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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丰都县民政局-重庆丰都民政局扎实开展“七讲”践行“三严三实”

发布时间:2017-10-14 所属栏目:工作方案

一 : 重庆丰都民政局扎实开展“七讲”践行“三严三实”

中国报道(记者吴蜀丰特约通讯员代小凤)丰都县民政局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围绕“七讲”提升民政系统干部党性修养,增强服务群众能力。(www.61k.com)

讲政治,重大局。以提升政治素养为目标,认真查找民政干部队伍在思想行动、政治立场、大局观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每月集中举办一次专题党课、开展一次扶贫驻村活动、开展一轮民政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全县民政干部撰写心得体会150余篇,民政局机关干部联系农村扶贫对象58户。

讲学习,强素质。以提升业务能力为目标,认真查找自身在业务知识、政策水平、服务能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每月学习一批经典文章、开办一次民政干部微讲坛、开展一次“书香润民政”读书活动。目前,已对全县198名民政干部开展了轮训,学习《中国社会报》、《重庆民政》经典文章17篇。

讲责任,勇担当。以提升责任意识为目标,认真查找是否存在困难面前“绕道走”、大事面前“踢皮球”、责任面前“躲猫猫”等突出问题,坚持每月一次践诺服务标兵、每季度一次先进科室、每年一次优秀民政干部评选活动。全年机关22名党员干部书面承诺146项,已完成97项。

讲规矩,硬作风。以提升规矩意识为目标,认真查找在政治规矩、廉洁自律、照章办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切实开展一次抗战胜利纪念活动、举办一次“照镜正衣”对照检查活动、举行一次现场警示教育活动。目前已查找作风方面问题7类18项,清理完善规范性文件12项。

讲团结,聚合力。以提升团队合力为目标,认真查找集体观念、协作意识、团队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民政是我家”和谐机关建设、开展一次民政干部拓展训练、开展一次团队建设主题讨论会,有效激发民政干部潜力。

讲效率,创业绩。以提升工作效率为目标,认真查找工作程序、方式方法、理念创新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每年开展一次工作创新项目评选、表彰一批突出贡献个人、奖励一批促进民政工作“金点子”。目前,收到建议意见101条,确定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减灾示范区等重点创新项目5个。

讲道德,净心灵。以提升道德素养为目标,认真查找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季度举办一次道德讲堂、每年开展一次“民政道德模范”评选、创建重庆市级文明单位,树立民政干部队伍“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良好形象。

丰都县民政局 重庆丰都民政局扎实开展“七讲”践行“三严三实”

责任编辑:杨天佑

二 :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村镇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2-28 浏览次数: 609

丰 都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做好2011年村镇建设工作的通知

丰都府发〔20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议、全市村镇建设工作会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等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民新村建设、巴渝新居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场镇建设工作,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着力提升居住品质,不断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按照丰都县集镇村庄“十二五”建设规划和《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镇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丰都府发〔2010〕54号)的总体安排,现就做好2011年全县村镇建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2011年,以建设魅力城市、舒适集镇、美丽乡村为目标,按照“规划引导、严格监管、突出重点、注重典型、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以改造重点区域范围农村危旧房为基础,以集中新建巴渝新居为重点,以建设风貌独具、规模较大、环境优美、设施配套、宜居舒适的农民新村为亮点,以高品质建设开发场镇、完善场镇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特色小城镇为突破点,严把规划设计关、建设管理关、质量安全关、竣工验收关等重点环节,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宜居丰都。

二、工作目标

(一)场镇建设。高家镇、社坛镇、龙河镇3个市级中心镇全面完成1条主干道整治工程,“五个一”的市政基础设施全面建成;“六个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完成规划设计并全面开工。其余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场镇基础设施建成“十个有”中的“七个有”。武平镇、三建乡、三坝乡等特色场镇建设加快推进。

(二)农民新村建设。建成三合街道汇南村、名山街道何家坪村、湛普镇燕子村、南天湖镇南天湖村、社坛镇陈家岩村、十直镇灌塘村、高家镇方斗山村、三元镇梯子河村、三坝乡金竹林村、龙孔镇楠竹村等10个农民新村。

(三)巴渝新居建设。每个乡镇建设1个巴渝新居点(可结合农民新村),全县集中建设30个巴渝新居点;高速公路、铁路、省道、县道交通干线沿线、长江沿线、景区道路和场镇的巴渝新居建设推广率达100%,其余范围巴渝新居建设推广率达85%以上,全县集中新建巴渝新居1500户以上。

(四)农村危旧房改造。在4月30日前全面完成长江两岸、4A景区道路沿线和丰涪南线、丰石线、丰忠线500米可视范围内农村危旧房风貌改造工作;快速推进危旧房拆除新建工作,全年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3500户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全力建设巴渝新居。

1.明确建设范围。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新建的要求,在小城镇驻地村、农业产业化项目基地村、撤乡并镇旧址村及高速公路、铁路、国道和省道、县道等交通主干道沿线等重点区域,集中新建巴渝新居点。每个乡镇(街道)都要建设1个规模30户以上的巴渝新居点。

2.突出建设风格。各乡镇街道要以市城乡建委推广使用的《巴渝新农村居民通用图集效果图》为栏本,精心选定式样新颖、结构安全、成本节约、功能适用的巴渝新居图集,或组织设计单位设计符合群众意愿的巴渝新居建设样图,突出屋脊瓦头、穿斗廊柱、白色外墙、青砖勾缝、雕花门窗等建筑符号,大力彰显巴渝传统民居风格。要加强建设风格控制,做到“一个片区一种风格、一条线路一种风光”,避免重复单一,防止各行其是。

