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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8-04-28 所属栏目: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务处

一 :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87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基本情况:

学院品牌: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是于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成立以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方针政策,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形成了以应用外语类专业为主体、以经济管理类和计算机信息类专业为两翼、以人文艺术类和涉外服务类专业为支撑的专业建设格局。

学院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发展、鼓励创新、服务地方”的办学思路,遵循“道德为本、能力至上、精学多练、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理念,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内涵建设水平。

学院立足日照,面向山东,辐射全国,培养外语水平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外向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在省内外有较高的声誉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地理环境:学院位于以“日出初光先照”而得名的魅力城市——日照,是新兴港口城市,被誉为新亚欧大陆桥桥头堡,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日趋成为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热点地区。近年来,日照市积极推动城市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水上运动(https://www.xiaozongshi.com)条件,积极打造“水上运动之都”,先后被评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CCTV2004中国魅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生态示范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荣获2009年度“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展示了日照独特的城市魅力,日照正努力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海滨城市。

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59.0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10万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411.28万元,馆藏纸质图书资料80.6万册,建有39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含1个国家级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示范实训中心),8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个日照市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基地,1个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学院注重树立现代教学理念,教学配套设施完善,建有语音实验室、计算机机房、多功能阶梯教室、校园网等现代化的设施,满足在校学生学习、生活、锻炼的需求。

师资队伍:学院着力打造专兼职结合的“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结构合理、治学严谨、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生师比例、“双师”教师比例等各项重要指标,均已达到规定标准。学院聘任外籍教师授课,借鉴国外的教学与管理经验,强化学院外语氛围。同时,学院还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前来作学术交流和专题讲座,以开阔师生视野,拓宽交流渠道,增强学术氛围。

院系设置:学院设有外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旅游学院五个二级学院。各专业按就业要求设置了不同的职业方向,实行各专业核心职业资格证书教育,为学生的求职奠定良好的基础。学院着力打造重点专业建设,并以重点专业为龙头,形成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专业群。

培养模式:学院致力于培养面向基层管理和服务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遵循“道德为本、能力至上、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理念,确立了“学中用、用中学、精讲多练、学用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1+4+1”的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即一身正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文素质;具备外语听说、中文写作、信息技术应用、人际沟通四项通用能力;掌握一项熟练的职业技能)。积极推行双语教学,使学生具备高水平的人文素养、过硬的现代化通用技能和扎实的职业技能素质,提升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办学理念及发展前景:学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原则;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理念;坚持强化优势,凝聚特色,错位发展的办学方略;坚持实施“语境建校、特色立校、人才强校、改革兴校、开放活校”五大战略,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学院建设成应用型、外向型、复合型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劳务输出人员外语培训基地;港口城市国际资讯研究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应用法语、应用德语、应用俄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阿拉伯语、旅游英语、商务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报关与国际货运、市场营销、商务英语、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商企业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软件技术、软件外包服务、物联网应用技术、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航空服务、涉外旅游、酒店管理。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按照《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101号)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语种均不受限。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九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相应省份招生批次的投出学生中,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专业安排:优先安排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相应专业额满,依次安排考生的剩余专业志愿。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学院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按照相应省份相关政策执行,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办网站、学院招办电话查询、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院将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收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的规定执行。航空服务专业为12000元/年(其中包含特色技能培训费5200元),其它专业为6800元/年,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六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发放。学院还设有学院奖学金,奖优助困,同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学院依据相关政策,适时办理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证书颁发机构: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二十九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法规、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法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七章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邮政编码:276826

联系电话:0633-8109666 8109077

联系Q Q:1913365575 1973936931

传 真:0633-8109077

网 址:http://www.61k.com

电子信箱:sd13387@126.com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山东省教育厅网http://www.61k.com.cn 或教育部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二 :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施工方案

关于印发《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兼职教学督导

员聘请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各处室、系: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兼职督导员聘请方案》、《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办法(试行)》、《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审办法(试行)》已经学院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www.61k.com)

附件:1.《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兼职督导员聘请方案》;2.《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办法(试行)》;3.《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审办法(试行)》。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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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务处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施工方案

附件1: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兼职教学督导员聘请方案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影响学院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教学督导是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对于日常教学工作运行、教学评估、青年教师培养、专业和课程建设、实践教学、课程设计、教学改革、各类教学评奖、教师资格考评和聘任、职称晋升、教风建设、学风建设、教学管理以及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使用等都有着重要的督导作用。(www.61k.com]因此,结合我院实际,拟聘请兼职教学督导员,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确保我院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一、聘请兼职教学督导员,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

(一)聘请程序及聘任时间

教务处负责兼职教学督导员的外聘工作,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报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颁发聘书,聘期为一学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续聘任。

(二)聘请范围

兼职教学督导员从我市其他高校的离退休或在职教师、教学管理干部以及企业行业的业务骨干中聘请5-7名。

(三)任职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院发展,熟悉教学规律和教学工作业务;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管理经验和行业企业相关业务知识;

3.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

4.熟悉国家教育方针与政策法规;

