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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31我国保险业理赔现状及发展建议

发布时间:2018-02-04 所属栏目: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

一 : 31我国保险业理赔现状及发展建议

我国保险业理赔现状及发展建议

1.当前保险市场发展及保险理赔服务现状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保险业的行业面貌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发生了深刻变化。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相比,保险行业由小到大,从一个基础薄弱、可有可无的行业逐步发展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保险市场由封闭走向开放,逐步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市场之一,保险业经历了质的飞跃。这其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误的教训。总体而言,我国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一大支柱,虽然经过自1980年恢复保险业以来的高速发展,但由于其底子薄,基础差,与银行、证券等行业相比,仍然显得“势单力薄”。在制度建设、行业监管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存在诸多的不足。保险理赔服务也长期受社会公众贬驳,保险“理赔难” 一直是保险行业发展乃至社会的痛疾之一。

1.1保险机构发展现状

从194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建立、到1959年停办国内业务、1964年部分城市恢复、1967年再次全面停办国内业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保险业经历了艰难的发展历程,直至改革开放,保险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保险机构的数量持续增加。1986年,新疆建设兵团保险公司成立;1988年和1991年,平安、太平洋等股份制保险公司相继成立;2006年突破百家达107家,至2010年底已达到117家保险公司,其中寿险公司60家,财险公司52家,养老保险公司5家。但是在保险机构快速增长的同时,却没有改变国内保险市场一家独大的寡头垄断局面。多年以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等几家大公司分割了国内市场80%以上的业务。寡头竞争的局面不利于小公司的成长,而卖方市场也同样有损消费者的利益,使得我国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费率远远高于发达国家。

1.2保费规模发展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业务种类不多,保费收入较少,但从保险业恢复经营20多年来我国的保费增长速度一直远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保费收入年

均增长超过20%,是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2009年全国保费收入首次突破万亿达11137.3亿元,2010年全国保费收入达14527.97亿元,相比1980年增长3000多倍,预计2015年全国保险行业实现保费总收入将突破3.6万亿元,这个数字足以让很多行业相形见绌。

表: 2002-2009年中国保费收入情况

但一系列的数据只能表示我国已经是保险大国而还不是保险强国。至2010年,我国保险深度为3.7%,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保险密度约为165美元,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相比仍相差甚远;同时,我国保险赔偿占灾害损失比例不到5%,而全球平均水平超过30%。

1.3保险人才供需状况

产业的发展需要有人才的支持,保险业发展20多年来吸收了一大批从业人员。据统计,2010年保险公司在岗人数达到150余万人,他们为活跃市场、促进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量的方面看,由于保险业的迅猛发展,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旺盛,人才总量不足仍为其发展的一大桎梏。从总体看,保险业人才供需比仅达到1:4仍相对匮乏,各公司互相挖墙脚的现象十分普遍,很多保险从业人员集体跳槽,人才流动无序的状况仍十分严重;从质的方面看,我国保险业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高层次人才比例偏低;从人才结构看,保险理赔、保费投资及保险精算等方面的人才十分缺乏。同时,保险业从业人员也集中在东部市场较为发达的省市地区,而急需拓展保险市场的内陆省份则人才稀少,这些都不利于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1.4当前保险理赔服务模式

1.4.1自主理赔

1.4.2保险公估

1.4.3其他机构组织

1.5保险公估业发展现状 1990年,新中国第一家现代公估人——保险理赔公估技术服务中心在内蒙古自治区正式成立;

1994年2月深圳民太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正式注册;

2002年1月1日,《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的正式颁布实施使中国保险公估业的发展步入了快速发展的新轨道。2002年当年保险公估机构增长至23家,到2008年,增加到273家。但当前保险公估业经营仍不理想,公估业务量严重不足,在保险理赔业务中占的比例不足20%。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大多以自主理赔为主,制约了保险公估业的发展。再就是由于保险公估宣传不够,社会不了解保险公估,对保险公估的认同度低。

从保险公估自身来看,也存在诸多不完善、不合理的现状:1、保险公估主体供给混乱。2、保险公估机构的独立性不够。3、保险公估机构实力不强。4、我国的公估机构规模小、资金少、实力弱、地域分布失衡。