3.优化建设模式。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整合资源、统一规划、政策扶持、示范带动”的原则,推行自愿参与、自主建设、自我监管的办法,采取群众自建、统一联建、委托代建、开发承建等多种方式,建设巴渝新居示范点或农民新村。

(二)全力改造农村危旧房。

1.改造重点范围。通过内部排危和外部改观的方式,在4月30日前改造完成以下范围内的房屋风貌。一是长江沿岸可视范围内的农村危旧房:湛普镇130户、高家镇130户、龙孔镇500户、虎威镇130户、名山街道120户、十直镇60户;二是县城至雪玉洞景区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房屋:三合街道15户、双路镇138户;三是改造完成丰涪南线、丰石线、丰忠线道路沿线范围内的农村危旧房。

2.改造重点内容。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内部排危、外部改观的原则,重点把握好坡屋顶、白色外墙、花格门窗、青色墙裙、穿斗线条五大要素,做到统一施工、统一风格、统一色调、统一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和风格风貌。要加快实施建沼气池、改路、改水、改圈、改厨、改厕、改庭院等“一池六改”工程,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对年久失修、安全隐患严重的D级危旧房和纳入搬迁避让、灾民重建、高山移民等范围的房屋,统一安排到规划的巴渝新居点或农民新村内,集中建设巴渝新居;对相对分散的D级农村危房,原则上不再就地改造,要就近迁建,相对集中到巴渝新居点或农民新村。凡是拆除重建的农村危旧房,必须按照巴渝新居风格进行修建。既未实施风格风貌改造,也未按巴渝新居风格实施重建,不得纳入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范围。

(三)突出打造农民新村。

1.加快农房建设或改造。各乡镇街道要以新建规模30户以上(场镇50户以上)的巴渝康居示范点为主,实施农房风貌改造为辅,建设规模较大、功能完善、风貌突出的村居新型社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民新村要体现巴渝民居风格,彰显建筑符号,突出地方建筑特色,做到风格统一、色彩协调、错落有致。

2.配套完善设施。农民新村要通道路、供电、给水、排水、广播电视、通信“六通”,新村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6米、次要道路宽度为4米,要全部硬化(油化)。要有小广场(村民活动和健身场地)、便民商业网点、医务室、垃圾收运站(点)、农家书屋、幼儿园(班)、警务室、广播室、照明路灯、绿化树“十有”。同时,力争通气(沼气或天然气)、通宽带,提高居住质量。对新建或风貌改造形成的农民新村,要大力推进“一池六改”,使其成为焕然一新的农民新村。

(四)加快推进集镇建设。

1.精心编制规划设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原则,精心编制发展规划。一是年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街道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修编等工作;二是做好居民住宅小区、商业街区和产业小区等重点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风貌设计,开展特色街区和特色场镇的建设工作。

2.突出特色风貌建设。各乡镇街道要优选高水平设计单位,编制具有地方特色的集镇风貌设计方案,严格规划和审批建设。高家镇、社坛镇、龙河镇要全面完成镇区1条主干道综合整治,重点实施好建筑风貌整治、管线改造、设施完善等工作,全面建成1条特色风貌街区(商业街)和一批设施配套、各具风貌的住宅小区。武平镇、三坝乡、三建乡等乡镇要依托特色街区打造,加快建设特色场镇。其余乡镇要加快推进特色住宅小区、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突出特色风貌。

3.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各乡镇要快速推进休闲广场、特色街道(特色住宅小区或商业街区)、客运站、自来水厂(站)、宣传文化站、简易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农贸市场和标准化超市的“十个有”建设,加快完善场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每个乡镇在今年内要完成“七个有”建设。高家镇、社坛镇、龙河镇要分别建成一个1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市民广场、一条绕城公路(过境道路改道)、一座水质达标的自来水厂(站)、一座日处理200吨以上的简易污水处理厂、一个圾收运处理系统的“五个一”市政基础设施;“六个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完成规划设计并全面开工,即:按照一镇一个卫生院、一个社区一个服务中心的标准,建设完善的镇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小型电影院、图书室、科技活动室、远程教育室等在内的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具有集中赡养50人以上规模的福利院或敬老院、500平方米以上的品牌连锁超市;具备100个以上摊位的农产品交易市场;达到四级以上标准的汽车客运站,实现“六个有”。

4.提升集镇管理水平。一是规范规划建设秩序。坚持先规划、后设计,先审批、再建设,加大建设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序建设、违规建设;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无规乱建的问题,确保场镇建设严格依照规划,风格风貌统一。二是强化集镇管理。加强集镇市容秩序和清洁卫生管理,取缔占道行为,规范户外广告,整治房屋立面,强化清扫保洁,整治集镇内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搭乱建、乱泼乱倒等现象。大力实施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四大工程,建设生态绿色、宜居休闲集镇。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要将村镇建设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关工作机构,组织精干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日程,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筹措项目资金,落实工作经费,确定奖励考核办法。县村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确保村镇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城乡建委负责做好统筹协调、技术指导、项目监管、检查验收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筹集整合工作;县国土房管局负责做好用地保障;县发改委、国土房管局、扶贫办、移民局、民政局等部门负责做好项目整合、联合打造工作;县督查办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督查工作;县规划局负责做好规划设计审批、风格风貌审查把关等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做好资金使用监管审计工作;县环保、交通、水务、市政、商务、农委、教育、文体广新、林业、卫生、供电、电信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加快推进场镇、农民新村和巴渝新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街道是村镇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落实人员责任,加快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巴渝新居建设、农民新村和集镇建设工作。

