在一起时,他总是无忧无虑,天真而又顽皮,显露出他爱玩的天性。他能很快与小动物们混熟。小动物也能感受到蔡斯的真挚友情和毫不拘束的性格,也喜欢和他一起玩。
我向肯德尔和孩子们描述了小狗的样子。劳伦和蔡斯欣喜难抑,肯德尔也很高兴。我们都等不及到第二天,于是决定在当天宠物店关门之前赶过去。肯德尔邀请了我们的邻居,琳达·莱维一同前往。琳达有一只六七岁大的,名叫蜂蜜棒的黑色大狗,是一只温和的成年狗。
琳达对小狗也有丰富的知识。于是我们挤上汽车,直奔宠物店。
看到小狗,大家都赞叹不已。孩子们争着抱它,肯德尔也被这个场面打动了。琳达建议将小狗仰躺着放在地上,看它如何反应。她说如果小狗使劲挣扎,说明小狗可能过分好动。我们把它仰躺放着,它很乖地一动也不动。它通过了测试,虽然这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同——不管它动不动我都会要它。我付了余款,签了各种协议,拿好医疗卡,这只小狗就随我们一起回家了。
我们该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呢?肯德尔比较喜欢喷嘴这个名字。我和劳伦则喜欢斯波迪,这是我祖母罗斯几年前养的小狗的名字。还有奥利奥和可乐。后来劳伦想到了百事,她说小狗像汽水的颜色。蔡斯也很喜欢这个名字。我也觉得不错,于是百事就成了小狗的名字。
开始的几个星期,每到睡觉时间,我们就把百事放在地下室的摇篮里,这有助于教会他在固定的地方大小便。那段时间我就睡在摇篮旁边的沙发上,每次它发出想要大小便的声响,我就把它赶到外面。每次它在外面方便完毕后我都会表扬它。没过多久,百事就能在固定的地方大小便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一 我们叫它百事(2)
很多个夜晚和清晨,我都和百事待在一起。我们一起玩耍,它趴在我胸口,我跟它聊天。我确信它不是一般的小狗。它的眼睛、耳朵和头会随着我的声音转动,从这点我能看出它异常聪明。它能很快听懂单词和命令。
慢慢地,百事的牧羊犬天性显露了出来。它围着房子乱跑,撕咬家具和衣物,有时甚至会咬孩子们——尤其是蔡斯。蔡斯那时年纪还很小,百事可能把他当成小狗了。而且,由于没有羊群可放牧,孩子们就成了最好的替代品。当百事正调皮时,总会有邻居找上门,我们只得向邻居们道歉。我们总是说“它是一只乖狗狗,只是有点兴奋过度”。说实话,我自己也很担心,它什么时候能改掉这些毛病呢?
在百事一岁左右时,它的野性渐渐消失了,但它仍然充满活力,不时跑进储藏室和垃圾堆,高兴时围着房子奔跑,但是不再撕咬东西了。
百事很幸运,有一个很好的邻居朋友——琳达的狗蜂蜜棒对百事来说,就像一位大姐姐。它健康状况不大好,但是每次看到百事,都会欢快地摇着尾巴。百事很喜欢它,看到它总是很开心。我认为百事小时候和邻居“姐姐”的这种友爱关系,教会它对待其他小狗宽容与友善。
六年后,当我们收养了第二只小狗雪碧时,我的这种判断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
我从不喜欢驯狗,我喜欢跟百事一起散步。我带着它在离家很近的地方悠闲地走动,问候碰到的每一个熟人。我们还知道了邻居们的很多事情——谁家的小孩要上大学了,谁刚动了手术,谁要搬家了……有时我们穿过繁华的街道,那里修建了棒球场和足球场。我看比赛,百事则看小孩。我们玩得很愉快,大部分时间都相安无事。
百事是一只乖巧的家养狗。它可爱而有趣,充满柔情,甚至比一般的小孩更听话。说到小孩,它的行为就像小孩。它认为自己是孩子中的一员,我们也这样看。
每当劳伦和蔡斯的朋友到访时,百事一定会加入其中。它参加所有的生日聚会。圣诞节和光明节时,百事像我们一样期待打开礼物盒。当肯德尔和孩子们坐在客厅的地板上玩棋盘游戏时,百事就故意从棋盘上走过,以引起我们的注意——它弄乱了所有的卡片和游戏牌。我耳边响起了大家的喊叫声:“别这样,百事!”
百事拥有一张极具表演天赋的脸。它是一只快乐的狗,并时刻表露出它的快乐。它的眼睛又大又亮,耳朵从未耷拉过。它几乎总是在微笑。那条长长的,毛茸茸的尾巴总是不停地摇晃,一旦高兴起来,尾巴会像螺旋桨一样转动。
当我们带它去散步、喂它早晚餐、给它点零食,或仅仅只是关注它时,百事都会很高兴。它还喜欢乘车。它会安静地坐在副驾驶座(有时是后座),兴致勃勃地观察着车窗外的世界。
每个人回家时,一进门就会受到百事的热情迎接。它变得异常兴奋,并进入一种我们称为“疯魔”的状态,绕着房子乱跑,躲过墙壁、家具还有我们。我们很惊讶,它从未撞上任何东西。我笑称它装有内置雷达。
和大多数小狗一样,百事对邮递员或物品递送员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它朝他们咆哮,在前门周围的玻璃窗上呼气,但是从不伤害他们。
当百事还是一只小狗的时候,肯德尔教它接棒子和球,玩投掷游戏。它十分热衷于这些活动。我认为,像百事这样能接住网球的小狗并不多见。然而一旦它接到球,就不愿意归还了。我们用了许多方法哄它,它才把球还给我们。
百事现在的某些行为仍像一只小狗,尤其在对食物方面——人的食物。不论它在房子的什么地方,只要闻到厨房里的香味,一眨眼的工夫,百事就会出现。它在地板上寻找掉落的食物,或趁机舔舔洗碗机里待洗的盘子。无人注意时,我也会把盘子里的食物扔给它。
有一次,父母来看望我,当时我们正在厨房里吃早餐。母亲边说话,边摇晃着手中的吐司。突然,百事像一条大白鲨般迅速跃起,叼住吐司,将它从母亲手中夺走。这一切仅用了一秒钟的时间——简直是抢劫!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走了吐司,母亲认为这是她遇到的最好笑的事情。我很吃惊,因为百事从未这样无耻过。
从此以后,百事总会贪婪地盯着热狗、比萨和烤鸡。有一次我发现它偷吃桌上用蜂蜜烘制的火腿。百事喜欢吃糖。我们经常在孩子们的卧室里找到它偷嘴的蛛丝马迹,比如地板上的糖纸等。百事有个铁打的胃,它什么都能吃,很少生病。
我知道吹毛求疵的完美主义者们会对此感到困惑。但我还是要为百事说句公道话——它并不总是抢夺人们的食物。通常它在厨房垃圾箱里扒拉一阵残羹剩饭,就能满足食欲了。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垃圾箱内置于橱柜中,必须打开抽屉才能见到。百事很快发现了这个秘密,它用爪子拉开抽屉,再用嘴巴把垃圾袋从箱子里拖出来。我们用了磁铁和儿童防护装置,都不顶用。只要家里没人,它就能畅通无阻。
百事还培养了我们的好习惯。现在我们饭后会把餐厅和厨房打扫得更干净,还经常倒垃圾。我并不介意这么做,只是百事偶尔半夜会胃疼。我的天!它竟然一点都不感到羞愧。
百事深得大家的喜爱和关心。肯德尔有时会开车载它到公园,和它玩投掷游戏。每隔几个月,她会带它去狗狗护理中心梳洗打扮一番,回到家时,它像换了条“狗”似的。它整天跟在肯德尔周围,当她在房间里走动时,百事跟在旁边寸步不离。
劳伦跟百事的关系也很亲密。劳伦在家时,大部分时间都和百事待在一起。她在沙发上抱着百事,对着它温言细语,给它拍很多照片。蔡斯也很喜爱他这位“小兄弟”。当百事看到蔡斯走过来,就会蜷缩起身体,因为它知道蔡斯会坐下来抚摸它。
人们将人与狗的关系形容成主人与宠物的关系。不错,我们的确是百事的主人,它是我们的宠物。但是每位爱狗者肯定都认为,这并不能准确表达人与狗之间的关系。百事是我们家甚至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与我们息息相关。
当我追忆往昔时,百事的脸就会浮现。
当我筹划未来时,百事肯定也名列其中。
金鱼、乌龟和仓鼠是宠物。
而狗却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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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百事伴我左右(1)
2000年2月
冬季的一天,午休时分,我和朋友埃里克·克里斯坦森在当地的一家餐馆吃中餐。小时候,我们经常在费城外的宾夕法尼亚州埃尔金斯公园一同玩耍。长大后,我们也形如兄弟。他被我聘请为里程碑法律基金会副主席,这是一个由我担任主席的公众利益法律基金会。
进餐时,我突然感到前胸一阵剧烈的刺痛。埃里克问:“怎么了?”“呃,我不知道。”我很痛苦地答道。
几秒钟后,又一阵剧痛袭来。“埃里克,我的胸口很疼。”埃里克坚持要送我到急救室。“再等等,”我说,“如果还疼,我们就去。”话还没说完,疼痛又迅速袭来。
我们匆忙地付了账,赶到几里内最近的一家急救室,莱斯顿医院。我没有心脏病,重要器官都很正常,以前胸口从未疼过。那天碰巧心脏病专家帕拉蒂普·那雅客在医院值班,对我进行了一通检查。他坚持要我在医院留一晚上以待观察,第二天早上还要对我进行其他检查。
让我没想到的是,这只是痛苦的开始。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我将接受数十位心脏病专家的治疗,期间多次被救护车送往各地急诊室,接受拯救生命的外科手术。
还是接着前面说——第二天早上,医院对我进行了跑步机测试。一名心脏病专家将心脏监视器连接到我身上,在增加跑步机速度和坡度的同时,观察我心脏的状态和跳动速率。步行了三十秒后,在他们准备增加速度和坡度之前,我的胸口变得沉闷,开始眩晕。“停下来吧。我受不了了。”我喘着气说。“这是你的极限了吗?”医生问道。“是的。”“那么,情况不妙。”
其实之前的几个月里,我经常气短,当时并未在意。我胖了大约二三十磅,我以为这是造成我气短的原因。我仔细回忆了一下,想起几周前费力将雪铲出车道时的情景。那是非常短的一段车道,我却多次停下来喘气。我还想起跟百事爬坡时,几乎跟不上它。但是我从未想到自己会患上心脏病。
回到病房后,那雅客医生走过来说:“我们还要做更多测试。我确定你有一条或几条动脉梗塞。我建议对你施行CAT治疗,根治动脉梗塞。”“什么是CAT治疗?”我问道。“CAT是判断心脏状态的黄金标准。”他解释说,医生将在我的大腿内侧做一个切口,将一根注入了颜色的小管塞进动脉,以观察连接心脏的动脉是否发生了梗塞。如果动脉梗塞,他们会用气球打通动脉,甚至还要植入冠状动脉支架——一根细小的金属管——让动脉保持畅通。
我别无选择。我需要面对现实并尽量补救。
好在这个过程并不痛苦。医生们发现有两根动脉部分梗塞,并植入了两根冠状动脉支架。然而10周后,胸疼又回来了,于是我又躺在了手术台上。医生们发现我有术后再狭窄的问题——浅显的说法,就是支架周围的动脉再次变窄。他们告诉我,约有15%至20%的病人会发生这种情况。很不幸,我也是其中的一员。
像上次一样,医生沿着我大腿内的动脉插入了一根细管,这次他们在管子末端装上了一片小刀刃,以穿透冠状动脉支架中的梗塞。约两周后,疼痛再次袭来。这简直令人难以相信——冠状动脉支架再次梗塞,医生又一次用刀刃打通梗塞。看来我极易发生术后再狭窄。我以为不会总是这样,而事实并非如此。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二 百事伴我左右(2)
2000年6月,我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工作,突然感觉胸口好像被人压了几吨重的砖块。呼吸开始变得急促,我知道又犯病了。同事们都去吃午饭了,周围都没人。我必须赶快去医院!
我走出办公室,沿着楼梯下到停车场,使劲打开车门坐上车。这时,胸口疼得非常厉害。医院就在不远处,我尽力用一只手扶着方向盘,开车上路。与此同时,我的视线也开始模糊。我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拨911求助,直觉告诉我,要立即开车去医院。
抵达医院时,我找不到停车的地方。驶过停车场,我疼痛难忍,好不容易才找到空位。我把车开进去,看到一名男子从车里向这边张望。我下车对他说,“我的心脏病犯了。”他说“快上车!”然后迅速把我载到急诊室入口处,那里有两名刚处理完其他病员的医护人员。他们立即扶住我,把我送上了轮床,推我进了医院。(直到今天,我仍然不知道帮助过我的路人和医护人员的名字。我甚至不记得他们的长相。)
你知道吗?当医生们将所有接线和监视器都连接好后,我的疼痛竟然消失了。我躺在床上和护士医生们开玩笑。经过几个小时的血液测试后,报告显示,我刚犯了心脏病。那天后来还疼了几次,但都不大严重。现在我和医生都知道该如何做了。之前我们尽量避免做心脏搭桥手术,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已不可避免。
救护车将我送到了爱诺华费尔法克斯医院——北弗吉尼亚州一流的医院,手术被安排在第二天。晚上我在重症看护室度过,因为我的情况属于需担保的紧急手术。病房里还有一名浸信会传道士,整晚他都在睡觉。早晨的时候,我们聊起来,介绍彼此的情况。他就要出院了,医院确诊他不需要做手术。他来自弗吉尼亚郊区,是位非常愉快和友善的绅士。我告诉他我是犹太人,并恳求他为我的家庭祷告。我不惧怕死亡,但是很牵挂家人。他握住我的手祈祷道:“以主、耶稣基督的名义。”我对此感激不尽。这一刻,我想拥有所有可能得到的帮助。
如果你想知道心脏搭桥手术是什么样的,那就问问做过此手术的人吧。手术后的几周里,我都处于极度的痛苦之中。我的胸口被打开了一个缝,然后用不锈钢线或钛线缝合起来。我拒绝吃任何止疼药,因为它们让我恶心,我不能忍受靠在卫生间墙上呕吐的痛苦。我还得抱着枕头,坐着“睡”在床上或椅子上。
手术后出现了并发症,其中一条接线或搭桥失败了,这意味着我将再次面对手术刀。上帝啊,只要能不做手术,我愿做任何事情。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先后做了四五个插管术和血管成形术,救护车多次将我送到当地急诊室。我和肯德尔还去了克里夫兰市的诊所,这是国内最好的心脏病医院之一,在那里,医生让我来回走动了几个小时。我现在的心脏病专家安妮·萨夫科和世界知名心脏病专家肯尼思·肯特对我进行了尽心的指导,在他们的帮助下,我战胜了所有的不适状况,不再需要做心脏手术了。
“这些与小狗有什么关系呢?”您也许会问。当然有很大的关系。我的病情给家庭蒙上了死亡的阴影,妻儿承受了很大压力。在这个过程中,肯德尔一直陪伴着我。12岁的劳伦和九岁的蔡斯,也曾到急救室和病房探望我。他们必须面对我的心脏手术所带来的压力,还要照顾回到家中的病人。我们都为家庭的未来担忧,孩子们更担心爸爸的健康。
在那难过的一年里,每当我在家时,两岁的百事总是待在一旁看护我。它为大家带来了欢乐,这是狗狗们所能做的一切。生活中我遭遇了厄运,我正在为生命而抗争。这真是件痛苦的事,我曾认为我无法克服重重困难,恢复健康。当我为自己难过,为家人担忧时,百事好像在对我说:“爸爸,振作起来,最糟的事已经过去了”——它依偎着我、舔着我的手心、摇着尾巴、一直在微笑。当我卧病在床,或坐在椅子上时,它都会走过来看望我,粘在二楼不走。如果我睡着了,或没有注意到它,百事会呼唤我。它很乐意和我一起玩耍、散步。虽然胸口刚缝合,运动会让我疼痛异常,我还是被百事逗乐了。百事想让以前的爸爸回来。
那一年,在我离家的每个日子里,百事始终陪伴着肯德尔、劳伦和蔡斯,以它的方式告诉家人,要积极面对生活,过好每一天。毕竟,这是一只狗所能做到的最好的事了,它为大家树立了榜样。
百事是我恢复健康的重要推动因素。不可否认它帮助我战胜了生命中最大的挑战,它相信我一定能胜利。四周后,我提前出院了,但身体仍然虚弱,失去了大部分肌肉和体重(大约四十磅)。我和百事骄傲而缓慢地沿着街道散步。开始我们走不太远,不过每天我们都在进步。邻居们向我招手,说我看起来不错。我知道他们是在安慰我——我看起来糟透了,我能看出他们被瘦弱而憔悴的我惊呆了。然而,生活最终走上了正轨。
身体强壮一些时,我回到了以往的生活模式,包括在地下室通宵用电脑。楼上的家人入睡后,我开始了繁忙的工作,在网上搜索资源——百事没有睡觉,它一直陪伴着我,躺在离我不远的桌子下方。它玩儿一会骨头或皮球,就开始打瞌睡了。百事睡觉的声音很大,有时发出老人一样的鼾声,它还会做梦。
很多次,百事会盯上角落里的蜘蛛或其他虫子,毕竟这里是地下室,这种小东西多得很。现在,它的娱乐时间开始了。瞧,百事摆出狮身人面像的造型,背部拱在半空,前腿伸向前方。它将蜘蛛包围住,用爪子拨弄它。它并不想伤害蜘蛛,只是出于好奇,把这位新朋友挪来挪去,抓了又放。
当然,蜘蛛总是受不了这番折磨死掉了。这时,百事总是露出一副很懊丧的样子。


三 拯救雪碧(1)
2004年10月
肯德尔和蔡斯认为百事需要一位同类朋友。2004年的夏天,他们开始寻找小狗,多次到诺城(弗吉尼亚州)动物保护协会收容所寻访。蔡斯还在因特网上寻找合适的小狗。
当他们告诉我这个计划时,我认为这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办成的事,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然而他们是认真的,我开始忧虑了,担心百事的幸福生活会因其他小狗的到来而改变,尤其是一只无法知道其过去、性格已经形成的小狗。如果它野性难驯怎么办?如果百事感到失落或嫉妒怎么办?我能想象得到,不得不将刚从收容所带回家的小狗送回去的情景。我无法容忍这个念头。我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虽然百事和其他小狗相处十分融洽,但它只在房子外面同它们玩耍。我记得有一次,房子里来了只小狗——我的兄弟罗布带着他的狗从福罗里达州来看望我们——百事变得紧张而冷漠。它第一次在房子里显得不安——那时它还是只小狗。劳伦也有这种担心。
几年前对养第二只狗持保留态度的肯德尔,现在迫不及待地改变了立场。而坚信小狗会给家庭带来欢乐的我,在收养第二只狗的问题上却退缩了。
最终,我极不情愿地拜访了当地收容所,蔡斯也和我一起去了。以前我从未到过那儿。看到许多小狗小猫被关在小笼子里,等待收养它们的家庭,我觉得一阵难过。我不知道这些小动物是否有思想,身处不认识的陌生人和动物之中,它们一定害怕得要命。当它们还是小狗小猫时,就以收容所为家了。如果在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只小狗不见了,它们会认为朋友出了什么事呢?我能想象得到那种痛苦。要是它们能说话,能告诉我们来自何方就好了。
请不要误会。照顾这些走失的小生灵的人,是在为上帝工作。他们的确是在这么做。他们尽量帮助并保护这些小动物,希望每只小动物都能找到一个家。许多小狗小猫都是在大街上被捡到的。收容所的员工每天都会过来看护这些小动物,他们是社区里最善良、最富有同情心的人。想象一下整天面对这些走失的宠物,会是什么感受?我可做不到。
让人悲伤的是,大多数小动物都无法与以前的家庭团聚,还有些仍得不到收养。我猜许多小动物都死掉了,但我不想知道,也不想问。然而这些念头在我头脑中不停闪现,于是没过多久,我就对蔡斯说想离开了。
蔡斯在马里兰动物保护协会(MCHS)网站上发现了一只小狗。根据记录,这只狗是2004年9月19日被带到收容所的。它的照片和其他走失小狗的照片一起发布在网站上。上面说他三到六岁,身上有白和棕褐两种颜色,长耳垂毛混种狗,十分友善。肯德尔叫我过来看屏幕上的它,她说这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小狗。
我只扫了一眼,并没有仔细看。我重申并不急于收养第二只狗,坦白地说,我感到厌烦。虽然收容所之行让我对这些小狗充满了同情,我还是跟肯德尔说了对百事的担忧。其实,我是在避免与第二只狗产生感情。而且收养后如果情况不好怎么办?
该小狗在动物保护协会“促收养父母计划”中。肯德尔联系了促收养父母联系人——苏珊妮和托马斯·盖洛普,被告之她是第二个咨询小狗信息的人。这个消息让肯德尔紧张不安。当天,肯德尔和蔡斯就驱车前往马里兰,拜访盖洛普和小狗。他们一到那里就爱上了这只小狗。肯德尔已经为它取好了名字——雪碧。她为百事找到了新伙伴——雪碧,它的毛色漂亮极了。

三 拯救雪碧(2)
盖洛普夫妇很喜欢肯德尔,并说她是收养雪碧的第一人选。
盖洛普夫妇需要与我们家庭的其他成员会面,并观察我们与小狗的互动。我还是不大情愿,但肯德尔的态度十分坚决。于是,接下来的一两天里,我、肯德尔和蔡斯——当然还有百事——坐上汽车开始了一段我从未预料到的旅程。
这段旅途让人记忆犹新。我们乘坐怀特渡船横过波拖马可河,从弗吉尼亚到了马里兰。我知道渡船的存在,但从来没有乘坐过。这不像是最安全的渡河方式。这是唯一横跨弗吉尼亚到马里兰的最古老的渡船。
我把车开上渡船,这是个钢铁打造的驳船,往返船费是六美元。驳船由一个笨重、发出很大噪音的引擎发动,一根钢缆将驳船从河的一边牵引到对面。所有这一切都显得古怪,我怀疑我们是否真的能到达马里兰。肯德尔已经坐过几次了,接下来的几周还会继续往返。我记得尽头处有间小吃店,如果是一个人旅行,我可能在那里逗留。但是肯德尔不让我吃垃圾食品。
在狭窄蜿蜒的双车道上行驶了很长时间之后,我们穿越了马里兰普尔斯维尔。途中经过了许多农场,都是些老旧的房子,零星地散落在公路旁。10月初大自然的颜色已经开始变化。我不知道离我们住所不远的地方,就在河的对面,竟然有这么大的一个郊区。
终于快到目的地了,这里公路错综复杂,遍地是开发区,每条道路都差不多。我好像转错弯了。当我们到达正确的街道后,肯德尔指出了房子的所在。这里环境优美,房子大约有10年的历史,还保持得很好。盖洛普夫妇的家就在路的尽头。
驶进车道时,我开始紧张,因为我不想收养第二只小狗。不过我已经走了这么远的路——约一小时的路程——还是看看好了。
我保持着谨慎的态度,百事则一直摇着尾巴。来到前门,我告诉肯德尔和蔡斯我不能保证会收养小狗。他们并不在意。因为他们已经让我走了这么远的路,相信我已经妥协了。
盖洛普夫妇在门口迎接我们。他们看起来也有些紧张,但是对人很热情。这是一个收养走失猫狗的特殊家庭。他们好心地将那些无助的小动物带回家,照顾他们,并为他们找到收养的家庭——还把这些家庭邀请到这里来。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盖洛普夫妇带领我们穿过房间,来到厨房和后院,眼前的情景令人难以置信。这里有各色各样的猫猫狗狗!现在我非常想见到那只让肯德尔和蔡斯一见钟情的小狗。
出门时,我瞥见了雪碧!当然那时它还不叫这个名儿。没人知道它以前的名字,盖洛普夫妇叫它科迪。但是对我们而言,它已经叫“雪碧”了。
上帝,它漂亮极了!它有一双棕色的大眼睛。胸部、大部分腿和脸都是白色的。背部、臀部和尾巴是黄褐色的。它的小尾巴被剪短了——不超过四英寸。它的样子让我联想到一头优雅的幼鹿,尤其是头部和口鼻部的形状。它的眼睛让人着迷。我知道肯德尔和蔡斯要收养它的原因了。
雪碧在后院散步,与周围的小狗明显不同。它流浪过很多地方,没人知道它在大街上流浪了多久。开始它待在收容所,然后跟盖洛普夫妇相处了两三周,现在我们来收养它了。我走过去抚摸它,它的毛非常柔软,是我以前从未见过的。它行为极其得体,像个绅士。它不高傲,也不好斗。在它周围你会感到一片宁静。

三 拯救雪碧(3)
雪碧看起来比估计的年龄成熟。后来我跟肯德尔说,怀疑它不只三至六岁。它的样子和动作看起来虽不显老,但似乎也没有六岁的百事那样年轻。但这并没有多大关系,因为它已经是我们这个家庭中的一份子了。
我们把百事介绍给雪碧。当时百事的尾巴一定以每小时100英里的速度在摇摆。百事在院子周围嬉戏,跟人们以及其他的小狗打招呼。
我跟着雪碧在院子周围走动。院子周边种满了茂密的植物,我还记得,安静的雪碧当时在“研究”一些树木。百事不时过来探望我,以消除它的恐惧心理。毕竟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又有这么多没见过的同类,它还是有点不安。
当我们都返回到厨房时,雪碧在房间的角落里趴下了。苏珊妮告诉我们雪碧是只非常可爱的狗,他们与它同床共枕了几晚。她说雪碧是她收养的第一只狗,舍不得与它分开,如果她没有担任促收养父母这个职位,一定会亲自收养雪碧。我能看出他们是真情流露。雪碧的确惹人怜爱。不久,我们就发现,每个遇到雪碧的人都会喜欢上它。
准备离开时,百事意外地踩到了雪碧的爪子。让我吃惊的是,雪碧朝它咆哮。不过并没有露出牙齿,毕竟它一点也不好斗。这只是一阵低沉的咆哮,但我留意到了。我是唯一听到这声音的人。
当我们上车准备离去时,我笑着告诉肯德尔和蔡斯,我非常赞成收养雪碧。我并没有提起咆哮事件。他们似乎对此并不在意,我也不再谈论。在以后的岁月中,这也是我唯一一次听到雪碧朝百事咆哮。后来我明白那天雪碧如此反应的原因了:它患有严重的关节炎,没人对它进行过诊断,也没人对它进行过治疗。
在我们收养雪碧之前,劳伦还得去拜访盖洛普夫妇和雪碧。对此她并不感到激动,她仍然站在保护百事的立场上。肯德尔把劳伦和她的男友丹·施耐德一起带到了马里兰。但是见到雪碧的那刻起,劳伦的担心全都消失了。她和丹见到了雪碧——一只温和而少见的狗,这样的狗正是每位爱狗者梦寐以求的。
盖洛普夫妇推荐让我们收养雪碧。肯德尔在动物保护协会见到了他们,并从那里接回了雪碧。这已是她一周内第五次到马里兰了。但一切还没有结束。几天后,那里的动物收容所将派一个代表到我们家,观察我们与狗是否能融洽相处。他们对狗的这种责任和关心真让我感动。
与此同时,我也为百事和雪碧的良好关系感到欣慰。雪碧好像一直就是我们家庭中的一员,对这个家及所有的成员都非常地友好。百事还是跟往常一样高兴,只是开始几天它有些担心雪碧会离开,现在看来,它好像放心了似的开心地玩耍着。
为这两只小狗营造舒适的环境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将两只小狗一起喂养,和它们一起散步、嬉戏、聊天。它们之间的关系也很融洽。当然,由于雪碧刚到一个陌生的新环境,百事不再是我们关注的唯一焦点了。很庆幸的是这两只狗都不想打扰彼此,都喜欢随遇而安,不但容纳了彼此,还成了亲密的伙伴。很明显,百事乐天的个性与雪碧随和的个性非常合拍。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变得越来越亲密。
10月14日,大约在我们收养了雪碧的一周后,动物保护协会的罗宾森夫人登门拜访。这是最后的考验,我还记得当时肯德尔忙着整理房间里的杂物。我让她放松,说我们不可能通不过测试。罗宾森夫人对她看到的一切很满意。她和肯德尔待在一起,我认为她也没有理由四处查看了。提了几个问题之后,她四下观望了一番,让肯德尔签了几张表格后就离去了。
我们内心一阵欢呼——现在雪碧正式成为列文家的一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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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惊恐的万圣节
2004年10月
万圣节的夜晚,一切看起来井然有序。肯德尔一只手将糖果递给孩子们,另一只手拿着电话跟妹妹沙侬聊天。我在地下室的办公间里工作,对我的第一本有关高等法院的书——《黑衣人》进行最后的修订。
这是雪碧在我们家的第三周,然而,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它已完全融入了这个家庭。它跟我们非常亲近,而且也是百事的好伙伴。雪碧脾气温和,行为得体,就是有时似乎有点分不清方向,但这并不重要。我们将这归因于它初来乍到,对新环境不太适应。
然而万圣节的晚上我们真的被吓坏了。当我正伏案工作时,听见肯德尔发出了一声尖叫。我顺着楼梯跑到门口,肯德尔刚在这里招待过孩子们,我看到她扔下电话向雪碧跑去。雪碧像块砖头一样硬硬地倒在地板上!
雪碧太不对劲了。它的腿摇晃着,眼睛呆滞无神,不停颤抖。看来它发病了。
我记得几英里外有家动物急救医院,就在我驱车回家的路上。我用最快的速度穿上外套,从地板上抱起雪碧,把它放在汽车前座,立刻驱车赶往医院。
一路上,各种可怕的念头不断在我脑海中闪现:是不是中风?可能是血液功能失调,也可能是刚搬到新的环境,脑袋发晕……我焦急万分。
五分钟之内我就赶到了医院,然而对我来说整个行程似乎持续了一个小时。我把雪碧抱下车,带它进入候诊室。它体重只有30磅左右。不论是什么原因,雪碧的情况似乎已稳定了下来。
前台的医护人员看起来20多岁,但她对这类事情有丰富的经验。我告诉她发生的一切。她开始询问雪碧的背景资料,我解释说我们和雪碧在一起还不到三周,对它的过去和健康状况不甚了解。医护人员很配合地记录了这些信息,并让我们坐下等兽医到来。
幸好我坐在医院大门旁边,前方有一张垫子。我把雪碧放在上面,它很合作。雪碧多次起身,嗅着其他来医院的动物留下的气味,它不叫唤,也从不惧怕疼痛。
医院并不拥挤,但是我和雪碧等了好长时间,看着生病的“动物”们走来走去。由于等候的时间过长,雪碧在地板上留下了一滩尿液。我知道它不是故意的,在向医护人员表示了歉意后我轻轻抚摸着它,以便不让它产生拘谨的感觉。医护人员笑呵呵地说:“没关系。”从壁橱中取出拖把将地板清洗了一遍,不让我插手。显然她经常做这事。
雪碧躺了下来,耐心等待着。它没有睡觉,而是仔细地观察着周围的事物。它看起来好多了。我始终看着它。这就是我们的万圣节——急救室里度过的万圣节。我禁不住猜测起它以前的生活,虽然我对此一无所知,它是如何形成这种美丽优雅的气质的呢?
终于轮到我们了。我跟随医护人员走进检查室。兽医走过来,告诉我她要对雪碧进行单独检查,并要求我回避。她将检查雪碧的眼睛和平衡能力以及其他项目。而此过程中,雪碧不能受到我的影响。于是我留在大厅等待。
我打电话告诉肯德尔雪碧可能没事,它已经好转了,正在兽医处接受检查。
在检查的过程中,雪碧并没有发生晕倒的情况。医生注意到它眼睛的移动,但只是瞬间的移动并无大碍;心率和脉搏均正常;也没有在其他测试中发现任何问题。
兽医无法确诊雪碧的病症。她推测可能是运动或中耳炎导致的眩晕,也许它以前受过外伤,或者是神经组织出现了某种问题,如感染、炎症或肿瘤。坦白地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兽医开了各种药方,我们决定在采取行动前对它进行数周的观察。
兽医还告诉我,雪碧远不止三到六岁,她估计雪碧已经过了10岁。我并不感到惊讶,直觉告诉我它比百事大很多。
从医院回来不到两周,雪碧再次出现了上次的晕倒状况。好在此后再也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了,不过它的两条后腿走起路来仍有些摇晃。
我和肯德尔决定带雪碧去做一次彻底的检查。肯德尔认识并十分信任一位名叫诺曼·沃尔特的医生,他是马里兰普尔斯维尔动物诊所的一名兽医。肯德尔当初将雪碧从动物保护协会带回家时,带雪碧做了基本检查,由此认识了医生。
我从未见过沃尔特医生,肯德尔说他对雪碧很好。她很赞赏沃尔特和员工对雪碧的关心。于是,她和雪碧乘坐渡船,穿过马里兰郊区去看沃尔特医生。
沃尔特医生对雪碧进行了细致的全身检查:检查血液、清洁牙齿、查看耳朵,对胸、背、盆骨和腿进行了X光透视,并检查了心脏。最后,X光图片显示雪碧的背部、臀部有关节炎,腿部有囊肿,并患有耳炎。看来雪碧在有生之年都得服药了。沃尔特医生还确定雪碧是一只上了年纪的狗。医生为雪碧进行了腿部囊肿切除手术。幸运的是,雪碧并没有罹患威胁生命的疾病。
那晚肯德尔带雪碧回家时,它脖子上带着伊丽莎白颈圈(一种吹塑颈圈的名字),防止它咬到腿上手术后的伤口缝合线。颈圈让它烦躁不安,然而大多数时候,它默默地忍受着。
我无法猜测雪碧内心的想法,也无法体会到它的心情。它一定感到非常的困惑与沮丧。
从以前的家庭中走失后,它在街上流浪了两个多月。后来被人们发现,并被送往动物保护协会,从一个人之手转递到另一个人之手。它还被送往数名兽医处,经过了许多检查程序,扎针,量体温,还要动手术。
它一定想知道以前的家在哪里。每想到这一点,我就一阵难过。
我和家人决定尽一切所能为雪碧带来快乐与舒适的生活。当然,百事的陪伴也不容忽视。
事实上,雪碧给我们的回报远胜于我们对它的付出。


五 一开始就形影不离(1)
2004年12月
伊丽莎白颈圈已从雪碧的脖子上取下,药物似乎也减轻了它关节炎的病痛。因为雪碧的身形变得更加灵活了。
12月初的一天,大雪纷飞。这天,劳伦在房间里招待几个来家里玩的朋友。其中一位进来时没有关门。雪碧想跑出去,它逮着这个机会冲向门口。劳伦的男友,刚脱下湿鞋袜的丹,光着脚丫去追赶雪碧。雪碧对丹并不太熟悉,它可能认为某个不认识的小孩在吓唬它并试图抓住它。最后雪碧被房子旁边的木料挡住了去路,不得不放弃了逃跑。丹坐下来安抚它,让它知道自己并不想伤害它。雪碧变得温顺了,丹光着脚在冰冷的雪地里冻得不行,赶紧带着雪碧往回走。
当这一切接近尾声时,我才意识到我自己吓得不轻。这可真够糟的!雪碧要是再次跑丢了怎么办?我警告大家以后要关好门,因为以前雪碧可能就是这样走失的,显然,它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它跟我们一起生活才两个月,还不认识附近的邻居,很容易犯糊涂。我觉得这次算是躲过了一劫。
虽然后来又有几次机会,但雪碧再也没有跑出家门了。有几次,肯德尔将百事和雪碧留在院子里,没给它们拴皮带就去冲澡或做园艺,但雪碧没有再试图逃跑。
几周后,我们和雪碧一起迎来了光明节和圣诞节。肯德尔为雪碧织了一只长袜,这些年来,她为我们每个人都编织过这种袜子。她把袜子挂在百事睡窝旁边的壁炉架上。我们在狗狗的袜子里装满了糖果和骨头,并给它们梳妆打扮。蔡斯按照自己的惯例,给百事戴上了圣诞帽,不久百事就把帽子给弄掉了。帽子在雪碧头上待的时间更短。节日尾声时,我们用包装纸裹住雪碧,孩子们将弓放在百事身上,劳伦忙着拍照。感谢上帝,她喜欢做这事。如果没有她的这些照片,我们许多重要的家庭记忆都不会被记录下来。
这是我们过得最快乐的节日。不是因为礼品或食物,而是因为上帝的旨意或命运让我们有福和雪碧一同度过这快乐的日子。有人说,是我们把雪碧从未知的命运中拯救出来。也许是这样,但我认为它是我们最珍贵的礼物。我们是如此幸运。
很多人觉得遛狗是件烦人的事,我可不这么认为。遛狗让我有更多时间同百事和雪碧待在一起。每天早、晚我都会遛狗。清晨起床时,不论这一天将面临多少事情和难题,只要看到百事和雪碧,我就会十分快乐。有时它们来卧室门口呼唤我,有时我去叫醒它们。总之每天早上的散步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
不久之后,雪碧的听力开始下降。肯德尔觉得它近乎聋了,每次都要大声说话才能引起它的注意。如果它在其他房间,我要拍掌呼唤它。某天早晨,当我在一楼而雪碧还在楼上时,我拍掌叫它下来。它在楼梯那头停下来,等着我给它吃的,然后才会撒着欢跑下楼。这时百事已经在门口等着了(它也得到了吃的)。
下楼后,雪碧会低头蹭门,表示它已经准备好可以出发了。
跟所有的狗一样,百事和雪碧喜欢跟着大人们散步。一点小事就能让它们高兴起来。这是它们给我上的重要一课:事业与金钱固然重要,物质需求也必不可少,然而珍视生活中的小快乐才是最好的体验。
散步时,我观察百事和雪碧相处的方式,以及它们与陌生人和狗的关系,这时常会带给我一些小小的惊喜。平时我比较忙,通常都是在后院遛狗,有时也会沿着高尔夫车道旁的山丘散步,这对百事和雪碧来说就足够了。我带它们到房子附近的树林里方便。我还能判断,前夜是否有野鹿、松鼠、臭鼬、红狐或其他野生动物到访小树林。狗狗们进入树林后,通常会被很多东西吸引,我就难以让它们专心方便了。

五 一开始就形影不离(2)
晚上我总是有点紧张。我打开外面的灯并拿上手电筒,而我无法确定闯进树林的会是何种生物。有时我能听到鹿的叫声,它在给鹿群传递某种警告信息(我们听到周围有许多鹿的叫声)。
有一天晚上,我没给百事拴皮带,正巧它听到了鹿的叫声,于是朝着声音的方向狂奔过去。我惊慌得大喊大叫,所有的邻居都被吵醒了。我牵着雪碧去追赶它。我知道百事只是想探寻一番,嗅嗅鹿的味道,但我也知道,要是被鹿踢到,百事就会没命。但在树林里我没看见百事,也没看到鹿。
百事可能意识到了危险,自动回到了我身边。我们又躲过了一劫。从此,晚上我不再取下百事的皮带。
您也许会问我,为什么要取下百事的皮带?其实我很少这么做,也不知道它会跑掉。以前它从来没有这样过。百事对方便的场所很有讲究。它必须找到合适的位置,这也会持续一段时间。我也觉得它需要更多活动的空间,所以偶尔解下了皮带,然而我得到了教训。
相反,雪碧很快适应了在外面解决。显然,它以前的主人已经把它训练习惯了。
我很喜欢周末遛狗。我会带着它们沿高尔夫车道的陡坡散步,车道在离家不远的河旁边。我们会跨过一座小木桥。一路上它们尽情地撒欢、小跑、东闻西嗅、跳跃和探险。
我们还会遇到其他的狗和主人。虽然雪碧不会伤害它们,但它总是很警惕陌生的狗。雪碧十分谨慎。在它还没习惯与别的狗相处之前,我会紧紧地拉着皮带。我和肯德尔认为雪碧可能被狗咬伤过,或是在干仗时受过伤。因为它身上有些印记,如耳朵上的小疤。当然我们已无从考证。
然而雪碧从未袭击或伤害过任何人——无论是在收容所、促收养父母家还是在我们家。不管它曾经历过什么,在我眼里,它是最友善的狗。
步行回家比爬山累多了。到达后院时,我和雪碧都已精疲力竭。百事仍然精力充沛,它正处于“疯魔”阶段,围着院子跑了一圈,然后直奔向门口。
有时雪碧也会跟着百事奔跑,我饶有兴致地观看着。虽然雪碧有关节炎,但它仍然兜着圈,跑进跑出。由于身体方面的原因,它不能经常这么跑。如果看到雪碧在跑步就说明它身体已经好些了,我非常开心,它也一样。
雪碧跑步的方式很优雅。它有健壮的大腿,后腿有些短,身体好时它能跑得飞快——比百事还快,就像只离弦的箭。肯德尔带着它们绕咖啡桌转了几圈后,就鼓励雪碧围着房间跑。
当雪碧想吃东西或出门时,它会跑到我面前,先引起我的注意,然后朝储藏室或门口的方向跑去。很明显,它的意思就是:“过来,跟着我!”
百事喜欢在雪地里散步。它在雪地上奔跑,在雪地里乱啃,把鼻子探到雪洞中呼吸新鲜空气。而雪碧却不怎么喜欢雪。我想这是因为寒冷的天气会加重它的关节炎,它不喜欢。我还记得与雪碧度过的第一个冬天。那天我带着百事和它出去散步,不一会雪碧就痛苦地举起爪子。我把它抱回了家,发现它爪子上的肉垫裂开了几处小口子。从那以后,我减少了带它在雪地散步的次数。
天气晴朗时,我会坐在自家后院的草坪上,在波拖马可河边,百事和雪碧陪伴我左右。我们放松自己,观看打高尔夫球的人,享受着河边微风的吹拂。我们的住处好像随时都有微风环绕。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五 一开始就形影不离(3)
雪碧是最会享受微风的狗。它抬起头,迎着清风,一副陶醉的神态。当我带它散步时,一阵清风扑面而来,它总会停下来享受风儿的轻抚。这时是拉不动它的,我会放慢脚步让它好好享受。
风儿会给狗狗们带来很多讯息,这是我们人类无法知晓的。狗的嗅觉比人类的要灵敏许多。不仅仅是自身的反应,雪碧还想告诉我们它的感受和体验。这是它的天性。当我们跟雪碧说话时,它会看着你,好像在试图理解你的话语,而不只是为了听到命令与赞扬。百事也是这样。也许这正是它们能融洽相处的原因。
我常常蹲下来,用手托住百事或雪碧的头,跟它们蹭鼻子。我会说它们很漂亮,我很喜欢它们,然后亲吻它们的鼻子。狗狗们会盯着我的眼睛,好像明白我说的话。我知道它们也喜欢我。
狗狗们生来会守卫自己的领地。如果百事认为雪碧侵犯了它的领地,它就会毫不客气。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发生。百事欢迎雪碧走进它的生活。百事和雪碧都不想当领头狗,也不想当跟屁虫。很快它们变得亲近起来,它们的关系就像父子或大哥与小弟的关系——雪碧是年长的那位。互相熟悉了之后,雪碧会深情地舔百事,不但舔它的头,还会舔遍它全身的皮毛。有时雪碧给百事“洗澡”的时间过长,以致百事望着我求助,好像在说:“你能让它停下来吗?”不过百事也会这样回报它。两只成年狗在不长的时间里就变得如此亲近,真让人匪夷所思又倍感欣慰。
百事在散步时喜欢吃草,受它影响,雪碧也养成了这个习惯(虽然不像百事这样热衷)。也许连雪碧自己都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改变自己的口味吧!
随着时间的流逝,雪碧越来越难以翻越后院的小山丘了,于是我就带着它们在前院散步,沿着街道步行。我们遇到邻居(人和狗)的次数更多了——在街坊的眼中,我们成了人们眼中一道不变的风景。
我的朋友比尔·贝瑞,也是一名爱狗者,他有只名叫瑞吉的小狗。他说曾多次看到我带着狗狗们散步,并说狗狗们有我这样的主人是件幸事。听到比尔这么说,我很开心,然而真正幸运的人是我。
邻居里面有许多小孩。当孩子们看到我们时,会叫着百事和雪碧的名字,并跑过来抚摸它们。狗狗们很喜欢这种关注,对孩子们也十分友善。邻居们已把它们看做小区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虽然我与百事和雪碧相处的时间比较长,肯德尔却是与它们从早到晚都待在一起的人。百事和雪碧跟着她,从卧室走到洗衣房,从起居室走到厨房。她就像是一个妈妈。她与它们一同玩耍,带它们坐车,带它们去洗澡。当她去洗浴处接回它们时,工作人员告诉肯德尔:两只狗想待在一个笼子里洗澡,真是一对儿!
起床后或出门时,百事有自己的热身方式:伸展前腿,将臀部拱起在空中。很快,雪碧也学会了这招。当百事在厨房垃圾桶里翻寻时,雪碧也会跟随它。百事把垃圾袋拖进家庭室,它们在这里狼吞虎咽一切可以吃的食物残渣。还在劳伦和蔡斯卧室的垃圾桶里寻找糖果。它们很少被抓到,但并没有掩盖好痕迹——它们看起来贪婪极了。我们走进房间看到一片狼藉,这时肯德尔只要看一眼百事,它就会乖乖走进浴室以示惩罚自己。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雪碧会如何表现,不过我猜想当它看到奖赏时,一定很开心。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五 一开始就形影不离(4)
百事和雪碧有不同的饮食习惯。它们的碗放在一起,吃食时也在一起。当我放下狗食时,百事总是像饿狼一样冲过去吃掉,我怀疑它根本就没有仔细品尝食物的味道,也许没有咀嚼就吞下肚了。雪碧不同,它总是细嚼慢咽,它还喜欢闻闻味道。它会从食物里挑选认为最可口的先将其吃掉,将最不喜欢吃的放在碗旁边,也许到最后都不会碰。一旦它起身离开,百事就会帮它一扫而光。饭后,百事可能会喝点水,而雪碧饭后一定会喝点水。
它们的睡眠习惯也不相同。百事通常在桌子底下,或床边的窗帘后面睡觉。而雪碧喜欢在铺着衣服和毯子的窝里睡觉。我们把狗狗放在各自喜欢的场所。夜间百事不会到处跑动,而雪碧常常从床边移动三到四个不同的位置。有天清晨,我发现它在洗衣房里的一大堆脏衣服上睡觉。
雪碧经常在二楼卧室外的楼梯口睡觉,从这里透过窗户可以对房子前后一览无余。我还记得,许多次半夜或清晨的时候,从波拖马可河马里兰岸的水塔处反射过来的光线让雪碧惊叫。有时它还会因前方街灯照出的树影而惊叫。
这个时候,我会起床躺到雪碧身边抚摸它的胸口。它转过身体看着我。我在它耳边低语,使它很快放松下来,又进入了睡眠。当我回到床上时,它会抬起头,看我一眼,接着躺下继续睡觉。它只是想确定那是我,然后安心地睡下。
雪碧很喜欢被人抱着。我们把它抱到膝盖上,紧紧拥入怀中。有时我和肯德尔会把它放到我们的床上。它很会享受这种亲近。百事也是这样,随着它跟雪碧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它也学会了表达情感。
百事和雪碧总是站在门口与路过的人们打招呼。如果它们听到公路上有汽车或送货卡车的声音,就会站在门口,朝着靠近的行人叫唤,尾巴随着叫声摇摆。它们的叫声很容易区分,雪碧的声音比百事的低沉。
对我而言,它们叫唤的声音简直是天籁之音。我认为狗就应该这样叫。
狗狗们对所有人的到来都会大惊小怪。它们也有喜欢的人——那就是我的父亲杰克,他与母亲同住在佛罗里达,不能时常来探望我们。当他来探望我们时,百事和雪碧喜欢围住他。爸爸留意到了它们,对它们很友善,并用温和的口气同它们说话。狗狗们能判断出谁是爱狗者,而我父亲正是这样的一个人。我的兄弟道格也是名爱狗者,它每年都会从费城过来拜访我们。道格是个大高个,这让狗狗们有点害怕,但很快它们就发现这是个语气温和脾气又好的大个子,因此百事和雪碧看到他总是激动不已。
百事和雪碧还很喜欢我的老朋友埃里克·克里斯坦森。埃里克是独生子,小时候,它经常来我们家,不仅为了同我们兄弟玩耍,还为了看望王子和夫人。我还记得30多年前的一天,埃里克带着自己的小狗来我们家玩。他从收容所收养了这只小狗,是一只杰克罗素混种狗,他叫它松饼。许多年过去了,我还记得这只可爱的小狗。
埃里克总是能带给雪碧和百事不同的感受。他同它们一起玩耍从不吝啬他的表扬。他知道狗狗们喜欢哪些部位被抚摸。这方面埃里克比其他人都在行。他知道狗狗们有自己的个性和感受,并时刻关注它们。埃里克到我家时,百事和雪碧就知道老朋友来了,表现得异常兴奋。
从2004年12月到2005年12月这一年的时间,雪碧的健康状况十分良好,没出现过严重问题。我对它的过去仍感到好奇,因为它的行为如此得体,让人爱戴。它以前的家庭甚至训练它在听到命令时伸出爪子。
但是雪碧有个反应让我感到困惑。每当我们抚摸它的鼻子或头时,它总是显得很害怕。百事从来不会这样。当然,我们从未打过雪碧,它没有理由害怕我们。因此我怀疑以前它是否被人殴打过——是否因叫唤或其他原因,被人击中鼻子。我希望它来我们家之前,没有受到过虐待。然而真实情况如何,我们已无从知晓。


六 与百事和雪碧共进晚餐
2005年12月
如果肯德尔在家,这时狗狗们通常围着她转悠。由于厨房建在工作间之上,而我总是在吃饭时间做广播,因此肯德尔做饭时,我能听到狗狗们的爪子踩在木地板上发出的雨点般的声音。百事和雪碧走路的方式完全不同,雪碧的步子比百事的小,因此我能在短时间内判断出是哪只狗在上面走动。
大多数夜晚,到我的节目结束时,家人已经吃完晚饭了。肯德尔通常在卧室里看书、看电视、玩拼图游戏或整理衣物,而狗狗们则陪伴着她。
虽然雪碧的耳朵不灵,但是当我从厨房热乎乎的抽屉里取出食物盘时,它却能立即察觉到。然后连跑带跳地从二楼下到一楼。百事也会出现,它沿另一条路线到达了厨房。
这是我们每晚的功课,也是我一天中最重要的事情。雪碧和百事会陪我一同进餐。吃饭时,雪碧会把头搭在我的腿上,安静地望着我。它会因得到一小块人类的食物而兴奋得全身发抖。由于腿部患有关节炎,不能久站,因此雪碧有时会躺在我身旁。而坐在旁边的百事,也在等着品尝我的食物。如果雪碧走过去,百事会让开,同它交换阵地。
百事和雪碧有着不同的饮食习惯,而它们的就餐方式也不尽相同。我会把小块食物扔给百事,它会立即接住,从不让食物掉落。但如果我把食物扔给雪碧,那只会击中它的头,然后掉到地上。雪碧有良好的就餐方式,然而由于年龄和健康等因素,它的灵活性不如百事,我只能把食物放到它旁边的地板上。
吃饭时,我会跟这两位搭档谈话。
“今天过得怎样?”
“你还乖吗?”
“有什么新鲜事吗?”
“你今天看起来棒极了!”
我会跟它们聊当天的见闻或生活中的琐事。它们好奇地看着我,好像我是个傻瓜。饭后,我还是照常带它们出去散步。
当我们之中有人沮丧或需要关心时,雪碧和百事总能在第一时间感应到。例如,2005年3月间我得了右足底筋膜炎——连接跟骨到脚趾底的组织纤维带中的病痛。到12月初,病痛已严重到让人无法忍受的地步。这本来是一种常见疾病,通常可采取补救措施治疗,然而对我来说,情况并非如此。病痛持续了数月,那段时间我拄上了拐杖,走路一瘸一拐。除了做手术,我别无选择。
这是一次小型的门诊手术。只需割开足底的纤维带,再缝上几针,然后盖上纱布,用绷带包扎起来,并告诉我两个星期内不要碰到脚。医生给我开了许多止疼剂和安定药,这些药我只吃了两三次。地下室建有一间客房并备有洗浴间,于是我在两周的治疗期间搬到楼下暂住。
在拐杖的帮助下,我可以慢慢挪动或单足跳跃,在房子里四处走动。客房离我的工作间仅20英尺远,因此在恢复期间,做广播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只要走到桌子旁,坐下就能工作了。我需要的一切都在那儿。
肯德尔给了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她和孩子们会过来看望我。然而我发现自己被困在地下室了,并开始感到厌烦。我很想开车出去,以前在晚上我经常这样,这让我在13个小时的工作后,身心都得到放松。
我打算走出地下室,费了很大一番力气才沿着楼梯上到了一楼。然而返回时,我没掌握好拐杖,头朝前滚了下来。腿和肘被划了几道很深的口子,从此以后我就没有再试过了。
我开始对自己感到难过,躺在床上看电视或看书,这时这两位长毛伙伴来看望我。实际上,当它们发现我睡在地下室,就不时地过来看望我了。某些夜晚,它们会睡在我旁边。午夜醒来,看到雪碧和百事静静地躺在床边,我就会感到十分欣慰。
忠诚而可爱的狗狗们给我们这个家庭带来的一切,无人能比。
距雪碧发病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从那以后,雪碧再没有生什么大病。它的关节炎已严重恶化——从脖子蔓延至背部,再蔓延至后腿及臀部,我们配合兽医,试图找到最理想的药物组合,以帮助它恢复健康。有些药物会引起呕吐和眩晕,我们就停用此类药物。我们常用“力莫敌”,这药会减轻它的疼痛,然而具体到什么程度,我们并不清楚。
有段时期,雪碧极易疲劳,行动也变得迟缓。狗变老时都会这样。但大多数时候,它还是会加入到我们的嬉戏中,或至少也会尝试着这样做。
然而2005年12月底发生了许多事情,让情况急转直下。


