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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18-02-13 所属栏目:四合院出租

一 : 租赁合同


                    ( )业  字第  号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______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同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          日元帐号:
  西德马克帐号: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验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按fob或c&f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为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担保法》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有关经济法庭判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
  (3)租赁设备确认书;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           (章)
  经理:            业务员:
  乙方:
  代表:        (章)
                     19  年  月  日  附件一:租赁合同附表
  ───┬────────────────────────────────  
  序 号│              合同主要事项
  ───┼────────────────────────────────
  │租赁物件名称:
  ├────────────────────────────────
  1  │型 号:
  ├────────────────────────────────
  │规 格:     数量:
  ───┼────────────────────────────────
  2  │制造厂商:
  ───┼────────────────────────────────
  3  │            卖方:  预定交货期: 年 月
  ───┼────────────────────────────────
  4  │交货条件和卸货港:
  ───┼────────────────────────────────
  5  │租赁物件安装(或使用)地点:
  ───┼─────────────────┬──────────────
  6  │租赁期限:  个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总额:(大写):
  ├────────────────────────────────
  7  │每期租金额:
  │第一期:    年  月  日金额:
  ├────────────────────────────────
  │第二期     年  月  日金额:
  ───┼────────────────────────────────
  8  │租赁保证金(大写):
  ───┼────────────────────────────────
  │预定损失金额(损失赔偿金):
  │第一期 金额:     第二期 金额:
  ├────────────────────────────────
  9  │
  ├────────────────────────────────
  │
  ├────────────────────────────────
  │
  ───┼────────────────────────────────
  10 │手续费(大写):
  ───┼────────────────────────────────
  11 │名义货价(大写):
  ───┼────────────────────────────────
  │备注:1.手续费和名义货价以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货币兑换
  │     为美元,再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或
  │     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兑换为人民币支付。
  12 │   2.手续费签订合同后一次支付。
  │   3.名义货价到租赁期满后一次支付。
  │   4.手续费和名义货价:手续费以概算的租金为基础进行计算,名
  │     义货价以概算货物价款为基础进行计算;当实际货物价款与概
  │     算货物价款有出入时,以实际物价款为准,调整上述费用。
  ───┼────────────────────────────────
  13 │其  他:
  ───┴────────────────────────────────
  

  附件二: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附件三: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附件四:甲方购货协议副本。(略)
  附件五: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二 : 电脑租赁合同

电脑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www.61k.co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电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电脑,电脑配置: ,以下简称租赁电脑。

二、起租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退租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电脑押金(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将系统调试正常的电脑交付乙方使用;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对所租赁电脑及配件应妥善保管并保持清洁。如配件不全或损坏(光驱能读测试盘即可),所损坏配件按保值价赔偿;

2.禁止乙方将电脑超频使用。由于病毒或超频等原因导致硬件毁坏,损失费应由乙方按保值价赔偿;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电脑退还甲方。愈期不还,按每月两倍租金计算。如续租,则需重新办理续租手续;

4.乙方未不得擅自拆开电脑配件封条,否则按电脑保值价赔偿。

五、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补充协议亦属于合同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三 : 四合院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xxxxxxx境内的三间门面房楼上、楼下、带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其建筑面积大约共计为360平方米,已装修。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2年,自2011 年 9月 2日起至2013年 9月 2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2011年9月2日---2012年9月2日租金15000元/年,2012年9月2日----2013年9月2日租金16000元/年。

1、租金提前1个月支付,每年支付一次。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1000 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2、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可根据情况着情进行装修。

2、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4、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的修缮与使用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www.61k.com)一种:

(1)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2)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八、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满,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经营。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1个月以上

(8)利用此房搞非法不正当经营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2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十、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无破损。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15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4、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四 :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概念,租赁合同-特征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交付租赁物的一方为出租人,接受租赁物的一方为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财产即为租赁物,租金就是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使用租赁物的代价。

租赁协议_租赁合同 -概念

[www.61k.com]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租赁协议_租赁合同 -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租赁合同以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物为直接目的,承租人所取得的仅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非租赁物的所有权。这是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的根本区别。由于租赁合同转移的仅是租赁物的使用权,因而承租人并不享有对租赁物的处分权,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消费借贷合同的重要一点。

2、租赁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所负担的将租赁物供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义务与承租人所负担的交付租金的义务互为对介。因此,租赁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这点上,租赁合同与借用合同有所不同。

3、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所以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

4、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的特征,不适用于财产的记久性使用。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上都规定了租赁合同提取长存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不嫩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5、租赁合同为继续性合同。继续性合同是与非继续性合同,又叫一时性合同相对应的1种合同分类。它是指“债的内容,非一次给付可转完结,而是继续地实现,其基本特色是时间因素,在债的履行上的居于重要地位,总给付的内容系于应为给付时间的长度”。

6、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为要式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协议_租赁合同 -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应以明确的语言加以确定,对租赁物本身的要求,租赁物应是有体物,非消耗物;应是流通物而不是禁止流通物,禁止流通物不能作为租赁物。租赁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对于种类物,一旦承租人对其选择完毕就已特定化。租赁物约定明确关系到租赁物的交付、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等问题。

2、租赁物的数量。明确数量,出租人才能准确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它也是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时的依据。

3、租赁物的用途。租赁物的用途关系到承租人如何使用该租赁物,因为承租人负有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租赁物的用途就必须约定清楚,否则当租赁物损坏时,出租人就难以行使其请求权。租赁物的用途应当根据租赁物本身的性质特征来确定。约定租赁物的用途也可以明确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过程中的消耗的责任归属问题。

