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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姓的历史和现状的研究报告-一分区史研究——从李耕涛和易满涞卢氏讲起

发布时间:2017-09-06 所属栏目:非裔美国人历史和现状

一 : 一分区史研究——从李耕涛和易满涞卢氏讲起

二 : 日本法人类学及民族法学研究的历史与现状

全文显示(马列、哲学、政治、法律、社科总论2006年:MQ)当前库:马列、哲学、政治、法律、社科总论2006年 日本法人类学及民族法学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原文出处】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原刊地名】武汉【原刊期号】20063【原刊页号】77~82【分 类 号】D410【分 类 名】法理学、法史学【复印期号】200609【英文标题】History and Present Condition of Legal Anthropology and National Law in JapanXU Xiao-guang( Editorial Department of the Journal, Guizhou Institute for Nationalities, Guiyang 550025, China)【文章日期】2005-10-11【作 者】徐晓光【作者简介】徐晓光,贵州民族学院 学报编辑部,贵州 贵阳 550025徐晓光(1958—),男,辽宁省盘锦市人,贵州民族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民族法学、法人类学。(www.61k.com]【内容提要】本文对一百年来日本法人类学以及民族法学的发展过程及研究水平作了较为系统的介绍。指出,战后受德奥学术传统影响,形成了民族法学的使用习惯,受美国学术思想的渗透,形成法人类学的术语,与民族法学并用,各有所重。文章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学者有关中国民族法制建设的研究状况进行了评述,指出日本对中国民族法的调查研究成果南方多于北方。【摘 要 题】环球视窗【英文摘要】This paper makes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the development and research level of legal anthropology and national law in Japan. It is pointed out in this paper that influenced by the academic tradition of Germany and Austria, national law came into being and influenced by American academia, terms of legal anthropology began to form. Legal anthropology and national law are laid equal stress on and each of them focuses on different areas. This paper makes a review of the research condition of national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done by Japanese scholars since 1980s. The research achievements about south China surpass north China.【关 键 词】日本/法人类学/民族法学/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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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pan/legal anthology/national law/history/present condition【正 文】中图分类号:DF131. 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33X(2006)03-0077-06法人类学是人类学和法学二者科际整合的一门学科。(www.61k.com)人类学(Anthropology)是研究人类的体质和社会文化的科学,其特点是整体性的跨文化的比较,使用的手段主要是田野调查的方法。法人类学的初始对象涉及的主要是无文字状态下较为原始的各民族社会的法律制度。法人类学的历史始于19世纪,是西方国家为统治他们占领的殖民地的需要,才开始调查了解和研究这些地区与宗主国不同的法结构和异质的法文化样态,以便对不同地区、不同种族进行有效的统治,减少因异质法之间的冲突而造成阻力。人类学早期的许多经典著作,同时也是法人类学的著作。如瑞士法学家巴霍芬(Johann Jacob Bachofen)1861年发表的《母权制》、英国梅因爵士(Sir Heenry james Sumner Maine)同年发表的《古代法》、美国进化论者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1877年发表的《古代社会》乃至恩格斯1884年出版的《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可以说进化论派的学者大都是法学家出身[1]。以后结构功能论者如马林诺夫斯基、布朗及美国的人类学者霍贝尔、格尔茨都以不同种族的原始法律问题的研究居多,并因此得以扬名。一日本的人类学研究应该说起始于19世纪末期。最早单独以讲义的形式开设课程可追溯到明治、大正时期,被誉为日本人类学之父的坪井正五郎于明治26年(1893年)在东京大学开设了民族学(Ethnology)这门课程。日本著名民族学者鸟居龙藏曾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在我国的台湾、贵州、云南、四川和内蒙古进行过旅行考查和实地调查,但鸟居先生的成果多是介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没有涉及民族法律问题。从20世纪初开始,特别是30年代以后,日本为配合侵占中国台湾、东北和蒙古地区的政治、军事统治需要,曾派一批学者在台湾、华北、东北和内蒙等地进行风俗习惯和习惯法方面的调查。如内田智雄、仁井田升在华北,岛田正郎在内蒙,福武直在华北、江苏等,调查者在调查地都收集了大量社会与法的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发表了一批社会及家族制度方面的调查成果。其中末弘严太郎的《中国农村惯行调查》(共6卷,岩波书店1952—1958年出版)对战后法社会学的发展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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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影响,现在仍被视为日本法人类学的古典之作,他本人也被誉为日本法社会学之父”[2]。(www.61k.com)1895年甲午战后,日本占领台湾长达50年,为适应统治台湾各族人民的需要,加紧了对台湾习惯法的调查研究工作,以台湾总督府为中心进行了大规模的实地调查。1900年成立“临时台湾旧惯习调查会”,日本对台湾原住民习惯法的调查研究成果较多,也较为系统。整理的报告有:《蕃族调查报告》(1—8卷,1913—1922年);《蕃族惯习调查报告》(1—5卷,台湾总督府1915—1922年),书中所设的调查项目有蕃社、家族、亲属、婚姻、财产制度等[3];《高砂族调查全书》(6卷,1936—1939)等;研究方面的著作有:冈松参太郎著《台湾蕃族惯习研究》(全8卷,1921年,该书是以招婚及招婿婚关系为中心,论述台湾原住民的“父系主义”和“母系主义”的著作),《高砂族惯习法语汇》(帝国学士院1941年出版)和冈田谦著《未开化社会中的宗族》(1942年)等。1931年9月,日本占领了我国的东北地区,便加紧了对该地汉族、蒙古族社会习俗与习惯法的调查。主要成果有:兴安总署调查科调查资料第4辑《蒙古民族习惯法》(1934年7月印刷);满族调查组的《关东法廷中反映的中国民事习惯汇报》都是较早涉及蒙古和东北地区民族习惯法的调查研究报告。1939年2月,日本占领中国海南岛,开始了对海南各民族习惯和习惯法的调查。1942年到1944年,日本海军调查部门编印了有关黎族社会的调查报告,其中学术价值较高的是第5辑中冈田谦的《海南黎族的社会组织》等。1943年牧野巽对海南进行了田野调查,地点在海南岛北部的琼山地区安定县的5个村落和南部崖县的1个村落,提交题为《海南岛的村落及宗族组织》(1943年),该报告共27页,其“序”中指出:这次调查目的是海南岛的习惯法情况,要研究法的旧有习惯,特别是村落审判权、刑法、保甲制度、依据户籍的通婚范围、婚姻习惯、宗族组织、祠堂、族长、同族集团、家族审判、族谱、宗族共有财产等问题,并与广东、台湾等地进行了比较。