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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冬雷吴长江-揭秘吴长江王冬雷决裂始末:只有永恒的利益

发布时间:2018-04-14 所属栏目:吴长江与王冬雷

一 : 揭秘吴长江王冬雷决裂始末:只有永恒的利益

“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www.61k.com)”这句名言在吴长江和王冬雷身上再一次得到验证。

8月8日,一起打人事件,将雷士照明创始人CEO吴长江和董事长王冬雷之间的矛盾,曝光在公众视线之下。

仅仅一年多以前,吴、王二人还是亲密的盟友,双方关系决裂之快、力度之大,都让外人感到吃惊。

借助于媒介,吴、王隔空对战,互相指责对方违规,甚至不惜互揭对方老底,“关联交易”、“转移资产”、“掏空上市公司”、“欠赌债4亿”等等的字眼,不断刺激公众的眼球。犹如活生生的一部商战大片,尔虞我诈、悬念重重、高潮迭起。

然而,事件还远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也许只是刚刚开了一个头。目前双方均表示无任何和解的可能,下一步将采取法律措施,大有鱼死网破之势。

8月15日,吴长江在微博上发文称,德豪润达诸多违规行为,证监会不会坐视不管。“欲置雷士于死地,则德豪润达会陪葬。”

决裂内幕

突然发生的一起打人事件,曝光了雷士照明创始人兼CEO吴长江和董事长王冬雷之间潜藏已久的深层次矛盾。

按照王冬雷的说法,早在三周前双方就已经势同水火。“第一,我知道了吴长江嗜赌成性,并欠下了4亿赌债;第二,计划瓦解公司的供应商链条;第三,隐瞒董事会与3家公司签署20年协议,这3件事都是打破底线和原则的。”王冬雷对媒体如是表示。

在一份名为《告全体员工书》邮件中,王冬雷更是细数了吴长江的七宗罪:违背公司品牌授权规定,未通过董事会许可擅自与其关联单位签署20年品牌授权协议,严重损害公司核心权益;伙同穆宇等人非法召开董事会为其弟吴长勇谋取私利,并有意绕开财务监管,为其弟涉嫌侵占、挪用或诈骗公司资金提供便利且涉案数额巨大;涉嫌为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进行利益输送;越权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长江还向公司运营商、经销商借债达数亿元之巨,违反上市公司高管勤勉尽责和诚信原则。

于是,8月8日,雷士照明董事会通过了一系列决议,罢免了吴长江的CEO职务,以及吴长勇、穆宇和王明华3人的副总裁职务。

此前的7月14日,雷士照明董事会已经对下属11家子公司的董事、法人进行彻底清洗。这意味着,在雷士照明未来的版图中,作为创始人的吴长江和他的吴家军团将全部出局。

当王冬雷带领60余人的队伍前往吴长江处进行交接工作时,吴长江拒绝交出属于CEO掌管的营业执照、工商资料和财务印章等,最终导致双方的随从人员发生冲突,其中吴长江的助理和司机被打成重伤送往医院。

在吴长江看来,打人事件的根本原因是王冬雷试图将雷士照明核心的光源产品转移至其控制的德豪润达,作为雷士照明的创始人,其试图阻止王冬雷才导致冲突事件。

而吴长江之所以拒绝配合交接工作,他表示,一方面是因为王冬雷不按照程序办事,罢免一事根本没有经过董事会的讨论和决议,而是王冬雷直接宣布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与王冬雷曾有过一份私下协议,而王冬雷严重违背了该协议。

根据媒体报道,这份私下协议约定,由吴长江做德豪润达(002005.SZ)二股东,吴长江不干涉德豪润达的具体事务,而王冬雷做雷士照明的大股东,也不干涉雷士照明的具体运营,王冬雷还承诺提名吴长江担任雷士照明董事长,并且吴长江还可以提名CEO以及安排管理层。

“后来的实际情况大家都看到了,王冬雷根本没有履行承诺,毫无诚信。”吴长江向媒体诉苦道,王冬雷经常越权,使自己作为CEO权限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限制。

而王冬雷却表示,这种私下的承诺有一个隐含的前提,就是吴长江要以德豪润达和雷士照明的利益为重,如果吴长江已经公然输送上市公司利益,并以雷士照明的体外资产要挟董事会,他本人没有任何理由继续去遵守这份“城下之盟”。

吴系公司关联交易之争

分析吴、王之争,有一个关键问题需要解答,那就是上述20年品牌授权协议是否合规?