2. 影响保险理赔服务的主要因素

2.1.保险公司经营的影响

2.1.1“重业务、轻服务”的思想仍存在

2.1.2理赔服务质量未纳入公司经营考核机制

2.1.3“低费率、高费用”的竞争手段削弱理赔服务能力

2.2、保险机构的快速发展造成理赔服务资源不足

长期制约保险理赔服务水平发展的另一个根本因素也来源于保险公司本身,即理赔服务资源的投入不足以满足日常服务的要求。由于偏重业务发展,公司资

源往往倾向销售方面,而对服务工作的资源需求保障不足或供给不均匀,或整体或局部存在服务不到位的现象。

2.2.1服务设施配置相对滞后

2.2.2理赔服务队伍建设滞后

2.3保险理赔管理意识存在误区

2.3.1误区一:向理赔“要”效益

2.3.2误区二:理赔内控制度 “细”化

2.3.3误区三:“通融赔付”的泛滥

2.4、社会环境影响理赔服务效果

2.4.1保险及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度不足

2.4.2政府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力

2.4.3法制环境不健全

2.5.4社会诚信环境不理想。

3.提升保险理赔服务能力的对策

综合当前保险市场发展情况以及当前理赔服务质量因素分析,当前影响理赔服务效果的,可总结为几种情形:一是在保险业发展历程中必经的阶段因素如市场主体不足、保险深度不高、公估业发展不成熟等;二是保险机构自身对理赔服务的关注程度因素如经营考核、资源投入、效益选择、服务标准等;三是受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如社会认知度、政府部门职能、社会诚信建设等。从当前社会对保险理赔的需求来看,建议着重从以下等方面改善环境,促进理赔服务能力的提升。

3.1逐步拓宽保险投资渠道,提升保险公司盈利能力

3.2加强理赔服务质量监管,促进保险公司对理赔服务的关注

3.3逐步统一理赔服务标准,实行保险理赔资格准入制度

3.4促进保险公估行业发展及完善,充分发挥保险公估作用

3.4.1明确保险公估人的法律地位

3.4.2拓宽公估业务范围,提升自身实力

3.4.3增加服务网点,提高公估服务水平

3.5建设保险诚信社会

建设保险诚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为保险经营的特殊性,联系社会的广泛性,决定了保险诚信建设对整体社会诚信环境的依赖性。所以,政府和监管机构要切实肩负起营造社会诚信环境的责任,促进保险业可持续发展。一是制定市场行为规则,规范保险市场竞争秩序,增加重大项目招投标的透明度,监督和促进保险公司加强同业合作,共同抵制不诚信的行为。二是实施教育与引导,从构建企业文化的长远发展目标出发,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对其员工进行诚信教育,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惩处机制,树立起保险企业形象。三是建立奖惩机制,在建立保险行业荣誉体系,定期考核评比的基础上,隆重表彰全国范围内的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典型引路,弘扬诚信文化。同时建立保险从业人员和被保险人诚信信息查询网络,对有不良记录的保险公司、代理人名单和恶意骗保骗赔被保险人名单进行公布。这样一方面可使失信的业务员难以再从事保险业,为不诚信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也可以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使那些恶意骗保的投保人难以得逞。

二 : 浅析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摘 要:保险业对于我国民生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分析研究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研究其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促进我国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障我国民生建设的实践推进。

