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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新旧专业对照表

发布时间:2017-09-17 所属栏目:本科专业目录

一 :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新旧专业对照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新旧专业对照表

教 育

2012年9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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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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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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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修订版精编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修订版精编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修订)

一、基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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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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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历史沿革,普通高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是中国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制订与修订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目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学科目录和专业设置调整工作。第一次修订目录于1987年颁布实施,修订后的专业种数由1300多种调减到671种。第二次修订目录于1993年正式颁布实施,专业种数为504种。第三次修订目录于1998年颁布实施,本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达到11个,专业类71个,专业种数由504种调减到249种。第四次修订目录将于2011年上半年完成修订并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_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历史沿革

[www.61k.com)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学科目录和专业设置调整工作。

第一次修订目录于1987年颁布实施,修订后的专业种数由1300多种调减到67一种,解决了“十年动乱”所造成的专业设置混乱的局面,专业名称和专业内涵得到整理和规范。

第二次修订目录于1993年正式颁布实施,专业种数为50四种,重点解决专业归并和总体优化的问题,形成了体系完整、统一规范、比较科学合理的本科专业目录。

第三次修订目录于1998年颁布实施,修订工作按照“科学、规范、拓宽”的原则进行,使本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达到十一个,专业类7一个,专业种数由50四种调减到24九种,改变了过去过分强调“专业对口”的教育观念和模式。

第四次修订目录工作正在开展中,将于2011年上半年完成修订并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_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第二次修订目录

教育部有关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文件的通知

为了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去年普通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现将经我委审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以下分别简称《专业目录》、《对照表》和《规定》)一并印发给你们,请照此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专业目录》修订情况

现行的本科专业目录,是1984年以来由我委分科类先后公布实施的。各科类的专业目录,经过几次调整和修订,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专业口径,增强了适应性,对加强专业设置管理,提高办学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认识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客观原因,专业划分过细,专业范围过窄,专业名称不尽科学、统一,门类之间专业重复设置,本科专业门类与学位授予门类不相一致等问题,未能很好解决。另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提出了一些应用性专业设置问题,也需要统一研究。为了进1步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早制定1个体系完整、统一规范、比较科学合理的本科专业目录,我委自1989年开始着手进行了新一轮专业目录修订工作。

这次修订工作跨时四年多,在地方和中央各部门及有关高等学校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依靠国内知名专家、教授,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充分的科学论证工作。修订工作按照适应我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科学性原则,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原则,拓宽专业、增强适应性的原则,大体经过了分科类论证审订和总体优化的过程,最后形成了整体上比较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专业目录》。

修订后的《专业目录》其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联衔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基本一致。在前几次修订工作的基础上,进1步拓宽了专业口径和业务范围,调整归并了一批专业,充实扩大了专业内涵。同时根据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要和某些门类、专业的办学现状,保留了部分专业范围较窄的专业,增设了少数应用性专业。经过修订,专业种数比修订前有了较大幅度减少。

《专业目录》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10大门类,下设二级类7一个,50四种专业,比修订前的专业数减少30九种。其中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两个,九种专业;经济学门类下设二级类两个,3一种专业;法学门类下设二级类四个,十九种专业;教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三个,十三种专业;文学门类下设二级类四个,10六种专业;历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两个,十三种专业;理学门类下设二级类十六个,5五种专业;工学门类下设二级类二十二个,18一种专业;农学门类下设二级类七个,40种专业;医学门类下设二级类九个,3七种专业。

《专业目录》中列出跨学科门类的专业5六种,并注明了可授予学位的门类(未注明者均按所属门类授予学位);对需适当控制设点的4两种专业,加注了※号。

为了有利于高校增强办学的灵活性,在保证专业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人才需求变化及时设置或调整专业方向。在《对照表》中列出了部分专业的参考专业方向。上述参考专业方向高校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也可不用或自定相关专业方向。这次修订工作,还组织了有关专家按新的要求统一编写并审定了相应的专业简单介绍。该简单介绍即将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关于《专业目录》和《规定》的实施意见

1.目录性质。这次印发的《专业目录》规定了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反映培养人才的业务规格和工作方向,是设置、调整专业,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授予学位,安排招生,指导毕业生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国家对高等教育宏观管理的一项基本的指导性文件。

2.自1994年度开始,专业设置审批一律按新的《专业目录》和《规定》执行。考虑到地方和部委按照《规定》成立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尚需一段准备时间,今年本科专业设置可在规定的权限内由有关部门直接审批报我委备案。

3.对普通高校现设本科专业我委拟在年内按《对照表》统一组织整理。整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今后高校的招生、毕业生就业、学位授予、教育统计等工作凡涉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均应以新目录和按《规定》批准的专业为准。有关部门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新旧专业目录体系的转换工作,以尽快统一执行新的专业目录。

5.各有关部门和普通高等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专业目录》和《规定》,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我委,以便统一研究解决。

附件: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略)

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名称】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题注】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地方、中央部委的管理权限,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宏观管理,增强普通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和活力,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当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同时又要遵循教育自身的规律,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三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考虑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或拓宽专业服务方向等办法可以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增设专业。

第四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其有关要求。设置专业目录外的专业按规定程序办理。

【章名】 第二章 专业设置的条件

第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有稳定人才需求的预测报告,招生规模一般以每年60人为宜,不低于30人;

(二)应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应与学校已设专业之间有相互支持关系,能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包括各项实践性教学环节),能有比较稳定的专业基础课程(工学类专业含技术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师队伍及实验技术人员;

(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办学基本条件,包括教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馆及图书资料、实习场所、体育设施和学生宿舍、食堂等必备的条件。

第六条 普通高等学校申请由原有专业改设新专业者,应满足新专业设置所需条件。

【章名】 第三章 专业设置的审批权限

第七条 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由高等学校、学校主管部门(系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委教育行政部门,下同)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分工负责审定、审批和备案。

第八条 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设置新专业,凡符合第五条所规定的条件者,可批准其正式设置,开始招生。对第五条所述条件尚不完全具备者,可批准其筹建,筹建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两年。筹建期限内达到正式设置条件后可批准开始招生,否则取消其筹建资格。

第九条 普通高等学校在专业目录所列的本门类所属的二级类范围内(如理学门类的物理学类内部;工学门类的材料类内部等)调整专业,经本校学术委员会或其他相应组织讨论通过,由学校自主审定,学校主管部门核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国家重点普通高等学校除可按第九条规定自主调整专业外,设置、调整专业目录内的其他专业,按学校的学科性质,在学校主管部门核定的本科专业数和相关学科门类内,经本校学术委员会或其他相应组织讨论通过,由学校自主审定,学校主管部门核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不属于第九条所列情况的专业目录内的专业,国家重点普通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下列类型专业,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综合大学设置、调整非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文学、理学门类专业的;

理工院校设置、调整非理学、工学门类专业的;

农林院校设置、调整非农学门类专业的;

医药院校设置、调整非医学门类专业的;

师范院校设置、调整非教育学门类专业或其他非师范性质专业的;

外语院校设置、调整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

财经院校设置、调整非经济学门类专业的;

政法院校设置、调整非法学门类专业的;

体育院校设置、调整非体育学类专业的;

艺术院校设置、调整非艺术类专业的。

第十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专业目录外的专业,须由学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并按规定程序审批,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 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专业,须经本地区(部门)设置的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

第十四条高等专科学校和短期职业大学不得设置本科专业,个别特殊情况确需设置的,须由主管部门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章名】 第四章 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 专业审批每年集中进行一次。

学校申请设置或调整专业,应按规定日期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申请报告,简要说明设置或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及其他有关情况;

(二)申请表,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制订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

(三)拟设专业的教学计划;

(四)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第十六条 凡由高等学校自主审定的专业,各校应于每年8月31日前(以当地邮戳或送达日为准,下同)将审定结果连同必要材料报学校主管部门。由学校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表格于9月30日前核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七条 凡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专业,学校申报时间及审批具体时间可本着及时处理的精神由有关部门自行确定,但学校主管部门至迟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将审批结果按照统一表格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八条 学校主管部门审批专业目录外的专业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时须附专业论证报告、专业简单介绍、教学计划、地区(部门)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情况及其他说明材料。

第十九条 对于备案的专业,国家教育委员会或学校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将及时提出指导性反馈意见。国家教育委员会至迟于当年11月30日前统一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备案专业名单。

