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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保险合同条款介绍-房屋保险合同条款介绍

发布时间:2017-12-06 所属栏目:保险条款介绍

一 : 房屋保险合同条款介绍

【导读】保险条款作为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需要被保险人在签证合同之前详细了解的。这点对于房屋保险也是一样的。由于不少人对保险知识了解甚少,无法更好的运用保险来保障自身的权益。而事实上,对保险条款的了解是重中之重。那么房屋保险条款到底有哪些呢?
房屋保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标的
本保险标的是指一次性付款或抵押贷购买的产权房屋和购房合同中载明的配置设备。
第二条 不保财产
购房后装、购置的附属于房屋的财产和室内财产。
第三条 保险责任
一、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保险赔偿责任:1.火灾、爆炸。2.暴风、暴雨、雷击、冰雹、洪水、泥石流、地面突然塌陷、山体突然滑坡。3.空中运行物体附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
二、在发生上述灾害或事故时,为防止事故蔓延或减少损失所采取的必要施救措施造成保险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 责任免除
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原因及第二条未列明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二、核子辐射或污染。三、被保险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租人、代看管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四、保险标的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等内在缺陷以及自然磨损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五、保险标的在正常保养、维修项目下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六、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七、由于政府行为所致的损失。八、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 保险期限
一、一次性付款购买的产权房屋,其保险期限自保险合同约定之日零时起至保险期满二十四时止,最长以5年为限。
二、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产权房屋,其保险期限与贷款合同期限相同,最长以20年为限。
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房屋每平方米售价乘以购房总面积或按合理的评估价格或双方约定价格确定。
二、保险费
投保人在办理投保手续进,应一次缴付保险费。保险费计算公式为:总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缴费系数(Fn) 缴费系数(Fn)详查缴费系数表,n=保险年限。
第七条、被保险人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保险标的的安全,并按照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灾安全工作。
二、在保险期限内,保险标的被转卖、转让或赠与他人,或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在七日之内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三、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尽为抢救,立即向公安或消防部门报案,并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第八条 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人在向本公司申请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以及必要的单证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本公司接到上述申请后,根据保险责任范围,核定损失金额并按本保险公司合同的规定在扣除免赔额后赔付。
二、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标的如有抵押,保险赔款支付给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保险标的无抵押,保险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
三、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1.实际损失相当于或超过保险金额,按保险金额赔付。2.实际损失小于保险金额,本公司只负责修复费用,以受损保险标的基本恢复到受损前的修复费为限,且不得超过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的比例乘以修理费用计算赔偿。3.对于合理的施救费用或按照被保险人家庭财产与保险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进行的施救费用的分摊,按实际费用金额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四、在每一保险年度内,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经赔偿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准扣减有效保险金额;如果一次或累计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年度内保险责任即行终止。经投保人申请,并按本规定补交保险费后,恢复保险责任及原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恢复为原保险金额,今后年度保险责任自然恢复,保险金额恢复为原保险金额。
五、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提出赔偿要求。根据被保险人申请,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赔偿权益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六、自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当日起,被保险人两年内不向本公司申请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第九条、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在保险期限内,若被保险人提出解除保险合同,需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后,本保险合同方可解除,并按未到期保险费的75%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规定的义务或在索赔时隐瞒重大事实或有欺诈行为时,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从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后终止保险责任。
第十条 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进行。
专家建议,在签证保险合同之前,务必对该保险条款进行详细了解,以免在后续保障中出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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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拼房:拼房-介绍,拼房-条件

拼房,也叫合租,是指多个人以共同承担房租及其它费用的方式共同租住一套房屋并共同使用公用设施。拼房在一些大都市比较流行,而且多适用于年轻人群体。

拼房_拼房 -介绍

拼购、拼车、拼游、拼店、拼卡、拼房、拼书、拼碟、拼饭……几乎你能想到的消费品,在追逐新鲜的都市白领眼中,都是可以拿来“拼”一“拼”的。因为“拼”,都市的角落里,悄然出现了新的社交部落,给他们1个时尚的冠名就是:拼客。

