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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17-08-12 所属栏目:js效果

一 :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在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的经济运行中,独立董事制度为形成规范的市场运行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www.61k.com)针对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状况,笔者认为,加强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中的作用,不仅对公司的治理与规范运作将产生直接与有效的作用,而且,对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也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理论上,独立董事由于不是由大股东推荐或委派,也不是公司雇佣的经营管理人员,所以他作为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代表,享有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独立表决权和监督权;由于其不拥有公司股份,不代表任何大股东的利益,不受公司经理层的约束和干涉,同时也和公司没有任何关联业务和物质利益关系,因此,独立董事能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做出独立的意愿表示,进而使公司的任何决策更具客观性。独立董事与其他公司董事相比,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排除公司所有人和经理人的“权”、“益”干扰,可以代表全体股东的呼声,促使公司的运作更为规范。然而,在西方推行已久的独立董事,在我国一些公司中,却形同虚设,更不要说让其在上市公司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了。为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从现在起,我们应当对独立董事进行重新定位。   建设道德环境,加强法律法规配套,通过立法确定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地位和权利义务,这是保证独立董事客观公正的重要条件。如果有些企业有违法或侵害股东利益的事件发生,而独立董事没有表示反对或提出疑义,要让其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设立独立董事应该说是一个进步,但是如何让独立董事发挥作用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首先,独立董事要保证其独立性,除了独立董事本人要有经验、有知识、有水平之外,还有一些其他条件。在国外,独立董事一旦决定,其马上就去买保险,因为独立董事有一定风险,主要表现在要承担连带责任。独立董事最终导致违法有两个方面,一种是主观上被收买了,帮人做违法事情。还有一种是因为本人的知识构成、判断能力有限,使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很坏的社会后果,但法律是不管主观客观的。所以,国外的独立董事要进行投保,分摊这种风险。中国的独立董事目前还没有充分意识到这种风险,但随着法人治理结构、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权利和义务会越来越明确。   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紧密结合。独立董事制度本身是为解决公司治理结构问题而安排的,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当务之急。通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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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独立董事制度,使企业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它本身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部分。[www.61k.com]所以,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重要途径之一。2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独立董事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董事会中基本上是作为被选择的股东代表,根据股东和社会的利益去监督和监控公司的管理层,并且被期望利用他的诚实和能力去审视公司的战略、计划和重大的决策。对首席执行官、公司高层管理团队的选择和评价是董事会的最重要的功能。由此,西方国家独立董事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监督约束和评价。另外,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提高公司的经营水平也是独立董事的一个职责。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中的控股股东绝大多数是国有投资主体或国有企业,而国家作为所有者对其选择的经营管理者监督存在着不足,因而国有投资主体的代表实际上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内部人。由此,我们在上市公司中引入独立董事,它的功能和使命的定位应该是:改善董事会的结构和存在质量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减少内部人控制,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从而增强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上市公司信任度,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因此,独立董事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中至少可以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2.1 提高董事会对股份公司的决策职能和公司的专业化运作水平   董事会成员中引入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可以为董事会带来公正、客观的意见和观点,并在执行董事会决策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从独立的角度帮助公司进行决策。大多数公司要求独立董事必须具有企业管理与商业运作的背景,掌握现代理论与方法,勤于思考,敢与直抒己见,并具有董事会工作的经验。独立董事以其具有的专业技术水平,经营管理经验和良好的执业道德,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有利于公司提高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 2.2 增强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职能   由于我国还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公司的内部治理与控制都不很完善。相当一部分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投资机构推荐委派的董事,只代表其出资方的利益,没有体现股份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基本特征。公司经营者集决策、经营大权于一身,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失去了对股份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从而导致了企业经营的各种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由于独立董事能够超脱于公司利益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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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可以通过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责任心对公司经营者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从而使公司董事会制度更加完善。[www.61k.com] 2.3 有利于股份有限公司两权分离和完善法人治理机制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是一种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的“权力―制衡”关系的制度安排。他通过对公司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机构及其职责设置,建立起公司权力机构之间的制衡关系。独立董事制度的确立,改变了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利益结构,弥补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投资机构推荐或委派董事的缺陷和不足,使董事会决策职能被大股东控制的现象得以有效的制衡;独立董事依照法律规定享有代表全体股东行使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权和监督权,这从法律制度、组织机构两个方面保证了股份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设立独立董事制度对于完善董事会内部的组织结构,改善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三者之间的分工协调关系,提供了组织机构上的保障。 