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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劳动仲裁要多少钱

发布时间:2017-08-08 所属栏目:深圳劳动

一 : 申请劳动仲裁要多少钱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当然这也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方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并不是免费的,那么该如何缴纳费用?下面就是61k网为大家整理的申请劳动仲裁要多少钱的经验,希望能够帮到大家。觉得有用的朋友可以分享给更多人哦!

申请劳动仲裁要多少钱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费用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已经明确了劳动仲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仲裁办案的经费是由当地财政予以保证的。所以从2008年5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案件都是不收费的。

  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何交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六十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收取仲裁费》。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受理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申请人在仲裁委员会决定立案时预付。处理费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刷费等。处理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后五日内预付。

  三、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1、组成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2、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和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3、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4、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 五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十五日。

  要是对仲裁委作出的仲裁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劳动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救济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 : 深圳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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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经典案例:
原告深圳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贺仲裁。
原告某公司诉称:原告与被告自2004年12月25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原告在被告处从事导购工作。期间,原告一直正常支付工资给被告。被告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5月期间的工资,已由原告汇入被告工资卡帐户,仲裁裁决认定原告拖欠被告工资与事实不符。同时,被告将劳动合同解除的责任完全归责于原告,也有失公平。综上,原告起诉要求判令无需向被告支付:1、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5月5日工资4844.83元及25%经济补偿金1211.2元;2、2008年至2012年5月未休带薪年假工资3034.24元;3、2004年12月25日至2012年5月5日解除劳动关系补偿18 200元;4、2004年12月25日至2011年6月未缴纳养老保险补偿金10 701.80元及一次性生活补助费4068元。
被告贺仲裁辩称:原告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给被告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也没有安排被告休年休假。原告从物美大卖场撤柜后口头通知被告解除劳动关系。被告已经履行仲裁裁决第一项,即向被告支付了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5月5日的工资4844.83元及25%经济补偿金1211.2元,被告已收到上述款项。综上,被告同意仲裁裁决结果,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贺仲裁于2004年12月25日入职某公司,双方于2007年12月31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1日;贺仲裁担任促销员岗位工作等。贺仲裁主张其月工资为1500元,另有提成工资;某公司未能提供贺仲裁工作期间的工资支付记录。贺仲裁系本市农业户口,某公司未给贺仲裁缴纳养老保险费及失业保险费。贺仲裁主张某公司未安排其享受带薪年休假,某公司对此不予认可,但未提供贺仲裁的考勤记录。贺仲裁主张因某公司撤销其所在某大卖场的经营专柜,并将其介绍至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于2012年5月5日与其解除了劳动关系;某公司对贺仲裁的上述主张不持异议。
另查:2012年5月17日,贺仲裁以某公司为被申请人向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1、2012年3月份工资2300元、4月份工资2100元、5月份工资444.83元,以及拖欠以上工资之25%的经济补偿金1211.21元;2、2004年12月25日至2012年5月5日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的补偿金14 479元;3、2004年12月25日至2012年5月5日期间未缴纳失业保险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4746元;4、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5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18 206.9元;5、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15 450元;6、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5 658.10元。2013年6月13日,某仲裁委员会作出某号裁决书,裁决:1、某公司于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贺仲裁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5月5日工资4844.83元及25%经济补偿金1211.2元;2、某公司于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贺仲裁2008年至2012年5月未休带薪年假工资3034.24元;3、某公司于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贺仲裁2004年12月25日至2012年5月5日解除劳动关系补偿18 200元;4、某公司于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贺仲裁2004年12月25日至2011年6月未缴纳养老保险补偿金10 701.8元,一次性生活补助费4068元;5、驳回贺仲裁的其他仲裁请求。贺仲裁认可某公司已向其履行上述裁决结果第一项;贺仲裁并表示同意上述裁决结果。
以上事实,有劳动合同、户口簿及当事人陈述等材料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贺仲裁系本市农业户口,某公司未给贺仲裁缴纳养老保险费及失业保险费,且贺仲裁于2012年5月5日自某公司离职,故某公司应向贺仲裁支付2004年12月25日至2012年5月5日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及失业保险费的补偿。因贺仲裁主张某公司未安排其享受带薪年休假,某公司未能提供贺仲裁的考勤记录;另,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为2012年5月17日;故某公司应向贺仲裁支付2010年5月17日至2012年5月5日期间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因贺仲裁自某公司离职的原因系某公司撤销了贺仲裁所在卖场的经营专柜,并将贺仲裁介绍至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故某公司应向贺仲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某公司已按仲裁裁决向贺仲裁支付了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5月5日工资4844.83元及25%经济补偿金1211.2元,本院对此予以确认。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深圳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贺仲裁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补偿一万零七百零一元八角。
二、深圳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贺仲裁未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补偿四千零六十八元。
三、深圳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贺仲裁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二千一百五十二元。
四、深圳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贺仲裁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一万八千二百元。
五、深圳某股份有限公司给付贺仲裁二○一二年三月一日至二○一二年五月五日期间的工资四千八百四十四元八角三分及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一千二百一十一元二角,已履行。
六、驳回深圳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深圳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某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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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如何写劳动仲裁申请书我不知道那个请求和事实理由怎么写,是写的通俗