七 不能永远(1)
2005年12月底
我不记得具体是哪一天了,当时我正走过门厅,太阳明晃晃地照进屋子,雪碧朝我走了过来。我无法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我注意到雪碧头部右侧,在眼睛上方出现了严重的创伤,右眼似乎往下陷。我屏住呼吸,用手托起雪碧的头,仔细察看,眼泪也夺眶而出。那一刻,我知道事情不妙。
肯德尔和孩子们很快就要从阿拉巴马州的汉茨维尔回来了,他们刚参加完孩子姨妈阿什利的婚礼。我打电话告诉他们雪碧遭受的伤害。当肯德尔回家看到雪碧时,她露出吃惊的神情:“噢,不!发生了什么?”我告诉她事情的经过,但我也不知道前因后果。雪碧还经常用爪子擦右眼,在沙发或我们腿上摩擦右眼。它好像并不疼痛,然而很明显,这让它烦恼。
我们把雪碧带到了弗吉尼亚李斯堡的老磨房动物医院。在过去的几年中,曾给予雪碧和百事悉心照料的杰西卡·普朗特医生,会用特殊的方式与狗狗们谈话并让它们放松下来。她心怀怜悯,狗狗们都信任她。但是那天她不在。
朱迪·巴兹利医生是第一个给百事治病的人。我们对她不甚了解,但是她的热心和专业知识很快就让我们相信了她。当她看到雪碧时,就已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了。对雪碧进行检查后,巴兹利医生将它的情况描述为“严重的咬肌萎缩症”,这是一种严重的右侧脸部肌肉萎缩症。她给雪碧安排了X射线拍片和肌肉活体检视。
检查当天,由克里斯·哈逊医生值班。他检阅了巴兹利医生的记录,并决定向神经学专家咨询。神经学专家认为下一步应该拍磁共振图片(MRI)。他认为雪碧的脑部很有可能长了一个肿瘤,而这个肿瘤压住了控制右侧脸部肌肉的神经。哈逊解释说,如果我们在MRI中发现了肿瘤,就得对雪碧进行手术和一系列治疗,即使雪碧挺过来的话,今后的生活质量也会降低。他尤其注重麻醉剂的使用,在雪碧的治疗中也将用到大量的麻醉剂。他估计雪碧的年龄在13到14岁左右,也许更老,这增加了治疗的复杂度。哈逊医生说,神经学专家建议我们给雪碧吃泼尼松,一种类固醇药物,这对它的病情可能会有所缓解。
我们一时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自从一年前的万圣节,雪碧首次发病以来,我已尽量不再去想死亡这件事。然而死亡已无法避免,病情预测不容乐观。我们不得不面对雪碧年老而患病的事实,没有其他选择。我们想为它做任何事情——最重要的是——不让它再承受痛苦。
现在医药已变发达,但我和肯德尔还是担心手术和治疗过程会进一步损害雪碧的健康,甚至会缩短它的寿命。我和哈逊医生都认为雪碧长了肿瘤。然而在雪碧的这个年龄,大型脑部外科手术带来的创伤是无法恢复的。
兽医告诉我们,肌肉萎缩症不会导致疼痛,而且看起来雪碧一点也不疼,因此可以给雪碧使用眼药水和软膏,以缓和眼睛的症状。虽然不能根治,但至少能让它坚持一段时间。
我们给雪碧吃了泼尼松,这药让它不舒服。几周后,我们不得不放弃了这种药物。这时,我们除了爱护它、尽量陪伴它之外,已无计可施。还没有迹象表明雪碧会马上死去,但我们都知道那一天已经不远了。
2006年伊始,我们又开始了忙碌的生活,而照顾雪碧是我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七 不能永远(2)
这仍将是值得回忆的一年,有许多重大的里程碑性事件,而雪碧将和我们一同分享。
几个月之后,ABC公司启动了我的广播企业联合项目。我需要将大部分注意力投到项目上以确保其成功,但我仍留出了与家人相处的时间。
虽然面临着四处奔波和筹建新广播企业的巨大压力,我仍尽量减少出差的次数。大多数人都会迷恋于“名人”的光环——或万众瞩目的一刻,我也如此。然而,正像乔治·C·斯科特在我喜爱的电影《巴顿将军》中说的一句话,“名利于我如浮云。”——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时,我才13岁。我将这句话视为我们广播界事业的最高宗旨,后来有个叫琼·谢波德的人则更加直接地说:五百年后,我们都不存在了。对我而言,道德就是将家庭作为生命最重要的部分,家庭才是你最为宝贵的遗产和名誉。
在我准备广播节目并主持广播的几个小时里,雪碧和百事都陪着我,跟以前一样坐在我身旁。我们仍在一起吃饭,晚上出去散步。但是现在,我认为它们比以前更加重要了。
我们在3月和5月分别庆祝了劳伦的18岁生日和蔡斯的15岁生日。雪碧和百事也参加了庆祝。百事生于1998年7月7日。我们不知道雪碧的生日,于是以10月收养它的那天为纪念日,为它举办了聚会。
这一年,劳伦也从高中毕业了。肯德尔以劳伦的名义,邀请了一些家庭、朋友和邻居参加午宴。她在餐桌上铺了一块精美的桌布。这是6月里晴朗而舒适的一天,我们打开了通往河上甲板的门。百事和雪碧兴奋地跑进跑出,迎接过往宾客,吃盘里剩下的食物或人们不小心掉落的食物。当然,无人注意时,我也会扔几块食物给它们。
以前,邮递员和维修工人经过时,雪碧和百事会在窗户那里朝他们叫唤,迎接他们进门,并在他们拜访时陪伴左右。狗狗们总乐意遇见生人,并对他们所做的一切感到好奇。
整个春天和夏天,当肯德尔在花园里种花时,雪碧和百事依然陪伴着她,从不走远。它们像往常一样,朝那些经过地下室窗户的高尔夫选手叫唤。一切都跟往常一样。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雪碧的行动逐渐变得迟缓。它的身体出现了衰老的迹象,肿瘤开始损耗它的生命。雪碧的行走变得越来越僵硬。它经常打喷嚏,并在晚上出现轻微的病症。这些都不会威胁到生命,但是值得注意。
从开始到现在,雪碧从未停止过享受生命。它仍会为一些小事而兴奋不已。譬如,当我们回到家给它吃的东西时,它仍会用那双漂亮的大眼睛望着我们,温情地蹭着我们的身体,拥抱我们;它仍会与百事一起,在门口等着我做完广播节目,和我一同吃饭。
虽然好日子远多于糟糕的日子,我还是忍不住去想与雪碧相处已时日无多这个事实。我试图不去想这个问题,可是没用。我会长时间地注视着它,不论它是在睡觉或吃饭,还是与肯德尔和孩子们坐在一起,或是躺在我脚边,我想它是上帝赐予我们的一份珍贵礼物。虽然它经历了很多风雨,却依然这般优雅和高贵。从它那里我学到了很多:关于我自己、关于生活、关于高尚。我还从百事身上学到了很多——从始至终,它都对雪碧充满了感情与友情,如同雪碧对它那样。它们好像早就相识。
整个夏天,我都默默地与感情抗争。我知道最终大家都要面对的事情,我还没有准备好接受它。与此同时,家人也做着大部分家庭所做的事情:像往常那样继续生活。
在多次探望兽医的过程中,我在医院前台的桌子角落里看到了一本小册子,是关于结束狗和猫生命的决定。看到它我有些难受。我想我们应该接受雪碧的命运,按它上面说的做,但我还没准备好。
于是在一次探访时,我拿起了小册子。我把它带回家,放在书桌抽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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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厄运临头(1)
2006年9月
我计划在9月份的第3周到达拉斯参加一次大型广播研讨会,那天正好是我的生日。通常一年举行两次会议,我并不介意这些会议。虽然我宁愿待在家,但是如果不花时间与节目编导、电台经理、广播执行人以及同行媒体等交际,就无法成功联合广播节目,企业联合组织也不会成为可能。在这些聚会上,我还能结交到其他行业的人士。而我却一直想着雪碧。
当我到家时,雪碧的情况已极度恶化。这些天以来,它无法正常行走,甚至连站也站不稳。它站着的时候,两条后腿会不由自主地摇晃。我们不得不抱着它上下楼。它越来越频繁地打喷嚏,有时十分剧烈。而且右边脸的麻痹程度加重,爪子也变得有些歪。它可怜的头比以前看起来更糟了。我思忖着,这一切怎么发生得如此之快?我还没有做好失去雪碧的心理准备啊!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疯狂地联系并探访兽医。我们不得不试用了一些新药,并试着调制以前使用的药物。我们不顾一切地阻止它变得更加衰弱。然而疾病预测不容乐观,医生们都在尽力帮助它,但他们也不是魔法师,所能做的也只是这些了。他们向我保证雪碧并无痛苦,然而毫无疑问它正在生死边缘挣扎。医生说我们应该知道——是时候让雪碧走了。所以,我们只有尽量让它舒适,我们要在那天到来之前,给予它尽可能多的爱护和关心。
我和肯德尔都无法接受雪碧即将离去的事实。以前我们从未经历过这种分离。的确,我们曾养过狗,但我们从未决定过要何时或如何结束它们的生命。这对我俩来说,实在是一副沉重的感情枷锁。我跟肯德尔说,如果雪碧的健康急转直下,我们需要考虑如何结束雪碧的生命,并考虑如何处理它的骨灰。然而我们都不忍继续这种讨论。
也许有人会说,我们有足够的时间为那天的来临做准备。也许是这样吧,但是这对我和我的家人来说,并不是很容易。我记得从某处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和相爱的人共享的时光以及准备对所爱的人道别的时间永远不够。”我把这句话打印出来,贴到了电脑屏幕上方,到今天这句话仍然还在。
蔡斯也看出雪碧时日无多。他长时间和雪碧坐在一起,轻抚着它,跟它聊天。我知道蔡斯很悲伤,然而他并没有表露自己的情感。我告诉他,如果心里悲伤想倾诉,就来找我和肯德尔。
劳伦还在学校,几周后才能回家,于是我和肯德尔决定先不把雪碧的情况告诉她。没有理由让她也心情沮丧,尤其是离家这么远,我们无法安慰到她。
百事也为它的搭档担忧。百事是我所见过的最聪明的狗,它很善于观察。当有什么事不对劲时,它能立刻察觉到,百事知道雪碧有麻烦了。百事原本是一只快乐而活跃的狗,但是当它经过雪碧身边时,它的尾巴和耳朵经常会耷拉下来。百事什么都明白。它注视着我们,好像是在问:“雪碧怎么了?”
每当夜晚一个人在家庭工作间里忙碌时,想起将要失去雪碧,我就忍不住悲痛。我已经和它密不可分了。从我们收养它的那天起,它就一直忍受着各种病症的折磨。然而,雪碧却是如此平和,如此慷慨大方。当我们第一次在促收养父母家遇到它时,就被它的友好和温柔打动了。
雪碧曾克服了生活中的重重障碍。现在正面临最大的挑战,而我觉得自己正在放弃对它的希望。我是它的保护人,而在它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我却不能做点什么有用的事。这简直要了我的命。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八 厄运临头(2)
老朋友埃里克到我家帮我修电脑。我不知道电脑与我的关系如何,面对它,我总是笨手笨脚。原来的电脑坏掉之后,我刚购买了一台新电脑,用了不到一周就死机了。埃里克在这方面有点天赋,于是他过来帮忙。我和埃里克的住处相距不过几英里。自从我们第一次把雪碧带回家,他就经常过来探望。而当百事还是小狗时,他俩就相识了。这次埃里克到我家来,被雪碧的样子吓坏了,我能从他的声音里听到恐惧。他喜爱我家的狗。
即便这样,他仍尽量调动我的情绪。除了我的直系亲属,没人能像埃里克这样,从我的眼睛里就可以看出我的心理和生理状态。他知道我很伤心。
我和埃里克一同经历过许多事。我从小学五年级起就认识他了,我们一同在费城郊区切尔滕纳姆镇长大。我们玩游戏,坐火车到城里去并在费城独立大厅里待上好几个小时,我们都热爱美国历史,随后都投入了政党竞选。我19岁时,在埃里克和家人的帮助下,参加了当地学校的董事会竞选。我们挨家挨户地敲门寻求支持。最后我竟然获胜了!
埃里克的母亲在他只有15岁的时候患上了严重的肺气肿。她有多年的吸烟历史,独自带大了埃里克——她唯一的孩子。母亲患病后,埃里克成长得很迅速。我看到他亲切地照顾妈妈,包括同政府机构斗争,为妈妈争取医疗设备和治疗费。他的母亲跟疾病抗争了多年。最后一年,大部分时间她都在住院。
一天晚上,当我到医院探视他们时,他母亲已经快死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幕。医生和护士围在床边,奋力进行抢救。他们成功了。然而几天之后,她还是去世了。埃里克当时只有21岁。我记得他母亲曾感谢过我,让埃里克加入到我的家庭。其实我才是那个应该感谢埃里克的人。我想他母亲要是知道我们现在在同一个办公室工作的话,一定会很激动。
现在埃里克养了三只狗。最大的狗阿夫顿已经15岁了,也开始显露出老态。埃里克注视着雪碧,跟它聊天,抱着它,我能看出他对雪碧是发自内心的关爱。我知道,像肖恩一样,他也不得不考虑阿夫顿的最后岁月了。
而我仍然在进行着剧烈的思想斗争。同肯德尔和好友的谈话还不足以让我摆脱阴影。我只是无法接受将要发生的一切。坦白地说,我无法接受上帝对待雪碧的方式。雪碧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它的一生都给周围的人带来关爱、温情和快乐。不论它曾经历过什么,它甚至比大多数人类还要善良和温和。而现在,在与我们相处了短短数年之后,在终于得到了它应有的爱、关心和安全之后,却这么快就迈向了死亡。我不理解上帝为什么会这么做。我知道伟大的宗教信仰所说的上帝的旨意,一般都是不遂人愿的。我知道自己并不是第一个质疑上帝的人。我也曾失去过所爱的人和动物,然而这次却不一样。
送走了9月,迎来了10月,这时却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10月的第1周,雪碧开始跳跃。它是位斗士,仍想活下去。它的身体不再发抖了,变得更平稳、更活跃。一天,我带它去散步,刚为它从颈圈上取下皮带,它竟然有力气“疯魔”般地跑向车库门,就像过去一样!我激动极了。看到这幅了不起的场景,我站在那里愣了好一会儿,随后喜极而泣。
这一天真是棒极了,雪碧好像充满了能量。因此当劳伦回家过周末时,看到了一个状态较好的雪碧。
这是上帝恩赐的一个周末,家人团聚在一起。我知道劳伦不久就要返校。她大部分时间和雪碧待在一起——抱着它,跟它说话。她还给雪碧照了几张照片,当然还拍了几张合影。我珍视那天的每一个瞬间。
这对列文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周末。
因为从那以后,劳伦就再也看不到雪碧了。


九 感恩节的祈祷者
2006年11月
雪碧恢复得很好,可以去洗澡了,于是肯德尔开车载着百事和雪碧,带它们到宠物美容师那里去。她想在节日里将它们打扮得漂亮些。宠物美容师知道雪碧身患病痛,便轻轻地为它擦洗。
狗狗们回家时,真是漂亮极了!我总感觉它们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百事会围着屋子兜圈。甚至雪碧也会在我们跟前转悠,它只是想让每个人都看到干净漂亮的它。宠物美容师还给它们的脖子系上了丝巾,这真是点睛之笔,然而我通常会在一个小时后割断丝巾,这样就不会给狗狗们带来不便。
我们和雪碧一起度过的第三个万圣节还不错,不像第一个万圣节那样“恐怖”。百事和雪碧高兴的围着房子转圈,看到街上成群结队*的捣蛋鬼们,它们会边叫边摇尾巴。我经常观察它们。这段时间以来,我珍惜和它们共处的每个瞬间,担心这可能是我们与雪碧共处的最后时光。我会不顾一切的跟它们相聚,只要雪碧和百事高兴就好。
11月不适宜郊游。春天的时候,我已给现在制定了两项出差计划,这些已无法取消。夏天的时候我们还存了一大笔钱,准备届时到附近的巴哈马群岛过感恩节。
第一次出差是在11月初,去拜访当地的广播下属企业,在密尔沃基的WISN。我于11月3日,周五那天离开了弗吉尼亚,并于第二天返回。那个周末其余的时间,我都在家中忙着整理下一周工作要用的材料,并监控中期竞选活动,为我的节目做准备。
虽然我是个政治迷,然而35年来,我生平第一次思想开了小差。那是一次非常重要的选举,我全力以赴。当然我希望自己能获胜,而我的激情却投注在雪碧和家人身上。
于是我宽慰自己雪碧一定会康复,因为它看起来好多了。我们又开始像往常那样:百事和雪碧守候在门外,等待我的广播节目结束。每天晚上我们都会一起吃饭,雪碧上下楼梯也利索了不少,我们早晚散步的路途更长了。不过这些都是自欺欺人。
11月中旬的一天,我和肯德尔注意到雪碧在房间里跌跌撞撞地走来走去,然后在原地转圈。虽然它不总是这样,但这已足够让我们伤心。当我带它散步时,发现它的身体开始向右边倾斜。雪碧的疾病发作得越来越频繁,持续时间也越来越长。现在我们都尽量不走远,守护着它。
过去的几个月里,我们经常与克里斯·哈逊医生谈论雪碧的病情,现在我们成了朋友。我们问克里斯这是怎么回事。他认为雪碧脑部的肿瘤正在长大,更严重地压迫着它的神经,所以雪碧很难控制它的行动。
我的心沉了下去。其实我们知道是那颗该死的肿瘤在作祟,只是不愿意相信罢了。肿瘤的生长是无法遏制的,情况只会越来越糟。我问克里斯雪碧是否会感到痛楚。他认为不会。他把这比作某些人类的症状,这些人无法控制身体的活动,却依然活得很好。我们又给雪碧试用了其他药物和一些中成药,但还是没有效果。
可怜的狗狗们无法诉说身体上的不适,也无法表达感受,不能告诉我们它们所需要的关心。我们只能尽量猜测它们的情况,尽量做正确的决定——虽然我们从不确定。这是人类与狗的关系中最让人伤心的地方,我们必须忍受。
我把雪碧放到床上和我躺在一起,这暂时让它舒缓了些。它把头靠在我的腿上进入了梦乡。我不敢惊动它,只是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它,打量它身上的每一寸皮毛——白色的小尾巴、磨破的双爪、腿、毛茸茸的前胸、长有黄褐色卷毛的背部、嘴巴、脑袋以及紧闭的双眼。我轻抚它那饱受肿瘤折磨的脑袋,摸着它的大腿,捏着它柔软的双耳。
我意识到自己正动用所有的感官,试图将雪碧的生命深深铭记到我的心中。
我知道雪碧的疾病也给百事带来了困扰。那天晚上,百事似乎有点惊恐不安,它不知道雪碧为何变得不正常。我需要给予百事更多的关怀,我告诉它:“雪碧病了,我不知道它还能与我们相处多久。”从百事的眼神里,我知道它听懂了我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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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绝望的搜救
2006年12月
我和蔡斯终于在周六回到了家,我多么希望进家门时,恢复健康的雪碧和百事会跑过来迎接我们,像它们以前那样。我又一次自欺欺人了。狗狗们看到我兴高采烈,然而雪碧的状况并没有好转。后来,在肯德尔与邻居勒娜特·门多萨的谈话中,勒娜特曾委婉地暗示雪碧可能活不太长。她告诉肯德尔我们不在家的那段时间里,雪碧不肯吃饭,甚至不能从车库走出几步,她只好打电话向克里斯求助。门多萨夫妇很喜欢雪碧和百事,他们对此也深感难过。
11月末和12月初的那几天,我几乎都在家里工作。我想与百事和雪碧待在一起。我知道这是雪碧最后的时光了,是该做决定的时候了,虽然这段时间我们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该如何结束雪碧的生命?如何处理遗体?思量了很久之后,我拉开办公桌抽屉,取出从兽医办公室带回的手册。手册里面讨论了各种终止生命的方法,可是我仍然没有勇气接受。
看着雪碧,我无法想象由我们处死它的情景。
我认为雪碧的灵魂会继续存在,即使它的身体不再与我们同住。因此,我和肯德尔想对雪碧实行土葬,可是社区规定禁止在房子周围掩埋宠物尸体。
我向附近正在建房子的庭园设计师索要一株小树,他答应了。我还不确定具体该怎么做,我只是想在埋着雪碧骨灰的院子里,种上一株小树。
我还专程去克里斯的办公室看为雪碧准备的骨灰盒。当他把盒子递给我时,我尽量压抑自己的感情。我不想在他的同事面前出丑。我用沙哑的声音对克里斯说:“看起来小了点。”他缓慢地说:“马克,我们身体的大部分都是由水组成。”我想,这就是生命最后的归宿了——一盒骨灰。
我问克里斯,雪碧的遗体在火化时能否得到尊重。他向我保证不会有问题。他们选择的火葬公司是宾夕法尼亚声誉最好的公司,是经过仔细挑选后决定的。我还要求确保雪碧的遗体自然火化,他也答应了。此外,我还告诉他我不想亲眼看到雪碧的火葬过程。
准备雪碧的后事让我感到不安,我开始失眠、感到疲倦、不能专心于工作。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健康开始下滑,我的胸口经常觉得沉闷,并伴随着一阵阵的绞痛。
因为我的心已碎。
12月6日,周三下午,当我在地下室工作间里准备节目时,突然想到楼上去看看狗狗们在做什么。那天我们的管家曼纽尔和他的助手也在。当我走到楼梯尽头时,只有一片奇怪的宁静,我没有看到狗狗们,也没有听到它们的声音。我从前门旁边的窗户望出去,碰巧看到难以置信的一幕:百事正坐在前门外的台阶上!我立刻想到,雪碧一定是跟着它走出去了。前门锁上了,于是我朝车库门跑去。车库门是开的,雪碧走丢了!
我惊叫起来,朝曼纽尔的助手直嚷嚷,“雪碧到哪去了?!”她说西班牙语,听不懂我的话。我抱歉惊吓到了她,然后我跑出去,开始疯狂的寻找。但我不知道该从哪儿找起。该沿着河岸寻找?还是在树林中寻找?或是沿着街道寻找?肯德尔正在离家几里外的地方拜访朋友。我打她手机让她赶快回家,她也很恐慌。
我沿着屋后的河岸奔跑,一遍遍地呼喊雪碧的名字。它几乎失去了听力,能听得见吗?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去找,我无法寻遍每个角落。我大声说:“上帝啊,千万别让它掉到河里。”雪碧很虚弱,如果掉到河里,绝无生还的可能。
几分钟后,我决定去树林里看看,树林在房子旁边一个极其陡峭的山坡上。我猜它应该在那儿,因为那里离房子较近。我踏着树根和蔓藤,艰难地穿过杂草和灌木。地上铺着厚厚的一层落叶,我一步一滑费力地走着。10分钟过去了,这10分钟对我就像几个小时一样漫长。我已不成人样,心脏狂跳不止,呼吸急促。然而雪碧还是不见踪影。
我开始感到绝望。我很明白,对现在的雪碧而言,多一分钟就多一份危险。该怎么办?我无法相信雪碧的生命会这样结束。它几乎不能站立,更不用说保护自己免受狐狸、浣熊和其他食肉与食腐动物的侵害。如果我不能在傍晚之前找到它,它一定会被冻死—— 如果它还活着的话。
我折回车道,看到曼纽尔朝我走来。他因助手受到惊吓而不大高兴。我向他保证并没吼她,只是发现雪碧不见了,就不可遏制的大叫了一声。他表示理解,随后帮我寻找雪碧。
我回到树林,发现在山坡的另一边有三个人正在修建石墙。我朝他们喊道:“有没有看到一条狗?!黄褐色的,带点白色!”
他们说的也是西班牙语,不过还好能听懂我的英语。“没有,先生……等等。我看到它了。它在小溪里!”雪碧走了一个街区的路程,沿着山丘走了60码,最后来到了小溪里。我无法想象雪碧此刻的模样。
对面有个人起身去救它。这时,我和曼纽尔也下了山坡朝小溪走去。他们比我快多了。我上气不接下气地滑下山坡,当我开始沿着小溪下行时,他们已经走得看不见了。我沿小溪继续前行了一会儿,曼纽尔出现在远处。他怀里抱着雪碧,准备返回山坡。我嚷道:“它还好吗?”
“我想还好。”曼纽尔回答。
当曼纽尔把雪碧带回家时,我才慢慢返回山坡。我和曼纽尔拥抱到一起。“真不知该如何感谢你,”我说,“实在太感谢了!上帝保佑你。”曼纽尔笑得很开心。随后肯德尔到家了,我们一起进了屋。不可思议的是,雪碧竟然没受伤,只是身上沾了些泥。这真是个奇迹。
我问曼纽尔:“你觉得是时候让雪碧离开了吗?”他说:“是的,列文先生。我知道这很难决定,可是我不得不这样说。”我知道他是对的。后来我从肯德尔处得知曼纽尔还是教会的牧师。
那天晚上雪碧不停地转圈,直至精疲力竭时才停下来。我和肯德尔把结束的日子定在了第二天。
雪碧刚逃离可怕的死亡,第二天却又要和死神相见。


十一 永别了,我亲爱的雪碧(1)
2006年12月7日
12月6号成为决定雪碧生死的日子。就在前一天晚上,我和肯德尔决定对雪碧实施安乐死。我们把这个可怕的消息告诉了蔡斯。他显得沮丧万分。我看到他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但他还是忍住没有哭出来。
那天晚上,蔡斯跟雪碧待了很长时间,他很晚才睡觉。睡前,他问我和肯德尔:“能再缓一天吗?我想和它多待一天。”我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我在心里说,我们也想多留它一天啊。
我们告诉蔡斯雪碧现在很痛苦,我们有责任帮它从痛苦中解脱出来。他对此表示理解。稍后,我走进房间,坐在他身旁问他是否还好。他说没事,但我知道他在掩饰情绪。于是我告诉他,如果想谈心,就来找爸爸妈妈。
这一天终于不期而至。我们知道它总会到来。然而这一切还是来得太快了。它是我们的宝贝。它与爱它并愿意照顾它的家庭的美好生活才刚刚开始。我们想与它共度更多的时光。我们才和它共处了26个月,这显然不够。
那天晚上,我做了平常很少做的事。我向上帝祷告让上帝在雪碧睡着时带走它。我向上帝祈求。
“上帝,请您在雪碧睡着的时候静悄悄地带走它吧,别让它有任何痛苦。请在午夜时,把它拥入您的怀抱。它需要您的帮助,我们也需要您的帮助。”
那天清晨我醒来时,雪碧正睡在我的运动衫上。它看起来很宁静,只是呼吸有些吃力。它的双眼紧闭,脸上似乎带着一丝微笑。当然,也许这只是我的想象。
12月7日终于来临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天正是日军袭击珍珠港65周年纪念日,后来我才意识到这一点。第二天,我还得知联合国前大使珍妮·柯派翠克在12月7日去世了。她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然而对列文家来说,这是最悲痛的一天,在这天我们失去了雪碧。
7:45分左右,我打电话给克里斯,告诉他我和肯德尔决定在今天送走雪碧。他跟我说这是个正确的决定,这样做对雪碧是仁慈的,他会尽快在12:30左右赶到。
我的情绪立马受到雪碧这件事的感染。讲完电话后,我的悲痛变得不可遏制,虽然我尽量克制自己。控制自己不给克里斯打电话,让他别过来,并取消与医生的预约。我尽量保存力气做剩下该做的事情。因为看在雪碧和其他家庭成员的份上,我必须得这么做。
那天早晨,我像往常一样开车送蔡斯去学校。抵达学校时,我问他是否还好。回答是肯定的。我抓住他的手,告诉他我爱他,并目送他走进学校。
我为儿子感到骄傲。这是他年轻生命里最糟的一天,可他仍然振作起来去上学,并将这种振奋保持下去。
他知道下午回到家时,雪碧将永远离去。
回家后,我和雪碧在一起待了很长时间。实际上,它看起来比过去几周更轻松。我躺在它身旁,注视着它的双眼,哭了起来。我告诉它很抱歉,我爱它,但是什么也不能为它做。我告诉它我们永远不会忘记它,而它也会得到安宁。我感谢它给大家带来的快乐,它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和快乐。我告诉它,如果它遭受的健康问题是因为我照顾不周所导致的,那么我真切地恳请它原谅。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它。它是如此的虚弱。它大概15岁的年纪也最终显露了出来,可是它依然那么漂亮优雅。我再一次抚摸它极其柔软的皮毛,尤其是前胸,这里是它最喜欢被抚摸的地方。我轻抚它的背脊,然后握住它的双爪,最后一次细细地审视我们的宝贝。我轻轻地摩挲它的大腿,抚摸它的脑袋,用手指拨弄它的耳朵。我深深地亲吻着它,吻它的鼻子、脸颊和头顶。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十一 永别了,我亲爱的雪碧(2)
然后我把头埋在它的胸前片刻,以前我曾无数次这样做。雪碧的味道总是那么干净清新,那天也不例外。
过了一会儿,肯德尔过来了,她陪着雪碧坐在地板上,抱着它聊天。肯德尔的声音轻柔而和善。她轻声与雪碧道别,说我们爱它,叫它别害怕。雪碧和肯德尔的关系非同一般。如果不是因为肯德尔的坚持,我们永远都不会见到雪碧。肯德尔曾多次前往马里兰,说服促收养父母选择我们为收养人。肯德尔还签订了动物保护协会的所有相关文件。最初的那段时期,雪碧都和肯德尔待在一起,肯德尔带它到普尔斯维尔的兽医诊所进行各类基础健康检查。
雪碧很喜爱肯德尔,它知道是她把它带到我们中间。当肯德尔在房间里走动时,雪碧的眼睛会追随着她。当她离开房间时,雪碧和百事会一直跟在她后面。雪碧知道肯德尔是它亲爱的妈妈,它知道她会为它尽其所能。他们彼此喜爱。但是现在,肯德尔再也无法为它做任何事了。肯德尔曾经拯救过它,可是这一次,她也无能为力。什么都不能拯救它了。
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是ABC广播网总裁吉姆·罗宾逊。他致电祝贺我的广播节目创下了令人满意的收听率。
我用嘶哑的嗓音告诉他:“再过几个小时,我就要对雪碧施行安乐死了。如果能留住它,我愿意拿收听率和事业来交换。”
吉姆停顿了一下,说:“十分抱歉,但我知道你会挺过去的。我家也养了许多狗,最近刚死了一只——这可能是最糟的感受了。”
吉姆还告诉我,ABC广播网总裁里奇·多蓝——推动我的节目联合的中坚分子,几周前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失去了他的爱狗。我请求吉姆给里奇带去我最衷心的慰问;从我嘶哑的声音里,吉姆看出了我的沮丧,于是他匆忙结束了谈话。
还有几个小时,给雪碧实施安乐死的克里斯就会赶到。我和肯德尔决定把狗狗们带到房子外面,和它们共度最后的时光。当时大概是10:30左右。那天很冷,然而天空很晴朗。阳光照射在狗狗身上,雪碧日渐虚弱的躯体一览无余:关节炎让它不堪重负,背已经驼了,肌肉的流失让它的肋骨清晰可见。雪碧几乎无法站立,更不用说行走,不过它仍尝试着走路。是它生存的意志支撑它熬过了剩下的日子,现在这股意志仍在。虽然它找到了行走的力量,但还是走不稳,经常跌跌撞撞。但它仍坚持行走。
我和肯德尔把雪碧和百事带到后院它们最喜欢的地方——房子一角的小山丘处,在这里可以俯瞰波拖马可河。当我们到那时,吹来了一阵阵微风。雪碧停住了脚步,像过去那样陶醉在微风的轻拂中。
这真是阵及时风。
很幸运,那天我们遇到了这阵风。这是雪碧最后一次出门,最后一次呼吸户外新鲜的空气,也是它最后一次看到如此熟悉的树林和灌木丛了。
这是它最后一次享受轻风的抚摸了。
我俯身抱起雪碧。它把脑袋蜷缩在我的左臂里。耳朵向后支棱着,在风里它们一贯如此。我们朝着微风的方向沿上游望过去——与怀特渡口相同的方向。抱着雪碧,我想起了搭乘渡船的那趟旅程,那是我第一次去探望雪碧。我想起了最初的那段时光,肯德尔总是搭乘渡船去探望雪碧。
我把雪碧抱得更紧些,这时又刮起了微风。它看起来心满意足,似乎又在笑了。那一刻,我认为是上帝在召唤雪碧,而雪碧也感应到了这种召唤。也许这是我的想当然。书包网 www.61k.com

十一 永别了,我亲爱的雪碧(3)
最后,我们和狗狗们留了影。不幸的是,我和狗狗们的几张合影都没有照出来。还好,我们有两张肯德尔和狗狗们的合影,我现在每天都会看,一遍又一遍。
我们的邻居朋友勒娜特走了过来,她曾在我们离开小镇时帮忙照看过百事和雪碧。我们把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了她,她拥抱了我们每个人,转身默默离去了。勒娜特一家都很喜欢我们的狗,以后她还要设法向孩子们解释,雪碧到哪里去了。
我们回到了房间,肯德尔给狗狗们喂食。这是对的,雪碧又饿又渴,还好它没有失去食欲。我告诉肯德尔给雪碧吃些治关节炎的药。她抬起头看着我说:“马克,雪碧不需要再吃药了。”您也许会认为那时我已接受了事实,实际上我还没有。肯德尔的话又刺激了我,我感觉到胸口一阵疼痛。雪碧已没有明天。
等待克里斯时,我对肯德尔说:“这真像是在等待死神的来临。”我们不知道是该希望时间过得快点还是慢点。肯德尔转过身来,眼泪从面颊滚滚滑落,她说:“它正在吃东西。今天它过得不错。这真让人难受。”
雪碧和我们共度了最后的时光。这段时光让人留恋也让人备受煎熬。
最后的时刻,我们想和雪碧待在一起。我们想让它先熟悉周围的环境。我们必须在房子里选择结束雪碧生命的地点——这又是一个艰难的选择。最后,我们选择了家庭室里它最喜欢的休息处。我把运动衫和新毯子叠放在它的窝里。雪碧绕着房间打转,近来这种行为已少些了。就在克里斯抵达的前几分钟,雪碧扑通一下躺在了那里。它看上去很惬意,就像一头正在休憩的小鹿。我没有告诉肯德尔我内心激烈的斗争,我几乎就要打电话给克里斯让他回去,但我克制住了。无论如何都不能退却。
我和肯德尔躺在雪碧身旁。我们再次抱着它,和它说话。百事在它周围走来走去。它能看出将有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但是它怎么会知道,它最好的朋友即将失去生命?
我看了下表,然后又看看雪碧。现在大约12:20,还剩几分钟。我走向窗户,看到克里斯的车子正朝房子这边开过来。我转身对肯德尔说:“他到了。”
克里斯从车库直接进入了房间,他手里拿着一个类似小型医护包的东西,胳膊下还夹着一条厚毛毯。我知道毛毯是用来做什么的——包裹实施安乐死后雪碧的遗体。
我们俯下身,雪碧仍静静地侧躺着。肯德尔注视着它的眼睛,抚摸它的脑袋。她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强装笑脸,因为她想让雪碧在生命中最后的时刻,看到她“快乐”的笑脸。我坐在雪碧身后,抚摸着它的背脊和后腿。它抬起脑袋,嗅了嗅我的手,确定我和它在一起。
克里斯坐在我和肯德尔中间。我对他说:“千万别让它感到痛苦。”他说:“马克,我先要给它注射麻醉剂,这会让它放松。药物大概在5分钟内生效,它不会有任何痛苦。”
接下来,他往雪碧腿部的动脉里注射了过量的巴比土酸盐,这将在20至30秒内让雪碧的心脏停止跳动。
每天我都在努力让自己忘掉这令人心碎的一幕。我不愿再描述整个过程,虽然劳伦和蔡斯当时并不在场。我只能说大约20秒后,巴比土酸盐开始起作用,我问克里斯雪碧是否已经去了,他回答是的。我要求他再次确认。克里斯用听诊器检查了雪碧,然后看着我,轻轻点了点头。我平静地对肯德尔说“它去了”,就忍不住恸哭起来。肯德尔握住我的手不停地啜泣。然后我最后一次抚摸雪碧的腿、身体和脑袋。
我同它做了最后的道别。时间停在12:30,一切都已结束。
我悲痛得几乎无法说话,恳请克里斯用我上周末购买的毛毯包裹雪碧,他按我说的做了。我对他的帮助表示了感谢,然后就再也说不出话来。我不忍心看着他处理雪碧的遗体,于是我走开了。
肯德尔跟着克里斯朝车子走去,她想陪伴雪碧到车子离去的那一刻。我朝窗外望去,看到克里斯胳膊里抱着的毛毯拱起的一块,那正是雪碧的身体。我最后一次转过身去。
悲伤猛然间袭上心头。虽然安乐死按计划实施了,雪碧没有感到任何痛苦,我却身心俱疲。雪碧走了,永远不会回来。我的心开始痛了,雪碧的离去已开始让我感到生命的困惑。
我还在饱受负罪感的折磨,我总觉得是我杀死了它。每次想到那一幕,这种感觉就会加重。雪碧找寻着我的存在,而我却背叛了它,哄骗它乖乖受死。因为我知道雪碧已无法撑下去,它的状况正在恶化。我知道它越来越痛苦,我已别无选择。然而,我无法逃避的事实是,正是我,亲自做决定毁掉了这只快乐的精灵,它曾给我们带来了无数的欢笑,是我们最热爱的伙伴。我成了决定它死亡日期、时间和地点的刽子手。
为什么我是做这个决定的人?我该如何对上帝交待?
我的负罪感日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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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阴暗的日子(1)
2006年12月
那天傍晚,我在电脑前工作,尽量分散自己的注意力,这时我发现一封来自里奇·多蓝的电子邮件。身为ABC广播公司总裁,里奇事务非常繁忙,我们很少谈话,因此我估计这封邮件与我的广播节目有关。
然而,我错了。
马克:
吉姆(罗宾逊)告诉我有关您小狗的不幸消息,对您的经历我深感遗憾。
两周前,我们的两条黄金猎犬,嘟嘟和桂皮在栅栏上咬开了一个小洞(它们经常啃咬栅栏)逃走了。平常它们都会自己走回家(身上沾满水库的泥巴),有时我们会在几小时后接到邻居或附近小镇里某个人的电话,告之它们正在后院和孩子们玩耍,于是我们驱车前往,接它们回家。那天下午,我的妻子弗兰从纽约打来电话,告诉我它们再次出逃,我们像以前那样期待它们自动出现。那天晚上,我10点左右到的家,没见到狗狗们,也没接到任何电话,弗兰已经开车在附近寻找了几个小时。我们又出去继续寻找,直觉告诉我们大事不妙。不幸的是,次日清晨,噩耗被证实。
刘易斯县(临近镇子)的警察打电话来告诉我们,嘟嘟和桂皮进入了邻居的后院(离我们的房子仅1/4英里之遥,那晚之前,我们曾无数次经过那里),掉进了没盖好盖子的游泳池。邻居证实,那晚他11:30以后才回到家,因此没听到任何响动。第二天清晨,他看到了泳池里的小狗才给刘易斯县消防队打了电话。(这家伙坐在车里等消防队的人赶来拉出小狗,因为他“必须得上班去了”。消防队给警察局打了电话,并抱怨破损的大门妨碍了他们的工作效率。我不理解,眼睁睁看着两只狗陷在游泳池里而不去救援的人,还是人吗?)
黄金猎犬是游泳好手,但仅限于水位较低的情况,泳池里没有台阶,梯子也被人取了出来 ,因而他们无法爬出来。整晚他们都在水中挣扎,嘟嘟(年纪较大的公狗)被淹死了——瘫在泳池盖上。桂皮活了过来,它精疲力竭,十分想念同伴(跟我们一样),不过没事儿。
这些年来,我们养过多只黄金猎犬,它们离去时,我都和它们在一起。我非常想念嘟嘟,然而它临终时看到的,只是一块盖在它身体上的生硬的塑料布,而不是我的脸孔,这着实让人难过。
同这样一位好伙伴道别,是件伤感的事。而它们给我们带来的无条件的爱与忠诚,可能是人类所知的最好也最无法比拟的礼物。
很抱歉跟您唠叨了这么多,真的为您的狗狗感到心碎。愿上帝保佑列文家的每个人。
里奇
我在给里奇的回信中写道:“我为嘟嘟感到难过,并对您那段经历深有同感。我能理解您家人所面对的苦痛。对此我也十分遗憾。很感谢您善意的来信。”
我补充道:“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就像您说的那样,它们的存在给我们带来了爱和快乐。它们是无私的。对嘟嘟所遭受的不幸我深表同情。我知道把这种痛苦的经历说出来,对您一定很艰难。现在嘟嘟有了新的朋友——我的雪碧。”
我知道也许有人会说,真是太奇怪了——两个成年人以这种写信的方式聊他们的狗。他们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他们从未养过狗。如果养过狗,他们就会理解这种感情。
门铃响了。有人送来了一大束鲜花,卡片上写着“纪念雪碧——肖恩和吉尔·汉尼提。”
那天早些时候,我和肖恩有过简短的谈话。他用同情的语调说:“马克,我知道你受到了打击。我不想看到你这样,这让我难受。你要为家人和自己着想。”我告诉肖恩,我得在崩溃前挂断电话了。肖恩后来试着给我打电话,我都没有接——我待在家里和雪碧共度了最后的几个小时。

十二 阴暗的日子(2)
我致电给肖恩,感谢他的鲜花。他说,如果我愿意的话,他想买只狗送给我。我谢过他的好意说:“肖恩,我还有百事,现在它需要我们全心的照顾。我们家再也不会养狗了,狗的离去真让人痛苦。”
肖恩是位慷慨而体贴的朋友,他可以为我两肋插刀,结识他是我的荣幸。
那天晚上和百事散步,当我们经过雪碧喜爱的灌木林、树丛和邮筒时,一阵强烈的悲伤袭来。这真让人触景伤情。随后的几天,带着百事散步时,我总想避开邻居。因为他们会问起雪碧的近况,而这是我不愿回答的。于是散步时我戴上了垒球帽并拉低帽檐。
一位不知姓名的邻居牵着狗朝我走来,我以前和她打过招呼。她注意到雪碧没有和我们在一起,问:“你的另一只狗呢?”我用平静的口吻说:“我们已对它施行了安乐死。”“哦,十分抱歉。”我忍住泪珠,谢过她后继续前行。
之后的几天里,越来越多的邻居——尤其是孩子们——注意到雪碧不见了。雪碧和百事原先是这儿不变的风景,它们总是在一起。一位住在街道上十几岁的小男孩,走过来问我雪碧到哪里去了。我告诉他雪碧得了重病,已经去世了。他脸上显露出悲伤的表情,并对自己唐突的提问感到不安,我对他说:“没事的。雪碧已经活得比较长了,它的病情实在太严重了。”
安抚了男孩后,我无法让自己平静下来。虽然有家人和朋友的安慰,我的内心仍然在痛苦中挣扎。我不需要心理医生告诉我,怎样花几周的时间去面对雪碧的离去,因为我早已意志消沉。但是现在这种消沉已经加剧。肯德尔说我正处于极大的痛苦中。当然她也不能幸免,而信仰让她能较好的自我调节。深信雪碧不再痛苦,这种信念减轻了她的悲痛,肯德尔说:“雪碧正在狗类天堂里嬉戏。”
后来肯德尔问我,是否需要人帮助我跨过这道坎。我回答说不,我已经挺了过来。我必须得这样。
我用了几个月的时间终于熬了过来。
与雪碧共处的26个月的情景,不断在我脑海中闪现。我们好像早已相识。
我想起在促收养父母家第一次看到雪碧时,它给我带来的惊喜。
我想起肯德尔曾多次前往马里兰,为把这只珍贵的小狗带到我们中间而奔走。
我想起那个惊恐的万圣节之夜,雪碧颓然倒地,我抱着它驱车赶往动物医院。
我想起带着雪碧和百事沿着河边散步的情景。
我想起雪碧奔跑时的可爱模样,当它想吃东西或外出时,会设法引起人们的注意。
我想起雪碧给百事带去的友情,它们很快就成了形影不离的伙伴。
我想起雪碧喜欢舔百事的头,而百事也学会了温柔回应它。
我想起那些有雪碧陪伴的夜晚,它看到从河对岸的水塔或树影里投射过来的光线,吓得直叫唤。
我想起假日、生日和孩子们的朋友聚会时,雪碧兴奋的样子。
我想起劳伦高中毕业聚会时,雪碧和百事摇着尾巴,用欢快的笑脸迎接宾客的情景——它们在屋子里上蹿下跳,到处找吃的。
我想起邮递员进门时,雪碧和百事会冲着他们叫唤示好。
我想起肯德尔在屋子里走动时,百事和雪碧寸步不离跟着她的情景。
我想起雪碧和我们依偎在一起的时光——它倚靠着我们,坐在我们膝上,用脑袋在我们身上磨蹭。
我想起自己曾用手托起它的脑袋,看着它的双眼,吻它的鼻子,并告诉它我是多么的爱它。

十二 阴暗的日子(3)
我想起每次回家时,雪碧和百事欢腾雀跃的样子。
我想起雪碧和百事坐在工作间门外,耐心等待我做完广播节目,带它们共进晚餐的情景。
失去的悲痛再次涌上心头。
周一,是雪碧离开我们后的第四天,我给蒙哥马利郡动物保护协会打去了电话,他们是最先援救雪碧的人。当我向接电话的人致以谢意时,我已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真不知道你们是如何做到的,”我说,“每天你们都会帮助那些失去家庭或遭受虐待的小猫小狗。你们是天使,你们曾照顾过我的雪碧。我打电话过来,只是想表示感谢。”
那位和蔼的女士回答说:“先生,您也是天使。您收养了它,给予了它无微不至的关怀。您还给了它无尽的爱。”
“我不是天使,”我告诉她,“我只是位爱狗的人,而我刚失去了这位好朋友。”
此时,我内心的负罪感却越来越重。
暂且不论我们对雪碧的收养和照顾,我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尽了全力挽救雪碧。我不停责问自己,为什么不在他第一次发病时带他去拍磁共振(MRI)?也许当时能做些外科手术,也许那时我能拯救他。
我决定去查看它的医疗记录。我必须弄清楚是否给了雪碧应有的照顾。
我打电话到马里兰的普尔斯维尔兽医诊所,这里是我们带雪碧去的第一家医院,他们有雪碧的初始医疗记录。由于过去两年中他们接待过许多动物,我认为他们已不记得雪碧。然而接电话的助手仍对雪碧留有深刻的印象。她叫帕蒂,我告诉她想要一份雪碧·列文的记录。
“您可能不记得它了。”我说道。
“哦,我记得的,”她说,“它是棕黄色的,带点白色,很漂亮的狗。我还记得您的妻子,她是位很有爱心的女士。”
我实在不愿将雪碧已过世的消息告诉他,但是我必须这样做。随后,帕蒂用低沉的声音说她感到很遗憾。几天后,我收到了雪碧的医疗记录。
我还打电话给克里斯,让他把老磨房兽医诊所的记录发给我,还包括动物急救室的文件。
我对所有的资料进行了研究。
在字典中查找不认识的医疗术语。
并仔细比对所有的发病、预约和治疗日期。
最后我得出结论,是我耽误了雪碧的病。因为在它第一次发病时——也就是2004年万圣节的夜晚,我就应该带它去做磁共振(MRI),那时我们刚收养了它几个星期。我不明白为什么放弃了那次机会,为什么没有在那时做磁共振(MRI)检查。我记不起当时的想法了。
我是那么的爱雪碧,怎么会如此掉以轻心呢?
失落感变得愈来愈严重。我失去了食欲,三周内掉了20磅。夜里无法入眠。
我问克里斯:“我怎么能这样对待雪碧?”克里斯看过了所有记录,写下了这些话:
马克:
我已看过雪碧的医疗记录,我知道(你也知道)你和肯德尔为雪碧做了很多事情。要知道,你们是在2004年的秋天收养雪碧的,此前雪碧的所有信息已无从知晓,不论是否发生了某些事情,所以不能从你所了解的信息里得出结论。
你也知道,收养雪碧时,就发现它有行走方面的困难。10月31日的那次发病,第一次显露了它神经方面的问题。当时问题似乎得到了解决,约两周后发作过一次,此后就再也没发作过了。普尔斯维尔兽医诊所做出了正确的诊断,问题不在心脏(ECG),而X光照片显示雪碧患有关节炎,医生开了力莫敌(药名)。我知道你会为没有带雪碧做磁共振(MRI)而不停责备自己。任何一位兽医都不会因为两次短暂的发病史,而鼓励主人把动物带去做磁共振(MRI)。一年多以后,面部肌肉萎缩发作了。根据对当地神经学专家的咨询,兽医认为最有可能的诱因是控制脸部的神经处长了颗肿瘤(非脑瘤)。而磁共振(MRI)是确诊的唯一途径。鉴于雪碧的年纪,我们决定不施行外科手术,而采用药物疗法,这对脸部神经并无疗效,我们只是想让它不那么难受。治疗结束之前,雪碧的行动已开始失控,在屋子里不自主地走动了。
我觉得雪碧(比我开始想象的老多了)已身患多种疾病。关节炎让它行走不便,后腿也变得虚弱,通常年纪大的狗都有这个问题。背部和臀部的关节炎严重妨碍了它的运动能力。我觉得2004年的那次发病,并不能说明具体问题,应该还有一些其他征兆。比如面部肌肉萎缩就与这次发病无关。
后来克里斯还解释道:“如果做磁共振(MRI),成本会很高,还必需做后续的治疗(外科手术、化疗等),这种情况下的治疗极有可能包括放射疗法(每次治疗都要进行麻醉)。”他补充道,“我认为你和肯德尔不会愿意让雪碧走化疗这条路。”
他说得对,我也知道这个道理。但是我仍觉得有些事自己没能做到。


