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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苏铁山: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发布时间:2018-03-08 所属栏目: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

一 : 苏铁山: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作者:苏铁山发布时间:2013-12-21 01:08:45来源:复兴网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最基本的分配原则,也是当前最重要的基本政策。“按劳分配”的多劳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最能体现社会公平。“按劳分配”原则的认真贯彻和执行,将对技术进步、劳动生产率、质量、经济效益的提高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总之,“按劳分配”既是“公平”的,又是有“效率”的。

然而当今社会的主要倾向实际是忽略按劳分配原则的认真贯彻和执行,反而对“按资分配”特别热衷和关注。

如今颇为流行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实际上把“效率”和“公平”对立起来,似乎要“效率”就必然牺牲“公平”,要“公平”就必然牺牲“效率”。或者是不要“公平”就有“效率”,不要“效率”就有“公平”。照此逻辑,我们知道,公有制是“公平”的,按劳分配也是“公平”的,要“公平”就必然牺牲“效率”,实际上是说,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没有“效率”的。反过来说,私有制是不公平的,按资分配也是不公平的,不要“公平”就有“效率”,实际上是说,私有制和按资分配是有“效率”的。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把“效率”放在优先的地位。按照上述逻辑,其真实的含义实际是说,既然私有制和按资分配是不公平但有“效率”的,而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公平但没有“效率”的,那么,私有制和按资分配自然应该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

十分明显,“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的真实含义违背了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的社会主义原则,也根本不符合客观的实际,因此是错误的。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隐匿了自己的真实含义,因此蒙骗了一些人,包括部分领导同志,这是令人遗憾的。

二 :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论述。。

从1993年中央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文件中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经济界、学界对效率与公平问题的讨论再掀热潮。[www.61k.com]赞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人认为它符合邓小平所说的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现在我们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是要改变低效率的增长方式,就是要坚持效率优先。反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人认为目前我国的贫富差距过大,原因是讲效率多了而不重视公平,这与我国的基本制度安排以及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相抵触,妨碍和谐社会的建

设。也有人提出效率和公平同等重要,两者并非此消彼长的关系。

7月29日,由北京开达经济学家咨询中心、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金融发展研究所、北

京城市学院等单位联合召开讨论会,对“公平与效率”关系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

本报记者 柏晶伟

效率优先 增进公平

黄范章(中国改革开放论坛副理事长):

最近几年,中央文件开始的提法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后来提法变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在思想界、理论界引起了一些误解,认为效率优先不能提了。也有人公开讲改革初期提“效率优先”可以,现在已经不合适了。我的观点是,效率优先,增进公平。 我不否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提法在改革初期是起到过重大作用的,没有这个提法就没有小平同志讲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们就不可能有经济发展,不可能有市场经济。当然,现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有些公平问题突出了,因此这些年文件里没有提。虽然没有提效率优先,但提了更加重视社会公平。我很赞成坚持效率优先,然而仅仅提重视公平我感觉还是不足,因为重视公平只是表明市场经济有缺陷的一方面,而且对于政府的操作性不很

明确,如何重视没有明确的操作性。因此我提出来要增进公平。

我认为效率优先、增进公平表明效率与公平不仅有负的相关关系,还有正的关系,效率优先是增进公平的前提和条件,而增进公平是效率优先的归宿和目的,效率优先的结果是增进社会公平。为了实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公平可以给我们的政策操

作提供一个原则性的导向。

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何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效率优先指的是什么?兼顾公平是指什么内容?如果这两个问题不说清楚,讨论的时候就会出现很多的不同观点。我的理解,效率用在经济学上就是劳动生产率。我国的劳动生产率高还是不高?实际情况是,虽然经济的盘子很大,但是效率低下。为什么有人现在反对效率优先,主要的问题是没有把效率和经济增长区别开来,把经济发展、经济增长作为效率优先来看待,因此认为现在只重经济增长不注重社会公平。事实上,GDP的增长不等于效率优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论述。。

