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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知识-重庆涪陵:崇义工商所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培训

发布时间:2018-04-22 所属栏目:维护消费者权益

一 : 重庆涪陵:崇义工商所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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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知识 重庆涪陵:崇义工商所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培训

消费日报网讯 近日,重庆市涪陵工商分局崇义工商所到辖区白鹤梁水下博物馆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培训。[www.61k.com)博物馆负责人以及从事消费维权的相关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涪陵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金牌调解员陈安华前来授课。

在培训中,陈安华同志以“一位消费者在某缴费场所因洒在地上的水而滑到,并向该场所提出侵权赔偿”为开头,进而阐述了消费者依法享受的权利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义务,用大量的案例,深入浅出的介绍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部分内容,并在案例中明确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的规范流程以及消费者投诉调解过程中的技巧。

培训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老师的课讲得很生动,在案例中能够体会出调解的艺术,还能学到很多法律知识”。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消费维权队伍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有助于充分发挥消费维权效能,促进行业内部完善机制,提高服务质量。(记者 陈孝波 通讯员 瞿文婷)

二 : 奸商最怕消费者知道哪些本本知识

  第一:最重要的一点:不要轻易改变自己已经看好的笔记本电脑型号和配置!原因很简章,当你看中这一款了,你之前对这款的配置和价格都问了很多家经销商了.因为笔记本市场竞争激烈,基本上你问的价格对经销商来说,就没利润了.那怎么办呢?很简单,给你改型号,试想一下,你跑了一天了,那个型号也问的差不多了,而经销商通过各种技巧让你买另一款机子,看看天色也晚了,自己也跑累了,不想出去跑了,看着销售员"善良"的眼神,想想这个款也差不多,算了,不出去问了,就买吧,呵呵,那你就中招了.因为你对这款价格不了解,可以想像,经过这种转型而来产生的利润,绝对是暴力了,用我们行话来说,至少有1000.如果你确实喜欢上了销售员推荐的新款,那么对付这招也很简单,不管销售员怎么向你保证价格是最低了.一定要拉下面子出去再问问价格,问了你就知道,你这样做是绝对有价值的.呵呵.很多厉害的销售员就吃准了客户不好意思的心理,让你不好意思走出他的店,那么,你自己也成为被宰的对象了.如果你出去问了,发现之前那个给你改型号的销售员价格比较合理,那么恭喜你,你遇到了非常少见讲诚信的销售员,还等什么呢?就在这买吧。

  第二:问价格有也有讲究,如果你一开始就问一款机子大概的型号,比如,华硕的A8,你只说了A8两个字,那么,你问到的价格,多半是非常高的.因为这种情况下销售员肯定要报高价的,如果你说价格太高,他们也会说有很多种型号呢,配置多呢,我报的是XX配置,那你就没话说了.正确的问价方式是:报出精准的型号,如:A8H73SC-SL当你这样一问,做为销售员,就知道你是了解的非常清楚了,不然不会报出这么准确的型号,那么,他们也不敢胡乱报价了.这样你问到的价格就是非常实际的.而不是毫无意义的乱报的价格。

  第三:不要为突然问到一个非常超低的让你感到脸发热心乱跳的超低价而激动不已,呵呵,事实上,很多销售员是这么干的,你要买这款机子是吧?了解一下价格,哦,我没钱赚,怎么办呢?转型啊,怎么转呢?第一步就是先给你报个超超低价,你一听,开心啊,激动啊,这么低的价格,不禁对这位销售员好感倍增.那么,你看好了,他第二步,肯定会说以前你看中的那个机子怎么怎么不适合你,我现在这款怎么怎么合适你.呵呵,记住哦,如果真的看中他新推荐的这一款,一定要出去多问几家,如果你不改变主意了,就不要浪费你时间了,让他拿货吧,多半是拿不出来的,因为他报的价格是低于成本报的,压根就没打算卖给你,结果浪费了你宝贵的时间,所以,我的忠告是:不要在报价最低的那一家买.你多半只会收获失望。