十三 记忆树(1)
2006年12月-2007年1月
雪碧去世后的第五天,克里斯带着雪碧的骨灰盒前来拜访。当他把盒子交给我时,我觉得雪碧似乎回家了。我用双手接过盒子,不忍放下。我在家庭工作室的架子上整理出一块地方,用来放骨灰盒。我决定当天气转暖,土地变松软时,用雪碧的骨灰植树。接下来的几天,我总会忍不住去看看盒子。这里面装着最珍贵的东西,而我却没有勇气打开它。
克里斯离开时说:“马克,告诉你一件事。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见过无数种疾病和死亡,以致于我不得不变得麻木。而这次看到您和家人在雪碧这件事上的表现,看到您对它的关爱,让我又重新感悟到了很多东西。”
我并没考虑这么多,而克里斯和他的同事一定见过各种伤病,他们一定对很多动物实施过安乐死。为了患病动物和动物的家人,兽医们必须找到控制其情绪的良方。克里斯看到了我们家的痛苦。他非常同情,他也想帮助雪碧。他努力提高雪碧的生活质量,延长它的寿命。普朗特、巴兹利和沃尔特医生用尽了所有方法挽救雪碧。大家已尽全力。
我准备找那位庭园设计师要小树。他还在忙着设计房屋。我告诉他:“我的狗去世了,我想在植树时埋上它的骨灰。这棵树一定要能栽活,是一棵能经历风雨的树,且鹿不喜食。还要能开花,非常漂亮。”
“对您的狗我感到很遗憾,”他说,“我理解这种感受,几年前我的狗也去世了。”
我们聊了会儿雪碧和他的狗,然后他说:“我有一棵很合适您的树。穆斯柯基紫薇高约八英尺,夏天开淡紫色的花朵。”
“天气转暖时给我。”我说。
雪碧去世后的第八天,12月15日星期五——是劳伦回家的日子。肯德尔开车去机场接她,我们准备把这个噩耗告诉她。
两个月以来,每当劳伦在电话里问起雪碧的情况时,都会被告知雪碧很好。然而现在她该知道真相了。
从机场回来的路上,劳伦问肯德尔雪碧状况如何。这恐怕是她最后一次这样问了。肯德尔必须告诉她实情,不能再隐瞒了。
肯德尔看着劳伦,轻声说:“很抱歉,劳伦,雪碧上周已经去世了。”
劳伦开始啜泣,随后她打电话给我:“爸爸,妈妈跟我说了雪碧的事。”
“很抱歉,劳伦。我们本想早些告诉你,但是我们不能这样做。我们想你和我们在一起时再告诉你。”
劳伦表示理解。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她知道我们把雪碧的病情和离去瞒着她,是为了不让她过于悲伤。
我为劳伦感到难过。跟百事一样,她和雪碧也建立起了特殊的关系。她在家时,我经常发现她偷偷把自己的食物分给狗狗们,虽然我不会说什么。她会带着狗狗们去散步,为它们买玩具和吃的。劳伦总是躺在家庭室的沙发上,旁边坐着雪碧,脚边躺着百事。雪碧的死对劳伦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损失。然而在随后的几天里,劳伦将雪碧与百事和家人的生活照,整理成剪贴簿和相册,以寄托哀思,她的确有这方面的天赋。
离克里斯将雪碧的骨灰带给我,已过去了一周。天气开始好转。我等的那天终于到来了。那天很晴朗,七十几度的样子。我去家居仓储买来了镐、表层土和护根。我还选好了种树地点,是雪碧最喜欢的地方。我们从街上、车道上甚至从前门都能看到种树的地方。我要看护好这棵小树,因为它是用雪碧的骨灰养育的。即使雪碧已经离去,某种意义上,这棵小树就是它生命的延续。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十三 记忆树(2)
那天下午我找庭园设计师要来了小树。他提出派两个人帮我种植小树。我对他说:“十分感谢您的好意,但有些事我还是要亲自做。”
他说:“这可不容易。地面还很硬,你要挖一个30英寸宽20英寸深的洞。”
“我必须亲自做这事。”我答道。
好友埃里克为我的身体担忧。他担心我的心脏病复发,我告诉他没事。
肯德尔、劳伦和蔡斯没有来帮我种树。妻子和女儿都出镇子了,儿子还在学校。我想在最适合播种生长的日子种树,今天就是个好日子。
庭园设计师说的是实话。我挥舞着镐,铲进岩石般坚硬的土地,忙碌了足足90分钟。没有手推车,我还得把几大包灰土拖到附近的山丘旁堆放起来。
眼看着一个洞已将近完成80%时,铁镐碰到了一根电话线。“太棒了!”我喊道。这证明我已经把地面挖穿了,虽然还不很彻底。电话线并未被损坏,但此处无法种树。于是我尽量将灰土填回到洞中。
这时我已精疲力竭,但是还不能停下来。
我开始在第一个洞的附近开挖第二个洞,这次避开了电线。我又一次挥镐苦干。60分钟后,我碰到了一块大岩石。这次无论我怎么用力敲击,就是敲不破这块石头。我想起邻居安迪·福恩斯总是在他的院子里忙碌,也许他能帮上忙。
安迪有一只名叫茉莉的狗。它14岁了,体重超过80磅,几乎无法行走。他每天数次带它到外面方便。
我沿着街道来到安迪的房子,问他是否有搬动岩石的工具。他的回答是肯定的,并坚持要来帮我。安迪看出我累坏了。我也不想拒绝他的好意。不到五分钟,他就移动了岩石并把它拖走了。
洞挖好了。现在到了最难的工作环节。
我慢慢打开装有雪碧骨灰的木盒,骨灰装在一个干净的塑料袋里。我稍作停顿,看着握在手中的骨灰。我已在洞底铺上了一些表层土。然后我打开装有雪碧骨灰的袋子,仔细地把骨灰均匀撒在土壤表面。
眼泪慢慢从我脸颊滑下。这太残忍了。我非常想念它,而现在它却化作了一袋尘土。
倒完骨灰后,我把袋子放回木盒。我将更多表层土铺到雪碧的骨灰上。然后,将紫藤树小心翼翼地栽到洞里,铲掉树根周围的灰土,填实。我坐在树旁休息了几分钟,泪流不止,感到身心俱疲。
邻居好友毛里西奥·门多萨驾车驶入车道。我连忙擦掉眼泪,一跃而起,打开装护根的袋子,然而他还是看出我内心的挣扎。“嘿,马克,”毛里西奥喊道,“能让我为你效劳吗?我很乐意这么做。”
毛里西奥曾是雪碧生命中的重要一员。他和他的家人对雪碧和百事的喜爱,让我们受益匪浅。“无论如何,”我答道,“都不能拒绝您这番心意。”
我看着毛里西奥培护根。然后,他给树浇了些水,并施了肥。他弄完后,我仔细地端详了小树一番。我们一起凝望小树。
雪碧离开我们已经快两周了。现在它终于安息了。
我走进房间,把木盒放在工作间墙上挂着的一个玻璃柜里,直到今天,木盒还放在那里。
清晨醒来时、离开时、回家时我都会看看小树,我把它视为珍宝。除了回忆,这是雪碧留给我的最后纪念了。
我经常走到小树旁,自言自语:“你还好吗,雪碧?”我不时用手触摸它的叶子和树干。小树对此似乎十分受用。有时,我会带百事来到树旁,让它闻闻周围的气味,也许这样会让它感受到好友的气息。肯德尔像以往那样为迎接光明节和圣诞节而装点房间。但这次情况不同,也不可能相同。我深深体会到了每逢佳节倍思亲这句话的含义。雪碧的长袜仍和大家的放在一起,但里面是空的。打开礼物之前,每个人都低头祷告,寄托对雪碧的哀思。
我花了六个星期从失去雪碧的忧伤中走出来,像其他爱狗人士一样,有时我仍会感到痛苦万分。
雪碧过世后的几天里,我打电话给父母,问他们是如何度过失去夫人的那段时期的。父亲说,“马克,人们常说时间是治愈所有伤痛的良方,这句话不无道理。痛苦是可以控制的,但你无法遗忘。”我向父母表示了感激并说很爱他们。
我时常担心父母的过世。雪碧的离去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灾难,就像我的心脏病和心脏搭桥手术一样。我能看到雪碧每天的健康状况,却看不到疾病正蚕食它的身体。在这个过程中,雪碧告诉了我们什么是生命中最应该珍惜的。即使在最后的日子里,雪碧几乎无法站立,它仍然为我们的生活带来阳光和欢笑。
我想念雪碧坐在门口,耐心等待我做完广播节目的日子。
我想念与雪碧和百事共进晚餐的时光。
我想念雪碧的爪子拍打在硬木地板上的声音。
我想念它的叫声。
我想念我们的私语。
我想念我们的散步。
我想念雪碧那上下晃动的尾巴和它开心的笑脸。
我想念它迎接我们或得到食物时的高兴样子。
我想念拥抱它的感觉。
我想念雪碧的一切。
想到它曾经和我们一起生活,享受我们给它的宠爱,就会感到些许安慰。它成了我们家不可缺少的一员。我真心希望它能明白。雪碧触动了我的心灵并开启了我的灵魂。它一定是位天使。
雪碧的两条皮带仍挂在寄存室的墙上,就在我们给百事和雪碧喂食的旁边。它的药仍留在储藏室的架子上。家人与雪碧的合影照挂在房间的各个角落。我把它与我的合影放在床头几上。雪碧最后日子里用过的运动衫,也放在卧室壁橱的架子上。
我不时拿着这些物件凭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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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格里芬
2007年2月
2月来临了。肯德尔忙于某些事务,周末她离家数小时,没有告诉我去了哪。我还在厨房周围发现了一些电脑打印出来的资料,都是有关收容所小狗的。
我厉声说,“肯德尔,我告诉过你,不准备收养其他小狗。我们有百事,这已足够。”
“劳伦正在电脑上搜索。”她说。
过了一会,劳伦走过来给我看一张相片。“爸爸,瞧这只小狗。它很漂亮不是?它是只盲犬,需要人们的帮助。”
“你发昏了吗?”我对她说。“我再声明一遍:禁止再养狗!”
一周后的一天,我在家庭工作间里忙碌着。肯德尔和劳伦出门了。蔡斯说她们带着百事一起出去的。她们离开了很长一段时间,不过我并不担心。
几个小时后,我听到车库门开启的声音,肯德尔和劳伦到家了。然后我听到一阵上楼的骚动声,是百事正“疯魔”般地围着房子奔跑。然而我还听到了其他响动。
“哦,不,这是什么!”我喊着,还来不及起身看个究竟,一只小狗已雀跃着跑进地下室,来到我面前。“它很漂亮不是?”肯德尔说,她脸上笑意盈盈。
“我告诉过你,现在收养小狗还为时过早。无法相信,你没跟我打招呼就收养了它。”
“如果我告诉你,你肯定不会答应。”她答道。
“是的,我不答应。需要再过五到六个月,我们才能考虑收养第二只小狗。”
肯德尔向我道歉,并说她第二天就把小狗送回去。她和劳伦带着百事去了位于马里兰州佛德瑞克郡的一家宠物店,那里展示着一些待收养的小狗。她们被一只躲在笼子里睡觉的小狗吸引住了。它身上长满卷毛,遮住了脸。于是她们抱起它仔细端详。肯德尔和劳伦互望对方,她们知道这正是要找的小狗。百事和这只小狗也很投缘。随后小狗跟着她们在店里转悠,好像在说,“我想和你们一起回家。”
傍晚的时候,我的不安感逐渐退去,肯德尔知道会这样的。我不能让她送走小狗。如果无人收养,天知道它会怎样。我不想因此而担上罪名。马里兰州蒙罗维亚的生命之友动物援救机构刚把它从实施安乐死的收容所里拯救出来,我不能再让它陷入窘境。而且,和小家伙相处了几小时后,我已经喜欢上了它。它实在太可爱了——据说是贵妇犬和拉萨阿普索犬的混种(我认为它是只凯安梗犬,不过无从证实),且体重不超过25磅。
我能看出它在我们家很开心。它去每个房间探险,到处闻气味。它走到每个家庭成员跟前,似乎在一一地介绍自己。它需要且应该拥有一个爱它的家庭,比如我们家。
我们讨论起它的名字。刚喝了私酿威士忌的劳伦建议用“杜威”。肯德尔则建议用“弗莱卡”或“芬达”。毕竟,我们另两只狗的名字是百事和雪碧。我和蔡斯否决了这个提议。我们决定不再采用碳酸饮料的名称,最后我们选定了“格里芬”(狮鹫)。
肯德尔又被告知小狗六岁大。我也再次告诉她,“它肯定不止六岁。”后来我们得知它已11岁。肯德尔对小狗的背景进行了深究,发现它的主人因过于忙碌而无法照看它。他们更乐于四处旅游,于是他们带着小狗找到兽医,问是否可将其寄养或实施安乐死!简直让人难以想象!我鄙视这种毫无人道且自私的做法。我给克里斯发了封邮件,询问他是否可以给格里芬做一次全身检查。我想确定它是否安然无恙,我们要尽一切所能来帮助它。克里斯回复道,“哇!”他对我和肯德尔收养了第二只小狗的举动感到惊讶。
克里斯对格里芬进行检查后,告诉我们它的一只耳朵已被严重感染了。他说在检查时,因为耳朵带来的疼痛,他不得不给格里芬戴上口套。几个月后,我们拔去了格里芬的15颗牙,因为它们已严重变形。由于耳朵的长期问题,格里芬最近刚做了整个耳道的切除手术——即将其右耳道完全切除。如果不是前主人疏于照顾,可怜的小狗不会患上如此严重的耳部疾病。
而现在,格里芬不再无人照顾了。它已得到了最好的医护治疗,从此它将得到悉心的照料。检查结果还显示它的心脏瓣膜有些问题。作为患过心脏病的过来人,我知道它还能活很多年。我真心希望是这样。
现在格里芬身边围绕着爱护它的人,还有一位时刻陪伴它的同类朋友。它不用再怀念以前的那个家了。我们对它进行家居训练,早晚带它出去散步。这很奏效。它是个开心果——我们的小开心果。
雪碧离去的那一刻,我凝望着它的双眼并向它保证会永远记住它。每天我都会数次想起雪碧。
雪碧永远不知道它短暂的一生,给我们带来的欢乐:因为它,我才产生了写这本书的念头。从拯救收容所里的雪碧们,到拯救遍布全国的雪碧和格里芬们,它们急需食物、庇护所、医疗以及愿意敞开心胸接纳它们的家庭。每只受到救助的小狗,都会感激人类的善举。
什么都不能取代我们亲爱的雪碧、百事和格里芬。
我们人类才是最终的幸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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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雪碧全文阅读 作者:[美]马克·R·列文 著 胡青 译 《拯救雪碧》由www.61k.com集整理于网络,如文章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者是侵犯了其他的法律法规,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考虑删除拯救雪碧全文阅读页面。

五 : 大宋朝的妙人们全文阅读 作者:梵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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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帝王大臣的精神世界:大宋朝的妙人们 作者:梵狮子


李西闽、徐皓峰、凤歌等推荐
这是一部弥漫着文人气质的严肃史学作品,却写得如同悬疑小说一样引人入胜,史料典故信手拈来,名人轶事目不暇接,值得期待,更值得珍藏。一个80后的年轻人有如此功底,确实令人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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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有关宋朝的同类作品中,这还是唯一一本让我打开阅读后能够清楚地知道作者的确认认真真读过不少笔记小说的作品——她不是在翻译《宋史纪事本末》或《长编纪事本末》。梵狮子虽是用轻松甚至调侃的语调讲叙赵宋建国之初的故事,但这故事却是可靠的。
——《新宋》·阿越
一段充满戏谑、绝望、死寂、新生的时光,梵狮子以女性的睿智,解剖刀的笔法,揭示出隐藏在我们体内的宋代先人们。
——《逝去的武林》·徐皓峰
在恢宏的历史背景下探讨个体的人性,使得本书别具特色,用料十足,火候老到,有趣而耐读。
——《沧海》·凤歌
赵匡胤是罕见的没有大肆屠戮开国功臣的帝王。宋代让文人的地位尊崇达到历史的顶峰。用岁币换来和辽国的百年和平,也并不比汉唐的公主和亲政策下作。汉文化几乎不需要用武力来维护和传播,强大的同化功能让诸多入侵的外族变成历史一隅的概念化符号。“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如果说《汉书》可以下酒,狮子这本书,则适合品茗而读,方不负徜徉其中的宋朝妙人们。
——《职场屠龙术》·白衣卿相
和读者一样看惯了男子对历史指指点点,突然换成一个80后的mm侃侃而谈,不免先吃一惊,然而更吃惊的应该还是通读全书后……
——《宅是一个人的狂欢》·余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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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宋》作者阿越序
在上个世纪前叶,中国近代以来两位足以用“伟大”来形容的历史学家,给大宋王朝下了两个著名的论断,一个说“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年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另一个说两宋王朝乃是“积贫积弱”的“文官政府”。
这两个论断命运迥异。前者几乎只有少数历史学者还记得曾经有这么一回事,而后者亦被割裂,只剩下“积贫积弱”四个字,伴随着1840年以来缠绕于中国人心里快两百年的悲情意识,借助着《说岳》、《杨家将》等演义小说、民间戏曲留下来的文化意识片断,直到今日,在中国仍然深入人心,几乎构成两宋的“历史符号”。
两宋与晚清一样,是今日绝大多数之中国人都不太愿意提起的时代。人们喜欢的是汉唐雄风,两宋在人们的心目中,不过是苟延残喘地延续了三百年,而对于我们这个担负了一百多年或者三百多年的屈辱历史的民族来说,回忆那个时代,实在太容易勾起民族潜意识里的悲情。即使完全不读历史书的人,也知道岳飞的故事……而但凡还记得中学历史的国人,对于宋朝“岁赐”也一定印象深刻,再也没有比我们对割地赔款更加深恶痛绝的民族。
至于文学爱好者们,也许有人不可救药地喜爱着宋词,但这正可当成宋朝“文弱”的一个证据,而诞生于宋朝的“理学”,则更被人们普遍视为中国在近代衰落的重要原因……
同样,也在上个世纪前叶,准确地说是1910年,在隔壁那个经历过明治维新,正磨刀霍霍准备实现其帝国野心的国度,一个在后世享有崇高学术地位的历史学家内滕湖南,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他的著名学术观点——“唐宋变革论”。那篇将唐朝视为中世纪的结束、宋朝视为近世的开始的学术论文,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深刻影响着除了某些中国史学者的历史观。
从此,有了另一个宋朝。
这个宋朝,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科技昌明,它处在华夏文明演化的关键路口,政治、军事、文化、思想、商业、农业、科技……几乎每个方面,它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革命性变化。当你用“屈辱”与“失败”来描绘这个宋朝与异族的关系时,会让人觉得那是一种几乎不可忍受的肤浅。它的结局的确以失败告终,但在它失败的废墟下,却掩埋着无比珍贵的财富,等待我们拨开悲情的迷雾后去发掘。
实际上,在中国研究两宋的学者中间,这样的工作也已经进行了快三十年,只是,无数发掘出来的珍宝,它们的外表依然是看起来枯燥无味,令绝大多数人望而却步的学术论文、著作。
并不如外界所想象,在今日之中国,其实既不缺乏踏踏实实、安于清苦、致力于学术研究的学者,也不缺乏求知若渴、想要了解更多知识的大众。但学者们往往敏于思而拙于言,大多数人并不善于与大众沟通;而普通的大众,却也同样将枯燥的论文与学术著作视为畏途。在今日的中国,其实真正缺失的,乃是将两者沟通起来的桥梁。
幸运的是,这样的桥梁逐渐多起来——当读者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即意味着你已经踏上了其中一座桥梁。这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因为这本书的作者不仅将带着你去拜访一个个活灵活现、个性鲜明的宋朝人物,追随他们的事迹,与他们一起思考、呼吸……而且,这座桥梁,也是安全可靠的。
在沟通的桥梁尚少之时,人们面对滔滔的大河,不太会挑剔桥的好坏。但是,当桥梁逐渐多起来后,人们对历史的了解亦随之加深,过河之途径一多,对于桥的好坏自然便有所挑拣,这亦是一种进步。有过去的几十年里,承担这桥梁之任的,的确有一些人故意曲解史籍,反果为因,夹带私货;另有更多的人,粗制滥造,干的其实只是诸史纪事本末的白话文翻译工作……
这是可以谅解的。只是,随着读者的进步,担当这种桥梁的人,也应当随之进步。这样,才是一个真正良性的循环。
我们手中的这本书,正是这样的一个良性循环——虽然有点遗憾,但在目前同类型有关宋朝的作品中,这还是唯一一本让我打开阅读后,能够清楚地知道作者的确认认真真读过不少笔记小说的作品——她不是在翻译《宋史纪事本末》或者《长编纪事本末》。作者虽然是用轻松的,甚至是调侃的语调,讲叙赵宋建国之初的故事,但是她所讲的故事却是可靠的。我至今还很清楚地记得,当年在读了某本仿黄仁宇风格讲叙宋朝历史的作品之后,我有多么失望。
作为一个学习历史的人,心里面对历史,始终会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尊重——我一直认为,对于历史的尊重,并不是要我们一本正经地正襟危坐,板着脸,满口古文,讲着一些普通人听不懂的学术名词,甚至读书都只读竖排繁体……那种腔调,其实是很可笑的。真正尊重历史的人,应当尊重历史本身的感情,我们应当去体会身处不同时代的人们的感情,体谅他们的心情,而最重要亦是最基本的则是,尊重事实。对历史可以有不同的解释,但是,我们可以用自己的观点去解释历史,却永远不应该通过曲解历史、故意颠倒前因后果,来曲护自己的观点。
我还记得鲁迅对于竹林七贤的评价,鲁迅说,这几位用惊世骇俗的举动来反抗礼教的人,其实内心深处,乃是真正的儒生。其实对于历史亦是如此,有些人,外表上嘻嘻哈哈,玩世不恭,但他的心里却是温情的,他们懂得尊重历史;同样,有些人,顶着学者、教授的头衔,一本正经地说教,但他们的心里,却毫无对历史的半点尊重。
每本作品都是有灵魂的,而读者将感受得到。
所以,能够向各位介绍这本书,我将这当成一种荣幸。
阿越
2008年12月于未飞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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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从一位神仙说开去(1)
在陈桥驿薄雾笼罩的拂晓,被人强行推上权力巅峰,此时的赵匡胤,会是什么表情呢?诡异的淡淡微笑,虚假的过分惊恐,或者睡眼惺忪浑身酒气……我们无从知晓。反正结果只有一个,他必须无条件接受。
关于一个王朝的历史,却要从神仙开始,确实有一点荒腔走板的野路子风格。不过现状就是如此,关于古人,无论如何严肃的史学家,如果在他的著作里没有神仙穿梭,世人非但会怀疑其治学态度,而且多半丧失了阅读的兴趣。
中国人对神仙的态度一贯是友好的,这友好中,又饱含着深深的羡慕。在古代,如果非要对职业进行排名的话,神仙应该是位列三甲的。
首先,这一行有一个垄断的专利——点石成金,化汞为丹。他们借此过着优哉游哉的生活,卧在白云之上喝酒,盘坐于松树下弹琴。不像老百姓,为了柴米油盐,要处处仰人鼻息,关注老板的脸色,搞不好随时卷铺盖走人。
除此之外,神仙的工作地点位于虚无缥缈的“方外”,所谓“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不受任何人的约束。如果他们偶然跳下来为世人指导一下工作,后者多半要感激涕零,赶紧写进家谱纪念。
这一点,皇帝也不能例外。
话说有一位道门始祖老聃的同乡,此人早年科举不第,失意之下,就隐居到武当山九室岩辟谷炼气,自号“扶摇子”,闲来作诗八十一首,讲的都是导引炼丹的技术,编成《指玄录》流传于世。
隐居既久,方圆百里的百姓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奇人,最擅长一样本事,那就是——睡觉!
根据我们的常识,睡觉不属于特异功能。
但是,这位道士将这一件平凡无奇的事做得风生水起,他经常一睡就是几个月乃至数百天,即便在醒着的时候也不吃东西,每天至多喝几杯酒而已。最后,终于惊动了英明神武的周世宗,将他召到宫内关起来,经过周密实验,发现他果然能一个多月长睡不醒。
周世宗的世界观受到震撼,等神仙醒了,就急忙召见,请教了一些比较基础性的纯学术问题,比如说神仙怎么点石成金,如何平地飞升。
神仙呵呵一笑说:“你是天下君王,应该以苍生为念,留意炼金这种小伎俩实在是有点不合适!”
周世宗默默不语,挥手将其放还山中。
之后不久的显德六年(公元959年),当周世宗北征契丹归来,在路上身染沉疴,大概还意识不到,当初那个颇能睡觉的奇人,有一个多么惊人的秘密,没有对自己吐露!
看到此处,读书人都应该意识到了,这位神仙,便是赵宋王朝的义务宣传员兼天庭联络办主任——陈抟老祖。
在赵氏兄弟没有当皇帝之前,他们的每一段生命历程中,都留下了这位神仙的影子。
最初,太祖的母亲杜太后用扁担挑着两个儿子避难时遇到陈抟,陈抟就说:“莫道当今无天子,都将天子担上挑。”
再后来,陈抟骑驴在长安大街闲逛,遇到了三个年轻人,他呼哧跳下,仰天哈哈大笑,动作幅度极大,几乎将头巾与簪子甩掉。然后,陈抟抢上前一步,左右各挽一人,笑容可掬地问能不能一起喝杯酒。年纪稍长的那位说:“我们和赵学究一起出游,把他也叫上吧。”
陈抟斜着眼睛睥睨良久,把那个赵学究都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了,这才点头说:“也可,也可!这个酒席还真缺不了你。”
方进了酒店,赵学究因为走得脚软,急忙抢了左侧上席坐下。陈抟呵斥道:“紫微帝垣一个区区小星,怎么敢坐上席?”书包网 www.61k.com

第一章 从一位神仙说开去(2)
赵学究只好悻悻退到席右。
此刻,在这不知名的小店里,陈抟所对面的这三位年轻人,正是未来大宋帝国的开创者:太祖赵匡胤、太宗赵光义和宰相赵普。
为了不违反天庭组织纪律,陈抟还是咬牙忍住,楞没有将秘密吐露。
那么,我们将时间再往后推移,显德七年(公元960年),陈抟又骑着白骡子,带领恶少年数百,欲入汴州。在中途听说赵匡胤已经黄袍加身,哈哈大笑说:“天下由此定矣!”遂入山隐居。
以上所说的这些,皆是宋人笔记里列举出来,用来证明赵匡胤是真命天子,为他接受周恭帝的“禅让”寻找合适的理由。神仙都站出来作证了,世人当然就不能再怀疑。
事实上,显德元年,赵匡胤已经被任命为殿前都虞侯。次年,由于宰相范质的推荐,赵普才被任命为滁州军事判官。也就是在滁州,这君臣二人初次风云际会。
此时赵匡胤已经是中高级将领,这样级别的干部,不可能在街上随便被陌生人把臂,然后拥入酒肆买个烂醉,而他的亲信赵普,又岂是他人可随意呵斥的?
因为陈抟的故事稍微有点离谱,所以《宋史》中并没有详细记载,不过太祖如此重要的人物登陆人间,神奇的异兆是必不可少的。
据载,当他出生的时候,洛阳夹马营赤光萦绕室内,奇异的香气整夜不散,所以家人给起了个乳名,叫作“香孩儿”。同时,其身体呈现金色,而且三天不散。据好事者考证,这是新生儿黄疸,我们不做评论。
后来又有两件神奇的事,其一是他骑着一匹烈马在城墙的斜坡道奔驰,额角重重撞上门楣,换了别人肯定脑壳破裂,不死也是重伤,他却若无其事地站起来,继续狂奔;其二是他和韩令坤在土屋子里赌博,门外有麻雀打架,扑倒在地,他们急忙出去捕捉,刚一出门,土屋子呼啦倒塌。
由此证明,太祖身体周围有很多隐形的保护神,是上天的重点眷顾对象。
当然,这些皆是后来史官的总结。最初离家为前程奔走的“香孩儿”,流浪的道路上尘土飞扬,和普通人一样,难免遭受各式各样的折磨。
这位“香孩儿”,精神上惨遭故人羞辱,肉体上被赌徒无赖修理,最后饿极了,在寺院的菜地里偷吃莴苣,被一位火眼金睛的老和尚发现。
常人看赵匡胤,只是一条憔悴大汉,目光炯炯却面有菜色;老和尚目力超人,看到的竟然是一条金龙盘踞,又有人说,是一条小赤龙在鼻息之间游走不定,总之和正常人不一样。
和尚建议他向北方去,投身轰轰烈烈的造反运动,定有出头之日。
彼时正是五代之末际,我们的大好河山像蛋糕一样,被切得七零八碎,手里有七八个人三五条枪,人人都敢称帝,皇帝的位子堪称走马观花,人世间热闹非凡。
到北方去干什么呢?除了当兵,似乎没有别的出路了。一来,他出身军人世家,父亲赵弘殷一直担任军职,无形中对军人有好感;二来,乱世里实力决定一切,道德文章属于和平年代,在乱世里,要生存就必须有枪杆子。
在路上,赵匡胤经过南京的高辛庙,看到香案上的竹杯筊,就想要算算自己的前程。
他从小校开始占,一直占到节度使,不料却一个都没有中,都遭到了否决,忍不住有些沮丧,暗想难道自己只能老死乡野,做一个平民百姓不成?
于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把心一横,喊道:“过此则为天子乎!”咔嚓一声巨响,一个圣筊(双筊一正一反,表示所占之事可成),为我们送来了光芒万丈的大宋开国皇帝。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一章 从一位神仙说开去(3)
这就是中国历史文化的一个奇观——谶纬,从民间歌谣、算命占卜或者出土文物中准确预言将来社会的动向与发展。这种事被不厌其烦地重复,乃是为了证明“天命”这东西的存在。
谶纬之风大兴,还是在汉朝的时候。那会儿光武帝刘秀在南阳龙潜,他的朋友,宛城大地主李通就劝他说:“我老爹李守在长安做官,他老人家是位业余天文学家,根据星历占卜,预言了‘刘氏当兴,李氏为辅’。”方士蔡少公也在到处宣传说:“刘秀要当皇帝了。”(那时叫刘秀的人非常多,相当于现在的“建军”、“国强”,并非特指。)
最神奇的是,有一本非法出版物《河图赤伏符》上说:“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斗野,四七之际火为主。”就是说二十八年之后,有一个叫刘秀的,要光复汉室河山。因为这个原因,王莽的御用文人刘歆专门改名为刘秀,希望这个预言能够应验在自己身上。
最后李通问刘秀:“现在天下乱象纷呈,你是不是也打算创业,建立个国家什么的?”
刘秀名如其人,非常忸怩地摇摇头拒绝了。他是个读书人,自幼家底殷实,不爱动粗,只想正常通经入仕。
刘秀有一句豪言壮语:“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颇能反映当时的心态。执金吾何物?只不过是巡行殿外,为皇帝警戒的中层官员;阴丽华呢,则是新野大地主的女儿。由此可见刘秀最初的志向,有点“农妇,山泉,有点田”的小农经济意识。
当然,按照史书的说法,刘秀最后还是没有抵挡住“天命”的滚滚车轮,当上了皇帝。
往后看,就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元末天下刀兵四起,混不下去了,彼时剃着光头的小朱一把鼻涕一把泪,在佛前拿着蓍草进行占卜前的祈祷:佛啊,指条生路吧。
留在寺院?不行!逃出寺院去谋生?还不行!
这位俗姓朱的和尚就这样陷入了两难,百般无奈,才犹犹豫豫、遮遮掩掩地提出第三种方案和佛祖商量:莫不是要我起事?佛祖大笔一挥——批准!
和刘秀、朱元璋一样,赵匡胤现在得到了上天的启示,他信心满满地继续往北方去,参加了当时后汉的军队,他的领导叫郭威,小名“郭雀儿”,因为身上刺着两只小鸟的文身。
得到上天暗示的赵匡胤,是一个相当勇猛的士兵,总是像一把尖刀一样径直刺入敌人的心脏,就算在极端的劣势下,他所表现出来的强悍意志力与战斗力都值得所有的人钦佩。
攻打寿州城的时候,赵匡胤率领手下,不用护甲,坐皮筏子跳进护城河冲锋,瞬间密集的箭雨遮天蔽日,这些箭支不光数目多,而且粗大锋利,如果不是一名叫张琼的小兵舍命挡箭,我们的香孩儿早就成死孩儿了。
这种勇猛使得他频频在周世宗视野里出现,并迅速得到提升,很年轻就得到了节度使的位子。节度使级别很高,但在当时并不像唐朝时那样威风了。因为吸取了唐朝藩镇之乱的教训,五代之后,朝廷将兵力都吸引到禁军来,由皇帝亲自掌管。
无论如何位高权重,如何想象力丰富,赵匡胤当时大约也没料到,日后他会成为王朝的主宰,老板拼命打下来的天下,会完好无缺地奉送给他。
他的老板周世宗柴荣,可谓不世出的英雄,此人不光勇猛精干,而且警惕性很高,他打仗的不要命程度比赵匡胤有过之而无不及,完全不把自己当作万乘之尊。

第一章 从一位神仙说开去(4)
从后来赵匡胤的只言片语,我们也能体会到柴荣的威力。
赵匡胤登基后,特别喜欢微服私访,有人劝他说这样不安全,赵匡胤回答说:“天子之兴,是天命所在。以前,周世宗见到诸将中有方面大耳之人,就疑心其有天子之相,动辄杀之。我终日在他身边,却没有受到伤害,就是这个原因。”
另外,据说有一次,柴荣喝了不少,忽然指着赵匡胤说:“你这厮,方面大耳,皮肤黝黑,似乎有当天子的模样!”赵匡胤吓得够呛,急忙痛哭流涕,用无比肉麻的话语表示忠心,这才得以无事。
在柴荣手下做事,是一件很有压力的事,不过赵匡胤也算获益不少,他从柴荣这里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柴荣从一个毫无军功的继承者干起,只用了很短时间就将朝廷内外料理得服服帖帖,令赵匡胤叹为观止。
树立起绝对权威之后,柴荣将马鞭一挥,指向北方那个遥远的梦想——*契丹,收复幽燕!
这一片土地从中原分割出去,已经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了,要从一个踊跃要求当别人儿子的皇帝说起,此人会在后面作为反面教材提到。
没有人会否认柴荣的强悍,但是早在千年之前,有一个骑着青牛过函谷关的老头就说过:物极必反,过于强壮的东西,最容易折断。天下最柔软的是水,但其实,水是世上力量最大的。
柴荣的强悍,在自然规律面前同样弱不禁风,在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即将与契丹国王决战之前,他病倒了!几天之后,他坚强的意志终于抵抗不过肉体的痛苦,下令撤军,离开那个不祥之地——病龙台。
当初,听说柴荣要来*,幽燕之地的老百姓难免惊慌,凑在一起闲聊,有人说:“大家不用担心,天子姓柴,幽州为燕,燕者烟火也,柴送进了烟火,那还能存活么?”
更神秘的是,柴荣自己也有感觉。他还是平头百姓的时候,曾梦见一个神人拿着金黄的大伞和一卷《道经》赐给他。可就在前几天,神人又来了,向他索要金伞与《道经》。柴荣呼哧一下从梦中惊醒,满脸汗水地对近侍说:“吾梦不祥,岂非天命将去耶!”
非但夜梦不祥,在北征归途上,又出了一段小插曲,更让柴荣心惊肉跳!
柴荣在批阅四方文书时,得到一个牛皮书囊,里面有块木牌写着“点检作天子”。这里的“点检”说的是一个官职——殿前都点检,是掌管禁军的朝廷要员。当时担任这个职务的,是柴荣的姐夫张永德。
历来史学界对这块木牌的由来众说纷纭,怀疑的焦点,就放在李重进和赵匡胤身上。
李重进是柴荣的前任郭威的亲外甥,战功赫赫,勇猛非凡。李重进最不喜欢的人之一,就是时任殿前都点检的张永德,李、张二人互相看不对眼,不停地打对方的小报告,所以说李重进派人偷偷放这么一块木牌,用来陷害都点检张永德,完全是有可能的。
至于赵匡胤,因为他是事后最大的受益者,所以被怀疑也实属正常,人们都猜测他是为了急于摆脱上司张永德,才要拉他下水。
不管这块牌子是谁做的,总之在周世宗夜梦之后,“不豫”之际,得到这样一个东西,自然是相当的晦气。
柴荣并不是糊涂蛋,很容易想到是有人陷害张永德,但请不要低估迷信的力量,正如我们前面所说,历来皇帝登基,都必须有这样预言式的图谶,否则你都不好意思坐那个龙椅。汉高祖刘邦脸皮够厚吧,还不是炮制了“高祖斩白蛇”的故事来配合群众的趣味。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一章 从一位神仙说开去(5)
回去之后,周世宗立刻罢免姐夫张永德,把他赶出去当节度使。
历史再一次显示了它的吊诡——赵匡胤被任命为殿前都点检,木牌说得一点不错,这个赵点检竟然真的当了皇帝。周世宗唯有在九泉之下扼腕叹息而已,天命好大啊,将人盖得严严实实,躲来躲去,还是被砸个正着。
更诡异的是,这个木牌非但这一次言中,而且还可以二次利用。赵匡胤当皇帝之后,任命他的弟弟赵光义担任殿前都点检,民间就传言说:“点检做天子,莫非又是一个天子?”果然赵光义也位登大宝,不过这是后话了。
赵点检能够上位,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柴荣信任他,而且知道他是个外人,没有深厚的背景,造反概率较小。
那时候人们普遍相信“龙生龙,凤生凤”的朴素血统论,皇帝亲戚造反的成功率要远远大于老百姓,因为他们身上流淌着“龙族”的血。
这也就是为什么刘秀和刘备都要宣称是刘邦的后代,这样干起活来才理直气壮,有了无穷的精神力量,下面的人也觉得有盼头。
由此可以看出,在适当的时机,劣势有时候能够转化为优势。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再插一段话:在唐玄宗时代,口蜜腹剑的李林甫当上宰相之后,一心专权,为避免相位遭到威胁,强烈建议皇帝任命胡人担任节度使,因为胡人不通文墨,所以即便立下盖世奇功,都不可能入相。
于是大字不识、爱跳胡旋舞的安禄山迅速得到重用。安禄山外表憨厚,又会说一些貌似天真质朴的话,所以皇帝始终不信他会造反,反倒无比信任,将天下大部分兵马交由其掌管。这也是一个化劣势为优势的例子。
赵匡胤这样捡了便宜,成为柴荣临终托孤的大臣之一。
少帝只有七岁,所以务必选择那些忠心耿耿的人来托孤,文人方面是宰相范质、王溥参知枢密院事,宰相魏仁浦兼枢密使,武臣方面则托付给韩通和赵匡胤。
值得注意的是,派侍卫亲军都指挥使李重进率领所部赴河东,防御北汉,其用意很明显:怕他不服小皇帝,起兵造反。
做完这一切,周世宗如释重负,忽然之间无比疲倦,他觉得有点不妙了,力不从心的感觉第一次涌上心头,看来不单是天命保不住,可能性命也要不保了。
五年,这短短五年来,戎马生涯殚精竭虑,过早消耗了他的元气,现在人事安排停当,他该好好睡一觉了。不料,还有人上书打扰,说对人事安排有点意见。是右拾遗杨徽之,他说赵匡胤不适合统帅禁军,言下之意,这个人靠不住。
柴荣想了又想,小心行得万年船,为江山社稷和年幼的儿子打算,又补充下了一道命令:军政主要归韩通负责。赵匡胤暗自捏了把汗,心肝噗通通直跳:差一点职位不保。
显德六年(公元959年)六月,五代最英明的皇帝之一,三十九岁的周世宗,终于安心离开了,带着他“十年开拓天下,十年养百姓,十年致太平”的宏伟蓝图,从历史的天空黯然滑落。
他这个“三十计划”,其实也是有来历的。世宗手下有个大臣叫王朴,精通天文星象与算命,世宗曾经问过他:“我还有多少年的岁月?”王朴面色凝重地回答说:“陛下用心,以苍生为念,天高听卑,自当蒙福。以我浅薄的才学来推断,三十后的事情不好说啊!”
世宗以为自己还有三十年的时间,所以才豪情顿起,说:“若如卿言,寡人当以十年开拓天下,十年养百姓,十年致太平,足矣。”但实际情况是,世宗从即位到晏驾,在位五年余六个月,五六乃三十之数,王朴所谓三十,乃是委婉的说法。

第一章 从一位神仙说开去(6)
王朴是先于周世宗去世的,赵匡胤对这个人始终也敬畏三分。直到他称帝之后,有一次路过功臣阁,忽然风吹门开,里面王朴的画像迎风摇摆,宛如活人迎面走来。赵匡胤悚然变色,急忙整理衣冠肃然鞠躬,并告诉左右侍从:“倘此人在,朕不得着此袍!”
世宗驾崩后,七岁的周恭帝柴宗训即位,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新皇帝上任,对将相大臣们加官晋爵例行赏赐,大家也都安分守己,老老实实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赵匡胤领归德节度使,仍然兼任着都点检。
在这个短暂的权力真空时刻,赵匡胤仔细分析局势,结论显示,不能再等了,那些令他敬畏的人,不管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都管不着人间了,他必须有所作为,才对得起上天的屡屡暗示。
·0··0·但是他能怎么样呢?周世宗说得很明白,军事统归侍卫司复都指挥使韩通负责,自己所兼任的都点检形同虚设。
《易经》上说过“潜龙勿用”,在你的力量还不足以“龙飞九天”之时,最好安分守己。走吧,先到自己的工作单位归德府(河南商丘)去报到。
当然,按照惯例,家人都留在京城里,你可以把这理解成福利,也可以看成是人质。
人虽然走了,但是势力不减,地下活动在悄悄进行着……
这也要怪周世宗自己,选择韩通是看中了他的忠诚老实,但是韩通性格上有缺陷,作为后周实际的军事掌舵者,韩通并不精通吏道,“精明敏锐”的基本素质他并不具备,周世宗看走了眼,选错了人,付出的代价是极其惨重的。
没过多久,禁军两大部之一的殿前司里,慕容延钊被任命为殿前副都点检,王审琦担任殿前都虞侯,殿前都指挥使换成了石守信……另一方面,在侍卫司,袁彦出任保义军节度,好消息是升官了,坏消息是被赶出了禁军,据说他和赵点检关系不妙。
这些潜移默化的东西,引起了一部分人的警觉,包括后周军事第一人韩通的儿子韩微,他是个悲剧角色。
韩微智谋过人,只不过小时候得过病,落下了驼背的残疾,被人送了个不雅的外号“橐驼儿”。他早就发现了赵氏集团的行为,力劝父亲出手制止,不料韩通这个莽夫(外号很形象,“韩瞠眼”)大大咧咧摇头说“NO”,他认为赵匡胤还没有那么大的能量。
韩通有自己的道理:我是军事一把手,而赵匡胤现在在禁军中并无实际权力,人在外地当节度使,一家老小都还押在京城,他有胆量起兵么?
另一个人,殿中侍御史郑起,也曾上书首相范质,指出赵匡胤一伙正在进行阴谋活动。范质的反应和韩通一样,认为天下太平,大家最担心的坏孩子李重进都老老实实去扬州当节度使了,一个根基不深的赵匡胤,能翻起多大浪花?
另据有心人考证,当时因为对于一个叫王著的读书人不满,赵匡胤和范质曾合谋,扣下了世宗任命王著为宰相的遗诏,这件事的默契无形中增进了二人的感情。再加上赵点检豪爽仗义,颇能笼络人心,范质不会怀疑他,甚至会帮助他,前面说到的人事变动,难保范质没有出力。
公元960年元旦,后周君臣正聚在京城庆祝新年,大典进行到一半之时,忽然接到北方边疆的镇州、定州飞驰急报,契丹人联合北汉突然袭击,要朝廷立刻派兵增援。
大家喜气洋洋的脸立马凝固,心脏剧烈跳动,大臣们忍不住七嘴八舌开来,讨论应对之策……

第一章 从一位神仙说开去(7)
这一天的到来是早晚的宿命,五代军事部署的弊端就体现在这里,“实中虚外”的结构,导致中央的军事力量最为强大,各个藩镇都无力抗衡,换言之,禁军乃是“心腹之患”,各地藩镇则为“肢体之患”。
这固然保证了京城安全,但缺点是,大型的战役都需要禁军出马增援,极易引起动荡。
这群人中间,有一个人的心脏跳动尤为剧烈,不过他不是慌张,而是激动,他长出一口气,暗想:“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
他就是“凑巧”在京城的赵点检。朝臣们讨论的结果是:韩通不能走,京城的安全要保证;李重进在扬州,距离太远,时间上来不及。所以,慌作一团的文臣们达成共识:赵匡胤,人民信任你,把禁军的大权交给你!
赵匡胤估计乐得腿都软了,一切都在按照计划完美进行着。
他要造反,必须解决以下三个问题:第一是拿到军权,而且必须是英勇善战的禁军;第二是要把那些拥护后周的人压制住;第三就是找到合适的人来拥戴自己,总不能自己厚颜无耻地跳出来说:“同志们,我要当皇上,你们拥护我吧!”
现在借着北方军情,把韩通的军权拿到手了,走出京城之后,“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也不怕那些忠于后周的人了,可谓一箭双雕。
至于第三个问题,自然有人帮他解决,否则自己这么多年辛苦结交培植的党羽岂不成了废物。
临危受命的赵匡胤开始召集幕僚开会,进行作战部署。带上侍卫马军都指挥使高怀德、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张令铎和自己同行,当然侍卫步军的虎捷左厢、右厢都指挥使张光翰与赵彦徽都包含其中。
这个布局值得玩味:高怀德目前看来貌似中立,张令铎出了名的仁厚忠诚,便于控制,再加上张光翰与赵彦徽这两个铁哥们,局势绝对是在掌控之下。再对比一下京城的留守人员,殿前都指挥使石守信,殿前都虞侯王审琦,关系好得不能再好,一切都昭然若揭!
好了,一切准备妥当,这就打算开拔行军。
但是按照中国传统哲学的辩证思想,两峰之间必有一谷,又说“否极泰来”,想要享福可以,黎明前的寒冷和黑暗,需要你以莫大的勇气和运气来度过……
风向变了!
流言像长着翅膀的乌鸦一样,在京城大街小巷来回流窜,不住念叨着一句魔咒:出兵之日,便是点检做天子之时!
如果这是一部小说,我们完全可以怀疑这只报信的乌鸦就是周世宗的鬼魂化身,因为只有他当初看过那块木牌。很遗憾这不是小说,所以流言的兴起肯定有它必然的原因,也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发挥作用了。
在纷乱复杂的表面现象下,历史有它清晰的政治文化规律。五代十国是一个典型的弱肉强食的时代,那时候流行的价值观是有奶便是娘,谁给的钱多就跟谁混,不存在忠心与否。
举个例子:当初后唐末帝李从珂造反,闵帝派兵去征讨他,为了鼓舞士气,闵帝亲自到国库给当兵的颁赐银绢物品。这批大兵乐开了花,身背赏物浩浩荡荡,在路上扬言说,到凤翔应该再弄一份。
李从珂一看这些当兵的打仗就是为了致富,便劝说他们:“如果我得了帝位,你们的赏赐会更加丰厚。”于是,为了发财致富,众人纷纷倒戈。
等杀了闵帝之后,李从珂登基后发现,京城国库已经空无所有,但李从珂哪里敢食言,只能从民间大肆搜刮孝敬兵士,但是这帮大兵依然不满意,抱怨说:去却生菩萨,扶起一条铁。

第一章 从一位神仙说开去(8)
在这种特殊的政治气氛下,当兵的胃口越来越大,时不时会怂恿自己的主帅造反,如果主帅不配合,甚至会危及生命,这些例子我们后面会陆续提到。
远的不用说,开封城里有点年纪的人大概都还记得,后周太祖郭威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吧!
就在不久之前的公元950年,后汉重臣枢密使兼天雄军节度使郭威,同样是接到边报,被即位不久的小皇帝刘承祐派出去防守契丹。
趁着郭威不在京城,这位心理敏感脆弱据说患有癫痫的皇帝,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
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派十几个兵士瞬间斩杀了他父亲留下的三位顾命大臣,说这几个老家伙图谋造反。
其实最直接的原因是,小伙晚上睡觉时,听到宫墙外作坊间有锻铁的声音,就一直怀疑有人要谋杀他。再加上这几个大臣跋扈太久,立个皇后自己都不能做主,甚至死了之后都还不许追认!
这几个号称精明强干的大臣,大概无论如何都猜不到,自己会死得如此没有技术含量,如此简单粗暴。
刘承祐一击得手,觉得搞政变夺权实际上并没有那么难,于是再次下令,诛杀三位权臣的亲信和家属,还有重兵在握、正在外地打仗的郭威。
现在我们可以看出来,刘承祐是一个年轻的“左派”,信奉盲动的经验主义,他做事情不需要繁琐的决策过程,一拍脑袋一个主意就冒了出来,这种决策方法虽然不科学,但是历史上也不乏天才之作。
只不过,刘承祐不是天才,鲁莽也不是勇敢,因为他忽略了最要紧的一点——自己的实力。
接到诛杀郭威的密诏,小皇帝的舅舅李弘义忍不住摇头:这孩子是不是嗑药了?怎么谁都敢碰。
事关重大,他不用掂量也知道如何选择,急忙快马加鞭,通知了侍卫步军都指挥使王殷,王殷带着密诏,十万火急赶往郭威处。
对于这件事,郭威肯定是有预感的,所以他没有过多的惊慌,采用属下谋士的建议,将诏书中要被诛杀的人名换成了自己的几位重要下属,然后十分悲伤地拿给他们看。
这一招果然轻易奏效,那些把脑袋系在腰带上的将军们一看皇帝如此忘恩负义,刚一登基就准备清理门户,全部勃然大怒,不用郭威出面号召,大家主动要求回去收拾那个小混蛋。
军队就此被煽动起来了。
郭威还在犹豫,他实在不想走出最后那决裂的一步!
在路上经过反复斟酌,他通过奸细给皇帝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绵里藏针的信,意思说:见好就收吧,我不会反叛你,请你也不要把事情做绝。
刘承祐和他的另一个舅舅看到这封信后,行动也很迅速——立马派人杀了郭威留京的全部家属,这就是为什么郭威要传位给内侄柴荣,因为他没有儿子了。
无论我们怎么分析,都说不通刘承祐这样做的策略所在,原因可能只有一个:他被第一次的成功所迷惑,也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所以忽略了郭威手里的几十万重兵。
盖棺定论来看,郭威是个厚道人,人品不差,但是这一次被灭族,厚道人也发怒了,他命令回师京城,同时允诺,攻破开封之后,大家可以尽情抢劫一旬。
物质刺激是最强劲的发动机,这一点,从郭威破城的速度和力度就能看出来,很快,混账皇帝就莫名其妙地在荒郊野外被搞死了。
倘若郭威就此登上皇帝的位子,此事就失去了传奇性。郭威没有,他相当沉得住气。

第一章 从一位神仙说开去(9)
郭威出面请皇太后临朝听政,然后册立老皇帝刘知远的养子,也就是刘承祐的兄弟刘赟做皇帝。本来,听到郭威进京,河东节度使刘崇就很不高兴,因为论起血缘关系,老皇帝刘知远是自己的堂哥,当初看到刘家的江山眼看要姓郭了,他按捺不住,准备出兵了。
忽然之间,喜从天降,自己的亲生儿子刘赟被大家推举为皇帝!
刘崇首先是极度地兴奋,然后也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老郭不错,实在人。于是,他静静在家里等着老太师冯道接自己的儿子进京赴任。
这冯道,就是后世民间俗称“不倒翁”的那一位,自称“长乐老”。此公既然有本事历经五朝,三朝为宰相,一朝为太傅,一朝为太师,在惊涛骇浪之中可以闲庭信步,经验不可谓不多,眼光不可谓不毒。
冯道对郭威的心思洞若观火,出发前暗自叹息:老夫我一生不说谎话,如今却要去撒一个弥天大谎。
郭威此举玩的什么猫腻?冯道要说什么谎话?
我们稍稍分析一下当时的局势吧。因为前面说过的血统论,皇室人员是最有资格继承皇位的,当时皇家旁系里,有三个人实力最强:河东节度使刘崇,忠义节度使刘信,以及武宁节度使刘赟。
倘若郭威一入城就称帝,这三人肯定要合力发兵*,那时候胜负未卜,就很危险了。
所以郭威此举先稳住刘崇,再将刘赟“调虎离山”,据说这刘赟也是个忠厚之人,死得冤枉。
这边新皇帝在路上,那边郭威又挥师出发,再次防御契丹。
不过这一次走得很慢,超出常规地慢。读史到此处,往往不由替郭威着急,很显然,他刻意放慢行军速度,是为军士们提供足够的考虑时间——你们慢慢想,还有什么没有做到位的,哪里不对劲?
在漫长寂寞的行军途中,逐渐有人开窍了,大家没事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商量:新皇帝就要来了,是被我们搞死的那个混蛋的兄弟……我们在开封烧杀抢掠,也是犯法的……这下和刘家翻脸,他们掌权之后……
大家互相看看,娘咧!祸闯大了!
于是,再次开拔出发之时,军士们却鼓噪起来,他们开始消极怠工、*请愿,军队最可怕的哗变发生了!郭威却不慌不忙,把自己关在民房里默不作声,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
这不成,当初你带领我们攻打开封,承诺我们抢劫,现在命悬一线,你却装作没事!
众军士搬来梯子番强窜进屋里,后面是密密麻麻声援的弟兄们,将民房团团围住,他们嘴里喊的都是同一句话:“侍中当皇帝!”
郭威很无奈,反复推让,说时迟那时快,一名训练有素的士兵眼疾手快,伸手扯下黄旗,分开人群扑上前,不由分说将郭威裹住!
新皇帝诞生了!虽然黄袍简陋了一点。
众人心头的一块石头也都落了地,自己的小命算是保住了,而且拥戴有功,这简直比打了胜仗更令人欣喜,风险大,回报也相当丰厚。
这时候大家才反应过来:郭威第二次带兵出来,就是为了等待这一刻,否则在京城办事会有很多无谓的麻烦,还有其他的武装力量阻挠。
纵观郭威登基的全过程,客观来讲,是“半推半就”的,是被小皇帝逼急了的无奈之举。不过他的那些谋士确实不怎么样,完全不能体会领导的本意,领悟力差,而且没有前期准备,缺乏现成的黄袍就是明显的失误。
相对而言,赵匡胤的登基,准备得有点太充分了。

第一章 从一位神仙说开去(10)
现在开封人民结合本朝太祖的经历,看出了赵匡胤谎报军情的企图,所以人言汹汹。如果那块牌子当时真是赵匡胤自己放的,现在他估计得后悔地打自己几个嘴巴,出来混,真的是要还的吗?
张永德因为那块牌子丢了位子,自己该不会也因为坊间谶语断送了谋划良久的前程吧?他苦苦思索,来回在院子里踱着步子……
不知不觉就踱回了自己家,哀叹说:“外面人说话太不负责了,都说我要造反,我该怎么办呢?”
这时他的妹妹正在厨房做饭,听到这一声叹息勃然大怒,提着擀面杖冲出去,抡圆了,收拾她贵为高级将领的哥哥,一边打还一边训斥说:“丈夫临大事,可否当自决,来家内恐怖妇女何为耶!”
赵匡胤遭到痛打,脑子似乎开了窍,历史上没有记载他和谋士是否经过了商量,这种犯忌讳的事当然不敢讲。我们可以猜测,经过大家研究之后,赵匡胤决定兵行险招,来个富贵险中求,拜访军事统帅韩通,把话说清楚!
我辛辛苦苦带兵出征,背后还有人不停地捅黑刀乱放火,搞得我心哇凉哇凉,政府要为我做主啊!
当然,在这之前,赵匡胤还是做了一些工作,比如正月初二先派慕容延钊领兵先行出发。为什么?关系虽然很铁,但是慕容年纪和资历都比较老,在军中有威信,事先没有和他通气,关键时候翻脸不好应付。
韩通对赵匡胤的到来并没有感觉特别的意外,以为这只是例行的辞行,两人握手说了一些不痛不痒的官话,韩通叫赵匡胤放心:我们信任你。
悲剧人物韩微再次力劝自己的父亲借此机会干掉赵匡胤,又被很干脆地拒绝。
韩通当然知道民间的传言,但是他太自信了。
这一幕很像鸿门宴,赵匡胤走出韩府,不知道脊背上出了多少汗。他抬头看看一晴如洗的青天,经历过了风雨,该看到彩虹了!
正月初三,赵匡胤统领大军北上,一路上队伍秩序井然,秋毫无犯,京城老百姓眼看大军的旗帜消失在远方,这才松了口气。
随大军一起出发的,当然还有以赵普为核心的幕僚集团,陈抟老祖的预言再一次发挥了威力:“非渠不能预此席!”
大军行进途中,有一位殿前司军校苗训开始散布“反动”言论,说太阳上还有一个太阳,二日黑光磨荡许久。我们知道,太阳历来都是皇帝的象征,很多皇帝出生之前,他老娘都会梦见太阳飞入腹中。
所以苗训的意图很明显:改朝换代迫在眉睫,有新天子要出世了!此人跟随道士王处讷学过星相,也算师出名门,所以在军中颇有一些信徒,引得议论纷纷。
王处讷,河南洛阳人,史载年少时候有老人到他的房舍,煮洛河的石头如面,令他服食,告诉他:你天性聪悟,以后当为人师。王处讷也曾梦见天人手持巨大的镜子,里面星汉灿烂光芒闪烁,剖开他的腹部放进去,一个多月尚觉得心口疼痛。
有了这样神奇的梦境,不久之后,王处讷就开始留意星历、占候之学,深得其中精髓。有一次周世宗因为旧历差错太多,就让王处讷修改,改好了还没有呈上,这时令赵匡胤胆寒的王朴也献上自己做的《钦天历》。
王处讷私下告诉王朴说,你这个日历目前尚且可用,但是精确度有限,日久肯定会出错的,并且指出王朴的失误所在,王朴甚为叹服。
苗训既然是天文学家王处讷的高徒,自然不会信口雌黄。随后赵匡胤的幕僚楚昭辅也抬手指天,告诉众人天意有归,授命有兆,新天子已呼之欲出了。

