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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关于做好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11-27 所属栏目:减轻农民负担

一 : 关于做好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农业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随着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的逐步加大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不断加强,农民负担总体控制在较低水平,由此引发的矛盾大幅减少,为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减负意识有所淡化,部分领域涉农乱收费问题屡禁不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不够规范,村级组织负担明显增加,一些新的领域农民负担问题凸现,甚至少数地区农民负担出现反弹苗头。今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坚决查处和纠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经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联席会议同意,现就2014年减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治理涉农价格和收费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严禁违规出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相关事项必须在乡镇政府和收费单位现场公示,及时更新公示内容,确保公示效果。继续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殡葬服务、农民用水用电等领域价格和收费的专项治理,落实对农民的费用减免和价格优惠政策,严禁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履行(代行)行政职能过程中强制收费或代收经营服务性收费,严禁经营公用事业的企业超标准收费、强制服务收费和搭车收费。各地要结合实际,选择问题突出的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落实部门责任,纠正和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切实解决行业性农民负担问题。

二、清理整顿加重村级组织负担的行为。针对村级组织负担增加较多的新情况,继续开展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摊派的清理整顿,重点治理以建设公益事业、提供服务、达标升级、要求赞助、报刊订阅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收费问题。严禁将政府承担的建设和服务费用、部门工作经费、人员费用等转由村级组织承担,严禁各种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加强向村级组织具体收费事项的日常监管,探索建立有效的收费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坚持自愿原则,不得由乡镇以上政府或有关部门代订代扣,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村级组织摊派发行报刊、图书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严禁地方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费用,严禁村级组织用罚款和违规收取押金、违约金等方式来管理村务。

三、完善和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严格界定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合理确定筹资筹劳限额标准和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研究制定防止虚假筹资筹劳和以资代劳的有效措施。要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的全程监管,强化筹资筹劳方案审核和专项检查,推进一事一议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一事一议项目专项审计,重点审计筹资筹劳、负债建设和资金劳务使用情况。研究制定一事一议规范管理县管理办法,开展对规范管理县的动态监测,建立有进有出的监管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调研,适时修订管理办法,推动健全财政奖补机制。

四、推进拓展农民负担监管范围。总结推广各地拓展农民负担监管范围的实践做法,联合相关部门对问题较多的领域制定监管政策、采取监管措施。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益性农业服务领域农民负担问题的监管,防止向农民乱收费和集资摊派的行为。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中加重农民负担问题的监管,严肃查处代扣代缴其他费用、配售商品、以领取补贴为条件要求缴纳其他费用等行为。加强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负担监管,防止乱收费在新的领域滋生蔓延。抓紧建立健全涉及农民负担政策文件会签、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度。推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民负担审核制度,不得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之外要求农民出资出劳。

五、强化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民负担新情况新问题的跟踪调查、情况核实和督查督办。改进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完善监督卡内容,创新发放形式,将监督卡作为宣传减负惠农政策的重要途径。各地要通过明查暗访,对农民负担问题不定期、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农民负担年度检查,深入基层查找问题,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中央和省级有关部门要选择问题较多的市(地)、县,省级和市级有关部门也要选择问题较多的县、乡,联合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治理,督促制定治理方案,排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切实防止区域性农民负担反弹。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

六、推动涉及农民负担相关领域改革。坚持把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作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优先领域,提高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比例,减轻地方配套压力。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动消除造成农民负担问题的体制机制性因素。继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好国家助学政策。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将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保障重点,不断提高经费保障能力和水平。探索完善政府投入机制、积极创新征订方式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和改进党报党刊发行工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完善现有农田水利设施,推进水价综合改革,鼓励农民节约用水,切实减少农民不合理水费支出。

七、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减负工作领导机制,坚持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完善减负工作考核制度,坚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落实减负工作的领导和部门责任。继续开展减负工作督导,实行省级自评、审核评价、重点抽查、通报督导结果的方法,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地方建立逐级督导评价制度。稳定和加强各级减负工作机构和队伍,保证工作经费,提高政策水平和服务水平,确保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农业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法制办 教育部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4年6月9日


