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阅读

英语专业考研学校排名-国内高等院校主要外语专业排名参考(英语专业)

发布时间:2018-03-19 所属栏目: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一 : 国内高等院校主要外语专业排名参考(英语专业)

国内高等院校主要外语专业排名参考(英语专业)

学习外语,购买优质低价外语工具书与原版书,请光临外语工具书与原版书书店。

国内高等院校主要外语专业排名,有多种排名,下面这种排名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050201 英语(582)

(www.61k.com]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1

上海外国语大学

A+

40

宁波大学

A

79

河北师范大学

A

2

南京大学

A+

41

广西师范大学

A

80

哈尔滨理工大学

A

3

北京大学

A+

42

福建师范大学

A

81

三峡大学

A

4

湖南师范大学

A+

43

西南交通大学

A

82

安徽师范大学

A

5

北京外国语大学

A+

44

哈尔滨师范大学

A

83

武汉大学

A

6

中山大学

A+

45

西北师范大学

A

84

吉林师范大学

A

7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A+

46

通化师范学院

A

85

浙江工商大学

A

8

复旦大学

A+

47

中南大学

A

86

河南师范大学

A

9

清华大学

A+

48

浙江师范大学

A

87

华南师范大学

A

10

南京师范大学

A+

49

东南大学

A

88

辽宁师范大学

A

11

北京师范大学

A+

50

宁夏大学

A

89

湖北大学

A

12

四川外语学院

A+

5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A

9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A

13

四川大学

A+

52

大连理工大学

A

91

华南农业大学

A

14

东北师范大学

A+

53

河北大学

A

92

南昌大学

A

15

南开大学

A+

54

天津理工大学

A

93

广州大学

A

16

河南大学

A+

55

上海大学

A

94

天津财经大学

A

17

华东师范大学

A+

56

北京语言大学

A

95

外交学院

A

18

厦门大学

A+

57

首都师范大学

A

96

合肥工业大学

A

19

山东大学

A+

58

东北大学

A

97

暨南大学

A

20

四川师范大学

A+

59

大连外国语学院

A

98

中国海洋大学

A

21

苏州大学

A+

60

安庆师范学院

A

99

西北大学

A

22

上海交通大学

A+

61

郑州大学

A

100

上海理工大学

A

23

华中科技大学

A+

62

兰州大学

A

101

淮阴师范学院

A

24

西安外国语大学

A+

63

重庆师范大学

A

102

徐州师范大学

A

25

辽宁大学

A+

64

中原工学院

A

103

天津师范大学

A

26

江西师范大学

A+

65

云南师范大学

A

104

南京农业大学

A

27

天津外国语学院

A+

66

安徽大学

A

105

山东师范大学

A

28

浙江大学

A+

67

信阳师范学院

A

106

曲阜师范大学

A

29

华中师范大学

A+

68

重庆大学

A

107

吉林大学

A

30

陕西师范大学

A

69

漳州师范学院

A

108

绵阳师范学院

A

31

华南理工大学

A

70

福州大学

A

109

哈尔滨工程大学

A

32

西南大学

A

71

上海师范大学

A

110

山西大学

A

33

北京理工大学

A

72

中国石油大学

A

111

西北工业大学

A

34

深圳大学

A

73

西南科技大学

A

112

新疆大学

A

35

中国矿业大学

A

74

渤海大学

A

113

南京理工大学

A

36

湖南大学

A

75

华侨大学

A

114

贵州大学

A

37

聊城大学

A

76

中国人民大学

A

115

河海大学

A

38

湘潭大学

A

77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A

116

燕山大学

A

39

鲁东大学

A

78

黑龙江大学

A

B+等(17五个):西南林学院、浙江万里学院、石家庄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浙江海洋学院、云南大学、大庆师范学院、湖南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怀化学院、北华大学、同济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华北电力大学、江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内江师范学院、广西大学、商丘师范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州大学、长江大学、广西师范学院、阜阳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海南大学、温州大学、赣南师范学院、台州学院、东北林业大学、湛江师范学院、中国农业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上海电力学院、淮北煤炭师范学院、黑河学院、佳木斯大学、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青岛大学、泉州师范学院、湖南理工学院、青海师范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玉林师范学院、河南农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安阳师范学院、安徽财经大学、西藏民族学院、长春师范学院、广东商学院、宜宾学院、哈尔滨学院、韶关学院、南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沈阳大学、天水师范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乐山师范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河南工业大学、北京联合大学、长江师范学院、嘉应学院、济南大学、重庆文理学院、临沂师范学院、山东农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浙江财经学院、川北医学院、内蒙古大学、华东交通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邵阳学院、广东金融学院、遵义师范学院、肇庆学院、曲靖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衡阳师范学院、青岛农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长沙学院、河北经贸大学、长治学院、绥化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巢湖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攀枝花学院、浙江理工大学、大理学院、江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安徽科技学院、广西民族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四川理工学院、中国民航大学、咸宁学院、许昌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交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孝感学院、陕西理工学院、东华大学、黄冈师范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湘南学院、茂名学院、咸阳师范学院、江苏工业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安徽农业大学、苏州科技学院、宝鸡文理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中国计量学院、南华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山东财政学院、泰山学院、湖北师范学院、河池学院、西华师范大学、河西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东海洋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安科技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京工业大学、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晋中学院、西华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吉林化工学院、红河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延边大学、陇东学院、福建农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大连工业大学、邢台学院、江汉大学、山东理工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学院、武汉科技大学、山西师范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东华理工大学、山东经济学院、潍坊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成都理工大学、仲恺农业技术学院

