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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原理现实生活思考-思考生活

发布时间:2018-01-02 所属栏目:散文随笔

一 : 思考生活

  

  人生如流水,在这脚步匆忙、灯火辉煌的世界里,转眼间我们已到了花样年纪,可在这些年里,除了匆匆,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但是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这才是我们最终想要达到的目标,可在这之前,首先我们必需要学会思考生活。

  学习是学生的天职,但在学习之余,或许只因他不是你的患难兄弟,或许只因她不是你的亲朋挚友,难免会发生摩擦,她骂他一句,他打她一拳,这更是家常便饭,可冤冤相报,何时了?试着思考生活,成天吵来骂去又有些什么意义呢?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一步心平气和,为什么我们就是不能互相谦让一下,送别人一份笑容,添自己一份快乐呢?其实快乐一路与我们相随,只是我们不懂得去发掘它罢了。

  试卷一发下来,一看,考砸了,不要气馁,也不要灰心,努力了就好,请学着思考生活,人生路漫漫,后面还有很多考验等着我们,在这坎坷的人生道路上,学会在困境中看到希望,在黑暗中看到光明,是我们人生中的必修课,瞧那些令人们不得不惊叹它的艳丽的花朵,当人们在赞叹它的娇艳时,又有谁能想到它还在花蕾时是怎样的去与生命中的挫折搏斗,去反抗、挣扎的呢?好好把握自己,相信明天会更好。

  生活中常常充满考验,也常常令你措手不及,生活不仅考验着你的耐心,也考验着你的意志,也许今天的你还在学海里苦苦挣扎,可明天也许就成为你报喜的日子了,因此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绝不能对生活失去信心,失去对生活的希望和憧憬,俗话说得好:“不经风雨,怎能见彩虹?”只要我们意志坚定,就会结出成功的“花朵”,所谓苦尽甘来,相信成功就在不远处向我们招手。

  人生就是这样,我们在思考,思考中的我们,没错,思考生活就是这样,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我们都应该去尝尝。

  在花季中的我们啊,应学会多去思考生活,人生一定会更有价值,就让我们好好把握自己,造就美好未来。

 

二 : 高分悬赏--马哲论文,急啊老师要求用马哲原理分析现实生活中的某种

高分悬赏--马哲论文,急啊

老师要求用马哲原理分析现实中的某种现象或者事件,要求2000字以上,不要求太专业,但要言之有物。
特向各位求助


实事求是”命题的存在论意义——依据马克思“实践主义”哲学的思考

[关键词] 实事求是,实践,存在论

“实事求是”本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命题,(1) 毛泽东、邓小平等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它进行了实践论的重新解说,使之成为一个集中表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精神的命题。

然而迄今为止,通常对“实事求是”都是从纯粹认识论的角度加以理解的。人们即使将“实事求是”跟“实践”联系起来,但“实践”本身仅仅被理解为一个纯粹认识论范畴。例如毛泽东对此有一个著名的解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2) 据此,“实事求是”就是去研究客观存在着的事物的规律性。按照传统的理解,这里所谓“客观存在着的”就是所谓“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也就是说,“实事”可以是在人类实践之外存在着的,如纯粹的自然界;“是”就是这种纯粹客观事实的纯粹客观的“规律性”。先有了这种“客观存在”,然后才有人对它们的认识,再后才有人对它们的改造亦即实践。于是就有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样的将认识和实践割裂开来的公式。这里,作为纯粹认识的“实事求是”是在实践之前、之外进行的。

之所以产生这样一种观念,是因为:“实事”不是被人们理解为实践本身,而是被理解为实践之前、之外的作为纯粹认识对象的东西;因而“求是”也就不在实践之内,而在实践之外。显然,“实践”范畴仅仅被理解为一个用以界定“认识”的参照或者逻辑工具,换句话说,“实践”仍然仅仅是一个认识论范畴。例如列宁说过:“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3)与此相关的另外一种说法,那就是流行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样一种说法。这里,实践显然失去了作为改造世界的本质力量的存在论意义,而仅仅只具有认识论的功能了。这种纯粹认识论的“反映论”的理解,其实并不符合马克思的实践观。

