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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正确认识国寿福禄金尊两全保险(分红型)

发布时间:2017-08-24 所属栏目: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适用

一 : 正确认识国寿福禄金尊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资范例:

性别女年龄34岁年存保费2万元交费期:5年基本保额15985.9元

将获得的利益:

A、生存金:1: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60周岁前,每三年领基本保额的15%即:2397.9元(直接打入个人账户)共领8次收益:19183.2元。[www.61k.com]若合同约定生存金不领取,则按3.5%的利率累积生息至六十岁,可得收益30142元生存金

2:被保险人60周岁后,每年领取基本保额的6%至终身,即959.16元。若以到80岁估算(20次)可得收益19123.2元。(20次)(也可累积生息)

B、祝寿金: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祝寿金10万元,(和1、3项利益没有冲突)

C、分红金:保险期间,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将红利分配给投保人,按中低等红利至60岁可获红利:126802元。(可中途领取,领取后红利仍可享受至终身)-----分红监管:国家保监会国家财政部国家审计局国家证监会上市地相关法律(中国人寿为全球唯一一家三地上市保险企业。纽约、香港、上海)

D、保障金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障金2:被保险人60周岁前,因疾病身故,最高给付身故保险金131970元。(基本保额的200%+所交保费)本合同终止.

保障金3:被保险人60周岁前,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最高给付身故保险金179925元,(基本保额的500%+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保障金4:被保险人60周岁后,被保险人身故,按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基本保险金额的100%两者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借款金:享受保单借款:合同生效十天后,凭保险合同和身份证可借保单现金价值的80%,每次可周转6个月,还款后可继续再借,利息绝对低于中国任何一家商业银行。

合计:生存金:六十岁之前合计:30142元(3.5%利率累积生息)

生存金:六十岁之后合计:19123元(可领至终身,按60岁至80岁估算)

祝寿金:六十岁时:10万元

分红金:六十岁时合计:126802元(因身故时间的无法确定性,暂以至六十岁估算,领取后分红仍可领取至终身)

总收益:30142+19123+100000+126802=272067元

备注:以上五金利益除分红金和中国人寿的经营效益有关,其余四金利益为保险合同所约定,是稳定收益。

注:本计划书为简要说明,具体保险利益详见<<国寿福禄金尊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中国人寿的分红从哪来?

截至2010年末,中国人寿可投资资金高达10000多亿元,全部由专业化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集中管理,统一运作。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于2009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保险法》第85条规定:凡是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离.合并外,不得解散。

已开放投资渠道

1.定期存款及协议存款2.债券(国债企业债和金融债)

3.国家大型基础设施投资4.股票基金

5.国内A股投资6.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等

中国人寿历年部分重大投资项目

1.三峡工程(中国人寿投资190亿),年收益11.2%

2.西气东输工程(中国人寿投资53亿),年收益8%

3.黄河小浪底水利工程(中国人寿投资50亿),年收益9.3%

4.华东华南电网改造(中国人寿投资37亿),年收益9%

5.大亚湾核电站(中国人寿投资9亿),年收益12%

6.广东南方电网(中国人寿投资350亿),占32%的股份成为第二大股东。(广东省人民政府为第一大股东)

股权投资:参股银行分享盛宴

1.中国工商银行:64亿港元H股,59.3亿元A股,两个月浮盈达104亿元,收益85%

2.中国建设银行:2.5亿美元投资建行,认购4亿股套现额达13亿港元,回报率达38%

3.56.7亿入股广东发展银行,成为第一大股东

4.中国银行:中行A股达46亿,成为中行上市最大的基础投资者,目前浮盈40%以上

5.3.9亿元拍的7000万股兴业银行

6.招商银行参与H股首发基础投资者,是招商银行的第二大股东

7.投资民生银行56.48亿元,是民生银行的第二大股东

链接:在已经批露年报的公司中,盈利最多的十家公司分别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石油中国银行中国石化中国神华兴业银行中国联通万科A和华能国际。其中工行建行和中国石油的利润超过千亿元。

从行业分布来看,贡献利润的前十大公司中,有四家银行,(中国人寿都为各大银行股东,意味着银行盈利,中国人寿亦跟着盈利)四家能源企业,一家地产公司和一家电信公司。

比照2008年的排行榜,目前未披露年报但盈利可能进入前十的,有中国人寿和招商银行等少数公司。

1、中国人寿连续八年入选世界500强,2010年排名第118位。

2、中国人寿分红保险产品销售十周年,保费突破1万亿元大关。

3、中国人寿首款领先全国的养老型分红理财保险“福禄满堂”在沧州大地隆重上市。

4、相知多年,值得托付。资产雄厚,领跑行业。

2009年度,公司各项业务平稳发展,整体实力不断增强,总资产达到1.2万亿元,较去年增长24.2%,占国内寿险市场的半壁江山。

营业总收入339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

中国人寿寿险公司总市值为9114.7亿元,居全球上市寿险公司首位。

5、据预测,2030年前后,全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将占户籍人口的40%,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面临巨大的压力。因此,通过个人养老金计划来提升退休后的生活质量,成为老百姓在理财规划时的必然选择。中国人寿作为中国保险业中流砥柱,理应成为您在选择个人养老金计划时的首选。

6、个人养老金是个人养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在2006年《国十条》就提出“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国人寿为国解难,为民分忧,推出了这款理财型养老新产品“国寿福禄金尊两全保险(分红型)”,此产品集养老、保障、增值功能于一体,是人人都需要的好产品。(来源:中国人寿网)

二 : 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回报高吗?