日本法人类学真正起步是在二战以后。20世纪50年代随着文化人类学(民族学)这门课程被正式纳入大学的正规教育体制,东京大学、东京都立大学、南山大学率先开设该课程,在日本文化人类学(民族学)界有“三大老铺”大学之称。以后开设有关课程的学校逐渐增多,但除筑波大学外,大多是以讲座形式进行的。在日本大学中,对这门课程一般称文化人类学或社会人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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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称民族学的[4]。(www.61k.com]所以作为其下属学科之一的法律研究,有的称法人类学或法社会学,也有称民族法学的。对此,在各个大学的教学和研究中称呼不甚相同,这与各大学这一学科的学术传统有着密切的关系。如在南山大学,由于该校这一学科深受德奥文化历史学派的影响,故而称民族学;东京大学先设人类学专业,1961年起设文化人类学课程;东京都立大学则设社会人类学。因此,以法律研究作为其下属学科的名称自然不同,但绝大多数还是称法人类学或法社会学,称民族法学的为数不多[5]。该学科各种名称并用的混乱现象,不独日本,可以说是世界性的现象。世界上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的主要学派诸如英美学派、欧洲大陆的各种用语都曾相继传入日本,所以各种名称在日本的不同时期的含义也不尽相同。其称呼的命名和分类,因国家、学者而不同,要了解各国、各种名称使用的范围和含义,必须追溯各个国家这门学科的起源和传统的分类方法。法人类学也好,社会人类学也好,民族法学也好,究其内涵与外延既有相近相似之处,又有相异之点,但无论冠以何种名称都是以各民族不同的法律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的,但从研究成果的侧重点看,法人类学着重于对后进民族,特别是无文字状态下以及行政管理机构不发达的民族社会法律进行研究,而民族法学则着重于国家形态下国家法律在民族地区的实践与民族地域固有法律的研究和调整问题。二民族法学或法人类学对日本来说是外来的学问,战前日本的文化人类学(民族学)主要是从欧洲的德国和奥地利输入的,深受德奥的学术体系影响,故而社会文化方面的研究称民族学(Ethnology)。1934年成立的日本民族学会是日本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的全国性研究团体,该学会杂志名为《民族学研究》,学会和杂志的名称沿用至今。日本国立民族学博物馆是1974年建立的全国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的研究中心,一直以民族学命名,由此可见该领域学术用语与德奥的传统有着不解之缘。战后随着美国学术思想的渗透,在一直取向于美国的日本学术界,文化人类学这一词汇开始流行,法人类学一词也渐渐为人所知,也与民族法学并用。社会人类学也是战后流入日本的,主要是关于社会组织、亲属结构、亲属制度方面的研究,与法律密切相关的研究领域也被称为法社会学。日本对外来的法人类学的接受与学习首先体现在对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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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著名学者有关法人类学著作的翻译和介绍上。(www.61k.com)主要有恩格斯《家族、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西雅雄译,岩波文库1929);弗雷泽《金枝》(5卷,永桥卓介译,岩波文库1951—1952);摩尔根《古代社会》(上、下,青山道夫译,岩波文库1958—1961);马克尼罗《纠纷中的社会科学》(千叶正士编译,东京创元社1970);马林诺夫斯基《文化科学的理论》(姬冈勤、上子武次译,岩波书店1958)、《原始社会的犯罪与习惯》(青山道夫译,新泉社1967。该书2002年发行新版,附江守五夫的“解说”);《原始人的性生活》(泉靖一、蒲生正男、岛澄译,新泉社2002年新版),德拉克利夫·布朗《原始社会的构造与功能》(青柳まち子译,新泉社1975。2002年新版附蒲生正男“解说”);列维-斯特劳斯《构造人类学》(荒井育田等译,みすず书房1927);霍贝尔《法人类学的基础理论—原始人的法》(千叶正士、中村孚美译,成文堂1984);罗曼《法社会学》(村上淳一、六本佳平译,岩波书店1977),格鲁威兹《法社会学》(潮见俊隆、寿里茂译,日本评论社,1956);格尔兹《文化的解释学》(吉田祯吾译,岩波书店1987)、《地方性知识:解释人类学论集》(尾原景昭等译,岩波书店1991);鲍尔迪姆《纠纷的一般理论》(内田忠男译,钻石社1971);韦伯《法社会学》(世良晃四郎译,创文社1972);夏威尔《斗争的社会学》(堀喜望、居安正译,法律文化社1966);德马休普《法社会学》(川岛武宜等译,东京大学出版会1962);埃利希《法社会学的基础理论》(河上伦逸、弗普里西特译、みすず书房1984);辛西亚·库班《纠纷下的社会性别与民族——超跃民族的认同》(明石书店);本尼迪克特《菊花与刀——日本的文化类型》(长古川松治译,社会思想史1963)等。在日本,西方法人类学代表著作先后被翻译出来,这对日本的法人类学面向世界,提高自己的研究水平有重大的意义。这个过程比中国早了二三十年。在翻译著作中颇值得一提的是西村幸次郎教授主持监译的《中国民族法概论》(亚洲法丛书24,成文堂1998),这在几乎是青一色的西方法人类学翻译著作中,可称为“一花独秀”。日本一直声称是单一民族的国家。在日本历史上除爱伊奴族曾经存在过有别于日本民族独特文化外,民族研究的资源并不丰富。所以,爱伊奴传统习惯法的研究对日本法人类学者是责无旁贷的。这方面的主要成果有:安西光男《北海道法制史》(《司法研究》第17辑);泉靖一《河流地缘下爱伊奴集团中的IWOR》(民族研究16,3—4);杉浦健一《河流地缘地带爱伊奴的亲属组织》(民族研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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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北构太郎《地域秩序与社会认识——爱伊奴文化法人类学分析》、《通过财产流转的社会控制》(带广畜产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论集7(4),1989)、《社会变动的解释论》(同上8(1)1990)、《爱伊奴固有法与日本法政策》(汤浅道男、小池正行、大滋编《法人类学の地平》成文堂1992)、常本照树《爱伊奴民族法的变迁—从“旧土人保护法”到“爱伊奴文化振兴法”》(自由学校“遊”小册子,4,札幌自由学校“遊”2000)等。(www.61k.com]这方面研究资料有:原殖民问题恳谈会编《关于爱伊奴民族的新法问题(《资料编》,1988);河野本道编《爱伊奴政策法规类集》(《爱伊奴资料集》2,北海道计划中心1981)等。学者们在研究爱伊奴传统的生产、生活及习惯法文化基础上,纵观从明治时期开始实行的《旧土人保护法》到《爱伊奴文化振兴法》的历史发展,认为:“从法人类角度来说,根据‘爱伊奴同志会’(ウタリ协会)于1984年5月提出的‘关于爱伊奴民族的法草案’的精神,在日本国会和地方议会应有爱伊奴代表的常设议席和平等选举权等问题,涉及到法的多元论和文化多元论范围,即我国在吸收近代西方国家普遍主义法理念时,忽略了它与异质文化发生紧张冲突时的综合处理方法和理论。日本是在文化的同质性这一暗淡的前提下形成的作为划一管理主义理念而形成了吸收型法文化的特点”[6] 等观点,都触及了保护爱伊奴人生存、政治、经济权利及在西方法理念和制度的吸收和引进过程中如何保护日本固有法文化等深刻的问题。战后随着日本经济、文化的发展,日本政府积极推进从经济强国迈向文化强国的步伐,日本学术研究开始面向国际化。法人类学(民族法学)的研究也从国际视野开拓研究领域。日本法人类学者前往世界各民族地区进行田野调查、资料收集,以期在这个领域取得国际性成果,在法人类学的理论上有所建树。几十年来,在法人类理论和总体研究方面主要成果有江守五夫《法社会学方法序说》(法律文化社,1962),青山道夫《民族法学序说》(酒井书店1955),栗木慎一郎编《法社会学研究》(三岭书房1985),黑木三郎《比较社会学研究》(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1984)。在日本专门从事法律人类学研究的学者不多,千叶正士先生是用力甚勤、著作颇丰、影响较大的一位日本学者,他的著作《法律多元——从日本法律文化迈向一般理论》曾被译成中文,他的思想和观点也曾在中国法学界产生过较大的影响。