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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网酒店团购-如家酒店集团向携程网融资5000万美元

发布时间:2017-11-16 所属栏目:携程网酒店团购

一 : 如家酒店集团向携程网融资5000万美元

  昨天,如家酒店集团在上海公布与携程国际有限公司达成正式协议,向携程定向发行7514503股普通股,合计5000万美元。每股定价为6.6538美元或每个美国存托凭证即ADS(每个ADS等同于两个普通股)13.3076美元,定价以如家ADS于签约日前30天在美国纳斯达克的每个交易日之平均收盘价计算,即从2009年4月7日至2009年5月6日。

  交易完成后,携程所持有的如家股权将增加9.52%至18.25%。此前,携程已拥有如家6886262股普通股,均从公开市场买入。

  根据具体交易条件,此项交易预计在2009年5月21当天或之前完成。完成当日如家先获得2000万美元,其余3000万美元于交易完成日后30天内由携程支付。资金将全部作公司常规业务使用。

二 : 携程酒店团购月结协议57

酒店团购产品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上海华程西南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商定并于 年 月 日在上海签署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它相关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酒店客房集体团购服务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在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对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各自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且取代双方之前任何口头和书面信函。 一、合作内容及方式

1. 甲方委托乙方通过但不限于网络,电话、手机等平台发布团购营销信息和销售酒店团购产品或服务,合同

签署有效期内,甲方可要求乙方多次推广由双方约定的不仅限于客房的团购产品,乙方根据自身排期按需上线。

2. 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其他第三方平台(包含但不仅限于京东、58同城)上展示由甲方提供的团购产品并接受

第三方预定。

3. 用户通过乙方平台成功购买支付团购产品或服务后,由乙方发放相应的电子消费券和密码给用户。 4. 用户凭乙方发放的消费券和密码自行到甲方预订入住和消费,甲方承诺按照其与乙方约定以及在乙方平台

上标明的团购条款和条件将相应团购产品或服务提供给乙方用户。同时,甲方有义务在乙方用户(包括第三方用户)使用服务前对消费券进行输入验证和确认,如因甲方未及时修改券状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5. 团购消费券未经使用或者由于甲方问题引起消费者有效投诉的情况下,乙方可根据消费者要求向甲方提出

无条件退款的要求。

6. 用户使用团购消费券后,如用户需要发票,提供方式有以下2种(二选一):

A. 由甲方于客人使用团购券时提供消费发票,乙方结算时提供差价的佣金发票; B. 由乙方于客人使用团购券后提供消费发票,甲方结算时提供底价发票。

7. 结算:乙方在每月5日左右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向甲方提供上个自然月的团购产品使用份数及金额,甲方

需在每月15日前完成核对与确认工作,团购款项由乙方在每月25日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并授权乙方使用本次团购的文字和图片介绍信息,同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

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利,否则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乙方有权根据推广的需要对信息进行适当的编辑和修改。

2. 甲方同意乙方通过自身宣传或电信、航空、银行、邮政、其他网站等多种渠道,开展呼叫转接、代理售卖

等多种业务为甲方推广宣传。

3. 甲方确认团购产品销售期间不得变更团购产品的内容和价格等,否则产生的费用和赔偿等损失由甲方承担。

4. 甲方应在房态允许的前提下尽量满足乙方用户的预订需求,若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停止营业,歧视性区别对

待或者团购数超过甲方接待能力等原因造成乙方用户无法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由甲方负责退款和赔偿,同时乙方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5.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团购产品的销售价格和展示推广的上线时间和期限。

6.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本次团购产品的管理平台,供甲方进行消费券和密码的验证以及消费情况查询。

7. 甲乙双方需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合作期间,甲方应保证其提供服务的经营场所应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及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消防安全设施,若因甲方原因引起的任何纠纷、投诉或政府部门查处,包括但不限于资质、宣传不实等,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并及时妥善解决,如造成乙方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并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本协议。

8. 为保证乙方的推广效果,甲方承诺在此团购产品销售期间,此产品以及类似产品不在其它同类型或者团购

网站上线,否则乙方有权提前中止此协议。

9. 甲方产品在乙方平台售卖期间,当订房量达到_____间需提供免赠送免房____间,以此类推。 三、违约

1、除本协议特别约定外,协议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2、如果由于甲方产品或服务原因所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保密条款

1、兹就双方之间的共同合作,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其有义务不向协议合作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方透露保密信息,该保密信息指由一方向协议其他方透露的,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名单、技术数据、产品构思、开发计划、职员名单、操作手册、加工工艺、技术理论、发明创造、财务情况和其他递交时约定为保密信息的资料(以下通称“保密信息”)。

2、对于本协议中描述的保密信息,双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应当(1)以不低于保护自己保密信息的程度(至少以合理程度)予以保密;(2)要求获知保密信息的人员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3)在必要情况下,根据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3、对于以下信息,双方均免除保密责任:由公众通过合法途径获知的信息;从协议合作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方获知的,并未违反任何保密责任的信息;为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根据法令所要求透露的信息,或者根据法律程序而要求透露的信息。

