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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临刑前-提醒人们不要犯罪谨记(死刑犯临刑前的描述)

发布时间:2018-03-17 所属栏目:心理素质

一 : 提醒人们不要犯罪谨记(死刑犯临刑前的描述)

这些故事写的很生动,给看过的人一个更深刻的,提醒人们不要犯罪,世人不信有因果,因果从未离过谁。执行死刑中的真实故事!(人生的最后一刻)转载从部队回到地方以后,被安排到一个执法机关工作。由于职责所在,与各种各样的案件和罪犯打交道就是每天的工作。当然,“死刑监督”也是各种执法工作中的一件“日常工作”。

  在许多人看来,对罪犯执行死刑是一件很“希奇”很刺激很恐怖的事情。而在我们眼中,却不过是“小事”一件:执行死刑的过程中完全没有了案件侦查中那种斗智斗勇、紧张刺激、花明柳暗和生死较量,执行死刑只不过是标志着一件重特大案件完成了它的全部诉讼程序,以一声枪响宣告案件的终结。

  但是,在我亲身经历刑场监督的数百件死刑执行案件的前后,却有着许多一般人不可能知道的小故事,从这些小小的故事片段里,我体会到了许多一般人不可能体会到的心灵震撼。

  一、死刑前的一个烟头

  一个因抢劫杀人被判死刑的罪犯,23岁,高中文化,独生子。他纠集其他人多次抢劫,在作案中杀害了两名被害人,罪不可赦,被判死刑。执行死刑那天,刑车急速驶往刑场。途中,他向法警要了一支香烟,大口大口地抽着。我坐在前边的副驾坐上侧身观察着他。令人惊异的是,从来不抽烟的他却没发出一声咳呛,像一个老烟鬼一样平静的吸着。“呋――噗……”,终于吸完了,他小臂一扬,将烟头向车窗外扔去,可就在那瞬间,他浑身一震,两只手指以不可思议的敏捷和力度死死夹住了那差点脱手而出的烟头。他收回手来,把烟头拿到眼前,翻转着手腕,像欣赏珍宝一样打量着烟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把烟头再次递到嘴边,深吸了一大口,直到烟头燃进了滤嘴,这才依依不舍的捏熄了烟烬,把滤嘴揣进了衣兜。这时,车停了,刑场到了――――

  不知道在即将扔出烟头那一瞬间,他想到了什么!他的生命中曾经有过那么多值得珍惜的东西都被他无情的忽略了,可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却对自己在人世间的最后一点点享受感到了珍惜――――-他把烟头都带去了另一个世界!

  二、给我换个位置

  有一次,被执行死刑的罪犯有十六个,其中还有一个女杀人犯。这个女犯长得又矮又丑,四十多岁,就这么个女人,还因为奸情败露而用绳子勒死了自己的丈夫,分尸灭迹。

  执行死 刑那天,所有工作都很顺利,可是到了刑场却发生了一点小小的意外:

  刑场选在一个比较偏僻的山脚下,有利安全,也好对无关人员和车辆交通加以控制。到了刑场后,罪犯们被武警押下车,按照预先安排的执行位置开始对罪犯就位排队。平时这些家伙们都还比较“听话”――――生命的最后时刻到了,多数死刑罪犯都处于恍惚状态之中。可是这天在“就位排队”时却有一点“骚乱”,一个应该挨着那个女犯下跪执行的青年男犯挣扎着不服从武警的押解,死蹭着不肯往执行位置上走,武警把他架到了执行位置他还挣扎着要站起来。作为执行刑场监督任务的我,当然要上前问个究竟――-万一他有什么重大隐情需要报告,或者还有什么重要情况要说呢?总不能出现错杀啊!我对刑场指挥长示意“暂停”,和审判人员上前问个究竟。谁知道这个男犯什么也不说,只是反复嘟囔着一句话:“给我换个位置,给我换个位置~~``!”我们一时有点糊涂了,“换位置”?什么意思?问了好几分钟,这个年轻男犯才说出了自己的要求,他要求“不挨着那个女的跪,换一个离她远一点的位置”――――-理由是:我还没有结婚,只有等下辈子才能找老婆。而那个女的那么丑,又杀了自己的丈夫,和她挨着一起“上路”,恐怕下一辈子都找不到老婆了!