第一章 从一位神仙说开去(11)
煽动起众人之后,当晚大军到达陈桥驿,人心已经激荡不安,一股莫名其妙的情绪在军中迅速蔓延开了。兴奋,激动,还有略微的恐惧,所有的人都好像面临着一场豪赌,大家搓着手,不知道该不该出手押牌,押下去,搞不好诛灭九族;不押,但是金光大道在召唤……
赵普手下的那帮谋士不是吃干饭的,大军一安营扎寨,他们就开始四处活动,煽风点火,很快中高层将校的情绪都被调动起来。
很显然,这些人当兵纯粹就是为了在乱世中混口饭吃,祖上积德的话,没准还能弄个官当一当,搜刮一点民脂民膏,谈不上什么崇高理想。
现在主上年幼无知,你在前方拼死拼活,又有谁能知道呢?不如自己策立新天子,荣华富贵唾手可得。
五代十国这种事情上演得太多了,限于篇幅我们不能详述,其实被部下拥立成功,到赵匡胤这里已经是第四个了。宋太祖之前,有前面提到的周太祖郭威;郭威之前,有后唐末帝潞王李从珂;李从珂之前,有后唐明宗李亶。
既然大家的路数都如出一辙,随便找个样本抄袭一下就行了。这些将校们的意见初步形成后,由都押衙李处耘反映给赵光义和赵普。
赵普佯作吃惊,说策立天子事关重大,不可草率行事。他又试探提议:现在外寇压境,要不咱们先去打契丹,把他们击退了再回来商量这件事?
诸将哇哇大叫,强烈反对这个愚蠢的方案。将士们虽然鲁莽,但也知道造反这种事属于典型的“一不做,二不休”,要干就一条道走到黑,否则就缩起脑袋不要叫嚣,历史上血淋淋的教训还少吗?
“儿皇帝” 石敬瑭还是河东节度使的时候,有一次出去打猎,忽然有人不识抬举簇拥过来且高呼“万岁”, 石敬瑭吓得屁滚尿流,当时还没有认耶律德光这个干爸爸当靠山,哪敢显山露水。虽然心里想得要命,但为了皇帝不生疑,他也只好当场斩杀了倡导者李晖等三十余人。
估计石敬瑭一边下令,一边心里流泪:弟兄们的好意心领了,但你们咋不按套路出牌呢?事先也不打个招呼,这不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嘛!
再有就是后唐明宗时大将符彦饶,当时任汴州马步军都指挥使,天成元年,发兵三千镇守瓦桥关,控鹤指挥使张谏犯上作乱,杀害了权知州高逖,领兵迫使符彦饶为帅。
符将军将门虎子,什么场面没见过?但是目前情况特殊,如果拒绝的话,肯定会被灭口。于是装作心花怒放,点头说:“好,很好,非常好。要我领导你们没问题,有一点,不要烧杀抢掠,明天在南衙咱们按正规礼数来举行仪式,形式主义是个宝,这样才名正言顺。”
次日,张谏高高兴兴带人前来,岂料,符将军早就联合拱衙指挥使庞起,伏兵衙内,将这一班四百余人全数歼灭。想这张谏也是脑袋被某种动物踢过,当皇帝哪有犹犹豫豫的道理,有实力有预谋的,早就迫不及待了,故意推托者,绝对有阴谋。
言归正传,为了避免拥立不成反遭杀身之祸,将士们执意要求现在就策立太尉(赵匡胤)做皇帝,一刻都不能耽搁了!
赵普看火候差不多了,才说了一些冠冕堂皇的话,中心思想就是你们不要骚扰百姓,防止那些节度使再次作乱,稳定压倒一切!安定人心,就是长保你们的富贵!
赵书记这一番话深入浅出,点出要害,随后,吩咐众将回去鼓动士兵,准备拥立劝进。另一方面和赵光义派快马入京,通知守城的石守信和王审琦等人,要他们做好应变准备。
外围工作部署就绪,这幕戏的主角呢?
赵点检这几天过得不错,并没有因为契丹犯边而增加自己的工作压力,他晚上多喝了一点酒,现在宿醉未醒,似乎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这真是一个奇妙的时代啊,有些人在梦里稀里糊涂就化作孤魂野鬼,有些人则莫名其妙成了九五之尊。
天刚蒙蒙亮,士兵们就聚集在赵匡胤营帐周围齐声高呼,声震原野。新科皇帝的弟弟和赵书记率领全副武装的士兵破门而入,将一件合体的黄袍“强行”披在赵匡胤身上。
在陈桥驿薄雾笼罩的拂晓,被人强行推上权力巅峰,此时的赵匡胤,会是什么表情呢?诡异的淡淡微笑,虚假的过分惊恐,或者睡眼惺忪浑身酒气……我们无从知晓。反正结果只有一个,他必须无条件接受。
太祖披着黄袍,被人扶上战马,众人喊叫着要回京城,先把位子稳定下来再说。
赵匡胤又发表了一番讲话,大意还是要遵纪守法,听我的话,我就当皇上,否则我就不干了。然后又说:“少帝和太后都是我们的老上级,那些公卿大臣也都是老同事,不要欺凌他们。历来帝王登基进入京城,都要纵容手下烧杀抢掠,我是不会允许的。事成之后,肯定重重赏赐你们,否则,就是灭族之罪。”
众人一听赵匡胤同意当皇帝,同时拜道:“谨遵号令!”
这是一次相当完美的策划,兵不血刃夺得皇权,从前虚无缥缈的预言,刹那间结结实实地变成了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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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免死铁券失效了(1)
悲愤的李重进一咬牙,决定干个体户。为什么说他悲愤?其实以局外人的眼光来分析,李重进确实有理由悲愤:当初进京表忠心都活活被拒,还要我怎么样?赵匡胤,是你逼的我!
就像《百年孤独》开篇第一句:“很多年后……”老宰相赵普回想起这一幕,肯定会发出会心的微笑,这是自己一生最为成功的作品。但是,有一个小小的细节,他始终觉得遗憾,如鲠在喉,那天他应该这样……
进入太祖营帐之前,他应该当着众人的面大声宣布:“为了拥立太尉做皇帝,为了不像周太祖裂旗为衣那样尴尬寒酸,我们连夜让村口的王裁缝赶制了一件黄袍,尺寸合适,价钱公道……”
这样的话,就再也不会有人怀疑这件事是早有预谋的。一招不慎,露出了破绽,遗憾终生啊。
赵匡胤自己并非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但是赵书记拥戴之功劳实在巨大,这些细节也就抹平拉倒,可有些人就令太祖耿耿于怀,比如说翰林学士承旨陶谷。
·0··0·却说回到京城,石守信得到消息,打开城门迎接新帝,随后安排少帝“禅让”。明火执仗抢了人家的位子,还要人家陪着表演“禅让礼”,礼教的虚伪于此可见一斑。
禅让是个非常严肃庄重的场合,有成套的礼数,但大家都太兴奋了,忘记了一个说重要就重要、说不重要就一文不值的玩意——禅让诏书!总不能让幼帝对太祖进行口头禅让吧?
就在众人面面相觑,总设计师赵普暗自懊悔自己失误时,陶谷扬扬得意地从袖子里抽出诏书,显示了自己的远见卓识和高瞻远瞩。
我们不止一次强调过,太祖是个实在人,他很讨厌这种自作聪明的做派。陶谷此举虽说为太祖解了围,但据记载“太祖由是薄其为人”,一是为他不忠后周,向新主争宠;二来肯定怪他泄露了此事早有安排。
陶谷文章号称宋初第一,却一直是翰林学士承旨,这个职位的待遇一般,所以他想辞去,但太祖不允许,跟他说:“此职有何难做,依样画葫芦而已,且做,且做!” 既不许罢官,也不进用。
陶谷一生的尴尬,都是被小聪明害的。所以,他无奈题诗曰:“官职有来须有做,才能用处不忧无。堪笑翰林陶学士,一生依样画葫芦。”太祖看后更不高兴了。
再回头说进城之前,赵匡胤派潘美通知城里的几位老同志:高层人事变动,请大家做好心理准备。
此时早朝尚未退,范质得到消息惊惧交加,抓住王溥胳膊急切地道:“仓促出兵,导致兵变,这是我等的罪过。”可能是因为太激动了,范质“爪入溥手几出血”。
韩通一看这几个知识分子,或惊慌失措,或面无表情,根本没有要反抗的意思,一言不发冲出宫门,去集合自己的部下。
所谓危难识英雄,周世宗确实看准了韩通这个人的本性,可谓知人,但他不该将军权交给韩通,不可谓善用。
韩通到侍卫司集合少数亲兵,集合起来能干什么?现在局势并不明朗,赵匡胤尚未出面,那就干脆去攻打他的办公室——殿前都点检公署。
不料石守信料到会有此招,早就埋伏在左掖门,韩通他们一露面,铺天盖地的箭雨刷刷飞来,人少势微,加上情势突变,韩通手下的几个兄弟顷刻四散逃窜。
《挥麈后录》记载,韩通在指挥攻打都点检公署的同时,听说赵匡胤临出发前曾嘱咐家人,让他们到佛寺躲避,于是派了一彪人马,企图活捉杜老太太。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第二章 免死铁券失效了(2)
想不到这寺内主僧守能虽是方外之人,政治立场却无比坚定,誓死保卫皇帝他娘的安全,组织弟子积极反抗,挫败了韩通手下,故太祖得天下之后对该僧无比照顾。
到守能八十岁死的时候,神秘地告诉弟子:“我乃泽州明马儿!”明马儿何人?五代巨寇,社会不稳定因素,恐怖分子之流!这件事被记载下来,大约也是太祖“天命有归,人心所向”的证据了。
如果此事属实,那么杜太后肯定就是在这一刻才得到儿子造反的消息的。这个女人在历史上露面本不多,留下的话语更是稀罕,但其彪悍程度令笔者(盖同为女子)无比汗颜。
听闻儿子黄袍加身,杜太后点头笑道:“我儿素有大志,今日来看,果然如此!”其自豪之情溢于言表,尽管当时尚未尘埃落定,外面还是乱哄哄一片。
杜老太的得意,就更加衬托了韩通的倒霉。
他被石守信的伏兵打回原形,又搞不定杜老太,只好孤身跑回家里,大概是要通知家人逃命,正巧遇上了命中注定的克星——王彦升!我们很难猜测,为何赵匡胤要派王彦升来完成这个特殊的任务,难道就是看中了此人的嗜血残忍,好将韩通一党一网打尽?
史书记载,王彦升性残忍多力,善击剑,号“王剑儿”。他看到刚刚跑回家还没来得及关门的韩通,双眼迅速变得血红,疯狗一样扑上去,遇到活物通通砍杀。顷刻之间韩府血流成河,韩通夫妇和三个成年的儿子被活活砍死。
用今天的观点来看,这个王彦升似乎心理有点扭曲变态,其嚣张跋扈远超一般正常人。同样是他,建国后做京城巡检,晚上巡逻竟然巡到了宰相王溥家里。(难道是因为王溥第一个归顺赵匡胤,让人感觉好欺负?)
王溥当然知道这个大名鼎鼎的瘟神,急忙起身迎接。王彦升大大咧咧说:“没事,巡逻累了,搞点小酒喝喝。”
王溥知道这厮的来意,磨蹭许久,方才不情愿地拿出白金千两,打发了他,心里却觉得十分委屈——这什么世道,都抢劫到宰相家来了。次日给太祖密奏一道,赵匡胤一看确实有点离谱,就打发王彦升到唐州做刺史去了。
王彦升后来又到原州做防御使,每有西人(西夏人)触犯了汉法,也不施加刑法,反而大摆筵席,召集部属前来饮酒。席间把那个犯法的倒霉蛋叫上来,一手端酒杯,一手撕下此人耳朵,塞进嘴里咔嚓咔嚓下酒!如此吃了几次,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因为王彦升夺杀韩通,使得本来温文尔雅的禅让出现了血丝,令太祖很不开心,所以下令对他“终身不授节铖”。
解决了韩通这唯一的反抗,赵匡胤身披黄袍,策马涌入京城,真正属于他的时代拉开了序幕!
在将士簇拥之下,赵匡胤登上明德门,命令众军解甲归营,自己则很低调地返回都点检公署,似乎从来没有黄袍加身这回事一样。
赵普等人却没有闲着,一会工夫,范质等旧臣一个个前来觐见,这是好听的说法,事实上,他们背后跟着的是一大群心潮澎湃的军士。
赵匡胤此时已经休息了一会,情绪也酝酿得差不多了,见到昨天的同事,今天的降臣,忽然之间泪如雨下,痛心疾首地说:“老板待我不薄,我今天被这些该死的大兵胁迫,真是惭愧,对不起苍天对不起大地……”
此时范质等人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境地:老赵说自己没办法纯属扯淡,我们才真的是没办法啊。马上就投降似乎不妥,再坚持坚持,脑袋恐怕就要搬家。范质几人正表情木然胡思乱想时,背后哗啦一声,罗彦环拔出宝剑捍卫他们的胜利果实,喝道:“我辈无主,今日须得天子!”

第二章 免死铁券失效了(3)
这才是秀才遇上兵,王溥打破沉默,第一个上前朝拜,施以臣子之礼,其次是范质,再后来……
赵匡胤现在不哭了,抓紧时间去崇元殿,接受八岁小皇帝的禅让。禅让之后,一切就都顺理成章,大家也都不再尴尬,心里舒坦了。
一个崭新的朝代——宋朝,就此登上历史舞台。这个名字源于赵匡胤的最后一个职务——归德军宋州节度使。
这一切得来似乎过于容易,赵匡胤这年三十四岁,距离他离家外出讨生活不过十余年的光景,从流浪汉到开国皇帝,他浓墨重彩地写下了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传奇。
心理学上说,人的性格是逐渐自我养成的,早年的经历直接影响着后来的行事风格。赵匡胤虽然不是一般人,但也不能例外。
入主皇宫之后,他肯定细细总结过自己成功的原因。这个问题他老娘杜老太也问过,赵匡胤回答得很是敷衍,说都是因为祖宗积德,我才能有今天。很显然,这是哄老太太开心的说法。
不料杜太后没那么好糊弄,一针见血地指出:你得天下,都是因为别人的江山在孤儿寡母手里,所以你才捡了便宜。所以“国赖长君”,你以后要把位子传给弟弟光义,然后再传给你儿子,才能永葆平安。
姑且不论老太太有没有说过此话,也不论对不对,自己得天下的原因,赵匡胤应该是比任何人都清楚,那里头的奥妙,只不过是两个字而已。
就因为这两个字,赵匡胤后来大刀阔斧实施改革,不厌其烦地制定了种种策略,才造成了宋代独特的治国风格,以及后世子孙的耻辱与遗憾。
到底是哪两个字?兵权!
宋朝是建立起来了,在旁人眼里,这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没准又是个短命王朝,几天就改了姓。
当时天下分崩离析,翻开地图,北有北汉和虎视眈眈的契丹,南方更不轻松,南唐、吴越、南汉、湖南、荆南、后蜀,密密麻麻全是割据政权。
在其位谋其政,以前不是自己天下,不操那个心,现在不一样了,周围这些个小国家,怎么越看越别扭,它们就好像某种皮肤顽症,时不时提醒你,要想舒服就挠一挠。
可是老赵现在腾不出手来,因为有人不服气,造反了!
谁不服气就先挠谁,新官上任还有三把火,何况能征善战的新皇帝。
首先跳出来的,按照我们前面的分析,应该是后周老皇帝郭威的外甥,那个凶悍跋扈的李重进,当时他连柴荣都不服气,何况你一个外人,应该是他吧?
错了,不知道什么原因,李重进这一次成了落后分子,反宋大旗先被昭义节度使李筠举了起来!
赵匡胤初登帝位就知道,这些节度使肯定心里不服,给他们各自发了诏书安慰,特地让李筠加兼中书令。
到目前为止,李筠都还算得上是一条好汉。他早年跟随周世宗南征北战,也算战功卓著;在潞州盘踞了这么多年,可谓根深叶茂,所以敢于私自征收赋税,敢于召集流氓无产者、逃犯之流入伍,威猛如柴荣者,有时候都拿他没办法,也只是在形式上下诏责问一下而已。
现在这个姓赵的小子篡夺了江山,竟然还派人下诏,显然是无视自己辉煌的曾经,李筠很生气,决定避而不见。
在左右侍从拼命劝告下,他才勉强跪下接收诏书,不过表情不那么美观,阴沉沉绿惨惨,浑似刷了劣质绿漆。
等传谕的使者上了台阶,走到酒席边上,还没有动筷子,就听到身边传来了诡异的哭声,是谁这么不识抬举,举国欢庆之时鬼哭狼嚎!哦,对不起,不知道是您老人家。原来是李筠,他表情十分痛苦,老泪纵横地面对着一幅画,哭哭啼啼。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第二章 免死铁券失效了(4)
画上之人,就是后周太祖郭威,李筠的老上级。
这下把李筠手下的一干人等吓得够呛:老头子活够了,大家还没有。急忙上前跟赵匡胤派来的人解释说,老爷子喝点酒就这样失态,您千万不要往心里去。
李筠的儿子李守节,是个深明大义的好青年,好几次苦苦劝告父亲,说赵宋现在兵强马壮,正想树个靶子来建立权威,咱们可不要往枪口上撞。
李筠沉思许久,就给儿子出了一条“妙计”:不如……你到小赵那里去看看他对我们有没有戒备。
李守节一听这话差点当场昏倒,严重怀疑面前这糟老头子是不是自己亲爹。但是好青年反过来又一想,去一下或许没有坏处,总比在这里闭门造车谋划造反要强。
现在我们已经看清楚了,李筠是个很奇妙的人,他的思路和一般人不一样,时不时会激发出一些创造性思维来。
北汉皇帝刘钧(刘钧就是被郭威所忽悠的那个刘崇的另一个儿子,郭威称帝之后,刘崇也称帝,是为北汉)曾给他送来一封蜡书密信,信上说:“听说你想要造反(天下人都知道了?),我对赵匡胤也不满很久了,咱们联合起来,结成同盟吧。”
李筠觉得这个提议不错,内心暗自点头,事实上他后来也是这样做的。
然后,他又把这封信上交给了赵匡胤!这下把赵匡胤搞糊涂了,这是*裸的挑衅,还是忠心耿耿的证明?李筠这是设了个迷魂阵啊。
其实误会了,李筠本人没那么聪明,首鼠两端、犹豫不决是他人格最鲜明的特征。
接收赵匡胤的诏书,却又公然缅怀先帝;紧锣密鼓准备起兵,同时又派自己儿子深入虎穴涉险;勾结刘钧造反,却又献上密书向赵匡胤示好……一直到后来,一边以臣子之礼参拜合作者刘钧,一边又口口声声说“忠于周室,不敢臣宋”云云。
一个拥有这样性格的人,他要是能成功,狗都会笑昏过去的。
李守节忐忑不安地站到赵匡胤面前时,他看到的是一个笑眯眯的黑胖子。胖子问他:“太子,你来干什么?”李守节立刻双腿发软,跪地以头作捣蒜状,说:“您何出此言,一定是有奸人陷害我父亲。”
赵匡胤微微点头表示知道,说:“我也知道你好多次劝谏,但是你爹那厮不听(老贼不汝听耳!),他派你来,就是想让我杀掉你,我杀你干什么?回去跟他说,我不当天子的时候,他怎么干都成;现在我当了天子,难道他就不能让着我点,给点面子好不好?”
赵匡胤果然仁厚,就凭这几句话判断,此人绝对不坏。
但李筠不是三岁孩子,说好话没用,现在,就算赵匡胤抱着他流泪哀求不要造反,他也停不住了,他在自己神奇的思想境界里扬帆远航,看到美丽的,天国……
我乃周朝宿将,和世宗当年也是称兄道弟的关系,禁军里面也都是熟人,大家一听说是我神奇的李筠,那肯定是喜不自胜,纷纷前来归降。
况且我还有两样撒手锏——爱将儋珪,一条长枪使得出神入化;宝马拨汗,日行七百,快如闪电。
你们这些知识分子闭嘴吧,别出那么多馊主意,我来了!
等等!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现在好像粮草不是那么充足,怎么办,偷还是抢?老流氓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又提出一个创造性的金点子。
他找到城里数一数二的高僧,此人信徒甚多,很有号召力。李筠跟僧人商量说:“现在我部队的给养有些跟不上,我给你跑个腿,化缘钱、粮各三十万,先存在我的库里,事后二一添作五平分,如何?”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章 免死铁券失效了(5)
该僧也是财迷,满口应承下来,有钱大家赚,合作出效益。
于是,和尚坐在高高的柴堆上宣称,不久之后就要*了,时日无多,要结缘要种福田的抓紧时间,过期不候,这下引来众人纷纷围观。李筠则在地下悄悄挖了一条通道,告诉和尚:“到时候你悄悄跳下来,从地道钻出来就好了。”
接下来,李筠带头和他太太前去参拜,将所有的家财都布施出去给圣僧。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很快众人疯狂捐钱捐物,几天之内就捐了六十万,超额完成任务。
李筠一看东西到手,立刻很不厚道地堵上地道,真的把和尚给焚了!
看看,李筠再一次施展了他神奇的“反复无常”神功,效果出奇地好。这个人能够位居万人之上,应该说还是有自己的独到之处。首先,他是个孝子,对母亲十分孝顺,每当暴怒将要杀人时,他母亲就在屏风后面呼喊:“听说你要杀人了,不能免除么?为我们积点福吧。”这时李筠就立刻冷静了,放了将要杀死之人。其次,他跟随后周两任皇帝南征北战,战斗经验比较丰富。不过吃亏就在于过分膨胀的自信,以及这个不久之后带来灭顶之灾的“神功”。
粮草备足之后,李筠正式开始了他的造反之旅。思前想后,他还是觉得有一点势单力薄,需要找个靠山。
这个靠山就锁定了第二个“儿皇帝”,曾经向他摇动橄榄枝的北汉刘钧。为了表达诚意,他派人将赵匡胤的监军——亳州防御使周光逊、闲厩使李廷玉绑了,送给刘钧做礼物,意思是说:我态度十分坚决,要一条道走到黑了!
紧接着,他派人干掉了泽州刺史张福,占泽州作为据点。
刘钧那边接到礼物立刻行动,亲自率兵赶到太平驿和李筠会合,李筠望穿秋水迎来了他的新主子,隆重地施以臣子之礼。
不过,当他抬头仰望,才发现这次会面是令人极度沮丧的,这才多久啊,北汉现在简直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兵士人少不说,而且面有菜色、无精打采的。
李筠很郁闷,聪明的自己还是忽略了一点:契丹既然认了北汉这个干儿子,不狠劲剥夺,难道还当独生子娇生惯养?这些年来,北汉已经被干爹蚕食得差不多了,几乎成了空壳子。
如果早知道如此,我还造这个反干什么?李筠开始觉得,世界不是自己最初理解的那样了。不料虎死不倒威,刘钧这个瘪三,仗着契丹洋爹撑腰,开始摊派:李筠你是我的臣子,那契丹也是你爹,以后要服服帖帖,跟我一起……
李筠的神功又开始发作,说自己生是周室的人,死是周室的——死人!不愿归顺契丹,搞得刘钧有点不舒服,不过还是封他为西平王,赐马三百匹。这个赏赐不是白给的,还派了个监军,来监视李筠是不是老老实实的。
赵匡胤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而且他知道,此战非同寻常,根据杀鸡骇猴定理,只要这个出头鸟被打死,其他的鸟,比如说哭哭啼啼的成德节度使郭崇,天天维修军器的保义节度使袁彦(就是一开始和他关系不妙的那位),以及护国节度使杨承信等,就很快会收起造反之心,老老实实做人,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首先奉命出征的是石守信和高怀德,接着是慕容延钊、王全斌由东路接应,目的只有一个:遏制李筠的进程,绝对不能让他西出太行!
此时李筠正率兵南下迎战,留下好青年李守节在老巢守候。双方在长平首次接火,因为太祖下了死命令,所以西平王的部下吃了点小亏,留下三千具尸体退守。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章 免死铁券失效了(6)
鉴于此战意义重大,不久之后太祖策马亲征,好让李筠死得心服口服。据说这里头有赵普的主意,他告诉太祖说,敌人以为我们国家初建,肯定不会主动出击,如果倍道兼行出其不意,肯定可以一举拿下!太祖深以为然。
途中山路崎岖,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石头,不利马匹行进,如果强行推进,很可能增加很多非战斗减员,赵匡胤就亲自用马匹搬运石头。皇帝亲自动手了,众人哪敢怠慢,一个个争先恐后搬运,一天之内,一条平坦大道就出现了。
太祖与石守信、高怀德会合之后,三军在泽州南部大败李筠数万人,有三千人当即投降,李筠只好退守泽州。这一战不算辉煌,值得一提的是,刘钧派来监视李筠的那个人被打死了,也不知道对李筠而言是喜还是忧。
危城困守,中国战争史上最典型的画面出现了。
城墙外面,宋太祖英气勃勃意气风发,史称“列栅围之”,说不好听一点,就是“瓮中捉鳖”,一副十拿九稳的胜利者姿态。
城墙里面,李筠正和一个女人在说悄悄话,这个女人叫刘氏,是他的侍妾。
刘氏忧心忡忡地问李筠:“城里现在还有多少马匹?”李筠说:“你一个妇道人家,问这个做什么?”刘氏说:“现在城门随时可能会被攻破,我们不如带着心腹火速突围,保住昭义,向河东求援,总比在这里坐以待毙强吧。”
李筠想想有道理,清点一下,居然还有千匹战马,于是,决定晚上突围。
不料边上有人说:“您再考虑考虑,现在做计划说得天花乱坠,一旦出城,难保没有人把你挟制住去投降邀功啊!”
李筠想想,也很有道理!
这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施展“反复无常”神功了。没有多久坏消息传来,龙捷使王廷鲁、吐浑留后汾州团练使王全德,这两个意志薄弱的家伙,从昭义过来投降了赵匡胤,李筠退路已断,死局既定!
六月,赵匡胤亲自指挥攻城,冒着箭雨飞石,加入敢死队,颇有当年周世宗亲征的气概!李筠眼看败局已定,只好自杀了!至于他是怎么死的,有的资料说“赴火死”,有的资料说“赴水死”,连死都这么含糊不定,真是个有特色的人。
罪魁祸首死掉了,赵匡胤继续挥师上党,好青年李守节虽然死了老爹,却也不敢怀恨在心,乖乖开门投降,得到了太祖的嘉奖。
太祖这一次声威大壮,一举拿下叛贼,立刻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可以设想,如果李筠久攻不下,四方诸侯恐怕就要闻风而动,局面就会相当糟糕。
事实上,已经有人这么做了。李筠刚举起旗帜,李重进就派遣心腹翟守珣去昭义镇联络,要联合起事。
不知道是李重进运气不好,还是李筠祖上无德(他老娘心眼不错啊!),两人的合作没有成功,这个所谓的“心腹”,一拐弯跑到新皇帝那里邀功,打小报告揭露了李重进。
赵匡胤一看形势不妙,马上对翟守珣许以高官,并重重赏赐,任务只有一个:尽量拖住李重进,以免造成遭南北夹击的被动局面。
李重进就这样失去了唯一的机会。
翟守珣则立功不小,后来平定李重进后,太祖遍寻不到此人,只能通过悬赏的方式找到他,提升为供奉官。
其他的节度使,就相对好对付一点。
成德节度使郭崇的手下辛仲甫劝告郭崇应该遵纪守法,顺应时代潮流,节外生枝基本上等于自寻死路,看看李筠的下场!郭崇思忖再三,接受了这个意见,对朝廷使者彬彬有礼,消除了赵匡胤的怀疑。

第二章 免死铁券失效了(7)
至于成天修缮兵甲的保义节度使袁彦,一看李筠如此不敌,也只好找了个台阶,当单枪匹马的潘美作为监军来宣他进京时,一刻不敢耽搁,立马收拾行李启程。
这些人都已臣服,为何李重进还是一意孤行,莫非他是三头六臂?
其实稍加分析就可以看出,赵匡胤一旦掌权,李重进的悲惨命运就已经注定,只是他缺乏敏感,以为拥兵自重就可以保得平安。一切都是因为他特殊的身份——和后周王室有十分亲近的血缘关系,而且“年长于世宗”,资格太老了,优势现在转化成了劣势。
赵匡胤刚登上帝位几天之后,就罢免了李重进的军职,得到消息的李重进即刻请求进京觐见。按说,这是地方节度使表示臣服的意思,但是宋太祖却高兴不起来,反而愁容不展,命令翰林学士李昉刻意推辞。
初登大宝,有人来归顺是好事啊,赵匡胤这什么意思?
其中的奥妙,恐怕只有李重进可以体味。他看要求觐见被拒,慌了神,愈加觉得不安,直觉上认为这次在劫难逃,就开始着手准备叛乱。等李筠那边起兵后,他本想联络一下,却被翟守珣坏了事。
现在赵匡胤腾出了手,于是下令将李重进从扬州调到平卢去,同时赐给他一块“免死铁券”。让一个节度使离开自己的地盘,特别是在这个君臣猜忌的敏感时刻,意图很明显:调虎离山,然后再“今晚打老虎”!
憨厚的“黑大王”李重进接到铁券,一时头脑发热,决定进京面谢圣上,被他手下死死拦住。幕僚们集合起来开会,分析局势之后,觉得没有别的路子可走了,于是扣留宋使,造反算了!
和李筠一样,李重进也想寻找一个合作伙伴,北汉太遥远了,而且刘均目前估计还没有从失败中恢复过来,那就就近寻找,南唐!
当时南唐掌权的是中主李璟,此人性格如何,从一件小事就能看出来。他曾经半开玩笑地问手下的著名词人冯延巳,说:“‘吹皱一池春水’,干卿何事?”因为这一句是冯的得意之笔,他这么问,大约是怀着嫉妒吧,如鲁迅所说,那简直是一定的!
冯延巳反应倒是不慢,回答说:“还是不如陛下您那一句‘小楼吹彻玉笙寒’来的高妙!”李璟就觉得很是受用。冯延巳你只会写实主义,老夫我还会通感,我儿子更厉害,“一江春水向东流”直压李杜!他满足了。
一个能写出这样诗句的皇帝,应该说性格上和赵匡胤之流的赳赳武夫是判若云泥,所以他接到李重进的求援信,想起李筠的惨败,大概也回忆起在周世宗时代被这个“黑大王”打得屁滚尿流的仓皇岁月。
李璟就很客气、很理性地回复说:此时不宜造反,最佳时机你已经错过,现在赵匡胤风头正劲,算了吧。别说是你,就算韩信、白起这种狠角色来了,也绝无成功可能。
悲愤的李重进一咬牙,决定干个体户。为什么说他悲愤?其实以局外人的眼光来分析,李重进确实有理由悲愤:当初进京表忠心都活活被拒,还要我怎么样?赵匡胤,是你逼的我!
赵匡胤得知李重进正式挂牌营业,立刻派“义社十兄弟”中的石守信和王审琦出兵*,还有一个李处耘也跟着,这几个人都是直接参与“陈桥兵变”的铁杆。相反,原来侍卫、殿前司的高级将领,基本没有参与。
这个布局一出现,我们就看出了赵匡胤的真实意图:他对李重进其实是心存忌惮,由怕而生恨!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章 免死铁券失效了(8)
以太祖的雄才大略,李重进自然无法相提并论,但是请不要忽略“资历”这东西,李重进在禁军中担任高级将领多年,和里面的将领熟悉得一塌糊涂,他当高级将领时,赵匡胤还是普通一兵。
赵匡胤担心的是,万一派一个他的旧日亲信去,阵前倒戈,那就太不划算了。
这也就是当初一口回绝李重进进京觐见的原因,也是畏惧他心怀叵测,在禁军中煽动事变。
难道太祖不能在李重进入城之后,埋伏一些亲兵,一举将其拿下砍掉?问得好!您觉得太祖是不是这样的人?来看一些具体的例子,答案就有了。
最初刚入主皇宫,看到宫嫔抱着一个小孩,赵匡胤就问这是谁的,回答说是周世宗的小儿子,赵匡胤问赵普怎么办,赵普面不改色说:“去之!”意思就是干掉,斩草除根。
身边跟着的潘美却默默不语,赵匡胤问起来,潘美才说:“如果我说杀掉,是有负世宗;如果说不杀,陛下又会怀疑我。”
赵匡胤点头说:“继人之位,杀人之子,这种事我干不出来啊。”当即又立下誓约:柴氏子孙即便犯了罪,也不许加刑处理,哪怕他们谋反,也只能在监狱里赐死自尽,绝不可在闹市斩杀,也不许株连亲属。
后来这个誓约更加具体化,被刻成碑文,放置在太庙寝殿的夹室内,每当新天子即位,就由一个不识字的内侍陪同,跪下来默默念诵。
这个誓约是国家级的机密,除了历任皇帝再也无人知晓,直到后来靖康之变,金人打开宫殿,方才发现这一闪烁着人性光辉的秘密。除了保全柴氏子孙,誓约还有其他两条,后面再讲。
所以说将李重进诱拐到京城干掉绝对不是赵匡胤的风格。赵匡胤什么风格?开宝元年(公元968年),皇宫修缮完毕,太祖坐在寝殿,命令将殿门全部打开,因为所有的门都在一条轴线上,所以一眼可以看出门外。
太祖见此情景,跟众大臣说:“这就像我的心,没有曲邪,人人都可以看到!”大有老革命家“撩开心肺给人看”的意思。实事求是讲,太祖没有过分吹牛,他生逢乱世,却具有完善成熟的人格,实属罕见。
问起赵普对此次南征*李重进的意见,赵普说,李重进所凭借的只有一条淮河,再加上一座孤城,他没有三国诸葛诞对士兵的恩信,却有袁绍的蛮横,而且外无救援内乏粮草,快打慢打都可以。不过,兵贵神速,快一点好。
那就快一点!
十月下旬,赵匡胤再次御驾亲征(还是不放心李重进的禁军老部下们),百官六军乘舟东去,一时间势不可挡,很快在十一月就攻下扬州,李重进和李筠的下场差不多,全家投火而死。
临死前,手下的人要杀掉那个上次来送铁券的陈思诲,李重进这一次倒很理智,大概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说:“我们都要死了,杀他有什么用?”
扬州城破之后,事情就有点狠了,李重进的哥哥李重兴,弟弟解州刺史李重赞,他的儿子李延福,以及数百名党羽,全部格杀勿论。等人杀得差不多了,赵匡胤才下诏:李重进的家属和部下赦免死罪,逃亡的也允许自首。
这是一道刻意迟来的命令,没办法,再仁慈的政治家,也必须有他残酷的一面。
古人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李重进恰恰印证了这句话,倘若他是一个软弱无能之辈,没有那么多的战功,完全有可能像那些后来“杯酒释兵权”的将领一样,过几年舒服的日子。
在《宋史》里,犯上作乱的二李和韩通并列为“周三臣”,韩通不用说是条汉子,绝对对得起柴荣在天之灵,但是李筠和李重进两人却并非真心要讨回公道,否则当初得知陈桥兵变就该立刻起事,何必犹犹豫豫,最终错失良机?
赵匡胤心明如镜,所以他对韩通一直是心存愧疚,后来,在开宝寺看到韩通与其子的画像,即刻令人抹去。
江山暂时算是坐稳了。


第三章 匡胤同志二三事(1)
打个比方来说,有一大汉饥肠辘辘,想找点食吃,他是番强跳入北汉刘均家里偷东西,还是在街上随便抢劫文弱书生李璟或者超级败家子刘的包裹,等吃饱喝足,再去招惹刘均?
平定二李之乱后,天下格局基本安定,太祖登高望远,看那富庶的南唐、南汉、后蜀,又动了心思。
权力这东西,上了瘾之后就很难控制,所以当南唐派冯延鲁(就是“吹皱一池春水”的冯延巳他弟弟)前来,太祖旧事重提,怒不可遏地说:“你们国主竟敢和我的叛臣私下交通,当我聋哑不成!”
冯延鲁辩解说:“陛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于是,将李璟那套说辞又搬了一遍:我们国主给李重进指了条阳关大道,他却酷爱钻牛角尖,没办法。
赵匡胤不由一怔,心道这厮口才还真不错。他一着急,实话就冒了出来,恐吓人家说:“我手下的人都劝我乘胜过江,把你们拿下,你觉得如何?”
冯延鲁还是沉着冷静,回答得十分稳重,有理有据:“李重进吹牛,说他一世雄杰,但是遇到英明神武的您,来不及转个身就被灭掉了,我们这样一个小国,哪敢抵抗?但是!有些小问题您还要考虑,我国有侍卫亲兵数万,是先皇亲手训练,发誓与国主同生共死,如果您舍得牺牲数万将士,也是可以的。而且大江天堑阻隔,风涛难测,如果进攻不能攻破城池,退路也被封死,结局嘛……”
·0··0·赵匡胤一听哈哈大笑,自我解嘲道:“开个玩笑而已,玩笑而已。”
是不是玩笑,鬼才知道,反正赵匡胤喜欢和人开玩笑,马上又来了一次!
冬十一月,风雪交加,街上几乎看不到行人,赵普下班后也准备早早休息,不料刚躺下,就听见急促的敲门声,正是赵匡胤,告诉他说:“我也约了光义前来,尝尝嫂子最拿手的烤肉。”
赵普满腹狐疑:堂堂帝国皇帝,冒着风雪前来,就为了一顿烤肉?
过了一会,开封府尹赵光义也急急赶来,三人吃着烤肉喝着小酒,好不惬意。几杯酒下肚,赵普话也多了起来,忍不住问道:“夜深天寒,陛下为什么还要出来呢?”赵匡胤叹息一声说:“哪里睡得着,除了我睡觉的这一点点地方,其他都是别人的,苦恼郁闷着呢!”
赵普这才恍然大悟,知道太祖有了新的想法,便不失时机出主意说:“现在南征北战抢地盘,是最好的时机,不知道您的意思如何?”
“太原,我想拿下坚固如铁桶的太原!”赵匡胤回答。
一听这话,赵普倒吸一口凉气,默默喝酒吃菜,良久才说:“这个超出了我的水平。”
赵匡胤立刻追问为什么,赵普还是沉默,被再三追问下,才慢吞吞说:“北汉就算是一攻而下,我们把太原城夺走,那就直接和那些虎狼之国接壤了,所有的边境压力都需要我们来承当。不如,暂时留下它,等把其他诸国拿下,它一点点大小,还逃得了么?”
赵匡胤又是哈哈大笑,说:“我正有此意,刚才是开玩笑试探你呢。”
这就是史上有名的“雪夜访普”,中国人在饭桌上解决问题的能力再次得到印证。这可不是一般问题,关系到帝国百年基业,也是刚刚建立的赵宋王朝能否坐大的纲领性策略。
和赵普开玩笑是真,和冯延鲁那个,只是一时兴起的试探而已。就在这一夜,帝国的三个缔造者取得一致意见:先取西川(后蜀),然后是荆广、江南,最后再收拾结有世仇的北汉。

第三章 匡胤同志二三事(2)
其实这不是什么新方案,其雏形是由赵匡胤最害怕的人之一——王朴提出来的,早先王朴给柴荣上了一个《平边策》,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事实证明,这个策略是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原因也很明显。打个比方来说,有一大汉饥肠辘辘,想找点食吃,他是番强跳入北汉刘均家里偷东西,还是在街上随便抢劫文弱书生李璟或者超级败家子刘的包裹,等吃饱喝足,再去招惹刘均?
答案很明显,吃柿子拣软的捏,更何况刘均还有一个黑社会背景的干爸爸——契丹!
但是,主动出兵打架不是闹着玩,这种事情要“师出有名”,莫名其妙偷偷出去把别人胖揍一顿,不符合国际道义,也会遭到同行耻笑。
所以,雪夜访普之后,赵匡胤最大的困扰,就是怎么堂而皇之地把别人的土地拿下来。
机会来了,建隆三年(公元962年),割据湖南的武平军节度使周行逢死去,他的儿子周保权即位,这个小孩只有十一岁。
历史何其相似,又是“主少国疑”!所以有人跳出来说:“我和周行逢一起从底层爬上来,建立不朽功业,这个小兔崽子何德何能,要我北面侍奉?”
这个人就是大将张文表!
张文表的为人,现在的死者周行逢最清楚,临死前,他握着儿子的手说:“和我同时起兵的有十个人,现在只有衡阳刺史张文表活着,我死后,他肯定不服管束。如果他叛变,就派杨师璠去*。万一*失败了,就归顺大宋算了,赵匡胤为人厚道,好歹会保你一条命。”
刚好在这个时候,小领导周保权遣兵更戍永州,路过衡阳时,张文表就发难了,将部队从他的地界驱赶出去。张文表让士兵们都穿着缟素,装作奔丧的样子,发兵直扑朗州(湖南常德)。
张文表军队路过潭州(湖南长沙),镇守此处的行军司马廖简正在大摆宴席。
手下人报告说叛贼张文表来了,廖简一贯看不起张文表,举着酒杯说:“张文表何足挂齿,来了一举拿下便是,喝酒喝酒!”
不一会,张文表果然率领手下径直窜进府中。廖简那天可能喝多了一点(应该是喝多了,否则不敢那样口出狂言),连弓箭都歪歪扭扭拿不稳,最后只好叉开双腿坐在地上,悍妇一样破口大骂。
张文表懒得听他啰唆,径直取了项上人头,并且找出官印,自封“权留后”,随即将消息告诉朝廷。为了保留一条后路,张文表也给赵匡胤上了一道奏折,旗帜鲜明地表示要跟着大宋。
周保权能有什么办法?唯有按照老爹的遗愿,哭着下令杨师璠去平定。杨师璠倒是忠臣,看皇帝哭了也一时心酸,对大家说:“你们看小领导,还没有成年就如此贤良。”
那个场面真是感人而凄惨。
与此同时,赵匡胤发了两条诏令:第一,承认周保权武平军节度使的合法地位;第二,接受造反者张文表的归顺请求。两边都不得罪。
随即第三条诏令又来了,大宋还要派兵替天行道,去帮助周保权*叛贼!
很明显,这三条紧挨着发出的诏令是互相矛盾的,赵匡胤支持周保权,也接受了张文表的归顺,但是,还要派人去攻打张文表!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
只有赵匡胤知道,他在暗地里悄悄笑了。正瞌睡呢,你给了个枕头,谢谢周保权小朋友,向你致敬!
乾德元年(公元963年)正月,大宋派出了慕容延钊和李处耘率兵出征,去帮助少年周保权,解救水深火热中的湖南人民。

第三章 匡胤同志二三事(3)
这个决策是深思熟虑的结果,从地图上我们不难看出,要到达湖南,就必须路过荆南,凑巧的是,现任荆南节度使高继冲也是职场新人,因为去年(公元962年)十一月他的叔叔高宝勖刚刚去世,他才登上了领导岗位。
两个地方都是年轻人刚刚即位,现在又有合适的出兵借口,再迟钝的人都想得出来,赵匡胤这是要“一箭双雕”,在去湖南的路上,顺便把荆南也收入囊中。
二月份的时候,宋朝的军队到达襄州,都监李处耘派人告诉荆南节度使高继冲,说:“我们要去湖南替天行道匡扶正义,从您这里路过一下,麻烦顺便给我们准备点粮草柴火费用,没问题吧?”
高继冲毕竟缺乏经验,忽然看到大宋兵临城下,不禁有些恐慌,和左右亲信商量后,回话说:“大军如果直接开进城里,恐怕引起老百姓恐慌,不如我们把东西给您送去?”
李处耘当然不答应,这样显得太见外了,不够亲热。
荆南的兵马副使李景威看得比较明白,跟高继冲说:“宋军表面上说假道收取湖湘,大概是个幌子,说不定会袭击我们。应该在荆门险隘之处伏兵三千,等他们夜间行军时,忽然直取其上将,这样他们就会退兵。然后我们再回师收拾张文表,将其献给朝廷,这样一来你的功劳不小,否则,就有摇尾乞食的危险啊!”
高继冲脑袋摇得像拨浪鼓,说完全不可能,我们父子多年侍奉朝廷,肯定不会这样的!
节度判官孙光宪大约猜到了高继冲的心思,试探着说:“自周世宗开始,已经有一统天下的志向了。圣宋受命后,一切措施无不规模宏远,现在以泰山压卵之势*张文表,打下湖湘之后,还能再借道回去?估计顺便要把我们收了!”
“不如趁早把疆土归还朝廷,撤除军备,封好府库,等人家来接管吧,这样您也不失富贵。”孙光宪最后这样劝告高继冲。
高继冲默默点头,不过还没有下定决心。随后,派自己的叔父高宝寅赶着肥牛、担着美酒主动迎上去犒劳宋军。
迎接心惊胆战的高宝寅一行的,是笑容可掬满面春风的李处耘,大家亲热而又有礼节地欢聚一堂,总之,这是一次胜利的、团结的、朝气蓬勃的聚会!
高宝寅这才把心脏收回胸腔,派人快马通知周保权:形势很好,不是小好,而是大好,宋军相当热情有礼貌,李景威那个乡巴佬懂什么,污蔑仁义之师。
当晚,由慕容延钊出面设宴款待众人,大家一醉方休,好不热闹。有心人可能注意到了,盛宴缺少了一个主角,那就是李处耘。
他此刻在干什么呢?
夜色宛如淡墨,雪亮的兵刃发出幽幽暗光,挥鞭奋进,百里突袭,目标直指江陵!
这注定是一个是非之夜,除了李处耘辛苦奔袭,那边年轻的高继冲也不敢安歇,虽说前方报告一切都好,但他内心始终隐约感觉不妙,李景威已经因为心情不好郁郁而终,但他的话似乎一直从阴间隐约传来:“摇尾乞食……”
忽然急报飞驰:宋军悄然而来!
事起仓促,高继冲来不及调兵遣将,当然他也没那个胆量,更没有理由。早就说好了借道,现在你集合军队什么意思,要“关门打狗”收拾大宋的军队?
高继冲不敢,他所能做的就是尽快出城迎接,努力祈祷这帮虎狼之师说话算数,借道走人。
在江陵城外十五里处,高继冲和李处耘遭遇!
李处耘应该也比较吃惊,情报战太厉害了,连夜偷袭的计划竟然被人揭穿,早早在此等候。但是李处耘是见过世面的,脸皮也厚,不知道尴尬,他不慌不忙下马,上前给高继冲行礼后,告诉他:您在这里等候我们的主帅慕容将军,我先进去了啊!