【章名】 第五章 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

第二十条 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系学校主管部门的咨询、审议机构,接受学校主管部门委托,根据国家、部门和地方的人才需求、现有专业布点情况,按本规定,对本地区(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申报设置的专业进行评议,为学校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第二十一条 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由本地区(部门)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计划部门、人事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委员由学校主管部门聘任,任期4年。

第二十二条 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对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设置的专业进行评议,可采取会议评议方式,也可采取通讯评议方式。

第二十三条 各地区(部门)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工作细则。

第二十四条 各地区(部门)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组成人员名单及变动情况须抄报国家教育委员会。

【章名】 第六章 专业目录外专业的论证

第二十五条 专业目录外专业的论证由学校主管部门邀请教育、科技、人事部门及有关单位专家、学者组成论证小组进行。论证小组的人数,一般为7至9人,其中申请设置该专业学校的专家、学者不得超过2人。

第二十六条 对专业目录外专业的论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拟设专业人才需求的分析;

(二)拟设专业与国内外相关和相近专业的比较分析;

(三)拟设专业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主要指知识、能力结构)、主干学科(或主要学科基础)、基本课程、授予学位;

(四)拟设专业的教学计划;

(五)设置专业目录外新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析;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情况

通过论证须着重说明设置该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二十七条 论证小组对拟设专业进行论证后,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论证报告和专业简单介绍。

【章名】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对学校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实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擅自设置和调整专业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和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可视具体情况,令其限期整顿、调整、停止招生,直至撤销该专业。

第三十条 对专业管理混乱,且领导不力的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将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收回其按规定负责审批专业的权限。

【章名】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审批和备案工作,由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司归口管理。

第三十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所设函授、夜大学本科专业的设置及调整可参照本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科专业目录(1993年颁布)

【章名】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01 学科门类:哲学

0101 哲学类

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010103 伦理学 010104※ 宗教学

0102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010201 马克思主义基础 010202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10203中国共产党党史 010204 中国革命史

010205 中国社会主义建设

02 学科门类:经济学

0201 经济学类

020101 经济学 020102国民经济管理

020103 统计学 020104 财政学

020105 货币银行学 020106 国际经济

020107 农业经济 020108 工业经济

020109 贸易经济 020110 运输经济

020111 劳动经济 020112 国际金融

020113 国际贸易 020114 税务

020115 审计学 020116 保险

020117 投资经济 020118工商行政管理

020119 土地管理

0202 工商管理类

020201 企业管理

020202国际企业管理(注:可授经济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20203 会计学 020204 理财学

020205 市场营销 020206 经济信息管理

020207人力资源管理

020208房地产经营管理(注:可授经济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20209 旅游管理 020210 物流管理

020211 海关管理 020212 商品学

03 学科门类:法学

0301 法学类

030101 法学 030102 经济法

030103 国际法 030104 国际经济法

030105 劳动改造学

0302 社会学类(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201 社会学 030202 人口学

030203※ 社会工作

0303 政治学类(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301 政治学 030302 国际政治

030303 行政管理学 030304※ 外交学

0304公安学类

030401 警察管理 030402 治安管理

030403 出入境管理

030404 武警指挥(注:可授法学或军事学学士学位)

030405 边防公安 030406 侦察

030407 安全防范

04 学科门类:教育学

0401 教育学类

040101 教育学 040102 幼儿教育

040103 特殊教育 040104 教育管理

040105 教育技术学(注:可授教育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402思想政治教育类

040201 思想政治教育(注:可授教育学或法学学士学位)

0403 体育学类

040301 体育教育 040302※ 运动训练

040303体育管理(注:可授教育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40304※体育生物科学(注:可授教育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40305※ 体育保健康复(注:可授教育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40306※ 武术 040307 警察体育

05 学科门类:文学

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102 中国文学

050103 汉语言 050104 藏语言文学

050105蒙古语言文学 050106 维吾尔语言文学

050107朝鲜语言文学 050108哈萨克语言文学

050109 语言学 050110 编辑学

050111※ 古典文献 050112※ 对外汉语

050113 汉语言文学教育 050114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教育

0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050201 英语 050202 俄语

050203 德语 050204 法语

050205 西班牙语 050206 阿拉伯语

050207 日语 050208 波斯语

050209 朝鲜语 050210 菲律宾语

050211 古印度语 050212印度尼西亚语

050213 印地语 050214 柬埔寨语

050215 老挝语 050216 缅甸语

050217 马来语 050218 蒙古语

050219 僧伽罗语 050220 泰语

050221 乌尔都语 050222 希伯莱语

050223 越南语 050224 豪萨语

050225 斯瓦希里语 050226阿尔巴尼亚语

050227保加利亚语050228 波兰语

050229 捷克语 050230 罗马尼亚语

050231 葡萄牙语 050232 瑞典语

050233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 050234 土耳其语

050235 希腊语 050236 匈牙利语

050237 意大利语 050238 英语教育

050239 俄语教育 050240 日语教育

0503 新闻学类

050301 新闻学 050302 广播电视新闻

050303 国际新闻 050304 广告学

050305※ 播音 050306※体育新闻

0504 艺术类

050401 音乐学 050402 指挥

0504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50404 演唱

050405 键盘乐器演奏 050406 管弦(打击)乐器演奏

050407 中国乐器演奏

050408※ 乐器修造艺术(注:可授文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50409 音乐音响导演 050410 中国画

050411 油画 050412 版画

050413 壁画 050414 雕塑

050415 美术学 050416环境艺术设计

050417 工艺美术学 050418染织艺术设计

050419 服装艺术设计 050420陶瓷艺术设计

050421装潢艺术设计050422装饰艺术设计

050423 导演 050424 表演

050425 戏剧文学 050426 舞台设计

050427 灯光设计 050428 演出音响设计

050429 服装和化妆设计 050430 戏曲文学

050431 戏曲作曲 050432 舞蹈史与舞蹈理论

050433 舞蹈编导 050434 舞蹈教育

050435 文艺编导 050436 电视编辑

050437 电影文学 050438 电影摄影

050439 动画 050440 电影电视美术设计

050441 录音艺术 050442 文化艺术事业管理

050443※ 广播电视文学

050444※ 影像工程(注:可授文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50445 音乐教育 050446 美术教育

06 学科门类:历史学

0601 历史学类

060101 历史学 060102中国历史

060103世界历史060104 考古学

060105 博物馆学 060106※ 人类学

060107※ 民族学 060108 历史学教育

0602 图书信息档案学类(注:可授历史学、文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60201 图书馆学 060202 信息学

060203 档案学 060204※ 科技档案

060205※ 图书出版发行学

07 学科门类:理学

0701 数学类

070101 数学 070102 应用数学

070103 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070104 统计与概率

070105※ 运筹学 070106※ 控制科学

070107※ 信息科学 070108 数学教育

0702 物理学类

070201 物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070203原子核物理学及核技术 070204 物理学教育

0703 化学类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化学教育

0704 生物科学类

070401 生物学 070402 生物化学

070403 微生物学 070404※ 生物技术

070405 生物学教育

0705 天文学类

070501 天文学

0706 地质学类

070601 地质学 070602 构造地质学

070603 古生物学及地层学 070604 地球化学

0707 地理科学类

070701 地理学 070702※ 地貌学与第四纪地质学

070703 资源环境区划与管理 070704 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

070705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学 070706 地理学教育

0708 地球物理学类

070801 地球物理学 070802 空间物理学

0709 大气科学类

070901 气象学 070902 气候学

070903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070904 农业气象

0710 海洋科学类

071001 海洋学 071002 海洋物理学

071003 海洋化学 071004 海洋生物学

0711 力学类

071101理论与应用力学

0712 信息与电子科学类

071201 无线电物理学 071202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071203 微电子学 071204 应用光学

071205 声学

0713 材料科学类

071301 材料物理(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1302 材料化学

0714 环境科学类

071401 环境学 071402 生态学

0715 心理学类

071501 心理学 071502 应用心理学

0716 科技信息与管理类

071601 管理科学(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1602 科技信息

08 学科门类:工学

0801 地矿类

080101地质矿产勘查080102 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查

080103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080104应用地球化学

080105应用地球物理080106 采矿工程

080107 矿山通风安全 080108 勘察工程

080109 矿井建设 080110 石油工程

080111 选矿工程

0802 材料类

080201 钢铁冶金 080202有色金属冶金

080203冶金物理化学080204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080205 金属压力加工 080206无机非金属材料

