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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执法监察个人总结-2017法院监察员年终个人总结

发布时间:2018-04-20 所属栏目:税务会计年度工作总结

一 : 2017法院监察员年终个人总结

发布时间:2017-03-15

今年来,山东**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以检务督察为抓手,以强化内部监督为重点,深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保持检察干警清正廉洁,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全面进步。

一、领导高度重视。院党组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纳入检察整体工作之中,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统筹谋划有思路、整体推进有安排、检查考核有内容、总结讲评有情况。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保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经常听取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工作形势,督促切实落到实处。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加强内部监督的一些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管领导按照职责范围,抓好内部监督工作的落实,确保分管工作、分管部门不发生问题。机关各部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监督,两手都过硬。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动为党组提出建议,积极协调有关力量,共同落实内部监督工作的各项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党内监督不断深化。院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都由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了良好的党内监督氛围。避免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检察长到每一名检察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用一级抓一级的方法落到实处。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定期检查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提拔任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坚持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全院33名中层正职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填报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认真落实了廉政诫勉谈话、廉政档案等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内部监督工作的落实。

三、执法监督深入扎实。我院始终把执法办案监督作为内部监督的重点,紧紧盯住在执法办案活动中容易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深入开展监督工作,结合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将业务部门和综合分别划分为“二级”、“三级”,分级管理并根据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认真贯彻《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深入落实“一案三卡”、以及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执法档案等监督措施和制度,突出不捕、不诉、撤案、法院判无罪、申诉改判等监督重点,围绕执法流程、办案时限、案件处理等各个方面,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注重网上线索管理、办案流转、案件研讨等,把条文制度的软约束变成规范运行的硬制约。今年来对11起自侦案件进行全部回访,案发单位和涉案人员对我院办案人员的办案作风和遵纪守法情况都给以高度评价。

四、以检务督察为抓手强化内部监督。在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坚持围绕“上级部署、常规事项、党组决策”做好检务督察工作,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带动了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围绕上级部署抓督察。我院坚持围绕上级部署展开督察工作。近年来,我们把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执行省院落实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机制;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活动作为督察重点,以确保上级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围绕常规事项抓督察。我们始终坚持将办案安全、信访接待、公诉出庭、警用装备管理、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和执行禁酒令等方面的监督作为常规事项常抓不懈。一是坚持院党组成员轮流带班制度,每周都有一名党组成员带班对常规事项进行督察,由检务督察人员及时提醒党组成员按时开展督察工作。二是坚持督察事项及时上报。自侦部门接触被调查人,便向督察办通报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控申科接访时及时上报督察办;公诉科自接到出庭通知书第二天向督察办上报开庭时间、地点;政治处向督察办提供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具体事项;各科室提供需要全体干警应该共同完成的任务,以便督察办安排督察顺序。三是坚持查出真实情况。督察办可随时到被督察部门进行督察,要求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督察情况报分管检察长和检察长审阅后在网页上通报。通过这种不打招呼随机督察的方式,发现了一些不按时完成任务和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苗头,及时口头纠正,提高了干警的工作效率,优化了干警的工作作风。

(三)围绕党组、检委会决策抓督察。办公室、研究室及时向督察办提供党组会议纪要和检委会决定的事项。督察办根据决策部署和工作实际进行全程督促检查,及时掌控各个责任部门(人)、各个环节的进展和落实情况,保障了检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了决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持续发展。

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必须站在检察工作全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内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必须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调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内部监督的整体合力;必须正确处理内部监督与执法办案和日常管理的关系,将内部监督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融为一体,使其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必须坚持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注重运用信息网络、视频技术,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强监督效果;必须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总结内部监督工作特点规律,使内部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健康发展。我们要继续坚持这些来之不易的成功经验,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加以丰富和发展。

二 : 2016年税务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根据《北碚区国家税务局xx年度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以及《北碚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xx年执法监察内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歇马税务所积极主动出击,切实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监督,抓好征收管理和队伍建设,不断加法执法监察力度,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内审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

  一、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认识 今年是是区局提出的税收规范管理年,歇马税务所作为“窗口”单位,年初便积极行动,明确规定了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固定的执法监察学习时间,并认真学习和讨论了新《征管法》、《征管法实施细则》、《税收法制基本知识》以及《北碚区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化管理制度》等内容,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执法监察意识。