先,效率优先可以和经济发展同步。[www.61k.com]也可以不同步,我国现在是经济发展了,但是效率没有

优先,各级政府只注重经济增长,而不注重效率优先。

公平指的是什么?是社会公平。社会公平比分配公平范围广得多,社会公平是指社会权利平等,不公平首先是指社会利用资源的机遇上不平等、不公平,由于政府的设计和政策的制定而造成社会成员在资源利用上不公平,结果造成收入差距扩大,最主要的是垄断行业收入过高。行政垄断行业的设置使行业收入差距扩大,城乡二元结构使城乡收入差异扩大,对于这些社会不公平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而不是废除效率优先。现在一些不公平现象,即便是将公平放在优先地位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是再分配的问题。初次分配由市场来决定,再分配由政府来做。所以我认为要想解决分配不公不是兼顾效率优先,而是应当对政府进行改革,深化政府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垄断行业市场化,舆论监督社会化,这才是解决当前

分配不公的最根本的办法。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局限性

吴忠民(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提法在改革开放初期具有重要价值。但如今的中国改革已经结束了初期的启动阶段,而进入现代制度建设时期,在这样的时期这个提法就逐渐显示出局限性。第一,这一提法没有区分价值观和具体政策这样两个层面上的公正。第一层面是作为基本价值观的公正,这个公正直接影响着一个社会基本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正是从这样的意义上讲,现在社会在基本制度建设安排方面必须以公正这样的价值观为基本的依据,在这样的层面上公正是最为重要的,不存在公平和效率谁是优先的问题。第二层面上的公正问题是具体的政策制定,这涉及到我们经常谈论到的“效率与公平”问题,也就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段经济效率和再分配两者的分量谁轻谁重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必要解决公正和效率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在某个历史时段偏重于效率是正常的,但是这种趋向应以不损

害社会的基本制度为前提。

第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对初次分配重效率、再次分配重公平这样的定位是不全面的。社会公正是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的基本依据,无论是在社会再分配领域还是初次分配领域都必须遵循,初次分配领域如果不重视公正问题会增大再分配的难度,从而形成整个社会的严重问题。现在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很大,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不重视初次分配的公

正问题就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第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意味着政府主要职能的错位。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公正,在改革开放以前政府扮演着全能型的政府角色,而在开放以后试图扮演经济型的政府,以取代企业家和相关职业群体的位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是一个经济型政府职能定

位的明确表述,这是它的局限。

正是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说法存在上述的缺陷,所以这一提法对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论述。。

中国经济发展、对于现代社会的制度建设必定产生不利的影响。[www.61k.com]现在的制度建设必须以现代的价值观包括现代的社会公正观来进行,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样的提法是轻视了现

代的基本价值观,尤其轻视了社会公正观,从而会延误中国社会的建设发展。

防止效率和公平双缺失

赵人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我认为,效率和公平兼顾是一个一般规律,但是在发展基本阶段特别是初期阶段要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现在的问题是,目前在中国效率和公平双缺失,很难说哪个优先哪个兼顾。有人认为现在效率问题解决了,要重视公平了。效率问题真的解决了吗?我觉得没有,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廉价劳动力、高能耗、高污染,虽然比起解放以前我们好了很多。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但这种思维方式我们已经沿用了50年,是不是可以从这种思维方式里摆脱出来了?我觉得不要多重视提法,要重视机理分析。马克思分析问题不像斯大林,马克思不在乎表述,而重视机理分析。我们在学经济学的时候,学到关于资本主义的表述,结果从斯大林思维回到马克思思维也找不到具体的经典表述。整个资本论是把剩余价值本身怎么产生、遵循了什么方式进行了分析,是机理分析才创造了这样的理论,而斯大林讲了那么多基本经济规律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用处却不大,说明机理分析是重