080207 硅酸盐工程 080208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209 粉末冶金 080210 复合材料

080211 腐蚀与防护 080212※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3 机械类

080301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080302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080303 铸造 080304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080305 焊接工艺及设备 080306 机械设计及制造

080307化工设备与机械080308 船舶工程

080309 汽车与拖拉机 080310 机车车辆工程

080311 热力发动机 080312 流体传动及控制

080313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080314 真空技术及设备

080315机械电子工程

080316 工业设计(注:可授工学或文学学士学位)

080317 设备工程与管理

0804 仪器仪表类

080401 精密仪器 080402 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

080403 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 080404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080405※ 几何量计量测试 080406※ 热工计量测试

080407※ 力学计量测试 080408※ 光学计量测试

080409※无线电计量测试

0805 热能核能类

080501 热能工程 080502 制冷与低温技术

080503 核技术 080504 核工程

0806 电工类

080601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0806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80603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080604 工业自动化

080605 电气技术

0807 电子与信息类

080701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 080702 微电子技术

080703 电子工程 080704应用电子技术

080705 信息工程 080706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080707 物理电子技术 080708 光电子技术

080709 计算机及应用(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710 计算机软件(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711 自动控制 080712 通信工程

080713生物医学工程

080714 计算机科学教育(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8 土建类

080801 建筑学 080802 城市规划

080803 建筑工程 080804 城镇建设

080805交通土建工程080806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080807 城市燃气工程 080808给水排水工程

080809※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0809 水利类

080901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080902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080903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080904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080905 海岸与海洋工程

0810 测绘类

081001 大地测量 081002 测量工程

081003摄影测量与遥感081004 地图学

0811 环境类

081101 环境工程 081102 环境监测

081103环境规划与管理(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12 化工与制药类

081201 化学工程 081202 化工工艺

081203 高分子化工 081204 精细化工

081205 生物化工 081206 工业分析

081207 电化学工程 081208 工业催化

081209 化学制药 081210 生物制药

081211 微生物制药 081212 药物制剂

081213 中药制药

0813 轻工粮食食品类

081301 制糖工程 081302 皮革工程

081303 制浆造纸工程 081304 印刷技术

081305 粮食工程 081306 油脂工程

081307食品科学与工程081308 发酵工程

081309 包装工程 081310 烟草工程

0814 农业工程类

081401 农业机械化 081402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081403 农业电气化自动化 081404 农田水利工程

081405 土地规划与利用(注:可授工学或经济学学士学位)

081406 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081407 农产品贮运与加工

081408 水产品贮藏与加工 081409 冷冻冷藏工程

0815 林业工程类

081501 森林工程 081502 林业与木工机械

081503 木材加工 081504 林产化工

081505 室内与家具设计

0816 纺织类

081601 纺织工程 081602 丝绸工程

081603 针织工程 081604 染整工程

081605 纺织材料及纺织品设计 081606 服装

0817 交通运输类

081701 交通运输 081702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081703 交通工程 081704 海洋船舶驾驶

081705 轮机管理 081706 飞机驾驶

081707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 081708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

0818 航空航天类

081801 航空飞行器设计 081802 空间飞行器设计

081803 飞行器强度与实验技术 081804飞行器动力工程

081805飞行器制造工程081806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

081807 火箭导弹发射技术与设备 081808飞行器环境控制与安全救生

0819 兵器类

081901火炮与自动武器081902 火箭武器

081903 弹药工程 081904 弹道工程

081905 鱼雷水雷工程 081906 火控与指挥系统工程

081907 火炸药 081908 引信技术

081909 爆炸技术及应用 081910 火工与烟火技术

081911 军用车辆工程

0820 公安技术类

082001 防火工程 082002 灭火技术

082003 火灾原因技术鉴定 082004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082005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082006 痕迹检验(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2007 文件鉴定(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2008 法化学(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2009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21 工程力学类

082101 工程力学 082102 空气动力学与飞行力学

0822 管理工程类

082201 管理工程

082202 技术经济(注:可授工学或经济学学士学位)

082203管理信息系统082204 工业外贸

082205※ 系统工程 082206※ 安全工程

082207※ 工业工程

09 学科门类:农学

0901 植物生产类

090101 农学 090102 热带作物

090103 园艺 090104 果树

090105 蔬菜

090106 观赏园艺 090107 植物保护

090108 土壤与农业化学 090109 药用植物

090110 茶学 090111 草学

0902 森林资源类

090201 林学 090202 森林保护

090203 经济林

090204 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注:可授农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90205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

0903 环境保护类

090301 园林

090302 风景园林(注:可授农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90303 水土保持 090304 沙漠治理

090305农业环境保护

0904 动物生产与兽医类

090401 畜牧兽医 090402 畜牧

090403 实验动物 090404 蚕学

090405 蜂学 090406 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

090407 兽医 090408 中兽医

090409 动物药学

0905 水产类

090501 淡水渔业 090502 海水养殖

090503 海洋渔业(注:可授农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906 管理类

090601农业经济管理(注:可授农学或经济学学士学位)

090602 林业经济管理(注:可授农学或经济学学士学位)

090603渔业经济管理(注:可授农学或经济学学士学位)

090604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注:可授农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90605 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

090606 林业信息管理(注:可授农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907 农业推广类

090701※ 农业推广

10 学科门类:医学

1001 基础医学类

100101 基础医学(注:可授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002 预防医学类

100201 预防医学 100202 环境医学

100203 卫生检验(注:可授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00204 营养与食品卫生

100205※ 妇幼卫生

1003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100301 临床医学 100302 儿科医学

100303 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 100304 放射医学

100305※ 医学影像学

100306※ 医学检验(注:可授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00307 医学营养学 100308※ 麻醉学

1004 口腔医学类

100401 口腔医学

1005 中医学类

100501 中医学 100502中医五官科学

100503中医骨伤科学100504※ 中医外科学

100505※ 中医养生康复学 100506 针灸学

100507 推拿学 100508※ 中医文献学

100509 蒙医学 100510 藏医学

1006 法医学类

100601 法医学

1007 护理学类

100701 护理学(注:可授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008 药学类(注:可授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00801 药学 100802 药物化学

100803 药物分析 100804 药理学

100805※ 临床药学 100806 中药学

100807 中药检定 100808 中药药理学

100809 中药资源

1009 管理类

100901 卫生事业管理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_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第三次修订目录

教育部有关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1998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8年颁布)》等文件的通知

(1998年7月6日 教高[1998]8号)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的需要,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及教育的发展趋势,改变高等学校存在的本科专业划分过细,专业范围过窄的状况,自1997年4月开始,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全面组织进行了对1993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修订工作。修订工作按照科学、规范、拓宽的原则,在立项研究、分科类调查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专业目录,并业经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专家审定会审议通过。现颁布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为便于实施新目录,我部同时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8年颁布)》、《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现一并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工作执行新目录,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自1999年起执行新目录,在校生的培养和就业工作原则上仍按原专业执行。

二、对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我部拟在近期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统一组织整理。整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8年颁布)》(以下简称规定)系专业设置管理的法规性文件,也是实施新目录重要的配套文件。本《规定》是在总结1993年颁布的原规定实施情况和经验的基础上,吸收了原国家教委《关于近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和备案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同时考虑到与新目录的衔接问题并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为有利于进1步加快和深化工科教育教学改革,我部组织专家研究提出了新一轮《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此类专业设置的备案和审批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目录的颁布,是关系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举措,对于高等学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毕业生的适应性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望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加强领导,认真实施,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我部。

附件: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略)

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8年颁布)(略)

四、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略)

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

说明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是高等教育工作的一项基本的指导性文件。目录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反映培养人才的业务规格和工作方向,是设置、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授予学位,安排招生、指导毕业生就业,进行教育统计、信息处理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本目录是教育部依据《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1997]13号)确定的指导思想及总体部署,按照科学、规范、拓宽的工作原则,在1993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原设目录外专业的基础上,经过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立项研究、分科类进行专家调查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反复征求意见,并经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专家审定会审议后确定的。