B等(17五个):淮南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吉首大学、西昌学院、河南财经学院、唐山师范学院、运城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山西财经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喀什师范学院、集美大学、烟台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河北理工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安徽工业大学、襄樊学院、呼伦贝尔学院、大连民族学院、安徽理工大学、河南中医学院、宜春学院、沈阳理工大学、唐山学院、龙岩学院、湖南商学院、贵州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成都学院、齐齐哈尔大学、楚雄师范学院、北京物资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长春理工大学、贵阳医学院、云南民族大学、铜陵学院、廊坊师范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淮阴工学院、榆林学院、大连大学、湖州师范学院、重庆邮电大学、长春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西安文理学院、黄山学院、辽宁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湖南文理学院、成都体育学院、长沙理工大学、伊犁师范学院、云南财经大学、天津工程师范学院、五邑大学、华北煤炭医学院、河南科技学院、汕头大学、淮海工学院、河南科技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西安财经学院、山东科技大学、三明学院、衡水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邯郸学院、中央民族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桂林工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南阳理工学院、重庆工学院、上海海事大学、大连交通大学、黄淮学院、西北民族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河南理工大学、丽水学院、皖西学院、德州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常州工学院、北京体育大学、滨州医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南京晓庄学院、大连水产学院、北京机械工业学院、西安石油大学、东北电力大学、浙江林学院、忻州师范学院、长春税务学院、北京印刷学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广东医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南京财经大学、贵阳学院、合肥学院、滨州学院、嘉兴学院、闽江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华女子学院、沈阳工业大学、厦门理工学院、惠州学院、北京服装学院、玉溪师范学院、井冈山学院、大庆石油学院、南京邮电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北科技学院、华东理工大学、青海民族学院、上海体育学院、长春工程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兰州商学院、安徽建筑工业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北京工业大学、天津商业大学、武汉工业学院、兰州理工大学、吉林农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广西工学院、遵义医学院、中国传媒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滁州学院、上海水产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山东轻工业学院、辽宁科技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陕西中医学院、陕西科技大学、泰山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甘肃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南昌工程学院、宿州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湖南工程学院、北方工业大学、沈阳工程学院、北京工商大学

C等(1十六个):名单略

二 : 关于专业英语的一些问题专业英语考级,不是英语专业的或者不是在校学

关于专业英语的一些问题

专业考级,不是英语专业的或者不是在校学生可以考吗?专业英语等级如何划分?最高和最低是多少?一般人应该考哪几级?英语类的兼职有哪些?


专业英语四级只有在校英语专业学生能够有资格参加考试.非英语专业以及非在校学生无法参加考试。

专业英语等级分为专业四级和专业八级。

英语专业统测是教育部组织的对高校学生英语水平的一个内部检测,因此没有全国的查分网页以及查分热线。最后的成绩是由高校外语专业考试办公室直接发到各个考试点后分发到各考生手上的。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同学可以获得专业英语四/八级证书。

参加2007年统测的学生必须是通过全国高考的英语专业的在校注册学生。具体规定如下:

参加高年级阶段统测(TEM8)的报名对象:

1.经过教育部备案或批准的高等院校中:2003年入学的英语专业四年级本科生(考生类型的编号为"40").

2.经过教育部批准有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学院(以下简称成教院)中:2003年入学的四年制即脱产学习的英语专业(第四学年)本科生:2002年入学的五年制即不脱产学习的英语专业(第五学年)的本科生(考生类型的编号为"50").

