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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再也不想听到的话

发布时间:2017-09-12 所属栏目:我是老师

一 : 再也不想听到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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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决定再也不听到这句话了。

  我生在一个家庭状况比较好的家庭中,从小脾气都很任性,而父母自然是难免的望子成龙,我的任性,父母的威严,恰好形成了一种针锋对麦芒之式,而这种阵势,也难免会开火——吵架。

  每次吵架,结尾父母都会使出一句话形成的“杀手锏”——“你的意思是我们错了吧?”

  而每次我也没办法只好使出最后的一搏,随然我知道那是一句可说可不说的废话:“对,你们没错!”

  不平等,不公平!!一天,爸爸早上起床,发现我房间的灯没关,便把自己的“不扫一室,何以扫天下。”之论拿出来夸夸其谈,我不甘占下风,便把爸爸妈妈种种不关灯,浪费电的“事迹”拿出来理论,“你的意思是我们错了吧?”又是这句话,我捂着耳朵冲进了房,“咣”的一声把门关上。

  我要平等,我要公平!!次日,我找到爸爸,心平气和的对他说:“爸爸,你昨天晚上看了足球赛对吧?”“是啊!”爸爸的答道,“那灯关了吗?”我开炮。这一炮把爸爸打的哑口无言,沉默了一会儿,爸爸才说:“昨天晚上我关了灯呀!”“至少在我醒的时候没关吧?”我不想让爸爸输的太难堪,给了个台阶。“好像是吧。”爸爸甘败下风,有气无力的说。

  啊哈,爸爸没有再以皇帝的口气说那句话了,我高兴,我激动,我流泪,这是平等,这是平等!!!

  我再也不想听到的那句话,消失了!!彻底的消失了!!!!

 

  赣州二中六年级:邓鼎怀

 

二 : 青春小说: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我只能1个人离开,带着爱他的心。我曾费尽心思敲开1个人的心门,只在门口张望了一下风景就走开了。他痛苦了一阵子,而我却可能铭记这一辈子。免费关注微信公众号jiarenorg,就能天天收到佳人精彩文章了,还有机会和主编小陌一对一私聊喔,咱们微信里见!

青春小说: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_找不到一个拥抱的理由

文/微酸袅袅

1、嗨,林放

我有多久没有见过林放了呢?

从2010年夏天开始算的话,那么是将近三年的时间。

三年,我们不打电话,不聊QQ,不见面,没有中间传话的朋友,我对他的所有了解只是他偶尔变化的QQ签名和说说。

他是个很保护内心的人,也可能是害怕暴露自己的内心,相较那些喝杯奶茶都要拍照传上网的人,他古板得像个生活在山顶洞时代的中年人。

可他又不是中年人,至少我闭上眼睛无法想象他谢顶又大肚腩的样子。在我心里,他是永远20岁的少年郎,眼神发亮,有不笑也自然上扬的唇线,又落拓又英俊的样子。

他在我心里,是颗熠熠发光的星球。

所以四年之后在上海黄浦江边再次看到林放时,我一下就把他认了出来。他穿着细条纹的衬衫,袖子挽到手肘,左手戴着Nomos手表,右手手背上有个小小的圆形图腾文身。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正露着白色的牙齿对1个仰脸望他的小孩微笑。

我没有开口叫他,只是站在原地望着他的方向,心里想着如果他没有发现我,那么就当没有这次遇见。

十秒后林放的目光转向我,然后笔直地朝我走来——谢天谢地,那个小孩不是他的女儿,发胖的母亲抱起自己的孩子走向了相反的方向。

“宁瑶。”他笑着叫我的名字,唇齿间的气流带动出悦耳的声音。

“嗨,林放。”我歪头,微笑,终于有机会露出我练习了几百遍的笑容。

2、你怎么不抓紧时间呀

十年前的春天,我在A大读大一。1.7米○的瘦高个,平胸,戴一副镜片超厚的近视眼镜,穿着打扮遗留着高中时代的稚气痕迹,衣柜里至少有一半衣服都有蝴蝶结或者小花边元素——不是我有公主病,而是我妈心里的宁瑶仍然停留在扎着两只小辫蹦蹦跳跳的年龄,太“成熟”的衣服不宜我。

上大学是我长到十八岁,第一次离开家门开始独自生活。我妈一度担心得恨不得到A大对面的小区买个房子来陪我读书,被我好说歹说才掐灭了这个可怕的念头。

拜托,我好不容易才获得“自由”,怎么会允许它这么快就消失?