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1997年联衔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相一致。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11个学科门类(无军事学)。下设二级类71个,专业249种。与原目录比较,增加了管理学门类,二级类也做了较大的调整,专业种数由504种减少至249种,调减幅度为506%。本目录还覆盖了原目录外专业74种。本目录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1个,3种专业;经济学门类下设二级类1个,4种专业;法学门类下设二级类5个,12种专业;教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2个,9种专业;文学门类下设二级类4个,66种专业;历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1个,5种专业;理学门类下设二级类16个,30种专业;工学门类下设二级类21个,70种专业;农学门类下设二级类7个,16种专业;医学门类下设二级类8个,16种专业;管理学门类下设二级类5个,18种专业。

四、本目录所列专业,除已注明者外,均按所在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对跨学科门类的31种专业,注明了可授予学位的门类。此类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由有关高等学校确定1种。

五、本目录对需控制布点的专业加注了标识。加注标识的专业共62种。其中专业代码加有者35种,为需一般控制设置的专业,由教育部负责审批;专业代码加有△者27种,为需从严控制设置的专业,原则上不再增加布点。

六、本目录文学门类所列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其名称在使用时,可在括号内注明具体语种。

01 学科门类:哲学

0101 哲学类

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010103 宗教学

02 学科门类:经济学

0201 经济学类

020101 经济学

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103 财政学

020104 金融学

03 学科门类:法学

0301 法学类

030101 法学

0302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030201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30202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

0303 社会学类

(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301 社会学

030302 社会工作

0304 政治学类

030401政治学与行政学

(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402 国际政治

(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403 外交学

(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注:可授法学或教育学学士学位)

0305 公安学类

030501 治安学

030502 侦查学

030503 边防管理

04 学科门类:教育学

0401 教育学类

040101 教育学

040102 学前教育

040103 特殊教育

040104 教育技术学

(注:可授教育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402 体育学类

040201 体育教育

040202 运动训练

040203 社会体育

040204运动人体科学

040205民族传统体育

05 学科门类:文学

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102 汉语言

050103 对外汉语

05010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可注明藏、蒙、维、朝、哈等语言文学)

050105 古典文献

0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050201 英语

050202 俄语

050203 德语

050204 法语

050205 西班牙语

050206 阿拉伯语

050207 日语

050208△波斯语

050209 朝鲜语

050210△菲律宾语

050211△梵语巴利语

050212△印度尼西亚语

050213△印地语

050214△柬埔寨语

050215△老挝语

050216△缅甸语

050217△马来语

050218△蒙古语

050219△僧加罗语

050220 泰语

050221△乌尔都语

050222△希伯莱语

050223 越南语

050224△豪萨语

050225△斯瓦希里语

050226△阿尔巴尼亚语

050227△保加利亚语

050228△波兰语

050229△捷克语

050230△罗马尼亚语

050231 葡萄牙语

050232△瑞典语

050233△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

050234△土耳其语

050235△希腊语

050236△匈牙利语

050237 意大利语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050301 新闻学

050302广播电视新闻学

050303 广告学

050304 编辑出版学

0504 艺术类

050401 音乐学

05040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50403 音乐表演

050404 绘画

050405 雕塑

050406 美术学

050407 艺术设计学

050408 艺术设计

050409 舞蹈学

050410 舞蹈编导

050411 戏剧学

050412 表演

050413 导演

050414戏剧影视文学

05041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050416 摄影

050417 录音艺术

050418 动画

050419播音与主持艺术

050420广播电视编导

06 学科门类:历史学

0601 历史学类

060101 历史学

060102 世界历史

060103 考古学

060104 博物馆学

060105 民族学

07 学科门类:理学

0701 数学类

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2 物理学类

070201 物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03 化学类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04 生物科学类

070401 生物科学

070402 生物技术

0705 文学类

070501 天文学

0706 地质学类

070601 地质学

070602 地球化学

0707 地理科学类

070701 地理科学

070702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070703 地理信息系统

0708 地球物理学类

070801 地球物理学

0709 大气科学类

070901 大气科学

070902 应用气象学

0710 海洋科学类

071001 海洋科学

071002 海洋技术

0711 力学类

071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12 电子信息科学类

071201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1202 微电子学

(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1203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3 材料科学类

(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1301 材料物理

071302 材料化学

0714 环境科学类

071401 环境科学

071402 生态学

0715 心理学类

071501 心理学

071502 应用心理学

0716 统计学类

(注:可授理学或经济学学士学位)

071601 统计学

08 学科门类:工学

0801 地矿类

080101 采矿工程

080102 石油工程

080103矿物加工工程

080104勘查技术与工程

080105资源勘查工程

0802 材料类

080201 冶金工程

080202金属材料工程

080203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20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3 机械类

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30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303 工业设计

(注:可授工学或文学学士学位)

080304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80306W车辆工程

0804 仪器仪表类

080401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5 能源动力类

080501热能与动力工程

080502核工程与核技术

0806 电气信息类

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2 自动化

080603电子信息工程

080604 通信工程

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606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607 生物医学工程

0807 土建类

080701 建筑学

080702 城市规划

080703 土木工程

080704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080705 给水排水工程

0808 水利类

080801水利水电工程

080802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0803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0809 测绘类

080901 测绘工程

0810 环境与安全类

081001 环境工程

081002 安全工程

0811 化工与制药类

081101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102 制药工程

0812 交通运输类

081201 交通运输

081202 交通工程

081203油气储运工程

081204 飞行技术

081205 航海技术

081206 轮机工程

0813 海洋工程类

081301船舶与海洋工程

0814轻工纺织食品类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注:可授工学或农学学士学位)

081402 轻化工程

081403 包装工程

081404 印刷工程

081405 纺织工程

081406服装设计与工程

(注:可授工学或文学学士学位)

0815 航空航天类

081501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81502 飞行器动力工程

081503 飞行器制造工程

081504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0816 武器类

081601武器系统与发射工程

081602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81603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081604 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

081605地面武器机动工程

081606信息对抗技术

0817 工程力学类

081701 工程力学

0818 生物工程类

081801 生物工程

0819 农业工程类

081901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081902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081903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081904农业水利工程

0820 林业工程类

082001 森林工程

082002木材科学与工程

082003 林产化工

0821 公安技术类

082101刑事科学技术

082102 消防工程

09 学科门类:农学

0901 植物生产类

090101 农学

090102 园艺

090103 植物保护

090104△茶学

0902 草业科学类

090201 草业科学

0903 森林资源类

090301 林学

090302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090303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0904 环境生态类

090401 园林

090402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403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5 动物生产类

090501 动物科学

090502△蚕学

0906 动物医学类

090601 动物医学

0907 水产类

090701 水产养殖学

090702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注:可授农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10 学科门类:医学

1001 基础医学类

100101 基础医学

1002 预防医学类

100201 预防医学

1003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100301 临床医学

100302 麻醉学

100303 医学影像学

100304 医学检验

(注:可授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004 口腔医学类

100401 口腔医学

1005 中医学类

100501 中医学

100502 针灸推拿学

100503 蒙医学

100504 藏医学

1006 法医学类

100601 法医学

1007 护理学类

100701 护理学

(注:可授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008 药学类

100801 药学

(注:可授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00802 中药学

(注:可授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00803 药物制剂

(注:可授医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11 学科门类:管理学

110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10101 管理科学

11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10103 工业工程

(注:可授管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110104 工程管理

1102 工商管理类

110201 工商管理

110202 市场营销

110203 会计学

110204 财务管理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110206 旅游管理

1103 公共管理类

110301 行政管理

(注:可授管理学或法学学士学位)

110302公共事业管理

(注:可授管理学、教育学、文学或医学学士学位)

110303劳动与社会保障

110304土地资源管理

(注:可授管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1104 农业经济管理类

(注:可授管理学或农学学士学位)

110401农林经济管理

110402 农村区域发展

1105 图书档案学类

110501 图书馆学

110502 档案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_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第四次修订目录

修订背景

学科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变革以及教育对象的变化,都直接影响着高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现行本科专业目录及专业管理办法是1998年制定实施的,距今已经有12年时间,明显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社会需求的变化;二是不能适应高校多类型、人才培养多规格的需要;三是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设置困难,不利于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四是与研究生培养《学科目录》的专业划分衔接不够。

2010年,教育部已成立由166名专家组成的十三个学科专家组,具体承担新一轮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新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于2011年上半年完成修订并向社会公布。

