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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发布时间:2018-02-05 所属栏目: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一 :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1943三月二十六日出生于重庆, 浙江省定海县人,本名陈懋平,“懋”是家谱上属于她那一代的排行,“平”是因为在 她出生那年烽火连天,做为父亲的我期望这个世界再也没有战争,而给了这个孩子“和平” 的大使命。[www.61k.com]后来这个孩子开始学写字,她无论如何都学不会如何写那个“懋”字。每次写名字时,都自作主张把中间那个字跳掉,偏叫自己陈平。不但如此,还把“陈”的左耳搬到隔壁去成为右耳,这么弄下来,父亲只好投降,她给自己取了名字,当时才三岁。后来把她弟弟们的“懋”字也都拿掉了。

中国文化大学哲学系。肄业曾留学欧洲,婚后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加纳利岛,并以当地的生活为背景,写出一连串脍炙人口的作品。一九八一年回台后,曾在文化大学任教,一九八四年辞去教职,而以写作、演讲为重心。一九九一年一月四日去世,享年四十八岁。
三毛英文名叫ECHO,三毛本是笔名,从三毛的《闹学记》序中只提及“三毛”二字中暗藏一个易经的卦。但又是什么玄机,就不得而知了。但三毛本人又曾说过:起初起此名,是因为喜欢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后拜为干爹);另有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

三毛写过一首《橄榄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这首歌在台湾被禁唱了十几年,因为当局认为歌词中“远方”指的就是中国大陆。1990年12月,三毛编剧的电影《滚滚红尘》参加台湾金马奖角逐,夺取8项大奖,却没有三毛的最佳原著编剧奖。《滚滚红尘》引起台湾某些当权者的愤怒:“刻意歌颂中共、肆意攻击政府、丑化国军……”有人认为,三毛有可能因此成为政治牺牲品。

三毛崇敬爱情。1973年,三毛与西班牙美男子荷西在撒哈拉结婚,1979年荷西在北非潜水时丧生,三毛哭得死去活来,从此生活在对荷西的思念中。

三毛热爱祖国。她很早就提出“两岸不能再分离了”。1985年,她在一个几千人参加的演讲会上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她是在台湾第一个把《义勇军进行曲》公开唱出来的人。唱后台下一片肃静,许多人替她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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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常说,生命不在于长短,而在于是否痛快的活过。我想这个说法也就是:确实掌握住人生的意义而生活。在这一点上,我虽然心痛她的燃烧,可是同意。
———三毛父亲陈嗣庆

在我这个做母亲的眼中,她非常平凡,不过是我的孩子而已。
三毛是个纯真的人,在她的世界里,不能忍受虚假,就是这点求真的个性,使她踏踏实实的活着。也许她的生活、她的遭遇不够完美,但是我们确知:她没有逃避她的命运,她勇敢的面对人生。      ———三毛母亲缪进兰

三毛曾说过很羡慕我和秦汉恩爱,也想找一个关心自己、可以谈心的及工作上的伴侣,可惜未能找到理想对象。对于死去的丈夫,她仍然十分怀念。她太不注意保护自己……我曾经劝她不要太过任性,就算自己不在乎自己的身体,也要为父母保养身体。
———演员林青霞

三毛不是美女,一个高挑着身子,披着长发,携了书和笔漫游世界的形象,年轻的坚强而又孤独的三毛对于大陆年轻人的魅力,任何局外人作任何想象来估价都是不过份的。许多年里,到处逢人说三毛,我就是那其中的读者,艺术靠征服而存在,我企羡着三毛这位真正的作家。
———作家贾平凹

三毛很友善,但我对她印象欠佳。三毛说她“不是个喜欢把自己落在框子里去说话的人”,我看却正好相反,我看她整天在兜她的框框,这个框框就是她那个一再重复的爱情故事,其中有白虎星式的克夫,白云乡式的逃世,白血病式的国际路线,和白开水式的泛滥感情。如果三毛是个美人,也许她可以有不断的风流余韵传世,因为这算是美人的特权。但三毛显然不是,所以,她的“美丽的”爱情故事,是她真人不胜负荷的……
———作家李敖

如果生命是一朵云,它的绚丽,它的光灿,它的变幻和飘流,都是很自然的,只因为它是一朵云。三毛就是这样,用她云一般的生命,舒展成随心所欲的形象,无论生命的感受,是甜蜜或是悲凄,她都无意矫饰,行间字里,处处是无声的歌吟,我们用心灵可以听见那种歌声,美如天籁。被文明捆绑着的人,多惯于世俗的繁琐,迷失而不自知。读三毛的作品,发现一个由生命所创造的世界,像开在荒漠里的繁花,她把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这是需要灵明的智慧和极大的勇气的。

———作家司马中原

有很多人批评三毛,认为她只是在自己的小天地作梦,我不以为然。基本上,文学创作是一个人性灵升华的最高表现,她既能升华出这样的情感,就表示她有这样的层次,这比起很多作家,我觉得她在灵性上要高出很多。
———演员胡茵梦

三毛对生命的看法与常人不同,她相信生命有肉体和死后有灵魂两种形式。她自己理智地选择追求第二阶段的生命形式,我们应尊重她的选择,不用太悲哀。三毛选择自杀,一定有她的道理。
———作家倪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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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集
《倾城》、《温柔的夜》、《哭泣的骆驼》、《梦里花落知多少》、《雨季不再来》、《撒哈拉的故事》、《送你一匹马》、《背影》、《我的宝贝》、《闹学记》《万水千山走遍》、《稻草人手记》、《随想》 、《谈心》

三毛写的:
1、《说时依旧》,林慧萍演唱,收于专辑《说时依旧》歌林唱片,1990年9月
2、《橄榄树》,齐豫演唱,收于专辑《橄榄树》新格唱片,1979年12月
3、《轨外》、《谜》、《七点钟》、《飞》、《晓梦蝴蝶》、《沙漠》、《今世》、《孀》、《说给自己听》、《远方》、《梦田》,齐豫、潘越云演唱,收于专辑《回声-三毛作品15号》滚石公司,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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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录:

一切都会过去,明天各人又将各奔前程。生命无所谓长短,无所谓欢乐哀愁,无所谓爱恨得失……一切都要过去,像那些花,那些流水…… 《秋恋》

雨中的日子总是湿的,不知道是雨还是自己总在弄湿这个流光。
等待阳光吧,除了等待之外,怎么发愁都是无用的。
我已经没有多少尊严了,给我一点小小的骄傲吧…… 《雨季不再来》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沉醉在那个世界里不能自拔,虽然我害怕,我矛盾。但我却说不出对那种快感的依恋。夜以继日的,我逃避,我也寻找,我知道,我已经和它溶为一体。 《惑》

爱是恒久忍耐而又有恩慈。 《这种家庭生活》

家,对于每一个人都是欢乐的泉源啊!为了家,再苦也是温暖的。 《哑奴》

不合意的东西,是应该舍弃的,不必留恋它们,哪怕只是一件,也不必把他留下来。 《石头记》

一个国家的民族性,初抵它的土地就可以马上区别出来。
你有“眼睛”,再平凡的风景在心里一看,全都活了起来。人间到处有青山,何必可以去安排将来的旅程呢?
《玛黛拉游记》