据雷士照明8月8日公告,吴长江最近告知董事会多数成员,其代表雷士照明的全资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雷士光电”),与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雷士”)、重庆恩纬西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恩纬西”)和中山圣地爱司照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圣地爱司”)各签署一份许可协议,授予3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权力,为期20年。该项授权发生在2012年雷士照明股东变化之前,现有董事会的多数成员此前不明此事。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3家公司均为吴长江亲属控制的公司。据雷士照明2013年年报披露,吴长江的岳母陈敏持有山东雷士48%的股权,同时,陈敏还持有圣地爱司40.93%的股份;吴长江的岳父吴宪明则持有重庆恩维西49.67%的股份。

王冬雷认为,与吴氏公司20年品牌授权协议已经威胁到雷士照明的根本,是会摧毁上市公司的,或者说分割上市公司品牌利益。

“我们是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公司,那是一个充分有法律保障的社会,我们董事会所有成员必须履行职责,对小股东负责,否则我们有法律风险。”王冬雷表示,“所以解雇吴长江先生,是吴长江完全不尊重商业规则和董事会运营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规则,以及他个人行为的不得以而做出的决定。”

而吴长江却并不认为自己有违规之处,因为早在2012年就签署了与上述3家公司的品牌授权协议,而且这3家公司都交了以营业额3%为基数的品牌使用费,相关事项董事会早已公告。

不过,理财周报记者从雷士照明2013年年报中发现,山东雷士等3家公司的品牌使用时间只有3年(2013年-2015年),而不是20年,差距不小。记者就此问题致电吴长江,不过电话并未接通,随后又联系到雷士照明新闻发言人石勇军,其亦拒绝发表评论。

“吴长江可能隐瞒了20年的品牌授权协议,这一点让王冬雷及其他董事会成员不满。”有投资人士分析,可能吴长江对外说自己签订了3年的品牌使用协议,但私下又签过一份20年的协议。

另有接近吴长江的人士称,在雷士照明的香港上市公司之外,吴长江控制着一个庞大的运营商体系,而该体系则是吴长江在目前的雷士控股董事会内部,争取话语权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吴长江在下很大一盘棋,而惠州、重庆等地的生产基地、各地运营中心,以及雷士的海外渠道,都是吴长江布局中的重要一手。”而吴长江的布局,自然也包括了与上述3家关联公司签署的一份为期20年的雷士品牌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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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周报记者翻阅雷士照明历年年报发现,除了使用雷士照明的品牌外,山东雷士等3家公司还与雷士照明存在诸多关联交易,包括使用雷士照明的渠道、原材料采购以及生产代工等,而且从中获益颇丰。

其中,2010年-2013年,雷士照明收取上述3家公司的商标许可费用为317.9万美元、386.4万美元、1519.1万元人民币和1139.3万元人民币。按3%的商标许可费估算,这3家公司通过使用雷士照明公司的商标所销售的产品约1.06亿美元、1.29亿美元、5.06亿元人民币和3.80亿元人民币,占雷士照明当年收入的比例达22.46%、21.90%、14.27%和10%。

2010年-2012年,雷士照明收取的分销佣金为421万美元、772.9万美元、642.8万元人民币,按平均7%的佣金费计算,这3家公司在雷士照明渠道销售的产品总额分别为6014.29万美元、1.10亿美元和9182.86万元人民币,占营收的比重分别为12.74%、18.68%和2.59%。

而在关联采购和生产代工方面,2013年雷士照明付给山东雷士和重庆恩维西的生产代工费分别为80.5万元和1740.1万元,向圣地爱司采购的金额为437.9万元。

2014年7月17日,决裂前夕,王冬雷和吴长江还约定了3个选择,其中一个选择是把雷士照明交给王冬雷,而吴长江关联公司的估值“至少10个亿”。

换股互救

值得注意的是,在和董事会闹翻方面,吴长江并非“初犯”。

早在2012年,软银赛富合伙人阎焱等投资人就试图阻止不守规矩的吴长江重返董事会。理由是吴长江擅自决定将雷士总部搬至重庆以及与重庆市南岸区签订了总部搬迁合同等,这些重大事项均没有告知董事会。