何况我在A大的女生寝室里过得风生水起、逍遥自在,一点也不觉得寂寞。室友都很好相处,她们都说我很可爱又有安全感,4个人里有2个,在我爬高帮她们放行李和拿杂物时告白说“如果你是男生我就做你女朋友啦”。

唯一的遗憾是,我还是没有改掉高中时和男生说话就会喘不过气来的坏毛病,所以每次电脑又遭受校园网内的病毒攻击时,没办法像其他女生那样给班里的男生打电话求助,只会抱着电脑主机,绕着沿湖小路,去北大门的电脑维修店,花三十块钱重装盗版系统。

后来和林放熟悉之后他帮我装系统,坐在女生寝室的椅子上,他跷着二郎腿说:“早知道就抓紧时间认识你了,三十块钱装次系统,十次就是三百块,差不多都够我请女朋友去喜来登吃次自助了。”

他说这话时微微眯着眼睛,嘴角有若有似无的笑,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打在阳台的墙壁上,浅灰色的树影在风里轻微的摇晃。我站在他的身旁望着显示系统装机完成68%的屏幕,淡淡地说:“那你怎么不抓紧时间呀。”

我和男生说话大喘气的毛病是从林放开始好起来的,他第一次走过来和我说话的时候我忘了呼吸,转过头喘了好几口气才回答了他的问题。然后这毛病就好了,也算不药而愈吧。

3、同学,你没事吧

我和林放的第一次交集是很让人尴尬的。

那是大二开始的夏天,我从空调开得很低的图书馆出来,没走几步就有人追上来:“同学,你的钱包掉了。”

我回头看到洁白修长的手指拿着1个正方形的花布小包,瞬间所有的血都往脑门冲——这哪是我的钱包啊,这是我为了掩人耳目让母亲给我缝的“卫生棉包”,这样来例假时从书包拿卫生棉不用鬼鬼祟祟如地下党人,还曾在和我同届的高中女生间盛行一时。

我吞了吞口水抬起头,看到一张好看得恰到好处的男生脸孔。

瘦脸、方下巴,鼻梁挺直但鼻头微有肉感,浓眉细长眼,嘴角的弧度特别美好,像漫画美少年那般的波浪形嘴角。

十九岁的林放(www.61k.com]其实不算是那种非常“帅”的男生,但是他好看得刚刚好,不耀眼不惊艳,却看着特别顺眼舒服,你甚至可能觉得他普通,但是细看又能很快寻到五官的优点。

我就那么愣愣地瞪了他好久,在他越来越困惑的眼神中,我猛然回头大口吸气和吐气,这才没被自己活活憋死。

“同学,你没事吧……”听起来,他有点害怕。

“没事。”我扭过头,看着别处说,“这个不是钱包,也……不是我的,你扔掉好了。”

这时候,林放应该也意识到隔着一层花棉布感受到的质感不像是纸币,柔软饱满的诡异。他反应飞快地将其塞在我手里说:“还是你扔吧。”然后爆红着一张脸,大踏步走开。

我望着他的背影终于平稳了呼吸,然后可耻地把我的卫生棉包又塞回了自己的口袋里,假装镇定地走回寝室。

4、你的衣服,好像穿反了

和林放的第二次遇见,还是偶遇,地点是久芝巷的“月亮湾”。

久芝巷是A大附近的一条商业街,“月亮湾”是开在巷子尽头的一家家居饰品店。装修得很漂亮,白色木门框,透明的玻璃橱窗,各种各样漂亮的瓷碗,还有装在藤编篮里的大束大束仿真花。天气晴好的午后,阳光斜斜地打进店内在地上画出明亮的光斑,而店里的那只大金毛就会懒懒地走到门口趴下晒太阳。