这里,我们尝试以一种新的理论视角枣马克思哲学的存在论视角,亦即 “实践主义”(4) 哲学的视角,对“实事求是”作出一种新的阐释。

作为马克思哲学存在论的“实践主义”,我们理解有以下基本特征:它是对马克思哲学“本体论”(5) 的一种新的理解,这种理解认为,“物质”并不是马克思哲学的“本体”,因而也不是它的逻辑起点;在马克思哲学看来,实践才是唯一的“存在”或“实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

马克思这种“实践主义”哲学,必然要求对“实事求是”的命题作出存在论层面上的阐释:如果说“实践”是马克思存在论的初始范畴,那么“实事求是”,作为对实践范畴的中国式表述,就是人自身的存在论事实。“实事”作为生活实践,并不是外在于人的存在的什么东西,而就是人之存在、即人的生活实践本身;“是”也并不是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而就是关于人自己的存在或者生活实践的真理;“求”作为对这种存在论真理的追求,本身也属于人自己的生活实践,因而也是一种存在论事实。因此,“实事求是”就不仅是一种认识论意义上的活动,而首先是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活动。

1.实事: 生活实践

人们通常易于持有的那种朴素的“自然视点”(natural viewpoint,胡塞尔语)使他们去寻求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例如古希腊的本体论哲学追寻世界的“本体”。这种“离人而言天”的企图,已被哲学的历史证明是失败的。近代认识论哲学虽然开始检讨我们对本体的这种“认识”本身的问题,但其前提仍然是对这种“本体”的承诺。这种本体被设想为某种“实体”,或者被设想为这种实体的某种“本质”属性;总之,那是可以离开人的存在来谈论的某种纯粹“客观存在”的东西。结果,经验主义走向了不可知论,理性主义则走向了先验论,表明了“离人而言天”的本体论和认识论都是“此路不通”的。自从“物自身”被康德宣布为不可知,认识论时代便结束了。现代哲学发生了所谓“语言学转向”,关于“实在”的问题被视为“形而上学”而被“拒斥”或搁置起来。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无法找到真正实在的“实在”。马克思在哲学史上最伟大的贡献,就是找到了通往真正的“实在”的道路,那就是“实践”。在马克思看来,实践即是实在,实在便是实践;实践乃是唯一的实在,实践之外别无实在。如果我们仍然试图在那里寻求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某种纯粹客观存在、例如“物质”抽象,那不过是“前马克思”的法国唯物主义水平的东西而已,对于这种“马克思主义哲学”,正用得上马克思自己说过的:我只知道我自己决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

在马克思看来,唯一的存在或者实在只能是人的实践。胡塞尔要求“面向事情本身”,马克思要求面向实践本身。前者只是一种纯粹先验理性的存在,后者则是现实生活实践的存在。而此实践乃是人自己的“事”。这种“事”是唯一的“实在”,故称“实事”;而离开了人的实践的东西只是“虚无”, 所以马克思说:“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6)因此,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实事”,即马克思的“实践”概念。这种作为唯一实在的“实事”,不是任何一种类型的“实体”,而是人的“活动”本身,人的“事情”本身、“生活”本身。“事情”乃是离不开人的“事”,而非与人无关的“物”。

说到“事”与“物”之区分,我们似有必要讨论一下宋明理学关于“格物致知”之“物”的辩论。“格物致知”是《大学》中提出的一个著名命题:“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这就是儒家的认识论纲领。此所谓“知”,就是知识或者真理;此所谓“物”,就是存在或者实在。但儒家理学各派对“格物致知”是有不同理解的,其焦点集中在对“物”的理解上。程朱的理解是“物犹理也”(程颐),主张“即物穷理”(朱熹);此处之“物”具有“实体”的意味,是在实践之前、之外的预设。心学家的理解则是“物犹事也”(王阳明),此处之“物”殊非离人而在的实体,而是指人的实践活动。心学家讲“格物便是致知”,也就是讲“实事求是”,讲“理在事中”,讲“知行合一”。此说由来久远,东汉郑玄《礼记注》就说过:“物犹事也。”后来清代颜元《四书正误·大学》把“格物”解释为“犯手实做其事”(7)。这与“实事求是”的观念是吻合的,是很有道理的。心学把“物”理解为“事”,此“事”具有双重含义:狭义地、历史地看,是指的道德践履之事;但是如果推扩开来、超越地看,此“事”可以泛指人的实践活动或现实生活。