2.4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制实行“资本民主”,即每股代表一张选票,因此绝对或相对控股的股东可以利用选票优势把公司变成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偏离整体股东利益,甚至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例如我国股市的圈钱游戏、大股东恶意分红等行为。有关研究表明,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与股权向国家股股东或法人股股东的集中度成正相关关系,股权越集中,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度就越高,因此在决策层中安排代表中小股东利益的独立董事就是平衡权力的重要的制度设计。引进独立董事,将形成对大股东权力的有力制约,可以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的比例越高,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就越好。独立董事的设立,对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资金运作都有直接的制约,可以防止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类似 ST 猴王、济南轻骑等事件的发生,促进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 2.5 维护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公司不仅仅是资本积聚的载体,还是投资者、债权人、职工、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的一组契约,而且随着公司影响的扩大、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的增加,将出现越来越多的利益相关者,他们的利益要求必须体现于公司的经营决策中。独立董事的出现对维护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作用分析摘要: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衡内部董事和经营治理者的有效措施,在世界上得到广泛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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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采纳。(www.61k.com]从独立董事制度的起源上可以看出,独立董事制度理论上可以起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作用。但在实践中,这种制度虽具有一定积极作用,但发展还不够健全,要想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实现制度化功能,必须具有发挥作用的机制和制度环境。关键词:独立董事,公司治理,作用分析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衡内部董事和经营治理者的有效措施,在世界上得到广泛认同和采纳。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第123条纳入了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可见,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已经上升到了“法律”的地位。其实,独立董事制度已在我国公司实践中试行了五六个年头了,但独立董事的引入并不必然保证董事会的有效运作。要想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实现制度化功能,必须具有发挥作用的机制和制度环境。一、独立董事制度的起源及公司的治理结构模式独立董事最早出现在美国。独立董事的称谓有多种,有外部董事之称(OutsideDirector),也有非执行董事(NonExecutiveDirector)之名,是指具有完全意志、代表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立于公司的治理和经营活动以及有可能影响他们独立判定的事物之外,不能与公司有任何影响其客观、独立判定的关系,其不代表出资人、治理层、股东会、董事会之任何一方利益,因此能够顾全大局,改变董事会决策一家之言的局面,并将最终给所有股东带来利益。从严格意义上讲,这几个概念之间并不能完全相互代替。加拿大学者布莱思认为:“这些词通常是被互相替换使用的……但是,还是有一些潜在的差别。”按照布莱思的观点,非执行董事是指董事中除公司治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一切董事,包括普通雇员中的董事;而外部董事不包括普通雇员中的董事;独立董事的关键之处在于“除了在董事会中担任职务和是股东(假如是)外,他不应与公司有任何生意或其他联系从而影响他独立的判定”。酒卷俊雄教授对董事的分类更能帮助我们熟悉独立董事的真实内涵。他认为,董事可以分成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而外部董事又可以分成关联董事和非关联董事,非关联董事即独立董事。他强调,非关联董事为“除出席董事会以外与公司没有重要的业务上接触的关系”。独立董事独立于公司的治理和经营活动,不能与公司有任何影响其客观、独立地做出判定的经济关联,在公司战略、运作、资源、经营标准以及一些重大问题上必须做出自己自主的判定。他不是个别利益集团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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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大股东、公司治理层等),也不是他自己利益的体现,他只能是公司整体利益的维护者,他以公正、平等、不偏不倚为准则。(www.61k.com]我国《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1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定的关系的董事。”1940年美国颁布的《投资公司法》中明确规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中,至少要有40%成员独立于投资公司、投资顾问和承销商。投资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克服投资公司董事被控股股东及治理层所控制而背离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的弊端。经过几十年的实践,独立董事在美、英等发达国家各种基金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已得到了普遍认同,其地位和职权也在法律层面上逐步得到了强化。西方把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比例迅速增长的现象称之为“独立董事革命”。在西方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其权力机制的制度性安排有二种模式。一种是以美国、英国等国家为代表的一元模式或叫单层模式。其权力结构是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由其托管公司财产,选聘经营治理班子,全权负责公司的各种重大决策并对股东大会负责。一种是以日本、德国等国家为代表的二元模式或叫双层模式。二元模式中,日本、德国的具体权力形式又有区别。日本公司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都对股东大会负责,由监事会对董事会进行监督,并与董事会共同行使对经营治理层的监督制衡。而德国公司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再由监事会来任命董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对监事会负责。德国模式中的监事会相当于美国、英国模式中的董事会,但其权力重点在于监督而非决策,而董事会相当于经营治理班子。像法国公司究竟采取一元模式,还是采取二元模式,由公司章程确定,经过对公司章程的修改,两种模式还可以互相转换。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一元模式和二元模式的根本区别在于二元模式的公司内部有一个监督董事会行为的常设机构,而一元模式的公司内部缺乏一个监督董事会行为的常设机构。正是一元模式公司治理结构中内部监督职能的弱化导致了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这也是为什么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美、英国家的主要原因。当然今天的二元模式公司治理结构中,也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但独立董事的作用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的特点是不同的。不管哪种模式,独立董事制度的兴起,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决策科学化水平及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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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和强化公司董事会的制衡、保护广大股东非凡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都发挥了极其重大的作用。(www.61k.com]这正是“独立董事革命”的重大意义,也是独立董事制度的生命力所在。