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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5-04 所属栏目: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 : 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检查制度

1、为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交通安全检查采取“周一”安全活动、回场检查、月度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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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保证所检车辆的使用安全性。

3、做好检查记录,积累资料,为交通安全工作提供具有指导性的信息。

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5、对查出的问题,属司机整改的,司机整改后要复查,合格后才能安排使用。

(二)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1、停车场(库)是中心车辆停放的集中场所,为使车场(库)管理规格化、标准化,车辆停放实行定位管理。

2、车场(库)车辆停放区域必须划停车线,喷定位车辆号码,做到线齐、号清。

3、车辆要在划定的车位内按号停放,不准乱停乱放,并且做到停车看齐。

4、车辆进出停车场(库)时,时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车场内试刹车。

5、严禁任何人在停车场(库)用汽油清洗物件或随意泼倒废油。

6、任何车辆若不接送或检修仪器,不得在工房门前停放。

7、进入车场严禁吸烟。

(三)行驶车辆管理规定

1、施工班组车辆实行队车行驶。绞车在前工程车在后,工程车与绞车距离应保持为夜间50米至150米,白天150米至300米以内。

2、车辆乘坐。一般情况绞车、工程车副驾驶座分别由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和操作工程师乘坐,特殊情况由驾驶人提名,副驾驶座乘员不准睡觉,所有司乘人员有安全带的必须系安全带。

3、乘车人有责任帮助驾驶人观察道路交通情况,提醒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乘车人对驾驶人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反映。

4、施工班组使用的仪器,不得用工程车运输。由于特殊原因,确需工程车运输的仪器,必须进行可靠的固定和有效的减震,其它杂物不得用工程车运输,避免客货混装。

5、车辆行驶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不得超速: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镇、乡村30Km/h;公路40 Km/h。道路中间有一条单黄线。城镇、乡村40Km/h;公路60 Km/h。高速公路最高时速不能超过80Km/h。

6、现场作业完毕在夜间12:00后的车辆,在次日6:00前不得驶离井场。

7、外部返回车辆未进行回场检查,不得安排出车。

(四)冬季交通安全行车预案

冬季,雨、雾、雪天气、冰雪道路将不时出现,道路通行条件和行车环境都会由于天气变化而受到影响,为做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1、交通安全工作组要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在任务下达到派车前要早计划,早准备,制定切实可行的行车方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2、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的意识和礼貌行车、文明驾驶的素质。

3、严格把好控制关,坚持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不消除就不派车或出车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

4、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自检自查活动,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消除车辆故障,提高车辆安全技术状况。

5、加强对长途车辆驾驶人的管理,保证长途车辆驾驶人符合安全行车要求。

6、严格执行绞车在前工程车在后队车行驶制度,并就实际情况进行出车前的安全教育。

二 : 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三十条

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三十条

总则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三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四章、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作业。

3、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4、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A停电 B验电 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辅助保安线:

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防止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五条 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 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八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九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三 :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为求得最大效益,在生产管理实践活动中指定的各种带有强制性义务,并能保障一定权利的各项规定或条列,包括企业的人事制度、生产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一切规章制度。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收集到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防护设施(含安全装置与维护器具)

1、凡在生产中温度和压力及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开关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式装置、灭火装置以及危险气体自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等,均属安全装置。对上述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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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高温鞋、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和绝缘台等,均属防护器具。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第二条:本厂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分工如下:

机械、设备、电气、工艺部分由机电部和各分厂车间按规定的管辖范围负责。火灾报警由厂消防或安全部门负责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安全部门负责配备管理。

第三条: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与检验规定

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2、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各种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具体主管人员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4、对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或报废,需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批准方可拆除或报废。

5、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投用。

6、对安全装置,除专责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乱动。

第四条: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规定

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浓度)、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

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劳动器具的选用及配备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

2、煤气发生炉岗位配备的防一氧化碳防毒面具,应与有毒物质的性质和人员头型相适应。

3、凡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体积)、有害气体含量高于2%(体积)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过滤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4、严禁使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5、面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面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6、各种防毒面具用前、用后均需仔细检查。过滤式面具滤毒罐每两个月定期检查一次。一氧化碳滤毒罐每月称重检查一次,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7、使用隔离式长管面具应将吸气口置于空气新鲜的地方,严禁折、压软管,管长不得超过二十米,否则应强制送风。

