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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资: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

发布时间:2018-01-29 所属栏目:事业单位九级职员工资

一 : 事业单位工资: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

4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将为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建立职业年金,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规定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事业单位工资

缴费

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一致

今年1月份,国务院发布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此次公布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重申了上述做法,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按照《办法》规定,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

具体来看,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如果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怎么办?对此,《办法》规定,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工作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如果新就业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随同转移。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今年就会缴纳,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同步的。”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在接受采访时说。

缴费基数是怎么算的

“我最关心的就是缴费基数是多少!”国家某部委的公务员王钦任职正科3年,月收入5400元左右,其中工资只有1900元左右,其他都是津补贴。“要是按照1900元的工资缴费,那就亏大了。”他说。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缴费基数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和已经规范后的津补贴;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缴费基数是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以及绩效工资。

“改革性的补贴、奖励性的补贴暂时不纳入缴费基数。”这位负责人说。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按照现行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也是三部分组成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按照工资不同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合理的工资结构应该是基本工资占主体,其他工资项目为补充。”李忠说,这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将通过调整机关工资标准,并将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

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3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目前,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钱从哪里来

建立职业年金,一个绕不开的问题是:钱从哪里来?

办法规定,对于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支出,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

而对于非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由单位实际承担,采取实账积累。由此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

“公务员的供款渠道只有财政,所以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财政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许机关自筹自支搞小金库。”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说。

这样会不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呢?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步雷认为,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最大的区别在于职业年金具有强制性,而企业年金的建立是企业的自愿行为。当前实施职业年金的重要原因,在于为养老保险“并轨”减少改革阻力,在短期内确实会带来一些问题,解决之道还在于完善企业年金。

在职期间去世余额可继承

领取

根据《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在三种条件下领取职业年金。

第一种情形是退休后按月领取。《办法》规定,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第二种情况是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第三种情况则是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办法》明确,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意义

对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作用很大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介绍,养老“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都要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发放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是一致的,这部分养老金的替代率(占在职工资的比重)不会超过60%,而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替代率在70%至90%。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不降低,职业年金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投资运营等,预计能将替代率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分析人士指出,《办法》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多层次、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具有重要意义。

在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看来,《办法》有三大优点:一是明确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积累制,“个人预期比较明确”;二是制定了与企业年金相接轨的政策,比如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变动工作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方便人员流动,公务员如果下海可以带走”;三是建立了类似公积金一样的制度,个人账户财产权归个人所有,比如出国定居个人账户可一次性领取,去世余额可继承等。