  二、具体自查内容 1、经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精批细算、统筹安排、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各项经费。无论何种渠道取得的收入均全部纳入账务核算,并严格执行报批手续,无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现象。 2、税收票证方面:能严格按照区局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到领用手续齐全,无丢票、盗票等现象的发生,在票证的填开方面,认真作到填开内容详细、字迹清楚、计算正确、章戳齐全、装订规范,并严格税票的错票审批手续,使税票的错票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3、税收会计方面:严格作到所征收的税款严格按预算级次入库,税款划解每月不少于四次,并确保每次电子数据与划解数据完全一致,无压占税款、无公款私用的现象发生。 4、税款征收方面:严格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对纳税人的税款做到应收尽收,无擅自减免税款,多征或少征税款,规范执法,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全所无欠税发生,确保了收入任务的全面完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发票管理方面:在发票的领、用、存、保管、填开、发售等方面都能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执行。所设立的发票销售明细账、分户明细账、总账等清晰、准确、完整、无误。 虽然我所在执法监察内审自查工作中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但离上级的规范管理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深化执法监察和督察为重点,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基础,本着以人为本、以事为源、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狠抓落实,巩固成果、加大力度,步步深入的工作要求,强化教育、落实责任、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为依法治税创造一个良好的内外环境,确保我所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进行土地市场管理和治理整顿工作。市监察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建立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法监察工作联系领导小组,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严格规范程序。三次召开全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安排工作。组织督查组两次深入各县市区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重点抓了规范合作开发用地管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三项工作。目前全市拍卖土地26宗,面积916.89亩,成交额37759万元。

  xx年10月18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就贯彻落实两部《通知》及全省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紧急会议后,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下发了《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是按照国务院28号、31号文件以及部、省要求,对辖区内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对 xx 年以来的新增建设用地逐宗核查,并登记造册。二是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先后对大荔、蒲城等5县(市)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市国土资源局对大荔县洛宾大道违法占地案、韩城市黄河矿业非法占地案、澄城县武装部非法租用集体土地案等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直接查处了蒲电三期工程非法占地案。全市共立案23件,涉及土地面积266.6亩,其中耕地面积137.3亩,所立案件均已查结。共收回土地62.4亩,拆除建筑物、构筑物面积2.4万平方米,罚没款20多万元。三是认真进行责任追究。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7件,给予政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刑事处理9人,刑事拘留8人,对所查案件4次进行了公开曝光。据统计,全市xx年1月至xx年9月共批准用地面积5030.3亩,其中耕地面积4700.1亩;实际用地面积7067.3 亩,其中耕地5319.2 亩;合法用地面积 4685 亩,其中耕地面积4434.8亩;违法用地面积2382.3亩,其中耕地884.4 亩。

  xx年8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两部、两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切实做好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我市立即转发了中省文件,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迅速召开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通报了全市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对陕西恒田化工有限公司等16宗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实施市级直查和督办。有效地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扎实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思想理念,市监察局与市民政局等部门制订实施了市、县两级《城乡低保制度实施办法》,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便于操作,公开透明。对专项资金设立专户,封闭运行,为每个城镇低保户和90%农村低保户在银行设立了个人帐户,发了低保证。低保资金发放做到了按月足额、直接到户,防止了截留挪用问题的发生。在规范低保资金使用方面,对救济对象严格按程序“三级审核,三榜定案”。xx年以来,全市共下发城市低保资金 3.6248亿元,使4.18万城市低保户、101133人受益。下发农村低保资金2232万元,救助五保户4135人,特困户128994人,80%做到了银行发放。xx年4月,市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城乡低保、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并对各县市区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对渭南市公安局一名干警和市体育局体育学校一名副校长,隐瞒实际收入,领取低保金一事进行了处理。同时,对个别县市配套资金不到位、农村低保资金未从银行发放等不规范问题,责成其进行整改。