附件:
农经发〔2014〕5号.CEB

http://www.61k.com.cn/govpublic/NCJJTZ/201406/P020140616351746750194.ceb

二 : 农村减负工作的自我总结

    一、切实加强对减负工作的领导 尽管我乡农民负担总体水平较低,但减负幅度在全区前列。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加强减负工作,维护农民利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稳定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在开会与工作安排时,一再强调减负只能抓紧不能放松,要求各部门对减负工作统一认识到“减负是贯彻党的农村政策,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利益,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和社会稳定”高度上来。并专门成立由乡长任组长,经管、财政、国土、计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领导小组。

    二、认真落实减负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中央1号文件下发以后,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我乡党委、政府及时作出宣传部署,多次组织乡村干部学习,并要求驻村干部下村宣传发动,并发放宣传资料到农户,要求全乡机关、村组干部吃准吃透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农业税及附加在去年的基础上下调三个百分点,取消农业特产税。我乡今年农业税及附加只有32万元,人平不足18元,仅占上年人平纯收入的1.3%,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84万元已到位。9.67万元粮食直补资金分两次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良种补贴9.9万元也按照早、中、晚稻的标准及时发放到户,各村都没有抵扣农业税和欠款,并在各村民小组进行了张榜公布。我乡白云石村的农业税由村集体资金负担,没有向农民收取一分钱。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也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今年我乡增加种粮面积大约400亩,增产粮食20万公斤,我乡“两工”和“一事一议”筹资已全部取消,三桃公路投资400余万,没有向农民摊派一分钱,发放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与农业税基本相抵。农民种地基本上不用交钱,明年至少有三个村可以取消农业税、集体资金负担。

    三、进一步加大查处与整治力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减负政策,进一步加大了督查力度。对国土、计育、电力、畜牧等涉农收费部门都进行了收费检查,都能较好的执行收费标准,没有乱收费行为。农村中、小学收费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我乡协助区减负办对乡中小学进行了专项审计,将违规收费资金如实退还给学生。今年是实行“一费制”的第一年,群众很担心,秋季开学初,由乡纪委组织经管、财政所、办公室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乡中小学收费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检查发现各学校对“一费制”都进行了公示,没有搭车收费和乱收费行为,检查组并再三叮嘱学校领导要认真贯彻中央减负政策,绝不能向学生乱收一分钱。

    四、规范收费公示制,让农民明明白白交费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我乡及时发放5000多份《农民缴费明白卡》到农户手中,同时,还另印发《致农户的公开信》5000多份,换发了村务公示牌,对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全面公开,规范了村务公开工作,使16个村都实行了村务公开栏,群众反映很好。同时,我乡把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的发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积极组织发放,入户率100%,真正做到了让农民明明白白交费。

三 : 2015年农民减负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省**县进一步加大中央、省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努力探索和建立落实农村政策,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做到了思想不忪懈、力度不减弱、措施更到位,巩固了税改成果,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政策宣传,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


