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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手房买卖合同-重庆二手房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2017-12-05 所属栏目:重庆二手房买卖合同

一 : 重庆二手房买卖合同

以下是由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提供的关于重庆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与借鉴。

重庆二手房买卖合同

【范本一】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件号码:

地 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件号码:

地 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重庆市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www.61k.com]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小写)__________ 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 房屋价款

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__________万元。 ;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 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 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

第八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

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范本二】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包括储藏室,屋内设施),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许昌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范本三】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

鉴证机关: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人代表:

代  表:

经 办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什么是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一、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存在一些中介公司,假借业主名义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事后收到钱款,一走了之,购房人只落得“钱房两空”。所以,链家建议购房人签订合同时,须仔细辨认房主身份证与房屋产权证的真实性、一致性。若购房人忽略验证,则真正的产权人主张该合同无效时,对购房人将十分不利。

二、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有的《房屋买卖合同》只简单地说明双方约定的房款数额,所交易房屋的地理位置等基本情况,待到过户完成之后,由于合同中既没有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的相应条款,也没有入住交验、费用明细的相应条款,于是最终上演一场业主长年催讨、购房者避而不见、中介公司推卸责任、业主伤神费力的持久纠纷。针对此种情况,链家提示:买方常常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在不同时间交给房主,所以卖方需明确各笔款项交付的具体时间方式,如果逾期则需负违约责任。

三、房屋交验 责权分明

《房屋买卖合同》中应注明房屋交验时间,卖方有义务提供房产过户的有关手续,以保证房屋按时、顺利的交接。同时,合同中须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的具体事宜,卖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票据。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另外,链家提示:购买房屋一定要有正规的物业交验过程,并且不要一次性支付全款给业主,先支付部分房款,在双方完成物业交验,保证物业交验的费用结清及房屋的验收工作后再支付剩余房款。

四、违约责任,具体落实

《房屋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由于房产交易程序复杂且金额较大,因此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对等。链家发现目前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着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几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五、中介代理费,账目明晰

目前市场上存在一些经纪公司对代理费的收取没有着明确规定,而是在合同中只写代理费占总房款的比例,并没有相应的明细单,这中间就有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的风险。由于在买卖交易过程中,大部分的情况下都会由购房者来承担买卖双方所需税费,因此,一些中介公司往往只告知购房者买下房屋所需的全部价款(即全包价),而不明确告知买房人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明细,通过交易费用不透明的方式,收取购房者超额费用,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链家提示:在签订二手房购买合同时,一定要将中介公司收取的费用,需要向相关部门交纳的费用了解清楚,最好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详细计算相关收费,并同业主见面,明确买卖双方购房价格与售房价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从中渔利,产生不正当差价。

六、善用补充条款,维护自身利益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1步约定时,可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双方的意思表达清楚,一方面,这样的买卖合同表达出了双方的最真实意愿,为交易的顺利进行铺平道路,另一方面,也可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保护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2001年4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个共有人,多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1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1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1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房屋买卖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1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二 : 重庆房地产代办手续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注册经纪人姓名:_________

  注册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经纪人协理姓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房地产代办手续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办的房地产基本情况

  所有权人/承租人: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_________

  标的物价值(万元):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号:_________

  预售合同登记号: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

  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

  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土地使用性质: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

  二、委托代办事项(选项打“√”)

  □房地产交易登记

  □房屋使用权过户

  □房屋初始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地产权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规划许可证

  □二手房按揭

  □转按揭

  □其他手续()

  三、委托权限(选项打“√”)

  □全权代理:乙方以代理人身份,代为行使甲方权利、义务。在委托权限、期限内,乙方与第三人或有关单位、部门洽谈,开展相关工作。委托人可以不到场,但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一般代理: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关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指导甲方填写、整理登记有关表格、资料,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四、限制代办情况

  甲方不得将具有下列情形的房地产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服务,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赔偿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合同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的;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弄虚作假和非正当交易一经发现的;

  6、其他限制交易的情况。

  五、甲方应遵守的约定

  1、应出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料证明;

  2、提交代办事项所需的、真实合法的、齐备的证件资料;

  3、如实申报交易价格,交纳有关税费;

  4、有责任如实向乙方和登记机关介绍房屋基本情况及交易情况,并为其提供查勘现场的条件;

  5、甲方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和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甲方委托提供的权属文件及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六、乙方应遵守的约定

  1、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经营资料证明;

  2、在授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代办服务工作;

  3、如实介绍代办的程序、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

  4、协助整理有关资料,填写相关表格,代为呈送登记要件至办证机关;

  5、将代办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告之甲方;

  6、在约定的时限内办理完甲方委托的事项,领取有关证件及登记合同;

  7、为委托人保守其交易秘密和个人隐私。

  七、甲方应交付代办事项所需的证件(选项打“√”不选“x”)

  □房屋所有权证

  □国土使用证

  □买卖合同

  □抵押合同

  □借款合同

  □上级机关批文

  □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结婚证

  □身份证明

  □其他

  八、代办时限从甲方登记要件交验齐全之日起,共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代办事项。

  九、代办服务费及付款方式乙方全部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代办服务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付款方式如下(选项打“√”不选“x”)