8、长管式防毒面具每月进行气密性检查一次。每次用后要进行外观检查,根据情况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9、氧气呼吸器的氧气瓶压力应保持100公斤/平方厘米以上。在使用中如压力降至30公斤/平方厘米时,应撤出现场。氧气呼吸器每季做前五项检查一次,每两年做十项检查一次。每次用后要清洗并进行周密检查。

库存氧气呼吸器每三年进行全面检查一次。

10、长期着用隔离服作业,其压缩空气必须进行净化,以保证空气新鲜。

11、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专人保管。车间、工段、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柜保管,按班交接。

12、由个人使用保管的各种面具应建卡造册,定期检查。

13、车间应设立急救器材专用室(棚),备有担架、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火服和安全带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

14、安全带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潮湿霉烂强度下降,每年要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15、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绝缘台等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定点专人保管。

16、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第五条:安全设施的各分工管理部门要健全档案管理要做到资料齐全,使用和维修有台帐记录,报废和更新要按规定批准程序进行登记。加强安全维护设施的使用、管理教育,使得岗位人员懂得安全防护设施的功能及使用方法,使维修人员通过巡检,维修确保安全防护设施的灵敏、可靠。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办公)、劳动纪律的管理, 严肃公司劳动纪律, 强化员工的自我约束能力, 提高岗位工作效率,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作, 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实现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齐抓共管、人人遵守的目的, 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本守则参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规而制订, 是公司全体员工日常工作行为的一般准则, 是公司对内部员工进行劳动奖惩的基本依据。公司每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各级管理人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 本守则由本公司各分厂及部门负责人组织贯彻、执行, 由人事行政部监督、考核,由驻公司保安协助执行。

第二章 考勤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出现旷工现象(包括开会、业余时间学习、公司安排其他活动等)及擅自中途怠工停产。

1. 进入本公司工作的员工, 按时上下班, 不得迟到或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A、B、C、D类扣罚标准见本守则第十七条,下同),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无法及时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2. 凡上班时间需要中途离岗、离厂, 必须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 否则, 半小时内按早退处理,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因离岗、离厂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3. 公司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请假,未经批准而不按时上下班的作旷工处理。请假办法按《员工劳动和考勤管理标准》QG/KK18.11-02规定执行;4. 对擅自中途怠工停产的组织者和鼓动者,将作严厉处置,其他跟随者视同旷工处理;5. 旷工一天,扣罚当月工资10%;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十天以上,视作自动离职, 公司予以解聘。

第三章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第五条: 员工上班时间,必须遵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违反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1.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 不得接待私人探访,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视具体情况按A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2.工作时间不准吃食物, 违者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3.不准使用公司电话长时间聊天, 违者视情节轻重按B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4. 工作时间不得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买卖保险以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违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5. 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 凡发现每次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从事非工作范围活动,一经发现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6.上班要自觉树立企业形象, 时常保持办公环境整洁, 办公台面文件摆放整齐。不准躺或坐在办公台上,违反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第六条: 生产车间员工工作时间必须精神饱满, 积极工作, 否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 在流水线上工作的员工, 一律不准在产品上坐、躺、休息,不准随意踩踏工装板及生产线开动后不准打私人电话, 违反规定的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2. 不准聚赌或违法乱纪,违反者视情节轻重进行扣罚, 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3. 厂内机动专用的铲车、叉车、手推车在运输工件过程中, 要安全操作限速行驶。不准站在或坐在车上, 违者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4. 车间载货电梯不准搭乘人员上落(送货人员除外),不准用手推车碰撞电梯门及轿箱。损坏电梯安全的要负责赔偿并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阻塞电梯门前走火通道的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5. 使用过的运输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 不得随意乱丢弃车辆, 如违反者每人次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6. 茶具器皿必须放在设置的茶具定置位内, 不准放在岗位内或放在流水线下;消防箱及电柜内不得放其它物品, 违者没收器皿并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7. 如因特殊情况提前下班的工人, 立即收拾现场和工具后, 应迅速离开, 不得干扰他人工作, 违反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8. 员工岗位的工作箱、工具箱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要保持清洁, 并按定置要求摆放, 违反者每人每次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第七条: 除规定的吸烟区外, 其它区域一律禁止吸烟, 否则一经发现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第八条: 严禁员工上班时间饮酒或酒后上岗操作,如有发现则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条:公司员工必须注意厂区、办公室及洗手间的环境清洁卫生, 厂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及便后不冲水, 否则一经发现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第十条: 在公司饭堂就餐的员工, 应严格遵守就餐时间和秩序, 自觉排队取饭, 注意节约用水。凡外购饭盒在办公室内进餐者,午餐后要将饭盒及残渣等物送到卫生间废纸篓内,由清洁工上班后负责清理;晚餐后要将饭盒及残渣等物送到办公大楼指定大胶桶内并盖好盖。违反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第五章 能源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应养成节约能源的良好习惯, 如有发现浪费能源现象的,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 公司办公楼、通道、卫生间及各车间、仓库等, 白天在光线充足情况下要自觉关灯[1] [2] 下一页