他的主要著作还有:《斯里兰卡多元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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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西欧法的移植与固有法的适应》(成文堂1988)、《亚洲对伊斯兰法的移植》(成文堂)、《亚洲法的环境》(成文堂)、《亚洲法的多元构造》(成文堂)、《学区制度的研究——国家权力与村落共同体》(劲草书房1962)、《现代法人类学》(北望社1969)、《祭祀中的社会学》(弘文堂1970)、《法与纠纷》(三省堂1980)、《法社会学——课题追踪》(成文堂1988)、《法的边际》(成文堂1991)。[www.61k.com)编著有:《法人类学入门》(弘文堂1974)等。千叶先生的论文很多,无法一一介绍。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千叶先生的主要观点。千叶先生在理论上的主要贡献是提出了“多元法律的三重二分法”。该分类方法冲击了正统的法的分类理论,具有较大的包容性,能够收容很多的实证经验材料,来分析一国的法律多元问题。他最初是设想创建适合于非西方国家情形的一套分析概念,力图将其法律多元理论建立在日本民族的经验理论之上,即官方法、非官方法和法律原则的三层结构说[7]。后期他修正了上述理论,力图建立一个能够被运用为分析性工具,精确地观察并阐明一个民族(西方的和非西方的)运作中的整体结构的概念框架,即“多元法律的三重二分法”,千叶称其为“最终理论”。第一重二分法是“官方法与非官方法”,认为:国家(制定)法尽管是官方法的典型,但不是唯一的官方法,还应包括国家政府正式认可的教会法、地方法、家庭法、民族法和习惯法[7] 190。第二重二分法是“法律规则(实证规则)与法律原理(原理性价值)”,“法律规则”指的是某种指定特定行为方式的法律规则的正式文学表述;“法律原理”指的是某种与特定法律有特定联系的,建立、证明、有其指向,或补充、批评、修正现存法律规则的价值、理念及其体系。大体上,特定法律体系中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理都是互相影响着共同存在、共同发挥作用的。第三重分类对当代非西方国家尤为重要,尽管它对西方国家也是适用的,即固有法和移植法。固有法从广义上讲是起源于一个民族固有文化的法;狭义则是指在移植现代西方法之前存在于非西方民族固有文化中的法。移植法,从广义上讲是一个民族,从异质文化中移植来的法;狭义上是非西方国家从现代西方国家移植来的国家法。他认为,任何国家的法结构都可以用“三重二分法”加以观察和分析。他通过对日本法文化的研究,提出了法律文化同一性原理(最初称为固有法的同一性原理)这一前提性理论假设。日本人对待权利的态度所具有弹性、不确定、模棱两可的权利概念及“变形虫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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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思维方式,是一种能使人们在保持其个性和同一性的可能范围的灵活行动,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www.61k.com)这种情况完全体现了上述原理,这种原理对人类社会各种法律文化有广泛的适用性[7] 171-172。但必须指出的是,所谓“三重二分法”也存在不能解决的问题,它是静态性的、单线性的分析工具,严格说来只是框架性质的简章分析工具。法津文化同一性原理这一理论假设是否具有经验论证性、合理性和普遍性还是一个问题[8],这也许是传统的法律人类学关于法律多元的理论的局限性。千叶先生意在建立自己的学科体系和后继人才的培养,很多后辈学者得益于他的指导、爱顾和提供的机会。一些后辈、学生现在已成为日本法人类学研究的重要力量,在世界各地、各民族法人类学的研究上取得了一批成果。如汤浅道男《伊斯兰婚姻的近代化》(成文堂);宫本胜《哈奴诺·曼仰族——菲律宾山地民族的社会、宗教与法》(第一书房1986)等。《法人类学の地平》(成文堂1992年)一书,是纪念千叶正士先生70寿诞而出版的一部综合性的学术论文集,体现了当代日本法人类学的研究水平,该书分总论“法人类学的建立与研究”,重点讨论了法人类学的基础、现状与课题;第一部“作为基础法学的法人类学,重点讨论了法人类学与法律思想史、法史学、比较法学、法社会学、法符号学、法哲学之间的关系;第二部“固有法文化的各种样态”,分别就现存于各民族的习惯法现象进行专题研究,如日本都市祭祀中的规则、缅甸上部佛教传统法、泰国山地民族固有法、斯里兰卡新巴拉佛教法与国家、菲律宾明都洛岛的固有法、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纠纷处理法、非洲班茨系农耕民族的固有法等;第三部“多元法体制下的法文化”,对具有多元法体制并存特点的一些国家的法律文化进行法的解析,如日本爱伊奴固有法、越南旧有传统法、泰国的婚姻习惯法、美国印地安人习惯法,加拿大因纽特人习惯法、墨西哥的固有法、澳大利亚原住民习惯法、伊斯兰教法、中东欧法文化的多元性等。此外,日本的法人类学著作还有稻子恒夫、鲇京正训的《越南法的研究》(日本评论社,1989);中由成明《审判中的法与政治》(有斐阁1979);《泰国的传统法》(国立民族博物馆研究报告8,1)等。除著作外,还有一批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三中国与日本是一苇可航的邻国,中国是由多民族组成的国家,民族法文化具有丰富的多元性特点,从历史上看日本文化就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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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民族有着很深的渊源关系。(www.61k.com]20世纪80年代以后,日本学者对中国民族法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成果。1. 总体研究。抗日战争胜利以后,由于外交关系和各方面原因,中国与日本的文化交流不多,来中国进行人类学调查和资料收集的学者很少,到20世纪80年代日本对中国大陆各民族法人类学的研究几乎是空白。中日邦交正常化,特别是中国改革开放后,日本学者开始注意中国少数民族法律问题,并逐渐取得一些成果。如西村幸次郎著《现代中国的法与社会》(法律文化社,1995年2月),除探讨了中国改革开放后的一些重要法律问题外,还特别对少数民族法律政策与风俗习惯、20世纪50—80年代中国婚姻法实施过程中婚姻家族问题及法律的弹性规定等问题加以论述。西村教授所编《现代中国法讲义》(法律文化社,2005年1月第2版),就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中一些问题从外国学者的视点,提出了法律补充和变通过程中所出现的“弹性规定”可能会影响法律稳定性,而走向“人治”的看法。认为:“变通补充法律制度从构成上看,应该包括立法的变通补充和法律实施的变通补充,发挥着在国家制定法和“习惯法”之间作为缓冲装置的调整功能。在中国“依法治国”的今天,立法上的变通补充无疑是根本的。但从现状上看,为应付当时的实际问题,以法律实施方面的变通补充为依据的情况很多,这并不是法治,而更倾向于人治”[9]。近年来西村幸次郎教授主持的“中国民族法制综合研究”项目,除日本方面的学者外,邀请了多名中国民族法学者加盟,有吴宗金(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晓辉(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晓光(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教授)、王允武(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文山(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芒来夫(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等,近几年日方的项目参加者每年一次或多次来中国,联合中方的参加者对贵州、云南、广西、青海、内蒙、新疆各民族地区进行多次实地调查,获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不久,日中民族法学者联合研究成果即将问世。该项目的参加者、西村教授的学生小林正典(现为和光大学副教授)近些年关注中国民族法制建设问题,发表了多篇论文,最近他将以前的成果汇总,出版了《中国的市场经济与民族法制——少数民族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制度的变革》(法律文化社,2003),该书由“中国市场经济与民族法制中的问题”、“市场经济与民族习惯法”、“少数民族可持续发展与民族法制的变革”、“民族法制的课题与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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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四部分构成,共11章。