虽然我既不需要碗也不需要花,但每次来久芝巷都会逛一逛“月亮湾”,这家花团锦簇却又透着股安静恬淡的气质的小店总让我无端就心生欢喜。

在“月亮湾”再遇林放那天是个雨天,突然而至的瓢泼大雨将我堵在店里,将看过了无数次的各种瓷碗和各类仿真花又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到最后几乎闭着眼睛都能背出它们的价格——真不算便宜,在这家店买一只碗的价格可以在市面上买三只。

“你为什么就不能像别人的男朋友那样对你的女朋友好点呢?”

小店太安静,新进门的女生突然提高嗓门的声音格外明显,我忍不住好奇地偏转了一些视角,偷看那对男女——男生就是林放,而他身边的女生是个标准的美人,黑色长直发,瓜子小脸,皮肤皎洁细腻如上好的瓷,而双眸又美如剪水,顾盼生辉,只是此时不知为何隐含着委屈和怒气。

“小桃,别闹了。”林放站在女生身旁,戴一顶黑色鸭舌帽,侧脸的下颚线条弧度流畅又好看。

“我怎么就闹了?林放,我只是想你在我过生日时送我一束花,这个要求很过分吗?”叫小桃的女生直直地望定男生,眼里写着期盼。

林放沉默了几秒,然后摇摇头说:“抱歉,不行。”

或许是因为美貌向来让她无往不利,小桃没有想过会收到拒绝的答案。她愣了几秒钟,然后说:“好,你有种!”丢下这句话后就撑伞冲出了“月亮湾”。

“什么嘛……”林放把卫衣的帽子竖起来盖住他的鸭舌帽也冒雨追了出去,留下店员和我面面相觑。

大雨来得快去得也快,转眼就雨过天晴。

我买了一只底部是猫咪脸孔的柠檬黄色大碗,抱着走在积了许多小水坑的青石板路上。在巷口我又看到了林放,他从一家二手书店出来,1个人。

狭路相逢,打了个不可避免的照面,我呼吸又开始紊乱,但好像和过去的不良经验相比已正常许多。

我当时不确定林放是否还记得我,但他回头频频看我的动作让我手足无措。

“看,看什么看!”我很弱地小声抗议。

林放应该是听到了,因为他突然轻咳了两声,郑重地回头看着我说:“同学,你的衣服,好像穿反了。”

我瞬间就燃烧了,脸热得快要爆炸。

如果当时可以选择的话,我还真情愿爆炸算了,那么就不用像个傻瓜一样窘得无地自容。

三 : 我们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一篇长文悼念我779天的爱情,男主角叫陈先生

2012年的6月6日,从此我知道了陈先生的存在。

那是我生病住院的时候,室友T来探望我陪我聊天,又说怕我无聊就把陈先生的QQ号码给我,说他很幽默,这样我就不无聊了。

我自然加了陈先生,也和他攀谈,并且还发现我们曾经发了一条一样的动态,我觉得挺好玩的就在下面评论了。

当时我对他也挺有好感的。

我出院以后我们就没有联系了,毕竟我是老师同学眼里公认的好学生,而他是一个不爱学习沉迷玩乐的“不良少年”,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不该有纠缠。

一直到2013年6月6日,就是这么巧,整整一年的时间我们没有交集。

那天,室友L生日,我在KTV见到他。黑色的T恤搭一条牛仔裤,很普通的打扮,让我看着很舒服。我竟鬼使神差的坐到他旁边。可是他显然没有认出我来,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他从来就没有真正意义上认识过我。

听说他唱歌很好听,不过他并没有主动要唱歌,直到朋友们强迫他独唱一首。他点了一首陈奕迅的十年。可能是他唱的真的太好了,我开始竟以为那是原唱。但是那真的是我听过最好听的十年。