要的。

对效率和公平也要重视机理分析。效率和公平关系实际上是互补的,瑞典的人均GDP原来是世界排名第三名、第四名,后来降到第十六名。瑞典人的健康状况没有下降,可是生病请假的日期越来越多,平均每个人请病假的时间越来越长,结果影响到GDP,说明瑞典的公平搞过了。对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要放在具体条件下分析,不好笼统地讲谁先谁后。

市场主导效率,政府主导公平

王珏(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会长):

效率优先,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一个原则,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效率优先也应该是必须遵循的。今后任何时期没有效率优先就不可能

出现、也不可能维持社会公平,所以对效率优先不能产生任何怀疑。

公平问题,严格地说,它是政治方面的问题,也就是社会的问题,为什么?公平就是起点的公平,从分配角度说它必须是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消费者的分配,生产资料的分配结构决定了消费品的分配结构。生产资料被少数人垄断了,或者说被有些人垄断了,那肯定就不可能有公平,所以公平在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必须多样化,必须对过去的那种所谓的国有制、集体所有制进行彻底改革。市场主导效率,政府主导公平,第一次分配主张效率,第二次分

配应该重视公平。

目前在有关效率和公平的讨论中,有人利用公平领域矛盾过多而主张回到原来的计划经济时代,这个我不能理解。因为我们在改革之前从农村来说有2.5亿人吃不饱饭,改革开放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论述。。

以后我们只有3000万人解决不了吃饭问题,怎么说我们的改革不公平了?公平是一个长期性的问题,我们现在的所谓不公平主要是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或者更长远地说是历史遗留

下来的。(www.61k.com)

效率优先核心是资源配置效率

周为民(《学习时报》总编辑):

迄今为止,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原则的批评主要的问题在于概念是不一样的,效率指的是什么?很多人理解为仅仅是生产效率,实际上从经济的角度、从经济理论的角度讲,所谓效率不仅仅是指生产效率,更重要的是指社会的经济效率,核心是资源配置效率,而资源要达到有效配置必须有良好的制度和机制,也就是说有市场经济。兼顾公平,这个公平指的是什么?指收入分配当中的在一定程度上的收入均等,中央的历次文件到十六大报告都是在这个意义上用的,所以不能把公平的概念理解得过于狭窄,以至于和社会公正混淆起

来。

有人批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往往是以否定市场化改革方向相伴,往往批评的就是市场经济,这是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中央现在强调,根据现实当中存在的突出矛盾要更加注重公平,这是必要的,但是不能够简单地从中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效率优先不对了,因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不是在改革初期所谓为了当时的什么情况提出的,而是在1993年也就是说改革进行了15年之后提出的,同时中央是在关于确立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中提出的,这就是说,是我们最终明确中国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提出的。市场经济收入分配制度基本特征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因此要否定“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话必须提出三个证明,才可以有逻辑地否定,这三个结论需要证明:第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不对的,要证明发展是硬道理过时了。第二要证明不能搞市场经济。第三要证明收入分配制度不是起激励作用,而是首先保证大家分配的均等。事实上,只要赞同机会均等就是赞同效率优先,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也是这样的原则。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所谓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就是要形成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一个秩序良好、规则公正的市场分配过程,也就是说一定要保证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个原则能够贯彻。所谓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与市场配置资源是同一个过程,所以要否定效率优先,必须否定在收入分配不能搞平均分配,如果不能证明以上三点,就不能否定“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效率与公平相辅相成

傅正泰(北京城市学院院长)

效率跟公平是一致的、相辅相成的,公平不等于平均主义。公平说的是公平的竞争、公平的机会。假如没有效率,我们中国就无法发展了。在当前的形势下不搞市场经济是不行的,所以竞争是公平的竞争,国家只有具有竞争力,民族才有生存权。国家只有发展了,社会才

有公平,只有有了效率,国家才能发展,我觉得这两点不矛盾。

造成当前不公平的根本原因是腐败,造成垄断的也是腐败。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论述。。