(www.61k.com)本书重点论述了中国进入市场经济、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在宪法中有关民族法制的规定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原则规定之下,少数民族地区如何将法制的实现,建立在充分体现民族意志和利益的条件下,面向现代,面向法治,并在这一过程中,明确“可持续发展”这一过程和目标。其中第6章特别论述了在民族地区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要重视在少数民族地区还顽强遗留的习惯法问题,不能只重视国家制定法,而忽视习惯法的社会功能[10],在国家制定法中应体现其内容等方面,从一个外国学者的视角,对中国学者还未论及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实地调查资料和具体审判实例的基础上,以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解决这些关键问题做了重点凸现。该书是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法制的最新著作。2. 对中国南方民族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对中国民族法的调查研究成果,与战前相比,南方多于北方。主要有末成男道著《台湾阿美族的社会组织与变化:从上门女婿到娶媳妇》(东大出版会1983),该书是根据作者从1968到1969年对居住在台湾东部沿海地区的台东县阿美族的一个村落进行长期田野调查的基础上,从法人类学角度对阿美族社会组织进行记述和分析。加藤美穗子《中国现代家族法中的海南黎族家族习惯法的延续与变化》(1、2、3,分别载于《白鸥大学论集》第7卷第2期;第8卷第1期,1993;白鸥法学第2期1994),西村幸次郎《海南岛家族惯行与法》(收入他所著的《现代中国的法与社会》),是他在中国海南省进行短期调查的基础上,对海南黎族、回族等民族传统习惯法研究的成果。日本学者对中国西南少数民族的研究成果较多,也比较有份量。如铃木正崇《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志》;铃木正崇、金丸良子《西南中国少数民族:贵州省苗族民俗志》(古今书院,1985)。武内房司《清代苗族遗传习俗:关于贵州东南部苗族社会姑娘田习俗》(《中国的传统社会与家族》,柳田节子先生古稀记念,1993),《清代苗族遗传习俗》(《清代传统社会及其家族》,汲古书院,1993)等论文,这些论文虽然研究的是清代问题,但论述的是至今仍存在于苗族中的一些重要习惯法现象,特别是他《关于太平天国时期以黔东南为中心的苗族起义》(史潮,1982年新12号)一文被日本著名学者小岛晋治先生撰文评论为“包含了迄今中国研究和论述中不曾有的许多独特见解,在日本堪称关于贵州东南部苗族起义最早的真正研究”,该文与习惯法研究有着密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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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特别着眼于“议榔”这一苗族中固有的传统自治的村寨联会组织,探讨这一组织与清朝对苗族统治以及苗族反清斗争之间关系的历史强度[11]。[www.61k.com]这里特别要提及的是由东京外国语大学亚洲、非洲语言文化研究所唐立教授、学习院大学文学部武房司教授、贵州省民族研究所杨有庚研究员主编的《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由东京外国语大学亚洲、非洲语言研究所(AA研)制作,全书共3卷,分为“史料篇”和“研究篇”,该书收入黔东南锦屏县文斗寨和平鳌寨从清代乾隆到民国时期的部分有代表性的,至今还遗存于该地的林业契约853件,是研究清代到解放前后贵州黔东南地区林业法律关系的重要资料。在西南少数民族法人类学研究上还要提及一位对神判问题比较关注的学者伊藤清司教授(庆应义塾大学,退休后就职于杏林大学)。他是从事文学研究的,但在神判研究上的几篇论文:《铁火神判的制谱杂记》(庆应义塾大学东洋史研究室编《西与东—前嶋信次先生追悼文集》,汲古书院,1985);《古代习惯法中的“神判法”的比较研究》(岸俊男编《日本的古代》7,中央公论社,1986);《日本与中国西南的神判》(中日学者合作论文集《西南中国诸民族文化的研究》)等在神判问题研究上具有较高水平,他就日本历史上的神判资料与中国古代进行比较,同时也通过田野调查,揭示了遗留在苗族等民族村落社会中的神判现象,具有“欺瞒作伪”性,正是因为巫师等神判主持者使用各种巫术,使神判朝“人判”的方向靠拢,使本来并不科学的神判体现了正义和共同体的意志。在广西壮族、瑶族研究上,日本国立民族博物馆田诚之的成果较多,也部分地涉及法人类学的领域,如《中国广西壮族、瑶族及汉族与政治、文化关系的考察》(民博报告14卷2号);《中国广西北部龙胜县的莫一大王祭:年中仪式活动中表现的壮族文化的一个侧面》(《民族学研究》57—1,1992)等。此外,胡起望《大瑶山盘瑶的社会组织》(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第94册,1984);《近代瑶山地区土地关系的历史研究》(圣德学园歧阜教育大学纪要,第34集1997)属于与法人类学比较接近的成果。3. 对中国北方民族的研究。爱新觉罗显琦、江守五夫编《满族的家族和社会》(第一书房1996)一书是由中日共同组织的“满族文化研究会”进行的有关满族家族习惯的研究调查报告。小林正典《青海藏族的赔命价—今天的意义与课题》(《和光大学人间关系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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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要》,第8号第1分册,“现代社会关系研究”2003),是在中国青海地区学者对赔命价问题研究的基础上,作者于2003年随西村幸次郎教授主持的“中国民族法制的综合的研究”考察团,对青海藏族地区进行短期的实地调查中所收集的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的成果。(www.61k.com)4. 对中国汉族地区的研究。中国改革开放前后的土地问题以及目前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三农”问题,将成为法人类学研究的热点。日本这方面的主要成果有林惠海《中国中部江南农村社会制度研究(有斐阁1973),韩敏《责任制与婚姻——安徽省农村的经济变迁及其婚姻模式》(文化人类学研究报告);《安徽北部世原群连续性:革命与改革的结果》(博士论文,东京大学)等。【参考文献】[1]杨方泉. 法律人类学研究评述[J]. 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D410“法理学、法史学”,2003(8). [2]汤浅道男,小池正行,大滋. 法人类学の地平[M]. 东京:成文堂,1992:9. 28. [3]崔莲. 中国少数民族研究在日本——以建国前日本有关中国少数民族研究文献为中心[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8). [4]日本民族学会. 日本的民族学(1964—1983年)[M]. 东京:弘文堂,1986. [5]金少莲. 民族学、人类学三题[J]. 云南民族学院学报,2001(5). [6]田中成明. 审判中的法与政治[M]//北构太郎. 爱伊奴固有法与日本法政策. 汤浅道男,等. 法人类学の地平. 东京:成文堂,1992. [7]千叶正士. 法律多元——从日本法律文化迈向一般理论[M]. 强世功,等,译.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8]李理. 千叶正士的法律多元观及中国的法律多元问题[J].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5(2). [9]西村幸次郎. 现代中国法讲义[M]. 东京:法律文化社,2005:196[10]小林正典. 中国的市场经济与民族法制——少数民族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制度的变革[M]. 东京:法律文化社,2003. [11]崔莲. 近20年来日本有关中国少数民族研究文献简述[J]. 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1(2). 休恩威. 米基约. 在日中国人类学面面观[J]. 杨昌儒,译校. 贵州民族研究,1998(1).