生命短促,没有时间可以再浪费了,一切随心自由才是应该努力去追求的,别人如何想我,便是那么的无足轻重了。
我真愿意慢慢化作一个实实在在的乡下人,化作泥土,化作大地,因为生命的层层面貌只有这个最贴近我心了。
在这儿,友谊这个字都是做作而多余的,因为,没有人会想到这一套。 《荒山之夜》

明日,是一个不能逃避的东西,我没有退路。
有谁,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孤独的生,孤独的死? 《明日又天涯》

能哭,对活着的人,总是好事。 《似曾相识燕归来》

爱,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辛酸,那么苦痛,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是甘心。 《背影》

一个有责任的人,是没有死亡的权力的。
许多的夜晚,许多次午夜梦回的时候,我躲在黑暗里,思念几成疯狂,相思,像一条虫一样的慢慢啃着我的身体,直到我成为一个空空茫茫的大洞。夜是那样的长,那么黑,窗外的雨,是我心里的泪,永远都没有滴完的一天。
先走的是比较幸福的,留下的,也并不是强者,可是,在这彻心的苦,切肤的疼痛里, 我仍就要说——为了爱的缘故,这永别的苦水,还是让我来喝下吧! 《不死鸟》

刻意去找的东西,往往是找不到的,天下万物的来和去都有它的时间和地点。
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
人有权力去追求幸福,一个肯于认清这个事实的人,是智慧,而且是进去的。 《没有找啊》

一个朋友很好,两个朋友就多了一点,三个朋友就未免太多了。
知音,能有一个已经很好了,不必太多,如果实在没有,还有自己,好好对待自己,跟自己相处,也是一个朋友。
人活在世界上,最重要的是有爱人的能力,而不是被爱,我们不懂的爱人又如何能被人所爱?
不要自怜,不要怨叹。
“不幸”当是生命极大的苦痛时才能用的字,没有知音就算不幸,万一别的不顺心来了,要叫什么呢?
不去认识人生,是无法认识去爱人的快乐的。 《最重要的是被爱吗?》
没有人能够在世界上能够“弃”你,除非你自己自暴自弃,因为,我们是属于自己的,并不属于他人。
事情已经发生了,要面对的情况才是最实际的。
不要去想未来的事情,也不要去想前途茫不茫然,在目前来说,这不是当务之急,目前急的是要使自己的心安静。
学着主宰自己的生活,没有了爱人,你也有能力一个人过活。
你有死的勇气,难道没有生的勇气吗?
给自己时间,不要焦急,一步一步来,一日一日过,不要急,请相信生命的韧性是惊人的。跟自己向上的心去合作,不要放弃对自己的爱护。 《不弃》
当我们面对一个害怕的人,一桩恐惧的事,一份使人不安的心境时,唯一克服这些感觉的态度,便是去面对它,勇敢的去面对,而不是逃避,更不能将自己干脆关起来。
痛苦是因为你将自己弄得走投无路,你的心魔在告诉你——不要去接触外面的世界,它们是可怕的,将自己关起来,便安全了。
这是最方便的一条路——逃
结果,你逃进了四面墙里去,你安全了吗?你的心在你的身体里,你又如何逃开你的心?
不要为怕而怕,不要再落入隔世的深渊,不要再幻想外面的世界可怖。 《不逃》
情的难忘与否,是你个人的自由。
先了解自己比急着去了解一个初次见面的人来的重要。
交友就是交友,这两个字最重要的是因为交往而带来的身心舒畅和健康,还有随缘而得的友谊,这份友谊的有,或者没有,都不是交友最重要的目标。
放松身心,不存目的不刻意寻找一个投诉的对象,那份自在和愉快,必定是不同。 《其实都不是问题》

最深最和平的快乐,就是静观土地与人世,慢慢品位出它的没与和谐。这份快乐,乍一看也许平淡无奇,事实上,它深远而悠长。在我,生命的享受就在其中了。
让那永不醒觉的人自生自灭好了,如果他们抱怨,我们把耳朵塞起来。因为,他们不肯对人生对世界,对生命,有一丝一毫感激的心。
我喜欢把快乐当做一种传染病,每天将它传染给我所接触的社会和人群。
《我喜欢把快乐当传染病》

如果期待的太多那就不好了啊!要承担的是自己的前程和心情,又有谁能够真正的分担呢?
《墨西哥行记.大蜥蜴之夜》

失了欲,来了心,大梦处醒,那人却是归彼大荒去也……
《梦里不知身是客》

戏,这么演,叫戏,那么演,也叫戏,这一场下了,那一场上来,看戏的,是自己,上台的,也是自己。
你是自由的,你有权利以自己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路。他人喜不喜欢你走出来的路,不是你的事情,因为,毕竟,你没有强迫任何人。
《送你一匹马》

因为缘分再而来的东西,终有缘尽而别的时候。我们并不须为此更加难过。
人,空空的来,空空的去,尘世间所拥有的一切,都不过转眼成空。我们所能带走的,留下的,除了爱之外,还有什么呢?而爱的及可贵和崇高,也在这种比较之下显出了它无与伦比的永恒。
《缘起》

快乐的日子总是很短促的,躲在心里的枷锁不可能永远不去面对处理。
时光无情,来去匆匆——不可以伤感呀,天下哪有不散的筵席,即使千里搭长蓬。
《我先走了》

童年,只有在回忆中显现时才成就了那么完美。 《孩子》

比较快乐的人生看法,在于起床时,对于将临的一日,没有那么深沉的算计。
完全没有缺乏的人也不可能再有更多的快乐了。快乐是一种等待的过程。突然而来的所谓“惊喜”,事实上叫人手足无措。
一般性的快乐往往可以言传。最深刻的快乐,没有可能使得他人意会。快乐和悲伤都是寂寞。快乐是不堪文问的鬼东西,如果不相信,请问自己三遍——我快乐吗?
快乐是另外一件国王的新衣。这一回,如果国王穿着它出来游街,大家都笑死了——笑一个国王怎么不穿衣服出来乱跑呀!你快乐吗?你快乐吗?你快乐吗?
试试看,每天吃一颗糖,然后告诉自己——今天的日子,果然是甜的。
《快乐》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二 :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是一方平常的山水。与江南随处可见的丘陵水乡,并无二致。有连绵的山,并不雄伟;有蜿蜒的河,并不阔大;有错落的水田旱地,并不齐整。村庄就在水之湄,山之脚,开轩面田园,后顾有松林。鸡鸣狗吠相闻,炊烟雾霭相映。诗经有云:“日之夕矣,羊牛下来。”故乡的人,动物,自然风景,融洽地相处着。几乎每一个日子,故乡都在安静中哗哗流过。没有喧嚣,没有浮华,就那么静静地,流过。