3.重点外语类院校中(注一),2003年入学的、以专业英语作为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CET6达600分或以上(相当于优秀)的四年级本科生(考生类型的编号为“60”)。

4。曾参加2006年TEM8统测但未通过的2002级英语专业学生可参加此次补考,但仅此一次补考机会,不参加作自动放弃,补考机会不顺延(考生类型的编号为“70”)。

参加基础阶段统测(TEM4)的报名对象

1。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的高等院校中:2005年入学的英语专业二年级本科生(考生类型的编号为“40”)。

2。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的高等院校中:2005年或2004年入学的、修完英语专业基础阶段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的二、三年制最后一学年的大专生(考生类型的编号为“20”)。

3。经教育部批准有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学院中:2005年入学的四年制即脱产学习的英语专业(第二学年)本科生;2004年入学的、五年制即不脱产学习的、修完英语抓业基础阶段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第三学年)的本科生。脱产的二年制大专生,必须在第二学年时方可报名参加四级哦按时;不脱产的三年制大专生,必须在第三年时方可报名参加四级测试(考生类型的编号为“50”)。

4。重点外语类院校中(注一),2005年入学的、以专业英语作为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且CET4达600分或以上(相当于优秀)的二年级本科生(考生类型的编号为“60”)。

5。曾参加2006年TEM4统测但未通过的2004级的英语专业学生可参加此次补考,但仅此一次补考机会,不参加作自动放弃,补考机会不顺延(考生类型的编号为“70”)。

注:1。重点外语类院校是指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天津外国语学院、大连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四川外语学院、西安外国语学院等15所院校。

2。凡未通过基础阶段(TEM4)统测的考生,也可参加高年级阶段(TEM8)的统测。

3。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3+2”及“2+2”学制的英语专业专升本学生可在升本后的第一年以补考考生身份参加英语专业基础阶段(TEM4)统测,考生类型为“70”,但仅此一次机会,不再顺延;普通高校和承认高校的英语专业两年制及三年制专升本学生可在最后一学年以正常考生身份参加英语专业高年级(TEM8)统测,考生类别分别为“40”和“50”,并可在次年补考一次,补考机会不再顺延。

哇。。终于把这个文件上的字打完了。。。。有不明白的继续问。

如果不考TEM4/8级,你可以去考托福或者雅思。这些都是证明你英语水平的,对于你出国的话,帮助比TEM4/8要大!

但是如果在国内的话,暂时我认为还没有比TEM4/8更能够体现作为英语专业学生学历的证书了。

当然,学位证和毕业证就足够国家认可你是本科毕业生了。

英语类的兼职如楼上说的,有很多。不过建议多练习下翻译和口译。

三 : 民商法专业考研院校排名

民商法专业考研院校排名

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www.61k.com)民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商法(包括商主体法和商行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等。 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注重交易安全,商法注重效率。

民商法学

民商法专业 民商法专业考研院校排名

民商法专业 民商法专业考研院校排名

民商法专业 民商法专业考研院校排名

大连海事大学 民商法学 2010年 招生目录 专业代码:030105

1、思想政治理论(101)

2、英语(一)(201)或俄语(202)或日语(203)

初试科目

3、法理、宪法、民事诉讼法(603)

4、民法、刑法(822)

复试科目 国际经济法、行政法、国际公法

①初试参考书目:

603法理、宪法、民事诉讼法

《法理学》 张文显 法律出版社2007年4月;

《中国宪法》 胡锦光、韩大元 法律出版社 2004年;《民事诉讼法》 谭兵 法律出版社 2004年

822民法、刑法

《民法学》彭万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年8月(第6版);

参考书目 《刑法学》张明楷 法律出版社 2007年版

②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目:

《国际经济法》 余劲松编 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7月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姜明安编 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年版

《国际公法》 邵沙平编 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7年1月版

《商法学》 覃有土编 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年修订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姜明安编 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年版

民商法专业 民商法专业考研院校排名

翟云岭 教 授

李志文 教 授

王利民 教 授

李冬梅 教 授

魏国君 副教授

翟云岭 教 授

导师名单 李志文 教 授

王利民 教 授

李冬梅 教 授

魏国君 副教授

裴 桦 副教授

尹伟民 副教授

金万红 副教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 1、商法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上海海事大学民商法专业目录

民商法专业 民商法专业考研院校排名

? 《国际商法》冯大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11版(也可用其他任一公开出版的国际商法

教材替代本指定参考书);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五版 吴百福,上海人民出版社

民商法专业 民商法专业考研院校排名

烟台大学民商法学2011民商法学 专业目录、

民商法专业 民商法专业考研院校排名

? 722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刑法学) 《法理学(第三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 《中国刑法论(第三版)》,杨春洗,杨敦先,郭自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www.61k.com)可用最新版本

822法学综合二(含宪法学、民法学) 《宪法学(中国部分)》,许崇德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民法》,郭明瑞,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可用最新版本

民法及商法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目。加试:《法理学(第三版)》,张文显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民法》,郭明瑞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2009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年份:2009 本院系招生人数: 本专业招生人数:94 专业代码:(030105)

民商法专业 民商法专业考研院校排名

民商法专业 民商法专业考研院校排名

西南政法

民商法专业 民商法专业考研院校排名

民商法专业 民商法专业考研院校排名

本文标题:英语专业考研学校排名-国内高等院校主要外语专业排名参考(英语专业)
本文地址: http://www.61k.com/1148248.html

61阅读| 精彩专题|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苏ICP备13036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