1个“拼”字,靠大家伸出手来合并成团,形神兼备道出了其中的精神与乐趣。可拼的菜单越列越长,拼客们不仅拼出了生活品质,拼出了志同道合的朋友,拼出了组织归属,拼出了新的圈子,还拼出了全新的情绪出口,拼出了全新的休闲生活阵地……

热衷于拼这拼那的时尚拼客直言,拼生活的最大乐趣在于:利益共享、合作能赢、拓宽眼界,更重要的是还能拼出新型的朋友、交流关系,以及时尚的生活消费方式。在并肩“战斗”的过程中,兴趣相投、志同道合的拼客们扎堆于网络或现实中,创意派生出旗号鲜明的组织,各显神通,冲破封闭,于沟通、合作的无极限中,拼出一片物超所值、永远新鲜、日益丰富的新生活。

拼房_拼房 -条件

1.多人共住一套房屋。

2.共同承担租金及其它费用,如能源费、上网费等房东不承担的费用。

拼房_拼房 -优点

拼房:拼房-介绍,拼房-条件_拼房
拼房“1个人租房少则数百元,多则上千元,想来想去还是拼房划算”———许多工薪族,特别是初来上海就业的大学生,因为单位不能解决住宿问题,待遇又不高,“拼房”就成为在大都市里解决住房问题的1种方式。

1.节省费用。在地段不变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由选择价位不同的房间。

2.不会寂寞。多人在一起住,可以共同进行一些娱乐活动,如打牌、玩游戏、聚餐等。相比独居,拼房有更多的生活乐趣和娱乐活动。

3.意外收获。经常会有拼房的男女由不认识而走到一起的事情发生。

4.自由度高。因为将一套房屋分开为多个房间,出租方和承租方都更加灵活租用和退租。对于出租方,减少了闲置的风险。对于承租方,可以有更多的选择。

拼房_拼房 -缺点

拼房:拼房-介绍,拼房-条件_拼房
拼房1.安全性差。因为一起拼房的人可能是陌生人,而又没有任何方式可以事先了解对方情况,所以会有丢失物品及其它侵害事件出现的风险。

2.相处问题。多人住在一起,性格上、经济上、或是生活习惯上的差异,有可能会造成相互争吵,斗气甚至斗殴的事件发生。

3.硬件资源使用紧张。因一套房子的卫生间、厨房、客厅等的资源有限,所以多个人一起住会发生排队上厕所、洗澡做饭等情况发生。

4.费用计算复杂。当拼房人租房时间有差异时,公共承担的费用计算相对繁琐。为避免因费用问题发生争执,在拼房产生费用问题时,尽量大度些。

5.私密性差。

拼房_拼房 -协议

拼房:拼房-介绍,拼房-条件_拼房
拼房1、要明白在一起合租,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就是经济,所以这个在一开始就要谈好,所谓亲兄弟明算帐,把要摊的费用怎么摊,都讲清楚,有必要就写下来。

2、如果和不熟悉的人合租,最好不要人多,2个最合适,这样经济上面就容易清算,因为不是你的就是他的(3个有时算起来就会出问题)。

3、如果你不是很会处理人际关系的话(这方面没经验),就不要和情侣一起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当然出问题不一定是你的原因)。

4、如果你是和房东签合同,记得要看房东的产权证以及身份证。

5、如果是和二房东签合同(也就是1个人租下来,然后找人合租的),你要看他和房东签的合同,或者能证明他是把这个房子租下来的,租期还没到期,而且要记得留下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你们之间也要签一份合同,把所有的费用及分摊方法写清楚,你和房东就没有必要签了(因为房东一般怕麻烦,只认1个人说话)。

6、最后提醒你的,就是和人一起合租,要懂得谦让,不要什么事情都斤斤计较,因为有些事情是没有办法平分的。

拼房_拼房 -缺点案例

拼房:拼房-介绍,拼房-条件_拼房
网络案例一:2005年初,在温打工的江西籍女青年孙某以每月1500元的价格,承租了市区南浦住宅区一套住房,为了减轻租金开支,她通过网络发布了合租信息。3月下旬,乐清籍男青年南某与孙某合租在一起。4月12日晚,南某酒后回到住处,看到孙某正在看电视,便借着酒性对她非礼。在孙某的拼命反抗之下,南某才停止了图谋不轨的行为,后南某因涉嫌强奸罪被依法刑拘。