然而,正当双方闹得无法收场时,王冬雷这个白衣骑士飘然而至。

2012年末,雷士照明与德豪润达同时公告,双方达成换股方案:吴长江将大部分雷士照明的股权出售给德豪润达,加上已有的股份德豪润达将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吴长江将退居第5大股东;同时,德豪润达向吴长江定向发行,随后吴长江将成为德豪润达第二大股东。此外,吴长江还给予德豪润达不可撤销的优先受让权,德豪润达有权在未来任何时点以约定价格,买入吴长江剩下的雷士照明股权。

2012年12月11日至21日,德豪润达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德豪润达,以7.03亿港元合计购入雷士照明普通股2.6亿股,每股收购价约2.70港元,较当时雷士股价溢价约20%。2012年12月27日德豪润达公告,香港德豪润达拟以9.51亿港元买入雷士照明普通股3.73亿股,每股收购价2.55港元,溢价约16%。最终德豪润达持有雷士照明20.05%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2014年4月20日,香港德豪润达与吴长江及其控制的NVCInc.签署协议,以5.02亿港元收购雷士照明普通股2.15亿股,收购完成后将持有雷士照明27.10%的股权。而此次每股2.34港元的交易价,比雷士照明4月17日的收市价溢价13.04%。

与王冬雷溢价收购雷士照明股份相反,吴长江却是大幅折价购入德豪润达的股份。2014年6月13日,德豪非公开发行股票,吴长江以5.86元/股认购了1.30亿股,占总股本的9.31%,合计出资7.62亿元。按当日股价8.54元/股计算,成交折价率达31.38%。

据理财周报记者统计,此次换股,王冬雷合计出资21.56亿元,溢价7.12亿元,而吴长江合计出资7.62亿元,折价3.48亿元,一来一去吴长江获益达10.60亿元。

“我是他的救命恩人,我把他从破产边缘拉回来,在雷士董事会我用我的投票权把他选进董事会,推荐成为CEO,在董事会里,我一直力挺并支持他,但非常遗憾,他一次又一次冲撞上市公司和董事会的底线。一次又一次涉嫌通过不同交易掏空上市公司。”王冬雷说,如果不清除吴长江,雷士照明只有1-2年的寿命。

而吴长江似乎并不领情,反倒认为是自己救了王冬雷。“德豪一直财务状况很差,如果没有2012年的合作,一位德豪高管跟我说,不合作德豪会崩盘的。我们是换股,不是他掏钱买。德豪要把它的费用拿来雷士报销,几千万几百万,我们的管理团队不同意,他很怨恨。”吴长江说。

不过,雷士照明一名离职高管接受理财周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我觉得谁也不是活雷锋,这种一拍即合,应该是双方都有需求吧。你解决我的问题,我解决你的问题,这种合作也是平等的。吴长江也没机会说这边在跟阎焱斗还去帮助王冬雷,王冬雷也不会吃饱了撑的,刚认识不久就去救吴长江。这个都是感情牌吧。”

LED百亿魔咒

前述离职高管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行业内对这个事是很关注的,因为这个事也是比较少见。我觉得下一步就是法律课了。现在两方面的举证都是法律上的问题,品牌授权的问题,还有一个是侵犯公司利益的问题。这个我不知怎么收场,因为现在还是依然有机会协调的,只不过有些明确的证据出来,不管对谁都是不合法的,那想收也可能不太容易收。”

“其实,从这个事情还可以看出,就是LED在快速发展,但是留给中国企业的时机不多了。我们现在的照明企业还没有一个突破100亿的企业,这是照明行业一个很特殊的现象,在别的行业100个亿很快就跨越过去了。本来雷士照明和德豪润达是有可能组成一百个亿的方队,结果这个事情却发生了。”厦门光电子行业协会秘书长马承伯表示,“希望他们双方能快速把这个事搞定,回归到制度层面。让这个行业走到它应有的高度,应有的水平。不要像之前那样耗那么久。”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认为,要从该事件中吸取三点教训。第一,是民营企业家的自我保护。不管是吴的错还是王的错,这个都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因为引入了其他资本之后,有的时候会促进公司发展,有的时候会引狼入室。这时他们应该如何来考虑,或者做一个制度上的防范。

