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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过自己的一生

发布时间:2018-05-03 所属栏目: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一 : 过自己的一生

究竟应该以怎样的姿态去过自己的人生?长久以来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我喜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大关注身边的人和事。工作之余,习惯一个人在家看看书、看看电视、听听音乐等,喜欢简单平淡的日复一日的重复生活。我不胜酒力,无法游刃于觥筹交错的各类饭局,同事朋友约我一起吃饭我会借故推辞,即使在免不了的饭局上我依旧会中途逃走;我不擅言辞,无法混迹于圆滑世故的人际圈,生活中我有时会刻意的回避过多的与人交往,极少与同事朋友闲话家常。在我看来,这个世界最复杂的就是人,最难处理的就是人际关系;处理人际关系对我而言是一门很莫测高深的艺术,一门没有老师教导完全凭自己去摸索领会的艺术。我自认为我没有那份天赋,这门艺术,我真是连皮毛都摸不到。久而久之就这样远离了纷繁和热闹。

这样的性格使我在工作中受挫不少,虽然我喜欢过自己的生活,但是对于工作,我真的相当的尽职尽责,工作不仅是我生存的基础,我更把工作当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人有权利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对社会应当尽到自己的责任。因为与同事过于疏离的缘故,在我工作遇到困难时没有人会主动的帮助我,在困境中我明明知道有同事的帮助会很轻易的解决问题,因为自尊心强很多时候总是自己硬扛着不轻易向他人求援;在我负责的项目中大事小事都要我亲力亲为,没有人会积极的为我献计献策,替我处理好琐碎的杂事,协助我顺利的完成任务;在竞岗升职时,哪怕我的工作能力强过他人,也没有人会投支持我的一票。我知道种什么样的因就会结什么样的果,既然选择了所以我必须去接受。我很清楚的明白,在中国这个讲关系重人情的社会现实中,同事们的做法的确无可厚非,尽管我心有戚戚。

对于我这种人生态度,身边很多人呲之以鼻,包括我最亲的人。但我认为,人生就是一场砺炼,求索的旅程。不管我们以怎么的途径走到终点,其间收获了什么,失去了什么,最后又领悟了什么,只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只要我热爱自然积极的生活,于人无害,于己心安就好。不为人情世故所累,快乐健康的活着真的比什么都重要。金钱、地位、名誉,都是我们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的,何必苦了自己去追求这些而负了此生呢。一休大师不是也说过:“人生如梦,死去原是万事空。青冢埋白骨,富贵贫穷一样同。”

德不孤,必有邻。我也有自己要好的朋友。但是身边的朋友一双手都足够数的过来,尽是与我性格相近的人,真是应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老话。我们从事不同的职业,经历不同的境遇,我们相互关心彼此照顾,虽然我们常被调侃为游走在主流边缘的一群人,但是我们都很认真的对待自己的生命。人生得一知己无憾,和同志们,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 。因为少与人交往,内心的寂寞自然难以避免,我愿意去承受那份孤独感。有人说:“寂寞是贴近世界最无声的阅读。”对喜欢看书的我而言的确如此,如果心不够静就没有办法看书,没办法走进书里的世界,如果强行看下去,好像拂光掠影般,不曾在脑海里留下痕迹。看书我不为求知,很少看专业方面的书籍,酷爱真情自然的文章,很享受那份精神的洗礼。与其活在五光十色热闹缤纷中,我真的愿意静静的沉浸在书里。

至今我孑然一身,我也渴望能够有牵手共度一生的伴侣,也向往‘生死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我相信缘分,相信冥冥中自有安排。如果今生没有等来我爱的那个人,只好自己独自走完今生,虽然有些凄凉,但总比勉强结合临终悔恨要好,我相信来生,我相信我一生的等待,在来生我会在最美的时节邂逅最美丽的爱情,那个时候我会好好的去爱,去创造一个地老天荒的永恒的爱情故事。

二 : 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一)

一向感觉自己比较早熟,十七八岁的女孩充满幻想,正是看泡沫偶像剧的时候,然而那时的我早己爱上写实剧。如果一定要用感性和理性来做区别,那我百分之九十都活得很理性。剩下百分之十甚至低至百分之几,早已显得微乎其微。一典型的现实主义者,以至于让自己没有多少幻想,这多少有点悲哀。

本是平凡人,也深有自知之明,实在做不到像“凤姐”那般架势。心比天高,却乃命如“蝼蚁”。于是只能踏实的选择一个跟自己条件差不多的男人结婚。虽然早己不是封建社会,但老祖宗传下来的“门当户对”的口训,始终不会错。

可以模样不够帅,肩膀不够宽,但一定要是这世上最疼爱我的人。

允许我有自己的小爱好;

允许我有自己的小毛病;(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有责任心。

想来,男人女人大抵相同,他们何曾不想自己的那个她也能如此般待他呢?