在湘西南这个叫做周家边的乡村里,我生活了将近十六年。从呱呱坠地开始,慢慢长成青葱少年。我用赤着的双脚,走遍了故乡的每一寸土地,也学会了一个农家孩子应该学会的一切。在小河里摸鱼,在山林里掏鸟蛋,采挖各种植物送到供销社换零花钱。扯猪草,割牛草,犁田、插秧、扮禾、锄地、挑担,什么季节下什么种,什么时候种什么苗。我最初的人生梦想,也从这里开始萌发。当“赤脚医生”,做“民办老师”,到供销社当代销员,直至幻想着写出令人着迷的故事。这些梦想随着年龄的改变,摇摆不定,直到高考恢复,才开始清晰。七九年夏天,我还不满十六岁的时候,参加高考,幸运地被湘潭大学录取,成了该校中文系的一名学生。

这年九月,我打点行李,离开故乡,前往湘潭读书。临走的那一天,青春年少的我并没有回头,仔细端详一下故乡的模样。是的,没有回头。就那样,兴奋而忐忑不安地,走了。有一丝“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的豪气,怀抱着成为一名作家的憧憬,沉浸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唯独没有的,是对故乡的留恋。

转眼三十六年过去。

岁月是把杀猪刀。当年的英姿勃发,被岁月一刀一刀割去了,只有根根白发,在双鬓慢慢蓬勃起来。当我蓦然回望故乡,一事无成的我才发现,故乡与我,已然越来越陌生。(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我离故乡并不遥远。三十多年来,我工作的每一个地方,都围着故乡打转。尤其是眼下,交通方便,想回故乡,一天的时间,足可以打个来回。而且,因为父母至今还在那块土地上生活着的缘故,我每年回家的次数,并不少。

对故乡的陌生感,什么时候,爬上了我的心头?

仔细想来,还是从当年离家求学开始,故乡就与我渐行渐远。求学的时候,每年寒暑假,都在故乡度过,家乡的点滴变化,仍然浸润在心,可是对农家的光景,就没那么挂在心上。后来工作了,常年在外为生计奔波,每年寥寥回家数次,除了春节能够住上三五天,其他的时候,都是来去匆匆,一啸而过。开始的十年,倒还不觉陌生,回家看到的,都是熟悉的面孔,爷爷奶奶们,叔叔婶婶们,弟弟妹妹们。只有那些刚出生的幼儿,见到的时候,问一声这是谁的孩子。然后,慢慢地,爷爷奶奶辈,由风烛残年而驾鹤西去,一个接一个地见不到他们了。然后,慢慢地,那些在我离家后出生的小孩,一个一个长大了,回家见到他们的时候,除了模糊的印象,很多就叫不出名字了。直至近些年,我的父辈们,也已到了行将就木的年龄,或者老态龙钟,或者随风而逝。而那些我离家后出生的小孩,他们也已经有了小孩。每次回家,当父母告诉我,某某叔叔“老了”,某某婶婶“老了”,心中除了唏嘘,还是唏嘘。而那些小孩的小孩,他们见了我,只管自顾玩耍,连“笑问客从何处来”的兴趣都没有,我也几乎不知道他们是谁家的小孩。当他们在他们的父辈、爷爷辈的引导下,怯怯地叫我一声“伯伯”或者“爷爷”时,贺知章的诗句自然而然,在心头涌起,无限的乡愁,在不经意间充满全身。我清楚地知道,故乡,不变的是田垄,是群山,是小河,而故乡的人,已经换了一茬,又在换另一茬。我每年数次走过故乡,也仅仅是走过,从我离开故乡的那一天起,我的生活,就远离了故乡。我内心关注的事物,就远离了故乡。我全身血脉的跳动,就远离了故乡。

现在还好。我的父母还在故乡的山水间生活着,那里还是我的家,回到那里,就有家的温暖,就有在父母身边做儿子的温暖。想回家了,挪个脚,就可以回到父母身边,住那么一晚,两晚,和父母扯扯家长里短。到村子里走走,到后山的松林里走走,到曾经劳作过的田垄里走走,到曾经摸过河虾的小河边走走。也到年事已高的叔叔婶婶家坐坐,嘘几句寒,问几句暖。到当年一同玩耍、一同求学的小伙伴们家坐坐,喝几盅酒,打两手牌,开几句玩笑。尽管相见陌生,毕竟曾经熟悉。

可是再过些年呢?父母如今身体健康,我惟愿他二老长命百岁。然而不管怎样,他们终将离去。一旦父母百年,我还会这么勤回故乡吗?我想,也许会回,但肯定没这么勤,只是偶尔,回故乡看看叔叔,看看堂弟,见一面,坐那么三两个小时,就走。然后,再慢慢地,当我老了的时候,这偶尔,也会终于没有了的。

从我离家的那一天起,命中注定,故乡,我是回不去了!

回不去故乡的,又岂止我一个!

我的故乡是周家边。它早已如山脉一样,耸立于我的脑海,与我的血脉一起跳动。从读大学开始,每次填写履历表,填到“出生地”一栏,故乡的面貌,就清晰地在脑海里展现出来。

可是,这儿并不是我们家族的根。

还在我年少的时候,每到年关将近,我的父辈们,我的爷爷辈们,都会在劳作之余,踏着薄暮,成群结队地,赶往五里外一个叫严村的村庄,练习舞龙舞狮,要到很晚才回来。春节了,他们会每天乐呵呵地,丢下家里的客人,跟着严村的龙狮队,一个村落一个村落地,舞过去。

我曾好奇地问父母亲,为什么我们自己村不组织一个龙狮队,春节期间到各个村庄去舞,干嘛要大老远地跑到严村去,和他们一起组成一支龙狮队?为什么严村的龙狮队,在其他的村落前,舞得那么起劲,可偏偏不到我们村落前来舞?父亲笑呵呵地告诉我,周家边的谢姓人家,是当年两兄弟,遵从族长之命,从严村到这里来种庄房(本家祠堂的公田),后来就在这娶妻生子,没回去了。到父亲这一辈,也就不到一百年的时间,还没出五服呢。周家边的谢家,是从严村迁过来的。严村,是我们谢家的祠堂。舞龙舞狮,都是同宗组织,到外村去舞,有个讲究,凡有本宗姑娘嫁过去的村庄,就去舞,带有向本家姑娘的婆家,炫耀其娘家势力的意思。周家边谢家和严村同宗,乡里同姓不通婚,没有本宗的姑娘嫁过来,所以不会来舞咯。

我明白了,我的血脉,来自于五里外的严村。

在近些年回故乡的时候,曾经有很多次,我坐在父母所住的土坯房前,凝望着故乡的村庄与土地,想象着当年我的祖上来这里耕种的情形。我知道,他们两兄弟,出于无奈,才离开温暖的故乡,来到这儿种庄房。他们在严村故乡的家,无田无地,一贫如洗,外出种庄房,是他们较好的一种活路了,除了上交族上祠堂的租谷,总会有些剩余,让自己糊口。可是,种着种着,岁月长了,他们也回不去了,惟有在这个叫做周家边的地方,娶妻生子,繁衍后代。

他们两兄弟,在明白自己终将回不去严村的时候,是否也和我一样,无限的惆怅如傍晚时分的长啸,掠过天空?他俩在老了的时候,肯定会告诫自己的子孙,严村,是他们的故乡。可是,他俩对严村的缱绻的故土情结,他的子孙们会有吗?我的父辈,我的爷爷辈,因为隔得近的缘故,也许会经常和严村的同宗兄弟相互往还,而我,除非身处严村,还会想起我的祖上来自于这里之外,其他时间,我还会想起它吗?