  第四:对自己看好的配置一定要了解清楚.如果不懂,就找个懂的(怕就怕不懂装懂的人来做参谋,这样的人最容易被销售员三下两下就摆平了,一定要找确实很懂的人陪你)因为销售员很会利用你不懂配置来忽悠你,明明就是一样的机子,硬说多了一个什么独立显卡啊,或者是什么炫丽屏啊之类的,让你加钱购买.这样的客户在我眼里是很可悲的.我曾经亲眼见过笔记本电脑所带的电池居然也被销售员单独加价两千卖掉了,不懂电脑的用户毕竟多啊.如果你清楚配置,销售员这一招自然也没用了。

  第五:当然还是要了解你要购买的机子的赠品,比如,华硕有段时间,S5笔记本电脑高配版是免费送第二块电池的,当然了,如果你不知道这个信息,销售员肯定会让你加个三五百的买第二块电池,没说的.其实像这样的促销,最简单的一点,厂家做这类促销的时候,肯定会有相关的彩页出来做宣传,你在了解电脑的阶段时只要记的向销售员索取一份彩页,基本上就不会中这一招了.当然了,在家里上一些非常大的网站了解一下,就更好了。

  第六:很多淘友在买笔记本电脑的时候,非常喜欢要一些赠品,我告诉大家,销售员在送赠品的时候,只一个原则:最便宜.所以送的基本上全是垃圾.所以,最聪明的销售者,会先要东西,然后再跟销售员,这些东西我不要了,你给我减钱,呵呵,不要指望能减掉销售员跟你说这个值多少钱,那个值多少钱的程度,基本上,他说值100元的东西,成本在30元就不错了.能减多少,就看你是怎么跟销售员谈啦.

  第七:很不幸,厂家没有给经销商发样机来出样,所以,你们在电脑城看到的样机,全是要当新机卖掉的.当然了,样机也不会像一般人想象的那样,非常烂的机器,事实上,我们在为如何保护样机,可是非常用了心的.说难听点真是轻拿轻放,因为万一因为你造成样机划伤,你是要赔两百元来喷漆的.如果你真的不想要样机,不要看包装,没用的,有些大的商家连那个封条都自己去印了.那看什么呢?两点:第一:看接口处如网卡部分,有没有进灰尘,新机子是不会有灰的.其次,仔细看键盘里有无灰尘,表面有无划伤,特别是kinston锁孔,基本上因为考虑到防盗,这里都要锁上的,就难免有点划伤.如果这里有划伤,就可以确定是样机了。

  第八:很多销售员说要开发票就要加钱,加几个几个税点,这就纯粹是欺骗了,因为笔记本电脑进货的时候就是含税的,不可能是要另加钱的.另外,很多销售员会说保修不用发票,只要收据就可以了.以此为借口不给你开发票只开收据.确实,保修的话,没发票也能保修.但请注意,还是有区别的.如果没有发票,保修日期是按出厂日期来计算的,有发票,则是按发票日期来计算保修日期的.而笔记本电脑库存两个月非常正常,所以想像一下,如果你不幸在那两个月的时候,机器坏了...还有一点;国家有一个法律叫<微型计算机三包政策>,哪三包呢?出现质量问题,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换,一年内,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包换.所谓三包.而如果你要享受这三包,那前提是,你得有发票.那为什么销售员不给你开发票呢?很简章,无利不起早,他可以把本属于你的发票卖给别人来获取利益.所以,购买整机的时候,一定要记的索取发票!

  第九:可能说出来让很多人觉得人很难相信了,呵呵,但我告诉大家,以前我们那个店面,15%的利润,都是拿回扣的人帮我们创造的.所以,如果你请熟人帮你把关电脑,记住一个原则即可:拉下面子,自己要独立的出去问问价格.这样,你就不会被人忽悠了.所以我就不大愿意帮熟人买电脑,因为我知道这一点,我不想背上这个骂名啊,我的方法是:你先自己出去问价格,然后我再帮你问,这样,你价格心中有底,就不会怕我拿回扣啦,呵呵.呵呵,希望经常帮朋友装机的熊友表打我哦.毕竟热心的朋友还是占多数的。

  第十:就是有条件的人,在买电脑前,最好去各大电子商务网站查询一下价格,最方便就是去淘宝查下价格,可能淘宝上的 价格在实体店面难买的,如果放心的话可以在 网上买,实在不行的话要去专卖店买,至少心里有个底,不会被赚太多,大家都知道淘宝上价格低嘛。