很高兴经过这么多年的磨合,我们已彼此了解对方,且大部分时间相处的还很融洽。原谅我一直来没有野心,喜安稳,但还算脚踏实地。

(二)

从现在起,读书,喝茶,旅行。细心照料自己。

其实有许多事情一直在做,最主要是坚持。

始终切不好土豆丝。有时性格也难免固执,倔强。不完美又有什么,我喜欢现在的自己。

自己喜欢的也只能拿来要求自己。不能强加他人。就像某些时候我建议先生去多看些书一样,他总是坏坏一笑,回答说,他只喜欢读黄色小说。这家伙,有时候真不明白像我这么“文气”的女人怎会找到像他这样的男一号。

性别,男。爱好,抽烟,打麻将,玩游戏。

也终于明白只有尊重彼此的差异才能和平共处。他那些小爱好,小毛病只要碍不到我,必然也遭不来“河东狮吼”。

对于他,那也是他喜欢的方式。

三 : 以倒叙的方式给他一条生命(原创)

“躺在地上的他已无生命迹象”。

这句话,

从紧急赶到的医生嘴里收了回去。

血泊中的他,逐渐有了心跳,

睁开双眼,一直望着白云。

旁边蜂拥而至的人群散开了,(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深红色的血液慢慢返回他的脑部。

头部离开了地面,

血肉模糊的轮廓变得清晰。

被撞坏的栅栏恢复了原型,

破碎的摩托车也变成原来的样子。

他又骑上了摩托车,

和拐弯处与他相撞的卡车都开始往后退去。

他一路感觉有点冷,但心底暖洋洋,

他迎风骑着摩托车,好快。

他站在阳光下,穿着洁白的短袖,

他说,“儿子,我去给你买生日蛋糕”

嘴角,一撇微笑……

四 : 林特特: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她出身名门。

五岁学钢琴,六岁熟读《唐诗三百首》。

她演过莎翁剧的女主角,做过第一批自由恋爱的新女性。

出嫁时,汽车在上海的大街上排成一排,她戴着花冠,牵婚纱拖尾的花童就用了六个。

她的丈夫撒手西去,那时,她刚三十一岁,第三个孩子才出生。

再接着,她变得一无所有,靠给人洗衣服为生。(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过去的娇小姐,有一天,竟能把十个指甲全部洗得脱落,她的过去和现在仿佛两重天。

即便如此,每一天临睡前,她都会用装满热水的大茶缸熨烫第二天要穿的衣服,所以她的孩子们即使穿得破旧,却总比同龄人要干净平整。

在特殊的年代,她的大儿子已经停学,每日和同学们满世界跑,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只有她,会要求儿子活动结束,送女同学回家,她说:“男人要做绅士。”

她固执地认为,人必须每天都吃水果。

没有钱买,她就去换,她给农民洗衣服,再接过从淤泥中连根拔起的藕。

多年以后,她的大儿子还是不能忘记每天饭桌上必有的一盘藕。

雪白的薄片,小心地码堆,在盘子中央摆出碎玉模样。

这一盘藕,让他无数次回头,屋外大杂院内,母亲正奋力搓洗衣服。

那时他不懂,他只是朦朦胧胧感觉到,即便做洗衣妇,他的母亲也和别人不同。

有一天我知道了这个故事,我面前的Z女士是她大儿子的朋友。

Z女士向我解释一个名词——名媛,举她为例。

成年后,我一直试图寻找美的标准,这一刻,顿悟。

女人身上最强大的是韧性,再泥泞也能生存。

女人身上最美的是矢志不渝做她坚信正确的事,哪怕全世界都被推翻,全世界都混乱,全世界都将其遗忘。

我们都无缘见到她,能想象的只有一盘雪白的藕。

我们从来无法控制会发生什么事,唯一可控的是面对事件时我们自己的态度。谁都不能安排你的生活,除了你自己,除非你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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