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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荣誉继续努力-梦,继续着

发布时间:2018-01-15 所属栏目:黄光裕经历

一 : 梦,继续着

  小时候,一直做着一个梦,或许是神话故事看得太多了,我一直相信世界上有妖魔的存在,在森林的某个角落,就有跳跃着的精灵。七夕的月夜,望着天空,甚至担心牛郎与织女的约会是否会圆满。

  和同龄的孩子一样,我也害怕黑暗,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除之中,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妖魔与鬼怪,不禁毛骨悚然。但是这个梦,却也将美好给了我,让我一直相信上帝的存在,相信女娲造人的故事,还有精卫填海,夸父逐日,后羿射日等传说。心中从满了无限的期待,渴望。但是,在时间的推移下,这个“梦”逐渐被遗忘。

  后来,迷上了武侠,看电视中的大侠飞檐走壁,舞刀弄剑,哇!真是酷呆了。完全沉浸其中,看到那些侠士手持青剑,秀发飘逸,在山丘天空飞来渡去。便完全陷入我将来成为在天空中飞翔的一代女侠,漫漫沙漠之中,黄沙在风的伴奏下“翩翩起舞”一个少女手握长剑,秀发在风中飞荡,脸上的表情刹是冷库,目视着一位持箫的蒙面男子,展开激烈的搏斗,一会儿飞天,一会儿盾地。两人行动十分敏捷,让人眼花缭乱,难断高低。半个时辰后,两人都伤痕累累,稍一不留意,就可能导致失败。于是少女使出了杀手锏——错踪乱影,让男子措手不及,倒在漫漫沙地之中……

  毕竟是孩子,总是十分迷恋动漫,而我也是一样,再大一点儿。对日本的动漫情有独钟,电视上的看不够,还到网上看。最先接触的是《百变小樱》完全被动漫人物的可爱迷得神魂颠倒,小樱收复库罗牌的时候,简直酷到极点,无法形容。后来,在弟弟的影响下,看了《七龙珠》、《数码宝贝》、《神奇宝贝》、《网球王子》、《四驱兄弟》、《犬夜叉》……其中,最喜欢看《七龙珠》、《网球王子》和《犬夜叉》。小的时候,是迷恋里面的情节,内容。而长大后,迷恋里面的动漫人物,喜欢悟空的纯真,可爱,还有那勇往直前的性格,越前龙马的冷酷,与球技的高超,但比起卡卡罗特来说就是“还差得远呢。”(我是指他比较骄傲一点)。也迷恋犬夜叉和杀生丸,因为喜欢动漫人物的样子,只因为喜欢。还记得,和万里晴空聊天的时候,我竟然把他的样子想象成了动漫里面的人物。直至后来,看到了他的照片,才想起来,他是个“人”,动漫只是虚拟的。但我宁愿相信他们都存在在世界上,对于自己喜欢的人物,我不想他只是构造出来的,时常望着天空出身,希望动漫里的人物也有生命,在地球以外,真真正正的存在着赛亚人,可一切只有在梦里才会发生。

  后来上了学,知道了进化论,也知道了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着妖魔,那一切的一切,都是虚构的,不是真实的。武侠里的所谓飞檐走壁不过是影视中的倒拍技术,在这个现代化阿的社会里,想要大街上活生生地出现一个动漫里的人物,简直是天方夜谭。童年的一个个梦在科学里破碎,终究,梦还是会碎,还是会有醒来的那一天。那些梦在现在看来虽然幼稚,却体现出童年的纯真,可爱,美好。而长大之后,明白得更多了,那些梦也就消失了,带着小时的期盼,快乐,守望消失在世界的角落里。

  可是,梦里,或许世界上真的存在着妖魔动漫,生活在一起,却在不同的两个世界空间,有如空气一样,看不见,摸不着。谁能保证着一定没可能,没有奇迹。梦,继续梦着,它会碎吗……

 

二 : 黄继光:黄继光-人物经历,黄继光-人物荣誉

黄继光(1931年—1952年),民族英雄。1931年生于四川省中江县,中国人民志愿军第45师135团9连的通讯员。1952年10月19日在朝鲜上甘岭地区597.9高地牺牲,年仅22岁。被中国人民志愿军领导机关追记特等功,并授予“特级英雄”称号;所在部队党委追授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务委员会授予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称号和金星奖章和一级国旗勋章。