(三)筹集建设资金。一是市县补助资金。场镇建设方面:每个中心镇补助300万元(市财政补助240万元、县财政补助60万元);农民新村方面:对符合“六通、十有”标准,新建巴渝新居户数规模在30户以上的农民新村给予60万元补助(市财政30万元、县财政30万元)。巴渝新居建设:对重点区域内的巴渝新居,每户补助13000元;对在农民新村或巴渝康居点集中新建的巴渝新居户,每户补助9000元;对其余散建的巴渝新居户,每户补助5000元。对每个30户以上规模的巴渝新居点,补助10万元。农村危旧房改造:对在重点区域进行风貌改造的农村危旧房改造户,每户补助13000元。对未建成巴渝新居风格的拆除重建的农村危旧房,不予补助。县财政局要将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及时筹集调度资金,按期进行拨付。二是要整合资源,打捆资金。县财政局牵头,打捆整合巴渝新居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高山生态移民、土地复垦、灾房重建、搬迁避让、扶贫等涉农涉房资金,统一安排用于巴渝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三是各乡镇街道要配套投入相应资金,用于村镇建设,原则上各乡镇建设配套费的80%用于场镇“十个有”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余20%用于农民新村或巴渝新居建设。四是要通过宣传发动,提高农民积极性,由农民承担建设或改造的合理成本。五是要落实好税费返还、“地票”补偿等资金或金融信贷等政策支持。同时,要落实好土地指标供给、人才技术支撑等政策支持。

(四)强化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召开院坝会、村民会等形式,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向群众做好实施对象、补助政策等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村镇建设。丰都电视台、新闻社要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集镇建设、农民新村、巴渝新居建设及农村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加快推进建设。一是加快完成规划设计。各乡镇街道要优选设计单位,做到高起点设计、高品质建设、高水平管理。各乡镇街道农民新村和巴渝新居点的规划设计方案必须于3月15日前完成,并报送县城乡建委审批;在3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丰都府发〔2010〕54号文件所确定的35个农民新村的建设规划或所在行政村的村规划。场镇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方案要尽快报送县城乡建委审批。县城乡建委及时组织专家,对各乡镇报送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批复。二是加快推进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全年目标任务,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村镇建设工作,做到早开工、早推进、早验收。长江两岸、景区通道和丰忠线、丰石线、丰涪南线的危旧房改造必须于4月30日前全面完成;其余农民新村、巴渝新居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中心镇主干道综合整治必须在今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其余乡镇 “7个有”的基础设施建设于12月底前完成。

(六)加强项目监管。要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对资金实行专账专户、专款专用。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充分尊重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群众意见征集,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建设和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施工队伍管理和村镇建筑工匠培训,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七)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例会制度。每月底召开一次重点乡镇危旧房改造和巴渝新居建设推进会,每季度召开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二是完善督查制度。县督查办和城乡建委要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三是建立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实行半月报送制度,县城乡建委每半月通报一次危旧房改造和巴渝新居建设工作进度。四是建立动态检查验收机制。采取申报检查验收和年终统一检查验收方式,分期分批对各乡镇街道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八)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村镇建设工作,全力推进村镇建设。要把村镇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单列进行督查考核;并将村镇建设工作纳入党政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实绩考核重点内容,对提前完成、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给予表彰奖励;对按期完成巴渝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由县财政按每户200元的标准奖励给乡镇街道,作为该项工作经费。对思想不重视、组织不严密、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启动行政问责。

附件:丰都县2011年村镇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计划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村镇建设工作通知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2月21日印

附件:

丰都县2011年村镇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计划

编制汇总单位:丰都县村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制时间:2011年2月

单位

农民新村

巴渝新居

农村危旧房改造

场镇

建设

村名

新建规模(户)

个数

巴渝新居点(地址)

集中新建的规模(户数)

全部巴渝新居(户数)

拆除新建(户数)

沿江及景区风貌改造

(户数)

三合街道

汇南村

150

1

汇南村

100

100

100

15

任务

单列

名山街道

何家坪村

100

1

何家坪

50

50

50

120

高家镇

方斗山村

60

厚池坝村

30

30

30

130

龙河镇

1

洞庄坪村

30

80

80

社坛镇

陈家岩村

60

1

五福桥村

50

50

50

十直镇

灌塘村

50

1

灌塘村

30

50

50

60

10个有中至少完成7个有,其项目由各乡镇自行确定并申报县建委,作为正式计划下达。

三元镇

梯子河村

40

1

梯子河村

40

40

40

董家镇

1

中合场

60

60

60

三坝乡

金竹林村

80

1

厢坝

300

380

380

1

金竹林

80

南天湖镇

南天湖村

100

1

南天湖村

100

100

100

武平镇

1

磨刀洞

30

90

90

1

峰子山

30

1

冷雨山

30

包鸾镇

1

齐新村

50

75

75

兴义镇

1

保家炉村

30

30

30

12

太平坝乡

1

仙庄

40

40

40

三建乡

1

夜力坪

30

30

30

树人镇

1

白江洞村

30

30

30

虎威镇

1

鹦鹉村

31

31

31

130

仁沙镇

1

罗家桥村

100

100

100

都督乡

1

梁桥村

30

30

30

10个有中至少完成7个有,其项目由各乡镇自行确定并申报县建委,作为正式计划下达。

兴龙镇

1

先锋村

32

40

40

保合镇

1

盖灵庙

30

40

40

湛普镇

燕子村

100

1

燕子村

100

100

100

130

双路镇

1

莲花洞村

60

60

60

138

龙孔镇

楠竹村

50

1

玉溪村

50

50

50

500

江池镇

1

横梁村

30

30

30

许明寺镇

1

培观村

30

30

30

栗子乡

1

栗子村

20

20

20

暨龙镇

1

回龙村

20

20

20

双龙场乡

1

双龙村

60

60

60

青龙乡

1

青龙村

30

50

50

合计

0

790

32

0

1763

1896

1896

1235

丰都县2011年村镇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县级部门)