第三章 匡胤同志二三事(4)
高继冲被这半真半假的话弄得不知所措,只好眼睁睁看着李处耘带领千余铁骑,呼啦啦涌入自己的城门。那一刻,他似乎还心存幻想,以为这是一种新的军事部署,兵分两路遥相呼应。
等吧,他苦苦等候许久,才看到慕容延钊。等他们一起进城,高继冲脆弱的幻想好像肥皂泡一样,在正午的阳光下骤然破裂:李处耘这货并没有走,他将士兵分布在大街小巷,占据了各个要害部门,这是死死扼住了高继冲的喉咙!
那就只好喊救命了!
公元963年,荆南正式上表归顺大宋,带来了三州十七县的版图,十四万二千三百户的人口。
这件事告诉我们:幻想是靠不住的,特别是将幻想建立在和你完全不同的人身上,注定要遭到失败!其实,赵匡胤那晚和赵普吃过饭后,就开始琢磨这件事了,正好周保权求救,又正好高宝勖及时去世。
赵匡胤派人借吊唁之际打探清楚了荆南的山水人情,“控弦之士不过三万,年谷虽登,民困于暴敛”,有了一定胜算,才给李处耘下了命令,实施这“假途灭虢”之计。
荆南的当权者一直蒙在鼓里,只有李景威看出了猫腻,不过他出的那个主意确实有点……小儿科,纯属“蚂蚁绊大象”的古文版。
再看看湖南的形势。宋军刚出发不久,杨师璠就受命出发*张文表,双方先是僵持一段,张文表做贼心虚,按捺不住出城作战,被杨师璠打得头破血流,不但城破,而且被活捉住。
虽然兵败如山倒,但是张文表还没有完全绝望,因为他还有个“靠山”。
这个靠山就是大宋朝。当时一听说自己造反惊动“友邦”的“志愿军”,赵匡胤的威名他也听过,急忙修表呈给赵匡胤派来的使者赵璲,诉说自己的满腹委屈。
我带兵实际上是奔丧去的,老大哥去世我很悲伤啊,不料廖简这小子不识抬举,屡次侮辱我,我和他之间纯属私人恩怨,哪里有造反的心啊!现在闹成这样,大宋把我收了吧!
赵璲一看张文表服软归顺,自己的任务圆满完成,当然是喜不自胜,派人安慰一番,表示:朝廷知道了,你辛苦了。
宋朝是知道了,但是怒气冲冲悲愤交加的杨师璠不知道,他攻破潭州之后,四处掠夺烧杀,以发泄内心的不满。
张文表这会还活着,他在焦急等待着赵璲,这个人是政府的全权代表,归顺了就是自家人,留一条命没问题吧。
不料,在次日宴会上,杨师璠手下的指挥使高超站起来说了几句话,将张文表彻底送入了黑暗的无间地狱。
高超说:“我看朝廷使者的意思,肯定要留张文表一条命,这个人对朝廷还有用。但是,如果张文表到了朝廷,以他的人品,肯定会大肆诋毁我辈,我们无一能够逃脱!”
众人一听这个好办,死人是不会多嘴的,立刻将张文表死狗一样提上来,剁成小块炖了!
等赵璲急急赶来,头一件事就是宣召自己的吉祥物张文表——那是他此次出行胜利的证明,高超却理直气壮地告诉他:张文表企图造反,已经被我们砍了!
张文表死了!
慕容延钊和李处耘应该考虑一下,人民内部矛盾已经解决,灭火成功,他们怎么办?
李处耘心里有底,太祖早就叮嘱过了,这次行动一石二鸟(湖南和荆南),现在只打下来一只,另一只距离如此之近,也就是搂草打兔子,捎带的事。
干掉张文表,周保权刚松一口气,又听说宋军并不停歇,还在一鼓作气往前跑,似乎来意不善。

第三章 匡胤同志二三事(5)
急忙找来观察判官李观象商议,要说这个李观象还真的善于“观察现象”,审时度势之后告诉周保权:他们来势汹汹,肯定是要把湖、湘之地全都吃掉。现在,高氏已经束手听命,唇亡齿寒啊,我们的战略缓冲带已经消失,不如“幅巾扫朝”拜服朝廷,也不失富贵。
李观象这个分析从实际出发,合情合理,并非为自己贪图富贵。他一贯处事谨慎低调,当初是周保权他爹周行逢的掌书记,而周行逢是个极为残暴的家伙,为了避祸,李观象已经练就了洁身自好的本事,生活极为清苦,甚至于他的帐帏、寝衣都是用纸做成的,这才取得了周行逢的信任。
周保权一个小孩子,哪里有勇气去和猛人赵匡胤对抗,立即表示同意李观象的建议。
但是世上就有人不信邪,指挥使张崇富大手一挥说不要紧,绝对不能投降。周保权没办法,又开始谋划着怎么抵御即将到来的宋军。
赵匡胤最初希望湖南和荆南一样,兵不血刃和平解放,所以派人告诉周保权:“朝廷正规军既然解除了你的危难,为什么你现在又反而做出抵抗的样子,这不是自取灭亡么?”周保权不敢吱声,只是默默准备……
那就打吧!
李处耘收编了荆南一万余名士兵,立刻派部分人员前往岳州,在三江口小试身手,获得七百艘舰船,砍下四千多颗脑袋。
这年三月,好战分子张崇富出军澧州之南,本来想和宋军打一场结结实实的遭遇战,不料手下这帮人见前途无忘,还没有开打就溃不成军,在野地里放了羊。李处耘乘胜追击到敖山寨,捉住一大批俘虏。
李处耘久经沙场,知道精神崩溃的具体含义,眼看对手站在精神失常的边缘,他索性剑走偏锋,玩了一记阴招,放在现代就叫“行为艺术”。
李处耘选出十几个膘肥体壮的俘虏,洗干净炖熟,让手下人统统吃掉!然后,在那些没有被吃掉的人脸上刺字,放回武陵。
那个年月里,军阀吃人似乎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据说有些小股流寇出兵从来不带粮食,见牛吃牛见人吃人,除了小凳子,统统吃掉,蝗虫一样。这时,忍不住想起曹操的诗句“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无鸡鸣好理解,被吃了嘛,白骨呢,是不是被人吃剩下的?
背上一股奇寒……
但朗州是湖南的中心,大部分居民还是老百姓,哪见过这阵仗!一听李处耘的骇人行径,顿时魂飞魄散,整座城池陷入了癫狂,所有的人都惶惶不可终日。就这样,李处耘的阴谋得逞,用十几个俘虏的肉,达到“攻心为上”的战略目的。
朗州人惶恐逃离,一把大火点燃州城,向山谷里跑去。
破城之后,首先擒住张崇富,但是小贼头子周保权呢?打听许久才知道,是被大将汪端劫走,藏在江南寨的佛寺里。李处耘令人去捉拿,汪端见来者不善,抛弃了周保权自己脚底抹油。
史书上说:“湖南平,凡得州十四,监一,县六十六,户九万七千二百八十八。”
这一次枢密副使李处耘是以都监的身份出征的,这意味着他才是太祖的亲信,而慕容延钊能征善战,资格又老,所以二人难免有些地方不对付,产生龌龊。
军队刚进襄州那会儿,街市上卖饼的人乐了,一看来了这么多食量惊人的“消费者”,商人奸诈的本性发作,统统减少分量,同时提高价格。
李处耘接到“消费者”投诉,怒不可遏,捉住其中两个性质最为恶劣的,交给慕容延钊去处理。慕容资格老战功大,连太祖都“以兄事之”,看李处耘给自己上眼药,讽刺自己的不作为,也很生气,所以发怒不接受,来回踢皮球三四次,最后,李处耘在闹市斩了两人。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第三章 匡胤同志二三事(6)
慕容延钊手下的小校司义住在荆州王氏家里,经常纵酒行凶,残害他人,王氏把状告到了李处耘那里,李处耘将司义责打一番,这厮衔恨在心,回去在慕容延钊那里把李处耘美美地污蔑了一番。
还有就是,到达白湖之后,有一次,李处耘看到有军人进入了老百姓家里,过一会,房子里就有人大声呼救,李处耘过去一看,原来是慕容延钊的马夫在欺辱老百姓。
打狗还得看主人,算了,李处耘用鞭子抽了马夫几下,悻悻作罢。不过后来慕容延钊听说了此事,盛怒之下将马夫斩了。
这样,两人的仇怨越结越深,一个自恃是拥立太祖的功臣,独断专行,一个又是沙场老将,功勋卓著,闹得不可开交。
赵匡胤左右为难,思来想去,壮士断腕,将李处耘贬到了淄州,李处耘吃了哑巴亏,不敢辩解。因为慕容延钊在军中极有威望,太祖也投鼠忌器,不敢轻易动他。
这件事上,太祖是有愧于李处耘的,但是如果按照老百姓的因果律来讲,以李处耘吃人的残暴行径,有此下场已经算是善终了。大概是出于弥补的心理,开宝年间,赵匡胤为弟弟迎娶了李处耘的二女儿,也就是后来的明德皇后。
李处耘作为太祖心腹受命出兵,为了回报主上的知遇之恩,所以事事自己做主,看不惯慕容延钊手下的五代流寇习气。岂料出了事后,太祖先拿亲信开刀,这也是无奈之举。有了这一次的教训,以后赵匡胤尽量使用那些资历较浅的将领,一来便于掌控,二来更加安全。
说起用人,确实是领导干部,特别是“以国为家”的封建皇帝们最大的苦恼。手下大臣不团结,不管是出于公心还是私欲,都势必造成内耗,不干正事,朝堂上鸡飞狗跳乌烟瘴气。但是反过来,大臣们如果太团结,皇帝却又坐不住了:你们关系这样好,莫非是想架空寡人?
皇帝越想心越不安,提拔几个亲信吧,大臣们却又因为受宠不一,再次开打……
因为这个矛盾,所以这次出征湖南和荆南,老一辈将领中,只有慕容延钊,此后,会有更多的新面孔陆续出现,那么,石守信、张永德这些宿将何在?
这时候,他们已经解甲归田,在乡下享受美好的田园生活,金戈铁马的往昔岁月,也只能在梦中出现……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回到建隆元年(公元960年),消灭了二李后,赵匡胤微微松了口气,但也只是“微微”,五代十国朝生暮死的短命王朝他看得多了,所以,揣着深深的忧愁,跟赵普商量说:“唐末以来,天下战乱不息,老百姓肝脑涂地,现在我想谋求长治久安,你看……”
赵普早就有所准备,急忙站起来举手抢答:“恭喜你这位朋友,你问了一个我思考很久的问题。国家之所以不安宁,主要是藩镇的力量太过强大,君弱臣强,所以尾大不掉,现在要制住他们,我有三条妙计!”
“削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这就是赵普的安天下妙计。
按照唯物主义认识论,知识从实践中来,所以这光辉的三大纲领并非凭空涌现到赵普脑子里来的,而是他经过长久观察和思考,直接针对五代弊病所提出的,切合实际,疗效惊人。
但是佛家有云:“渡河需用筏,到岸不用船。”病好了就不要吃药了,可赵氏子孙后代却依然将这纲领贯彻到底,才有了后来狄青、岳飞的千古遗恨,此是后话。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三章 匡胤同志二三事(7)
赵匡胤揣着赵普的锦囊妙计,总算能睡个安稳觉了。首先要解决的,当然就是兵权,有兵就是硬道理,特别是威力强大的禁军。
其实,刚一政变成功,赵匡胤就采取了一些措施,把禁军高级将领进行了调换,他觉得禁军掌握在自己心腹手中,就很安全了。
赵普自己一手策划了赵匡胤上位,所以深知底层军士的想法,他提醒太祖要小心重蹈覆辙,布了后周后尘。太祖说:“我当皇帝之后,待他们不薄啊,升官发财没落下谁,难道他们还要造反?”
赵普嘿嘿一乐,说:“我不担心他们造反,但是你也知道,手下的兵士并非那么容易掌控,他们为了荣华富贵,什么都干得出来!”
太祖茅塞顿开,陈桥驿那天的喧闹又在耳边响起……而且若干年前,还有人因为拒绝了部下的拥立,被当场砍死……这什么世道,连不想当皇帝都得死!
事不宜迟!
建隆二年(公元961年)七月,赵匡胤召来当年的好兄弟们一起饮酒,喝得高兴得意忘形之际,示意内侍都退下,举起酒杯跟众人讲:“如果不是诸位的努力,我也没有今天,我一直记着你们的恩德。”
说到这里,太祖来了个大喘气,话锋一转:“但是,我现在这个皇帝当得太艰难太郁闷了,还不如当节度使时候快乐,整夜整夜地失眠呐,羊都数了几万只,还是睡不着!”
众人不喝酒了,大眼瞪小眼互相看看,语气犹豫地试探老大:“那为啥呢?”
太祖使劲拍拍身下的椅子,叹息道:“天子这个位子,谁人不想坐呢?”这帮人一看话锋不对劲,赶紧离席跪拜,抢着表忠心:“陛下你这是什么话,你这是把我们放在火上烧烤啊,如今天命已定,是你是你还是你!谁还敢有别的想法?”
看这帮家伙不点不透,赵匡胤搬出赵普的理论:“不是我不信任兄弟们,如果有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非要把黄袍给你们披上,你们不做行不行?”
大家这才变了脸色,心想领导智慧就是高,想问题果然深入,挖到根子上了。有些心眼较多的,立刻想起历史界著名的“良弓走狗”定律,吓得大汗淋漓,不停叩头,望老大给指一条明路!
老赵一看恐吓有效,就慢慢坐下端起酒杯,开始慢条斯理地给大家灌输地主阶级腐朽没落的世界观:
人生苦短啊,如白驹过隙,人们喜欢荣华富贵,不过就是想多积累一点钱财,让子孙也有好日子过。不如这样,你们交出兵权,走一走比较大的城市,搞一搞房地产,养几个艺术家,每天饮酒作乐唱歌跳舞,岂不是很爽?另外,我们还可以成为儿女亲家,和谐而不猜疑,上下都平安。
原来如此!大家这才松了口气,三魂七魄吓得到处乱飞,这不是平白无故捡回一条命么,哪里还敢挑剔。噼里啪啦上去马屁一顿狠拍:“圣上您对俺们的照顾,简直就是让死人复活,让枯骨生肉,高,实在是高!”
第二天,石守信、王审琦、高怀德等人纷纷上表推说有病,要求解除军职,太祖重重赏赐,让他们出去当节度使,和禁军再也没有关系了。
这就是千古以来被人称道的“杯酒释兵权”,不过这只是个开始,只拿禁军开刀,下面还有续集,就是要对付各地藩镇了。
宋人笔记里,对杯酒释兵权还有一个更夸张的描述。据说一开始,各地藩镇对太祖并不怎么顺从,古文里说的是“偃蹇”。

第三章 匡胤同志二三事(8)
这一天,太祖召集大伙,每人一匹快马,一套弓箭,疾驰出城。到了树林里,太祖下马斟酒,举起酒杯告诉众人:“现在这里没有外人,你们谁要想做官家(皇帝),就来杀我!”
这些地方大员吓得伏地战栗不止,老赵不得不再三安慰,然后正色做思想工作:“你们既然让我做天下之主,就要尽到做臣子的本分,以后不许乖张,好好听话!”
大家叩头山呼“万岁”,尽兴而归。
下马单挑这种事,具有个人英雄主义色彩的周世宗柴荣肯定干得出来,赵匡胤为人谨慎,怎么会这样大意?显然是后人的夸张。
经过释兵权之后,侍卫亲军司和殿前司原来的一共九个职位被削成了四个,而且这四个人资质平平、胸无大志。
侍卫马军都指挥使刘光义(后来避讳赵光义,改名刘廷让)平庸无能,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崔彦进十分贪财,殿前都指挥使韩重赟只会奉命行事。这样的人掌权,在禁军中当然不能形成很大的影响力。
上面提到了三位,这里重点要说的是殿前都虞侯张琼。是不是看着有点眼熟?对,他就是在前面提到的寿州之战中,拼了命帮太祖挡了一箭的那个小兵。要知道,那可不是普通的箭,史书记载:“车弩遽发,矢大如椽。”那箭一下射进了张琼的髀骨,竟然拔不出来了!
小兵张琼死而复苏,坐起来,满满倒了一杯酒饮下,咔嚓将自己的骨头打断,将箭取了出来,顷刻血流数升,他还是神态自若,果然是条汉子!
不过此人勇则勇矣,却有点头脑简单,史书称其“性暴无机”,性格暴躁却没有城府,构不成威胁,所以赵匡胤才让他担任殿前都虞侯,也算报答救命之恩。
但“性暴无机”这一类人,仕途无疑是凶险异常的,不能因为是太祖的救命恩人,他张琼就可以例外。
当初史珪和石汉卿正得势,张琼十分看不起这二人,把他们斥为巫婆神汉之流。于是他们就污蔑说张琼擅乘官马,收留叛贼李筠的奴仆,而且养了数百人恣作威福,更重点指出:张琼经常对他的前任说三道四、横加污蔑!
他的前任是谁?皇帝的亲弟弟,赵光义!
宋太祖勃然大怒:我兄弟你也敢动!召张琼前来对质,张琼血性汉子,当然不肯承认,当堂吵起来。太祖令石汉卿用铁挝击打张琼,石汉卿这鸟人也是武人出身,得势不饶人,将张琼打得奄奄一息,气息将绝,然后才让御史调查。
张琼如此受辱,存了必死之心,走到明德门,把腰带解下来留给母亲,然后自杀于城西井亭。不久太祖听说张琼家无余财,而且只有三个仆人,这才懊悔起来,知道石汉卿是在诬告,问石汉卿:“你说张琼养了数百人,在哪儿呢?”
谁知道,石汉卿这个死不要脸的顶嘴说:“他所养的仆人,那是以一敌百!”一派无耻的小人嘴脸!
但是赵匡胤还是没有处罚石汉卿,宁可冤枉张琼。单从这件事我们就可以发现,他对手下武将的防范,已经达到“宁可错杀,决不放过”的地步。
大概是这几个禁军首领确实难如人愿,为了更好地打造亲信部队,到了乾德元年(公元963年)二月,太祖想要任命符彦卿来掌管禁军,他不和宰相范质等人商议,直接去问赵普,赵普一听这计划大皱眉头,表示强烈反对!
赵普说:“符彦卿名位已经达到了顶点,岂能再授以兵权?”
赵匡胤哪里肯听,径自签了任命书。朕就这么决定了,你传话吧。

第三章 匡胤同志二三事(9)
赵普扣下任命书,再次返回去。赵匡胤说你还是为了符彦卿的事吧,赵普说不是,然后奏报其他的事,完了之后,从怀里将任命书掏了出来。
赵匡胤一看怒了:“我就知道你小子会这样!你为什么非要怀疑符彦卿呢?我待他很不错,难道你觉得他会对不起我?”
赵普也是被逼急了,张口来了一句:“陛下您为何对不起周世宗了?”言下之意是说:柴荣对你也是荣恩有加,为什么他一撒手人寰,你就迫不及待反了?
这一句一下击中赵匡胤的软肋,他沉默良久,把诏书收了回去。
赵普这一次之所以迫不及待反对,除了“释兵权”的因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因为符彦卿是时任开封府尹的赵光义的岳父!当然,这句话他没有说破,相信此时赵匡胤已经隐约感觉到了,赵普有另一套想法。
把这些位高权重之人赶出去当节度使,也只是第一步,唐末藩镇割据的弊端教训太深刻了,不能再让他们拥兵自重,形成自己独立的小王国。
所以,各地的节度使们每天早上一起来,就得关心一下中央的政策——新的法律条文层出不穷,一天不学习,搞不好就犯了路线错误,实在危险。
赵普说过,“臣强君弱”是社会动荡的根源,那么就剪一剪各地藩镇的利爪吧,当然要慢慢来,太着急了恐怕适得其反。
太祖两手抓,两手都很硬,在释兵权的同时,削夺藩镇的动作就已经开始。
建隆元年(公元960年)十月,下令原来由将吏担任的两京军巡及诸州的马步判官改由文人来担任,其任免由吏部决定。太祖这样做,是不是正如后来的光头朱元璋所谓的“马上得天下,马上不能治天下”,要重用知识分子,实施“科教兴国”?
非也!
赵匡胤对文人的态度是很复杂的,一方面他知道治国离不了文化,另一方面,又觉得文化再好,也不能打天下,所以他对文官是一边鄙视,一边大加重用。在一次谈话中他这样说:“任命一百个读书人,即使他们都为非作歹,也不如一员武将的危害大!”
当初御驾亲征去*老流氓李筠,赵普请求随行,赵匡胤嘿嘿一笑说:“赵普也会打仗啊?”还有一次,赵匡胤指着朱雀门问赵普:“为什么在‘朱雀’后面还要加一个‘之’字?”赵普不知是计,恭恭敬敬回答说:“那个‘之’字是语助词。”
赵匡胤小聪明得逞,轻蔑一笑说:“之乎者也,助得甚事?”
到后来赵普登上相位,吴越王钱俶为了讨好这位高官,给他送了十瓶子海鲜,赵普也没有在意,只把信看完,东西就放在廊下。这时太祖又出其不意来了,看到瓶子问这是什么,赵普说吴越送来的海鲜,太祖说好啊,我看看。
一打开瓶子,登时两人眼睛都睁不开了,金灿灿亮锃锃的十瓶瓜子金!赵普始料不及,他大惊失色,急忙跪下请罪,说自己不知道是金子,否则早就拒绝了。太祖也是有钱人,随意摆摆手说:“送来了就收下吧。”
末了,又用不屑的口气加上一句:“他还以为国家大事都是你们这些书生做主的!”
设想一下,如果这十瓶金子不是送给赵普,而是禁军中的某个将领,会是什么结局?毫无疑问,斩立决!即便是亲弟弟赵光义身上发生这事,最起码也得流放。
与对文人的放任和轻视不同,赵宋王朝对武将的猜忌与防范简直到了变态的地步。乾德五年二月,有人上告说,殿前都指挥使韩重赟私取亲兵作为心腹,赵匡胤勃然大怒,立刻就要下令杀掉韩重赟。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三章 匡胤同志二三事(10)
亏得赵普上前代为缓颊劝说:如果因为别人说坏话就被杀掉,以后还有谁敢做陛下的将帅?赵匡胤这才作罢,同样,把韩重赟赶出去当节度使。
韩重赟是谁,他是当初赵匡胤的“义社十兄弟”,遭遇都是如此,赵匡胤对其他武将的防范之严可想而知。
当然,在赵匡胤这一朝,问题不算很严重,因为赵匡胤本人便是卓越的军事家,在军中很有威望,所以他大力钳制的是禁军和节度使,对边将则十分宽容。
但是,赵匡胤的继承者,包括他的宝贝弟弟赵光义,“一蟹不如一蟹”,带兵打仗一塌糊涂(毛主席评价宋太宗:“此人素不知兵!”),所以对边将也是防意如城,带兵的将士在外处处受到牵制,当然军力衰微,不亡也难!
插一句题外话,这个“一蟹不如一蟹”的出处,便是前面提到的陶谷陶学士,赵匡胤一贯对此人不爽,所以从不重用。
陶谷感觉十分委屈,就温婉地提出来:我长期为圣上您起草诏书,功劳也不小啊。
赵匡胤用鼻子笑笑回答:据有些同志反映,你起草诏书,就是把前人的诏书随便改一改,换点新鲜东西而已,在我看来就是“依样画葫芦”。
被诬蔑后,陶谷很生气,但也没办法,只好写了前面那首著名的“葫芦诗”!这首诗不光在国内传播,不久连外人也知道了,包括吴越王钱俶。
后来陶谷作为使者出使吴越,钱俶也是好意,请他吃最大个的梭子蟹,海鲜是好东西啊,陶谷吃得很开心,就问起来:“你们这里还有没有别的螃蟹?”大国使者有要求,哪敢不从,钱俶急忙命人展示很多别的品种的蟹,最后上来的是一种最小的蟛蜞。
陶谷一看蟛蜞的小样,忍不住呵呵笑了,嘲讽道:“真所谓一蟹不如一蟹。”这句话多扎耳啊,明显是讽刺吴越国力日渐衰微,国主一任不如一任。钱俶敏感的心灵受到创伤,但也不敢当面翻脸,赵匡胤虎视眈眈,正找借口出兵呢。
怎么办,不能白白受辱!
钱俶国力弱,但不代表脑子差,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吩咐厨子做了一道“葫芦汤”端上去,然后十分诚恳地告诉陶使者:“我们先王在世之时,最喜欢这道羹,这些厨子也不会干别的,就只能有样学样,依样画葫芦做了一点,您尝尝?”
陶谷气得直翻白眼,但也无可奈何。关于大宋使者出使诸小国,还有一些其他的趣事,也还有妙人陶学士的分,说到诸国之时再细细谈。
继续说削藩之事。
天下之事,何者为大?对皇帝之外的人来说,最大者,当然莫过于法,所以一系列的政策都要以法令的形式来颁布。
建隆三年(公元962年)三月,朝廷收回了死刑审核权,节度使们不能再随便对属下实行大辟(死刑)。开宝三年(公元970年)重申该命令,并且详细规定了死刑报告的断辞、禁仪、月日等格式,规定必须用红笔书写。
开宝五年(公元972年)七月,下令各州不许随便设置监狱,举报有奖,违犯重罚,同时将新及第的进士放进司法机构,这样节度使们的司法权就逐渐被剥夺完了。
仅仅是司法权被剥夺了还不够,官场上的人事任免权也很关键,遵照赵普的建议,中央把握了两个原则:第一,重要职权部门的人,由朝廷指派。比如说,以前节度使都是派自己的亲随到县里当镇将,现在不行了,新科进士们前来担当县尉,专门负责盗贼之事。镇将们干什么?他们只负责城内安全,广阔天地的安全,交给县尉去干。第二,节度使不许自己私自招募幕僚,这些幕僚必须由中央铨授。这是明目张胆的监视!这还不够,中央还要派朝官去节度使的辖区担任知县,这个知县可不是普通的“七品芝麻官”,他带有“钦差”的气味,所以敢于和节度使分庭抗礼。

第三章 匡胤同志二三事(11)
右赞善大夫周渭到永济当县令,符彦卿亲自到郊外隆重欢迎,不料这位爷派头不小,战神级别的老将符彦卿站在马下拱手相迎,他却在马上微微点头,也拱手答礼,连马都不下。直到进了公馆这才下马,但还是以平等的礼节相待,不肯作为下属。
无论从资历、能力、职位甚至年龄来讲,周渭都该对符彦卿毕恭毕敬,那他为何如此嚣张呢?这个案例是如此地典型,以至于笔者在一套中学历史模拟试卷中就看到了这个问题,答案是因为周渭骑马被摔,脑子有病?当然不是,因为他有后台啊,后台就是帝国第一人——赵老大。
赵老大派他们来就是压制这些节度使的,所以没必要把节度使当回事。周渭放到现在,也是个“激进改革派”人物,十分有个性,以前当白马主簿时候,县里有个地位不低的属吏犯了法,立马被周渭咔嚓干掉。
赵匡胤听说后,眼前不由一亮——人才!这小子够狠,刀子很快嘛,现在需要的就是这种人。于是,立刻将其升为右赞善大夫,然后派他到永济来对付符彦卿。这厮到任后,作风还是一贯的硬朗,县里有人伤人后逃逸,抓住后还是二话不说咔嚓砍掉,根本不用报告符彦卿,也不送到节度使府上。
符彦卿毫无办法,他知道这是朝廷的意思。
就这样,那些曾经叱咤风云的老将们,从禁军中被赶了出来,然后又被进一步剥夺了行政权、司法权,成为货真价实的退休老干部。
好了吧,现在节度使们已经够可怜了,放过我们吧。赵匡胤和赵普哈哈狞笑:错了,这只是三大纲领的第一步——削夺其权,接下来,还有第二条——制其钱谷,要让你们都变成穷光蛋!
老头们忍不住心内滴血:有完没完,非要玩死我们!
这项策略的好处是明显的:首先穷光蛋没钱养兵,没有兵就谈不上造反作乱;其次中央也需要钱,看看大好河山,那么多都还在别人手里,要收回来,也是耗资惊人的工程,不能让你们成天搞*,国家却没钱干正经事。
最初,从唐代天宝年间开始,各地的赋税就有了“留使”、“留州”的名目,给中央上交的很少。到了五代,各地的藩镇干脆派自己的部将主管税收机关,征收重税为自己牟利养兵,规定上缴的财物之外,全都中饱私囊,然后又以个人的身份献上财务,美其名曰“供奉”,来谋求额外的赏赐,搞得堂堂天子跟叫花子一样。
现在要进行经济改革了,拿谁开刀作为试点呢?符彦卿,还是倒霉的符彦卿,你大概脾气比较好,容易欺负一些吧。
建隆三年(公元962年),中央派遣常参官到符彦卿的天雄军,主管租税。乾德二年(公元964年),正式下令各州每年的租税和盐铁等专卖收入,除了州里必须的用度提留外,一律上缴朝廷。乾德三年(公元965年)三月,再次重申,除了度支经费外,所有金帛作为军费运往朝廷;五月,派遣常参官十八人到各地接收租税,本地州县官吏不许过问;九月,苏晓为淮南转运使,掌管淮南路财赋收入……
对节度使的约束非常严格,以至于当时有“灭蜡读家书”的说法,就是说节度使在办完公事之后,如果要想看看家书,就必须把公家的蜡烛灭掉,点上自己的油灯,否则就有可能得到“侵吞公物”的罪名。
这样看来,赵匡胤是个爱钱的家伙,使劲把钱都往自己口袋里捞?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三章 匡胤同志二三事(12)
他是很爱钱,不过却不是为自己享受,他本身是个很节俭的人。初登基朝拜太庙,看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问边上的人,回答说是笾豆、簠簋,都是礼器,太祖挥挥手说:“我先人又不认识这些东西,撤掉算了。”
但是,帝国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纵观太祖一生,不难发现他行事的风格很有意思——能用钱摆平的事,绝对不用别的方法。其实这也是其仁厚的表现,可以说是驾驭部下的一种艺术形式。
有一次和赵普商量事情,两人意见不合,太祖感叹说:“怎么就没有桑维翰那样的人和我商量事情呢?”赵普顶了一句:“即使桑维翰在,你肯定也不用,他太爱钱了。”太祖回答说:“用人当用其长处,护其短处,他爱钱,太没境界了,赐给十万贯,把房子给他撑破!”
在以后的用人原则上,太祖基本上坚持了“花钱办事”的基本原则。
派遣曹彬去*江南,为了鼓舞士气,太祖许诺:“曹彬,你只要拿下江南,我让你做使相(一种高级虚职,品级和地位相当于宰相,但不执政)。”曹彬大受鼓舞,很快完成任务回来,要求皇上实践诺言。太祖笑着说:“你看,四方没有平定的地方还多着呢,你要是位极人臣,就没有动力战斗了。这样吧,暂时等一等,你给我拿下太原再说。”
曹彬一肚子闷气憋着,心想皇帝老儿金口玉言,竟然也玩这种低档次的游戏,悻悻地回到家里,却看到满屋子都是钱,原来太祖密赐五十万钱。曹彬摸着钱感叹说:“好官也不过多弄点钱而已,何必做使相呢?”钱拿到手里,他又慢慢高兴起来了。
再有就是李汉超做关南巡检时,因为此地位置特殊,所以赋税都由他自己做主,用来养兵抵抗契丹。李汉超粗人一个,时不时有些不法行为,不久之后就有个老百姓来告御状,说李汉超借了老百姓的钱不还,而且强抢民女,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于是太祖和原告进行了如下一番有意思的对话。
太祖:“李汉超到关南后,还有多少契丹人来作乱?”
原告:“没有了!”
太祖:“以前契丹来侵略时,边将难以抵挡,老百姓总是遭到抢劫,那时候你还能不能保全你的家庭、钱财和亲人?现在李汉超拿你们的,比契丹抢夺的多还是少?”又问原告有几个女儿,都嫁给了什么人。
告状的老百姓一一回答。
太祖听完后笑着说:“你其他女儿嫁的无非都是村夫鄙汉,李汉超是我的贵臣,因为爱你女儿才娶她,嫁给个种田修地球的,哪有嫁给他好?”
经过皇帝这一番思想工作细致调解,原告觉得有点道理,大局为重,何况女儿也不是受苦去了,于是心悦诚服撤诉,满意而归。
接着太祖捎话给被告李汉超:“小弟你要是缺钱,尽管找老大我来拿,别再刮地皮了。”又赐给李汉超百两银子,让还给老百姓。李汉超当然感恩不尽,更加用心去固守疆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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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两个政治家的失败史(1)
等到开宝元年(公元968年)七月,刘均死了!赵匡胤之前说过放刘均一条生路不假,但是既然合同的乙方刘均现在遇到了不可抗拒的因素——死亡,合约自动作废!
总的来说,正是因为实施了赵普的三条妙计,所以赵匡胤才得以稳坐江山,开创了平稳繁荣的局面,老百姓可以安居乐业,军队建设也逐步走上了正轨。
伴随着内部改革的稳步推进,赵匡胤的底气越来越足,收复荆南和湖南让他尝到了甜头,目前还有几个地方要理一理——后蜀、江南与南汉,还是老问题:先打谁?以什么样的理由去打?
赵匡胤着急上火,一听说有人从蜀地回来,就找来询问那边现在情况如何。
来人回答说,成都是个火炉,天气很热啊,满成都的人都在读诵朱长山的《苦热》:“烦暑郁蒸无处避,凉风清冷几时来?”
赵匡胤一听,就表情严肃起来,不住说:“你看你看,老百姓希望我去征讨成都啊!”
然后,赵匡胤又向荆南的人打听了蜀地地理,那人告诉他,现在已经拿下荆南,水路和陆路都可以到达蜀地,很方便攻击,可操作性好,安全系数高。
·0··0·事实证明,机会就是被撞死的那只斜视兔子,只要你守着木桩子,总会有所收获。
荆南被灭之后,后蜀的老大孟昶开始坐不住了,自己东、北两面现在都暴露在宋军面前,每天好像在抱着一只老虎在睡觉,他很着急。
不过,有一个人比他还着急,这个人就是军事主官王昭远。这位王先生从小丰神俊朗英武不凡,小时候是一个禅师的侍者,被擅长以貌取人的孟知祥看上了,就带回来加以培养,最后留给三儿子孟昶辅佐左右。
王先生平时总是随身带着一把铁如意,谈起军事来意气风发,仿佛所向无敌。因为以前蜀地有个高级打工仔叫诸葛亮,号称神机妙算,所以王昭远也素以诸葛自许。
眼看宋军打到了眼皮底下,王昭远也急了,当然他不是爱国主义热病发作,他着急,是因为有人吹了耳边风。
山南节度判官张廷伟告诉王昭远:“你本来没有什么重大的功劳,现在位至枢密,恐怕有人不服气,为了堵住小人言论,不如联合北汉,让他们南下,我在黄花、子午谷接应,一起发兵,这样令中原表里受敌,关右之地唾手可得。”
王昭远一听,抚着铁如意连连称善,马上去劝说孟昶。
本来孟昶他老娘早就说过,王昭远是个纸上谈兵的货色,但是孟昶就是不听,对这个建议也很有兴趣,兵法上既然说“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那还等什么?就连忙派人去给北汉送了蜡书密信。
历史总是惊人地雷同,就像小说里特意构造的那样,又有一位仁兄深明大义,绕道跑到极具感召力的赵匡胤那里。
这位颇识时务的仁兄叫赵彦韬,他的密信及时送到,令赵匡胤欢欣鼓舞,可逮到机会向西发兵了。
一切都是天意啊!据说前一年除夕,孟昶写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副对子(桃符),写的是“新年纳余庆,佳节号长春”。你说巧不巧,第二年蜀亡,派去知益州的参知政事就叫吕余庆,而且那时候恰好是太祖的生日——号称“长春节”。
乾德二年(公元964年)十一月,派兵出讨后蜀,由王全斌、崔彦进和刘光义、曹彬各率一路大军沿北、东两路分进合击。
临出发前,赵匡胤给全军训话说:“到了蜀地,你们不许打家劫舍、欺负老百姓,也不许挖人家祖坟、毁坏庄稼,违者军法处理!”然后又展示了他的豪爽,告诉王全斌:“打下城寨之后,把兵甲粮食收好,金钱就分给兄弟们,我要的只是土地!”

第四章 两个政治家的失败史(2)
为了欢迎即将到来的新俘虏孟昶先生,赵匡胤还特地在汴水之畔建了一栋豪华别墅,相对于王昭远的虚张声势、自欺欺人,他更有底气。
听闻宋军出发,孟昶急忙任王昭远为西南行营都统,赵崇韬为都监,出兵拒战。孟昶语重心长地告诉王昭远:“今天这些敌人,可都是你丫招惹来的,你一定要努力立功啊!”
王昭远自视甚高,这时候斗志更加昂扬,大好的功名在前方召唤,自己即刻就要成为“收复”中原的中流砥柱,名垂青史绝对不在话下!
带兵从成都出发时,宰相李昊在郊外饯行,王昭远依然是铁如意不离手,喝高之后,把着李昊的手臂说:“我这次出去何止是打退他们,带着这两三万雕面恶少年,取中原简直是易如反掌!”
和王昭远的志得意满不一样,赵匡胤一听说孟昶派了王昭远和太子玄喆带兵,不屑一顾地说:“玄喆是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王昭远简直就是修建臭茅厕的材料,孟昶手下连好一点的爪牙都没有几个,不灭亡还等什么!”
太祖英明!
果然,十二月份,王全斌拿下兴州,俘虏蜀兵七千人,获军粮四十余万斛。蜀将韩保正听说兴州被拿下,急忙一路小跑退入保西县,在这里依山背城,用数万人结阵自固。
王全斌的先锋史延德先期到达,大家都是立功心切,一看对方气势羸弱,毫不犹疑发动猛烈攻击,可怜的后蜀军事强人——招讨使韩保正还没有正面一战,就被阎王爷给“招讨”了。
兵败如山倒,眼看情况危急,蜀军想了一个狠招,将入蜀的栈道给烧断了。蜀地自古以来就是易守难攻,李白为此曾经写过一首著名的《蜀道难》,来感叹此地交通不便。现在栈道已断,看你赵匡胤有什么办法!
另一路的刘光义,他的任务是沿着长江西上,和王全斌在成都会合。但是他被挡在了夔州,因为后蜀在这里布置下结实的浮桥,两边炮台伺候,桥上重兵把守,栅栏重重。
刘光义不是什么经验丰富的沙场老将,本来现在正是他发挥创造性思维,因地制宜突破窠臼,制造一个经典战例的时刻,但他不敢!
因为临出发前,赵匡胤拿出一张地图告诉他:溯江而上到了这里,不要坐船强攻,先用步兵和骑兵抢夺浮桥,等敌人稍微退却,再水陆并进夹攻,一定拿下。
刘光义是个遵规守纪的好同志,完全按照领导部署,据浮桥还有三十里就舍舟登陆,先火速派遣尖刀班夺取浮桥,破了重重栅栏,然后飞舟并进,屯兵白帝城。
宁江节度使高彦俦镇守夔州,看刘光义来势汹汹,就告诉副使赵崇济、监军武守谦说,北军历经艰险远道而来,所以肯定想一鼓作气吃掉我们,希望速速决战,我们不妨坚壁清野,慢慢消耗对方。
监军武守谦却持相反意见,他是上面派来的,当然有权力不听节度使的话,或许觉得敌人远道而来,是疲惫之师,兵临城下而不出击,等什么呢?
于是武守谦带领麾下千余人匆忙出击,在猪头铺惨遭张廷翰的迎头痛击,武守谦仓皇逃窜,张廷翰借着兵势攻入夔州城。
高彦俦还来不及带兵抵抗,就眼睁睁看着潮水一样的宋军涌了过来,仓促迎敌,身中数十枪,左右四散逃窜。
手下人劝他单骑出逃,快马加鞭跑回成都去,高彦俦凄然摇头道:“我以前没能够守住天水,现在又丢了夔州,有什么脸面去见蜀地的老百姓!”

第四章 两个政治家的失败史(3)
那不如投降吧。手下人又劝说。
高彦俦说:“我家老幼百口人都在成都,如果我投降了,他们会怎么样?我今天唯有一死!”
说完解下符印交给判官罗济,整理衣冠向西北拜了几拜,登楼纵火*。他用自己的方式捍卫了职业军人的尊严,虽然他的国家未必值得他牺牲,但他的职业荣誉不容侮辱。
进城之后,刘光义从灰烬中拨出高彦俦的残骨,顿起惺惺相惜之心,以礼收葬。这时候不得不再次提到孟昶的老娘,老太太当初告诉儿子,只有高彦俦是值得托付的,果然如此,死于国难。
再看另一路的王全斌,栈道被烧后,顿时束手无策,计划从罗川绕道入蜀。手下有人建议说,罗川一路艰险异常,不如分出一部分兵力修架栈道,然后合围出击。王全斌表示同意,于是在很短时间内修好栈道,崔彦进沿栈道挺进,王全斌从罗川至深渡与之会合。
蜀人此刻已经被吓破了胆,只好节节退后以求自保。
眼看宋军所向披靡无往不利,诸葛先生王昭远坐不住了,和赵崇韬带兵出战,这时他的纸老虎本质显露无遗,三战三败,被凶神恶煞王全斌吓得屁滚尿流,最后只能烧掉浮桥退守剑门,稍微喘息一下。
赵匡胤在后方京师,始终关注着前方战况,时不时给大家送一点精神食粮。
是年冬天,京城大雪,赵匡胤坐在讲武殿的氈帐里处理公务,忽然觉得奇寒袭骨,想起前方征战的将士,忍不住跟左右说:“我穿了这么多,还觉得寒冷,前方的将士可想而知!”
一激动,他脱下身上的紫貂裘衣帽,快马加急送往前线。
可以想象,当王全斌捧着这件带着皇帝“体温”的衣帽,心里是何等地激动。他暗自下定决心,不破后蜀誓不罢休!不过这决心下得有点大了,赵匡胤的全权托付与荣誉赏赐,使他有点忘乎所以。
很快就是新年了,孟昶这个年过得很郁闷,天天在宫里翘首企盼,却得到一个噩耗:诸葛先生王昭远大败而逃。
怎么办?看看身边,太子玄喆似乎可以指望,那就披挂上阵吧。于是大元帅玄喆协同侍中李廷珪、同平章事张惠安,带领万余甲兵浩浩荡荡出发了。
孟昶本来就是个文人,带领自己国内的一帮小资开创了“花间派”的词风,所以他儿子也彪悍不到哪里去,属于无所事事的文艺青年,一切都要追求品质,旗帜是精美的刺绣,用丝绸包裹着旗杆。
老百姓乍一看这支队伍,打破脑袋也不信这是要去打仗:为了防止路上孤单,美人姬妾带了好几十位,还有一个戏班子做文工团,丝竹之声不绝于耳,欢歌笑语远远相闻,气焰香艳而嚣张。
对于玄喆来说,战争是非常陌生而遥远的,陌生的东西要么令人无端恐惧,要么令人极度忽视,显然他属于后者。
王全斌还在追着王昭远跑,看蜀军龟缩在剑门天险,鬼头鬼脑不肯出来,就急着要跨马出征。手下人劝他说别着急,剑门天险不是开玩笑,根据情报,有一条名叫来苏的狭窄小路,沿着它渡江直出剑门南二十里就到了大路,从此畅通无阻,如果我们从这里出兵,剑门之险何足挂齿?
于是史延德带兵从小径出发,夺取浮桥过江,直接上大路,和正面攻击的王全斌会合。不管是假诸葛还是真诸葛,现在都改变不了兵败如山倒的局面了,蜀兵已经“胆气夺矣”,基本上不怎么抵抗便土崩瓦解。

第四章 两个政治家的失败史(4)
王全斌乘胜追击,在王昭远屁股后面使劲撵。跑到汉原后,赵崇韬依然有一战的勇气,排兵布阵,策马横冲直撞,奋力手刃好几个宋兵才被擒,也算虽败犹荣。王昭远则吓得浑身瘫软,铁如意大概也挥舞不动了,靠在胡床(一种行军床)上浑身战栗,半天起不来。
不过为了活命,他还是挣扎着脱掉甲胄,“裸奔”到老百姓家里藏起来,当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诸葛先生”还是被追骑揪了出来。
那边太子玄喆一行欢歌笑语,在青山绿水间悠游玩耍,慢悠悠走到绵州,听说天险剑门已经被攻破,二话不说,卷起铺盖就后退到东川。
想想还是不安全,第二天干脆抛下军队向西狂奔回去,不知道谁出的馊主意,一边跑还一边放火,把粮食和房屋全都点着,自己用不上,也绝不给宋军。
看到宝贝儿子丧家犬一样狼狈而归,孟昶这才彻底惊慌,问左右大臣:“计将安出?” 老将石奉出了一个类似龟息*的方案:“敌人远道而来,所以肯定不能支撑很久,集中优势兵力坚守一段时间,就可以缓解危局!”
孟昶带着哭腔说:“你说得比唱得还好听,老子父子丰衣美食养兵四十年,现在遇到敌人,居然没人肯向东发一箭抵抗,现在你说举兵坚守,还有谁肯给我卖命?”
孟昶作为一国之君,这番话说得实在是缺乏水平,根本没有一点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意思,就好像明末的崇祯帝,死到临头还要把亡国的屎盆子扣到大臣脑袋上。孟昶也不反思一下,是谁重用了好高骛远的王昭远,又是谁的儿子张灯结彩迎敌,抱头鼠窜归来?
一个如此没有担当的人,不要说一国之君,就是作为普通人,也很难成就一番事业。
不过据《邵氏闻见录》记载,孟昶治蜀有恩,所以最后出降,还有很多老百姓哭着来送。派吕余庆出守成都时,太祖还特意叮嘱:“蜀人对孟昶这小子念念不忘,你到那里后,以前他征收的租税饮食之类,能免就免。”
吕余庆到任后依计行事,果然收买人心,慢慢人们也不念叨孟昶的好处了。
这个例子应该有一定的真实性,蜀地的税应该不轻,因为孟昶此人生活奢侈豪华(这一点元喆太子深得真传),当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己”。
最具代表性的,当属从他宫殿里搜出来的七宝溺器,一个尿盆子都用七宝装饰,其生活水平可想而知,就连见多识广的太祖也不由深呼吸,这样的人不亡国,还有天理么?
现在大势已去,后蜀的司空平章事李昊就劝说孟昶:“不如……咱投降吧?”
孟昶默默无语半天,才叹口气说:“你是专业人士,来写降表吧。”
于是李昊立刻开工,轻车熟路地把一份华美凄婉的降表写就。为什么说他“轻车熟路”呢?因为当初前蜀王衍降后唐庄宗的时候,降表就是李昊写的。若干年后他重操旧业,又为后蜀撰写降表,阅尽世事变迁,不知道心里还能涌起多少波澜……
亡国之恨,本来应该是悲哀惨痛的,但是老百姓娱乐精神不减,还是喜欢恶搞,听说又是李昊撰写降表,就连夜在他门上写了一行大字:“世修降表李家”,翻译成现代文就是说:“李家祖传手艺,撰写降表专业户。”
李昊搁笔的那一刻,后蜀正式宣告灭亡。
从发兵到克取,共计六十六天,收获不可谓不大,王全斌牢牢记着出发前皇帝的叮嘱,一路上捞了不少,现在杀得兴起,就表示要借机南下往云南去逛一逛。赵匡胤思虑再三,考虑到唐天宝之乱起于南诏,而且不想战线拉太长,就拒绝了王全斌的要求。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四章 两个政治家的失败史(5)
太祖用玉斧(一种文具,可镇纸,可把玩)在大渡河画了一条线说:“此处以西之地,都不该是我的!”
请记住这把著名的玉斧,是它,打掉了大臣的门牙,也是它,若干年后陪伴太祖走过了生命的最后时刻。
现在王全斌有理由志得意满了,大功告成,此地以前的主人不得不恭恭敬敬在自己面前低头,他再一次重温了赵匡胤的嘱托,皇帝说了自己只要土地,那么剩下的就都是我的了!
从他的这种暴发户心态,我们完全可以看到历代农民起义之所以失败的原因,他们是带着“掠夺者”的心态来的,就像当年李泌判断安禄山必败时所说的,他们从来没有打算守土安康,能捞多少算多少。
至于后果,随它去吧!
所以,王全斌开始了他的幸福生活,每天饮酒作乐,也不约束部下,这些士兵早就受到了钱财刺激,现在终于如愿以偿,掳掠他人女子财物,无恶不作,百姓苦不堪言。
照这种情况,蜀人能不思念孟昶么?那厮虽然奢侈,但好歹是个斯文人。
压迫始终和反抗并存,都是十贯钱惹的祸。
蜀军投降之后就被宋朝收编,现在既然是“国军”,就不能再穿“伪军”的衣服了,朝廷每人发下十贯钱的治装费,王全斌现在抢得手滑,对于败军之将也毫不客气,照例雁过拔毛,而且屡次纵容部下欺负蜀军,搞得蜀军怨气沸腾。
三月份的时候,这些投降的士兵赴京路过绵州,不经意之间,他们发现在这里守城的居然只有区区几百宋军,其余的全是自己人!顷刻之间,群情骚动,长久被歧视被压迫的怨恨全都爆发了出来,大家抢夺本来封存入库的兵器,再一次站在朝廷的对面!
这些人大部分都是普通的士兵,既缺乏威望又没有战略眼光,正感“群龙无首”之际,忽然看到原后蜀文州刺史全师雄正携带家眷远道而来,他也是进京路过此处。这帮士兵一个饿虎扑食将他拿下,逼他做了山大王。
王全斌正过着神仙日子,听闻全师雄造反,一开始没往心里去,天险都打过来了,还怕你几个毛贼造反不成?于是派遣手下的米(另一说姓朱)光绪带领七百人前去招抚。
这个米光绪人品有问题,做事没个轻重缓急,他先广泛撒网,将全师雄的家属搜捕到,人到齐后,一看四川姑娘长得挺漂亮,就霸占了人家小女儿,其他人也不留下做人质,全部杀掉,同时将家产尽数收入囊中。
全师雄犹如当年的郭威,悲愤之下完全绝了回头之路,即刻带兵攻击绵州,被宋军击败后,转战彭州,彭州都监李德荣战死,刺史王继涛命大,身中八枪,居然还能拖着伤腿单骑窜回成都。
后蜀反军的胜利迅速引起了连锁反应,周围十县的军民云集响应,号称十万人,全师雄抓住机会自命“兴蜀大王”,为大家加官晋爵,派人分别镇守灌口、青城等地,造反派现在蒸蒸日上。
王全斌这才有点慌张,煮熟的鸭子搞不好就飞了,于是令二把手崔彦进带领高彦晖、田钦祚进攻导江,不料遭遇了全师雄的伏击,形势很不美妙。
当时天色已晚,老将高彦晖经验丰富,跟田钦祚商量说,贼兵现在士气正旺,而且马上就要天黑,不如先退兵,来日再战。
田钦祚早就等着这句话了,但是此人一贯狡诈,深知黄昏之际仓皇退兵最容易遭到敌人追击,所以故意激将说:“你老人家(当时高彦晖已经七十多岁)享受着朝廷的厚禄,为什么一遇到敌人就畏缩不前?”

第四章 两个政治家的失败史(6)
高彦晖是条汉子,二话不说跨马冲锋而去,既然有人断后掩护,田钦祚当然溜之大吉,留下老将带领数十骑奋力厮杀,最终不敌而亡!
这令人不由想起一句话:“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有时候同事之间的办公室政治比刀枪更加危险,特别是那些忠厚直率的人一定要小心。在后面我们还会看到同样的一个例子,一代名将杨无敌也为此殒命。
随着时间的推移,战火越烧越旺,王全斌派出去的人被一一击败,而且蜀军切断了剑阁通道,导致宋军邮路中断,和朝廷失去了联系。看到此情此景,亡国之君孟昶一定会挠着脑袋,十分不解地说:“一样的士兵,战斗力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现在不可一世的王全斌被困守在孤岛成都,恐惧第一次淹没了这个莽夫的心头,城外的敌人暂且不说,朝廷迟早派人前来,真正令他寝食难安的,是身边埋着的一个定时炸弹——后蜀的两万七千名降兵,这些人倘若里应外合,成都指日可破!
不行!思前想后,王全斌决定将这两万人杀掉。高层将领基本上都不同意,古人比较迷信,两万多条人命啊, 得在地狱关多少年才能够偿还得清!
康延泽建议,把其中老弱病残的七千人分出来,然后将那两万人沿水路押送,如果他们有反意,再屠杀也不为迟。
王全斌不同意,又去寻求曹彬的支持。曹彬这个人,用现在话来说“很讲究”,不想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但他也没有勇气去和王全斌据理力争,作为东路军都监,杀降的公文到了他这里,他所能做的,也只有“不着字”——拒不签字而已。
就这样,两万七千人被引到夹城中,全部屠杀掉!
和白起一样,王全斌此举不单断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更留下了千古骂名,后世谈及此事,无不为其野蛮残忍而义愤!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离他最近的曹彬。或许有人会说,曹彬可能和田钦祚是一路货色,心里这样想,却并不说出来,千古骂名让王全斌一个人去背。
是不是呢?如果这算是虚伪的话,一个人能够虚伪一辈子,难道还不算仁人君子?
此次平蜀归去,太祖对王全斌的恣意杀戮极度反感,于是将各路将领叫进去单独谈话,轮到行营都监王仁赡时,这家伙满嘴唾沫乱飞,大肆诋毁其他将领,因为把别人说得坏一些,自己就相对好一些。
太祖静静听完王仁赡的慷慨陈词,方才慢悠悠地说:“强行纳娶了蜀将李廷珪的歌伎,私自打开丰德库窃取金银财宝,难道都是王全斌一个人干的?”王仁赡瞬时如同斗败的公鸡般低下头来,领导果然厉害,什么小道消息都掌握了!
最后,为了证明自己描述的客观性,他不得不提到曹彬,心服口服地说:“清廉自律,不辜负陛下您的任命的,也只有曹彬一个人而已。诸将进入蜀地之后,一个个迫不及待抓住机会狠捞一笔,而曹彬的箱子里只有图书和几件衣服而已,不服不行。”
接下来是王全斌和曹彬进入谈话,一进去太祖就单刀直入喝问道:“怎敢胡乱杀人!”接着语气缓和地说:“曹彬退下,这件事和你无关。”曹彬却并不退,叩头说:“是我们一起商量杀害降兵的,该杀的是我。”
曹彬这样大包大揽,争着抢着承担责任,太祖也没办法,就让他们先退下。
处理结果是,王全斌、崔彦进由节度使降为节度观察留后。请注意,这不仅仅是降一级的问题,兵权被完全剥夺,成了朝廷的闲散人员。与之相反,纪律严明的东路军统统获得高升,曹彬更由五品内客省使提拔为三品节度使。

第四章 两个政治家的失败史(7)
后来太祖想要*南唐,和赵普商量起这件事,感叹说:“当年王全斌率军平蜀,杀的人太多了,现在我还耿耿于怀,这样的人不能再用了!”于是赵普建议曹彬、潘美前去。太祖将这二人召进宫中,叮嘱说:“可不要像在西蜀时候那样胡乱杀人。”
曹彬这才上前解释:“如果我今天不说,恐怕陛下不知道,当初杀降并非我的本意,那些文书我都没有签字。”太祖说那你拿来给我看看,曹彬取来,太祖一看,果然没有签名。太祖这就纳闷了:“你既然没有签字,就没有责任,那时候为什么又要认罪呢?”
曹彬说:“我们一同奉命出征,如果王全斌获罪,而我一人清白,实在是不妥!”太祖紧追不舍问道:“既然你下定决心认罪,留这些文书又是什么意思?”
曹彬说:“我猜测圣上您的意思,回来后,我们几个都活不成了,之所以留下文书,就是要我母亲以后呈上,希望您能放我母亲一条生路。”
不光对皇上及家人如此负责,即便是对下属,曹彬也是仁厚淳朴,丝毫没有官架子。在他管理徐州期间,手下一位小官吏犯了过失,按律应该杖责,但是曹彬只是做了记录,并不实施,直到一年之后方才旧事重提,执行了处罚。
手下人殊为不解:“曹公您真是高深莫测,这么一件小事干嘛拖这么久,其中有何玄机?”曹彬解释说:“当初此人犯法之时,刚刚新婚不久,如果此时获罪,他家里人一定就会认为是刚过门的新妇带来了晦气,之后会不停找她的麻烦,最终将她逐出家门了事,这不是我希望看到的,所以才将责罚推迟了一年。”
更进一步来说,不仅对人如此敦厚,他对万物也一律悲悯。他经常跟别人说:“我自从军以来,杀人甚多,但是从未因为自己的喜怒而擅杀一人。”他居住的地方有些破败,家中的子弟就建议他抓紧时间修缮一下,曹彬说不着急,现在正是冬天,墙壁和瓦石之间有很多蛰伏的虫子,不要伤害了它们。
曹彬此人,可以说是兵家之锋锐与儒家之敬爱的完美融合,上马勇猛杀伐,下马则为谦谦君子,不骄不躁,以仁御下。
大仁义哉,得夫子三昧者,曹武惠公!
王全斌杀降之后,又经过拖拖拉拉的一系列局部战争,全师雄还是没有被打死,却病死在蜀地金堂,之后不久,其余部下就被完全平定,后蜀才算正式属于了大宋帝国。
此时,作为阶下囚的孟昶,日子也不好过,一路拖家带口而来,更被作为战利品折腾一番,以男二号(一号当然是总策划人赵匡胤)的身份,主演了隆重的受降献俘仪式。
虽然待遇不错,被封了中书令、秦国公,但他的亡国之痛,在此时却变得更加深刻,他已经暗自后悔,为何没有风风光光自寻短见?也免得承受这无尽的煎熬。
因为文人的敏感和脆弱,痛苦也就愈加被放大,所以没过几天,孟昶莫名其妙就离开了人世,获得了永久的解脱与安宁。
按照民间艳史的说法,是因为太祖看上了孟昶的花蕊夫人,强行抢入宫中,孟昶心中郁闷,国仇家恨在内心不断翻滚,终于被绿帽子活活捂死。
孟昶之死是太祖所始料不及的,本来这是自己竖起的一面旗帜,一个标杆,如果孟昶能够安分守己过上幸福的小日子,可以作为活生生的教材来说服南汉、南唐甚至北汉,都来归顺大宋吧,跟着赵老大有肉吃!

