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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亚康姆-维亚康姆谷歌互揭疮疤 侵权案还有很长路要走

发布时间:2017-07-30 所属栏目:被害人没有上诉权

一 : 维亚康姆谷歌互揭疮疤 侵权案还有很长路要走

CNET科技资讯网3月23日国际报道 日前曝光的法庭文件显示,已缠讼3年的Viacom(维亚康姆)控告Google YouTube侵权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Google CEO Eric Schmidt与Viacom CEO Philippe Dauman

在Viacom提出的108页文件中,Viacom将YouTube的创始人描述成鲁莽的著作权侵犯者,视增加网站流量更甚于守法。就连当时Google的高层,都曾质疑通过这种不当手法建构网站的道德性。

但Google方面提出的100页文件,则有完全不同的说法。Viacom被形容为两面操纵的媒体巨兽:一方面要求YouTube撤除视频,另一方面指使第三方上传该公司的内容。更耐人寻味的是,Google的文件指出,Viacom一度有意收购YouTube。

Google在法庭提出的一份Viacom内部简报写道:我们相信YouTube将是促使MTV Networks/Viacom转型的一次收购,能让我们立即成为全球最大的在线影音供应商。

文件内容固然有趣,但曝光后的受益者是谁还不确定。Google主张该公司受到数字千禧著作权法的安全港条款的保护。也就是说,若网站出于善意,在发现著作权内容后尽快撤除,且并未借此获得财务收益,即可免于法律责任。Viacom则企图证明YouTube员工对网站上猖獗的侵权行为一直知情,但不愿采取行动。

Viacom指陈士骏等存心不良

Google能从YouTube赚得多少钱仍有待观察,但YouTube的创始人,确实从出售网站的交易中,获取庞大的利益。法庭纪录显示,三位创办人陈士骏、Chad Hurley和Jawed Karim Hurley,分别拿到3.34亿美元、3.01亿美元和6,600万美元。

Viacom指控,那些都是非法所得,这三个年轻人早就存心不良。他们意图创造一个在线影音的Napster,然后高价脱手。为达到目的,Viacom指称这三人曾设法回避著作权所有人,包括陈士骏曾在一封电邮中强烈要求联络人,专注我们所有的力量,不择手段,迅速建立流量。

Viacom指称,YouTube高层并未交出部分Hurley的电邮。而Google给的理由是他的电脑在Google收购前意外损毁。但Viacom表示,他们后来从Karim的电脑取回若干Hurley的电邮,因而得知YouTube高层早就知道员工上传未授权的内容,并鼓励这种行为。

Google辩称Viacom将许多内容断章取义,甚至对电邮内容作出拙劣的剪贴。例如将陈士骏写给Karim的一句:…Jawed, please stop putting stolen videos on the site.(请别再把盗版视频放在网站上),剪去stop这个字。

Google出示若干电邮内容,显示YouTube创办人从开站初期,便尽力保护著作权。如一封2005年4月25日发出的邮件,陈士骏告诉其他创始人,所有上传视频必须遵守下列规定:视频必须与你本人有关、必须开放所有人观赏、不得含有联络资料和具著作权的内容。

Google:Viacom自己想买Youtube

Google指出,Viacom至今仍与YouTube保持生意关系,根本是伪君子。负责管理YouTube内容验证系统的David King作证指出:针对某些档案,Viacom指示该站阻挡,也就是撤除并防止再次上传。但就其他档案,Viacom曾指示YouTube把片段留在站上,并提供他们关于YouTube使用者对这些视频有何反应等资讯。

根据Google的文件,Viacom对YouTube评价甚高,曾在2005年试图买下该站。收购谈判破裂後,Viacom改用强势手段与得手的Google交涉,同时允许其内容留在YouTube,以刺激其电视节目的收视率。Google指出,Viacom曾提议与Google合资买下YouTube并共同经营。某些YouTube支持者一直怀疑,Viacom提告只是为了报复该站被Google夺走。

这些你来我往的互咬看似有趣,但对官司本身的影响可能不大。现在最重要的是法官对1998年施行之数字千禧著作权法」(DMCA)如何解读。Google引用DMCA的安全港条款,认为网站业者只要对明显的侵权行为不知情,且不曾因此获得财务利益,如在侵权页面上提供展示型广告,即应免于法律责任。

Viacom坚称Google不适用安全港条款,因其不仅在YouTube出售广告获利,也利用未授权的电视和电影内容建立庞大的使用流量。此外,Viacom也宣称Google知道侵权行为的存在。

不论法官如何判决,败诉的一方都可能上诉。本案的最终结果,将有助于厘清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保护,究竟是著作权所有人,还是网站经营者的责任。

二 : 维亚康姆董事长雷石东毕业留言

如果你在28岁时悲叹命运的不幸,你应该听从下面这三条来自一位在过去50年中从来没有悲叹过的人的忠告:

  - 机会从来不会主动敲门;

  - 追逐梦想,但立足现实

  - 这与财富无关,而是与成功有关

三 : 维亚康姆上诉谷歌侵权案今日开庭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10月18日晚间消息,维亚康姆与谷歌之间的版权诉讼案周二将再次开庭。

维亚康姆曾于2007年起诉谷歌,称谷歌旗下视频网站YouTube侵犯其版权。法院于2010年裁定谷歌胜诉,但维亚康姆随后提起上诉。美国时间本周二,法院将继续审理此案,听取双方的答辩。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双方均在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美国知名科技博客AllThingsDigital称,本案将再次回归到一个基本的问题:《千禧年数字版权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保护YouTube或其他允许用户上传内容的网站。

最近几年,除了维亚康姆起诉谷歌,还有其他两起类似事件,即环球音乐起诉Veoh,EMI起诉MP3Tunes。在这三起案件中,法官均做出了同样的裁定:《千禧年数字版权法案》几乎赋予网站无限的赦免权。

只要网站合法,就不对用户上传内容而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版权所有者发现侵权内容,他们可以要求网站删除侵权内容,而网站必须照做。

尽管如此,当前的形势发展对于版权所有者而言并非一无是处。例如,YouTube已经投入了大量时间和资金来开发内容过滤系统。此外,YouTube还与大媒体公司合作,帮助YouTube阻止未授权内容。(李明)

四 : 谷歌胜诉被控侵权案 维亚康姆称将上诉

作者:文良

【赛迪网讯】6月24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知名娱乐企业维亚康姆公司(Viacom)状告谷歌及YouTube侵犯知识产权,并索赔10亿美元一案,在美国法庭6月23日宣判谷歌公司胜诉后,终于告一段落。

美国联邦法院一名法官周三宣称,本案被告方谷歌公司在实际运营中已经采取足够的措施处理和侵犯知识产权相关的视频内容,其营运过程及方式完全符合《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谷歌副总裁兼法律总顾问肯特·沃克(Kent Walker )声称:“法院的这次宣判不但是谷歌公司的胜利,而且是全球数十亿使用互联网交流并分享视频内容用户的胜利。”

维亚康姆发言人目前尚未对这一判决做出任何评论。但《华尔街日报》网站当天报道称,维亚康姆承诺继续向高级法院继续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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