  □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代办服务费和税费。

  □合同签订后,乙方预收甲方代办服务费和税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在领证时一次性结算。因甲方原因中途停止委托的,甲方应按代办服务费总额的_________%支付已乙方劳务费。乙方所收各项费用必须开具有乙方代办机构财务专用章的收款票据。

  十、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为代办服务费的_________%。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含附件页)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办证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即刻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 : 买卖:买卖-买卖合同,买卖-二重买卖

买卖,一般指双方通过实物或者货币进行交换以换取自己所需物品,一般会签订买卖合同,买卖是人类最早、最基本的交易行为。一物数卖,自古有之,有物价波动之际,最为常见,而此实际多出于罔顾信用,图谋私利。它由买卖主体、买卖客体和买卖内容三要素构成。因此凡调整有关买卖主体、买卖客体、买卖内容的法律规范均属买卖法的内容。其中买卖原则上不过使债权发生效力,故出卖人就特定物同时或顺次与数买受人处理买卖契约,为可能,此时称为二重买卖。分期付款买卖是一种特殊买卖合同,是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按照一定期限分批支付给出卖人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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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一般指双方通过实物或者货币进行交换以换取自己所需物品,一般会签订买卖合同,买卖是人类最早、最基本的交易行为。一物数卖,自古有之,有物价波动之际,最为常见,而此实际多出于罔顾信用,图谋私利。它由买卖主体、买卖客体和买卖内容三要素构成。因此凡调整有关买卖主体、买卖客体、买卖内容的法律规范均属买卖法的内容。其中买卖原则上不过使债权发生效力,故出卖人就特定物同时或顺次与数买受人处理买卖契约,为可能,此时称为二重买卖。分期付款买卖是1种特殊买卖合同,是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按照一定期限分批支付给出卖人的买卖合同。

买卖_买卖 -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英文译做sale,contract of)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 买卖:买卖-买卖合同,买卖-二重买卖买卖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

买卖合同法的法律特征包括:

①财产所有权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这是买卖合同法的主要法律特征,也是买卖合同法的主要法律后果,故买卖合同法是民事主体取得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手段。

②买卖合同法是有偿的双务合同法。买受人以支付一定价款的义务 ,取得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也因为有收受相对应价款的权利,而失去了其出卖财产的所有权。买卖合同法属诺成合同法。除法律或合同法另有规定外,买卖双方意思表示达成协议时,无须交付实物,买卖合同法即告成立。在买卖合同法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将标的物及其财产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保证标的物的质量符合标准。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是:按规定数额及期限支付价款;按规定受领标的物。

买卖_买卖 -二重买卖

买卖 买卖:买卖-买卖合同,买卖-二重买卖二手房买卖

二重买卖,在现实生活中颇为常见,故而产生的纠纷也不少见。

二重买卖合同的效力

一般而言,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成立二重买卖的,不因此而影响各个买卖合同的效力。正如中国台湾地区学者王泽鉴先生所得的结论:

(1)出卖人与后买受人间所订立之买卖契约仍有效成立,不因前买约而受影响。出卖人于将买卖标的物之所有权移转于前买受人后,再与后买受人订立买卖契约者,亦同。

(2)前买受人不得以其债权发生在先为理由,而主张出卖人与后买受人间移转所有权之物权契约无效。后买受人取得其物权之所有权,不受前买约之影响。

因此说,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成立二重买卖的各个买卖合同均可以为有效合同。

二重买卖合同的履行及损害赔偿

在二重买卖合同中,各个买卖合同均未履行的,出卖人可自由选择买受人。出卖人对不能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买受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该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就因此受到的损失请求出卖人赔偿。

在二重买卖中,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之所有权已转移于前买受人,则原买受人可请求撤销该买卖合同,亦可依生效合同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之所有权移转于后买受人时,前买受人不得主张此项所有权转移契约无效,前买受人仍可向出卖人主张承担违约责任。

买卖_买卖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买卖作为买卖合同的特殊形式,早在古罗马时就已存在。在现代商品交易活动中,分期付款买卖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在房屋及高档耐用消费品的买卖中更是屡见不鲜,成为商家促销商品和消费者购买商品的1种有效手段。因此,现代各国都非常重视分期付款买卖,并纷纷通过立法规范这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之所以会受到广泛的重视,其原因就在于它具有普通买卖所不具有的特性和特有的应用价值。一方面,就买受人而言,只需要支付少量的资金(第一次分期金),即可从出卖人手中得到价值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商品而即时加以使用,这实际上就增强了消费者的购买力,解决了消费者的需求与实际购买力之间的矛盾,同时也就大大地刺激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另一方面,就出卖人而言,由于消费者购买力的增强,商品的销售量大大提高,出卖人也因此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可见,分期付款买卖对买受人和出卖人双方皆有益处。消费者购买力的增强和销售者销售量的提高,必然会极大地促进市场的繁荣,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分期付款买卖所具有的特殊的价值功能,使其区别于诸多其他类似的法律制度。实践中,许多人将分期付款买卖与附条件买卖、租买等混同,这是不正确的。