编制汇总单位:丰都县村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制时间:2011年2月

单位

工作内容

县政府办

(1)下达年度计划、组织召开全县村镇建设工作相关会议

城乡建委

(2)编制农民新村、巴渝新居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年度计划,制定《全县集镇建设标准》;

(3)组织专家对乡镇街道、农民新村建设与农村危旧房改造风貌进行设计、审查;

(3)指导乡镇街道住宅小区化建设,建成一批设施配套、风貌各具的住宅小区;

(4)完成农民新村布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在规划区建设“农民新村”;

(5)指导市级中心镇建成一条特色风貌街区(商业街)、一个综合性市民广场;

(6)完成农民新村垃圾站、公共厕所、活动场地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建设符合规划和标准的公厕、公共停车场;

(7)争取中、市专项资金用于村镇建设,保护利用好历史文化名镇;按补助标准,协调安排资金补助乡镇街道的农民新村和巴渝新居建设及农村危旧房改造;

(8)开展建筑工匠培训工作,完成乡镇街道负责人、规划建设管理人员轮训;组织农房建设图集发放和宣传工作;对村镇建设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统计汇总、检查验收,提出资金补助计划;

宣传部

(9)协调县广播电视台、新闻社等单位宣传推介村镇建设工作

督查办

(10)对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发改委

(11)开展重点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将支持乡镇街道建设与发展纳入“十二五”规划,并督促推进落实;

(12)在乡镇街道开展统筹城乡、“五个重庆”等改革创新试点,整合资源打造一批统筹城乡集中示范点,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突破;

与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巴渝新居建设资金打捆整合,用好生态移移民资金,完成市上规定的巴渝新居建设任务

(13)争取并利用好中、市项目资金,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完成乡镇街道简易治污及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建设。

经信委

(14)统筹指导市级中心镇培育一个特色产业。

(15)对乡镇街道工业企业在技改、产研结合、节能等方面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16)协调燃气、电力、通讯、电信等部门,完善场镇和农民新村、巴渝新居点基础设施,满足群众需求;

(17)保证乡镇街道天然气指标满足其产业发展和民用用气需求。

商务局

(18)指导协调每个中心镇建成一个2000平方米的农产品交易市场、5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超市;其余乡镇街道建设1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和100平方米的品牌超市;

(19)完成农民新村或所在行政村1个便民商业网点建设。

农委

(20)组织农民新村所在行政村农用地流转;

(21)完成农民新村、巴渝新居点和危旧房改造户的沼气池建设。

(22)在每个市级中心镇和县级重点镇培育至少一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促进其农业产业化进程。

交委

(23)按规划完成中心镇过境公路改道,每个中心镇建成一条绕城公路、一个汽车客运站。

(24)完成农民新村内外道路建设,完成重点镇主干道路路面硬化。

(25)实现乡道通畅、村道通达“双百”目标。

教委

(26)市级中心镇中小学标准化达到70%。

(27)全面完成乡镇街道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任务。

(28)完成农民新村或所在行政村1个幼儿园(班)建设。

移民局

(29)筹集资金,负责补助长江两岸移民村社的危旧房改造户的资金

扶贫办

(30)结合生态和扶贫移民,实施农民新村(巴渝新居)建设。

财政局

(31)争取中、市资金,整合涉农涉房资金,用于农民新村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

(32)按建设和改造计划,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农民新村和巴渝新居建设及农村危旧房改造;

(33)每年对每个中心镇补助60万元;

(34)整合各类小城镇建设资金,争取中市财政专项补助,用于村镇建设。

工商局

(35)在每个中心镇发展100个以上微型企业,其余乡镇街道发展5个以上微型企业。

水务局

(36)完成农民新村供水设施建设;每个乡镇街道建成一座水质达标、满足需求的自来水厂(站)。

国土房管局

(37)对农户拆除旧房,腾出的宅基地及房前屋后院坝等附属设施用地给予资金补偿,引导其到农民新村或巴渝康居点建(购)新房或到城镇购房。农村闲置的工矿企业、学校和废弃道路等属于集体建设用地部分给予资金补偿。

(38)保障农民新村建设用地,并给每个中心镇安排2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39)负责跨村(社)集体建设用地调剂及其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工作;

(40)结合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土地整治等实施农民新村建设;

市政园林局

(41)指导中心镇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重点镇达到85%以上、其他集镇达到30%以上,组织农民新村垃圾收集、转运,指导乡镇街道进行简易垃圾处理;

(42)指导完成中心镇道路路灯安装,乡镇照明设施安置率达到95%;

(43)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场镇镇容镇貌管理,实施好场镇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程。

(44)指导每个中心镇建设一个设施配套的公园。

环保局

(45)按市级环保部门安排完成一条次级河流综合整治。

(46)实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

(47)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民新村垃圾清运、污水排放等环保治理工作

(48)统筹指导乡镇开展污水处理,指导乡镇积极创建市、县级生态乡镇。

规划局

(49)指导完成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完成农民新村所在地的村规划编制。

(50)协助城乡建委完成农民新村、巴渝新居、危旧房改造的规划设计工作

卫生局

(51)完成中心镇“一镇一院”、“一社区一重点”工程。

(52)完成农民新村或所在行政村1个医务室建设。

文体广新局

(53)在每个中心镇建成一个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其余乡镇建文化广场;