氛围
  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我县始终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化认识,强化管理,狠抓落实。
  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为切实将中央和省市委新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我县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贯彻活动,使政策做到了家喻户晓。一是召开会议宣传贯彻。年初,县镇村层层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使中央和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精神很快宣传到户。县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针对新时期减负工作的新特点,集中时间对全县国家干部、财经干部和村主职干部进行政策培训,重点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做好XX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方案的通知》及粮食直接补贴、综合补贴和水稻良种补贴的有关政策,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干部入户进行宣传。全体包村干部、包村财干进村入户,采取走访农户、召开党员会、户主会,发放公开信和政策宣传单、刷标语、办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政策,全县共印发学习资料12万份,召开各类会议5000多次。三是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真正做到让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
  2、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了确保减负工作取得实效,我县全面加强了对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了各项工作责任。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力量。鉴于人事变化,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我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力量,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两办”主任及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各镇也调整了相应的领导班子,为减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强化领导责任。县镇两级党的一把手为减负工作第一责任人,行政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继续实行县“四大家”领导联镇、镇干部包村工作制度,做到每个村至少有1名国家干部和1名财干驻点,县镇村各级都以责任状的形式落实了工作责任,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继续实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和“笼子”管理制以及连带责任追究制;四是严格实行部门负责制。县直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农民负担工作负全责,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违反、查处谁”的原则认真执行。通过强化工作责任,全县上下形式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减负工作格局。
  二、严格落实政策,为农民减负增收打造牢固的政策平台
  XX年,中央、省委进一步加大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力度,出台了更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惠农政策。我县进一步严明政策,严肃纪律,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真正让农民享受到政策实惠。
  1、规范政策监督卡填发工作。农村政策监督卡是农民的明白卡,农村政策的宣传卡,也是基层收缴和发放资金的重要凭证。今年是实施电脑打印发放监督卡的第一年,5月10日,县减负办与综改办联合,对农村政策监督卡打印与填发工作组织专门培训,并组织专班驻镇督导,确保监督卡打印规范。在打印过程中,各地严格以镇财政农经所为单位,由包村财干集中测算、集中打印、集中审核,确保了11万份政策监督卡全部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户。
  2、严格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综合补贴政策。XX年是国家对种粮农民实施补贴的第七年。粮食直接补贴在补贴的规模、资金发放时间上都发生了变化。针对新的变化,我县坚决实行 “五个统一”、“九个严禁”,把好政策落实关,确保了补贴资金的及时足额到户。“五个统一”,即统一补贴品种,粮食直接补贴和综合补贴的品种定为水稻、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的品种为早稻、中稻、晚稻;统一补贴对象,粮食直接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和综合补贴的对象为我县所有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户(含**经济开发区、原种场、种畜场、园艺场、库区);统一补贴办法,XX年粮食直接补贴面积以XX年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统一补贴标准,粮食直接补贴的标准为14.85元/亩,水稻良种补贴标准为早稻10元/亩,中稻15元/亩,晚稻15元/亩,小麦良种补贴标准10元/亩,玉米良种补贴标准10元/亩,棉花良种补贴标准15元/亩,综合补贴标准为51.4元/亩;统一补贴发放形式,粮食直接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和综合补贴一律以存折方式发放到户。“九个严禁”,即严禁违背政策搞平分,严禁抵扣税费,严禁抵扣债务,严禁划转,严禁迟拨迟发,严禁挪作他用,严禁打白条,严禁弄虚作假冒领,严禁镇、村干部代领、代发。通过采取上述措施,XX年全县粮食直接补贴资金1973.16万元,
良种(早稻、中稻、晚稻、小麦、玉米、棉花)补贴资金 1846.53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6829.66万元,全部由包村财干以存折及时发放到户,使党的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
  3、严格“一事一议”管理。在“一事一议”筹资的管理上,我县坚持“有事则议,无事不议,控制上限,严格程序”的原则,先由村委会提出方案,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形成会议纪要,并由80%以上的农户签字认可,报镇审核,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以文件直接批复到村。XX年全县共批复“一事一议”筹资508.82万元,人平14.7元,主要用于水利、村级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一事一议”资金收取统一使用由财政部门监制的“一事一议”专用收据,并严格票据领用、审核、结算手续,实行以票控费。同时实行常年检查,年终审计,唱票通过,张榜公布,据实结算,使“一事一议”筹资得到全面规范。