第二,对纯粹的投资者来说,他们要投资一家公司的时候,要如何防范公司创始团队掌握核心资源,或者是不遵守公司治理的相关安排,对于新入股的股东也不尊重股东的权利,实际控制公司,或者做一些违背公司利益的事情。要注意在法律框架下防范这类情形。

第三,如果发生争议了,比如说雷士照明这个事,双方怎么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问题,而不是暴力接管,或者天天打口水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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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吴长江:王冬雷打击报复 手段野蛮下三滥

  昨日,在这一风波中遭到罢免的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风波是王冬雷蓄意打击报复引起,且手段野蛮。

  不让王冬雷报销遭忌恨

  新京报:你之前说董事会罢免你是违反程序的,是怎么回事?

  吴长江:8日下午一点多,我才接到秘书通知,让大家两点半电话上线,开董事会。但那时候,我也不知道会议的议题。直到开会的时候,才知道议题是罢免我。我当时就提出反对,我就讲是王冬雷打击报复。

  新京报:为什么说打击报复?

  吴长江:他通过广州的公司与雷士照明做关联交易,每年有两个亿的销售额。不久前有人向我举报,我开始调查这个事。还有他从去年开始,就拿德豪润达那边的费用,来雷士这边报销,数额达上千万,我们管理层反对,他就怀恨在心。我有与他来往的邮件可以作证。

  另外我觉得他要整我,我之前收到消息,说王冬雷打算在四季度把我换掉。还有就是7月14日,发布公告将下面二级公司中,原来雷士的高管全部换掉,当时还向所有的员工发通知,弄得员工人心惶惶。本来换二级公司的高管,是不需要公告的,也不需要通知所有的员工。

  整合经销商迫不得已

  新京报:这件事情出了之后呢?

  吴长江:7月19日,几个经销商来看我,他们认为,我和王冬雷性格上不合,两个人联手也做不好;也告诉我肯定不能离开雷士;那么就大家筹钱,买下雷士的股份。

  新京报:能筹到那么多钱吗?

  吴长江:他们提议把经销商、运营商们联合起来,成立一个公司,与雷士照明合并,成立一个大雷士。实力会比雷士照明还强,肯定能在合并后的上市公司占据控股地位,就能取得雷士照明的控股权。

  新京报:有多少运营商同意?

  吴长江:7月底左右,运营商们在北京开会,全国一共有36个一级运营商,那次会议来了28个,签订成立新公司协议。

  我整合经销商也是迫不得已,我一定要逼着他们合二为一,控制权交给我,交给懂经营懂管理的人来经营来控制雷士。

  我是雷士的实际控制人

  新京报:之前有媒体报道,王冬雷说你一个人掌控公司,不听董事会的决议,是这样吗?

  吴长江:王冬雷说公司高管要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我加了一条,执行董事会正确的决议。动不动就用公司法,这是损害小股东利益。我是法人代表,我要对公司负责,对所有股东负责,所以我说,公司正确的决议我执行,不正确的我就不执行。

  新京报:这次事件中,软银是站在王冬雷一方的。

  吴长江:当初王冬雷和软银想把股份卖给第三方时,我就告诉买方,你买了也没用,我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新京报:你说你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是从股份上来说,你不是最多的。

  吴长江:德豪润达是雷士照明的第一大股东,我是德豪润达的第二大股东,我代表德豪一方来管理。

  从影响力上来说,我是创始人,这帮兄弟是跟着我打拼天下这么多年的。我把雷士做这么好,从一个小公司做到中国行业老大,这不是吹出来的,我在公司的影响力肯定大过他们任何一个人。

  瞧不起下三滥手段

  新京报:这一次相比2012年那场争斗,有什么不同?

  吴长江:那次是资本上在打,把我打到亏损,让我损失20来个亿。王冬雷这次用的是一种野蛮的手段,暴恐的手段。

  新京报:你有想过为什么在你身上再三发生这种事吗?