  要命啊,死到临头了他居然还在想这个,真是少见!当初没有犯法的时候想什么去了?不过为了尽快完成执行任务,我们还是满足了他的要求,给他换了一个略微离那个女犯远一点的位置,谁知道那个女犯居然对男犯骂了一句:“老子不会沾到你,老子下一辈子不想变人了”!

  人啊!千奇百怪,可象这俩家伙这样的,我还是第一次见着!

  三、可怜天下父母心
  一个罪大恶极的抢劫、强奸、流氓团伙首犯被判死刑。此人仅28岁,高大英俊,如果不是知道他的累累罪行,一般人都可能因为他那一副屏幕上正面人物形象的样子而把他当成好人。

  执行死刑的地点是在一个远离城镇的郊区。在执行死刑之前,我们就已经得知这个罪犯的父母在打听刑场位置,这让我们高度警惕,做好了防止意外的准备并且通知派出所和街道居委会注意掌握罪犯父母的动态。死刑执行那天,派出所又报告:罪犯父母高价租了一辆车,准备跟去刑场。于是,我们又安排了专门力量注意掌控。

  可是,直到死刑执行完毕,也没有发生任何意外情况。在死刑执行完毕准备撤离现场的时候,我看见这个罪犯的父母在警戒线外的路边急切的和值勤民警说着什么。我上前询问情况,两个老人求我告诉他们:“我的儿子是在哪个位置走了的”?我说:“就在前面路边”。他们再三要求我带他们到实地去,我告诉他们:尸体已经抬上殡葬车了。可他们还是执意要我带他们到实地去,我只好返回,将他们带到了他们儿子被执行死刑的具体位置上――――-一走到那里,两位老人就一下跪在了地上遗留的血迹跟前,呜咽着从身背的挎包里掏出了小铁铲和塑料袋,一点一点的把渗透了自己孩子血迹的泥土挖进塑料袋里。两位老人一边挖一边哭着告诉我:儿子犯法被枪毙了,可还是自己的儿子啊。他身上都是父母给的血肉,好歹也得让他完完全全的走啊!

  听了这些话,我的心都要碎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他们打听刑场位置,高价租车,准备了半天,仅仅是不愿意让儿子身上的血渗在这荒郊野外而落个尸身不全!

  此后,我经常把这段小故事告诉那些不顾人伦的逆子们,问他们:你们在犯罪的时候想过养育你们的父母吗?可是,那些痴心的父母们,又可曾为自己教育子女的失败而反省过自己呢?

  四、“玩”输了的人生   

  这是一个在我的面前从无知少年一步步走向死亡的罪犯。

  第一次接触他的案子,他才15岁,初中生,是一个盗窃团伙中的从犯。从案卷材料中可以看得出来,他仅仅是处于“好奇”而参与了多次盗窃,用他的供诉来说――――――“偷东西时那种诡秘的感觉让人觉得好玩,很刺激”。鉴于他还是未成年的在校生,法网轻张――――他被免于起诉。

  一年以后,再次受理了他的刑事案件:入室盗窃,在行窃中强奸了一个单独在家的14岁的女孩,然后把这家人的现金和价值2万多元的首饰洗劫一空。公安人员在审讯中追查赃物去向,他一会说是藏在某山上的石洞里了,一会说是藏在河边的下水道出口边了,最后还说是藏在火葬场的墙头砖缝里了,害得侦查人员费了很大精力去寻找。实际上,这些物品早就被他挥霍了。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干,他很轻松的回答:“逗着玩呗,让jingcha在我的指挥下瞎忙活,很刺激!”这一次,他被数罪并罚,判刑8年。

  又过了两年多,他的案卷再次摆在了我面前――――――在服刑中越狱潜逃;在潜逃后的抢劫作案中杀死一人,杀伤3人!这一次,他“玩”到了尽头,被依法判处死刑。在执行死刑的那天早上,我在看守所和他谈了一会。我问他:“你这么年轻就走到头了,想什么呢”?

  他回答:“玩呗”。  我问:“就这么个玩法,有意思吗”?

  他回答“什么叫有意思啊――――-劳改当工作,枪毙当睡着,早死晚死,反正都要死”。

  我再问:“你还这么年轻啊”!博弈圣首藏

  他回答:“就是,我不就是玩输了嘛”!