整个下午,他很沉默,我们也没有多说话,即使我就坐在他旁边。就像这一年没有交集,只是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

也就是在那天晚上,我一年前本应石沉大海的评论被室友W翻了出来,并且回复问我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从那天起陈先生又重新走进我的生活。

当时我是有男朋友的,而且男朋友和陈先生还是朋友,算不上很好的朋友,只是会一起打球打游戏。但是没过多久我们就分手了,我们分手的原因绝对和陈先生没有关系。毕竟我们在一起只是个笑话,分开是迟早的事。

暑假里,我和陈先生经常聊些琐事,并且我会时不时的翻他空间,发现原来喜欢他的女生挺多的。

慢慢的我觉得自己越来越喜欢陈先生,朋友们也都看在眼里。

有一次同桌把我喜欢陈先生这件事告诉了他,他很惊讶,表示不相信。并且他开始疏远我,能不见面就不见面。最难过的是他居然在我空间留言说“我们永远是好朋友”。

我虽然很喜欢他,可是也没有非要在一起。一直到2013年9月15日,他突然问我是不是还喜欢他。我很肯定的回答是。他又说“如果你不介意,我们要不要试试在一起?”我说可以,我不介意。后来我才明白,他的意思是他还不喜欢我但是愿意和我在一起,我会不会介意。原来是一个朋友找了他告诉他这样对我我很受伤。

就这样他说试一试就两年多,还真的成了刻骨铭心的爱,我们成为最了解彼此的人。

即使他还不喜欢我的时候,为了尽男朋友的职责,放弃他的游戏陪着我闲逛。后来他为我做了太多,改变了太多,包容了我所有臭脾气,总在我最脆弱还逞强的时候给我肩膀和安慰。

好多好多的细节,我从来没有忘记,但也不敢刻意回忆,因为每一个甜蜜的片刻都成为现在的催泪剂。

当然,他也有很多地方做不好,最让我生气的是他总是无法处理好和那些喜欢他的女生的关系。也有朋友告诉我,他对那些女生已经很疏远了。

这两年里大吵小吵也都有,第一次我提分手的时候,他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之后把电话挂了。我再打给他,他不接了。我发短信让他接电话,他回复我说“你连分手都敢说了,我不知道接了电话你还要说什么更伤感情的话了”。一瞬间心真的疼了!

毕业狂欢的时候,我们再次一起去KTV。他再次唱了一首十年,最后一句他对着我唱“才明白我的眼泪不是为你而流,只能为你而流。”

779天的恋爱时光511天都是分隔两地。即便分隔两地我还是可以感受你对我的温柔和关怀。

可是却没能继续熬下去。

四个月前,我们曾分手过。原因是我们已经6个月没见了,而我还因为各种原因拒绝见面,陈先生很失望。

分手后,陈先生来找我和好,而我告诉自己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别回头。所以开始我拒绝了他,但是最后还是和好了。

和好才半个月,因为我食言了,告诉陈先生我开学前不能去找他,他再一次生气的跟我分手。我以为到此结束了。

后来,一个朋友让我去她的城市找她聚聚。而陈先生和她在同一个城市,当时也很想见陈先生,所以就去了。并且给陈先生发了短信告诉他。

我无法抑制对陈先生的思念,去见了他。他跟我道歉,想要和好。我告诉他如果我们没有未来怎么办?