  4、积极引导农民投工投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意见》,我们通过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以群众恳谈会的形式统一思想,用足用活现有政策,积极鼓励群众投工投劳。全县审批投工投劳数额166.09万个,劳平10个。同时,我们针对基础设施建设群众直接投工投劳效益低、效果差的实际,允许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以劳折资。以劳折资严格按照村委会提出的方案,逐户征求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减负办审批后方可执行。通过发挥基层组织的引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改变了过去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统揽包办、农民被动投劳的做法,初步建立起了农民自愿参与、村组自发组织、政府协调服务的有效模式。
  5、扎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今年,我县被确定为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思路,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探索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村级公益事业兴办难的问题。一是成立了**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二是建立了奖补工作制度。主要有《**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暂行办法》。三是认真开展项目的实施。根据鄂农综改办[XX]28号文件要求,全县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村232个、占全县村数的56.9 %,实施的项目250个,财政应补贴资金880万元。目前已将省预拨的财政奖补资金343万元全部下拨到镇。已动工项目186个,占74.4%。全县各村应自筹资金1345万元,其中一事一议筹资1205 万元。已筹资 439万元,占应筹的32.6%。一事一议资金已收取337万元,占28%。
  6、严格管理涉农收费。一是大力推行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涉农部门将面向农民的各项收费在年初分别通过电视,公开信以及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将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范围、监督单位、投诉电话进行全面公示。全县在每个镇镇直单位聘请义务监督员2名,每个村聘请义务监督员1名,共聘请义务监督员439名,全面加强了对涉农收费的监督管理。二是狠抓涉农收费专项整治。7月14日至18日,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减负办协调,从县物价局、县农村财政管理局、县综改办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3个工作专班,对涉农收费进行明查暗访。同时,组织教育、国土、建设、电力、计生、公安等10多个部门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农村电价、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等涉农收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没有发现部门乱收费行为。三是规范经营性服务收费。工商、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对各项经营性服务收费开展经常性检查,全县经营性服务做到了自愿、有偿、协商,杜绝了强行服务,强行收费现象。
  三、强化检查监督,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近年来,我县始终把坚持检查监督作为减负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确保农民负担控制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1、健全网络抓监督。一是在全县聘请16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农民负担监督员,依法监督,及时反馈农民负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农民负担信访制度。县委、县政府设立了农民负担投诉中心,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纪检、农办、财政部门也设立了投诉电话,今年以来共受理农民来信来访8件,其中来信3件,上访2起6人次,电话投诉3件,基本做到了农民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强化督办抓检查。一是领导督办。县“四大家”领导分片把守,定期以驻镇入村,负责督办所包镇的减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镇委书记和镇长交换意见,督办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专班督办。15个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常年深入镇、村、组、户开展检查督办,定期碰头,跟踪通报。三是暗访调查。县委、县政府从县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农民负担暗访组,分别对各镇进行暗访调查,将查访情况随时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减负政策的落实。
  3、严明纪律抓查处。为严格执行减负政策,县纪委对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作出了严肃的纪律规定。今年,我们与县纪委监察部门紧密配合,加大了经常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减负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纪律处分,有效地纠正了一系列违纪违规事件。
  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农业税取消后,为农民休养生息、发展生产掀开了崭新的一页,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同时,通过全面清理整顿,削减了部分面向农民的收费项目,降低了部分政策性项目及收费标准,规范了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使农村“三乱”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全县以农民负担政策为主的各项农村政策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 : 2015年农民减负工作总结