《企业管理制度范文》出自:

YJBYS;各办公室、会议室没有人工作时,应自觉做到人离熄灯并关上风扇、冷气电源开关;微机、终端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在一小时内不使用时要关闭电源;使用完卫生间后,要关闭水笼头等水源设施。凡违反者将视其浪费程度按A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处理;2. 各分厂、部门负责区域内的门、窗、灯、水笼头及电源等一切生产、生活设施, 凡发现有损坏的, 应及时反馈并进行修理, 否则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区域负责人;3. 使用空调时请勿打开窗门,违反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冬季气温不到5℃时严禁启用暖气, 违反者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第六章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每日上班必须按要求穿着工作服(特殊情况例外),着装整齐,违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1. 进入厂区内必须在左上胸正确佩戴厂牌, 衣冠齐整。凡不佩戴或佩戴不正确的, 或衣冠不齐整, 员工、组长级违反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科长级违反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部长级违反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2. 穿拖鞋进厂者, 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厂区或驱逐其出厂, 并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3. 机修车间、热交换车间冲压组及焊接组、喷涂车间作业组及特殊工种员工上班不准穿凉鞋, 违者每次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

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及专职机构制度

一、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管理;

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并对方针、目标进行落实和检查;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对制度的实施;

4、在重大节日假及季节性安全管理活动中,组织开展联合安全大检查,督促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5、指导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培训、竞赛等活动;

二、安全部经理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

2、组织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3、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参与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拟定和修改;

5、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培训、竞赛等活动,促进公司员工和驾驶员增强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6、负责交通事故的出险、调解、审验索赔资料和事故罚金的审核;

7、布置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协助科长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员职责:

1、负责全公司车辆的月检工作,统计、填报各类报表;

2、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3、处理交通事故的出险,做好事故双方的调解工作;

4、负责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及档案管理;

5、负责交通事故的预防宣传工作;

四、安全稽查员职责:

1、负责车辆的安全稽查工作;

2、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3、负责监督公司安全事项的执行;

五、保险员职责:

1、负责填写公司车辆的投保单和投保车辆的保险解释工作;

2、负责交通事故索赔资料的初审工作;

3、配合客户处理保险索赔的疑难问题;负责车辆保险的宣传工作;

六、车管员职责:

1.负责办理车辆证件、牌照和车辆微机档案的建立、健全工作;

2.负责公司车辆的年审工作;

3.负责通知和解释车辆的审核工作;

4.负责办理(补办)新、旧车辆的各类证件手续;

5.负责车辆的照相和附属设施卡的制作;

6.负责新增车辆、报废车辆、报停车辆、过户、转籍车辆手续的办理及统审工作;

7.负责公司旧车牌照交回的登记工作;

8.负责从业人员管理台帐、车辆管理台帐的建立;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七、安全教育员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

2.根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学习;

3.负责对安全教育培训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编写;

4.安排公司从业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负责对新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6.在公司范围内,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7.整理、保存安全生产教育考勤记录和培训教育记录;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指示精神,做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公司安全管理科对安全人员的培训教育全年不低于2次;对驾驶员、车辆经营者组织安全学习教育全年不低于12次,安全学习出勤率达到90%以上。