如何写劳动仲裁申请书

我不知道那个请求和事实理由怎么写,是写的通俗点列?还是按上面讲的那样写.还有一个就是,我与用人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它没给我合同.我能去要来做为证据使用么?如果他不给我怎么办?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牌、厂牌、工卡、工资表(单)、求职登记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四 : 劳动仲裁反申请书

【61阅读 仲裁申请书】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的要求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文件。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其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的要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仲裁反申请书

反申请人:某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地 址:某某某工业园

委托代理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反申请人:某某某,女 公民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被反申请人依法补偿因其自动离职给反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4235.5元。

2、被反申请人立即到反申请人处,补办离职交接手续,以免损失继续扩大和滋生其它纠纷。

事实和理由:

被反申请人于2009年9月28日与反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同年10月5日报到上班,被安排在反申请人开发部从事针车工作。2010年初,被反申请人无故旷工,虽经多次联系依然不断推脱不来上班,最后反申请人不得不在15天后确认其为自动离职。

被反申请人由于无故旷工,乃至最后自动离职,使反申请人蒙受如下直接经济损失:

1、其个人领用的生产工具全部丢失,经济损失211.8元;

2、 其领用的已裁剪待加工材料全部无法寻找,只好重新补制,经济损失1291.7元;

3、 已裁剪待加工材料丢失导致版师不得不在周末连续加班20个小时重新开版,为此公司需要额外支付该版师1440元的加班费(该版师小时工资36元,利用周六和周日连续加班共计20小时,加班费=36元/小时*20小时*2=1440元)。

4、 其已裁剪待加工材料丢失导致样品周期延误,反申请人不得不安排其他人员加班赶制,并额外支付加班费1092元(替代人员的小时工资为12元,累计夜间加班 5次,共计10小时;周末加班4天,共计38小时,加班费=12元/小时*10小时*1.5+12元/天*38小时*2=1092元)

5、 其个人借款两次,共计200元。

针对被反申请人的行为,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反申请人的规章制度,被反申请人应当赔偿反申请人直接损失4235.5元。

被反申请人给反申请人造成的其它损失:由于被反申请人的行为突然,致使反申请人即使采取必要的弥补措施,最终还是导致样品交纳给客户的时间被延误了整整一周,这使反申请人的信誉受到极大的影响。对此,反申请人将保留继续申诉的权利。

此致

某某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某某某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五 : 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有哪些

仲裁申请书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对争议事项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申请,是重要的仲裁文书,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申请人提起仲裁的根据,申请人为争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案并在仲裁中争取有利法律后果,应当认真书写仲裁申请。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申请书应当按申请人、被申请人分别列明以上情况。申请人由法定代理人代为仲裁的,或者申请人委托律师或他人代为仲裁的,还应说明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代理人是律师的,只要写明其所属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而不需写明律师的基本情况。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助于仲裁委员会审核、认定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便于仲裁委员会与当事人进行联络。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仲裁申请书中的仲裁请求是申请人想通过仲裁程序达到的目的,是仲裁活动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仲裁申请书中必须记明的法定事项。因此应当写明申请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向被申请人提出的具体实体权利请求,即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履行什么义务,以及通过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仲裁请求应力求明确具体,切忌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在记明仲裁请求的同时,应当记明提出仲裁请求的客观基础,以充分的事实、理由来支持仲裁请求,这样才能使受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明确其提起仲裁的事实依据和具体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和裁决。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当事人之间纠纷形成的事实、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请求的依据和理由等等。这部分内容作为仲裁申请书的核心内容,所述事实理由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概括。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应有事实根据,而申请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因此,在仲裁中,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根据的事实是否存在,应当有证据加以证明,如书证、物证等。申请人在提出证据的同时,应当提供证据的来源,以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核实。如提供的是证人的,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或工作单位,以便于仲裁委员会及时核实和调查这些证据,确定能否作为定案的证据,从而及时、公正的裁决。可以另写一份证据清单附后。

一份完整的仲裁申请书除上述内容以外,还要写明选定的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全称,申请仲裁的时间,并在右下方写明申请人的姓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写全称,并另行写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章。此外,还应注明仲裁申请书副本的份数,以及提交证据的名称、份数,并将其按编号顺序附于仲裁申请书后。

本文标题: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劳动仲裁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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