XX年农民减负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省**县进一步加大中央、省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努力探索和建立落实农村政策,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做到了思想不忪懈、力度不减弱、措施更到位,巩固了税改成果,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政策宣传,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


 

氛围
  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我县始终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化认识,强化管理,狠抓落实。
  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为切实将中央和省市委新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我县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贯彻活动,使政策做到了家喻户晓。一是召开会议宣传贯彻。年初,县镇村层层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使中央和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精神很快宣传到户。县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针对新时期减负工作的新特点,集中时间对全县国家干部、财经干部和村主职干部进行政策培训,重点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做好XX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方案的通知》及粮食直接补贴、综合补贴和水稻良种补贴的有关政策,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干部入户进行宣传。全体包村干部、包村财干进村入户,采取走访农户、召开党员会、户主会,发放公开信和政策宣传单、刷标语、办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政策,全县共印发学习资料12万份,召开各类会议5000多次。三是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真正做到让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
  2、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了确保减负工作取得实效,我县全面加强了对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了各项工作责任。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力量。鉴于人事变化,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我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力量,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两办”主任及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各镇也调整了相应的领导班子,为减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强化领导责任。县镇两级党的一把手为减负工作第一责任人,行政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继续实行县“四大家”领导联镇、镇干部包村工作制度,做到每个村至少有1名国家干部和1名财干驻点,县镇村各级都以责任状的形式落实了工作责任,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继续实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和“笼子”管理制以及连带责任追究制;四是严格实行部门负责制。县直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农民负担工作负全责,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违反、查处谁”的原则认真执行。通过强化工作责任,全县上下形式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减负工作格局。
  二、严格落实政策,为农民减负增收打造牢固的政策平台
  XX年,中央、省委进一步加大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力度,出台了更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惠农政策。我县进一步严明政策,严肃纪律,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真正让农民享受到政策实惠。
  1、规范政策监督卡填发工作。农村政策监督卡是农民的明白卡,农村政策的宣传卡,也是基层收缴和发放资金的重要凭证。今年是实施电脑打印发放监督卡的第一年,5月10日,县减负办与综改办联合,对农村政策监督卡打印与填发工作组织专门培训,并组织专班驻镇督导,确保监督卡打印规范。在打印过程中,各地严格以镇财政农经所为单位,由包村财干集中测算、集中打印、集中审核,确保了11万份政策监督卡全部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户。
  2、严格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综合补贴政策。XX年是国家对种粮农民实施补贴的第七年。粮食直接补贴在补贴的规模、资金发放时间上都发生了变化。针对新的变化,我县坚决实行 “五个统一”、“九个严禁”,把好政策落实关,确保了补贴资金的及时足额到户。“五个统一”,即统一补贴品种,粮食直接补贴和综合补贴的品种定为水稻、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的品种为早稻、中稻、晚稻;统一补贴对象,粮食直接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和综合补贴的对象为我县所有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户(含**经济开发区、原种场、种畜场、园艺场、库区);统一补贴办法,XX年粮食直接补贴面积以XX年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统一补贴标准,粮食直接补贴的标准为14.85元/亩,水稻良种补贴标准为早稻10元/亩,中稻15元/亩,晚稻15元/亩,小麦良种补贴标准10元/亩,玉米良种补贴标准10元/亩,棉花良种补贴标准15元/亩,综合补贴标准为51.4元/亩;统一补贴发放形式,粮食直接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和综合补贴一律以存折方式发放到户。“九个严禁”,即严禁违背政策搞平分,严禁抵扣税费,严禁抵扣债务,严禁划转,严禁迟拨迟发,严禁挪作他用,严禁打白条,严禁弄虚作假冒领,严禁镇、村干部代领、代发。通过采取上述措施,XX年全县粮食直接补贴资金1973.16万元,良种(早稻、中稻、晚稻、小麦、玉米、棉花)补贴资金 1846.53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6829.66万元,全部由包村财干以存折及时发放到户,使党的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
  3、严格“一事一议”管理。在“一事一议”筹资的管理上,我县坚持“有事则议,无事不议,控制上限,严格程序”的原则,先由村委会提出方案,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形成会议纪要,并由80%以上的农户签字认可,报镇审核,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以文件直接批复到村。XX年全县共批复“一事一议”筹资508.82万元,人平14.7元,主要用于水利、村级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一事一议”资金收取统一使用由财政部门监制的“一事一议”专用收据,并严格票据领用、审核、结算手续,实行以票控费。同时实行常年检查,年终审计,唱票通过,张榜公布,据实结算,使“一事一议”筹资得到全面规范。