三 : 金花葵的历史和现状

金花葵在我国有着悠久的栽培和使用历史。[www.61k.com)明朝宪宗成化年间,《顺德府志》记载:顺德府有特产植物金花葵。但除此记载外,国内现代文献资料均无从查找。1984年,全国农业资源普查时因没有找到金花葵这种植物,被生物界确认其早已灭绝。2003年8月初,中国农科院研究员唐益雄教授在河北省邢台市考察植物资源时,发现内邱县境内的小马河河道上生长着一片植物非常奇特。该植物群落花色呈艳丽的黄色,花朵硕大且有香味,群落中鸣虫啯啯较为密集,鸣声尤为响亮。经检索有关文献资料和查证《顺德府志》,并会同专家讨论,最终认证该植物就是认为已灭绝的金花葵。因金花葵具有奇特功效,在市场上马上引起国内外花卉、食品、医药、保健品、化工界的广泛关注并一致看好。国内外有不少人士出天价想买断它的生产和经营权。2012年,国家林业总局野生植物保护协会与东圣达实业集团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办了金花葵项目发布会,金花葵终端产品市场从此灿烂辉煌,初级产品也商机无限。通过专家们的深入研究,金花葵的内在价值不断开发出来,为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新的科研成果,也给金花葵的开发利用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

金花葵的生物学特性

金花葵草本一年生,直立生长,原生长在深山崖隙间,株高2m以上,最高的可达2.7m,植株冠径1.5~2m。具粗壮的肉质根,纵深入土70cm以上。茎粗壮,基部木质化,抗倒伏,最大的茎基直径达4cm。主茎长有50余个节,每节长1叶,每个节长3~6cm。叶片互生,掌状,无深裂,与蓖麻叶片相似。最大的叶片宽52cm、长31cm、叶柄长36cm。花期7~9月,肥水条件好的10月上中旬也开花。每株开花30~60朵,花大如碗,花冠直径13~16cm。每朵花重6g左右,单生于上部叶腋间。花冠金黄,紫心金蕊,艳丽非凡,宛如出水芙蓉。开花时有蜜蜂采蜜。主枝和侧枝均开花结果,果实形似棉花的棉铃,果角有5棱,果角外表面有白色绒毛,其内裹着一粒粒比绿豆略小酱褐色的种子,形似猪腰。每果角有籽粒80~120粒。到12月打霜时,全株枯死。春种秋收,用种子繁殖,全生育期100 多天。

药用价值

金花葵花药食兼用,《本草纲目》已记载黄蜀葵的药用价值,能清热、凉血、解毒,其花无毒,具有清利湿热、消炎镇痛之功效,内服主治五淋、水肿,外用治疗汤水烫伤。果实、种子具有补脾健胃、生肌功效,治疗消化不良、不思饮食、跌打损伤等。《嘉佑本草》记载:黄蜀葵花主治小便淋漓及催生、治诸恶疮。现代医学研究表明,该花的总黄酮有镇痛、抗脑缺血和治

金花葵 金花葵的历史和现状

疗口腔溃疡等作用。(www.61k.com]其所含全价蛋白质、高聚糖胶、膳食纤维、微量元素硒、锌、多种不皂化物等,具有显著调节人体内分泌、免疫力,增加人体抗力,改善心脑血管及微循环功能,增强机体抗氧化能力,抗心脑缺血、缺氧、抗炎、镇疼,抗疲劳、抗衰老、抗癌、防癌、降血脂功效。在《中药材》1998.21(3),顾海珠、宋金斌用比色法测定了金花葵花中黄酮类化合物的含量,5次测定结果平均含量为6.46 % 。并报道了长期服用安全的有关急、慢性毒理试验报告,对社会上常年作食品食用金花葵的人群调查,五十多年来无不良反应事例。

金花葵植物收获物中高品位的生物黄酮和天然维生素E含量相当大豆、银杏近百倍,牛奶、橙汁数千倍,遥居当今已知植物资源之首。

《世界医药》文献报道:生物类黄酮具有超强的抗氧化能力,在维护人的循环系统正常功能方面起着特殊作用,可使肌肤保持弹性,消除或抑制皱纹褐色斑的产生。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生物类黄酮物质通过清除自由基、保护细胞组织,达到增强人体免疫力。可以保护人体免受自由基氧化导致的心脏病和癌症等60余种疾病的发生。

金花葵油四种活性最高的天然维生素 E 组合,经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抽检二十批,平均检测含量1500—2120 mg /千克,最高检测含量 11440mg / 千克。人体所必须的不饱和脂肪酸含量高达91.185%。是市场热销的高档食用野山茶油、橄榄油、葵花籽油望尘莫及的。

