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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率计算公式-所得税税负率计算公式怎么样的

发布时间:2017-10-28 所属栏目:计算方法

一 : 所得税税负率计算公式怎么样的

企业所得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c SfW 
行业 Hk7K`9 
预警税负率 C_LvZ= 
租赁业 1.50% #?B%Ja% ;W 
专用设备制造业 2.00% 0qFH s 
专业技术服务业 2.50% 4@;-%H 7 
专业机械制造业 2.00% V,ZY*f0 
造纸及纸制品业 1.00% {0YAzZ7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 1.00% !8tS|C#2 
饮料制造业 2.00% DW(~Qdk 
医药制造业 2.50% P|jF6?C 
畜牧业 1.20% P(omfD4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0% o %e I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0% z F*xa 
塑料制品业 3.00% 7I g.K 
食品制造业 1.00% J7i+c];! 
商务服务业 2.50% ;8B.;%qkL 
其他制造业--管业 3.00% I+,SZ]n 
其他制造业 1.50% ulXnq` 

二 : 企业税负率的计算公式

企业税负率的计算公式

一、总体思路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 当期的“应纳税额” ÷ 当期的“应税销售额”。

二、计算方法

(一)内销企业: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 “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内销企业税负率的计算公式

内销企业: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 “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1、月“应纳税额”即为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纳税额合计数。

2、月“应税销售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附: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

=当期各月应纳税额合计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当期各月[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 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 累计数 -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 “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当期[销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转出累计数)-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 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注:上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0(无负数,负数实为期末留抵税额),即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计算口径一致。

(二)“免抵退税”企业: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当期各月[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 累计数 -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免抵退税”企业的税负率的计算公式

“免抵退税”企业: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当期各月[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 累计数 -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1、月“销项税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适用税率=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项税额+“虚拟销项税额”即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适用税率。

2、月“进项税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不剔除征退税率差部分进项税额)+“虚拟进项税额”即每月进(来)料加工料件金额×适用税率。

3、月“进项税额转出”=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转出”包括征退税率差部分进

项税额) - 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2》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征退税率差部分进项税额)。

4、月“上期留抵税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 - 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5、“应税销售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目前“免抵退”企业计算公式存在的问题

(一)因进(来)料加工料件金额一般需隔月在15日后取得,故“免抵退税”企业“准确”的税负率一般要推后1 个月。即在12月份查询税负率时,受进(来)料加工料件金额尚未取数影响,“免抵退税”企业的税负率有可能要比实际的高一些。

(二)“免抵退税”企业税负率计算过程中,因受企业退税办理时单证到齐率影响,上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会产生异动,导致(上期留抵税额- 上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公式计算结果出现差错,从而会使税负率不同幅度下降。假如某企业上月全部为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由于单证不齐,其上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为零,则会使(上期留抵税额-上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变成上月进项税额,这样就会导致上月进项税额在当月重复扣除,当月税负率就有可能成为零。

(三)由于国家一度实施了新办“免抵退税”企业在开始13个月中只免抵不计算退税的政策,导致新办“免抵退税”企业开始13个月的应退税额不断累积于上期留抵税额,而上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一直为零,从而使(上期留抵税额 -上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计算行为变为不断滚动扣除还未计算或还未消化完的应退税额,最终使企业税负率计算结果不同程度地低于企业实际。

上述存在问题,在系统中一时难于取舍或解决,尚请各单位、管理员结合以上情况对“免抵退税”企业税负率进行具体分析后再作出计算结果。各单位、管理员可简单地应用(所属期 “销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累计数)÷“应税销售额”累计数这一公式进行计算。

三 : 企业税负率的计算公式

企业税负率的计算公式

一、总体思路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 当期的“应纳税额” ÷ 当期的“应税销售额”。(www.61k.com)

二、计算方法

(一)内销企业: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 “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内销企业税负率的计算公式

内销企业: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 “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1、月“应纳税额”即为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纳税额合计数。

2、月“应税销售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附: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

=当期各月应纳税额合计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当期各月[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 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 累计数 -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 “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当期[销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转出累计数)-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 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注:上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0(无负数,负数实为期末留抵税额),即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计算口径一致。

(二)“免抵退税”企业: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当期各月[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 累计数 -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免抵退税”企业的税负率的计算公式

“免抵退税”企业: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当期各月[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 累计数 -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1、月“销项税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适用税率=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项税额+“虚拟销项税额”即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适用税率。

