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阅读

重点劳动法律法规-尊重劳动

发布时间:2018-02-22 所属栏目:散文

一 : 尊重劳动

??父亲从教师的工作岗位上光荣退休了。劳碌半生的父亲应该享受儿女绕膝的天伦之乐,心恬意适地度过含饴弄孙的快乐时光,但是耐不住寂寞的父亲不甘心每日稳坐藤椅,摇一把陈年的蒲扇,手拈茶盏,口品浓酽,幽幽怜叹,长时间凝视着夕阳的余辉渐渐消隐在山岚深处。
??一天晚饭后,父亲闭掉了他最听的二人转,静静地伫立窗前,默然沉思,像有什么心事。我以为他身体不适。父亲回过身,斩钉截铁地说:“我想回农村养蜜蜂。”父亲的一句话,像一双苍劲的手推开记忆窗棂上厚重的帷幔,遥远的景像清晰跃现脑海。记得在我八岁的时候,父亲是远近闻名的养蜂能手,如蝇大小的蜜蜂所创造出微乎其微的价值,给当时拮据,清苦的生活悄然带来了新的转机和甜蜜的希望。时光荏苒,岁月盈虚,无关紧要的旧事渐行渐远。记忆的浪花不停地翻卷,采摘与众不同的一朵:那就是几只饥饿的蜜蜂嗅到脸上擦着香粉的我,房前屋后穷追不舍,见缝插针在脸上蜇咬几口,瞬间,阵阵刺痛沿着皮肤表层热乎乎地冲上来,脸上火烧火燎的。不一会儿,脸就红肿起来,现在想起还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脸。
??蜜蜂极其难饲养,不但工作量大,而且成活率低。这就要求饲养人要有充沛的体力和旺盛的精力。今非昔比,父亲的身体状况远不如当年:几年前曾经两次脑出血,死里逃生到今天。家里人强烈反对他的想法,全票否决,但万万没想到的是一向通情达理的父亲一改常态,不可理喻,谁的劝说也听不进去,像是着了魔似的,背着家人偷偷购买了几十箱蜜蜂。父亲乐癫癫离开了喧嚣的城市,满怀信心地在偏僻的小山村兢兢业业养起了蜜蜂,像是去与追求一生的梦想赴一个久远的约会,身后留下了我们无可奈何的叹息和整日整夜的担忧。
??五一休假。清晨,全家人迫不及待驱车上路。山路崎岖不平,道路泥泞,这么恶劣的环境,还让体弱多病的父亲在外奔波劳碌,心生缕缕的不安,时时泛涌起潮水般的愧疚,久久地蔓延心底。
??小儿连声惊呼,蜂场到了。放目远望,一座秀山,几抹疏林,十几个蜂箱摆放整齐,间距均一。成群结伴的蜜蜂频频扇动透明的薄翅,温文尔雅地奏着动听的小曲,友好地为我们引路。小儿捂着胖嘟嘟的脸蛋胆怯地往我的身后躲藏。没戴任何防止蜇咬服饰的父亲高擎蜂脾,一丝不苟地给老乡们讲解什么。看到我们到来,喜出望外,黝黑的脸膛荡漾起纯朴的笑意,就像秋后不畏风霜的淫威而恣情怒放的菊花一样!他大声招呼着,声音洪亮、高亢,与退休在家时沉默寡言判若两人。难以见到父亲如此精神矍烁,我被他的言行深深地感染,就连看路边不知名的带着翅膀的野花,也像要无拘无束展翅翱翔蓝天。我问父亲怕不怕蜜蜂的蜇咬,父亲笑呵呵地说:“养蜂人应该了解蜜蜂的生长习性,你不激惹它,不抹味道浓艳的香粉,不在它附近乱跑……它们不会无礼,反而是彬彬有礼的小东西呢。”他津津乐道,如数家珍向我讲解养蜂经验,预期更远大的目标是发展到上百箱。父亲幽默地谑称自己为“空军司令”。因为成千上万只蜜蜂像一个个袖珍的小雷达,“嗡嗡”声不绝于耳,真有点临战前厉兵秣马的气氛呢。
??中午,充足的阳光银亮亮倾泻下来,一片令人炫目的银光生动流淌。路边山花烂漫,香气扑鼻,空气清新醉人。不知疲倦的蜜蜂像搬运工一样,一趟趟“穿花度柳飞如箭,粘絮寻香似落星”,而五彩斑斓的蝴蝶游手好闲嬉闹翻飞花间。小儿头戴白色的蜂帽,手戴肥大的手套,全副武装谨慎、好奇地观察蜜蜂。触景生情,他噘起小嘴,对着一只急促地鼓动着腹部,栖落花蕊中的蜜蜂稚声稚气地吟诵:“不论平地与山尖,无限风光尽被占。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正在给蜂场消毒的父亲,擦擦额角的汗水,满意地扬了扬眉头,高高地抱起他亲了又亲。
??午饭后,父亲没有歇息,放下饭碗就拿起笤帚打扫蜂场,永不懈怠地来回穿行。在他弯腰的时候,背后露出一块漆黑的膏药。我知道他的腰疼病又犯了,婉转地试探提醒他:“是不是太劳累了?不行,就回家吧!”父亲故意岔开话题,掩饰着什么,大概怕我担心吧?在我喋喋不休的追问下,一向言辞尖锐,据理力争的父亲并不和我辩解,但是态度异常明朗坚决:“不回家,人要不劳动,那不就成了废品,无用之人。”我知道父亲倔强的脾气,不敢再劝说。