2、市场物流车辆日检率须达到90%;月检物流车辆应达到营运车辆的95%;营运车辆年检率达到100%。车辆统保率达100%。

3、车辆安全及故障执行公司制定的质量目标1/100万车公里,以后每年递减0.05/100万车公里进行考核。

4、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消防器材、办公设备、固定资产保持98%的完好率。

二、为完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公司领导把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员、车管员、安全稽查员、保险员和安全教育员,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和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并逐级检查考核落实。

四、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或安全生产专题会,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作综合性的分析、研究,检查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每月车辆年审日分别组织驾驶员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并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组织必要的安全活动。

六、加强对公司员工和所属机动车驾驶员、车辆经营承包人、市场物流客户的安全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学习和教育。按照教育与处理相结合的原则严管重罚。

七、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公司对所属驾驶员和车辆进行一次综合性的大检查,清查所有车辆。

八、对车辆实行二级维护保养。

九、坚持车辆月检制度和例保检查制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进行整改,并做好安全检查情况及整改情况记录。

十、对发生的大小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十一、积极开展夏秋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和抓好冬季安全行车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患措施,全力抓好事故多发季节的安全工作。十二、按照安全管理新机制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而整体配套的管理规章制度,狠抓各项基础工作,努力探索在新形势下安全管理的新方法,以不断适应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

十三、针对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进行整改,并加强安全督促、检查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生产会议是检查、总结、研究、布置、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行车、维修安全行车、维修保养等生产、工作的有效制度。

二、安全生产会议:安委会会议、安全例会、安全保卫科科务会三类。

三、安委会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重大工伤事故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召开安委会会议讨论、研究、布置工作。

2、安委会会议由安委会主任组织召开,安委会全体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

3、安委会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通讯有关安全生产精神;

(2)、分析研究和检查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情况;

(3)、研究布置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事情;

(4)、研究制定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

(5)、讨论处理因违章操作发生的工伤事故情况,严肃处理违章肇事责任人员;

(6)、及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整改事故隐患;

(7)、到会人员必须自己签到并作好会议记录。

四、安全例会制度

1、按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

2、安全例会由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主持召开,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

(2)、检查、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3)、研究、布置安全管理工作;

(4)、讨论违章操作、行车事故的处理,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5)、制定下月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4、与会人员必须自己签到并作好会议记录。

五、保卫科科务会议制度

1、安全保卫科每个月组织召开科务会。

2、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

(2)、检查、总结上个月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

(3)、研究、布置本个月安全管理工作;

(4)、讨论处理安全工作中疑难问题;

(5)、讨论定对违章、肇事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监督检查目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对运输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系统通过自我约束、调整和反馈,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运行和安全生产。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安全运输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监督检查原则:遵照有章必循,违章必纠,严管重罚,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监督检查形式:专业安全监督检查和群众监督检查。

第五条职责:公司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科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派人参加;兼职监督检查员分片区组成监检小组,独立对公司的安全管理,生产、消防工作等情况作全面监督检查。

第六条工作程序

㈠专业监督检查:

专业监督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科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科是专业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各安全人员是专业监督检查的执行者。

1、监督检查程序:

1)每两个月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对全司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每个月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对薄弱环节、危险场所及安全设施等进行一次重点检查;

3)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检查监督行车安全并作好检查记录;

4)对每次检查应作好记录,记录参加人员、检查情况、是否有隐患、隐患通知、隐患整改、隐患整改跟踪、隐患整改反馈等流程。

2、专业监督对象及内容:

1)公司安全管理科科长对国家交通安全法规、法令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

2)公司有关部门对安全责任制、安全奖惩制等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及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

3)对在生产调度指挥中,及员工在运输生产过程中是否有违章现象进行监督,对生产设备、办公设施、物资存放、车场站消防设备等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监督。

专业监督部门和人员必须遵章守纪、秉公办事。

3、专业监督部门的权力:

1)对公司部门所属人员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对危及安全生产的“三违”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对严重危及旅客生命及国家财产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令其终止营运生产,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情节严重者,可令其停业。

2)对违章违纪行为处罚权;

3)对公司所属机动车驾驶员的资格审定权;

4)对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违章指挥行为有越级上报权;

5)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人员的处理有建议权和处罚权;

6)对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承包合同中有安全生产的条款,以及安全法规制度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7)在生产指挥、评级及评奖等工作中,按规定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对安全工作作出贡献的领导或员工,有奖励建议权。