  (三)围绕优化投资环境开展效能建设工作。按照省纪委、监察厅效能建设的安排意见,我们认真协调处理企业投诉,着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xx年8 月市上成立了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各县市区也设立了相应机构。针对行政机关存在的办事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甚至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良现象,在全市推行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执法责任制等效能建设八项制度。xx年5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加强效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抓落实作为转变作风的中心环节,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机制的要求,建立完善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xx年8月制定了《渭南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制试行办法》,进一步强化行政责任制,促使行政领导恪尽职守,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率。近年来,全市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1379件,查结1257件。给予纪律处分37人,组织处理87人,其中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调查的因工作相互推诿扯皮致使大荔县30万人3天无水吃事件,对责任人进行了追究,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行政职务。此案件被中纪委xx年选入《审理案件大全》一书,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受到了企业的好评。(四)开展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按照监察部、环保总局及省市的要求,开展了环保执法监察工作。xx年10月对全市的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先后关闭了富平、蒲城、临渭、大荔等3万吨以下小造纸厂30家。xx年7月,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局、陕西省监察厅陕环函[xx]337号《关于查处韩城市龙门循环经济生态示范园区等环境违法问题的函》,与市环保局、发改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挂牌督办的韩城龙门循环经济生态示范园区、富平奥荣纸业有限公司、蒲城三合保来造纸厂环境违法问题分别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察看、抽样检测、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了认真调查,基本事实已查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省监察厅。

  xx年7月3日,渭南市因水污染严重被国家环保总局通报实行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项目之外所有建设项目的“流域限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连夜召开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紧急会议,认真查找问题,提出了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市监察局负责清理违反环保政策法规的“土政策”、行政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市监察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抽调人员,成立了效能建设督查组,对“流域限批”期间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实行环境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监管制、一票否决制、督查督办制、责任追究制、污染举报奖励制等六项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对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同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治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做法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清理、纠正各类违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13个,保证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抓好退耕还林工程专项执法监察。我市把退耕还林工作列入县市区的执法监察目标之中,对此工作进行重点检查。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抓安排部署。xx年初召开了退耕还林工程执法监察工作联席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退耕还林工程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二抓培训教育。会同市林业局在全市举办了退耕还林政策法规培训班,就有关政策纪律规定、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资金管理进行了专题讲授,对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全市县级林业、财政部门、重点保护区以及各县市区林业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近120人参加了培训。三抓监督检查。从xx年5月开始,在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市监察局会同市林业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县市区退耕还林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办。四抓案件查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退耕还林政策案件2件,涉及违纪金额30余万元,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对xx年查处的富平县白庙乡乡长周林荣利用职务之便,指示林业员捏造姓名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冒领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款25.15万元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周林荣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xx年。

  (六)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省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要求,我市着力抓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市纪委监察局印发了《执法监察工作法规文件汇编》,通过下发文件、新闻报道、知识竞赛等形式认真学习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腐败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及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二是积极探索,进行了招投标改革试点。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遏制和减少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按照“明确资质、严格考察、亮标竞争、随机定标”的办法,xx年9月,我市招投标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试行办法》,在市级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全面推行。三年来,我市按试行办法组织招投标43项工程,工程预算总投资3.46亿元,实际中标价3.12亿元,节约资金3400万元,节约率11%,受到施工企业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我市招投标改革工作被《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受到省纪委的肯定。三是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xx年8月市监察局与市发改委,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招投标资料、到施工现场抽查等方式,对xx年10月以来,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了逐项目检查。市招投标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检查涉及工程招投标项目共63个,总投资4.9亿元,有效规范了建设市场秩序。四是对重大工程招投标实行监督。市纪委监察局派人全程参与关中环线、涧峪水库、城市道路等重点工程招投标监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参与招投标281项,中标9.7亿元,节约投资3.96%。

  (七)认真进行安全生产督查和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市监察局积极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安全生产检查,对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消防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对近年来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以及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召开安全生产专题述职会,听取了11 个单位分管领导对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述职。配合市安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在全市县长、乡长安全生产培训会、全市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学习班上进行了两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专题讲课。配合市安办加强安全教育,并与市安办联合举办了“安全生产月”大型宣传活动。协助省监察厅查处了韩城非法采煤坑口死亡2人案件,参与查处了大荔“6.3”道路重大交通事故、韩城市非法煤矿开采重大责任事故、韩城市盘龙煤矿“8.0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大荔“8.12”非法生产事故等重大责任事故,对新闻媒体曝光的潼关县太峪大安沟非法采矿问题进行了查处,关闭了该非法坑口,潼关县县政府、矿管局、公安局相关责任人受到警示训诫和党政纪处分。同时,与市安监局对西潼高速,西郑高速铁路及渭蓝路工程的事故、陕西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开发区警苑小区两处工地瞒报工程事故进行了调查工作。落实了韩城“4.28”和合阳“10.19”事故责任追究,对责任人的处分全部执行到位。