  吴长江:这是性格导致的,我就是太豪爽了,就是说不防人,太君子了,总是把别人当好人,还太自信,觉得只要自己把事情做好了就行。

  新京报:你这种自信是觉得雷士没你不行的自信吗?

  吴长江:哎,你说对了,我当时就是这样想的。

  新京报:你怎么评价王冬雷?

  吴长江:他是一个粗人,我瞧不起他,下三滥的手段都能使出来。他的身价怎么说也是十亿级的,却采取这种方式。你可以玩阴的,但要在规则之内,把我打倒了,我愿赌服输。

  新京报记者朱星实习生陶平颖

三 : 王冬雷回应雷士风波:吴长江欠下4个亿赌债

雷士两方交锋:吴长江是否欠下4亿赌债成焦点 

  腾讯科技 雷建平 8月11日报道

  围绕着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与控股股东德豪润达的争夺越来越激烈,今日下午,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与控股股东德豪润达分别在重庆和北京召开发布会。

  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在发布会上指出,现在反而后悔当初对雷士事务关注太少。当初吴长江快要破产,而德豪润达通过收购雷士照明5.8亿股,价值4亿港元,使其免于破产。

  谈及近日风波,王冬雷说,“我当初太相信他。”王冬雷爆料说,吴长江欠了4个亿的赌债,每个月利息超过1000万,天天被追着跑。王冬雷还在现场向媒体播放了录音。

  此前,王冬雷向员工发布《员工告知书》。邮件中,王冬雷以雷士董事长兼CEO的身份,讲述了吴长江私下进行公司品牌授权、涉嫌利益输送、侵占挪用、诈骗公司资金的诸多行为,因此董事会决定罢免其职务,并称吴长江的离开有利于雷士的发展。

  吴长江则在重庆指出,在王冬雷入主雷士前,2012年时双方签署“君子协定”,由吴长江做德豪的二股东,但吴不干涉德豪的具体事务。王冬雷做雷士大股东,但不干涉雷士的具体运营。不过,这一“君子协定”并未得到很好的遵守。

  吴长江说,“他喜欢越权,不断越权管理,引起管理层不满,去年,王冬雷强行要把光源产品转移到德豪,董事穆宇不同意,他怀恨在心,后来要开除他,但我坚决不同意。 ”

  在吴长江看来,是自己救了德豪,德豪一直财务状况很差,如不是2012年合作德豪会崩盘,而雷士比德豪规模大,吴本人也比德豪影响大多了,但自己宁愿做二股东,已是不断在后退。

  “王冬雷血口喷人,我已2年多没有去过澳门和其它赌场。”吴长江也否认再次涉赌传闻,称可查通话记录。王这样说是不想让自己融资,吴有大的商业地产项目正需要资金。

  分析人士指出,如今吴长江与控股股东德豪润达的矛盾,本质问题还是雷士照明到底谁说了算,雷士照明一度是吴长江的个人王国,但德豪润达要将吴势力从雷士照明剔除。

雷士两方交锋:吴长江是否欠下4亿赌债成焦点

 

  以下是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回答媒体提问:

  王冬雷:我现在的身份是雷士董事长,也是雷士董事会任命的临时CEO,同时我和魏宏雄先生都是为此次事件成立的紧急事态委员会的成员。

  在雷士董事会依法罢免总裁吴长江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我表示遗憾和不解。为什么在法制的国家,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却难以执行,为什么到目前仍然使我们的万州工厂无法开工,为什么吴长江先生敢于不接受董事会的决议,并设一系列的障碍,以董事会决议无效的名义继续占据公司和进行人身伤害攻击,是谁给了他胆量。

  目前舆论把董事会与吴长江的雷士控制权之争,甚至比喻成2012年阎吴之争翻版,我认为这是误读。非正常关联交易,以及利益输送,并非雷士内部的个人争夺,而是董事会依法应尽的职责和业务!吴长江先生两次被董事会依法罢免,却均进行暴力阻挠,包括舆论暴力,是对法律的亵渎也是对公众愚弄。

  在此,我代表雷士董事会紧急事态委员会表示谴责,我相信事情、事态一定会在法制的框架下得到圆满的解决。

  否认德豪润达进行大额报销

  提问:重庆的会议也在进行,指责德豪润达进入雷士之后进行大额的报销,达到几百万上千万的份额,有这么一回事么?

