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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2015年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0 所属栏目:营口理工学院

一 : 2015年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创办于1958年,设有土木工程系、建筑系、管理工程系、环境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基础教学部、实训部等教学部门,开设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城镇规划、工程造价等普通高职专业近30个。现因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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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见附件)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6: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将应聘材料电子文档发至jxjsxyrc999@邮箱,考核前进行资格审查,电子邮件标题和附件文件名格式均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

3、报名地点: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办公楼四楼)。

4、联系电话:0791—86713687(刘老师)、0791—86713616(姚老师)。

5、联系地址: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999号。

6、邮编:330200。

7、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材料(含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三、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采用直接面试加说课(快题设计、答卷)进行考核,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按百分制计算),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若某岗位所有考生考核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

2、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2、由招聘单位指定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五、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公示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因省编办暂停编制核定工作,对本次拟聘人员先期实行人事代理,享受学院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及省编办同意核编后,按有关政策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核准,申请办理入编手续。

2015年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二 : 2015辽宁营口理工学院高层次教师招聘76人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营口理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科学规划

  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为中心,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合理确定招聘教师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确保建立一支高素质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二)突出重点

  注重能力和水平,优先引进学科带头人和高端人才,以及新建学科专业急需的优秀骨干人才。中国教师人才网http://www.jiaoshi.com.cn/,专业教师招聘!

  (三)严格标准

  加强对应聘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发展潜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核与考察,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四)规范程序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地原则,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引进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专业实践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有较好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在学术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和突出成果。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资格

  1.具备以下资格之一的特别突出优秀人才:

  (1)科学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者;

  (4)国家重点学科的责任教授;

  (5)近五年,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研究主持人;

  (6)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7)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

  (8)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或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

  (9)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

  (10)博士生导师。

  2.具备以下资格的教授:

  (1)本科院校在编教师;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备以下资格的副教授:

  (1)本科院校在编教师;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以下资格的博士: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

  (2)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回国博士;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留学回国博士不超过45周岁)。

  以上4类人员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人数为74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2015年营口理工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特别突出优秀人才不受招聘年龄、学科专业、招聘计划限制。

  四、招聘待遇

  (一)被聘人员应在营口理工学院工作至少10年,聘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二)特别突出优秀人才,除工资福利待遇之外,其它待遇另行确定。

  (三)除工资福利待遇之外,教授、副教授、博士还将享受如下待遇:

  1.教授:住房补贴50万元(税后),即买即付;校内津贴5000元/月。

  2.副教授:住房补贴35万元(税后),即买即付;校内津贴3500元/月。

  3.博士:住房补贴5万元/年(税后,按月计发),连续补贴5年;校内津贴2000元/月。

  (四)招聘教授或副教授,其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根据实际情况将安排在营口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在学院其它部门工作,并协助安排其子女中、小学转学及幼儿园入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营口人事人才网》、《营口理工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营口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在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填写《营口理工学院教师招聘报名表》,将填写的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电子文档(即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ykdxyrsc@163.com)。

  公告发布之日起就可以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2月25日,招满为止。

  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件真实有效。

  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

  营口理工学院将根据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等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合格,营口理工学院人事处将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一寸同底版近期照片2张,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面试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包括试讲和答辩2个环节。

  试讲:时间1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者教学内容掌握、重难点分析、教学方法、教师素养等方面的能力。应聘人员应根据指定内容进行试讲。

  答辩:时间1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职业技能、科研能力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和答辩各5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确定拟聘人员。若面试成绩并列者,同一岗位根据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六)组织考核

  营口理工学院组织实施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核过程中出现的职位空缺可根据考生总成绩进行人员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查实与招聘条件、资格等不符者,将不予聘用,根据成绩依次递补其他人选;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后,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职位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八)聘用

  公示期满,将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含在聘用合同期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将严格执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及本公告规定的程(www.61k.com]序,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其他

  因个人原因,未予参加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应聘人员,均按自动放弃应聘处理。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准确,并要随时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417-2980132 0417—3588539

  电子信箱:ykdxyrsc@163.com

  通讯地址:营口市博文路46号,营口理工学院人事处

  邮 编:115014

  原标题:2015年营口理工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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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营口理工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未发布)

  营口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营口理工学院

  2015年7月31日

三 : 2015永嘉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聘20人公告

2015浙江医疗卫生系统招聘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汇总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5〕3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15年报考普通高校(理科),立志为农村卫生事业服务的永嘉户籍考生。[www.61k.com)报考定向培养本科层次的须达到第二批录取分数线;报考定向培养专科层次的须达到第三批录取分数线。

二、承办院校及招生(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录与招聘

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在我县户籍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专科安排在第三批提前录取。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向各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发至我县卫生局。

2、体检。县卫生局根据各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永嘉卫生网”和“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局商县人力社保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

5、录取。各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费用补助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由县财政按本科生每人4.6万元、专科生每人2.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在定向培养协议中明确。

五、就业与待遇

1、2015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回我县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县卫生局商县人力社保局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服务期间享受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类人员待遇。

2、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人员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3、定向培养生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具体事项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

4、定向培养生若毕业后不回永嘉县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或不服从分配及不满服务年限的,应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3年内不得报考本县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考试。

六、其他事项

1、填报志愿时间:见浙江教育考试网。

请考生密切注意各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程序,保持志愿填报中所填报的电话通畅。

2、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详见“永嘉卫生网-通知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

3、在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高考分数卡等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在签订协议时交县卫生局备案。

咨询电话:

永嘉县卫生局:67205786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7756558

原标题:永嘉县201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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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永嘉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表

永嘉县卫生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7日

本文标题: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2015年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本文地址: http://www.61k.com/1083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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