4、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协议终止而失效。 五、知识产权

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在使用对方授权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单独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乙双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协议其他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协议其他方,并获得协议其他方的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否则协议其他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擅自使用方终止协议,且由擅自使用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协议其他方所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协议其他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乙双方承诺不向任何协议合作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但不限于与对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双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禁止贿赂条款

1.任何一方保证不向协议其他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协议合作方以外的其他方的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在账外暗中支付任何佣金、报酬或给予回扣,或者提供任何礼品或款待,亦不向协议其他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协议合作方以外的其他方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就上述事项达成任何安排,但是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携程举报电话8621-54261440,携程举报邮箱jubao@ctrip.com)。

2.若任何一方违反了本条规定,则视为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同时保留依法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七、纠纷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对本合同的执行有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1.本协议所有事宜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不向任何其他方透露本协议涉及的信息或对方认为不公开的保密信息。 2.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内容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如甲方确实存在上述未提及且侵害乙方切身利益的行为,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保留向甲方追究因其行为造成乙方财产及其他损失的权利。

4.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签署日期:

乙方:上海华程西南旅行社有限公司 (盖章) 电话:021-34064880转26192 传真:0571-86539652 账号:1001266309200016953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漕河泾支行 业务联系人:阮峰 15857105740 公司签署人: 签署日期: 结算联系人:

谢徐亮 707405 xiexl@ctrip.com 蒋 慧 707352 huijiang@ctrip.com 结算联系地址:

上海市 徐汇区 虹漕路421号64栋4楼财务结算部 邮编:200335

附件:团购产品信息表

甲方: 乙方:上海华程西南旅行社有限公司

一、团购供应商信息:

二、团购产品信息:

三 : 门市价导致折扣失真 携程酒店团购嫌虚假广告

“1.4折的四星酒店客房,358元一晚,买这个吧?”打算去上海旅游的李小姐在携程看到低折扣酒店有些心动。经常出差的王先生听过女友的描述后觉得有些不对劲,因为按照1.4折计算,客房价格要迫近3000元,这样的价位不要说四星级,即便豪华五星酒店也不多见。王先生打开女友发的链接,恍然大悟,原来超低折扣是利用酒店门市价算出来的,完全不真实。

李小姐所遭遇的问题并不是个案,在携程的酒店团购页面,所有的商品都是按门市价计算折扣,给人造成“拣着大便宜”的错觉。而如果按照实际售卖的“前台价”或者“网络预订价”计算,酒店折扣大部分在5折以上,根本那么多1、2折的馅饼。

“完全在误导消费者者,这样招揽用户的方式应受到谴责。”业内人士指出,酒店门市价只是一个摆设。酒店的价格标准虽然多,比如前台价、协议价、网络预售价、团购价等等,但从没酒店按照门市价售卖,在酒店业界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但对于普通消费者却很少知道这些,将高于实际几倍的门市价拿出,宣称“超低折扣,可节省1000、2000”的做法有虚假广告嫌疑。

事实上,门市价已经不符合酒店行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共识,酒店销售人员、前台都不将门市价列入营收思考。对很多酒店来说,形同虚设的门市价一方面是历史遗留,另一方面是想借此提升酒店档次。对于很多OTA来说,虽然懒得向广大消费者揭穿这件“皇帝的新衣”,但也很自觉地将其从价格一栏中抹去,打开Expedia、Priceline、Hotels.com 、Travelport等网站,预定酒店过程中都见不到门市价的踪影。反观携程,虽然遭受各种质疑但虚高的门市价一直摆在台面上,即使2010年被讨伐,《从酒店“门市价”说开来》的声明中还是坚持自己的做法,携程给出的解释是考虑到消费者对于价格比较的需求。

与此相对应的是,作为携程最害怕的对手,通过搜索技术打造的在线旅游企业去哪儿网,为用户提供及时旅游产品价格查询和比较服务的同时,将网络预售价作为衡量的基准,而且把这一政策延续到酒店团购。在去哪儿网旅游团购频道,所有酒店折扣比对都指向网络预售价,而且还专门推出了价格PK体系,将团购价格和OTA网络预订价格进行比对,让消费者100%看到真实、全面的酒店价格。

哈佛大学格伦•厄本教授曾说过“这是个没有秘密的时代,企业的最好策略就是坦诚,透明化是企业和消费者建立信任的前提条件。”曾经带有几分神秘色彩的酒店行业,在新环境中,特别是“团购”这一新的商业模式中,需要思考如何将“透明的价格”告诉消费者。而发起团购的网站,特别是在旅游行业打拼多年的被作为标杆的企业,更应有负责的态度,向消费者公开更多信息,而不是利用自己的专业去做虚假广告,否则将被“自由、平等、开放”的互联网平台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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