黄继光_黄继光 -人物经历

(www.61k.com]早年生活

黄继光:黄继光-人物经历,黄继光-人物荣誉_黄继光
黄继光

黄继光,原名黄积广,农历1931年1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中江县1个山村,黄继光祖宗三代受尽地主阶级的压迫,爸爸很早去世,他10岁就给地主打工,受尽了地

主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在苦难中挣扎的妈妈告诉黄继光,长大后要为穷苦人闹翻身出力。1949年11月,黄继光的家乡解放了。他积极参加清匪反霸斗争,被选为村儿童团团长,曾带领民兵活捉逃亡地主,搜出伪保长私藏的枪支弹药,被评为民兵模范。

1950年抗美援朝战争开始后,国内停止军人复员并大量征兵。1951年3月,中江县征集志愿军新兵时,黄继光在村里第1个报了名。体检时,他因身材较矮开始未被选中。来征兵的营长却被黄继光参军的热情所感动,同意破格录取。

黄继光随部队跨过鸭绿江,到朝鲜前线后,黄继光被分配到第十五军第一三五团二营六连任通讯员。进入战场的腹地,看到到处是累累弹坑,一片焦土,空气中散发着浓厚的火药味,使他心中充满了对侵略者的仇恨和怒火。恨不得马上加入到战斗中去,多消灭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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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继光

黄继光终于来到前线连队,却分配去担任通讯员。连队战斗时分为前沿和后勤,本想上前沿阵地去多杀敌人,可是,根据需要,黄继光与副指导员被留在后勤。黄继光心里就象打翻了的五味瓶:很不是滋味。他见一起入伍的老乡吴三羊、肖登良打死了不少的敌人,真是羡慕。于是,他向副指导员欲请假三天,副指导员得知他是想跟老乡一去前沿杀敌时,副指导员严肃地对他说:“你看我这只手表,时针、分针、秒针不停地在转,它为什么在转?是什么在推动它?”,副指导员用小刀把手表背面打开

,露出许多零件,他继续说道,“这是发条、齿轮、小螺丝,如果缺一样,或者它们其中的一件停止运作,那另一面的针还会转吗?我们的战场就象这块手表,每个战士就是其中的小零件,虽然分工不同,但他们的作用是一样的。”,黄继光听完副指导员的谈话,心里明亮了许多,他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片面的思想,决心发挥好“小螺丝钉”的作用,为连队,为整个战场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1952年4月,部队到五圣山前沿阵地接防,本想杀敌立功的黄继光却被分配到了连队后勤。经过副指导员细致的思想工作,黄继光明白了后勤工作的重要性,样样工作都干得很出色。1952年7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前身)。经上级批准,他荣立三等功一次。

1952年10月14日,上甘岭战役开始了。黄继光在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进攻部队受到机枪巢火力压制之际负责爆破任务,他投掷了一枚手雷但是未能完成任务。最终他用身体挡住了敌人的子弹使得后续部队能够攻下597.9高地,所在部队党委追任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英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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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继光烈士墓

1952年10月14日,联合国军开始向江原道金化郡上甘岭597.9高地和537.7北山高地发动疯狂进攻。上甘岭位于五圣山上,是志愿军中线的大门,也是扎进联合国军心窝的一把钢刀。在不到4平

方公里的高地上,联合国军动用2个师的兵力,在飞机、坦克、大炮的配合下,连续发动了进攻。志愿军与联合国军展开了激烈的争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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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继光的妈妈

19日晚,黄继光所在的第2营奉命向上甘岭右翼597.9高地反击,必须在天亮前占领阵地,为整个反击战的胜利奠定基础。联合国军设在山顶上的集团火力点,压制住志愿军反击部队不能前进。营参谋长命令第6连组织爆破组炸掉它。第6连向敌军发起五次冲锋,未能摧毁敌军火力点,而且1个又1个战友倒下去。这时离天亮只有40多分钟了。时间就是生命。在这关键时刻,站在营参谋长身旁的黄继光挺身而出。他掏出早已写好的决心书交给参谋长,恳切地说:"把任务交给我吧,只要我有一口气,保证完成任务"。黄继光在决心书上写道“坚决完成上级交给的一切任务,争取立功当英雄,争取入党”。营参谋长转过身,沉思片刻,面对黄继光坚定地说:"黄继光,这次任务就交给你。我任命你为第6连第6班代理班长,一定要完成任务。"