(54)在有条件的重点镇建设体育健身长廊或登山步道;

(55)为每个乡镇街道的广场、公园配置群众性健身器材;

(56)完成农民新村或所在行政村1个农家书屋建设。

(57)完成农民新村广播电视网络及设施建设。

(58)完成农民新村健身器材(1副篮球架、2张乒乓球台或其他健身设施)配置。

民政局

(59)每个市级中心镇和县级重点镇建成一所福利院或敬老院;

(60)为每个市级中心镇和县级重点镇住宅小区(社区)配备群众性健身器材;

(61)引导倒房重建性质的灾民到农民新村建房或购房。

林业局

(62)结合涉农林业项目完成农民新村绿化建设。

邮政局

(63)在农民新村内布置村邮站建设

供电公司

(64)加快乡镇、农民新村的电力设施建设,电网改造建设要遵循重点镇建设规划,有利于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燃气公司

(65)完成农民新村、巴渝新居点用气设施建设

移动公司

(66)完成农民新村通信网络及设施建设

联通公司

(67)完成农民新村通信网络及设施建设

电信公司

(68)完成农民新村通信网络及设施建设

三 :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村镇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2-28 浏览次数: 609

丰 都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做好2011年村镇建设工作的通知

丰都府发〔20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议、全市村镇建设工作会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等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民新村建设、巴渝新居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场镇建设工作,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着力提升居住品质,不断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按照丰都县集镇村庄“十二五”建设规划和《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镇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丰都府发〔2010〕54号)的总体安排,现就做好2011年全县村镇建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2011年,以建设魅力城市、舒适集镇、美丽乡村为目标,按照“规划引导、严格监管、突出重点、注重典型、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以改造重点区域范围农村危旧房为基础,以集中新建巴渝新居为重点,以建设风貌独具、规模较大、环境优美、设施配套、宜居舒适的农民新村为亮点,以高品质建设开发场镇、完善场镇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特色小城镇为突破点,严把规划设计关、建设管理关、质量安全关、竣工验收关等重点环节,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宜居丰都。

二、工作目标

(一)场镇建设。高家镇、社坛镇、龙河镇3个市级中心镇全面完成1条主干道整治工程,“五个一”的市政基础设施全面建成;“六个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完成规划设计并全面开工。其余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场镇基础设施建成“十个有”中的“七个有”。武平镇、三建乡、三坝乡等特色场镇建设加快推进。

(二)农民新村建设。建成三合街道汇南村、名山街道何家坪村、湛普镇燕子村、南天湖镇南天湖村、社坛镇陈家岩村、十直镇灌塘村、高家镇方斗山村、三元镇梯子河村、三坝乡金竹林村、龙孔镇楠竹村等10个农民新村。

(三)巴渝新居建设。每个乡镇建设1个巴渝新居点(可结合农民新村),全县集中建设30个巴渝新居点;高速公路、铁路、省道、县道交通干线沿线、长江沿线、景区道路和场镇的巴渝新居建设推广率达100%,其余范围巴渝新居建设推广率达85%以上,全县集中新建巴渝新居1500户以上。

(四)农村危旧房改造。在4月30日前全面完成长江两岸、4A景区道路沿线和丰涪南线、丰石线、丰忠线500米可视范围内农村危旧房风貌改造工作;快速推进危旧房拆除新建工作,全年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3500户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全力建设巴渝新居。

1.明确建设范围。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新建的要求,在小城镇驻地村、农业产业化项目基地村、撤乡并镇旧址村及高速公路、铁路、国道和省道、县道等交通主干道沿线等重点区域,集中新建巴渝新居点。每个乡镇(街道)都要建设1个规模30户以上的巴渝新居点。

2.突出建设风格。各乡镇街道要以市城乡建委推广使用的《巴渝新农村居民通用图集效果图》为栏本,精心选定式样新颖、结构安全、成本节约、功能适用的巴渝新居图集,或组织设计单位设计符合群众意愿的巴渝新居建设样图,突出屋脊瓦头、穿斗廊柱、白色外墙、青砖勾缝、雕花门窗等建筑符号,大力彰显巴渝传统民居风格。要加强建设风格控制,做到“一个片区一种风格、一条线路一种风光”,避免重复单一,防止各行其是。

3.优化建设模式。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整合资源、统一规划、政策扶持、示范带动”的原则,推行自愿参与、自主建设、自我监管的办法,采取群众自建、统一联建、委托代建、开发承建等多种方式,建设巴渝新居示范点或农民新村。

(二)全力改造农村危旧房。

1.改造重点范围。通过内部排危和外部改观的方式,在4月30日前改造完成以下范围内的房屋风貌。一是长江沿岸可视范围内的农村危旧房:湛普镇130户、高家镇130户、龙孔镇500户、虎威镇130户、名山街道120户、十直镇60户;二是县城至雪玉洞景区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房屋:三合街道15户、双路镇138户;三是改造完成丰涪南线、丰石线、丰忠线道路沿线范围内的农村危旧房。

2.改造重点内容。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内部排危、外部改观的原则,重点把握好坡屋顶、白色外墙、花格门窗、青色墙裙、穿斗线条五大要素,做到统一施工、统一风格、统一色调、统一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和风格风貌。要加快实施建沼气池、改路、改水、改圈、改厨、改厕、改庭院等“一池六改”工程,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对年久失修、安全隐患严重的D级危旧房和纳入搬迁避让、灾民重建、高山移民等范围的房屋,统一安排到规划的巴渝新居点或农民新村内,集中建设巴渝新居;对相对分散的D级农村危房,原则上不再就地改造,要就近迁建,相对集中到巴渝新居点或农民新村。凡是拆除重建的农村危旧房,必须按照巴渝新居风格进行修建。既未实施风格风貌改造,也未按巴渝新居风格实施重建,不得纳入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范围。