二、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历程与理论作用分析1993年青岛啤酒发行H股,并按照香港证券市场的有关规定设立了两名独立董事,从而成为第一家引进独立董事的境内公司;1997年12月16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112条规定“上市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独立董事”,首次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人员条件有初步规定,非凡注明设立独立董事为“选择性条款”,由公司自行决定,并非强制性要求;1999年国家经贸委和中国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要求境外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此规范对独立董事有较具体规定,并开创了我国设置独立董事强制性要求的先河;2000年国家经贸委提出今后在大型公司制企业中应逐步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同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治理的基本规范(试行)》,正式提出“董事会中可以设立非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独立董事”;2001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正式实施,该文件要求2003年6月30日前各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应包括1/3的独立董事;2004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赋予了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力:“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证监会赋予了独立董事进攻武器和“护身盾牌”;2006年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从法律层面纳入了独立董事制度。我国引进独立董事理论作用之一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独大”所导致的公司治理失效问题,公司股权配置极不合理,股权高度集中,非凡是由原来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的上市公司,流通性不强的国有股、法人股控股现象严重,大股东持股都占绝对比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利用控股地位及信息优势进行不正当关联交易,为所欲为、盲目投资。加上资本市场不建全、公司监事会形同虚设,控股股东往往将上市公司当作自己的附属机构甚至“提款机”,掏空公司资金或让公司为自己提供贷款担保,当其无力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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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时,公司即被拖人债务泥潭,元气大伤乃至破产,导致中小股东权益严重受损。[www.61k.com)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可以有效监督大股东的行为,从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我国引进独立董事理论作用之二是弥补监事会监督职能不彰,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国公司治理结构模式采用“二元制”,监事会是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共同组成对公司经营阶层行使监督权,但在实务上监事会功能难以发挥,所谓“监事不监事,监事不能监事”的现象比比皆是,从上市公司不断出现经营黑幕,而监事会几乎从未对其违法经营行为履行过监督职责的现象可窥一斑。三、我国独立董事制度效用实证分析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截至2004年6月底,在1386家上市公司中,有1382家聘请了独立董事,人数共4559名,平均每家公司达3名以上。因此,从形式上讲,我国上市公司基本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RCCG)对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状况进行的调查显示:智囊与咨询是独立董事所起的最主要的积极作用;独立董事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监督,其主要工作之一是对公司重大信息的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独立董事制度使上市公司董事会运作更加规范。调查表明,参与制定公司重要决策、对关联交易发表专门意见、对公司重大信息的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都已成为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的主要工作;独立董事制度使决策的民主化得到了体现,使“内部人控制”和“一言堂”现象得到一定的缓解,从而提高了上市公司决策的透明度和民主性。根据2002年上交所A股133家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相关信息分析,有独立董事的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率大大低于无独立董事的公司。独立董事在监督上发挥了一定程度的作用,但仍有12。24%有独立董事的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有无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比例的多少对公司经营业绩没有影响。可见,我国引进独立董事制度,具有积极作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预期目标。但不可否认的是,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发展还不够健全,许多地方还需要完善。“郑百文”、“蓝田股份”、“亿安科技”等黑幕仍陆续出现,从伊利股份独立董事被罢免到新疆屯河独立董事请辞,乐山电力两名独立董事被“炒”,严重地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和投资信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曾推出了一份《中国独立董事调查报告》,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在上市公司中有33。3%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从未投过弃权票或反对票,35%的独立董事从未发表过与上市公司大股东或者高管等实际控制人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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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的独立意见,超过70%的独立董事表示从未行使过或打算在未来行使中国证监会赋予独立董事的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就上市公司进行某些方面的审计或调查等权力,将近90%的独立董事表示自己从未或打算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有94。[www.61k.com]4%的独立董事表示自己从未或打算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大多数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一系列有关大宗关联交易、巨额投资等重要问题上始终保持着沉默是金。而证券监管部门赋予他们的非凡职权和发表独立意见的权利的行使都不尽如人意,有10%因各种原因退出了董事会,其中一半属于“非正常退出”。四、构造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制度框架和实施环境独立董事对改善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并不会“一独就灵”。因为独立董事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而且独立董事真正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其具有独立性,同时还必须具有发挥作用的机制和制度环境。事实上,在美、英等国,独立董事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制度,仅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职能和作用的发挥是建立在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和法律之上的,因此,仅仅引进独立董事而不进行相关制度的构建,独立董事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作用无从发挥。首先,需要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法规。在新《公司法》中,并未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作出具体规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也仅仅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并未对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虽加强了独立董事制度建设,但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设计好独立董事资格的出生权和生存权,使其摆脱成为大股东的御用工具,摆脱大股东“爱之则欲其生,恶之则欲其死”的境况。从根本上说,独立董事假如既没有相应的法律保证他们得到独立的赋权,又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他们独立行权,更没有相应的法律为他们的自我保护提供法律援助,那么,他们又怎么可能很好地发挥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独立作用呢?其次,应加快独立董事信息保障制度的建设。公司治理结构中之所以要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可以减缓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出现治理问题最多的就是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及时,存在虚假信息披露。