  (八)加强对执法单位“收支两条线”的监督检查工作。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xx年11月,市监察局开展了对全市有收费职能的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临渭、西高、开发区交警大队和市交警支队、城建局、卫生局、规划局等部门的规范执法、收支两条线等情况的检查,对发现的14项问题,违纪资金325万元进行了坚决纠正,并督促其整改。xx年6月,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小金库”和银行账户的通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小金库”、擅自设立的银行账户进行清查。6月至7月为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8月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组成重点清查工作组对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市技术学院等6个单位的账务进行重点检查,目前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九)扎实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我市地处三门峡水库上游,因修建三门峡水库曾安置大量移民。水库移民的生活状况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党和国家移民政策的贯彻执行。为了保障中央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惠农政策落到实处,xx年3月份,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关于违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从维护政令畅通、保护移民权利、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资金管理、失职渎职责任追究五个方面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提出了纪律要求和违反政策规定进行责任追究。6月份,市监察局对各县市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移民普遍反映的个别县市因计划生育罚款未缴清、银行贷款未归还等问题扣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现象予以纠正。同时,对个别县市在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中程序不规范、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责成督促其进行整改,确保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xx年9月,全市共接到反映违反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举报3300余次,立案查处38起,核实虚报冒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933人,2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十)围绕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开展了清理纠正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按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国家安全总局《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精神,经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案件查处、总结深化四阶段工作,全市共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71570人进行自查登记,填写了清理入股煤矿登记表,由单位领导对登记情况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市及县市区纪委备案存档。其中县处级干部1512人,科级干部9956人,一般干部或工作人员60102人。从清查结果看,2人申报有入股煤矿经营行为,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间退股。一煤矿承包人存在任县煤炭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已责令相关部门免去了其县煤炭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十一)开展对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的监督检查。为了确保开行贷款项目建设安全有效运行,xx年与省开行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资金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了由监察机关牵头的联合监督机构,实行了银地联合监督机制,对开行贷款项目实行规范管理,联合检查,跟踪监督,把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与政府信用、组织协调和执法监管相结合,使银地关系更加协调、合作更加紧密、互信更加增强,形成整体监督合力。省纪委xx年9月份在渭南召开了专题经验交流会,在全省推广银地联合监督经验,受到国家开发银行的肯定。xx年我们对市城投公司、涧峪水库、韩城龙门镇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xx年5月,对全市13个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设的项目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项目审批手续有待完善、个别项目配套资金尚未完全到位等问题已责令相关部门进行认真整改。

  (十二)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公务员招考、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职称评定、考试、军转安置等热点问题, 按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的要求,监察机关派人参与并跟踪检查,共参与监督各类考试81场、公开选拔干部3次、考察干部1917人次,做到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对举报及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应。

  (十三)查处执法监察案件。先后对华县少华山进山路工程、华阴市人大办公楼工程、临渭区医保厂改变土地用途、临渭区人劳局招聘辅警考试等9起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主要做法和特点

  (一)突出工作重点。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我们坚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在工作中注意了解和把握大局,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从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中央出台重大改革决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转变”中心任务选题立项,选择好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抓好项目建设,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抓投资环境治理,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抓热点、难点,切实解决群众的最关心的问题,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如土地违规违法、环境保护,房地产市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退耕还林、城市低保、农村医疗救助和移民后期扶持等问题,我们都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为维护我市的经济建和设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加强协调配合。执法监察工作中,在确定执法监察项目、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开展监督检查、纠正违规行为、查办案件上,都主动与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移民局、市民政局、市煤炭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渭南煤监分局等部门积极协作,密切配合,沟通和交流工作,相互学习和提高执法水平,使各部门的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显现了联合执法的整体合力,特别对那些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调查和处理难度大的案件,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组织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攻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创新工作方法。我们从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入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工作进行改革试点,不断探索执法监察工作的新途径。在退耕还林执法监察中,采取了交叉检查的等方式,不仅有效地避免了地方职能部门之间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同时又为各县市区相互交流,互相学习,借鉴工作经验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四)加强制度建设。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注重研究一些问题的发生,主要是缺乏一些形之有效的监督制约制度和措施,如何搞好超前防范,堵塞漏洞,减少问题的发生,做到有章可循,必须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才能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xx年以来,我们从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入手,不断探索执法监察工作的新途径,先后以市委、市政府的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城乡低保制度实施办法》、《渭南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制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治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试行办法》、《关于违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加强对国家开展银行贷款项目资金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部门职责、领导责任、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便于操作、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有效地遏制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存在问题