参谋长当即任命黄

继光为6班班长。黄继光接受任务后,立即提上手雷,带领两名战士向敌军的火力点爬去。他们在照明弹的亮光下巧妙地前进,当离敌军火力点只有三四十米时,一名战士牺牲,另一名战士负重伤。黄继光的左臂被打穿,血流如柱,面对敌人的猛烈扫射,他毫无畏惧,忍着伤痛,仍然1步不停地向敌军火力点前进。在距敌军火力点八九米之际,他举起右手将手雷接连投向敌军,但由于火力点太大,只炸毁了半边,当部队趁势发起冲击时,残存地堡内的机枪又突然疯狂扫射,志愿军反击部队的冲锋受到阻止。这时,黄继光再次负伤倒下。天就要亮了,这时黄继光身边已无弹药,身体又多处受伤,他顽强爬向火力点,冲着敌军狂喷火舌的枪口,挺起胸膛,张开双臂,扑了上去。刹时,敌军正在喷吐的火舌熄灭,正在吼叫的机枪哑然失声。黄继光用年轻的生命为部队开辟了胜利前进的道路。在黄继光英雄壮举的激励下,部队高喊着"冲啊!为黄继光报仇!"踏着黄继光爬行过的道路,很快占领了阵地,全歼守军2个营。

故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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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继光用身躯堵住敌人机枪射口

惨烈的上甘岭战役,在当时创造了世界战争史上火力密度的最高纪录。在仅4平方公里的阵地上,“联合国军”先后投入6万人的兵力,倾泻了190万发炮弹和5000枚航弹,最多的一天达30万发。志愿军也陆续投入兵力4万余人,发射炮弹40万发。阵地上草木荡然无存,岩石构成的山头被打成半米多深的粉末堆。

在这样的常人难以想象的火海弹雨中,志愿军能够打退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火力的以美国为首的侵略者,主要原因在于有无数黄继光这样的英雄。

黄继光虽然入伍仅一年多,但在党组织的教育以及老战士们的言传身教下,很快学到了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及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在短时间内成长为一名优秀战士。关键时刻他能舍身堵枪眼,正是人民军队培养和党教育的结果。一些西方军事家认为,只有弄清楚上甘岭防线为何突不破,才能真正了解中国军队。五十多年来,“上甘岭”一词已成为我军英勇顽强的代名词,上甘岭精神永远值得发扬光大。黄继光,将永远活在人民心中!

在家乡当民兵时,黄继光就曾机智勇敢地抓获过一名逃亡地主,轰动全村。他从参军的第一天起,就要求杀敌立功。他除了干好通讯员工作,还经常到班里向战士们学习手榴弹、手雷、自动步枪等武器的使用方法,多次受到连长表扬。由于他工作出色,人又机灵,营长点名调黄继光到营部当通讯员。

战友们冲上“零号”阵地时发现,黄继光敦实的身躯仍然压在敌人的射击孔上,他的手还牢牢地抓着周围的麻袋,宽阔的胸膛还紧紧地堵着敌人的枪口……人们看到,黄继光的腿已被打断,身上有七处重伤,他的身后有一道长长的血印。牺牲后的黄继光全身伤口都没有流血,地堡前也没有血——血都在路上流光了!可以想见,在最后时刻,黄继光是以何等坚强的毅力,拖着重伤的身躯,爬到敌人的地堡前,又一跃而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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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3月,毛泽东会见黄继光的妈妈邓芳芝

令人遗憾的是,由于黄继光从小家境贫寒,从来没有去照过一次相。牺牲后虽有人拍照过遗体,形象却十分惨烈且面容难辨。在宣传英雄事迹之际,因找不到一张可用的照片,只好用一幅舍身堵枪眼的素描画来代替。战后,当时的目击黄继光英勇事迹的战士大都在后来的战斗中牺牲,只有135团6连连长万福来重伤后活了下来。他在医院听到报上说黄继光仅仅被追授“二级英雄”,曾上书陈情。志愿军总部遂撤销了黄继光“二级英雄”,追授“特级英雄”称号——我军至今仅有杨根思和黄继光获得过这一级别的荣誉。部队党委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追授“模范团员”称号。中国人民志愿军领导机关给他追记特等功,并追授“特级英雄”称号。