尽管强制性的年度外部独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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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会计师审计可以部分保证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但独立董事作为股东与经理层、。(www.61k.com)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公司与市场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可以在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其前提条件是知情权。为摆脱“花瓶”董事、“不知情”董事,当前急需建立独立董事的信息保障机制。一是要从法律和监管规章上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的法规体系,确保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二是完善公司及其执行董事和高管人员提供给独立董事信息的具体流程和质量标准;三是明确独立董事义务和责任,提出独立董事履职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迫使其亲自了解或发现公司的真实信息;四是加大独立董事的培训,提高其素质,提高信息的甄别能力。要想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实现制度化功能,就必须确保选任的独立董事既要“独立”,又要“懂事”。总之,独立董事制度能否在中国上市公司真正发挥作用,还有赖于其他相关制度的完善程度,如监事会制度、证监会监督机制和投资者的参与等。但只要科学合理地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无疑对完善公司监督机制,促进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具有真正的价值。公司治理和独立董事的作用——美国的经验有效公司治理的基础有效的公司治理必须具备某些重要的条件,以便股东行使其权利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施加积极影响,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有效的公司治理基础应该包括以下重要的基本条件:1、 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和会计准则;2、 比较有效的资本市场和作为其支柱或主要力量的机构投资者,实现资本的有效配置以实现股东 (包括国家股东)投资回报的最大化;3、 由于管理水平高而盈利的公司应该受到鼓励,可以更优惠的条件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筹资,而效率低的公司则很困难或根本不可能从市场上融资筹资。在公司治理中,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建立有效的资本代理构架提供了基础1、 股东有权选择董事会成员和影响董事会的决策对于保证企业增进股东(出资人)利益为目的而进行经营,而不是单纯从管理人员即"内部人"利益出发行事,这一点至为关键。独立董事对于现代公司治理制度能否成功也同样很关键。2、 健康的公司治理实践与有效的资本市场(尤其是公司股票市场的发展有着直接和强固的联系。健康的公司治理实践对于促进资金流动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使管理良好的企业得以低成本从资本市场融资。为此,公司必须愿意和能够向潜在的投资者提供充分的信息,使其能够做出明智的投资或贷款决定。3、 对于有外部公众持股的公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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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股东权利对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控制和监督,使其切实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起责任,这就需要一个比较有效的公司股票市场。(www.61k.com]而有效的股票市场又依赖于那些应当能够及时获得可靠信息的投资者(股东)。这就是体现在企业层次上的有效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效率二者之间的主要关系,它也是将储蓄引导到用于最有效的经济投资储蓄,以使资金有效配置所需要的。公司治理与问责性1、 公司治理的目的是建立一种问责性制度 (accountability),以使公司的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切实承担其责任,有效地运用他们受托管理的资金,为投资者 (股东)谋取利益。健康的公司治理要求董事会内设置足够多的外部独立董事(甚至过半),而不是让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内部人员控制董事会;2、 董事会任命的某些附属委员会应该完全由外部独立董事组成,以便保障健康的公司治理实践。对审计委员会而言,这一点尤为重要。3、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多地在公司治理准则和金融机构管理法规中得到反映和体现●上市的和非上市的股份公司●共同投资基金(投资公司)◆公共和私人养老金计划●银行和保险法规国际惯例有效公司治理的原则在国际最佳惯例指引中的体现1、证监会国际组织(IOSCO)的证券监管原则2、经合组织(OECD)公司治理原则3、各国最佳实践法规-澳大利亚Bossch委员会准则-伦教交易所委员会公司治理条例4、美国最佳实践指引-加利福尼亚公务员退休基金(CalPERS)-商务圆桌会议组织-全国公司董事协会-通用汽车董事会的公司治理指引美国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特色1、遵照各州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组建公司:2、联邦法律在股份公司的公司治理方面所起的作用比较有限,但是间接影响却很大;3、强调全面和公正的信息披露,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美国证监会对有关自律组织规定的彤响:4、美国不使用"监事会"的概念;5、联邦金融机构法规可以对公司治理实践产生巨大的影响;例如,美国证监会有关投资公司法中"独立董事"的新规定。6、美国机构投资者在促进保护股东权益、监督公司行为和促进健康的公司治理实践等方面具有很强的影响力。例如:CalPERS的革新努力对美国和国际公司治理实践的影响。美国机构投资者的作用:监督和促进健康的公司治理实践及信息披露机构投资者的证券投资是当今美国资本市场的主要力量。从八十年代早期以来,机构投资者--包括公务员养老金计划--倾向于更多地参与公司事务,以确保管理人员的行为符合股东的最大利益。1、共同投资基金-共同基金-封闭式基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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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储蓄机构-保险公司-公共养老金计划-私人养老金计划3、风险投资基金4、 投资质问、投资研究分析专家共同投资基金,可以代表众多小投资者的投票权,以公司重要持股人身份投票,从而对股票市场产生重大影响。(www.61k.com]公司治理中的一些特殊考虑:共同投资基金的治理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美国证监会最近发布的监管措施加强了独立董事的作用。1、自定行业敢策是投资基金行业监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2、董事会负有特殊的诚信责任,以保障受托资金只能用于为股东谋利益:3、董事会的部分成员(甚至过半,应该是独立的外部董事;3、 美国和澳大利亚监管体制一董事会的多数应该是独立董事。美国机构投资者的作用:监督和促进健康的公司治理实践及信息披露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1、代表工薪雇员和投保人在股份和其他证券投资中的投资者权益2、监督公司的经营业绩3、代表大多数股份将分散的个人投资集中成统一的股份,以拥有大家股票的重要股东身份参加投票,可以影响公司的战略决策。4、 很有可能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会计准则方面支持和配合证券监管部门。风险投资基金在激励健康的公司治理和经营实践方面发挥着建设性的作用,对新兴的证券市场来说尤其如此风险投资基金1、投资时间跨度通常是3-5年2、通常在董事会有席位3、有利于推动良好的公司管理实践的发展4、被投资企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是风险投资基金有效的退出通道5、非公众私有投资公司不受监管5、 美国证监会按照投资公司法实施监管的除外原则其他资本市场参与机构对推动健康的公司治理实践也具有重要的意义1、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一上市标准2、会计准则委员会3、独立的外部审计师4、信用评级机构6、 全国最佳实践指引一企业和董事协会董事会的独立性加利福尼亚公务员退休基金 (CalPERS) 的核心原则独立性是问责性的基石。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独立的董事会对健康的公司治理结构至关重要。因此CalPERS建议:◆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由独立的董事组成;●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会议 (至少一年一次),CEO和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参加;●如果董事长也是公司的CEO,董事会应该正式地或非正式地指定一名独立董事作为负则人 (牵头独立董事),协调全体独立董事的活动。●某些董事会附属委员会应该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如:-审计委员会-董事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评估和治理委员会-CEO评估和经理薪酬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牵头独立董事的作用CalPERS的核心原则牵头董事负费