严村,只是他们两兄弟的故乡。他们两兄弟因为回不去故乡了,才让我拥有了这个叫做周家边故乡。而一个新的村庄,也在他俩无边的乡愁中,诞生了。

可是。

可是我从小就知道,我们来自于邻省江西。六百多年前的元末明初,我的更遥远的祖上作为一个中层军官,跟随朱元璋的大军,来到湖南,占领宝庆后,奉命在城西北一个叫做楼底的地方安营扎寨,随时准备抵御北方山匪的劫掠。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他的手下,一个个服完兵役,就回乡了,唯独他,兵寨的最高指挥官,一直在中军帐里坐镇,然后在兵寨里娶妻生子。到了暮年,他才蓦然发现,他,已回不去江西的老家了。只得在这里扎下根来,在兵寨的周围,垦荒种地,给他的子孙,留下一个新的故乡。从湖南宝庆到江西吉安,按当时的交通条件,已是远隔天涯。我想,当他明白自己终于回不去故乡的时候,是否也如我一样,无边的乡愁伴随他暮年的生活,缱绻不已充溢胸间?

前两年,故乡本宗修族谱。因为粗通文墨的缘故,主持修谱的本家长辈找到我,把本宗的全谱都带了来,嘱我为重修族谱作序。正是春上,在春天的阳光中,我沐浴净手,如圣徒一般,虔诚地一页一页翻着那早已发黄、已被虫子蛀去了边角的族谱,一个字一个字阅读着那些略显粗糙地描述从先祖至我辈迁徙繁衍过程的文字。读着读着,我的内心被一股莫名的力量牵制着,很长一段时间,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根据族谱记载,我终于知道当年那位从江西来到宝庆生根发芽的祖上叫什么名字。知道他的故乡,在江西吉安一个叫千秋乡圳上村的地方(湖南许多的族谱都记载,他们来自于江西吉安千秋乡。也许,千秋乡只是一个代号,是当年他们迁徙后,对故乡的集体记忆)。我还知道了在此之前本支谢氏的迁徙路线,先是在河南南阳有了封国,然后由河南而安徽,由安徽而浙江杭州,由浙江杭州而金华,由金华而湖南宜章,由宜章而江西吉安。我也知道了,当年他在这个叫楼底的地方生根发芽后,总共生了六个儿子,除了长子子承父业,其余五个,分别迁往武冈、道州。第二代之后,又陆续有子孙迁往新化、四川。而严村的谢氏,是到了第五代上,一个子孙迁到这里,才繁衍起来的。

然而,对江西吉安,我为什么那么陌生?对那些我的祖上曾经用活生生的血肉之躯,或悲过,或喜过的那么多地方,我为什么那么陌生?甚至对于楼底,这个离我的故乡只有区区十多里地的村庄,我为什么那么陌生,至今连去都没有去过?

我曾经去过江西吉安,去过浙江杭州,去过河南南阳。可是,无论我到哪里,除了知道,谢姓人家曾在此地繁衍生息,引发一些感慨外,我压根不会认为,那是我的故乡。那些地方,只是我祖宗的故乡,只是我祖宗的祖宗的故乡。我唯一认定的故乡,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是一个叫作周家边的村庄。而那些此后从楼底迁出去的谢氏子孙,他们也只会认定,他们的故乡,就在他们正在生活着的地方,生他养他的地方。他们不可能把湘西南这个叫做楼底的村庄,当作他们的故乡。

我的一代一代的祖先,为生计所迫,背井离乡,到遥远的他乡去讨生活。直至到了暮年,他们才悲凉地发现,故乡,已经回不去了。于是在他们无边的乡愁中,为他们的后代,诞生一个又一个新的故乡。

生我养我的地方,就是故乡了吗?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雪峰山下一座县城里的一所师范学校教书。在那里,我认识了我的妻子,一个漂亮能干的姑娘。她的出现,让我的生活,单调中增加了许多缤纷的色彩。后来,学校搬迁到一座叫做冷水江的小城,我也在经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后,修成正果。然后,在我大学毕业的第八个年头,我的女儿出生了。

女儿出生后,第一件事,就是到派出所上户口。在和户籍警说了一通客气话后,她递给我一张表格,要我把女儿的基本信息填写好。在填写表格的时候,“籍贯”一栏,我毫不犹豫地填上了我的故乡;“出生地”一栏,我却有点犹豫。踌躇了一会,才把我工作着的这座城市,填写上去。

女儿在我们的抚养下,慢慢长大。她一直跟随着我们生活,唯一离开过的半年时间,是在她一岁的时候,将她送到老家的父母那儿,让两老帮我带养。她的牙牙学语,就是从那儿开始的。我至今记得,当我和妻子一放暑假就到老家去接她回城时,她乍看到爸爸妈妈时涕哭的伤心模样,以及和我们交流时标准的故乡方言。可是,回城后跟着我们生活的女儿,转眼间就把她牙牙学语时的方言忘记得一干二净。在家里跟我和妻子交流时,她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在外面和她的小伙伴们玩耍时,她讲一口流利的冷水江方言。上学后,她慢慢地清楚了自己从哪里来,在填写履历表时,籍贯随我,出生地,就是冷水江。

可是,后来。

随着我和她母亲的工作调动,她跟着我来到了另一座城市娄底上学。

她很快融入了这个城市的同学圈子。她依然在家里讲标准的普通话,不过她迅速学会了这座城市的方言。然后,在中学毕业,填写履历表时,她的问题来了。

她问我:老爸,我的出生地,还是填冷水江吗?

当然。我说。

她说:可那并不是我的故乡呀。

我张口几次,可是每次都欲言又止。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

她说得对。那座城市,并不是她的故乡。她在那里出生并慢慢长大。可是,在那里,她整天就呆在父母工作着的校园里,每天见到的,只有她父母的同事,整天一起玩耍的,只有与她毫无血缘关系的伙伴与同学。除了她的父母外,她没有一个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她对那方山水,并没有那么深的情感,她只是随父母飘泊到那里的一只浮萍。父母恰好在那个地方孕育了她,于是那个地方便很偶然地成了她的出生地。父母工作调动,到了另一座城市,于是她又跟父母飘到另一座城市。而对她出生的地方,却慢慢淡忘,并在内心并不认可,那是她的故乡。

她的故乡在哪里呢?