词条图册更多图册

四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历史沿革,普通高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是中国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制订与修订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目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学科目录和专业设置调整工作。第一次修订目录于1987年颁布实施,修订后的专业种数由1300多种调减到671种。第二次修订目录于1993年正式颁布实施,专业种数为504种。第三次修订目录于1998年颁布实施,本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达到11个,专业类71个,专业种数由504种调减到249种。第四次修订目录将于2011年上半年完成修订并向社会公布。

本科专业目录_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历史沿革

[www.61k.com)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学科目录和专业设置调整工作。

第一次修订目录于1987年颁布实施,修订后的专业种数由1300多种调减到67一种,解决了“十年动乱”所造成的专业设置混乱的局面,专业名称和专业内涵得到整理和规范。

第二次修订目录于1993年正式颁布实施,专业种数为50四种,重点解决专业归并和总体优化的问题,形成了体系完整、统一规范、比较科学合理的本科专业目录。

第三次修订目录于1998年颁布实施,修订工作按照“科学、规范、拓宽”的原则进行,使本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达到十一个,专业类7一个,专业种数由50四种调减到24九种,改变了过去过分强调“专业对口”的教育观念和模式。

第四次修订目录工作正在开展中,将于2011年上半年完成修订并向社会公布。

本科专业目录_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第二次修订目录

教育部有关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文件的通知

为了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去年普通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现将经我委审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以下分别简称《专业目录》、《对照表》和《规定》)一并印发给你们,请照此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专业目录》修订情况

现行的本科专业目录,是1984年以来由我委分科类先后公布实施的。各科类的专业目录,经过几次调整和修订,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专业口径,增强了适应性,对加强专业设置管理,提高办学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认识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客观原因,专业划分过细,专业范围过窄,专业名称不尽科学、统一,门类之间专业重复设置,本科专业门类与学位授予门类不相一致等问题,未能很好解决。另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提出了一些应用性专业设置问题,也需要统一研究。为了进1步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早制定1个体系完整、统一规范、比较科学合理的本科专业目录,我委自1989年开始着手进行了新一轮专业目录修订工作。

这次修订工作跨时四年多,在地方和中央各部门及有关高等学校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依靠国内知名专家、教授,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充分的科学论证工作。修订工作按照适应我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科学性原则,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原则,拓宽专业、增强适应性的原则,大体经过了分科类论证审订和总体优化的过程,最后形成了整体上比较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专业目录》。

修订后的《专业目录》其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联衔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基本一致。在前几次修订工作的基础上,进1步拓宽了专业口径和业务范围,调整归并了一批专业,充实扩大了专业内涵。同时根据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要和某些门类、专业的办学现状,保留了部分专业范围较窄的专业,增设了少数应用性专业。经过修订,专业种数比修订前有了较大幅度减少。

《专业目录》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10大门类,下设二级类7一个,50四种专业,比修订前的专业数减少30九种。其中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两个,九种专业;经济学门类下设二级类两个,3一种专业;法学门类下设二级类四个,十九种专业;教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三个,十三种专业;文学门类下设二级类四个,10六种专业;历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两个,十三种专业;理学门类下设二级类十六个,5五种专业;工学门类下设二级类二十二个,18一种专业;农学门类下设二级类七个,40种专业;医学门类下设二级类九个,3七种专业。

《专业目录》中列出跨学科门类的专业5六种,并注明了可授予学位的门类(未注明者均按所属门类授予学位);对需适当控制设点的4两种专业,加注了※号。

为了有利于高校增强办学的灵活性,在保证专业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人才需求变化及时设置或调整专业方向。在《对照表》中列出了部分专业的参考专业方向。上述参考专业方向高校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也可不用或自定相关专业方向。这次修订工作,还组织了有关专家按新的要求统一编写并审定了相应的专业简单介绍。该简单介绍即将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关于《专业目录》和《规定》的实施意见

1.目录性质。这次印发的《专业目录》规定了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反映培养人才的业务规格和工作方向,是设置、调整专业,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授予学位,安排招生,指导毕业生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国家对高等教育宏观管理的一项基本的指导性文件。

2.自1994年度开始,专业设置审批一律按新的《专业目录》和《规定》执行。考虑到地方和部委按照《规定》成立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尚需一段准备时间,今年本科专业设置可在规定的权限内由有关部门直接审批报我委备案。

3.对普通高校现设本科专业我委拟在年内按《对照表》统一组织整理。整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今后高校的招生、毕业生就业、学位授予、教育统计等工作凡涉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均应以新目录和按《规定》批准的专业为准。有关部门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新旧专业目录体系的转换工作,以尽快统一执行新的专业目录。

5.各有关部门和普通高等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专业目录》和《规定》,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我委,以便统一研究解决。

附件: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略)

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名称】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题注】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地方、中央部委的管理权限,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宏观管理,增强普通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和活力,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当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同时又要遵循教育自身的规律,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三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考虑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或拓宽专业服务方向等办法可以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增设专业。

第四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其有关要求。设置专业目录外的专业按规定程序办理。

【章名】 第二章 专业设置的条件

第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有稳定人才需求的预测报告,招生规模一般以每年60人为宜,不低于30人;

(二)应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应与学校已设专业之间有相互支持关系,能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包括各项实践性教学环节),能有比较稳定的专业基础课程(工学类专业含技术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师队伍及实验技术人员;

(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办学基本条件,包括教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馆及图书资料、实习场所、体育设施和学生宿舍、食堂等必备的条件。

第六条 普通高等学校申请由原有专业改设新专业者,应满足新专业设置所需条件。

【章名】 第三章 专业设置的审批权限

第七条 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由高等学校、学校主管部门(系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委教育行政部门,下同)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分工负责审定、审批和备案。

第八条 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设置新专业,凡符合第五条所规定的条件者,可批准其正式设置,开始招生。对第五条所述条件尚不完全具备者,可批准其筹建,筹建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两年。筹建期限内达到正式设置条件后可批准开始招生,否则取消其筹建资格。

第九条 普通高等学校在专业目录所列的本门类所属的二级类范围内(如理学门类的物理学类内部;工学门类的材料类内部等)调整专业,经本校学术委员会或其他相应组织讨论通过,由学校自主审定,学校主管部门核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国家重点普通高等学校除可按第九条规定自主调整专业外,设置、调整专业目录内的其他专业,按学校的学科性质,在学校主管部门核定的本科专业数和相关学科门类内,经本校学术委员会或其他相应组织讨论通过,由学校自主审定,学校主管部门核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不属于第九条所列情况的专业目录内的专业,国家重点普通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下列类型专业,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综合大学设置、调整非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文学、理学门类专业的;

理工院校设置、调整非理学、工学门类专业的;

农林院校设置、调整非农学门类专业的;

医药院校设置、调整非医学门类专业的;

师范院校设置、调整非教育学门类专业或其他非师范性质专业的;

外语院校设置、调整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

财经院校设置、调整非经济学门类专业的;

政法院校设置、调整非法学门类专业的;

体育院校设置、调整非体育学类专业的;

艺术院校设置、调整非艺术类专业的。

第十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专业目录外的专业,须由学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并按规定程序审批,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 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专业,须经本地区(部门)设置的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

第十四条高等专科学校和短期职业大学不得设置本科专业,个别特殊情况确需设置的,须由主管部门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章名】 第四章 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 专业审批每年集中进行一次。

学校申请设置或调整专业,应按规定日期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申请报告,简要说明设置或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及其他有关情况;

(二)申请表,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制订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

(三)拟设专业的教学计划;

(四)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第十六条 凡由高等学校自主审定的专业,各校应于每年8月31日前(以当地邮戳或送达日为准,下同)将审定结果连同必要材料报学校主管部门。由学校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表格于9月30日前核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七条 凡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专业,学校申报时间及审批具体时间可本着及时处理的精神由有关部门自行确定,但学校主管部门至迟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将审批结果按照统一表格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八条 学校主管部门审批专业目录外的专业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时须附专业论证报告、专业简单介绍、教学计划、地区(部门)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情况及其他说明材料。

第十九条 对于备案的专业,国家教育委员会或学校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将及时提出指导性反馈意见。国家教育委员会至迟于当年11月30日前统一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备案专业名单。