效率和公平是相辅相成的,公平在不同的生产力水平、不同的生产关系上有不同的标准,只有生产发展了,公平的标准才能变化。(www.61k.com)追求平均主义是错误的,所以我认为现在要大力发展教育,要有更加宽松的环境,使得大家能够参加公平竞争,要反对不公平的竞争,反对垄

断。

公平是相对的。我们可以把公平分为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机会公平是注重规则的无差别性的公平,即所有的人都遵循同样的规则。从这种意义上说,机会公平也就是规则公平。平等待人,就是在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得其应得,就是按人的能力和贡献分配。机会公平所奉行的是激励原则,它充分尊重主体的选择,最大限度地激发主体的活力。

市场经济就是通过机会公平即平等竞争的原则,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这是由资源稀缺性和人的需求不断增长的矛盾决定的。只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才能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社会财富的不断增长。

与机会公平不同,结果公平是注重人的差异性的公平,即充分考虑人的个体差异,特别是人的先天禀赋和社会背景的差异,对不同的人实行不同的规则。人与人之间是有差别的,人们的先天禀赋和社会背景是不同的,这是无法选择的。由于人的起点不同,即使是平等竞争,仍然会导致结果的差别:能力强者会获得更多的资源,而能力弱者会获得较少的资源,甚至丧失掉已有的资源。可见,机会公平实际上是默认了“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5页)因此,对于由于先天禀赋和社会背景不同所导致的差异,我们必须贯彻补偿原则,“最大限度地增加处于最不利状况的人的期望。”(罗尔斯语)通过社会再分配的方式,对于弱者给予补偿,实现结果公平(当然,结果公平决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确保弱者的基本权利)。我们之所以强调结果公平,是由人类社会的整体性所决定的。无论强者还是弱者,每个人都应享有基本的权利,即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不可否认,强者获得更多的财富固然与他们个人的努力相关,但财富的获得离不开社会,即使强者的先天禀赋也与社会息息相关。所以,对富人征税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合理的。更重要的是,通过结果公平,使更多的人提高主体选择能力,甚至提升人的先天禀赋的能力,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能动性,从而推进整个社会的进步。

以上对效率和公平的分析表明,尽管效率和公平是两个不同的价值目标,但二者又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当然,它们的联系比较复杂,是对立的统一,是动态的平衡。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如果没有效率的提高,就只能是贫穷,而在贫穷的条件下,不可能有公平的进步。因此,要实现公平的不断发展,惟一的正确途径就是提高效率。效率的提高恰恰依赖于公平。没有平等竞争,就不会产生高效率。所以,效率的提高取决于公平,特别是取决于机会的公平,当然也取决于结果的公平。可见,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曲折地表现为效率与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的关系。机会公平是通过激励的方式促进效率,结果公平则是通过补偿的方式促进效率。这就是效率与公平的互动关系。这种关系表明,社会发展的基础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论述。。

是提高效率,是把蛋糕做大。[www.61k.com]而提高效率、把蛋糕做大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要保证公平,就是把蛋糕分好。也就是说,不是等把蛋糕做大之后再来解决分蛋糕的问题,而是在做蛋糕的同时,就开始了蛋糕的分配(初次分配)。不然,蛋糕是永远做不大的。当然,蛋糕做大之后,也需要进一步解决分蛋糕的问题(再次分配)。由此可见,效率包含着公平问题,公平隐藏着效率问题。效率离不开公平,公平也离不开效率。效率和公平之间是一种相互依赖、互为前提的关系。我们不能把效率和公平截然分开,更不能把二者绝对对立起来

浅论公共政策选择中的公平和效率问题

□洪瑞沣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到,坚持“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这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重要历史经验。当前,随着政府在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中相关职能的转变,公平与效率问题已不仅仅是社会经济运行和资源分配过程的基本问题,同时也是政府公共政策选择的基本问题。