1953年4月,黄继光的妈妈邓芳芝作为代表出席了全国妇女大会。毛泽东还邀请邓芳芝到中南海自己家中做客,表达了对英雄的敬意。

黄继光_黄继光 -人物荣誉

为表彰黄继光视死如归、无畏惧的伟大精神,1953年4月8日,中国人民志愿军领导机关为他追记特等功,追授"中国人民志愿军特级英雄"称号。中国共产党志愿军第15军委员会在追认他为"模范团员"的同时,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他的名字和光荣事迹镌刻在上甘岭背后五圣山上,英雄的壮举与巍然屹立的五圣山永世长存。他的家乡中江县石马乡改名为继光乡。

战后,所在部队党委根据他生前申请,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追授“模范团员”称号。1962年10月,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政府建立了“黄继光纪念馆”,朱德、董必武、刘伯承、郭沫若为之题词。1982年纪念黄继光英勇牺牲30周年时,邓小平为“黄继光纪念馆”的黄继光塑像基座题字:“特级英雄黄继光。”

2009年9月10日,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等十一个部门联合组织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中,黄继光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人物”。

黄继光_黄继光 -生前部队

来到了位于湖北的解放军空降兵某部,

这支部队,就是抗美援朝战争时期,黄继光曾经生活战斗过的部队。在这里,昔日黄继光的战斗精神,被今天的士兵们演绎成了新时代中见困难就上、敢打硬仗的作风;那种怀抱理想、不畏牺牲的态度,仍然感染着一代一代的新兵。

黄继光的床铺每天有人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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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黄继光班里,黄继光的床位干净整洁

走进中国人民解放军空降兵某部的大院,距离院门不远处有一座三层小楼,二层的最里面的宿舍门上,挂着一块牌子,“黄继光班”,黄继光就生活在这里。他的床铺和其他士兵一样,整洁的白色床单,被子叠成豆腐块,一点褶皱都没有。唯一能看出区别的是,他床头的武装腰带,与其他枕头前的不一样,他的是棕色老款的,其他士兵则是黑色新款。

晚上,这座小楼的全部士兵都要在楼下的小操场集合,点名并点评一天的训练生活。连队指导员第1个呼点“黄继光”的名字,马上响亮的“到”声划破夜空,这是全连数十名士兵共同回答的。到了睡觉的时间,会有班里的战友,为他打开床铺;第二天早上,战友会帮他把床铺整理好。整理黄继光的铺位,对于战士来说是1种荣耀,一般都是班里优秀的战士和班长才能做这事儿。

黄继光,从上甘岭举世瞩目的那一战上,离开了人们。62年后的今天,这些战友们以另1种方式,永远纪念着他的存在。这些年来,空降兵部队组织大比武,黄继光班、黄继光连一直是第一名,在军事演习、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等重大任务中,这个连队先后荣立4次一等功、11次二等功、19次三等功。

1个早已不在了的黄继光,却有这么大的影响?他是怎么“活”到今天的呢?在黄继光班当了8年班长的彭江林想了想,“刚到这里,我觉得黄继光的精神离自己有点远。可是后来我慢慢明白,这当兵,有的时候就是争这一口气。黄继光班的兵,最不愿意听见的话就是别人说‘黄继光班能有什么特殊的’。”

黄继光_黄继光 -外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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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继光

抗美援朝战争中,黄继光舍身堵枪眼的英雄壮举,激励和教育了几代人。他那奋不顾身的英雄气概为人们所敬仰,他的英雄事迹成为人们学习的楷模。黄继光是中国人民志愿军特级战斗英雄。