关键词:保险业 现状 问题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05-0017-01
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现状
损失补偿和保障的思想在我国古已有之,受制于封建社会的发展水平,以仓储制度为核心的风险保障思想和手段并没有诞生现代意义上的保险。回顾我国现代保险业的发展史,总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旧中国保险业的萌芽阶段;第二阶段,新中国成立之后保险业的形成阶段;第三阶段,改革开放后保险业的全面发展阶段。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以及个人金融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我国的保险业逐渐呈现出立体化、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当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保险业务稳步增长。自1979年保险业恢复经营以来,我国保费收入年均增长超过20%,是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截止到2011年,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已增长至1.43亿万元;2012年1-9月,保费收入已达1.2亿万元。保险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
第二,保障型业务占比提高。在保险产品中,以投资理财为主的险种大都为寿险产品;而非寿险产品包括财产险、健康险和短期意外险,保险期限以一年期为主,这些形式的保险金额[www.61k.com]不便在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因此以保障为主要目的。截至2012年末,保障功能较强的普通寿险占寿险公司保费收入的14.8%。
第三,保险资金运用结构日趋完善。投保资金如何运用是制约着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点。保险资金集中运用于银行存款和国债。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容量有限,目前保险公司的投资额已经占基金市场的30%左右,同时,如果投资收益率长期低迷,不仅投资型寿险产品可能会萎缩,还可能引发别的风险。
二、我国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市场环境及相应的制度不完善、社会对保险的认知度不高、市场化程度不充分、保险公司综合竞争力不足等原因,保险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这些制约因素的存在不但影响到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水平,还影响到我国当前的民生建设。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运营体系不规范。目前我国许多保险公司经营理念仍停留在以规模为主导的初级阶段。保费规模是上级机构考核下级机构的主要指标,但如果过分关注保费规模而忽视业务质量必然会导致重视短期效益、轻视长期效益结果的出现。为提高销量,保险公司往往违规争抢业务,集中体现为代理手续费恶性竞争。保险公司多以手续费作为激励代理人的主要方法,大量向不具备代理资格的机构和个人支付手续费,致使保险公司内控制度流于形式,财务数据失真,甚至滋生商业贿赂行为。同时,市场体系的不完善还表现为保险市场缺乏强有力的监管体系,国家对于保险业的监管尚未形成完善有效的机制。加强监管,应着手于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制度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机构的处罚力度,切实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二是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积极探索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和手段,及建立动态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监控模式。
第二,人才无序流动。保险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保险人才所持有的知识资本是主要的生产要素,是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但人才匮乏业已成为制约我国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近年来,在我国保险主体迅速增加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各层级员工流失率较高,高级管理人员在各保险公司之间频繁“跳槽”。不规范的人才流动造成保险公司人事成本增加,商业秘密泄露,公司信誉降低,严重冲击了保险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此外,保险公司的发展还必须依靠优秀的营销人员。保险销售人员培训是一项高成本的培训。素质优秀的销售人员从新人进入行业到能合格独立展业至少需要半年时间,这期间要进行一系列培训,因此保险公司在培养销售人员方面投入很多。但是由于保险的销售环节中人脉大于能力。在营销保险的初级阶段,营销人员主要靠提成吃饭。这就导致了很多人因为收入原因中途放弃了保险销售事业,造成了培训资源的浪费和大量人才的流失。
第三,诚信缺失现象普遍存在。保险是一项特殊的“商品”,这种商品对国计民生具有重大影响,它同时对买方和卖方施以双重束缚,是一种卖方双方必须互相负责的买卖体系。而这种买卖的前提必然是卖卖双方的互相信任。但是当前的保险市场诚信缺失现象普遍存在,一方面,当前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信息掌握极其有限,这就决定了保险公司不能从根本上控制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恶意骗保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被保险人伙同保险公司内部人员共同骗保。另一方面,由于被保险人对保险知识、保险合同、保险法律法规等了解较少,某些保险公司便选择性的进行信息输出,让被保险人不能完全意义上的理解保险内容,少数人员甚至诱导欺骗客户。诸如汽车全险,大多数的顾客对此的理解是只要买了全险,什么损失保险公司都应当赔偿,但是在实际过程当中,这些保险往往并不附加盗抢险、玻璃险、车身划痕险、自燃险等险款。例如一些公司推出的全保并不包含玻璃破碎和不计免赔,当汽车仅玻璃破碎无法得到赔偿,而不购买不计免赔险,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可能得不到全额赔偿。久而久之,当客户索赔过程中发现保险内容“前后不一”,就会对保险产生强烈的被欺骗感,这在很大程度上也阻碍了保险业的正常发展。
三、结语
保险是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保险业对我国民生建设的作用不言而喻。其一,发展保险业能够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其二,保险发展的完善与否事关社会安全稳定的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深入改革的关键时期,客观科学的评判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现状,只有正视其发展过程中的矛盾,查找其中的薄弱环节,才能够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优化保险业发展所需的内外环境,从而在更广的范围内和更大的程度上挖掘保险业的发展潜力,实现我国保险业的新跨越。

三 : 我国农业保险现状及发展情况分析

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 我国农业保险现状及发展情况分析

从2004年首次试点开始,到现在农业保险发展已逾10年。(www.61k.com)保监会8月2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07~2013年7年间,我国农业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4.07万亿元,向1.47亿户次的受灾农户支付赔款744亿元。

当前农业保险尚未建立“全链条”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保障水平和覆盖面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地方政府强烈的补贴获取诉求下,如何建立成熟的中央与地方责任分担机制,已成为必须解决的议题。

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主任熊志国认为,作为政府改进农村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还得进一步深化改革农业保险制度。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有关部门还将进行风险保障范围逐步扩展到全部直接物化成本的尝试,并开展生猪、蔬菜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

将试点生猪目标价格保险

8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今后较长一段时期保险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要大力发展“三农”保险,按照中央支持保大宗、保成本,地方支持保特色、保产量,有条件的保价格、保收入的原则,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

统计显示,2013年中国主要农作物承保面积突破10亿亩、保险金额突破1万亿元、参保农户突破2亿户次、保险赔款突破200亿元,水稻、玉米、小麦三大口粮作物的保险覆盖率分别达64.9%、67.3%和61.8%。而畜牧业农业保险表现一样突出,8月28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保险支持畜牧业发展经验交流会上表示,畜牧业保险已覆盖全国所有省份,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畜牧业保险市场。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亚洲第一的农业保险市场,是农业保险“大国”。但按照《意见》要求,到2020年,还要实现成为保险“强国”的转变。

熊志国在评价农业保险体系时表示,农业保险是农业生产的稳定器和助推器,现在,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点已覆盖全国48%的行政村,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及价格保险、指数保险等创新型产品不断出现,深化了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合作、也提高了农业保险科技水平。

保监会8月2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07~2013年,我国农业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4.07万亿元,向1.47亿户次的受灾农户支付赔款744亿元,目前农业保险承保的农作物品种近百个。

有关部门下一步将开展风险保障范围逐步扩展到全部直接物化成本的尝试,并开展生猪、蔬菜等目标价格保险试点,以解决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价低伤农,价高伤民”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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