此外,其丰富的天然植物雌激素,对于延长女性青春期,减轻或避免中老年更年期综合症也有奇效。金花葵也含有丰富的金丝桃苷成分,而金丝桃苷具有明显的抗炎作用,有较强的止咳作用、同化作用,另外,还具有较强的抑制眼醛糖还原酶的作用。

食用价值

金花葵的嫩果可食,富含人体所需的多种氨基酸和微量元素,所含的雄性激素较高,是被称为植物伟哥补肾草物(即黄、红秋葵)的1.6倍,常食对提高男性中老年的性功能具有显著效果。

金花葵非但无毒、无异味、无副作用,而且芳香扑鼻,味美可口,可直接入口鲜食、凉拌、热炒、做汤或掺面食食用,或以花泡水代茶、泡酒或炒鸡蛋食用,还可与其他食品原料搭配制作各种美味菜肴、馅料、冷食、冷饮等。金花葵的根、茎、叶可全部粉碎过细目筛后做成称为“榆皮面”的面粉,营养价值很高,经常食用可预防心脑血管疾病。令人奇特叫绝的是,金花

金花葵 金花葵的历史和现状

葵鲜花入口后人们马上就会有一种奇、鲜、爽、香、心旷神怡的感受,一切劳累、困顿很快烟消云散,具有明显的缓解紧张情绪,助人放松的调整心态功能。[www.61k.com)由于它的生物酮含量较高,泡水、泡酒或做成茶叶对扩张血管非常有利,是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的首选饮品。

观赏价值

金花葵既可庭院孤植、丛植,生活小区、街道、机关、厂矿、医院、学校、幼儿院等地行植、片植,也可园林、大田产业化、商品化大面积栽培;还可做成盆景,或以香味植物出售,典雅高贵,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

经济价值

金花葵的油脂除能食用外,还可作为高档润滑油,也是加工化妆品的高级原料,用于制药对烧伤烫伤的治疗具有显著效果。其作为美味蔬菜上市,亩产1000kg,销售价格30元/kg,产值30000元以上;作为高档食用油上市,亩产200kg籽粒,产油60kg,按500元/kg计算亩产值30000元以上,作为珍稀花卉供应市场,亩育1万株,每株按20元计算,产值20万元以上;作为饮品上市,重量6g的12朵精品金花葵花所含天然生成状态的生物黄酮含量384mg相当于96g银杏叶的含量,目前市场价68元,亩产值10万元以上。

金花葵作为一朵美丽鲜花,一道美味蔬菜,一味济世良药,一项生命、健康产业堂皇上市,既可绿化、美化、彩化、香化生活,也可演绎生命健康奇迹,无疑是当今世界最有希望、最有活力、最被看好的诱人产业。金花葵的全身是宝,是市场的“宠儿”、闺中“千金”。不管做何用途,每亩地除去种子、化肥和农药等收入万元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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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培管理与繁殖加工

金花葵虽然珍贵,但适应性较强,全国除高寒地区外均可种植,种植管理也无特殊要求,水肥充足便能高产,会种地的农民都能种。它喜温暖及阳光充足的环境,较耐寒、耐热、喜湿、耐盐碱,能耐40℃高温和-10℃低温。对土壤要求不严,在酸性红壤上也能正常生长,但在肥沃、深厚、排水良好的壤土上生长良好,特别是以排水良好的沙壤土为佳。在临近水边的肥沃沙质

金花葵 金花葵的历史和现状

壤土中生长繁茂,开花较多。(www.61k.com)但其既怕水涝,又不宜栽在过分干旱的地方。金花葵为种子繁殖,南方可于4月上旬,北方5月上中旬将种子直播于露地苗床,可穴播或条播,萌芽生长较快,温度在18℃以上时约10~15天即可出苗,2个月便可上盆或作为美味蔬菜上市,也可先育苗,当长至3~4片真叶时移栽,行距65cm,株距40cm。每亩用种子4000~5000粒(出苗率80%左右,穴播需2~3倍)。每亩用3~5t农家肥或50~100kg氮磷钾复合肥作基肥,生长期可追施液肥3~5次。同时要注意田间排水,及时拔除杂草,适时追施肥料。在生长旺季,要及时除去靠近地面的分枝,以利通风透光。当年夏季开花,果实8~10月陆续成熟,籽粒成熟时易脱落,应及时分批采收。金花葵全生育期少病虫害,是天然绿色植物。

金花葵为一年生植物,春播秋收,优选留种次年繁殖。金花葵根茎叶及干花简单加工成花草茶或直接提取金花葵生物黄酮,或进一步加工成保健品和药品。金花葵的籽粒经优选留种后榨油,榨出的油作为高档食用油外,还可进一步加工成高级保健品和高档润滑油。

金花葵(野芙蓉)揭开人类衰老的奥秘

失眠、健忘、雀斑、白发、皮肤松驰,细心的你是否发现当我们进入35岁以后,身体的各项机能开始在走下坡路。现代科学研究指出,生命的衰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有许多不同的影响因素,但归纳起来,不外乎就是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决定内因的主要是遗传基因。遗传基因学说认为人体的衰老归根结底是细胞的衰老,随着年龄的增长,细胞由于高度分化逐渐失去再分裂能力,从而衰老死亡。众多细胞从衰老到死亡的过程就是人从衰老到死亡的过程,因为人体是由许许多多的细胞组成的。而决定人类衰老的外因很多,抽烟、酗酒、熬夜、压力、不合理饮食等等不良习惯都将会缩短有限的生命。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在食疗养生方面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突破性进展,特别是近年来,医学界发现了一种具有养生祛病神奇功效的植物,它就是金花葵。医学研究证明金花葵的不同收获物具有不同的独特成分,对人们强身健体、祛病延年有着非常直观的明显功效。经检测在已知含生物黄酮类植物中金花葵花中含有的异黄酮含量是最高的。特别是金花葵花,在抗心脑缺氧损伤、治疗循环障碍等方面有显著效果,而且还能明显降血脂,有抑制淋病双球菌及改善肾功能的疗效,现在我国已将金花葵用于制药行业进行制药。正当人们把金花葵的产品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时候,医学界又在金花葵的果实和花卉中发现了细胞激活因子和天然矿物酸。其主要功效就是对内激活调节基因,对外降解生理毒垢,通过这种内外夹攻的根本性措施,使细胞

金花葵 金花葵的历史和现状

充满活力,使生命健康幸福,也使抗衰老成为现实。[www.61k.com)

先说一下金花葵中的生物黄酮。众所周知,生物黄酮,即维生素P,是植物次级代谢产物,它们并非单一的化合物,而是多种具有类似结构和活性物质的总称,因多呈黄色而被称为生物类黄酮。类黄酮的主要作用在于维持毛细血管壁的通透性,它不仅具有清除自由基、抗血栓、保护心脑血管、抗肿瘤、消炎抑菌作用,并且还可以调节免疫力,解除酸中毒保护肝脏等多种功效。因此金花葵果实和花卉中的生物黄酮能明显改善女性更年期综合症,具有养颜调雌、延缓衰老的神奇功效,特别是经常食用金花葵鲜花、金花葵蜂蜜、金花葵纯精油,或是有条件者经常服用金花葵蜂王浆,可以让女性身体内产生大量的雌性激素,改善更年期症状,让女性容光焕发,青春倒转。