正因为黄继光满怀对新中国的热爱,才可能在战斗中火力点久攻不下的关键时刻,主动请战,然后顽强战斗、用胸口堵住敌人枪口的壮烈行动。

黄继光_黄继光 -后世纪念

纪念馆

黄继光纪念馆是为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特级英雄”黄继光烈士建立的纪念馆,位于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东河路下段1号——城东魁山脚下,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由纪念性景区、陈列展览区和办公服务区组成。该馆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四川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987年10月20日,在纪念黄继光烈士英勇牺牲35周年的时候,一座占地16000多平方米的民居式仿古园林建筑风格的黄继光纪念馆新馆落成了。

黄继光纪念馆建在四川省中江县城东魁山脚下的御马河畔,是一座仿古园林建筑。占地13,589m2,建筑面积x000m2,由纪念景区、陈列展览区和办公区3部分组成。

纪念景区为门厅、中心广场,董必武题写馆名的大门楣在前。黄继光扑向敌人枪眼瞬间的雕像跃立在15m的高层平台上,邓小平题字“特级英雄黄继光”刻在像下,题字下镶有5幅汉白玉浮雕反映黄继光生平事迹:送字参军、请战、上甘岭激战、欢庆胜利、怀念英雄。浮雕左右双建中朝友谊亭,内悬董必武和郭沫若题写的对联。2个纪念柱、郭沫若题字“凯歌百代”照壁立在像后。观众休息廊等。

陈列展览区由五个陈列室组成,通过500余件实物、图片、组画和模型展出黄继光烈士的生平、英雄事迹、遗物、朝鲜赠送的礼品、金日成主席的题词和中国党政机关及领导同志的题词。介绍黄继光从1个贫苦宵民的儿子成长为特级英雄的光辉历程,歌颂他胸怀全局、奋不顾身的大无畏气概,展示他高度的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办公服务区建有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资料藏品室等。

黄继光纪念馆是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黄继光纪念馆由纪念性景区、陈列展览区和办公服务区组成。纪念性景区位于全馆中间,有门厅、中朝友谊亭和浮雕、题词等纪念性建筑。门厅是中国古牌楼式建筑,上方金字大匾镌刻着董必武同志题写的黄继光纪念馆馆名“黄继光纪念馆”。

革命家题词

党和国家领导人朱德、董必武、刘伯承、邓小平、郭沫若、谢觉哉、何香凝、张爱萍、秦基伟等的题词。

黄继光遗物

黄继光小时候用过的生活用具、站岗时用过的梭镖、曾经用过的转盘机枪、牺牲时穿过的血衣、牺牲地的坑木和泥土等。

雕塑

跨进纪念馆大门,迎面是层层递升的3层平台。拔地15米的高层平台上挺立着黄继光扑向敌人机枪口一刹那间的英姿的雕塑,它把伟大战士的瞬间的英姿雕凿成了永恒的纪念。塑像映衬于苍崖翠嶂之中,象征着烈士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如苍松翠柏万古长青。塑像两侧分别镶嵌着朝鲜一级国旗勋章和抗美援朝纪念章的模型。塑像后宽大的石岩照壁上镌刻着中朝友好协会会长郭沫若同志的题词“凯歌百代”。像座下宽35米、高9米的山岩石墙上凿刻着邓小平同志题写的“特级英雄黄继光”七个雄浑苍健的大字,与英雄塑像交相辉映。

题词下是5幅大型汉白玉浮雕,通过表现送子参军、上甘岭请战、上甘岭激战、欢庆胜利、怀念英烈等五个主题,再现了英雄黄继光从参军到壮烈牺牲的过程,呼唤着广大青少年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和平、宁静的幸福生活。宽阔平整的纪念广场和第二层平台是人民群众瞻仰英雄、举行纪念活动的地方。平台两侧为中朝友谊亭,亭中分别悬挂着董必武和郭沫若题写的对联。

纪念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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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朝鲜出品

朝鲜人民

一直缅怀特级战斗英雄黄继光

1986年出品《火红的山脊》宣扬黄继光的英雄事迹

2010年又拍摄一部反映中国人民志愿军特级英雄黄继光事迹的故事片《兄弟之情》

珍贵遗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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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怀英雄

2007年6月6日下午,黄继光的战友、上甘岭战役志愿军45师前线指挥所秘书——年届八旬的湖北省作家谢万丁将自己保存了55年的一组黄继光遗照孤品无偿捐赠给军事博物馆,弥补了黄继光无照片传世的缺憾。军事博物馆专家对照片的真实性和历史价值进行了认定,并现场为谢万丁颁发了文物收藏证书。