他说“不坚持肯定没有未来,我已经把你规划在我的未来里了,所以我必须全力坚持下去”。

所以我们和好了。前提条件是再分手他就再也不要来找我了。

我的心里总有疙瘩,觉得找不回过去的感觉了,陈先生还是对我一如既往的疼爱。

我常常忙于社团工作和实习,总是忽略他。甚至他说周末来找我,我都拒绝他说周末要实习。

这一次,陈先生是真的失望透顶了。

他说了分手,我还问他想好了吗?他说“想好了,既然你的心思都不能我身上,留你在身边只是束缚你。”

就这样,结束了我两年一个月零19天的爱情。

可是我还没有想好。

我的心思不是不在你身上,只是我想更努力一点,让我们未来的路好走一点。可能我这样真的不对。觉得自己真的很作。

我想挽留你,可是我却给不了你想要的爱。

直到今天,我还是无法接受我们已经分手的事实。

虽然你一直都没有在我身边,可是分手了我真的不习惯。

我没有删他QQ,没有把他移出单独分组,没有取消特别关心。

有空的时候就会进他空间看看,翻开留言板,看看他给自己的留言。这个习惯他还是学我的。

只是退出之前会先把访客记录删除。

我们之[www.61k.com)间没有错误,没有不爱,没有第三者,只是败给了距离。

我们是最了解彼此的人,却没有机会携手到老。

我还是关心你在意你,我知道你也是这样的,只是这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最后,我们还是沦为朋友。

四 : 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从洛杉矶到上海,要飞12个小时。(www.61k.com]对于一个有晕机臭毛病和轻微飞行恐惧症的人而言,我所踏上的这趟旅程,简直是人生的重大考验——尤其是,中间还经历过雷暴区的颠簸之后。去时在飞机上睡足12个钟头,所以安然无恙;但回来却被倒了时差,无论如何都睡不了,精神异常的清醒,仿似老天爷要我谨记这趟旅程。

于是,折磨来了。

半夜两点在太平洋的上空,我脸色煞白地坐在位置上,肠胃犹如翻江倒海般动荡折腾。经济舱的位置特别窄,我怎么坐都不舒服,想着难熬的日子才过去一半不到,于是准备站起来活动活动。大部分人都已经睡了,我跟做贼一样轻轻地解开安全带起身,伸了个懒腰。这时,前面的灯亮了,站起来一位姑娘。她转过身,我发现,是丽馨。

丽馨是我高中时代的同学。我跟着父母的工作调动,高二转到了另外一个城市,在那里人生地不熟。班主任分配座位的时候,把我放在第二排。丽馨坐在我身后,我们就这么认识了。

公元1874:请告知我,如何看破生死

那时候我其实并不擅长聊天,跟丽馨很少说话,甚至连她的“馨”是哪个字,都过了一个学期才知道。跟所有校园恋爱的故事都大同小异,抄作业,传试卷,打扫卫生,在众多可以和她进行接触的日子里,我逐渐的喜欢上了她。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她把头发轻轻别在耳后,然后低头写字的样子。也许记忆里美化了这个场面,但却真的很动人。

喜欢丽馨的人着实不少,隔壁班有个男孩子也追她,没事儿就来班上瞎转悠。我实在不是那种可以和人竞争追女仔的性格,又自觉丽馨不会喜欢我,所以这门子暗恋的心思,就彻底强压在心中。

做不成恋人,做朋友总是可以的。我成了她的“朋友”,可是我们从来就没有交过什么心,甚至都没有一起出去玩过。我心怀鬼胎,自然不敢约她,而她的周末也少不了各种节目。这朋友的名义,实在有点担当不起。

那时候我爱玩篮球。天知道不擅运动的我,怎么会突然痴迷篮球大半年,大约,是受《灌篮高手》的影响吧。在学校小操场上跟死党3对3的时候,偶尔她会经过,对我一笑,我也会努力投个3分给她看。

那时候我很喜欢喝健怡可乐,而且,一定要那种被冻得差不多结冰了的。但这饮料在我所在的小城市里并不常见,学校附近只有两条街外的一家便利店有,结冰的版本就很少了。我也记不清究竟哪次课间闲聊告诉过她我喜欢喝健怡,于是我玩篮球的时候,她总是会给我捎带一瓶,放在篮球架子下。甚至,她还记得我喜欢喝结冰的,拿来的健怡,总是带着冰块。