这种“实事”作为唯一的实在,就是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哲学所理解的“存在”,即人的存在。“实事”不是那种与人无关的东西,而是那种of people,by people,for people (8)的东西。“实事”作为人的存在,也就是实践。实践就是存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因为对人来说,人的存在也就是世界的存在。这就是说,世界是存在于人的实践域之中的,是内在于人的存在、内在于实践的。一切实体枣自然、物质、理念、上帝等等,都在实践的“视域”(Horizon)之内,都在人的存在背景上呈现,因而都是人自己的“事”。

2.是:存在论真理

通常理解,“是”即真理、客观规律。然而“真理”和“规律”其实是大有区别的:一般认为,前者是认识论范畴,后者是存在论范畴,不能混为一谈;然而同时,它们又都在人的存在论背景上呈现,因而都具有存在论意义。下面分别加以考察。

一是关于“客观规律”的问题。

“实事”作为实践,既然本身就是客观存在,就有一个去认识和把握它的问题,亦即所谓“实事求是”的问题。但严格说来,这里的“是”不是指的规律本身,而是指的对它的认识,亦即真理。规律作为我们认识的对象,本身是一种存在论性质的东西。规律不是“是”,而是“事”。而且,这里作为认识对象的规律,并非存在于人的实践“实事”之外的。我们所预设的认识对象,与传统意义上的认识对象已有根本的不同:原来的认识对象“规律”实际上是被预设为纯粹的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东西,认识就是对这种“客观规律”的把握;而马克思哲学所预设的认识对象则是人的存在本身、实践活动本身的规律,亦即“实事”的内在联系。此事乃是人自己的事,因而其中之规律本质上是实践活动本身的规律。“求是”不是寻求那种纯粹自在的所谓“客观规律”(近代哲学史和科学史均已表明,这是不可能的),而是对人的实践活动内在联系本身的反思。

根据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存在论,客观存在是实践的内在要素,相应地,客观规律是实践的内在联系。这是因为人的任何认识活动所面对的任何“客观对象”实际上都已经处在实践的“域内”,因而都总是已有人的“主体能动性”参与其中了。这不仅是一个认识受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影响的问题,而且是认识的对象包括“规律”本身就是人的活动的问题。我们确实可以在认识过程中尽量去排除不同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的干扰,努力争取“主观符合客观”,把握客观规律;但我们却无法将人的存在、为满足其需要的活动从客体对象中排除,因为任何客体对象都只能是在人的自为存在背景上面呈现出来的。因此,当我们谈到任何一个客观对象时,它的所谓“客观性”,只是相对于我们“当下的”意识而言,即它是独立于“这一次”的意识、先于“这一次”的认识而存在的;但它仍然是在实践域内。而意识同样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因而客观对象仍在此前的意识域内,即最终不可能独立于意识、外在于意识。于是无论如何,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所寻求的客观规律就已经具有了某种“实践的规律”甚至“意识本身的规律”的意义了。

然而,我们强调人的认识对象与人的存在的不可分离性,这并不会影响客体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恰恰相反,我们是把“客观实在性”从旧哲学所想象的纯粹自在的领域归还于人的现实实践之中。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唯一的“实在”。既为“实在”,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但这里的“本质”,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中国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马克思哲学的规律论的实质其实也在于此:他对社会本质、历史规律的揭示,实际上就是对人自身活动的本质与规律的揭示。

二是关于“真理”的问题。

如上所述,严格说来,实事求是所求之“是”,所指的不是客观规律,而是真理。人们通常把“真理”范畴与“规律”范畴等价看待,那是不对的。“规律”是一个存在论范畴,而“真理”则是一个认识论范畴。换句话说,所谓真理并非客观规律本身,亦即并非某种客观存在的东西,而是认识的结果,“求是”的结果。由于这种真理或“是”乃是认识枣更确切地说,是意识枣的结果,它只能是主观性(意识)与客观性(客观规律)的统一。

但是正如上文谈到的,所谓“客观规律”其实是在人的实践域内的。如果说规律的所谓“客观性”是在“上一次”的“事”或实践域内,从而是在“上一次”的意识域内;那么关于客观规律的“是”或“真理”也就总是处在“当下”的、“这一次”的实践域内,从而总是处在“当下”的、“这一次”的意识域内。事实上,这一点已经为现代科学所证实。例如现代物理学已表明,企图寻求完全独立于实验者的实验意识和实验手段之外的所谓纯粹客观的物理规律,那是不可能的事。因此,我们所“求”之“是”即真理,是实践的产物,因而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作为实践的内在要素的意识的产物。