4、有关租赁期限的条款。租赁期限关系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时间的长短、支付租金的时间、交还租赁物的时间等等。如合同当事人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时,可根据租赁期限来确定支付租金的期限。租赁期限的长短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能超过本章规定的最高期限。租赁期限可以年、月、日、小时计算,要根据承租人的需要来确定。如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5、有关租金的条款。出租人出租租赁物的目的就是收取租金,租金同租赁物一样是租赁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收取租金是出租人的主要权利。租金的多少,租金支付的方式:是人民币支付,是以外汇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支票支付;是直接支付,还是邮寄支付;是按月支付,还是按年支付;是二次支付,还是分次支付;是预先支付,还是事后支付,这些问题都应当在订立合同时约定明确,以避免事后发生争议。同时,这些约定也是合同当事人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的依据。

6、有关租赁物维修的条款。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应当由出租人承担,这是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但并不排除在有些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负有维修义务。一般有几种情况:一是有些租赁合同,法律就规定承租人负有维修义务。有时为了能够对租赁物及时、更好地进行维护,保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合同双方可以约定,维修义务由承租人负责。二是根据商业习惯,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负责。三是根据民间习俗,如在我国西南地区的房屋租赁中就有“大修为主,小修为客”的说法和习惯。

除了上述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需要订立某些条款,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等等都是合同中的重要的条款。

租赁协议_租赁合同 -效力

出租人享有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如果承租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迟付或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依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2、要求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出租物,并可对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因承租人的原因致租赁物损失、毁灭,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合同终止时及时收回租赁物,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对出租物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检查验收,符合规定的条件,按时收回租赁。

4、解除合同。出租人在监督检查承租人使用出租物时发现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出租物,造成出租人损失,出租人可以依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要求恢复原状。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出租物原状。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概念,租赁合同-特征_租赁协议
租赁合同

出租人履行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向承租人提供合同约定的出租物。

2、保证租赁物符合合同确定的要求,达到合同确定的性能与用途。

3、按期对出租物进行维修(合同约定由承租人维修的除外)。

4、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义务。如修理或者更换租赁物(法律、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租赁协议_租赁合同 -签订原则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概念,租赁合同-特征_租赁协议
租赁合同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4、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

5、等价有偿原则。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经济利益。

6、双方互为给付,互有补偿。

7、取得利益与履行义务,价值上大致相等。

8、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和侵犯他方利益。

9、按损益相当原则,使受害人受偿。

10、自愿和公平原则。自愿原则:首先,租赁当事人签合同时能够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其次,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有一定意志自由。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以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

11、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讲诚实,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规避法律和合同。

12、合法原则: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租赁协议_租赁合同 -生效要件

1、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租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签订租赁合同时,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采用口头形式。

租赁协议_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

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出租人与承租人自主约定,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时间限制,同时也是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它关系到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时间长短,支付租金、交付租赁物的时间限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4条对租赁期限作了最高限制即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同时还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如果租赁合同20年到期时,双方当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2种方式,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当事人形式了不定期租赁关系,这种状况称之为合同的“法定更新”;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再订租期为20年的合同,此称“约定更新”。

租赁协议_租赁合同 -变更

租赁合同主体的变更

1、因继承而发生的出租人当然变更。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死亡的,则其地位一般由其继承人继承。虽然租赁合同为双务合同,但这种变更不需要征求承租人的同意。因为继承的后果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承租人如因此而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有合理的理由。

2、租赁物所有权的转让导致出租人的变更。这种情况下,原出租人出让的已经不仅仅是债权债务,而是租赁物的所有权。而债权债务是附属于所有权的。如果承租人在出租人转让该租赁物的所有权时,未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行使后未能竞得的,则应当视为其已经同意原出租人转让的行为,因此,已经无须再特别征求其意见。

3、承租人死亡或作为承租人的组织发生变更。这种租赁权能否依一般继承法继承,学说有不同见解。我国《合同法》第2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4、租赁权转让。租赁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将其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第三人。

5、转租。转租是指承租人在并不脱离原租赁关系的情况下,将租赁物又出租给次承租人的情形。转租关系中原出租人仍称为出租人,承租人则称为转租人。而转租之标的物,既可为原租赁物之全部,也可为原租赁物之一部。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造成损失。

租赁合同内容的变更

租赁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在租赁期间,当事人就租赁合同的内容加以修改或补充。租赁合同内容的变更一般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予以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协议_租赁合同 -终止

期限届满

租赁合同订有期限的,期限届满时租赁合同终止。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合同解除

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1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2、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3、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5、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6、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7、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转租、出借、抵押、拆解、转让。

五 : 氢气球租赁合同

氢气球租赁合同

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电话:

出租单位:邵阳市气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电话:

为振兴事业,甲方需要租用乙方氢气球,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租用乙方氢气球 个,价格 元/个,计币 元 运杂费 元,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2. 甲方必须组织资金到位,先预付乙方 元,剩余额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3. 租用时间: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4. 甲方必须提供系挂场所和地点( )和可能的方便;

5. 甲方负责城管报批;

6. 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在氢气球施放期间至少指定一人协助乙方安保工作;

7.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在指定地点完成氢气球的施放系挂工作;

8. 乙方必须做好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9. 乙方必须按氢气球施放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一切安全事 1

故由乙方负责;

10. 氢气球是消费品,一经放出,甲方即时清点确认;

11.氢气球因故,甲方若要增补,必须按数照价另行计费;

12.为确保安全,甲方必须在距离氢气球系挂地点100米以外点放烟花爆竹;

13. 完事后由乙方负责氢气球的安全回收;

14. 以上合约一经签定,双方不得更改,签字生效;

15.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邵阳市气象科技服务有限

公司隆回分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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