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独立董事间的协调工作,具体职则包括:1、向董事长建议召开董事会议的时间:2、就董事会议和各附属委员会会议议程及准备工作,向董事长提出建议;3、为使独立董事能够有效和合理地履行其职责,建议董事长要求公司管理层保质、保量和及时地提供必要的信息;4、建议董事长是否续聘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和向董事会负则的顾问;5、与提名委员会主席和所有董事会候选人面谈,并向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出推荐意见;6、协助董事会和公司高级雇员,保证大家严格遵守和率行公司的治理准则;7、就某些敏感问题,制订独立董事会议议程,主持独立董事会议,并代表独立董事与董事长协调;8、与薪酬委员会成员 (以及全体董事)一起评估首席执行官的工作;与首席执行官当面讨论董事会对其评估的结果;9、向董事长推荐各委员会成员以及委员会主席人选。[www.61k.com]商务圆桌会议关于公司治理的通告:1、 大多数董事应该是独立的。机构投资者理事会的核心政策;2、至少多数董事应该是独立的。全国公司董事协会的蓝带委员会:3、大多数董事应该是独立的。

二 : —— 12 独立作用域

前面通过视频学习了解了指令的概念,这里学习一下指令中的作用域的相关内容。(www.61k.com)

通过独立作用域的不同绑定,可以实现更具适应性的自定义标签。借由不同的绑定规则绑定属性,从而定义出符合更多应用场景的标签。

本篇将会总结下面的内容:

1 为何需要独立作用域

2 如何实现独立作用域

3 作用域的数据绑定

之前有一些错误,是由于replace拼写错误导致的。

拼写正确后,网友发现报错,无法正常工作。这是因为模板中存在单标签<br>,导致模板无法正确解析~

再次感谢博友们提出的错误!

独立作用域的作用

为了便于理解,先看一下下面这个例子:

<!doctype html> <html ng-app="myApp">  <head>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  <script src="http://apps.bdimg.com/libs/angular.js/1.2.16/angular.min.js"></script>  </head>  <body>  <div ng-controller="MainController">  <xingoo></xingoo>  <xingoo></xingoo>  <xingoo></xingoo>  </div>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var myAppModule = angular.module("myApp",[]);  myAppModule  .controller('MainController', function($scope){  })  .directive("xingoo",function(){  return {  restrict:'AE',  template:'<div><input type="text" ng-model="username"/>{{username}}</div><br>'  };  });  </script>  </body> </html>

可以看到,在script中,创建了一个指令,该指令实现了一个自定义的标签。

标签<xingoo></xingoo>的作用是 替换成 一个输入框和一个数据显示。

这样就会出现下面的效果:

js效果 【AngularJS】—— 12 独立作用域

分析:

当我们自己创建某个指令时,这个指令肯定不可能只使用一次,是要重复多次使用的,有的在一个页面内或者一个控制器内需要使用多次。

类似上面的这种场景,在任何一个输入框内改变数据,都会导致其他的标签内的数据一同发生改变,这显然不是我们想要的。

这个时候就需要独立作用域了。

如何实现独立作用域

下面看看独立作用域的效果:

<!doctype html> <html ng-app="myApp">  <head>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  <script src="http://apps.bdimg.com/libs/angular.js/1.2.16/angular.min.js"></script>  </head>  <body>  <div ng-controller="MainController">  <xingoo></xingoo>  <xingoo></xingoo>  <xingoo></xingoo>  </div>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var myAppModule = angular.module("myApp",[]);  myAppModule  .controller('MainController', function($scope){  })  .directive("xingoo",function(){  return {  restrict:'AE',  scope:{},//scope=true,  template:'<div><input type="text" ng-model="username"/>{{username}}</div><br>'  };  });  </script>  </body> </html>

只需要在定义指令时,添加scope:{}这个属性,就可以使标签拥有自己的作用域。

仅仅是添加这一行代码而已,就实现了独立作用域。

在进行输入时,每个模板内使用自己的数据,不会相互干扰。

js效果 【AngularJS】—— 12 独立作用域

作用域数据绑定

自定义标签或者进行扩展时,会有这样的需求场景,要在标签中添加一些属性,实现一些复杂功能。

关于这些属性,独立作用域是如何的做的呢?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举个例子:

<xingoo say="name"></xingoo> <xingoo say="name()"></xingoo>

假设传入的是上面这种,我们如何区分它传入的到底是变量呢?还是字符串呢?还是方法呢?

因此AngularJS有了三种自定义的作用域绑定方式:

1 基于字符串的绑定:使用@操作符,双引号内的内容当做字符串进行绑定。

2 基于变量的绑定:使用=操作符,绑定的内容是个变量。

3 基于方法的绑定:使用&操作符,绑定的内容时个方法。

基于字符串的绑定@:

<!doctype html> <html ng-app="myApp">  <head>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  <script src="http://apps.bdimg.com/libs/angular.js/1.2.16/angular.min.js"></script>  </head>  <body>  <div ng-controller="MainController">  <xingoo say="test string"></xingoo>  <xingoo say="{{str2}}"></xingoo>  <xingoo say="test()"></xingoo>  </div>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var myAppModule = angular.module("myApp",[]);  myAppModule  .controller('MainController', function($scope){  $scope.str1 = "hello";  $scope.str2 = "world";  $scope.str3 = "angular";  })  .directive("xingoo",function(){  return {  scope:{  say:'@'  },  restrict:'AE',  template:"<div>{{say}}</div>",  replace:true  };  });  </script>  </body> </html>

扩展:angularjs 独立作用域 / angularjs作用域 / angularjs指令作用域

看一下代码,在body中使用了三次自定义的标签,每种标签的内部有一个say的属性,这个属性绑定了一个双引号的字符串。

在指令的定义中,添加了scope:{say:'@'}这个键值对属性,也就是说,angular会识别say所绑定的东西是一个字符串。

在模板中,使用表达式{{say}}输出say所表示的内容。

js效果 【AngularJS】—— 12 独立作用域

可以看到,双引号内的内容都被当做了字符串。当然{{str2}}表达式会被解析成对应的内容,再当做字符串。

js效果 【AngularJS】—— 12 独立作用域

基于变量的绑定=:

<!doctype html> <html ng-app="myApp">  <head>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  <script src="http://apps.bdimg.com/libs/angular.js/1.2.16/angular.min.js"></script>  </head>  <body>  <div ng-controller="myAppCtrl">  ctrl:<input type="text" ng-model="testname"><br>  directive:<xingoo name="testname"></xingoo>  </div>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var myAppModule = angular.module("myApp",[]);  myAppModule.controller("myAppCtrl",['$scope',function($scope){  $scope.testname="my name is xingoo";  }]);  myAppModule.directive("xingoo",function(){  return {  restrict:'AE',  scope:{  name:'='  },  template:'<input type="text" ng-model="name">',  repalce:true  }  })  </script>  </body> </html>

在上面的代码中,可以看到

1 在控制器myAppCtrl对应的div中,定义了一个变量ng-model —— testname。

2 testname对应的是输入框中输入的值。

3 然后把这个变量当做一个参数传递给xingoo这个标签的name属性。

4 在xingoo标签中,又把这个name绑定到模板中的一个输入框内。

最终两个输入框的内容被连接起来,无论改变哪一个输入框内的值,testname与name都会发生改变。

js效果 【AngularJS】—— 12 独立作用域

通过下面这张图可以看出来:

在指令中通过scope指定say绑定规则是变量的绑定方式。

最终通过xingoo标签内的属性依赖关系把 testname与name连接在一起:

js效果 【AngularJS】—— 12 独立作用域

基于方法的绑定&:

上面展示了基于字符串和变量的绑定方法,下面看看基于方法的绑定:

<!doctype html> <html ng-app="myApp">  <head>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  <script src="http://apps.bdimg.com/libs/angular.js/1.2.16/angular.min.js"></script>  </head>  <body>  <div ng-controller="myAppCtrl">  <xingoo say="sayHello(name)"></xingoo>  <xingoo say="sayNo(name)"></xingoo>  <xingoo say="sayYes(name)"></xingoo>  </div>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var myAppModule = angular.module("myApp",[]);  myAppModule.controller("myAppCtrl",['$scope',function($scope){  $scope.sayHello = function(name){  console.log("hello !"+ name);  };  $scope.sayNo = function(name){  console.log("no !"+ name);  };  $scope.sayYes = function(name){  console.log("yes !"+ name);  };  }]);  myAppModule.directive("xingoo",function(){  return {  restrict:'AE',  scope:{  say:'&'  },  template:'<input type="text" ng-model="username"/><br>'+  '<button ng-click="say({name:username})">click</button><br>',  repalce:true  }  })  </script>  </body> </html>

这段代码中scope中的绑定规则变成了&,也就是方法绑定。

在body中,通过自定义标签传入了三个方法,分别是sayHello(name),sayNo(name),sayYes(name),这三个方法都需要一个name变量。

在指令的定义中,模板替换成一个输入框,一个按钮:

输入框:用于输入username,也就是三个方法需要的参数name。

按钮:点击触发函数——通过绑定规则,绑定到相应的方法。

js效果 【AngularJS】—— 12 独立作用域

扩展:angularjs 独立作用域 / angularjs作用域 / angularjs指令作用域

也就是说

通过say在scope中的定义,angular知道了say对应的是个方法;

通过{name:username}的关联,知道了传入的是username。

从而交给对应的方法执行。

页面效果:

js效果 【AngularJS】—— 12 独立作用域

参考

[1] 大漠穷求,AngularJS实战:http://www.imooc.com/video/3085/0

扩展:angularjs 独立作用域 / angularjs作用域 / angularjs指令作用域

三 : 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的作用

(2005年4月25日)

  昨天,莲花味精(600186)发布公告,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提出了《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解决控股股东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提案》,这是继三峡水利“独立董事事件”后,发生的有关独立董事“独立”的又一标志性事件。

  不久前,三峡水利(600116)的4名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了保留意见,发出自己独立的声音。这是独立董事制度自2001年进入中国以来,独立董事“不独立”、独立董事是“花瓶董事”的形象首次被打破。

  莲花味精的独立董事提案称,鉴于控股股东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04年3月31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已达到9.49亿元,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

  为解决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独立董事建议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解决控股股东占用资金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责成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事宜。 

  而对三峡水利来说,在8年就开始被大股东拖入担保的“地雷阵”的三峡水利到现在终于开始感觉到面临的坏账危机。在4月10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董事会提出,对因担保和被占用形成的2.5亿元做全额预计负债或计提坏账准备。但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因为这一议案在此前遭到了公司全部4名独立董事的反对,与会者一致要求“暂缓表决”,致使本次股东大会休会。

  人们对不独立的独立董事已经习以为常,因为独立董事不独立有历史“渊源”。据北京海瀛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晓介绍,三方面的原因使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处境尴尬:一是国内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对独立董事并没有特别的规定,这就使与一般董事在权责方面无特殊之处;二是从独立董事产生的渠道来看,独立董事一般通过股东推荐而来,就难免与其他股东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三是监管部门和各界对独立董事寄予了监督上市公司,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利益的厚望。周晓认为,正是上述原因和部分独立董事还要从上市公司开工资的情况,使得以专家、学者为主要来源的独立董事不可能超脱。

  这一次,针对独立董事的“保留意见”,三峡水利于三月中旬聘请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万州分所对万州电力开发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会计师所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至此,应该说三峡水利的4名独立董事代表中国独立董事群体取得了第一个回合的胜利。而在上月中旬,乐山电力的2名独立董事也就公司股权转让问题给董事会提出反对意见。但值得注意的是,乐山电力独立董事的反对票更像是某种形式的股权斗争,而不是为中小投资者说话。

  独立董事是1997年以来在中国出现的新生事物。独立董事在现行的《公司法》、《证券法》中都没有相应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的存在及其应有的地位在中国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白。这样也就难以避免地造成了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中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独立董事起源于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英美国家,最早在美国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有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有不少于40%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设计有其特定的公司治理背景,英美法国家在公司中实行的是一元制,没有设立公司监事会,因此独立董事的职能实际上与大陆法系国家的监事相等同。