  从他的回答里,我听到了一种对他人和自己轻如鸿毛的无所谓,一种人性的冷漠和缺失。他把和法律的对抗看做是“玩”,但确实,他“玩输了”,输得那么干净彻底。可是,是什么原因使他一步步走到了今天呢?――――多年来,我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

  就这样,又一个年轻的生命从我眼前消失――――――到执行死 刑那天为止,他只在这个世界上活了19岁零21天!

五、枪响了,他喊着恋人的名字

  说实话,经历了那么多执行死 刑的案件,我只对他的死感到惋惜――――――他被执行死 刑的时候,只有25岁。

  他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大学生,从财经学院毕业,毕业后分配到某银行工作,由于小伙子很能干,参加工作才两年多,就被领导任命为保卫科长。他有一个热恋着的女友,很乖巧漂亮的那种女孩。有一段时间,女友很忧郁,他一直问不出原因,直到女友在一次酒醉后的哭诉中,他才问清了情况:一个月前,女友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喝酒过量,被一个男同学强奸了!

  也许他太心疼自己的女友了,也许他那天已经情绪失控,也许他在心灵的伤痛中完全忘记了法律――――――总之,他知道了女友被强奸的事实后,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他以保卫科长的身份,从单位领出了银行押钞和看守金库时才能佩带的和子弹,跑到那个强奸他女友的强奸犯家里,连开四枪,杀害了那强奸犯的父母。然后又在寻杀强奸犯的过程中,连续枪杀了两个与案件完全无关的无辜者!

  在死刑执行命令宣布之后,他要求我陪他度过人生的最后一个夜晚,和他说说话,我答应了他。在看守所的押室里,他和我谈了很多,谈到了他的父母、家庭、恋人、谈到了他曾经想成就一番事业。还谈到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那句振耳欲聩的究问:“人死以后,到底有没有灵魂”!我知道他的潜意识中在想什么,我告诉他,那个强奸犯已经被逮捕入狱(后被判徒刑7年),他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在悔之晚也的感叹中,他只惋惜一点:没能亲手杀掉那个害他女友的人。  

  第二天,执行对他的死刑,作为刑场监督人员,我一直没有离开他的左右。枪响了,他一头栽倒在草地上――――――站在旁边的我清楚的听见他喊了一声他女友的名字!倒地之后,他还在断断续续的嘶喊着,一声比一声轻~~~~我心里一阵发疼,实在忍不下去,大喊了一声:“法警,补枪”!

  人生中总会遭遇到那么多邪恶,但美好和光明总是生活的主流。人啊,千万不要在和邪恶抗争的激情中迷失了自己啊!千万不要!

现在的死刑应该是由法警来执行,似乎是注射毒针。以前的行刑手一般从武警的入伍新兵中挑选,死刑犯被带到刑场后一排跪开,行刑手都是上刺刀的步枪,站在死刑犯的背后两步距离,然后由法医将刺刀顶在死刑犯背后的心脏部位,以保证击中心脏。最后验明正身后由一武警喊口令执行死 刑。

刑场上的气氛是非常恐怖的,所以经常会有一些新兵临时怯场,要不就是扣扳机扣不完,要不就是没发射就跳开(一般开枪后向右边跳开),当时觉得很滑稽。开过第一轮后,由法医上前检查,如果发现还没断气的(一般第一枪不会死),那么还要补枪,我见到最多的一个是补了五枪。

确定死亡之后在各公安、法院、武警等单位撤离刑场的时候,守候在旁的医生就会马上上去要器官,当然是无人认领的。海南的死刑还有点人情味,不打脑袋,听说上面是直接站在身后用步枪设计脑袋的,经常头都不会完整,也就是死无全尸。

中国的死 刑是如何执行的

普通老百姓进入刑场一览死囚伏法几乎是不可能的,这种不可能为死刑的执行过程涂上了一层层神秘的色彩。于是,有关“被枪毙人”以及“枪毙人的人”的各种传说和猜测就在民间流传着……对此,河南郑州武警部队一名多次给死囚执行死刑的武警战士纠正了一些说法:

1.执行死刑的都是武警

普通群众一直弄不清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有权力或能力合法地处决一个罪恶的生命。

建国以来,负责执行死刑的都是公安战士。1982年以后改由新组建的武装jingcha来执行这项特殊的任务。执行死刑任务是正常的任务之一,每个武警战士自入伍以后都要在这方面经过严格的训练。这项任务并不是谁都能执行的,除了在.军事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素质外,还要有很强的心理素质。能够出任射手的人在军营里都是各方面都出类拔萃的战士。

“人们传说中的枪毙人要戴口罩、戴墨镜,其实那只是一种传说。在偏远的地区尤其是农村,可能有。但在城市,没有这种情况。很早以前,曾向武警发过手套、眼镜,主要目的是为了防寒、避光,但没有人真正用这些东西。因为很不方便,戴眼镜影响视线,戴手套影响操作。那种枪毙一个罪犯要立个三等功什么的说法更是不可能的。执行死刑犯只是武警的一项任务。”

2.枪决罪犯用的子弹经过特殊加工

“有一次有人问我,听说枪毙人一枪打不死就用刺刀挑,哪有的事啊!这里有一套严格的法定程序,武警接到执行命令任务后至少要训练两天。刑场执行枪决要求只闻一声枪响。这种程序上的严格规定源于两个原因:法律的威严,还有人道。枪决罪犯的子弹是经过特殊加工的,目的是为了增加破坏脑组织的强度,但并不是民间传说的‘炸子儿’。”

“每一个死刑犯在押赴刑场时都由至少四名武警押解,射手枪膛里只装一发子弹,要求准确率极高。即使出现偏差也要由副射手补射。所以那种打不死就用刺刀挑的说法根本就是错误的。”

3.执行死 刑的那天,管教干部都要进号转转

处决死囚并不轻松。因为罪犯已经知道时间不多了,他们的情绪会很不稳定。

“所以,一旦终审裁定下达,看守所就在管理上采取措施了。先是调号(房),这一夜管教干部要进号。基本上是轻刑犯负责看死刑犯,防止他们自残、自杀或者伤害他人。据说,枪毙张金柱的前一天晚上,看守所长也亲自进号了。几乎所有的死囚在临刑前,都要给家人写信,即使是文化水平不太高的人也会要求别人代写。也有的会整夜一言不发,也有的会哭。死囚临刑前的那一夜是很震撼人心的。出于人道,这时候基本上会满足他们的一些要求,想吃什么就给他们做什么,想抽烟也会无条件地供给,但酒是不能喝的。可一般情况下,没有人能吃下去,也没有人能睡得着。他们大多都在给家人写信,不停地写,那些扬着脸望着窗外若有所思的人一般都是外地流窜作案的犯人。几乎所有的死刑犯都是瞪着眼到天亮,没有人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4.每次行刑前都要到市郊找刑场

有射手告诉笔者,直到上车那会儿仍然不知道刑场在哪儿,但有纪律规定不能问。

“他这种感觉是正常的。确实是这样,但他这种说法不是很规范。其实并不是走哪儿是哪儿,划定刑场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都有固定的刑场,而郑州由于种种条件目前还没有。所以,每一次的刑场都不固定也正是这个原因。”

“白天出去看地方找刑场太惹眼,一般都安排在晚上,还不能开法院的车,得悄悄的。刑场事先不警戒,高度保密,知道'地方'的其实只有极少的几个人。郑州现在理想的刑场已经越来越不好找了。刑场的要求是很高的,道路交通要好,不要离公路太近,里面的位置要大,不能让太多群众围观,还要便于行刑。同时,前面最好有障碍物,防止‘飞弹’殃及无辜。更重要的是要做到万无一失。”

“很多时候都已经是下午2时了,我还在市郊来回地转。执行死刑的刑场一般都选两个,一个作为备用,目的是防止意外,也就是特殊情况吧!但这种‘特殊情况’迄今为止郑州还从未出现过。我曾经特别满意一个刑场,但只使用了两次就被当地群众用砖砌起来了,这等于是被破坏掉了,因为老百姓忌讳。随着郑州经济发展,城市规划也越来越好,找一块理想的刑场更难了。”