  王冬雷:本人在雷士签字是没有报销权的,我没有签字权,第二本人在雷士未报过一分钱,我通过收购吴长江先生5.86亿股,用4亿元港币溢价的价格从抵押银行手中接受他即将被收购的股票,使他免于破产,同时增发1.3亿股德豪润达股票给他,使他帐面盈利。

  一个帮别人挣6个亿的人还会报销几万几十万块钱吗?我会为几千、几万、几百万块钱去跟某个人闹翻吗?可能吗?又有什么花费可以使几百万呢?我想这个问题我回答了。

  深刻后悔对雷士内部事务观察太少

  提问:吴长江表示说您在入股之后插手具体业务过多,并且也有转移资产到德豪润达的行为,他提到了一个光源的资产,那是吴划拨过去的,很奇怪的通过了董事会通过,这是什么原因?

  第二个事情,您这边有说吴长江是想掏空上市公司资产,而吴长江也是同样的来说您,我想了解一个上市公司资产这么容易被转移,被掏空吗?

  王冬雷:我们这里面有三个层次的问题,第一个层次我来回答,第二个我们魏董回答,第三个我们做了哪些工作我可以简要回答一下。

  第一吴长江指责我作为董事会可能过多插手内部事务,恰恰相反,我现在深刻的后悔我对内部事务观察太少了,太相信他了,我告诉大家我从未参加也从未召开过任何一个高管会议,一直在后台支持吴的工作,给他面子帮他挣了六个亿,给他面子让他做了雷士老大。

  在他成立运营商联盟来要挟雷士上市公司之前,我从未召开过运营商大会,只是同他一起拜访过运营商,我家乡附近的一个大运营商是我们最重要的运营商之一,跟我走近了一点,吴长江要挟他最后整了两千多万,致使这个人见了我都躲。

  前几天我们召开了全国运营商大会,跟雷士签二十年合同雷士不可能同意的,这是在摧毁雷士的价值。非常高兴的是全国80%运营商都支持董事会工作,认同我们的做法和看法,这关于我参与内部事情的指责,我已经回答了!关于核心产品线我想请魏董来回答。

  魏宏雄:在我看来德豪润达跟雷士照明任何交易都属于关联交易,一般关联交易是属于董事会做出决议的,重大的关联交易是需要提交到股东大会表决,无论是股东会或者是董事会表决的时候关联方是无权做表决的,在法律上不存在德豪润达侵犯雷士的权利。

  据当时董事会决议记录可看到,当时为发挥双方优势互补作用,两个产品线进行分割,董事会在此次决议表决时,王冬雷及德豪润达相关代表方没有表决权,表决雷士照明董事会包括吴长江先生在内的有表决权的,都投入赞同票,作为经理层吴长江、穆宇应做出决议。

  解雇吴长江是不得不做出的决定

  提问:吴长江第一次与创业股东有矛盾,第二次与投资者有矛盾,您为什么还相信他?据您所说吴长江与三家公司进行了雷士品牌授权,为什么直到三周前才发现这个事情?

  王冬雷:我在收购雷士照明之前,并不认识吴长江,他第一次与创业者的矛盾我不知道,当时还是一个小公司,但是与阎焱的矛盾媒体上闹着不可开交,他做了很多解释我当时相信了他。

  当时合作的时候只是考虑两家公司在商业上的极强的互补性,以及在LED变革领域强强联合使两家上市公司都做大做强,在商业模型设计上我和吴长江先生进行高度利益捆绑。

  在正常商业逻辑下我认为是不会出问题的,也就是说吴长江是一个即将破产的人,我救了你,用我投票权送你上董事会、CEO的位置,你应该很好工作,且他答应了再不做关联交易,但是事实上他没有或者从来不想按上市公司规则出牌,不断的扩大关联交易,一次又一次冲撞上市公司底线,使董事会忍无可忍。

  我们是在一家香港上市的公司,那是一个充分有法律保障的社会,我们董事会所有成员必须履行职责,对小股东负责,否则我们有法律风险,对于吴长江的做法,公司律师已两次发函提醒我注意董事风险,并要求我给董事会每个成员去请个人律师,防备董事个人风险。

  所以解雇吴长江先生,是吴长江完全不尊重商业规则和董事会运营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规则,以及他个人行为的不得以而做出的决定。

  提问:吴长江提到了当时您在参股的时候,他与您签订了一份秘密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保证他在董事会的位置,您说不干涉公司经营,他才放手让您做大,他说的属实吗?