【章名】 第五章 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

第二十条 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系学校主管部门的咨询、审议机构,接受学校主管部门委托,根据国家、部门和地方的人才需求、现有专业布点情况,按本规定,对本地区(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申报设置的专业进行评议,为学校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第二十一条 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由本地区(部门)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计划部门、人事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委员由学校主管部门聘任,任期4年。

第二十二条 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对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设置的专业进行评议,可采取会议评议方式,也可采取通讯评议方式。

第二十三条 各地区(部门)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工作细则。

第二十四条 各地区(部门)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组成人员名单及变动情况须抄报国家教育委员会。

【章名】 第六章 专业目录外专业的论证

第二十五条 专业目录外专业的论证由学校主管部门邀请教育、科技、人事部门及有关单位专家、学者组成论证小组进行。论证小组的人数,一般为7至9人,其中申请设置该专业学校的专家、学者不得超过2人。

第二十六条 对专业目录外专业的论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拟设专业人才需求的分析;

(二)拟设专业与国内外相关和相近专业的比较分析;

(三)拟设专业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主要指知识、能力结构)、主干学科(或主要学科基础)、基本课程、授予学位;

(四)拟设专业的教学计划;

(五)设置专业目录外新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析;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情况

通过论证须着重说明设置该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二十七条 论证小组对拟设专业进行论证后,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论证报告和专业简单介绍。

【章名】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对学校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实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擅自设置和调整专业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和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可视具体情况,令其限期整顿、调整、停止招生,直至撤销该专业。

第三十条 对专业管理混乱,且领导不力的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将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收回其按规定负责审批专业的权限。

【章名】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审批和备案工作,由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司归口管理。

第三十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所设函授、夜大学本科专业的设置及调整可参照本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科专业目录(1993年颁布)

【章名】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01 学科门类:哲学

0101 哲学类

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010103 伦理学 010104※ 宗教学

0102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010201 马克思主义基础 010202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10203中国共产党党史 010204 中国革命史

010205 中国社会主义建设

02 学科门类:经济学

0201 经济学类

020101 经济学 020102国民经济管理

020103 统计学 020104 财政学

020105 货币银行学 020106 国际经济

020107 农业经济 020108 工业经济

020109 贸易经济 020110 运输经济

020111 劳动经济 020112 国际金融

020113 国际贸易 020114 税务

020115 审计学 020116 保险

020117 投资经济 020118工商行政管理

020119 土地管理

0202 工商管理类

020201 企业管理

020202国际企业管理(注:可授经济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20203 会计学 020204 理财学

020205 市场营销 020206 经济信息管理

020207人力资源管理

020208房地产经营管理(注:可授经济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20209 旅游管理 020210 物流管理

020211 海关管理 020212 商品学

03 学科门类:法学

0301 法学类

030101 法学 030102 经济法

030103 国际法 030104 国际经济法

030105 劳动改造学

0302 社会学类(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201 社会学 030202 人口学

030203※ 社会工作

0303 政治学类(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301 政治学 030302 国际政治

030303 行政管理学 030304※ 外交学

0304公安学类

030401 警察管理 030402 治安管理

030403 出入境管理

030404 武警指挥(注:可授法学或军事学学士学位)

030405 边防公安 030406 侦察

030407 安全防范

04 学科门类:教育学

0401 教育学类

040101 教育学 040102 幼儿教育

040103 特殊教育 040104 教育管理

040105 教育技术学(注:可授教育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402思想政治教育类

040201 思想政治教育(注:可授教育学或法学学士学位)

0403 体育学类

040301 体育教育 040302※ 运动训练

040303体育管理(注:可授教育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40304※体育生物科学(注:可授教育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40305※ 体育保健康复(注:可授教育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40306※ 武术 040307 警察体育

05 学科门类:文学

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102 中国文学

050103 汉语言 050104 藏语言文学

050105蒙古语言文学 050106 维吾尔语言文学

050107朝鲜语言文学 050108哈萨克语言文学

050109 语言学 050110 编辑学

050111※ 古典文献 050112※ 对外汉语

050113 汉语言文学教育 050114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教育

0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050201 英语 050202 俄语

050203 德语 050204 法语

050205 西班牙语 050206 阿拉伯语

050207 日语 050208 波斯语

050209 朝鲜语 050210 菲律宾语

050211 古印度语 050212印度尼西亚语

050213 印地语 050214 柬埔寨语

050215 老挝语 050216 缅甸语

050217 马来语 050218 蒙古语

050219 僧伽罗语 050220 泰语

050221 乌尔都语 050222 希伯莱语

050223 越南语 050224 豪萨语

050225 斯瓦希里语 050226阿尔巴尼亚语

050227保加利亚语050228 波兰语

050229 捷克语 050230 罗马尼亚语

050231 葡萄牙语 050232 瑞典语

050233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 050234 土耳其语

050235 希腊语 050236 匈牙利语

050237 意大利语 050238 英语教育

050239 俄语教育 050240 日语教育

0503 新闻学类

050301 新闻学 050302 广播电视新闻

050303 国际新闻 050304 广告学

050305※ 播音 050306※体育新闻

0504 艺术类

050401 音乐学 050402 指挥

0504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50404 演唱

050405 键盘乐器演奏 050406 管弦(打击)乐器演奏

050407 中国乐器演奏

050408※ 乐器修造艺术(注:可授文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50409 音乐音响导演 050410 中国画

050411 油画 050412 版画

050413 壁画 050414 雕塑

050415 美术学 050416环境艺术设计

050417 工艺美术学 050418染织艺术设计

050419 服装艺术设计 050420陶瓷艺术设计

050421装潢艺术设计050422装饰艺术设计

050423 导演 050424 表演

050425 戏剧文学 050426 舞台设计

050427 灯光设计 050428 演出音响设计

050429 服装和化妆设计 050430 戏曲文学

050431 戏曲作曲 050432 舞蹈史与舞蹈理论

050433 舞蹈编导 050434 舞蹈教育

050435 文艺编导 050436 电视编辑

050437 电影文学 050438 电影摄影

050439 动画 050440 电影电视美术设计

050441 录音艺术 050442 文化艺术事业管理

050443※ 广播电视文学

050444※ 影像工程(注:可授文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50445 音乐教育 050446 美术教育

06 学科门类:历史学

0601 历史学类

060101 历史学 060102中国历史

060103世界历史060104 考古学

060105 博物馆学 060106※ 人类学

060107※ 民族学 060108 历史学教育

0602 图书信息档案学类(注:可授历史学、文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60201 图书馆学 060202 信息学

060203 档案学 060204※ 科技档案

060205※ 图书出版发行学

07 学科门类:理学

0701 数学类

070101 数学 070102 应用数学

070103 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070104 统计与概率

070105※ 运筹学 070106※ 控制科学

070107※ 信息科学 070108 数学教育

0702 物理学类

070201 物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070203原子核物理学及核技术 070204 物理学教育

0703 化学类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化学教育

0704 生物科学类

070401 生物学 070402 生物化学

070403 微生物学 070404※ 生物技术

070405 生物学教育

0705 天文学类

070501 天文学

0706 地质学类

070601 地质学 070602 构造地质学

070603 古生物学及地层学 070604 地球化学

0707 地理科学类

070701 地理学 070702※ 地貌学与第四纪地质学

070703 资源环境区划与管理 070704 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

070705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学 070706 地理学教育

0708 地球物理学类

070801 地球物理学 070802 空间物理学

0709 大气科学类

070901 气象学 070902 气候学

070903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070904 农业气象

0710 海洋科学类

071001 海洋学 071002 海洋物理学

071003 海洋化学 071004 海洋生物学

0711 力学类

071101理论与应用力学

0712 信息与电子科学类

071201 无线电物理学 071202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071203 微电子学 071204 应用光学

071205 声学

0713 材料科学类

071301 材料物理(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1302 材料化学

0714 环境科学类

071401 环境学 071402 生态学

0715 心理学类

071501 心理学 071502 应用心理学

0716 科技信息与管理类

071601 管理科学(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1602 科技信息

08 学科门类:工学

0801 地矿类

080101地质矿产勘查080102 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查

080103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080104应用地球化学

080105应用地球物理080106 采矿工程

080107 矿山通风安全 080108 勘察工程

080109 矿井建设 080110 石油工程

080111 选矿工程

0802 材料类

080201 钢铁冶金 080202有色金属冶金

080203冶金物理化学080204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080205 金属压力加工 080206无机非金属材料