更年期妇女综合症是由于妇女绝经后卵巢分泌雌性激素减少所致。由于雌激素水平的下降,这一阶段的妇女会出现很多不适症状,大多属于交感神经系统的变化,如面部潮红、心悸、多汗、多疑、烦躁等现象。实践证明,经常食用金花葵蜜、油、王浆和鲜花可以提高体内生物类黄酮的含量,而生物黄酮能对女性雌性激素平衡起到双向调节作用。而平衡体内激素水平是保持女性容颜和体态的基础,更是延缓衰老的法宝,可以使女性的皮肤细腻柔滑、充满弹性,改善更年期症状,延缓衰老。

以上说的是金花葵中的生物黄酮对人体的功效,而后来医学界在金花葵的果实和鲜花中发现的细胞激活因子和天然矿物酸,则可以激活调节基因,降解生理毒垢。在生理方面,根据病老同源理论,所有内源性疾病的生理根源都是生理性毒垢,例如:高血压、冠心病是毒垢结在冠状动脉,病情加重是粥样斑块逐渐硬化;哮喘是毒垢结在支气管,而且粘在支气管上难以排出所致;胆结石是毒垢结在胆囊并逐渐钙化形成结石等等。总之人体要结垢是绝对的,而结垢的部位、程度、快慢是相对的,只要能够降解生命本身无法降解的毒垢,生命的排毒机即可发挥作用,抗衰老即可成为现实。而金花葵果实和鲜花中含有的细胞激活因子和天然矿物酸,可以清除人体自由基,降解生理毒垢,使细胞充满活力,使生命健康幸福,也使抗衰老成为现实。

金花葵全身都是宝,实践证明经常食用金花葵,可以从根本上清除身体上的各种慢性病变、调节体内激素平衡、清除体内自由基,降解生理毒垢,让生命百岁不再是梦想!因此,金花葵是黄金植物,对金花葵综合开发利用将是惠及全人类健康的黄金产业!

延缓衰老的生命之花——金花葵(野芙蓉)

金花葵 金花葵的历史和现状

金花葵,又名黄蜀葵,野芙蓉,属黄蜀葵科,是大型一年生草本植物,叶形奇特,原本生长在深山崖隙间,古时民间常把它作为珍贵食用花卉。[www.61k.com]据记载,它是重要的资源植物,不仅可以食用、入药,而且秸杆还可以用来造纸。现代研究发现,金花葵的果实或花粉中含有大量的生物黄酮,在所有已知的含有生物黄酮的生物中,金花葵的生物黄酮的含量是最高的。其中的生物黄酮可以延长女性青春期,减轻或避免中老年女性更年期综合症,被誉为女性植物伟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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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葵除了含有大量的生物黄酮外还含有大量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硒、锌、铁 、多种不皂化物等,能调节人体内分泌,增强人体的免疫力、改善心脏血管及微循环功能,增强机体抗氧化能力,消除人体自由基;具有抗心脑缺血缺氧、消炎镇痛,抗疲劳、抗衰老、抗癌防癌,降血糖血脂等神奇功效。

金花葵(野芙蓉)是消炎祛火的天然抗菌素

金花葵(野芙蓉)在民间是典型的草根英雄,和冬虫夏草比起来,无论是价格还是知名度都是不可相提并论的,但是食用金花葵却可以明显提高人体免疫力,特别是对于治疗轻微的炎症和上火有明显疗效。对于嗓子上火、扁桃体发炎这样的症状,如果服用冬虫夏草反而会加重上火的势头,这个时候如果食用金花葵,或是用金花葵的果实或花朵熬水服用,却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金花葵被人们称为是消炎祛火的天然抗菌素,而且它源自天然,是不带任何副作用的消炎药。

据《中国医药大词典》记载,金花葵性辛,微苦、凉,有清热解毒、凉血止血、消肿排毒之功效,主要用于治疗肺热咳嗽;吐血;目赤肿痛;崩漏;白带;腹泻;腹痛;痈肿;疮疖;毒蛇咬伤;水火烫伤;跌打损伤等症。

金花葵(野芙蓉)对治疗慢性病有奇效

金花葵对治疗慢性病有奇效,特别是对于女人来说,金花葵是她们的贵花贵草,尤其是春天到夏天,更应经常食用这些金花葵,因为金花葵通肝经,祛火、消炎。现在的女性十之八九都有乳腺增生,主要原因就是肝郁,如果能吃上六个月的金花葵,到了秋天,大多数人的乳房就会柔软很多,如果是坐月子得了乳腺炎,恰好能买到金花葵鲜花的话,直接捣碎敷在上面,就很有效。

金花葵 金花葵的历史和现状

由于金花葵通淋、利尿,解毒效果好,经常食用金花葵或是用金花葵干品泡茶饮用,可以防止上火,排放身体里的毒素,治疗慢性病。[www.61k.com]患慢性肝炎的人在中国占的比例相当大,转成肝癌的几率也不小,如果经常服用金花葵,可以清肝利胆,消炎排毒,其辅助治疗的效果非常理想。而且现代医学临床证明,金花葵还是糖尿病的克星。

金花葵(野芙蓉)的食疗价值最高 金花葵在春天里是最美的。这里说的不仅是它艳丽的花朵,更重要的是说它的味道。有人说,金花葵是活的春色,它有很多美味的吃法供我们享受。因其富含人体所需的多种微量元素,所以金花葵享有食疗价值最高的美誉。

在农家饭的餐桌上,金花葵通常是下水焯过之后,用点蒜末麻油、香醋、精盐拌了端上来的,这种吃法非常祛火,吃过以后顿时就能觉得身体里仿佛一下子清爽了不少,平日里阴虚火旺的人,多吃些金花葵正好可以起到败火的作用。还有金花葵的鲜花还可以直接吃,其鲜花入口后人们马上就会有一种常清爽鲜香、心旷神怡的感受,并具有明显的缓解紧张情绪,有助于放松心态功能和改善心脑血管及微循环的功能,能增强机体抗氧化能力。

目前,随着人们对养生的重视,一些温肾壮阳,健脾和胃的食补粥、食疗汤日渐在餐桌上盛行,但是一味的进补,往往会使人的虚火上升,导致阴虚火旺的症状,因此如果能在这些食补粥、食疗汤里添加金花葵,则可以起到平衡阴阳,从而滋肾水以制肝火,以达到合理进补的目的。

总之,金花葵是一个天然无毒,可以长期食用的植物,它富含天然VE、羟基生物黄酮、植物甾醇、儿茶素、全价蛋白质、高聚糖胶、膳食纤维、硒、锌、铁、多种不皂化物等,被称之为延缓衰老的生命之花。