  王冬雷:第一我们之前有过君子约定,这个君子约定主要是对双方各自上市公司的工作相互支持,但是有一个明确的前提条件,不能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这是明确的前提条件。第二这个协议的有效期是一年,我相信我的回答已经到位了。

  接收雷士总部遭遇阻碍

  提问:这两个事情发生以后和重庆工厂情况怎么样?

  王冬雷:重庆总部我们去接收,受到了阻碍,警方介入了,接收进行了一半,没能全部完成,目前吴长江先生用了几十名人把新任干部赶出了董事,万州工厂我们接收过以后并进行了一两天的工作,为了安全同时当地政府以为稳的名义让我们暂时退出来。

  我不明白我们上市公司作为对自己资产合法拥有者,却对自己上市公司财产被别人控制而无能为力,这要我们董事会如何维护公众股东的利益?如何去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我看不懂。

  提问:你们下一步什么打算?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是您比较满意的?

  王冬雷:董事会的决议在法制的条件下必须被得到执行,否则这不是一个法制的社会。

  吴长江离开有利于雷士发展

  提问:我们罢免到最后有几段程序要走,吴长江不执行会对公司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您一直在说会寻求政府帮助以及会在法制层面上解决问题,现在有没有找到政府,您说手里有一系列的证据,有没有和警方有证据交换?

  王冬雷:罢免程序已经完成了,我们是香港上市的公司,在港交所也可以看到这个法律程序已经完成了,吴长江非法继续占有公司是违法的,我相信重庆市政府,相信国家法律。

  提问:现在LED业务在雷士和德豪润达的发展得到快速的发展,这次人事调整在业务方面有什么样的考虑?对下半年业务增长有什么影响?

  王冬雷:作为LED产业现在正在高速发展期,雷士和德豪润达是优秀的组合,应该能谋求更大的发展,但是由于吴长江先生的不当行为,使两个公司的优势没有充分的发挥出来,我相信在吴长江先生离开公司以后,两家公司尤其是雷士公司,能够迅速恢复并高速发展。

  签独家二十年经销协议是摧毁雷士的行为

  记者:现在有消息说吴长江在筹备大联盟,对后续雷士照明产生什么影响?怎么面对?

  王冬雷:吴长江本身的做法是非法的,他作为上市公司的CEO,去把上市公司的几十家运营商联合起来组成一个联盟或者无限公司,去签字、摁手印,号称签一个独家二十年的经销协议,这本身就是摧毁雷士上市公司价值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操守,当然由于这个确实发生了,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我不得不出面阻止劝说。

  我做了大量的工作,高兴的是在几天前在广州召开的全国运营商大会上,以董事会名义召开的,就这一次,吴长江先生严令不准参加,但是几乎所有的运营商都来参加了会议,至少80%以上的运营商表态支持董事会的正确决议,支持董事会的方针政策,我相信正义、公道、商业规则还是被所有人所理解和尊重的。

  吴长江亲口承认欠下4亿赌债

  提问:以前吴长江说过要有投资人,投资人管好收益就可以了,没有表决权,您对这个说法的看法,您是否已经掌握了吴长江欠下赌债和为家人谋私利的证据?