二 : 对高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践和思考

摘 要:2014年高校岗位设置首次聘任基本完成,绩效工资初步开始实施。但这个新的机制的实施带来了不少问题和思考,文章对推行岗位绩效制度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高校 绩效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7-193-02
2010年高校实施了岗位绩效工资方案,2014年高校岗位设置首次聘任基本完成,绩效工资方案也初步实行。高校岗位绩效工资方案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是一个涉及因素广,系统繁复,工程复杂的体系,在保障顺利过渡身份管理的用人机制到岗位管理的法制机制,并建立公平合理的高校岗位绩效激励体制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和思考。
一、高校岗位绩效工资现状与问题
随着200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进行,高校规范了原有的津贴补贴制度,2010年开始建立以岗位身份为基础的岗位聘任制度,基于岗位聘任制度进行绩效工资方案的设置。
1.岗位设置制度不完善,绩效工资分配不合理。岗位设置制度改变了旧有体制,是一个全新的概念。目前在各个高校中实施时间较短,在原体制未完全解体前,有些高校在首轮岗位设置实施中仍保留身份管理的管理方式,直接套用身份序列落入岗位管理上,事实上并没有进行身份管理转入岗位管理的转化,而绩效工资方案是以岗位设置制度为前提的,由于对岗位结构和比例分配得不均衡,或者为减少矛盾,让岗位设置制度流于形式,从而使绩效工资方案实施时,偏离了绩效工资改革的初衷,仍保存原有的分配模式,致使绩效工资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
2.缺乏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法,绩效评价功能失效。绩效考核是一项绩效制度最重要的环节,需设置科学的考核指标,对教职工的工作业绩、能力等方面进行多维性的综合评定,目前大部分高校的绩效考核都是基于年度考核及述职报告的基础上,受到人为因素等各种因素干扰,难以产生客观、全面和有效的评价报告,从而影响绩效工资合理分配。
3.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项目单一,影响其发挥激励作用。绩效工资的原则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重在实绩”,在完善规范收入分配制度的导向下,建立保障公平效率的长效机制。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高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里,基础性绩效工资属于保障性部分,由所聘岗位决定,而奖励性绩效工资属于自主分配的激励性部分。大部分高校的奖励性绩效都下放二级部门进行分配,由于欠缺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方法,弱化了其激励作用,没有真正体现教职工实际工作业绩和贡献,挫伤了部分教职工的积极性,也减少了高层次人员的吸引力。
4.绩效管理相关配套政策滞后。岗位绩效工资改革改变了原有的工资体系和结构,因此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法规共同执行。目前即将实施的养老保险并轨已经推进了岗位绩效工资结构的调整,但如果没有支撑配套的政策和法规相继出台,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改革将难以完成。
二、高校岗位绩效工资实施问题的解决思路
1.完善岗位设置制度,合理分配绩效工资。岗位设置制度遵循的是“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和合同管理”的原则,同时根据各个高校自身的现状,根据办学方针、规模,未来发展的目标及前景,进行充分考虑后,按需设岗、按岗聘用。需要打破原有机制,合理评估岗位比例,调整岗位结构,做到真正的能上能下,实现人员竞聘机制,激发教职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绩效工资制度才能真正以岗定薪,改变奖励性绩效单一性,体现不同岗位级别的能效性以及个人业绩和贡献的差异,从而使绩效工资发挥其激励性作用。
2.建立科学绩效考核系统。绩效考核系统是用科学系统的方法来评定测量教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动态考评系统,通过考核制度测评该教职员对岗位的匹配度和工作业绩,从而使绩效工资的分配具备量化依据,更重要的是能通过考核这项管理沟通活动,调整教职员工的岗位、工作内容和方向,提高个人工作积极性,只有单位效益和个人业绩挂钩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才能充分发挥其激励导向作用。因此绩效考核系统需要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单独制定其考核方法,如对于专业技术岗的专任教师除了目前工作量的统计,还应该对其如课堂评价、备课讲义、课堂录像等,从师德、师风各方面综合理性收集分析,采集日常性的评价信息进行分析,设置短期考核制度,不能只从教学时数和科研课题的量单方面考核,要更重视质的考核;而科研系列人员,除了科研项目数和科研拨款的量化指标外,还要结合其科研项目带来的单位效益衡量。只有各个高校结合自身的现状,并不断建立完善科学动态的考核机制,才能使岗位绩效工资系统真正运行起来。[www.61k.com]
3.及时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目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已经完成了首次变革,但这个系统复杂、涉及各方面利益和各种因素的体系的完善是漫长的而持续的过程,用人机制的改变,除了需要固有思想上转变还有配套过渡政策措施的推进,宏观上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微观上会影响每所高校的稳定与正常运作。为了岗位绩效工资循序渐进的稳定推行,消除高校内部不稳定因素,需完善高校岗位人员聘用制度及岗位管理制度,并配合养老、工伤、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衔接,及时出台与其相配套的政策与法规,使岗位绩效工资改革能真正入轨。
三、结束语
高校岗位绩效工资是我国高校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部分,其目标是理顺高校收入分配的秩序,建立公平、合理、实效的长效机制,兼顾保障性和激励性的系统,实现全员聘任,竞争上岗,多劳多得,以岗定薪,从而优化人岗匹配,激发人员积极性,增加单位效益,以推动高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化进程。
参考文献:
[1] 王冲.首轮高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的实践探析.长春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2)
[2] 孔令玉.广东省高等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研究.新西部下半月,2013(3)
[3] 张世华.对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相关思考.北方经贸,2014(2)
[4]郭祥林,陈双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探析.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8(2)
(作者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 广东广州 510000)
(责编:吕尚)

三 :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近年来,事业单位在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对提高事业单位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产生一定的影响。现针对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探讨如下。