一、公平与效率是公共政策选择的价值取向和基本目标

根据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政策一般是指政府为解决社会公共问题而制定的行为准则,是政府用来调控社会利益的基本工具,公共政策制定必须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以实现社会整体利益优化为根本目标。公共行政的价值取向必须是体现对人的关怀、对公民权利以及社会进步的关怀。一个健康文明的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公正的社会。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应把公平与效率问题作为公共政策选择的基本政策目标。公平是从属于价值理性范畴的概念,效率则被定位于工具理性的界限之内,作为公共政策的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和政策目标,必须充分认识其本质的涵义。

效率原则是现代公共行政的一项原则,它要求行政主体在公共政策行为的过程中,应当以经济、有效的方式,以尽可能的“投入”获取尽可能大的“功效”。而公平作为现代公共行为的基本价值目标,要求公共政策行为体现公平的结果,尽可能满足社会主体(公众)的公平需求,恰当地运用公平原则,统筹短期和长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论述。。

期利益、微观与宏观等因素,兼顾个人、集体、国家等不同主体的利益主张,平衡与之相关的利益冲突。[www.61k.com)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共政策带来良好的行政效应。这实际上意味着行政管理者(包括公共行政主体)不能是价值中立的,他们应当担负起实现社会公平的责任,应当把出色的行政管理与社会公平作为一种新的公共行为的基本原理、应履行的必要职责和应遵循的社会准则,同时,社会公平这一社会准则本身又赋予新的公共行为以新的使命,即它有责任改革那些妨碍社会公平的公共政策与影响实现社会公平目标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二、公平与效率两者紧密相关,辩证统一

其实,如何看待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关系问题,在社会科学界曾经存在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效率和公平无关论,即效率和公平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二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追求效率不必考虑公平,追求公平也无需关注效率。第二种观点:效率和公平“两难选择”论;认为效率与公平二者不可兼得。上述两种观点,把效率和公平截然对立起来,完全割裂了二者的关系。第三种观点:效率与公平是倒U型曲线论(此消彼长论),即在效率不高的初始阶段,比较公平;伴随效率的提高,贫富差距扩大;只有在效率极大提高的阶段,才能实现公平。第四种观点:效率与公平互动论,即公平离不开效率,效率也离不开公平,二者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它们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现在学界普遍认同“效率与公平互动论”,这种互动论在公共政策选择上可以理解为:一方面,如果公共政策缺乏效率效应,则政府就不能对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社会将进入无序状态,导致资源的巨大浪费,人民生活更加贫困,从而必将破坏并无法实现公平。相反,经济效率的提高则能够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因此可以说,经济效率甚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条件之一。另一方面,如果公共政策中贯彻公平理念,则可以博得公众的信任、支持、配合,从而提高政府的威信,取得良好的行政效应。

三、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之间的矛盾是公共政策选择的努力方向

高效率的行政活动具有稳定社会经济的作用,并能克服官僚主义“拖拉扯皮”的弊端。但是如果公共政策片面追求效率,则往往会侵犯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主体进行决策时,必须做出权衡,在公平与效率的价值上不能千篇一律,而应该根据公共政策特有的背景、情势以及轻重缓急来定夺。一个国家的公共行政价值目标,在其国家经济落后或者当公共政策对公众权益影响较小时,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当国家经济发达或者公共政策对公众权益影响较大时,则应当以公平为主,兼顾效率。通常认为,现代公共政策所追求的公平应当是达到效率目标的公平,现代公共政策所追求的效率应当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效率。 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主要基于两个方面原因:

一方面,公共政策行动中的效率一般分为微观效率和宏观效率等不同的层次。从微观层次上看,每个具体的社会政策行动都有投入和产出的关系,都应该强调少投入、多产出。例如,我们的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社会福利服务部门等都应该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而提高其自身运行的效率。这与市场经济行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论述。。