2、月“进项税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不剔除征退税率差部分进项税额)+“虚拟进项税额”即每月进(来)料加工料件金额×适用税率。

3、月“进项税额转出”=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转出”包括征退税率差部分进

税负率计算公式 企业税负率的计算公式

项税额) - 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2》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征退税率差部分进项税额)。(www.61k.com]

4、月“上期留抵税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 - 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5、“应税销售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目前“免抵退”企业计算公式存在的问题

(一)因进(来)料加工料件金额一般需隔月在15日后取得,故“免抵退税”企业“准确”的税负率一般要推后1 个月。即在12月份查询税负率时,受进(来)料加工料件金额尚未取数影响,“免抵退税”企业的税负率有可能要比实际的高一些。

(二)“免抵退税”企业税负率计算过程中,因受企业退税办理时单证到齐率影响,上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会产生异动,导致(上期留抵税额- 上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公式计算结果出现差错,从而会使税负率不同幅度下降。假如某企业上月全部为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由于单证不齐,其上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为零,则会使(上期留抵税额-上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变成上月进项税额,这样就会导致上月进项税额在当月重复扣除,当月税负率就有可能成为零。

(三)由于国家一度实施了新办“免抵退税”企业在开始13个月中只免抵不计算退税的政策,导致新办“免抵退税”企业开始13个月的应退税额不断累积于上期留抵税额,而上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一直为零,从而使(上期留抵税额 -上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计算行为变为不断滚动扣除还未计算或还未消化完的应退税额,最终使企业税负率计算结果不同程度地低于企业实际。

上述存在问题,在系统中一时难于取舍或解决,尚请各单位、管理员结合以上情况对“免抵退税”企业税负率进行具体分析后再作出计算结果。各单位、管理员可简单地应用(所属期 “销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累计数)÷“应税销售额”累计数这一公式进行计算。

四 : 综合税负率的计算公式?

请教综合税负率的计算公式,谢谢

综合税负率的计算公式?的参考回复

本期税负率=本期累计应纳税额/ 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税负率变动率=(本期税负率-上年同期税负率) /上年同期税负率×100%

五 : 税负率计算公式

关于税负率:按如下计算公式:[销项税额+免抵退货物销项-(进项税-进项转出+期初留抵-期末留抵+进口料件模拟进项)]/(销售收入+免抵退销售收入)×100%,由此计算出的2010─2012年度实际税负率分别为:2.96%、3.07%、2.36%,其计算过程见下表:

项目

2010年度

2011年度

2012年度

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13844526.21

13781432.92

57331662.63

销项税额

2174960.54

2135768.76

9651011.20

免抵退货物销售额

16491295.04

20946210.38

25528505.17

免抵退货物销项税

2803520.16

3560855.76

4339845.88

进项税额

4392247.69

4783020.45

11758177.39

进项转出

164912.95

209462.11

255285.05

期初留抵

721820.80

867315.81

810917.73

期末留抵

867315.81

810917.73

274822.37

税负率

2.96%

3.07%

2.36%

出口退税企业的税负率如何计算?

问:我公司是一家外销和内销的混合型企业,因外销大于内销,每月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留抵税额较多,在这种情况下,税负率应该如何计算?

答:目前对于出口型生产企业税负率的计算方法分二种情况:

1、期初进项留抵数中有以前年度出口但末申报退税的进项留抵在内,且数额较大,主要形成原因是由于新批的出口企业受一定条件限制,前十三个月不能申报出口退税,其金额放在留抵进项中体现。且到年末仍有留抵,其留抵数的计算应为上年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数-下年度1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上的本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0,此时期初留抵直接影响到下年度的税负率,此时当年实际税负率的计算方法:(全年销售收入(内外销之和)*17%-当年进项)/全年销售收入。

2、对于不受上项因素影响的企业:税负率的计算公式有二种:

第一种计算方法是(出口的免抵税额+内销的应交税金)/(内销的销售额+外销的销售额)=税负]

第二种方法是:(全年销售收入*17%-进项税额+期初进项留抵-期末进项留抵)/全年销售收入。

此两种计算方法的结果是一致的。

以上计算中的进项税额均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货物进项转出,期初期末留抵均为增值税纳税申报上的留抵数-下期申报表当月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从税负计算的原理来说是为了计算增加值税负率,所以,对于进项转出,要考虑是什么事项,对于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进项转出,不应考虑的.其他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免税货物用,非应税用,等等考虑进去就可以了,更准确的计算还应考虑期初期末的存货.
本文标题:税负率计算公式-所得税税负率计算公式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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