案例二:2005年4月19日下午,江苏籍男青年张某上网查询得知,暂住在市区的女青年曾某有想与他人合租意向,他便以合租者的身份,以看房为名进入了曾某的住处。见房内没有其他人,张某凶相毕露,将曾某捆绑起来,劫取500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还拍下了曾某10多张裸照,威逼她在一星期内将7万元现金汇到他的银行账户上。而后,张某因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已被逮捕。

案例三:2005年8月19日下午,犯罪嫌疑人何某、史某上网得到泰顺籍女青年江某需找人合租房子的信息,便以合租为名来到她的租住处。两人将江某捆绑封住嘴巴,劫得银行卡两张,威逼其说出密码后,提取现金1000元,并将她杀害,藏于房间的衣柜中。8月27日和9月2日,两人先后在青岛、上海被抓获归案。

拼房_拼房 -部门提醒

拼房:拼房-介绍,拼房-条件_拼房
《合同法》租赁合同要规范据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卓予拉表示:拼房纠纷大多是因为合同的不规范产生。许多人在合租时,觉得反正都是朋友,彼此可以互相信任,因此就省下了这道手续。通常,合租的人会推选1个人和房东签订协议,而合租的几个人则大多采用口头约定的方式达成协议。但是,往往就是没有制定正规的租赁合同或协议,使得合租后纠纷产生时,没有1个保护自己利益的凭证。

根据《合同法》规定,与产权拥有者,即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才具有法律效益,而如今市面上出现的“拼租”,主要是一些人与房东签订合约后,再找人合租,这类人我们称二房东,根据规定,这类“二房东”没有房屋产权,不具备转租权,如未经房东同意,擅自出租,就算与合租者签订协议,也不具法律效应的,并且房东可以违约名义收回租房。

公安:安全隐患莫忽视至于合租一套房子是否必须是同性,鹿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谢绍克表示,目前我国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由于异性合租是自愿选择的个人行为,不涉及道德伦理的是非问题,有关方面无权干涉。
但近几年出现的一些合租案件已经显现出了异性合租的安全隐患,在出租房子或要求合租房子时,一定要提高警惕,特别是女性,最好不要找陌生男子合租;有人来看房子时,最好能请多位友人陪伴。选择和陌生人一起拼房,一定要对拼房对象进行详细的考察,最好选择年龄、经历、学识相类似的合租者。另外,拼房时一定要算清经济账,这样大家才能心平气和,相处长久。

“拼房一族”对现房要求比较高,韩先生他们就是购买的次新房。他们认为之所以拼房就是为了解决“租奴”居无定所、房租有去无回的问题。如果购买期房,付完房租还要付房贷,岂不是更加重生活成本的负担?故而首选能即时入住的现房

三 : 房屋中介合同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中介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中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中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中介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中介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 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中介活动费用
  中介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中介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中介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中介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 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中介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中介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签约代表: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中介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中介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 “争议解决”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中介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

四 : 保险合同的诺成性质介绍

  核心内容:《保险法》上述第十三条规定将保险合同成立与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区别开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可成立,由此可见,我国《保险法》确认保险合同为诺成性合同。下面看准网合同法栏目为您详细介绍保险合同的诺成性质。

  我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了“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按照该规定,只要投保人与保险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双方当事人间的保险法律关系形成,即保险合同成立。

  一名投保人在某保险公司签署了投保书,投保的基本保险金额1万元,附加保险金额2万元,并指定了受益人。事后投保人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缴纳了首期保险费,保险公司随即安排投保人进行体检,投保人在体检完成不到1个小时便不幸身故,这时,保险公司还没来得及开出保单。受益人索赔时,保险公司拒赔附加险2万元。这起全国时间最短、标的最大的个人寿险理赔案一度引起各界广泛关注。

  为此,双方对簿公堂,在法院审理时争论焦点是保险合同关系是否已经成立。原告受益人认为,投保人已缴纳首期保险费并完成体检,保险合同已成立。被告保险公司认为,对高额人寿保险,保险公司需要对投保人的体检报告以及提供财务证明等资料进行审核,才能决定是不是承保,投保人死亡时尚未见到他的全部体检报告,不能判定是不是符合保险公司的承保要求,保险公司未开具保单,保险合同还没成立。