(三)突出打造农民新村。

1.加快农房建设或改造。各乡镇街道要以新建规模30户以上(场镇50户以上)的巴渝康居示范点为主,实施农房风貌改造为辅,建设规模较大、功能完善、风貌突出的村居新型社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民新村要体现巴渝民居风格,彰显建筑符号,突出地方建筑特色,做到风格统一、色彩协调、错落有致。

2.配套完善设施。农民新村要通道路、供电、给水、排水、广播电视、通信“六通”,新村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6米、次要道路宽度为4米,要全部硬化(油化)。要有小广场(村民活动和健身场地)、便民商业网点、医务室、垃圾收运站(点)、农家书屋、幼儿园(班)、警务室、广播室、照明路灯、绿化树“十有”。同时,力争通气(沼气或天然气)、通宽带,提高居住质量。对新建或风貌改造形成的农民新村,要大力推进“一池六改”,使其成为焕然一新的农民新村。

(四)加快推进集镇建设。

1.精心编制规划设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原则,精心编制发展规划。一是年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街道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修编等工作;二是做好居民住宅小区、商业街区和产业小区等重点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风貌设计,开展特色街区和特色场镇的建设工作。

2.突出特色风貌建设。各乡镇街道要优选高水平设计单位,编制具有地方特色的集镇风貌设计方案,严格规划和审批建设。高家镇、社坛镇、龙河镇要全面完成镇区1条主干道综合整治,重点实施好建筑风貌整治、管线改造、设施完善等工作,全面建成1条特色风貌街区(商业街)和一批设施配套、各具风貌的住宅小区。武平镇、三坝乡、三建乡等乡镇要依托特色街区打造,加快建设特色场镇。其余乡镇要加快推进特色住宅小区、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突出特色风貌。

3.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各乡镇要快速推进休闲广场、特色街道(特色住宅小区或商业街区)、客运站、自来水厂(站)、宣传文化站、简易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农贸市场和标准化超市的“十个有”建设,加快完善场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每个乡镇在今年内要完成“七个有”建设。高家镇、社坛镇、龙河镇要分别建成一个1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市民广场、一条绕城公路(过境道路改道)、一座水质达标的自来水厂(站)、一座日处理200吨以上的简易污水处理厂、一个圾收运处理系统的“五个一”市政基础设施;“六个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完成规划设计并全面开工,即:按照一镇一个卫生院、一个社区一个服务中心的标准,建设完善的镇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小型电影院、图书室、科技活动室、远程教育室等在内的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具有集中赡养50人以上规模的福利院或敬老院、500平方米以上的品牌连锁超市;具备100个以上摊位的农产品交易市场;达到四级以上标准的汽车客运站,实现“六个有”。

4.提升集镇管理水平。一是规范规划建设秩序。坚持先规划、后设计,先审批、再建设,加大建设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序建设、违规建设;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无规乱建的问题,确保场镇建设严格依照规划,风格风貌统一。二是强化集镇管理。加强集镇市容秩序和清洁卫生管理,取缔占道行为,规范户外广告,整治房屋立面,强化清扫保洁,整治集镇内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搭乱建、乱泼乱倒等现象。大力实施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四大工程,建设生态绿色、宜居休闲集镇。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要将村镇建设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关工作机构,组织精干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日程,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筹措项目资金,落实工作经费,确定奖励考核办法。县村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确保村镇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城乡建委负责做好统筹协调、技术指导、项目监管、检查验收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筹集整合工作;县国土房管局负责做好用地保障;县发改委、国土房管局、扶贫办、移民局、民政局等部门负责做好项目整合、联合打造工作;县督查办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督查工作;县规划局负责做好规划设计审批、风格风貌审查把关等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做好资金使用监管审计工作;县环保、交通、水务、市政、商务、农委、教育、文体广新、林业、卫生、供电、电信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加快推进场镇、农民新村和巴渝新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街道是村镇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落实人员责任,加快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巴渝新居建设、农民新村和集镇建设工作。

(三)筹集建设资金。一是市县补助资金。场镇建设方面:每个中心镇补助300万元(市财政补助240万元、县财政补助60万元);农民新村方面:对符合“六通、十有”标准,新建巴渝新居户数规模在30户以上的农民新村给予60万元补助(市财政30万元、县财政30万元)。巴渝新居建设:对重点区域内的巴渝新居,每户补助13000元;对在农民新村或巴渝康居点集中新建的巴渝新居户,每户补助9000元;对其余散建的巴渝新居户,每户补助5000元。对每个30户以上规模的巴渝新居点,补助10万元。农村危旧房改造:对在重点区域进行风貌改造的农村危旧房改造户,每户补助13000元。对未建成巴渝新居风格的拆除重建的农村危旧房,不予补助。县财政局要将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及时筹集调度资金,按期进行拨付。二是要整合资源,打捆资金。县财政局牵头,打捆整合巴渝新居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高山生态移民、土地复垦、灾房重建、搬迁避让、扶贫等涉农涉房资金,统一安排用于巴渝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三是各乡镇街道要配套投入相应资金,用于村镇建设,原则上各乡镇建设配套费的80%用于场镇“十个有”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余20%用于农民新村或巴渝新居建设。四是要通过宣传发动,提高农民积极性,由农民承担建设或改造的合理成本。五是要落实好税费返还、“地票”补偿等资金或金融信贷等政策支持。同时,要落实好土地指标供给、人才技术支撑等政策支持。