??父亲年轻时,一边不厌其烦做农活,一边克服重重困难,夜伴青灯,手执黄卷,以悬梁刺股般惊人的毅力,终于实现他当老师的愿望。今天,父亲表现出对蜜蜂偏执的爱,让我很费解,我说:“你也不缺钱,为什么要这么辛苦?还那么认真,何况饲养蜜蜂不赚钱。”父亲动情地说:“人活着不能总为钱困扰,劳动虽苦,其乐无穷。记得李大钊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觉得人生求乐的方法,最好莫过于尊重劳动。一切乐境,都可由劳动得来,一切苦境,都可由劳动解脱。’尊重劳动的同时获取了快乐,只有你在劳动的时候,才能身临其境感受到这是一件舒筋爽骨的美差。抛洒汗水,收获硕果。反之,你将一事无成。”父亲越说越激动,“为了实现梦想和既定的目标,永不放弃努力,坚持下去,付出就有回报!”父亲一席话,不是豪言壮语,却掷地有声。我被父亲朴实无华的话语感动了,震憾了,幡然醒悟。人活着,无论走到了生命的哪段里程,都无法拒绝快乐,快乐的前提是尊重劳动,然后用它纯朴的本色收获货真价实的快乐,用勤劳的双手构建快乐的殿堂,从而走向成功,并不一定要创造出如何辉煌的财富。
??夕阳西下,碎金般的斜阳撒满山头,蜂场被涂抹了一层梦幻般厚重的金色。蜜蜂纷纷回巢,父亲心满意足地守望着它们,逐箱查看有无纰漏,尽管他已做得十分完美,依旧寸步不离,眼眸中蓄满无限的希望,就像农人播种后虔诚地期盼丰硕的收成。
??“尊重劳动”,我反复咀嚼这四个字,狭隘的心胸豁然开朗!

二 : 2013年二建法规教材重点划分——劳动法

1170.劳动法

1171.掌握劳动保护的规定

一、劳动安全卫生

1、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3、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5、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规定。对女职工与未成年工应进行特殊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非法雇用童工、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妇女生理特点组织劳动就业,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一)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如下: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

1、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注意非法用工的法律责任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劳动行政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1172.熟悉劳动争议的处理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通常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一、协商解决劳动争议(摆事实讲道理,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形成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当事人自觉履行。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当事人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

二、调解

(一)申请调解组织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二)调解协议书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三)调解协议的履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生支付令。

三、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

1、主体不同 组成人员是单数,是带有司法性质的行政执行机关,它不是一般的民间组织,也区别于司法结构、群众自治性组织和行政机构。

2、解决对象不同 解决劳动争议;

3、管辖不同 实行的是法定管辖;

4、与诉讼关系不同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

1、一次裁决原则(实行一裁级一次裁决制度,一次裁决即为终局裁决,不服的,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得向上一级促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要求重新处理。)

2、合议原则 (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强制的原则 (只要一方申请,仲裁委员会即可受理,在仲裁庭对争议调解不成的,无须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可直接行使裁决权;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文书,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庭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依法成立,通过仲裁方式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它独立行使劳动争议仲裁权。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任审判的;(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3)具有法律知只、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5年的;(4)律师执业满3年的劳动仲争议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制)

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

首席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负责人或授权其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另两名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授权其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或由当事人各选一名,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3、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组成人员的回避

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4)私自会见,接受送礼的。

(四)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与受理

1、申请

申请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从中断起时,仲裁时效期间生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间继续计算。

劳动工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第一款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告知申请人。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10日内提交答辩书,收到后,应当在5日内将答辨书副本送达申请人。不提交答辨书,不受影响仲裁程序进行。

3、审理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申请人不到场,到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拒不到场,视为缺席裁决。

劳动争议案件需要45天内结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4、执行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通过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条件:其一是争议案件已经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其二是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在接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

三 : 劳动法考点提示

劳动法考点提示
对劳动法应郑重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劳动法的适用范围。(1)只适用于国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依劳动法执行。
2劳动者的八项权利。
3促进就业。(1)促进就业的方式。(2)妇女平等就业权、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役军人的就业,未成年人的就业。
4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1)劳动合同无效及确认。(2)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3)劳动合同的3种期限。(4)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及其程序,工会在其中的作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5)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6)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7)集体合同的签订及内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及工资制度。(1)熟悉我国的工时制度。(2)用人单位可延长工时的几个法定条件。(3)熟记几个休假节日及劳动者在几种特殊时间下的付酬标准。了解带年医疗所休假制度。(4)对工资制度作一般性了解。
6劳动安全卫生和职业培训。对该部分内容作一般性掌握,了解我国的职业性培训制度的内容。
7了解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掌握在何种情况下,妇女有拒绝从事第三、四级劳动强度的权利。
8社会保险与福利。(1)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制度。(2)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3)补充保险与储蓄性保险。
9劳动争议。(1)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2)劳动调解委员会的组成。(3)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劳动仲裁有期限。(4)集体合同争议的解决。(5)注意与经济合同不同之处,即劳动法实行对劳动合同纠纷“又裁又审”的制度。
10劳动法中的监督检查。了解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与工会组织的作用。
11违反劳动法及相关法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主要形式为支付赔偿金。(2)行政责任。该部分头绪较多,要弄清各种情形,责任方式不外乎警告、责令改正、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3)刑事责任。弄清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与各种情形。(4)劳动者承担责任的情形主要是违反保密事项,责任形式为赔偿损失。
劳动法的题目可能与企业法、公司法联系,重点是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和法律责任。
本文标题:重点劳动法律法规-尊重劳动
本文地址: http://www.61k.com/1158810.html

61阅读| 精彩专题|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苏ICP备13036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