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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实行清单式管理 目录之外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发布时间:2020-07-21 所属栏目:国内新闻

  61阅读7月21日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李金生21日表示,近年来,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也承担了有关国家职业资格的具体认定工作。“对于这些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可以依照规定,收取一定的考试和鉴定费用。但是,不能打着国家职业资格的旗号巧立名目乱收费。”

  21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政策情况。李金生在回答记者相关提问时作出如上表述。

  李金生介绍,国家对职业资格实行清单式管理,2017年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印发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按照目录管理要求,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了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这是基本的要求,就是两个一律。”

  李金生指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以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是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人员资格”等等这些字样,也不能使用国徽标志。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不得与国家的职业资格相混淆。

  李金生表示,近年来,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也承担了有关国家职业资格的具体认定工作。“对于这些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可以依照规定,收取一定的考试和鉴定费用。但是,不能打着国家职业资格的旗号巧立名目乱收费。”

  李金生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国办文件的要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加强对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报道反映的收费问题,人社部将配合有关部门及时予以调查、核实和处理。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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