第四章 两个政治家的失败史(8)
现在典型死了,赵匡胤很伤心,所以五天都没有上班,而且对遗属极尽安慰赏赐,特别是孟昶他老娘李老太太。太祖特批:“如果想回家的话,随时可以送她回去。”
老太太说:“你让我去哪里?”赵匡胤说:“当然是回蜀地。”老太太摇头说:“我家是太原的,如果能让我回太原最好不过。”
此时赵匡胤心里一阵莫名的激动,几乎就要抓住老人家的手说:“老同志,理解万岁!”因为他正盘算着要解放北汉,老太太的要求几乎就是一个明显的征兆,表示北汉很快就要回到祖国怀抱了!
事实证明,任何迷信活动都是靠不住的,不管头脑如何发热,赵匡胤至死都没有拿回北汉。
不光迷信活动靠不住,老同志也有缺乏诚信的一天,本来说好的回太原,但是李老太太忽然反悔,举酒泼地祭奠了儿子,然后说:“你不能为社稷而死,贪生活到今天。我之所以不死,是因为有你,现在你死了,我活着做什么?”然后,绝食数天而死,她的灵魂如果回到了太原城,不久之后,就会看到大宋的百万甲兵滚滚而来。
这期间还发生了一件小事,不知道是不是那个花蕊夫人,总之有一个孟昶的妃子工作调动到太祖宫中,太祖在她的梳妆匣里发现了一面铜镜,制作精良,光亮可鉴,但是等翻过来看到背面,太祖脸色大变,流露出狐疑乃至恐惧的表情。
原来那面镜子背后有一行字:“乾德四年铸”!
要知道当时刚进入乾德四年,无缘无故冒出来一个乾德四年的旧东西,可不是什么吉利的兆头,所以一贯镇静深沉的赵匡胤都忍不住惊慌起来。
急忙问那个妃子,却说不上来,去问宰相赵普,也摇头说不知道,只好急召智囊团——翰林学士。
等著名的陶谷、窦仪来了,这才真相大白,原来从前前蜀后主王衍也曾经用过这个年号,所以这个镜子才流传下来。
得知不是什么邪恶图谶,太祖这才长出一口气,说了一句流传千古的话:“宰相需用读书人!”这句话后来宋代文人们反复引用,目的是为了证明太祖是多么重视文化教育。
太祖这句话说出来,当时的宰相赵普估计老脸青一阵紫一阵,这分明是不点名的批评嘛!不久之后,太祖干脆直接找赵普谈话,说现在朝廷上人才济济,宰相作为百官之首,如果不读书恐怕难以服人,老赵你的文化素质有待提高。
从此之后,赵普大兴学习之风,手不释卷,学习也大有长进,所谓的“半部《论语》治天下”,这只不过是后世儒生的牵强附会,刻意拔高《论语》的地位。
据张其凡先生考证,宋初《论语》的地位并非很高,而且赵普在他的著作中几乎没有引用过《论语》,可见说他只读半部《论语》没有什么依据。
自从儿皇帝石敬瑭将幽云十六州献给契丹之后,中原的皇帝们,无论是郭威、柴荣还是赵匡胤,一直就感觉脑后凉飕飕的。
其实北汉并不可怕,军事和经济都不景气,堪称一穷二白,但是北汉背后有一条大狼,那就是契丹,总令人放不下心。
自从和赵普制定了“先南后北”的战略后,大宋对北方一直采取守势,所以北汉过了两年安生日子,等平定了荆南和湖南,赵匡胤就示意手下将领,隔三差五去骚扰一下北汉,搞一点小规模冲突,但总体比较安定。
其实赵匡胤心潮澎湃,北方那片土地,无数次令他魂萦梦绕。

第四章 两个政治家的失败史(9)
曾经派人去刺激刘均:你们家和周室乃世仇,郭威篡取了你们刘家天下,这可以理解,但是咱俩没仇恨,你为什么躲在那么一个偏僻狭窄的地方?如果有志于天下,就下太行山,咱们一决胜负!
刘均哪里敢,派人回话说:“我们这里的土地和兵甲,加起来也不到您老人家的十分之一,再说我们也不是叛逃此处(祖先刘崇最初就是河东节度使),之所以守在这里,就是为了死后有人祭祀,不至于亡国灭种啊。”
这话说得多真诚可怜,就像精神胜利派祖师阿Q说的:“断子绝孙便没人供一碗饭。”赵匡胤的虚荣心得到满足,哈哈大笑说:“回去告诉刘均,我放他一条生路!”
等到开宝元年(公元968年)七月,刘均死了!赵匡胤之前说过放刘均一条生路不假,但是既然合同的乙方刘均现在遇到了不可抗拒的因素——死亡,合约自动作废!
而且,每当国主去世,皇权交接之时,是最容易出现动荡的,前面的荆、湘之所以轻易被收复,就是这个原因。
昭义节度使李继勋受命,率领党进、何继筠等进攻北汉,这一次曹彬依然是都监。
宋军一路凯歌高奏,很快就进入北汉境内。赵匡胤的政治敏锐性确实很强,他预料得不错,北汉出事了,而且是特大事件——新科皇帝被人杀了!
这个倒霉蛋叫刘继恩,是刘均的养子,当时刘均临咽气之前,握着他的大红人,平章事兼枢密使(宰相兼任军委主席,可见他有多红!)郭无为的手说:“继恩这孩子是孝顺,但是才能平庸、性格懦弱,恐怕不能继承我的事业(认贼作父的事业?),怎么办?”
郭无为低头默默不语,算是默认了这种说法。
郭无为这个名字起得很奇怪,透着一股子轻灵飘逸的感觉,一听就不同凡响。确实如此,这人早年博学多才词锋甚利,用现在的话说,是业务能力特别强。可能是为了走个“终南捷径”,就隐居在武当山当道士,这个名字应该就是那时候取的,追求“道法自然,无为而治”的意思。
他的功夫不及陈抟老祖,拿不出什么惊世骇俗的本领,等了很久,也没有高层召见,于是耐不住寂寞,自己出来求职。他的第一个面试考官是后周太祖郭威,当时郭威出征河中,交谈之后立刻认定这是个牛人,决定招聘。
但是郭威的手下说了一段话,立刻断送了牛人即将到手的荣华富贵。
那人告诉郭威,郭无为这种人是靠嘴皮子混饭吃的,就是所谓的纵横家,一般什么人需要这种人呢?
郭威一想,苏秦、张仪之流,只有皇帝才用得起啊!下面的话几乎不用说了:郭威手握重兵,还私自招聘了几个纵横家,说你想造反不算污蔑吧?
郭无为就这样怀才不遇了一次。
是金子总要发光的,是阴谋家总会得逞的,郭无为第二站就遇到了伯乐,还真是一个“皇帝”——刘均。
刘均以前也看不起知识分子,但是协助李筠对付赵匡胤失败之后,他觉得没有知识分子干不成事,刚好郭无为应聘,交谈之下劳资双方“甚为愉悦”,就此签订劳动合同。
郭无为坐上了火箭,很快蹿到权力巅峰。这时刘均死掉,刘继恩即位了。
刘均别的本事没有,但是看儿子很准,刘继恩确实性格上有缺陷,在政治上非常迟钝和幼稚。即位之后,他经常穿着丧服参加工作,而且他的左右亲信都在太原。有人劝他把亲信调过来,最起码可以起到警卫的作用,被他拒绝了。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第四章 两个政治家的失败史(10)
他一方面大大咧咧,另一方面却还搞了一些小动作,主要是针对郭无为的,想必他也听说了,郭无为默认了刘均对他的评价,同时郭无为当时权柄太重,几乎达到了一手遮天的地步。
刘继恩表面的礼遇与内心的疏远令郭无为感到不安,不安的结果,就是联络一些人,做一些事情。
低IQ人士侯霸荣出场了!此人勇力善射,早年做过流氓强盗,后来从军,被刘均任命为散指挥使,于乾德元年率领手下一千八百人投降了宋军,后来觉得没意思,又跑回了北汉,刘均也不嫌弃,再次任命他为供奉官。(想想柴荣以前是怎么对付叛逃将领的!)
侯霸荣跑回北汉之后,看到赵匡胤又派人来*,北汉什么实力他最清楚,不想成为覆巢之卵,就只有再次南归!
但大宋不是超市,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为了表示诚意,他决定带一件礼物,那就是新皇帝刘继恩的人头!
至于郭无为和侯霸荣是怎么勾搭在一起的,我们已经无从知道,不过从郭无为此后的一贯表现来看,整件事情极有可能是他策划的。现在,他还没有见识到大宋的军威,投降还没有列上日程表,先除掉对自己不满的皇帝再说!
新皇帝即位,按照惯例,百官加官进秩,然后皇帝请大家吃饭,吃完饭之后,皇帝计划小憩片刻,于是大家散了。
刘继恩刚进门不久,侯霸荣就率人快步赶来,首先把大门反锁,然后拔刀冲向刘继恩。
刘继恩看来者不善,一边呼救,一边以屏风为依托,四处躲闪。侯霸荣征战多年,杀人是老本行,这情形犹如绵羊遇到灰狼,交手只是眨眼的事。只见侯霸荣快步上前,一刀深深刺进刘继恩胸口,令其当场毙命。
可怜刚即位六十余天,三十四岁的刘继恩就稀里糊涂被弑!
侯霸荣还来不及收获胜利果实,就听到外面噼里啪啦乱响,郭无为的“救兵”姗姗来迟,虽然没有救下皇帝,但是元凶却逃不掉了,士兵们抬着梯子从房顶进入,将侯霸荣和他的余党全部诛杀。
郭无为的疑点太多了:第一,为何凑巧来迟?第二,为何没有生擒侯霸荣审讯?第三,侯霸荣就带领数十人,如果没有靠山,如何全身而退?所以此事最大的可能就是:郭无为承诺侯霸荣,杀掉刘继恩后,由他出面号召举国归顺大宋。
以侯霸荣的智力,很难认清自己在这个局中的位置,死得和刘继恩一样糊涂。
当然了,也有人怀疑赵匡胤是幕后黑手,更有人断言,刘继元为了篡位,派人杀了新皇帝。在此一并存疑。
国不可一日无君,郭无为迅速扶持了一个新皇帝刘继元。刘继元也命苦,刚一即位就遇到了大问题:宋军打上门来了!
慌忙派遣侍卫都虞侯刘继业带人前去迎战,这些人仓促出兵,在洞涡河遭遇到士气正盛的宋军先锋何继筠,被打得七零八落,扔下两千颗脑袋仓皇回城困守。
太原被团团围住!
前方兵临城下,后方的宣传攻势也紧跟而来,太祖派人揣着厚厚一摞法宝前去太原,交给郭无为。这厚厚一叠子不是符咒,也不是钞票(这东西要再过一段时间,才能出现在历史舞台上),而是委任状。
这些委任状涉及北汉军政要员四十余人,带头的当然是新皇帝刘继元,太祖给他安排的位子是平卢节度使,次之就是郭无为,拟任安国节度使,其他的人按照等级依次安排到各个藩镇。
拿到法宝之后,郭无为开始拨拉自己的小算盘,经过飞速计算,他只将给刘继元的那道任命状递上去,按照他的猜测,刘继元是自己扶持起来的,跟傀儡差不多,没有理由不接受。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四章 两个政治家的失败史(11)
试想大宋如果挥师北上,滚滚铁流顷刻就会将太原淹没,那时候赵匡胤就算再宽厚,最多将你软禁在京城,哪里还有机会让你当节度使?
正是基于以上的判断,郭无为兴冲冲去劝降刘继元,同时将其他三十多份委任状藏起来,这样投降之后,他大可以在众人面前卖个人情,告诉大家:是我在太祖面前为你们谋得的职位。
出乎郭无为意料,刘继元小伙子很坚定地摇摇头,平卢节度使哪有皇帝舒服,给我顶住,辽国(此时契丹已改国号为“辽”,下同)的援军马上就来了。
其实,郭无为和赵匡胤眉来眼去已经不是头一次了。很早以前,大宋就派了个间谍,号称是大宋的指挥使,畏罪潜逃来北汉,郭无为知道此人底细,所以就任命他做了供奉官。等宋军大举进攻时,此人悄悄逃跑,被北汉给抓住了,郭无为又将其私下放掉。由此可见,赵匡胤对他是比较信任的。
僵持到十一月份,辽国南院大王耶律挞烈带领重兵前来,意图很明显:迫使宋军南撤。李继勋看到形势不妙,经过请示班师回朝,第一次*北汉宣告结束。
既然有人撑腰,狗仗人势的刘继元毫不客气反咬一口,进掠晋、绛二州。
宋军撤退之后,刘继元还干了一件事,那就是杀掉自己的母后郭氏。
刘继元的老婆段氏,因为一些事情被郭氏指责,然后又忽然得病,继而死掉。刘继元将这两件事联系起来,经过推理得到结论——肯定是母后郭氏害死了老婆段氏,所以“大义灭亲”,带着手下范超去找郭氏报仇。
彼时郭氏正在刘均灵前哭诉自己的痛苦遭遇,被范超在背后用绳子活活勒死。
到了次年二月,因为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且考虑到征战太原意义重大,那里城池坚固,又有辽国援军随时可能赶来,所以赵老大又坐不住了,一拍桌子说:“我去会一会这个刘继元!”这是平定二李之后,赵匡胤第一次御驾亲征,足见其重视程度。
赵匡胤之所以选择此时进攻,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辽国刚刚结束了“睡王时代”,国内陷入了一片混乱。“睡王”耶律璟在江湖上也是个神奇人物,即位之后轻信女巫肖衮妖言,经常生取活人胆汁做药,据说可以延年益寿。
吃了一段人胆之后,耶律璟自学成才,智力有所提高,开始觉得是被愚弄了,就采用“射鬼箭”的方法,将女巫赶到开阔地带,多人策马践踏,用响箭射杀之。耶律璟有很多爱好,比如说打猎,睡觉,还有就是发明创造。
他发明了许多稀奇古怪的酷刑,害人无数。这年二月份又去打猎,因为射中一头黑熊,手下的人前去恭贺,于是大醉而归,当晚被侍者和厨子刺死,时年三十九岁(此事在拙著《秦岭神脉》中有记述)。
宋军借此天赐良机出兵,是料定了辽军不敢大军深入,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太祖还专门召见了韩重赟,让他带兵去镇、定二州防守,以防辽军南下。
北汉方面再次如临大敌,刘继元派刘继业屯兵团柏谷,遭到李继勋的重击,刘继业自知寡不敌众,只好退守太原。
刘继元听说刘继业被人教训了一把,勃然大怒,要是别人还则罢了,这个刘继业不是一般人啊,以前江湖人称“杨无敌”,你无权失败!于是下令解除刘继业的兵权。
刘继业生不逢时,以前叫杨重贵,他老爹是个土豪,在乱世中积攒力量,感觉差不多了,就自封“刺史”,先后臣服于后汉、后周和北汉。到了刘均掌权,他很喜欢杨重贵,就赐国姓“刘”,而且把他当儿子一样看,所以刘继元和刘继业的名字很像(后来降宋之后,刘继业改回本姓杨,是为《杨家将》中杨业的原型)。

第四章 两个政治家的失败史(12)
现在“杨无敌”退守太原,宋军立刻上去再次围困。
惴惴不安的刘继元还是等到了一条好消息:辽国派来使者,在晚上悄悄进城,册封他为帝。不过第二天请辽使吃饭时候,发生了一些小混乱。
一开始众人都很安静,只有郭无为不甘心,他还惦记着节度使的位子,一打起仗来兵荒马乱,搞不好小命就没了,他拿定主意——我要投降!
于是借着酒劲,郭无为忽然爆发,号啕大哭起来,然后哗啦拔出宝剑,做出要自刎的样子,刘继元虽然也不怎么待见老郭,但是现在情势危急,国家二号人物自刎死了,传出去必定大乱,边将哪还有心防守?
所以刘继元“遽”降阶,就是说像是上了发条一般,“嗖”一下蹿下台阶,挡住郭无为装腔作势的宝剑,温柔地拉着他走上座位。郭无为唉声叹气说:唉!怎么能以孤城来抵挡百万大军呢?
要知道这是刚吃过饭,辽国的使者都还在,郭无为这一番表演,一来是为了动摇军心,让国内的人没有斗志;二来是为了让辽国使者看看,我们就这样了,烂摊子一个,您也别费心出兵帮忙了,让我们投降吧。
郭无为看走了眼,刘继元是个狠人,他内心其实很强大,敢杀老娘,敢杀兄弟,搞不好还敢自杀!郭无为是右派,而刘继元完全相反,铁杆左派,决不投降!
现在赵匡胤带着大军在城外观望,怎奈这城墙坚固,一时找不到下手的地方。于是,将太原周遭县里的老百姓都拉来,安营扎寨,建造基础设施,完全是打持久战的样子。多数人建议继续增兵攻城,打大仗打硬仗打攻坚仗。
有一个人走到赵匡胤身边,低头耳语了几句,然后用马鞭一指激流汹涌的汾水。赵匡胤哈哈大笑,抚着此人肩膀,甚为满意。这人乃左神武统军陈承昭,他刚才告诉赵匡胤:“根本不用增兵,陛下您自有百万雄兵在左右,为何不用呢?”
不错,他所谓的“百万雄兵”,正是汾水!
于是宋军迅速筑长堤蓄水,等水位达到了一定高度,从晋祠决堤放水,汹涌的洪水犹如猛兽,咆哮着涌向城墙。同时,布置李继勋驻扎城南,赵赞坚守城西,曹彬屯兵城北,党进严把城东,太原真变成了铁桶一般,史称“为四寨以逼之”!
刘继元、刘继业!你们这一次完了。
城里的刘继业也是名将,深知此次守城的希望渺茫,时间拖得越久,城里的给养就越跟不上,从前因为城池被困,时有人吃人的现象发生,更别说战斗力了。唯有趁着现在还有士气,以精锐突刺敌方,挫其锐气抢夺供给,然后等待援军。
所以,趁着黄昏,西门北汉骑兵破门而出,把守西门的赵赞急忙跨马迎战,这些北汉兵能进敢死队,肯定都是有两把刷子的,所以赵赞打得不轻松,脚背都被射穿,却还未能击退敌人。
正在危急之时,那边东寨都监李谦溥正带人在砍木头,听到鼓声急忙赶来,才将北汉军打回去。
刘继业还不死心,再一次带领数百人袭击东寨党进,估计他心里对曹彬和李继勋还是相当忌惮,所以只好来欺负党进。党进勃然大怒!是不是欺负我文化程度不高?就给你点颜色看看!
史书上说“党进挺身逐继业”,可见他确实很生气,一口气将刘继业(曾经的“杨无敌”)打到战壕里去,北汉兵急忙出城抵挡,刘继业这才有机会抓着绳子爬上去,不然肯定完蛋了。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四章 两个政治家的失败史(13)
说起党进,笑话倒有一箩筐。此人不识几个字,穿常服的时候,也就是个一般人,但只要甲胄披身,立刻“毛发皆竖”,威猛无比。
有一天他在街上看人说书,问说书人:“你说的什么东西?”说书人回答:“我在说韩信。”党进火气就上来了,骂道:“你在我面前说韩信,以后到韩信面前肯定也要说我!”命人将说书人打了一顿。
后来他被调离京城驻守边防,临行前向太祖辞行,因为那时候赵匡胤已经通过赵普提醒众人要加强文化学习,所以党进决定也来表示一下,自己也是读过书的。他命手下人将自己要汇报的内容写在笏板上,默默背熟了。
但是等见到太祖,因为紧张,头脑一片空白。太祖问他手下掌兵多少,党进因为不识字,一着急把笏板举起来说:“都在这里!”临到辞行时候,又不着头脑冒出一句:“臣闻上古其风朴略,愿官家好好将息。”一时传为笑谈。
不过因为他为人忠实可靠,颇得太祖器重。后来有一次他外出归来,看到有一条大蛇在自己衣服里躺着,又很生气,便将这蛇杀了吃掉,不久患病去世,享年五十一岁。
孤城太原中。
倔强的刘继元,枕戈待旦的刘继业,一头雾水的辽国使者,还有热锅上的蚂蚁郭无为,大家各怀心思闷坐着等待。很明显,小弟被人堵在家里痛打,辽国不会坐视不管的,虽然辽景宗刚刚即位,还是会派重兵前来救援。
这倒不是说辽国和北汉有多亲,关键是这个地理位置很关键,谁拿到了,谁就占据主动,有可能控制燕云十六州。
果然前方来报,辽军分兵自石岭关南下!
太祖对此十分重视,去年围城失败就是因为辽军赶来援手,这一次绝对不可重蹈覆辙,一定要将辽军遏制在石岭关外!于是快马召见石岭关部署何继筠,何继筠为人深沉有智略,守边多年,边人畏服,甚至家家画像祭拜,正是担当此任的上佳人选。
四月份天气已经比较热了,何继筠远道而来,太祖急忙令人给他的爱将调好麻浆粉(一种消暑食物),然后君臣二人细细谋划了军事部署方略,同时给何继筠追加精兵数千。太祖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翌日亭午,我们等着你的捷报!”殷切期望之情溢于言表。
何继筠领命匆匆别去,他知道自己肩头的责任,自己的表现,将会影响这场战役的全局。
短暂而又漫长的等待之后……
太祖登上高高的北台遥望,终于看到一匹快马,一匹马挟着黄尘飞驰而来,令人高声询问,原来是何继筠的儿子何承睿!太祖脸上露出了笑容——胜利了!倘若不是胜利,这父子二人决计死战,怎肯这么快就来求援。
何承睿带来的好消息说:战于阳曲县北,大败辽兵,擒其武州刺史王彦符,斩首千余级。
辽军已经被钉死在石岭关!
这一次宋军又玩起了心理战,将一千多辽军的头颅一字铺开,在太原城外展览。很明显,刘继元敢这么拖着,就是有恃无恐依赖辽军,现在辽军被打得如此凄惨,还有谁可以依靠?城里的人开始恐慌,投降的气息蔓延开来……
郭无为笑了,年轻的刘继元脸色更加阴郁,他还是那么狠,咬紧牙关挤出几个字:“不投降!”
五月份,同样的一幕再次上演,辽军分兵从定州前来救援,这一招太祖早有预料,出兵前就将韩重赟放在那里守株待兔,所以,辽军同样没有讨到便宜,连逃跑都不利索,又被斩掉几千人。

第四章 两个政治家的失败史(14)
两股援军都被干掉,宋军这才安心开始攻城,太祖亲临城北,再次引水灌城,汹涌的汾水将陆战演变为水战,水军用小船载着重弩强行攻城,在刘继元强悍的精神压力下,太原守兵也相当亢奋,是役惨烈异常,宋军损失了数员大将,其中包括陷害张琼的石汉卿,也算死得其所。
眼看城外宋军疯狂攻击,郭无为感到自己喉咙上有一双无形的大手,正在慢慢收紧……他设想了一下自己的结局:在北汉像个小丑一样闹着投降,过后刘继元肯定要和他算账;拿着大宋的任命状却还负隅顽抗,老赵将来也不会给他好看,而且如果城破,极有可能就被乱军砍杀。
不如,现在主动投降!
郭无为这厮除了修道之外,估计还函授学习过表演,所以他信誓旦旦为国捐躯的表演还真骗过了刘继元,后者发给他一千精兵,让他趁着夜色出去偷袭宋军,同时派遣了两个得力助手刘继业和郭守斌协助他。
刘继元现在是病急乱投医,死马当活马医。那一夜,风雨如晦,天色不祥,他郑重其事到延夏门亲自送别,大概也说了一些感人肺腑的话,最后像赵匡胤叮嘱何继筠一样深情地说:“我等着你归来!”
郭无为带着众人悄悄走到北桥,跨过去,那边就是宋军的把守,只要大喊一声:“我是郭无为,我来投降!”自己就彻底安全了!
郭无为怀着激动的心情召集诸将,却失望地发现,两个副手都不见了,刘继业说自己的马受了伤,所以要回去,而郭守斌干脆找不到北,迷路了!
郭无为的心顿时凉了,自己单独出去投降?他还没有那个勇气,独自面对如狼似虎的宋军,没有刘继业,心里总是没底。想了又想,又灰溜溜回去了,雄心壮志化作一身雨水,淅淅沥沥滴个不停,他的内心估计也是萧索无比,寒冷无比。
诗人说:“时间是世界上最锋利的刀片,因为你几乎无法感觉。”此言不差。
闰五月,在汾水连日浸泡下,太原南边延夏门的瓮城被泡塌了,水流穿破内外两重城墙灌注城内,城里的恐慌可想而知,鸡飞狗跳逃命的,手忙脚乱补裂口的。
太祖登上长堤观看胜利战果,此刻他的内心,大概以为太原城破也就是一两天的事了,但历史有时候比故事更富传奇,那被水流侵蚀慢慢裂开的太原城墙,却还是没有被攻破!
一开始北汉人沿着城墙设置障碍,想要筑堤拦水,却成为以逸待劳的宋军的活靶子,被射得几乎抬不起头。宋军眼见胜利在望,蓦地,却见有一庞大怪物循水徐徐漂来,将缺口堵上。
草垛子?
不错,是草垛子!不知道谁出了这么一个天才的主意,这玩意使得宋军的箭支如泥牛入海,而北汉人可以躲在后面消停地修筑工事,城墙又合住了。
这是个伟大奇迹,意志坚定的分裂分子刘继元,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孤独寂寞的郭无为,一个人再次跑到刘继元那里劝降,虽然精神可嘉,但是效果奇差。夫子曰:“知其不可为而为之。”郭无为可能误会这句话了,所以遭到了刘继元手下阉人卫德贵的诋毁,刘继元对他更加厌恶了。
现在全北汉的人都知道郭无为要投降,他成了最大的不稳定因素,所以刘继元忍无可忍,无须再忍,命人砍了他。这个举动无疑是坚守城池的宣言书,人心稍稍安定。
接下来,刘继元又布置了一些任务,比如说连夜潜出城,去烧掉宋军的攻城器械,或者令人大喊:“北汉主投降了!”想要让赵匡胤亲自前来受降,然后精兵突围。可惜这两次行动都惨遭失败。

第四章 两个政治家的失败史(15)
攻城器械没有烧掉,却被打死一万多人;诈降行动被太祖的手下识破,理由很明显:古来受降如受敌,需要谨慎从事严阵以待,哪有半夜咋咋呼呼喊着要投降的?
太原的坚固超乎想象,再次攻城!再损一员大将,东西班都指挥使李怀忠被流矢射中,奄奄一息就要咽气。
宋军个个杀红了眼,和城里的北汉兵较上了劲,太祖的亲信,殿前指挥使都虞侯赵廷翰率领手下众兄弟叩头请战,要求“先登急击,以尽死力”,就算不要命,也要把太原给破了!
太祖被手下的忠勇所感动,动情地说:“你们都是我亲手训练,个个以一当百,放在身边以防肘腋之变(赵廷翰所率为禁军),大家同生共死。我宁愿不要太原了,也不想你们冒着箭雨锋刃,去必死之地啊。”
这时候太祖已经有意放弃太原城了,倒不是因为他意志薄弱,而是因为水土和气候问题,大多数的士兵都有了腹病(拉肚子一类),同时辽国的北院大王也正赶来支援。考虑再三,和赵普商量之后,决定班师回朝。
退兵之际,太常博士李光赞还给太祖出了一个好主意:“我们屯兵上党,虎视眈眈盯着北汉,夏天就来抢夺他们的粮食,秋天就来抢夺他们的谷物,这样搞下去,用不了几年,它岂能不灭?”太祖闻言大喜,忍不住再次赞叹说,知识分子确实阴险,这一招扼住了刘继元的咽喉。
不光如此,太祖御驾亲征,回去总要带点什么。
那时候不像现在,到处人满为患,需要推行基本国策,那会人口是巨大的财富,创造超过消费,所以太祖迁走了太原一万多户人家,这相当于把北汉一个巨大的枝桠给砍掉了,后来太平兴国四年,宋太宗收复北汉,一共也才得到三万户人家。
这两项政策彻底摧毁了北汉的经济体系,虽然若干年后,平定北汉的胜利果实属于太宗赵光义,但是他的成功并非因为能力,而是来自运气:他有一个好哥哥,把刘继元折腾得想死的心都有了,穷得皮包骨头,哪还有力气反抗?
此次北征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根据目前情况,刘继元已经牢牢把握住了政权,北汉国内不会再有巨大的政治震荡,所以从战略角度来说,宋军的撤退是明智的。
就在太祖回驾京师之后不久,六月下旬,北汉人将积水排走,长期浸泡之后乍遇骄阳暴晒,城墙迅速开裂酥松,然后迅速坍塌。辽国的使者韩知范此时仍在太原城内,看到这种情况,忍不住叹息说:“如果宋军知道先用水淹然后使之干涸,此时太原城内恐怕没有活口了!”
《续资治通鉴》记载说,看到辽军屯兵城下,刘继业给刘继元出主意,说辽国人从来贪财好利,以后肯定要来破灭我国,不如趁现在他们防备松懈、骄傲懈怠之际,突然出击,可以获取万匹骏马,然后归顺中原。百姓免于生灵涂炭,陛下也可以永享富贵。
刘继元不同意。
这个记载的可信程度究竟如何?各家记载多有出入,暂且留到后面讨论刘继业部分再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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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那些叱咤的旧日英雄(1)
为了让朝中那些身居要职的老臣更加倚重信服自己,徐知诰不惜自我摧残,吞服下催老的药物,令自己的髯发在一夜之间变白,造成一种皓首老成、德高望重的印象,换取大家的信任。
剿灭北汉受挫,帝国统一的步伐又回到了“先南后北,先易后难”的路线上来,南唐多年以来占据着富庶之地,国力之强大,是其他小国所不可比拟的,所以太祖决定先去攻击较弱的南汉。
理由是什么?
答曰:匡扶正义,救民于水火!
早在乾德年间,宋军攻克了郴州,抓住十几个宦官,但这几个并不是普通的内官太监,而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太祖问其中一个是做什么的,这人回答说他是南汉的扈驾弓箭手官,谁知拿出弓箭来,此人却死活拉不开,可见南汉武备之废弛。
太祖问起南汉的政治,此人历数其国君刘的罪恶,其奢华与残暴令赵匡胤瞠目结舌,连连叹息说:“我要救这一方百姓!”
赵匡胤是不是在刻意搜寻攻打南汉的理由呢?看一下此时南汉国内的现状,一切就都清楚了。
此时执掌南汉政权的是刘,因为家学渊源,刘在治国理论上有所“突破”,他认为一般人沉迷于儿女情长,如果有了后代,就想将荣华富贵世袭下去,从而产生私心,甚至会产生篡位的危险,只有宦官无牵无挂,可以全心全意为朝廷服务。
·0··0·于是下文件明文规定:如果想要进朝廷当公务员,第一道门槛就是“挥刀自宫”,不管你是状元还是进士,概莫能免。根据史家统计,当时南汉全国,每一百个人里面,就有两名太监,称得上是“太监帝国”。
这些太监有没有鞠躬尽瘁为国效力呢?当然没有。既然绝了后,不能“纵向”繁衍后代,太监们便“横向”发展,巧取豪夺,骄淫奢侈,搞得国内民不聊生。
作为一把手,刘自己并不履行任何行政义务,他成天和一个黑胖的波斯女子厮混在一起,这女子小字“媚猪”,居住之处必须用海里五百尺下的珍珠来装饰。刘为她建造了“媚川都”,并且专门置兵八千用于采珠,经常用石头坠在人腿上,放入海里数百尺去,溺死者不计其数。
刘是如此喜欢宫殿装潢,以至于下了一道荒唐的命令:国内人可以以石赎罪。也就是说,犯了罪不要紧,只要你能找到奇形怪状的石头献给宫廷,就可以赦免你。
至于国内的政务,则完全交给宦官去处理,这些宦官还引进一个女巫,名叫樊胡子。这女巫号称玉皇大帝附身,总是头戴远游冠,身着紫霞裙,坐在帐幕之中宣扬祸福。这些人沆瀣一气,为了长保富贵互相庇护。樊胡子告诉刘,这些宦官都是上天派来辅佐你的,即使犯了错也不可处罚。
就这样,南汉的库房里堆满了搜刮自民间的奇珍异宝,政府里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小人奸臣,兵器铠甲却都腐朽不堪,整个国家处于一种癫狂的精神和肢体疾病状态下。
为了搞清楚南汉国内这种惊人的腐朽和变态是如何形成的,有必要回顾一下刘的祖先们,是先天遗传加上后天养成,才造就了刘这样一枝“奇花异草”。
应该说,在比较早的时候,岭南刘氏家族成员还是比较正常的,甚至称得上是一时之人杰。到了刘隐和刘岩兄弟这一辈,先是拥戴五代第一“变色龙”后梁皇帝朱温,后来,眼看朱温的后梁逐渐式微,刘岩就上表,请求封自己为南越王并加都统,被后梁拒绝。

第五章 那些叱咤的旧日英雄(2)
一个眼看摇摇欲坠的朝廷,竟然也如此不明事理,刘岩大怒,愤愤不平地说:“今中国纷纷,孰为天子!安能梯航万里,远事伪庭乎!”话说到这里,反意已经很明显了,三年后刘岩干脆在广州自己称帝,这就是南汉的由来。
刘岩对中国文化的贡献,就是和武则天一样,自己生造了一个字——“龑”。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因为有一年传说白龙出现,所以他就将年号改为白龙,同时自己改名刘龔,但是有术士说“龔”字不吉利,要亡国。刘岩一气之下,干脆生造出一个字来,遂改名刘龑,取《易经》“飞龙在天”的含义。
刘龑这样骄傲自大并非无缘无故,据说,因为他是父亲刘谦的小妾段氏所生,所以就引起了正室韦式的嫉恨,但是当韦氏拔剑而来准备杀掉小刘龑时,忽然头晕目眩心口疼痛,导致宝剑当啷落地,于是韦氏断言:这个小孩不寻常。
刘龑没有辜负后母韦氏(亲生母亲段氏不久还是被杀掉了)的“期望”,长大后身高七尺,双手和刘皇叔一样垂过膝盖。他对杀人有一种特殊的爱好,设置了刀锯、剖心、剔骨等酷刑。每当看到杀人,刘龑就会喜不自胜,浑身颤抖,口唇自然颤抖流下口水,老百姓都认为他是蛟蜃之类的妖物。
因为当时中原乱糟糟一片,后唐王朝根本没有能力去收拾残局,刘龑派人到中原探听消息之后内心窃喜,觉得没有人可以威胁自己了,就关起门来做皇帝,胡作非为大搞乱搞。
五十四岁的时候,作恶多端,靠一个怪字在历史留名的刘龑死掉了,他的儿子刘玢即位。刘玢也不是什么好青年,混账了两年,二十四岁的时候,被自己的亲弟弟刘晟派了几个摔跤手给勒死了。
刘晟因为得位不正,害怕兄弟们学习他,所以干净利落,又将老爹剩下的十七个儿子全部杀掉,从此稳坐金銮殿,开始了他荒唐的人生之旅。其实刘晟是“宦官治国”理论的发明者,只不过没有形成条文,他宫内当时就有掌权的太监一千多人。
有一次刘晟喝醉了,将一个瓜放在乐师尚玉楼头上,说是试一试宝剑是否锋利。我们都清楚,喝醉之后人的感觉会迟钝很多,所以刘晟失手了,宝剑很快,将尚玉楼的脑袋给斩掉了。第二天醒后,刘晟又召见尚玉楼来演奏,手下人说:“已经被您的龙爪抓死了。”刘晟淡淡地说:“哦,知道了!”
刘龑和刘晟的这些举动,其实为整个南汉国家的政治气质埋下了伏笔,四个字——夜郎自大!
这样,南汉整个国家从蛮夷之地的极端自卑,走到了过分膨胀的另一个极端,他们把后唐的皇帝称作“洛州刺史”。到刘这一代,完全继承了祖上的劣根性,重用宦官,诛杀兄弟,无恶不作。
其实刘根本就不知道大宋的强悍程度,他时不时还要骚扰一下中原。《宋史》载:“开宝初,刘举兵侵犯道州,刺史王继勋上奏请求*之……”
有一件小事,可以说明南汉坐井观天的程度。以前每有北方人去南汉,他们就要尽情夸大自己强大富裕。有一次周世宗派人过岭南,接待人员送茉莉花给使者,并且骄傲地、文绉绉地宣称:“这个玩意,叫作小南强!”
后来刘被大宋拿下,在洛阳看到牡丹,这只井底之蛙大吃一惊:“这是何物,如此巨大?”洛阳缙绅们就故意揶揄他说:“这个玩意,叫作大北胜!”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五章 那些叱咤的旧日英雄(3)
现在太祖的命运之手已经伸到了刘面前,不过他不是直接伸向南汉,而是先找南汉的邻居——南唐。太祖告诉南唐后主李煜,给刘写封信劝劝他,赶紧来投降吧,打打杀杀很不文明。
这不是一个美差,但是李煜没得选择,只好施展浑身解数,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书信劝降。此时的刘还没看到“大北胜”,所以还沉迷在自己虚幻的强大里,当即扣留了李煜的使者,并且很粗鲁不屑地回信,内容可想而知,大意是:我这么强大,难道还怕中原不成,要投降你怎么不去?
李煜将书信交给太祖,太祖觉得此事没有回旋余地了,开宝三年九月,只好发兵*!
这次领命的主要是潘美,因为南汉楼船战舰兵器铠甲都腐烂不堪,所以没费多大力气就迅速攻破贺州,然后扬言要顺流而下攻击广州。刘阵脚大乱,启用老将潘崇彻率领三万人屯兵贺江,阻止宋军。
岂料潘美只是虚晃一枪,拿下昭州才是他的真实意图。到了十一月,宋军已经连拔昭、桂、连、贺四州,这时刘松了一口气。搞错没有,节节败退之下还松一口气?没错,他确实松了一口气,因为按照他奇特的人生观、价值观,这四州本来属于湖南,现在北方人拿走就算了,宋军不会再南征了,大家放心。
但是,思维正常的潘美没有停留,继续长驱直入进入韶州。
韶州都统李承渥手下有十万兵,没有马,他用大象,每个大象身上载着十几个士兵冲锋陷阵,场面十分壮观。大象这种动物很勇猛憨厚,据说这个象阵在和楚人对战时,也是立下过汗马功劳的。
潘美也是头一次遇到这东西,不敢硬碰,只好远战,把军中身强力壮者召集起来,发给强弓硬弩,瞄准了大象使劲射箭。大象的勇猛也不是没有限度的,它们参军也是被迫的,混口饭吃,没什么高级信仰支撑,所以吃痛之后,第一个选择就是——扯乎!
登时现场乱成一片,南汉的士兵倒被自己的大象踩死不少。
刘身边也是乱作一团,有人劝他投降,有人坚持抵抗,但是环顾四周无人可用,有一个老宫女说自己的义子郭崇岳是个人才,于是刘封此人为招讨使。郭崇岳本来就是个草包,临危受命,却并非力挽狂澜的豪杰,他什么都不会,就知道天天烧香祈祷,希望凭空跳出来若干鬼神,将宋军一网打尽。
但是,郭崇岳的鬼神总是姗姗来迟,所以挨到开宝四年初,老将潘崇彻投降。
刘急忙联系潘美,表示愿意议和,其实他是在拖延时间,早早准备了一个大船,上面载满金银财宝后宫美女,预备到海上仙山避难去。不过天算不如人算,古人说:“恶人自有恶人磨。”刘还来不及上船,太监们就带着一干士兵“直挂云帆济沧海”,留下他孤零零一个“寡人”。
刘很伤心,觉得被辜负了,于是打定主意投降,但是眼看送降表的人迟迟未归(被潘美押解回京了),刘心里又打起了小鼓,恐惧之下,派自己没死的弟弟前去抵抗,结果当然没有悬念。
二月初五,刘打扮成白马王子——身穿白衣,骑着白马,出城投降。
史载刘体态丰硕,眉目俱竦,口才非常好,一见太祖,就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说都是手下那些奸臣害了自己,特别是那个龚澄枢把持朝政(术士给刘龑算得很准,这个“龔”字果然亡了国),他们才是国主,自己反倒是臣子,什么事都不能做主。太祖一笑作罢,也不怪罪于他。

第五章 那些叱咤的旧日英雄(4)
刘确实称得上是“大丈夫”:在“能屈能伸”这一方面,做得非常出色。他的阶下囚生活过得也比较惬意,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用珠子编了一个马鞍形状的游龙戏水之物,献给太祖,他的才艺获得了太祖的“肯定”:爱好手工技巧,习惯养成为天性,将这份精力用来治国,怎么会灭亡呢?
为了保住性命,刘在太祖手下可谓战战兢兢,每次集合开会都提前到达。又有一次他提前来到,太祖就倒了一杯酒赐给他,刘脸色大变!因为他以前总用这种方法毒害手下。于是这家伙手捧酒杯哭哭啼啼:“我继承祖业,违抗朝廷,有劳您老人家的*,实在是罪该万死,陛下既然已经让我不死,就希望成为平头百姓,欣赏这太平盛世。这杯酒我确实不敢喝呀!”
太祖看这情形知道怎么回事了,哈哈大笑,说:“你把我当成你了,我待人推心置腹!”说罢,取过刘的酒杯一饮而尽。刘小脸通红,急忙叩头谢罪。
为了讨得统治者的欢心,刘可谓费尽心机。后来太平兴国初年,太宗预备完成哥哥未竟的事业,*北汉,当时吴越和漳泉都来归顺,刘就厚颜无耻道:“朝廷威灵远慑,四方伪政权的领导今天都在,很快平定北汉之后,刘继元也要来。因为我最先来朝,所以我愿意当这个降王之首。”太宗觉得这个说法很吉利,就对他大加赏赐。
从整个历史来看,刘此人不值一提,滑稽人物,小角色。
但是,从这个人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出人性的巨大弹性:为了生存下去,能残暴昏庸到什么程度,就可以恭顺谨慎到什么地步。其实我们周围并不乏这一类人,甚至于我们自己,也有可能变成这一类人,所以刘的举动也是大环境使然,没必要去恶意嘲笑。
眼看身边的邻居渐次被大宋收入囊中,彼时的南唐国主李煜心中做何想法,我们不难揣测。给刘写信劝降容易,但是轮到自己头上,无论如何也下不了决心去归顺赵匡胤,李煜还存着一丝幻想,希望赵匡胤能够和当年周世宗对待自己父亲一样,只要割地、进贡,就能够安守自己的温柔富贵之乡。
于是在开宝四年(公元971年)十一月,李煜派自己的弟弟李从善入朝进贡,同时正式表示废除“南唐”国号,玉玺也改为“江南国主印”,而且请求太祖以后下诏书的时候,不用顾忌什么礼节,直呼自己的名字李煜即可。
赵匡胤表示同意,但他并没有因此罢手,而是扣押了李从善,美其名曰准备重用,这令李煜更加惊慌。次年二月,他再次给太祖上表,将自己政府里的所有机构统统降低一级,令改称为教,而中书省、门下省分别改称左、右内史府,就连宫殿屋脊两端用来象征皇帝身份的鸱吻也被拆除。
李煜又何尝不伤心呢,算起来从祖宗建国到今天,短短三十多年,却已经两次自降身份。
公元937年,李煜的祖父李昇(那时候还叫徐知诰)接受“禅让”建立南唐;公元956年,父亲李璟上表给周世宗柴荣,表示“以兄视荣,岁输财货”,柴荣拒绝,李璟无奈,再次派人上表称臣,柴荣依旧不允许,就在那次,丢了扬州。
随后李璟只好自请去掉帝号,自称“南唐国主”,献江北十四州土地,才得一时安宁。
从皇帝到国主,从南唐到江南,一步步退到何时为止?
李煜不知道,他似乎隔着长江就能看到赵匡胤那一张志得意满的脸,心里沉甸甸的。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喝吧,唱吧,满天神佛保佑着南唐的国祚……

第五章 那些叱咤的旧日英雄(5)
李昇如果泉下有知,也唯有看着这个*潇洒的孙子,重重叹息!
为了完整地介绍李煜这个人,我们有必要稍微往回,从五代末期说起。那时候南唐的创始人李昇还只是濠州开元寺里的一个小沙弥,因为相貌英俊,行事机灵,被后来的吴王杨行密看中,准备将这个沙弥收为义子。
但是此举遭到了杨行密那些亲儿子的强烈反对,当时杨家上升势头很猛,他们觉得收了这个孤儿有辱门风。所以杨行密就将小沙弥交给部将徐温,从此,这个乱世孤儿就有了新名字——徐知诰。
可能是为了报答徐温的收养之恩,徐知诰孝敬徐温夫妻如亲生父母,朝夕起居,承颜侍膳,事事都考虑得十分周全,非常温顺恭谦。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说,九岁那年,徐知诰去屋里取火掌灯,短短几步之内,当着徐温的面吟出四句诗来:
一点分明值万金,开时惟怕冷风侵。
主人若也勤挑拨,敢向尊前不尽心。
徐温虽然是个草莽出身的私盐贩子,但毕竟老于世故,一听这话就意识到,这个孩子是在抱怨没有得到好好栽培,同时,对他的才华也有了充分的认识。
往后,随着徐知诰年龄的增长,徐温不断给他制造机会,先是让他掌管全家的财务,在这个过程中,徐知诰的管理和沟通能力得到极大的提高,迅速成熟起来。古人说“齐家治国”,管理一个大家族和管理国家的道理是相通的。徐温也没料到,他的这一安排,对徐知诰的人生有多大的影响。
随后又发生了一件事,再次巩固了徐知诰在徐温心中的地位。
有一次徐温得了重病,他有六个亲生儿子,但是这些家伙互相推诿,谁也不肯在病榻前伺候,只有徐知诰夫妇通宵达旦煎汤喂药,整夜不肯休息。有时候徐温从昏迷中醒来,看到帷帐外面人影绰绰,就虚弱地问是谁。
回答总是:“小儿知诰,儿媳王氏。”
可想而知,此时徐温的心情何等地复杂激动,他也就是在此时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对义子做出有效的补偿,如果说前一段时间,他对徐知诰的培养仅限于理财和人际,那么接下来,他就有意让徐知诰接触军事,培养其独当一面的能力,甚至想过,让徐知诰成为徐家事业的继承人!
公元909年,徐温派徐知诰到升州整修城池监督舰船制造;912年,又让他作为二把手*作乱的宣州观察使李遇,随后因为战功,提升他为升州刺史。
在升州任上,徐知诰休养生息,选贤任能,吸引了大批人才来身边,逐渐培养起了自己的幕僚和班底。
对于徐知诰的进步,徐温真是喜忧参半。一方面,看着义子成长起来,自己的心血结出了成果;另一方面,羽翼渐丰的徐知诰,会不会占据城池拥兵自重,站到自己的对立面?
为了权力,骨肉相残父子反目,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徐温的忧愁也不是没有道理……
于是徐温采取行动,借口说徐知诰镇守升州有功,调虎离山,将他调任润州,提升为团练使,同时自己亲自出马镇守升州,而让长子徐知训留守与润州只有一江之隔的扬州。
一看这个安排,徐知诰知道怎么回事了。
义兄徐知训守在扬州,一方面是为了控制傀儡吴王杨渭,更重要的是监视自己!以免对徐家的专权构成威胁。远处的徐温在升州,他坐镇遥控,一旦时机成熟,他就要登基做皇帝!
徐知诰对徐温的安排十分不满,所以干脆请求到山城宣州去任职,以求韬光养晦,伺机而动,徐温不同意,徐知诰就更加愤懑。他的谋士宋齐丘就给他做思想工作说:“当初项羽让刘邦守汉中,很多人鼓动他不要去,只有萧何力排众议让刘邦去,这才成就了霸业。如果你心怀天下,就应该老老实实到润州赴任,不可错失良机。”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五章 那些叱咤的旧日英雄(6)
这几句套话说得其实没什么水平,项羽一介莽夫,怎么斗得过狡猾的刘邦?现在徐知诰的对手徐温可没那么简单,私盐贩子在封建社会都是黑社会头目,根据优胜劣汰的规则,能活下来的,综合素质都非常地强。
不过宋齐丘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一针见血点出了要害:“河对岸扬州,你的哥哥徐知训是个混蛋,早已经失道寡助,他迟早要出事,等他屁股着火了,润、扬二州近在咫尺,你一苇渡江,即可坐收渔人之利。”
事实证明,宋齐丘敢于自比孔子不是乱吹的,他的预言完全正确,没隔多久,扬州就出事了,而且是大事!
早在公元905年,杨行密病逝后,和所有五代的短命王朝一样,他的第二代继承人迅速腐化堕落,长子杨渥即位之后根本不理朝政,夜以继日酗酒作乐,于是朝政逐渐就旁落到了杨行密的老部下张颢和徐温手中。
到公元908年,张颢杀死吴王杨渥,企图投靠“变色龙”朱温寻求庇护,被徐温以弑君之罪诛杀。
然后徐温独揽朝政,扶持傀儡杨渭为吴王,杨渭是个老实人,虽然没什么本事,却也不干什么坏事,傀儡当得很是称职。
事情出在徐温的长子徐知训身上。
以前在宣州的时候,徐知训就喜欢聚敛苛暴,把老百姓搞得死去活来。民间唱戏的人为了讽刺他,特地做了一个大脸绿面的面具,边上一人问:“你是谁?”回答说:“我是宣州的土地神啊,我们的长官入觐侍宴,连地皮把我给刮来了。”
现在,徐知训奉他老爹的命令盯着杨渭,他知道现在天下其实是姓徐的,根本没什么顾忌,所以不光对老百姓残暴,对吴王也不怎么友善,一有机会就肆意狎辱,可怜杨渭这吴王当得窝里窝囊。某次吴王宴请群臣,在席间趁着酒兴,徐知训建议大家表演“参军戏”。
“参军戏”是一种滑稽艺术形式,有点类似于现在的相声,演“参军”的那人戴着幞头,穿着绿衣,形象还算比较正面;“参军”的仆人称“苍鹘”,这个角色必须形容猥琐,言语龌龊,换句话说,一般长相正常五官端正的人还演不了!
在这出戏里,徐知训就扮演了“参军”,人模狗样,颐指气使;他的领导吴王则出演另一角——“苍鹘”,穿着破旧的衣服捧着帽子跟着他,君臣二人的地位完全倒了个。
当然这仅仅是游戏而已,或许不能作为铁证,再来看另外的几件事情。
某次泛舟渡河,因为吴王早于自己收桨靠岸,徐知训勃然大怒,不停用弹丸击打吴王,被侍卫用盾牌挡住;某次赏花禅智寺,徐知训又借故耍酒疯,满座之人吓得腿像筛糠一样,吴王更是悲泣不已,不得已登舟回宫,徐知训没有追上,为了出气,就用铁杵活活打死吴王的贴身官吏。
难道徐温不知道自己儿子的所作所为么?他知道,但那是自己的亲儿子,有血缘关系,徐知诰再怎么能干,也不是亲生的,一亲一疏,态度迥然。
徐知训的倒行逆施引起了杨行密老部下的极端不满,其中朱瑾最为激烈。朱瑾乃江南一员猛将,一直和徐知训貌合神离,所以徐知训就假借吴王之名下令,放朱瑾出任静淮军节度使,为自己扫清障碍。
出发前,朱瑾搞了一个小型的家庭宴会,和各位同仁把酒话别,徐知训当然也在邀请之列,听说宴会结束后还有歌伎骏马做赠品,他就兴致勃勃来了。朱瑾特意在一个马槽里拴了两匹雄性烈马,我们都知道“二马不同槽”,所以这两匹马互相撕咬踢鸣,掩盖了屋里所有的声音。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第五章 那些叱咤的旧日英雄(7)
酒过三巡,徐知训醉意朦胧,朱瑾叫老婆出来拜谒,徐知训虽然混账,但是吃了人家的口软,也很有礼貌地起来拱手答礼。这时朱瑾掏出上朝用的笏板,在徐知训后脑上猛击,然后击掌三声,刀斧手上来,摘了徐知训满是糨糊的大脑袋。
朱瑾即刻提着脑袋去找吴王杨渭汇报工作:“老大,一直欺负你的兔崽子现在已经被我收拾掉了,以后你就可以亲自把握朝政了!”杨渭一看徐知训的脑袋,被这个“惊喜”吓得几乎魂飞魄散,他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徐知训死了不要紧,但是他爹徐温还在。
所以杨渭急忙用袖子遮住脸说:“老舅,这件事是你自己干的,外甥我可不知道,和我没有关系啊!”因为朱瑾和杨渭母亲同辈又同姓,所以杨渭才叫他“舅”。
朱瑾一看这情形傻了眼,怎么摊上这么一个“外甥”,只好愤然将徐知训的脑袋抛向宫殿圆柱,同时厉声呵斥道:“你真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如此软弱,我怎能和你共图大事!”说话之间,徐知训的亲兵蜂拥而至,朱瑾仰天长叹道:“我为万人除害,一身担当罪祸,现在死而无憾了!”说完即刻自刎。
这就是宋齐丘所说的“出事”。
润州的徐知诰一得到急报,立刻星夜发兵入城,控制了局面,开始掌管朝政。
亲生儿子死于非命,然后非亲生的这个又迅速发兵,不得不令徐温心存疑惑,他有理由认为是徐知诰策划了这一事件,因为徐知训也经常对徐知诰辱骂戏弄,当面叫他“乞子”,而且好几次设计要干掉徐知诰。
不过,视察完儿子的居所,徐温打消了这一疑虑,因为在徐知训家的一面墙上,他看到了一幅画,画面上老态龙钟的徐温戴着枷锁,站在一边候审,他身边跪着的,是除了徐知训之外的几个儿子,一个个都被打得血肉模糊,没有人样。徐知训则衣冠楚楚坐在他们面前充当法官,一脸的得意忘形,歪着嘴狞笑。
很明显,这幅画是徐知训内心潜意识的一种表达,他急切希望干掉几个弟弟,然后威逼父亲交出权力,自己好早登大宝。
这幅画令徐温看清了亲儿子的嘴脸,转身对徐知诰说:“这个逆子恶贯满盈,死有余辜,多亏你当机立断出兵控制局面,否则老夫一生辛苦经营的家业就要毁在他手上了。”
面对徐知诰已经坐大的既成事实,徐温也无可奈何,只好顺水推舟,奏请吴王,让徐知诰在扬州辅佐。直到此时,父子两个貌合神离的*才正式拉开了帷幕!
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同时名正言顺地“摄政”,公元919年,徐温做主,让杨渭宣布独立建国。
徐温此举,并不是为了杨氏考虑,而是包藏自己的祸心,他对杨渭说:“现在大王您和诸将都是节度使,虽然有都统之名,但是不足以相临制!”一旦建国,吴国就成了一个上下级关系明确的政权机构,这一切都有利于徐温展开篡权工作。
建国之后,徐温被封为大丞相,掌管所有军事,徐知诰为左仆射,参知政事。
徐温想当皇帝,徐知诰又何尝不想呢?但是老爷子徐温横在他面前,徐知诰的危机感与日俱增,试想,如果让徐温捷足先登当了皇帝,自己的处境就会大大不妙,永远没有机会翻身了。
所以徐知诰拉起“尊王”这面大旗作虎皮,想尽一切办法“保护”吴王的地位不受威胁,阻止徐温抢在自己前面篡位。