  几年来,我市执法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在深化执法监察工作的调研探索不够;执法监察工作的深度和力度还不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还有待加强;我们的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我们要按中省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贴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执法监察职能作用,在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上下功夫,为维护稳定大局、保证政令畅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 : 税务执法监察总结

  根据《北碚区国家税务局xx年度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以及《北碚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xx年执法监察内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歇马税务所积极主动出击,切实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监督,抓好征收管理和队伍建设,不断加法执法监察力度,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内审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 一、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认识 今年是是区局提出的税收规范管理年,歇马税务所作为“窗口”单位,年初便积极行动,明确规定了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固定的执法监察学习时间,并认真学习和讨论了新《征管法》、《征管法实施细则》、《税收法制基本知识》以及《北碚区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化管理制度》等内容,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执法监察意识。 二、具体自查内容 1、经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精批细算、统筹安排、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各项经费。无论何种渠道取得的收入均全部纳入账务核算,并严格执行报批手续,无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现象。 2、税收票证方面:能严格按照区局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到领用手续齐全,无丢票、盗票等现象的发生,在票证的填开方面,认真作到填开内容详细、字迹清楚、计算正确、章戳齐全、装订规范,并严格税票的错票审批手续,使税票的错票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3、税收会计方面:严格作到所征收的税款严格按预算级次入库,税款划解每月不少于四次,并确保每次电子数据与划解数据完全一致,无压占税款、无公款私用的现象发生。 4、税款征收方面:严格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对纳税人的税款做到应收尽收,无擅自减免税款,多征或少征税款,规范执法,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全所无欠税发生,确保了收入任务的全面完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发票管理方面:在发票的领、用、存、保管、填开、发售等方面都能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执行。所设立的发票销售明细账、分户明细账、总账等清晰、准确、完整、无误。 虽然我所在执法监察内审自查工作中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但离上级的规范管理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深化执法监察和督察为重点,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基础,本着以人为本、以事为源、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狠抓落实,巩固成果、加大力度,步步深入的工作要求,强化教育、落实责任、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为依法治税创造一个良好的内外环境,确保我所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

  一、主要工作情况(一)认真进行土地市场管理和治理整顿工作。市监察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建立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法监察工作联系领导小组,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严格规范程序。三次召开全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安排工作。组织督查组两次深入各县市区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重点抓了规范合作开发用地管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三项工作。目前全市拍卖土地26宗,面积916.89亩,成交额37759万元。

四 : 税务执法监察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北碚区国家税务局xx年度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以及《北碚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xx年执法监察内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歇马税务所积极主动出击,切实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监督,抓好征收管理和队伍建设,不断加法执法监察力度,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内审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认识 今年是是区局提出的税收规范管理年,歇马税务所作为“窗口”单位,年初便积极行动,明确规定了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固定的执法监察学习时间,并认真学习和讨论了新《征管法》、《征管法实施细则》、《税收法制基本知识》以及《北碚区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化管理制度》等内容,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执法监察意识。