(四)强化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召开院坝会、村民会等形式,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向群众做好实施对象、补助政策等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村镇建设。丰都电视台、新闻社要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集镇建设、农民新村、巴渝新居建设及农村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加快推进建设。一是加快完成规划设计。各乡镇街道要优选设计单位,做到高起点设计、高品质建设、高水平管理。各乡镇街道农民新村和巴渝新居点的规划设计方案必须于3月15日前完成,并报送县城乡建委审批;在3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丰都府发〔2010〕54号文件所确定的35个农民新村的建设规划或所在行政村的村规划。场镇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方案要尽快报送县城乡建委审批。县城乡建委及时组织专家,对各乡镇报送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批复。二是加快推进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全年目标任务,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村镇建设工作,做到早开工、早推进、早验收。长江两岸、景区通道和丰忠线、丰石线、丰涪南线的危旧房改造必须于4月30日前全面完成;其余农民新村、巴渝新居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中心镇主干道综合整治必须在今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其余乡镇 “7个有”的基础设施建设于12月底前完成。

(六)加强项目监管。要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对资金实行专账专户、专款专用。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充分尊重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群众意见征集,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建设和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施工队伍管理和村镇建筑工匠培训,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七)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例会制度。每月底召开一次重点乡镇危旧房改造和巴渝新居建设推进会,每季度召开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二是完善督查制度。县督查办和城乡建委要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三是建立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实行半月报送制度,县城乡建委每半月通报一次危旧房改造和巴渝新居建设工作进度。四是建立动态检查验收机制。采取申报检查验收和年终统一检查验收方式,分期分批对各乡镇街道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八)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村镇建设工作,全力推进村镇建设。要把村镇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单列进行督查考核;并将村镇建设工作纳入党政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实绩考核重点内容,对提前完成、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给予表彰奖励;对按期完成巴渝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由县财政按每户200元的标准奖励给乡镇街道,作为该项工作经费。对思想不重视、组织不严密、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启动行政问责。

附件:丰都县2011年村镇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计划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村镇建设工作通知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2月21日印

附件:

丰都县2011年村镇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计划

编制汇总单位:丰都县村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制时间:2011年2月

单位

农民新村

巴渝新居

农村危旧房改造

场镇

建设

村名

新建规模(户)

个数

巴渝新居点(地址)

集中新建的规模(户数)

全部巴渝新居(户数)

拆除新建(户数)

沿江及景区风貌改造

(户数)

三合街道

汇南村

150

1

汇南村

100

100

100

15

任务

单列

名山街道

何家坪村

100

1

何家坪

50

50

50

120

高家镇

方斗山村

60

厚池坝村

30

30

30

130

龙河镇

1

洞庄坪村

30

80

80

社坛镇

陈家岩村

60

1

五福桥村

50

50

50

十直镇

灌塘村

50

1

灌塘村

30

50

50

60

10个有中至少完成7个有,其项目由各乡镇自行确定并申报县建委,作为正式计划下达。

三元镇

梯子河村

40

1

梯子河村

40

40

40

董家镇

1

中合场

60

60

60

三坝乡

金竹林村

80

1

厢坝

300

380

380

1

金竹林

80

南天湖镇

南天湖村

100

1

南天湖村

100

100

100

武平镇

1

磨刀洞

30

90

90

1

峰子山

30

1

冷雨山

30

包鸾镇

1

齐新村

50

75

75

兴义镇

1

保家炉村

30

30

30

12

太平坝乡

1

仙庄

40

40

40

三建乡

1

夜力坪

30

30

30

树人镇

1

白江洞村

30

30

30

虎威镇

1

鹦鹉村

31

31

31

130

仁沙镇

1

罗家桥村

100

100

100

都督乡

1

梁桥村

30

30

30

10个有中至少完成7个有,其项目由各乡镇自行确定并申报县建委,作为正式计划下达。

兴龙镇

1

先锋村

32

40

40

保合镇

1

盖灵庙

30

40

40

湛普镇

燕子村

100

1

燕子村

100

100

100

130

双路镇

1

莲花洞村

60

60

60

138

龙孔镇

楠竹村

50

1

玉溪村

50

50

50

500

江池镇

1

横梁村

30

30

30

许明寺镇

1

培观村

30

30

30

栗子乡

1

栗子村

20

20

20

暨龙镇

1

回龙村

20

20

20

双龙场乡

1

双龙村

60

60

60

青龙乡

1

青龙村

30

50

50

合计

0

790

32

0

1763

1896

1896

1235

丰都县2011年村镇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县级部门)

编制汇总单位:丰都县村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制时间:2011年2月

单位

工作内容

县政府办

(1)下达年度计划、组织召开全县村镇建设工作相关会议

城乡建委

(2)编制农民新村、巴渝新居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年度计划,制定《全县集镇建设标准》;

(3)组织专家对乡镇街道、农民新村建设与农村危旧房改造风貌进行设计、审查;

(3)指导乡镇街道住宅小区化建设,建成一批设施配套、风貌各具的住宅小区;

(4)完成农民新村布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在规划区建设“农民新村”;

(5)指导市级中心镇建成一条特色风貌街区(商业街)、一个综合性市民广场;

(6)完成农民新村垃圾站、公共厕所、活动场地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建设符合规划和标准的公厕、公共停车场;

(7)争取中、市专项资金用于村镇建设,保护利用好历史文化名镇;按补助标准,协调安排资金补助乡镇街道的农民新村和巴渝新居建设及农村危旧房改造;