5.有的死囚的裤腿用麻绳扎了起来博弈圣首藏

“的确,有这样的情况。因为别看许多罪犯在作案时穷凶极恶,视人命如草芥。但真正让他面对死亡时,内心的那种因极度恐惧而导致五官扭曲和精神崩溃也是挺吓人的。在下达终审裁定时,有不少死刑犯面如死灰,双腿甚至全身都在不住抖动。法律文书还没有念完,人们常说的'尿了一裤'的现象并不少见。1995年5月7日,执行30名死刑犯时就有一个当即瘫倒在宣判会上,口吐白沫。法警将他拉起来时,他已经成了一摊泥。但就是这么一个懦弱的人,在绑架、杀害一名儿童时,不管孩子如何撕心裂肺地呼喊,他都麻木不仁,十分残忍。

很多这样的死囚,在真实地面对死亡时全没了犯罪时的疯狂。这时候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针对诸如大小便失禁等情况,往往用麻绳把他们的裤腿扎起来。当然,这种细微的处理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

6.“红色终结者”记不清死 刑犯的脸

有人说,死刑犯临刑前会和武警交谈,其实这也仅仅是一种猜测。

“我是一名射手,在任务分下来时,只知道有几个人,分别是几号,既不知道罪犯的姓名也不知道他们的犯罪事实。我们只认号不认人。死刑犯交给我们后,我们与死囚的接触只有几分钟。在刑车上,有时候公安为了缓解第一次执行任务的武警战士的紧张情绪还和死刑犯轻松地聊两句,而我们是根本不允许和他们有任何对话的。”有时候,在车上有罪犯会对我们说,到时候'痛快点,让我少受点罪'。其实这时候我们恨不得千刀万剐这些恶魔,但我们有纪律,我们是在执行任务,我们枪里也只有一发子弹。那时候,作为射手心里想得最多的就是,怎样把这一枪打好。这是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利,很神圣很光荣。枪响那一刻,满目都是红,有时候罪犯的脑浆也会溅到脸上,很恶心。枪声响起后,也许有的人要折腾几下才毙命。这时候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人的生命就这样轻而易举地结束了,而且还死得可耻。”

讲出这番感受的武警今年24岁,经他手已经处决了23名死囚。他说他行刑后的最大感受就是“永远不要犯罪,永远不要与人民为敌”!

我们这执行的确实是法警。

执行的程序和方法与天蟹说的差不多,我参加过两次刑场的警戒,离被执行人也就十米八米的距离吧。

记得去年有一个在公审的时候对押解他的武警说:“别紧张,你一紧张弄得我都紧张了!”

记得有一次执行死刑的时候,一个死刑犯突然转过头来对看守所的干事(哪个监仓有执行死刑的,干事都要跟到刑场)喊道:“干事,多谢照顾,改天回来找你喝酒。”当时那个干事脸都白了,我们在旁边觉得挺好玩的。

现在似乎各地都在搞注射,这样比较人道一些。像有些国家那样坐电椅,三万伏的高压一个不慎把人活活烤焦还没死,那就挺惨!

其实死 刑是阿富汉、非洲等不发达国家更恶心,竟然还有用石头将人活活砸死的。。。

我们这里的是:1。看守所的武警中队派武警执行,每次两个,一个辅助,另一个执行。

2。使用的是自动步枪,里面一发子弹。

3。打完後,法医用一根金属捅条插入弹孔,搅一下,然后对旁边检察院的说:一枪击毙。死了。

4。补枪的情况我没遇到。全部都是自动步枪顶住后脑打,一般来说不会失误。

5。罪犯从刑车上脱下来,基本都瘫了,把他架着跪在地上,武警中队长喊:预备,执行武警用枪顶住后脑,助手武警扶住罪犯的左肩,在打的瞬间放开。喊:“打!”就开火了。总之,不要犯罪!