二、具体自查内容 1、经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精批细算、统筹安排、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各项经费。无论何种渠道取得的收入均全部纳入账务核算,并严格执行报批手续,无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现象。 2、税收票证方面:能严格按照区局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到领用手续齐全,无丢票、盗票等现象的发生,在票证的填开方面,认真作到填开内容详细、字迹清楚、计算正确、章戳齐全、装订规范,并严格税票的错票审批手续,使税票的错票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3、税收会计方面:严格作到所征收的税款严格按预算级次入库,税款划解每月不少于四次,并确保每次电子数据与划解数据完全一致,无压占税款、无公款私用的现象发生。 4、税款征收方面:严格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对纳税人的税款做到应收尽收,无擅自减免税款,多征或少征税款,规范执法,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全所无欠税发生,确保了收入任务的全面完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发票管理方面:在发票的领、用、存、保管、填开、发售等方面都能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执行。所设立的发票销售明细账、分户明细账、总账等清晰、准确、完整、无误。 虽然我所在执法监察内审自查工作中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但离上级的规范管理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深化执法监察和督察为重点,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基础,本着以人为本、以事为源、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狠抓落实,巩固成果、加大力度,步步深入的工作要求,强化教育、落实责任、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为依法治税创造一个良好的内外环境,确保我所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进行土地市场管理和治理整顿工作。市监察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建立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法监察工作联系领导小组,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严格规范程序。三次召开全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安排工作。组织督查组两次深入各县市区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重点抓了规范合作开发用地管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三项工作。目前全市拍卖土地26宗,面积916.89亩,成交额37759万元。

xx年10月18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就贯彻落实两部《通知》及全省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紧急会议后,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下发了《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是按照国务院28号、31号文件以及部、省要求,对辖区内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对 xx 年以来的新增建设用地逐宗核查,并登记造册。二是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先后对大荔、蒲城等5县(市)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市国土资源局对大荔县洛宾大道违法占地案、韩城市黄河矿业非法占地案、澄城县武装部非法租用集体土地案等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直接查处了蒲电三期工程非法占地案。全市共立案23件,涉及土地面积266.6亩,其中耕地面积137.3亩,所立案件均已查结。共收回土地62.4亩,拆除建筑物、构筑物面积2.4万平方米,罚没款20多万元。三是认真进行责任追究。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7件,给予政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刑事处理9人,刑事拘留8人,对所查案件4次进行了公开曝光。据统计,全市xx年1月至xx年9月共批准用地面积5030.3亩,其中耕地面积4700.1亩;实际用地面积7067.3 亩,其中耕地5319.2 亩;合法用地面积 4685 亩,其中耕地面积4434.8亩;违法用地面积2382.3亩,其中耕地884.4 亩。

xx年8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两部、两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切实做好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我市立即转发了中省文件,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迅速召开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通报了全市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对陕西恒田化工有限公司等16宗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实施市级直查和督办。有效地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扎实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思想理念,市监察局与市民政局等部门制订实施了市、县两级《城乡低保制度实施办法》,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便于操作,公开透明。对专项资金设立专户,封闭运行,为每个城镇低保户和90%农村低保户在银行设立了个人帐户,发了低保证。低保资金发放做到了按月足额、直接到户,防止了截留挪用问题的发生。在规范低保资金使用方面,对救济对象严格按程序“三级审核,三榜定案”。xx年以来,全市共下发城市低保资金 3.6248亿元,使4.18万城市低保户、101133人受益。下发农村低保资金2232万元,救助五保户4135人,特困户128994人,80%做到了银行发放。xx年4月,市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城乡低保、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并对各县市区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对渭南市公安局一名干警和市体育局体育学校一名副校长,隐瞒实际收入,领取低保金一事进行了处理。同时,对个别县市配套资金不到位、农村低保资金未从银行发放等不规范问题,责成其进行整改。

(三)围绕优化投资环境开展效能建设工作。按照省纪委、监察厅效能建设的安排意见,我们认真协调处理企业投诉,着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xx年8 月市上成立了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各县市区也设立了相应机构。针对行政机关存在的办事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甚至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良现象,在全市推行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执法责任制等效能建设八项制度。xx年5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加强效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抓落实作为转变作风的中心环节,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机制的要求,建立完善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xx年8月制定了《渭南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制试行办法》,进一步强化行政责任制,促使行政领导恪尽职守,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率。近年来,全市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1379件,查结1257件。给予纪律处分37人,组织处理87人,其中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调查的因工作相互推诿扯皮致使大荔县30万人3天无水吃事件,对责任人进行了追究,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行政职务。此案件被中纪委xx年选入《审理案件大全》一书,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受到了企业的好评。(四)开展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按照监察部、环保总局及省市的要求,开展了环保执法监察工作。xx年10月对全市的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先后关闭了富平、蒲城、临渭、大荔等3万吨以下小造纸厂30家。xx年7月,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局、陕西省监察厅陕环函[xx]337号《关于查处韩城市龙门循环经济生态示范园区等环境违法问题的函》,与市环保局、发改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挂牌督办的韩城龙门循环经济生态示范园区、富平奥荣纸业有限公司、蒲城三合保来造纸厂环境违法问题分别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察看、抽样检测、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了认真调查,基本事实已查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省监察厅。