(8)开展建筑工匠培训工作,完成乡镇街道负责人、规划建设管理人员轮训;组织农房建设图集发放和宣传工作;对村镇建设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统计汇总、检查验收,提出资金补助计划;

宣传部

(9)协调县广播电视台、新闻社等单位宣传推介村镇建设工作

督查办

(10)对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发改委

(11)开展重点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将支持乡镇街道建设与发展纳入“十二五”规划,并督促推进落实;

(12)在乡镇街道开展统筹城乡、“五个重庆”等改革创新试点,整合资源打造一批统筹城乡集中示范点,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突破;

与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巴渝新居建设资金打捆整合,用好生态移移民资金,完成市上规定的巴渝新居建设任务

(13)争取并利用好中、市项目资金,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完成乡镇街道简易治污及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建设。

经信委

(14)统筹指导市级中心镇培育一个特色产业。

(15)对乡镇街道工业企业在技改、产研结合、节能等方面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16)协调燃气、电力、通讯、电信等部门,完善场镇和农民新村、巴渝新居点基础设施,满足群众需求;

(17)保证乡镇街道天然气指标满足其产业发展和民用用气需求。

商务局

(18)指导协调每个中心镇建成一个2000平方米的农产品交易市场、5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超市;其余乡镇街道建设1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和100平方米的品牌超市;

(19)完成农民新村或所在行政村1个便民商业网点建设。

农委

(20)组织农民新村所在行政村农用地流转;

(21)完成农民新村、巴渝新居点和危旧房改造户的沼气池建设。

(22)在每个市级中心镇和县级重点镇培育至少一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促进其农业产业化进程。

交委

(23)按规划完成中心镇过境公路改道,每个中心镇建成一条绕城公路、一个汽车客运站。

(24)完成农民新村内外道路建设,完成重点镇主干道路路面硬化。

(25)实现乡道通畅、村道通达“双百”目标。

教委

(26)市级中心镇中小学标准化达到70%。

(27)全面完成乡镇街道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任务。

(28)完成农民新村或所在行政村1个幼儿园(班)建设。

移民局

(29)筹集资金,负责补助长江两岸移民村社的危旧房改造户的资金

扶贫办

(30)结合生态和扶贫移民,实施农民新村(巴渝新居)建设。

财政局

(31)争取中、市资金,整合涉农涉房资金,用于农民新村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

(32)按建设和改造计划,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农民新村和巴渝新居建设及农村危旧房改造;

(33)每年对每个中心镇补助60万元;

(34)整合各类小城镇建设资金,争取中市财政专项补助,用于村镇建设。

工商局

(35)在每个中心镇发展100个以上微型企业,其余乡镇街道发展5个以上微型企业。

水务局

(36)完成农民新村供水设施建设;每个乡镇街道建成一座水质达标、满足需求的自来水厂(站)。

国土房管局

(37)对农户拆除旧房,腾出的宅基地及房前屋后院坝等附属设施用地给予资金补偿,引导其到农民新村或巴渝康居点建(购)新房或到城镇购房。农村闲置的工矿企业、学校和废弃道路等属于集体建设用地部分给予资金补偿。

(38)保障农民新村建设用地,并给每个中心镇安排2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39)负责跨村(社)集体建设用地调剂及其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工作;

(40)结合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土地整治等实施农民新村建设;

市政园林局

(41)指导中心镇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重点镇达到85%以上、其他集镇达到30%以上,组织农民新村垃圾收集、转运,指导乡镇街道进行简易垃圾处理;

(42)指导完成中心镇道路路灯安装,乡镇照明设施安置率达到95%;

(43)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场镇镇容镇貌管理,实施好场镇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程。

(44)指导每个中心镇建设一个设施配套的公园。

环保局

(45)按市级环保部门安排完成一条次级河流综合整治。

(46)实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

(47)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民新村垃圾清运、污水排放等环保治理工作

(48)统筹指导乡镇开展污水处理,指导乡镇积极创建市、县级生态乡镇。

规划局

(49)指导完成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完成农民新村所在地的村规划编制。

(50)协助城乡建委完成农民新村、巴渝新居、危旧房改造的规划设计工作

卫生局

(51)完成中心镇“一镇一院”、“一社区一重点”工程。

(52)完成农民新村或所在行政村1个医务室建设。

文体广新局

(53)在每个中心镇建成一个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其余乡镇建文化广场;

(54)在有条件的重点镇建设体育健身长廊或登山步道;

(55)为每个乡镇街道的广场、公园配置群众性健身器材;

(56)完成农民新村或所在行政村1个农家书屋建设。

(57)完成农民新村广播电视网络及设施建设。

(58)完成农民新村健身器材(1副篮球架、2张乒乓球台或其他健身设施)配置。

民政局

(59)每个市级中心镇和县级重点镇建成一所福利院或敬老院;

(60)为每个市级中心镇和县级重点镇住宅小区(社区)配备群众性健身器材;

(61)引导倒房重建性质的灾民到农民新村建房或购房。

林业局

(62)结合涉农林业项目完成农民新村绿化建设。

邮政局

(63)在农民新村内布置村邮站建设

供电公司

(64)加快乡镇、农民新村的电力设施建设,电网改造建设要遵循重点镇建设规划,有利于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燃气公司

(65)完成农民新村、巴渝新居点用气设施建设

移动公司

(66)完成农民新村通信网络及设施建设

联通公司

(67)完成农民新村通信网络及设施建设

电信公司

(68)完成农民新村通信网络及设施建设
本文标题:重庆市丰都县民政局-重庆丰都民政局扎实开展“七讲”践行“三严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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