在我的内心,我希望她认可那个叫做周家边的乡村,就是她的故乡。可是,她对那个村庄是如此陌生。她每年跟着我,回一趟、两趟故乡,可是,按她的话说,是到那里看爷爷,看奶奶。小的时候活泼些,她还和村里一般大的兄弟姐妹玩耍,等到长大了,安静了,除了窝在爷爷奶奶家里,就哪里都不去了。她仿佛就是来这儿旅游的,那个村子的风景,看一回,也就罢了;那个村子里的人,虽是血亲,却大部分陌如路人,在父母的引导下叫一次,就叫一次,叫过了,也就罢了。对她来说,那个叫周家边的地方,她的籍贯地,只是一个概念,没有血肉的抽象的概念,就犹如我对祖上的故乡那种感觉一样。

茫然四顾,她仿佛没有了故乡。

我回不去了故乡,可是,我并没有给我的女儿,催生一个新的故乡!只是在一座又一座城市,给她留下一丝生活的痕迹。

我们调入娄底不久,我的妻子又调到浙江宁波去工作了。女儿的户口,也已随着母亲,迁去了那里。女儿高中毕业后,先是到湘潭读本科,然后到长沙读研。现在,她中国文学专业研究生快毕业了。毕业后,她总归会找一个工作的地方。或在本省,或在外地;或在城市,或在乡村。但是,她说,她不要再回娄底。她要去外地,哪怕飘泊。

她曾经很沧桑地带着羡慕的口吻对我说:老爸,你还好,你有故乡可以怀念,而我,已没有故乡可供自己怀念了。只有到处流浪,无所皈依。

女儿的话,是对我的拷问,也是他们这一代人,对我们的拷问。对此,我能给予一个什么样的答复,才能让他们,也让我们自己聊以自慰呢?

是的,自古以来,人类的历史,就是迁徙流浪的历史,只是流浪的周期,没现在这么频繁而已。谢氏一支,经历了多少次迁徙,才到了这个叫做周家边的地方啊。唯有他们的不断迁徙,才创造了灿烂辉煌的农业文明。而现在,随着工业文明的发达,随着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又有多少人,几乎一辈子都在迁徙之中呀。就说故乡那个叫做周家边的乡村吧,除了春节,其余时间,就只有老人和小孩,守着它了。中年人,青年人,平常时间都在外地奔波,很多的人,已经在远方的城市安了家。为了生活更加美好,他们注定,必须飘泊,甚至飘洋过海,移居海外。

只是,在越来越频繁的迁徙中,一般概念上的故乡,从他们的人生经历中,从他们的后代的人生经历中,消失了。他们也就不知道自己,究竟从哪里来了。

我只能告诉女儿,飘泊,是人类的宿命。

七十年代末的时候,有一首三毛写的歌,从台湾传过来,叫《橄榄树》。在歌中,齐豫唱道: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清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流浪……”

是的,不要问我从哪里来。追根究底,我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我也不知道,我的后代,一百年后,几百年后,他们会在何方。

惟一能够确定的,是他们会在这个星球上,继续飘泊。而且,他们肯定会比我们过得更好。

可是,我终究忘不了,我那生我养我的故乡啊!

三 :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是一方平常的山水。与江南随处可见的丘陵水乡,并无二致。有连绵的山,并不雄伟;有蜿蜒的河,并不阔大;有错落的水田旱地,并不齐整。村庄就在水之湄,山之脚,开轩面田园,后顾有松林。鸡鸣狗吠相闻,炊烟雾霭相映。诗经有云:“日之夕矣,羊牛下来。”故乡的人,动物,自然风景,融洽地相处着。几乎每一个日子,故乡都在安静中哗哗流过。没有喧嚣,没有浮华,就那么静静地,流过。

在湘西南这个叫做周家边的乡村里,我生活了将近十六年。从呱呱坠地开始,慢慢长成青葱少年。我用赤着的双脚,走遍了故乡的每一寸土地,也学会了一个农家孩子应该学会的一切。在小河里摸鱼,在山林里掏鸟蛋,采挖各种植物送到供销社换零花钱。扯猪草,割牛草,犁田、插秧、扮禾、锄地、挑担,什么季节下什么种,什么时候种什么苗。我最初的人生梦想,也从这里开始萌发。当“赤脚医生”,做“民办老师”,到供销社当代销员,直至幻想着写出令人着迷的故事。这些梦想随着年龄的改变,摇摆不定,直到高考恢复,才开始清晰。七九年夏天,我还不满十六岁的时候,参加高考,幸运地被湘潭大学录取,成了该校中文系的一名学生。

这年九月,我打点行李,离开故乡,前往湘潭读书。临走的那一天,青春年少的我并没有回头,仔细端详一下故乡的模样。是的,没有回头。就那样,兴奋而忐忑不安地,走了。有一丝“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的豪气,怀抱着成为一名作家的憧憬,沉浸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唯独没有的,是对故乡的留恋。

转眼三十六年过去。

岁月是把杀猪刀。当年的英姿勃发,被岁月一刀一刀割去了,只有根根白发,在双鬓慢慢蓬勃起来。当我蓦然回望故乡,一事无成的我才发现,故乡与我,已然越来越陌生。

我离故乡并不遥远。三十多年来,我工作的每一个地方,都围着故乡打转。尤其是眼下,交通方便,想回故乡,一天的时间,足可以打个来回。而且,因为父母至今还在那块土地上生活着的缘故,我每年回家的次数,并不少。(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对故乡的陌生感,什么时候,爬上了我的心头?

仔细想来,还是从当年离家求学开始,故乡就与我渐行渐远。求学的时候,每年寒暑假,都在故乡度过,家乡的点滴变化,仍然浸润在心,可是对农家的光景,就没那么挂在心上。后来工作了,常年在外为生计奔波,每年寥寥回家数次,除了春节能够住上三五天,其他的时候,都是来去匆匆,一啸而过。开始的十年,倒还不觉陌生,回家看到的,都是熟悉的面孔,爷爷奶奶们,叔叔婶婶们,弟弟妹妹们。只有那些刚出生的幼儿,见到的时候,问一声这是谁的孩子。然后,慢慢地,爷爷奶奶辈,由风烛残年而驾鹤西去,一个接一个地见不到他们了。然后,慢慢地,那些在我离家后出生的小孩,一个一个长大了,回家见到他们的时候,除了模糊的印象,很多就叫不出名字了。直至近些年,我的父辈们,也已到了行将就木的年龄,或者老态龙钟,或者随风而逝。而那些我离家后出生的小孩,他们也已经有了小孩。每次回家,当父母告诉我,某某叔叔“老了”,某某婶婶“老了”,心中除了唏嘘,还是唏嘘。而那些小孩的小孩,他们见了我,只管自顾玩耍,连“笑问客从何处来”的兴趣都没有,我也几乎不知道他们是谁家的小孩。当他们在他们的父辈、爷爷辈的引导下,怯怯地叫我一声“伯伯”或者“爷爷”时,贺知章的诗句自然而然,在心头涌起,无限的乡愁,在不经意间充满全身。我清楚地知道,故乡,不变的是田垄,是群山,是小河,而故乡的人,已经换了一茬,又在换另一茬。我每年数次走过故乡,也仅仅是走过,从我离开故乡的那一天起,我的生活,就远离了故乡。我内心关注的事物,就远离了故乡。我全身血脉的跳动,就远离了故乡。

现在还好。我的父母还在故乡的山水间生活着,那里还是我的家,回到那里,就有家的温暖,就有在父母身边做儿子的温暖。想回家了,挪个脚,就可以回到父母身边,住那么一晚,两晚,和父母扯扯家长里短。到村子里走走,到后山的松林里走走,到曾经劳作过的田垄里走走,到曾经摸过河虾的小河边走走。也到年事已高的叔叔婶婶家坐坐,嘘几句寒,问几句暖。到当年一同玩耍、一同求学的小伙伴们家坐坐,喝几盅酒,打两手牌,开几句玩笑。尽管相见陌生,毕竟曾经熟悉。

可是再过些年呢?父母如今身体健康,我惟愿他二老长命百岁。然而不管怎样,他们终将离去。一旦父母百年,我还会这么勤回故乡吗?我想,也许会回,但肯定没这么勤,只是偶尔,回故乡看看叔叔,看看堂弟,见一面,坐那么三两个小时,就走。然后,再慢慢地,当我老了的时候,这偶尔,也会终于没有了的。

从我离家的那一天起,命中注定,故乡,我是回不去了!