xx年7月3日,渭南市因水污染严重被国家环保总局通报实行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项目之外所有建设项目的“流域限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连夜召开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紧急会议,认真查找问题,提出了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市监察局负责清理违反环保政策法规的“土政策”、行政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市监察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抽调人员,成立了效能建设督查组,对“流域限批”期间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实行环境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监管制、一票否决制、督查督办制、责任追究制、污染举报奖励制等六项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对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同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治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做法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清理、纠正各类违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13个,保证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抓好退耕还林工程专项执法监察。我市把退耕还林工作列入县市区的执法监察目标之中,对此工作进行重点检查。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抓安排部署。xx年初召开了退耕还林工程执法监察工作联席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退耕还林工程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二抓培训教育。会同市林业局在全市举办了退耕还林政策法规培训班,就有关政策纪律规定、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资金管理进行了专题讲授,对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全市县级林业、财政部门、重点保护区以及各县市区林业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近120人参加了培训。三抓监督检查。从xx年5月开始,在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市监察局会同市林业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县市区退耕还林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办。四抓案件查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退耕还林政策案件2件,涉及违纪金额30余万元,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对xx年查处的富平县白庙乡乡长周林荣利用职务之便,指示林业员捏造姓名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冒领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款25.15万元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周林荣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xx年。

(六)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省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要求,我市着力抓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市纪委监察局印发了《执法监察工作法规文件汇编》,通过下发文件、新闻报道、知识竞赛等形式认真学习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腐败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及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二是积极探索,进行了招投标改革试点。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遏制和减少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按照“明确资质、严格考察、亮标竞争、随机定标”的办法,xx年9月,我市招投标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试行办法》,在市级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全面推行。三年来,我市按试行办法组织招投标43项工程,工程预算总投资3.46亿元,实际中标价3.12亿元,节约资金3400万元,节约率11%,受到施工企业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我市招投标改革工作被《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受到省纪委的肯定。三是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xx年8月市监察局与市发改委,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招投标资料、到施工现场抽查等方式,对xx年10月以来,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了逐项目检查。市招投标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检查涉及工程招投标项目共63个,总投资4.9亿元,有效规范了建设市场秩序。四是对重大工程招投标实行监督。市纪委监察局派人全程参与关中环线、涧峪水库、城市道路等重点工程招投标监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参与招投标281项,中标9.7亿元,节约投资3.96%。

(七)认真进行安全生产督查和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市监察局积极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安全生产检查,对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消防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对近年来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以及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召开安全生产专题述职会,听取了11 个单位分管领导对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述职。配合市安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在全市县长、乡长安全生产培训会、全市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学习班上进行了两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专题讲课。配合市安办加强安全教育,并与市安办联合举办了“安全生产月”大型宣传活动。协助省监察厅查处了韩城非法采煤坑口死亡2人案件,参与查处了大荔“6.3”道路重大交通事故、韩城市非法煤矿开采重大责任事故、韩城市盘龙煤矿“8.0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大荔“8.12”非法生产事故等重大责任事故,对新闻媒体曝光的潼关县太峪大安沟非法采矿问题进行了查处,关闭了该非法坑口,潼关县县政府、矿管局、公安局相关责任人受到警示训诫和党政纪处分。同时,与市安监局对西潼高速,西郑高速铁路及渭蓝路工程的事故、陕西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开发区警苑小区两处工地瞒报工程事故进行了调查工作。落实了韩城“4.28”和合阳“10.19”事故责任追究,对责任人的处分全部执行到位。