5.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能深入实际,联系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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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身体健康,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能坚持正常的督导工作。[www.61k.com]

(四)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

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完善院系两级督导机构。教学督导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兼职教学督导员、各系负责人及教学管理部门部分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主管教学院长担任。

(五)教学督导员主要任务

受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委托,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教学工作情况,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二、教学督导的组织程序

(一)教学督导委员会根据教学工作情况提出督导对象及内容,制定督导工作计划,设计督导评价指标、调查表,确定各项指标的检查方式、数据资料收集方式等,报学院审核。

(二)制定教学督导例会制度,及时了解和处理教学督导反馈信息,定期召开教学督导例会。

三、教学督导方式

按照督导工作计划,采取经常性教学督导与专项教学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督导工作。

(一)经常性教学督导主要是指按照常规教学要求,对日常教学工作进行经常性、随机性的抽查、督导。开展经常性教学督导应注重连续性和时效性,以便为教学督导研究积累必要的信息与数据。

(二)专项教学督导是按照学院安排,针对某门课程、某个专业、某个问题、某个教学环节、或职称晋升、骨干教师选拔等专门进行的督导,开展专项教学督导应注重对督导对象做深入系统了解,深层次剖析,以便加强指导。

四、兼职教学督导员工作方式

兼职教学督导员按照我院实际教学工作需要,实行集中办公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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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班办公的工作方式。(www.61k.com]

五、兼职教学督导员酬金发放标准

兼职教学督导员酬金按照课时量计算,在原有课时费用标准的基础上上调20%。

六、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6)16号] 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大学生就业能力的意见》[鲁教高字(2009)2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是为了实现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对已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进行认定,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二、组织机构

认定工作成立双师素质教师认定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评审工作的日常组织与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组织人事处处长和教务处处长担任;委员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三、“双师”资格认定条件

在我院从事教育教学的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教师,教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高尚的思想情操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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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对学科理论有比较深入的理解与掌握,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或创造性应用能力;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

(一)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佐证材料:相关行业特许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各类执业证书、讲师以外的其它资格证书(例如企业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等)。(www.61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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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佐证材料: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出勤记录或工作记录,并附在第一线工作单位的鉴定表(可参考附件一制作)。

(三)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佐证材料:主持(或主要参与)的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申报鉴定材料,成果转让给企业后,企业支付给成果研发者的费用原始发票原件、复印件。

(四)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于先进水平;

佐证材料:主持(或主要参与)的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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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教育部高教司批准的高职高专教师资格培训中心经过专业技能培训获得结业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www.61k.com)

佐证材料: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备注:学院委托相关部门协助进行相关佐证材料的认定;申报人所提交的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有虚假情况,学院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双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本人填写《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申请人所在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双师素质资格初审,提出审查意见,初步选出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

(三)以部门为单位集中将符合认定条件的申报人的《申报表》、佐证材料及部门评审意见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教务处将审核后名单及材料报双师素质教师认定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公示双师素质教师名单,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六)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学院颁发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并在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五、奖励办法

(一)双师素质教师课酬按照规定课酬1.1倍的系数计算。

(二)在同等条件下,双师素质教师可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优先提高薪酬,优先选派进修学习和参观交流。

(三)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名次的双师素质教师可按学院相关规定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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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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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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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教师系列职称任职资格证书;

2. 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执业资格或技能培训证书;

3. 从事企业实际工作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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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用技术研究主要证明材料。[www.61k.com)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用钢笔填写,也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字迹要

求清楚、工整。

2. 封面总编号由教务处统一编写。

3. 申请人填写的内容,所在系负责审核。所填内容必须真实、

可靠。

4. 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页。

附件3: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组织开展教学名师的评选表彰工作是激发我院教师从事一线教学、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标准,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组织机构

评选工作成立教学名师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组织人事处处长和教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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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处处长担任;委员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评审工作的日常组织与管理工作。[www.61k.com]

三、评选范围

承担教学任务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人员,且具有3年以上高职高专教学经历。

四、评选周期

评选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已获得院级、省级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推荐申报同级教学名师奖。

五、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与研究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教学工作规范严谨,近一年内无教学事故。

(四)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积极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对形成合理的学科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五)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受到广泛好评,在学院组织的教学质量评估中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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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近两年来课堂教学净工作量平均每年160学时以上。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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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2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以第一主持人身份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资助项目;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各类教育教学竞赛(评比)奖励;或以第一申报者身份获得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立项资助;或以主编身份至少公开出版1部教材。[www.61k.com]

(八)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九)曾获两次教学优秀奖(具体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执行)。

六、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申报、评选程序

1.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组织评委组,通过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集中评议等形式对申报人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以及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推选人选,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给教务处。鼓励部门推荐长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

各部门在评审工作中,可参考《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进行。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组织教学名师评审委员会,对各部门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客观、公正地审核和评议,再次通过听课、集中评议等形式对候选人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以及研究成果进行总结评价,最终确定教学名师入选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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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入选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www.61k.com)

4.公示无异议,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二)须提交的材料

1.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2.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3.候选人的个人资料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七、奖励办法