有一次打完球,我坐在操场,看着落日,和朋友聊着天,慢慢地等着结冰的健怡融化掉。那时候我看着手里的可乐,心想,喝完这瓶,我就去找她。

可是最终我还是怂了,我怕讲出口,连喝这带冰健怡的机会,都没有了。

后来,她谈了恋爱;再后来,我们也毕业了。毕业的时候说要一直保持联系,很快我离开这里去北京上大学,她去了江西,接着出国,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虽然后来QQ关联了微信和微博,我在社交软件上加上了她,但我们除了寒暄几句,聊聊当年的同学如今都在干嘛了,说一堆没意义的废话,也没有了别的什么。甚至于我去洛杉矶出差,想了想,也没有告诉她。

但终究是被老天爷玩弄了,我们竟然会搭同一班机回国。她没怎么变,还是一样的长头发,我很容易就能认出她。倒是她,想了一会儿,才知道我是何言。

我对丽馨说,你是我在飞机上遇见的第一个熟人。

她对我说,你也是我半夜两点,所遇见的第一个熟人。

她很轻松地问我,最近干嘛呢。我说,自己已经全职写字了。她好奇地问,写书挣钱吗?我说,像我这样没什么名气的作家,一本书能赚两块钱,就已经很不错了。她说,至少你不用朝九晚五去上班,也算是自己买了自己的时间,挺划算的。

我不置可否。她又问,你还玩篮球吗?我说,大概已经有十年没碰了吧。其实我想告诉她,自从毕业和她没再见面,我就再也没玩过篮球。可是这话,总显得太矫情,话到嘴边,又放下了。

没打算问她结婚与否,但我偷眼一看,无名指上没戒指。我发现,再重遇她,我还是有些紧张,甚至连头晕都被吓跑了。

其实有些话挺想和丽馨说,但这显然不是一个适合掏心窝的场合。我想起很多往事,最终到嘴边的,也只剩下对于高中同学们近况的探讨。某某结婚了,某某离婚了,某某出国了,某某发达了,某某破产了。那些原本和我就没多大关系的路人同学甲乙丙丁的命运,如今成为了我和她维系这细细情感的唯一纽带,想来,也真是讽刺。我想我的人生,也会在某时刻成为他们的谈资吧。

空姐这时候走了过来,丽馨说,正好我有点渴。她对空姐说,麻烦给我一杯柠檬水。然后她又问我,你呢,还喝健怡吗?

啊,你还记得。

当然了,那饮料当时很难找啊。可惜飞机上没有变冰渣的了。

那杯相隔了十年的健怡被我捧在手里。

其实我想告诉丽馨,我早就不喝健怡,甚至连一切碳酸饮料都戒掉了。

可是,我想告诉她的事情实在太多,这件小事,排不上队。

如果一个人在你人生里消失了十年,还有什么东西能让你记住,我想,这已经是一种莫大的荣誉了。而我,如今只能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这荣誉,别让它也消失了。

和她聊了很多过去的往事,偷翻墙去网吧,躲在厕所抽烟,她帮我抄作业……说到一些事,她还是会笑起来,不过那笑,却是优雅而有距离的。她成熟很多,至少,比我成熟。

她问我,我们上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你还记得吗?

我说……不太记得了。应该是毕业那天吧。

她说,恩。

其实我记得。

那是我去上学的时候。我比她先去学校报道,她去车站送我,临行前,她在月台上,给了我一个拥抱。

那也是我们唯一的一次拥抱,唯一的一次身体接触,所以我当然记得。

距离那个拥抱已经好多年了,如今就这样,好像也挺好的。虽然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但还是可以陪着她如当初般微笑,也可以知足了。

我强烈地感觉到,我和她今生也不再可能回到当初的那种关系。可回不去的,又何止是我和她呢?

凌晨1点半写下这段无疾而终的往事,耳机里传来的歌曲,是关楚耀的《空气公园》。

“十年再见,对你知得更少,只可以苦笑。怎么开口,跟你谈及际遇?都知道今天的你有你的难处……”

时代就此将你我的旧时,做笑话书。(文/公元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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