080207 硅酸盐工程 080208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209 粉末冶金 080210 复合材料

080211 腐蚀与防护 080212※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3 机械类

080301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080302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080303 铸造 080304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080305 焊接工艺及设备 080306 机械设计及制造

080307化工设备与机械080308 船舶工程

080309 汽车与拖拉机 080310 机车车辆工程

080311 热力发动机 080312 流体传动及控制

080313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080314 真空技术及设备

080315机械电子工程

080316 工业设计(注:可授工学或文学学士学位)

080317 设备工程与管理

0804 仪器仪表类

080401 精密仪器 080402 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

080403 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 080404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080405※ 几何量计量测试 080406※ 热工计量测试

080407※ 力学计量测试 080408※ 光学计量测试

080409※无线电计量测试

0805 热能核能类

080501 热能工程 080502 制冷与低温技术

080503 核技术 080504 核工程

0806 电工类

080601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0806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80603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080604 工业自动化

080605 电气技术

0807 电子与信息类

080701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 080702 微电子技术

080703 电子工程 080704应用电子技术

080705 信息工程 080706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080707 物理电子技术 080708 光电子技术

080709 计算机及应用(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710 计算机软件(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711 自动控制 080712 通信工程

080713生物医学工程

080714 计算机科学教育(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8 土建类

080801 建筑学 080802 城市规划

080803 建筑工程 080804 城镇建设

080805交通土建工程080806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080807 城市燃气工程 080808给水排水工程

080809※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0809 水利类

080901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080902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080903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080904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080905 海岸与海洋工程

0810 测绘类

081001 大地测量 081002 测量工程

081003摄影测量与遥感081004 地图学

0811 环境类

081101 环境工程 081102 环境监测

081103环境规划与管理(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12 化工与制药类

081201 化学工程 081202 化工工艺

081203 高分子化工 081204 精细化工

081205 生物化工 081206 工业分析

081207 电化学工程 081208 工业催化

081209 化学制药 081210 生物制药

081211 微生物制药 081212 药物制剂

081213 中药制药

0813 轻工粮食食品类

081301 制糖工程 081302 皮革工程

081303 制浆造纸工程 081304 印刷技术

081305 粮食工程 081306 油脂工程

081307食品科学与工程081308 发酵工程

081309 包装工程 081310 烟草工程

0814 农业工程类

081401 农业机械化 081402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081403 农业电气化自动化 081404 农田水利工程

081405 土地规划与利用(注:可授工学或经济学学士学位)

081406 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081407 农产品贮运与加工

081408 水产品贮藏与加工 081409 冷冻冷藏工程

0815 林业工程类

081501 森林工程 081502 林业与木工机械

081503 木材加工 081504 林产化工

081505 室内与家具设计

0816 纺织类

081601 纺织工程 081602 丝绸工程

081603 针织工程 081604 染整工程

081605 纺织材料及纺织品设计 081606 服装

0817 交通运输类

081701 交通运输 081702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081703 交通工程 081704 海洋船舶驾驶

081705 轮机管理 081706 飞机驾驶

081707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 081708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

0818 航空航天类

081801 航空飞行器设计 081802 空间飞行器设计

081803 飞行器强度与实验技术 081804飞行器动力工程

081805飞行器制造工程081806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

081807 火箭导弹发射技术与设备 081808飞行器环境控制与安全救生

0819 兵器类

081901火炮与自动武器081902 火箭武器

081903 弹药工程 081904 弹道工程

081905 鱼雷水雷工程 081906 火控与指挥系统工程

081907 火炸药 081908 引信技术

081909 爆炸技术及应用 081910 火工与烟火技术

081911 军用车辆工程

0820 公安技术类

082001 防火工程 082002 灭火技术

082003 火灾原因技术鉴定 082004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082005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082006 痕迹检验(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2007 文件鉴定(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2008 法化学(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2009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21 工程力学类

082101 工程力学 082102 空气动力学与飞行力学

0822 管理工程类

082201 管理工程

082202 技术经济(注:可授工学或经济学学士学位)

082203管理信息系统082204 工业外贸

082205※ 系统工程 082206※ 安全工程

082207※ 工业工程

09 学科门类:农学

0901 植物生产类

090101 农学 090102 热带作物

090103 园艺 090104 果树

090105 蔬菜

090106 观赏园艺 090107 植物保护

090108 土壤与农业化学 090109 药用植物

090110 茶学 090111 草学

0902 森林资源类

090201 林学 090202 森林保护

090203 经济林

090204 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注:可授农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90205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

0903 环境保护类

090301 园林

090302 风景园林(注:可授农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90303 水土保持 090304 沙漠治理

090305农业环境保护

0904 动物生产与兽医类

090401 畜牧兽医 090402 畜牧

090403 实验动物 090404 蚕学

090405 蜂学 090406 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

090407 兽医 090408 中兽医

090409 动物药学

0905 水产类

090501 淡水渔业 090502 海水养殖

090503 海洋渔业(注:可授农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906 管理类

090601农业经济管理(注:可授农学或经济学学士学位)

090602 林业经济管理(注:可授农学或经济学学士学位)

090603渔业经济管理(注:可授农学或经济学学士学位)

090604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注:可授农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90605 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

090606 林业信息管理(注:可授农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907 农业推广类

090701※ 农业推广

10 学科门类:医学

1001 基础医学类

100101 基础医学(注:可授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002 预防医学类

100201 预防医学 100202 环境医学

100203 卫生检验(注:可授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00204 营养与食品卫生

100205※ 妇幼卫生

1003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100301 临床医学 100302 儿科医学

100303 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 100304 放射医学

100305※ 医学影像学

100306※ 医学检验(注:可授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00307 医学营养学 100308※ 麻醉学

1004 口腔医学类

100401 口腔医学

1005 中医学类

100501 中医学 100502中医五官科学

100503中医骨伤科学100504※ 中医外科学

100505※ 中医养生康复学 100506 针灸学

100507 推拿学 100508※ 中医文献学

100509 蒙医学 100510 藏医学

1006 法医学类

100601 法医学

1007 护理学类

100701 护理学(注:可授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008 药学类(注:可授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00801 药学 100802 药物化学

100803 药物分析 100804 药理学

100805※ 临床药学 100806 中药学

100807 中药检定 100808 中药药理学

100809 中药资源

1009 管理类

100901 卫生事业管理

本科专业目录_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第三次修订目录

教育部有关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1998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8年颁布)》等文件的通知

(1998年7月6日 教高[1998]8号)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的需要,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及教育的发展趋势,改变高等学校存在的本科专业划分过细,专业范围过窄的状况,自1997年4月开始,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全面组织进行了对1993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修订工作。修订工作按照科学、规范、拓宽的原则,在立项研究、分科类调查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专业目录,并业经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专家审定会审议通过。现颁布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为便于实施新目录,我部同时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8年颁布)》、《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现一并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工作执行新目录,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自1999年起执行新目录,在校生的培养和就业工作原则上仍按原专业执行。

二、对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我部拟在近期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统一组织整理。整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8年颁布)》(以下简称规定)系专业设置管理的法规性文件,也是实施新目录重要的配套文件。本《规定》是在总结1993年颁布的原规定实施情况和经验的基础上,吸收了原国家教委《关于近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和备案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同时考虑到与新目录的衔接问题并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为有利于进1步加快和深化工科教育教学改革,我部组织专家研究提出了新一轮《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此类专业设置的备案和审批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目录的颁布,是关系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举措,对于高等学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毕业生的适应性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望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加强领导,认真实施,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我部。

附件: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略)

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8年颁布)(略)

四、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略)

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

说明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是高等教育工作的一项基本的指导性文件。目录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反映培养人才的业务规格和工作方向,是设置、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授予学位,安排招生、指导毕业生就业,进行教育统计、信息处理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本目录是教育部依据《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1997]13号)确定的指导思想及总体部署,按照科学、规范、拓宽的工作原则,在1993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原设目录外专业的基础上,经过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立项研究、分科类进行专家调查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反复征求意见,并经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专家审定会审议后确定的。