6张照片中,真实记录了特级英雄黄继光遗容的照片共5张,均为黑白版,规格为36×24毫米,因年代久远,照片已经发黄,但因谢老精心保存未见丝毫损伤。

三 : 国家取消的相关标识或荣誉的继续使用问题

质量免检标志的使用

【案情回放】2011年5月28日,王某在某商场购买了5把某品牌雨伞。雨伞上附有一张卡片,该卡片一面印有 “国家免检产品”字样的质量免检标志及“中国名牌”字样的名优品牌标志,下方分别印着“国家免检”和“中国名牌”的汉字。卡片另一面印有品牌名称及商标图案等。

2011年5月31日,王某向区工商局投诉,理由是该雨伞上标有质量免检内容的卡片,构成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属于欺诈。王某请求区工商局对商场进行处罚,责令其退还货款并赔偿。区工商局随即调取了国家质检总局向该品牌雨伞颁发的《产品质量免检证书》,查明有效期为2008年7月至2011年7月。2011年8月5日区工商局作出了不予受理的答复 。王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为维持该答复行为。王某仍不服,以区工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王某诉称,国家质检总局已废除质量免检制度,且国家工商总局也禁止广告中出现质量免检内容,故该雨伞中的质量免检内容涉嫌欺诈,被告应查处上述违法行为。王某请求法院撤销该答复。区工商局辩称,该卡片上没有广告内容,不适用针对广告的法律规定来查处。而且该产品尚在免检的有效期内,故不构成欺诈。

最终,法院判决维持了该答复行为。

【不同观点】本案的焦点问题是:1.在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明确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之后,本案中质量免检标志的使用是否属于欺诈行为。2.商品的质量免检标志是否属于商业广告的范畴。针对上述问题,有2种不同的观点:

1种观点认为,鉴于我国商品质量问题的严峻形势,国家已经明令废止了产品质量免检制度。尽管该雨伞被国家授予的免检资格仍在有效期内,但由于产品质量免检制度的整体废除,该免检资格也应认定为已经无效,因此本案中该雨伞上附带的卡片中仍然标注质量免检标志,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另外,商业广告的范围应从广义来认定,凡是对商品的销售具有促进作用的图案、标志、文字等内容都可以认定为商业广告。该卡片上标注的质量免检标志及下面的汉字显然是用来对商品进行宣传,进而起到促进商品销售的作用,因此应认定为商业广告的范畴。由于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发布禁令,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免检标志,所以针对雨伞附带的卡片上的违法内容,被告应该按照广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查处。

另1种观点认为,国家虽然已经开始废除质量免检制度,但质量免检制度的废止是个逐步的过程,《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废止并不意味着之前已经获得的、仍在有效期的商品的免检资格也一并失效。在质量免检制度消亡的过渡期间,在有效期内的免检商品仍可以使用免检标志。本案雨伞的免检资格尚在有效期内,因此不构成欺诈。此外,尽管本案中涉及的卡片上标注的质量免检标志可能会提升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认可度并刺激消费者购买,但该标志本身属于国家有关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产品质量的1种认可,该标志本身并不属于广告的范畴。因此,卡片上没有广告内容,不应按照针对广告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法官回应】有效期内标注质量免检标志不属欺诈亦不违反广告禁令

1.质量免检制度及其标志

产品质量免检制度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在一定期间内可以免于各级质量检查的1种制度。国家对免检产品授予免检证书,免检产品可以按照规定使用免检标志。质量免检制度由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管理。

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制订了《关于进1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从而正式设立了国家产品质量免检制度。在此基础上,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相继发布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免检办法》)、《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免检细则》)等规定,为免检制度制订了详细的申请、考核等程序。

按照《免检细则》的规定,免检证书是证明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和许可产品使用免检标志的证明文件。免检标志属于质量标志。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将免检标志在获准免检的产品或者其铭牌、包装物、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上使用,免检标志下方应当标出免检证书编号。超过免检有效期的,不得继续使用免检标志。