二 : 死刑犯“临刑关怀”

“临刑关怀”是从医学上的“临终关怀”一词借鉴而来,是指社会和政府对即将执行死刑的犯人给予必要的人道主义关怀。它包括如下三方面内容:

1.死刑犯临刑前,应给予必要的心理矫治和法律救济;

2.死刑犯临刑前,应该安乐、祥和地死去,而不应挣扎着痛苦地死去;

3.施行“临刑关怀”的目的,不是同情死刑犯,而是同情“人之死”,以达到社会教化的目的。

那么,具体而言,应该如何对死刑犯施行“临刑关怀”呢?笔者认为,首先应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在试行一段时间后,再上升为法律。这些制度应该包括如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实行预先告知制度。预先告知是指预先告知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时间,而不是一审宣判死刑,或二审裁定维持原判的时间。除告知执行时间外,还要告知执行地点和方式;除告知死刑犯本人外,还要告知其家属及全社会。宣布对死刑犯执行死刑至少应提前24小时告知,使死刑犯对自己的死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有关部门有一定的时间施行“临刑关怀”。

2.心理辅导和安慰。死刑犯从宣判到执行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此间,如果对死刑犯给予一定的疏导与安慰,死的恐惧便会有所减轻,因此对死刑犯给予心理辅导与安慰是十分必要的。对有宗教信仰的死刑犯,除必须进行心理辅导外,允许让其所属教会给予举行简朴的宗教告别仪式,以安慰死刑犯,如做弥撒、超度等。

3.允许亲朋与死刑犯诀别。死刑犯被执行死刑,虽说是罪有应得,但痛苦的并不仅是死刑犯本人,还有死刑犯的亲戚朋友,特别是其父母兄弟妻儿。允许亲朋与死刑犯诀别,既抚慰了死者,又平息了其亲戚朋友,平息了这一小群人的悲伤和可能会引发的仇恨。

4.实行“安乐死”,即实行注射方式。人类社会从最初的残暴刑罚开始,逐步过渡到枪决、电椅、注射等,说明人类正朝着文明的法制社会进步。现代社会已经一致公认,只有注射死刑才是最文明的死刑执行方式。

死刑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将死刑犯予以处决的行为。死刑犯的被执行人道权是指死刑罪犯被执行死刑应当得到人道的待遇,具体执行死刑的方式、执行死刑的时间、执行死刑的程序、尸体的处理等方面的体现。

① 执行死刑的方式要简单化,尽量减少死刑犯的痛苦。

②执行的时间要合理。

③执行死刑要公开,但不要示众。

④尸体处理要人道。

三 : 法警解密:死刑犯临刑前的心理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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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临刑前 法警解密:死刑犯临刑前的心理煎熬

作者:刘晓星、凌娜、刘冠南、汤涵茹、马伟锋

来源:观察者网

执行死刑前,死刑犯会有什么样的举动,一位法警告诉记者,通常会请死刑犯抽上路烟,“在刑场上,多数犯人会被吓瘫。能保持平静的不多。而他们在听到‘一审判处死刑’时,身体都会抖动一下。”

今日,《广州日报》、《南方日报》刊登文章,向读者讲述死刑犯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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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临刑前 法警解密:死刑犯临刑前的心理煎熬

从最初的枪决,变成或枪决或注射,再到现在统一为注射死刑

所有死刑犯都会在宣判时抖动一下

已有10多年工作经历的法警陈德光告诉记者,宣判那天,普通的被告人通常由两个法警押送,但对于可能被判死刑的被告人,则会安排三个法警押送。一些敏感的被告人,从法警数量上就能预感到自己命运堪虞。“押送的途中,他们会有各种表现。一些求生欲望特别强的,会不断地问判决结果。我们虽然心里有数,但为了稳定他们的情绪,不在路上发生意外,一般都会回答‘不知道’、‘等宣判吧’。当然,也有一些犯下重罪,例如贩毒、制毒数量巨大、杀人手段残忍的人,对于结果心里有数,反而表现得比较平静。”

在陈德光看来,尽管在押送途中表现各异,但到了宣判那一刻,这些人的心理素质再好,还是会紧张得难以自抑。几乎所有被判死刑的被告人,在听到“一审判处死刑”时,身体都会抖动一下。

多年来,陈德光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在被告人被宣判死刑的那一刻,他都会将手重重地压在对方的肩膀上。“这个动作有两个作用,一是稳定被告人的情绪,给他一个力量支撑,二是防止他出现自残、冲上法官席等过激行为。”陈德光说。宣判后在羁押室,陈德光会主动问这些被判了死刑的被告人“要不要抽烟”、“要不要喝口水”。在押回看守所的路途中,由于担心被告人在绝望的情况下自杀自残,或者亡命逃跑,陈德光会向他们灌输“生的希望”:“你还可以上诉,还有二审,最高院还要核准。你现在的表现依然很重要。”