为中的效率原则是一样的。(www.61k.com]从宏观层次上看,公共政策行动的效率涉及到资源投入、资源分配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高效率的社会政策模式应该是在资源投入量一定的情况下,通过更加合理的资源分配和制度安排而达到更好的社会效益。例如,通过合理的资源分配而使社会政策能够在资源投入一定的情况下,更好地达到缓解贫困、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降低文盲和提高平均受教育程度、改善人们的住房条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平等和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目标。从宏观层次看,公共政策行动中的效率与公平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公平的原则要求社会政策行动始终遵循正确的社会价值目标,而效率原则要求公共政策行动高效率地达到其目标。另一方面,公共政策行动中效率复杂性还表现在其测量和评价体系的模糊性。在市场经济行动中,可以通过同样的货币单位来测量投入和产出,因而比较容易评价其效率(投入一产出比 。但在公共政策行动中,投入的资源 经费 可以用货币单位来测量,但其产出的健康、安全、人力资本、教育水平、居住条件、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等无法用货币单位测量,因此也很难对其效率作出精确的评价。这是导致人们忽略公共政策行动效率的重要原因之一。它说明提高公共政策行动效率的难度更大,因而向公共政策的研究者和实践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总而言之,公共政策以维护社会公平为其基本目标,但同时也应该注重效率。一味将公平与效率对立起来的观点和做法都有害于公共政策的选择和推行。正确的做法是采用合理的机制,达成公共政策选择上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作者单位:市民政局)

? 二、公共政策制定的原则

第一,民主化原则。

这也应该是公民教育过程当中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则。

决策的民主化是现代公共政策制定中的一个重要的价值取向,公共政策要体现公共利益,每一个利益主体都能够参与进去,让自己的利益需求都能够得到体现,这样制定的政策才能符合绝大多数的利益,它追求社会公正,强调公民参与。

第二,规范化原则。

制定一个公共政策必须具有严格的规范,不是随意的,也不是任意的。规范化是现代公共政策制定的另一个基本原则。社会中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复杂性,都要求遵循规范化原则,不能是拍脑袋决定。比如过去我们南京地区的有些公共政策,现在看起来是缺乏科学的论证和规范的程序,可能是某个领导的主观决定的。如果我们有规范的程序,一些负面的、现实中很难操作的公共政策,可能就不会出台或者会被取消。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论述。。

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权威性的分配,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到社会秩序、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www.61k.com)因此,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规范性行为,必须有严格的规范化的制定程序。

第三、合法化原则。

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符合宪法、法律和相关的法规。公共政策的制定不能违反国家的根本大法,所以公共政策的制定之前我们一定要分析是否符合宪法,符合我们相关的法规。这里所指的法规既有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也有地方性的法规,我们在法律效力层次上一定要强调这一点,宪法效力最高,其次是法律,然后是法规。公共政策应该在次一点的地位上。在法学理论和实践上都有一个原则:下位法不得和上位法相抵触,那就是公共政策不得和法规相抵触,法规不得和法律相抵触,法律不得和宪法相抵触。我们制定的公共政策也许合情合理,但有可能会不合法。因此,我们制定公共政策的时候就不能仅仅关注利益,利益有正当和不正当之分,有合法和非法之分。所以我们在制定公共政策的时候要坚持合法化原则,要坚持把我们正当的利益、合法的利益贯彻到我们的公共政策的制定的过程中。

第四,公开化原则。

这个公开化原则要求我们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当中,要透明、公开。这也是民主化的具体要求。听政会就既是民主又是公开,在我们国家的个人调节税法律修改的过程中,就召开了听政会。我们在社区要制定公共政策的时候,也应该事前公告,告诉大家我们要制定一个公共政策,可以进行民意调查,要制定一个初步的意见,请大家参与,一步步的制定草案,制定的规范化内在地要求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化,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避免“黑箱”操作。

,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应建立容纳多种意见甚至是反对意见的科学的论证制度,严谨科学地对待“异见”。