想购买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缴费5年共10万元,想问一下,这10万元存银行利息高还是买这款保险回报的高

国寿福禄鑫尊 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回报高吗?

专家分析

这款保险是一款快速返本的一个终身领取的理财险,它的特点是“返本还收益”,综合收益下来肯定要比银行存款强的多。(www.61k.com)因为利息是固定的,分红是浮动的不确定的,正是因为分红收益是不确定的所以才能使资金具有一定的成长性,才能保值、增值。分红保险是比银行存款更优的资产配置,是稳赚不赔的金融投资。

银行的职能是储蓄,银行存款属于储蓄行为,分红保险属于投资理财行为,银行利益其实也是不固定的,也是跟着市场波动的,现在的利息不代表将来也是现在的利率。

分红保险是一个长期稳定的理财收益,保本、有固定收益、浮动收益可以让我们有与公司一起享受高收益的机会。是保全资产,留住钱、让资金保值、增值的最稳妥的理财工具。

这是一款中长期规划的理财险,侧重于专款专用的储蓄规划;和银行储蓄没有可比性,银行的流动性强,如果短期的复利滚存,短期的利益还是很大的!

最主要看你这笔资金的使用用途了,如果想留下这笔钱,安全稳健,确保以后想用的时候有这笔钱,可以选择“福禄鑫尊”分红型,如果单纯的考虑利益或者短期理财投资可以选择其他渠道!通过保险是要解决你未来的一些理财、风险、人生规划问题的

理论上讲说不好哪个收益高:这款产品返本最快也是15年以后,在15年当中银行的利息怎么变不清楚,这款产品的分红多少也不清楚,从当今情况来看固定返还部分没有银行利息高,加上分红也不知道有没有银行高。但从当下发达国家的银行利率和他们的分红险的投资收益来看,要远远高于银行,相信中国也是这样。

三 : 中国太平福寿连连两全保险(分红型),让您福寿连连

产品简介

隔年给付,快速返还

每隔一年即可领取10%保额的生存保险金,旅游、保健、养老……随心所欲。(www.61k.com)

交费灵活,回报长期

交费期限可长可短,灵活选择,而生存保险金可持续领取至88周岁,做一生有福有寿之人。

领取递增,分红得利

生存保险金随增额分红稳步递增,越领越开心。

投入保本,资金安全

在88周岁满期或者身故时,返还全部保费以及增值收益,相当于免费拿几十年生存保险金。

产品特色隔年给付,快速返还交费灵活,回报长期领取递增,分红得利投入保本,资金安全

太平·福寿连连·产品特色:

稳投入可返本,安全有保障

快隔年一返还,生存领取快

高每次百分十,次次有增长

久领取时间长,直到八十八

投保示例案例一:

王先生,30周岁,投保太平福寿连连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为10万元,选择10年交费,年交保31620元。

王先生总计交费仅约31.62万元,他将获得——

1.至88周岁累计可领取生存保险金:342714.5元(按低档红利假设),484179.1元(按中档红利假设),725479.8元(按高档红利假设)。

隔一年领一次,每次至少10000元,且领取额保证随分红递增。

2.若生存至88周岁再高额返还祝寿金:444619.8元(按低档红利假设),847800.9元(按中档红利假设),1673693.9元(按高档红利假设)。

3.88周岁前身故,最高441859.4元(按低档红利假设),832832.0元(按中档红利假设),1624597.5元((按高档红利假设))的身故保险金。

案例二:

张女士为刚满6个月的儿子小宝,投保太平福寿连连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为10万元,选择20年交费,只需年交保费16630元,总计投入仅为33.26万元,小宝将获得如下利益:

·至88周岁累计可以领取约197.8万元(按高档红利),101.5万元(按中档红利),

·58.2万元(按低档红利)生存金,隔一年领一次,每次至少1万元,且领取额保证随分红递增;

·若生存至88周岁再高额返还祝寿金约450.8万元(高),160.8万元(中),59.5万元(低);

·若88周岁前身故,家人可得身故保险金最高约:436.7万元(高),157.7万元(中),59.0万元(低);

·若不领取生存金,公司将对其按日进行复利计息,以目前标准计算,88周岁累计生存金可领取约425.7万元(高),263.5万元(中),182.9万元(低)。

(来源:中国太平人寿保险网)

四 :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www.61k.com)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 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变动

一、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二、身故保险金额

本合同身故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若本合同已附加“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且该附加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本合同身故保险金额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重新确定: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

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满期保险金额

本合同满期保险金额=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若本合同已附加“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且该附加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本合同满期保险金额按下述方式重新确定:

本合同满期保险金额等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

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公司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满期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六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第一页)

福禄双喜两全保险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www.61k.com]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第七条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本公司红利的分配。

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第八条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半年交、季交和月交四种,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九条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二、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第十条 借款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本合同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但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八十,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若本合同已附加“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且该附加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投保人不得要求申请借款。

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偿还。未能按期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视同重新借款。

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交的保险费、借款及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一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本合同成立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保险合同和投保人法定身份证明。若本合同已附加“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且该附加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第二页)

福禄双喜两全保险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终止。[www.61k.com]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在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十日后要求解除本合同,本公司于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基本条款与本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合同利益条款为准。

第十三条 释义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 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 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第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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