近年来,随着免检产品的质量问题频发,国家决定逐步废止该制度,2008年9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公告,宣布废除食品类产品的免检制度,但国务院并未明文废除其他类产品的免检制度。当日,国家质检总局也发布公告,决定废除《免检办法》,这就导致了非食品类的产品无法再得到新的免检认证,已经得到认证的免检产品到期后,无法续期。实际上,当最后一批免检产品到期后,免检制度将自行消亡。2010年7月15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进1步做好产品免检停止后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对免检制度消亡过渡期内免检标志使用问题作了规定,督促有效期内原免检产品生产企业应抓紧时间处理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物,并禁止相关企业在免检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免检标志。

2.本案中质量免检标志使用不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及服务中,利用广告等手段,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并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案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及欺诈关键取决于质量免检标志的真实性。如果该质量免检标志所对应的免检认证是虚假的或已经过期,则涉嫌欺诈。由前述介绍可知,免检制度由国务院设立,国务院仅明文废止了食品类免检制度,并未废止雨伞等其他类免检制度。国家质检总局虽然废除了《免检办法》,并不等于废除了其他类的免检制度,实际上国家质检总局也无权废除由国务院设立的质量免检制度。废除《免检办法》起到的效果仅是不再增加新的免检认证,并让现有的免检产品到期后自行终止,从而达到让整个免检制度自行终止的效果。而本案中的某品牌雨伞的免检有效期为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原告购买该雨伞之时,尚在该产品的免检有效期内,因此该雨伞在附带卡片上标注的质量免检标志所代表的内容是真实有效的,并不构成欺诈行为。

3.标注质量免检标志是否违反广告禁令

我国广告市场主要由工商部门进行管理。2008年10月17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免检”内容的通知。其中规定,对广告中出现“国家免检产品”等涉及质量免检内容的,应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对于继续违法发布的,依照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处罚。通知发布之日后生产的产品包装物广告中涉及质量免检内容的,按照《关于包装物广告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包装通知》)的规定处理。

本案中,涉案雨伞在卡片上使用质量免检标志是否违反了此项禁令,取决于广告的概念及范围。广告有狭义及广义2个概念。广义的广告指为了某种需要通过一定的媒介手段向公众进行的宣传。狭义的广告仅指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广告,即本文所指的“广告”。商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为了增强在市场上的竞争力,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商品或服务。广告的表现形式或载体内容广泛,既包括新媒体如网络、手机通讯等,也包括传统媒介如电视、广播、演出、商品包装及附属物等。

针对普通商品包装物及附属物中广告的认定问题,《包装通知》规定,商品包装中除该类商品国家标准要求必须标注的事项以外的文字、图形、画面等,符合商业广告特征的,可以适用广告法规定进行规范和监管。根据该文件的规定,普通商品的包装及附属物是否应认定为商业广告,其标准为该部分内容是否符合商业广告的特征。只有在符合商业广告特征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其为广告,否则不属于广告,亦不受广告法及《包装通知》的规范。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介绍自己所推销商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商业广告。因此,广告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对有关商品、服务、观念等信息进行有说服力的销售促进活动,通过宣传某种产品或服务而刺激消费者购买的欲望。广告是1种以付出某种代价为手段,以公开的、非面对面的方式传达特定信息的信息传播活动。首先广告要通过科学策划和艺术创造将产品高度形象化并带有科学性和艺术性特征;其次广告要借助于某种传播媒介传达信息;最后广告要带有较强自我展现特征的说服性的传播效果。

本案中某品牌雨伞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了“国家免检”标志,标志下方的4个汉字亦没有超出“国家免检”规定范围。而卡片上除了国家免检标志及中国名牌2个标志图案及4个文字说明外,没有任何符合商业广告特征的地方。此外,《免检细则》也明确指出,免检标志是质量标志。因此该质量免检标志是国家依法针对某种商品的质量所作出的质量认证的外在体现,性质上不属于商业广告,也不具有商业广告的明显特征,所以不属于广告法规定的广告的范围,因此(www.61k.com)本案中质量免检标志的使用不适用工商总局《包装通知》的规定。被告区工商局以原告王某的申诉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为由作出的不予受理的答复,并无不当。(刘伟作者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本文标题:带着荣誉继续努力-梦,继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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