  4、积极引导农民投工投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意见》,我们通过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以群众恳谈会的形式统一思想,用足用活现有政策,积极鼓励群众投工投劳。全县审批投工投劳数额166.09万个,劳平10个。同时,我们针对基础设施建设群众直接投工投劳效益低、效果差的实际,允许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以劳折资。以劳折资严格按照村委会提出的方案,逐户征求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减负办审批后方可执行。通过发挥基层组织的引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改变了过去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统揽包办、农民被动投劳的做法,初步建立起了农民自愿参与、村组自发组织、政府协调服务的有效模式。
  5、扎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今年,我县被确定为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思路,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探索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村级公益事业兴办难的问题。一是成立了**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二是建立了奖补工作制度。主要有《**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暂行办法》。三是认真开展项目的实施。根据鄂农综改办[XX]28号文件要求,全县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村232个、占全县村数的56.9 %,实施的项目250个,财政应补贴资金880万元。目前已将省预拨的财政奖补资金343万元全部下拨到镇。已动工项目186个,占74.4%。全县各村应自筹资金1345万元,其中一事一议筹资1205 万元。已筹资 439万元,占应筹的32.6%。一事一议资金已收取337万元,占28%。
  6、严格管理涉农收费。一是大力推行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涉农部门将面向农民的各项收费在年初分别通过电视,公开信以及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将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范围、监督单位、投诉电话进行全面公示。全县在每个镇镇直单位聘请义务监督员2名,每个村聘请义务监督员1名,共聘请义务监督员439名,全面加强了对涉农收费的监督管理。二是狠抓涉农收费专项整治。7月14日至18日,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减负办协调,从县物价局、县农村财政管理局、县综改办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3个工作专班,对涉农收费进行明查暗访。同时,组织教育、国土、建设、电力、计生、公安等10多个部门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农村电价、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等涉农收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没有发现部门乱收费行为。三是规范经营性服务收费。工商、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对各项经营性服务收费开展经常性检查,全县经营性服务做到了自愿、有偿、协商,杜绝了强行服务,强行收费现象。
  三、强化检查监督,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近年来,我县始终把坚持检查监督作为减负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确保农民负担控制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1、健全网络抓监督。一是在全县聘请16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农民负担监督员,依法监督,及时反馈农民负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农民负担信访制度。县委、县政府设立了农民负担投诉中心,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纪检、农办、财政部门也设立了投诉电话,今年以来共受理农民来信来访8件,其中来信3件,上访2起6人次,电话投诉3件,基本做到了农民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强化督办抓检查。一是领导督办。县“四大家”领导分片把守,定期以驻镇入村,负责督办所包镇的减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镇委书记和镇长交换意见,督办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专班督办。15个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常年深入镇、村、组、户开展检查督办,定期碰头,跟踪通报。三是暗访调查。县委、县政府从县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农民负担暗访组,分别对各镇进行暗访调查,将查访情况随时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减负政策的落实。
  3、严明纪律抓查处。为严格执行减负政策,县纪委对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作出了严肃的纪律规定。今年,我们与县纪委监察部门紧密配合,加大了经常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减负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纪律处分,有效地纠正了一系列违纪违规事件。
  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农业税取消后,为农民休养生息、发展生产掀开了崭新的一页,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同时,通过全面清理整顿,削减了部分面向农民的收费项目,降低了部分政策性项目及收费标准,规范了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使农村“三乱”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全县以农民负担政策为主的各项农村政策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五 : 工作总结怎么写:质监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xx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减负工作相关制度

我局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党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明确各项责任。将相关涉农收费文件在局公开栏张贴公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推进减负工作。

二、加强涉农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

1、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皖价费〔xxx〕xxx号文件规定,对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只收取工本费和技术服务费,具体标准为:证书正本工本费xx元/份,证书副本工本费x元/份,技术服务费xxx元/家。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xxx〕xxx号)规定,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xxxx年共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xxxx份,收取工本费和技术服务费xxxx元,减免xxx元,未收取统一ic卡工本费。

2、严格按照规定收取产品质量检验费。

三、加大收费监督力度,保证不乱收费

一是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开,增加了收费及办事的透明度。二是自觉接受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建立相关制度,严明纪律规定,杜绝乱收费。

本文标题: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关于做好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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