关键词:疾控中心;绩效工资制度;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2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2-0116-02
目前,事业单位(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例)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和绩效工资主要是参照2006年6月人事部、中组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文件而制定。[1-2]绩效工资制度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以员工的工作业绩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工资制度。近年来,事业单位在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对提高事业单位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产生一定的影响。现针对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探讨如下。
一、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现状
(一)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构成
根据《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疾控中心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疾控中心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根据工作人员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疾控中心)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疾控中心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疾控中心将规范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管理,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条件,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二)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原则
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岗位倾斜”的原则,实行两级聘任、两级分配,强化科室的自主管理,即加强科室自身管理,落实对职工的日常岗位考核,将岗位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以充分体现科室管理、分配和奖励的自主权,充分体现职、权、利的有机统一。对科室、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绩效考核,按比例发放。
(三)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方法?
1.核定年度分配总额。将市人事部门核定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考勤奖占 40% ,考核奖 占60% 。主要根据年度综合目标责任的实施情况和收入完成情况,由疾控中心根据考勤、考核情况每季度发放一次。
2.核定原则。一是以“计分制”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为基础,按疾控中心季度绩效工资总额的人均数作为基数,以总分 600 分计,其中考勤奖为 240 分,占 40% ,考核奖为 360 分,占 60% 。二是以日常考核和《疾控中心考勤制度》、《疾控中心请销假制度》及《奖惩制度》为依据,每周一统计考勤奖,具体方法:旷工半天扣 10 分,旷工一天扣 20 分;上班或下班不考勤计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计旷工半天;
(四)绩效工作考核内容
1.基础性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是绩效工资中的固定部分,主要体现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技能人员的技术含量和业务能力,按专业技术水平的高低经过综合评价确定。职工受聘在什么岗位就执行什么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纳入考核,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各岗位工资标准参照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生活补贴参考标准》。
2.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奖励性部分,另一部分是上年第十二月的基本工资总额,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3.绩效工资考核的主要指标:一是岗位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办事效率及服务态度;三是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四是工作责任心及职业道德情况;五是安全安全及增收节支情况。主要考核工作的实绩和贡献大小。
4.考核方式。绩效工资考核采取科室平时考核与中心年终考核相结合。科室对个人进行月基础性和年终一次性考核,中心对各科室进行年终一次性考核,年终考核作为全年绩效考核的最终结算结果,各科室按要求及时向办公室提供科室对个人的考核结果。
二、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形成的新的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如果对这些问题不加以重视,就难以实施下去。根据我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体会,具体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存在以下问题。
(一)岗位工资制度实施的基础有待完善
实施岗位工资要先进行岗位评价,再以岗定薪,但由于单位岗位管理基础较为薄弱,实行岗位分析基础上的岗位评价工作难度比较大,同时单位各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要符合国家总体控制标准,加之事业单位编制控制,科学定岗的工作量和难度较大。岗位工资先于岗位设置“政策入轨”,造成单位岗位工资制度实施的基础不尽科学合理。[3-4]
(二)绩效工资发放基础有待夯实
绩效工资的发放基础是进行绩效评价,有了评价标准才有发放依据。绩效管理已在先进企业中普遍实施,但目前单位没有建立起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没有绩效评价作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发放,难免有失公正,缺乏说服力,容易引发矛盾。
(三)规范津贴补贴困难重重
目前单位津补贴情况繁杂,占总收入比重差异较大。由于地方、行业性政策较多,根据单位自身的创收能力不同,单位的津贴水平和科目设置也很复杂,有的以实物形式发放,有的以折价形式发放。如何将合理地将津贴补贴规范到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中来,同时又不至于引发新的矛盾,是有待深入研究解决的问题。(四)缺乏与其他制度的配合,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对于一个单位来说,任何一项工资制度都是整个管理制度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只有与其他制度结合进行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也有它的弊端。一方面绩效工资有时会出现单纯地鼓励职工之间竞争的现象,破坏职了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团队精神,职工之间会封锁信息,保守经验,甚至可能会出现争夺客户的现象。另一方面,绩效工资有时会降低团队绩效,如果员工的绩效与团队利益不一致,就可能发生个人绩效提高,团队绩效反而降低的情况,此时绩效工资制度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此外,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绩效工资是由单位领导发放,使单位领导的权力更大,从而可能导致单位领导滋生严重的腐败行为。
三、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进建议
(一)管理部门每年应参与科室的现场防治工作和科研工作
疾控中心是集防治与科研工作为一体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绩效工作应按照岗位职责和分工为管理部门(包括中心领导、人事科、办公室和财务科)、业务部门(包括中心所有业务科室)和后勤服务部门(生活服务科、老干科和车队)三部分。管理部门应更好地了解中心各业务科室的工作情况,每年参与科室的现场防治工作和科研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www.61k.com)把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为绩效工资考核的参考依据。
(二)建议中心先对各业务科室主任进行绩效考核
首先对各业务科室主任绩效考核,考核各科主任是否在科室或中心起到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带头到防治工作第一线开展防治科研工作;考核其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高低,对业务能力差或管理水平较低者,可以在年底有中心领导、中层干部、中心高级中层干部参加的考核会上对业务能力较差的主任做出评价,免去该主任的职务或降低一级绩效工资,次年再次考核合格后重新上任。对各业务科室主任进行绩效考核后,再对科室各专业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对于专业职称不同者考核要求也不同,对达不到考核要求者,可以降低职称绩效工作标准。
(三)细化后勤服务部门的绩效工资考核指标
对后勤工作人员,应根据每年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由各业务科室进行绩效考核。对服务意识较差者,进行降低一级绩效工资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和绩效工资,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等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与完善,使其更加适合事业单位人员。同时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的考核标准应科学、合理,并在实施过程中把握准确难,真正起到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作相结合,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事业单位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56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9号.
[3] 王真秀.医院绩效考核避入四大误区[J].科技创新导报,2009(24):207.
[4] 赵玉亭.医院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的改进研究[J].中国医院管理,2006(7):65-66.
[责任编辑:谭志远]

本文标题: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资: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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