回不去故乡的,又岂止我一个!

我的故乡是周家边。它早已如山脉一样,耸立于我的脑海,与我的血脉一起跳动。从读大学开始,每次填写履历表,填到“出生地”一栏,故乡的面貌,就清晰地在脑海里展现出来。

可是,这儿并不是我们家族的根。

还在我年少的时候,每到年关将近,我的父辈们,我的爷爷辈们,都会在劳作之余,踏着薄暮,成群结队地,赶往五里外一个叫严村的村庄,练习舞龙舞狮,要到很晚才回来。春节了,他们会每天乐呵呵地,丢下家里的客人,跟着严村的龙狮队,一个村落一个村落地,舞过去。

我曾好奇地问父母亲,为什么我们自己村不组织一个龙狮队,春节期间到各个村庄去舞,干嘛要大老远地跑到严村去,和他们一起组成一支龙狮队?为什么严村的龙狮队,在其他的村落前,舞得那么起劲,可偏偏不到我们村落前来舞?父亲笑呵呵地告诉我,周家边的谢姓人家,是当年两兄弟,遵从族长之命,从严村到这里来种庄房(本家祠堂的公田),后来就在这娶妻生子,没回去了。到父亲这一辈,也就不到一百年的时间,还没出五服呢。周家边的谢家,是从严村迁过来的。严村,是我们谢家的祠堂。舞龙舞狮,都是同宗组织,到外村去舞,有个讲究,凡有本宗姑娘嫁过去的村庄,就去舞,带有向本家姑娘的婆家,炫耀其娘家势力的意思。周家边谢家和严村同宗,乡里同姓不通婚,没有本宗的姑娘嫁过来,所以不会来舞咯。

我明白了,我的血脉,来自于五里外的严村。

在近些年回故乡的时候,曾经有很多次,我坐在父母所住的土坯房前,凝望着故乡的村庄与土地,想象着当年我的祖上来这里耕种的情形。我知道,他们两兄弟,出于无奈,才离开温暖的故乡,来到这儿种庄房。他们在严村故乡的家,无田无地,一贫如洗,外出种庄房,是他们较好的一种活路了,除了上交族上祠堂的租谷,总会有些剩余,让自己糊口。可是,种着种着,岁月长了,他们也回不去了,惟有在这个叫做周家边的地方,娶妻生子,繁衍后代。

他们两兄弟,在明白自己终将回不去严村的时候,是否也和我一样,无限的惆怅如傍晚时分的长啸,掠过天空?他俩在老了的时候,肯定会告诫自己的子孙,严村,是他们的故乡。可是,他俩对严村的缱绻的故土情结,他的子孙们会有吗?我的父辈,我的爷爷辈,因为隔得近的缘故,也许会经常和严村的同宗兄弟相互往还,而我,除非身处严村,还会想起我的祖上来自于这里之外,其他时间,我还会想起它吗?

严村,只是他们两兄弟的故乡。他们两兄弟因为回不去故乡了,才让我拥有了这个叫做周家边故乡。而一个新的村庄,也在他俩无边的乡愁中,诞生了。

可是。

可是我从小就知道,我们来自于邻省江西。六百多年前的元末明初,我的更遥远的祖上作为一个中层军官,跟随朱元璋的大军,来到湖南,占领宝庆后,奉命在城西北一个叫做楼底的地方安营扎寨,随时准备抵御北方山匪的劫掠。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他的手下,一个个服完兵役,就回乡了,唯独他,兵寨的最高指挥官,一直在中军帐里坐镇,然后在兵寨里娶妻生子。到了暮年,他才蓦然发现,他,已回不去江西的老家了。只得在这里扎下根来,在兵寨的周围,垦荒种地,给他的子孙,留下一个新的故乡。从湖南宝庆到江西吉安,按当时的交通条件,已是远隔天涯。我想,当他明白自己终于回不去故乡的时候,是否也如我一样,无边的乡愁伴随他暮年的生活,缱绻不已充溢胸间?

前两年,故乡本宗修族谱。因为粗通文墨的缘故,主持修谱的本家长辈找到我,把本宗的全谱都带了来,嘱我为重修族谱作序。正是春上,在春天的阳光中,我沐浴净手,如圣徒一般,虔诚地一页一页翻着那早已发黄、已被虫子蛀去了边角的族谱,一个字一个字阅读着那些略显粗糙地描述从先祖至我辈迁徙繁衍过程的文字。读着读着,我的内心被一股莫名的力量牵制着,很长一段时间,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根据族谱记载,我终于知道当年那位从江西来到宝庆生根发芽的祖上叫什么名字。知道他的故乡,在江西吉安一个叫千秋乡圳上村的地方(湖南许多的族谱都记载,他们来自于江西吉安千秋乡。也许,千秋乡只是一个代号,是当年他们迁徙后,对故乡的集体记忆)。我还知道了在此之前本支谢氏的迁徙路线,先是在河南南阳有了封国,然后由河南而安徽,由安徽而浙江杭州,由浙江杭州而金华,由金华而湖南宜章,由宜章而江西吉安。我也知道了,当年他在这个叫楼底的地方生根发芽后,总共生了六个儿子,除了长子子承父业,其余五个,分别迁往武冈、道州。第二代之后,又陆续有子孙迁往新化、四川。而严村的谢氏,是到了第五代上,一个子孙迁到这里,才繁衍起来的。

然而,对江西吉安,我为什么那么陌生?对那些我的祖上曾经用活生生的血肉之躯,或悲过,或喜过的那么多地方,我为什么那么陌生?甚至对于楼底,这个离我的故乡只有区区十多里地的村庄,我为什么那么陌生,至今连去都没有去过?