有的不停说话掩饰紧张

据陈德光观察,被判死刑的被告人在被押往法院及押回看守所的途中,最常见的表现是沉默,满脑子想着自己的事情。不过,陈德光最近却遇到了一个例外,对方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男子。他与老乡一起假装租面包车,随后将面包车司机勒死抛尸,把面包车劫走。宣判那天,他和同伙一起被押往法院,一路上竟然有说有笑的,聊的都是以前在老家一起玩的开心往事。在一审被判死刑后,这名男青年直接回答:“不上诉。” 在回程的路上,他继续“谈笑风生”,说个不停。末了,对另一名保住命的同伙说:“兄弟,我先走一步,你保重啊。有机会帮我关照一下家人。” “这样轻松的死刑犯,确实比较少见。”陈德光说。但他亦留意到一个细节,在宣判的那一刻,这名男青年同样轻轻地抖动了一下。“没有人不想活,他也一样,只是他清楚自己犯下的罪难以饶恕。话多,也许是他紧张与绝望的另一种表现。”陈德光说。

最后一面

广州中院法警支队队长肖伟告诉记者,只要即将被执行死刑的罪犯提出要与亲属会见,其家人又愿意前来会见的,一定会安排会见。

去年6月,广州中院法警队的民警执行了一项特殊的会见任务。罪犯周某在一宗抢劫案中,劫持并杀死了被害人后暴力拒捕。为免其造成更多人员伤亡,警察开枪击中其头部将其抓获。被抢救过来后,周某因脑部损伤导致下半身瘫痪,后被判处死刑。在死刑被核准后,周某提出会见家属,为此,其家人千里迢迢从老家赶到广州。周某被关押在花都看守所,会见的地点在花都狮岭法庭。由于囚车内放不进轮椅,广州中院的四名法警便将周某从看守所抬上车,继而又抬上三楼的会见地点。当时正值盛夏,法警们将周某抬上抬下,热得汗流浃背。周某的亲人见状,连声道谢。按规定,会见的时间为15分钟,周某和亲人会见了接近半个小时。这名曾经的亡命之徒见到亲人后,痛哭流涕地说:“对不起!”一家人哭成一团。当时在场的法警三大队副大队长张碧权说,在见到亲人之前,周某表现得非常不安,被法警们抬着的时候,神情紧张。而在会见后,完成了最后心愿的周某长舒了一口气,表情也释然了。

肖伟说,会见亲人是死刑犯最释放情绪的时候,为了让他们走得安心,法警们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亦尽量人性化,不会卡着时间,而是让他们把想说的话说完。有些死刑犯会主动提出结束会见,然后给家人磕头,头也不回地离开,留下身后的家人哭天抢地。

等待死刑是一种煎熬

《华商报》曾刊载文章《揭秘死刑犯的最后人生》。文章着重描述了死刑犯的心理变化。看守所民警赵亮告诉记者,“终审死刑的罪犯,在看守所里被称为待决死刑犯,会加上更重的脚镣械具,行走要手提着才可以挪动,走路时声音很大。”

“终审回来头两天晚上,多数人会坐在那里仰头空想,唉声叹气或是小声地哭。”赵亮说,很多死刑犯在宣判后几天里都会被安排吃病号饭,一般是鸡蛋和面条,有时会有肉菜,“这时很少有人去打扰,这个心理大关必须要死刑犯自己熬过去。” 一般要经过一周多的“折腾”,大多数死刑犯的情绪会渐渐平复,开始向别人打听什么时候执行,“有时也问我们,一般都说一年多。”赵亮说,“其实,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被执行,这是一种煎熬。”

在监管民警的教育下,死刑犯激烈思想斗争后,一般会悔过,也会对受害人及其家庭表示愧疚,觉得是因为自己的罪恶才让别人的人生和家庭发生了改变。“这时候大多忏悔是真诚的,等到要死时,死刑犯一般会将心比心地想,人家连认识都不认识就被杀了,这个事到哪儿都说不通。” 聊天之外,死刑犯会主动要纸笔写遗书。因监管需要,大多数情况下,会由轻罪在押人员协助书写,死刑犯只需口述。写遗书很费时间,有的人甚至会写一年,有的人则是断断续续地写几个月。赵亮和同事偶尔会遇到不写遗书的死刑犯,“那是一心求死的,”赵亮说。