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1997年联衔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相一致。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11个学科门类(无军事学)。下设二级类71个,专业249种。与原目录比较,增加了管理学门类,二级类也做了较大的调整,专业种数由504种减少至249种,调减幅度为506%。本目录还覆盖了原目录外专业74种。本目录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1个,3种专业;经济学门类下设二级类1个,4种专业;法学门类下设二级类5个,12种专业;教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2个,9种专业;文学门类下设二级类4个,66种专业;历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1个,5种专业;理学门类下设二级类16个,30种专业;工学门类下设二级类21个,70种专业;农学门类下设二级类7个,16种专业;医学门类下设二级类8个,16种专业;管理学门类下设二级类5个,18种专业。

四、本目录所列专业,除已注明者外,均按所在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对跨学科门类的31种专业,注明了可授予学位的门类。此类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由有关高等学校确定1种。

五、本目录对需控制布点的专业加注了标识。加注标识的专业共62种。其中专业代码加有者35种,为需一般控制设置的专业,由教育部负责审批;专业代码加有△者27种,为需从严控制设置的专业,原则上不再增加布点。

六、本目录文学门类所列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其名称在使用时,可在括号内注明具体语种。

01 学科门类:哲学

0101 哲学类

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010103 宗教学

02 学科门类:经济学

0201 经济学类

020101 经济学

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103 财政学

020104 金融学

03 学科门类:法学

0301 法学类

030101 法学

0302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030201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30202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

0303 社会学类

(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301 社会学

030302 社会工作

0304 政治学类

030401政治学与行政学

(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402 国际政治

(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403 外交学

(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注:可授法学或教育学学士学位)

0305 公安学类

030501 治安学

030502 侦查学

030503 边防管理

04 学科门类:教育学

0401 教育学类

040101 教育学

040102 学前教育

040103 特殊教育

040104 教育技术学

(注:可授教育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402 体育学类

040201 体育教育

040202 运动训练

040203 社会体育

040204运动人体科学

040205民族传统体育

05 学科门类:文学

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102 汉语言

050103 对外汉语

05010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可注明藏、蒙、维、朝、哈等语言文学)

050105 古典文献

0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050201 英语

050202 俄语

050203 德语

050204 法语

050205 西班牙语

050206 阿拉伯语

050207 日语

050208△波斯语

050209 朝鲜语

050210△菲律宾语

050211△梵语巴利语

050212△印度尼西亚语

050213△印地语

050214△柬埔寨语

050215△老挝语

050216△缅甸语

050217△马来语

050218△蒙古语

050219△僧加罗语

050220 泰语

050221△乌尔都语

050222△希伯莱语

050223 越南语

050224△豪萨语

050225△斯瓦希里语

050226△阿尔巴尼亚语

050227△保加利亚语

050228△波兰语

050229△捷克语

050230△罗马尼亚语

050231 葡萄牙语

050232△瑞典语

050233△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

050234△土耳其语

050235△希腊语

050236△匈牙利语

050237 意大利语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050301 新闻学

050302广播电视新闻学

050303 广告学

050304 编辑出版学

0504 艺术类

050401 音乐学

05040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50403 音乐表演

050404 绘画

050405 雕塑

050406 美术学

050407 艺术设计学

050408 艺术设计

050409 舞蹈学

050410 舞蹈编导

050411 戏剧学

050412 表演

050413 导演

050414戏剧影视文学

05041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050416 摄影

050417 录音艺术

050418 动画

050419播音与主持艺术

050420广播电视编导

06 学科门类:历史学

0601 历史学类

060101 历史学

060102 世界历史

060103 考古学

060104 博物馆学

060105 民族学

07 学科门类:理学

0701 数学类

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2 物理学类

070201 物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03 化学类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04 生物科学类

070401 生物科学

070402 生物技术

0705 文学类

070501 天文学

0706 地质学类

070601 地质学

070602 地球化学

0707 地理科学类

070701 地理科学

070702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070703 地理信息系统

0708 地球物理学类

070801 地球物理学

0709 大气科学类

070901 大气科学

070902 应用气象学

0710 海洋科学类

071001 海洋科学

071002 海洋技术

0711 力学类

071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12 电子信息科学类

071201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1202 微电子学

(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1203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3 材料科学类

(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1301 材料物理

071302 材料化学

0714 环境科学类

071401 环境科学

071402 生态学

0715 心理学类

071501 心理学

071502 应用心理学

0716 统计学类

(注:可授理学或经济学学士学位)

071601 统计学

08 学科门类:工学

0801 地矿类

080101 采矿工程

080102 石油工程

080103矿物加工工程

080104勘查技术与工程

080105资源勘查工程

0802 材料类

080201 冶金工程

080202金属材料工程

080203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20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3 机械类

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30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303 工业设计

(注:可授工学或文学学士学位)

080304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80306W车辆工程

0804 仪器仪表类

080401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5 能源动力类

080501热能与动力工程

080502核工程与核技术

0806 电气信息类

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2 自动化

080603电子信息工程

080604 通信工程

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606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607 生物医学工程

0807 土建类

080701 建筑学

080702 城市规划

080703 土木工程

080704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080705 给水排水工程

0808 水利类

080801水利水电工程

080802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0803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0809 测绘类

080901 测绘工程

0810 环境与安全类

081001 环境工程

081002 安全工程

0811 化工与制药类

081101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102 制药工程

0812 交通运输类

081201 交通运输

081202 交通工程

081203油气储运工程

081204 飞行技术

081205 航海技术

081206 轮机工程

0813 海洋工程类

081301船舶与海洋工程

0814轻工纺织食品类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注:可授工学或农学学士学位)

081402 轻化工程

081403 包装工程

081404 印刷工程

081405 纺织工程

081406服装设计与工程

(注:可授工学或文学学士学位)

0815 航空航天类

081501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81502 飞行器动力工程

081503 飞行器制造工程

081504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0816 武器类

081601武器系统与发射工程

081602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81603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081604 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

081605地面武器机动工程

081606信息对抗技术

0817 工程力学类

081701 工程力学

0818 生物工程类

081801 生物工程

0819 农业工程类

081901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081902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081903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081904农业水利工程

0820 林业工程类

082001 森林工程

082002木材科学与工程

082003 林产化工

0821 公安技术类

082101刑事科学技术

082102 消防工程

09 学科门类:农学

0901 植物生产类

090101 农学

090102 园艺

090103 植物保护

090104△茶学

0902 草业科学类

090201 草业科学

0903 森林资源类

090301 林学

090302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090303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0904 环境生态类

090401 园林

090402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403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5 动物生产类

090501 动物科学

090502△蚕学

0906 动物医学类

090601 动物医学

0907 水产类

090701 水产养殖学

090702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注:可授农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10 学科门类:医学

1001 基础医学类

100101 基础医学

1002 预防医学类

100201 预防医学

1003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100301 临床医学

100302 麻醉学

100303 医学影像学

100304 医学检验

(注:可授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004 口腔医学类

100401 口腔医学

1005 中医学类

100501 中医学

100502 针灸推拿学

100503 蒙医学

100504 藏医学

1006 法医学类

100601 法医学

1007 护理学类

100701 护理学

(注:可授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008 药学类

100801 药学

(注:可授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00802 中药学

(注:可授医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00803 药物制剂

(注:可授医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11 学科门类:管理学

110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10101 管理科学

11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10103 工业工程

(注:可授管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110104 工程管理

1102 工商管理类

110201 工商管理

110202 市场营销

110203 会计学

110204 财务管理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110206 旅游管理

1103 公共管理类

110301 行政管理

(注:可授管理学或法学学士学位)

110302公共事业管理

(注:可授管理学、教育学、文学或医学学士学位)

110303劳动与社会保障

110304土地资源管理

(注:可授管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1104 农业经济管理类

(注:可授管理学或农学学士学位)

110401农林经济管理

110402 农村区域发展

1105 图书档案学类

110501 图书馆学

110502 档案学

本科专业目录_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第四次修订目录

修订背景

学科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变革以及教育对象的变化,都直接影响着高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现行本科专业目录及专业管理办法是1998年制定实施的,距今已经有12年时间,明显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社会需求的变化;二是不能适应高校多类型、人才培养多规格的需要;三是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设置困难,不利于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四是与研究生培养《学科目录》的专业划分衔接不够。

2010年,教育部已成立由166名专家组成的十三个学科专家组,具体承担新一轮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新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于2011年上半年完成修订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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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新旧专业对照表
本文地址: http://www.61k.com/1113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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