(八)加强对执法单位“收支两条线”的监督检查工作。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xx年11月,市监察局开展了对全市有收费职能的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临渭、西高、开发区交警大队和市交警支队、城建局、卫生局、规划局等部门的规范执法、收支两条线等情况的检查,对发现的14项问题,违纪资金325万元进行了坚决纠正,并督促其整改。xx年6月,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小金库”和银行账户的通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小金库”、擅自设立的银行账户进行清查。6月至7月为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8月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组成重点清查工作组对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市技术学院等6个单位的账务进行重点检查,目前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九)扎实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我市地处三门峡水库上游,因修建三门峡水库曾安置大量移民。水库移民的生活状况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党和国家移民政策的贯彻执行。为了保障中央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惠农政策落到实处,xx年3月份,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关于违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从维护政令畅通、保护移民权利、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资金管理、失职渎职责任追究五个方面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提出了纪律要求和违反政策规定进行责任追究。6月份,市监察局对各县市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移民普遍反映的个别县市因计划生育罚款未缴清、银行贷款未归还等问题扣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现象予以纠正。同时,对个别县市在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中程序不规范、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责成督促其进行整改,确保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xx年9月,全市共接到反映违反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举报3300余次,立案查处38起,核实虚报冒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933人,2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十)围绕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开展了清理纠正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按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国家安全总局《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精神,经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案件查处、总结深化四阶段工作,全市共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71570人进行自查登记,填写了清理入股煤矿登记表,由单位领导对登记情况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市及县市区纪委备案存档。其中县处级干部1512人,科级干部9956人,一般干部或工作人员60102人。从清查结果看,2人申报有入股煤矿经营行为,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间退股。一煤矿承包人存在任县煤炭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已责令相关部门免去了其县煤炭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十一)开展对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的监督检查。为了确保开行贷款项目建设安全有效运行,xx年与省开行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资金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了由监察机关牵头的联合监督机构,实行了银地联合监督机制,对开行贷款项目实行规范管理,联合检查,跟踪监督,把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与政府信用、组织协调和执法监管相结合,使银地关系更加协调、合作更加紧密、互信更加增强,形成整体监督合力。省纪委xx年9月份在渭南召开了专题经验交流会,在全省推广银地联合监督经验,受到国家开发银行的肯定。xx年我们对市城投公司、涧峪水库、韩城龙门镇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xx年5月,对全市13个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设的项目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项目审批手续有待完善、个别项目配套资金尚未完全到位等问题已责令相关部门进行认真整改。

(十二)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公务员招考、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职称评定、考试、军转安置等热点问题, 按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的要求,监察机关派人参与并跟踪检查,共参与监督各类考试81场、公开选拔干部3次、考察干部1917人次,做到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对举报及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应。

(十三)查处执法监察案件。先后对华县少华山进山路工程、华阴市人大办公楼工程、临渭区医保厂改变土地用途、临渭区人劳局招聘辅警考试等9起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主要做法和特点

(一)突出工作重点。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我们坚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在工作中注意了解和把握大局,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从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中央出台重大改革决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转变”中心任务选题立项,选择好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抓好项目建设,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抓投资环境治理,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抓热点、难点,切实解决群众的最关心的问题,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如土地违规违法、环境保护,房地产市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退耕还林、城市低保、农村医疗救助和移民后期扶持等问题,我们都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为维护我市的经济建和设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加强协调配合。执法监察工作中,在确定执法监察项目、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开展监督检查、纠正违规行为、查办案件上,都主动与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移民局、市民政局、市煤炭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渭南煤监分局等部门积极协作,密切配合,沟通和交流工作,相互学习和提高执法水平,使各部门的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显现了联合执法的整体合力,特别对那些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调查和处理难度大的案件,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组织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攻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创新工作方法。我们从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入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工作进行改革试点,不断探索执法监察工作的新途径。在退耕还林执法监察中,采取了交叉检查的等方式,不仅有效地避免了地方职能部门之间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同时又为各县市区相互交流,互相学习,借鉴工作经验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四)加强制度建设。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注重研究一些问题的发生,主要是缺乏一些形之有效的监督制约制度和措施,如何搞好超前防范,堵塞漏洞,减少问题的发生,做到有章可循,必须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才能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xx年以来,我们从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入手,不断探索执法监察工作的新途径,先后以市委、市政府的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城乡低保制度实施办法》、《渭南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制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治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试行办法》、《关于违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加强对国家开展银行贷款项目资金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部门职责、领导责任、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便于操作、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有效地遏制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存在问题

几年来,我市执法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在深化执法监察工作的调研探索不够;执法监察工作的深度和力度还不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还有待加强;我们的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我们要按中省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贴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执法监察职能作用,在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上下功夫,为维护稳定大局、保证政令畅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文标题:国土执法监察个人总结-2017法院监察员年终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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