  保险合同的诺成性质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上述案件中,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与否的关键取决于保险合同是否成立,而保险合同是否成立与保险合同的性质有很大的关系。

  我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了“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按照该规定,只要投保人与保险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双方当事人间的保险法律关系形成,即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法》上述第十三条规定将保险合同成立与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区别开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可成立,由此可见,我国《保险法》确认保险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至于投保人缴纳保险费,以及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等行为,是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履行约定的义务,而并不是保险合同的成立条件。

  保险合同的成立

  我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具体在《保险法》上称其为投保与承保,投保指的是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投保构成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投保行为一般表现为投保人填写投保单。而承保是指保险人审核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认为符合投保要求的,向投保人表示同意接受其投保的意思表示,承保构成订立保险合同的承诺。

  在保险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过程中,保险公司普遍使用的各种格式化单证,如投保单、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暂保单、批单等只是证明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文件,而并不要求这些单证全部具备的保险合同才可成立。

  法院判决及律师评析

  上述案例中,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虽未开具保单,但投保人填写的投保书上对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足以认定双方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而且保险人缴付了首期保费,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体检,保险合同的主要义务也得到实际履行。为此,法院判决保险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均已成立,保险公司应赔付受益人附加合同的保险金2万元及利息。

  保险公司的现行投保程序一般为:投保人填投保书、缴费,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进行体检、审查财务证明等材料以决定是否承保,如予以承保的开出保单,不予承保的向投保人退费。依此,保险公司的真实意思是对体检合格的投保人进行承保,在体检报告还未有结果之前很难讲双方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因此,我个人认为,法院这一判决仍值得商榷。

  但上述现行的投保程序设计上并不是很完善,如缴付保费是履行保险合同的义务,应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缴纳。这些不完善之处足以使法院有理由认定本案保险合同成立。

五 : 三房合一:三房合一-介绍,三房合一-回应

三房合一_三房合一 -介绍

“三房合一”,即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合并为公租房。2013年3月,在全国“两会”开幕后不久,河南省郑州市宣布实施。同时,河南全省将在2014年底全部取消经适房。而此前,已有江西等多个省市决定或酝酿停止新建经适房和限价房。

三房合一_三房合一 -回应

郑州部门


对此郑州相关部门给出理由,一方面是防止腐败,另一方面是需求不足。“经适房比商品房差价甚大,存在很大的牟利空间,滋生了腐败,不少人违规操作。而资质审查也很难,操作起来有难度。”郑州城建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保障性住房制度最需要保证的是顺序公平和分配效率,经适房带来的财产性收入,造成了新一轮的不公平,这不符合公平和效率的要求。

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建业地产董事长胡葆森在“两会”上也建议,调整保障性住房的供应结构,取消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同时应明确将棚改房、廉租房和公租房作为主要的供给形态,特别是大力发展公租房以满足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夹心层”的合理住房需求。

住建部


2013年3月14日,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出席全国“两会”时回应,郑州“三房合一”符合中央政策,其模式应鼓励。经适房各个地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建设和分配,也允许适时取消。考虑到此前除河南以外已经有部分区域探路产权性保障房的改革,姜伟新此番回应,也被看做是官方首度认可地方的改革措施。

三房合一_三房合一 -影响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柴强则认为,经适房能否大规模地取消还很难说。经适房资金回笼快,而租赁性住房需要政府长期持有,投入过大。经适房从设计层面上来说还有完善的余地。
对于未来如果产权性保障房全部取消,变为公租房或廉租房后,地方财政压力过大问题,陈志表示,即使变成公租房,也不是非得由政府来出钱新建。当前社会存量房很多,政府可以通过税收调节来将其释放出来。同时严格执行市场价,在超出公租户支付能力之外给予其货币补贴。
“取消经适房”以后,政府最为务实的做法还是要坚持“去投资化”调控政策的同时,引导市场加大中小套型产品的开发,使更多项目或产品满足普通老百姓自住需求。
本文标题:房屋保险合同条款介绍-房屋保险合同条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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