第五章 那些叱咤的旧日英雄(8)
徐温喜欢穿白袍,每年过生日,徐知诰总要给他进献一袭白袍。有一次,恰好有个善于阿谀奉承的幕僚在一旁,一语双关地说:“白袍不如黄袍好!”潜台词就是:“当丞相不如当皇帝好。”
徐温默默不语,他也想借机试探一下徐知诰的态度。徐知诰反应甚为敏捷,当即呵斥那个幕僚:“天下人都知道丞相忠于杨氏,你这样信口胡说,传出去对丞相的名声大大有损!”徐温看出了徐知诰的态度,也只好讪讪地道:“我儿子说得有道理,你以后不要这样了。”
没过多久杨渭重病,因为历朝历代不乏武人持械逼宫夺权的例子,所以徐知诰趁机向吴王进言,要求武人觐见时不得携带任何兵器。这样,徐知诰又巧妙地断绝了徐温宫闱兵变的可能性。
杨渭的病越来越重,在他弥留之际,召徐温觐见,这时又有人动员徐温废嗣自立,徐温再次去试探徐知诰,又被徐知诰用一番大道理顶了回去,而且徐知诰还软硬兼施地说:“丞相不要忘了张颢的前车之鉴!”
徐温一听这话脊背不由发寒,当初张颢杀死吴王杨渥,自己以“弑君”之罪把他除掉,现在如果自己谋国篡位,徐知诰很有可能扮演*者的角色!于是言不由衷地说:“我要是想自立,哪需要等到今天,当时张颢被干掉时,机会多好!我怎么可能冒天下之大不韪,违背吴王的嘱托?”
徐温没有说实话,他当初之所以有所顾忌,不敢明目张胆自立为王,主要是害怕杨行密的老部下联合起来对付自己,因为徐温没什么战功,所以诸将根本就不服他,特别是宣州观察使李遇,听说徐温掌国,放出话来说:“徐温是什么玩意,我都没见过他,竟然当国掌权了!”
基于这个原因,徐温甚至不敢自己留下来辅佐杨渭,而把儿子徐知训推到了前台。
现在面临皇权交替,父子两个实力差不多,都有所顾忌,那么只好便宜了“第三方”:杨渭死后,他的幼弟杨溥继承王位。
同时,为了让朝中那些身居要职的老臣更加倚重信服自己,徐知诰不惜自我摧残,吞服下催老的药物,令自己的髯发在一夜之间变白,造成一种皓首老成、德高望重的印象,换取大家的信任。
他的心血没有白费,徐温熬到死都没有登上皇位,机会当然留给了徐知诰,正如现代人所总结的:“年龄是个宝。”“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
扫除了最大的障碍之后,徐知诰就显示出了他惊人的人格魅力,他求贤若渴、礼贤下士,经常利用宴会的机会来召集各方豪杰之士,一旦有什么好的建议,立刻加以采用,所以各方面具有一技之长的人纷纷前来投奔,团结了大批才智之士在身边。
这批人中间,最有名的当属宋齐丘和韩熙载,前者长期跟随着他,在关键时刻拿出过很多好的建议,颇得徐知诰的器重。
宋齐丘这个人性格古怪,尤其是恃才傲物,言谈之间一言不合,即刻拂袖而去,就算对徐知诰也毫不客气。但是徐知诰毫不介怀,每次都谦恭有礼地请他回来,为此宋齐丘感激涕零,横下一条心来为徐知诰出谋划策。
两人经常在后院四面环水的孤亭里密谈,为了防止泄密,他们进去后就将吊桥升起,以防隔墙有耳。冬天的时候,两人于炉火边上用铁筷子在炉灰上写字,密谈国事,写完后即刻抹掉。
很多重要的决策和计划,都是这样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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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江南臣子的个案分析(1)
在这里,我们必须对顾闳中的严肃写实画技表示适当的敬佩,因为他的作品确实刻画了韩熙载精神上的苦闷。韩熙载对南唐感情深厚,但是缺乏勇气去力挽狂澜,听到同僚在议论说李煜想让自己出任宰相,急忙就开始“堕落”,他害怕了!
除了宋齐丘之外,南唐第二个著名臣子就是韩熙载,之所以把他重点拿出来讲一下,主要是本人认为此人可以作为南唐臣子的典型个案,他人生轨迹的嬗变过程,可以看作南唐国祚的人格投影。
韩熙载这个人之所以留名于世,并非因为什么重大事件或者过人才智,更主要靠的是顾闳中的那幅名画——《韩熙载夜宴图》。
之所以要画这幅长卷作品,是因为李煜曾想要任命韩熙载为宰相,但是听说他帷薄不修——生活作风比较混乱,那时候没有照相机,就派了两个写实绘画高手到韩府,要他们记录下韩熙载的生活情形。
这一次政治偷窥,却造就了一幅千古名画,也使得本该籍籍无名的韩熙载名满天下。
·0··0·长卷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听琵琶”,韩熙载头戴轻纱高帽,趺坐床榻,面前弹琵琶的女子梳高髻,头簪花,长裙彩帔,抱着琵琶在专注弹奏。客人们要么在专注倾听,要么神情投入,似乎在回味什么,只有韩熙载表情淡然,漫不经心,似乎心里有什么事情化解不开。
接下来是“赏舞”。身材纤巧的王屋山正在娴熟地起舞,韩熙载站了起来,双眉紧锁,亲自击鼓伴奏,身边的客人和着拍子抚掌。这部分匪夷所思地出现了一个低头沉思的和尚,他和韩熙载的表情,彻底冲淡了喜庆轻松的气氛。
接下来的“小憩”后,是“清吹”。韩熙载身穿白色单衣,袒胸*盘坐在椅子上,手摇纨扇,面色肃穆,似乎想起了什么遥远的事情。
最后一幕,曲终人散,客人或者作别离开,或者留下来和侍女大胆调笑……
与众人的**形成明显对比的是,韩熙载独立当庭,怅然所失地遥望着远方……
在这幅长卷里,南唐官员奢靡安逸的生活被表现得淋漓尽致。不过,画面里的主人公似乎和整个气氛格格不入,表情始终“烟笼寒水”,有一种淡淡的忧愁……晚年的韩熙载,正如南唐后期,壮志湮灭无影,纵有金戈铁马万卷韬略,也唯有沉醉于夜夜笙歌。
在奢侈的纸醉金迷之下,是一个敏感迷茫的乃至于沧桑沮丧的灵魂。
年轻时候的韩熙载不是这样的,那会他和所有自以为身怀利器的年轻人一样,以天下为己任,“怀抱奇志,行有异操”。因为父亲涉嫌造反,他只好流窜江南,出发之前,与好朋友李谷比赛自吹自擂,韩熙载说:“如果江东用我做宰相,我一定可以长驱直取中原!”李谷毫不示弱:“如果中原用我做宰相,取江南易如反掌!”
两个年轻人吹完牛皮就匆匆作别,不料到了江南,韩熙载并没有得到想象中的礼遇。当时还是杨溥当政,韩熙载就给杨溥写了一封求职信,写得气势磅礴锋芒毕露,完全没有求职者应该具备的正常谦逊,简单来说,重点是讲述了人才的重要,然后表示自己就是个大大的人才:“某爰思幼稚,便异诸童。竹马蒿弓,固罔亲于好弄;杏坛槐里,宁不倦于修身。但励志以为文,每栖身而学武。得麟经于泗水,宁怪异图;授豹略于邳垠,方酣勇战。”
韩熙载认为,自己从小就是个文武双全的天才少年。书包网 www.61k.com

第六章 江南臣子的个案分析(2)
实权人物徐知诰为人谨慎隐忍,所以很不看好这个北方来的年轻人,认为他除了夸夸其谈之外,没什么真才实学,再加上韩熙载颇为自负,为人狂放不羁,不能团结大多数同志,所以一直很不得志。
而在此之前的吴乾贞元年(公元927年),死不瞑目的徐温,终于还是死了!徐温的次子徐知询奔赴金陵,承袭了父亲的职位。次年徐知诰设计诱捕,将徐知询软禁起来,然后令自己儿子李景通(就是后来的中主李璟)留在扬州辅佐,自己则学习徐温,到金陵遥控指挥。
从此,徐知诰开始了他翻云覆雨的权臣生涯。当他达到一个臣子荣誉和权力的顶峰之后,有一天对着镜子,手抚白须叹息道:“真乃时不我待,此物无情,功业成而吾老矣!”手下那帮人收到信号后,马上行动起来,开始制造舆论。
正如在前面所说的,自古以来说服老百姓最好的方法就是散布一些神神鬼鬼的小道消息,而且你还要遮遮掩掩,这样他们的兴趣就更大,义务担当起了宣传员。于是,“江北杨花作雪飞,江南李树玉团枝。李花结子可怜在,不似杨花无了期”成了十大金曲榜首,被满街传唱到烂了大街。这首歌预示了朝气蓬勃的“李”将要替代没有结果的“杨”。
显然,此处的“杨”指的是吴王杨溥,“李”是哪一位呢?
这就是徐知诰的如意算盘,他确实眼热金灿灿的皇位,但是为了维护皇权的纯正“血统”,他必须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说明自己是“龙种”。于是,他瞄上了刚刚灭亡的大唐,认定自己是唐室吴王李恪的后代,所以后来扔掉“徐”姓,改名“李昇”。
此“李”就是“江南李树玉团枝”的那个“李”。
与此同时,街上出现了一个头戴黄冠、束发蓄须的疯癫道人,手举一把钓竿,钓着一只肥大的木头鲤鱼,反复唱着:“……盟津鲤鱼死欲尽,濠梁鲤鱼始惊人……为甚竿头挑着走?世间难寻识鱼人。”
还记得吧,李昇当初就是濠州开元寺里的一个小沙弥,所以,他就是“始惊人”的那条“濠梁鲤鱼”。凡事有一有二一般就会有三,很快,一个老和尚夜半不知何故忽然疯狂撞钟,搞得全城人民失眠,几乎引起*。
把和尚找来一问,和尚说,晚上没事干,忽然灵机一动,得到一首好诗。《毛诗》序里说:心里有想法就会形成语言,语言如果说不清楚,就要叹息感慨,如果感慨还不能表达,就唱歌,唱歌不得劲,就只能跳舞了。我这首诗实在是太彪悍了,所以我就跳舞来表达,于是就撞钟了。和尚一板一眼,很严肃地回答。徐知诰(当时还没有改名,但已经有预案了)看老人家一把年纪了,也不是刻意恶搞,就问:“你作的什么诗?读来听听。”
和尚吟道:
徐徐东海出,渐渐入天衢。
此夕一轮满,何处清光无?
徐知诰一听皱了眉头,批评和尚说,如此平常一首顺口溜,你至于如此得意?你是不是扫盲班刚毕业?
····和尚摆手说你别急,然后将诗里深刻的意思讲解了一下,这里头隐含着一个“昇”字,徐知诰一听这和流行歌曲《东海鲤鱼飞上天》主题思想很相似啊,所以非常高兴,也不埋怨和尚扰民了,重重赏赐后送了回去。
后来,就连徐知诰做梦自己摔倒在地,都被谋士解释为:“可喜可贺之兆,梦中摔倒,日中必然有人拥立。”说完,这个谋士就撩袍下拜。书包网 www.61k.com

第六章 江南臣子的个案分析(3)
舆论兴起之后,徐知诰觉得再推辞就有点过了,甚至会弄巧成拙,于是在公元937年,杨溥下诏“禅让”皇位给徐知诰,南唐就此建立。过了一年,徐知诰按照计划改姓为李,同时将儿子改名为李璟。
这时候的愤青韩熙载还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天马行空,我行我素,所以混得不怎么样。李昇安排他做秘书郎,辅佐太子李璟。当时和他一起来南方的人,大部分得到了重用,唯有他郁郁不得志。
对此韩熙载有自己的看法,他后来告诉李璟:“先帝知道我却不重用,是因为我是幕府后人。”韩熙载的父亲曾经担任过观察支使,所以他才有此一说。其实李昇之所以不重用他,大部分原因是他的性格所致,这一点他却难以认识到。
直到李昇驾崩之后,李璟即位,才慢慢开始重视韩熙载。韩熙载这才数次上章进谏,都得到了李璟的采纳,他改进了南唐很多不规范的礼仪,在朝中的地位日渐显赫。同时,却也引起了宋齐丘、冯延巳的嫉恨。
后来李璟自觉强大,好大喜功的毛病犯了,就想要欺负一下邻居。
其实,在李昇的时代,确实想过要养精蓄锐,趁着群龙无首之际经略中原,但是他壮志未酬,就猝然死掉。知子莫如父,李昇知道儿子善文而不习武,所以弥留之际,握着李璟的手说,一定要固守成业,和兄弟国家搞好关系,千万不要随便寻衅滋事,成为流氓国家。
然后李昇使劲一咬牙,将儿子的指头咬破,狠声喘息道:“勿忘吾言!”
为了表明自己的立场,李璟随后改元“保大”,也就是说,保守父辈的伟大基业。最初的一段时间,他确实闭口不谈兵戈,从善如流。但是,人的记忆力毕竟有限,架不住周围一些别有用心的臣子的煽动。
公元944至947年,趁着闽国王氏兄弟为了皇权大打出手之际,李璟发兵*闽国。
闽国的老百姓早已经被压迫得受不了了,一看“大唐”来人,迫不及待去接应,主动伐木开道,筹措粮草,担任向导,所谓“人心向背定成败”,南唐很快轻取除福州之外的全闽版图。
只有闽国的大将李仁达还苦苦守着福州没有投降,不过他也佯称要投降南唐。
南唐的枢密使陈觉立功心切,向李璟请求去舌战李仁达,想靠自己杰出的口才将他劝服,随行的还有监军使冯延鲁。陈觉这人估计情商不怎么样,见了李仁达之后,摆出一副大国使者的派头,居高临下盛气凌人,李仁达也是针锋相对绝不示弱。
陈觉很生气,就假传圣旨兴兵*,李仁达急忙向吴越求救,这一次,南唐一败涂地。
朝廷官员包括韩熙载在内,纷纷上表弹劾陈、冯二人,但是要知道,冯延鲁是冯延巳的亲弟弟,而冯延巳和李璟的关系不是一般的铁,所以最终二人得以免死,韩熙载却被排挤为和州司马,不久又调任宣州节度推官。
李璟喜欢写词,冯延巳也喜欢,共同的爱好使他们走到了一起。当年还是太子的时候,李璟在匡庐鹤鸣峰下读书,冯延巳就和他朝夕相处,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冯延巳曾经有一首词《长命女》,用夫妻之情来比喻君臣之情:
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长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冯延巳的词是不错,确实堪称大家,但是为人浮华*,眼高手低,没有真才实学,试想一个皇帝身边如果都是这样的臣子,国家将何以堪?以冯延巳和冯延鲁为首的五个人,被大家称作“五鬼”,他们整天以文章娱乐,丝毫不管国计民生。

第六章 江南臣子的个案分析(4)
冯延巳曾经嘲笑开国老臣孙晟,说:“你有何能,竟然可以官居丞郎?”
孙晟愤慨地反击:“我乃山东一个安分守己的书生,论起辞藻华丽,不及你的十分之一;论起诙谐歌酒,不及你的百分之一;论起奸佞狡诈,一辈子也赶不上你啊。但是我于国于民都没有害处,你却足以祸国殃民!”
“金碗玉杯盛放狗屎。”这就是孙晟对冯延巳的评价。
现在我们读着冯延巳那美丽温婉的词句,恐怕很难将他和“祸国殃民”、“奸佞狡诈”以及“狗屎”这样的语句联系起来,让人不由感叹,历史的真相,确实不能只看表面。
紧密团结在李璟周围的,是“五鬼”这一类人物,韩熙载没有勇气去正面对抗,他选择了逃避,鸵鸟一样沉醉在诗酒歌舞中,成为放浪形骸的逍遥人士。可以说,正是他这一类明哲保身的人,加剧了南唐政权的垮掉。
在外州工作了很多年后,韩熙载才再一次回到皇帝身边,毕竟是幕府旧僚,当时韩熙载是五品官,但李璟破例允许他穿三品的紫袍,一时间貌似前途大好。
但是政治这东西非常讲究配对,也就是君臣的搭配,魏征那样的臣子,也只有在唐太宗手下才可以发挥作用,试想将他搬到明太祖殿前,恐怕早就死了几十回了。所以即便李璟念旧,对韩熙载很有感情,但是毕竟价值观相去甚远,有很深的隔阂。
更何况,韩熙载大部分时候只顾自己痛快,慷慨激昂大发议论,根本不考虑皇帝的感受,又不会写“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之类的诗句,主动和皇帝交流感情,所以在这一段历史中,我们几乎很少看到韩熙载的身影,他选择了沉默。
麻醉一个人,或者说麻醉一个国家,只需要短短的十余年时间。
这十余年,中原发生了很多事情,先是郭威的后周建立,然后是柴荣即位,李璟这才开始了他一生中最为尴尬的时光——好战分子柴荣咄咄逼人,李璟唯有步步退让。
“以兄事柴,岁数财货。”不行!
“称臣纳贡。”不行!
“去帝号,割淮北六州,岁输金帛百万。”还是不行!
柴荣胃口大,志向也大,他要打下整个南唐江北之地,如此富庶的一片土地,完全可以支撑他回身干掉北汉,乃至契丹……
后周显德四年(公元957年)十一月,柴荣屡败南唐兵,连克泗、濠、扬、楚四州;次年,李璟上表称南唐国主,献江北十四州土地,柴荣这才答应退兵。因为江南没有盐田,所以李璟请求柴荣可否将产盐地海陵保留下来,这个小小的要求也被柴荣拒绝了。
这一年,也就是显德五年,发生了一件小小的趣事,和前面的一位熟人有关,这个人就是时任后周使者的陶谷。因为是文化人,所以柴荣派他前来“观摩六朝碑碣”,美其名曰交流书法艺术,其实另有目的,就是探一探南唐的虚实,为今后的征讨获取信息。
陶谷这人倒不坏,但正如前面所说,没什么深沉气量,走的是小市民路数,看到南唐人民夹道欢迎宛如见到救星一般,忍不住就膨胀了,摆出不苟言笑的威严,出语骄横无礼,极其不逊,搞得南唐朝廷从上到下都很没面子。
如果是政治上稍微成熟一点的人,就应该认识到:别人对你尊敬,是因为你背后有一个强大的国家,和你本人是没有关系的。夸张一点来说,不管柴荣派如何窝囊的一个人来,南唐也得当贵客伺候着。

第六章 江南臣子的个案分析(5)
在这一点上,赵匡胤就很犀利。开宝年间,内外马步军都头周广出使吴越,为吴越王钱俶送生日蛋糕。以前使者来,钱俶都会南面而坐,边上为使者设一个位子,以表示自己在吴越还是老大。周广到那之后,就对钱俶说:咱们“比肩事王”,都是赵家天子的臣子,所以你不能这样对我!
言下之意,你这样对我不敬,就是对赵家天子的不敬。
钱俶是个老政治家了,政策水平很高,二话不说急忙挪开位子向西,以宾主之礼来接待周广。周广也膨胀了,回去找赵匡胤要封赏,觉得自己扬眉吐气,为国争光。
赵匡胤嘿嘿一乐,说你只不过依仗着朝廷威势罢了,要不然,钱俶也是条汉子,会怕你不成?
可是陶谷不是赵匡胤,所以就犯错误了,好在不是大错,古时候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放得很开,最多令人脸红而已。
在柴荣的使者陶谷到来之前,韩熙载的老熟人李谷——就是和他对吹牛皮的那位,捎信给韩熙载说:“这个使者性格骄横,喜欢别人逢迎,你们好好对他,别惹毛了。”即便有了思想准备,陶谷的表现还是令李煜和韩熙载郁闷不已,不知道如何应对。
不过韩熙载是老江湖了,阅人无数,观察一段时间后告诉手下:“我看这个陶学士不是什么品行方正之人,绝对有隙可乘,你们看我如何收拾他。”过一段时间,陶谷研究完了《六朝书》,在南唐馆泊半年,就像现在的访问学者一样。
韩熙载出手了!
他先找了一个歌女秦若兰,假扮驿卒的女儿,青衣素面,布鞋竹钗,每天在驿站拿着扫帚撮箕洒扫清洁,完全是一副邻家小姐姐的模样。因为过于装腔作势,没有和东道主搞好关系,陶谷的留学时光也过得颇为无聊,每天看着秦若兰在眼前晃动,一来二去就花了眼……
花眼之后就忘了君子的“慎独”,主动搭讪问秦若兰的来历,秦若兰受过专业训练,所以演技不差,红着眼圈说:“夫君早早就死掉了,现在无依无靠,只好依靠父母。”看着美人楚楚可怜的样子,陶谷心里泛起了阵阵涟漪……
没过几天,这一对才子佳人就走到了一起,陶学士不再寂寞忧愁。
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不久之后,陶谷将要回国,临行前和秦若兰依依惜别,写了一首《风光好》送给她:
好姻缘,恶因缘,只得邮亭一夜眠,别神仙。
琵琶弹尽相思调,知音少。再把鸾胶续断弦,是何年?
秦若兰得到证据后,立即上呈给李煜,李煜令教坊排练熟稔,同时通知陶谷:回国日子越来越近,为了给你饯行,我们将在数日之后设宴款待,希望一定赏脸。
随后李煜在澄心堂隆重设宴,邀请陶谷参加。席间李煜用玻璃大杯盛满美酒,殷勤相劝,陶谷却丝毫不给面子,依然面目冷峻,表情苦大仇深,和南唐诸人的热情形成鲜明对比。热脸贴了冷屁股,李煜和韩熙载不觉难堪,因为他们的秘密武器就要上台了。
于是下令歌伎进来劝酒。
但见一个盛装美人手持琵琶,婀娜多姿地卷帘进来坐下,弹唱起来:“好姻缘,恶因缘……”
这首曲子的歌词是陶谷写的,他当然十分熟悉,定睛一瞧,不由浑身乱颤,那女子竟然是“驿卒之女”秦若兰!这一刻他才明白过来:被人套牢了!
如果别的英雄人物遇到这个场面,比如说奸雄曹操、刘邦,肯定会装作若无其事,一边剔牙一边自顾慢慢咂酒,不信你南唐人敢点破!可惜陶谷只是一个文人,轻浮文人,所以面红耳赤如坐针毡,失去了自我。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第六章 江南臣子的个案分析(6)
李煜和韩熙载看在眼里喜在心头,知道武器发挥作用了,于是暗示内侍们再次上前劝酒,心乱如麻的陶谷精神早已崩溃,手忙脚乱两下就被攻破,有了第一杯就有第二杯,最后甚至是强行灌下去。总之,那一次陶学士是喝美了、喝吐了、喝伤心了。
回去后大醉而眠,睡醒后觉得没有脸面再待下去了,就差人告诉韩熙载说自己要启程北归,韩熙载倒也立竿见影,指派两名小吏到十里长亭从简送行,场面极为寒酸萧瑟,和陶谷当初到来时的喧嚣热闹形成了鲜明对比。
这种小打小闹折服使者的胜利,却依然无法挽救南唐的逐步败弱。
就是这几年,彻底打掉了李璟的虚荣、傲慢和自信,南唐的外交策略正式转向软弱。没多久,赵匡胤陈桥兵变建立了宋朝,李璟不敢怠慢,急忙派人携带绢两万匹、银钱万两前往朝贺,几个月后,再次进献金器五百两、银器三千两、罗缎数千匹。
建隆元年(公元960年)十一月,赵匡胤亲征李重进,李璟又大量进献了金玉鞍勒等物品。这一次派的是冯延鲁,才有前面他和赵匡胤对话,说李璟“私下交通叛臣”的说法。
赵匡胤掌国之后锋芒很盛,李璟见势不妙,就跟臣子商量说:金陵和宋朝仅一江之隔,而且处于下游,如果赵家天子发兵强攻,京城难保。而那些节度使即便可以起兵勤王,谁又能保证他们不会趁机窃国?所以,我认为要保住国家安全,不如迁都上游。
迁都并非小事,所以群臣纷纷表示反对,但是李璟一意孤行,留下太子李煜监国,自己前往新的都城南昌。到了南昌稍事安顿,开始大兴土木,仿照金陵的格式来建造宫殿,饶是如此,仍然感觉地方狭窄,栋宇简陋,每每临窗遥望,李璟都忍不住发出思念家乡的感慨。
就在这些百感交集的情绪感染下,李璟身体每况愈下,不久之后就病故了。
北宋建隆二年(公元961年),二十五岁的李煜即位。这些年韩熙载没做什么事情,依然是放浪诗酒,养了一大堆姬妾,每个月发了工资或者得到皇帝的额外赏赐,自己一分不留,全都分给她们。
他同时还玩起了行为艺术:自己需要花钱的时候,就穿得破破烂烂,手提一柄独弦破琴,背着竹筐,假装是沿街乞讨的盲人,到各个姬妾的门前去讨钱,被朝廷传为笑谈,李煜也只能摇头叹息而已。这件事是如此著名,以至于很久之后的一个才子苏东坡也在诗里引用了此例:“欲教乞食歌姬院,故与云山旧衲衣。”
这还不算过分,还记得《韩熙载夜宴图》中宾客和侍女的肆意调笑吧,因为韩熙载“不防闲婢妾”,所以家里的女子很多都和门客有染,他也毫不在乎,甚至有客人赋诗道:“最是五更留不往,向人枕畔着衣裳。”活脱脱的婚外情描写。
这些放浪不羁的表现,不由引起了人们的疑问:韩熙载目的何在?他真的就是一个单纯的政治混混?
这正是他“聪明”的地方,他知道南唐这架马车在李煜的驾驭下,正处于“盲人骑瞎马”的危险境地,随时有可能车毁人亡,目前看起来似乎一切太平,只不过是因为高速行驶的惯性而已,一旦有外力介入,比如说赵匡胤挥师南下,后果不堪设想。
在这里我们必须对顾闳中的严肃写实画技表示适当的敬佩,因为他的作品确实刻画了韩熙载精神上的苦闷。韩熙载对南唐感情深厚,但是缺乏勇气去力挽狂澜,听到同僚在议论说李煜想让自己出任宰相,急忙就开始“堕落”,他害怕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六章 江南臣子的个案分析(7)
古代的中国人重视名节和道德,远远甚于对才华的追寻,所以李煜没办法任命这样的声名狼藉的家伙出任居百官之首的宰相,所以后来韩熙载死后,李煜叹息道:“我终究无法用他做宰相啊。”
韩熙载的恐惧是有原因的,血淋淋的事实就摆在眼前……
还记得当初李煜给“小南强”刘的劝降书吧,这封信的初稿出自南唐的知制诰潘佑的手笔,李煜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了适当的润色。潘佑当时可谓是南唐数得上的笔杆子,人品方正不阿,词采富丽堂皇,李煜对他也是颇为器重的,爱称其为“潘卿”。
还是李煜当太子的时候,某天在楼上读书,忽闻暗香袭来,推窗一看,庭中梅花开得正闹,花团锦簇绚烂可喜,就立马召见手下的文人,要大家即兴赋诗咏叹。那时候李璟刚刚割让了江淮十四州给柴荣,潘佑毫不客气地在词中讽刺道:“楼上春寒山四面,桃李不须夸烂漫,已输了春风一半。”
李煜明知他的意思,也唯有装聋作哑。
和韩熙载一样,潘佑是南唐这辆车上为数不多的清醒者,不同的选择带来不同的人生,前者沉默,后者激烈。
李煜登基之后,潘佑忍不住心中的愤懑,连上七道奏折,痛斥朝中大臣不理政务,个个尸位素餐空享俸禄,接着笔锋一转,指责李煜对这种局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说他不能知人善任,导致无能之辈占据要职。
看到这些激烈的指责,李煜再次祭出他的法宝,表面嗯嗯啊啊表示同意,甚至会摆出“闻过则喜”的明君架势,事后却依然如故。不过李煜有一个好处,他虔诚礼佛,对于直言上书的大臣也不怎么处罚。
潘佑奈何不了李煜的犀牛皮,只好以告老还乡相威胁,李煜顺水推舟解除了他所有的职务,让潘佑留在京城编修国史。
愤懑的潘佑情急之下第八次上书,这一次怒火更盛:陛下你现在任用奸邪,败乱国家,甚至还不如以前的桀、纣、孙皓,我不能和这帮奸臣一起侍奉你这个亡国之君了,你最好把我赐死杀掉,以谢中外。
桀、纣这两位仁兄在历史上大大有名,几乎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不用介绍,那么孙皓何许人也,有资格和这两位昏君并列?
孙皓的混账水平其实和两位前辈距离不小,但是他生在金陵,地理位置上和李煜一样,又是个亡国之君,就被潘佑拿来讽刺李煜。那是在西晋咸宁五年,司马王朝派益州刺史王濬督造战舰,计划顺流而下攻取吴国。
时任吴国建平(巫山)太守的吾彦,看到上游不断漂下来新鲜的木头残片,警觉地意识到可能有问题,就奏请吴王孙皓整治军队做好防范,孙皓那时候正忙着剥人皮、剜人眼、娶妃子、建宫殿,根本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果然没多久,王濬率领七万水师,驾驶空前巨大的战舰前来,迅速攻克了金陵沿线。孙皓无奈之下出城投降,素衣白马,反捆住自己的双臂,后面还载着一具白木棺材(以示自己罪该万死)。
现在潘佑公然用亡国之君来比喻李煜,是可忍孰不可忍!李煜身边的臣子们坐不住了,殷崇义、张洎(此人一直“忠实”地追随着李煜,后面还会提到)等人污蔑说潘佑怀有异心,企图侍奉新主,单纯的李煜也被激怒了!
李煜不仅要收拾潘佑,还有潘佑的好朋友李平,因为他怀疑是李平煽动潘佑上了这么一道“恶毒”的奏折,这是李平获罪的直接原因,至于深层原因之一,则是因为李平平时喜好谈神论鬼,好结交江湖术士,这一点令笃信佛教的李煜稍微不满。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李平管理农业时得罪了一些权贵人物,所以他们在李煜面前没有说他什么好话。
随后潘佑也锒铛入狱。本来他就是老庄哲学的忠实信徒,入狱之后时间充裕,思前想后,更觉政治的荒诞与虚无,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谈笑间从朝廷重臣变成阶下囚徒,再加上对李煜的极端失望,潘佑彻底放弃了自己的政治、精神和肉体生命,在狱中自缢身亡。
噩耗传来,李平也万念俱灰,也自缢身亡。
就这样,李煜还是没意识到什么,直到最后被大宋俘虏,旧臣徐铉奉命去探望他,他才黯然失神,带着悔意低声说:“后悔当初,不该杀了潘佑和李平……”在当时这是非常大逆不道的话,几乎令徐铉双腿一软。
近人王国维先生对李煜的评价是:“不失赤子之心。”这个评价有一点文人的唯美在里面,实际上从整个历史进程来看,李煜的宽厚和仁慈,其实是对国家和人民极端的不负责任,看起来似乎温柔,却造成了巨大的恶果,潘佑和李平之死,其实也是他所导致的。
这二人的下场如此,韩熙载都看在眼里,唯恐李煜把宰相这个位子交给自己。既不能和宵小之辈打成一片舞弄朝堂,又不敢像潘佑那样仗义执言血谏昏君,韩熙载选择了第三条路——麻醉!
前面说过,韩熙载年轻时候是爱憎分明气质超然的。有个人喜欢作诗,但是水平很差,经常拿来让韩熙载品评,韩熙载推辞说这几天眼神不太好,你放桌子上我回头慢慢看,来人却也很执著,回答说不要紧,我当场念给你听吧。
韩熙载更绝:“这两天耳聋加剧,不敢多听!”
就这样一个特立独行之人,在南唐这个温柔的大染缸里,被磨炼成了政治老滑头。不过韩熙载是幸运的,在赵匡胤出兵之前,他去世了,历史没有将他推到“贰臣”这个尴尬的地位。
临死之前,他大概再一次回忆起当年出使大宋被羁留时自己所作的那一首诗:
仆本江北人,今作江南客。
再去江北游,举目无相识。
金风吹我寒,秋月为谁白?
不如归去来,江南有人忆。
是啊,江南有人忆恋,可是自己这一生,为江南做过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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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春花秋月之七宗罪(1)
李煜同时写了一封《乞缓师表》,这篇文章写得情真意切,一个苦苦哀求的文弱书生的形象呼之欲出。千年之后,我们再读起这篇文章,依然感到一股按捺不住的辛酸……
该说到这一部分的主角李煜了。
后世的人提到李煜,大部分会用“悲情”来描述,就他自己来说,大约也会觉得颇为冤屈:自己诚心礼佛爱护臣子,闲来填词作曲,又未曾骚扰邻国,为何下场如此凄惨?所以在文学史上,“南唐后主”几乎就是天才词人和悲情君主的代名词,博得了不少眼泪和同情。
据野史记载,因为朝廷的权力争斗,大宋宰相卢多逊(详见后面赵普部分)被老上级赵普排挤,贬到朱崖去。卢多逊在那穷乡僻壤颇觉冤枉,神态恍惚之间,就看到了李后主的魂魄,衣冠如平时模样,后主问他:“相公何以至此?”
卢多逊叹息道:“冤枉!”李后主语气飘忽不定:“你觉得冤屈,那我冤不冤?”
这有点喜剧色彩,就像电影版的唐伯虎,争着比赛:谁有我惨?
后世文人对李后主的态度,于此可见一斑。
如果非要给李煜定罪的话,就是个“不作为”。历来和他并列的,还有前朝陈后主陈叔宝和后世宋徽宗,这些文艺青年倒没干多少坏事,却把国家误了。
公元937年七月初七“乞巧节”,江南李家出生一个男孩,这个小孩的到来令全家欢欣鼓舞,倒不是因为缺乏男丁——这个男孩上面还有五个哥哥。原因在于,这孩子长得很奇怪,史载:“阔额、丰颊、重瞳、骈齿。”
····这个长相可了不得,都是古时候圣人的特征,大禹、项羽等这类重量级好汉,都具有此类相貌,老百姓一看就立刻产生了信心,是天生的领袖。看到这个孩子,最高兴的人是他的祖父李昇。
因为李昇当时还没有登基,看到自己生出这样一个祥瑞的孙子,分明就是得天下的征兆。
李璟(当时还叫李景通)给儿子起名叫“从嘉”,因为他是在“乞巧节”这个特殊的日子出生的,从嘉节而生,所以才有了这个名字。其实我们知道“乞巧节”的由来,是关于某个幸运的放牛孩子的桃花运,这大概也预示了李煜绯色的人生之路……
李煜长到七岁的时候,他的爷爷,一代英豪老革命家李昇驾崩,他的父亲李璟即位,这样一来,李璟的那些儿子们也都水涨船高,升级成了王子。这就带来一个问题,也就是所谓的“国本”:谁来当太子?
李璟的大儿子李弘冀是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话不多,却很有城府,因为在“对(吴)越自卫反击战”中战功卓著,被李璟封为太子。李璟对这个儿子的期望是很高的,从他的名字就能看出来:弘冀!
这个名字有什么奇怪的?
还要从流行歌曲《东海鲤鱼飞上天》说起。当时和这首歌并列的,还有一首名曲,唱道:“有一真人在冀州,开口张弓向左边。”说的就是这个“弘”字。李璟希望这个预言能在长子身上应验。
人算不如天算,众所周知,后来这个“真人”应验在了赵匡胤同志的父亲——赵弘殷身上,李璟白忙乎了。
李弘冀这个假真人办事果敢干练,自有一套主意,有时候就引起了老爹李璟的不满,李璟写词之余,发起怒来,也会抡着棍子教训儿子,一边打他,还一边吓唬说:“你要是再不听话,我就把王位传给你叔叔晋王李景遂。”书包网 www.61k.com

第七章 春花秋月之七宗罪(2)
其实李璟也就是说说而已,他爱惜自己的儿子远胜于弟弟。有人考证说,李璟是想要遵从父亲李昇的遗愿,将帝位传给弟弟景达和景遂。其实,这只是李璟的虚晃一枪而已。因为他的几个弟弟当时都已经形成了势力,而李璟自己一介文人,除了是长子之外,没有别的优势。
所以李璟不得不先作出姿态,这也是为了保住自己的皇位和儿子们的性命,他之所以责打李弘冀,大概也有恨铁不成钢的意思在里面。本意上,李璟还是希望传位给儿子,否则也不会专门给他起这样一个名字,只可惜李弘冀会错了意!
李弘冀一听父亲的威胁,心想:“好啊,死人是没有资格继承王位的!”
于是李弘冀买通了李景遂身边的侍从,趁着李景遂满头大汗打球归来要水喝,在水里下了剧毒,可怜的李景遂莫名其妙就被侄子毒死,而且毒药分量不轻,他的尸体甚至还没有入殓就腐烂了。
对于弟弟的暴毙,李璟也心知肚明,并没有去深究,这也是他计划传位给儿子的证据。
李弘冀铲除掉一个障碍之后,目光就瞄准了下一个,这就是长相古怪的李煜,都说这个长相的人会当皇帝,李弘冀深感不安!
李煜又何尝不知道自己引起了哥哥的嫉恨,为了保命,他只好寄情于佛学和文字,一心一意躲避到自己精心营造的艺术殿堂之内,他大概从来没有想过去当皇帝,所以自号“钟隐”,别号“钟峰隐士”、“莲峰居士”等等。
这个时间他的代表作最典型的就是《渔夫》,其中所描绘的生活,不但远离了宫室内刀光剑影的权力争斗,甚至也远离了人间烟火,浑似天上神仙,远离红尘烦恼。
他写道:“一壶酒,一杆身,世上如侬有几人。”又在另一首诗里反问道:“谁能役役尘中劳,贪合鱼龙构强名?”
这一段时期对于李煜来说,是他人格形成的重要时期。残酷的权位之争,将这样一个多愁善感的青年推向了五光十色的文艺世界,他生命中遗传自父亲李璟的天分,在老师冯延巳的培养下,迅速成长成熟。
一个真正的帝王——词中之帝,就要登上历史舞台了!
李煜的才能是多方面的,虽然他是以词闻名,但是在书法、绘画、音乐方面,也是不可多得的天才。他的书法初学柳公权,次习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将各家技法融会贯通,标新立异自创“金错刀”字法,这种笔法“落笔瘦硬而风神溢出”,被后人誉为“倔强丈夫”。最出彩的地方在于,有时候兴味所致,抛笔而起,用卷帛濡墨挥写,写出来的字如游龙惊鸿,被后人誉为“撮襟书”。
李煜身上遗传了李璟的文艺细胞,李弘冀则隔代遗传了祖父李昇的果决智慧,如果李弘冀登上皇位,那么对南唐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可是李弘冀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不知道是报应还是内心有愧,反正早早去世了!
同时,李煜惊奇地发现,他的几个哥哥也早都死掉了,也就是说,李璟驾崩之后,他将以最年长的皇子身份登基,成为九五之尊,李煜时来运转。
一个人的幸运,却是一个国家的灾难。
历史上不乏为了达到目标而不惜韬光养晦深深隐藏的奸雄,比如说鼎鼎大名的王莽,为了获得一个好名声,辛辛苦苦伪装了很多年,赢得“圣人”的名号,获得权位后,方才露出獠牙。
可是李煜不是奸雄,他身上没有李昇的隐忍与智慧,这就带来了身份上的错位——文艺青年来治理国家,身边又缺乏前朝留下的名将能吏,导致国家成了一盘散沙,也该赵匡胤感叹运气好!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第七章 春花秋月之七宗罪(3)
俗话说得好:“两人智慧胜一人。”反过来说,几个人的力量加起来,误国误民的效率也就要高一点。李煜另一个致命的地方,就是他娶了两个好老婆。这两个老婆是姐妹俩,被后来人分别称作大、小周后。
大、小周后的父亲周宗是南唐的功臣,所以他的女儿嫁给李煜也是正常的政治联姻。不过令李煜喜出望外的是,与大周后婚后才发现,原来在诗词书画乃至音律方面,两人称得上棋逢对手。文艺青年都知道,很多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两人总可以“心有灵犀一点通”,四目相交,破颜一笑,那种知音的感觉,简直是爽坏了李煜。
这个时期,李煜写下了大量的文字来记载这种小资生活,二人的感情由男女异性相吸升华到了精神层次的“同志”关系。李煜的才华固然令大周后敬佩,大周后的天资也令李煜惊叹不已,她曾经在一夜之间编成两支曲子——《邀醉舞破》和《恨来迟破》,也曾经借助残谱复原了*天子李隆基的最爱——《霓裳羽衣曲》。
只可惜天妒红颜,公元964年,大周后身染重病,李煜想尽办法也未能治愈她,缠绵病榻的大周后当然不可能和李煜一起研究诗词歌赋了,李煜的精神世界逐渐荒芜。正好此时,大周后的妹妹,也就是李煜的小姨子进宫了。
小周后和姐姐长相类似,青春年少的活力又胜出几分,所以颇得李煜的喜爱。她看到李煜的所谓“重瞳”,就忍不住说:“今天方才见到真正的重瞳啊!”李煜一语双关地回答说:“所以我一直就很崇拜大禹,他娶了姐妹两个做皇后和妃子,他的皇后和你姐姐名字一样,都叫作‘娥皇’。”
话说到这里,智力超人的小周后当然明白什么意思,所以不久之后,两人就偷偷往来起来。有一次大周后看到妹妹,就问她何时进宫来的,小周后全无心机,回答说早就进来了,是姐夫接我过来的。
大周后深深叹息一声,知道了怎么回事,闭眼流下伤心的泪水,病情也加重了几分。再后来,李煜的儿子因为受惊得病,很小年纪就夭折了。这两件事对大周后的打击是巨大的,令她一蹶不振雪上加霜,不久之后就去世了。
小周后的奢侈和情调,并不比他姐姐差多少,李煜再次沉迷在温柔富贵的迷梦中,国家大事放到一边不予理会。李煜的种种荒唐行径,激怒了朝中一些忠心耿耿的大臣,除了前面提到的潘佑、李平之外,还有就是大理寺卿萧俨,此人乃三朝老臣,一贯疾恶如仇,敢想敢说,是令李煜和他老爹李璟十分头疼的人物。
不过李家父子有一个法宝,就是“犀牛皮”,说得文化一点就是“耐谏”:你说你的,我听听就算了,过后依然如故。想当年李璟在位的时候,为了宴饮歌舞,专门建造了一座百尺楼,建成之后大家都很高兴,国泰民安,祥瑞啊!
群臣们发挥聪明才智,拼命赞美歌颂,只有萧俨黑着脸站在一边良久不说话,最后硬邦邦甩出一句:“只可惜楼下少了一口井!”听闻此言,李璟被戳到了痛处,脸色大变,勃然而怒,将萧俨贬为舒州判官。
这件事用现在的话总结,可以叫作:“一口井所引发的官场地震!”
为何李璟对一口井如此介怀呢?这个故事和前面所提到的孙皓有很多类似的地方,说的是陈朝后主,陈叔宝,此公“生于深宫之内,长于妇人之手”,从小就浸淫于六朝金粉和秦淮风月的旖旎,文笔也不错,代表作就是人人皆知的《玉树*花》。

第七章 春花秋月之七宗罪(4)
公元589年,隋文帝杨坚派江湖人称“江神”的杨素督造战舰(历史惊人地相似,木片也漂到了陈朝境内,同样没有引起注意),五路大军沿江而下,准备灭掉陈朝,带头的就是名将韩擒虎。
陈叔宝不怕,他断言:王气在金陵……他们又能怎么样呢?
现实是残酷的,不久之后隋军兵临建康城下,前方一日之内数次急报,陈叔宝这个货真价实的唯心主义者,充分发挥了“掩耳盗铃”的精神胜利法,拿到奏报看也不看,急忙塞到床下,继续歌舞宴饮。
隋军如入无人之境……
韩擒虎的士兵破城之后,却找不到罪魁祸首陈叔宝了。细细搜索一遍,发现了一口井,对着井口喊话,也没有回答,于是士兵就喊:“再不出来就要往下扔石头了!”井底的陈叔宝一看精神胜利法失效,只好呼告求饶。
隋军抛下绳子,往上拉的时候觉得特别沉重,上来后才发现是三个人——陈叔宝和他的宠妃张丽华、孔贵妃。
这一口井见证了陈朝的亡国,也见证了陈叔宝的人格沦丧。所以萧俨说“差一口井”,就是暗含讽刺:以后皇帝您要是因为骄淫奢侈亡了国,也可以跳下去躲一躲。
李璟脾气再好,能不生气么?
现在看到李煜比他老爹更加荒唐,萧俨坐不住了!有一次他进去找李煜奏事,李煜一边和嫔妃下棋,一边漫不经心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萧俨忍了很久,终于爆发出来了,上前一把掀翻了棋盘,瞪着血红的眼睛怒目而视。
对弈的嫔妃吓得大气不敢出,默默退到一边,李煜也颇觉尴尬,缓缓站起来,短暂沉默之后,干着嗓子虚张声势指责萧俨:“大胆萧卿,莫非你要做今日魏征不成?”
萧俨老头今天反正是豁出去了,昂首大声答道:“老臣岂敢以魏征自比,不过陛下,您也并非唐太宗转世之身!”这时李煜的所有才华都不好使唤了,张口结舌良久也奈何不了萧俨,只好悻悻作罢。
从这些事情可以看出,李煜的失败,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性格。他生长于深宫,也没有经过军事历练,登基之前的政治经历更是空白,所以连自己手下稍微强悍的臣子都无法驾驭,管理能力一塌糊涂。
或许毛泽东的评价是一针见血的,主席说:“南唐李后主虽然多才多艺,但不抓政治,终于亡国。”又说:“历史上当皇帝,有很多是知识分子,是没有出息的。隋炀帝就是一个会作文章、诗词的人。陈后主、李后主都是能诗能赋的人……一些老粗能办大事,成吉思汗、刘邦、朱元璋。”
李煜的懦弱,终于结出了恶果,南唐现在是“黑云压城城欲摧”。
南唐是一块肥肉,早在柴荣时代,赵匡胤就曾经为此流血流汗,当然他的血汗没有白流,柴荣的东西后来都成了他自己的,这令人欣慰。灭掉北汉前后几年内,赵匡胤都没有闲着,他做了几件看起来似乎不是很光彩的事情。
先是派遣一个少年僧人到南唐去。这少年是个佛学天才,不光基础知识扎实,而且口才特别好,用佛家话语说就是“辩才无碍”,几乎达到了口吐莲花的地步。作为领导干部来说,有爱好自然就有弱点,所以赵匡胤这个安排确实击中了李煜的软肋。
少年渡江到达金陵拜谒李煜,两人交谈之后,李煜当即惊为天人,以为是上天派来为自己指导工作的天使,推崇其为“一佛出世”,尊称为“小长老”。小长老带着政治任务前来,确立地位后立刻开始开展工作。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第七章 春花秋月之七宗罪(5)
首先,向李煜灌输“六根四谛”、“轮回转世”、“因果报应”等基本概念,告诉李煜,只要勤于礼佛,铸造佛像修建庙宇,自然会得到好报,国家太平,自己百年之后也会轻松拿到极乐世界高尚沙龙的入场券。
这方面李煜极富于行动力,次年立刻命令国内崇修佛寺,宫内广署僧尼精舍,大量召集徒众。他和小周后还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礼佛,非常虔诚地磕头,以至于脑门上都结了硬痂。
小长老的目的有二:一是迷惑李煜,让他陷入虚无的世界观中,荒废朝政。二是通过佛事大量消耗南唐财力,使其国库空虚,难以抵抗大宋的军队。所以,小长老自己的生活也很有情调,极为讲究。
有一次,李煜看到这位“天使”穿着极其昂贵的红罗绡金法衣,忍不住发问说:“佛家讲究的是苦修,古来罗汉修行时,都刻意粗茶淡饭来磨炼心智,以去除尘世的分别心,法师你现在穿得如此富贵奢侈,是不是和戒律抵触呢?”
小长老微微一笑,答道:“陛下没有读过《华严经》吧,不知道佛也爱富贵!”
李煜无言以对!
这大概也是李煜一生中最难解开的谜团了。自己一生如此虔诚礼佛,甚至对于那些毁坏戒律的僧尼也不加罪责,只让他们礼佛百次,自然会被佛*化。这一切,却换来一个阶下囚的下场,国家危难之际,为什么佛祖菩萨不凭空涌现施以援手?
他对佛祖虔诚到何种程度呢?有一次和小周后一起巡视僧舍,看到一群小沙弥正在削制“厕简”,古时候人上完厕所没有手纸可用,就用竹木削成薄片刮一下即可。李煜一想厕简虽然小,但是却关系到法师的身体安全,法师是佛祖在人间的代表,不可怠慢!就拿起一支摸了摸是否光滑,生怕毛刺划伤了法师的臀部,这还不够,他又在自己脸上刮了刮,觉得足够光滑方可。
觉得可笑?其实不然,在李煜心里,他这一下发慈悲心关怀出家人,功德是神圣得不可思议的,他浑身笼罩着圣洁的光辉,用刮屁股的的东西在自己的龙脸上刮了几下,内心颇觉自豪。
这不禁让人想起了被饿死的梁武帝,这位仁兄比李煜有过之而无不及,最后还得意扬扬地问达摩禅师:“我修庙铸佛,功德多少?”不料国际友人达摩毫不给面子,别过脸说:“无有功德!”估计梁武帝当时被唾沫猛呛了一下。
再来看看河对岸的赵匡胤吧:大老粗,作诗水平差不说,对佛祖还不尊重。有一次老赵到寺庙里去,看着佛祖笑眯眯的金身犯了难,问老和尚说:“我还拜不拜?”试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要皇帝俯下身子去拜佛,他觉得有点别扭。
老和尚煞是机敏,当即上前说:“现在佛不拜过去佛!”说白了就是县官不如现管,您现在是帝国老大,对百姓来说就是佛,不用拜了!这个马屁拍得好,赵匡胤龙颜大悦,呵呵一笑扬长而去。
在李煜眼里这简直太荒唐了,一个凡夫俗子,居然,居然自称“现在佛”!这是要遭天谴的!
可是,就是这个人,却灭掉了李煜的王国!
小长老入南唐不久,有一个人逃到大宋去了,他对大宋的天子说,觉得在南唐干下去也没什么前途,大宋蒸蒸日上,英雄有用武之地。其实是南唐没有给他机会,因为这个人——樊若水(有人说叫“樊若冰”),他是个超级落榜生!
樊若水在南唐考了好多次进士都没有中,就觉得自己明珠暗投怀才不遇,生出了怨恨的心,为了让国家后悔,他决定干点大事。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七章 春花秋月之七宗罪(6)
这件事告诉我们,做好落榜考生的思想工作是极为重要的,否则会危害国家的安全。将大唐江山搞得分崩离析,然后迅速进入五代十国混乱岁月的黄巢;上帝的“弟弟”、广东落榜生洪秀全,都是此类人物的代表。
为了获取一点政治资本,樊若水审时度势,对大宋朝的军事需求进行了分析,结论显示,大宋下一步肯定要渡江而来*金陵,那么渡江的水文资料就是不可或缺的。樊若水这个人,说他叛国投敌也好,说他卖国求荣也好,不可否认,他的眼光很好,先一步站在买家的立场考虑问题,很有商业头脑!
打定主意之后,樊若水就隐居到金陵西南的采石矶,开始了“笑傲江湖”的悠然生涯,每天驾着小船前去垂钓,晚上就住宿在山间佛寺。当然这一切都是表面现象,事实上他怀里揣着大团丝线,晨昏交替之际,一段系在江边,一段放在舱中,测量江面宽窄。同时,在丝线上绑上石块,穿梭两岸,反复测量不同时段的江水深度。
得到第一手精确数据之后,自学成才的年轻地理学家立刻偷渡到大宋,将科研成果献上。果然不出所料,赵匡胤一看大喜,特批其参加进士考试,为国立功自然是有加分的,所以樊若水顺利中举,授职舒州军事推官,专门从事间谍地下活动。
安定下来之后不久,樊若水有点思念老婆和老娘了,但是作为叛国贼,他当然不敢明目张胆回去,所以就奏请太祖帮忙。太祖一听,这个好办,立刻诏示李煜,将樊氏婆媳护送到大宋领土来,这两人此时已经被李煜软禁了。
一得到这个消息,南唐群臣气得哇哇乱叫,叛国间谍家属居然还要大摇大摆送出去,国家尊严何在?但是李煜心里是另一套想法,他反而是觉得庆幸,还好当初只是软禁了婆媳二人,没有杀掉,否则赵家天子雷霆之怒,以此为借口兴兵*,岂不是因小失大?
于是叛国贼家属被奉为上宾,李煜派特使携带礼物将二人专程护送到大宋。
和他的父亲一样,李煜对赵匡胤的示弱早已不是第一次了,在赵匡胤的鼻息下战战兢兢,对方的一个大喘气,就能把他吓得好几天睡不着,血压上升心跳加剧。
李煜登基之初,根据惯例要举行典礼,封王晋爵大赦天下。礼仪官根据礼书,在宫门前竖起七丈的高杆,上面站立着四只四尺多高雄赳赳气昂昂黄金饰顶的木鸡,鸡嘴里衔着七尺绛幡,下面是华美的彩盘,用绛绳系着。
这就是所谓的“金鸡消息”,是大赦和招安不可少的道具,《水浒传》里所说的“六六雁行连*,只等金鸡消息”,说的就是这个仪式。
远在千里之外的赵匡胤却不高兴了,立刻召见南唐进奏使陆昭符,怒气冲冲责问说:李煜为何敢用“金鸡消息”这种天子专属的仪式,你们把我放到什么位置了?陆昭符这个人脑子很好,立刻赔笑解释:我们南唐本来就是中原属国,国主嗣位,哪里敢越级使用道具,我们那个不是“金鸡消息”,充其量,也就是个“怪鸟消息”而已。
赵匡胤被陆昭符的诙谐逗乐了,呵呵一笑,此事作罢。
与此同时,李煜却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恶寒蹿遍全身,他知道是老赵发怒了,急忙派遣使者带着礼物前去解释此事,同时写了一封诚惶诚恐的《即位上宋太祖表》,在里面把自己描绘成一个不谙世事的书呆子,来衬托赵匡胤的伟岸英明。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第七章 春花秋月之七宗罪(7)
公元971年,宋朝灭掉南汉,李煜害怕自己成为下一个猎物,立刻派自己的弟弟李从善入宋,去掉南唐国号,改称江南,次年再次降诏为教,把弟弟们从王降为公。
但是,就像一首歌唱的“付出等于回报,那是自以为”,人家赵匡胤不满意,反而将李从善留在大宋,美其名曰要重用。同时传下话去,说宅子我都为你准备好了,大家也不要刀刀枪枪的,你投降过来,我不会亏待你的。
第二年,赵匡胤迈出了进攻南唐实质性的一步:派遣翰林学士卢多逊出使南唐。没错,这个卢多逊就是前面说的和李煜比赛谁更像窦娥的那位。此人可不是一般人物,智力极为发达,说难听一点,就是很狡诈!
赵匡胤一介武夫,当国之后深感知识的重要,于是每天手不释卷刻苦读书。卢多逊那时候参与史馆修撰,借着职务之便,知道赵匡胤每次都调阅什么书,回去后就把调阅的书连夜苦读熟记。所以,每当赵匡胤随口说起自己所读的东西,卢多逊总能够即时应答,而且答案十分得体。
赵匡胤一看自己随口所讲,小伙都能回答上来,可见学问不小,所以对他很是倚重。从这件小事可以看出卢多逊的心眼很多,值得每一个现代职场人士学习。
卢多逊到南唐待了一段时间,回去的时候都走到船上了,忽然想起什么事了,转身回来给李煜说:“想起了一件小事:大宋想要修编天下的地理图册,就差你们南唐这一部分了,不知道方不方便给我抄录一份?”
其实,索要南唐的舆图正是卢多逊此行的真正目的,他却要装作是一件很小的事来办,以免引起对方的警觉。
不管李煜有没有意识到此中的玄机,他没得选择,只好将舆图抄录一份双手奉上,其中南唐的山川关隘、屯戍布防标记得一清二楚。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李煜不是不知道,但他还是抱有幻想,以为凭借自己的顺从和恭敬,可以引发赵匡胤的怜悯。
可惜,政治家是没有怜悯的,赵匡胤还在埋头噼里啪啦打着小算盘。这一次,他又使出了毫无新意的一招,这个计策在历史上多次获得成功,在赵匡胤之后,也屡屡得手,主要适用对象,是那些心胸狭窄头脑昏庸的领导者。
赵匡胤努力的目标,是用尽量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先尽量剪除李煜的党羽,然后好言相劝威逼利诱,不屈不挠,就是要李煜投降。
首当其冲的就是林仁肇。
林仁肇,南唐名将,身材魁梧,膂力过人,胸前刺有猛虎,故号“林虎子”,骁勇善战,在军中很有威望,所以赵匡胤先瞄上了他。赵匡胤深知林仁肇是个难缠的角色,因为他曾经给李煜出过一个“坏主意”。
当初灭掉南汉之后,大宋还没有班师回朝,林仁肇当时镇守长江中游咽喉之地武昌,即刻上疏李煜,要求“独对”,也就是单独献策,所奏当然都是极为机密之事。
林仁肇分析了当时的形势,告诉李煜说:“我们应该趁着大宋连年出征,防务空虚之际,出其不意发兵追击,大败宋军,令其有去无回,否则他日我们和南汉的下场是一样的!”
话说到这里,李煜的脸都白了,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心想:“老林啊,你这简直是活得不耐烦了,老虎屁股都摸不得,你还要一路小跑,骑到老虎身上扇它两个嘴巴!”
林仁肇看皇帝急了,摆手说:“您别着急,我自有安排。等我在前线一发兵,你就立刻下令将我全家老少都收押监狱,对赵匡胤说我已经窃兵叛乱,此事和你没有关系,他就无法怪罪于你了。如果我在前方取胜就不用说了,一旦我兵败身亡,你大可将我全家灭族,南唐尚可保得平安。”