关于这个问题,通常存在的一个误区在于:把真理的客观性理解为在人的实践之外的对象的客观性;换句话说,即看不到实践本身的客观性及其意识本身的客观性。其实,实践本身就是客观的,在马克思看来,甚至只有实践才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作为实践的内在要素,意识本身也是客观的。在这个意义上,所谓“真理就是主观符合客观”的说法并不确切。如果说真理必须符合什么东西,那么这个东西只能是实践本身。真理其实不是关于对象本身“客观规律”的镜像似“反映”,而是关于实践及其内在意识规律的自返性意识,因为,所谓客观对象及其规律也不过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在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存在论看来,不仅实践、而且意识也都是一种存在论事实。如果说“实事”或实践是存在论的全部事实,那么“是”就是在这种存在论意义上的真理。

3.求:作为一种存在论事实

实事求是,“求”是关键。怎样去“求”?这不仅是个方法论问题,而同样是一个存在论问题。“求”当然是一种“认识”活动,但它本身也是人的实践的一个内在环节,因而也具有存在论意义。根据实践主义的观点,任何认识都是“反思”枣对人自己的“实事”、即人的实践活动本身的反思;同时,这种认识或者反思活动本身,也是人的“事”、即人的实践活动的一个环节。我们不能像康德那样把“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截然对立起来,更不能把它们都归结为“理性”。它们都是实践,都内在于实践。换句话说,“求是”本身也是一种“实事”。撇开王阳明思想的伦理狭隘性,那么,认识和实践的这种内在而非外在的关联性,也就是他所说的“知行合一”。“知”就是“是”,“致知”就是“求是”;“行”就是“事”,“格物”就是推行“实事”;“知行合一”就是“是事统一”,亦即认识和实践在存在论层面上的同一性。

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就是我们在“实事”中“求是”的两种极典型的方法。自然科学是“求”实践域内客体方面之“是”,社会科学是“求”实践域内主体方面之“是”,哲学则是“求”实践域内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的整体根本之“是”。它们都具有存在论意义,从而都具有实践性品格。

科学的目的,在于揭示关于人之“实事”即实践活动当中的经验层面之“是”即事实真理。经验原则无疑是科学的第一位原则。尽管经验原则本身在现代哲学中早已受到质疑,但我们不能不承认,它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具有普遍有效性。这就是说,经验实证原则作为科学的根本原则,虽然在今天被发现是有限的、非绝对的,但这丝毫也不等于说它就是无效的、没有意义的。因为从根本上看,经验世界本身就是人的实践活动这种“客观实在”的一个层面,只要承认实践活动是客观实在的,就不能不承认经验世界是客观实在的。科学就是在经验世界范围内“求”具有普遍性的“是”,它所揭示的就是关于经验事实的普遍真理。但是经验本身也是实践的一个层面,“实践经验”这个常用短语充分地提示出这一点。当然,实践并不等于经验(9);但是,人在实践中所求得的认识,作为其基础的“原初给与”(the primordial given)无疑是经验(10)。

社会科学更直接鲜明地表现出了认识作为人自身的实践活动的内在自返性。譬如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它们反映的无不是人的活动“实事”的内在的相互作用之“是”。其实,现代自然科学也发展到了这样一步:那种关于纯粹“自在”自然界的预设显然已经为愈来愈多的自然科学家所抛弃,他们不再以这种纯粹自然主义为预设,他们的活动越来越成为对人的活动与被观察的对象之间相互作用关系的反思与描述。这样一来,自然科学的人的自我反思性质也更加突显了出来。

但人对自己存在的把握又不能仅仅停留于经验的层面。经验实证的方法确实可以解决许多具体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问题。任何认识活动都必以一个关于存在的预设或存在的观念为前提,而恰恰就是这个关于存在的预设本身不是经验可以给出的。换句话说,恰恰是作为经验之前提的人的一般“存在”观念,在经验世界中没有对应物,它是思想的直接对象,属于“超验”的领域。这个领域就是哲学的对象。借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语,哲学是关于“存在之为存在”的学问。哲学所要反思的就是人们关于存在的观念本身;而在马克思的实践主义视域中,存在本身就是实践本身、“实事”本身。哲学所求之“是”类似海德格尔所求之“是”,也就是说,不是“在者之为在者”,而是“在之为在”;而在马克思实践主义视域中,此“在之为在”也就是“实事(实是)之为真是”。