我曾经去过江西吉安,去过浙江杭州,去过河南南阳。可是,无论我到哪里,除了知道,谢姓人家曾在此地繁衍生息,引发一些感慨外,我压根不会认为,那是我的故乡。那些地方,只是我祖宗的故乡,只是我祖宗的祖宗的故乡。我唯一认定的故乡,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是一个叫作周家边的村庄。而那些此后从楼底迁出去的谢氏子孙,他们也只会认定,他们的故乡,就在他们正在生活着的地方,生他养他的地方。他们不可能把湘西南这个叫做楼底的村庄,当作他们的故乡。

我的一代一代的祖先,为生计所迫,背井离乡,到遥远的他乡去讨生活。直至到了暮年,他们才悲凉地发现,故乡,已经回不去了。于是在他们无边的乡愁中,为他们的后代,诞生一个又一个新的故乡。

生我养我的地方,就是故乡了吗?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雪峰山下一座县城里的一所师范学校教书。在那里,我认识了我的妻子,一个漂亮能干的姑娘。她的出现,让我的生活,单调中增加了许多缤纷的色彩。后来,学校搬迁到一座叫做冷水江的小城,我也在经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后,修成正果。然后,在我大学毕业的第八个年头,我的女儿出生了。

女儿出生后,第一件事,就是到派出所上户口。在和户籍警说了一通客气话后,她递给我一张表格,要我把女儿的基本信息填写好。在填写表格的时候,“籍贯”一栏,我毫不犹豫地填上了我的故乡;“出生地”一栏,我却有点犹豫。踌躇了一会,才把我工作着的这座城市,填写上去。

女儿在我们的抚养下,慢慢长大。她一直跟随着我们生活,唯一离开过的半年时间,是在她一岁的时候,将她送到老家的父母那儿,让两老帮我带养。她的牙牙学语,就是从那儿开始的。我至今记得,当我和妻子一放暑假就到老家去接她回城时,她乍看到爸爸妈妈时涕哭的伤心模样,以及和我们交流时标准的故乡方言。可是,回城后跟着我们生活的女儿,转眼间就把她牙牙学语时的方言忘记得一干二净。在家里跟我和妻子交流时,她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在外面和她的小伙伴们玩耍时,她讲一口流利的冷水江方言。上学后,她慢慢地清楚了自己从哪里来,在填写履历表时,籍贯随我,出生地,就是冷水江。

可是,后来。

随着我和她母亲的工作调动,她跟着我来到了另一座城市娄底上学。

她很快融入了这个城市的同学圈子。她依然在家里讲标准的普通话,不过她迅速学会了这座城市的方言。然后,在中学毕业,填写履历表时,她的问题来了。

她问我:老爸,我的出生地,还是填冷水江吗?

当然。我说。

她说:可那并不是我的故乡呀。

我张口几次,可是每次都欲言又止。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

她说得对。那座城市,并不是她的故乡。她在那里出生并慢慢长大。可是,在那里,她整天就呆在父母工作着的校园里,每天见到的,只有她父母的同事,整天一起玩耍的,只有与她毫无血缘关系的伙伴与同学。除了她的父母外,她没有一个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她对那方山水,并没有那么深的情感,她只是随父母飘泊到那里的一只浮萍。父母恰好在那个地方孕育了她,于是那个地方便很偶然地成了她的出生地。父母工作调动,到了另一座城市,于是她又跟父母飘到另一座城市。而对她出生的地方,却慢慢淡忘,并在内心并不认可,那是她的故乡。

她的故乡在哪里呢?

在我的内心,我希望她认可那个叫做周家边的乡村,就是她的故乡。可是,她对那个村庄是如此陌生。她每年跟着我,回一趟、两趟故乡,可是,按她的话说,是到那里看爷爷,看奶奶。小的时候活泼些,她还和村里一般大的兄弟姐妹玩耍,等到长大了,安静了,除了窝在爷爷奶奶家里,就哪里都不去了。她仿佛就是来这儿旅游的,那个村子的风景,看一回,也就罢了;那个村子里的人,虽是血亲,却大部分陌如路人,在父母的引导下叫一次,就叫一次,叫过了,也就罢了。对她来说,那个叫周家边的地方,她的籍贯地,只是一个概念,没有血肉的抽象的概念,就犹如我对祖上的故乡那种感觉一样。

茫然四顾,她仿佛没有了故乡。

我回不去了故乡,可是,我并没有给我的女儿,催生一个新的故乡!只是在一座又一座城市,给她留下一丝生活的痕迹。

我们调入娄底不久,我的妻子又调到浙江宁波去工作了。女儿的户口,也已随着母亲,迁去了那里。女儿高中毕业后,先是到湘潭读本科,然后到长沙读研。现在,她中国文学专业研究生快毕业了。毕业后,她总归会找一个工作的地方。或在本省,或在外地;或在城市,或在乡村。但是,她说,她不要再回娄底。她要去外地,哪怕飘泊。

她曾经很沧桑地带着羡慕的口吻对我说:老爸,你还好,你有故乡可以怀念,而我,已没有故乡可供自己怀念了。只有到处流浪,无所皈依。

女儿的话,是对我的拷问,也是他们这一代人,对我们的拷问。对此,我能给予一个什么样的答复,才能让他们,也让我们自己聊以自慰呢?

是的,自古以来,人类的历史,就是迁徙流浪的历史,只是流浪的周期,没现在这么频繁而已。谢氏一支,经历了多少次迁徙,才到了这个叫做周家边的地方啊。唯有他们的不断迁徙,才创造了灿烂辉煌的农业文明。而现在,随着工业文明的发达,随着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又有多少人,几乎一辈子都在迁徙之中呀。就说故乡那个叫做周家边的乡村吧,除了春节,其余时间,就只有老人和小孩,守着它了。中年人,青年人,平常时间都在外地奔波,很多的人,已经在远方的城市安了家。为了生活更加美好,他们注定,必须飘泊,甚至飘洋过海,移居海外。

只是,在越来越频繁的迁徙中,一般概念上的故乡,从他们的人生经历中,从他们的后代的人生经历中,消失了。他们也就不知道自己,究竟从哪里来了。

我只能告诉女儿,飘泊,是人类的宿命。

七十年代末的时候,有一首三毛写的歌,从台湾传过来,叫《橄榄树》。在歌中,齐豫唱道: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清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流浪……”

是的,不要问我从哪里来。追根究底,我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我也不知道,我的后代,一百年后,几百年后,他们会在何方。

惟一能够确定的,是他们会在这个星球上,继续飘泊。而且,他们肯定会比我们过得更好。

可是,我终究忘不了,我那生我养我的故乡啊!

四 : 我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游走于红尘的每个陌景,走过红尘的每个角落,时而执笔诉写情怀,时而素墨淡描人生。

我们在盛世的烟火里,滚滚的红尘中;我们生活在钢筋混凝土的城市里,穿越在不息的车流中,走过了一个一个街景,擦肩了一个一个陌路人,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到哪里去?