㈡群众监督

公司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以员工和车辆经营者为主体,成立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委员由兼职安全监检员工会成员担任。监委会主任由公司监检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1、监督检查程序: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委员会每季度对各部室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和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及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行使独立监督检查权力和参与各项安全检查,监督各项安全工作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接收安全信息和及时传递安全信息;

3)每月检查生产运输安全、查隐患、纠违章,并及时向公司传递安全隐患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隐患整改反馈信息的记录;

2、监督检查委员会职权:

1)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组织管理工作,独立行使职权并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参与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参与安全管理科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协助并督促行政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向员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及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3)监督和协助行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法令、条例和规定,及时督促行政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清除隐患;

4)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劳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行政反馈或提交股东大会列入议程、作出相应决策;

5)督促和协助公司在推行承包经营或经济负责制的同时,落实安全责任并把其执行情况列为评比、计酬的重要条件,直至一票否决;

3、企业全体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的主体,并享有以下职权。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勇于同违章、违纪行为作斗争;

2)在接受生产指令时,如确认该指令违反了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权拒绝执行,并向生产指挥者提出纠正意见,如无效,可直接向总经理或董事长反映;

3)在运输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车辆技术状况。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做好列保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当发现重大事故苗头时,有权采取果断措施,以避免事故发生,并立即向上报告;

4)有权对操作人的“三违”行为向安全监督部门进行举报。当因正常的安全监督活动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越级上告,要求严肃处理。

㈢片区监查小组时实施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的基层组织,应履行以下职责:

1.引导和支持员工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权,保证其监督职权不受侵犯;

2.教育和帮助员工正确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权,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对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协助和支持行政领导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组织检查的部门做好记录,汇总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拟定改进措施,报公司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能即时解决的应立即作出整改方案,不能即时解决的,提出建议,向有关领导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向接受检查有问题的有关人员发出限期整改书,被检查部门和人员接到整改通知书后须立即采取措施,再限期整改完毕,接受复查或将整改情况向安全管理科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八条公司安全检查内容,须按表格内容逐项登记填写,作为建档资

料备查。

第九条对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员工,由监检会主任提出建议,公司给予奖励,对特别重大成绩者另行嘉奖。奖励、嘉奖每年一次。

第十条对不称职的安全监督检查成员,召开相关会议,提出罢免并改选。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目的: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经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查排各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使用范围: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各种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

第三条职责:公司各职能部门和经营车主负责消防、治安、车辆、设备机械等安全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安全隐患整改方法:立即整改和停业限期整改。

第五条安全隐患整改程序:

㈠各职能部门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现消防、治安、设备等事故隐患,立即向安全管理科报告,安全管理科根据隐患信息向所属部门发出《综合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根据事故、安全的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或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等具体要求。

㈡对在日检、月检及路检路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安全管理科须立即向经营车主或驾驶员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根据事故、安全隐患的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或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等具体要求。

㈢对于受某种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须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㈣建立隐患整改跟踪制度。由安全管理科指定专人对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作评定,形成文字记录,其结果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后方准从事各项活动。凡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坚决停止经营活动。

㈤隐患整改的反馈。存在隐患的部门或车辆,必须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由部门、车辆责任人,或负责跟踪整改的人员在限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管理科反馈整改情况和结果。

第六条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实行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对事故隐患整改须加以高度重视,必须认真负责,及时整改。

第七条安全管理科指派专人负责建立所有安全隐患跟踪整改的档案台帐,将有关问题逐一统计归类,按规定向有关领导反馈隐患跟踪整改情况。

事故统计、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及时查清事故原因,对事故进行正确处理,界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车辆发生车事故后,对事故进行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并对事故责任作出意见。

第三条职责

安全管理科是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的职能部门。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事故处理程序

㈠当公司所属车辆发生行车事故后,经营者和驾驶员须迅速报告安全管理科和交警部门。公司安全管理科接到报案后,及时与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根据事故性质组织安全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㈡发生重大或特大行车事故,安全管理科须指定专人在12小时以内即时、正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向市安监局、交通局、公司报告事故情况,事故结案后10日内,安全管理科必须对事故责任作出处理意见上报有关部门。