第七章 春花秋月之七宗罪(8)
对林仁肇来说,这不啻是一场豪赌,赌赢了,李煜可以长久做他的太平天子;赌输了,林仁肇全家就要搭上性命,李煜倒也没什么损失。
林仁肇此举,令人不得不想起北汉的刘继业,当初大宋退兵,刘继业就曾劝刘继元出兵*辽国,这两个人的思路一致,都是本着一颗赤胆忠心为国效劳,下场也差不多,不知道其中是不是隐含着什么历史规律呢?
李煜并没有被林仁肇感动,他立刻拒绝了这个提议,为了防止林仁肇莽撞行事,惹恼了老赵,立刻将其调往别处。
但林仁肇的坏运气并没有到此为止。
李从善(李煜的弟弟)羁留大宋期间,赵匡胤经常召见他谈心。某次“偶然”走到一处殿堂,赵匡胤指着墙上的一幅画像问李从善:“你可知道此人是谁?”李从善盯着画像看了一会,迟疑道:“似曾相识。但却说不出具体的名号来。”
赵匡胤呵呵笑道:“此乃你们江南名将林仁肇,早就归附我朝了,以此画为凭,约定了归服日期,我也给他安排了一处美宅,你觉得如何?”李从善听闻此言大吃一惊,国之良将居然阴投敌国,这还了得,不知道哥哥知道与否?
回去后立刻写了封密信,交给李煜。
李煜不傻,他想得到这是个阴谋,但是这个人性格懦弱,随之而来的就是办事没有原则,听信谗言。又是那个张洎,此人没有别的爱好,就是喜欢看别人比自己过得惨一些,在一边煽风点火,说什么错杀一个林仁肇不要紧,但是让他漏网了,风险系数太大,国家顷刻之间就会覆灭。
李煜点头,“鸩杀林仁肇”,就是赐了一壶毒酒。
千里之外的赵匡胤露出了得意的笑容——遥控杀人成功。其实所谓的计策无所谓好坏,就看它的适用对象,只要用得适当,就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司马懿智商不低吧,但是被诸葛亮的空城计镇住了;反之,如果用空城计来对付莽夫张飞,多半要失败的,张飞会大吼一声道:“莫要理会那弹琴鸟人,径直取了城池罢了!”
资料有了,障碍也除掉了,赵匡胤正式操刀,拉开攻取南唐的序幕!
还是老问题,要攻打人家,理由必不可少,这出兵理由就像皇帝的新装,人人都知道怎么回事,但是没它还真不行。
赵匡胤接连两次派遣使者,以礼相请李煜:头一次说要他“助祭”,摆明了就是要他以降王的身份出席祭天大典,李煜说我身体不好,下次吧!第二次,赵匡胤依然派人邀请他“同阅”祭天牺牲,李煜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了,令大宋的使者十分不舒服,张牙舞爪发了一通脾气,然后又*裸地威胁:“……天子发怒,就会挥师渡江……”
李煜觉得不妙了,就和臣下一起发誓说:“如果宋军*,我将穿上战甲,亲自督促将士,背城一战保存社稷。如果万一失守,就将珍宝聚集起来焚烧毁掉,就算死了,也不做他国之鬼!”
赵匡胤听了这个誓词,哈哈一笑说:“他只是说说而已,徒有其言,必无其志,他要是这样厉害,那么陈叔宝和孙皓怎么成俘虏了?”可见在太祖心里,李煜和这两位亡国仁兄没有任何分别。
没有把李煜召来,但是出兵理由找到了,什么理由呢?“倔强不朝”!
开宝七年(公元974年),别无选择的赵匡胤只好出兵。考虑到王全斌在四川的错误,这一次赵普建议可以派在四川表现优异的曹彬统领,曹彬仁爱厚德,绝对不会滥杀无辜,从而引起无尽的麻烦。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第七章 春花秋月之七宗罪(9)
赵匡胤表示同意,临出发之前宴请众将,叮嘱之后,他神色严肃地取下一柄宝剑,亲自授予曹彬,告诫他说:“副帅以下,如有违抗命令者,你可将其就地斩首,无需奏报朝廷!”这个命令让众将不寒而栗,也定下了江南之战的基调!
宋军派出了三支力量:曹翰作为先锋,首先重创了沿江的南唐守军;另由曹彬和潘美各率一路大军,池州会师再攻采石,进逼金陵;同时动员了吴王钱俶,从太湖出发夹击金陵。南唐那边,一开始根本没什么准备,宋军到达池州时,南唐军队还没有意识到战争就要开始,以为是宋军的例行巡逻,老大哥前来,拿出酒肉招待一番。
但这一次有些不一样,宋军吃饱喝足后竟亮出兵刃要打架,南唐军惊慌失措,守将弃城而逃,宋军就这样兵不血刃攻取了池州。熟知水利的樊若水被任命为池州知州,协助大军在长江上搭建浮桥,因为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只用了三两天就搭建成功,堪称战争史上的奇迹。
前方战事正酣,李煜却还在后方自作聪明,接连两次派出两路人马,携带真金白银去大宋纳贡,希望赵老大可以高抬贵手,就像当年柴荣放过他父亲一样。
宋军在长江上搭建浮桥的消息传到南唐,李煜觉得很纳闷:长江风急浪险,不坐船过来,宋军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急忙召见足智多谋的张洎,这人读书多,有学问,害人是一把好手,但是用现在的话说,缺乏创造性思维,纯属应试型人才。他思考片刻后断言:“我自幼熟读古书,书上没有记载过造浮桥渡江之法,宋军纯属胡闹。”
李煜觉得踏实了,点头说好,我也觉得这纯属儿戏。
是不是儿戏,很快就见分晓了,宋军踏着浮桥源源不断迎上来,李煜这才害怕了,急忙调遣手下用得上的大臣,火速领兵赶赴前线,但因为平时缺乏训练,将领不能准确把握战场态势,导致贻误战机,落得惨败的下场。
李煜知道自己已经被逼上了绝路,无论如何示弱哀求,赵匡胤都不会撤军的,便索性下诏和大宋决裂,放弃“开宝”年号,使用干支纪年。他甚至偷空给吴王钱俶写了封信,回忆起了往日两国打打杀杀的“浪漫”岁月,说以前咱们是有点不愉快,但是唇亡齿寒的道理你懂吧,今天没有了我,以后赵家天子要是反过来对付你,你也只不过是汴梁城里的普通群众而已。
钱俶哪里敢回信,在这方面他是高度机敏的,堪称标兵,也因此获得了赵匡胤无上的宠信,达到一个臣子荣耀的巅峰,甚至在赵匡胤当朝的时间内,都没有强行将他的吴越纳入版图。
李煜没有收到钱俶的回复,这就好像发了一个烂帖,根本就没指望有人来顶帖一样。
李煜继续安置自己的人手,一个政坛新贵走进了他的视野——皇甫继勋,此人根正苗红,出身名将世家,其父皇甫晖当年厮杀战场,受伤后被赵匡胤的军队俘获,为表明对南唐的忠心,拒不接受治疗,慨然殉国。
为了表彰皇甫晖的忠烈,南唐朝廷重重赏赐了他的后人,皇甫继勋陡然富贵起来,成为金陵的三大富豪之一。现在李煜死马当作活马医,认为名将之后天生就会打仗,于是授以兵权,让他来担当守城大任。
现代人说“细节决定成败”,李煜就忽略了一个细节:皇甫继勋当年跟着他父亲在前线参加滁州大战,因为胆小懦弱怯于厮杀,气得他爹回身打他,多亏躲得快,才没有被击中。书包网 www.61k.com

第七章 春花秋月之七宗罪(10)
现在皇甫继勋享受了这么多年的富贵,更加没有战斗勇气了。小说里写的剑客,谈恋爱之后,他的血就不再是冷的了,他的剑也就不再是冷的了,有了牵挂迟疑。皇甫继勋的懦弱程度和富贵程度成正比,就像某些有钱人的吝啬和资产成正比一样。
皇甫继勋领命之后,即刻行动起来:召集赛龙舟的选手组成“凌波军”;让有钱人雇用市井亡命之徒组成“自在军”;召集种田的农户,穿着白纸做成的战甲,以锄头镰刀为兵器,号称“白甲军”;将全城的老弱病残召集起来,组成“排门军”。
这几支大军的战斗力可想而知,不过皇甫继勋也就是做个样子,他心里有自己的小算盘,宁愿做俘虏享受富贵,也不想困守孤城战死疆场。在他心里,无时无刻不盼望着大宋的军队势如破竹打进来,好结束这郁闷的生活。
每当听说前方宋军节节进逼,他就忍不住面露喜色,如释重负地说:“你看你看,我早就说了我们打不过的,让我说对了吧?”手下的人实在看不惯这种乌龟似的守城之法,准备偷偷出去偷袭宋军营地,被他知道了,赶紧把这群破坏和平的“害群之马”关押起来,狠狠鞭挞杖责。
为了不让皇帝分心,他还扣押了所有的战报,静静地等待着投降。
李煜也没有闲着,在后宫加紧备战,现在他已经忘记了当初“身披战甲,督促将士”的誓言,开始发挥自己的特长,专门开辟净室宴请高僧,以小长老为首,召开*讲解佛经,希望可以挽救国运。
除了佛教界人士,还有道家人士专门入宫,讲解《易经》六十四卦,宣讲天道循环否极泰来的道理。
这样运作了一段时间后,李煜想要看看效果如何,就让宰相陪伴,“坐上城楼观山景”,登楼举目四望,李煜倒吸一口冷气,吓得几乎掉下马来。只见远处战舰密布,旌旗林立,当然,上面绣的全是大宋的标志,或者是“曹”、“潘”二字。
被人欺骗的感觉是很不好的,特别是在军国大事上。李煜脸色铁青地回去,召见皇甫继勋,质问他为何对前方的战况没有及时通报。皇甫继勋倒也镇定,危急时刻仍不忘给李煜做思想工作。
他告诉李煜:“北军实在是凶猛,我们肯定挡不住,就算我天天把战报送上来,只不过让陛下您空担心而已!”差一点,他就要像当初北汉的郭无为一样,说出“投降吧,我早就说过撑不住的!”这样的话来。
李煜盛怒之下,也顾不得佛门不杀生的戒律了,斥责皇甫继勋贻误军机欺君罔上,推出去砍了!皇甫继勋早就激起了众怒,被内侍拖着出去,还没有到行刑地点,就被人拳打脚踢棍打刀砍,几乎被肢解一空。
别人靠不住,李煜只好亲自出马部署军事,派卫尉卿陈大雅乔装打扮出城去搬救兵,让镇南军节度使朱令赟到金陵来勤王救驾。
做完这一切,李煜文人爱幻想的毛病又发作了,觉得再努努力,没准结成城下之盟,赵匡胤捞一点好处就回去了。于是派遣文臣徐铉和讲解六十四卦的道家人士周惟简带着礼物到大宋去,希望凭借徐铉的口才,可以打动赵家天子。
李煜同时写了一封《乞缓师表》,这篇文章写得情真意切,一个苦苦哀求的文弱书生的形象呼之欲出。千年之后,我们再读起这篇文章,依然感到一股按捺不住的辛酸……
“……鸟兽,只不过是微小的生灵,依附人类也可以得到哀怜;君臣之间是大义之情,全心全意尽忠,难道就得不到怜悯么?如果令臣进退之迹不至于过分丑恶,国家宗庙不从我这里灭亡,实在是我的生死之愿啊……”

第七章 春花秋月之七宗罪(11)
李煜对徐铉寄予厚望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徐铉在南唐,乃至在大宋,都算得上是个人物。江左有“三徐”,其中徐铉是最负盛名的,此人文采好,人品也不错,口才更是名满天下,他在大宋有一定的影响力。
徐铉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属于南唐最典型的“优秀”臣子,学问通达,辞藻华丽,为人风雅有格调,但是缺乏实干精神,纯是个理论家。此人不信佛教,但是酷爱谈神论鬼(文人多有此好,苏东坡、纪晓岚也是如此),宋元笔记收录有他的《稽神录》,里面记载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有个布衣蒯亮,九十多岁,是个大忽悠,徐铉《稽神录》里很多东西,都是这人吹出来的。有一次因为别的事情,蒯亮得罪了徐铉,徐铉好多天不理他,在路上遇见也不打招呼。蒯亮瞅准机会,趁着徐铉路过,就上前说:“刚才啊,我看到一位异人,背上长着一双肉翅,从大厅飞出去,升堂而去了。”徐铉一听大喜,赶紧掏出笔墨记下来,迅速忘记了和蒯亮的矛盾,待之如故。
其实徐铉如果有点基督教知识,就会这样记载:“某年月日,长翅膀的天使从俺家飞出……”
一个有点天真的文人,是不是?
大宋的士人一听徐铉要来,忍不住集体惶恐——传说此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口舌如剑锐不可当。照惯例,东道主需要派一名官员陪伴,称为押伴官,但是慑于徐铉的威力,满朝读书人竟然无一人敢担当此任,只好去请示最高领导赵太祖。
太祖说:“好了,你们别管了,朕来处理此事!”
过了一会,大内宦官出来宣布,让殿前担任警戒工作的士兵进来,把他们的名字递上去,赵匡胤御笔随意一点:就是这小子了,让他去担任押伴官。满朝官员被这个决定搞得目瞪口呆——这小子大字不识几个,更是笨嘴拙舌,他有能力对付徐铉?
只有太祖胸有成竹,在他眼里,天下读书人都差不多,不足为惧。他这一招看似鲁莽,实则精妙,暗合了骑青牛的白胡子老头的思想——大巧若拙。果然,徐铉见到这个接待自己的押伴官,一开始吃饭,就铆足了劲机关枪一样说个不停,史载“词锋如云”,场面相当激烈,看得周围那些读书人心惊肉跳,徐铉知识渊博用词精妙逻辑严密,大家根本不晓得如何应付。
这位押伴官当然也听不懂,所以整个过程中他只做两件事,就是微笑加点头:对,徐骑省说得对,我没有意见!
第一天徐铉还斗志旺盛,再而衰,三而竭,后来累得快吐血了,那位仁兄依然微笑点头,此刻徐铉才回过神来:这一次首战失败,情形不妙啊!
到汴梁之后见到太祖,徐铉按照提前草拟好的腹稿,开门见山指出:大宋天子师出无名!接着开始论证自己的观点,说李煜才华横溢天生奇才,精通佛理仁厚爱物,以礼仪教化臣民,而且爱好和平,再加上多才多艺,简直是完美的人……这番夸奖太过分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份悼词。
赵匡胤早听说李煜有才,就说那你把李煜的得意诗句给我念两句,徐铉吟出两句:“月寒秋竹冷,风切夜窗声。”赵匡胤呵呵笑笑,说没什么嘛,穷酸读书人的风格。徐铉此来,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也略带挑衅地说:“愿闻陛下有何好诗?”
赵匡胤随即吟出自己早年的一首诗来:“欲出未出光辣达,千山万山如火发。须臾走向天上来,赶却流星赶却月。”这首诗虽然粗糙,但是意境雄浑,颇有天子之气,徐铉不由暗自佩服。

第七章 春花秋月之七宗罪(12)
但是此行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所以,话题又回到了战事上,徐铉神态激昂指责太祖,说李煜以小事大,从来没有不恭敬之处,李煜如地,陛下如天,李煜如子,陛下如父,天可以盖地,父可以庇子,为何要兵戎相见?
赵匡胤读书不多,但是江湖经验丰富,立刻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反驳说:“你讲得很好,很到位,我和李煜之间确实是父子关系。既然是父子,大家就应该在一家,为何还要在两处吃饭?”
徐铉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应对。
不过他的勇气还在,临出发前,李煜说你要是到宋朝出使,我就暂时让朱令赟不要发兵,免得大宋说咱们没有诚意,一边谈判一边出兵,危及你的安全。徐铉大义凛然说:“没关系,正常准备打仗,我此行并没有打算活着回来!”
所以徐铉不依不饶,继续缠着赵匡胤单挑,说李煜身体欠安所以不能觐见,这不足以作为你出兵的理由!赵匡胤心里认准了一条真理——统一才是硬道理,说什么都没用。
他觉得跟这个倔强的读书人辩论也没用,有点生气了:搞什么搞,说个不停,完全不理会人家的感受!遂沉下脸色按剑而起,呵斥说:“别说了!江南国主什么罪?他没有罪!只不过一姓天下,我的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
看到这个大老粗说出了实话,徐铉知道此行必然无果,只得和周惟简草草归去……
谈判破裂后,李煜手里还有三个人可以用——卢绛、刘澄和朱令赟,前者正在坚守秦淮水栅,脱不开身,只好让刘澄带兵去润州防守吴越钱俶,出发前照例赐宴,李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饱含感情地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刘澄身上。
刘澄当时也很感动,流着泪说,一定不辜负陛下的信任,以死效忠,坚守润州!
感动归感动,但感动不是金钱,刘澄回去后,立刻收拾家里的金银财宝,一车一车运往润州,他打定主意要带着财宝投降了,对外则宣称:我要把皇帝赏赐的财宝运到前线,赏赐给将士们。
到了润州之后,他拖延时间拒不作战,没办法,李煜只好急召卢绛率八千兵马增援润州。刘澄看卢绛来了,准备了大量财宝贿赂他,想要他一起投降宋军,卢绛看到润州无望,索性将贿赂赏赐给将士,带兵赶往金陵。
刘澄随后投降。李煜闻讯,诛杀其全家眷属。卢绛赶到金陵城外时,看到漫山遍野的宋军,顿感回天乏力,只好转战山林,打起了游击战。
只剩最后一个朱令赟了!他的运气也不好,辛苦策划的火攻,没料到风向改变反噬己身,最后一支有战斗力的部队,刹那间灰飞烟灭没了踪影,朱令赟投江自尽。李煜最后的希望破灭了,破城已成定局!
曹彬派人通知李煜:我们将在本月二十七日攻城,何去何从你自己选择。李煜回话说:“我准备派长子仲寓到汴梁去请降,不要着急。”曹彬在城外等了好几天也不见仲寓出行,再次传话:“令郎也不要千里迢迢到汴梁去了,只要屈尊出城到本帅帐下来,我们就停止攻城。”
李煜又以仲寓行装没有准备好为由推辞,说二十七日才可以成行。
这样婆婆妈妈拖延时间,把曹彬惹怒了,发出最后通牒:“不要说二十七日,就是二十六日也都晚了,你如果真的爱惜一城生灵,就抓紧时间投降!”
剑拔弩张,总攻就要开始了!
这关键时候,统帅曹彬却莫名其妙“病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七章 春花秋月之七宗罪(13)
众将一听曹帅染病,急忙前去看望,曹彬等人都到齐了,这才语重心长地说:“我这病不是药石可以治疗的,如果要痊愈,尚需各位的解药治疗啊。”大家听这话说得莫名其妙,不由面面相觑。
曹彬这才一语道破:“大家对天发誓,城破之后绝不滥杀无辜,我的心病也就好了!”其实曹彬尚方宝剑在手,完全可以立下法令——滥杀无辜、荼毒生灵者死罪,但他没有这样做,反而以“请求”的姿态来实现,体现了一代名将的领导艺术。
没有任何悬念,二十四日开始攻城,二十七日城破,李煜留下一首尚未写完的《临江仙》,匆忙召集臣子,商议以何种形式出城投降。又有人说,城破之后在桌上看到一张纸,上面写着李煜对上天神佛的许愿,承诺如果能安然度过此劫,自当如何如何……
出于自私,为了自己所谓的家国,再加上李煜的耽于迷信和性格懦弱,让本该顺利的受降变成了攻城,即便曹彬有令在先,宋军士兵们难免心怀怨恨,城破之后,还是有相当多的平民死于乱兵。这一切,都是李煜造成的,而他并没有勇气自杀殉国,反倒忍辱偷生了很多年,甚至比不上身边的忠心臣子。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老祖宗这句话说得确实有道理。
既然已经亡国,又缺乏自杀的勇气,李煜只好按照既定的礼仪,带领百官,手捧玉玺,“肉袒”出降。严格来说,真正的“肉袒”应该去掉衣服袒露肉体,不过逐渐简化之后,只需要穿着短衣即可。
李煜献上玉玺之后,曹彬宽慰李煜:“圣主早就在汴梁为你建好了府邸,就等你的入住。只不过到汴梁后,单凭俸禄恐怕难以满足你维持目前的生活水平,你现在可以回去收拾一些金银细软,否则等我的大军进去登记造册,那就都是公共财产了,你分文都不能动了。”
李煜想不到曹彬如此通情达理,急忙拜谢之后,收拾东西去了。不久后,又被曹彬请到船上喝了一次茶,这次饮茶,是曹彬特意安排来观察李煜心理状态的。
饮茶完毕李煜回去,诸将有的向曹彬建言说,李煜好容易出城来,现在又纵虎归山,万一他一个想不开自杀了,不好向皇上复命。曹彬颇为自信地笑笑,说他如果要自杀,早就死了,何况刚才上船时候过跳板,我看他神色紧张不安,唯恐掉下去,如此一个爱惜自己生命的人,岂会轻易轻生?
古人都喜欢搞这一套,美其名曰“风鉴”——从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迅速判断一个人的品行修养。翻开史书,这类例子比比皆是,人人几乎都成了预言家。
两天后,李煜带着眷属登船,赶往汴梁,他那首很有名的《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应当就是作于此时。
开宝九年(公元976年)正月初二,这一群神态沮丧的君臣,被送到了喜气洋洋欢度佳节的汴口,秦王廷美在此地迎接部队。此处附近有一座普光寺,李煜就向曹彬请示说:能不能带着小周后去礼佛?
跟随他的臣子们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以前在南唐时候,礼佛可谓是无与伦比地虔诚,结果还不是亡了国?现在身为亡国之君,居然还要提这种要求,说出去简直是笑话。所以,大部分臣子极力反对这个请求。
这一次李煜却生气了,训斥群臣说:“自幼就被尔等挟制,谨小慎微循规蹈矩,什么也不能做,结果亡了国。现在我要礼佛,难道还需要你们再来做主?”从这番话不难看出,李煜最终还是没有反思出亡国的根本原因,他觉得自己的雄才伟略都被臣子所压制,如果可以放开手脚无人约束,国家也不至于灭亡。
缺乏责任感,是所有亡国之君的通病,不独李煜如此。崇祯皇帝在煤山吊死,临死前还在怨恨臣子们误国;项羽在乌江自刎,索性把黑锅扔到天上让上天去背——非战之罪,是上天看我不顺眼,要令我灭亡!
接下来就是到汴梁参加献俘仪式,繁文缛节的种种仪式,把李煜痛苦的心灵折磨得有些麻木了,他行尸走肉一样任人摆布。忽然,一个名词掠过耳际,令他不由一颤——“违命侯”!自己被封为“违命侯”?
这说明了赵匡胤对他“倔强不朝”和拥兵对抗依然心存不满。
随后老赵又特意召见了徐铉和张洎,训斥这两个人:一个巧舌如簧不走正道,非但不劝李煜投降,还企图说服大宋退兵;一个不仅鼓励昏君负隅顽抗,城破之际,居然还制作蜡丸帛书,企图请辽国出兵救援。
这两人知道已无退路,索性保全一些气节,当然,不排除兵行险招,故意为太祖制造一个“忠臣”的假象。徐铉慷慨激昂地回答说:“作为臣子,自当为国家尽忠,哪有劝降献土的道理?我之所以没有殉国,是担忧国君无人陪驾。”
张洎的回答更绝,他说:“如果不是自己的主人,狗肯定会对其狂吠,何况人呢?我确实制作了蜡丸,而且还不止一个,如果因此获罪,我死而无憾。”
两人的回答令太祖十分满意,于是当即宣布赐官,留为己用。
在后来的岁月里,二人还一直和他们的老上级李煜保持着联系,特别是张洎,时不时跑过去讨要封赏,李煜后来的小日子也过得紧巴巴的,连喝的酒都是人家额外赏赐的,哪有多余的钱?没办法,只好把洗脸的银盆赐给了他。
赵匡胤志得意满,从目前的形势判断,天下一统,指日可待!在可以预测的将来,他将成为五代十国混乱之后第一个实现统一的君王,千秋伟业,大约只有秦始皇可以比肩,想起来就会热血沸腾!
只不过他忽略了一点:将来是可以预测的么?
不是!
开宝九年十月,一代雄主赵匡胤,神秘地死去了,他所留下的遗憾,甚至比柴荣还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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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敏感的中年人(1)
是什么样的动力,驱使这位敏感的中年人,一步步变成一个性格复杂、城府极深的阴谋家?答案都来自本章一开始的“烛影斧声”。开宝九年是赵氏兄弟人生最大的转折点,但对于他本人而言,却宁愿希望这一年的所有事情都被从史册里彻底抹掉!
赵匡胤的去世十分突然,而且衍生出了江湖上流传千年的一则公案——“烛影斧声”。
在这个案子里,伦理学家关注的是,赵光义到底会不会丧心病狂,杀掉他的亲哥哥;法学家思考的是,赵光义如果杀了他哥哥,用的是什么兵器,栽赃也要讲证据嘛;小报记者在意的是,赵光义到底有没有调戏花蕊夫人,以至于被他哥哥发现后痛下杀手;神秘文化爱好者研究的重点在于,那一天的汴梁城里,有没有飘起鹅毛大雪;医学家一直也在讨论,以赵匡胤的体格,是死于心脏病还是脑溢血,如果是毒药,难道没有七窍流血……
够乱吧,历史就是这样,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因为没人有能力回到现场,所以大家尽可以发挥聪明才智乱猜一气,反正不用担心赵匡胤来找麻烦。
就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基本上可以判断,对赵匡胤的死,他弟弟赵光义是负有责任的,至于用了什么兵器,用了什么牌子的毒药,这种细节我们不再追究。纵观赵光义的一生,都在为了掩盖这件事而奔忙——他终生都没能走出哥哥的阴影。
····有一个词语叫“盖棺定论”,就是说这个人死了后,我们才好说他的好话坏话,给他的一生下定论,他一天不死,这个定论就一天不能下。为此有人还写了两句著名的诗,说如果周公在流言飞语说他篡国的时候死掉,那他这黑锅就背大了,成为历史的罪人。与此相反,如果王莽在篡位之前死掉,那就是历史上的一个大圣人。
赵光义现在死了,所以可以盖棺定论,他,基本上是个“一般人”!
这个结论有没有力度?别着急,后面你就知道,我确实没有敷衍你。在当上皇帝之前,赵光义在政治和军事上,似乎没有什么大的作为;他即位后修改历史,让自己提前进入历史进程,参与了“陈桥兵变”,实际上根据相关资料记载,那会儿年轻的赵光义正在寺庙里陪着杜老太太。
仔细梳理一下赵光义的人生轨迹,我们不难发现他的所作所为全都是围绕着一个核心进行的,他大力开科取士,广纳俊杰之士,为子孙留下名臣贤士;杀害自己的侄子,逼死自己的亲弟弟;频频对辽国用兵,落得军事羸弱,转向内在的守势……
是什么样的动力,驱使这位敏感的中年人,一步步变成一个性格复杂、城府极深的阴谋家?答案都来自本章一开始的“烛影斧声”。开宝九年是赵氏兄弟人生最大的转折点,但对于他本人而言,却宁愿希望这一年的所有事情都被从史册里彻底抹掉!
他心里有阴影!
后来有个和尚叫作文莹,写了一本拍马屁的书叫作《湘山野录》,在这本书里,他用“科学”的方法记述了那一晚赵家兄弟之间的故事,在一定程度上用“天命论”为赵光义解了围,减轻了尴尬。
文莹记载说,老赵发迹之前,和一个混沌道人混得很熟,有一次大家喝醉了,道士手舞足蹈酒后吐真言,载歌载舞唱道:“金猴虎头四,真龙得其位。”这暗示了赵匡胤后来的登基。等后来赵匡胤回过神来,却找不到这位高人了。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第八章 敏感的中年人(2)
十几年后,赵匡胤在洛阳偶然遇到了混沌道人,不禁喜出望外,又开始喝酒,没有例外,道士再次喝高,赵匡胤趁机问他:“不知道我还有多少寿命?”
道士沉思片刻,回答说:“今年十月二十,倘若那一天天朗气清、惠风和畅,陛下您就还可以再活一纪十二年(这是中国古代延寿的单位,在无数善书中出现);如果那一天天气阴霾、风雪交加,陛下您就危险了!”
这句话赵匡胤一直记着,好容易挨到十月二十,那天晚间他亲临太清阁夜观天象,看到了晴空万里、满天星斗,不由得龙颜大悦,产生了“向天再借五百年”的豪情,他攥紧拳头暗暗想着:“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
不料,顷刻之间乌云密布,星月无光,冰雹噼里啪啦砸了下来,赵匡胤暗道不好,出于对混沌道人的信任,急忙连夜召开封府尹、弟弟赵光义进殿议事,他们屏退所有宫女和太监,密谋如何将帝国的大权顺利交接。
五更时分,一代雄主赵匡胤悄无声息地辞世,他的弟弟赵光义即位,是为宋太宗。
这就是迷信版的“烛影斧声”。当然它还有一个充足的理论依据,就是在赵氏兄弟的老娘杜老太太去世之前所留下的遗训——“国赖长君”,赵匡胤百年之后,将皇位传给弟弟赵光义,光义再传给弟弟光美(就是后来的廷美),再由光美传给赵匡胤的儿子德昭。
这里面的漏洞在于,杜老太太怎么能预见到赵匡胤驾崩时德昭还是幼年呢?更何况开宝九年德昭已经二十几岁了,完全有能力掌国。
到了写实史学家司马光那里,这个事情就有了另一种味道。司马光是个很严肃的学者,他不大可能臆测,也不会将责任推给上天鬼神,他只是按照自己所掌握的史料,忠实地记录了当时的情况。
不过,从司马光的《涑水纪闻》里,我们还是可以看出一点“春秋笔法”的痕迹来。
司马光的描述前半部分几乎和文莹说的差不多:天气突变,兄弟二人在大内把酒言欢,喝得酒酣耳热,屏退左右,室内摇曳的烛光将二人的影子映在窗上,忽然看到弟弟连连后退,不断摆手推辞,似乎有些惊恐。
同时又看到太祖用玉斧(还记得它吧)不断戳地,口里连说:“好做!好做!”随后晋王告辞,太祖酣然入睡,鼾声如雷,在外面听得清清楚楚。
四更时分,太祖晏驾,得到消息的宋皇后惊恐万状,急忙召唤内侍都知王继恩,让他速速去找秦王赵德芳来。王继恩久在大内,深知自己现在所肩负的使命的重要性,他思忖片刻,作出了自己的抉择——一溜烟跑到晋王府,去找赵光义。
作为一名内侍,王继恩作出这样的决定,还是需要一定魄力的,毕竟皇后钦点要秦王来,以后万一秦王即位,他被满门抄斩的概率相当高。不过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晋王赵光义当时在朝野的地位和影响力,这个时候的赵光义,已经成功扳倒了开国元勋赵普,也为自己培植了大量党羽,不客气地说,早已经具备了政变的基础。
王继恩一路小跑,窜到晋王府门口时,看到门前蹲着一个什么黑乎乎的东西,招呼之下,才知道是医官程德玄。王继恩很奇怪,天寒地冻,这家伙蹲在这里干什么?程德玄的理由是:“二鼓时分,我正在家里休息呢,听到外面有人拍门,说晋王找我,出去一看连个鬼影子都没有。这样翻来覆去搞了三次,我怀疑晋王是不是病了,就来看看。”

第八章 敏感的中年人(3)
很自然他也反问了王继恩来做甚,王继恩急忙将来意讲明,二人一同叩门,进去见晋王。赵光义没有睡觉,据说正在家里拿着书本搞学习,这有点不正常。听二人讲了宫里刚刚发生的事,赵光义开始犹豫了,试想如果遇到一个阴险的哥哥,设计这样一个圈套,你不去找皇子而自己径直入宫,触犯了大忌讳,必死无疑。
现在三个人是在一条船上了,王继恩和程德玄也担着风险,所以听赵光义说,想要和家人商量一下,他们顿时急了。王继恩喊道:“时间久了,恐怕就被别人(德芳或者德昭)抢了!”
三人随即火速赶往宫内,到宫门口时,王继恩在大内工作,职业习惯使他提醒赵光义:要不要在外面等一等?
程德玄迫不及待地说:“必须赶紧去了,还等什么等?”于是径直进入寝殿。宋皇后骤遭大变,在慌乱和惊恐中看到王继恩进来,急忙问道:“德芳来了没有?”王继恩说:“是晋王来了!”
宋皇后随即就看到了小叔子,那一刻,她知道一切都完了,只好哭泣着说:“我们母子的性命,就都托付给官家了!”
“官家”这个称呼可不是随便叫的,这是皇帝的专用,宋皇后这一句话,就相当于承认了赵光义的继承者地位,赵光义心领神会,也投桃报李说:“共保富贵,请不要担忧。”当然,因为哥哥的尸体还躺在里面,他的表情是悲伤沉重的。
这是目前我们所知道的最详细的描述,赵匡胤时代就这样不明不白结束了,宋太宗赵光义登上了历史舞台。
在这件事上,赵匡胤是负有责任的,他对自己弟弟的一味宽容和过分信任,已经超越了皇权的禁忌。种种迹象表明,在皇权交接的问题上,赵匡胤似乎一直在弟弟和儿子之间举棋不定,听任赵光义的势力不断滋生发展,从而引起了朝野人心分化,有人认为皇权应该传给儿子,也有人认为,为了保持政局稳定,应该由晋王出面主持朝政。
古人把立太子叫作“国本”,这不是没有道理的,人心分化最危险,也最容易引发震荡。
赵光义即位之后,为了配合舆论,很多说法纷纷出笼。有人说,以前太祖在世时经常说:“晋王龙行虎步,他日一定会成为太平天子,他的福德不是我能赶得上的。”还有一个例子似乎也可以作为证明,来印证太祖铁了心要把位子传给弟弟。
某次太祖到西都洛阳去,在路上有人拦驾,当然不是喊冤,这个人以平民百姓的身份要给皇帝献上十条治国之策,太祖耐心地听完他的陈述,并且对其中的四条表示了认同,其他六条觉得没什么用处。
太祖这个态度其实也是情有可原,因为古代读书人不管做什么,很多时候都喜欢凑出“十”这个数字来,在后面我们就会看到,大臣动辄上书陈十事,动辄来个“美芹十献”,所以说此人的十条策略肯定也有若干条是生凑出来的,太祖比较实在,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
但是这个人不愿意了,非得缠着太祖理论清楚,说我那六条绝对也是妙计良策,领导您再考虑考虑,我一宿没睡加班搞出来的东西,不能就这么惨遭否定。太祖还是摇头说,不行,这六条不适合我国国情,你没当过领导,不了解实际情况……
岂料此人甚至比太祖还要倔,当场指手画脚滔滔不绝要和太祖争辩,赵匡胤那天估计是没有带那把得心应手的玉斧,所以没打人,盛怒之下,命令左右侍卫将此人拖出去,拖得越远越好。书包网 www.61k.com

第八章 敏感的中年人(4)
不过这个人的名字却留在了他的心里:张齐贤。
回去后太祖告诉太宗:我这次到西京洛阳去,没什么别的收获,就是给你发现了一个张齐贤,以后可以做你的宰相。
后来这个张齐贤参加科举考试,为了印证自己完全贯彻了哥哥的遗志,太宗想要张齐贤位居甲科,可是张齐贤发挥失常,再加上录取部门办事不力,被定在了后面。太宗很郁闷,但是科考既成事实,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他只好动用皇帝的特权来补救。托张齐贤的福,这一榜二等以上的所有进士都被授予京官。
赵光义这个皇位得来也不轻松,现在还要顾及朝野的呼声,因为民间有一种说法,说他“得位不正”,太祖生前并没有直接将皇位传给他。所以,在后来的岁月里,赵光义的所作所为,基本上都是沿着为自己“正名”的主线来进行的。
他做了这样几件事情:首先是改元。按照惯例,老皇帝去世之后,新皇帝要等到下一年才可以改元,以示对先帝的尊重。但是赵匡胤十月去世,赵光义安置完毕已是十二月,到年底也就几十天时间,赵光义都等不及了,他迫不及待地改元“太平兴国”,就是要造成既成事实,让众人意识到,新的时代即刻开始了。
所以,历史上的公元976年就有了两个年号——开宝九年和太平兴国元年。而且“太平兴国”这四个字并不是随便来的,令人想起太祖的话:“他日定为‘太平天子’……”赵光义可谓煞费苦心。
第二年正月,他还将禁军的名号进行了改编,“铁骑”改称“日骑”,“控鹤”改为“天武”,“龙骑”更名“龙卫”,“虎捷”变成了“神卫”。改名风刮起之后,他一时兴起,索性连自己的名字都改了,叫作“赵炅”。
除此之外,为了杜绝老百姓的胡言乱语,赵光义还把全国各地精通天文术数、占星算命的人全都集合起来,统一进行考试,合格的留在大内,不合格的处理掉,而且坚决不许民间私藏相关物品,以免产生不利于自己的言论。
一方面摆出“破除迷信”的姿态,另一方面,赵光义却又在终南山阴建造宫殿,并且大张旗鼓为一个叫“黑杀将军”的神仙塑像,因为不知道形象,请示之后,神仙降临说:“我人形怒目,披发骑龙,前指一星。”随后,册封“黑杀将军”为翊圣将军。这又是为什么呢?
原来在开宝年间,终南山有神降临,道士张守真自言乃“黑杀将军”附体。等太祖病危时,这个神仙又不请自来,借着道士之口说:“天上宫阙已成,玉锁开,晋王有仁心。”这等于是宣布了赵光义的天命所归。
俗话说“欲盖弥彰”,大家嘴上不说,心里却是疑问重重,整个朝堂陷入了一种古怪的气氛中。为了稳定局面,赵光义只好宣布,一切都要按照太祖在世时候的规矩办事,不能有任何逾越。同时,封自己的三弟廷美为开封府尹兼中书令,并封齐王;封侄子德昭为武功郡王,委以重任。
更加耐人寻味的是,此二人的身份都是位列宰相之上的。
开封府尹可不是一般的职务,在五代时候,通常这个位子就是“准皇储”的代名词,所以赵光义这是用实际行动在昭告天下:我继承哥哥的皇位名正言顺,将来,我的位子要传给弟弟廷美,廷美会传给德昭,这个顺序是我老娘杜太后定下来的,是合理合法的。
同时朝廷开始大规模开科取士,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对朝廷的文官力量进行一次大换血,读书人一辈子寒窗辛苦,为的就是金榜题名这一刻,只要皇帝将他录取,他一辈子都会对朝廷忠心耿耿。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第八章 敏感的中年人(5)
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朝廷举办了科举考试,这一次杂七杂八录取下来,金榜题名者居然达到了五百人之多,其中榜首的一名考生叫作吕蒙正。
在太祖一朝,最多的录取人数也就三十一人。这一次太宗录取不但人数大大增加,而且待遇好,搞得民间读书人对公务员工作充满了前所未有的热情,对新领导也充满了期望。
皇帝没有让大家失望,进士第一、二等和《九经》科的考生都被授职作为监丞、大理评事或者诸州通判。那些被赐同进士出身的,一律免选,优先注册以待任用。
在吕蒙正等这些好学生领受任命出发前,太宗设宴款待大家,告诉这帮年轻人:到单位之后,如果有什么困难解决不了,可以直接向我汇报!这些毛头小伙子无不为太宗的爱民治国之心所感动,纷纷表示效忠,场面热烈而感人,不愧是一场团结的胜利的宴会。
太宗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自己的这些亲信安插到州县,去掌握地方大权,自己的位子才能坐得更稳当一些。
赵光义急切地需要提高自己的威望,所以接下来又自编自导自演了一部武侠大片——
朝阳初升,薄雾尚未完全散尽,汴梁人民开始了一天忙碌的生活,带刀的捕快,骑马的军人,卖东西的小摊贩……一切都和往常一样,忙碌而有序。
汴梁街头,十字路口京师大饭店。
忽然一个破锣嗓子引得众人侧目:“慈悲掌柜的,赏口饭吃吧。”听闻这话,周遭数人忍不住皱起眉头,原来此人竟是汴梁丐帮一霸岳不群,这厮阴险狡诈无恶不作,虽是乞丐,却常常欺行霸市,你若不遂他愿,便要纠缠不休恶口相向,非把客人全都骂走,搞到门可罗雀生意惨淡为止。
五代以来江湖变乱,就连最大的丐帮也结构涣散,大部分中层领导都在乱军中阵亡,很多好汉和组织失去了联系,所以岳不群这类恶丐才大行其道,也无人敢出来替天行道。
正说话间,京师大饭店掌柜亲自下楼,满面堆笑拱手道:“原来是岳大侠,许久不来照顾在下生意了,幸会幸会!”岳不群斜眼狠狠剜他一下,冷笑说:“令狐冲,你少给我阴阳怪气的,你恨不得吃了我吧?”
令狐冲发面馒头般的白脸一变,又在瞬间恢复,笑道:“大侠最近没有习练‘紫霞神功’么?脸色发青啊,莫非是‘葵花宝典’的副作用?”
岳不群也不辩论,积蓄功力准备开始发作,他眼睛眯成一条线,浑身颤抖,嘴唇快速翕动,似乎在念诵什么密宗咒语,其实令狐冲知道,他是在复习那些恶毒的骂人词汇。
周围的人群刹那间退后几步,大街上气氛凝重得几乎令人难以呼吸,几片落叶悬在空中,也不敢落下。令狐冲不敢再笑嘻嘻,摆起《易筋经》的招式,心里暗自揣摩:重金收购的这少林集团的秘本,不知道到底威力如何。
忽然平地一声炸雷:“光天化日,何人作乱,勒索纳税大户明星企业家!”
一条大汉身穿锦缎脚蹬官靴,呼一下跳进当场,此人二目炯炯有神,跳到岳不群面前举手便打,岳不群虽然在江湖略有威名,但是此大汉身形古怪,变招往往出人意料,所以顷刻之间被打了几十下,顿时没了人样。
那大汉还不解恨,掏出腰间雪亮匕首,照着岳不群当胸一插,众人齐声“呀”了一声,旋风吹过,风沙顿起,回神再看,大汉早没了身影,只留下一代恶丐的尸体,黑血汩汩流出,又宛如一条毒蛇,爬行在千年古街……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八章 敏感的中年人(6)
从不远处的赌场里,传出吱吱呀呀喑哑干涩的二胡声,又是莫大先生的《平沙落雁》……
京城大街发生命案,很快就传到了大内,太宗听说之后勃然大怒,训斥负责治安的官员说:“大街上公然杀人,现在竟然像五代时候一样乱了,目无法纪,肆意妄为,一定要严查到底!”
过了几天,闹事凶杀案子有了结果,递上来的报告显示,是京师大饭店的掌柜令狐冲,因为长久受到恶丐骚扰,实在忍无可忍无须再忍,就拔刀而起,将其扎死在街上,当时有若干目击证人在周围看得真切。
太宗很高兴,这个办事效率不错,不过又叮嘱官员说,就算是查清了,也要再反复核查,不要冤枉了好人,下次把凶器也一起带来。次日官差押着倒霉的令狐冲前来核查,令狐冲一见太宗就不住嘟囔说:“俺是冤枉的,俺冤枉啊!”
太宗嘿嘿一笑,叫官员把匕首递上来,然后拿出自己的刀鞘,匕首插进去严丝合缝,众人顿时惊呆了!原来那条大汉竟然就是当朝皇帝!太宗拂袖而起,边走边说:“如此一来,看谁敢随意处置人命!”
负责办案的官员也如梦初醒,对太宗佩服得五体投地,以后再也不敢草菅人命。
随后,又发生了两件大事,都有助于太宗地位的巩固和威望的建立。
此时中国的版图,在南方就只剩下漳、泉二州和吴越之地没有正式归降。这两个地方的领导人分别是陈洪进和钱俶。钱俶前面说过,他对大宋朝相当忠诚,不遗余力鞍前马后,帮忙消灭了南唐,希望以这个功劳可以保全自己的统治。
至于陈洪进,此君能够在乱世谋得自己的方寸之地,也实属英雄豪杰。他最初只是清源军节度使留从效手下的一名牙将,留从效死后,他的儿子即位,某次在晚间宴请吴越使者,心怀不轨的陈洪进就将留从效的儿子关押起来,污蔑他沟通吴越,绑起来交给了南唐政府。
随后陈洪进推举节度副使张汉思为留后,自己任节度副使。
张汉思这个人很老实,年老醇谨,也没有什么决断力,所以事事都由陈洪进做主。但是张汉思的几个儿子都在军中,看着老爹被当傀儡一样指使,心里很是不舒服,就决议趁着吃饭时候伺机干掉陈洪进。
某年四月,张汉思大宴宾客,在府内埋伏兵甲,准备暗害陈洪进。大家喝了一会酒之后,将要行动之前,忽然之间地动山摇,人在座位上都坐不稳,房屋摇晃不定,几乎都要坍塌。古时候的人比较迷信,知识不多,又喜欢多想,所以提前和张汉思密谋的人就犯了嘀咕。
“这个陈洪进,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真命天子呢?伤害他或许会遭天谴。”
于是有人趁乱过去告诉陈洪进这个计划,陈洪进不敢逗留,急忙撤退。张汉思这一次没有得手,内心也很恐惧,时刻严加防范,害怕遭了暗算。陈洪进的两个儿子都是指挥使,一直闹着要给老爹报仇,带兵去找张汉思算账。
陈洪进胸有成竹缓缓摇头,说我自有办法。
某一天他身穿便装,袖子里藏着一把大锁,脚步轻快地走近张汉思的办公地点,对守卫说:我和张大人有些事情要商议,你们暂且退下。张汉思正在内斋工作,陈洪进在外面咔嚓一下把门锁上,然后叫人上去喊话,说郡中的军吏商量一下,由陈副使来掌管军务,你还是把节度使大印交出来吧。张汉思哪知道外面的情况,以为兵变早已发生,惶恐间不辨真假,将大印从门下面递了出来。

第八章 敏感的中年人(7)
然后陈洪进召集大家宣布:张汉思把大印给我了,让我来主持事务。众人信以为真,以为是尧舜禅让的高尚行为再次重演,纷纷上前庆贺。最后,陈洪进给上级领导李煜上了一封奏折,李煜正式任命他为清源军节度使、泉漳等州观察使。
太祖平定江南之后,陈洪进焦虑不安,唯恐祸及自己,接到太祖要他进京的诏令也不敢违抗,只好磨磨蹭蹭出发,刚走到南剑州,听说太祖驾崩了,心里顿时放松下来,急忙回到镇地发丧,暂时逃过了一劫。
太宗即位之后,对陈洪进照例也有赏赐。太平兴国三年,陈洪进和钱俶在京城相逢,两人顿起惺惺相惜之感,自己的政权,恐怕这一次真的走到了尽头。
考虑再三之后,陈洪进接受了谋士的劝谏,将漳、泉二州十四个县的土地献上。这一举动很给太宗面子,因为这看起来似乎是太宗比太祖更有威慑力,不战而屈人之兵,赵光义非常高兴,很欣慰地接受了这份大礼。
陈洪进的举动给钱俶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他进京时携带了大量的财物,希望太宗可以像太祖那样高抬贵手,这时他唯有将兵器和财宝献上,抱着最后一丝幻想,恳求太宗罢免他吴越国王的封号,解除天下兵马大元帅的职务……
赵光义的反应令钱俶更加不安——他不同意!
钱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清楚地记着,一年前携带家眷来朝见太祖时,太祖特意指示他,以后可以佩剑上殿,写诏书时可以不署名字,而且不顾群臣反对,要封他夫人为王妃,甚至还要让他与时任晋王的太宗以兄弟相称。
那是他一生中荣誉与权力的顶峰,他也暗自下定决心,要为大宋王朝效忠终生。
两个月后,太祖指示他说:“南北的风物不同,马上就到盛夏了,你应该早些出发回去。”钱俶激动地表示要三年一次来朝见,太祖表示没有必要,路途太遥远,你还是等待诏令再来吧。临行之前,太祖将一个黄绸包袱交给他,嘱咐说到了路上再看。
半路上钱俶打开包袱,吓得几乎魂不附体,原来里面全都是群臣所上奏折,建议太祖将钱俶扣留,然后将吴越收复。
从此之后,钱俶对太祖更是感恩不尽,每次进贡物品之前,都要在庭院里烧一炷香以示虔诚,然后方才上路。
但问题是,赵光义和他哥哥不是一类人,他的路数钱俶根本摸不着,不过从陈洪进的事情可以看出,事情不妙!
他的丞相崔仁冀知道赵光义的心思,就建议钱俶说:“封号、职务之类的东西都是虚的,朝廷并不缺少,他们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土地和统治权。其实我们早都是人家的盘中餐了,只不过暂时没有被吃掉罢了,现在如果不献出土地,恐怕性命难保!”
其他臣子一听强烈反对,这不是一般的决定,简直就是亡国!
崔仁冀厉声呵斥了众人,说现在我们距离国土千里之遥,已经在别人的控制之下,除非长出翅膀才可以飞回去。
众人冷静下来仔细思忖,实情确实如此,纳土,才是唯一的选择。
次日上朝,钱俶上表纳土,吴越的十三州、一军再次添入大宋版图。赵光义喜上眉梢,即位如此短的时间,已经完成了先帝“先南后北”战略的第一步,将南方的所有分裂政权统统收入囊中,他忍不住有些飘飘然了。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年的七夕,*天子李煜在庆祝生日的聚会上,回想起故国旧事,颇多感怀,万种情思涌上心头,忍不住写下了千古名词《虞美人》,其中写道:“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赵光义听说后勃然大怒,一个亡国文人公然怀念故土,既是对自己的公然蔑视,也是一个隐藏的祸患。于是光义灵机一动,召来自己的弟弟廷美,让他代表自己给李煜送点礼品,其中一味号称“牵机妙药”。
皇帝的赏赐谁敢拒绝?送走廷美后,李煜当即服下,立时手足抽搐五内俱焚,脑袋弯下来凑到脚上,身子弯成了织布机上的牵机杆的形状,哀号而死。
伟大词人,落魄君主,就这样走完了自己整整四十二年的人生。
赵光义这件事办得不好,很没有风度,而且暴露了他一贯的杀人手段——用毒。在他当政期间,很多人都死得不明不白,疑似中毒,所以赵光义的真正身份应该是一个熟练的化学家,擅长配制各类毒药。
用太祖对李煜的态度来做个对比,兄弟俩的境界高低立见分晓。
李煜入朝之后,有一次太祖宴客,问李煜说:据说卿在江南设宴,都要吟诗填词,可否举出最得意的一联?李煜沉思片刻,吟出自己《咏扇》中的一联:“揖让月在手,动摇风满怀。”
太祖听后哈哈大笑,开玩笑说:“满怀之风,又能有多少呢?”笑话这个江南书生的小家子气。太祖之风格,应该是金戈铁马、秋风瀚海的气度,这样说实属正常。不过他对李煜的才情是真心钦佩的,曾经真诚地赞叹李煜说:“好一位翰林学士!”言语间确有爱才之心。
与此相反,心胸狭窄过于敏感的赵光义,居然容不下一个千古词帝,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毒杀之,有时候想想确实有点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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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美妙人妻系列全文阅读-美人词全文阅读 作者:莫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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