芙蓉蜂蜜的七大神奇功效

芙蓉蜂蜜是利用金花葵(又名野芙蓉、菜芙蓉)的鲜花通过蜜蜂的媒介酿制而出,它成自天然,无任何毒素、添加剂等,经医学检测,芙蓉蜂蜜中含有极其丰富的氨基酸、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等生物活性物质,还含有一种特殊的不饱和脂肪酸,具有很强的杀菌、排毒、延缓衰老的功效。现将芙蓉蜂蜜的七大功效详细介绍如下:

金花葵 金花葵的历史和现状

一、芙蓉蜂蜜可以清除自由基

自由基,是人的机体在新陈代谢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化合物,其主要成分是氧化物,具有强氧化性,可损伤机体的组织和细胞。[www.61k.com)自由基过多可造成组织、血管损伤,进而引起慢性疾病、皮肤雀斑及加速人体衰老。芙蓉蜂王浆中含有的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是自由基的主要清除剂,再加上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A、维生素E和硒、锌、铜、锰、镁等微量元素,是天然的抗氧化剂,能够从根本上清除人体代谢过程中积累过多的自由基,使人延年益寿。

二、芙蓉蜂蜜能增强免疫力

人体免疫力下降,是导致衰老和疾病的重要原因。而芙蓉蜂蜜中含有的王浆酸、牛磺酸、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可以提高机体免疫力,特别是天然的金花葵花粉中含有的高聚糖胶、膳食纤维、微量元素硒、锌、铁、多种不皂化物等,可以有效提高人体的机体免疫力,具有明显的防病、抗病、抗衰老的神奇功效。

三、芙蓉蜂蜜能调整内分泌

药理研究发现,普通的蜂王浆可兴奋性功能,并有促进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作用,这对保健养生都是有意义的。而芙蓉蜂蜜是保留原普通蜂蜜的基础上添加进了金花葵的花粉,从而可以更好地调节机体的内分泌,平衡阴阳,对人体内的雌雄激素起到双向调节的作用。因此服用芙蓉蜂蜜可以滋肾水以致肝火,平和进补,改善肤色,增强人体各项生理基础。

四、芙蓉蜂蜜能有效抑制脂褐素,去除雀斑

人的机体在正常的代谢中产生大量的氧化物,堆积在细胞内毒害细胞,阻止细胞内物质和信息的传递,从而形成脂褐素、老年斑;人类在代谢中产生的这些氧化物如果在脑细胞中堆积,则会引起记忆减退或智力障碍,甚至导致老年性痴呆症;如果在心肌细胞中堆积,则会让心脏功能减退。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体内一些细胞中的脂褐素蓄积量逐渐增多,从而引起细胞死亡,使机体衰老。而芙蓉蜂蜜能使机体内过氧化脂质和心肌细胞脂褐素明显下降,同时它所含有的大量活性物质能激活酶系统,将脂褐素排出体外,从而根本上去除雀斑。

五、芙蓉蜂蜜中含有大量的核糖核酸

芙蓉蜂蜜中含有丰富的核糖核酸,而核酸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命源”,没有核酸就没有生命。如果人体内核酸含量不足就会影响细胞的分裂速度,引起细胞缺陷,使蛋白质合成缓慢,导致

金花葵 金花葵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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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体损伤、病变、衰老,甚至死亡。[www.61k.com]经常食用芙蓉蜂蜜能有效补充人体中所需的核糖核酸。

六、芙蓉蜂蜜能保持营养平衡

营养平衡是维持人体健康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芙蓉蜂蜜能补充人体必需的营养物质,调节机体生理功能和物质代谢,增强免疫力,防治多种病,从而起到健身祛病延年益寿的作用。

七、芙蓉蜂蜜能调雌养颜,延缓衰老

芙蓉蜂蜜中含有大量的生物黄酮,它不但可以抗血栓、保护心脑血管,解除酸中毒、保肝护肝,而且还可以缓解妇女更年期综合症,调雌养颜,延缓衰老。另外,芙蓉蜂蜜含有的黄酮类化合物中的抗菌成分较多,对细菌还有广泛性的抑制。

芙蓉蜂蜜除了具有以上功能之外还可以舒缓压力、改善睡眠、消炎镇痛的功效,实践证明,芙蓉蜂蜜是一种取自天然,没有任何添加剂的健康饮品,现代医药证明,金花葵全身都是宝,随着科学的发展,人类将会利用金花葵开发出更多的产品,让神奇的金花葵在保护人类健康及延缓人类衰老的过程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花蕾茶(金花葵)

野芙蓉(金花葵)是一年生草本锦葵科秋葵属植物黄蜀葵Abelmoschus manihot(L.)Medic。新鲜花蕾熟制后的干燥品,产品无异味,口感好,人们在应用时往往直接或做汤菜食用,也可以花泡水代茶饮用,每人每日随意食用量1—3克。主要成分:羟基生物黄酮、全价蛋白质、高聚糖胶、膳食纤维、硒、锌、铁等。食用安全性:诸多中药经典中对野芙蓉(金花葵)均有“无毒”记载。顾海珠、宋金斌在《中药材》1998,21(3)报道了长期服用安全的有关急、慢性毒理试验报告。对社会上常年作食品食用野芙蓉(金花葵)的人群调查,五十多年来无不良反应事例。

食用生物黄酮产品作为创新前沿产业,国外每年以数百亿美元的规模在增长,是当前最具活力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在当今世界已知含生物黄酮生物中,以古方中药材野芙蓉(金花葵)花为最高,野芙蓉(金花葵)花中生物黄酮含量达6%,比银杏、大豆等高近百倍,遥居各含黄酮生物首位,因此野芙蓉(金花葵)具有不可估量的效益和前景。现时作为食用花卉、传统、营养食品或食品、医药原料,产品可直接报检上市、报关创汇。

野芙蓉(金花葵)花黄酮含量平均是6%,食用舒适可口、外观赏心悦目,直接作花卉食品食用的同时即摄取了人体所需要的生物黄酮、槲皮素。食用野芙蓉(金花葵)摄入的生物黄酮、槲皮素没有经过浸提加工处理,呈自然生态状态,价格远远低于同类产品。

《国外医学中医中药分册》龚苏晓的文章,可做了解食用黄酮功能的参考,现摘编一段如下:人类和动物体内及体外试验研究表明,黄酮类有许多潜在促进健康作用,包括抗过敏、抗炎、抗病毒、抗癌、防癌、降血糖、降血脂和抗氧化等作用。它作为抗氧化剂可防止氧自由基和氢化物诱发的人类多种疾病造成的细胞毒性和组织损伤,这一点越来越引起人们关注。

邢彦勤138350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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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关于李姓的历史和现状的研究报告-一分区史研究——从李耕涛和易满涞卢氏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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