显然,哲学提出的这些问题不是经验实证的方法可以解决的。哲学所求的不是“存在者”而是“存在”本身;不是“实践者”而是“实践”本身,即不是“是者”、“求者”而是“是”本身、“求”本身。存在意义的揭示要靠哲学的方法。而所谓哲学的方法,在中国哲学中所能找到的最恰当的名称就是“体悟”。人不可能在“存在”之外来把握存在的意义,而是于“亲临”存在中把握着存在。“亲临存在”意味着他总是亲身地体验着自己的“事”、自己的存在、自己的实践、自己的生活。这种“亲身体验”不是经验意义上的,而是体察意义上的。哲学当然需要经验的基础、理性的基础;但它本质上是“超验”(超越经验)、“超智”(超越理智)的。唯其如此,马克思的哲学存在论超越了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包括现代逻辑实证主义的所谓“分析哲学”。

顺便指出,哲学所“求”之“是”,即其关于存在意义的把握,不仅统摄着关于事实的认识论问题,统摄着关于价值的评价论问题。在马克思那里,关于人的存在之“实事”的事实真理与价值真理是完全统一的。在经验科学的范围内,从一个事实判断确实推不出一个价值判断;但在马克思实践主义存在论的基础上,关于存在的真理与关于价值的真理是直接同一的。“实事”按其本真意义“是”怎样的,也就“应当是”怎样的;也就是说,人之“在”的事实直接规定着人之“在”的价值;或者说,价值的真理乃是直接从存在的真理上生长出来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价值与事实在根本上是不可分,人们获得存在观念的同时,也就获得了价值根据的观念。

总而言之,“实事求是”就是:在人的生活实践这个存在论事实中去求得具有存在论意义的真理。

注释:

1、初见于《汉书·河间献王传》:“修学好古,实事求是。” 颜师古注:“务得实事,每求真是。”后来儒家、尤其宋儒对它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2、毛泽东:《改造我们的学习》,《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759页,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

3、《列宁选集》,第2卷,第142页。

4、参见拙文《实践主义——马克思哲学论》,《学术界》2000年第4期;《实践主义:对马克思哲学的一种新理解》,《理论学刊》2000年第4期。

5、“本体论”和“存在论”在西语中本是同一词ontology。但据海德格尔考察,ontology本应是对作为一种状态的“存在”(on / Sein)本身的探究,但是从古希腊以来,人们即已误入歧途,成了对“存在者”(ousia / Seiende)亦即某种实体的研究。据此,我们理解,传统意义的本体论可译“本体论”,因其本体乃是某种实体substance(这可以跟中国古代的实体性本体论的“本末”“体用”范畴联系起来考察);而今理解的本体论、尤其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当译“存在论”,因其“本体”例如“实践”,已非某种实体,而是某种存在“状态”。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78页。

7、海德格尔所谓“上手的”,与此义近。

8、美国总统林肯的名言:“govern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出自“A Few Appropriate Remarks”,1863。

9、现今教科书中的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普遍带有某种经验主义的性质,这是一种值得检讨的倾向。

10、理性主义,例如胡塞尔现象学,以先验意识为原初所与,只是片面地体现了科学的另外一个方面的原则:逻辑原则。

三 : 生活的思考

时间过的很快,从我结婚,生小孩,一晃就是二三年了,在这期间,也从未与世界接触,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更不知道别人是多么的努力,我身边的朋友,身边的同学,身边的同事,一个一个都比以前变的成熟,比以前更稳重,比以前更有理想,更富裕,还有很多朋友、同事、同学都已经开起了自己的公司,有属于自己的事业,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和车子,而我?什么也没有,房子没有,钱没有,更别说车子了。今天跟小樊聊天,看了看他的照片,感觉他变了很多,更成熟更稳重更有思想,以前的他有点简单。他说他以前想要的太渺少,也许我就是像他以前一样,要求的太少,以致于没有动力去生活,我真想去经历一些磨难,一些人世间的险恶,我的经历跟别人比起来,小巫见大巫,时过境迁,环境决定人的思想,决定以后的生活。我,现在就知道上班,工作,就像我老公说的一样,没有理想没有目标,浑浑噩噩,碌碌无为。看着别人有车子,有房子,有自己的事业,难道就没有一点感觉嘛?难道就不知道那是别人的努力所得,难道就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该做点什么?