  王冬雷:无论是上市公司法律、上市公司章程规则都有明确的规定,股东有股东权利,董事会有董事会权利,吴长江看法不符合法律规定,那是他想的东西,不是依法运行的东西。

  关于赌博问题,7月18日吴长江在我办公室当面承认他有4个亿的赌债,且是非法赌博的赌债,每月利息超过一千万,且已经4个月没有支付利息,天天被人追着跑。

  当时吴长江先生带众人来我公司,公司保安部非常警觉,启动了安保录音录像设备,这次公布的谈话录音也是不得已的选择,因为我必须要对雷士照明的所有员工负责,所有股东负责,吴长江先生说我血口喷人,否则可能我也不放这个录音,大家听听是不是真的。

  我就问他,谈话是什么呢?你很多行动大量关联交易偷公司的钱,这行为不正常,外面传你有很多赌债,你说说有多少赌债?他就说有四个亿,每个月付一千万利息。

  赌债是谁的债?我们还给他保留一点面子,等等,就是这样一个对话,可能因为录音不是太清楚,我们没有做技术处理,如果做技术处理可能会更清楚。

四 : 吴长江逮捕 王冬雷正式全面接手雷士

雷士股权风波愈演愈烈,好比一场激烈的宫斗剧,各大媒体争相报道,有的只是捕风捉影,甚至是哗众取宠。但是到了最后,都有1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吴长江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逮捕,王冬雷正式全面接手雷士照明。

雷士是照明行业的龙头企业,吴长江原本担任雷士照明董事长,也真算是掌控了1个帝国般的企业,吴长江如果能踏踏实实经营企业,定能让自己长期坐稳雷士董事长的宝座。但是从2005年开始,吴长江就开始坐不稳这个宝座了。据称,2005年由于吴长江欠下巨额赌债,被债主追上门来,要以雷士照明还债,引发三个股东之间的矛盾。原本商量后三个股东决定分家,雷士照明作价2.4亿元,吴长江拿走8000万元,退出雷士照明。但是,离开董事会三天后,经销商强行介入,要求吴长江留下,其余两位股东各拿8000万元走人。在这次小风波之中,吴长江奇迹般得以逆转,全凭经销商支持。2012年6月14日有媒体报道吴长江疑在重庆卷入一宗案件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6月19日雷士照明召开股东大会,吴长江缺席。阎焱上位,成为董事长,投资者阎焱与吴长江关于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轰轰烈烈上演。但是到了七月,经销商、供应商、员工三方要求吴长江回归,否则,将另立品牌,与当时董事局分庭抗礼。12月26日,吴长江主导雷士照明与王冬雷的德豪润达联姻,最终在王冬雷支持下,2013年1月,吴长江重新回到了董事会。两次风波中,吴长江最终都能回到董事会,真是离不开经销商、供应商、员工的支持,可见,吴长江一开始在雷士这个帝国中,还是非常得民心的。

但是第三次雷士风波爆发了,王冬雷通过系列资本运作,成为了雷士照明名副其实的大股东,之后便开始帮助雷士照明拨乱反正。王冬雷原本还是帮助吴长江重回董事会的“功臣”,为什么最终不再继续支持吴长江了呢?最重要的原因是,王冬雷慢慢意识到在吴长江的带领下,雷士照明人治色彩过于浓厚,而且吴长江利用担任雷士照明首席执行官、执行董事等行政职务之便,为其个人的关联公司违规作担保,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给雷士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所以拨乱反正一事刻不容缓。吴长江慢慢失去了民心,从运营商到供应商,再到广大员工,已经对这种无休止的争斗从内心深处产生了厌倦,吴长江也逐渐与雷士照明这个帝国无缘了……

要稳住雷士的行业老大地位不容易,在雷士风波期间,竞争对手大步如飞,雷士照明却是停滞不前,王冬雷面临着很多挑战。

王冬雷接手雷士之后,首先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打假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全面打假,把原本就属于雷士的市场份额先夺回来,稳住雷士的品牌声誉。然后就是进行企业转型,把雷士转型到互联网中去,实施O2O战略,同时进行了LED技术转型,把雷士打造成1个互联网+线下概念的新生雷士照明。最后还带领雷士走向国际化的道路,让雷士拥有更广阔的发展舞台……

俗话说,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但是对于王冬雷来说,打江山和守江山都是非常不容易的。为了挽回吴长江给雷士带来的巨大损失,王冬雷已付出不少精力,担任雷士照明董事长之后,为了给雷士带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王冬雷还一直不遗余力地付诸行动。

本文标题:王冬雷吴长江-揭秘吴长江王冬雷决裂始末:只有永恒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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