买卖_买卖 -买卖法

所谓买卖关系即买卖双方当事人在转移财产所有权和支付价金过程中所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世界各国关于买卖法的立法形式不一。有的国家制定专门的货物买卖法予以规范,如英国、美国;有的国家在《合同法》及特别法如《拍卖法》、《证券交易法》、《不同产买卖法》中对买卖关系予以调整;大多数国家则是在《民法典》、商法典中予以规范。买卖法的主要内容是:
(1)买卖主体的法律规定。多数国家的法律将买卖主体分为2类,一是一般主体,即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均可以作为买卖主体。另1种是特殊主体,即除了具备一般主体的条件外,还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特别条件才能成为某些买卖关系的主体。如商人、中国的计划合同主体等。
(2)买卖客体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根据买卖标的物的性质不同对之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如对拍卖物范围的确定、对某些物品买卖的禁止或限制等。
(3)买卖内容的法律规定。买卖关系权利、义务往往由双方当事人确定,但因为某些原因,国家法律也可以通过立法形式对之进行规定,如确定某些买卖行为的交货方式、付款方式、价格条款、违约责任条款、担保条款等。(4)关于合同要式制度、产品责任制度、违约赔偿制度、风险转移制度方面的法律规定。买卖法在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逐步地形成了一些共同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是:
(1)适用合同法的原则。买卖本质上是合同,因此有关合同法的一般原则都适用于买卖,所以当买卖发生纠纷时,如果专门的买卖法对争议问题没有专门的规定时,则应遵循合同法的一般原则。(2)买卖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合同法的1个基本原则,对买卖法来讲,这个原则尤为重要,在买卖法上,应该尽量少采用强行规则。(3)尊重买卖习惯的原则。买卖习惯是人们在长期的交易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为大家公认的和通用的买卖规则,它通常具有民间性、任择性、公认性和地区性。因此,当缺少某一方面的买卖法规定时,往往适用该国或该地的买卖习惯。(4)公平地保护买卖当事人财产利益的原则。公平买卖、童叟无欺是历来的买卖法则。买卖法也反对一切诈欺行为和一切不公平行为,并把显失公平合同作为得撤销的买卖合同。(5)促进交易安全和方便的原则。买卖法一方面通过建立多种制度和采取多种手段来保护交易安全,同时又尽量采取一切方法简化买卖程序促进买卖的发展。

买卖_买卖 -其他定义

买卖 买卖:买卖-买卖合同,买卖-二重买卖集市货品买卖

买进卖出;贩卖。

出自《战国策·赵策三》 :“夫良商不与人争买卖之贾,而谨司时。”《新唐书·食货志一》:“初, 永徽 中禁买卖世业、口分田。”《古今小说·吴保安弃家赎友》:“若是人口多的,又可转相买卖。”

生意;商业经营。

出自元 无名氏 《盆儿鬼》楔子:“今蚤到长街市上,本意寻个相识,合火做买卖。”《水浒传》第四五回:“明日只怕买卖紧,柜上无人。” 老舍 《四世同堂》十六:“中秋, 程长顺 很早的吃了午饭,准备作半天的好生意。可是,转了几条胡同,把嗓子喊干,并没作上一号买卖。”

泛指职业,行当。

出自闻一多 《死水·洗衣歌》:“你说洗衣的买卖太下贱,肯下贱的只有 唐人 不成?”《小说选刊》1981年第6期:“会计这差事竟落到了我头上。我寻思这可不好。这是得罪人的买卖。”特指不正当的营生。《水浒传》第六回:“俺猜这个撮鸟是个剪径的强人,正在此间等买卖。”《儿女英雄传》第十一回:“小人从前原也作些小道儿上的买卖,后来洗手不干。” 老舍 《月牙儿》三三:“我有了买卖,可是我的房东不许我再住下去,他是讲体面的人。”

本事,花样。

出自《西游记》第八十回:“ 行者 大笑道:‘呆子倒有买卖。师父照顾你牵马哩。’”《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少不得 巢大郎 又打些虚账,又与众人私下平分,替他做了好些买卖,当官归结了。”

东西;货色。

出自《西游记》第十八回:“只见半空里来了1个妖精,果然生得丑陋:黑脸短毛,长喙大耳;穿一领青不青、蓝不蓝的梭布直裰,系一条花布手巾。 行者 暗笑道:‘原来是这个买卖!’”林雨《刀尖》:“我指着他背包上的手榴弹说:‘回家还带着这个买卖?’”

方言指商店。

出自老舍《女店员》第二幕:“从前,他开买卖,我当苦工,他不要我,我就得走路。” 梁斌 《红旗谱》八:“咱们有的是钱,少放点帐,在街上开两座买卖,贩卖盐铁,贩卖洋广杂货,也能赚很多钱!”

买卖_买卖 -参考资料

[1] 起点外贸

[3] 公文易
[4] 文化共享 http://218.21.92.189:81/datalib/2003/NewItem/DL/DL-45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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