(二)完善公共政策制定的咨询系统和信息系统

继续发展咨询机构,可以考虑形成一些综合多学科专家、多种优秀人才的大型智囊机构;建立咨询工作的程序制度、预算制度,增强其独立性;政府要真正重视咨询机构的作用,为专家学者创造良好的研究环境,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采纳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建立民间的咨询机构等。

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

公共政策学:运用类似于自然科学的研究程序和方法,对政策系统及其环境之间和政策过程诸环节之间,与系统内外诸因素之间进行因果和相关性研究,探索公共政策的规律,以期改进政策系统提高政策质量。

属性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论述。。

1、价值相关性。(www.61k.com]与政策的价值相联系的是其利益相关性,多数公共政策都涉及到对以利益为核心的的社会价值的分配。

2、合法性。政策的合法性应该通过法定程序获得,这种法定程序可以通过立法机关通过,或者经过得到立法机关明确授权的有关部门的认可。

3、权威性。公共政策的权威性与其合法性紧密相关,而权威性又与强制力相联系。

研究对象

公共政策的研究对象是组织而非个人的决策行为;并非所有的组织的决策行为都属于公共政策学的研究对象,只有公共组织的决策行为才是公共政策学的研究对象;政府组织的决策行为是研究对象的核心和重点。 公共政策执行的各种手段。

(1)行政手段——最基本的手段,是行政机关采用规章制度、命令指示、组织纪律等方式来推进公共政策的执行,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具体性、无偿性、发挥作用快等特点,值得强调的是,行政手段容易产生“一刀切”、瞎指挥等现象,因此不能滥用,必须有强而有效的监督。

(2)法律手段——通过法律、法令、司法、仲裁等工作来调整政策执行活动中的各种关系,除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外,还具有稳定性、规范性和程序性的特点。

(3)经济手段——根据客观经济规律和物质利益原则,利用各种经济杠杆,调节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种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政策顺利实施,具有间接性、有偿性、关联性等特点。

(4)说服引导手段——较少有强制性,采取循序渐进、耐心说服的手段,是更易被政策对象接受的执行方式。

(5)技术手段——采用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科学技术,改进政策执行的方式,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例如网上工程招标、网上征税等电子政府工程的实施。

三 : 简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意义.

简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意义.

简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意义.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1个原则。效率优先,实质就是发展生产力优先,有两层含义:一、把个人劳动报酬同劳动效率挂钩。二、把生产要素的收益和各要素的经济效率挂钩。坚持效率优先,就必然要求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当然,强调效率优先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公平,不能出现两极分化,这是效率优先原则实现的社会条件。

②我国现阶段的收入政策时,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公平。

效率,是指人们工作中所消耗的劳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成果的比率。公平,是伦理学的概念,是指如何处理社会经济中各种利益关系,也就是所谓合理分配。提高效率主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来实现,实现公平则主要依靠政府对收入的宏观调控。

效率与公平上1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从统一性来看,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较大提高为基础。另一方面,公平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条件,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社会环境,从而调动各方面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效率的提高。

从对立性方面看,两者存在着此长彼消,此消彼长的一面。收入差距较小,固然公平了,但对经济社会中的主体刺激作用不大,不利于效率的提高。收入差距过大,固然能刺激效率的提高,但又会出现社会的不稳定与不和谐,反过来又会影响效率。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处理好3个关系:(1)、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的关系;(2)、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两极分化的关系;(3)、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关系。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应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

国民收入再分配应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

具体措施:①保护合法收入,②取缔非法收入,③整顿不合理收入;④调节过高收入。

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形成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收入分配格局。

处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把握好“度”,效率优先的度是不能发生两极分化,兼顾公平的度是不能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从现实的情况看,效率优先主要应从微观分配过程中体现出来;兼顾公平主要应依靠国家的宏观调控来实现。

本文标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苏铁山: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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