  目前独立董事设立的规范目前仅仅停留在制度层面,尚无法律层面的规定。而监事会的职权是经过公司法所确认的,因此相比较而言,监事更能起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的选任,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上交所都出台了独立董事选任的规范,政出多门,选任的程序和条件不相一致,难以统一。在我国,因为有监事会的存在,所以独立董事与监事之间的关系,其二者权、责、利的划分将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依据现行法律和证监会的规定,独立董事与监事两者的职权有交叉的部分,也有互补的部分。这两种治理结构的制度冲突,也是不可忽视的。

  独立董事的任职程序也是个问题。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谁来提名,如何选举产生,决定其将代表谁的利益,以何种立场去作判断和行事。倘若让董事长或大股东提名用来监督自己的独立董事,恐怕很难能保证其“独立性”,又何谈能够发挥其监督作用,但是证监会的“指导意见”第4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这实际上还是由公司的大股东选择独立董事,而实际上排除小股东选择独立董事的可能性。但是如果在提名的选举中完全排除董事会的和大股东的参与,在中国目前看来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独立董事被选择时可能是独立的,但是获选后是否可以一直维持其独立性,恐怕又是一个问题。因为,首先独立董事的任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独立董事与内部董事及经营管理层在一起共事,同化是不可避免的。其次,独立董事报酬与激励机制对其独立性有很大的影响。除上述之外,可以建立独立董事免责机制等方式来适当减轻独立董事的责任制度也是一种维持其独立性的“思路”。

  近来,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董事会之间的纠葛似乎变得频繁起来,新疆屯河独董辞职,伊利股份独董被撤职,哈慈股份、ST达尔曼独董遭上证所谴责等等。本应超然处之的独立董事为何在上市公司中的境地如此不尴不尬?其根源是在上市公司,在独董自身,还是在于我国现行的独董制度?>>>

  6月15日,伊利股份的三位独立董事俞伯伟、郭晓川、王斌6月15日将《关于独立董事声明的说明》递给伊利股份董事会,提出聘请审计机构查账。这三位独董认为伊利股份的财务上存在严重问题。

  6月16日伊犁召开临时董事会讨论两个议题,一是关于免去俞伯伟独立董事的议案,二是讨论《独立董事声明》的合法性。

  董事会罢免俞伯伟的理由是,俞伯伟主要社会关系担任主要职务的公司与伊利股份进行了数额较大的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应具备的独立性相冲突。

  三位独董均认为此次会议不合法。唯一参加会议的独董郭晓川在会上投了弃权票。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17日发布公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监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俞伯伟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2003年股东大会审议。>>>

  伊利股份董事会与俞伯伟在事发之后都是各执一词。且不论孰对孰错,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俞伯伟在伊利股份独立董事的身份并不是独立的。有人认为,因为独立董事的身份“暧昧”,一些上市公司的违规或其他问题虽被揭出,但因为独董身份不独立所留下的“小辫子”,而削弱了应有的说服力。>>>

四 : 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的作用及其实现机制

[摘要]独立董事是股份公司两权分离条件下为防止“内部人控制”和“一股独大”、保护公司内部弱势群体而产生的,独立董事的设置合权利行使是行使是法律强制的结果,独立董事作用的有效发挥,在我国应该依赖于独立董事的声誉机制,并取决于有效的激励机制设计。被立董事不是要剥夺公司决策者的权利,而是要对决策过程中可能的失误进行纠偏,以保证决策者更好地行使决策权

[关键词]霸势群体;激励相睿;法律保证;纠偏

一、从企业发展历史考察独立董事的作用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出现了两权分离。这样委托人就要对代理人——经理进行监督,所以这时公司治理的关键是如何防止代理人偷懒和舞弊。当企业组织不断扩大,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时候,管理者对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关键,知识和智力资本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公司治理结构在这一阶段主要解决的问题既是原来对代理人的监督,更重要的是对代理人的激励。即通过设计适当的激励方案,以发挥代理人的最大潜能。董事会里的薪酬委员会就是负责设计最佳的长期和短期激励方案来激励代理人的。随着经理的地位不断巩固,公司治理又出现新的情况。由于股东不熟悉生产经营,事实上已经让渡了大部分权利,尤其是在股份高度分散的情况下。股东在不满意时,只会用脚投票,除了有关公司合并、破产等关系公司生死存亡的战略决策外,具体的重大决策都由经理行使。这时的董事会变成了管理当局的附庸,成为“橡皮图章”。这种局面在许多设立CEO的公司普遍存在,股东事实上成为消极货币的提供者。所以这时的公司治理结构重在防止管理当局形成“内部人控制”,减少可能产生的对股东、债权人以及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侵害。

在“一股独大”的情形中,这种情况同样存在:大股东牢牢掌握着公司的重大决策权,他既是大股东,又是管理当局;大股东既是决策者,又是具体执行者。这时,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心就变为保护小股东、债权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了。按照法律的规定,大股东天然享有权利优势,在决策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大股东损害小股东、债权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情形。

所以不论是第一种情况下的“内部人控制”,还是第二种情况下的“一股独大”,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保护公司里“弱势群体”的利益免受侵害,这就导致了独立董事制度的出现。可见独立董事的功能主要是为了防止大股东或者管理当局对公司里的“弱势群体”利益的侵害。