前几天,到我哥那里吃饭,他们的生活很好,冰箱有了,空调也有了,每个月的消费也特别高,吃的好穿的好。很令人羡慕,从与他的谈话中,我了解到,他的思想就是自己做生意,自己要有自己的事业,不能每天都“寄篱在别人的屋檐下”,也确实,他已经做到了,有自己的公司,也快有自己的车子。如果你是高等生,是研究生,是博士,也许就不需要做生意,就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是我不是,所以我只有一条路可以选择,那就是自己一定要做生意,才能对得起自己这辈子,才能对得起自己的生活,才能对得起自己所有的所有,打工,永远是被别人控制,被别人指挥的,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自己的挥霍,又还要承受被别人的指指点点,做错事情还得被人批,还得心惊胆战,还得计划着这个月的生活费该怎样怎样省,太贵的衣服不敢买,也不能随心所意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现在的生活,更多的是没有钱,而感到很有压力,而不能去旅游,甚至一点小小的享受都不能!

以前,总觉得是老天爷对我不够公平,其实,老天爷对每个人都是很公平的,给每个人的机会都是一样,就看我有没有去把握,自己的失败只能怪自己,不能怪任何人。还记得06年的时候,跟我一起的有几个朋友,他们跟我一样,每天的生活很简单,每天的思想也很单纯,根本就不会想去赚钱的事情,就知道每天按部就班的上班,回家。而现在,却有很大的差别,他们,有自己的事业,还是打工的,至少职位很好,是一个公司里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管理者,我,还是在打工,还是个小喽喽,工资还只是别人的一个零数。以前的抱负都跑哪里去了?在心里烂掉了吗?

四 : 学会理性思考人生

清晨去绿洲空间闲逛,无意间赏读了绿洲的一篇叫做《老实人与小人》的文字,让我感悟颇多。一时间像打开了话匣子,那些想说的话就一股脑的倾泻在了这里。别说,这篇文字的确实用性很强,对我们的生活很有警示和指导作用。

----题记

生活中我们把什么人归为小人呢?我想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吧?小人,单从一个小字,就让人觉得渺小了很多,气短了很多。小字衬出了这种人的心量和气度都很小,做什么事情都喜欢萎萎缩缩的在背后装神弄鬼。这种人在人前是很会装出一副大仁大义的劲儿的,可是在背后却总喜欢论人短长,用别人的短处彰显自己的长处,然后在别人遇到纰漏之时,适时地不失时机的踏上一只脚。还要说一句,我早就料到了的后知后觉!

生活中,这种人着实不少。他们在人前高谈阔论,大谈什么仁义道德,然后再不为人知的背后去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其实,有时候我想他们自己也知道自己的不堪吧?!可是,天性的使然,不踩踏别人就无法登天,而自己又急于登天朝见圣颜,使得他们抓耳挠腮。最终选择要做一些不坦荡,不磊落,也不光明正大的事情。其实,这种人就是两个字---自私!由于自私,且又贪图小利,不踩获别人怎能显出她或他的独特?

所以,绿洲的这篇文字我认为,很及时,很适当。节期来临,是小人采取行动的时候。那么与其被小人算计,自己吃亏上当,何不主动出击?本来就有才学,本来就能干,何必因为你性格的耿直,直率,脸皮薄而无端让领导寒心,觉得你不会办事儿?!最起码被别人尊重人家总是开心的!这古来有之!所以,当小人研读那些为人的学问知识的时候,我们身为老实人,干嘛要坐以待毙,也学习一些人际关系学,对自己,对生活,对事业总是好的,并益处多多呢!

老实人者,就是性格比较耿直,思维很单纯,不愿与人为恶,本性善良,宽厚之人。老实人行事,总是喜欢我就努力去做,天地自在有人心。总是喜欢我就像老黄牛一样认真努力的做事,不为别人,只是要对得起别人给的钱财。所以,老实人做事不会偷懒,更不会偷奸耍滑!其实,老实人真的很辛苦。他们所取得的成绩都是靠自己的智慧和认真努力一点点的认真卖命干出来的。在不为人知的背后,老实人的艰辛是不为人知的。因为她或他老实,所以他总是努力的做,从不计较得失。(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可是,现今社会,你要努力做一个老实人,也要学习一点人际关系学的。因为社会上有多少贪图小利,不愿付出的人呢?那么你的功劳,你的坚韧,不彰显,只埋没。你不说,别人是不知道的。所以,我们可以本性善良,可以宽厚善待,但是作为老实人云还是奉劝大家,我们也应该做人策略一些。原则当然要讲,但不可执拗或者迂腐。一味的耿直任性并不见得是好事情呢。