我们是坠落于凡尘,我们要到奈河桥上去。 我们的凡体肉胎在红尘上坠落,我们的轻盈灵魂在奈河桥上抵达。 我们存活和奔波在,去往奈河桥的红尘路途中。此时我们都已经上路,正在往奈河桥的方向徒步前行。

有时候,我们默默地去欣赏一个人,不去惊扰,不去拥有,静静地看,默默地想。不问其的名字,不问其的心怀,不问其从哪里来,将要到哪里去。

有时候,我们悄悄地去回忆一个人,不去打扰,不去寻找,静静地想,默默地忆。不问其的现在,不问其的未来,不问其去了哪里,将要到哪里去。

有时候,我们轻轻地去拥有一个人,不去离开,不去伤害,静静地品,默默地爱。不问其的过去,不问其的现在,不问其想去哪里,将要到哪里去。(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写到此刻我漠然地想出了一句话:人生的每一次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但是我们往往消散在了迟迟不肯相逢里。有些人有时候,我们相逢在了鹊桥;有些人有时候,我们相逢在了奈河桥。

当有朝一载我们将要去奈河桥时,回忆伤害过的人,连说对不起都没来得及,就到了奈河桥头。我们错过了一个人,连解释都没来得及,就遗憾登上了去往奈河桥的一叶小舟。

当有朝一日要告别红尘,将要到达奈河桥时仅有时光里。才回想起,一生存活在爱情的遗失里,一生遗憾在爱情的错过里,一生遗忘在爱情的温度里。一生就这么没了,爱我的人在哪里,送我登船去奈何桥的人在哪里?

就这样,在去往奈河桥路途的困乏和磨难中,我们把一生都渴望过的爱情,放在了内心深处,遗忘在了风中;默默地凑合着,悄悄地苟活着。把渴望的爱情的埋藏于心底,把爱情的渴望寄托给来生。

当明白了我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就不会去计较,计较彼此的对于错,完美与圆缺。当我们明白了,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们懂得珍惜一个爱你的人,敞开心扉的去爱,全心全意的去拥有,默默的结伴同行。彼此都是在去往奈何桥路上的同行者,有朝一日不是你先去,就是我先到。现如今大家都只是挣扎的存活在去往奈河桥路途的红尘中。

既然爱情如此,那我们的人生难道,不是也终归如此。我们都是坠落于凡尘,我们要抵达于奈河桥。我们都是从红尘来,我们都是要到奈何桥上去。

从我们坠落红尘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已经开始启程,启程了去往奈河桥的路途的起点上。 从这起点慢慢的徒步走向那目的地, 这就是所谓的红尘一世,凡尘一生。

有时候,我们每个人一路上,默默地走着,就悄悄的迷失自己,因为太多的尘世纷扰,太多的红尘诱惑。让我们的迷失灵魂,迷失了自我。

有时候,我们每个人一路上,轻轻地过往,默默地背叛了自己,因为太多的尘世无奈,太多的红尘不由己,让我们忘记了灵魂,失去了自我。

有时候,我们夜以继日的工作,白天上班,晚上加班,星期天做着残留在手中的工作。忘记了父母,忘记了生活,今天重复着昨日,明天继续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把时光留给了钢筋和混凝土的房间里,把岁月留给了遗忘的角落里。忘记了,自己最初的梦想,甚至忘记了,与远方的父母和亲人。在去往奈河桥的中转站里才发现,蓦然回首自己已在身不由己中。

有时候,我们为了在数字一的后面不停的点缀零。而忘记了生活,忘记了自己,拼于一生,最后挣扎地不想登上那艘开往奈河桥的小船。先用时光换取了数字,回过头来,再用数字换取分秒。

在仅存的分秒里,缺发现还没有向,骗过的张三和害过的李四,这些友人道歉。在仅存的分秒里,缺发现来不及去陪伴,曾经没有时间陪伴的家人。在仅存的分秒里,想到还有一位失去联系的亲人在何方。最终用尽了1后面的那串数字,时光还未换回;就是匆匆忙忙的登船远行,消散在红尘的哭声里。

就这样,在这个去往奈河桥的红尘路上,很多时候我们都忘记了自己,忘记了我们徒步中,是活在了迷惑的双眼里。把我们自己迷惑在,尘世的纷纷扰扰里,红尘的璀璨诱惑里。

去往奈何桥的红尘路途中,一路的风景就是我们人生旅行,一路的奔波都是过往。 有再多的纷争,也会被忘记在孟婆汤里。有再多的璀璨也会被遗忘在去往奈河桥的那艘船舱里。就算有再多的红尘过往以及遗憾,也不会再带到来世的轮回中。

有些人已经抵达奈河桥,而别人今日的现在就是我们未来的明天。所以,我们在去往奈河桥的,这条璀璨红尘路途中,把所有烦恼抛弃在红尘璀璨里,把所以忧愁洒落在红尘的纷纷扰扰里。不管在何日何时,我们要记着,我们是从哪里来,将要到哪里去。

因为在我们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们离奈河桥的距离已在不知不觉中缩短。所以把今日的痛苦消散,把今时的自己找回,把明天的美好轻轻呈现。

五 :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那是一个宁静的早晨,鸟儿们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仿佛在诉说着昨夜的美梦。一阵微风吹过,挟着清晨的露水,带着太阳的恩惠,为大地抹上一丝甘甜,一丝温暖。

  我踏入肯德基的大门,里面零零散散只有几个客人。他们都是繁忙的上班族,风尘仆仆地进来,面无表情地吃饭,然后又匆匆离去。我点了杯豆浆,找了个在角落里的位置坐下。“丁零”伴随着熟悉的铃铛声,一个小小的身影拎着一个大大的袋子,映入了我的眼帘。这已经是我们第二次见面了啊。我喝了口豆浆,静静的看着她,回忆像地底的泉水,一下子涌上来。

  第一次看见她,是在星期天的午后。那天,天气非常炎热。太阳公公好像非常生气,使劲地把炙热的阳光洒下大地。有些人已经迫不及待的换上夏装,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和朋友逛街。我舔着冰淇淋,漫无目的的在步行街上走着。“丁零”突然,一阵铃铛声,传入了我的耳畔。我朝着声源看去,路边的垃圾桶旁,一个大约五六岁的小女孩,正用一只手,在垃圾桶里胡乱掏着,正是那只手上的铃铛,传出了清脆的声音。小女孩掏出一个塑料瓶,她便像捡到了宝贝似的,小心翼翼地放入身旁的塑料袋。似乎感到我正在看着她,她抬起头来,水灵灵的大眼睛透出警惕的目光,仿佛是一只小野猫,下一秒爪子就会伸上你的脸庞。我正要说什么,她立马拿起袋子就跑,不一会儿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丁零”又是那铃铛声,打断了我的回忆。我回过神来,发现她坐在我隔壁,正一口一口地吃着薯条,她拿起一根薯条,慢慢地放入口中,细细地嚼着,仿佛那是山珍海味。看着她衣衫褴褛,灰头土脸,我不禁心中充满疑问,为什么这么小的孩子就会出来以捡垃圾为生?这个年龄不应该是在爸爸妈妈怀里撒娇的吗?

  我不忍心打断她吃东西,只好在旁边耐心地等她吃完,我才上前:“小妹妹,你家在哪?你的爸爸妈妈呢?”

  小女孩眨巴着大眼睛,稚嫩的声音从她的口中溢出来:“四岁的时候我被一个奇怪的叔叔带到这里,他让我在这里捡垃圾。我不知道我的爸爸妈妈在哪。”

  听她这么一说,我已经明白了几分。人真是太可恶了,竟然让这么小的小孩出来捡垃圾:“是啊,你怎么知道在哪里。”

  小女孩听了我的话,什么也没说,只是哼起了齐豫的《橄榄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远方……”

  从此,她再也没有出现过。

    五年级:灵之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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