第五条对行车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必须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以交警部门事故结案书为依据,分清原因,坚持按责论处的原则。

第六条不论发生的行车事故大小,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认真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次安全活动日学习上进行分析。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安全管理科要即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发出通报,直至达到“四不放过”的目的为止。

第七条发生重大负主责以上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外,以后不得再驾驶公司车辆。

第八条公司安全管理科要及时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记录,形成案例,用于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快速、有效、稳妥地处理突发事件和重、特大事故,做到事故信息准确、人员组织到位、应急救援及时、现场处置有序、避免事态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公司设立指挥部,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总经理任指挥长,副总经理任副指挥长,成员有综合管理部、商务部、安全管理科、财务部以及相关单位第一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五个小组:

1.信息收集小组,组长由商务部担任;

2.现场治安保卫小组,组长由安全管理科担任;

3.特、重大交通事故处理小组,组长由安全管理科、商务部担任;

4.事故索赔处理小组,组长由财务部担任;

二、指挥部和各小组的工作职责

1.指挥部工作职责:对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或重、特大事故,准确掌握信息后,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正确决策,调动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担负事发现场总指挥,并负责解决临时出现的重大问题;

2.信息收集组工作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或重、特大事故的情况收集,收到信息后要弄清实情和事发地点,人员伤亡等情况,并如实作好文字记录,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根据总指挥下达的指示,迅速通知各小组负责人组织人员待令;

3.现场治安保卫小组工作职责:接指挥部通知后,负责及时组织小组成员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物资的工作。采取有效办法,解决纠纷冲突,负责对交通事故现场的遗物清理登记、保管等工作;

4.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理小组工作职责:接指挥部通知后,负责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并及时召集本组人员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好现场抢救,伤员安置和协助交警部门搞好事故现场勘察,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5.事故索赔组工作职责:负责按指挥部的安排要求,组织物力和资金,确保现场事故费用开支,以及事故后的索赔工作。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驾驶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职责

㈠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㈡安全管理科负责员工、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㈠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㈡各部门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部门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㈢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文件进行控制,保证各相关部门及场所使用安全生产文件的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的控制。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文件的批准。

2、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生产文件的审核。

3、公司安全管理科负责对安全生产文件拟定、初审、校对,并对安全生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文件的收集、归纳、整理、打印、发放、立卷、归档、回收、销毁、保存,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文件的使用和保管。

四、文件的分类:

1、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3、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办法、措施及其相关文件。

五、文件的管理:

1、综合部应收集、归纳、整理国家及本市有关现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综合部收到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后,应交总经理审阅、批示;

3、安全管理科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及时拟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办法、措施及其相关文件;

4、部门收到安全生产的文件后,依照文件内容,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学习,以加深对文件的理解和认识,做好对文件的执行工作。

5、安全管理科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安全生产文件的遵守、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文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各级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文件的相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加强安全防范,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文件的更改:

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文件需更改时,应经报总经理批准,由安全管理科负责更改,综合部负责收回原文件,发放更改后的文件,并将更改后的文件存档。

七、文件的保存、作废与销毁:

1、文件的保存

1)安全生产文件必须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地方;

2)发放至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由该部门兼职资料员保管,公司综合部每季度对各部门文件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任何人不允许在安全生产文件上任意画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查。

2、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1)对失效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文件由相关部门兼职资料员及时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撤出,加盖“作废”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并将作废文件交办公室暂存。

2)因某种原因(如作历史档案参考)需保留作废的安全生产文件时,应对该作废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以防误导;

3)对要销毁作废的安全生产文件,由综合部填写《文件销毁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综合部负责销毁

四 : 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www.61k.com。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 停电    B 验电      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辅助保安线:

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二章  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五条  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  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第十二条:人在导线或磁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第十三条: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第十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五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十六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第十八条: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二十一条: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第二十二条: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第二十三条: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

第二十四条: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第二十五条: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条:塔式起重机附近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1.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第二十九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三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第三十二条: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第三十三条: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第三十四条: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条: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

第三十六条: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第三十七条: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第四十条: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十一条: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第四十二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脱离电源的方法: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第四十六条: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奖励制度

1、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年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00元;

2、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00元;

3、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

第四十八条:处罚制度

1、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100元;

2、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0元;

3、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0元;

4、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00元。

本文标题: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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