三 : 糯米网:消费者要加强维权意识

如今,团购模式的异军突起让很多消费者悲喜交加,一方面享受着超低折扣而另一方面又要承担着多重风险。随着团购行业的迅猛增长,很多团购网站出现货不对板,退换货难,服务注水等现象,而处于弱势的消费者如何在鱼龙混杂的消费市场中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对此国内领先的团购网站糯米网,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加强维权意识,共同抵制市场上不规范的行为。

首先,一旦在团购消费中遇到问题,要先和商家进行沟通。长期团购的用户应该可以发现,在每一单团购页面的下方都有对应商家的联系方式,途中有任何疑问都可打电话询问。有时,很多消费者被低价冲昏了头脑,心存疑虑也自己消化处理,更有甚者即使受到侵害仍保持沉默,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些不正确的心态给了很多不正规商家和网站以可乘之机。

而如果消费者和商家沟通后仍无法解决问题,那么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与团购网站联系,让网站与商家协商,只要提供详细说明,一般大的团购网站对信息核实无误后多会进行先行赔付。这样,既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起到对商家监督的作用。

糯米网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权益的呼声愈演愈烈,很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限制和打击,应该让公平竞争的号角贯穿团购的每个角落。消费者权益得到了保护,行业才会良好发展。

四 : 消费维权知识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带来的应得的利益。以下是由我们整理关于消费维权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消费维权知识 消费维权知识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一、安全权

消费者的安全权分为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首先考虑的便是商品和服务的卫生、安全因素,不希望因卫生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生病、身体受到伤害,甚至产生生命危险。财产安全不 仅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是否安全,更重要的是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 务以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只要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消费者就有权要求赔偿

二、知情权

作为经营者,诚实信用是交易双方应遵守的基本准测,不得隐瞒实情,不得作虚假承诺,否则就构成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一旦发生争议或造成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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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必须是自愿的,不必以经营者的意愿为自己的意志,主动权在自己手中。同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必须合法,不能把自主选择权建立在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之上。此外自主选择权通常只能限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的范围内,不能扩大到使用商品上。

四、公平交易权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保证质量、价格合理、计量正确,不得违反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市场准则,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制交易。

五、求偿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故意,可能会使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侵害。这里的人身权包括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财产权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和间接的财产损失。对于商品的购买者、商品的使用者、接受服务者以 及在别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其他人而言,只要其人身、财产损害是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而引起的,都享有求偿权;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均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其是否有过错;除非是出于受害者自己的过错,如违反使用说明造成的损害,则商品的制造者、经销者不承担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除因人身、财产的损害而要求获得赔偿损失这一最基本、最常见的方式之外,还可以要求其他多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如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

六、结社权

消费者组织起来依法成立消费者社会团体,形成对商品和服务的广泛社会监督,及时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及时解决消费纠纷。

七、获得有关知识权

所谓消费知识,包括消费态度知识,使消费者科学指导自己消费行为;有关商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及有关市场的基本知识,以指导自己作出正确消费选择。所谓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包括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以及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等。

八、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尊重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的人格尊严是消费者享有的最起码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加以污辱和诽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对于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行为,法律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民事制裁。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予以刑事制裁。中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饮食、服饰、居住、婚葬、节庆、娱乐、礼节、禁忌等风俗习惯有所不同,都应受到尊重,保护少数民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关系到民族平等团结、促进安定 团结的大事。

九、监督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用《产品质量法》维权

一、消费者的社会监督权利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二、销售者必须对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三、消费者有权要求获得损害赔偿

《产品质量法》第44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用等。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 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四、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方式

《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产品质量纠纷,也可以请社会团体、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还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引发问题,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这里的产品质量问题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即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称为默示保证条件),或不符合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作出的保证和承诺(称为明示担保条件)。如国家法律规定,产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还有很多产品都有产品说明、产品标签、广告、样品等,只要生产者、销售者以上 述任何一种方式表明了产品的质量,消费者就可以此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只要认定产品与其说明名不符实,就可以判定产品质量有问题。另一类是产品存在缺陷,并使消费者造成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表明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赔偿 该产品损失,还有权要求赔偿该产品造成的其他损失。

五、损害赔偿的有关时限规定

消费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 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消费者在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后,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以免丧失诉权。请求赔偿的权利又叫请求权,指的是消费者因产品缺陷受到损害后,要求侵权人(包括生产者、经销者)给予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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