二、独立董事作用的实现机制

独立董事也是有自己利益导向的经济人。能不在利益的引诱下丧失其应有的独立性吗?所以独立董事作用的发挥,还有赖于进一步完善关于独立董事职责权限的契约。这样的契约要做到: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权限对等,收益与风险对等,透明度、专业化、职业道德明确等等。可以说,没有相应的报酬激励与约束相容的机制,对独立董事抱任何过高的期望都是天真和幼稚的想法。

我国上市公司不过千多家,这样在全国范围内寻找一些既是专家又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名流来担任独立董事成为可能。通过建立独立董事的信誉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独立董事监督不力的问题。一旦独立董事监督小严或者丧失应有的立场,将会给他带来重大的信誉损失。这对有地位有声誉的独立董事来说,往往是比物质利益更大的损失。信誉对他们来说是很重要的风险抵押基础,这是独立董事重要的担保条件。因为他们发生失职行为,不可能像会计师事务所有风险准备金来补偿投资者的损失(虽然对大的失误行为,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可能是微不足道,但对于事务所本身可能却是致命的),在这里唯一起作用的就是信誉担保了。在美国,有些独立董事是由有声望的政府部门退休官员或大学教授担任,我国目前某些独立董事的聘请与此类似。国外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

风险和收益相对称,职责和权限相配比是市场经济一个基本规律。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这是与经济规律相悖的乌托邦似的幻想。所以有能够产生足够激励的报酬也是独立董事制度成功的关键。有激励当然也要有约束与之相对称,一套有关独立董事职责权限等的制度安排也是确保这一制度有效率的关键。当独立董事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时,同样要受到惩罚(信誉损失只是其中一种重要的惩罚)。

独立董事的权力设置和行使,是独立董事制度成功的又一个关键。在美国,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总裁考评和管理层薪酬、道德和操守等专业委员会都由独立董事组成。纽约证券交易所在上市规则中指出,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应在董事会决议中列明;公司的关联交易必须经由独立董事签宁后方能生效;两名以上的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可直接向股东大会、证监会和其它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我国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权限设置,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的做法,同时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独立董事制度。

三、对独立董事作用的进一步认识

在我国现阶段,独立董事的主要功能是防范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和其他相关者的利益。原因是我国目前法律法规不健全,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不能保证,社会大环境不佳,上市公司弄虚作假泛滥成灾等等。所以独立董事的作用重在监督和防范。 但独立董事的作用不应仅仅局限于监督。在美国,独立董事的人数达到甚至超过了执行董事的一半。显然,除了监督以外,独立董事还有重任在肩,在保证监督作用的前提下,独董的职能向专家型和智囊型深入。随着竞争的加剧,企业规模的扩张,驾驭一个企业要有“英明的领袖”来掌舵,这一点是没有异议的;但即使再英明的人,也有自己知识结构的缺陷,也有自己的思维定势,也有自负和冲动。领袖人物的许多优点发挥到极致再往前走一点往往就是灾难,所谓真理和谬误往往只差一步就是这个道理。美国福特公司的当家人老福特,在别人的车型日新月异时,一味固执己见(咬定青山不放松是一个特质,但往前走一步,就是致命的缺陷),以至于使福特陷入停滞不前的境地。巨人集团的当家人,面对日益衰落的保健品市场,仍然投入巨资,对智囊团的苦心劝告充耳不闻,固执地说“大不了是全军覆没,从头再来。”果不其然,结局被他自己言中。领导者的决策盲目冒进,最终葬送了一个明星高科技企业。由于财产是他自己的,除了银行受损和雇员重新择业外,他自己是最大的输家。很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老板的决策能吸取独立董事的智慧,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结局就会是另一番情景。所以,独立董事不是去妨碍老板的指挥,去和老板的决策相抗衡,而是当老板的指挥受他个人的偏见、短缺(包括知识、心理、情感等)、溢余(包括自我感觉、自信心等)制约时,头脑清醒或者在某一方面有专长的独董能够及时地提醒和发挥自己的作用,防止园老板人或一伙人的决策不当使这个航船在大海中触礁。如果是上市公司,损失的就不是大股东一人的利益。而是千千万万的小股东、债权人、雇员和政府等相关者的利益,带来的是一系列社会后果。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美国监管机构对这种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条款。一是重大决策独立董事要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而且要把这一过程向股东大会报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不必经过董事会的批准就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样,独立董事就和智囊团发挥作用的机制完全不一样了,他们作用的发挥是由法律做保证的,而智囊是由老板自己聘请的,可以听也可以不听。虽然独立董事也是老板聘请的,但独立董事的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和智囊不一样。

投资者愿意买一个企业的股票。成为它的股东,就是看好大股东(老板)能给他们带来财富,相信他能够把这只船撑过急流险滩,去挖掘前面的黄金宝藏(如微软的老板)。大量股东的进入,使公司成为公众公司。而不再是某一个或少数股东所有的私人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成为公众利益的集合,这就要求不能因一人之意气用事,最终导致公众利益乃至社会财富的损失。公司的事情不再是个人的私事,而是公众乃至社会众人的事。因此,法律得以介入,要求公司建立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对决策者的行为进行“纠偏”,以保证公众利益的安全。

四、小结

综上所述,笔者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独立董事的出现是法律强制的结果,体现了对公司“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

独立董事作用的发挥有赖于激励与约束相容的机制做保证。既要有充分的激励又要有具体的责任和权利。

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独立董事只能聘请有很好的声誉又珍惜自己声誉的名流担任。声誉是他们可能制造风险(失职、勾结)的唯一担保,

独立董事不是对股东尤其是大股东决策权利的剥夺。正确的理解应该是独立董事是根据自己的专业优势和自身的智慧对大股东决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失误的一种纠偏,或者说是一种使大股东更好地行使决策权的保证机制。

本文标题: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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