赵亮说,当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执行复核通知抵达后,原审中院法官会提死刑犯签收。

“这时,死刑犯会有新一轮情绪变化,回死囚监舍路上几乎都不说话。进了监舍,其他在押人员会问,是不是见法官了?”赵亮说,在押人员一般都对死刑复核很敏感,看守所里在押人员的口口相传,让很多执行细节被熟悉。一般情况下,得到死刑复核通知的死刑犯会经过一个下午的沉默,在晚上恢复常态。因为同屋的人会提醒他把所有的事情安排好,而犯人则会把自己所有物品清点一番,除了留给家属的遗物,脸盆、衣服之类会分给其他人,私交好的在押犯会得到看起来好一些的物品。 “这时候,监室内的气氛通常会显得很好,有道别、有说、有笑,待执行死刑犯这时显得很放松,他们说这是解脱,为犯下的罪孽赎罪。而死刑犯之间会道别,很多人说相信生命轮回,至少嘴上这样说。”

在刑场上,多数犯人都会被吓瘫

“在刑场上,多数犯人都会被吓瘫。能保持平静的不多。”法警向记者介绍,不管是穷凶极恶的灭门案凶犯,还是心性狡诈、杀人于无声的报复杀人者。他们在人生的最后关头,大都悔不当初,充满了对生的渴望。

在执行死刑时,经常会有犯人大喊“我要检举、我要立功”之类的求饶话语。为此,死刑执行是一项程序复杂而严谨的工作。遇到临死前突然招供或检举的,都由法官、检察官当场核实。如果认定为早已查实,属于存在侥幸心理、反复抗拒执行的,则继续执行。如果当场无法查实的,则依照法定程序,暂缓执行,将犯人带回进一步调查审理。

“执行死刑前,法警通常会请死刑犯抽三根烟,这样做一是平抚犯人的紧张心态,二是有着象征意义,就是民间所谓的‘一路走好’、‘上路烟’。”一位法警介绍道。

落马高官“等我出来一定请你吃饭”

肖伟告诉记者,级别较高的落马官员,大多上了年纪,身体状况不太好,因此在押解的过程中通常会给予一些人性化的特殊照顾。譬如,叮嘱他们庭审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必用药要随身带着。对于年纪较大的老残被告人,如果庭审时间比较长,法警会提醒法官休庭,让他们休息和吃药。肖伟说,这些做法绝对不是给落马高官的特殊待遇,而是针对所有老残被告人的人性化措施。陈德光曾经负责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等人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受贿罪一案的押解任务。当时,李启红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考虑到她的身体状况,在押解过程中,法警并没有给她戴头套。“坐在车上颠簸,头套位置挪动,被告人的眼睛会被挡住,加上她身体不好,很容易导致晕车呕吐的情况。”陈德光解释。在李启红上车前,陈德光告诉她:“如果你不舒服,可以敲一下车窗,我们在前面就可以听到。”听到这句话,李启红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意外,她点点头,对陈德光说:“谢谢!”在陈德光看来,这位昔日的女强人,在受审时表现得非常谦卑。“几乎所有的落马高官都是如此,不管过去如何呼风唤雨,一旦沦为阶下囚,锐气就都不见了。 ”陈德光说。

押送途中,李启红与一起押送的女犯讲起了外面生意的情况,也有说有笑。上午庭审结束,吃饭时则心事重重,胃口一般。她还试图向法警诉“冤”。在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后,李启红当庭痛哭。宣判后,李启红被允许与女儿等家人见面。面对痛哭流涕的女儿,李启红再度流下泪水,并安慰她:“妈妈没事,一切都好。”

在押解回看守所的路上,李启红逐渐恢复了平静。下车后,她对陈德光开起了玩笑:“小伙子,你很不错,贵姓啊,等我出来一定要请你吃饭。”

本文标题:死刑犯临刑前-提醒人们不要犯罪谨记(死刑犯临刑前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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