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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成都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入口

发布时间:2017-12-11 所属栏目:大连国税局发票查询

一 : 成都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入口

成都地税发票查询 成都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成都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入口

成都地税发票查询 成都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成都国家税务局

使用帮助:

请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两者缺一不可)查询发票信息,并根据界面提示操作,查询更多详情

有20位防伪税控码的发票属于在线系统开具发票,需要您按票面金额准确输入"开票合计金额",有小数的请保留两位小数例如99.50.

所查询数据存在一定期限的滞后,网络发票请点击这里,电子发票请点击这里实时查询在线开具发票信息.

目前发票最新数据截止到:2015-05-15,如果您是在截止日期之后购买的发票,系统会显示"未发售".

发票查询是指通过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必要的发票信息确定发票是否存在以及发票真伪的方法。

发票查询可通过所在地的地税局或者地税局网站查询,也可以拨打当地的12366(税务服务热线电话)查询。

查询需要的参数通常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信息码、密码等。

查询者登陆发票所属税局的网上查询平台,按要求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由税局发票管理系统在后台对所输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并返回查询结果。一般来讲,通过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可以确定发票是否存在,而开票日期、开票金额等详细信息则可以检验发票真伪。

二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入口

使用说明

一、本系统适用于天津市国税系统发售的发票开票信息比对查询。具体操作方法请见:《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使用说明》

二、凡在本市国税系统登记注册的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通“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授权”,获取授权证书。授权用户进行授权登录后,可直接查询发票,而不再受输入验证码和查询时间间隔的限制。

三、查询项中带*标记的查询条件为必填项。

四、本系统提供的查询结果不作为发票真伪鉴定的法律依据。

五、若查询结果为以下内容,请持该发票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验证鉴别。

“您所查询的发票并不存在!”

“您所查询的发票不属于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认定的某某发票!”

“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税务系统不一致!”

“您所查询的发票金额与税务系统不一致!”

“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报税记录不一致!”

“此发票未发售给销方纳税人!”

“您所查询的发票开票时间超出发票使用期限!”

六、若查询结果显示为以下内容,则表示该发票是天津市国税系统发售但具体信息尚未导入到系统。请过一段时间再进行查询。

“您所查询的发票数据不完整,十日后可再查询!”

“您所查询的发票数据不完整,请在下个征期进行查询!”

“您所查询的发票尚未抄报税,请在开票日期次月征期结束后查询!”

七、若查询结果显示为以下内容,则表示您不具备查询该发票信息的资格。

“您不是所查询发票的开具方或收受方,请由该开具方或收受方自行查询!”

八、若查询结果显示为“发票查询成功!”或“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报税记录一致!”,则表示该发票比对成功。如还有疑问请持发票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三 : 大连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入口

大连国税 大连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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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国税 大连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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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发票预约”:纳税人按照要求准确填写《网络发票登记表》的基本信息并进行上传,就可以足不出户办理网络发票开办业务。

“网络发票查验”:自2013年7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都可以进行查验。查验的信息不作为鉴别发票真伪的依据。

“非网络发票查询”:即:发票流向查。用于查询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管辖的衔头发票、手写普通发票的查询。查询的信息不作为鉴别发票真伪的依据。

发票查询是指通过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必要的发票信息确定发票是否存在以及发票真伪的方法。

发票查询可通过所在地的地税局或者地税局网站查询,也可以拨打当地的12366(税务服务热线电话)查询。

查询需要的参数通常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信息码、密码等。

查询者登陆发票所属税局的网上查询平台,按要求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由税局发票管理系统在后台对所输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并返回查询结果。一般来讲,通过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可以确定发票是否存在,而开票日期、开票金额等详细信息则可以检验发票真伪。

四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入口

天津国税网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入口

使用说明

一、本系统适用于天津市国税系统发售的发票开票信息比对查询。具体操作方法请见:《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使用说明》

二、凡在本市国税系统登记注册的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通“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授权”,获取授权证书。授权用户进行授权登录后,可直接查询发票,而不再受输入验证码和查询时间间隔的限制。

三、查询项中带*标记的查询条件为必填项。

四、本系统提供的查询结果不作为发票真伪鉴定的法律依据。

五、若查询结果为以下内容,请持该发票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验证鉴别。

“您所查询的发票并不存在!”

“您所查询的发票不属于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认定的某某发票!”

“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税务系统不一致!”

“您所查询的发票金额与税务系统不一致!”

“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报税记录不一致!”

“此发票未发售给销方纳税人!”

“您所查询的发票开票时间超出发票使用期限!”

六、若查询结果显示为以下内容,则表示该发票是天津市国税系统发售但具体信息尚未导入到系统。请过一段时间再进行查询。

“您所查询的发票数据不完整,十日后可再查询!”

“您所查询的发票数据不完整,请在下个征期进行查询!”

“您所查询的发票尚未抄报税,请在开票日期次月征期结束后查询!”

七、若查询结果显示为以下内容,则表示您不具备查询该发票信息的资格。

“您不是所查询发票的开具方或收受方,请由该开具方或收受方自行查询!”

八、若查询结果显示为“发票查询成功!”或“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报税记录一致!”,则表示该发票比对成功。如还有疑问请持发票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五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入口

深圳国税发票查询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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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用机打发票、收购统一发票
(一)发票联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发票背涂为紫色,背面印有“S(GS)Z”,或“深圳国税”及“税徽”等防伪图案,此图案在正面受力的情况下不脱落。
(二)在紫外灯下,发票联的监制章呈现橘黄色反映,同时显现金黄色“百元版”、“千元版”、“万元版”面额标识或“税务代开”、“收购专用”等专用标识。
(三)发票代码上方的面额标识或专用标识,可以通过专用MR检测仪识别。

二、通用定额发票
(一)发票背涂为绿色,背面印有 “深圳国税”及“税徽”等防伪图案,此图案在正面受力的情况下不脱落。
(二)在紫外灯下,发票联的监制章呈现橘黄色反映。
(三)50元、100元定额发票的面额标识(阿拉伯数字),可以通过专用MR检测仪识别。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出口商品发票、海洋石油企业专用发票
(一)发票联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发票背涂为紫色,背面印有“S(GS)Z”,或“深圳国税”及“税徽”等防伪图案,此图案在正面受力的情况下不脱落。
(二)在紫外灯下,发票联的监制章呈现橘黄色反映。
(三)发票代码上方的印有蓝色“防伪检测区”,可以通过专用MR检测仪识别。

四、企业衔头发票
(一)多联式企业衔头发票。其发票联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发票背涂为紫色,背面印有“S(GS)Z”,或“深圳国税”及“税徽”等防伪图案,此图案在正面受力的情况下不脱落。
(二)单联发票或滚筒发票无背涂。
(三)发票代码上方的印有蓝色“防伪检测区”,可以通过专用MR检测仪识别。

重要提示:本栏目提供深圳国税局售出的发票以及验旧记录的查询,并不能确保发票的绝对真伪,如自行辨别后仍有疑虑的应该持发票到国税分局票证中心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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