其实当我们静下心来,不再生那些被小人抢得的功劳之气时,我们总结一下自己做人的失误之处,就会发现:小人有一处比我们做得好。那就是小人善于交际,小人也圆滑,很会在人前表演,而且有的人演技的确很好。小人的长处就是还没做,先去说,然后再寻机把老实人踏踏实实做的结果做些移花接木的事情。这样当成果出来的时候,由于小人的参与,并会在领导面前巧舌如簧。所以,那些功劳就完全归功于了小人。而老实人呢,奋斗了半天结果却是白辛苦。有时候,更让人不忍的是辛苦了半天,功劳是人家的不说,苦恼烦恼失误还要让你来背负。所以,生活中我们真的应该静下心来认真仔细的把自己哪些事情做得好,哪些做得不好,认真回顾以利来年。

小人的本事,例如巧舌如簧,会说话,会看眼色,能够迎合逢迎上峰的中心主旨,肯花心思研究领导意图,这的确是他们的本事。比如和珅,比如秦桧,比如赵高,等等之类的人很多。可是如果我们不防备,就会像纪晓岚一样吃亏,就会像岳飞一样金戈铁马终被小人误!所以,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小人的哲学,和他迂回着来,懂得一些做人的策略,未尝不是一件立国利民,利己利家的大好事情。

做人可忠,可义,可诚信,可宽厚,可善良,但千万切记要懂得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也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老实人,别傻了吧唧的,也替社会好好保护你自己吧!你是国家和社会的脊梁呢!但要切记,唐太宗历史上只有一个,我们不一定有魏征那么幸运,但我们也要学习刘墉和和珅斗智斗勇的迂回。事情不可蛮干,对小人不可不防,但也要注意和睦相处。凡事讲求个策略吧!

五 : 生活的思考

  美洲,被西方人视为野蛮文明的阿兹特克帝国曾经流行这样的传说,风是太阳神的使者,它可以摧毁一切它不想看到的事物。所以,每天都会有人成为太阳神和风的祭品,这些人当然会在战俘和部落的弱者中产生。当然这只是传说,而这个空前的帝国也倒在了西班牙人的脚下。

  这就给风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现代人将风概括为一种令自己心神愉悦的物质,却看不到它带给人的种种悲哀。

  老实说,风是多姿的,但这也是我们赋予它的一种称谓,没有人能掩盖它的辛酸。我们也很喜欢风,游山玩水,风无处不在,就像个快乐的精灵,围绕在你的身边。东北的平原上拥有风,蒙古的草原上存在风,西北的戈壁上需要风,西南的丘陵上寻找风……

  真正能观懂风的人不存在这种想法:

  苏轼的“但屈指西风几时来,又不道流年暗中偷换。”道出了多少蜀主亡国的凄凉;晏几道“回头满眼凄凉事,秋日春风岂得知”的相思之苦;辛弃疾“吴楚地,东南拆。英雄事,曹刘敌。被西风吹尽,了无陈迹。”对自己终生不得志而心生愤懑……

  可能在古人眼里,风只能算是愁苦的代表,它饱含了山河之苦,离别之苦,相思之苦。我们的人生就像这风,来之无影,稍纵即逝,这也给人们留下了许许多多可供想象的空间。在每个正在思考的人心中,风是静谧而美好的,在风中,忘却生活的烦恼,人世间的伤感。但风却又是失意者用来创作的源泉,这不是很矛盾吗?

  生命的意义即在于如此,一个充满矛盾、自责的世界里,这才能使我们辨证地看待自己的生活。

  生活中,风在我们身边流过、经过,这可能代表着我们的生命,我们何不将其做大做强惊动柳梢呢?

  得了吧,凡事不要看得太愁苦,我们只是这世间旅行者中普通的一员,我们不必访古探古地去揣摩那个时代人们的心灵,加之赋予自己的内心,这是没有必要的。

  这就是生活,一个需要你留意掠过微风的世界,但你不必思考。

  且观风吟……

 

本文标题:哲学原理现实生活思考-思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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