(一)被评为院级教学名师的教师,授予“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按《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学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二)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将从院级教学名师中择优申报;同时在提职、职称评定、评优推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教学名师。

八、其他

(一)教学名师每学期要指导两名以上教师开展教学、科研等工作。

(二)教学名师每年必须承担满额教学任务,否则取消其称号。

(三)教学名师出现教学事故,取消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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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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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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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号: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候 选 人

教学专业领域

推 荐 部 门

填 表 时 间

(专业代码) 二○○九年 月 日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务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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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1. 本表用钢笔填写,也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www.61k.com]字 迹要求清楚、工整。

2. 封面总编号由教务处统一编写。

3. 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审核。

4. 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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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候选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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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

1.个人简历,500字左右;

2.名师心得,500字左右;

3.名师寄语,200字左右;

4.名师名言,100字左右;

5.名师先进事迹,2000字左右;

6.所属专业领域文字介绍,400字左右;

7.彩色数码照片(实训实习基地工作照片、与学生互动工作照片),像素为300万以上,横竖各三张;

8.材料要求:所有材料须经候选人所在有关部门审核。[www.61k.com]个人简历、名师心得、名师寄语、名师名言、所属专业领域、学校文字介绍及名师先进事迹综合为一个电子文档(WORD)提交,并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档名(人名.DOC)。照片以JPG格式提交,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件名(人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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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87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基本情况:

学院品牌: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是于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成立以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方针政策,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形成了以应用外语类专业为主体、以经济管理类和计算机信息类专业为两翼、以人文艺术类和涉外服务类专业为支撑的专业建设格局。

学院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发展、鼓励创新、服务地方”的办学思路,遵循“道德为本、能力至上、精学多练、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理念,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内涵建设水平。

学院立足日照,面向山东,辐射全国,培养外语水平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外向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在省内外有较高的声誉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地理环境:学院位于以“日出初光先照”而得名的魅力城市——日照,是新兴港口城市,被誉为新亚欧大陆桥桥头堡,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日趋成为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热点地区。近年来,日照市积极推动城市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水上运动条件,积极打造“水上运动之都”,先后被评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CCTV2004中国魅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生态示范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荣获2009年度“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展示了日照独特的城市魅力,日照正努力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海滨城市。

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59.0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10万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411.28万元,馆藏纸质图书资料80.6万册,建有39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含1个国家级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示范实训中心),8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个日照市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基地,1个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学院注重树立现代教学理念,教学配套设施完善,建有语音实验室、计算机机房、多功能阶梯教室、校园网等现代化的设施,满足在校学生学习、生活、锻炼的需求。

师资队伍:学院着力打造专兼职结合的“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结构合理、治学严谨、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生师比例、“双师”教师比例等各项重要指标,均已达到规定标准。学院聘任外籍教师授课,借鉴国外的教学与管理经验,强化学院外语氛围。同时,学院还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前来作学术交流和专题讲座,以开阔师生视野,拓宽交流渠道,增强学术氛围。

院系设置:学院设有外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旅游学院五个二级学院。各专业按就业要求设置了不同的职业方向,实行各专业核心职业资格证书教育,为学生的求职奠定良好的基础。学院着力打造重点专业建设,并以重点专业为龙头,形成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专业群。

培养模式:学院致力于培养面向基层管理和服务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遵循“道德为本、能力至上、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理念,确立了“学中用、用中学、精讲多练、学用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1+4+1”的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即一身正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文素质;具备外语听说、中文写作、信息技术应用、人际沟通四项通用能力;掌握一项熟练的职业技能)。积极推行双语教学,使学生具备高水平的人文素养、过硬的现代化通用技能和扎实的职业技能素质,提升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办学理念及发展前景:学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原则;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理念;坚持强化优势,凝聚特色,错位发展的办学方略;坚持实施“语境建校、特色立校、人才强校、改革兴校、开放活校”五大战略,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学院建设成应用型、外向型、复合型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劳务输出人员外语培训基地;港口城市国际资讯研究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应用法语、应用德语、应用俄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阿拉伯语、旅游英语、商务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报关与国际货运、市场营销、商务英语、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商企业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软件技术、软件外包服务、物联网应用技术、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航空服务、涉外旅游、酒店管理。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按照《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101号)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语种均不受限。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九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相应省份招生批次的投出学生中,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专业安排:优先安排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相应专业额满,依次安排考生的剩余专业志愿。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学院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按照相应省份相关政策执行,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办网站、学院招办电话查询、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院将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收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的规定执行。航空服务专业为12000元/年(其中包含特色技能培训费5200元),其它专业为6800元/年,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六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发放。学院还设有学院奖学金,奖优助困,同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学院依据相关政策,适时办理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证书颁发机构: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二十九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法规、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法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七章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邮政编码:276826

联系电话:0633-8109666 8109077

联系Q Q:1913365575 1973936931

传 真:0633-8109077

网 址:http://www.61k.com

电子信箱:sd13387@126.com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山东省教育厅网http://www.61k.com.cn 或教育部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本文标题: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本文地址: http://www.61k.com/1180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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